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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环境污染治理方案

时间:2024-03-19 10:21:20 最新环境污染治理方案 我要投稿

最新环境污染治理方案

  环境污染指自然的或人为的破坏,向环境中添加某种物质而超过环境的自净能力而产生危害的行为。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最新环境污染治理方案(精选13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最新环境污染治理方案1

  为了加快县城区生活污水处理项目建设步伐,减少县城生活污水对黄河水质的污染,促进县城污染防治工作取得实效,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要求及原则

  按照“统筹兼顾、适度超前、一次规划、分期建设”的原则,以治理城区生活污水为重点,以改善城市居民生活环境,完善城市配套功能,提升城市品位为目标,解决环保问题,实现节能减排,推进生态建设。

  二、建设目标及内容

  紧紧抓住污水处理厂被列为国家扶持建设项目,加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的历史机遇,积极争取项目资金,严把工程建设质量关,千方百计加快进度,完成项目投资xx万元,确保在xx年xx月底前建成污水处理厂,年底前配套建设污水处理厂至县城主管道xxKM。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县城生活污水处理项目建设的组织领导,加快建设步伐,成立以县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组员的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协调、指导和督促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xxx,具体负责项目协调、组织、实施。

  (二)注重资金调度,建立补偿机制

  在积极筹措地方配套资金的`同时,出台xxx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和管理办法,建立污水处理费调整机制,统筹整合城维费、排污费、水资源费等各种资金,落实配套资金,建立财政补贴机制,保证合理的投资回报,确保县城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

  (三)强化质量管理,加快工程进度

  严格实行项目法人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确保项目建设质量和资金的合理使用,做到高标准设计、高质量施工,健全质量三级管理网络,倒排工期,抢抓进度,确保工程质量达标和进度任务落实。

  (四)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完善责任追究制度

  为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一是建立项目监管机制,明确工程建设目标、时间节点,加大工程监管力度,监理、质检站与项目业主同时到位,确保工程建设真正落到实处;二是建立项目专项跟踪督查机制,形成定期督办、定期调度、定期通报制度;三是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于因工作失误、推诿扯皮造成项目受损或延误的,按照规定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最新环境污染治理方案2

  为进一步完善农村人居环境,根据xx省农业农村厅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处《关于做好“三农”领域补短板项目库——“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工程”储备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基本原则

  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统筹城乡发展和生产生活生态,以建设“整洁美丽、和谐宜居”新农村为目标,以“四好农村路”建设、“空心房”整治、生活垃圾治理、“厕所革命”、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为重点,与污染防治攻坚和脱贫攻坚紧密结合,全面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加快补齐农村发展短板,为乡村全面振兴和决胜同步全面小康、建设宜居宜业宜游上犹奠定坚实基础。

  ——统筹布局、规划引领。坚持统一规划、分批实施、连线成片、整体推进,以乡(镇)为单位,加快完善乡村布局规划,优化乡村空间布局。

  ——党政主导、村民主体。按照党政主导、村民主体、干部服务、社会参与的工作推进机制,乡(镇)党委、政府承担主要职责,发挥村民主体作用,保障村民的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共建美好家园。

  ——突出重点、建管并重。根据村民需求,突出农村生活垃圾、厕所粪污、生活污水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加快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短板。

  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内容

  (一)拆除“空心房”。解决“空心房”拆除最后一公里问题,全面拆除农村“空心房”、残垣断壁。做好农村“空心房”拆后清理平整复耕工作,鼓励有条件的建设成“菜园、果园、花园”。

  (二)清除村庄垃圾。以行政村为单位,聚焦辖区内圩集、村组、河道、池塘、沟渠、道路、树丛、田地等重点区域,每旬开展一次全覆盖、拉网式的垃圾集中清理整治,彻底清除卫生死角、积存垃圾(含建筑垃圾)和农业生产废弃物,实现村内公共区域、大路小道、河塘沟渠、村庄田头干净整洁。

  (三)治理生活污水。开展村庄水体治理,全面清除污水沟、臭水塘、简易化粪池等各类黑臭水体。结合实际制定落实一批管控措施,分阶段推进全县乡(镇)圩镇污水处理设施,坚决遏制农村生产生活污水直排现象。大力整治农村各类河道溪流、沟渠池塘,重点清除淤泥、杂草、漂浮物等,切实改善农村水环境。

  (四)推进“厕所革命”。逐村逐户开展调查摸底,建立农户未改厕工作台账。科学确定农村改厕工作目标和任务,排出优先序,实行整村推进。要消灭旱厕。对设施老化、不达标或不能正常使用的厕所进行改造提升,合理布局建设农村公厕并加强管护。

  (五)清理乱搭乱建。在充分保障农民合法权益基础上,对残垣断壁、老式坑厕、破旧棚屋、废弃砖厂、私搭乱建“两违”建筑等进行全面拆除。加强拆后腾出土地利用,引导农民建设菜园、果园、花园。加大农村超高超大建房整治力度,强化日常巡查督查,严格建房审批,严禁新增超高超大建房。

  (六)整治公共空间。加大农村杆线“蜘蛛网”乱象整治力度,分清杆线权属,采取“入地、捆套、剪除、扣盒、拆除、更新”等方式,规范架空线缆管理。电力、广电、通信等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切实整治“空中蜘蛛网”等各种杂乱线路。加强农村公共服务设施管护,杜绝挤占公共空间的现象。

  (七)整治农户庭院。引导村民勤洗、勤扫、勤擦、勤收拾,达到“五净一规范”标准(农户家庭院内干净、卧室干净、厨房干净、厕所干净、个人卫生干净和院内物品摆放规范)。对柴草、物品、生产工具、生活用具、建筑材料等进行分类规范收置;对散养的鸡、鸭等家禽进行相对集中圈养;对房前屋后垃圾及时清理入桶,实现庭院内外干净整洁。

  (八)整治畜禽污染。全县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户)全部拆除,限养区、可养区畜禽养殖场(户)环保配套设施不到位的全部拆除。要加大畜禽养殖废弃物的清理和资源化利用。

  (九)改善路域环境。对农村道路路障、占道堆放、路肩边坡杂草和垃圾、边沟堵塞等影响交通安全和道路环境的现象进行集中清理整治,杜绝建筑垃圾乱倒乱弃。环南河湖公路沿线、犹梅线要结合新农村建设、精品旅游线路打造,对农村公路沿线进行适当绿化、美化,推动路域环境明显提升。加强农村道路管护和路肩铺设,实现农村路路有路肩,打造“畅、安、舒、美”农村公路。

  (十)建立村庄环境长效管护机制。重点抓好卫生保洁、供水设施维护、杂草清除、公厕维护、绿化养护、路灯维护、体育休闲设施维护、农家书屋管护、环境美化管护、村道管护、“三房”拆除等11项管护工作,建立健全“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督查”的村庄人居环境管护长效机制。

