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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培训活动方案

时间:2022-10-28 14:29:36 消防安全培训活动方案 我要投稿

消防安全培训活动方案

  活动方案指的是为某一次活动所指定的书面计划,具体行动实施办法细则,步骤等。对具体将要进行的活动进行书面的计划,对每个步骤的详细分析,研究,以确定活动的顺利,圆满进行。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消防安全培训活动方案(精选10篇),欢迎阅读参考!

  消防安全培训活动方案1

  春节、元宵已过,当前建设项目陆续开工、企业复工复产、学校开学复课、人流物流出现峰值,消防安全形势复杂多变。为进一步提升全民消防安全素质,增强全社会抵御火灾的能力,确保当前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平稳,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镇消防工作实际,决定自2022年2月至3月在全镇组织开展服务企业复工复产消防安全培训活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确保消防安全形势稳定为目标,以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为根本,大力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活动,全面提高我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提升企业从业人员消防安全素质,更好地服务企业复工复产,为全镇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节后复工复产消防安全培训工作,进一步加强全镇各单位对消防工作的组织领导,培养行业部门、基层组织和社会单位消防安全“明白人”,健全完善并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社会化的消防培训网络。

  三、任务分工

  各村(居)、各有关单位要严格落实《福建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依据职责分工,务实推进培训工作,切实形成合力。

  (一)各行业系统单位负责人、管理人和有关人员要组织进行培训工作,同时充分发动行业协会等平台作用开展培训。

  各学校负责制定中小学幼儿园消防安全工作有关负责人培训工作方案并组织培训;

  社会事务办负责制定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工作有关负责人培训工作方案并组织培训;

  村建所负责制定施工单位消防安全工作有关负责人培训工作方案并组织培训;

  道安办负责制定客运车站、港口、码头及交通工具(船舶为内河运输船舶)管理单位消防安全工作有关负责人培训工作方案并组织培训;

  卫计办负责制定医疗机构消防安全工作有关负责人培训工作方案并组织培训;

  (二)镇安办负责对火灾高、中风险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和重要岗位员工开展“消防安全明白人”培训,提高自主消防管理的能力。

  (三)各村(居)负责对网格员、村(居)委会工作人员,以及辖区“三合一”、群租房、沿街店面等场所有关人员的培训工作。

  (四)各社会单位负责对本单位各岗位员工的培训工作,对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重点工种、重点岗位人员和微型消防站负责人、队员的专项培训,以及对单位所有员工特别是新员工和转岗、换岗人员的培训,提高火灾防范和扑救初期火灾的能力。

  各村(居)、各有关单位要按照上述职责分工,扎实推进消防安全培训工作,结合实际部署开展消防安全“开工第一课”、“开学第一课”活动,要将消防宣传教育纳入行业系统年度工作计划进行同部署、同推进,2月底前要组织本行业系统开展1次单位全体员工消防安全培训和灭火疏散逃生演练。

  四、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部署推进。春节后复工复产历来是消防安全事故易发多发时期。节后企业复工复产往往伴随着员工大量换岗,新员工涌入各行各业,加强节后复工复产消防安全培训的强化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措施,是实现2022年全镇消防安全开好局、起好步的关键所在。各村(居)、各有关单位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从实际出发,制订周全的培训计划,务求实效。

  (二)深入开展消防宣传。各村(居)、各有关单位要扎实推进“消地结合”开展消防宣传“五进”工作,积极发动村(居)委会工作人员、派出所民警以及“网格员”等基层治理力量和消防志愿者队伍深入自建房加工场所、小加工作坊等场所开展“面对面”宣传教育。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等主流媒体高频次播发消防安全提示,形成浓厚宣传氛围。要在各新媒体平台、LED电子屏幕等各类媒介高频次播发火灾警示教育片、复工复产消防工作指导片、科普海报等消防宣传品,以复工复产消防安全网络直播等形式,加强对各类目标人群进行定向精准宣传,科普实用、易懂的消防安全知识。镇安办、企业服务中心、消防救援部门要以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微型消防站工作人员和复工复产员工为重点,指导企业加强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培训,不断提升单位自防自救能力。

  (三)丰富教育培训形式。各村(居)、各有关单位要强化统筹协调,注重培训资源调配,可采取“线上+线下”的方式开展节后复工复产培训,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有针对性的组织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和重要岗位员工参加集中式培训和督促单位自主组织全员培训。各社会单位要全面落实主体责任,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重点工种、微型消防站人员等“关键岗位”培训教育,严格落实持证上岗制度。同时要重点抓好新员工和转岗、轮岗员工的岗前培训,未经规定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不具备岗位所要求的消防安全能力的,不得上岗作业。

  (四)切实加强督导检查。镇安办及各有关单位将强化对节后复工复产培训开展情况的检查、督查,督促单位落实消防安全培训主体责任。对未按规定组织人员进行消防安全培训的单位及其负责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对未按要求组织辖区内、系统内单位人员消防安全培训的单位和部门予以通报。对未按规定开展复工复产培训而发生消防安全事故的单位,要严肃追究单位及相关人员相应的责任,切实做到“处罚一家单位、教育一片区域、警示一个行业”的效果。对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等无证或者持假证上岗进行整治,严肃查处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无证或者持假证上岗行为。

  各村(居)、各有关单位要建立健全培训工作台账,做好培训记录,注意收集整理培训活动信息和影像资料。

  消防安全培训活动方案2

  全面落实区委、区政府近期关于消防安全培训工作的决策部署,结合“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检查专项行动,为使各部门、村(居)委会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职责,按照全区的统一部署,自即日起,组织开展为期2个月的消防安全大培训活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培训目标

  通过系统、有针对性地培训教育,进一步提高各部门、村(居)委会落实消防安全监管职责,切实提升领导干部抓消防、管消防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督促重点单位法人、管理人深入学习单位内部消防安全管理方法,了解熟悉内部层级管理职责和隐患排查技巧;指导村(居)“两委”负责人、网格员和消防安全经理人和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微型消防站站长等基层骨干,熟练掌握社区、家庭隐患排查方法和火灾预防常识宣讲内容,教育培养一批不走的消防安全“明白人”、“管理人”和消防常识“宣传员”。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培训工作顺利进行,成立大培训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魏俊梅

  副组长:王茂柱何宪宝翟帮军

  成员:街道领导班子成员及金桥派出所主要领导

  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监办,负责大培训工作的整体推动、协调和组织实施,办公室主任陈占彬。

  三、培训范围

  (一)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重点岗位人员、保安员,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

  (二)村(居)“两委”负责人,各级网格员、消防安全经理人,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微型消防站站长。

  四、培训安排

  (一)街道及村居领导干部培训。街道将在5月中旬召开金桥街消防安全培训会,培训对象为街道及村居干部。培训内容为《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居家安全消防知识等法律法规及提升家庭遇险自救能力等内容,培养管理层面的消防安全“明白人”。

  (二)“中、小网格员”培训。6月上旬,街道将组织开展中、小网格员消防安全集中培训,按照场所类别分批对中、小网格员开展培训教育,重点讲解排查发现火灾隐患方法、火灾逃生自救互救技能、日常火灾预防注意事项等内容。

