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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时间:2023-02-10 16:32:43 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我要投稿

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为保证事情或工作高起点、高质量、高水平开展,常常需要预先制定方案,方案可以对一个行动明确一个大概的方向。怎样写方案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精选17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1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工业信息化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经济工作会议和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县第九次党代会、十届一次人代会擘画的发展蓝图,谋划好20XX年工业发展目标任务,推动全县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牢固树立绿色低碳循环可持续理念,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构建高质量产业体系为主线,以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为路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推进产业由短平快发展向中长期培育转变,优化存量、扩大增量、创新驱动、培优育强。结合自治区“九大产业”及固原市“五大产业”布局,力争在龙头企业培育、产业链延伸上实现新突破,抢抓战略机遇、勇毅克难前行,在稳定工业经济增长、加快新旧动能转换、促进产业优化升级、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动绿色低碳发展上持续发力,奋力开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二、目标任务

  20XX年,计划完成全部工业增加值20.6亿元,同比增长8%以上,实现规上工业增加值19.25亿元,同比增长10%以上;实施“四大改造”项目10个以上,投资增长15%以上;力争生产原煤1000万吨,生产原油15万吨;培育规上企业8家、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1家、“专精特新”示范企业2家、自治区科技型企业2家;力争招商落地投资1亿元以上工业产业类项目10个以上,着力打造宁南山区百万千瓦级新能源产业基地。

  三、推进措施

  (一)在能源利用上抓创新。依托王洼煤业,立足煤炭资源综合开发,引进配套矿山设备制造,争取矿用机械增材再制造项目落地建设,切实将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推进银洞沟煤矿黄泥灌浆技术改造、王洼选煤厂煤泥压滤系统技术改造工程和矿井水综合利用工程,全力推进煤炭产业向精深增值和环保转变。推动鑫卓能源技术研发利用水平,力争新上煤矸石分选加工循环利用二期等项目,加快构建以煤炭洗选、矸石利用、新型建材为主的煤炭综合利用体系,延长煤炭副产品的开发利用,形成矸石综合利用的长效机制,确保煤矸石利用率达到80%以上。

  (二)在农副产品加工上拓新路。依托自治区九大重点特色产业布局和固原市产业定位,整合优化特色农产品资源,以塑造品牌和扶强龙头骨干企业为重点,完善以肉牛加工、小秋杂粮、中药材饮片为主的农副产品加工体系。一是以肉牛全产业链发展为方向,新建县城牛羊定点屠宰场,支持宝发农牧、荣发农牧、犇元生物等饲草料加工企业发展壮大,实现肉牛养殖、加工、销售一条龙的产业化发展,不断提升肉牛产品质量和效益。以肉牛产业拉动草畜产业发展,建强一二三产融合发展的草畜产业链,创建彭阳肉牛品牌。二是立足林果、马铃薯、小秋杂粮等资源优势,突出重点、做优特色、激发活力,推动农副产品加工业提质增效、转型升级,推广“工厂+基地”模式,加快佳利源薯业、红峰淀粉、云雾山果品、北国蜜语等企业技术改造,不断延长加工产业链。三是支持中药材加工、保健品生产等新品种研发,引导壹珍药业、利康药业提升改造,鼓励设立研发中心,加大技术投入和人才引进,推进中药材产加销一体化发展。

  (三)在纺织服装上下功夫。制定出台《彭阳县加快纺织服装产业发展的实施方案》,完善厂房建设、培训补助、物流补贴、园区服务等配套支持政策,依托王洼产业园区三区块产业布局和县域劳动力资源优势,积极承接东南沿海劳动密集型产业转移,发展壮大纺织服装产业。借力现有的纺纱织布项目,对接宁夏六盘山纺织等企业以商招商,建设纺织服装“园中园”,建成标准化厂房2.5万平方米,实现年纺纱5万锭、织布2000万米,生产服装30万套(件),实现产值5000万元,提供就业岗位300个,提高纺织服装产业在三大工业体系中的占比,不断优化工业经济结构。

  (四)在转型发展上求突破。结合我县林权改革试点工作,着力发展新能源产业,依托新能源企业资源优势,优选建设一批适合我县主导产业的配套项目,力促在我县建成宁南山区百万千瓦级新能源产业基地。利用全县党政机关建筑,学校、医院、村委会公共建筑,工商业厂房屋顶,农村集中居民点屋顶50万平方米,建设总装机5万千瓦的光伏发电项目;在全县适宜的林草地选址建设总装机45万千瓦的林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在全县北部有条件的乡镇选址建设总装机50万千瓦的风力发电项目。积极探索新能源发展运维新模式,围绕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建立政府参与新能源项目管理、运维、服务机制,利用剩余清洁电力引进招商项目,将剩余电力直接进行市场化交易。

  (五)在扩大增量上提水平。紧扣固原市五大产业“创新引领计划”,强化延链补链强链机制,抓好招商引资工作,确保在谈项目签约、签约项目落地、落地项目达产,推动全年招商引资工作开好局、起好步。集中100天时间,在全县开展“推进招商签约项目落地建设百日行动”。调整充实招商专班,分片区在粤港澳大湾区、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地开展招商活动,各招商专班每年至少对接1家与主导产业关联度强的企业,特别是要顺应纺织服装产业发展趋势和区、市发展定位,紧盯目标企业,创造引商条件,集中精准招商,全力促进落地,力争招商落地投资1亿元以上工业产业类项目10个以上。积极争取《固原市重点产业招商引资政策措施(试行)》最大限度惠及我县企业,招商引资项目在享受县内民营经济奖补政策时,取消在县内注册一年以上、申报企业主营业务收入较上年保持正增长、企业纳税等级C级及以上等条件限制。

  (六)在要素保障上强服务。坚持把园区作为推动工业高质量发展的主阵地,推进优化升级和产业聚集,按照新一轮园区改革要求,尽快完成“管委会+公司”制改革,整合政策、资金、人才等优势,切实增强园区发展活力。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和投资环境,设立产业发展引导专项资金,落实招商引资健康发展的政策要素保障措施,为企业项目落地和发展壮大提供有力支持。切实发挥中小微企业服务中心作用,为企业在项目申报备案、用地报批、环评林评等前期手续方面提供服务。开展“绿色信贷”,切实解决企业融资难题,积极开展转贷、助贷业务,撬动放大商业银行资金投放力度,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筛选绿色企业,落实降低担保费率、担保延期展期等政策措施。促进金融服务民营企业发展,鼓励引导各类金融机构提供无还本续贷、循环贷款等服务,建立金融机构对民营企业信贷与财政资金对公存款比例匹配机制。

  (七)在帮扶车间上稳就业。鼓励支持纺织服装等轻工业产业链条向乡镇帮扶车间延伸,推动帮扶车间多样化、多元化发展,鼓励引导返乡人员兴建帮扶车间,带动乡村劳动力在家门口实现就业增收。统筹闽宁协作资金,对帮扶车间在引进设备、建设运营、岗位补贴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进一步激发帮扶车间经营主体及就业人员的生产积极性,增强吸纳就业能力,促进乡村劳动力稳定增收,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夯实基础。到20XX年底,全县25个帮扶车间全部稳定运行,吸纳乡村劳动力500人以上。

  (八)在升规入统上强基础。紧紧围绕“三大工业体系”,加强新增规上企业的培育和入统工作,实施规上工业企业倍增计划,实现20XX年底新增规上企业8家,打造新的经济增长点。一是针对拟入规企业,由发改、园区、统计组成工作专班,深入企业详细了解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形成问题清单,推送至各包抓县级领导及责任单位落实解决。二是建立企业纾困机制,政府每月组织召开相关部门联席工作会议,针对问题清单,研究解决方案,找准难点痛点,对标对表制定有效的方法措施,按期销号办理。三是针对大多数拟入规企业存在的共性问题,政府统一制定出台政策措施,切实解决企业发展中的困难。四是实行县级领导,部门分管领导,工业工作人员“三包一”工作制度,随时了解掌握企业发展和入规入统过程中遇到的疑难问题,推动工业企业倍增计划如期实现。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健全机制。成立彭阳县20XX年工业经济发展领导小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解决困难和问题,统筹推进各项工作。

  (二)压实责任,协同推进。各责任单位要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严格落实工作任务清单,按月滚动更新企业问题清单,建立台账,紧盯时间节点,明确办结时限,制定推进计划,列出时间表、路线图,挂图作战,压茬推进,加快工作进度,力促工业经济发展全面突破。

  (三)强化考核,激励先进。领导小组和政府督查室负责工作任务的督查和考核,督查中对进度缓慢、工作不力、责任心不强,未按计划推进的单位和人员进行定期通报,结果纳入平时考核,对贡献较大的作为全县产业发展单项奖的加分项,并作为单位全年绩效考核和主要负责人年度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确保工作任务落实落细,实现各项预期目标。

  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

  为贯彻落实省市党代会精神和省政府主要领导来连调研指示精神,以大格局、高标准、新思路推进“十四五”期间全市省级以上开发区高质量发展,根据《省政府关于推进全省经济开发区创新提升打造改革开放新高地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XX〕79号)、《省政府关于促进全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XX〕101号)、《连云港市“十四五”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等文件,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创新驱动、投资带动、内外联动和绿色发展,优化体制机制,突出分类指导,加快转型升级,把开发区打造成为引领全市后发先至的首要引擎、各种优质要素争相集聚的投资热土、产业特色鲜明的创新发展高地、体制机制改革的先行区和国内国际双循环交汇融合发展的载体平台。

  (二)发展目标

  “十四五”末,市开发区地区生产总值突破800亿元,徐圩新区地区生产总值突破1000亿元,其他开发区至少翻一番,全市开发区地区生产总值力争达到3500亿元,占全市比重达到50%以上;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外贸进出口总额、高新技术企业数量实现翻番;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占全市比重50%以上,制造业增加值、实际利用外资、外贸进出口总额占全市比重达80%以上。各开发区主要指标领先其他县区或所在县区增幅,在省级层面开发区综合考评中每年至少进1位。

  二、主要任务

  (一)体制机制优化工程

  1.规范职能定位,理顺职责关系。按照权责一致原则,20XX年9月底前理顺开发区“区内区外”“条块之间”职责关系,明确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与开发区管委会的职责边界。对处于起步阶段、区域范围相对独立的开发区,社会事务管理职能原则上由属地政府承担;对代管乡镇(街道)的开发区,进一步理顺关系,合理配置开发区与所辖乡镇(街道)职能,科学划定边界;对产城融合度较高的开发区,积极推动向城市综合功能区转型,具备条件的可与所在行政区实行一体化管理。(责任单位:各县区、功能板块,市委编办)

  2.规范内部架构,实行机构精干和扁平化管理。按照优化、协同、高效的原则,20XX年6月底前各开发区完成内设机构的进一步优化,构建大规划建设、大经济发展、大社会事业、大行政执法、大市场监管等大部门制工作格局,承担经济发展、科技创新和营商环境优化等职责的机构比例不低于60%。实行扁平化管理,职能机构以下原则上不再设管理层级,推动岗位向招商引资一线和服务企业一线倾斜。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实行垂直领导的,市县级管理部门原则上不向开发区派驻机构。(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各县区、功能板块,各省级开发区)

  3.优化开发区管理运行机制。推动各开发区按照“党工委(管委会)+公司”的模式优化开发区管理架构,党工委、管委会主要承担落实发展规划、推动政策落地、协调服务企业、促进产业发展、优化营商环境等职能,依法依规行使赋予的经济管理权限;开发区国有公司实现实体化运作,承担起探索开发区市场化开发、建设、运营和服务的职能。鼓励有条件的开发区“十四五”期间突破行政区划,采取股份合作、委托招商、“飞地”经济和“园中园”等多种方式,与长三角地区开发区合作共建,加快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责任单位:各县区、功能板块,各省级开发区,市委编办、市商务局、市发改委)

  4.推进人事薪酬制度改革。规范各开发区人事和薪酬管理,注重“事业为上、人岗相适、人事相宜”原则,对各类编制资源和人员进行统筹使用,实现人员能上能下、能进能出。推行开发区薪酬总额管理,完善绩效考核,合理拉开收入差距,发挥薪酬和考核机制引领与保障作用。(责任单位:各县区、功能板块,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财政局)

  5.加大财政政策支持力度。提高开发区财政自主权,支持有条件的开发区实行“一级财政”管理体制,“十四五”期间实现省级开发区财政预算管理和独立核算。鼓励县区按照共同发展、激励发展原则,结合实际情况建立开发区和地方政府合理的投入和收益分配制度,支持开发区建设和运营管理。积极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开发区建设。鼓励开发区国有公司在做好论证评估和风险防范基础上,规范履行决策程序,投资区内优质企业,实现双赢。(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各县区、功能板块)

  (二)产业集聚集约发展工程

  6.打造特色产业园区。根据产业发展需要,稳妥推进开发区四至调整。落实“工业立市、产业强市”相关举措,重点围绕连云港10条重点培育的产业链,国家级开发区确定3—4个主导产业方向,省级开发区确定1—2个主导产业方向,打造特色产业园中园,集聚优质要素资源,出台促进产业发展举措,构建产业发展支撑体系,建设“主导产业引领、龙头企业带动、产业生态支撑”的特色产业园区,推动特色产业集群发展。(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各县区、功能板块,各省级开发区)

  7.提升产业链稳定性和竞争力。发挥石化产业基地、“中华药港”载体优势,依托龙头企业和重大产业项目,引导开发区间建立合作和利益共享机制,推动产业、企业耦合协同发展,培育优势产业集群,增强产业链供应链自主可控能力。20XX年6月底前各开发区建立区内智能车间、工厂、“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库,加快培育一批领军企业,提升在相关产业链体系中的地位,到“十四五”末全市开发区智能车间、工厂、“专精特新”小巨人数量突破160家。20XX年12月底前赣榆海洋经济开发区、连云港化工园区、灌云临港产业区力争完成省级化工园区达标创建,提高产业承载能力。“十四五”末全市上市公司总数达到16家。(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地方金融局,各县区、功能板块,各省级开发区)

  8.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县域范围产业用地规划布局,强化开发区用地空间保障。坚持“亩产论英雄”导向,各开发区在20XX年12月底前按照《江苏省建设用地指标》(20XX版)要求和产业发展定位,建立综合评价机制,对区内企业按单位用地税收、单位能耗销售收入、单位污染物排放销售收入、研发经费投入强度、全员劳动生产率等指标进行分级分类管理,差别化配置资源,提高资源和土地利用效率。做好土地供后监督,综合运用市场机制、经济手段、法治办法和必要的行政手段,腾退、盘活僵尸企业、散乱污企业和本质安全度较低企业的存量用地;通过追加投资、转型改造、合作经营等方式提高低效闲置用地利用强度和产出效益。(责任单位:各县区、功能板块,各省级开发区,市自然资源局、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信局、市商务局)

  (三)创新体系建设工程

  9.加快创新平台建设。依托市高新区引进、培育孵化器、加速器、科技公共服务平台等载体,集聚资源服务全市产业创新发展。支持各开发区与知名高校、科研院所建立和深化实质性战略合作,引进、共建一批新型研发机构和产业创新平台。各县区、功能板块将“十四五”期间新建重大产业创新平台目标任务根据产业定位分解至省级以上开发区,并纳入市、县考核体系。市开发区、徐圩新区加快“中华药港”、石化研究中心重大创新平台建设,各开发区新建成一批产业特色鲜明的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产业创新中心。“十四五”末全市开发区省级以上研发机构数量达300个。(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各县区、功能板块,各省级开发区)

  10.建设全面人才支撑体系。深入推进开发区人才“十个一工程”和花果山英才计划,推动开发区建立以优势产业为依托,以企业为主体,管委会引导、市场化运作的高端人才引进机制。市开发区、高新区、徐圩新区“十四五”期间实现国家级人才工程入选零的突破,省级开发区在省级人才工程入选方面实现全覆盖。推行人才“双落户”制度,20XX年12月底前各开发区建立与高校院所联合引进、培养产业发展急需各类人才的合作机制。在省级以上开发区建立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中心,打造“顺心创业、安心工作、舒心生活”的人才友好型开发区。鼓励市开发区、市高新区和条件好的省级开发区设立人才创业引导基金,解决人才项目“首投”问题。(责任单位:市人才办、市人社局,各县区、功能板块,各省级开发区)

  11.加强创新主体培育。加大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类企业引进力度。20XX年6月底前各开发区制定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机制,以科技型中小企业、优势传统企业为重点建立后备培育企业库,促进更多企业成长为高新技术企业,“十四五”末全市开发区净增高新技术企业数超400家。鼓励企业购买专利技术,加快成果转化,培育壮大一批拥有核心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的企业。(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各县区、功能板块,各省级开发区)

  12.强化创新环境建设。加强开发区知识产权信息化、智能化基础设施建设,市开发区、徐圩新区等园区围绕石化、新医药、新材料等主导产业开展专利导航分析研究,提高开发区知识产权服务能力和区内企业知识产权运用水平。完善科技金融服务,推动市开发区、市高新区构建多层次、多渠道、多元化的科技投融资体系、机制。在条件较好的开发区启动企业创新积分制试点,促进各类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地方金融局、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各县区、功能板块,各省级开发区)

  (四)招大引强突破工程

  13.聚焦招商主责主业。强化招商引资“一把手”工程定位,坚持项目为王,建立重大招商项目分级快速反应机制,明确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由县区、功能板块主要领导直接挂钩,集中统筹调度各级资源协同推进,变招商部门单兵突进为各级领导和部门提前介入、全员参与、共同推进的项目推进机制。突破重大项目招引,市开发区、徐圩新区每年各引进百亿元以上项目2个,连云经济开发区、赣榆海洋经济开发区每年各引进百亿元以上项目1个以上,其他开发区每年各引进50亿元以上项目1个以上。(责任单位:各县区、功能板块,各省级开发区,市商务局)

  14.坚定不移推进产业招商。加强产业链招商整体方案的顶层设计,开展开发区产业链现状评估和相关行业研究,抢抓产业发展风口机遇,把握蓝海,规避风险,形成以“建链、补链、强链”为指导的产业招商指导目录,明确招商靶向企业,提高招商的精准性和有效性。20XX年12月底前各开发区完成主导产业产业链招商规划的制定。(责任单位:各县区、功能板块,市商务局,各省级开发区)

  15.加强招商工作组织统筹。20XX年12月底前各开发区建立覆盖产业招商规划、产业政策制定、营商环境建设、开发区形象推介、招商人员选拔培训、信息渠道培育、项目落地服务、绩效考核的全流程招商工作体系,形成对招商工作的系统性支撑,全面提升专业化水平。(责任单位:各县区、功能板块,市商务局,各省级开发区)

  16.创新招商工作模式。深入挖掘驻点招商、以商引商等行之有效的招商模式潜力,支持开发区通过购买服务、项目委托、委派等方式与国内外优秀招商中介、行业协会、商会等机构合作,开展市场化招商。鼓励市开发区、市高新区、徐圩新区等条件较好的开发区设立主导产业发展基金,探索基金招商模式。推动各开发区制定配套激励措施,对成功引进优质产业项目的社会专业机构和个人进行激励。(责任单位:各县区、功能板块,市商务局,各省级开发区)

  (五)开放水平提升工程

  17.提升外资利用质量水平。坚持稳存量、扩增量、提质量并举,优化开发区实际使用外资考核指标设置,推动制造业外资引进,提高引资层次和水平。深度挖掘开发区现有产业链及重点企业合作项目,开展“以内引外”“以外引外”,拓展利用外资渠道,丰富外资利用形式。支持开发区引进、培育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功能性机构和研发中心。“十四五”期间开发区累计实际利用外资超40亿美元。(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各县区、功能板块,各省级开发区)

  18.促进外贸稳增长。支持开发区培育、招引外贸龙头企业、生产型外贸企业。支持以开发区为载体申报跨境电商产业园、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帮助企业通过跨境电商、市场采购贸易等新业态拓展市场。支持市开发区发挥自贸试验区、综合保税区优势,发展分拨配送、市场采购、离岸贸易、保税维修、保税研发等业务,优化贸易结构。(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税务局,连云港海关,各县区、功能板块,各省级开发区)

  19.完善开发区开放功能。20XX年9月底前市开发区、市高新区、徐圩新区、上合组织(连云港)国际物流园和东海经济开发区、灌云经济开发区(空港片区产业园)、灌南经济开发区、赣榆经济开发区制定自贸试验区联动创新发展区平台建设方案,主动承接自贸试验区连云港片区和“一带一路”标杆示范项目建设的溢出带动效应,围绕产业加强制度创新和先进经验复制推广,出台促进投资贸易便利化措施,更好地集聚境内外优质要素资源,打造特色开放优势。(责任单位:市商务局(自贸办),自贸试验区连云港片区管委会,各县区、功能板块,相关省级开发区)

  20.推进国际园区合作。擦亮连云港上合组织“出海基地”招牌,引导市开发区依托“一带一路”供应链基地项目加强与哈萨克斯坦里海物流基地、东门特区等境外开发区的合作;推动上合组织国际物流园发挥省级国际合作园区平台作用,进一步丰富建设内涵,编制发展规划,“十四五”末建成服务“一带一路”经贸、产能合作的重要平台。指导各开发区加强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的研究和利用,深化与日韩产业合作,培育中日韩(江苏)产业合作示范园区。(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各县区、功能板块,各省级开发区)

  (六)绿色安全园区建设工程

  21.加强绿色发展路径指导。指导各开发区开展落实“双碳”战略的现状研究,增强对能源领域政策调整的预见性和敏锐性,提高政策把握和执行能力,将低碳理念融入开发区的规划、建设、运营管理和项目招引过程中,形成绿色发展和生态保护有机融合、相互支撑、相得益彰的局面。(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区、功能板块,各省级开发区)

