消防火警火灾的应急预案

时间:2022-11-02 15:30:53 应急预案 我要投稿

消防火警火灾的应急预案范文(通用7篇)

  在平日的学习、工作和生活里,有时会出现一些意料之外的事件或事故,为了减小事故造成的危害,往往需要预先进行应急预案编制工作。你知道什么样的应急预案才能切实地帮助到我们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消防火警火灾的应急预案范文(通用7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消防火警火灾的应急预案范文(通用7篇)

  消防火警火灾的应急预案1

  为全面做好颍泉区民政局防火安全工作,确保颍泉区民政局日常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在突发火险灾情时能够做到反应迅速、分工明确、处置有序、及时扑救,努力使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特制定本消防安全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为指导;严格执行消防工作“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充分调动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主动参与消防工作。发生紧急情况时工作人员能做到处事不惊、各负其责,各尽其职,有条不紊的开展报警、灭火、疏散、善后等工作,最大限度地控制火情,疏散人员,降低损失,全力保障人员及财产安全。

  二、组织领导

  组长:怀金坤

  副组长:丁文 孙云长 巫亮

  成员:王秀杰绳忠 王晓东 柳虎 樊爱民 李红侠 赵来 许魁

  三、人员分工

  组长负责防火应急全面工作,指挥颍泉区民政局做好防火灭火工作;副组长负责协助组长做好颍泉区民政局的防火工作并现场组织人员进行相关的灭火和人员疏散、撤离。结合颍泉区民政局的实际情况在消防安全领导机构下成立通讯组、灭火组、抢救组、紧急疏散组,分别具体负责通讯联络、组织救火、抢救伤员、疏散人员等工作。

  (一)通讯组:王秀杰

  火险发生时,立即电话报告上级,以快速得到指示,迅速通知工作人员紧急救险,及时拨打119,报告火情。

  (二)灭火组:

  十五楼组长:绳忠成员:王晓东 孟同

  负责消防设施完善和消防用具准备,负责检查颍泉区民政局各办公区、值班室等场所用电、用火安全;火险发生,立即参加救火救灾工作。

  (三)安全防护组:

  组长:樊爱民

  成员:朱峰

  负责做好及时送往医院的准备工作,负责火险发生时受伤人员及救火人员伤痛的紧急处理和救护。

  (四)紧急疏散组:

  组长:李红侠

  成员:刘影向

  熟悉全局紧急避险路径,负责逃生途径与逃生办法的培训与指导;发生紧急情况时有序组织疏散和撤离,负责紧急疏散和撤离过程中的人员安全。

  四、火灾处理程序

  (一)报警和接警处理程序

  当任何人发现火灾时应当立即上报,局领导立即派遣人员赶赴现场查看。如属误报,应尽快查明原因,并做好值班登记;如发现确实发生火灾,应根据现场情况通知相关工作人员及时到场控制火势蔓延,组织人员疏散,同时报告值班领导赶赴现场指挥扑救,并向119指挥中心报警。

  (二)确认火灾发生后的整体处置程序

  1、现场工作人员发现火情后,第一时间向局领导报告起火部位、燃烧物质、火势大小及蔓延方向,就近选取一切可用的灭火器材进行扑救;

  2、局领导接到报警后,通知工作人员控制火势及疏散人员,并向119报警,疏散时应注意保持现场秩序,避免引起恐慌; 注:区应急局联络电话0558-2617100

  3、局值班领导在接到火灾报告后,应立即召集相关人员紧急处置,并成立临时救灾指挥部,单位领导人任总指挥。及时了解火情、下达扑救指令。此时必须保证与各个部位、外界的联络畅通。扑救指令包括:疏散现场人员,划定安全警戒区域或其他有利于疏散及火灾扑救的指令。

  5、值班领导在消防部队到达现场后,及时向消防部队报告火场情况,并组织人员协助扑救火灾;

  6、工作人员在接到火灾报警后,应迅速按照预案布置就位,利用通讯工具与指挥部保持联系,各组长应在第一时间赶到各自岗位。

  五、应急疏散处置程序

  (一)各楼层工作人员在接到火警后必须先疏散人员;

  (二)疏散时注意疏散顺序,先就近疏散本楼层人员,其次疏散其他楼层,防止所有人员涌向同一出口,造成堵塞;

  (三)疏散时注意防止混乱,控制现场人员情绪,提高疏散效率;

  (四)疏散时如发现受伤人员,立即联络安全防护组,第一时间救治伤员。

  六、初起火灾扑救程序和措施

  (一)灭火组人员接到火灾报警后,第一时间携带灭火器材赶赴火灾现场,按照“救人第一,先控制、后灭火,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首先抢救被困火场的人员,再控制火势并撤离物资;

  (二)根据领导命令设立灭火阵地,能灭则灭,不能灭则尽一切办法控制火势蔓延,等待消防部队救援;

  (三)灭火组人员在抢救火场时应注意自身安全防护,不脱离组织单独行动,在局领导没有下达命令前不贸然行动,受到火势威胁时应及时后撤;

  (四)消防救援人员到达现场后,立即组织扑救。

  七、通讯联络保障

  (一)火灾突发情况下,应设立专门的联络渠道;

  (二)由通讯组负责传递各方信息,传达指挥部命令,并确保火灾时通讯的畅通。

  八、安全防护救护程序和措施

  (一)安全防护组接到报警后,准备好相关救护器材、急救物资,于指挥部待命;

  (二)根据局领导命令划定室内(外)安全警戒区域,制止群众围观,确保疏散出口处的畅通;

  (三)根据火场情况出动,配合灭火组抢救伤员,采取有效的急救措施,并及时拨打120急救中心送医。

  九、火灾结束后工作

  (一)各部门恢复正常工作状态;

  (二)由许魁同志负责组织火灾现场保护,任何人不得破坏。得到撤销火灾现场保护命令时,派人及时清理,做好清理现场时的安全保护措施;

  (三)如消防应急救援部门需要,全体人员必须积极配合火灾调查工作;

  (四)办公室负责统计火灾损失,并在火灾后2个工作日内上报;

  (五)各部门要及时总结,包括起因、灭火、疏散等方面存在的不足,加强管理,防止火灾发生。

  消防火警火灾的应急预案2

  消防安全工作关系到学校广大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人命关天,不得有丝毫马虎。根据“预防为主”的原则,以预防杜绝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事故为目标。进一步改进和加强消防安全和灭火救援工作,落实学校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增强抵制火灾事故的能力,尽力消除或减轻火灾事故的损失程度,特制定消防应急疏散预案。

