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保协议书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 濮阳万盛达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与 (以下简称“乙方” )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负责“2014万马奔腾群星演唱会”活动的安保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演唱会概述:
1、演唱会名称:2014万马奔腾群星演唱会
2、演唱会时间:2013年12月28日晚19:30分
3、演唱会地点:濮阳市职业技术学院体育馆(黄河路西段濮上园对面)
4、演唱会人次:4800人左右 二、服务范围:
1.乙方向甲方提供演唱会保安服务,服务包括门卫、守护以及巡逻等,并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防踩踏事故等安全工作;
2.乙方按甲方的要求提供与保卫、安全相关的其他服务。
三、运行方式:
受甲方的委托乙方全权负责甲方安全保卫工作,并对甲方负责。
乙方向甲方派驻保安人员,派驻的保安人员由甲乙双方共同管理。 合同期限:合同期限自 2013 年 12 月 28 日 起至演唱会结束(全员散场后)。
服务人数:乙方向甲方派驻的保安人员 名,甲方有权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增减保安人数,需增加或减少保安人员甲方要提前 天书面通知乙方。
付款时间及方式:双方签订合同后 内(含 日),甲方先支付保安服务费的 %元给乙方作为本合同定金;演唱会结束后 一次付清剩余的保安服务费用。
四、服务任务和内容
1、根据甲方提供的《安保岗位工作职责》,确定安保人员的任务和具体职责。
2、乙方保安人员上岗必须统一着装(保安服、系武装带、配警棍,关键岗和巡逻人员配对讲机),坚守岗位、履行职责、文明执勤、保守机密。
3、乙方保安人员要遵守并严格执行甲方制定的要求及分工,接受甲方的统一管理,维护甲方的利益,保障甲方的演唱会所有安全。
4、乙方配备一名管理负责人必须严格管理,制定执勤规定,并严格检查将情况报甲方管理人员。
5、甲方有权随时对乙方保安人员进行检查,有权对违规或不称职保安人员提出批评、调换要求,乙方必须接受;如:乙方保安人员违反甲方管理规定(私自放行无票人员进场,发现放行一次向乙方负
责人通报;再次发现类似事件则双倍处罚),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经济处罚。
6、乙方安保人员具体实施甲方演唱会内的防火、防盗、防拥挤踩踏,维护场内秩序,紧急事件的处理、门卫、巡逻等各项安全防范工作。
7、对甲方区域内的不安全隐患及时提出整改建议,并积极配合甲方改进、解决。
五、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对乙方安保人员的各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具体指导。
2、甲方有权制定安保服务的标准和安保人员具体岗位的工作职责,乙方应严格遵照执行。 3、甲方应按本合同之规定支付安保服务费。 4、甲方提供乙方演唱会开始前的晚餐(盒饭)义务; 5、配合乙方履行职责的义务。
6、如执勤期间因乙方个人原因造成人身伤害,甲方不承担责任。
六、 乙方的权利、义务
1、当确定甲方要求的工作或活动属违法性质时,乙方有权拒绝执行; 2、享有合法取得服务费用的权利;
3、乙方向甲方派遣的'保安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接受过正规专业
4、自觉接受甲管理,遵守甲方的管理规定,保卫甲方演唱会安全的义务;
5、为保安人员提供劳动报酬;
6、为保安人员配备保安制服和装备(武装带、警棍、对讲机等)
7、承担因乙方责任(如私自放行无票人员、工作疏忽大意、不坚守岗位、不作为等)造成甲方损失的赔偿。
8、保证向甲方提供高质量的安保服务,确保甲方委托安保服务区域内的安全。
9、安保人员着装整洁,注意文明礼貌,积极维护甲方的形象和信誉。
七、违约责任
1、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若遇有政府行为或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影响本合同正常执行或某一方需要修改、变更合同内容时,甲乙双方协商,协商后所立条文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如果乙方的安保服务质量未能达到本合同规定的标准或不符合甲方的要求,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限期整改,乙方不整改,甲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
3、甲方如果未能按期支付安保服务费,乙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并向甲方追偿。
4、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以另议,另外协商的条文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如果合同在执行过程中有争议,双方可以通过友
好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解决时,提请区仲裁委员会裁决,不服仲裁委员会裁决时,可以向区人民法院提前诉讼。
八、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
签订时间: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 签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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