  22.推进园区、企业绿色升级改造。20XX年9月底前各开发区完成区内能源消费与经济结构分析研究,推进区内能源系统改造,推动企业开展余热余气余压利用、绿色照明、节能技术与装备产业化、合同能源管理等工程,提升能源利用效率和碳资产管理能力,“十四五”末建成低碳、绿色、高效的能源消费体系。全面加强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建设,推动产业循环式组合发展,建设废物管理、交换平台,促进资源跨企业、跨行业、跨产业循环利用。(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信局,各县区、功能板块,各省级开发区)

  23.推动产业优化调整。20XX年6月底前各开发区细化园区产业准入要求并报市、县发改部门备案,明确投资、能耗、环境、安全、亩均税收等控制性指标,严格执行产业项目投资预审制度,坚持源头把关、联审预审。加快招引、培育绿色低碳新兴产业,推动开发区产业结构优化调整。(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各县区、功能板块,各省级开发区)

  24.提升开发区本质安全水平。压实经济开发区区域安全主体责任,推动开发区从根本上完善和落实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体系、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预防控制体系,坚持将安全生产工作与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等工作整体谋划、系统推进,实现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有效提升本质安全水平。20XX年12月底前市开发区创建成为省级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全市开发区安全风险评估完成率100%,集约化可视化安全监管信息共享平台建成率100%。(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商务局、市科技局,各县区、功能板块,各省级开发区)

  (七)营商环境提升工程

  25.提升投资服务水平。全面落实连云港市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文件要求,20XX年6月底前各开发区制定本区域标准化、菜单化的投资服务清单,建立重大产业项目开发区班子领导领办、项目服务专员代办及准入项目前期服务联动机制,提升服务效能。在开发区内设立投资投诉热线,拓展企业诉求渠道,着力化解历史遗留问题,保障合理、合法诉求得到及时受理,实现问题动态清零。20XX年9月底前市营商环境主管部门出台监管与企业信用分级分类结合办法,减少对守法诚信企业检查频次,打造“有求必应、无事不扰”的开发区服务品牌。(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各县区、功能板块,各省级开发区)

  26.深化全链赋权。按照“权责一致、职能匹配、精准赋权、依法下放”原则,聚焦工业项目全生命周期,围绕开发区发展实际需求,精准赋予省级以上开发区更多有关项目投资、建设管理、准营准入等方面相对独立、完整的经济管理权限,提高开发区服务效能。实行向开发区移交职责准入制度,部门不得借“属地管理”等名义,擅自将自身职责事项下放或变相下放给开发区承担;确需下放的,严格履行部门申请、征求开发区意见、党委政府审定程序,并同步落实好相关保障措施。(责任单位:市政务办、市委编办,各县区,各省级开发区)

  27.推进区域评估工作。各县区、功能板块结合本地实际,扩大评估事项及范围,深化区域评估,推动评估成果应用。已完成区域评估的区域建设项目,可以免于、直接引用或简化相关事项评估。有条件的县区、功能板块,在完成相关区域评估工作基础上,结合区域实际情况,合理设置行业准入控制指标,推行开发区“标准地”出让方式改革。(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政务办、市商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市文广旅局、市气象局,各县区、功能板块,各省级开发区)

  (八)基础设施提升工程

  28.提升公用设施建设水平。推进路网、供水、供电、供气、供热、废水处理、固体废弃物处理、消防安全设施等公用设施提标改造,“十四五”末各开发区专业化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实现全覆盖,徐圩新区清洁能源供热工程20XX年开工建设。推进“十四五”期间开发区与城市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的有机衔接,实现一体化布局和联动发展。(责任单位:各县区、功能板块,各省级开发区)

  29.差别化推进产城融合。各县区、功能板块加大对开发区及周边生活配套区、社区服务中心的民生设施建设投入。鼓励人社、金融、市场、通讯、交通等部门在开发区内设立便民服务网点,完善开发区公共服务网络。推动市开发区与主城区服务功能互动发展,打造现代化新港城几何中心。做好市高新区南部拓展区产业空间和城镇空间建设的有机衔接,同步推进生产性和生活性服务设施建设。推进徐圩新区建设具备各项城市服务功能的配套区。其他省级开发区根据区域发展情况和产业定位,差别化推进产城融合。(责任单位:各县区、功能板块,各省级开发区)

  30.推进智慧园区建设。推动条件较好的开发区以云计算、物联网为支撑,在管辖范围内建成安全高效的信息基础设施网络,建设集成基础服务、行业服务和政务联动的园区服务应用平台,以及集成基础设施、安防管理和公共职能的园区管理应用平台,提升开发区管理、服务精细化水平和区内产业资源的统筹利用水平。(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各县区、功能板块,各省级开发区)

  (九)开发区干部能力提升工程

  31.加强开发区干部能力建设。组织开发区干部到先进园区、大型企业挂职锻炼、跟班学习,锤炼专业化的服务队伍。建立开发区与开发区、开发区与机关之间的横向干部交流机制。有计划地安排开发区干部培训,提升产业研究、招商引资、服务发展的能力。充分调动和保护干部队伍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营造奋发有为、敢于担当、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商务局,各县区、功能板块)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级层面每年召开一次开发区工作推进会。各县区、功能板块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开发区专题工作会议,按照工作力量向开发区集中、资源要素向开发区倾斜的要求,集聚县级资源,确保本方案各项举措的贯彻落实。市商务局要履行好牵头协调职能,提高统筹协调能力,做好督查和总结。市各有关部门要抓紧研究制定配套政策和具体措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责任单位:各县区、功能板块,市相关部门)

  (二)严格考核奖惩。将本方案中明确的发展目标分解至市各相关部门及市开发区、徐圩新区和省级开发区年度高质量发展考核中,推动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落实。在开发区考核指标设置方面要区别于普通行政区考核,突出体现开发区特点的个性化指标。将开发区在省、市考核中进退位情况作为确定开发区绩效薪酬的重要参考依据,与开发区全体工作人员年度薪酬总额挂钩。对在省考核中持续进位的开发区给予通报表彰;对连续两年退位的开发区进行约谈整改。(责任单位:市考核办、市商务局,各县区、功能板块)

  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3

  为深入贯彻落实贵州省、毕节市新型工业化暨开发区高质量发展大会精神,大力推进新型工业化,奋力实现工业大突破,促进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发展目标

  (一)总体目标。到20XX年,开发区工业总产值、工业增加值、工业投资、工业企业户数等主要经济指标实现倍增,建成150亿级以上省级重点开发区。

  (二)年度目标。20XX年,实现工业总产值75亿元,工业增加值28亿元,工业投资27亿元,工业企业户数60户(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1户);20XX年,实现工业总产值90亿元,工业增加值33亿元,工业投资28亿元,工业企业户数71户(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7户);20XX年,实现工业总产值110亿元,工业增加值39亿元,工业投资28亿元,工业企业户数83户(规模以上工业企业33户);20XX年,实现工业总产值130亿元,工业增加值48亿元,工业投资29亿元,工业企业户数95户(规模以上工业企业39户);20XX年,实现工业总产值150亿元以上,工业增加值56亿元,工业投资30亿元,工业企业户数105户(规模以上工业企业44户)。

  二、重点任务

  (一)明确功能定位

  1.坚持工业发展首要功能。开发区以发展工业为主,突出生产功能,调整优化总体规划、产业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充分衔接。除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用地外,工业用地性质不少于70%左右。围绕工业发展,科学合理规划一定比例商住用地,满足开发区必要的生产生活所需配套建设。

  2.坚持企业向开发区集中。推动企业向开发区集中,产业向开发区集聚,用地开发实现集约。除有特殊要求不能入驻开发区外,原则上新办企业、新建项目均要入驻开发区集中发展。有序引导符合条件的现有存量工业企业进区入园。

  3.坚持差异化特色化建设发展。按照“一城两翼”、产城一体、产城融合发展思路,明确开发区“一区两园”发展方向和首位产业。其中,甘棠产业园依托黔希化工、黔西电厂、永润天泽化工等企业,以现代化工为首位产业,以新型建材、装备制造为潜力产业,加快推进省级化工园区创建工作,打造重工业产业园;岔白产业园依托高原蓝梦菇、质品服饰等企业,以特色食品加工、纺织服装为主导产业,打造轻工业产业园。

  (二)强化产业培育

  围绕首位产业和潜力产业,制定产业链图谱,大力实施建链、延链、补链、强链,着力补齐产业链关键环节,吸引上下游配套产业向开发区集聚,形成完善的产业链。

  1.推动现代化工产业加快发展。实施首位产业培育提升行动,政策、资金、土地等要素配置予以倾斜支持,着力提升首位产业占比,培育一批市场竞争力强的现代化工企业。加快启动年产30万吨甲醇、5万吨碳酸二甲酯、5万吨聚乙醇酸、20万吨二甲醚制10万吨乙酸甲酯和10万吨乙醇项目、15万吨双氧水等项目,永润天泽100亩地精细化工和黔孚气体年产5000吨干冰等项目建设,力争20XX年前全部建成投产。

  2.做大做强新型建材产业。以黔西电厂和黔希化工产出的粉煤灰、炉渣、脱硫石膏等固废为基础,大力发展石膏建材、混凝土砌块、轻型墙体材料等产业,加快形成煤电建(材)循环经济产业链。重点推进以粉煤灰、脱硫石膏为主原料的加气砖、建筑石膏粉、石膏砂浆、水性涂料、粘合剂和抗裂砂浆等新型建材项目建设。

  3.做活做优生态特色食品产业。立足市内及周边丰富农副产品资源,以食用菌、中药材、辣椒、刺梨等为原料,加大农副产品的开发及深加工力度,打造毕节市农副产品加工基地。重点推进年产5000万棒食用菌全产业链融合发展项目(菌种菌棒加工厂、保鲜品加工厂、干品加工厂、即食食品加工厂及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及中药材、辣椒、刺梨等精深加工项目。

  4.培育壮大轻纺产业。坚持绿色发展、循环发展和低碳发展,大力承接东部地区产业转移,围绕质品服饰全力打造绿色供应链和生命周期低碳轻纺工业产业链,构建从原料、生产、营销、消费到回收再利用的轻纺工业循环体系。重点推进质品服饰二期、三期建设项目。

  5.大力发展新型装备制造产业。支持新旧动能转换,重点围绕永贵机修、川煤煤机等企业,加大智能机械化设备生产、推广、应用力度。同时,积极发展化工机械制修项目。

  同时,稳步推进红木家具、吉他制造产业,积极推进白酒制造产业。

  (三)强化招商引资

  1.切实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坚持把招商引资作为开发区工作的重中之重和头等大事,完善开发区领导干部招商引资工作机制,依托民建中央、东部十省市民建组织和广州市增城区的帮扶优势,围绕首位产业、潜力产业和其他主导产业,强化“两图(产业链发展全景图、现状图)、两库(招商项目库、目标企业库)、两池(资金池、人才池)”建设,大力开展以商招商、产业链招商、驻点招商,精准靶向招商。“十四五”期间,开发区新引进亿元级项目5个以上,年均引进优强企业20户以上。

  2.规范招商引资政策。开发区要梳理完善招商引资优惠政策,明晰享受条件、适用范围、优惠幅度、兑现流程、执行期限等内容,实现利益与责任对等。要认真履行与投资主体签订的协议或合同,对投资主体履行义务责任达到约定目标的,要积极按协议或合同兑现优惠政策;对投资主体不履行义务责任,获得的优惠政策依法依规收回;对借用招商引资进行诈骗、洗钱等违法行为要坚决依法予以严惩。

  3.注重招商引资实效。落实招商引资项目事前评估机制,招商引资签约项目需经事前评估、集体决策,投资合同做到权责对等和合法性审查全覆盖。签订的协议或合同需明确项目亩均投资强度、产值、税收、就业等具体指标。加强项目落地推进情况后续服务和跟踪问效,确保招商引资项目有序推进。

  (四)强化企业服务

  开发区要始终把企业作为发展主体,全心全意提供优质服务,拓展服务职能、延伸服务渠道,以服务推进建设、以服务促进发展。

  1.全面推行挂牌服务。每个企业均明确服务包保干部,将挂牌服务工作全面铺开,方便企业反映问题和对接联系。

  2.建立政企沟通制度。建立健全企业定期沟通互动制度,畅通政企沟通渠道,每半年召开1次座谈会,邀请企业家代表参加,听取企业的意见建议。

  3.完善走访服务机制。强化每周一次的走访服务工作,把干部走访服务企业工作作为沟通政企关系的桥梁和纽带,切实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

  4.推行企业测评制度。开发区每半年召开一次企业测评会,由企业对干部的服务情况进行测评,测评结果作为年终对干部考核定等的重要依据。

  (五)强化集约发展

  1.集约节约利用土地。坚持“亩产论英雄”,大力推进开发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健全亩均工业产值、税收等指标体系,提高土地利用率和投入产出效率。对开发区内长期停产停建的企业进行战略重组,盘活现有土地等资源资产。到20XX年,开发区工业用地投资强度和工业产值强度达到300万元/亩以上。

  2.管好用好标准厂房。根据产业发展需求和财力状况,合理规划、有序适度建设标准厂房,引导和鼓励有条件的企业特别是大中型企业购买土地或租赁(土地入股)的方式建造标准厂房。全面深入开展闲置厂房和“僵尸企业”的清理力度,建立和完善企业退出机制,明确退出标准,对未履行投资协议的,依法进行予以清退,有效盘活闲置资产。从20XX年起,除达一定投资额度的重大项目外,对所有入驻企业一律不再实行三免两减半的优惠政策,厂房租金和物业管理费按标准收取,根据履约情况实行相应奖励补助政策。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黔西市推进开发区高质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书记、市政府市长任组长,分管工业的副市长、开发区党工委专职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任副组长,统筹协调开发区改革发展、管理考核等重大事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开发区,由开发区负责日常工作的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定期组织召开联席会议,统筹研究开发区建设与发展全局性、方向性的重大事项,协调解决开发区建设中的重大问题,督促落实开发区高质量发展各项重点任务。

  (二)强化要素保障

  1.加强用地、金融支持。坚持用地跟着项目走的原则,工业项目用地使用计划指标“应保尽保”。在开发区试行“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的土地供应方式。鼓励和支持各类投融资公司积极面向开发区提供投融资服务,建立健全开发区风险担保体系。优先推荐开发区基础设施和高新技术项目积极争取国家政策性银行、国际金融组织优惠贷款和国家有关专项资金、基金的申报。

  2.加强财政支持。市财政每年预算一定资金支持开发区及区内工业企业发展。开发区及企业获得的国家、省、市支持资金,由市财政及时拨付。开发区内产生的财税收入,属于市留存部分,原则上全部返还用于开发区发展。规范开发区财务管理,强化财务和债务风险管控。

  3.完善开发区基础设施。按照适度超前的原则推动开发区供水、排水、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承载能力。启动化工园区工业污水处理厂的建设。科学布局、加快推进固体废弃物处理项目建设。做好环保设施的保养维护,确保稳定正常运行,达标排放。加强开发区水、电、热、气等保障,切实降低工业用能成本。加快开发区天然气管道项目建设,完善内部天然气管网布局。加大火电厂蒸汽余热余压利用力度。支持开发区内企业集体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推进增量配售电业务改革试点。

  (三)推进体制机制改革

  1.规范机构设置。紧紧聚焦招商引资和服务企业、项目两大主责主业,探索和推行内设机构大部门制,规范开发区内设机构职能职责、人员设置,建设统一合理、高效运行、权责分明的开发区管理体制,增强服务高质量发展的职能。剥离开发区社会事务管理职能,征地拆迁等社会事务交由所在地街道办事处负责,基础设施建设等交由相关职能部门或相关平台公司实施,污水处理厂运营管理交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

  2.推行“管委会+公司”运营管理模式。新组建开发区投资运营公司,将开发区标准化厂房、土地等优质资产资源划转为公司资产,负责土地收储、土地和厂房租赁、产业项目建设等工作,推进公司实体化运行、市场化运作、企业化经营,增强投融资能力、偿债能力和再发展能力,提升造血功能。选聘懂管理、懂经济、懂市场的专业人才到公司任职。同时,公司独立于一般性政府平台公司,不参与政府融资。

  3.推动审批服务创新。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在开发区设立便企服务点,涉企审批部门派驻人员,或探索数据共享前台受理,后台即时办理。对重大项目实行全程领办代办,对一般项目提供“一站式”服务。

  (四)强化考核奖惩

  建立健全开发区招商引资、项目管理、企业服务考评制度,不断完善干部日常考核,做到任务精准分解到个人、评价精准定位到个人、奖惩精准落实到个人,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4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国发〔20XX〕2号)和《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动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黔府发〔20XX〕12号)文件精神,结合贵阳贵安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国发2号文件精神,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省开放型经济发展大会和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坚决落实省委“一二三四”工作思路,按照“四主四市”工作思路,围绕“一个高于、五个走前列、作表率”奋斗目标,紧扣“八个强”重点任务,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聚焦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先行区战略定位,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深入推动制度型开放,积极参与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主动融入长江经济带、粤港澳大湾区和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等国家战略,高质量抓好口岸通道、开放平台、开放产业、外贸外经、营商环境、人才保障等各项重点工作,全力补齐突出短板、放大特色优势,努力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中提供新经验、新路径,为打造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升级版,推动贵阳贵安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工作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强化高位统筹。加强党对开放型经济工作的全面领导,建立健全领导开放型经济发展的体制机制,强化县级党委、政府主体责任,统筹协调各方面力量资源,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不断推动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

  坚持人民至上,服务发展大局。坚持在开放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聚焦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通过推动更高水平对外开放,持续激发广大群众参与开放发展的积极性、创造性,更好满足消费升级需求、创造更多就业机会、助力乡村振兴、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提升广大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坚持问题导向,系统推进实施。坚持以问题为切入点、以目标为发力点、以效果为落脚点,加强定期性会商、清单化推进、闭环式管理,科学制定合理、具体、可行的落实措施,严格标准、压实责任、推动落实,聚力破解难点、堵点、痛点问题,有力有序推动重点任务落地落实。

  坚持改革创新,激发发展活力。坚持改革创新和对外开放互促并进,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明确政府部门在开放型经济发展中的目标定位,深入推动制度型开放,深化放管服改革成效,加快破除深层次体制机制障碍,进一步激活释放市场活力、制度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坚持内外融合,拓宽发展空间。聚焦内外销并举、内外贸互转,统筹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畅通国内外双循环,加强内外销产品质量标准、认证认可等相衔接,推动进口与出口、货物贸易与服务贸易、贸易与投资、贸易与产业协调发展,实现贸易往来多点开花、提质增效。

  三、发展目标

  聚焦打造内陆开放型经济新高地,按照省政府提出的到20XX年开放型经济“一达到、三翻番”目标要求,结合贵阳贵安实际,确定发展目标。

  20XX年,开放型经济发展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通道物流组织水平显著提升,开放型产业链条更加完善,对外贸易质效齐升,招商引资、对外交流、区域经济合作取得更多实质成果。外贸净出口占GDP比重保持高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进出口总额达660亿元以上,增速达30%以上;跨境电商达6亿美元以上,增速达20%以上;实际利用外资达2亿美元以上;高水平对外开放各项工作取得较快发展,全方位、宽领域、多层次的高水平开放体系建设更加深化,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先行区建设步伐加快。

  到20XX年,开放型经济实现“总量翻番、结构优化、质量提升”,贸易高质量发展跃上新台阶,进出口总额达1000亿元以上,力争达1200亿元;净出口占GDP比重保持高于全国及西部平均水平;跨境电商达15亿美元;实际利用外资力争达到6亿美元。贵安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开发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安综合保税区等“1+5”国家级开放创新平台和省级开发区实际使用外资总额占比超过70%,开发区开放水平明显提升,开放型经济实力明显增强,开放环境明显优化,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基本形成,内陆开放型经济新高地示范引领作用更加突出。

  四、主要举措

  (一)实施口岸通道能力提升计划。

  1.畅通开放主通道。大力推进贵南高铁建设,实施贵广铁路提质改造工程,规划建设渝贵高铁及黔桂铁路增建二线,推动成渝——黔中——粤港澳大湾区铁路集装箱货运大通道建设。积极推动兰海、沪昆等国家高速公路繁忙路段和厦蓉、贵阳环城等国家高速公路扩容改造。加快开阳港、息烽港Ⅲ级航道建设,提高乌江航道通行能力。大力培育“贵港直通车”品牌,增强与粤港澳大湾区、长江经济带等交通联系。积极推进开通面向北美、欧洲、东南亚、中亚、中东等重要出口目的国的货运包机,全面提升航空基础运能,打造高效的国际运输空中走廊。(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交委、市商务局)

  2.加快推动口岸建设。加强口岸管理,强化对全市各类口岸资源统筹。加快完善改貌铁路海关监管作业场所功能,推进进境肉类、冰鲜水产品等海关指定监管场地申建,尽快启动二期、三期项目建设,完善汽车进出口业务配套设施;推动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一局四中心”建设,推进龙洞堡国际机场进境水果、肉类、冰鲜水产品、食用水生动物等综合性指定监管场地申建并投入使用。完善贵阳龙洞堡国际机场航空口岸功能,打造智慧航空口岸。支持在都拉营国际陆海通物流港设立“铁路运输类海关监管场所”,加快贵阳综合保税区海关指定监管场地口岸延伸作业区项目和都拉营国际陆海通物流港二期项目建设。发挥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安综合保税区在保税物流、保税加工、保税贸易等方面优势,吸引全省外贸货物集聚。积极推动广东港、深圳港、北部湾港在贵阳建立无水港,延伸海关指定监管场地监管,推进港口功能内移,加快实现贵阳贵安出口货物与沿海港口同等运价、同步起运、同效服务。(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花溪区政府、贵阳综合保税区管委会、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贵安新区投资促进局、贵安综合保税区管委会)