  一、火灾初期的处置步骤

  全体师生、特别是学校领导和值班人员要有高度的防火意识,坚持经常性的检查。牢记学校值班电话及火警电话:119。

  (一)发现火灾事故苗头或遇有火灾事故时应及时向学校值班室报警,或拨打火警电话,请求有关部门及时增援,以便尽快进入现场组织指挥、扑救。

  (二)在拨打报警电话的同时,组织现场人员用灭火器具进行扑救,力争能够有效控制火情,尽量把火灾消灭在萌芽状态。

  (三)在发现火灾有蔓延扩大,且一时无法扑灭时,应迅速组织引导室内人员疏散、撤离现场,清除各种障碍,疏通各种通道,为消防部门的人员、设备进入现场扑救创造条件。并与车辆、医疗、物管部门联系,为伤员救治、物资供应管理做好准备。

  二、重大火灾处置步骤

  (一)组织领导

  为防止发生重大火灾事故时出现混乱局面,使灭火工作得到及时有组织、有步骤的进行。各部门能积极配合,指挥得当,处置有方,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根据实际情况成立学校火灾救急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由学校主管校长负责,德育处、校长办公室、总务处的主要领导参加。下设:灭火行动组、疏散引导组、通信联络组、保障救护组、物品管理组、现场协调组。

  (二)任务、要求

  1.灭火行动组:由学校义务消防人员组成。主要任务是:发生火情时能迅速组织人员尽快赶赴现场,指挥消防队队员和广大教师进行救火。要求:务必做到召之即来,来则能战,冲得上,救得出。力争把火灾消灭在初级阶段,尽力减少或避免人员伤亡、财产损失。

  2.疏散引导组:由后勤管理人员组成。主要任务是:在管理人员的配合下,迅速组织室内人员从安全通道有序疏散,撤离火灾现场。同时为即将前来增援的消防部门人员、车辆清除道路障碍、开辟通道,引导其进入有利地形,积极配合消防部门进行扑救。

  3.通信联络组:由安管办人员和学校办公室主任人员组成。主要任务是:利用喇叭、电话、手机等通讯设备及时沟通联络,当好学校灭火救急领导小组的“眼睛”、“耳朵”。力争使其把人力、物力用在最为关键的地方,确保灭火指挥机关通信联络畅通,指挥正确及时。

  4.水电保障与人员救护组:由总务处和卫生室人员组成。主要任务是:接警后立即通知断电、并增大水源压力。校卫生室要尽快组织人力、物力赶赴现场对伤员实施救护,根据要求应迅速派车辆,将危重伤员送往附近医院进行救治。确保救火用水和伤员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治。

  5.物品管理组:由总务处有关人员组成。主要任务是:对从现场抢救出的物品进行妥善保管,对贵重和危险物品要派专人看管并逐件登记造册,以免重复损坏、丢失。

  6.现场协调组:由德育处人员组成,分管消防同志负责。主要任务是对现场的情况进行认真、科学的分析,根据校灭火小组的指示,灵活调配,正确指挥救火力量和灭火器具的投放和使用。确保灭火工作忙而不乱,高效有序,以免因人为因素造成人员生命、财产损失。

  三、教育、培训

  (一)各班级要坚持经常性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利用各种形式(如黑板报、图片、滚动电子屏等)宣传、普及消防知识,通过组织师生学习《消防法》和防火灭火基本知识,懂得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遇到火灾人人都有参加组织的灭火工作的义务,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灾报警电话119,基本学会使用灭火器材扑救初期火灾。

  (二)加强消防安全人员和义务消防队的管理和教育培训、力争使其做到“四会”,即会宣传消防知识,会操作灭火器具,会疏散人员,会逃生自救。教学楼、办公楼、实验室等处,防火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每学期至少两次检查各处的防火情况,发现火灾隐患及时处理。

  (三)定期不定期坚持对消防设施的检查、维修、更新。教学楼、办公楼、实验室的'每层楼都备有灭火器或消防栓,防火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要负责定期检查防火设施,保证设施和完好率达到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四)易燃易爆的危险实验用品,有专门存放室,由实验员负责保管,保卫人员要作为重点巡查部位,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利用易燃易爆物品做实验的教师,必须在实验或实验前向学生讲清楚注意事项,指导学生正确使用,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五)一旦发生火情,首先报警,每位师生都有报警义务。报警早、损失小,发现火灾应急报“119”、“120”、“110”。报火警时要做到:

  1.沉着镇定,不要挂错电话,不延误时间。

  2.讲清起火地置、地点、楼层、部位及报警人的姓名、电话

  3.讲清燃烧的是什么物质,起火位置、火势大小、有无人员被困、消防车能否到达现场。

  4.报警后,应立即派人在路口等候,引导接应消防车进入火场灭火。

  5.报警后,应立即组织在场人员扑救火灾、救助被困人员及疏散人员、物资。

  消防安全工作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全体人员务必要充分认识其重要性。自觉增强消防安全意识,提高消防安全工作的自觉性和高度警惕性,常年处于戒备状态,树立常备不懈的思想,确保消防安全工作万无一失。

  消防火警火灾的应急预案3

  为全面贯彻落实上级部门的消防工作方针,提高我镇火灾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全镇各企事业单位安全顺利生产、经营,保障村、社干部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一、基本原则

  火灾事故应急处置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单位或者社区、行政村的相关规定。应贯彻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分工协作、以人为本的原则,结合单位的性质、生产工艺特点,社区、行政村的实际情况,合理采用应急救援策略。在应急处置时,要本着“先控制、后灭火”、“救人重于救火”、“先重点,后一般”等原则,将火灾事故的损失降到最低。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指挥机构及职责

  1、领导小组

  组长:邱明亮李琪

  副组长:何贵林杨国祥

  成员:胥学语刘文宝敬仕友李勇李容

  张洋陈容李荣华谢维王龙

  韩毅马海波杨和政任道裕张治及各村(社区)书记和镇直单位负责人

  2、领导小组职责

  (1)组建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队,并对救援队定期进行培训和演练,督促检查消防器材是否完备可用,查找火灾隐患,及时整改。

  (2)接到火灾事故险情报告后,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指挥抢救,采取果断措施防止火灾事故扩大。

  (3)在做好火灾事故扑救工作的同时,迅速撤离、疏散周围人员;设置警示标志,封锁事故现场和危险区域;保护好相邻装置、设备,防止引发次生事故。

  (4)立即调集医务人员及相关人员,对现场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救治,调集车辆适时转移治疗。

