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书土方五篇
篇一:土方工程协议书
土 方 工 程 协 议 书
甲方:*****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按照《合同法》结合中工程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 工程名称:土方工程
二、 工程内容:******小区
三、 工程地点:*******
四、 工程量、单价及承包形式:
工程量以施工图基坑面积和瑞贝卡房地产开发公司方共同签认开挖深度进行计量决算,基底20cm作为主体施工单位清土工程量,不计入本次机械挖运工程量,本次挖运土方单价一次包死,土方挖掘、外运单价 元/M3,本工程单价为综合价,含各种可预见、不可预见的因素。
五、工程基槽验收完成,由****公司监理、甲方等相关人员共同确认的工程量支付。
六、工期:
该工程工期暂定为 日历天,开工时间xxxx年 月 日,竣工时间xxxx年 月 日,挖土开工时间如有变动按甲方另行通知为准,不扣除节假日、雨雪天,该土方挖运工期每超过1天甲方罚乙方人民币壹万元整。
乙方每运挖总工程量的1/3时,工期最长不得超过1天。如当期总工程量的1/3运挖量超过1天,在下期总工程量1/3的运挖工期仍未将工期赶齐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追偿乙方因逾期施工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七、现场管理及质量要求:
1、乙方应绝对服从甲方项目部、监理单位和主体施工单位的指令,做到施工后的场地干净、平整等,为后续施工提供较好的环境。乙方应无条件配合总承包单位施工,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拒绝。在土方挖掘、运输过程中发现一次不服从管理或推诿、拒绝、扯皮现象,乙方除必须无条件服从外,甲方另处乙方2000罚款。乙方严重不服从甲方管理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同时乙方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且不再支付所完工费用。乙方汽车出土路线根据甲方需走小区南门,汽车出土不能走庐山路小区出口。
2、乙方在挖掘过程中绝对保证按图示标准、标高开挖,决不允许超挖、少挖。如出现超图示基底标高下挖,乙方应无条件按补救措施施工到设计基底标高,并承担所有费用。
3、乙方运土车出入小区必须用水冲洗车轮,保持小区出入口内外干干净净,符合市政要求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
4、无偿提供家天下场区内、外所有回填土(指回填用土不付已方任何费用,乙方负责将土运到甲方指定地点堆放。)
八、安全文明施工:
乙方在挖土、外运土方的过程中,应严格执行有关安全操作的规程,确保机械及人身安全。挖土、运输过程中的所有事故责任及发生
的费用均由乙方负责。遇到紧急情况或事故发生时,乙方应采取积极措施,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尽最大可能减少经济损失,并按有关规定进行逐级上报。
九、其它
1、乙方服从甲方及政府主管部门管理,造成损失的由乙方全部负责。
十、争议: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由漯河仲裁委员会仲载。
十一、违约:
如有违约按《合同法》执行。
十二、本协议一式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有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或代理人: 法定代表或代理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篇二:土石方合同协议书
工程承包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
承包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双方就本工程土石方、开挖及运输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议: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巴中市军分区土方工程。
工程地点:巴中市军分区院内。
工程内容:土石方开挖、运输。
开竣工时间:(xxxx年12月21日9时前一台挖机及两台运输车必须开到现场)。
二、工程承包范围:土方开挖、运输。
三、协议价款及付款方式:
1、单价:土方价 贰拾叁 元每立方米(不含税)、其中包括(机械开挖、运输);
2、总造价:按实际开挖总方量乘每立方单价;
3、付款方式:
承包人在完成工程总量后并由发包人验收合格后,按结算后总金额的80%以现金方式支付给承包人,余下的费用在房屋主体的第二层封顶后一次性付清,如有违约发包方按工程造价总金额的5%付给承包方。
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发包方有义务为承包方协调开挖场地的纠纷事谊,并有义务告知和搬移灰线内含灰线三米外(电缆、光缆、水管、煤气管等)设施;注:(如果未在进场前告知而导致承包方在施工中造成经济损失由发包方自行承担);开挖场以外的事宜由承包方自行处理。
2、发包方有权利监督和督促承包方按本工程规定的工期完成。
3、承包方有义务按发包方开挖土方及运输的要求进行作业。
4、承包方有权利要求发包方处理一切影响施工(除承包方机械本身以外)不安全的因素。
五、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保证质量。
六、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协议价款及其它的款项。
七、协议签定的地点:
八、协议自签定之日起生效;未尽事谊由双方商议并做补充。本协议一式两份,发包方和承包方各执一份。
发包方:
承包方:
年 月 日
篇三:土方施工合同
土方施工合同