  3.提升物流运输效率。加快国家物流枢纽承载城市建设,优化物流枢纽空间布局,以“双龙——改貌”为重点打造物流核心集聚区。依托贵阳龙洞堡机场航空口岸,开通国际全货运航线1条以上。加大与重庆、成都、广州、深圳、北部湾等周边口岸、港口的通道联动,北上在都拉营陆海通国际物流港图定中欧班列;南下加快开通贵阳改貌至防城港、广州港、盐田港等地的图定陆海新通道以及黔粤主通道货运班列,到20XX年,实现每月稳定开行双向到发运班列;适时推动湖潮——南沙铁路集装箱货运大通道建设。同时抢抓中老铁路开通等契机,抓紧研究支持政策,适时开通至老挝的货运铁路班列,形成南北通道双向互济的物流配送体系。全面整合产业产品、物流信息等要素,鼓励数字物流创新发展,以A级企业为重点,智能化改造一批物流企业,提升整个物流产业链的运营效率。加快推动铁路、民航、公路、水路信息系统互通共享,完善多式联运标准和规则,为多式联运创造条件。利用好开阳港通航、中欧班列开通契机,大力发展公铁、铁水、空铁、江河海联运,探索“一票到底”的物流服务。依托贵阳“一场两区”(贵阳龙洞堡国际机场、贵安新区、双龙航空港经济区),创新开设与东盟国家的跨境物流专线,以市场化方式构建“专线直航+快递速运”跨境物流新机制。(牵头单位:市交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

  (二)实施开放型产业体系构建计划。

  1.夯实产业基础。筑牢贵阳贵安在磷化工、铝及铝加工、装备制造、现代化工等方面的优势,大力发展高端磷肥、精细磷化工、新能源动力电池等,发展再生铝、铝板带、铝箔、汽车轻量化铝制品等,紧盯整机电子终端产品、电子元器件、服务器显示模组,发展电子信息制造产业等。推进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和贵阳大数据科创城建设,培育壮大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云计算等新兴数字产业,完善数字经济全产业链。推动在矿产、轻工、新材料、航天航空等产业领域建设国家级、行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促进产业数字化转型。力争到20XX年新引进优强企业年均增速10%以上,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达到2000家。发挥绿色生态优势,围绕菜、果、茶、药、奶等,做优做精特色优势农产品,提高重要农产品标准化、规模化、品牌化水平,加快推进特色食品、中药材等精深加工产业发展。(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大数据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投资促进局,贵安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贵安新区投促局)

  2.优化产业布局。各区(市、县)围绕“1+7+1”重点产业,瞄准国内外市场和消费需求,深挖资源禀赋和产业发展潜力,找准主导产业,确保主导产业产值占比始终保持在40%以上,全面提升产业开放水平。大力推动贵阳高新开发区以大数据电子信息制造、先进装备制造业为重点,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以先进装备制造、电子信息制造、新能源汽车为重点,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以航空产业及其关联产业、临空现代服务为重点,贵阳综合保税区以电子信息制造、先进装备制造、进境粮油加工为重点,贵安综合保税区以电子信息制造、装备制造、特色产业生态食品为重点,加快推动产业集群式发展。依托贵安新区建设大数据科创城,全力打造数字产业聚集区、数字场景应用示范区、生态文明展示区。(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贵安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3.加快转型升级。大力实施“千企引进”“千企改造”“万企融合”,着力在关键核心技术、新动能培育方面补齐短板,提升产业基础能力和产业链水平。积极参与国家重点实验室体系重组,在数字技术、空天科技、节能降碳、绿色农药等优势前沿领域培育建设国家级重大创新平台。支持有实力的大型企业、科研平台(院士工作站、博士后流动站)强化科研创新和成果转化,加快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深入实施“科技入黔”,加强公共大数据、智能采掘、非常规油气勘探开发、新能源动力电池等领域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培育一批“专精特新”企业。大力支持绿色环保产业、绿色基础产业发展,推动传统产业绿色低碳循环转型升级。支持以铝加工、磷煤化工、橡胶等资源类企业对现有设施、工艺条件及生产服务等进行改造提升,推动企业绿色化发展,加快适应全球产业链供应链对绿色低碳的规则制度要求。(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贵安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4.强化招商引资。建好“两图两库两池”,明晰产业链“全景图”“现状图”补链延链强链。在各类招商活动中增加外资招引份量,借助香港在外资招引中的平台作用,强化与欧美日等合作。建立外资招商信息平台、智库和项目库,重点引进发达国家先进制造业和创新项目。创新利用外资方式,鼓励探索公司化招商,主动深入对接发达地区外向型经济机构、企业资源,吸引跨国公司设立地区总部和功能性机构。支持符合条件的境内企业依法合规到香港等境外市场上市。(牵头单位:市投资促进局、市商务局、市金融办,贵安新区投促局)

  (三)实施对外贸易倍增计划。

  1.大力发展货物贸易。加快发展以跨境电商、市场采购、贸易综合服务平台为代表的新业态,鼓励跨境贸易企业自建跨境商品供应链交易平台,以西部进出口商品展示交易中心为核心,积极申请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积极发挥2个国家级外贸转型基地(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1个国家级加工贸易产业园(贵阳综合保税区)的平台作用,加快外向型基地和园区建设,力争到20XX年建成2—3个100亿级外贸产业基地园区。重点聚焦磷化工、橡胶制品、茶叶等传统贸易占比较大商品,培育好瓮福国际、詹阳重工、贵州轮胎等龙头外贸企业,做好上下游产业链延伸,力争到20XX年形成2—3个外贸产业集群。建成1个市级外贸综合服务平台,打造1—2个龙头平台企业跨境仓(中心仓)。采取公司+基地形式,以海外市场需求导向指导定制化特色农产品和绿色食品、白酒、汽摩配产品生产。积极申建汽车平行进口试点,争取设立“二手车”出口试点城市。(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贵安新区投促局)

  2.创新发展服务贸易。继续推动贵阳和贵安两个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建设以及中国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建设。探索建设数字丝绸之路国际数据港,重点面向共建“一带一路”国家提供数据服务,积极申建数据跨境流动试验示范区。加快发展包括云服务、数据加工、软件外包、呼叫中心、工程外包等服务贸易产业。以贵安新区为核心,发展以华为云、苹果云等离岸外包为主的服务贸易,打造省级数字服务出口基地并培育国家级数字服务出口基地。支持省级服务外包示范园区(高新开发区)持续提升示范和创新作用;支持贵阳综合保税区建设服务贸易(外包)大楼,创新性发展融资租赁、国际物流和跨境电商等服务贸易新业态。积极落实特定服务领域自然人移动模式下的服务贸易市场准入相关政策,鼓励工业设计、建筑服务、大数据等服务贸易企业开拓以RCEP和“一带一路”国家为重点的国际市场,巩固出口优势和市场,创新和丰富服贸业务发展模式。落实144小时过境免签政策,探索国际旅游一站式服务机制,进一步优化签证便利化措施,完善跨境自驾游监管举措和交通工具出入境手续,创新智慧的旅游服务模式与标准,积极发展入境游特别是中高端入境游。(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市大数据局、市公安局、市文化和旅游局,贵安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贵安新区投促局)

  3.推动内外贸一体化。招引一批国外品牌代工、贴牌生产企业设立“出口转内销”品牌店、集合店或专区。鼓励开展符合国际消费市场需求的“黔货”特色包装设计和生产研发,提升黔货附加值和品牌形象。聚焦新市场、新消费,实施“黔地优品”跨境电商出口新品牌计划,大力推进“跨境电商+产业”,打造“黔货出海”新品牌,鼓励传统外贸企业转型升级,支持有实力、有潜力的内贸企业积极抢占国外市场,实现“内转外”。支持企业在城市商圈、旅游景区开展“保税展示+极速配送”跨境电商业务。加大海外仓布局,特别是加大在RCEP国家和“一带一路”沿线的国家布局,支持传统外贸、内贸企业以“一带一路”国家为重点发展“云上”B2B和B2B2C海外仓出口业务。(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贵安新区投促局)

  4.培育壮大市场主体。紧盯世界500强、对外贸易500强、跨境电商百强企业生态图谱,重点引进供应链平台、综合服务平台和国际物流服务类企业,力争招引一批大型生产型外贸企业在筑落户,夯实外贸产业基础规模体量。引导鼓励大型外贸企业做大做强,带动中小外贸企业转型升级发展,打造进出口总额10亿美元级企业2—3家,5—10亿美元级企业5家,1亿美元级企业30家,5000万美元级企业100家以上。以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安综合保税区为重点开展跨境电商招商,引进跨境电商企业50家、知名供应链平台企业5—10家、国际物流企业2—3家以上,从主体培育、信息化建设、国际物流、供应链金融、品牌打造等方面补齐贵阳市发展跨境电商的短板。鼓励一批本地企业通过海外投资、并购、上市融资等手段做大做强,优化创新服务模式,积极开拓国内外市场。(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贵安新区投促局)

  (四)实施开放平台能级提升计划。

  1.优化产业平台机制。全力配合申建中国(贵州)自由贸易试验区,推动以贵安新区为核心,以数字经济为主题申建自贸区。继续推广复制自贸区改革试点经验,积极探索建立开发区统一协调机制,形成各具特色、差异化的发展格局。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开发区建设,探索多元化的开发区运营模式。支持以各种所有制企业为主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投资、建设、运营,增强高水平开放发展的引领功能、创新功能、枢纽功能和试验功能。围绕新型工业化发展和开放平台能级提升过程中涉及利用外资、对外投资、人才引入、重大项目建设等内容给予产业政策、财税政策、金融政策、人才激励政策的配套支持。(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贵安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贵安新区投促局)

  2.转化活动平台成果。加强市场化运作,拓宽资源合作范围和层次,进一步借助进博会、消博会、服贸会、投洽会、广交会等国际展会招商引业,持续提高以生态文明(贵阳)国际论坛、数博会、酒博会、中国——东盟教育交流周等国际性活动平台为主的各类活动、展会、论坛的吸引力、影响力,助力全市企业利用活动平台扩大合作范围,开拓国内外新市场。加快国际山地旅游目的地建设,办好国际山地旅游暨户外运动大会。(牵头单位:市会展办、市生态环境局、市大数据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商务局,贵安新区投促局)

  3.深化交流合作层次。积极对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推进在交通、能源、大数据、文化和旅游等领域的合作。积极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探索“大湾区总部+贵阳基地”“大湾区研发+贵阳制造”等合作模式,推动共建合作产业园区。针对参与建设境外经贸合作区、产能合作区的企业,出台税费减免和财政支持政策,引导优势行业龙头企业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RCEP成员国布局,延伸产业链条,提升跨国经营水平,拓展“贵阳品牌”国际市场空间。(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贵安新区经济发展局、贵安新区投促局、贵安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4.发展保税加工产业。积极抢抓贵阳综合保税区获批建设国家级加工贸易产业园契机,充分利用现有市政府设立的资金池和基金,支持保税加工产业发展;支持贵安新区综合保税区申建国家加工贸易产业园。推动加工贸易企业向综合保税区转移,对于新引进的生产制造企业项目,优先安排落户综合保税区,推动打造外贸产业集聚区。(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贵阳综合保税区管委会,贵安新区投促局、贵安新区财政局、贵安综合保税区管委会)

  (五)实施一流营商环境塑造计划。

  1.继续深化市场化改革。全面落实外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推动各项开放举措落实落地。依托省大数据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引入第三方机构制定面向全市外贸企业的综合评价体系,打造融资快速通道,实现综合评价与金融服务有机结合。(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市金融办,贵安新区投促局、贵安新区经济发展局、贵安新区财政局)

  2.继续推进法治化建设。严格落实《外商投资法》及其配套法规,确保外商投资法各项制度切实有效执行。坚持内外资一视同仁,实行公平待遇,着力营造内外资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点监管、信用监管等深度融合。深入落实《贵州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全力打造“贵人服务”品牌。(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贵安新区市场监管局、贵安新区投促局)

  3.继续加强国际化对标。搭建并逐步完善与国际规则接轨的制度框架,设立国际投资“单一窗口”,全面推广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在各级政务服务中心推行外国人办理企业注册、签证服务、外国专家服务一站式政务服务模式。健全外商投资企业服务管家制度,发布《贵阳外商投资指南》。推动国际友城建设高质量发展,到20XX年国际友城及友好交往城市达30对以上。(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市外事办,贵安新区投促局)

  4.继续提升便利化程度。强化与沿海、沿边口岸协作,提升通关便利化水平。持续简化进口审批流程,缩短通关时间,不断降低通关环节制度性成本,提高进口便利化水平。实施“非禁即入”管理机制,切实提高投资自由便利化水平。探索设立跨境电商公共信息平台,实现对跨境电商供应链信息流、物流和资金流等信息的全方位集聚,确保其真实性和有效性,推动银行提供合规优质的跨境电商金融产品和收结汇服务。(牵头单位:市商务局、筑城海关,贵安新区投促局、贵安海关)

  (六)实施高层次人才引培计划。

  1.加强重点人才引进培养。研究制定专业型、创新型人才引进政策和措施,探索多元化柔性引才机制,面向重点高校、发达地区积极引进科技领军人才、复合型人才、创新团队。支持市属高校与国内外重点高校交流合作,大力培养国际经济、国际贸易、涉外法律、金融等领域专业人才。(牵头单位:市人才办)

  2.加强国际人才服务。鼓励社会资本建设国际人才公寓,积极培育或引进国际化教育、医疗机构,充分满足国际人才的生活需求,打造高品质国际人才创业社区。全面落实国际高层次人才出入境及居留便利政策。规划建设东盟国家留学中国预科基地和东盟教育小镇。探索开展自然人流动试点,为外国人在筑工作生活提供便利条件。(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公安局)

  3.创新人才服务发展模式。推广“团队+项目+资本”模式,吸引国内外人才揭榜领衔项目建设。加快发展人力资源外包、高级人才寻访、人才测评、人力资源管理咨询等新业态。落实好“高层次人才服务绿卡”制度,向经认定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和急需紧缺开放型经济人才发放绿卡,吸引留学回国人员来筑创新创业。(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推进开放型经济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相关市领导担任副组长,贵阳市贵安新区相关部门和各区(市、县)政府主要负责人、各开发区管委会主任为成员,统筹推动全市开放型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领导小组下设口岸、物流两个专项组,分别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组长。各区(市、县、开发区)比照成立开放型经济工作领导小组,配齐配强商务工作队伍。

  (二)强化统筹调度。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对贵阳贵安开放型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和难点问题进行专题研究。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联席会议总召集人,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商务局主要负责同志为召集人,贵阳市贵安新区各相关单位、各区(市、县、开发区)相关负责人为成员。

  (三)强化资金保障。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到贵阳贵安设立分支机构或办事处。创新建立“资金池+基金”模式,在现有市级政府投资基金下,探索设立开放型经济发展基金,重点支持跨境电商、市场采购贸易、外贸综合服务平台、跨境供应链等新模式新业态发展。加大出口信用保险、关税保证保险等产品支持力度。落实好重点企业外汇结算、银行信贷、出口退税等“绿色通道”政策。

  (四)强化要素保障。加大开放型经济项目用地支持,鼓励以租赁等灵活方式供应用地。鼓励企业盘活存量土地,更加集约节约利用土地。适当降低开放型经济项目用地投资强度要求。深化电价等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支持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就近就业。各市属大中专院校,因地制宜开设国际贸易、国际金融、跨境电商等有关专业,加强专业人才培养。

  (五)强化责任落实。将外贸、外资等重要指标纳入全市高质量考核体系,制定相应考核办法,对各相关单位、各区(市、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推动开放型经济发展工作进行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完善主体责任清单,持续开展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创新方式方法,强化结果运用,以“问题清单”和“问责清单”倒逼主体责任落实。市级层面的政策、项目和资金优先向优秀地区倾斜,对年度考核较差的单位和部门予以通报。

  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5

  为贯彻市第八次党代会、县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决策部署,深入落实“十大行动、百项工程”,加快构建现代产业新格局、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实现发展活力更高、质量更好、效益更优,结合全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全面实施“一主六双”高质量发展战略,加快“六新产业”发展,紧扣“两确保一率先”目标,围绕省市党委、政府部署要求和县第十五次党代会确定的工作任务,按照打造“十大园区”、实现“四个跨入”、力求“五个突破”的“十”“四”“五”发展思路,深入落实“十大行动、百项工程”,以产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企业不断壮大为根本,以产业链建设为重点,以集群化发展为方向,以机制化服务为保障,围绕市“333”工业产业体系、“3+N”现代服务业产业体系、六大农业龙型经济,加快构筑我县“1234”现代化产业体系,全力打造吉林东南部最具竞争力的产业发展新高地。

  二、基本原则

  (一)系统谋划与协调推进。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立足当前与着眼长远并重,年度任务与战略目标共谋,以量的'积累实现质的提升,加快推进招商引资、项目建设、企业壮大、建链强链、产业发展等重点工作,统筹实施,分层落实,全力构建区域协调发展新格局。

  (二)龙头带动与链群互动。围绕“1234”现代化产业体系,集中力量培育和引进一批主业突出、核心竞争力强的龙头骨干企业,引导中小企业向产业龙头集聚,按照产业链分工,强化配套质量和能力,确保产业链安全和供应链稳定,通过园区化、集成化服务,引导企业集聚,实现集群化发展。

  (三)创新融合与开放合作。抢抓国内大循环和统一大市场建设机遇,以深化“五个合作”为抓手,以产业项目招商为重点,着力在科技成果落地和销售市场拓展上求突破,不断拓宽合作领域,提升合作质量,丰富合作内涵,谋划“飞地”合作模式,共享财政分成,推动协调发展的共生共赢。

  (四)企业为本与政府服务。坚持企业主导,依托企业、服务企业、发展企业、壮大企业,既要培育优质的产业生态,又要催生发展的新动能,用数字化优化政务服务,以“有形的手”激活“无形的手”,打造办事方便、法治良好、竞争有力、生态优良的营商环境。

  (五)安全生产与绿色发展。守牢安全稳定底线,持续加强源头治理,强化疫情防控,筑牢防疫屏障。加大先进节能环保工艺和装备的研发力度,加快制造业绿色改造升级,强化产品全生命周期绿色管理,努力构建高效、清洁、低碳、循环的绿色制造体系。

  三、发展目标

  (一)综合实力全面增强。奋力完成县第十五次党代会确定的奋斗目标,到20XX年,地区生产总值突破100亿元,地方级财政收入实现5.3亿元,服务业增加值占比保持在50%以上,地方级财政收入年均增长6%,县域综合实力始终保持全省前10位。

  (二)现代产业格局初步形成。“1234”现代化产业体系全面形成,到20XX年,三次产业的比重调整为9.5:39.5:51,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突破100亿元。科技创新能力和科技成果转化率大幅提升,科技贡献率达到60%以上。

  (三)项目建设成果丰硕。全力推进项目建设,每年滚动实施一批支撑作用明显、带动力强、效益显著的重点项目,加快推进“十四五”时期谋划的284个项目建设,到20XX年,固定资产投资累计超过150亿元。

  (四)企业竞争能力显著提升。经营规模持续扩大,公司治理结构进一步完善,企业整体实力进一步提升,竞争力进一步增强。举全县之力支持东宝集团向“千百十亿”级企业迈进,到20XX年,新培育产值超亿元企业5户。

  四、重点任务

  1.医药产业:深入融入吉林省医药健康产业走廊,突出医药健康制造业和服务业两大发展主线,延伸产业链条,壮大产业规模,做精现代中药、做大化学制药、做优生物制药。全力推动东宝药业充分释放全线胰岛素产品产能;多渠道开拓磷酸西格列汀片、西格列汀二甲双胍片销售市场;加快推进东宝药业第四代胰岛素的研发进度;支持华夏药业苦碟子注射液的二次开发;加快推进安宇生物制品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投产达效;加快推进安睿特重组人白蛋白临床研究和扩大产能建设,推动成为“中国创造”和“中国制造20XX”样板工程,世界级生物制药创新企业。到20XX年,力争医药制造业产值突破80亿元。

  责任领导:李旺

  牵头部门:县工信局

  责任部门:县发改局、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各乡镇、开发区

  2.食品产业:提升“水稻、玉米北纬41度最佳地带”比较优势,加快推动鲜食玉米的生产规模和生产基地建设,形成鲜食玉米产业链;稳定县域内浑江沿岸水稻面积,打造沿江绿色水稻优势产区。加快推进青山实业元秘D扩能改造建设项目投产达效,扶持企业发展壮大;加快推进禾韵农业的蓝莓种植、收储、产品深加工和良种繁育基地形成“产+销”配套产业发展布局。持续开发食用菌、核桃、大榛子、木耳等特色农产品;重点提升白酒品质,稳步发展葡萄酒、果酒、保健酒、人参和刺五加等功能性饮料。到20XX年,力争食品产业产值突破10亿元。