  三、实施步骤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实行“村组申报——乡镇审核——县级审批——乡镇实施”的`模式。

  (一)项目申报审批

  1、村点项目范围:聚焦农村生活垃圾污水治理、厕所革命和村容村貌提升等重点任务。

  2、项目申报方式:以村组为单位进行申报,每个村点按工程量核定资金计划,以村点形式对整治项目进行打包下达村点计划。

  3、项目申报流程:乡镇负责对村庄整治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形成村点计划向县农业农村局申报,经县农业农村局进行初审后报县新农村建设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下达全县村庄整治村点计划,乡镇根据计划组织实施。

  (二)项目实施:以村点为单位组建理事会,由理事向所在乡镇提出以奖代补申请,经乡镇批准同意后组织实施。

  (三)项目验收:项目竣工后,由乡镇组织进行初验,县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乡镇已经验收村点进行综合验收。

  四、资金管理

  (一)奖补政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根据《关于做好“三农”领域补短板项目库——“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工程”储备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省、市、县各级资金到位后,各乡镇按照项目验收结算申报资金拨付,实行专款专用。新农村建设具体项目奖扶标准按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脱贫攻坚村庄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x办发〔20xx〕xx号)文件执行。省、市、县各级资金到位后,将及时印发《20xx年xx省新农村建设财政专项资金到账通知单》,各村组收到《资金到账通知单》后,应及时张榜公示。

  (二)资金使用途径。各级财政专项补助资金主要用于生活垃圾治理、生活污水治理及新农村整治建设村组内的道路、巷道、入户便道建设,农户改厕改房补助,村内改沟改塘,村庄洁化、绿化、亮化、美化等村容村貌提升建设项目。不得擅自改变或调整资金使用途径。

  (三)资金监督管理。加强预算资金绩效管理,发挥财政审计监督和社会监督作用,坚持用钱必问效、无效低效必问责,坚决杜绝挤占、挪用等违规违纪行为发生,确保资金合法、合理、高效使用。项目实施结束,将对预算资金绩效开展评价。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要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作为重大民生工程,摆到重要位置。乡镇作为组织实施和建后管护的责任主体,要强化协调、加强督导,确保建设任务全面完成。调整充实新农村建设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机构,配强工作力量。结合扶贫驻村挂点工作要求,形成县领导、帮扶单位、乡村干部齐抓共建的新农村建设格局。

  (二)保障资金投入。加大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力度,统筹安排项目支持村庄整治。鼓励挂点帮扶单位倾斜资金,支持村庄整治。组建县、乡两级新农村建设促进会,充分引导社会力量,动员农民企业家、农村致富带头人等社会力量回馈故里、支援家乡建设。有效建立“以奖代补、先建后补、不建不补”机制,激励农民群众投工投劳自建家园。

  (三)加大宣传力度。各乡镇、有关部门和新闻媒体要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全县村庄整治的重大意义、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政策措施,统一广大干部群众思想认识,激发工作热情、参与热情,推进工作深入扎实开展。要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主流媒体进行宣传,推出一批典型,推广成功经验做法,唱响“整洁美丽,和谐宜居”品牌,努力在全县形成上下一盘棋、干群一条心,全力推动“整洁美丽,和谐宜居”新农村建设行动的良好氛围。

  (四)加强巡查调度。一是建立巡查机制,采取随机抽查,明查暗访、专项督查、流动现场会等形式,加强巡查督导;二是建立“一旬一上报、一月一排名”的推进机制,及时通报情况,协调解决问题,提出整改意见,抓好推进落实;三是兑现奖惩,严格按照县相关文件规定,对工作进度慢、项目监管不到位、责任落实不到位等情况从严兑现奖惩。

  最新环境污染治理方案3

  农村环境污染问题日益凸显,已成为制约农村可持续发展的一大障碍。农村环境问题主要包括水污染、土壤污染、固体废物污染和大气污染等,这些污染不仅影响了农村居民的生活质量,还对农业生产和生态安全构成了严重威胁。因此特制定以下治理方案。

  一、治理目标

  本方案旨在通过一系列措施,全面改善农村环境质量,保障农村居民的身体健康和生态安全,促进农村可持续发展。具体目标包括:

  1. 有效控制农村水污染,提高水质达标率;

  2. 减少土壤污染,恢复土壤生态功能;

  3. 规范固体废物处理,降低环境污染风险;

  4. 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减少有害气体排放。

  二、治理措施

  (一)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

  1. 依法取缔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排污口,确保水源地水质安全;

  2. 加强对可能影响水源地环境安全的化工、造纸、制药等重点行业的监管和风险防范;

  3. 优先治理水源地周边的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和农业面源污染。

  (二)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

  1. 根据各村实际情况,建设适合当地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2. 鼓励采用生态处理技术,如人工湿地、氧化塘等,实现污水资源化利用;

  3. 加强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营管理,确保稳定运行。

  (三)治理土壤污染

  1. 开展土壤污染调查和风险评估,确定污染程度和范围;

  2. 制定土壤修复计划,采用物理、化学和生物等方法修复受污染土壤;

  3. 加强农业废弃物的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减少土壤污染物的来源。

  (四)规范固体废物处理

  1. 建立完善的农村固体废物收集、转运和处理体系;

  2. 推广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减少垃圾产生量;

  3. 加强对危险废物的监管和处置,防止环境污染。

  (五)加强大气污染防治

  1. 推广清洁能源,减少燃煤等污染物的排放;

  2. 加强农业秸秆的综合利用,禁止露天焚烧;

  3. 提高农村绿化覆盖率,增加植被对大气污染的净化能力。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农村环境污染治理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治理工作;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二)加大投入力度

  各级政府要加大对农村环境污染治理的投入力度,确保治理工作的顺利实施;同时,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治理工作。

  (三)加强宣传教育

  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广泛宣传农村环境污染治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提高农民群众的环保意识和参与度。

  (四)强化监督检查

  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定期对治理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确保治理措施落到实处;对治理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问责处理。

  本方案提出了一系列治理措施和保障措施,旨在全面改善农村环境质量,促进农村可持续发展。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投入力度、加强宣传教育和强化监督检查等措施的保障,相信我们能够实现农村环境污染治理的目标,为农村居民创造一个更加美好的生活环境。

  最新环境污染治理方案4

  一、目标任务

  以环境质量指标得到根本改善为目标,在系统推进的基础上,突出扬尘治理重点,餐饮油烟治理、燃煤管控、“散乱污”企业治理、秸秆禁烧、工业企业治理、移动源污染治理、重点时段污染防治、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清河行动、农村污水处理等各项工作同步推进,全面提升大气和水环境质量。到20xx年底,全面完成各项市定目标任务。

