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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化”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小学化”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小学化的教育方式忽视了幼儿在游戏中的主动学习和探索,以及多方面智能的全面发展,包括语言能力、数理逻辑能力、音乐欣赏能力、身体运动能力、人际交往能力等。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小学化”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精选6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小学化”专项治理工作方案1

  为落实整改要求,决定在全县公民办幼儿园开展“小学化”专项治理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治理目标

  通过自查摸排、全面整改和专项督查,促进幼儿园树立科学保教观念,落实以游戏为基本活动的保教要求,坚决纠正“小学化”倾向,切实提高幼儿园科学保教水平,促进全县幼儿身心健康发展。

  二、治理对象

  全县范围内所有公民办幼儿园。

  三、治理内容

  1.幼儿游戏活动条件情况;

  2.幼儿一日活动安排情况;

  3.保教队伍资质能力情况;

  4.向家长宣传科学育儿理念情况;

  5.建立自查自纠考核机制情况;

  四、整治措施及步骤

  此次专项治理分为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全面部署。县、中心校、幼儿园认真制定治理方案,明确工作要求,各乡镇(街道)中心校于20xx年4月20日前向县教育局学前教育指导中心报送治理方案。

  第二阶段:全面自查。各幼儿园于4月25日前对照治理内容开展自查。各乡镇(街道)中心校组织检查组,完成辖区幼儿园的摸排,并认真填写《印江自治县幼儿园“小学化”专项治理督查情况记录表》备查,根据幼儿园自查和中心校摸排检查情况,形成自查报告,于5月1日前上报县教育局学前教育指导中心。报告内容包括自查基本情况、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案例、治理措施及下一步打算等内容。县教育局于5月7日开始组织抽查,并通报结果。

  第三阶段:全面整改。根据自查和摸排检查的情况,幼儿园按照边查边改、及时整改的要求,坚决纠正学前教育“小学化”倾向。各乡镇(街道)中心校采取措施全面完成整改工作,并形成整改报告,报告内容包括整改基本情况、存在的问题及进一步打算等内容,于6月8日前上报县教育局。

  第四阶段:专项督查。20xx年6月,县教育局组织专项督查组,全面开展专项督查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各乡镇(街道)中心校务必高度重视“小学化”倾向专项治理工作,结合实际成立专项治理工作小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制定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强化幼儿园主体责任,明确工作目标,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如期完成治理任务。

  (二)强化师资培训,提升保教水平。根据“小学化”自查、摸排及治理情况,梳理教师培训需求并逐级上报。本着“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切实加强新教师入职培训、民办幼儿园园长专项培训、转岗教师岗位培训、师德师风和安全知识培训等,在20xx年8月底前,完成新一轮幼儿园园长和教师全员培训。

  (三)发挥集团引领,强化教研工作。以集团化办园为依托,落实科学保教要求,杜绝任何“小学化”行为发生。以教研指导责任区为载体,完善责任区教研和园本教研制度,组织责任区内所有幼儿园深入学习《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开展防治“小学化”问题的教研,切实提高园长与教师科学保教能力。

  (四)健全长效机制,确保治理效果。各乡镇(街道)中心校要认真落实挂牌责任督学制度,把纠正“小学化”问题作为督导的重要内容,建立定期督导与报告制度;对办园行为不规范、存在“小学化”倾向的幼儿园责令限期整改;对问题频繁、社会反映强烈的,实行年检一票否决,并严肃追究主要责任人的责任。各乡镇(街道)中心校在20xx年4月20日前设置专门举报监督电话和信箱,自觉接受家长和社会监督。同时,填写《印江自治县幼儿园“小学化”举报监督电话、邮箱备案表》于4月20日前报县教育局备案。各乡镇(街道)中心校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活动,广泛宣传科学育儿理念,为广大幼儿身心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小学化”专项治理工作方案2

  为了坚决纠正幼儿园“小学化”现象,切实提高幼儿园科学保教水平,促进幼儿身心全面和谐健康发展,结合我区学前教育现状,特制定此实施方案。

  一、专项治理小组

  为有效治理昆区幼儿园“小学化”现象,昆区教育局成立专项治理工作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专项治理任务