  (5)随时掌握火灾事故的发展情况,及时修订现场救援方案,补充救援力量。

  (6)组织协调火灾事故发生原因的调查、分析,并提出整改措施,督促落实。

  3、职责分工

  (1)组长:

  全面负责指挥,协调火灾事故应急救援处置工作。

  (2)副组长:

  协同组长全面指挥,协调火灾事故应急救援处置工作。

  (3)成员:

  镇环保所、镇应急办:负责对渋及能源介质或造成环境污染的火灾事故,根据其类型拿出处置措施或者方案,救援和救援器材的维护、保养、并向上级通报火灾事故的情况。

  派出所:负责消防扑救和确定警戒区域,实施零时交通管制,及时处置可能出现的治安事件,成立火灾事故调查组,分析事故原因,制定出预防措施。保护相邻装置和设备,组织损坏设备、设施的抢修和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

  镇党政办:负责调度单位车辆,联系医护人员,运送救援物资。

  镇武装部:负责救援队伍的组织和消防扑救工作。

  镇民政办:负责火灾事故处置和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做好群众疏散工作。

  三、预防与预警

  (一)火灾隐患的排查

  安办定期组织开展火灾隐患的排查工作,镇直各单位和社区、行政村要协同并自觉排查;加强消防设施的日常维护保养,出现故障及时排除,对重点部位或区域实施严格巡查,发现火灾隐患及时报告。

  (二)预警行动

  一旦发生火灾事故,立即启动火灾应急处置预案,实施救援。一是通过建立和完善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进行预警。二是任何人员接到可能发生火灾事故的信息后,应立即向上级报告,并按照应急处置预案及时研究应对方案,同时通知辖区内的相关负责人预防控制火灾事故的发生、扩大并及时启动相关应急预案。

  (三)信息报告程序

  发生火灾事故时,现场人员应在保护好自身安全的情况下及时实施扑救,及时向消防队报警(119),地点、名称、燃烧机爆炸物品名称和性质,消防车从哪条道路进、在哪里接消防车。辖区负责人要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事故的性质,原因和事故部位的基本情况。火警值守接到报警后,要询问详细发生火灾事故的性质,原因、部位及危害情况作好记录,向或在救援领导小组汇报,并按照领导的指令立即通知各成员单位及救援人员赶赴事故现场,进行火灾事故处置救援。各有关单位接到报警后,应迅速通知本单位在此区域作业的职工进行火灾应急处置或撤离疏散。同时,涉及燃气气体火灾时,应立即组织人员佩戴应急装备赶赴事发现场,查明原因采取果断处理措施,组织切断事故气源,并做好受伤人员的抢救和救护工作。

  四、火灾应急处置

  (一)响应分级

  1、发生特大、重大、较大火灾事故时报上级主管部门,由上级应急指挥中心统一指挥,各成员单位应急救援队配合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2、发生一般火灾事故由成员单位救援队启动本单位或辖区的应急处置预案进行处置。

  (二)响应程序

  1、应急指挥

  发生火灾事故后,应立即采取必要措施,并向领导小组汇报事故基本情况,火灾事故现场人员及时发出事故报警和信号。火灾应急处置小组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2、应急行动

  应急预案启动后火灾事故单位要立即采取措施,并组织救援队伍实施灭火扑救,并报有关部门和单位进行抢险救援。

  3、资源调配

  在火灾应急处置救援中,由领导小组充分合理的利用各种资源使火灾事故得到有效控制。

  4、扩大应急

  在火灾事故发生时,已实施了应急救援措施,但火灾事故状态仍不能得到控制,且极有可能发生严重后果时,应尽快的疏散周围居民,封锁道路,控制流动人员进出等。

  (三)处置措施

  1、救援队伍听到报警后,立即到达着火地点,迅速就近接通水源或提起灭火器听命令灭火,做到迅速、准确、有效,一切行动听指挥,随时向指挥人员汇报灭火情况,注意现场保护。

  2、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视火灾情况及时报告政府有关部门。

  3、建立警戒区。在指定范围内实行全面戒严,划出警戒线,设立明显标志,以各种方式和手段通知警戒区内和周围人员迅速撤离,禁止一切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警戒区内。

  4、消灭火灾危险区内所有火种。立即在危险区内停电停火,灭绝一切可能引发火灾或者爆炸的火种。所有人员进入危险区要采取可靠措施,确保不发生次生事故。

  5、控制危险源。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一定要争对不同类型的火灾事故、不同的危险介质,分别采取不同的可靠措施,避免事态进一步扩大。

  6、现场监测。随时用可燃气体检测仪或co气体检测仪监视检测警戒区内可燃气体浓度,人员随时做好撤离准备。

  7、清点人数。在灭火战斗结束后,各有关单位清点各自参战的人员,把人员情况向火灾应急救援处置小组领导汇报,由火灾应急处置救援工作小组领导安排下一阶段的工作。

  (四)应急结束

  确认火灾现场危险已经解除,现场环境不会引发次生事故,向应急处置救援小组领导汇报,得到同意后终止应急处置救援程序。通过火灾应急处置救援过程,对各个岗位在处置过程中的表现进行评估。总结火灾事故的起因、发现问题的诱因,在全镇进行安全经验分享,对相关人员进行教育。

  消防火警火灾的应急预案4

  为切实做好港沟街道森林防灭火工作,预防并能快速地扑灭突发性森林火警(火灾),确保森林资源安全,制定本处置办法。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

  1、组长由办事处主要领导担任,常务副组长由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森林消防中队、财政所、教育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会事务科、各管理区主任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2、森林防灭火办公室设在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刘洪洲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刘光华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3、森林防灭火办公室下设七个应急工作组,人员组成和工作职责如下:

  (1)调度综合组:由森林消防中队负责,负责掌握火情动态、赴火场工作组的扑火方案、各种扑火专业队伍动态、火场天气预报,与应急救援指挥部建立起通信联系,保证信息传递畅通。根据火场火情动态,起草上报火灾情况报告,根据火灾现场指挥组命令,调动扑火兵力。起草办事处森林火灾重大事故总结报告。

  (2)扑火指挥组。由森林消防中队负责,配合办事处防灭火领导小组指挥扑火救灾,及时向区森林防灭火办公室报告火灾情况。

  (3)警戒保卫组。由派出所和潘庄中队负责,负责维护现场及周边林区的治安和交通秩序。

  (4)医疗救护组。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负责组织医疗救护队伍,及时对遇险、受伤人员进行救护。