  二、责任体系

  强化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严格落实“行业管理、属地管理、企业主体、环保监督”的工作责任体系。

  三、实施步骤

  本次攻坚工作自20xx年8月29日开始,分为三个阶段实施。

  (一)安排部署阶段(8月29日—8月31日)

  在前期工作开展基础上,各工作片、各村对管控对象再次进行摸排,建立管理台账并实行动态更新。并将排查结果登记,及时报镇环保办公室。

  (二)决战决胜阶段(9月1日—11月30日)

  各工作片要对严格按照工作标准,指导各村逐个项目认真排查,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确保治理、管控目标全覆盖、无遗漏,针对排查结果列出问题清单,明确责任人,明确整改时限,明确整改措施,开展集中整治,确保各项治理措施落到实处。

  (三)巩固提高阶段(12月1日以后)

  各工作片、各村要持续落实管控措施,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力争在决战决胜基础上再提高。12月23日前,各工作片对本片区开展的工作进行梳理,并将工作开展情况以总结形式报送至镇环保办公室,镇环保办公室将各工作片工作开展情况汇总后报市环境污染防治办公室。

  四、工作分工及要求

  (一)扬尘治理攻坚战

  1、建筑扬尘治理。全面落实施工单位扬尘污染防治。在(待)建大型施工工地及各村民房施工,施工单位对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负主体责任,对工地出口两侧路面实行“三包”(包干净、包秩序、包美化),专人进行冲洗保洁,确保扬尘不出院、路面不见土、车辆不带泥、周边不见尘。对未及时按要求实现围挡、苫盖、喷淋、运输车辆冲洗、路面硬化的施工项目,依法查处。

  2、道路扬尘治理。人居环境政治办公室加大对辖区范围内卫生保洁清扫力度,确保环境卫生无死角,加大督查监管力度。同时对镇区主要道路庙红线、南北杨虎璐、马李线等扩大机械化清扫,根据天气情况制定并实施多样化清扫保洁方案,切实降低道路积尘负荷。

  (二)餐饮油烟治理攻坚战

  餐饮业油烟污不同于“大而集中”的工业企业大气污染,具有“小而分散”的特征,其特点是产生油烟污染的餐馆多但规模小。这对开展餐饮业油烟污染治理工作带来了一定的`挑战。各职能部门要定期对辖区所有餐饮业进行专项检查,将所有商户登记造册,引导商户普及油烟净化设施的安装。不定期清理未安装净化设施的露天烧烤摊点。

  (三)燃煤管控攻坚战

  大力开展洁净型煤宣传、推广,在不具备电代煤、气代煤的农村地区,继续实施洁净型煤替代散煤;抓住居民囤煤高峰期,组织开展秋冬季燃煤散烧治理专项检查行动,依法严厉打击销售不合格清洁型煤行为。

  (四)“散乱污”企业治理攻坚战

  按照《关于精细排查“散乱污”企业的紧急通知》(汝环攻坚办〔20xx〕58号)要求开展工作,同时,充分发挥一长三员作用,实现精细化、精准化管理,从源头防治“散乱污”企业死灰复燃。坚决杜绝“散乱污”企业项目建设和已取缔的“散乱污”企业向偏远隐蔽地区转移、死灰复燃。

  (五)秸秆禁烧攻坚战

  强化基层行政村和村民组秸秆禁烧联防联控责任,完善奖惩机制,加大秸秆还田力度,推进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和原料化利用,到秋收结束,全镇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100%。努力实现全镇“零火点”目标;禁止露天焚烧生活垃圾、枯枝落叶和杂草;严厉打击焚烧废品回收芯材行为。

  (六)工业企业治理攻坚战

  加快推动工业企业绿色发展,督促工业企业加快实施深度治理,确保按照省定时间节点完成工业企业深度治理目标任务。

  加大对水泥、砖瓦、石灰行业的环境监管力度,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对违规超标排放污染物企业及时上报上级环保部门予以严惩。

  (七)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攻坚战

  9月底前全面完成北汝河两侧500米范围内规模以下养殖场(户)的关停拆除工作;10月底前完成所有规模以上养殖场治污设施配套建设工作;11月底前完成全镇农村村庄居住集中区及外围周边300米范围内养殖场(户)的整治工作,完善治污设施,严禁出现粪便乱堆乱放、污水直排、污染水源等现象。

  (八)清河行动攻坚战

  持续开展河湖垃圾、杂物、违建清除及水面干净的“三清一净”行动。9月底前完成河湖管理和保护范围内可能影响水质的厕所、生活垃圾、秸秆、矿渣、违建等和直排入河污水、畜禽养殖废水、工业废水等排污口的彻底整治。

  (九)农村污水处理攻坚战

  9月底前,对已建成的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进行拉网式排查,加强维护管理,及时清淤,确保正常稳定运行,彻底清理整治出水口下游的黑臭水坑。11月底前完成全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规划的编制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xx镇环境污染防治百日攻坚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履行环境污染防治职责,进一步健全完善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机制,镇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做好统筹协调工作,督促各工作片及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抓好环境污染治理和监管工作。

  (二)加强督查督办。

  要严格落实包片分包督导、环保办公室负责巡查行政村属地自查制度,开展常态化督查,及时发现解决问题,传导工作压力。督查坚持问题导向原则,既查企又督政,包片领导每天要对片区进行督导,环保办对全镇环境污染防治工作进行不间断巡查督导。

  (三)严格奖惩制度。

  在环境污染防治百日攻坚阶段,对省、平顶山市级督察检查发现问题的,在全镇通报批评,每起扣除责任村绩效分值5分,扣除责任片工作经费500元;对市级督察检查过程中发现问题的,在全镇通报批评,每起扣除责任村绩效分值2分,扣除责任片工作经费200元。对镇巡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迅速整改到位,督察中再次发现问题的,全镇通报批评,每起扣除责任村绩效分值10分,扣除责任片工作经费100元。对省、市督查发现问题要求追究责任人的,将依次追究支部书记、包村干部、包片领导责任。

  (四)广泛宣传发动。

  各行政村和各相关单位要大力宣传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取得的成效,做好各项环保政策的解读,实施环境污染有奖举报,动员全民参与监督,形成政府引导、企业行动、公众参与、社会共治的强大合力,营造全民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的浓厚氛围。

  最新环境污染治理方案5

  农村环境污染问题日益突出,已成为制约农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为了改善农村环境质量,保护农民健康和农村生态环境,特制定以下针对农村环境污染的治理措施。

  一、污染现状分析

  农村环境污染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农业生产过程中农药、化肥的过量使用导致的土壤和水体污染;畜禽养殖废弃物未经处理直接排放造成的空气污染和水体污染;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设施缺乏或不完善导致的环境污染;以及工业污染向农村转移带来的`环境问题。