  (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培训。5月下旬,街道将组织开展重点单位消防安全集中培训,培训对象为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员,督促各单位建立消防安全培训长效机制,定期开展内部全员培训教育,新员工做到“随入职、随培训”,重点宣传常见消防标识、标志所代表的意义、常用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的设置位置、引导人员疏散逃生的方法和程序,提升“四个能力”建设水平。特殊工种人员开展相应的技能培训,加大对电工、电气焊工等特殊工种人员的检查力度,推动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并通过相关职业鉴定。对于在检查中发现虽已取证但是实际不具备相应技能的人员,用人单位要采取复训或集中培训等形式进行再教育,确保相关人员具备岗位技能和消防安全。辖区物业服务企业要将消防安全技能教育纳入保安员岗前培训、在职培训和换岗培训内容,开展覆盖全员的消防安全培训活动。

  (四)消防控制室、微型消防站达标培训。街道安监办联合相关部门在辖区单位中选取消防控制室和微型消防站各1个,帮助其完善内部管理制度、规范操作流程、开展员工培训、总结经验做法,并进行达标考核。经考核合格后,作为辖区内试点,适时召开现场会、试点会等,推广经验做法和管理标准。深入重点单位检查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和微型消防站队员的业务能力是否符合要求,并采取边检查边培训的形式,对值班人员和微型消防站队员进行业务指导。辖区物业服务企业对社区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和微型消防站队员进行业务培训,可以由单位的“明白人”或邀请相关培训人员进行授课。

  (五)多方面、多渠道开展集中宣传。街道安监办联合相关部门以张贴消防安全宣传条幅、分发消防安全传单、现场讲解消防安全知识及社区电子大屏幕滚动式播放消防安全提示和公益广告等多种形式进行消防安全宣传。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培训工作组织领导。各部门、村(居)委会要高度重视此次培训活动,充分认清当前加强培训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站在“保稳定、促发展、惠民生”的政治高度和适应夏防、残运会和建国70周年大庆安保工作的现实需求,把社会消防安全培训教育工作融入到日常工作中心,全力抓实抓好。各单位要配齐配强软硬件设施,明确一名主要领导挂帅,亲自督导推进,具体工作落实到人,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培训工作实效性。各部门、村(居)委会要结合辖区消防安全实际和火灾特点,突出把握好“讲什么、给谁讲、怎样讲”几个环节,详细制定活动方案和培训计划,明确培训时间、场地和受训对象。同时,各单位要对应培训的目标人群进行统计整理归档,明确任务目标,并在培训中做到“有培训计划、有授课教案、有培训签到、有图片资料”的“四有”要求。

  消防安全培训活动方案3

  春节过后,随着建设项目陆续开工、企业复工复产、学校开学复课、人流物流出现峰值,消防安全形势复杂多变,为扎实做好火灾防控工作,进一步推动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确保全镇消防安全持续平稳,根据上级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霞寨镇服务企业复工复产消防安全大培训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树立消防培训工作是火灾防控的源头工作和“第一道防线”的意识,扎实推进节后复工复产消防安全培训工作,进一步加强镇党委政府对消防工作的组织领导,培养行业部门、基层组织和社会单位消防安全“明白人”,为2022年全镇消防安全工作开好局、起好步打下坚实基础。

  二、组织领导

  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决定成立霞寨镇消防安全大培训活动工作领导小组。

  (名单见附件)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挂靠在镇消防工作站,负责组织协调和督促消防安全大培训活动工作。

  三、任务分工

  (一)分层分级,做实做细教育培训。

  各村(居)、各有关单位要扎实推进消防安全培训工作,部署开展消防安全“开工第一课”、“开学第一课”活动,要将消防宣传教育纳入行业系统年度工作计划进行同部署、同推进,2月底前要组织本行业系统开展1次消防安全培训和灭火疏散逃生演练。镇消防工作站负责对全镇有关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各有关单位负责对本单位负责人、管理人和有关人员的培训工作,同时充分发动开展培训;平和三中、霞寨中心小学等教育部门负责制定中小学幼儿园消防安全工作有关负责人培训工作方案并组织培训;镇社事办负责制定霞寨敬老院、各村(居)幸福院等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工作有关负责人培训工作方案并组织培训;镇村建站负责制定施工单位消防安全工作有关负责人培训工作方案并组织培训;镇应急办负责制定交通工具管理单位消防安全工作有关负责人培训工作方案并组织培训;镇卫健办、卫生院负责制定医疗机构消防安全工作有关负责人培训工作方案并组织培训;宣传办负责制定文物建筑消防安全工作有关负责人培训工作方案并组织培训;镇消防工作站负责对火灾高、中风险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和重要岗位员工开展“消防安全明白人”培训,提高自主消防管理的能力;各村(居)负责对专(兼) 职消防人员、网格员、村(居) 委会工作人员,以及“三合一”、群租房、沿街店面等场所有关人员的.培训工作;各有关单位负责对本单位各岗位员工的培训工作,对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重点工种、重点岗位人员和微型消防站负责人、队员的专项培训,以及对单位所有员工特别是新员工和转岗、换岗人员的培训,提高火灾防范和扑救初期火灾的能力。

  (二)点面结合,深入开展消防宣传。

  各村(居)、各有关单位要扎实推进“消地结合”开展消防宣传“五进”工作,积极发动村(居) 两委、“乡村110”、派出所以及"网格员"、行业单位负责人等基层治理力量和消防志愿者队伍深入自建房加工场所、小加工作坊等场所开展“面对面”宣传教育。要充分利用各村(居)微信群、村(居)“村村通”等高频次播放消防安全提示,形成浓厚宣传氛围。要在各村(居)微信群、LED电子屏幕等各类媒介高频次播放火灾警示教育片、复工复产消防工作指导片、科普海报等,以复工复产消防安全网络直播等形式,加强对各类目标人群进行定向精准宣传,科普实用、易懂的消防安全知识。镇消防工作站组织消防安全知识宣讲队、消防专职队以及消防监督执法人员,以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微型消防站工作人员和重点行业部门员工为重点,指导加强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培训,不断提升火灾自防自救能力。

  (三)统筹协调,丰富教育培训形式。

  各村(居)、各有关单位要强化协调合作,注重培训资源调配,开展节后复工复产培训,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有针对性的组织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和重要岗位员工参加集中式培训和督促单位自主组织全员培训。各社会单位要全面落实主体责任,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重点工种、微型消防站人员等“关键岗位”培训教育,严格落实持证上岗制度。同时要重点抓好新员工和转岗、轮岗员工的岗前培训,未经教育培训或培训不合格,不具备相应岗位能力的,不得上岗作业。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居)、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清此次开展消防安全大培训活动的重要意义,要结合实际,动员部署,明确工作任务目标。各村(居)、各有关单位也要指定专人负责,全力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细化工作方案。各村(居)、各有关单位要按要求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培训的工作,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深入开展消防宣传和大培训活动。

  (三)加强督查检查。各村(居)、各有关单位要按规定组织人员进行消防安全培训,按要求组织辖区内、系统内单位人员消防安全培训。对未按规定开展复工复产培训而发生消防安全事故的单位,将严肃追究单位及相关人员相应的责任;对未按要求组织消防安全培训村(居)予以通报;对重点行业单位等无证或者持假证上岗的严肃查处,切实做到“处罚一家单位、教育一片区域、警示一个行业”的效果。