  责任领导:李旺

  牵头部门:县工信局

  责任部门: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卫健局、县商务局、县林业局、各乡镇、开发区

  3.矿产业:抓住资源产业市场回升契机,改造提升现有铁矿、石灰矿、铜镍矿企业规模,提高资源消耗型企业产出效益。重点推进吉恩镍业设备更新,四方山铁矿扩能改造,推动威龙矿业、骅丰实业、汇源洗煤厂、大安灰石总厂等企业实现规范化生产和规模化发展。同时,对废矿渣进行综合利用,推进镍、铁、金、铜实现规模化、集约化、绿色化发展。到20XX年,力争矿产业产值突破8亿元。

  责任领导:李旺

  牵头部门:县工信局

  责任部门:县发改局、县生态环境局、快大茂镇、大安镇、果松镇

  4.化工产业:全力推动通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18·30”项目复工投产,尽快释放18万吨尿素、30万吨合成氨、12万吨甲醇的设计产能,推动通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发展成为吉林省东南部化工生产基地和国家新型能源示范企业。

  责任领导:李旺

  牵头部门:县工信局

  责任部门:县发改局、二密镇

  5.装备制造产业:推进装备制造产业园区建设,支持企业培养、引进高新技术人才,加快形成核心技术、拳头产品,将通石公司打造成中国北方石油机械设备制造基地和石油钻采环保设备研发中心,塑造成为先进石油设备制造商和石油服务供应商,并以此为龙头,引导机械加工企业向园区集聚,向高新技术和价值链高端发展。

  责任领导:李旺

  牵头部门:县工信局

  责任部门:县发改局、县商务局、二密镇

  6.新材料产业:推动宏信研磨材以超细粉体产品为依托,加快碳化硅超细粉体及其在军工、航天、精密陶瓷领域的开发步伐,实现年产规模8000吨,市场占有率60%以上,使企业保持国内碳化硅产品先进制造龙头企业地位,力争成为国内最大的碳化硅超细粉体生产基地。

  责任领导:李旺

  牵头部门:县工信局

  责任部门:县发改局、果松镇

  7.康养旅游业:强化养老服务与医疗卫生衔接,深化医养签约合作,按照就近、互惠互利原则,鼓励现有及新开设养老机构与周边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签约合作。深入推进通化县失能失智老年养护院建设,到20XX年前,建设完成通化县失能、失智老年养护院。全力推进社会化养老,探索利用农村宅基地、闲置院落等资源,通过改扩建等途径筹建农村养老大院、互助式养老场所,并逐年推进全覆盖建设,进一步健全村级养老服务网络。加快推进社区老年食堂建设,充分利用东安街道现有资源,建设老年食堂试点项目,解决城区内部分不会做饭或无能力做饭的老人“做饭难”“吃饭难”问题。围绕县域优势文旅资源,培育“山水、康养、冰雪、文化、红色”5个板块文化旅游特色产品,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20XX年旅游业综合性收入预计实现11亿元,接待旅游人数预计达到120万人。重点推动吉林康养谷和四方山旅游度假区等项目加快建设。深入挖掘我县文化内涵,适时开展文旅节庆活动,整合资源,形成联动,全力打造“秦汉至东城”“红色抗联路”“健康养生地”“城市后花园”特色旅游品牌。加强指导文旅产业单位做好A级旅游景区、乡村旅游经营单位、工业旅游示范点以及乡村旅游重点镇、村等评定申报工作,提高全县涉旅单位标准化建设质量。

  责任领导:宋湲

  牵头部门:县民政局、县文广旅局

  责任部门:县卫健局、县住建局、县工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各乡镇、开发区

  8.现代商贸业:着力发展东宝高端服务园区,打造商业地产、商城、商业街、高端酒店、宾馆等全方位商业综合体。构建县、乡、村三级联动,衔接互补的县域商业体系。20XX年,培育壮大电商销售企业1家(民参商贸有限公司),网络零售额预计实现16.3亿元,增长9%;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预计实现22.22亿元,增长10%。到20XX年,拟培育电商示范户2家(隆晟大药房、榛不同商城),拟完善1家直播培训基地(通化聚鑫双创产业园);网络零售额预计达到21亿元,年均增长10%;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预计实现27.5亿元,年均增长8%。

  责任领导:宋湲

  牵头部门:县商务局

  责任部门: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县文广旅局、开发区

  9.现代物流业:以“降成本、提效益”为目标,进一步优化物流业空间布局,通过招大工程,引进大型物流企业与开发区共建大型物流园区,推进冷链物流、第三方物流加快发展,并借助通化市国际内陆港务区,形成以医药、建材、日用品、农产品及相关产品物流为重点,具备加工、配送、分拣、包装、仓储、运输、信息等多功能的区域性物流集聚中心。同时,加快物流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利用2-3年时间,形成全物流信息综合管理平台。支持物流企业应用新技术降低物流成本,向社会和企业提供高效、便捷、准确的动态信息和技术服务。

  责任领导:刘刚

  牵头部门:县交通局

  责任部门:县发改局、县商务局、县工信局、县文广旅局、县经合中心、开发区、县邮政分公司、高速公路管理局通化分局

  10.现代金融业:强化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基本功能,发展投资贷款联动、信用贷款和知识产权质押等服务产品,健全适应实体经济投融资需求的金融支持体系。深化农村金融改革,铺设农村金融基础服务站,支持人寿、平安等保险业在农村建设营业网点。建立金融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搭建银企对接桥梁。依托各级中介、投融资机构资源,大力培育上市挂牌企业。到20XX年,安睿特生物制药在北交所上市,同时加快推动青山实业和华夏药业上市工作,力争实现挂牌企业数量和融资规模双翻番。

  责任领导:李旺

  牵头部门:县工信局

  责任部门: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生态环境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林业局、人民银行通化县支行、通化银保监分局通化监管组、各乡镇、开发区

  11.现代信息业:制定大数据建设应用发展方案,构建大数据基础设施服务体系,大力发展云计算、物联网、工业互联网等关键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服务医药、农业、旅游等产业数字化、信息化水平,推动工业互联网、物联网健康发展。建设大数据中心、智能车间。重点支持参威公司、西江米业、通化禾韵等企业发展智慧农业,加快建设东宝信息化升级改造、人参电子商务产业园、“智慧城管”、“智慧社区”等重点项目。到20XX年,数字信息产业产值达到3000万元,年均增长13%;主营业务收入达到5.92亿元,年均增长8%。

  责任领导:李旺

  牵头部门:县政数局

  责任部门: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县工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广旅局、县林业局、各乡镇、开发区

  12.新能源产业:以清洁低碳为发展方向,推动太阳能、生物质能、水电、风能等清洁能源的持续开发和利用。积极探索挖掘县域的太阳能资源,提高能源可持续发展,推进建设总投资1.5亿元的光伏发电项目。深挖水能资源开发潜力,整合县域现有分散式小型水电站资源,加快推进总投资1.4亿元的恒如电站建设项目。

  责任领导:李旺

  牵头部门:县发改局

  责任部门:县生态环境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开发区

  13.节能环保产业:扎实推进污水、固体废弃物、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促进全县污废减量化、资源化水平全面提升。积极探索发展循环经济,重点支持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建设。积极推进能繁母牛牧业养殖园区建设项目,逐步打造集中规模化养殖、生态及资源再利用循环发展的现代化养殖模式。加快推进通化县污水处理厂扩建项目,全面提升县城污水处理能力。

  责任领导:李旺

  牵头部门:县发改局

  责任部门:县生态环境局、县工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健局、各乡镇、开发区

  14.商务服务业:发挥人参产业优势,结合通化市打造千亿级人参产业发展规划,推动人参电子商务产业园建设,构建“互联网+消费”体系。支持小棉袄家政扩大业务服务范围,提升服务质量,成为吸纳就业“蓄水池”。推动康养谷旅游开发建设项目入库入统,新增至少一户营利性服务企业。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加快与吉林大学等科研院所政产学研合作,提高科技服务质量。

  责任领导:李旺

  牵头部门:县发改局

  责任部门:县工信局、县商务局、县人社局、县文广旅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市场监管局、各乡镇、开发区

  15.人参产业:加快推进人参生产标准化进程,不断提升非林地人参标准化种植面积,实现万亩非林地人参标准化发展目标。20XX年计划新建长白山人参品牌原料基地2个,实施“长白山人参”产业集群项目,完成青山3亿瓶人参饮品等项目建设,开发人参食品、药品、保健品、化妆品、生物制品,提升全链条附加值,完善通化快大人参市场建设。加快推动通化快大人参市场线上交易平台建设,巩固“参百汇”人参品牌,申报通化县人参为农产品区域公共品牌。进一步挖掘人参文化内涵,积极推进民俗文化“人参之路”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申报,促进参旅融合,实现人参产业高质量发展。20XX年实现人参一产业产值3.7亿元,二、三产业产值75亿元。20XX年人参产业产值达到100亿元。

  责任领导:崔晓东

  牵头部门: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部门:县工信局、县林业局、县商务局、县文广旅局、县市场监管局、各乡镇、开发区

  16.葡萄产业:依托通天葡萄酒科技产业园和集安雅罗酒庄,着力深化通天酒业“特色产区+特色品牌+特色体验”的发展路径,实现市场驱动、企业牵头、农户参与的高速度、快节奏、高效率发展模式。支持通天酒业加大研发投入,打造中国顶级冰酒,力争将通天酒业打造成为通化地区绿色产品开发的龙头企业,并逐步向国际化迈进。

  责任领导:李旺

  牵头部门:县工信局

  责任部门: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广旅局、县市场监管局、各乡镇、开发区

  17.稻米产业:重点培育稻米加工龙头企业,依托西江镇自然环境和“西江贡米”历史文化,打造西江稻米产业综合体,到20XX年,计划投资1亿元,改造升级加工设备及包装生产线,优质稻米种植面积达1万亩,绿色有机水稻种植面积预计2万亩,产量达0.3亿斤,产值1亿元。重点抓好优质稻米种植,20XX年,全县优质稻米种植面积达6万亩,预计产值1亿元,增长4%。到20XX年,全县优质水稻种植面积预计达6.5万亩,绿色有机水稻种植面积3.5万亩,产量0.55亿斤,产值达1.4亿元,年均增长7%。

  责任领导:宋湲

  牵头部门:县商务局

  责任部门:县农业农村局、县工信局、开发区

  18.中药材产业:立足长白山中药材资源优势和产业基础,加快推进以长白山特色中药材林下仿生栽培为主的医药健康农业发展,加大对长白山道地中药材的应用开发,着力推进明旭中药材玉竹种植基地、三兄弟中药材细辛种植基地申报“第二批吉林省优质道地药材科技示范基地”。扩大林下道地药材种植规模,构建中药材规范化种植体系,全力打造“国家北药基地”核心品种主产区。

  责任领导:李旺

  牵头部门:县工信局

  责任部门: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林业局、县卫健局、各乡镇、开发区

  19.林特山珍业:立足现有资源优势和产业基础,加快以红松果、蓝莓、山野菜、食用菌、林蛙为主的林特山珍产业发展,全面提升林地利用率和林下经济规模。重点推进红松特色产业基地试点建设、禾韵蓝莓万亩基地建设、国家通化人参产业示范园区建设,兼顾森林食品和林下养殖业发展,着力林特山珍产品深加工,延长产业链条,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20XX年,实现林特山珍业产值2.2亿元,到20XX年,全县林特山珍业产值实现2.5亿元,增长5%。

  责任领导:崔晓东

  牵头部门:县林业局

  责任部门:县农业农村局、县工信局、县发改局、各乡镇、开发区

  20.畜牧业:坚持“产出高效、产品安全、科学养殖、保护环境”的发展方向,大力发展农牧循环经济。重点实施“秸秆变肉暨千万头肉牛建设工程”,积极推进通化有点牛牧业公司4000头肉牛养殖项目后续建设工作,做好鑫成母牛饲养专业合作社项目、少平家庭牧场项目、明虎家庭牧场项目落实落地,早日达产达效,加快实施总投资为5.31亿元的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及肉牛养殖牧业小区建设项目,推动肉牛产业发展;落实生猪生产扶持政策,发展成富生猪有限公司、龙泉伟东养殖场等企业,持续恢复生猪产能。20XX年,畜牧业产值实现7.35亿元,到20XX年,畜牧业产值突破7.5亿元。

  责任领导:崔晓东

  牵头部门: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部门:各乡镇、开发区

  五、实施路径

  (一)制定产业规划。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的思路,科学研判县域的发展定位、产业结构、产业链空间布局和经济环境影响,逐个产业制定发展规划,明确产业发展方向、目标、路径,制定产业链图谱,绘制产业招商地图,按规划有序推进产业发展。

  (二)梯次培育企业。针对企业不同成长阶段,实施订制型成长路径,实施分类指导。重点培育龙头企业,加快培育大企业,倾心培育中小企业,聚力培育“专精特新”和高新技术企业。

  (三)抓好配套强链。遵循国内统一大市场建设规律,顺应产业发展趋势,对各产业链上下游重点企业,列出清单逐一研究,根据本产业所处的发展阶段,谋划补链强链项目,选定招商合作目标企业,精准组织招商,在补链中拓链,在升级中强链。

  (四)加快技改升级。鼓励企业加强信息化、智能化改造,运用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新材料,对现有生产设施、工艺条件、生产环境等进行升级,突破一批引领发展的核心技术,有效加快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不断培植新的经济增长点,全力推动以工艺升级带动产品升级,以企业升级推动产业升级。

  (五)促进集聚集群。不断加强特色产业园区承载能力、配套能力、服务能力建设,帮助企业降成本、增效益,吸引关联企业向园区集聚,整合政策等要素资源,提升区域性产业竞争力,加快产业集群发展。

  六、工作保障

  (一)强化四项组织领导

  一是成立领导小组。成立“通化县深入落实‘十大行动、百项工程’,加快构建现代产业新格局,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各副县长任副组长,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工作落实,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重大事项,抓好组织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发改局,负责统筹协调、调度推进各项工作落实,下设三个工作组:综合协调组,由县发改局牵头,负责组织落实领导小组决策部署,统筹推进工作进展;项目推进组,由县发改局牵头,负责重大项目的谋划推进、资金争取;督察考核组,由县政府督查室牵头,负责督导、检查、通报。

  二是推行产业链链长制。由产业链链长组织有关部门,聚焦发展重点和关键环节,梳理产业链现状,完善产业发展规划,安排年度产业链工作,突出解决产业链堵点、断点、痛点,推进产业链建链、延链、补链、强链,汇集各方资源,培育壮大一批优势产业,促进企业融通发展。有关部门积极配合,参照通化市方案,分别编制人参产业链、工业产业链、旅游产业链、服务业产业链图谱,绘制招商地图,抓好产业发展。

  三是实施重点项目领导包保。坚持领导包保重点项目机制,带头落实包服务、包督导、包竣工,注重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遇到的融资、用地、人才等关键问题,不定期深入项目现场,做到“情况在一线掌握、问题在一线解决、工作在一线落实”,推动项目加快建设,尽快竣工投产。

  四是建立服务工作专班。各部门围绕确定的重点工作、重点任务、重点项目,搭建务实高效的服务工作专班,实现“一项重点任务、一个牵头部门、一名县级领导、一个专业团队、一抓到底”,扎实有效做好组织实施、政策扶持、协调服务、要素保障等具体推进工作,有针对性研判分析,主动为企业“排忧解难”,推动项目快落地、快建设、快见效。

  (二)编制四本政策手册

  一是部门政策手册。各部门认真梳理国家、省、市出台的系列政策,围绕服务重点任务的20个产业,分类梳理,形成本部门的政策手册。

  二是产业政策手册。各产业牵头部门,对部门政策手册中涉及本行业的政策进行集中汇总,形成本产业政策手册。

  三是惠企落地政策手册。服务企业专班根据重点企业实际需求,“一企一策”梳理企业需争取和可享受到的政策,形成惠企落地政策手册。

  四是招商引资政策手册。县经合中心围绕重点产业、重点任务,以引进生产型、经营型、科技型企业为目标,在项目承载、产品升级、成果转化、标准创制等方面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形成招商引资政策手册。

  (三)建立五个项目清单

  一是建立重大项目谋划清单。县发改局围绕全省“一主六双”高质量发展战略和全市“一四五”发展思路,根据县第十五次党代会提出的未来五年重点任务,结合我县产业优势和资源禀赋,谋划包装一批投资体量大、带动作用强、对全县发展影响深远的重大项目。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开发区要进一步明确抓项目的工作职责,针对上级政策支持方向、本地资源、产业链拓展、对口合作谋划具体项目,建立项目谋划清单,加快推动项目落地转化。

  二是建立资金争取项目清单。县发改局牵头组织各有关部门,紧盯国家和省政策、资金支持方向,对接国家战略、产业前沿、重大科技成果,按照申报要求提前做好预算内资金项目的储备、管理等工作,待上级通知下达后立即组织申报。围绕专项债券支持的9大领域,加大专项债券项目包装、申报和发行力度,进一步提升财政资金引领作用。

  三是建立招商引资项目清单。县经合中心深化“五个合作”,落实统分结合机制,采取“不见面”招商、以商招商、驻外招商、乡情招商、平台招商、产业链招商、中介招商、活动招商等方式,盯住行业领军企业、大型央企、知名民企,引进战略投资者,狠抓年度招商引资谋划、洽谈推动、签约、落地“四个环节”,推动一批优质项目尽快落地。

  四是建立在建重点项目清单。县发改局组织各乡镇、各部门,紧盯清单,抓牢投资“窗口期”,落细落实项目责任,主动对接服务,上门纾困解难,认真梳理解决好项目落地及建设过程中存在的困难问题。对重点项目实行包保领导+项目秘书+项目专员推进制度,倒排工期、挂图作战,按照“五化”工作法,对当年在建项目落实专人紧盯,全程跟踪指导,做好水、电、气、热、用地、融资、排污等要素保障,确保项目有序推进。

  五是建立竣工项目清单。县发改局持续为竣工项目提供优质服务,实行动态管理,项目建成后转入各产业专班,做好资金、智力、人才引进等方面服务保障,确保应竣皆竣、按时投产,争取更早、更多做出经济贡献。

  (四)实施五个保障机制

  一是领导例会机制。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1次会议,调度工作推进情况,对涉及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项目、重要决策及时研判;县长每月听取各分管副县长工作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安排部署下步工作;分管副县长双周听取各牵头部门工作汇报,调度各项工作进展,研究解决相关问题。各工作专班每周调度工作进展情况,成立工作群,明确分管领导和落实具体责任人,做到工作环节有专人,具体原因可追溯,发现问题快解决,有效推进工作落实。对需要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策的事项,要及时报领导小组例会讨论决定。

  二是落实赛马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调度各产业链、各专班重点项目、重点工作和重点指标完成情况,按照通化市实行单周调度、双周提醒、月度赛马的工作机制,及时反馈赛马榜,提高各有关部门争优进位意识,加快解决经济发展中的堵点、难点,在“赛马竞逐”中实现“提速超车”。

  三是问题会商机制。项目专班和责任部门着力解决好项目建设、企业发展、产业链构建中遇到的难题,牵头部门及时调度存在问题,建立问题台账,定期呈报各专班班长、领导小组组长。建立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的问题解决机制,实行牵头部门会商、工作专班会商、领导小组会商模式,一般性难题分管领导分层解决,重点性难题主要领导挂帅解决,落实责任,明确时限,政府打出“组合拳”,企业吃上“定心丸”。

  四是项目调整机制。县发改局统筹协调项目管理,要坚持以项目建设为抓手,分行业领域列出需要组织实施的年度重点项目,对在实施过程中因政策变动、市场变化不能落地开工、无法形成有效实物工作量的年度重点项目,经各工作专班班长把关后将调整明细报项目办公室汇总,每月予以调整,并组织补充一批符合要求的新开工项目,做到优进劣退、多进少退。

  五是督查考核机制。依托通化市网络督查平台,将“十大行动、百项工程”项目建设和产业发展纳入政府日常督查考核管理内容,坚持“快准严细实”,通过实地督查、明察暗访等形式开展联合督查,持续强化跟踪督查问责,对责任不落实、问题不解决、机制不建立、作风不扎实的部门或个人,视情节对其进行约谈。对工作尽职尽责,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要给予通报表扬。

  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6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XX〕7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广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桂政办发〔20XX〕81号)等文件精神,加快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高新区”)改革开放和创新发展活力,将高新区建成创新驱动发展示范区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积极创建国家级、自治区级高新区

  (一)积极创建国家级高新区。强化自治区级玉林高新区管委创建国家级高新区主体责任,推动高新区高质量发展,提升自主创新和产业发展能力,积极创建国家级高新区。(牵头单位:玉林高新区管委、市科技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等)

  (二)支持建设自治区级高新区。支持在现有园区基础上,因地制宜选择不同的管理模式,建设自治区级高新区。[牵头单位:市科技局;配合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等]

  对新获批的国家级高新区、自治区级高新区按照《玉林市支持科技创新平台发展暂行办法》(玉政办规〔20XX〕5号)给予经费补助。

  二、大力提升自主创新能力

  (三)加速创新要素集聚。支持高新区建设一批设施先进、创新能力强的公共服务平台、企业研发中心、品牌研发机构和标准化技术组织。全面构建功能区“双创”生态,打造一批创业创新要素集聚、服务专业、布局优化的国家级和自治区级新兴产业“双创”示范基地。(牵头单位:市科技局;配合单位:玉林高新区管委,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等)

  (四)引育高层次创新人才。支持高新区开展国家、自治区级重大人才计划项目推荐申报工作,引育一批玉林产业发展的急需紧缺人才。围绕制造业和轻工业“5+6”产业链,积极培养本土实用人才,把人才引进培养纳入科技计划项目实施和创新基地建设,强化项目、基地、人才相互促进。依托重大科技专项和人才小高地等载体,引进高层次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实施“港澳台英才引进计划”和“外国高端人才引进计划”等自治区级引才引智项目,吸引海外人才来玉创新创业。探索“人才飞地”引才模式,鼓励企业到粤港澳地区建立研发机构,就地吸纳创新人才。(牵头单位:市科技局;配合单位:玉林高新区管委,市委组织部,市教育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安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卫生健康委、金融办等)