  (5)物资供应组。组织供应火场物资,协调扑火人员和扑火物资的快速运输、办事处应急救援及其办事机构的后勤保障。

  (6)善后工作组。负责伤亡家属的安抚、抚恤和理赔等善后处理工作。

  (7)新闻舆论组。负责各级新闻媒体采访接待工作,发布权威火情、灾情、扑火进展等信息。

  二、预案启动级别

  根据森林火警火灾危害程度和发展态势,按照分级响应原则,及时调整森林扑火组织指挥机构的级别和相应的职责。一般情况,随着火情的不断加重,森林扑火组织指挥机构的级别也相应提高。森林火灾的响应级别分为二级。

  二级响应:发生火情,管理区和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森防中队)立即组织扑救。一般情况下,发生火情二十分钟内,管理区必须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力量扑救;火灾发生四十分钟内火场还没有得到有效控制,办事处森林防灭火办公室要启动应急预案;在火灾发生1小时后火场仍未得到控制或需要跨区支援扑救时,向区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

  一级响应:

  1、市级以上自然保护区的森林火灾;

  2、威胁居民区和重要设施的森林火灾;

  3、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损失仍未扑灭的森林火灾;

  4、区行政交界地发生的火灾;

  5、燃烧时间超过2小时或国有林场、重点景区以及其周围发生的森林火灾;

  6、其他需要区里救援的森林火灾。

  当出现以上六种情况之一时,办事处森林防火办公室立即进入紧急状态,启动街道应急处置办法,制定扑救方案,调动扑火力量,下达扑救任务。办事处森林防灭火领导小组立即赶赴火场,同时视情况向区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

  三、报警程序

  1、巡逻、了望、监控人员或护林员发现火警后,必须在第一时间将火警位置、火势大小、火场基本情况报告办事处森林防灭火值班室。值班室接到森林火警、火灾报告后,根据火情迅速启动办事处处置办法,组织人员进行扑救,并及时向办事处森林防灭火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报告。

  2、办事处森林防火办公室值班人员接到火警电话后,应按照火警、火灾报告表的要求,详细记录火警火灾发生的时间、地点、位置、初步原因、火情报告单位和报警人姓名,同时向值班领导报告。

  3、值班领导接到火警报告后,应迅速赶到值班室。了解火场具体情况,调动人员、车辆、设备、器材,并提出紧急处理办法,由办事处森林防灭火办公室组织实施。

  四、扑救程序

  (一)二级扑救

  办事处防灭火办公室接到火警后应立即通知起火单位组织相应扑火力量赶赴现场,第一出动的指挥员应担负现场指挥的任务,及时协调指挥各级灭火队伍投入到火场灭火。同时起火单位在通往火场的主要路口、岔路口安排导向人员及指示标志。

  (二)一级扑救

  办事处扑火指挥组组长下令启动本程序,值班人员根据扑救指挥组长的命令下达指挥命令:

  1、指令办事处森林消防队及所属专业灭火队伍赶赴火场。

  2、通知森林防灭火办公室七个应急工作组赶赴现场参加救援。

  3、值班指挥向区防火指挥部报告情况,需要支援的,由办事处森林防灭火办公室组长同意,报区防指办公室,并及时召开办事处森林防灭火领导小组成员紧急会议,制定火灾现场扑救方案,并协调指挥有关单位按照方案扑救火情。如有必要,应设立扑火前线指挥组,以集中力量统一组织灭火。如需调用部队、机关和厂矿企事业单位扑救火灾及灭火器材、车辆、油料、通信工具、食品等,由办事处森林防灭火办公室报党工委办公室组织落实。

  4、森林火警、火灾明火扑灭后,起火单位必须指定负责人,安排足够人员留守火场,清理余火,使燃烧未尽之物与周边可燃物彻底分离。经森林防灭火办公室确认不会死灰复燃后方可全部撤离火警火灾现场。

  五、现场扑救指挥

  (一)二级扑救现场

  1、扑火指挥组到达现场前,发生林火所在单位负责人为现场第一指挥员,负责协调组织各灭火队伍灭火。扑火指挥组长到达现场后,由扑火指挥组长担任现场扑救总指挥。

  2、引导警戒、后勤保障工作由发生林火所在单位负责。

  3、明火扑灭后,起火所在单位负责清理和看守火场;留守人员撤离时间由扑火指挥组长下达。

  (二)一级扑救现场

  该现场七个应急工作组各负其责,积极组织抢险救援。

  1、调动综合组

  (1)根据现场火势变化的实际,由现场指挥负责及时向办事处领导汇报情况。

  (2)根据火场实际,协调其他六个工作组的工作,督促落实后勤保障及后续扑火队伍的调集工作。

  (3)对难以扑灭的大火,要及时修订扑火方案,并会同扑救指挥组制定扑火战术。

  (4)区级森林火灾救援预案启动后,及时做好衔接落实工作,确保灭火工作顺利进行。

  2、扑火指挥组

  (1)各队伍到达火场后,队长应向扑火指挥组组长、副组长报到并汇报队伍人数、携带的工具类型和数量、当前队伍集结地点等情况。

  (2)根据指挥员指令,各队伍以小分队为单位进入火场灭火,保持好队伍之间的协调配合,避免人员伤亡事故发生。

  (3)根据火场条件和火势发展演变规律,及时调整扑火战术和安排部署扑火兵力,积极消灭明火。明火扑灭后,扑火指挥组安排火场留守人员并制定轮换留守方案,灭火队伍及留守人员撤离命令由扑火指挥组组长下达。

  3、警戒保卫组

  由派出所和潘庄中队负责。负责维护现场及周边火场的治安秩序和交通秩序。林火发生地的小路至火场路口的指向引导。在通往火场的各路口设置明显标志,并有专人导引由公路-林间小路-进入火场一线,确保消防道路畅通。火警火灾未扑灭前,导引员不得擅离岗位,要及时保持联系。派出所应及时调集警力配合森防公安迅速查清起火原因,抓捕火灾肇事者。

  4、物资供应组

  扑火队伍的简易后勤供应由各单位自己负责。

  后备生活物资、扑火物资由办事处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和党工委办公室参与,组织后勤物资供应保障队伍负责运送。

  根据火场需要,要及时采购后勤保障物资,并负责运输至火场,确保送至一线灭火队员手中。

  5、医疗救护组

  在一、二级扑救过程中,港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到达指定地点,负责将专业医护人员和急救设备、急救车辆引导到火场,投入医疗救护,负责伤病员的运送及救护工作。