  1.严禁教授小学课程内容。

  2.坚决纠正“小学化”教育方式。

  3.整治“小学化”教育环境。

  4.解决教师资质能力不合格问题。

  5.规范小学招生行为,坚持零起点教学。

  三、专项治理分工

  专项治理采取相关股室联合行动,分工明确,责任到人,通力合作,共同治理,做好“多向衔接”。

  1.教育股负责各小学按照课程计划和课程标准,严格执行零起点教学,科学安排教学进度,帮助刚入学的新生逐步适应小学生活,做好小幼衔接。

  2.社会力量办学管理办公室负责民办幼儿园(含幼儿中心)、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含少年宫)的日常监管。严禁民办幼儿园(含幼儿中心)、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含少年宫)办学前班、幼小衔接班,一经发现立即吊销办学许可证。坚决杜绝幼儿中心变相提前教授小学课程。幼儿中心通过建立帮扶机制,采取自主学习、集中讲座、集中培训等方式,先治理共性问题,再逐步解决个别问题,逐个突破。

  3.学前教育股负责对教办幼儿园、民办幼儿园的管理指导,加强家园共育,做好幼小衔接。特别是针对城乡结合地区的民办幼儿园课程设置欠规范,一日生活安排不科学等现象加强治理。坚持以游戏为主,创设多种活动区域(区角),最大限度的支持和满足幼儿通过直接感知、实际操作和亲身体验获取经验,为幼儿身心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4.师资股负责幼儿园教师资格的申请认定工作,申请者所学专业必须是学前教育专业。对于习惯于“小学化”教学、不善于按照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和特点组织开展游戏活动的教师,要加强培训,更新保持观念和方式,着力提高幼儿园教师科学保教能力。

  5.督导室负责专项治理中的督查和评估反馈,认真落实挂牌责任督学制度。

  6.纪检监察室负责专项治理工作的全程监督。

  四、专项治理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幼儿园“小学化”专项治理,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幼儿身心健康成长,事关学前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意义十分重大。各单位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强化办学单位的主体责任,明确工作目标,认真自查自改,建立治理任务工作台账,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常态化。

  2.做好部门协同。昆区教育局学前教育股、教育股、社会力量办学管理办公室、师资股、督导室、纪检监察室等相关股室,要以“治理任务工作台账”为抓手,定期或不定期抽查,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确保治理任务有效完成。

  3.规范办学行为。按照“谁审批,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各股室对所负责的小学、幼儿园(含幼儿中心)、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含少年宫)的教育教学管理。

  4.强化专业培训。在制定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教师培训方案时,本着“急需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定期开展和组织各级各类的培训。特别是民办幼儿园教师专业技能培训,小学起始年级教师教育教学培训,幼儿园园长,小学校长专项培训,师德师风和安全意识全员培训等。

  5.健全长效机制。结合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工作,认真落实挂牌责任督学制度,把纠正“小学化”问题作为督导的重要内容。对存在“小学化”倾向的单位要责令限期整改,在规定期限内整改不到位的,视情节轻重予以相应处理。对问题频发、屡教不改、社会反映强烈的单位进行通报,并实行考核或年检一票否决,并严肃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6.加大社会宣传。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广泛宣传科学育儿理念,为广大幼儿身心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环境。要通过设立宣传专栏,致家长的一封信、开展家长专题培训等形式,引导家长树立科学的育儿理念,做科学保教的助力者。

  “小学化”专项治理工作方案3

  为提高幼儿园科学保教水平,促进幼儿身心健康成长,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自查摸排、全面整改和专项督查,促进幼儿园树立科学保教观念,落实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坚决纠正“小学化”倾向,推动学前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二、治理任务

  (一)杜绝“小学化”办园倾向。引导幼儿园坚持公益普惠、科学保教的办园方向,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坚持保教结合、全面发展,坚持活动育人、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发挥环境育人、家园共育的作用,建立良好师幼关系,促进幼儿健康快乐成长。坚决纠正幼儿园小学化的办园倾向,防止急功近利的学业学习和技能训练。

  (二)严禁教授“小学化”教育内容。幼儿园教育内容应充分考虑幼儿的学习特点和认识规律,贴近幼儿生活,符合幼儿现实需要和水平,注重综合性、趣味性、活动性。坚决禁止提前教授汉语拼音、识字、计算、英语等小学课程内容,坚决纠正给幼儿布置小学内容的书面家庭作业,组织小学内容有关测验和考试。幼儿园不得以特色教育之名,或以举办兴趣班、特长班和实验班为名进行各种提前学习和强化训练活动。社会培训机构也不得以学前班、幼小衔接、兴趣班等任何名义提前教授小学课程内容。