  二、治理措施

  (一)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

  1. 推广科学施肥技术,减少化肥使用量,提高肥料利用率。

  2. 鼓励使用生物农药和绿色防控技术,减少农药使用量。

  3. 加强农田灌溉水质管理,防止水体污染。

  (二)加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

  1. 推广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技术,如沼气发电、有机肥生产等。

  2. 建立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设施,确保废弃物得到妥善处理。

  3. 加强对畜禽养殖场的监管,确保其符合环保要求。

  (三)完善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设施

  1. 建立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和处理体系,实现垃圾无害化处理。

  2. 加强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提高污水处理率。

  3. 推广农村生活污水生态处理技术,如人工湿地、氧化塘等。

  (四)加强工业污染防治

  1. 严格工业项目环保准入标准,防止高污染项目向农村转移。

  2. 加强工业污染源监管,确保达标排放。

  3. 推广工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技术,减少环境污染。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农村环境污染治理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推进治理工作。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形成工作合力。

  (二)加大资金投入

  加大财政投入,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农村环境污染治理。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确保治理资金需求。

  (三)加强科技支撑

  支持环保科技创新,研发适合农村环境的污染治理技术。加强技术推广和培训,提高农民环保意识和技术水平。

  (四)加强监管和执法

  建立健全农村环境污染监管体系,加强执法力度,对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建立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机制,形成全社会共同监督的氛围。

  四、预期效果

  通过实施本方案,预期将实现以下效果:农村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土壤、水体和空气质量达到国家标准;农业生产方式更加环保,农药化肥使用量减少;畜禽养殖废弃物得到有效处理,减少空气污染和水体污染;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水得到妥善处理,环境卫生状况显著改善;工业污染防治取得明显成效,防止高污染项目向农村转移。

  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加大资金投入、加强科技支撑和加强监管执法等措施的保障,相信我们能够实现农村环境污染治理的目标,为农村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最新环境污染治理方案6

  一、总体要求

  进一步认清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村社”活动中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处理的重要意义,加快城乡生活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二、目标任务

  通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村社”活动,推动生活垃圾、生活污水的有效处理,改变城乡环境状况,促进清洁家园建设。

  三、工作内容

  (一)生活垃圾处理

  在平原地区、经济较发达地区和旅游地区乡镇、村庄垃圾处理推行“组保洁、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置”的方式。

  在丘陵地区、盆周山区、沿江地区和地震灾区,县域内已建有垃圾集中中转、处理设施并达到环保要求的地区,城市周边乡镇、村庄的垃圾应采用“组保洁、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置”的方式;运输距离较远的乡镇、村庄目前可采用就近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理方式,逐步实现集中收集、集中处理。

  在民族地区生活垃圾处理推行集中与分散处理相结合的原则,力争实现资源化、无害化。

  生活垃圾处理工艺有卫生填埋处理、堆肥化处理、焚烧处理和多元化垃圾综合处理等。

  (二)生活污水处理

  平原、经济较发达地区和旅游地区的乡镇生活污水必须采用集中收集、集中处理方式;村庄分散农户以户为单位采用分散处理方式,村庄集中聚居区根据经济情况,可采用联户集中或全集中处理方式。

  丘陵地区、盆周山区乡镇所在地的场镇应集中收集、集中处理,在建设方面可采用运行可靠、投资少、运行费用低的处理方式;缺水地区处理达标后废水尽量考虑农用;人口相对集中的村庄或居民区可采用分散、联户集中或全集中处理方式;分散农户以户为单位采用分散处理与农用相结合的方式。

  民族地区乡镇、村庄生活污水应以分散与集中相结合的原则处理。

  农村乡镇、村庄生活污水处理有生化处理、自然处理或强化生化与自然处理相结合等方法,有沼气池、化粪池、人工湿地等污水处理设施。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因地制宜选择处理方式。

  四、工作标准

  (一)集镇:集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必须≥70%,最低不得低于50%。集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70%,最低不得低于50%。集镇生活污水、垃圾集中收集、运贮、处理,依法有序。

  (二)农村:各种生活污水、垃圾依法集中收贮、运输,按规定要求有效处理,不得乱排乱放。生活污水处理率≥70%,生活垃圾定点存放≥80%,秸秆综合利用率≥60%。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各地政府要切实加强对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处理工作的领导,将目标任务细化分解到各乡(镇)和村,明确具体责任人,纳入对各级政府的目标考核。

  (二)积极争取,加大投入

  加大对农村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处理的.投入,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广泛宣传,提高农民对农村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处理工作的认识。

  (四)加强指导,分类治理

  分类对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提出指导意见,做到因地制宜、以点带面,选择投资少、效果好、运行成本低的实用工程。

  (五)加强督察,追究责任

  加强对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村社”活动中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处理工作的专项督察,对于工作不力,措施不到位的县(区)和乡镇,予以通报,相关人员依法追究其行政责任;对当事人责令限期整改。

  最新环境污染治理方案7

  为扎实做好城市河道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努力消除城市黑臭河道,改善城市河道水环境质量,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市第四次党代会关于“生态名城”建设的部署要求,进一步落实城市河道环境综合整治的属地管理责任,着力构建“地方政府负责、全社会参与、公众监督”的工作格局,统筹推进控源截污、环境整治、清淤疏浚、调水引流、生态修复等工作,全面提升城市河道环境质量,确保到20xx年底,市区城市河道水生态环境质量有较大改善,到20xx年6月,全面消除城市黑臭河道,为建成国家生态市奠定坚实基础。

  二、重点工作

  1、河道整治。规范垃圾收运清理,做好河岸与河道保洁,解决因脏乱差、垃圾入河导致的水环境恶化问题。加强沿河养殖管理,取缔非法捕鱼行为。着手开展初期雨水污染治理和资源化利用研究。

  2、疏浚活水。针对重点河段开展清淤疏浚,削减河道内源污染负荷。加快水系沟通、引清活水,提高环境容量。

  3、生态修复。做好驳岸生态化改造、沿岸绿化及景观建设,加快氮磷拦截吸收、曝气充氧等生态工程建设,促进水质提升及生态美化,恢复与重建河道良性生态系统。

  三、实施步骤

  按照“摸清底数、分类指导、分步实施、持续改进”的要求,重点抓好三个阶段工作:

  (一)调查摸底,明确治理范围。(7月上旬)

  各地要对照建成区地理信息系统,对天然河流及人工河道进行彻底排查,建立城市河道基础台账,评估筛选,逐一建立黑臭河道档案,并提出综合整治计划,报送市环委会办公室,市环委会办公室对各地上报的`黑臭河道名单进行核查,督促各地进一步补充完善,确定河道综合整治计划。

  (二)专题部署,制定整治方案。(7月中旬)