  (五)加强高水平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支持高新区围绕我市制造业和轻工业“5+6”产业链:内燃机、新能源材料及应用、不锈钢精深加工、铜基材精深加工、低压电器电机五大制造业产业链,五金水暖、黑白家电、纺织服装、绿色食品、板材家具五大轻工业产业链和中医药全产业链,大力建设各类创新平台,推动市级平台升级为自治区级平台,自治区级平台升级为国家级平台。对新认定的创新平台,按照《玉林市支持科技创新平台发展暂行办法》(玉政办规〔20XX〕5号)给予经费补助。(牵头单位:市科技局;配合单位:玉林高新区管委,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场监管局等)

  (六)强化核心技术攻关。支持高新区企业开展具有国际、国内标准、自主知识产权的高端新产品研发,在内燃机、新能源材料及应用、不锈钢精深加工、铜基材精深加工、低压电器电机、机械制造、智能制造、医药制造等重要产业攻克一批产业关键核心技术,开发一批新产品,形成“生产一代、试制一代、预研一代”的研发格局,不断推动技术创新、标准化、知识产权和产业化深度融合。(牵头单位:市科技局;配合单位:玉林高新区管委,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市场监管局等)

  (七)转化高质量科技成果。拓宽高新区入园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及企业的科技对接渠道,持续开展院地、校院联动合作,促进高质量科技成果转移和转化应用,产出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科技含量高、市场需求大的中高端新产品。加快开展科技成果权属改革试点,指导科研院所完善科技创新成果转化收益分配机制,打通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的通道。(牵头单位:市科技局;配合单位:玉林高新区管委,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等)

  三、不断壮大高新技术产业

  (八)推动产业集聚发展。鼓励高新区围绕制造业和轻工业“5+6”产业链等重点支柱产业链,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节能环保产业、前沿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生物医药等新兴产业,以技术创新为支撑,产品创新为核心,提升产业链现代化水平,推动产业集聚发展。在市级科技计划中设立专项,支持、引导高新区特色产业集群创新发展。(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投资促进局;配合单位:玉林高新区管委,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商务局等)

  (九)加速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支持高新区加强对新一代信息技术、节能环保产业、前沿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生物医药等新兴产业的创新资源集成和技术攻关,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对在高新区入驻落户的世界500强企业、中国500强企业、粤港澳大湾区企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项目,以“一事一议”方式提供优惠政策扶持。(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科技局;配合单位:玉林高新区管委,市发展改革委、大数据发展和政务服务局、投资促进局等)

  (十)优化创新创业环境。支持高新区打造国家级和自治区级“双创”示范基地,创建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大学科技园等创新创业孵化载体,提升园区创新创业要素集聚能力与专业化服务水平。对通过国家、自治区认定(备案)以及玉林市认定的创新创业孵化载体,给予财政资金补助。高新区应对园区内双创平台在用地、厂房等方面给予支持。(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科技局;配合单位:玉林高新区管委,市教育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自然资源局等)

  (十一)加大创新企业群培育力度。支持高新区建立以“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瞪羚企业”梯次培育机制。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免、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等政策,支持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能力建设,推动优质创新资源向高新技术企业集聚,培育高成长性科技型企业。(牵头单位:市科技局;配合单位:玉林高新区管委,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市税务局等)

  四、加大高新区改革力度

  (十二)多种方式打造区域创新共同体。支持高新区通过整合或托管周边产业互补的各类园区,打造区域连片、协同互补、联合发展的创新共同体。支持高新区采用设立“飞地”园区或合作建设产业园区方式,加强与市内外创新高地联动发展,推动高新区提质升级。支持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完善创新共同体税收分成制度,形成责任共担、利益共享、合作共赢的长效机制。(牵头单位:市科技局,玉林高新区管委;配合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商务局、统计局,市税务局等)

  五、营造高质量发展环境

  (十三)加强管理体制建设。加强高新区管理力度,优化高新区内部管理架构,实行扁平化管理,整合归并内设机构,实行大部门制,合理配置内设机构职能。支持高新区采取市场化模式,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委托外包等方式,将园区建设、招商、运营、管理和服务等事项交由市场解决。支持高新区探索岗位管理制度改革,根据国家、自治区以及玉林市有关政策规定,结合实际情况,探索实施“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绩效工资制度。(牵头单位:市委编办;配合单位:玉林高新区管委,市委组织部,市科技局、司法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商务局等)

  (十四)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加强“放管服”改革,支持高新区实行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容缺受理制,提升行政审批效率。在高新区学习自由贸易试验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等相关改革试点经验,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探索新政策先行先试。对于市级科技计划项目,赋予具有独立财政管理职权、清晰独立管辖区划和设有科技管理机构的高新区享有县(市、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管理权限。(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商务局、大数据发展和政务服务局;配合单位:玉林高新区管委,市科技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场监管局等)

  (十五)增强科技金融服务。督促和指导辖区有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在高新区组建科技支行,针对性开发科技型小微企业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加大科技信贷投放力度,开展科技创新型中小企业金融服务。鼓励各金融机构接受企业对专利权、商标权、版权、著作权等各类知识产权的打包质押,积极开展知识产权贷款业务,拓宽质押物的范围。研究出台贷款风险补偿、贴息等政策,降低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成本。搭建政银企对接平台,畅通融资渠道。加大力度拓展科技型中小企业续贷、信用贷业务,提升中长期贷款业务占比。(牵头单位:市金融办;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科技局、财政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玉林高新区管委,人民银行玉林中心支行,玉林银保监分局等)

  (十六)强化土地要素保障。依据国土空间规划,有序推进高新区闲置土地和低效用地的再开发利用,进一步盘活存量土地;有序开展高新区已批未建闲置土地、闲置厂房处置,切实提高土地资源利用效率。健全新增项目准入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和园区开展工业项目“标准地”出让,提升土地集约化利用水平。加强高新区公共配套服务、基础设施等建设用地的保障力度,鼓励高新区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利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自有闲置土地、产业园区配套用地和存量闲置房屋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配合单位:玉林高新区管委,市科技局、住房城乡建设局等)

  (十七)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探索高新区财政管理体制改革,支持赋予高新区一级财政管理权限,建立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相匹配的财政管理体制,完善财政预算和核算机制。[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市科技局]

  (十八)推动产城融合发展。以区域一体化布局和联动发展为目标,统筹推进高新区建设与城市基础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有机衔接。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在园区中工业项目配套建设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的用地面积占项目总用地面积的比例上限可由7%提高到15%,建筑面积占比上限相应提高,但不得大于总建筑面积的30%,提高部分主要用于建设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严禁建设成套商品住宅、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完善商务、休闲、居住等城市功能配套,为各类创新创业人群建设舒适的交际、交流、交往新型空间。[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自然资源局;配合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教育局、科技局、商务局、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卫生健康委等]

  (十九)推进绿色生态园区发展。鼓励各类社会主体在高新区投资建设信息化等基础设施,加强与市政建设接轨,完善科研、教育、医疗、文化等公共服务设施,推进绿色生态园区建设。(牵头单位:玉林高新区管委,市生态环境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科技局、工信局等)

  六、强化组织保障

  (二十)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党对高新区工作的统一领导,加强对高新区建设发展的统筹指导,对重大事项实行“一事一议”制度,解决高新区在科技创新、产业发展、土地利用、财政金融等方面的重大问题。强化县(市、区)人民政府建设高新区主体责任,出台配套政策措施,推进高新区高质量发展。[牵头单位:市科技局;配合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管局、金融办,市税务局等]

  (二十一)建立健全评价考核机制。对新获批复认定为国家级、自治区级高新技术开发区的,按照市级年度创优争先细则给予加分奖励。对评价考核被黄牌警告的,对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对被摘牌的,按照市级年度创优争先细则给予扣减分处理。(牵头单位:市科技局;配合单位:玉林高新区管委,市绩效办、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等)

  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7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闽政〔20XX〕15号)、《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全市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泉政文〔20XX〕121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区综合实力,提高产业领取效应和产业竞争力,结合具体工作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创新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一)构建精简高效的开发区管委会机构,内部实行扁平化管理。根据中央机构改革精神,开展机构改革运行效果评估,整合相近相似职能,优化大部制机构设置,最大限度避免职能交叉、政出多门、多头管理问题,切实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同时主动对接上级有关城市执法、监察委、环保等体制改革,理顺涉及体制改革部门与区直相关部门的职责关系,确保各项体制改革有序推进。

  责任单位:区党群工作部,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继续完善“小政府、大社会、大部制、强服务”的行政管理模式。积极向上争取先行先试政策,推动台商投资区成为全方位改革开放的先锋,借鉴先进国家、地区改革经验,营造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有利于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大环境。破解影响我区开发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难题和阻力,为新区“大开发、大建设、大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体制机制保障。

  责任单位:区党群工作部,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推进开发区市场化运营改革。成立与管委会实行政企分开、政资分开的运营公司,实行市场化运作。发展提升我区现有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城市建设有限公司、水务公司、市政公司等4家区属国有企业,强化市场化运作,确保与区管委会政企、政资分开。极力构建职能科学、机构优化、廉洁高效、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责任单位:区党群工作部、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强化招商和优化服务

  (一)推行平台招商。搭建对接平台,解决投资不对称的问题。为优质项目找资金,为实力财团找潜力项目,为企业找合作企业,争取整合升级;根据招商产业重点设立专项招商产业基金,致力于入股或补助科技含量高、市场前景好的企业;常态化组织供需对接会或论坛,引导意向企业、台湾行业协会与本市(区)企业对接,同时,深入开展“引智”工作,提升区内企业人才总体水平。

  责任单位:区投资促进局

  (二)推行窗口招商。出台切实可行的中介招商奖励政策,充分发挥窗口信息多、人脉广、渠道多的优势,全面拓展招商空间和实效;协商聘用闽投台北办事处、中泉台北办事处、丰泽船务台北办事处、两岸医事协会等单位或个人,为政府经济顾问;探讨与中国机电商会台北办事处、台湾工商建设研会、台湾科学园区工业同业公会、台湾电电公会等团体和机构的合作事宜,密集赴台开展经贸交流活动,维护好重要招商窗口,助力项目入驻。

  责任单位:区投资促进局

  (三)推行以侨招商。发挥侨台外事、工商联职能,增加“请进来、走出去”活动频率;探讨在重要区域与异地商会合作,委任其秘书长为招商顾问,规范工作职责及办事程序,增加招商触角;加强泉州台商投资区台商联谊会建设,通过该渠道,加强与全国台商协会的沟通联络,拓宽信息渠道,强化台商归属感和向心力。

  责任单位:区投资促进局

  (四)推行精准招商。充分发挥区专家库作用,深入研究分析我局提出的五大产业招商重点,掌握每个产业国内外发展形势、行业内重点企业区域分布及排名情况、企业投资意愿及规划布局,围绕园区锁定的重点招商产业类别,紧密跟踪目标企业,实行一对一精准招商,力争取得成效。

  责任单位:区投资促进局

  (五)打造高水平营商环境。贯彻落实《泉州市提升营商环境行动计划》,推行“多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简化涉企证照事项,为促进就业创业降门槛;实行收费目录清单管理,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完善收费监管制度,推行企业简易注销登记、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登记,减税降费,为各类市场主体减负担;减少投资项目前置审批和规范前置中介服务,推进并联审批,推行投资项目帮办代办,为激发有效投资拓空间;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推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探索住所登记负面清单制度,为公平营商创条件;优化服务质量,深化“三集中三到位”、推进审批服务标准化建设、精简审批申报材料、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为群众办事生活增便利。持续推进简政放权,加快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建设,全面规范行政许可行为。

  责任单位:区行政服务中心、科技经济发展局、党群工作部、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加快产业集聚和转型升级

  (一)加速产业集聚发展。发挥国家级台商投资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级高新技术开发区三个国字号品牌效应;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加快转变产业发展方式;构建以先进制造业为主导、战略性新兴产业为引擎、现代服务业加速发展的总体发展格局;打造轨道交通、装备制造、新材料、大健康、大医疗五大产业,形成具有较大影响力的高端化、集群化、创新型现代产业经济体系。

  责任单位:区科技经济发展局、投资促进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加快创新驱动发展。创新人才养和引机制,完善海外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的高级职称专项事业编制试点。积极向上级编制部门争取开发区高层次人才专项事业编制试点。解决我区虽然承担县一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但行政、事业编制按纯开发区核定,机构编制及其紧缺;虽有县一级机构编制管理权限,但行政、事业编制由市编办统筹分配等问题。保障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人才引进工作。

  责任单位:区党群工作部

  (三)培育创新企业群。引导优势资源向开发区骨干企业集聚,培养一批创新能力强、能够引领产业发展的“双高”龙头企业、独角兽种子企业和智能制造领军企业。完善高新技术企业培育长效机制,实施瞪羚计划,建立高新技术企业库、瞪羚企业培育库,运用企业研发投入分段补助、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补、瞪羚培育企业贴息补助等激励创新政策,重点培育以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小巨人企业和瞪羚企业为核心的开发区创新企业群,并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支持。推进开发区大型骨干企业研发机构全覆盖行动,支持区内大型骨干企业建立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等研发机构,推动企业研发机构提档升级,承担国家、省级各类科技项目。

  责任单位:区科技经济发展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推进开发区集约绿色发展。推动传统产业绿色化转型,强化约束性指标管理。实施并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全面推进清洁生产和技术改造,推动辖区重点行业企业发展循环经济;积极培育节能环保产业,促进废物交换利用、能量梯级利用、水的分类利用和循环使用;加强规划环评跟踪管理。及时做好规划环评修编工作;妥善做好污水集中处理、环境应急等重点环保工作,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责任单位:区环境与国土资源局、科技经济发展局、规划建设与交通运输局、水务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

  (五)推动产业园区合作共建。推动与其他国家级开发区等区域交流协作,采取飞地经济、联合共建、委托管理等形式,建设跨区合作产业园区。建立健全合作共建、产业共育和利益共享的合作机制。

  责任单位:区科技经济发展局、投资促进局

  四、集约利用土地

  (一)严格工业项目准入门槛。坚持土地供需双向调节和有保有压的原则,落实国家产业政策和土地供应政策,严格执行供地目录和用地标准,合理控制用地规模。新增建设用地重点向我省鼓励发展、列入产业调整振兴规划的重大项目和省重点项目倾斜。禁止向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以及“两高一低”(高耗能、高污染、低水平重复建设)项目和产能过剩行业供地。从严把关100亩以上的工业项目在用地预审、农用地转征、土地供应的手续办理。

  责任单位:区环境与国土资源局、投资促进局、规划建设与交通运输局

  (二)创新土地出让方式,试行工业用地弹性出让。在工业用地采取弹性年期出让时,出让价格不得低于土地取得成本、土地前期开发成本和按规定收取的相关费用之和,且不得低于《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相应年期的价格。工业用地弹性出让年期可分别设定为10年、20年、30年、40年、50年。出让价格按照相应年限通过市场评估,并按法定程序报批后确定

  责任单位:区环境与国土资源局、投资促进局

  (三)减轻企业负担,降低企业用地成本。鼓励企业对现有工业项目加大投资,提升生产技术水平。对经济实力较弱的中小企业,引导企业采取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的方式取得土地,减轻企业一次性支付土地费用成本的负担。支持民间投资利用自有工业厂房举办信息服务、研发设计、创意文化、仓储物流以及其他新兴产业和养老、幼托等社区服务业的,可不办理土地用途变更手续(但不得分割产权出让)。在符合规划、安全等要求,并在不改变土地用途的前提下,支持企业在原依法取得工业建设用地上增建生产性设施、进行厂房加层、翻建改建厂房或开发地下空间,增加用地容积率的,不再增收土地价款。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属于我省鼓励发展、列入产业调整振兴规划的重大产业项目和省重点建设项目,实行优惠的地价政策,在确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底价时,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70%执行。

  责任单位:区环境与国土资源局、投资促进局、规划建设与交通运输局

  (四)盘活存量土地,提高土地集约利用率和投入产出水平。加大对存量土地的盘活处置力度,对批而未征、批而未供、供而未用以及低效利用等存量土地,依法依规采取申请撤销农用地转用与土地征收批文、加大征迁力度、调出指标置换用地、调整项目加快用地以及二次招商等措施进行盘活利用;对闲置土地,依法依规进行妥善处置。定期组织对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进行排查梳理,进一步提高开发区土地利用质量和效益,促进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

  责任单位:区环境与国土资源局、投资促进局、科技经济发展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五、进一步推动我区城市与产业的同步发展

  (一)加快全区市政基层设施建设。推进南北大道、东西大道等道路建设,争取金屿大桥、百崎大桥尽快开工建设。重点启动湖东片区和白沙片区等城市片区综合开发建设;按照国际一流标准和“七个同步”要求,做好湖东片区生态公园、市民广场、秀涂片区综合管廊的建设;推进东园北车片区、东园光电产业片区、张坂片区、湖东片区等区域的“七通一平”。启动各片区次、支干道建设,加快完善各片区路网和市政管网。

  责任单位:区规划建设与交通运输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完善社会事业建设。建立公平普惠的基础型公共设施网络,构筑泉州台商投资区高标准的“市级——区级——组团级”三级公共中心体系,建设一批代表城市形象的标志型公共设施。明确配置标准,以投资区发展目标为导向高标准建设公共设施。启动7个安置小区工程和1个区级公租房建设。实施“教育强区”五年规划,与葳格教育签订建设教育园协议;启动“美丽乡村”建设五年行动计划,投入不低于1000万元开展“垃圾革命”,实施城乡绿化一体化“四绿”工程和村村亮化工程。

  责任单位:区规划建设与交通运输局、民生保障局、教育文体旅游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六、保障措施

  建立我区联席会议机制。区管委会分管领导任召集人,区党工办、党群部、科经局、投促局、财政局、环境与国土资源局、规划建设与交通运输局,人行惠安支行,各乡镇人民政府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区科经局。区重大招商引资项目、龙头企业激励扶持政策等由联席会议“一事一议”、个案研究。

  责任单位:区直各部门

  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8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闽政文〔20xx〕15 号)精神,进一步发挥开发区作为改革开放排头兵作用,形成新的集聚效应和增长动力,现结合我市开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力争通过努力,到20xx年,我市省级(以上)开发区地区生产总值突破3400亿元,建成地区生产总值超100亿元以上11个,其中超600亿的开发区1个、超500亿的开发区1个,实际使用外资总额达到35亿元,工业用地地均税收达到30万元/亩。开发区综合实力显著提升,产业集聚效应和产业竞争力明显提高,对福州社会经济发展的支撑带动作用进一步凸显,为新福州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二、工作任务

  (一)创新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创新、完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进一步构建精简高效的开发区管委会机构。

  1、实施整建制托管。各开发区(不含海关特殊监管区、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由市委、市政府全部委托园区所在地党委、政府管理,包括园区党建、经济建设、社会事务等。开发区管委会在人力物力保障和监管责任上配合抓好落实。干部人事管理权限不变,园区资产不移交。行政管理由当地党委、政府按属地管理原则,依法承担园区管理主体责任。加大对开发区财政支持。福清江阴经济开发区、台商投资区与市财政及所在县(市)区税收和土地收益分成比例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完善市级重点工业园区体制机制的意见》(榕委发〔20xx〕10号)规定执行,其余各开发区的税收和土地收益分成比例按现行政策执行。

  责任单位: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编办、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实行市场化运作。力争20xx年底,开发区(工业园区)全部成立运营公司。运营公司承担园区开发建设、招商引资、投资运营、专业化服务等功能,可独立或合作运营科技企业孵化器、创新工场、众创空间、加速器等创新创业载体。运营公司与管委会实行政企分开、政资分开。

  责任单位: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商务局、市投促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编办

  3、各开发区运营公司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可与各级国有资本交叉持股,探索混合所有制改革。运营公司可通过上市融资、发行债券、设立产业投资基金、股权投资等方式开展资本运作,发展成为资本实力强、运作水平高的产业园区投资运营商。

  责任单位: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金融办

  (二)创新招商引资机制和优化服务

  1、探索创新招商引资机制。

  (1)推行公司化招商。有条件的开发区要根据产业发展特点,与市招商服务公司合资成立属地专业化招商公司,打造招商信息平台和招商智库,建立招商成果奖励机制。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为招商公司量身定制经营业绩考核办法,根据招商成果给予资金奖励,并按贡献大小奖励到个人。

  责任单位: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投促局、市商务局、福州招商服务公司

  (2)推行产业链招商。推动特色产业园区建设,依托现有龙头企业开展产业链上下游招商,吸引一批产业链上下游的高关联配套企业集聚,打造具有特色的产业园区。

  责任单位: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投促局、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3)推行第三方招商。与境内外投资促进专业机构开展密切合作,鼓励引进社会化招商机构,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拓宽招商渠道,拓展招商引资网络,提升招商实效。

  责任单位: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投促局、市商务局、福州招商服务有限公司

  (4)推行产业基金招商。加强与省级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争取省里对福州·马尾基金小镇、福州软件园基金大厦等基金产业的支持,完善“政基企”合作机制,促进基金与实体产业对接;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要求,鼓励设立产业引导基金,探索以资金为媒介,促进产业项目入区入园,积极争取国家金融创新试点在福州·马尾基金小镇和福州软件园基金大厦先行先试。