  6、善后工作组

  林火扑灭后,应确定受害森林面积及受害林木面积,并绘制火场区域图。查清起火原因,调查并提出对肇事者及责任者的处理意见后上报森林防灭火办公室。

  调查处理完毕,写出书面报告报森林防灭火办公室,经审核后报告区政府及上级有关部门。

  走访慰问参加扑火单位和有功人员,向办事处防火领导小组提报表扬和奖励表现突出的战斗集体和先进人员方案。

  7、新闻舆论组。

  负责关注网路舆论,发布官方权威消息,以及各级新闻媒体采访接待工作,对谣言、负面舆论及时控制和调查。

  六、通信联络

  (一)森林防火期间,各有关单位要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要保障24小时通讯正常,对出现故障的通讯工具要及时维修。

  (二)火警发生后,相关的无线通讯、有线通讯由办事处森林防火办公室与火场全部占用,一切与扑火无关的通讯全部终止。

  (三)要保证所有在值班室、指挥室、火场的指挥员、值班员、扑火队的持机者所持通讯工具的正常使用,以便及时接受指令、传送火场信息、沟通情况。

  七、灭火队伍的组成及出警顺序

  (一)港沟街道办事处森林防灭火力量由以下部分组成:

  1、港沟街道办事处专职护林队伍。共有专职护林员39名,森林消防队员20名,配有风力灭火机15部、对讲机66部、高压水泵2台、铁锨、二号工具扑火器具等。

  2、管理区和村级机动扑火突击队员队伍。

  (二)出警程序

  第一出动:发生火警由管理区、村、林区直接安排人员组织扑救。

  第二出动:港沟森林消防队及突击队,在接到通知后5分钟内出动,以最快速度赶赴现场。

  第三出动:火警火灾发生地的其他护林员、村应急扑火队,在接到通知后10分钟内出动。

  森林消防中队和专职护林队,由森林防灭火办公室统一调遣。发生火灾后一切扑救力量由森林防灭火办公室统一指挥。

  八、扑救物资准备

  1、办事处森林防灭火部门要建立常用的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库,储备风力灭火机、二号工具、油锯、消防水桶、御寒衣物、帐篷等扑火机具和装备。

  2、各相关单位也要设立森林防灭火救援物资储备库,配备森林防灭火必须的灭火器具和装备。

  3、扑救森林大火需要较多物资时,由办事处森林防灭火办公室负责向区防火指挥部申请物资支援,并负责调运。

  消防火警火灾的应急预案5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场镇社区消防安全工作,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消防安全应急预案。

  一、本预案使用范围

  场镇范围内的各种火灾。

  二、启动本预案程序

  值班人员接到社区信息员火警电话后,第一时间报告镇党委书记、镇长和值班领导,由党委书记、镇长或值班领导启动《汉阳镇消防安全应急预案》,迅速组成事故现场指挥部,立即通知有关成员单位迅速赶赴事故现场,并视火灾情况上报县应急办、县消防大队,请求支援。

  三、成立火灾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

  全镇机关人员、场镇社区两委、镇属各单位,要坚决服从火灾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指挥。

  组长:何跃华刘欣

  副组长:蒋文全、黄莉、张泽勤、廖敏丽、邵建武

  成员:各值班组人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程碧权同志任办公室主任。报警电话119或38981040

  四、设立应急防火救援小组

  应急救援小组组长为本小组第一责任人,各应急救援队伍必须随时做好防火救援准备。应急救援小组成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达现场,服从指挥部和现场指挥人员的指挥,采取必要的个人防护措施,按各自的分工开展工作。

  (一)现场处理组

  当火灾发生时,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全力组织自救,保护好现场,信息员负责向镇党委、政府报告火灾发生的具体地点,着火的材料、火势、面积,交通线路、地理情况和报警人电话,并派专人在离火灾地点最近的地方等候支援人员。负责通信联络、道路畅通、供电控制、水源保障等;引导人员疏散自救,确保人员安全快速疏散。

  组长:彭静

  成员:章正均、刘玉斌、费跃如、余拥军、黄一籍、

  郭艳琼、唐彬义、刘强、冯伟

  (二)抢险救援组

  抢险救援组分为两个小组。

  第一小组:义务消防队员,接到抢险救援通知后10分钟内到达现场。

  第二小组:当天值班的全体人员,接到抢险救援通知后出发;小组长为值班领导,成员为全体值班人员。

  (三)医疗救护组

  接到抢险救援通知后,立即通知卫生院启动医疗救援应急预案。在指挥部的指导下,对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救护,并视情况向120急救中心求救,向上级有关医疗、卫生机构求援。

  组长:郑德强

  成员:镇卫生院医生

  (四)情况通报组

  根据指挥部授权及时、准确、全面地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上报灾情。留守值班人员坚守岗位,认真负责做好下情上达工作,对事件发展情况、所采取的措施、存在的问题等要认真做好记录,直至事件完全解决。

  组长:何跃华、刘欣

  成员:程碧权、龚超

  (五)治安维护组

  负责布置安全警戒线、禁止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危险区域、负责对现场及周围人员进行防护指导、疏散人员、现场周围物资的转移;保护火灾现场,统计火灾损失。

  组长:罗小洪

  成员:派出所民警

  五、纪律要求

  各单位和部门必须按照指挥部的要求履行职责。凡是擅自离岗、不服从指挥,相互拖延、推诿,给人民群众造成重大损失,破坏党和政府形象的人和事,将依据有关规定从重处理,触犯法律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消防火警火灾的应急预案6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建立健全森林火灾应对工作机制,提高森林火灾应急处置能力,确保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准备充分、反应迅速,决策科学、指挥有序,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降低森林火灾危害,有效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二)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烟台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龙口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

  (三)风险评估。森林火灾是突发性高、破坏性大、处置较为困难的自然灾害,与人的活动息息相关,具有自然和人为双重属性。我市人口密度大、林农交错,进山入林活动用火频繁,随着可燃物载量逐年增加,重点林区已超过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的每公顷30吨的临界值,加之春季干旱少雨、大风天气较大,极易引发较大以上森林火灾。

  (四)应急资源。市、镇森防指建立扑救指挥体系,依靠专业、半专业和群众扑救队伍,各级队伍根据需要配备高压(高扬程)水泵、细水雾灭火机、泡沫灭火枪、风力灭火机和消防水(罐)车等扑救装备和运兵运输车等交通运输工具。大多数林区建设开通防火道路,确保扑救队伍快速到达,部分重点林区铺设引水上山水管网和修建水源地,能为森林火灾扑救提供水源。

  (五)灾害分级。按照受害森林面积和伤亡人数,森林火灾分为以下4类:

  一般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下或者其他林地起火的,或者死亡1人以上3人以下的,或者重伤1人以上10人以下的;

  较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上100公顷以下的,或者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的,或者重伤10人以上50人以下的;

  重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0公顷以上1000公顷以下的,或者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的,或者重伤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

  特别重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00公顷以上的,或者死亡30人以上的,或者重伤100人以上的。

  火灾分类中所称“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六)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龙口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森林火灾应对工作。

  二、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任务

  (一)组织机构。

  1.市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以下简称市森防指)是全市森林火灾应急处置指挥机构,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市森林火灾预防和应对工作。市森防指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森防指办)承担市森防指日常工作。

  2.前线指挥部。前线指挥部由市森防指、火灾发生地政府和森防指成员单位有关负责人参加。前线指挥部是扑火现场的最高指挥机构,参加前方扑火的单位和个人均应服从前线指挥部统一指挥,并根据需要设立各类工作组。

  (二)成员单位职责。各成员单位在市森防指统一领导下履行相应的森林火灾应对职责:

  市政府办公室:按照森林火灾扑救前线指挥部指挥长要求,及时召集火灾处置扑救中的紧急会议,调动各级扑火力量,协助火灾发生地政府安排好火灾扑救中的后勤保障,协调龙口港、龙矿集团做好森林防火工作,审核上报烟台市政府的有关材料及通过媒体发布的新闻内容,请求市外扑火支援力量。

  林业局:履行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职责,执行市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有关扑火救灾工作部署;研究拟定森林火灾事故的紧急处置方案,组织、协调、督促应急救援队伍做好火情处置工作;全面掌握火场动态,汇总分析信息,提供应急救援服务;协助查处火灾起因;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参与应急处置工作;评估灾情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提报森林火灾事故调查报告。负责组织调派市森林消防大队及各镇街区森林消防中队。

  人武部:根据火灾扑救需要,协调驻龙部队和民兵应急分队投入扑救工作。

  交通局:负责扑救物资、人员的运输,配合公安部门搞好交通管制。

  经信局:指导下属企业落实森林防火责任,组建防火预备队。

  建设局:做好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的规划审批工作,做好建筑行业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和林区、林缘建设工程施工活动中的消防监管。

  农业局:负责农村耕地野外用火指导协调工作。

  旅游局:按照A级景区评定的有关安全要求,配合林业部门督导检查旅游景区制定森林防火应急预案以及救火人员、物资的配备等;负责景区内游客因火灾引发的投诉、纠纷等处置工作。

  环保局:配合林业部门做好灾后环境评估,协助宣传森林防火在保护环境、维护生态平衡中的重要作用。

  国土局:提供火场及周边地理信息数据。

  水务局:提供全市大、中、小型水库和水源地等相关资料。

  发改局:将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国民经济计划和社会发展规划,协调有关方面落实重大基建项目建设资金。

  公安局:做好火灾发生地治安管理和火场周边道路交通管制工作,依法查处森林火灾案件,协助前方指挥部组织群众从危险地区安全撤离或转移。

  财政局:筹集拨付扑救森林火灾所需资金。

  人社局:负责森林防火人员编制调配,指导镇街区建立健全机构,配足配齐人员,提供社会保障;根据扑火指挥部安排组织火灾扑救督导考核工作。

  卫计局:负责组织医务人员赶赴火场实施现场医疗救护,组织火场医疗保障,做好灾区卫生防疫。

  气象局:及时提供火场及周边天气变化情况;制订人工影响天气方案,适时实施人工增雨作业。

  教体局:协助火灾发生地政府做好受火灾威胁学校师生的疏散与转移工作;做好学校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

  民政局:负责灾民安置与社会救济工作,按规定做好扑火伤亡人员的抚恤事宜。

  团市委:在市森防指统一部署下,组织志愿者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应急救援的发动工作。

  文广新局、广播电视台、报社:做好森林防火宣传工作。

  安监局:做好因森林火灾而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供电公司:负责全市林区输电线路隐患排查和检修工作,做好森林火灾现场电力输送控制工作。

  联通龙口分公司、移动龙口分公司、电信龙口分公司、广电网络公司:根据需要在火灾现场建立移动基站,保障通信联络,确保火灾现场通信联络畅通。

  驻龙部队:作为扑火预备队参加火灾扑救。

  (三)火灾发生地镇(街、区)职责

  火灾发生地镇级政府:负责组织本辖区森林火灾扑救工作;做好援助部队油料、食品供应等后勤保障工作;安排向导提供道路指引,引导物品运送;根据森林火灾扑救前线指挥部安排,组织做好受火灾威胁群众及牲畜、农业生产物资的疏散与转移工作;搞好灾后重建。

  (四)市森防指应急工作组的组成和职责。根据火灾发展态势,市森防指在组织指导森林火灾扑救过程中可设立指挥组、调度组、保障组、督查组等工作部门。

  指挥组:组长由市林业局局长担任,林业局、人武部、驻龙部队、火灾发生地政府等部门和单位有关负责人参加。负责指导火灾发生地政府扑救火灾;根据火情动态,制定扑火方案,使用扑火力量;根据扑火需要请示调拨扑火物资,调动扑火支援力量;指导镇级政府落实前线指挥部领导有关扑火工作的指示精神。

  调度组:组长由市政府办公室主任担任,林业局、人武部、公安局、交通局、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火灾发生地政府等部门和单位有关负责人参加。负责与指挥组保持沟通联络;协调各成员单位按各自职责任务处置森林火灾;根据指挥组提供的火场信息及时请示调拨扑火物资,调动扑火支援力量;落实上级领导有关扑火工作的指示精神;审核上报烟台市政府的有关材料及通过媒体发布的新闻内容。

  保障组:组长由市府办副主任担任,林业局、公安局、交通局、民政局、卫计局、火灾发生地政府等部门和单位有关负责人参加。负责做好后勤保障工作,预案启动后,及时提供必要的物资,并根据森林火灾扑救前线指挥部的安排,将物资供应到位;负责汇总森林火灾事故各方面情况,起草上报火情信息和森林火灾事故总结报告;火灾发生地政府安排一名领导负责组织部分熟悉地形的群众组成后勤运输队和担任火场向导,根据保障组的安排向扑火一线运送物资,引导扑火队伍开进火场;参加火灾扑救各镇街区、各部门和单位的机具、油料、食品等后勤保障供应由各单位自己负责。