  (三)纠正“小学化”教育方式。幼儿园要坚持以幼儿为本,尊重幼儿学习兴趣和需求,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灵活运用集体、小组和个别活动等多种形式,合理安排和组织幼儿一日生活,促进幼儿在活动中通过亲身体验、直接感知、实践操作进行自主游戏和学习探究,寓教育于生活游戏之中。坚决纠正脱离幼儿生活情景,以课堂集中授课方式为主组织安排一日活动,或以机械背诵、记忆、抄写、计算等方式进行知识技能性强化训练。幼儿园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测验和考试,不得专设学前班。

  (四)整治“小学化”教育环境。环境是重要的教育资源,幼儿园要合理利用室内外环境,创设安全、丰富、适宜的育人环境,设置开放、多样的活动区域(区角),提供充足的玩教具、游戏材料和图画书,为幼儿自主游戏和学习探索提供机会和条件。充分利用本地生活和自然资源,遴选、开发、设计一批适宜幼儿的游戏活动,满足幼儿开展游戏活动的基本需要。坚决纠正活动室四壁空空、“插秧式”桌椅摆放现象,防止大班额。引导、帮助家长树立科学育儿观念,尊重儿童天性和认知规律,支持幼儿园开展科学保教活动,不得简单迎合社会与家庭不切实际的超前教育、功利化的教育需求。

  (五)坚持小学零起点教学。小学起始年级按国家课标规定实施零起点教学,坚决纠正压缩课时、超前超标教学现象。小学招生依法坚持就近免试入学制度,对于在招生入学中面向幼儿组织小学内容的知识能力测试,或以幼儿参加有关竞赛成绩及证书作为招生依据的,要坚决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追究校长及有关教师的责任。小学不得单设学前班。

  (六)解决教师资质能力不合格的问题。对于不具备幼儿园教师资格的,要督促其参加专业技能补偿培训并通过考试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仍不能取得教师资格的,要限期予以调整。对于不适应科学保教需要,习惯于“小学化”教学,不善于按照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和特点组织开展游戏活动的,要通过开展岗位适应性培训,提高幼儿园教师科学保教能力。充实业务过硬的专兼职教研队伍,完善区域教研和园本教研制度,加强薄弱园的专业引领和实践指导,确保基层幼儿园园长和教师能够得到经常性的业务指导,切实提高科学保教能力。

  三、治理步骤

  专项治理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本方案,制定本地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要求。

  (二)全面自查。幼儿园、小学、有关社会培训机构按要求进行自查;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抽查和摸排。

  (三)全面整改。根据自查和摸排的情况,坚持边查边改、及时整改,坚决纠正“小学化”倾向的各种行为。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幼儿园“小学化”专项治理,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幼儿身心健康成长,事关学前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各区县务必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制订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强化幼儿园主体责任,明确工作目标,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如期完成治理任务。

  (二)强化师资培训。各区县要按教育部有关要求,认真制定幼儿园教师专项培训方案,本着“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切实加强新教师入职培训、初任园长任职资格培训、民办幼儿园园长培训、幼儿园转岗教师岗位培训、幼儿园教师专业技能补偿培训、师德师风和安全意识全员培训等,在20xx年12月底前,要对幼儿园园长和教师进行一轮全员培训。开展幼儿园举办者、园长、教师和小学校长、低学段教师及有关社会培训机构人员参加的治理“小学化”现象专题培训。

  (三)健全长效机制。各区县要认真落实挂牌责任督学制度,把纠正“小学化”问题作为督导的重要内容,建立定期督导与报告制度。结合规范中小学、幼儿园办学行为和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对办学行为不规范、存在“小学化”倾向的幼儿园、小学及社会培训机构要责令限期整改,对问题频发、社会反映强烈的,实行年检一票否决,纳入规范办学诚信记录并严肃追究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设置专门举报监督电话,自觉接受家长和社会监督。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宣传科学育儿理念,为广大幼儿身心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小学化”专项治理工作方案4

  为了促进全县各级各类幼儿园树立科学保教理念,保障幼儿健康快乐成长,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小学化”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教育部新修订的《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为依据,落实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建立完善科学保教的长效机制。通过自查摸排、全面检查和全面整改,促进幼儿园树立科学保教观念,坚决纠正和防止“小学化”倾向,促进幼儿身心健康发展。