  各地要对列入20xx年整治的黑臭河道进行认真调查和研究,按照“一河一策”的要求,分解落实年度整治任务,制定综合整治方案,报送市环委会办公室,同时在当地媒体公布。

  (三)明确责任,推动工作开展。(7月下旬-11月底)各地要根据治理河段,明确责任地区;根据职责分工,明确责任部门,实施分段包干,责任到人。要切实履行责任,认真组织实施,加快推进控源截污、清淤疏浚、生态修复、沟通水系、景观美化等工程建设。

  (四)加强督查,定期组织考核。(12月底前)

  环保部门每季度末组织水质监测、专项督查和情况通报,动态跟踪治理进度,及时向同级政府报告。市环委会将于12月底前对各地整治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予以通报。

  (五)积极履职,建立长效机制。

  各地要高度重视河道水环境的保护工作,按照“河长制”的工作机制,落实专人负责河道水质,制定长效管理机制,对河道进行日常管护,确保水质长期满足水功能区划的要求。

  四、保障措施

  1、强化组织保障。各级政府作为城市河道水环境综合整治的第一责任人,要高度重视城市河道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建立“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协同推进、全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各级环保部门要做好整治工作的监督协调,其他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共同推动工作开展。

  2、强化持续推进。各地要充分认识整治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认真落实各项治污措施,确保投入到位,确保工程质量,确保长效运行维护,不断提升生态环境质量。

  3、强化监督考核。环保部门要会同水利、住建等部门做好城市河道综合整治工作的协调、监督、考核。对整治不力、污染问题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河道,要及时通报并实施挂牌督办,追究有关责任单位、责任人的责任;对整治不力的地区,暂停环保专项资金补助和各类环保创建,取消创先评优资格。

  4、强化舆论引导。通过媒体公布各地整治计划、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并定期公布整治工作进度,对整治工作成效突出的单位进行宣传报道,对整治不力的地方和突出问题进行公开曝光。大力宣传城市河道对生态环境建设以及民生保障等方面的重要意义,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最新环境污染治理方案8

  为保护生态环境,防止秸秆焚烧污染,保障人体健康,维护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我乡为全面抓好夏季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暨禁烧工作,促进秸秆资源合理利用,确保不找一把火、不冒一股烟的目标,特制定本方案:

  一、重要意义

  农作物秸秆是一项重要的物质资源,在生产生活中作用相当广泛。秸秆综合利用,禁止焚烧秸秆,一方面可以变废为宝,提高资源利用率,提高农民收入;另一方面可以保护环境,保护人民身体健康,保持交通、民航畅通运行。据测算,实施秸秆还田可以减少化肥施用总量的四分之一,使粮食增产5%左右,并能补偿土壤有机质含量。同时,秸秆又是畜牧饲料的重要来源,可以解决畜牧生产中饲料短缺的矛盾。此外,农作物秸秆还是重要的工业原料,可用于造纸、建材等。总之,抓好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是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手段。

  二、加强领导,成立组织

  为确保我乡做好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顺利实施,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北旺乡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领导小组下设秸秆禁烧工作办公室和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办公室,均设在乡农业服务中心,办公室主任:冯建涛(兼)。并协调组织相关部门同志组成乡秸秆禁烧工作巡查小组,在麦收期间24小时不间断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三、保障措施

  (一)明确责任。乡农业服务中心、安全生产办公室、派出所等部门要把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内容,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来抓。各村街要成立相应组织,党支部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村委会主任作为直接责任人,同时,各村街要根据麦田分布情况和麦田数量确分管负责同志为具体责任人,严格实行网格化管理(网格化管理表格于本周六之前交农办),并购置相应的灭火工具,乡政府将与各村街签定责任状,明确责任,各司其职,切实做好辖区内的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

  (二)宣传发动。为在全乡打造出秸秆禁烧与大气污染治理的强大声势,乡政府制作了宣传资料,各村街在麦收期间每天不少于3次的高音广播,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六部委关于《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管理办法》、《省环境保护条例》、《省农业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引起广大农民群众的重视,保证禁烧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加强技术指导。乡农业部门要组织人员深入田间地头开展技术指导,帮助农民解决秸秆综合利用中的.困难和问题。积极推广秸秆综合利用的技术措施和技术模式。同时,要因地制宜地引导农民开展并推广秸秆机械化还田、秸秆栽培食用菌、乡村清洁循环利用及能源转化利用等综合利用技术,制定优惠政策、建立奖励机制,鼓励、支持广大农民及社会力量积极主动开发、利用秸秆资源,围绕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发展农村循环经济,进一步提升农村生态环境。

  (四)加强督导,协调联动。乡农业、公安、安全生产、环保等部门要严格履行职责,密切协同配合,共同做好秸秆禁烧工作。乡政府将组成巡查组进行巡查;农业部门要在秸秆综合利用技术的应用推广上下功夫,努力解决秸秆循环利用问题,要切实加强夏收现场监管;公安部门要积极参与禁烧执法监督检查和宣传教育工作,为禁烧期间环境执法提供支持和便利条件。各村街要签定责任状,并设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做到责任落实到人,严防死守。对因工作不力,造成焚烧秸秆严重的村街,将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最新环境污染治理方案9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政府实施“蓝天碧水工程”的部署要求,推进我县“蓝天碧水工程”顺利实施,打好打胜城区环境污染综合整治攻坚战,依据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结合我县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为依据,以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达到市政府规定的二级以上天数为目标,以控制城区环境污染、改善城区环境质量为重点,控制新污染,治理旧污染,严惩违法排污,完成“蓝天碧水工程”和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各项指标任务,为建设国际更具知名度、国内最具影响力的晋商文化旅游中心城市创造良好的环境保障。

  二、整治目标

  严厉打击城区各类违法排污、违法建设行为,控制二氧化硫和烟尘排放,减少噪声污染,年削减烟尘排放2842吨、二氧化硫排放3038吨,全年城区空气质量二级以上天数达到170天。

  三、整治任务

  整治范围为东外环以西、南外环以北、西外环以东、108国道以南城区范围内的工业窑炉、采暖锅炉、茶浴炉、宾馆饭店营业性炉灶、露天饮食炉灶等燃煤污染源和促销音响设备。具体任务为:

  1、根据区域位置,古城外茶浴炉改造为太阳能热水器或电热水器,古城内茶浴炉改造为电热水器等清洁型设施。改造宾馆、饭店的营业性炉灶,全部使用气、电、油等洁净型燃料,拆除原有燃煤灶口。由县委副书记郝向明负责,环保局组织实施,工商局、质监局、公安局、接待办、电力公司、古陶镇、社区配合。