  督查组:组长由市人社局局长担任,市府办、监察委、安监局、林业局、人社局、火灾发生地政府等部门和单位有关负责人参加。负责督导检查扑火纪律执行情况,扑火人员在岗履行职责情况,有关单位和人员执行扑救前线指挥部命令、指示情况;对违纪、违规人员和单位提出处理意见。

  三、预警、监测、信息报告和处理

  (一)林火监测与预警。

  1.依托国家林业局森林防火预警监测信息中心卫星林火监测系统、市森林防火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地面了望台和巡护人员24小时不间断监测,及时发现林火热点,及时核查和掌握热点情况,发现火情第一时间报告。

  2.依托各种信息采集,及时掌握当前地情、林情、人情,结合气象变化以及火灾历史资料,进行火情综合分析研判,及时、准确预测当前森林火情发生动态,进行森林火险预警。

  (二)火险预警级别。依据气象变化、森林可燃物变化以及引发森林火灾的火源发生状态,森林火险预警等级由低到高划分为3个预警级别,并依次采用黄色、橙色和红色予以表示。

  (三)火险预报与发布。市林业局与市气象局联合开展森林火险气象等级预报、高森林火险天气警报的制作和发布工作。市气象部门负责通过电视台、广播电台、气象局网站等向全市发布森林火险气象等级预报;市林业局、市气象局与广电部门合作发布高森林火险天气警报,并及时通过电视台插播滚动字幕等方式播放;市林业局联合移动、电信、联通、广电等运营商,以短信方式及时发布预警公益信息,并提供优先发布权限。

  (四)林火信息报告和处理。

  1.责任主体:森林火灾发生地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及时将有关情况向当地政府或林业部门报告。各镇级政府及林业局是受理报告和向上级报告森林火灾的责任主体。

  2.时限和程序:当发生森林火灾后,事发地镇级政府应当立即核实并在30分钟内向市政府及市林业局报告,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预案启动后,市林业局应每隔2小时向市政府报送火场综合情况,遇有紧急情况,应立即上报。应急处置过程中,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3.内容:森林火灾发生的时间、地点、信息来源、性质、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等。

  四、应急响应

  森林火灾扑救工作根据响应等级由火灾发生地政府和市森防指负责指挥。森林火灾应急响应分为一至三级,三级为最低级别,一级为最高级别。一般情况下,响应由低到高逐级启动。根据现场火情报告,市政府可以直接启动高级别预案。

  (一)三级响应(Ⅲ级)

  启动条件:一般火险区发生火情。发生火警后,由火警发生地镇街区组织扑救;同时向市森防指报告,由市森防指启动森林火灾三级响应。市林业局应迅速带领市防火大队赶赴现场组织扑救,并向市政府报告。由市林业局局长任火场指挥,火灾发生地政府主要负责人任副指挥,协调8个森林防火重点镇森林防火中队做好应急准备。林火扑救后,由火警属地镇街区负责组织机关干部和当地群众按规定清理看守火场。

  (二)二级响应(Ⅱ级)

  启动条件:危险和特别危险火险区发生火情,或三级响应启动后30分钟仍未得到有效控制的火情,由火场指挥报告市政府启动二级响应。同时报告市委办。分管副市长任火场指挥,相关市级领导和市林业局局长任副指挥。火场指挥视火情下达指令,由现场调度负责通知协调。

  1.调动8个防火重点镇森林防火中队和其他镇森林防火中队参与火灾扑救;

  2.通知市公安局安排交警、干警负责疏导火场及周边交通,维护秩序;

  3.通知市卫计局安排救护车到火场,负责人员救护;

  4.调派各镇街区扑火预备队参与清理看守火场;

  5.视情通知龙口港、龙矿集团扑火队、预备队及经信局(桑园煤矿、洼东煤矿)、交通局、住建局预备队做好应急准备;视情调动龙口港、龙矿集团扑火队;

  6.及时向市政府主要领导报告火场有关情况。

  (三)一级响应(Ⅰ级)

  启动条件:在特别危险的火险区发生森林火灾,或其他火险区二级响应启动后1小时仍未得到有效控制的火情,火场指挥迅速报告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并启动一级响应。由市长任火场指挥,分管副市长以及相关市级领导任火场副指挥。火场指挥视火情下达指令,由现场调度负责通知协调。

  1.协调相关市级领导参与火灾扑救;

  2.视情调动龙口港、龙矿集团扑火队;

  3.视情调动各镇街区、交通局、住建局、龙口港、龙矿集团、经信局(桑园煤矿、洼东煤矿)预备队赶赴火场参与清理看守火场;

  4.由火场总指挥视情发布命令,由武装部政委或部长协调驻龙部队参与火灾扑救,或请求上级支援。

  在森林火灾全部扑灭、火场清理验收合格、次生灾害后果消除后,由市森防指决定终止应急响应,恢复正常森林防火工作。

  五、应急保障

  (一)扑火力量保障。

  1.按照“专群结合、以专为主”的原则,扑火力量以森林消防专业队伍为主,在扑火力量运用中,实行合理编组,集中使用。

  2.扑火力量调动。当火灾发生地扑火力量不足时,一般火情由市森林消防大队协助火灾发生地森林消防中队进行扑救;较大火情市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可调动全市扑火力量实施跨镇街区支援扑火。市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统一组织跨镇街区扑火力量,扑火装备与人员运输由增援单位负责。

  3.需要市外支援扑火力量时,市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应向市政府报告,经批准后向上级森林防火指挥部提出支援请求。

  (二)物资储备保障。各镇街区要按照要求做好森林防火物资储备,确保各类机具和装备数量充足、性能良好。

  (三)后勤保障。各镇街区和有关部门要建立森林火灾扑救生活保障应急供应机制,解决所有参战人员的饮食、饮水、保暖等问题。要在火场成立保障调运小组,根据前方扑救工作需要提供有效保障。

  (四)应急队伍培训演练。各镇街区要有计划地对相关人员进行扑火技战术和安全知识培训。市森防指每年组织森林消防专业队进行扑火演练。

  六、善后处置

  (一)恢复与重建。事发地政府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迅速组织力量开展灾情核实和恢复重建工作,同时对森林火灾中伤亡人员、应急工作人员以及紧急调集、征用的物资,按规定给予抚恤、补助和补偿。

  (二)调查与处理。森林火灾处置完毕后,由市森防指和事发地镇级政府组成调查组,及时对火灾起因、性质、责任等问题进行调查、分析,提出改进措施。属于责任事件的,应当对责任单位和个人提出处理意见。

  (三)总结与汇报。事发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及时对应急处置工作进行总结,提出加强和改进森林火灾应急工作的建议和意见,于善后处置工作结束后10天内,以书面形式报市政府和市森防指。