  二、工作范围

  全县范围内公、民办幼儿园。

  三、工作目标

  幼儿园“小学化”教育内容、方式、环境得到有效整改,保教工作进一步规范,保教质量进一步提高,办学行为有效规范,治理“小学化”现象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建立,社会满意度进一步提升。

  四、具体措施

  (一)自查自纠(20xx年4月)。全县各级各类幼儿园对照《德江县幼儿园“小学化”专项治理自查情况反馈表》(见附件)查找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反思保教理念、方式与内容,进行全面自查自纠。

  (二)全面检查(20xx年5月)。坚持问题导向,集团对辖区内各级各类幼儿园进行全面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列出问题清单,责令限期整改,确保检查有力度、有实效。

  (三)全面整改(20xx年6月)。坚持边查边改、及时整改,坚决纠正“小学化”倾向的各种错误行为。县教育局将随机抽查整改情况,对问题频发、屡教不改、社会反映强烈的幼儿园,实行考核或年检一票否决,并严肃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各类幼儿园要充分认识幼儿园“小学化”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强化责任担当,认真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找准工作着力点,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如期完成工作任务。

  (二)加强管理,提升保教质量。要加强对各幼儿园保育教育工作的业务指导,结合普及普惠督导评估的推进,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形式,坚持保教结合,寓教于乐,促进儿童健康、快乐地成长,切实提高幼儿园科学保教水平。

  (三)加大宣传,营造良好环境。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宣传,充分利用专题宣传栏、家长会和各媒体引导宣传科学的学前保教理念,引导幼儿园园长、教师及家长树立科学育儿观念,为幼儿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环境。

  (四)全员轮训,提升教师能力。要对幼儿园园长、教师进行分层分类、有针对性的全员轮训,切实加强新教师入职培训、初任园长任职资格培训、民办幼儿园园长专项培训、幼儿园教师岗前培训、师德师风和安全意识全员培训,切实提升幼儿园教师科学保教能力,全面提升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

  (五)多措并举,建立长效机制。建立并完善区域教研和园本教研制度,根据我县教研片区划分责任制,确保幼儿园园长和教师能够得到集团园经常性的业务指导,切实提高园长、教师科学保教能力。要通过家长、学校等多种方式,对家长进行科学保教指导,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教育的良好社会氛围。要创新督导工作方式,运用责任督学工作机制,加大学前教育督导力度,有效解决“小学化”倾向问题,从而提升我县学前教育保教水平。

  “小学化”专项治理工作方案5

  为深入贯彻落实《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推进幼儿园科学保教,特制定盘山县幼儿园“小学化”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幼儿年龄特点和身心发展规律,建立完善科学保教的长效机制。通过自查摸排、督查全面整改,促进幼儿园树立科学保教观念,落实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坚决纠正“小学化”倾向,切实提高全县幼儿园科学保教水平,促进幼儿身心健康发展。

  二、治理任务

  1.严禁教授小学课程内容。对于提前教授汉语拼音、识字、计算、英语等小学课程内容的,要坚决予以禁止。对于幼儿园布置幼儿完成小学内容家庭作业、组织小学内容有关考试测验的,要坚决予以纠正。

  2.纠正“小学化”教育方式。针对幼儿园不能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脱离幼儿生活情景,以课堂集中授课方式为主组织安排一日活动;或以机械背诵、记忆、抄写、计算等方式进行知识技能性强化训练的行为,要坚决予以纠正。要引导幼儿园园长、教师及家长树立科学育儿观念,坚持以幼儿为本,尊重幼儿学习兴趣和需求,以游戏为基本活动,灵活运用集体、小组和个别活动等多种形式,合理安排和组织幼儿一日生活,促进幼儿在活动中通过亲身体验、直接感知、实践操作进行自主游戏和学习探究。

  3. 整治“小学化”教育环境。对于未按规定创设多种活动区域(区角),未提供充足的玩教具、游戏材料和图书,缺乏激发幼儿探究兴趣、强健体魄、自主游戏的教育环境的,要调整幼儿园活动区域设置,合理利用室内外环境,创设开放的、多样的区域活动空间,并配备必要的符合幼儿年龄特点的玩教具、游戏材料、图画书;要充分利用本地生活和自然资源,遴选、开发、设计一批适宜幼儿的游戏活动,丰富游戏资源,满足幼儿开展游戏活动的基本需要。