  各村(居)、各有关单位,要建立健全培训工作台账,做好培训记录,注意收集整理培训活动信息和影像资料,及时总结上报创新举措和工作亮点。

  消防安全培训活动方案4

  深刻吸取柘城“6.25”重大火灾事故教训,坚决预防和遏制“小火亡人”和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全镇火灾形势持续平稳,按照市政府第176次常务会议决定和摆向阳市长要求,即日起至2022年3月底,在全镇开展消防安全大宣传大培训大演练大排查大整治五大活动,以下简称“五大”,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以推动社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为目标,全员发动参与、全面宣传培训演练、全方位开展网格化消防安全排查整治,有效提升人民群众消防安全意识、社会单位防控火灾能力和从业人员消防安全素质,全力维护全镇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二、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消防安全“五大”活动,努力达到“四个大幅提升”的目标,即实现基层火灾防控能力大幅提升、消防监管水平大幅提升、社会单位自我管理层次大幅提升、全民消防安全素质大幅提升,有效预防小火亡人火灾事故,全力遏制较大亡人火灾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

  三、组织领导

  镇政府成立消防安全指挥部,镇长陈大春任指挥长,镇消防安全主抓副职魏培信任副指挥长,镇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为成员。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消安委。各村委、镇直各单位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切实加强对消防安全“五大”活动的组织领导,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1年9月16日前)。各村委、镇直各单位要制定细化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各阶段工作任务,迅速动员部署开展消防安全“五大活动”。

  (二)全面实施阶段(2021年9月16日至2022年3月20日)。各村委、镇直各单位要在前阶段动员部署的基础上,深入研判本地区、本单位、本行业火灾形势,抽调专业精干力量,对辖区所有社会单位全面开展消防安全“五大活动”,持续掀起活动声势。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2年3月29日前)。镇消防安全委员会将把消防安全“五大活动”纳入年度消防工作考核内容,认真总结经验,查找工作不足,建立健全社会化消防宣传工作长效机制,镇政府将对各单位行动开展情况进行考核验收,通报表彰一批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五、工作措施

  (一)消防安全大宣传

  一是组建消防宣传小分队,培养消防宣传“明白人”。镇消防救援大队组建6人宣传小分队,针对13类场所分类进行集中学习培训,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深入各行业部门、单位和沿街门店进行面对面的消防宣传和提示性消防隐患排查。

  二是固化消防宣传阵地。各商业区、居民小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设置2块固定消防宣传橱窗;所有人员密集场所、“三合一”场所、“九小场所”、沿街门店和每栋居民楼设置固定式消防安全“三提示”标牌;各居民小区要悬挂消防宣传条幅,高层建筑住宅小区要设置“集中整治十类突出问题”警示牌;沿街围挡要设置大型消防宣传喷绘,农村主要街道、村委会前要设置墙体大型宣传牌。

  三是短信、微信群、大喇叭提示性宣传。各村委、镇直各单位要设置消防宣传短信群、微信群,社区、行政村要利用大喇叭定期发送、播放消防安全提示;要协调三大电信运营公司定期全覆盖发送消防温馨提醒。

  四是媒体宣传。消防部门要配合宣传部门全面开展消防宣传工作,协调电视台、报社、网站等开设消防宣传专栏,定期录播消防安全典型案例和防火灭火、逃生自救常识,每月开展“大队长”上电视活动不少于1次。

  五是节假日专项宣传。元旦、春节、元宵节、两会、国庆和“11.9”消防宣传月期间,各村委、镇直各单位要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安全专项宣传,形成宣传声势。

  (二)消防安全大培训

  一是专家授课培训。邀请消防安全专家对各村委、镇直各单位分管消防工作的领导、工作人员和“网格长”进行消防安全业务培训,提高消防工作业务能力。

  二是消防宣传小分队分行业培训。消防宣传小分队要针对13类场所,组织行业部门开展全员消防业务培训,提升行业主管部门消防安全监管水平,完善行业系统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五个体系”(责任体系、制度体系、标准体系、治理体系、考评体系),提升标准化管理“五项能力”(领导决策管理能力、员工消防隐患排查整改能力、消防科技监管能力、单位初期火灾扑救能力、综合保障能力)。

  三是行业部门内部培训。各村委、镇直各单位要结合行业自身特点,对本单位员工及所属下级单位分管消防领导逐级进行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提升行业全员消防安全意识和业务技能。

  四是重点人员培训。各村委、镇直各单位要针对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物业管理人员、村委消防队和微型消防站人员,开展以隐患排查整改、初期火灾扑救、人员疏散逃生为主的培训,提升重点人员消防安全“四个能力”。

  (三)消防安全大演练

  一是消防救援部门实战演练。镇消防救援部门要针对13类场所和重点单位,逐一开展灭火救援熟悉和演练,演练时落实“六查”(查消防机制、查主体责任、查消防设施、查逃生通道、查教育培训、查疏散演练),及时发现总结问题,完善灭火救援预案和单位数字化地图。

  二是单位定期消防安全演练。人员密集场所、重点单位要每月组织微型消防站人员开展初期火灾救援演练,每季度组织单位员工开展全员灭火救援疏散演练,及时制定和修改预案;各中小学校、医院、养老院、“三合一”场所等要每季度组织单位全体人员开展疏散逃生演练。

  (四)消防安全大排查

  一是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分级排查。按照重点单位分级管理要求,一、二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由消防救援部门组织排查,三级重点单位由各派出所组织排查。活动期间,所有重点单位要全部排查一遍,制定单位台账和隐患清单。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按照重点单位界定标准,及时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进行调整。对排查出的重大火灾隐患,要及时提请政府挂牌督办,限期整改销案。

  二是行业系统排查。文化站、派出所牵头组织公共娱乐场所的排查整治;中心校牵头组织学校、幼儿园、托儿所、体育场馆、校外培训机构等的排查整治;卫生院牵头组织诊所、大药房、医疗美容机构及理疗养生场馆等的排查整治;民政所牵头组织养老机构的排查整治;城管执法所、文化站组织商场、宾馆饭店的排查整治;城镇办牵头组织高层和地下建筑、建设工程施工工地排查整治;安委办、工业部门牵头组织劳动密集企业、危化企业和易燃易爆单位排查整治。

  三是属地排查。各村委、镇直各单位要在当前正在开展的全镇“九小”场所和沿街门店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行动的基础上,组成联合检查组,对辖区社会单位开展全面排查整治,重点排查整治安全出口不畅通、防火分隔不到位、违规留宿住人、违规用火用电、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夹芯材料彩钢板、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消防设施器材配备不到位等问题。

  四是单位自查。各村委、镇直各单位要按照“安全自查、隐患自改、责任自负”的原则,全面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行动,对排查出的消防安全隐患立即改正,消防设施器材及时购置和维修,确保隐患整改彻底,设施器材完整好用。在自查自改的基础上,签订一份消防安全承诺书,并在单位醒目位置固定张贴。