  2、取缔露天饮食炉灶和促销音响设备。由人大副主任李焕进负责,执法局组织实施,工商局、环保局、社区配合。

  3、推进工业企业污染源治理,关闭淘汰列入文件名单的15户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城区工业企业和窑炉。由政府副县长王金宝负责,经贸局组织实施,环保局、工商局、电力公司、古陶镇配合。

  4、推进集中供气公司、峰岩集中供热公司、沃瑞思集中供热公司、洁源天然气公司按划定区域和整治进度铺设配套管网。根据集中供热供气进度,积极实施入网集中供热供气,对原有采暖锅炉实施限期拆除或治理改造,不得新建燃煤供热锅炉。对不具备集中供热供气条件的,推广使用洁净型煤并安装除尘、脱硫设施,做到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随着集中供热供气进度,分年度逐步改造。由纪检委书记王润明、政协副主席安修彪负责,城建局组织实施,环保局、工商局、公安局、质监局、接待办、电力公司、古陶镇、社区配合。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与调查摸底阶段

  成立县城区环境污染综合整治领导组,制定城区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县政府召开城区环境污染综合整治动员大会进行安排部署。各牵头单位根据职责分工,分行业、分类别、分区域进行调查摸底、登记造册、建立档案,做到底子清楚,任务明确,为整治提供详实的第一手资料。

  (二)集中整治阶段

  7月底前取缔露天饮食炉灶和促销音响设备;7月底前完成行政事业单位茶浴炉改造,8月底前完成经营生产性单位茶浴炉改造;8月底前关闭淘汰列入平政发[20xx]44号文件名单的15户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城区工业企业和窑炉;9月15日前完成宾馆饭店的营业性炉灶改造,全部使用气、电、油等清洁型燃料;10月底前,根据集中供热供气进度,根据集中供热供气的能力和条件,按照先行政事业单位,后生产经营性单位的顺序,对原有采暖锅炉予以拆除或治理改造。

  (三)检查验收阶段

  由县城区环境污染综合整治领导组对各牵头单位综合整治完成情况逐户进行检查验收、评比打分。并根据验收结果,严格奖惩,实行以奖代补,对验收合格者予以补助。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领导,形成合力。为推进城区环境污染综合整治,县政府实行“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督查监察推动”的工作机制,成立全县城区环境污染综合整治领导组(名单附后),领导组成员单位要履行职责,密切配合,协调作战。牵头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责分工,按时间、标准完成任务;规划局要组织编制集中供热供气规划,划定集中供热供气区域和各供热供气公司管辖区域;工商局负责实施牵头单位移送案件的营业执照吊销工作;电力公司负责实施牵头单位移送案件的断电、拆除供电设施工作;接待办负责取消逾期完不成改造任务的宾馆饭店的定点接待资格;公安局配合各牵头单位依法严厉打击暴力抗法等违法犯罪行为;古陶镇、社区积极配合所辖区域内环境污染的综合整治,从而形成配合有力、部门联动、层层落实的落实机制。县领导组每半月召开一次例会,由牵头单位一把手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对下步工作做出具体安排部署,确保整治工作顺利进行。

  (二)加强宣传,舆论造势。新闻办、广电中心和各有关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会议、标语、宣传材料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城区环境综合整治的紧迫性和重要性,使综合整治的`时间要求、方法步骤、政策规定做到家喻户晓。对城区环境污染综合整治的进展进展情况,要通过新闻媒体及时进行公示,激励先进,鞭策后进,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三)科学规划,政策扶持。集中供热供气是城区锅炉改造的前提和基础,规划、城建部门和供热供气公司要在科学规划、安全施工、确保质量的前提下,统筹安排,加快管网铺设进度,带动整治,促进改造,为圆满完成整治任务创造条件。从政策上对城区环境污染综合整治予以扶持,实行以奖代补政策。除行政事业单位外,其他单位改造0.5吨以上、1吨以下的锅炉、茶浴炉,每台补助5000元,改造1吨以上锅炉、茶浴炉,每台补助10000元。同时,对带头实施的单位给予一定的奖励,由领导组验收合格后及时兑现。

  (四)严格执法,保证效果。城区环境污染综合整治,排污单位和个人作为直接责任人和投资主体,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拖延、抵制整治。对不能按时完成任务的,牵头单位要依法及时进行取缔,需要进行案件移送的,及时移送有关部门断电、吊证。对妨碍公务、阻碍执法的,公安部门要给予严厉打击,推动整治工作有序进行。

  (五)长效监管,巩固成果。综合整治结束后,相关执法部门、责任单位要认真研究制定防止反弹措施,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果,做到监管任务到片、责任到人、落实到户。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人员,严格追究相关领导及责任人的责任,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

  最新环境污染治理方案10

  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村环境污染问题日益突出,给农村生态环境和农民生活带来了严重影响。为了改善农村环境质量,保障农民健康,促进农村可持续发展,本方案提出了一套全面而有效的农村环境污染治理措施。

  一、污染现状

  当前,农村环境污染主要表现在生活垃圾污染、农业面源污染、畜禽养殖污染以及工业污染等方面。这些污染不仅破坏了农村生态环境,还影响了农产品的质量和安全,制约了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

  二、治理措施

  (一)生活垃圾治理

  1. 建立完善的生活垃圾收运和处理体系,确保垃圾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

  2. 推广垃圾分类制度,提高农民垃圾分类意识,减少垃圾处理难度和成本。

  3. 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农民养成文明的生活习惯,减少垃圾产生量。

  (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

  1. 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减少化肥使用量,提高肥料利用率。

  2. 鼓励农民使用生物农药和天敌防治等绿色防控技术,减少农药使用量。

  3. 加强农田灌溉管理,防止农田退水造成水体污染。

  (三)畜禽养殖污染治理

  1. 推广规模化、标准化养殖,减少散养现象,降低养殖污染风险。

  2. 建立完善的畜禽粪便处理体系,通过堆肥、沼气等方式实现资源化利用。

  3. 加强养殖场环境监管,确保废水、废气等污染物达标排放。

  (四)工业污染治理

  1. 严格实施工业排放标准,对超标排放的企业进行处罚和整改。

  2. 鼓励企业采用清洁生产技术,减少污染物排放。

  3. 加强工业园区环境管理,确保园区内环境质量达标。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农村环境污染治理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各方力量,推动治理工作有序开展。

  (二)加大资金投入

  政府应加大对农村环境污染治理的资金投入,同时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治理工作。

  (三)加强监管执法

  建立健全农村环境污染监管体系,加强执法力度,对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四)加强科技支撑

  支持环保科技创新,研发适合农村环境的污染治理技术和设备,提高治理效果。

  四、预期效果

  通过实施本方案,预期将在以下方面取得显著成效:

  1. 农村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生活垃圾、农业面源污染、畜禽养殖污染以及工业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2. 农产品质量和安全水平提升,农民健康得到保障。