  责任单位: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投促局、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金融办

  (5)加强对台交流。发挥好福州对台经贸交流先行区的优势,深入贯彻国家、省、市惠台政策,鼓励支持涉台园区与台湾相关园区深度合作,探索协同招商、收益共享的新模式,允许福州台商投资区等涉台园区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出台扶持特色产业发展和对台招商引资的优惠政策。

  责任单位: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相关开发区管委会、市投促局、市商务局、市台港澳办

  2、优化服务,提升营商环境。落实《中共福州市委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州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榕委发〔20xx〕xx号),大力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精神,认真查找在提供优质服务、打造良好营商环境方面存在的短板,依托开发区所在地的行政服务中心,持续优化整合“一窗受理”窗口,推行行政审批事项实现全流程网办,提升“一趟不用跑”事项网上申报率和电子证照应用率;引进各类中介服务和代理机构,为开发区内企业投资经营提供“保姆式”“一站式”的“互联网+政务”服务,让企业办事不出区,快捷方便;推行统一编码管理,实现区级和市级同源事项的事项名称、事项类别、法律依据、基本编码等要素基本统一,并在市权责清单系统进行通用事项对接。

  责任单位: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各行政服务中心

  3、开展投融资合作,完善投融资渠道。各开发区主动与金融机构开展投融资合作,完善配套政策,推广工业园区厂房按揭贷款模式,为开发区龙头企业及区内的上下游企业提供供应链金融服务。针对大数据、物联网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探索引进管理经验丰富和专业性较强的风投机构,做好资本与项目的精准对接。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境内担保境外发债、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等方式融通资金。鼓励产业链中的核心企业向上下游企业提供融资支持,在应收账款质押融资领域开展创新。

  责任单位: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市金融办、福州市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4、开发区可探索设立投资控股公司,完善创投资金管理及退出机制,拓展“双创”融资渠道,推动开展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无抵押贷款试点,支持保险公司开展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贷款保证保险。

  责任单位: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市金融办、市科技局、市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市财政局、市发改委

  (三)抓好产业集聚和转型升级

  1、坚持产业立区,打造优势产业。各开发区要结合区位特点、资源禀赋、产业基础、环境容量等因素确定主导产业,走专业化发展道路。坚持产业立区,重点引进一批符合园区产业发展方向的企业,打造优势产业,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推动园区建设与产业升级的“双轮驱动”。沿海开发区要主动对接国家战略,与“一带一路”“海上福州”建设联动发展。

  责任单位: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发改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海洋渔业局

  2、实施开发区产业高质量发展和赶超发展计划。推动产业高端化、集聚化发展,以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等战略新兴产业领域为重点,重点培育和发展一批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至20xx年,培育和发展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200家以上。着重在成长前景较好的重点企业、设有研发机构的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单项冠军企业中甄选一批科技创新、产品开发能力较强,质量效益突出,市场前景广阔的高成长企业,在融资服务、电力调度等方面给予优先保障。至20xx年,全市工业园区高成长企业达到100家,省级以上高新技术企业达600家。

  责任单位: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金融办

  3、推进海关特殊监管区整合优化。积极争取省商务厅、福州海关等部门的支持,促进符合条件的海关特殊监管区逐步整合升级为综合保税区,提升海关特殊监管区的综合竞争力。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税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支持单位:福州海关

  4、创新人才培养和引进机制。鼓励开发区通过设立创业投资基金、创业投资贴息资金、知识产权作价入股等方式,搭建科技人才与产业对接平台。鼓励开发区建立产学研用相结合的协同创新平台。完善各类创业服务中心、企业孵化器等创业孵化平台。落实我市人才引进奖励政策措施,创新人才培养和引进机制,创造宜居宜业的良好生活环境,为引进中高端人才提供必要条件。

  责任单位: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城乡建设局、市编办

  (四)促进区域协作和资源整合

  1、主动与闽东北经济协作区等合作区对接交流,开展合作共建,推动产业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共建双方可协议分享共建园区工业增加值、固定资产投资、招商引资等经济指标和税收收益。省内开展工作考核评价时,允许共建双方将源自共建园区的相关指标各按100%纳入统计。共建园区可参与联合组建市场化运作的股权基金,对成长性好、前景可预期的境内外创新型产业项目或企业进行战略投资。

  责任单位: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统计局

  2、以国家级开发区和发展水平较高的省级开发区为主体,整合或托管区位邻近、产业趋同的开发区。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及转型升级,中心城区以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等战略新兴产业为主,其他传统企业逐步向城区外转移。

  责任单位: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乡建设局、市编办

  (五)集约利用土地,提升使用效率

  1、加大土地开发强度。在符合规划、安全及环保要求,且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在工业园区内原有用地上进行厂房加层改造,增加用地容积率的,不再增收土地价款。在原址扩建的工业项目所需新增工业用地,符合工业用地各项控制性指标的前提下,可按程序采取协议出让方式供地。

  责任单位: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盘活利用存量土地。按照《福州市开发区低效用地认定及处置办法(试行)》(榕国土资综〔20xx〕617号),通过实施“腾笼换鸟”“退二进三”政策,积极盘活闲置、低效利用等存量土地,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和投入产出水平。支持园区内低效用地进行整体兼并或分栋转让,用于发展新兴产业及我市鼓励发展的生产性或高科技服务业,相关部门给予办理过户变更手续,支持优势企业优先兼并或购买。

  责任单位: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发改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

  3、创新土地利用模式。对新增工业用地,根据不同行业生命周期、不同类型工业项目特点及企业实际需求,实行“弹性出让、先租后让、分期供地”等灵活的土地供应政策,弹性出让年期原则上不超过30年,确保土地资源向用地少、产出高、效益好的项目倾斜。

  责任单位: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发改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

  4、严格执行有关集约利用土地规定。省级(以上)开发区均纳入土地集约利用评价,设立满3年后,节约集约用地评价排名居全省同级别开发区末5名的,原则上盘活存量建设用地,暂停农用地转用报批;居全省前5名的,优先安排300亩的土地储备报批指标。严格执行《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 53 号),规范履行工作程序,对政府原因造成土地闲置的,采取签订补充协议、重新约定开竣工日期、协议有偿收回、置换等方式予以处置;对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的,采取征缴土地闲置费、依法收回等方式予以处置。

  责任单位: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三、保障措施

  (一)建立联席会议机制

  市政府分管领导任总召集人,市商务局、工业和信息化局、科技局主要领导任召集人,市商务、发改、工业和信息化、科技、财政、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城乡建设、林业、海洋渔业、应急管理、统计、金融、编办、福州海关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联席会议负责对涉及我市开发区重大项目建设存在问题、企业激励扶持政策等进行研究、协调。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乡建设局、市林业局、市海洋渔业局、市应急管理局、市统计局、市金融办、市编办、福州海关

  (二)加强分类指导

  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关特殊监管区由市商务局牵头管理;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由市科技局牵头管理;省级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商务部门牵头管理,以上按各单位新设定的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执行。市生态环境局、各牵头管理部门以及有关职能部门,指导各开发区根据产业发展方向做好规划环评工作,及时妥善做好污水、固废、危废集中处理,做好集中供热、环境应急,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市、县两级统计局指导各开发区做好统计工作。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统计局、市编办

  (三)落实考核评价和激励约束机制

  根据新制定的《福建省开发区综合发展水平考核评价办法(暂行)》(闽商务开发区〔20xx〕10号),省市对上一年度开发区的发展水平进行综合评价(海关特殊监管区暂不列入评价范围)。每年将根据综合评价结果实施奖惩措施,对综合得分位居全市前3名的开发区按规定由省财政资金给予奖励,对综合得分位居全市第4至第6名的开发区由市财政分别给予50万元奖励(省、市奖励不重复享受)。对评价结果位居全省后5名的开发区予以警告、限期整改,限期内未整改到位的,按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程序对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负责人进行问责,直至采取降级、免职等惩戒措施;对连续两年评价结果位居全省最后1名的开发区,根据不同情形,设定强制整改期,逾期未整改到位的,按程序报省政府批准后,退出省级开发区管理序列,对机构编制作相应调整。

  责任单位: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乡建设局、市应急管理局、市统计局、市编办

  (四)积极推动省级开发区申报设立工作

  申请设立省级开发区的有关园区要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和开发力度,着重在完善提升、转型创新上下功夫,力争开发区的工业用地地均税收指标尽快超过上年度全省省级开发区平均水平,达到申请设立省级开发区的指标要求。

  责任单位: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

  四、其他事项

  本文所指开发区,专指我市17个省级(以上)开发区。省级以下开发区可结合工作实际参照执行。

  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9

  工业是国民经济的主体,工业稳则经济稳。为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做好宏观政策预调微调和跨周期调节,精准打通产业链供应链堵点卡点,挖掘市场需求潜力,强化政策扶持,优化发展环境,保持良好增长预期,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振作工业经济运行,推动工业高质量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有关方面制定了本实施方案。

  一、打通堵点卡点,确保工业经济循环畅通

  (一)扎实推进能源安全保供。充分发挥煤电油气运保障工作部际协调机制作用,加强资源统筹调度,推进煤炭优质产能充分释放,提高发电供热化肥用煤中长期合同履约水平,推动煤电企业提高发电出力。制定好能源保供应急预案,做实做细能源电力保供工作,保障民生和重点用户用能需求。对煤电和供热企业今年四季度的应缴税款全部暂缓缴纳。完善能耗双控有关政策,严格能耗强度管控,多措并举有效增强能源消费总量管理弹性,保障工业发展合理用能。严厉打击散布虚假信息、哄抬价格等各类违法行为和资本无序炒作。(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资委、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能源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做好大宗原材料保供稳价。持续密切监测大宗原材料市场供需和价格变化,大力增加大宗原材料市场有效供给,灵活运用国家储备开展市场调节。实施好《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指数行为管理办法(试行)》,加强信息发布解读,促进规范运行。进一步强化大宗商品期现货市场监管,坚决遏制过度投机炒作。(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国资委、市场监管总局、证监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持重点产业链供应链顺畅。强化对重点行业的运行监测,建立完善产业链供应链苗头性问题预警机制,加强问题分析研判,积极应对突发情况,及时处置潜在风险。加快关键核心技术创新和迭代应用,加大“首台套”“首批次”应用政策支持力度。发挥“链主”企业作用,优化产业链资源配置。聚焦新能源汽车、医疗装备等重点领域,实施重点领域“1+N”产业链供应链贯通工程,推动产业链上中下游、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促进产业链供应链贯通发展。深入开展全国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创建。完善国家质量基础设施,推行一站式服务,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国资委、市场监管总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挖掘需求潜力,拓展工业经济市场空间

  (四)促进重大项目落地见效。加快“十四五”规划重大工程、区域重大战略规划及年度工作安排明确的重大项目实施,推进具备条件的重大项目抓紧上马,能开工的项目尽快开工建设,在建项目加快建设进度,争取早日竣工投产。在5G、千兆光网等领域布局一批新型基础设施项目。尽快启动一体化大数据中心枢纽节点建设工程和中西部中小城市基础网络完善工程。发挥国家和地方重大外资项目专班作用,加快推动先进制造业等领域重大外资项目落地实施。(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国资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大力推动企业技术改造。修订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引导企业加快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实施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投资升级导向计划。在钢铁、有色、建材、石化、煤电等重点领域组织开展技术改造,推动智能制造示范工厂建设,实施生产线和工业母机改造,补齐关键技术短板,提高产品供给质量。加快工业互联网建设和普及应用,促进传统产业企业依托工业互联网开展数字化转型。开展质量技术帮扶“巡回问诊”,鼓励企业建立质量追溯机制,有效落实企业质量主体责任。(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能源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培育新业态新模式。深入推进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发展工程,构建一批各具特色、优势互补、结构合理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增长引擎。前瞻谋划未来产业,组织实施未来产业孵化与加速计划,推动建设一批国家未来产业先导试验区。支持制造业大型企业为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提供研发设计、创业孵化、计量测试、检验检测等服务。深化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应用。深入开展科创服务领域标准化建设行动,推动制造服务业标准体系逐步完善。(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释放重点领域消费潜力。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加快充电桩、换电站等配套设施建设。健全家电回收处理体系,实施家电生产者回收目标责任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在家电等领域推出新一轮以旧换新行动。鼓励开展新能源汽车、智能家电、绿色建材下乡行动。面向北京冬奥会转播等重大场景促进超高清视频落地推广。推动传统线下业态供应链和运营管理数字化改造,发展新型信息消费。加大线上线下融合力度,扩大自主品牌消费和线上新型消费,促进老字号创新发展,高水平办好中国品牌日活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商务部、国资委、能源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提高外资利用水平。出台20XX年版外资准入负面清单,进一步放宽制造业等领域限制。开展国际产业投资合作系列活动,搭建外资企业和地方沟通交流平台。适时修订《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鼓励外商投资制造业。(发展改革委、商务部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推动外贸稳定发展。落实好稳外贸政策措施,巩固提升出口信用保险作用,抓实抓好外贸信贷投放。依托国家物流枢纽,拓展海运、空运、铁路国际运输线路,推动构建支撑“全球采购、全球生产、全球销售”的国际物流服务网络,推动国际物流降本增效。(发展改革委、商务部、银保监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强化政策扶持,健全工业经济保障措施

  (十)完善重点行业发展政策。持续巩固提升钢铁化解过剩产能工作成果,对违法违规问题保持零容忍高压态势。完善汽车产业投资管理,统筹优化产业布局,支持新能源汽车加快发展。优化石化产业规划布局,有序推进炼化一体化项目建设。积极推动绿色智能船舶示范应用,加快推进沿海、内河老旧船舶更新改造。实施5G应用“扬帆”行动计划(20XX—20XX年)。组织开展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试点,探索推广“两业融合”新路径新模式。(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资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优化重点区域政策体系。聚焦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京津冀等重点区域产业发展重大任务,落实长江经济带、黄河流域等区域发展有关重大部署,结合区域特点制定完善当地发展规划、产业政策以及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加大精准支持力度,提升产业支撑能力。发挥国家级新区、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等作用,有序承接国内外产业转移。鼓励地方立足自身特色和优势,打造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培育发展先进制造业集群,构建各具特色、优势互补、结构合理的集群发展格局。不断总结和宣传推广地方和企业振作工业经济好经验好做法。(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全国工商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强化能效标准引领。科学确定石化、有色、建材等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明确目标方向,突出标准引领,严格能效约束,组织一批节能降碳技术改造项目,开展节能降碳技术示范应用,提高行业节能降碳水平。推动钢铁、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等重点行业和数据中心加大节能力度,加快工业节能减碳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加大能耗标准制修订、宣贯推广工作力度,建立动态提高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机制,完善能源核算、检测认证、评估、审计等配套标准。(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加大制造业融资支持。紧密结合制造业企业生产经营周期,合理确定融资期限,增加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投放,提升融资支持的精准性和有效性。完善制造业中长期融资考核评价机制。开展“补贷保”联动试点。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公司信用类债券,推广以信息共享为基础的“信易贷”模式。稳妥推进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完善配套支持机制。深化产融合作,完善绿色金融标准体系和评价机制,落实产融合作推动工业绿色发展专项政策,建立工业绿色发展指导目录和项目库,发挥国家产融合作平台作用,引导金融资源向工业绿色低碳领域汇聚。(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破解企业用工难题。开展大规模多层次职业技能培训,促进产业用工需求和职业技能培训有效衔接,提高劳动者适应产业转型升级能力。提升公共就业服务质量,完善劳动力供需双方信息发布和对接机制,大力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严厉打击侵害劳动者就业权益行为,规范用工市场,提高人力资源配置效率。加快完善中西部和东北地区基础设施,提升产业集聚区公共服务效能,引导制造业向中西部和东北地区有序梯度转移,吸纳当地劳动力就业。(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优化发展环境,促进工业经济行稳致远

  (十五)减轻中小企业负担。落实好支持制造业中小企业的助企纾困政策,加大对涉企违规收费的整治力度。加大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落实力度,运用市场化法治化手段规范款项支付秩序,健全防范和化解拖欠账款长效机制。鼓励地方安排中小企业纾困专项资金,对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给予资金等支持。用好直达实体经济货币政策工具和支小再贷款,加大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投放。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立支持小微企业的贷款风险分担补偿机制。用好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资金,促进扩大小微企业担保业务规模,降低融资担保成本。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对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今年四季度部分税费。研究并适时出台部分惠企政策到期后的接续政策,鼓励地方有针对性出台帮扶措施。对确有困难的纳税人,地方可按现行规定减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民银行、国资委、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优化市场环境。建立完善《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专项执法检查常态化机制,督促各地区严格落实条例规定。建立健全制度化的政企互动机制,落实好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加强制定政策的事先评估和事后评价。鼓励和支持各地区结合本地产业发展特点,在保护市场主体权益、完善政务服务等方面出台更为有力有效的改革举措,分批复制推广。大力弘扬工业经济优秀企业家精神。(发展改革委、全国工商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各有关方面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提高站位、坚定信心,统筹发展和安全,强化责任担当、主动作为,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抓好政策落地落细落实,同时加强对工业经济运行态势的跟踪监测,深入分析研判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强化预研预判,做好政策储备,全力以赴振作工业经济运行,推动工业高质量发展。

  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10

  根据《国务院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国发〔20XX〕2号)、《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动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黔府发〔20XX〕12号)、《遵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遵义市推动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遵府发〔20XX〕6号)要求,遵循“以开放促改革,以开放促发展”原则,切实推动我县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按照省委“一二三四”工作思路,以高质量发展为统揽,以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为动力,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围绕“四新”主攻“四化”,积极构建内外发力的动能支撑体系,在开放产业、通道、平台、环境、人才上实现新突破,加快构建西部内陆开放新高地,为建设富裕美丽文明新桐梓作出更大贡献。

  二、发展目标

  到20XX年,开放型经济实现“一达到、三翻番”,即:净出口占GDP比重达到全市平均水平;外贸进出口确保3亿元,增速15%以上,实际利用外资力争达到450万美元以上、年均增长30%以上,跨境电商实现零突破,开放型经济质量和水平明显提升,开放环境明显优化,开放型经济制度明显完善。

  三、重点工作任务

  (一)大力提质增效开放型经济

  1.构建开放型多元化产业体系。立足我县资源禀赋,打造“一县一品一园”的开放型经济主导产业,全面提升产业开放水平。搭建1+N出口产业体系,打造以方竹笋为核心,服装鞋帽、白酒、古茶、酵素为支撑的首位出口产业,做好电子信息、装备制造、钛产品、特色食品等重点出口产业。到20XX年,实现进出口备案登记企业突破40家,进出口实绩企业达到10家。(牵头单位:县经济贸易局;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化旅游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投资促进局、娄山关经开区<高新区>综合办公室、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2.全面推动内外贸一体化。大力开展“内转外”“外转内”行动,推动内外销并举、内外贸互转、数转实。组织我县农产品加工企业、大型商超等与外贸企业开展产销对接活动,推动本地产品转外销。引导外贸企业精准对接国内市场消费升级需求,通过个性化定制、柔性化生产,研发适销对路的内销产品。以珠海市横琴口岸东西部协作农产品体验馆为切入点,开拓香港、澳门市场。(牵头单位:县经济贸易局;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投资促进局、娄山关经开区<高新区>综合办公室)

  3.推动加工贸易创新发展。主动对接遵义综合保税区,积极探索创建加工贸易产业园区,借助国家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和东西部协作的战略机遇,利用珠海市横琴新区结对帮扶县的特殊优势,立足我县资源优势和产业特点,承接“长三角”“珠三角”产业转移,重点承接工贸一体的外贸企业,打造以承接“长三角”“珠三角”外贸产业为主的转移集聚区。到20XX年,力争引进工贸一体的实体企业达5家以上,加工贸易进出口达3亿元。(牵头单位:县投资促进局;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经济贸易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税务局、娄山关经开区<高新区>企业服务处和招商引资处、人民银行桐梓分行)

  4.加快发展外贸新业态。积极参与遵义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主动对接商务、海关、税务、外汇管理、邮政等部门,抓好数据共享工作。以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对企业(B2B)为主,兼顾企业对消费者(B2C)业务模式,实现业务线上线下(O2O)融合发展。充分利用开发区闲置厂房,建设跨境电商孵化产业园,引进知名优强跨境电商企业落户桐梓。到20XX年,引进培育跨境电商及配套企业2家以上,跨境电商进出口实现1亿元以上。(牵头单位:县投资促进局;责任单位:县经济贸易局、县大数据发展中心、县税务局、娄山关经开区<高新区>企业服务处、人民银行桐梓支行,中国邮政桐梓分公司)

  5.加快服务贸易发展。推动服务外包集聚发展,主动申报省级服务外包产业园,建立健全服务外包促进体系,创新服务外包业态,优化服务外包发展环境。建立健全外贸服务体系,优化服务外贸发展环境。到20XX年,成功打造1个省级服务外包产业园。(牵头单位:娄山关经开区<高新区>综合办公室;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经济贸易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营商环境建设局、县工发集团)

  6.加强出口品牌培育。支持外贸企业开展境外专利申请、商标注册、质量认证,塑造桐梓绿色消费品牌。做“响”做“靓”公共品牌“娄山关”。重点培育方竹笋、白酒、智慧门锁、电暖产品、茶叶、酵素等品牌做大做强。(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县经济贸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化旅游局、县林业局,娄山关经开区<高新区>综合办公室、娄山产投集团、县工发集团)