  五是督导抽查。镇消安委牵头组织对各村委、镇直各单位进行督导抽查,对工作落实好,成效显著的单位进行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力,排名靠后的单位通报批评,对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社会单位依法进行处罚。

  (五)消防安全大整治

  在全面排查、建立台账的基础上,充分运用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措施,按照“十个重点、十项措施”要求,依法严惩消防违法违规行为。

  1.重点整治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行政许可擅自施工或擅自投入使用、营业。违者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停产停业。

  2.重点整治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或在人员密集场所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违者依法强制清除或拆除。

  3.重点整治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违者予以拘留。

  4.重点整治在具有火灾危险的车间、商场、集贸市场、仓库和公共娱乐场所内设置员工宿舍。违者依法予以临时查封。

  5.重点整治人员密集场所在营业、开放期间进行电焊、气焊、气割、砂轮切割等具有火灾危险的施工、维修作业。违者依法予以临时查封,并对违法行为人予以拘留。

  6.重点整治人员密集场所使用不合格的消防产品或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违者依法责令停产停业。

  7.重点整治建筑消防设施严重损坏,不再具备防火灭火功能,或消防控制室人员无证上岗、不会操作设施设备。违者依法予以临时查封。

  8.重点整治人员密集场所使用易燃可燃夹芯板房搭建和易燃材料进行室内装修装饰。违者依法责令拆除。

  9.重点整治重大火灾隐患场所久拖不改、冒险生产经营。违者提请政府予以挂牌督办,并依法予以临时查封。

  10.重点整治在“三合一”、“九小”场所和沿街门店违规留宿人员。违者依法责令停产停业,限期进行清理。(搬出确有困难的,必须在住宿与经营、仓储部分之间设置符合标准的防火分隔,并设置2个安全出口,住宿部分应设置在靠近门窗、便于逃生位置,且留宿人员不得超过2人。)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开展消防安全“五大”活动是把握火灾防控主动权的重大部署,也是预防和减少火灾发生、确保全市火灾形势稳定的有力举措。各村委、镇直各单位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充分认识开展消防安全“五大”活动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周密部署、精心组织,通过强有力的工作措施,坚决杜绝有影响的亡人火灾事故,确保行动期间全镇火灾形势持续平稳。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村委、镇直各单位要结合宣贯《河南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和开展“119”消防宣传月活动,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各种媒体,通过建立专版、专栏等形式,持续大力宣传消防安全“五大活动”,营造氛围、扩大声势。要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继续深化消防宣传“五进”活动,教育引导社会单位和广大群众,建立落实自我管理、自我检查、自我整改的良性工作机制,形成全民查改火灾隐患的良好局面。

  (三)明确责任,严格追究。各村委、镇直各单位要落实领导分包制度,实行镇级包村,全力督促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对消防安全“五大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要予以表彰。要严格落实亡人火灾个案和累计责任追究制度,行动期间,凡发生亡人火灾事故的,必须逐一进行责任倒查;凡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事故或接连发生亡人火灾事故的,坚决实行消防工作“一票否决”,并严肃追究责任。

  消防安全培训活动方案5

  为深入贯彻省教育厅、市安委办2021年度安全工作要点,促进各地各校深入开展2021年安全和消防工作教育和培训活动,持续推进“平安校园”建设,严密防范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维护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2021年学校安全和消防工作教育和培训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学校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的决策部署,突出“生命至上、安全发展”主题,在坚持近年来安全和消防“一月一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的基础上,持续推进安全教育系统化、常态化,确保安全宣传教育全覆盖,有效提高学校安全管理水平,构建学校、家庭、社区协同育人机制,筑牢学校及学生安全工作的预防基础。

  二、教育培训内容

  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大中小学国家安全教育指导纲要》,系统推进国家安全教育进课程、进教材、进校园。围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防溺水、防火灾、防交通事故、防地震灾害、防踩踏事故、防毒品侵害、防传销、防金融诈骗、防暴力恐怖袭击、防危化品事故、防欺凌等内容,针对季节性和节假日特点,组织有针对性的专题教育活动,广泛开展学校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和演练。

  二、形式方法

  各地各校要紧密结合教育教学实际,一要充分利用六安市学校安全教育平台的教学资源。各地各校要发挥平台管理员工作主动性,调动教师授课积极性,提升老师授课率和学生参与率。二要丰富载体和活动形式。利用校刊校报、校园广播、宣传橱窗、宣传标语等校园传播载体,采取主题班会、开学第一课、国旗下讲话等灵活多样的活动形式扩大覆盖面。三要强化氛围营造。利用各类社会公共媒体,邀请有关安全专家举办知识讲座,加大对学校安全岗位上相关人员的知识和技能培训,引导广大师生积极参与,营造人人重视和关心学校安全的浓厚氛围。四要安全技能训练求实效。提升学生安全演练实效,切实让广大师生将安全知识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校要充分认识开展学校安全教育和培训活动的重要意义,要将安全“一月一题”宣传教育活动作为学校安全风险管控的有效举措和“平安校园”创建的一项重要内容。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可行的实施计划和措施办法,细化内容、明确责任,确保学校安全宣传教育得到有效落实。

  (二)搞好统筹结合。各地各校可根据当月的宣传教育主题内容,结合学校实际和学生情况灵活组织实施。同时,各地各校要结合安全工作形势及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因时因地制宜,开展针对性地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要结合5·12安全演练日、5·19安全教育培训日、9·18防空防灾应急演练、11.9全国消防日、12.2全国交通日等活动,利用线上、线下手段开展提示性、警示性安全和消防教育,普及安全常识。

  (三)抓实重点人群教育。各地各校要组织本单位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员等重点人群,认真开展安全和消防教育,要督促各校建立常态化的安全及消防培训制度,落实安全人员入职必训、定期培训、转岗轮训等要求,全面提升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

  (四)加强检查督导。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安全教育培训活动的检查督导,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教育活动中遇到的矛盾问题,梳理总结活动中的经验和有效做法。市教育局将结合春、秋学期工作督查、阶段性安全检查和校园安全专项督查,对各地各校开展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进行检查,并将此项活动纳入安全工作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

  各县区教育局、各市直学校每半年对学校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进行一次小结,上半年在7月底通过“校园及学生安全信息管理系统”(信息反馈)报市教育局,全年工作总结须在12月25日前报市教育局。

  消防安全培训活动方案6

  为推动落实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进一步推进百万员工大培训,切实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全面提升社会安全防控能力,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大培训大演练大宣传活动。现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培训目标

  明确落实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和日常安全管理机制,进一步普及全镇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基本常识,切实提高扑救初期火灾和应急逃生的能力,全面提升社会公众对平安建设满意率、知晓率和参与率。

  二、培训对象和内容

  (一)培训对象:全镇企事业单位从业人员。

  (二)培训内容: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基本常识;初起火灾扑救、人员疏散逃生等消防“四懂三会”知识;“平安慈溪”、“平安新浦”建设相关内容等。

  三、培训时间和场地

  (一)培训时间:发文之日起至12月15日。

  (二)培训场地:规下工业企业以村为单位集中培训(各村落实场地);规上工业企业培训场地在受训企业内进行;其他企事业单位由行业主管部门自行组织实施。

  四、培训方式

  (一)规下企业培训以村为单位组织开展,综合行政执法中心现场现行指导和培训。

  (二)规上企业由综合行政执法中心或第三方上门进行培训,确保从业人员全覆盖。

  (三)学校(培训机构)、医院、商超、市场、物业服务等单位由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做到培训对象全覆盖,不漏人。