  4. 解决教师教育观问题。对于不适应科学保教需要,习惯于“小学化”教学,不善于按照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和特点组织开展游戏活动的,要通过开展岗位适应性规范培训,提高幼儿园教师科学保教能力。

  5. 小学坚持零起点教学。对于小学起始年级未按国家课标规定实施零起点教学、压缩课时、超前超标教学,以及在招生入学中面向幼儿组织小学内容的'知识能力测试,或以幼儿参加有关竞赛成绩及证书作为招生依据的,要坚决纠正,并视具体情节追究校长和有关教师的责任,纳入规范办学诚信记录。

  三、治理步骤

  专项治理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全面部署。制定治理工作计划,明确工作要求,于20xx年3月10日前完成。

  第二阶段:自查与摸排。幼儿园、小学按要求进行自查,县教育局组织抽查和摸排,于20xx年3月底完成。

  第三阶段:全面整改。根据幼儿园自查和摸排的情况,县教育局开展专项督查,坚持边查边改、及时整改,坚决纠正“小学化”倾向的各种错误行为。于20xx年5月底前完成,并长期推进。

  四、组织实施

  1.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幼儿园“小学化”专项治理,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幼儿身心健康成长,事关学前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意义十分重大。各幼儿园务必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制订专项治理工作计划,强化幼儿园主体责任,明确工作目标,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如期完成治理任务。

  2.强化园长教师培训。县进修学校学前研训部,认真制定幼儿园教师专项培训计划,本着“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切实加强园长、教师、保育员专业技能补偿培训、师德师风和安全意识全员培训等。要完善区域教研和园本教研制度,确保基层幼儿园园长、教师、保育员能够得到经常性的业务指导,切实提高其科学保教能力。

  3.健全长效机制。县教育把纠正“小学化”问题作为督导的重要内容,建立定期督导制度。对办园教学行为不规范、存在“小学化”倾向的幼儿园要责令限期整改,对问题频发、社会反映强烈的,实行年检一票否决,并严肃追究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宣传科学育儿理念,为广大幼儿身心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小学化”专项治理工作方案6

  为结合我市部分幼儿园存在的“小学化”倾向,坚决纠正和遏制幼儿园“小学化”现象和行为,真正实现以《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幼儿园工作规程》为引领,积极推进幼儿园科学保教,提高全市各级各类幼儿园保教质量和办园水平。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动员部署、自查摸排、督查整改和总结提高,坚决纠正“小学化”倾向,营造学前教育科学发展的良好氛围,进一步促进幼儿园树立科学保教观念,真正落实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切实提高幼儿园科学保教水平,促进幼儿身心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坚持科学保教的办园方向,全面规范办园行为和保育教育工作,防止和纠正“小学化”教育方向,标本兼治,自查自纠,集中整改,实现优质幼教,保障幼儿健康快乐的成长。

  三、组织领导

  1.教体局成立幼儿园“小学化”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教体局副局长梁丽担任,成员:局办公室、督导室、人事科、教育科、教研室、综治办、学前与民办教育科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前与民办教育科。

  2. 各小学、九年一贯制学校校长是幼儿园“小学化”专项治理工作的具体责任人,各校要成立由校长任组长,分管教学副校长及部分学科骨干教师为成员的工作小组,制定具体的实施计划,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3.各幼儿园要成立由园长任组长、分管教学副园长及部分骨干教师为成员的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实施幼儿园“小学化”专项治理工作,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认真组织实施。

  四、集中治理对象

  全市各级各类幼儿园、各类小学和各校外培训机构的学前班。

  五、治理内容

  (一)教育内容

  1.是否提前教授汉语拼音、识字、计算、英语等小学课程内容。

  2.是否布置幼儿完成小学内容的家庭作业。

  3.是否组织与小学内容有关考试测验。

  4.是否使用与小学内容同步的课外辅导教材。

  (二)保教方式

  1.是否落实以游戏为活动的基本要求。

  2.是否以课堂集中授课方式为主组织安排一日活动。

  3.是否以机械背诵、记忆、抄写、计算等方式进行知识技能性强化训练。

  (三)教学环境

  1.是否按规定创设多种活动区域(区角),每个班至少要有4个区(注:山村幼儿园至少两个)。

  2.是否把教室布置成小学课堂形式。

  3.是否提供充足玩教具、游戏材料和图书材料。

  4.是否利用本地生活和自然资源开发设计适宜幼儿的游戏活动。

  (四)师资能力

  1.专业教师是否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2.是否对教学方式不适合幼儿园教育的专任教师开展教师职业能力培训。