  3. 农村生态环境恢复和保护,生物多样性增加,生态功能得到提升。

  4. 农村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实现绿色可持续发展。

  本方案提出的治理措施旨在全面改善农村环境质量,保障农民健康和生态环境。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加大资金投入、加强监管执法和加强科技支撑等措施的保障,相信我们能够实现农村环境污染治理的目标,为农村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最新环境污染治理方案11

  农村环境污染问题日益严重,不仅对农民的健康生活产生直接影响,还威胁着农村生态系统的稳定与可持续发展。为了改善农村环境质量,保护农民的健康和生态安全,特制定以下治理方案。

  一、农村环境污染现状

  当前,农村环境污染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农村生活垃圾随意倾倒,缺乏有效处理;农业面源污染严重,农药、化肥等过量使用;畜禽养殖污染,粪便和废水未得到有效处理;农村工业污染,一些小型工厂和作坊排放不达标。

  二、治理目标

  本方案旨在通过实施一系列治理措施,达到以下目标:农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理,垃圾无害化率显著提高;农业面源污染得到有效控制,农药、化肥使用量逐年减少;畜禽养殖废弃物得到资源化利用,减少环境污染;农村工业污染得到有效治理,排放达到国家标准。

  三、治理措施

  (一)农村生活垃圾治理

  1. 建立完善的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和处理体系,确保垃圾得到及时清理和处理。

  2. 推广垃圾分类制度,引导农民养成分类投放垃圾的习惯,提高垃圾资源化利用率。

  3.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农民环保意识,形成人人参与垃圾治理的良好氛围。

  (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

  1. 推广科学施肥技术,减少化肥使用量,提高肥料利用率。

  2. 推广生物农药和绿色防控技术,减少农药使用量,降低农药残留。

  3. 建立农田灌溉水质监测体系,确保灌溉水质安全。

  (三)畜禽养殖污染治理

  1. 合理规划畜禽养殖区域,控制养殖规模,避免过度集中。

  2. 建立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设施,实现粪便和废水的资源化利用。

  3. 加强监管,确保畜禽养殖废弃物得到规范处理,防止随意排放。

  (四)农村工业污染治理

  1. 严格实施环保标准,对排放不达标的企业进行整治和关闭。

  2. 推广清洁生产技术,减少污染物排放。

  3. 加强工业废水、废气治理,确保达标排放。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农村环境污染治理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各项工作,确保治理措施得到有效实施。

  (二)加大资金投入

  各级政府要加大对农村环境污染治理的资金投入,确保治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加强监管执法

  建立健全农村环境污染监管体系,加强执法力度,对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四)加强科技支撑

  支持环保科技创新,研发适合农村环境特点的污染治理技术,提高治理效果。

  农村环境污染治理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政府、企业和农民共同努力。通过实施本方案提出的治理措施和保障措施,相信我们能够有效改善农村环境质量,保护农民的健康和生态安全,实现农村绿色可持续发展。

  最新环境污染治理方案12

  随着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村环境污染问题日益严重,已成为制约农村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为了改善农村环境质量,保障农民身体健康,促进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治理方案。

  一、治理目标

  本方案旨在通过一系列综合措施,全面改善农村环境质量,确保农村饮用水安全,减少农业面源污染,提高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实现农村环境整洁、有序、美观。

  二、治理内容

  (一)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

  1. 依法取缔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排污口,加强对水源地周边环境的监管,确保水源水质安全。

  2. 对可能影响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安全的化工、造纸、制药等重点行业、重点污染源,加强监管和风险防范。

  3. 优先治理农村饮用水水源地周边的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畜禽养殖和农业面源污染,消除影响水源水质的污染隐患。

  (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

  1. 根据各村实际情况,制定生活污水处理方案。对于离城镇较近的村庄,可通过管网纳入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对于离城镇较远、人居相对集中的村庄,可建设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对于人口较少或居住分散的村庄,可建设人工湿地、氧化塘等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

  2. 加强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管理,确保设施正常运行,提高生活污水处理率。

  (三)农业面源污染治理

  1. 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减少化肥使用量,提高肥料利用率。

  2. 鼓励农民使用生物农药和高效低毒农药,减少农药残留对环境的污染。

  3. 加强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推广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技术,减少畜禽养殖对环境的污染。

  (四)农村生活垃圾处理

  1. 建立完善的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和处理体系,实现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

  2. 推广垃圾分类制度,提高垃圾资源化利用率。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农村环境污染治理领导小组,明确各部门职责,确保治理工作有序开展。

  (二)加大资金投入

  政府应加大对农村环境污染治理的资金投入,确保治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强化宣传教育

  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广泛宣传农村环境污染治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提高农民环保意识,引导农民积极参与治理工作。

  通过实施本方案,可以有效改善农村环境质量,提高农民生活质量,促进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同时,需要政府、农民和社会各界共同努力,形成合力,共同推动农村环境污染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

  最新环境污染治理方案13

  为保证环境污染整治行动的顺利实施,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污染整治工作的意见》(浙政发[20xx]42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环境污染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浙政办发[20xx]102号)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重点和总体目标

  从20xx年到20xx年,在全市开展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和企业环境污染整治行动。整治的目标和要求是:以水环境整治为重点,开展对工业污染、城镇环境污染、农业农村污染专项整治,控制和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完善城乡环保基础设施,增强环境监测和执法能力,到20xx年,全市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趋势基本得到控制,突出的环境污染问题基本得到解决,在全国率先建成环境质量和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网络,环境污染防治能力明显增强,环境质量有所改善。

  二、水环境整治

  (一)整治目标。

  市域范围内地表水水质不劣于上游来水水质,运河(嘉兴段)、河网等水体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35%以上;地表水交接断面水质达标率、城乡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有所提高。

  (二)工作内容。

  组织实施省政府制定的《跨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水质管理制度》和太湖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

  结合城乡一体化建设,推进城乡一体化给排水进程,进一步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区的管理,改善水源水质。

  各县(市、区)政府根据国家和省要求编制污染防治规划和太湖水污染防治“十一五”计划并组织实施。跨县(市、区)行政区域的,由市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协调。

  三、工业污染整治

  (一)整治目标。

  工业废水、废气排放达标率不低于90%;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不低于80%;无危险废物排放,废旧放射源集中收贮率达到100%。省、市级重点污染整改企业的环境污染问题基本得到解决。

  (二)工作内容。

  1.取缔“十五小”和“新五小”企业。

  2.关闭、取缔列入原国家经贸委发布的《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的目录(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的项目。

  3.限期关闭未经工商登记、环保部门审批的污染企业,在规定期限内未依法办理工商登记和环保审批手续的,一律予以取缔。

  4.在排查的基础上,对不能稳定、全面达标排放的企业,当地政府在20xx年底前下达限期治理任务,20xx年底前完成限期治理任务;不能限期完成治理任务的,由下达限期治理任务的地方政府责令停业、关闭。