  五、培训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镇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大培训大演练大宣传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丁方云任组长,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综合行政执法中心(详见附件1)。各村(居委)和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提高思想站位,把此次大培训大演练大宣传活动摆上重要位置,列入重要日程,要结合实际,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专门负责统筹推进、明确分工、细化措施,确保培训实效。

  (二)严格落实责任。各村要结合本辖区本系统实际,制定行之有效的培训方案和计划于8月20日前上报,镇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培训时间做统筹安排。各村、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提前做好参训企业的组织动员、场地筹备等工作,按要求上报负责人、联络员名单和参训人员信息,同时落实专人,对第三方培训机构的培训方式、内容、效果进行跟踪监督,提出意见和建议,做好反馈,便于镇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第三方督促问效。

  (三)注重培训实效。各村、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以此次大培训大演练大宣传为契机,培养一批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明白人”“干事人”,在日常工作开展中能学以致用。要指导督促企业开展相关培训,切实提高培训的专业性、时效性和实用性。要结合日常巡查,加强对企业一线操作员工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知识的抽查和提问,巩固加深其授课知识。镇综合行政执法中心要加强指导和服务,会同第三方培训机构制定个性化、简明易懂的培训课件、教材和讲义,注重应知应会,突出培训效果。

  (四)强化保障工作。镇财政安排专项经费补助规下工业企业培训。各村、各办(中心)、各有关部门要将大培训大演练大宣传工作纳入年度平安建设、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中。镇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不定期监督检查各地、安全培训机构、企业安全培训进展情况并在全镇范围内进行通报,严防工作“落地打滑”。

  (五)深化平安宣传。各村、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运用多种宣传形式,多角度报道、多频次推送,营造强大的舆论声势。坚持同一内容多媒体产生、多渠道传播、多形态展现,努力做到“培训对象在哪里,教育培训就覆盖到哪里”,切实提高培训的针对性、扩大覆盖面。要把“平安慈溪”建设的重要意义和丰富内涵贯穿到本次大培训大演练大宣传活动中去,让社会公众成为“平安慈溪”建设的参与者、实践者,使平安建设工作得到更多的理解和支持。

  (六)构建长效机制。各村、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在试点基础上,通过召开现场会、实操演练、比武拉练等方式,切实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技术素质,增加安全意识,保证安全生产。要注重总结经验、推广典型,善于提炼大培训大演练大宣传典型经验和好的做法,将大培训大演练大宣传作为一项常规工作常态化持之以恒抓好落实,形成人人抓安全、人人讲安全、人人参与安全的大安全格局。

  消防安全培训活动方案7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和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实施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进一步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提升各级政府、行业部门和社会单位消防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夯实消防安全基础,确保全市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经市政府研究,决定自2018年3月20日至2018年6月22日,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消防安全大清查大培训大演练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消防安全大清查,消除一大批火灾隐患,有效改善全市消防安全环境;通过开展消防安全大培训,牢固树立“全民消防、生命至上”理念,实现“人人关注消防安全、人人掌握消防常识”;通过开展消防安全大演练,实现“人人会扑救初期火灾、人人会疏散逃生”。通过活动开展,切实提高社会火灾防控能力,有效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全市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市政府成立全市消防安全大清查大培训大演练活动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工作。

  组 长:孙文程 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副组长:孙新春 市民生服务中心副主任

  周建军 市公安局党委委员

  成 员:各镇街、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消防大队,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和督促。消防大队大队长王继峰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联系电话:0535-7185119)

  三、工作任务

  (一)开展消防安全大清查

  各镇街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本辖区、本行业、本系统的消防安全清查工作。对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要按照职责分工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对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要挂牌督办,限期消除。

  一是开展群租房消防安全大清查。对住宿与生产、经营、储存场所合用,未按规定进行防火分隔的,一律依法搬离;对疏散设施设置不符合要求、安全出口数量不足的,一律依法临时查封;对住宿10 人以上的,一律加装独立式火灾报警探测器,实行专职管理员夜间巡查措施;对住宿30 人以上的,一律按照标准安装自动灭火、火灾报警等消防设施,明确专人负责消防管理;对楼内、屋内电动车违规停放或充电的,一律依法清理。二是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大清查。严格高层建筑施工现场消防管理,对高层建筑未经消防行政审批擅自施工装修的,一律依法责令停止施工;对高层建筑施工现场违规留宿人员的,一律依法清理住宿人员;对高层建筑施工现场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违规用火用电的,一律依法予以处罚;对高层建筑施工现场擅自停用消防设施的,一律依法予以处罚。三是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清查治理工作。按照国务院安委会统一部署,深入推进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对检查中发现的违规敷设电气线路、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违规用电取暖等突出问题,依法予以查处,涉及相关部门执法权限的要及时移送有关部门处理,依法追究相关单位、人员责任。在重点场所大力推广“智慧消防云”平台建设,利用消防新技术提升电气火灾隐患预警能力。四是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大清查。对所有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学校、医院、养老院、公共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和高层、地下建筑全部检查一遍。重点检查单位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情况、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完好有效情况、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及应急处置程序掌握情况。五是开展集贸市场大排查专项整治活动。由主管部门负责,利用一个月时间对小商品批发市场、商贸城、盛隆建材市场、七星街、清水路等市场进行专项排查整治。重点整治市场消防设施不全、电气线路不合格、商品摆放密集、消防通道不畅等问题。从5月1日起,消防大队将组织专业人员逐个市场验收,对验收不合格单位将顶格重罚。六是开展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消防安全大清查。重点检查防火防爆措施、内部疏散情况,消防设施配置维护情况,用火、用电管理情况以及在同一建筑内办公、住人等情况。七是开展市政消防设施大清查,重点检查市政消防栓建设量和完好率,消防主题公园设施达标率。

  (二)开展消防安全大培训

  按照《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规定》,开展全方位、多层次、有重点的社会消防培训教育,全面提高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等特种岗位消防安全从业人员的专业技能;提高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的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提高单位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技能;提高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人员的社会消防安全管理和领导能力。

  一是落实行业部门消防安全培训职责。教育、民政、人社、住建、文化、卫生、体育、安监、旅游等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督促本行业、本系统所属单位深入开展全员消防安全培训。二是落实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培训主体责任。各单位应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明确培训机构和人员,保障教育培训工作经费。对所有员工开展以单位火灾危险性、防火灭火措施、消防设施器材使用方法、疏散逃生知识等为重点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三是加强基层组织负责人消防安全培训。各部门各镇街要结合“网格化”消防管理工作要求,组织对消防安全网格员、村“两委”及社区负责人进行消防安全培训,使之成为消防工作的“带头人”和“明白人”,提高基层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夯实火灾防控基础。四是突出抓好重点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公安消防部门要组织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开展“消防安全明白人”培训。对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等重点岗位从业人员和企业专职消防队、微型消防站人员进行岗位消防技能培训,重点提高火灾防范和扑救初期火灾的能力。