甲方:(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为明确双方在工程承包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确保工程任务的'全面完成,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下,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一)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 工程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土石方工程量约为________________立方米。
(四) 工程总造价:经双方确定本合同综合单价为____________________全部工程造价暂定为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工程期限
根据双方协商工程期限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若发生了不可预见或不可抗力时,工期顺延。
第三条 工程质量
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图纸及资料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工程验收时,应按图纸和验收标准执行。
第四条 工程价款结算
(一) 本合同全部工程造价的结算按下列方式办理:
本合同的工程量是暂定数量,待甲乙双方共同校定后作为最终结算的依据。如甲方提供的图纸和说明书与实际不符,按实际签证结算。
(二) 工程价款结算与拨付办法: 经双方确定现金支付,每日支付一次。
第五条 双方责任
(一) 甲方责任
1、 因甲方提供施工图纸、地质勘察资料及地下隐蔽设施,不及时或与实不符,除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偿付给乙方由此造成的误工或停工的实际损失;由此造成的第三方损失应由甲方负责。
2、 甲方派代表在工地进行技术、质量监督、检查、办理有关施工签证、验收手续等,解决应由甲方解决的问题。
3、 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施工机械,运输车辆误工或停工,甲方应负责机械停置台班费及相应的实际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4、 工程变更:甲方应于三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签订补充合同或另外办理施工签证。否则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并相应顺延工期。
5、 工程竣工后,甲方应组织专门人员在______日内进行验收。
6、 不按合同规定预付或结算工程款,除支付合同规定的预付或结算工程款外,还应按逾期天数,以每天按逾期款项的千分之五支付滞纳金。
(二) 乙方责任
1、 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地质勘查资料编制施工方案,并经甲方同意后施工。
2、 乙方应按照编制的施工方案严格组织施工。
3、 乙方应制定安全措施,加强对现场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如发生事故应由责任方负担。
4、 乙方应合理组织施工和机械车辆调配,保证工程按期完成。工期每提前一天,甲方奖给乙方______元,同奖同罚。
5、 乙方应服从甲方工地代表的统一指挥。
第六条 合同纠纷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或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从以下两种方式种选择其中一种(在所选项下打√,如选择仲裁方式,请注明具体仲裁委员会)。
1、提交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 )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
第七条 附则
(一) 本合同自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行无效。
(二)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议定附加条款,以便共同遵守。
(三) 本合同正本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应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有关部门签证备案。
发包方:(章) 承包方:(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篇四:土方合同书
合 同 书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乙方自愿承包甲方工程内K18+060—K21+400及互通各匝道内路基工程,本着双方平等、互利双赢原则。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共同协商,签订如下合同条款:
一、土石方单价:
1.土方综合价包挖、运、填、压实每立方米玖元伍角,石方综合价包挖、运、填、压实、爆破每立方米壹拾玖元伍角,运距1公里,超过1公里距离单价另定,建筑税由甲方负责。
2.清淤泥、清表、台背回填等附属及线外工程单价另协商解决。
1.清淤工程量确认方式为:以业主、监理、施工方三方联测的数据为准。
2.变更增加的清淤泥工程量确认方式为:甲、乙双方现场测量的工程量为准,并以此工程量作为支付乙方工程款依据,由甲方当场签认乙方工程量。
3.上述两点工程量确认办法若与业主出台清淤计量办法冲突时,按第2条执行。
二、计量方式:
以设计图纸提供的土石方工程量为标准,每计量期按时计量,计量单乙方留一份。
三、付款方式:
应计量支付给乙方除业主扣除外,根据施工实量预支工程款,保证工地的正常生产生活开支,到年终扣除油款及借、预支部分,甲方按业主支付扣除外应留乙方10%工程款到路基土石方完成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业主、甲方扣除部分。(第一款建筑税除外)
四、甲方责任:
1.柴油及火工材料由甲方负责提供。(其价款在每年年终甲方按业主上次实际款额扣除)