  5.对污染物超标排放、超总量排放污染物、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企业,实行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

  6.严格控制工业污水进入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的比例,同时污水进入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的企业污水必须达到国家有关标准要求。

  7.规范工业企业排污口和清下水系统排放口设置,完善清污分流。省级重点污染源要安装在线监测装置(与当地环保部门联网)和等比例采样器,各县(市、区)环保监控平台与省、市联网。

  8.对现有的35吨以上燃煤锅炉实施脱硫工程,脱硫率达到50%以上,其中75吨以上燃煤锅炉脱硫率达到70%以上。

  9.加强纺织行业管理,对家庭喷水织机污染进行综合整治。开展集中建厂、集中治污的家庭喷水织机工业园区试点工作,并在成功基础上进行全面推广。

  四、城镇环境污染整治

  (一)整治目标。

  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基本建成和完善,到20xx年底前市区和各县(市)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78%以上;嘉兴市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率达到92%以上,各县(市、区)及中心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率达到75%。大气环境和声环境质量按功能区要求达到国家环境质量标准。

  (二)工作内容。

  1.加快污水处理厂建设。到20xx年底,建成已列入太湖流域“十五”计划(已作调整并认可的按调整后的计划)的乡镇污水处理厂;中心镇和开发区(园区)根据环境保护和治理的需要,建设污水处理厂或将污水接入已有污水处理厂的收集管网;嘉兴市联合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通过验收,二期工程启动建设;完成桐乡和海宁两市联合治污工程建设,彻底解决桐乡污水入海问题。

  2.扩大污水收集系统。新建污水处理厂的收集系统,应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使用;加快现有污水处理厂的污水收集设施建设进度,提高污水收集率和处理率,20xx年底前,达到设计要求。

  3.加强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督管理。20xx年底前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达标率达到80%,并对污水处理厂污泥实行无害化处置。

  4.加快实施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按照垃圾处理资源化、减量化和无害化的要求,积极推进垃圾分类收集。到20xx年底前,完成步云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厂扩建、桐乡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厂、海宁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厂、平湖与海盐联建的.垃圾焚烧处理厂建设,并投入试运行。

  5.强化城市大气和噪声污染防治,巩固和扩大了“烟尘控制区”、“噪声达标区”和“禁燃(煤)区”。

  6.加快实施嘉兴市区工业污染源(危险源)整治。根据市政府提出的在三年内完成市区工业污染源(危险源)整治的要求,到20xx年底前完成嘉兴市东方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等14家企业的搬迁和嘉兴酿造总公司等16家企业的综合治理任务。

  五、农业农村污染整治

  (一)整治目标。

  调整养殖结构,控制养殖密度,开展畜禽污染整治,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率和达标率达到100%;通过减量、增效,控制化肥、农药污染。农村生活垃圾收集率达到100%。

  (二)工作内容。

  1.各县(市、区)政府要根据各地实际,划定“禁养区”、“限养区”,限期搬迁或关闭“禁养区”内的养殖场,控制和削减“限养区”内的养殖总量。

  2.开展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示范工程建设,提高畜禽排放物处理率和综合利用率。开展生猪集中饲养、集中治污试点工作,并在成功基础上进行全面推广。同时,重视做好淡水、海洋养殖污染的治理工作。

  3.大力发展生态农业,推广使用有机化肥,削减化肥、农药施用量。

  4.大力实施“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和“万里清水河道整治”、“千万农民饮用水”工程,改善农村居住环境。

  六、环境监控设施建设

  (一)建设目标。

  基本建成全市环境质量自动监控网络以及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网络,全面提高环境监控能力和水平。

  (二)工作内容。

  1.加快建设水质自动监测站,并实现与省、市联网,其中20xx年底前建成4个水质自动监测站。

  2.加快建设空气自动监测站,并实现与省、市联网,其中20xx年底前在海宁、桐乡、平湖建成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

  3.各污水处理厂按要求在总排放口建设在线监测装置,并实现与省、市联网。

  4.对重点污染源(包括水、气)实行在线监测,并实行省、市联网。对在线监测装置的维护管理单位进行公开招聘,实行企业化管理、市场化运作。

  七、组织实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环境污染整治实行地方政府首长负责制。为加强对整治工作的领导,市政府成立由陈德荣市长任组长、沈雪康副市长任副组长的嘉兴市环境污染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各县(市、区)要按照市政府的统一要求,成立专门的工作机构,并负责组织实施。

  (二)进一步落实工作职责。

  各县(市、区)政府要按照市政府与各县(市、区)签订的环境污染整治工作目标责任书,按照分级负责的要求,进一步分解落实整治工作的任务和责任。各地要根据本行动方案,制订具体的环境污染整治实施方案,对重点污染企业要组织开展整治。

  市级有关部门要按照确定的职责,加强协调,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对市政府确定的环境污染整治重点工作,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细化,提出具体可操作的意见,并指导和督促各地落实执行。

  (三)加强环保执法监督。

  加强依法行政,强化监督管理,建立环境污染整治监督机制。认真实施污染有奖举报制度,积极组织开展群众举报,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监督作用。各地要定期组织污染整治专项检查,对检查情况要及时通报,对严重环境违法行为要予以曝光,并根据《浙江省环境违法行为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四)建立环境信息公开和环境污染整治通报制度。

  加强环境质量和重点污染源监控,定期发布环境信息。全市22个地表水交接断面水质、市区的空气质量、重点污染源整治达标情况和城市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达标情况,由当地环保部门进行通报或公示。

  (五)加大环境污染整治工作的投入。

  进一步落实环境污染整治的机构、人员和经费保障。各地要根据整治工作的目标任务,健全机构,充实力量。要加快在线监测、应急监测和现场取证等环保执法设施建设,建立和完善环境应急预报预警机制,不断增强我市环境应急预警和快速处置能力。

  各级财政要逐年增加安排生态建设、环境保护和治理的专项经费,确保重点环境监测设施等建设资金的落实。同时,要按照市场化原则,多渠道筹集环保建设资金,加快环保基础设施建设。

  (六)加强环境保护宣传。

  全市环境污染整治工作会议后,各级新闻单位要加大对生态建设、环境保护和污染整治工作重要意义的宣传,营造环境污染整治的氛围。同时,各地要结合每年的“世界环境日”和各项专题宣传活动,组织开展环境保护宣传,认真落实“四五”环保法律法规普及教育,努力提高全社会的环境保护意识。

  (七)加强环境目标考核。

  依照省政府制定的《环境污染整治目标考核办法》,市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分年度对各县(市、区)环境污染整治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将与干部政绩考核挂钩,与省级财政转移支付挂钩。市政府对考核优秀的县(市、区)予以必要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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