  (三)开展消防安全大演练

  各镇街、各部门、各单位在本辖区、本行业、本系统集中开展消防安全大演练活动。要模拟实战,制定详尽的操作性强的灭火和应急预案,通过演练,检验和提升员工组织人员疏散、扑救初起火灾、以及配合公安消防部队扑救火灾的能力,达到遇事不慌、积极应对、自我保护的效果。

  一是公安消防部队针对高层、地下、大跨度大空间建筑以及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开展灭火实战演练,提高消防部队灭火救援攻坚能力。二是各镇街相关部门单位要针对本辖区、本行业、本系统的灾害事故类型和特点,摸排可调动的社会应急救援物资力量,制定完善的协同作战和灾害处置预案,并组织开展实战演练,切实提高应急响应、协同作战能力。三是组建专职消防队、微型消防站的社会单位要组织队员开展执勤训练、比武练兵等活动,切实提高企业专职消防队、微型消防站灭早、灭小、灭初期火灾的实战能力。四是社会单位要制定符合本场所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年至少组织两次全员参与的消防安全演练,确保本单位员工熟悉逃生路线和引导人员疏散程序,掌握扑救初期火灾、逃生自救等基本技能。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20日-3月31日)。各镇街各部门各单位结合本辖区、本行业、本系统实际制定科学合理的工作方案,并在方案后附上计划表(见附件1、2、3),逐个单位逐个人员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全市消防安全大清查大培训大演练活动扎实有效开展,活动方案于3月31日前报市公安消防大队。

  (二)集中清查培训演练阶段(4月1日-6月10日)。

  各镇街各部门各单位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火灾隐患清查,鼓励举报身边的火灾隐患,形成专群结合、全民参与的工作格局。要建立工作台账,对开展清查培训演练的单位和场所逐一登记,如实记载清查发现的问题,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培训演练的时间、内容等情况,并上报消防大队。公安消防部门要指导协助各镇街各部门各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清查培训演练工作,每天根据各单位计划表派专人参与单位的大清查大培训大演练活动;市政府成立督导组实时对活动进行督察。

  (三)总结验收阶段(6月11日-6月22日)。各镇街各部门各单位认真总结工作,形成经验,建档备查。市政府将适时组织督查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各镇街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周密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成立专门的领导机构,切实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和指挥协调,扎实推进工作开展。

  (二)注重实际,保证效果。要广泛发动社会力量参与此次消防安全大清查大培训大演练活动,培训演练要贴近单位、贴近职工、贴近实际,取得实实在在的社会效益。

  (三)及时总结,加强反馈。各镇街各部门各单位要深入挖掘典型经验做法,形成工作经验,创新工作机制。各单位要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工作开展情况,每月10日前报送月工作情况(附件4、5、6), 6月22日前报送工作总结情况及活动所有汇总资料。

  消防安全培训活动方案8

  推动党委政府、行业部门、大型国有企业和社会单位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提高公安消防部门和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能力水平,根据公安部《2016年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公传发〔2016〕240号)的要求,部消防局决定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培训活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培训目标

  通过消防安全大培训活动,推动各级党委政府加强对消防工作的组织领导,保障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培养行业部门、大型国有企业和重点单位消防安全“明白人”,使其掌握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内容和方法,更好地履行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职责;提高消防监督人员、公安派出所专(兼)职民警和消防文员的消防业务素质,加强消防执法规范化建设。

  二、培训范围

  (一)中央和国家机关部门分管消防安全工作的部门负责人;中央国有企业分管消防安全工作的部门负责人。

  (二)市、县级党委政府分管领导,省、市、县级行业部门分管消防安全工作的负责人,地方国有企业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

  (三)省、市、县公安消防部门的消防监督人员、从事防火工作的消防文员,公安派出所专(兼)职消防民警。

  (四)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重点工种、重点岗位人员。

  三、培训安排

  (一)7月下旬,部消防局在警官培训基地举办中央和国家机关部门、中央国有企业消防安全培训班。培训内容主要为如何履行本行业、系统和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职责,常用的消防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宣贯,消防工作成效突出的行业、系统和单位作经验介绍,消防设施设备体检式现场教学和灭火疏散逃生演练。

  (二)部消防局以城市大型综合体为例,组织拍摄了《消防监督检查示范片》,采用实地检查教学的方式,详细介绍了消防监督检查的程序、内容、方法和标准要求,供各地、各单位开展业务培训和消防检查使用。7月中旬,举办消防大讲堂对示范片进行宣贯。

  (三)部消防局组织编写《消防监督检查实用手册》,从消防监督检查准备和要求、商场市场和石油化工企业等典型场所检查、消防设施检查、消防监督检查情况处理等4个篇章,以图文并茂方式,全环节、全过程介绍消防监督检查工作。手册已基本定稿,近期编印下发各地。

  (四)部消防局于7月中旬举办全国消防法规标准及建审验收培训班,9月底前举办全国消防监督检查、火灾调查培训班。部消防局的3个培训班主要培训各地消防法规、建审验收、监督检查、火灾调查师资力量,为各地组织开展消防监督人员业务培训提供技术指导。

  (五)各公安消防总队、支队要主动与当地党校、行政学院对接,推动省、市级党政干部培训机构将消防知识纳入培训内容,培养管理层面的消防安全“明白人”。

  (六)各公安消防总队、支队要参照部消防局培训模式和培训课件,提请当地政府或以消防安全委员会名义组织对省、市级行业部门以及地方国有企业相关负责人进行消防安全培训,集中培训时间不应少于3天。

  (七)各公安消防总队、支队、大队要结合部消防局制作下发的《消防监督检查示范片》及《消防监督检查实用手册》,分批组织消防监督人员进行集中培训、现场教学,提高消防监督执法能力,集中培训时间不应少于5天。要组织公安派出所专(兼)职消防民警、消防文员开展1次消防监督业务知识培训,提高消防业务素质。

  (八)各公安消防支队、大队要组织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责任人、管理人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培养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明白人”,集中培训时间不应低于2天。要组织单位对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以及重点工种、重点岗位人员进行消防业务培训,使其掌握本岗位消防安全知识。

  上述公安消防总队、支队和大队承担的培训任务,应于9月底前全部完成。

  四、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此次培训活动,认真组织研究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按照时间节点抓好培训任务落实。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培训课程、教材、课件,安排经验丰富的师资力量授课,既要讲解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知识,也要让参训人员实地观摩单位消防管理和消防设施检查方法。

  (二)要将此次培训作为贯彻落实中央及部党委关于加强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重要措施,注重培训消防检查方法、内容、标准和执法规范化要求,让消防监督人员做到消防检查业务知识熟知理解、会用善用,既要提高消防监督水平,也要规范消防执法行为。

  (三)要加强培训活动的情况信息报送,部消防局将及时刊发简报反映各地培训动态,推广经验做法。培训活动开展情况,将作为夏季消防检查的督导考评内容。

  消防安全培训活动方案9

  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消防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0〕35号)精神,落实《公安部关于印发〈全国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大培训大练兵活动方案〉的通知》(公通字〔2010〕62号)的部署要求,推动全省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大培训、大练兵”活动(以下简称消防安全“五大”活动)顺利开展,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消防安全“五大”活动是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全力维护海南国际旅游岛消防安全形势稳定的重要举措。通过开展消防安全“五大”活动,全面摸底排查,大力围剿火灾隐患,有效改善消防安全环境,营造浓厚的消防安全宣传氛围,进一步提升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和消防基本技能,全面提高公安消防队伍和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灭火救援能力,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特别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全面提升社会火灾防控水平,维护海南社会经济持续稳定发展。