  7.大力支持企业对接国际市场。鼓励企业购置国外先进的设备、原材料、关键零部件,落实国家关于技术改造内外资项目鼓励政策、进口设备减免关税、重大技术装备及进口原材料和零部件免征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等税收优惠政策。鼓励企业充分利用国际会展交流平台,积极参与“辣博会”“酒博会”“糖酒会”“旅发会”“遵商联盟大会”等重大活动,参与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扩大国际经贸合作,培育“走出去”主体,实现搭船出海,借力出山。(牵头单位:县经济贸易局;责任单位:县税务局、娄山关经开区<高新区>综合办公室、娄山产投集团、县工发集团)

  8.培育“走出去”主体。鼓励娄山产投集团、工发集团等国有企业开展境外投资、承接对外承包工程及国际技术服务外包业务。积极推动遵义钛业、彩阳集团、桐梓化工等优势企业“走出去”,参与共建“一带一路”,打造知名出口品牌。支持彩阳集团、贵州鑫帮等企业布局省外仓、海外仓。(牵头单位:县经济贸易局;责任单位:娄山关经开区<高新区>综合办公室、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娄山产投集团、县工发集团)

  (二)大力提升外开放通道

  结合我县产业及周边县(市、区)产业发展需要,规划建设公铁联运货场项目,降低企业生产、运输成本,建成遵义有影响力的物流园,推动县域经济发展。主动融入国际合作,加快我县与国际接轨,参与西部陆海贸易新通道建设。全面推进县内金仁桐、桐新高速、兰海高速复线等公路建设,拓宽我县南下北上对外开放大通道。(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经济贸易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桐梓分局、娄山关经开区<高新区>综合办公室)

  (三)大力提升开放平台能级

  1.强化园区开放引领作用。以外向型经济为引领,着力推进装备制造和绿色轻工、跨境电商+海外仓“一主一特”的产业发展布局。以东西部协作为契机,加大品牌建设力度,打造优质品牌,提高我县特色农产品品牌知名度。围绕加工贸易和特色产品出口,抓好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标准厂房实际利用率。主动参与遵义综合保税区加快外向型产业集聚,大力发展“电商+”、冷链产品进口等新型贸易业态,切实发挥好园区的开放引领作用。到20XX年,园区入驻外贸企业3家以上,实现进出口额1亿元以上。(牵头单位:娄山关经开区<高新区>招商引资处;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经济贸易局、县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桐梓分局、县税务局)

  2.提升开发区开放能级。深入实施“百亿级”开发区培育工程,全力抓好开发区扩区发展。积极申报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大力推进开发区扩区发展、创新发展。到20XX年,开发区外贸进出口达到3亿元以上,实际利用外资力争达到450万美元以上。(牵头单位:娄山关经开区<高新区>综合办公室;责任单位:县教育体育局、县经济贸易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桐梓分局)

  3.积极拓展区域合作空间。主动围绕“巩固上海、紧盯广东、融入成渝、联动贵阳”,聚焦产业链、供应链、创新链、生活链,加强战略、规划、政策、功能链接,推动人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互联互通,加强绿色食品工业、文化旅游、装备制造、军民融合等领域合作,全面提升对外开放合作水平,建设省级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积极对接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探索“大湾区总部+桐梓基地”“大湾区研发+桐梓制造”等合作模式。完善“一带一路”重大项目库、重点企业库、重要产品库,积极与重点央企合作,实现“搭车出关”“搭船出海”。(牵头单位:县发展改革局;责任单位:县经济贸易局、县文化旅游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投资促进局、县大数据发展中心、县税务局、娄山关经开区<高新区>招商引资处、人民银行桐梓支行、县城建集团、县交旅投集团、娄山产投集团、县金控集团、县工发集团)

  4.积极开展RCEP区域合作。积极对接东盟商协会及企业,扩大双方合作领域。争取我县特色优势产品出口到东盟、澳大利亚、新西兰、日本、韩国,鼓励我县企业从RCEP市场进口先进技术设备、关键零部件等,深度融入RCEP市场。(牵头单位:县经济贸易局;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娄山关经开区<高新区>招商引资处、县城建集团、县交旅投集团、娄山产投集团、县金控集团、县工发集团)

  (四)大力优化实施营商环境

  1.提升营商环境市场化水平。全面落实外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领域,按照内外资一致的原则实施管理,加强与遵义海关的对接,探索设立国际投资“单一窗口”,推动外资企业注册登记更加便利化。打造“贵人服务”品牌,以“高效办成一件事”为目标,建立跨部门、跨地区工作联动机制,持续优化我县营商环境。(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经济贸易局、县营商环境建设局)

  2.提升营商环境法治化水平。进一步清理与外商投资法不符的规范性文件。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点监管、信用监管等深度融合。推动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认真落实《贵州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贵州省政务服务条例》《遵义市优化营商环境28条》,形成良好的营商环境。(牵头单位:县营商环境建设局;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经济贸易局、县司法局)

  3.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完善政策服务直达基层直达民生的直通车制度。推行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和原产地企业备案两证合一。落实自动进口许可证、出口许可证全流程电子化、企业非首次办理零跑腿措施。完善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本地化功能,扩大信息共享,提供高效便捷的公共化服务。(牵头单位:县发展改革局;责任单位:县经济贸易局、县营商环境建设局、娄山关经开区<高新区>园区服务中心)

  4.提升退税便利化水平。综合运用多种核查方式,提高函调和调查评估质效。将纳税信誉度高、内控机制完善的出口企业纳入重点联系出口企业库,建立快捷办税通道。持续推行符合条件出口企业无纸化申报,正常出口退(免)税平均办理时间在6个工作日以内。(牵头单位:县税务局;责任单位:县经济贸易局、娄山关经开区<高新区>企业服务处)

  5.推进技术性贸易措施评议基地建设。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强化资金保障,提高对工业制品、农产品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收集。提升分析评议和研究水平,通过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倒逼机制,推动我县工业制品、农产品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牵头单位:县经济贸易局;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娄山关经开区<高新区>企业服务处、娄山产投集团、县工发集团)

  (五)大力培育开放型人才

  1.着力引进重点人才。建立人才引进交流机制和人才培育机制,加大力度招引沿海地区和国内外知名高校国际贸易、国际商法、金融等领域人才和创新团队。积极推动与对口协作城市开放型人才双向挂职锻炼,积极推动开放型人才到我县外贸企业交流和指导。将开放型经济急需人才列为“桐梓县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重点招引对象。(牵头单位: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县教育体育局、县经济贸易局、娄山关经开区<高新区>科学技术处)

  2.完善自主培养机制。将开放型经济业务培训列入县级培训计划,举办对外开放专题研讨或培训班,提升开放型经济干部队伍专业素质。支持开放型经济管理人才出国(境)交流培训。推动校企合作,开展跨境电商实用人才培训,为跨境电商发展建设提供人才支撑。(牵头单位: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县教育体育局、县经济贸易局,娄山关经开区<高新区>科学技术处)

  3.积极参与开展“引人聚才·智汇遵义”行动。健全创新创业服务体系,完善外来人员来桐梓工作和创业的政策措施,为外来人员和投资者出入境、户籍管理、子女教育、就医等方面提供便利、便捷,确保各类人才引得进、干得好、留得住、能发展。(牵头单位: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教育体育局、县公安局、县卫生健康局)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成立以县长为组长的桐梓县开放型经济发展领导小组,统筹全县开放型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在县经济贸易局,保障专项工作经费。将外资、外贸指标纳入全县高质量发展考核体系,增加权重;政策、项目和资金向考核优秀的倾斜,对年度考核较差的予以通报批评。(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

  (二)强化资金保障。积极争取中央、省各级各类专项资金、基金,优先支持外贸企业,推动外贸稳中提质。争取匹配外贸发展专项资金,放大政策支持叠加优势。推动金融机构提供多样化融资服务,主动对接实施“黔贸贷”“稳外贷”。强化“政、银、保、企”合作机制,对涉外头部企业实施主办的银行“一企一策”方案,为企业提供“管家式”服务。(牵头单位:县财政局;责任单位:县经济贸易局、县金融办、人民银行桐梓支行)

  (三)强化用地保障。加大开放型经济项目的用地保障,鼓励以租代售、成本价出让等灵活方式供应用地。鼓励企业盘活存量土地,更加集约节约利用土地。支持依法使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发展开放型经济。适当降低开放型经济项目用地投资强度要求。鼓励利用旧厂房、闲置仓库等建设流通设施。深化水、电、气等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县林业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桐梓分局、县大数据发展中心、娄山关高新区<经开区>建设发展处,桐梓供电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11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新型工业化暨开发区高质量发展大会精神,根据《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工业倍增行动奋力实现工业大突破的意见》(黔党发〔20XX〕10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黔府办发〔20XX〕6号)及《中共遵义市委遵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遵义市推进工业倍增行动率先实现工业大突破实施方案>的通知》(遵党发〔20XX〕17号)要求,结合全市各开发区发展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发展目标

  (一)总体目标

  精准把握开发区建设发展中的难点、痛点问题,着力破解体制机制障碍,利用五年时间,有力有序解决开发区运营机制不顺畅、产业布局不科学、土地利用率不高、优质项目落地率低等问题,推动全市开发区高质量发展,实现综合实力进一步提升,产业集聚效应和竞争力大幅提高,融合示范取得实效,开拓创新能力增强,主要经济指标倍增,对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支撑作用进一步凸显的发展目标。

  (二)主要指标

  到20XX年,全市开发区工业总产值实现5500亿元,期间年均增长20%以上;工业投资累计突破3600亿元;规模工业企业数达到1300户以上;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工业增加值占全市工业的比重均达到90%以上;国家级、省级开发区工业用地产出强度分别达到500万元/亩、300万元/亩以上,标准厂房使用率达90%以上。建成2000亿级开发区1个(贵州仁怀经济开发区<仁怀名酒工业园区>),1000亿级开发区1个(贵州苟江经济开发区<贵州和平经济开发区>),500亿级开发区2个(遵义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贵州习水经济开发区),100亿级开发区7个(贵州赤水经济开发区、遵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贵州红花岗经济开发区>、贵州正安经济开发区、贵州湄潭经济开发区、贵州新蒲经济开发区、贵州娄山关经济开发区<娄山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遵义市务正道煤电铝循环经济工业园区),50亿级开发区5个(遵义综合保税区、贵州绥阳经济开发区、贵州凤冈经济开发区、贵州余庆经济开发区、道真上玉工业园区)。贵州仁怀经济开发区(仁怀名酒工业园区)、贵州苟江经济开发区(贵州和平经济开发区)。遵义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别新增50亿级项目5个以上,各省级开发区分别新增20亿级项目5个以上,道真上玉工业园区、遵义市务正道煤电铝循环经济工业园区、遵义综保区分别新增10亿级项目5个以上。

  二、主要措施

  (一)明确开发区功能定位。坚持开发区以发展工业为主,突出生产功能属性,与国土空间规划充分衔接,科学合理做好产业规划。在规划编制(修编)时,重点围绕开发区工业发展,科学合理规划必要的生产生活所需配套设施建设,防止开发区规划范围内民用建筑不合理过度增加。除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用地外,原则上开发区工业用地应占建设用地70%左右。引导企业向开发区集中,产业向开发区集聚,除对资源、环境、地质等条件有特殊要求外,原则上新办工业企业均集中到开发区。严格控制在开发区外安排新增工业用地,确需安排的重大工业项目,须结合国土空间规划及产业发展规划进行科学论证。引导符合条件的存量工业企业进入开发区,科学有序推进存量企业实施“退城进园、异地技改”。(责任单位:市工业和能源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国资委,各县<市、区>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各开发区管委会)

  (二)提升开发区基础设施水平。坚持适度超前、务实管用原则,高标准整体规划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加强与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有机衔接,实现一体化布局和联动发展。全面提升开发区电力、燃气、供水、通信、道路、消防、防汛、治污、环卫等配套服务水平,解决基础设施配套“最后一公里”和“通而不稳”问题。将为企业服务的公共信息、技术、物流等服务平台和社会事业建设项目统一纳入整体规划建设。鼓励开发区集中建设非生产性配套设施,提高基础设施共享程度和利用效率。(责任单位:市工业和能源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水务局、市林业局、市大数据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人防办、遵义供电局,各县<市、区>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各开发区管委会)

  (三)优化公共配套服务功能。支持开发区配套建设与产业发展需求相适应的现代物流服务体系,加快完善物流产业基础设施。加快建设一批企业技术中心,支持有条件的开发区优先申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引导开发区、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合作共建创新创业基地、产学研基地,促进技术成果在开发区转化应用。鼓励开发区设立科技创新发展基金、创业投资基金、产业投资基金,完善融资、咨询、培训、场所等创新服务。(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各县<市、区>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各开发区管委会)

  (四)培育打造首位产业。实施开发区首位产业培育提升行动,各开发区原则上主攻1个首位产业,可培育2至3个潜力产业。集中人才、政策、资金、土地等要素打造一批规模大、效益好、实力强的优势产业集群。聚焦首位产业,重点培育一批龙头骨干企业和“专精特新”企业,促进龙头企业和中小企业优势互补、协同发展,培育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壮大产业集群,支持有条件的企业挂牌上市。(责任单位:市工业和能源局,各县<市、区>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各开发区管委会)

  (五)加大招商引资力度。落实地方党委、政府和开发区领导干部带头招商引资工作机制。对以往出台的招商引资政策进行清理及修订完善。明晰享受条件、适用范围、优惠幅度、兑现流程、执行期限等内容,要实现利益与责任对等。签订的协议或合同要明确项目亩均投资强度、单位面积产值、容积率及建设进度等具体控制性指标。加强项目落地推进的后续服务、跟踪问效和督查考核,提高项目履约率、入园率、开工率和投产率,形成谋划一批、签约一批、开工一批、投产一批的项目建设格局。(责任单位:市投资促进局,各县<市、区>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各开发区管委会)

  (六)提升开发区产出效益。坚持以“亩产论英雄”,推进开发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提升开发区工业用地产出效益和质量。加大土地收储和闲置土地处置力度,探索完善工业低效用地退出机制,严格实施“两年一评价”。在符合规划且不改变土地用途的前提下,对企业提高现有工业用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积率的,不再增收土地价款。严格控制工业用地改作他用。依据确定的亩均产出强度约束性指标,各开发区分类制定亩均投入产出标准、亩均税收、亩均工业产值、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等指标体系,提高土地利用率和投入产出率。(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各县<市、区>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各开发区管委会)

  (七)提升标准厂房使用效率。开展闲置标准厂房和“僵尸企业”清理工作,对于产出效率低、“租大用小”的标准厂房予以腾退。引导中小微企业入驻标准厂房,提升厂房适用性及利用率,原则上各级不新下达标准厂房建设任务,由开发区结合产业发展和招商引资项目需求,合理规划、有序适度建设标准厂房。支持企业实施“零增地”技术改造,鼓励有条件的企业特别是大中型企业购买土地、自行建造厂房。(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各县<市、区>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各开发区管委会)

  (八)强化资源要素配置。坚持用地跟着项目走的原则,工业项目用地使用计划指标应保尽保。加强开发区水、电、热、气等保障,加快天然气管道“县县通”项目建设,完善开发区内部天然气管网布局,支持开发区内企业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鼓励电力高耗能园区建设增量配电网,切实降低工业用能成本。加强政银企互动合作,引导和支持金融机构加大对工业企业和项目的资金投入。建立完善“园区搭平台、企业用人才、政府供服务”机制,帮助企业完善引人、用人、留人机制,支持开发区围绕主导产业加强职工技能培训,依托第三方技能认定机构开展人才技能认定。(责任单位:市工业和能源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金融办、市水务局、遵义供电局,各县<市、区>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各开发区管委会)

  (九)深化“放管服”改革。鼓励和支持县级政府依法委托开发区办理行政审批、许可事项,严防“一头审批、一头备案”等“明放暗不放”的现象。依法精简投资项目准入手续,简化审批程序,推行集中审批、容缺审批、告知承诺制等管理方式。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统一审批流程、信息数据平台、审批管理体系及监管方式。深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为开发区企业投资经营提供“保姆式”“一站式”及“互联网+政务服务”,逐步推行“施工图联合图审”“竣工测验合一”,提升“互联网+政务服务”水平,推进“网上办、掌上办”。推进企业高频事项进园区,力争实现“办事不出园”。(责任单位:市营商环境建设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大数据局,各县<市、区>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各开发区管委会)

  (十)提升市场化运营发展能力。健全完善开发区“管委会+运营公司”模式,开发区运营公司要坚持实体化运行、市场化运作、企业化经营,立足于做大做强,增强融资能力、偿债能力和再发展能力,有效利用和盘活开发区各类资产。开发区运营公司由开发区管委会直接管理,负责开发区管委会决策执行、开发区资产经营管理、投融资,并参与实体经济经营,开发区运营公司不参与地方政府融资。强化开发区运营公司风险管控,防范化解债务、安全、环境、廉政等各类风险。在有条件的开发区探索试点开发区财政独立核算机制,在现行财政管理体制框架下探索建立财政收入分享机制。(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各开发区管委会)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遵义市推进开发区高质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详见附件1)。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要比照成立本级推进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议事协调机构,解决开发区建设和发展中困难和问题,推动开发区高质量发展。

  (二)强化督查调度。建立开发区建设发展调度督查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对开发区建设发展工作进行调度,并定期不定期对各县(市、区)、开发区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督查。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各开发区管委会须于每年3月底、6月底、9月底、12月底向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推进情况(其中,6月底报送当年半年工作推进情况,12月底报送当年全年工作总结;20XX年只需报送年度工作总结)。

  (三)强化激励约束。根据省年度开发区综合考核排名情况实行重要资源要素差别化配置,对考核结果好的开发区优先考虑扩区升级,加大政策资金支持力度;对考核结果差的开发区,限制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提出警告,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力,特别是土地资源利用效率低,安全、环保不达标,建设发展长期滞后的开发区,按程序提请进行追责问责,直至撤销建制,倒逼加快推动开发区实现高质量发展。

  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12

  一、总体要求

  二、发展目标

  三、重点任务

  四、保障措施

  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13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产业链“链长制”的工作方案》(宁委办发〔20xx〕23号)、《南京市推动产业链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宁委办发〔20xx〕27号)精神,为进一步强化部门联动,汇聚创新要素,推进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开发区主导产业方向,在梳理国家、省市产业发展政策和开发区产业链发展情况的基础上,对照南京市产业链高质量发展目标,聚焦软件和人工智能、新能源汽车、医药与生命健康、集成电路、轨道交通、智能制造装备、智能电网等八条产业链条,实施产业链推进机制,建立链长制工作专班,打好产业基础高端化、产业链现代化攻坚战。

  二、发展目标

  实现产业规模加速赶超,八大产业链主营业务收入每年增长20%左右,全面建成核心技术自主可控、产业链安全高效、产业生态循环畅通的先进制造业体系,打造2个全国有影响力、3个全省有影响力、3个全市有影响力的产业链。

  到20xx年,产业规模效应初步显现,重点产业链影响力显著提升。其中,人工智能、新能源汽车产业建立完整的产业链,产业规模进入全国前列;智能装备制造、轨道交通、医药与生命健康产业初步建立产业链,产业规模进入全省前列;集成电路、软件和信息服务、智能电网产业引进培育12家龙头核心企业,产业规模在全市比重稳步提升。

  到20xx年,建成自主可控的先进制造业体系,形成若干全国有影响力的产业链。其中,人工智能、新能源汽车产业形成核心竞争力,产业影响力进入全国前列;智能装备制造、轨道交通、医药与生命健康产业建立完整产业链,初步形成核心竞争力;集成电路、软件和信息服务、智能电网产业初步建立产业链。

  三、重点方向

  着眼国内国际产业链重构,聚焦人工智能、新能源汽车、智能制造装备、轨道交通、医药与生命健康、集成电路、软件和信息服务、智能电网等八大产业,明确主攻方向,着力强链补链。

  人工智能,重点突破人工智能基础层、技术层、应用层的研发创新,加强人工智能场景建设,推动人工智能创新融合应用;着重发展AI底层硬件、算法、智能网联汽车、智能机器人等领域。

  新能源汽车,重点推进纯电动、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及核心零部件产业发展,布局智能网联汽车发展;紧盯LG、博世等世界企业,打造新能源汽车产业高地。

  智能制造装备,重点发展机器人、关键基础零部件、大型成套装备、工程装备、工业软件、互联网平台等领域,增强制造装备供给能力。

  轨道交通,重点发展多系列轨道交通车辆产品,在智能轨道交通控制系统等领域形成发展新优势;引进轨道交通领域总部类、功能性企业,进一步完善轨道交通全产业链。

  医药与生命健康,重点聚焦创新药、体外诊断医疗器械,推动医药、医信等领域协同发展;积极推动生物医药、生命健康领域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集成电路,重点提升高端芯片研发设计水平,建设先进晶圆制造线,强化先进封测业支撑;引进行业龙头企业,形成产业带动支撑作用。

  软件和信息服务,重点加强高端工业软件研发,加速工业、科技等重点领域协同攻关;提升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对制造业和服务业促进作用。

  智能电网,重点发展特高压等重点领域,推动园区重点智能电网企业发展。

  四、主要任务

  (一)推动产业集聚发展。按照链式整合、集群带动的原则,加强重点调度和扶持,推动产业集聚集约发展。积极争创国家级先进制造业集群、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国家创新型产业集群,争创省级智能网联汽车先导区、南京市数字经济产业园,打造中国南京智谷,争取更多国家级、省级、市级园区挂牌和政策支持。着力营造“园区大环境+行业小环境”的产业生态,打造公共平台,提供专业化服务,为园区集聚更多人才、资金、技术、企业提供保障。

