蚕桑生产与蚕茧回收协议书范本
甲方:
乙方:
20xx年是两镇蚕桑生产的关键年,在重庆市两翼农户万元增收工程的指引下,抓住契机,依靠两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依靠两镇各村委的支持,在以“龙头企业+蚕桑专业合作社”为模式的带领下,带动产业再发展,确保农民再增收,计划石黄镇实际饲养1500张。官坝镇实际饲养6000张为基础,以提高单产下功夫做文章,以产值750万元为目标,经合作社全体社员讨论通过与两镇各村委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的考核系根据石黄府发[2011]20号文件和官坝镇政府文件,对各村、社的考核办法如下:
1、甲方考核的基础为官坝镇完成实喂6000张蚕种,石黄镇完成实喂1500张蚕种。
2、各村完成蚕种任务,单产达到20公斤每张的奖0.20元每公斤鲜茧。
3、如各村蚕种超额完成原定蚕种数量,超出部分蚕种产出的蚕茧同样按原定蚕种数量进行单产考核。
4、各村蚕茧单产超过20公斤每张的奖超出部分0.40元每公斤鲜茧,上不封顶。
5、各村如完成蚕种任务,但单产未达到20公斤每张的,按实际回收数量考核0.20元每公斤鲜茧。
6、各村的产茧数量以甲方回收联单为准含正茧和下脚茧,年底统一结算考核。
7、蚕茧出售在两镇内,由甲方负责划拔到各镇、村。
8、奖励村社的生产经费应以村、社各一半为原则,但未完成蚕种任务一律不奖。
二、养蚕大户、重专户的考核办法
为了激励蚕农多养蚕,养好蚕,合作社经研究决定实行大户、重专户奖励政策。
1、全年养蚕10张以上户,产茧400公斤,奖500.00元;全年养蚕8张以上户,产茧320公斤奖300.00元,全年养蚕6张以上户,产茧240公斤的,奖200.00元。
2、养蚕大户、重专户需接受合作社驻村技术员和村干部每季的检查,如技术员未验收或者是技术员工作不负责任,合作社兑现不误,但兑现大户的资金合作社将从技术员工资中扣除。
3、大户、重专户产茧数量以甲方联单为准含下脚茧。
4、养蚕户出售蚕茧在两镇内任何茧站都着数,保存好联单年底统一计算。
三、各村完成的基数
村完成蚕种张,预计产茧公斤
四、回收办法及其承诺
1、官坝、石黄两镇的收购地点为:碾盘茧站、官坝茧站、石黄茧站、双龙茧站。
2、合作社承诺两镇统一开称,统一价格,统一收购标准。
3、不是两合作社的社员则由合作社代嘉顺丝绸有限公司回收,价格、质量、标准同合作社社员一样。
4、合作社郑重承诺,所有蚕农的方格簇蚕茧实行高出普茧2.00元每公斤以上回收。
5、凡方格簇蚕茧混合普茧一律按普茧价格标准回收。
6、现有丝价行情保证的情况下承诺最低保护价方格簇25.00元每公斤回收,如若行情低迷,不管低到何处,我们承诺方格簇茧20.00元每公斤回收,蚕农售茧化蛹率达到50%以上的一律不出水份,上车率普茧达到88%,方格簇达到92%一律不出下脚茧。
7、我们承诺全额回收两镇蚕茧,不打白条,并严格执行烘炕操作规程,为厂家提供品质优良的合格蚕茧。
8、甲方承诺维护好收购秩序,为社员群众提供饮用水,应急药品,多设收购称台,竭诚为蚕农服务。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在乙方不配合的情况下取消考核的'权利。
2、甲方应每季收购结束后对乙方公布回收结果。
3、甲方有要求乙方兑现考核到社的权利。
4、甲方应安排技术员分村驻点,按时售蚕药、蚕具、宣传技术。
5、甲方应不定期到各乡镇利用宣传车宣传技术服务,印发宣传资料不低于5000份,安排技术员到村开技术宣传会。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监督甲方回收执行国家茧价政策的权利(一个收购点限一名群众或者干部监督)。
2、乙方有宣传茧价政策、有好召在当地茧站售茧的义务。
3、乙方不应做对政府、蚕农,甲方不利的事情,不得乱宣传价格、政策,更不应该充当茧贩子的角色。
4、乙方应及时反馈村社饲养情况,让甲方有充足时间应付蚕病等灾害的发生。
5、甲方如年终不兑现承诺,乙方有通过司法渠道要求兑现的权利。
本协议一式四份,镇、村、两合作社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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