  二、集中开展大排查、大整治

  (一)工作内容。

  1.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2011年1月,各市县政府要结合社会单位“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逃生、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等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检查工作,组织相关部门对当地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中的人员密集场所进行全面排查。2011年春节前,安全生产监管、住房和城乡建设、公安消防等部门要对所有高层居住建筑、在建工程施工工地特别是节能综合改造工程施工现场排查整治。2011年“两会”前,各地要组织相关部门对当地人民政府、部门办公场所、“两会”涉会场所排查整治。2011年,商务、教育、卫生、民政、文体、公安消防等行业主管部门对所有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学校、医院、福利院、公共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地下建筑和易燃易爆场所全面排查整治。旅游、公安等部门对旅游场所、家庭旅馆全面排查整治。公安部门对火灾隐患较多的 “三合一”、“六小”等场所全面排查整治。排查整治要登记造册,建立台帐,确保火灾隐患整改率不低于90%,建筑消防设施完好率不低于90%。

  2.开展农村、社区消防安全检查。2011年,各市县政府要根据农村、社区“组织建设、设施建设、群防群治工作、队伍建设”消防安全“四个基础”建设标准,组织相关部门对边远农村、乡镇、城乡结合部以及老城区、城中村排查整治一遍。确保100%的乡镇建立消防安全领导组织,100%的社区、农村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100%的社区、农村设置消防器材配置点,90%的农村保证至少有一处消防水源。

  3.开展重大节日和重要活动场所排查整治。针对博鳌亚洲论坛、欢乐节、三月三等活动,各市县政府要组织相关部门对涉会场所全面排查整治,确保活动场所、临时舞台、看台符合消防安全标准。督促承办人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定消防安全工作方案,整改火灾隐患。确保重大节庆活动期间,涉会场所不发生火灾事故,全省不发生大的火灾事故。

  4.开展公共消防设施排查整治。2011年3月前,各市县政府要组织发展改革、财政、国土、住房城乡建设、公安等部门对本地区城乡消防规划编制和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符合规划和技术标准要求。对公共消防设施全面排查登记造册,组织市政、供水、供电、通信、交通等部门对公共消防设施定期维护保养,确保完好有效。

  (二)工作措施。

  1.自查自纠和监督执法相结合。各市县要召开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会议,督促社会单位开展隐患自查自纠工作。公安机关要发挥“多警联勤”工作机制作用,严格执法,依法督促社会单位整改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

  2.部门联动和群众参与相结合。各市县政府要组织职能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定期开展联合消防安全大检查,形成部门执法合力。发动街道、社区、居委会、村委会等基层组织,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家庭消防安全自查和火灾隐患排查工作,鼓励举报火灾隐患,形成专群结合、全民参与的工作格局。

  3.政府督办和媒体监督相结合。对排查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当地政府要挂牌督办,必要时可采取责令暂时停产停业等紧急措施。省消防安全委员会每月对各地排查整治情况进行统计通报。对排查整治工作不力的地区、行业和火灾隐患不及时整改的单位,省政府将专门督办,同时,鼓励新闻媒体广泛参与监督,确保整改有实效。

  4.内部整改和技术帮扶相结合。各市县政府要积极采取措施整改各类火灾隐患,对不能及时整改的,要制定解决方案,纳入“十二五”规划、城中村改造计划以及公共消防设施增建、改建、配置或技术改造计划,统一保障。省消防安全委员会要组织成立技术服务队,定期对各地开展排查整治进行技术帮扶指导。

  三、集中开展大宣传、大培训

  (一)工作内容。

  1.大力开展《海南省消防条例》(简称《条例》)宣传。各地人民政府要制定专门方案,以培训、宣传片、海报、知识竞赛、专家讲解等形式,开展《条例》宣传教育活动,积极推动各部门、各单位,以及农村、社区的广大群众学习了解《条例》。宣传工作要深入社会各阶层,做到人人皆知。

  2.大力开展社会性消防宣传。2011年元旦、春节前后,安全生产监管、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要集中宣传冬季防火、春运消防安全、烟花爆竹安全燃放、逃生自救等消防常识。2011年,在全省实施“全民消防宣传教育计划”,确保全社会按计划和大纲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教育、公安部门要大力开展“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创建活动,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教学内容,学校应当选聘专职和兼职消防辅导员,每学期开学第一周开展一次火场逃生疏散演练。全力实施“家庭消防安全计划”,开展“教育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系列活动,动员每个学生制定一份家庭火灾逃生预案,并组织家庭成员进行演练;在互联网上发布“家庭消防安全自查表”,组织开展网上全民消防安全隐患自查活动。广泛开展“聘任社区消防宣传员”活动,2011年3月底前,每个社区的每栋住宅至少要聘请1名消防宣传员,及时发现和消除楼内和社区内的火灾隐患。公安部门、共青团组织要深入推进消防宣传“六进”工作,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和消防站向社会全部开放,组织消防志愿者深入基层开展群众性消防宣传活动。

  3.大力开展媒体消防宣传。宣传、广电、电信等部门要督促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和通讯运营单位,积极开展公益性消防宣传。各地必须在本地1家以上新闻媒体建立消防安全“五大”活动宣传专栏、专题。制作消防宣传公益广告等在各电视台、网站、楼宇视频播放,普及消防安全知识。2011年5月前,各地要在城市中心、主要街道、高速公路口、景区景点等显要位置设置反映消防安全“五大”活动内容的大型户外消防公益广告牌。

  4.强化社会单位消防安全教育培训。2011年春节前,公安部门组织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全体员工开展以消防安全“四个能力”为重点的消防安全培训,督促指导社会单位组织一次消防演练。2011年,公安部门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开展“消防安全明白人”培训,确保每个单位都有1至2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的明白人。各地保安培训机构要组织对保安员进行消防技能培训。公安、旅游等部门要组织导游、宾馆酒店管理者和相关从业人员开展消防知识和技能培训。

  5.强化特种作业人员消防安全培训。2011年春节前,公安部门要对辖区内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进行一次岗位专业能力培训。2011年,组织尚未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值班操作人员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确保50%以上的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其他人员应当熟练掌握操作规程。2011年春节前,公安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对电工、电气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开展消防安全专题培训;2011年底前,有关部门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相关职业的教育、培训和技能鉴定内容。

  6.开展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领导等干部消防培训。2011年底前,各地要依托当地行政学院、党校,将社会消防管理纳入对地方各级政府领导和各有关部门负责人的培训内容,各级公安机关分批组织对负责消防管理的乡镇长、村“两委”、居委会负责人全面轮训一遍,提高各级领导干部消防安全管理能力。