2.甲方负责安排指导乙方施工,并负责资料填制和测量放线与现场土工实验。乙方要保证安排所需人员配合甲方上述工作,所派人员必须服从甲方技术人员的安排,否则甲方有权要求另行派人。
3.甲方负责协调施工中当地群众干扰正常施工纠纷,若因乙方施工造成纠纷,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五、乙方责任:
1.听从甲方和项目部及监理的;监督管理指挥调度施工,按土方施工相关规范保质○
保量的完成工程任务。
2.根据工程施工要求,乙方服从甲方和有关主管单位设备进场要求,备足机械设备○
进场。若因设备不齐造成施工误期和进度缓慢,发生的后果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可直接安排设备进场,并在乙方工程款中支付其设备租赁费用。
3.乙方负责机械及运输车辆的安全,做好机械设备、物品防盗工作,甲方不承担由前所述安全、防盗引发的任何责任。
4.设备进出场全部由乙方自理(包括顺利退场和费用)。
5.乙方认真做到文明施工:
1.火工材料按爆炸物品管理法规进行管理,按实需要领取炸药、雷管或退库。如管理疏漏引发的任何责任概由乙方承担。
2.文明施工,乙方必须按图在甲方放线红线内施工,不得损坏红线外当地群众利益和环境,违反本条所产生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3.质量安生管理,必须按路基施工规范及监理规范进行施工,由于质量问题造成返工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若因质量造成重大损失除承担全部损失外,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场并另调入土方施工队伍,乙方不得提出异议。
4.乙方必须管理好自己的所有参工人员,做到文明不扰民、团结进取。不允许在工地内发生打架斗殴,若违反甲方有权按一次罚200—5000元人民币罚款,在月支付时扣除。
5.乙方主动做好生产安排,确保机械操作安全、设备完好,保障参工人员人身安全,在工期内出现的任何安全责任全部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安全责任。
6.乙方负责做好挖填方,上下边坡修坡平整。
7.乙方负责做好填方段边坡临时排水,若造成冲刷及毁坏由乙方平整修复。
8.施工现场由乙负责,按环保要求文明施工要做好以上工作。
六、其它事项:
1.因甲方造成计量迟误,付款不及时或甲方人为因素造成停工,乙方施工无法正常进行,乙方有权选择停工或退场。
2.运土汽车进场后当地路政或有关部门施工区内找麻烦,甲方应出面协调解决,费用由乙方自理。
3.乙方应服从甲方调用机械设备,进行土石方填筑工程外的施工活动,包括本工程段内的其它施工工种租用,上述均按实际需要调查,乙方负责完成其调用台班签证,甲方有义务做好乙方台班费用的代扣代付工作,其价格按口头协商的价位执行。
七.未尽事宜:
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以上条款双方共同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篇五:土方工程合作协议
土石方挖运劳务分包工程承接与施工
合作协议书
甲方:(业务费用垫付方)
乙方:(履约保证金垫付方)
甲方和乙方(以下亦合称协议方)在公平、公正、平等、诚信的基础上,决定就长沙轨道1号线延长线的土石方挖运工程劳务分包项目的承接与施工事宜进行合作,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 工程项目概况
该工程项目系长沙地铁1号线延长线土石方挖运工程,位于长沙市芙蓉北路文化艺术中心至周南中学之间,中标单位为中铁二十三局。
第二条 工程项目工程量及价格
土石方挖运量为约50万方,中标单位的劳务分包单价为73元/方,其中应付居间中介费为3元/方,实际施工单价为70元/方(税后净价,税收由中标单位承担)。
第三条 工程项目合同履约金与业务费用
与中标单位就该劳务工程签订分包合同时需向中标单位交付履约保证金100万元,交付的履约保证金将根据与中标单位签订的《土石方劳务分包合同》及其补充协议予以返还。此外协议方还需约10万元的业务费用。
第四条 协议方合作目标
1、协议方共同合作,由乙方与中标单位进行洽谈、协商,以成功承接长沙地铁1号线延长线土石方挖运劳务工程业务,并由乙方与中标单位签署《土石方劳务分包合同》及其补充协议(以下简称劳务合同)。
2、甲乙双方作为劳务工程项目施工方,共同负责工程项目的施工组织管理及其经营。
第五条 协议方合作责任
1、甲方负责筹措并垫付业务费用10万元人民币,并按乙方要求及时足额
到位;乙方负责筹措应付的履约保证金100万元人民币。
2、若乙方成功地与中标单位签署劳务合同,则甲方垫付的10万元业务费用由甲方、乙方各承担50%;若乙方未能承接到该劳务工程项目,则甲方垫付的10万元业务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乙方并应按月息3分的标准计算并支付业务费用垫付期间的资金利息。
3、乙方筹措并垫付的100万元履约保证金不需甲方承担任何责任。
4、乙方全权负责(甲方协作配合)工程施工组织及其现场管理,保证按期按质按量完成工程任务,并在施工中高度注意安全生产,保证不出工程事故。
第六条 利润分配
1、按照责权利相结合原则,考虑在项目承接及实施过程中所担负工作量大小及其所承担风险大小等情况,项目利润分配(以每方土石方多少元来计算)方案(暂按50万方土石方计算,工程完工后按实调整)为:甲方按每方土石方10元分取项目利润,其他的利润都归乙方所有与支配。
2、利润分配的资金支付时间与额度随中标单位支付工程款的进度与比例而定。中标单位支付的工程进度款到账后的5个工作日内,乙方必须将按本条
第1款规定的利润分配比例与中标单位支付工程款比例计算的相应的分配资金支付给甲方。待工程项目完工、工程款支付完毕后再按实结清、付清。
第七条 其他
1、其他未尽事宜由协议方协商处理。
2、本协议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书一式六份,甲方、乙方各执三份,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协议人签名: 身份证号:
xxxx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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