  (四)奖励与责任追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在扑火工作中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中负有责任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扑火工作中牺牲人员符合评定烈士条件的,按有关规定办理。

  七、附则

  (一)本预案由市林业局负责编修解释。各镇街区应参照本预案制定相关预案。

  (二)本预案自下发之日起施行。2015年4月9日龙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龙口市森林火灾应急处置预案》(龙政办发〔2015〕28号)同时废止。

  消防火警火灾的应急预案7

  一、编制目的

  为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草原火灾,保护森林草原资源,确保扑火救灾工作高效进行,将森林草原火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切实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根据东湖街道办事处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贵州省森林条例》、《贵州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黔西南州森林防火预案》及《兴仁县森林火灾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文件编制。

  (二)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防范。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草原火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保障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

  2、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建立健全森林草原火灾防范体系、信息报告体系、科学决策体系、应急处理体系和恢复重建体系。

  3、发生森林草原火灾,按照各村(社区)管辖范围,由所在地村(社区)先期组织扑救处理。

  4、分级响应、分级负责。根据森林草原火灾的严重性,所需组织动用的人员力量、影响范围等因素,分级设定和启动应急预案。

  5、快速反应,及时有效。及时收集信息,掌握森林草原火险或情况,建立健全精简、统一高效的组织领导和指挥体系,强化应急响应机制,确保森林草原火灾“打早、打小、打了”。

  (三)适用范围

  东湖街道办事处发生和可能发生的森林草原火灾,使用本预案。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1、成立东湖街道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

  (名单见附件)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及7个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安监站,沈虹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彭孝刚、耿仕虎、何明香为办公室成员。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协调森林草原防灭火日常工作;及时掌握、分析、报送重要信息;向办事处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提出处置森林草原火灾的意见和建议;执行办事处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的决定;联系市森防办;负责扑救火灾的信息调度、处理;负责对各村(居、社区)森防工作的检查考核,完成上级交办的任务。

  2、工作组

  (1)指挥调度组

  组长:陈家文

  副组长:赵海

  成员:沈虹彭孝刚耿仕虎何明香

  (2)通讯组

  组长:汪明伟

  成员:令狐杰邹彪

  (3)交通运输组

  组长:赵海

  副组长:沈虹

  成员:邹彪

  (4)火因调查组

  组长:阮籍

  副组长:林以相

  成员:狄永红

  (5)火场纪实组

  组长:狄永红

  成员:鲁定学

  (6)后勤供应组

  组长:毛全明

  副组长:李勇

  成员:李斌吴奔

  (7)医疗救护组

  组长:阮籍

  副组长:周义

  成员:何天英夏宇罗先海王金鑫王丽

  三、预案的启动

  (一)森林草原火灾按各村(社区)行政区域实行属地管理,在办事处的领导下,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按本行政区域内的森林草原火灾处置预案进行处置。

  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接到森林草原火灾报告后,如属于以下情况的,要及时提出处理意见,报告办事处指挥部指挥长或副指挥长,启动本预案。

  1、火场跨办事处、村(社区)行政区域交界地段;

  2、在燃烧受害森林面积在2公顷以上的;

  3、林业重点工程及国有林场发生的森林草原火灾;

  4、严重威胁村庄、居民区、国家重要设施的;

  5、连续燃烧1小时尚未扑灭的;

  6、其他需要办事处支援扑救的。

  (二)报告的程序

  1、各村(社区)向群众公示森林草原火灾报告制度,公布办事处火警电话(0859—6212020)。

  2、各村(社区)森林草原防火值班人员接到森林火情报告,应立即向村(社区)两委领导和办事处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三)森林草原火灾报告基本内容

  起火时间、着火地点(村(社区)、组、具体小地名)、起火原因、燃烧时间;林地植被状况;现场风向、风速;现场组织指挥人员和扑救力量状况。

  (四)处置的程序

  1、森林草原防火值班人员接到森林草原火情报告,必须立即报告村(社区)村两委领导,以最快的速度赶赴现场查看情况后,科学有序的组织义务扑火队和群众进行扑救。严禁孕妇、儿童和老弱病残者参加扑救森林火灾。

  2、值班人员要认真详细地做好火情的登记,及时掌握火情动态。根据火情动态,按照本办事处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及时组织火灾发生地村组干部及群众参加扑救森林草原火灾。

  3、办事处森防办值班人员按照办事处指挥部领导的指示,立即组织人员赶往火灾发生地。

  4、对火灾、火警、火情组织处置不力的单位及工作人员,对造成重大事故的,全办事处通报批评,并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预案的实施

  (一)组织实施

  接到重大森林草原火灾报告后,办事处森防指挥部应至少有一位领导在指挥部办公室坐镇指挥,并组织相关部门人员以最快速度赶赴火场,组织、协调、督促、指导各村(社区)处置火灾事故。发生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时,将设立以下两个指挥中心:

  1、现场指挥中心。由办事处有关领导和指挥部成员及相关村支两委干部组成,负责现场扑救指挥工作。

  2、办事处指挥联络中心。下设办事处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由办事处领导和指挥部成员组成,负责与现场指挥中心联络,及时掌握火情动态,负责上传下达及后勤支援保障工作。

  (二)扑救原则

  既要实施有效扑救,又要避免人员伤亡。根据不同的火情动态,根据具体实际采取如下扑救原则。一、加强现场指挥,根据地形、植被、风向、风速等,科学有序组织扑救,确保扑救人员人身安全;二、不准组织孕妇、儿童和老弱病残的人员参加扑救森林草原火灾;三、采取“牺牲局部、保护整体”的办法,利用自然地形,开辟防火隔离带,防止林火蔓延;四、林火扑灭后,事发现场必须留有人员看守火场,防止死灰复燃。

  (三)扑救力量

  以专业扑火队为主,干群结合,警民联动,分两个梯队做好扑救准备。第一梯队为森林草原火灾发生地村(社区)、组干部迅速组织义务扑火队和当地群众,作为扑救森林草原火灾的力量;第二梯队为办事处、村(社区)组建的半专业森林草原消防队、办事处内各相关部门职工、附近村庄群众。

  (四)通讯联络

  办事处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要坚持24小时值班,赴现场指挥人员应携带移动电话等通讯工具,随时保持与办事处森防办、火场内部、各扑火突击队指挥员的联系。

  各扑火工作机构成员在接到扑火命令后立即到指挥部报到并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任务,没有领导批准,一律不得离岗。

  五、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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