  7.开展消防监督业务培训。公安机关组织全省消防执法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和执法技能竞赛活动,评选“全省模范消防监督员”10名。组织消防文职人员培训,参加执法资格证书考试。对公安派出所民警开展系统的消防业务知识培训,并组织全省公安民警消防执法资格岗位考试,确保每个公安派出所分管消防工作的领导和专职、兼职消防民警持证上岗。

  (二)工作措施。

  1.消防宣传培训社会化。借助报刊、电视、广播等传统形式,运用数字电视、手机短信等现代传媒,依托大型广告牌、楼宇电视、街头电子显示屏、灯箱广告等载体,面向社会公众,多形式、多途径地广泛开展消防宣传,全面普及防灭火知识和逃生自救技能。

  2.消防宣传培训多元化。广泛动员社会力量、行业主管部门和社会各单位,重点借助社会消防培训机构,分别举办消防培训班、消防知识讲座等,形成多元化的社会消防培训格局。

  3.消防宣传培训常态化。消防安全知识要纳入各类社会培训、职业培训、学校教育、员工普训重要内容,纳入普法、科普教育重要内容,建立常态化宣传培训机制,定期组织实施。

  四、集中开展大练兵

  (一)工作内容。

  1.强化公安消防铁军训练。公安消防队伍要立足实战需要,全面开展执勤岗位大练兵,全力备战全国打造公安消防铁军大比武。重点针对高层建筑、人员密集场所、石油化工、地下工程、大跨度大空间建筑开展训练和演练,提高消防部队灭火救援攻坚能力。在全省消防部队开展“铁军中队”、“铁军大队”评选活动。

  2.强化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训练。各地要针对本地区灾害事故类型和特点,制定完善协同作战和灾害事故类型预案,组织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开展专业化训练和实战演练,提高应急救援队伍指挥调度、应急响应、协同作战能力,确保一旦发生大的灾害事故,能够在第一时间快速响应,第一时间到场增援。

  3.强化多种形式消防队伍业务训练。组建消防队的社会单位要组织专职消防队开展执勤训练、比武练兵活动等活动,提高业务能力。志愿消防队应当定期组织队员学习消防安全知识,提高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

  4.强化社会单位消防安全演练。社会单位要制定符合本场所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全体员工参加消防安全演练,确保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熟练处置火警及启动消防设施设备的程序,确保本单位员工普遍了解和掌握火场逃生自救基本技能,熟悉逃生线路和引导人员疏散程序。

  (二)工作措施。

  1.鼓励广泛参与。公安消防队、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等消防队伍,行业应急救援队伍及单位保安队伍等要广泛参与到大练兵活动中来,掀起全民练兵的高潮,增强全社会扑救火灾和处置灾害事故的能力。

  2.加强业务指导。公安消防队要发挥专业优势,定期对其他消防队伍开展业务指导,将专职消防队纳入打造铁军训练,统一部署、统一考核。定期对社会单位开展消防演练实施指导,提升社会单位自防自救能力。

  3.强化基础保障。各级人民政府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大装备保障投入力度,及时为公安消防队伍打造铁军训练解决训练场地、训练设施等急需问题。

  五、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0年12月31日前)。各地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详细、具体的实施方案,通过联席会议、专题会议等各种形式全面动员、部署,责任到人。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1年10月31日前)。各地要认真组织职能部门、社会单位,全面开展消防安全“五大”活动。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将定期对各地工作情况实施阶段性督查。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1年11月30日前)。2011年11月中旬前,各市县政府要对消防安全“五大”活动完成情况进行自查。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将于11月下旬对各地“五大”活动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迅速部署。要按照方案要求,迅速动员部署,将任务分解到各有关部门、单位和个人。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2011年1月10日前,各市县政府要将消防安全“五大”活动实施方案报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备案。

  (二)落实责任,确保实效。各市县及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管辖权限,深入实地,全面排查,严格执法,大力围剿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对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的要追究责任,确保各项工作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三)发动群众,群防群治。要本着为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组织动员群众积极参与本单位、本社区的隐患排查工作,发动群众举报身边的火灾隐患,打一场预防火灾的“人民战争”最大限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四)收集信息,按时上报。各地要认真总结推广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向省消防安全委员会报告。每月30日报本地阶段性工作情况,2011年6月30日前报本地消防安全形势分析报告,2011年12月23日前报工作总结。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将于2011年1月底和11月底,分两次对各地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

  消防安全培训活动方案10

  为深刻吸取天台“2.5”重大亡人火灾事故教训,增强全镇人民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根据县全民消防大培训大体验活动方案,培训“特别能逃生的三门人”,结合横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消防大培训大体验活动,实现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培训体验100%、村(居)民培训体验100%、流动人口培训体验100%、在校中小学生培训体验100%,显著提升全民消防意识和社会单位火灾防控能力,做到社会面消防宣传全覆盖,实现即使发生火灾也不亡人的最终目标。

  二、活动对象和培训体验内容

  (一)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针对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消防安全基本常识及如何开展管辖单位消防安全检查。

  (二)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

  针对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管理人培训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职责、消防安全基本常识及如何组织开展单位消防培训体验;针对生产经营单位员工培训如何消除火灾隐患、扑救初起火灾及组织人员疏散逃生。

  (三)在校师生

  针对学校教职工培训消防安全基本常识及如何组织开展校园消防培训体验;针对在校学生培训消防安全基本常识及如何疏散逃生。

  (四)村(居)民、流动人口

  针对村(居)民、流动人口培训日常家庭防火常识及如何疏散逃生。

  三、活动时间

  4月底前,要完成对机关工作人员、村主职干部、村消防安全网格员、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学校教职工、卫生院负责人的消防培训体验。

  6月底前,要完成辖区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村(居)民、外来流动人口总数30%的消防培训体验,9月底前要完成70%,12月底前要全面完成。

  6月底前,旅游办要督促各学校完成中小学生总数30%的消防培训体验,9月底前要完成70%,12月底前要全面完成。

  四、工作职责

  (一)横渡镇消防安全工作站(经济发展办)组织全镇全民消防大培训大体验具体工作安排,并负责镇机关干部、村主职干部、村消防安全网格员、经营企业负责人、来料加工负责人、镇属各部门负责人的消防安全培训体验活动,提高各村各部门及经营场所负责人的安全意识,提升各单位消防安全意识和安全隐患排除能力。

  (二)旅游办负责此次活动方案的宣传工作,将消防安全常识纳入重要宣传内容,加大消防公益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的消防宣传氛围;负责组织对辖区内学校教职人员开展消防培训体验,督促学校、卫生院开展全员消防培训体验。

  (三)派出所负责流动人口、岩下潘民宿的消防安全培训体验,加强对外来流动人口的登记工作,防止出现漏登、错登情况,加强对出租房承租人的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并联系岩下潘村村干部和消防安全协管员组织对民宿经营负责人进行消防安全培训体验。

  (四)各驻村干部负责联系各村主职干部、村消防安全网格员,对村消防安全工作开展进行督查,督促村(社区)建立消防宣教室,组织村民、流动人口参加消防培训体验。

  五、工作要求

  将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对培训体验人员进行登记造册,确保不漏一人,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各村年底考评工作。切实抓好各项活动的组织部署和统筹协调,切实履行职责,密切合作,形成合力,全力开展全民消防大培训大体验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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