  (五)零起点教学

  1、是否利用学前教育宣传月、家园活动开展科学幼儿宣传。

  2、小学起始年级是否按国家课标规定实施零起点教学、压缩课时、超前超标教学。

  3、是否在招生入学中面向幼儿组织小学内容的知识能力测试 ,或以幼儿参加有关竞赛成绩及证书招生依据。

  六、时间安排与方法步骤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

  召开全市园长、分管幼教工作的副校长工作会议,做好动员部署工作,学习省市关于开展幼儿园“小学化”专项治理工作的文件精神,要求辖区幼儿园向家长大力宣传,通过家长会,家园联系栏,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形式,引领家长转变教育观念,争取家长的支持,家园共同抵制“小学化”教育倾向,使全社会对专项治理工作达成共识。各园将开展 “小学化”专项治理工作方案送达属地管理学校,学校收集好后于8月30日前统一交到学前与民办教育科备案。

  第二阶段:自查摸排阶段

  各小学、九年一贯制学校、幼儿园要对照《瑞昌市开展幼儿园“小学化”专项治理工作方案》中“治理内容”进行自查,并将发现的问题登记造册,建立问题清单,于10月20日前完成;各辖区分管学校要对辖区内幼儿园、小学进行全面普查,做到一个不少,一个不漏,实现全覆盖,并将自查摸排情况进行汇总。

  第三阶段:督检整改阶段

  各小学、九年一贯制学校和幼儿园要切实加强对“小学化”倾向进行全面自查及时整改,坚决防止和纠正“小学化”倾向的错误行为。

  1.教体局于2019年2月下旬-3月中旬将组织专门人员成立专项督查组,对全市小学、九年一贯制学校和幼儿园开展治理幼儿园“小学化”、小学“非零起点教学”工作的定期专项督查,检查中发现问题下发整改通知书,限定日期进行整改。

  2.在规定期限内整改不到位的幼儿园,视情节轻重予以相应处理(省、市、县级示范幼儿园,予以警告直至摘牌处理;民办幼儿园,予以暂停办学,直至取消资质处理),督查结果将纳入对各学校、幼儿园教育工作考核范围。

  3.教体局将根据督查情况建立“黑名单”制度,将问题突出、整改不力的幼儿园、学校纳入“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第四阶段:总结提高阶段

  通过对全市开展幼儿园“小学化”专项治理督导检查,总结各幼儿园专项治理经验,充分展示交流整治成果,建立开展幼儿园“小学化”专项治理常态化工作机制,将幼儿园“小学化”专项治理纳入每年年审和幼儿园规范考评工作之中,同时纳入全市幼儿园督导评估指标中,如期完成专项治理工作任务,顺利接受省市督导、检查。

  七、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强化主体责任。各小学、九年一贯制学校及幼儿园必须高度重视“小学化”倾向专项治理工作,结合实际成立专项治理工作小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制定专项治理方案,强化主体责任,明确工作目标,找准工作着力点,压实工作责任,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如期完成治理任务。

  2.加大宣传,提升管理水平。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宣传,充分利用专题宣传栏、家长会和各种传媒引导宣传科学的学前教育理念,引导幼儿园园长、教师及家长树立科学育儿观念,坚持以游戏模式为基本活动形式,坚持保教结合,寓教于乐,促进儿童健康、快乐地成长,为幼儿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环境,切实提高幼儿园科学保教水平。

  3.强化培训,提升教师素质。定期对幼儿园园长、教师进行分层分类培训,尤其加强新教师入职培训、初任园长任职资格培训、民办幼儿园园长专项培训、幼儿园教师专业技能补偿培训、师德师风和安全意识全员培训,切实提升幼儿园教师科学保教能力,全面提升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

  4.建立机制,加强督导检查。幼儿园“小学化”专项治理是一项牵涉面很广的复杂工作,具有长期性。我市将通过设置专门举报监督电话和电子邮箱,接受社会监督,防止和纠正幼儿园“小学化”倾向。认真落实挂牌责任督学制度,建立定期督导与纠错机制。对办园行为不规范、存在“小学化”倾向的幼儿园要责令限期整改;对问题频发、社会反映强烈的,实行年检一票否决,并严肃追究其主要负责人责任;对小学入学考试行为纳入年度考核内容,实行校长一票否决制。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宣传科学育儿理念,为广大幼儿身心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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