  (二)培育产业龙头企业。每个产业梳理一批综合规模、发展潜力、科技创新能力强的重点企业,建立龙头企业培育库,对入库企业实施“一对一”精准服务,推动本土优质企业做大做强。支持龙头企业实施高端并购重组、强强联合,加速产业链关键资源整合,加快形成引领产业发展的领军企业、细分领域竞争力强的单项冠军企业。培育一批处在产业前沿的独角兽、瞪羚企业。

  (三)拓展推广应用场景。在生产制造、商务服务、城市治理、民生保障等方面,开拓和塑造更多的应用空间,为技术超前、模式先进的产品提供更多更好的应用空间。搭建创新产品供需对接信息共享网上服务平台,为本地产品提供更多参与市场竞争的机会。定期策划组织召开供应链对接交流会,通过发布供应链需求、创新产品路演等形式,帮助企业产品拓展市场。

  (四)引导各类资本介入。发挥新兴产业发展基金及科技创新基金的引导作用,围绕八大产业适时建立产业专项基金,并积极争取南京市八大产业专项基金,支持龙头企业创新发展、重大项目建设。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上市、再融资和并购重组,推动企业做大做强。积极对接“宁创贷”、转贷基金、政策性担保政策,为企业提供更好的融资服务。

  (五)加大高端人才集聚。加大海外柔性引才力度,优化调整人才科技贡献奖补政策,加大对产业紧缺高端人才的奖补力度。吸引研究生、“双一流”建设高校(学科)本科毕业生来开发区就业创业,对用人单位引进符合八大产业链方向的上述人才,争取市级针对性奖补政策。

  (六)搭建产业发展平台。围绕产业链龙头企业需求,引导高校院所与企业全面合作,加快引进和培育新型研发机构,通过技术合作、成果开发、项目孵化等方式打造一批产业发展平台。积极推进制造业创新中心、产业创新中心、技术创新中心等新型创新联合体建设,大力发展工业互联网平台、检验检测平台等公共技术平台。加强重大技术攻关项目跟踪服务,力争在若干产业领域率先实现突破。

  (七)实施产业链精准招商。紧盯产业链细分领域和上下游相关环节,梳理排定产业强链补链的关键环节、目标客户,积极开展定向招商、精准招商,加快引进一批龙头项目、高端项目和特色项目,有效打通产业链堵点、连接产业链断点;分产业链编制招商地图和招商政策。

  五、工作机制

  实施“链长制”工作机制。建立链长调度会制度,实行产业链链长负责制,由链长负责领导推动重点产业强链补链工作;产业链链长由管委会领导担任,一个产业链、一位开发区领导、一个工作专班、一位专班负责人。每条产业链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链长调度会议,调度该产业强链补链工作,协调解决产业链发展中的重大事项。建立产业链专班负责人会议制度,通报各产业链“链长制”工作情况,交流工作经验,协调处理产业链条间的共性问题。

  六、保障措施

  (一)完善统计考核体系。构建与产业发展形势匹配、能够反映产业链发展成果的统计指标体系,强化八大产业统计工作,为监测研判、考核激励提供依据。加强企业库信息的收集整理、按季度对产业链动态和企业发展情况进行跟踪,研判行业指数和发展态势,为推动产业发展提供决策参考。加强工作通报和指标考核,强化责任落实。

  (二)强化产业协调发展。积极落实紫东地区发展战略、强化栖霞板块“三区”联动发展,推动有利于共同发展的产业链跨区域布局和梯度设置,做优做强做长产业链条。加强栖霞板块“三区”广泛开展合作招商、互推项目,实现信息共享、优势互补,探索“科技创新在大学城、企业孵化在行政区、产业发展在开发区”的跨区域联动发展模式,推动产业集群化、链条式发展。

  (三)强化营商环境打造。严格落实国家行政审批改革要求,全力推进事中事后监管,对产业发展包容审慎管理,促进市场充满活力、规范有序。落实创新产品推广应用行政容错免责机制,部门相关负责人在符合相关规定条件、标准、程序,同时勤勉尽职、没有谋取非法利益的前提下,免除其决策责任。强化工作舆论环境营造,深入挖掘典型案例,总结提炼产业链发展成果,形成良好发展氛围。

  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14

  为促进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以下称东湖高新区)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其引领、示范和辐射作用,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xx〕7号)、《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促进湖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鄂政发〔20xx〕2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牢牢把握“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方向,始终坚持“高”“新”特色,积极发挥“自创区、自贸区”先行先试作用,围绕将东湖高新区建设成为世界一流科技园区、全国创新驱动发展示范区、中部地区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和长江中游践行“两山理念”样板区的发展定位,加快推进以东湖科学城为核心的光谷科创大走廊建设,大力创建湖北东湖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和武汉国家科技创新中心,为国家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提供战略支撑。主要指标如下:

  经济发展领跑全省全市。20XX年,东湖高新区经济总量突破5000亿元,发展首位度进一步提高。培育12家千亿级“产业航母”企业、10家百亿级行业龙头企业、一批国际领先企业,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高科技企业梯队,打造若干具有引领性新兴产业集群。到2035年,全区综合实力大幅跃升,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初步建成“世界光谷”。

  创新能力稳居全国第一梯队。东湖科学城建设初显成效,光谷科创大走廊建设加快推进,研发经费投入年均增长14%以上,发明专利拥有量翻一番,高新技术企业数量达到10000家,集聚一批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学家,涌现若干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原创成果,成为全球重要科技创新策源地。

  改革开放引领区域发展。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武汉片区引领全方位开放格局加快形成,对外开放平台功能不断完善,对“一带一路”倡议战略支撑能力稳步提升。政务服务改革不断深入,要素市场化配置更加高效,基本形成国际一流营商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实施战略支撑强化行动,提升原始创新策源能力

  1、构建高水平创新平台体系。高标准推进东湖科学城建设,将东湖科学城打造成为科学特征凸显、创新要素集聚、策源能力突出、科创活力迸发的一流科学城。加快推动7个湖北实验室建设运行,优化完善国家重点实验室,在优势领域争创国家实验室。集中布局和推进脉冲强磁场优化提升、作物表型组学研究、深部岩土工程扰动模拟等9个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预研预制和建设。加快推进国家信息光电子创新中心、国家先进存储产业创新中心等9个国家创新中心建设和创建工作。加快建设人工智能计算中心、武汉人工智能研究院等一批前沿创新平台。强化创新平台建设资金保障,市、区共同支持重大创新平台建设运营。(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财政局)

  2、吸引集聚海内外一流创新人才。支持东湖高新区面向全球招才引智,对顶尖人才可采用“一事一议”方式引进,支持经费按照市区1∶1予以保障,并在居住、教育、医疗等优质资源方面予以全方位支持。全面升级“3551光谷人才计划”,构建评审制、举荐制、认定制相结合的多元评价模式,支持东湖高新区设立10亿元光谷“合伙人”引导基金,引导创投机构投资,助力人才企业成长。支持东湖高新区率先实施人才跨国界、跨地区、跨体制流动机制,对外籍人才提供出入境、停居留、工作、创新创业许可便利,为非本市高端人才提供户籍居民同等待遇。鼓励东湖高新区科研人员在高校院所和企业之间双向流动,探索企业家职称评审直通车制度。支持东湖高新区骨干企业等与高校共建共管现代产业学院。(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房管局,市委外办)

  3、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聚焦国家和省、市战略需要,在光通信、集成电路、新型显示、基础软件、生物医药等领域关键技术环节,实施一批科技重大专项和重大工程,加快攻克一批关键核心技术,突破一批前沿引领技术。优先支持东湖高新区企业参与国家重大科技创新项目,支持东湖高新区对获得国家立项的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项目,分年度按照国家拨付资金50%的比例予以支持,单个企业每年最高支持1000万元,支持企业集中优势创新资源铸“重器”、补“短板”。(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局,武汉产业创新发展研究院)

  (二)实施科技企业倍增行动,激发企业创新发展活力

  1、积极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支持东湖高新区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试行商事主体登记确认制,实施住所登记申报承诺制,拓展“一址多照”登记适用范围。支持东湖高新区实施更大力度的创业资助政策,吸引和集聚一批高校院所科研人员、企业科技人员、海归人员、连续创业者在东湖高新区创办科技型企业。扩大首购、订购等非招标方式的应用范围,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重大创新技术、产品和服务采购力度。到20XX年,东湖高新区市场主体数量力争突破20万家。(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经信局、市财政局)

  2、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壮大。支持东湖高新区探索实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标准和方式改革,探索对符合条件的生产研发类规模以上企业实行“报备即批准”。完善高新技术企业奖补政策,抓好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支持东湖高新区实施高新技术企业、瞪羚企业和独角兽企业“倍增计划”,积极培育一批“专精特新”隐形冠军。到20XX年,东湖高新区高新技术企业数量力争突破10000家,瞪羚企业数量翻一番,上市企业数量达到100家,形成一批具有竞争力的创新型企业。(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税务局、市地方金融局)

  3、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面向企业创新需求,按照“项目来自企业、平台建在企业、成果对接企业、人才服务企业”的要求,加快创新要素向企业聚集。支持东湖高新区设立10亿元股权激励专项资金,支持科技型企业管理团队、技术人才和业务骨干实施股权激励,促进企业加速创新发展。支持龙头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联合高校、科研院所、金融机构等,推动产业链上中下游、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支持东湖高新区建立财政科技资金稳步增长机制,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建立研发机构,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统计局)

  (三)实施产业能级提升行动,加快构建“221”产业体系

  1、做大做强两大产业集群。支持东湖高新区打造全球顶尖的“光芯屏端网”产业集群,突出“光”特色,做强“芯”核心,做大“屏”规模,强化“端”带动,优化“网”生态。开展产业链创新,推行“链长制”,制定“一链一策”。加快长江存储二期、华星光电T4及T5、迈瑞医疗、华大智造智能智造及其研发基地等一批重大项目建设。到20XX年,东湖高新区光电子信息产业产值达到5000亿元。支持东湖高新区打造国际一流的生命健康产业集群,加快培育壮大生物医药、高端医疗器械、智慧诊疗、生物农业和生物服务产业发展。到20XX年,东湖高新区生命健康产业总收入突破3000亿元。(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卫健委)

  2、推动数字经济与新消费融合发展。筹划建设数字经济产业研究院,加强数字经济领域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孵化培育一批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加快以5G、物联网、智能计算中心为代表的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布局建设智能交通、智慧能源等融合基础设施。优先支持东湖高新区发布“光谷新经济应用场景清单”,在智能交通、人工智能、智慧医疗等社会治理领域建设一批示范应用场景。探索建立符合数字经济发展特点的包容审慎监管机制,支持前沿技术探索和应用。支持发展数字文化、数字创意、新零售等服务业业态,加快服务业数字化发展。建设“五星级”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工业互联网),完善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国家顶级节点和二级节点建设,加快制造业智能化改造,推动东湖高新区制造业在全市率先实现整体数字化转型。(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文旅局、市教育局、市商务局)

  3、抢抓未来产业发展制高点。支持东湖高新区设立未来产业基金,加快培育人工智能、量子信息、脑科学、合成生物、新能源等具有引领带动作用的未来产业。发挥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试验区作用,依托武汉人工智能计算中心,支持东湖高新区与北京大学、中国科学院等高水平研究机构共建新一代人工智能研究院,在类脑智能、智能芯片、机器视觉等重点方向形成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的人工智能产业集群。聚焦生物种质资源选育、农业微生物培育等重点方向,依托相关高校院所和科研机构力量,突破基因编辑、分子育种、组学技术等,打造种子“芯片”。在电磁能、数字建造、医疗高端影像装备制造等智能制造重点方向,攻关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形成产业先发优势。(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财政局)

  (四)实施开放协同创新行动,打造全球创新网络重要节点

  1、服务区域协同一体化发展。加快推进以东湖科学城为核心的光谷科技创新大走廊协同发展,支持东湖高新区与光谷科技创新大走廊其他区域,按照合作建设一个离岸科创平台、打造一个飞地园区、组建一支产业基金、举办一系列对接活动、搭建一个工作机制的“五个一”合作模式,深化区域协同创新发展。探索跨区域技术攻关、成果转化、创业孵化、产业协作等合作新机制,推进东湖高新区与武汉城市圈相关城市协同创新。通过共建科技资源库、重大创新平台,鼓励创新主体跨区域联合承担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发挥东湖高新区在长江中游城市群创新共同体建设中的重要作用。(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

  2、加快集聚国际创新资源。释放“自创区、自贸区”政策叠加优势,全面落实国家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持续推进电信、互联网、金融、科技服务、大健康、文化教育等重点领域扩大开放,严格落实“非禁即入”。持续吸引国际科技组织、外资研发机构、跨国公司、国际科技服务机构等创新资源在光谷集聚发展。(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商务局)

  3、加速融入全球创新体系。支持东湖高新区设立东湖国际科技合作基金,支持企业开展海外并购、建设海外创新中心,大力培育一批具有全球资源整合能力的科技领军企业。支持重大科技基础设施、湖北实验室和科技领军企业深度参与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加强全球疫情防控和公共卫生等领域国际科技合作,积极融入全球创新网络。支持东湖高新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开展人才交流、技术合作和产能协作,积极参与中非创新合作中心建设。(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财政局)

  (五)实施双创环境优化行动,营造热带雨林式创新生态圈

  1、建设专业化众创空间。在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人工智能等重点领域,支持高校院所、龙头企业、重大创新平台等创新主体建设一批专业化、特色化双创孵化载体。积极推动大学科技园向未来产业科技园升级,探索构建未来技术与产业孕育的新型产学研融通发展模式。加速创新街区、创新社区、创新楼宇建设,实现校区、园区、社区“三区”融合发展。持续举办光谷青桐汇、东湖创客汇等有影响力的创新创业活动,弘扬和践行新时代科学家和企业家精神,营造鼓励创新、崇尚成功、宽容失败的良好创新创业氛围。(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局)

  2、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支持东湖高新区建设国家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发展示范区,搭建知识产权保护运用公共服务平台。常态化开展知识产权证券化,建立知识产权运营基金。支持武汉知识产权审判庭升级扩容,推动建立武汉知识产权法院。推动中国(武汉)知识产权保护中心设立光谷专窗,提升新一代信息技术等领域专利审查速度,支持东湖高新区创建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统筹协调仲裁、调解、公证和维权援助等多方力量,更好服务企业创新发展。(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地方金融局,市法院)

  3、创新科技金融支撑。支持东湖高新区筹建科技金融专营机构,打造银行、证券、保险和租赁等全牌照科技金融体系。鼓励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以及保险公司在东湖高新区设立科技金融专营机构,支持金融机构在东湖高新区开展产品与服务创新。支持东湖国家科技保险创新示范区建设。支持东湖高新区承接国家金融创新试点,积极争取数字人民币试点、金融科技监管沙盒试点等。支持创业投资、天使投资和产业基金发展,支持东湖高新区打造中部地区风投创投中心。(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

  4、优化营商环境。支持东湖高新区围绕“高效办成一件事”,统筹推进省、市107个“一事联办”主题落地实施。全面对标一流营商环境,自主探索更多“一事联办”主题,全方位提升服务品质和效率。支持东湖高新区制定《市场监管领域首违不罚事项清单》《包容审慎信用监管若干措施》,建立市场主体容错机制。进一步推动《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落实,全面实现行政审批办事不出示范区。(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市政务服务大数据局)

  (六)实施改革攻坚破冰行动,推动体制机制先行先试

  1、深化科研管理改革。试行科研经费投入“双轨制”,结合实际情况对基础研究和产业创新项目采取“非竞争性”和“竞争性”扶持方式。探索建立重大原创性、颠覆性、交叉学科创新项目非常规评审机制和支持机制,推行重大科技项目管理首席科学家或者技术总师负责制。围绕光芯屏端网、生命健康等重点产业需求,探索实施一批“揭榜挂帅”制科技项目,对获得立项的项目,单个项目最高资助3000万元。(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2、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机制。实行“先赋权后转化”模式,深入推进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者长期使用权试点。推进集成电路、化合物半导体、创新药和医疗器械等一批中试熟化平台建设,打通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和产业化双向链接“快车道”。落实市、区专项资金支持,加快推进武汉产业创新发展研究院落地运行,支持各类新型研发机构发展,加快构建“政产学研金服用”一体化创新体系。(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市委组织部,武汉产业创新发展研究院)

  3、深化管理体制机制改革。支持东湖高新区学习借鉴和推广中关村先行先试改革试点做法,在重大创新平台建设运营、产业发展、资源配置等方面推进实施一批创新改革举措。支持东湖高新区建立健全高效管理体制,在核定的机构和人员编制总数内,自主设置内设机构,探索建立员额和岗位管理制度,全区员额管理实行总量控制,自主决定员额管理人员在区内的选用、调配、管理、福利待遇、任免和奖惩。(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

  (七)实施民生领域补短板行动,建设产城融合生态科技新城

  1、建设优质均衡的基础教育体系。支持东湖高新区实施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资源扩容工程,鼓励东湖高新区与市属、部属院校,国外院校合作办学,提升园区基础教育竞争优势。支持东湖高新区开展“信息强教”,推进应用智慧课堂、名师工作室、课程社区等教育信息化新模式。力争到20XX年,东湖高新区建成义务教育新优质学校50所,创建国家和省、市特色学校30所。(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2、打造高质普惠的医疗卫生体系。支持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院、武汉儿童医院等部、省、市属龙头医院光谷院区建设发展。加快推进光谷人民医院等综合性、普惠性、公益性医院项目建设。支持东湖高新区引进国际化、精品化医疗服务机构,打造光谷国际医院。力争到20XX年,东湖高新区建成1个国家医学中心、4个重大医疗项目、10个三甲医院光谷院区。(责任单位:市卫健委)

  3、大力推动园区绿色低碳发展。支持东湖高新区建设双碳产业园,探索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建设模式,推动碳中和绿色技术应用推广。实施“大湖+”行动,有序增加城市绿地绿量,提升绿地品质,推进全域景区化。持续推进光谷生态大走廊建设,打造集生态、科技、创新为一体的绿色创新大走廊。力争到20XX年,东湖高新区园区环境明显改善,城市承载能力不断增强,建成山清水秀景美的生态科技新城。(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城建局、市水务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举全市之力推动东湖高新区高质量发展。统筹谋划东湖高新区中长期发展重大战略举措,定期研究东湖科学城、光谷科技创新大走廊核心承载区建设,以及“自创区、自贸区”联动改革创新等重点工作,加大对东湖高新区规划建设、产业发展、创新资源配置的统筹力度,增强东湖高新区对全市经济的辐射带动作用,以推动全市全域自主创新发展。(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科技局)

  (二)保障土地资源供给。积极推动东湖高新区扩大区域范围和面积。支持东湖高新区科学合理扩增城镇开发边界和城镇建设用地面积。对东湖高新区新增用地指标予以倾斜。促进东湖高新区土地高效、集约、节约利用,盘活存量低效用地。在符合现有规划、产业政策、标准规范、投资强度,确保厂房结构安全、不改变工业用途的前提下,零增地技改项目厂区范围内容积率、厂房高度不再设定上限指标限制。支持东湖高新区完善“标准地”制度,实施新型工业用地(M0)政策。(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经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建局)

  (三)加强评价监测。落实国家高新区高质量发展评价指标体系,加强东湖高新区数据统计、运行监测和绩效评价。对东湖高新区考核评价侧重研发经费投入、成果转移转化、创新创业质量、科技型企业培育发展、经济运行效率、产业竞争能力、单位产出能耗等内容。每年1月底之前东湖高新区要将发展情况报告市人民政府。(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统计局)

  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15

  为深入贯彻落实贵州省、毕节市新型工业化暨开发区高质量发展大会精神,大力推进新型工业化,奋力实现工业大突破,促进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发展目标

  (一)总体目标。到20xx年,开发区工业总产值、工业增加值、工业投资、工业企业户数等主要经济指标实现倍增,建成150亿级以上省级重点开发区。

  (二)年度目标。20xx年,实现工业总产值75亿元,工业增加值28亿元,工业投资27亿元,工业企业户数60户(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1户);20xx年,实现工业总产值90亿元,工业增加值33亿元,工业投资28亿元,工业企业户数71户(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7户);20xx年,实现工业总产值110亿元,工业增加值39亿元,工业投资28亿元,工业企业户数83户(规模以上工业企业33户);20xx年,实现工业总产值130亿元,工业增加值48亿元,工业投资29亿元,工业企业户数95户(规模以上工业企业39户);20xx年,实现工业总产值150亿元以上,工业增加值56亿元,工业投资30亿元,工业企业户数105户(规模以上工业企业44户)。

  二、重点任务

  (一)明确功能定位

  1.坚持工业发展首要功能。开发区以发展工业为主,突出生产功能,调整优化总体规划、产业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充分衔接。除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用地外,工业用地性质不少于70%左右。围绕工业发展,科学合理规划一定比例商住用地,满足开发区必要的生产生活所需配套建设。

  2.坚持企业向开发区集中。推动企业向开发区集中,产业向开发区集聚,用地开发实现集约。除有特殊要求不能入驻开发区外,原则上新办企业、新建项目均要入驻开发区集中发展。有序引导符合条件的现有存量工业企业进区入园。

  3.坚持差异化特色化建设发展。按照“一城两翼”、产城一体、产城融合发展思路,明确开发区“一区两园”发展方向和首位产业。其中,甘棠产业园依托黔希化工、黔西电厂、永润天泽化工等企业,以现代化工为首位产业,以新型建材、装备制造为潜力产业,加快推进省级化工园区创建工作,打造重工业产业园;岔白产业园依托高原蓝梦菇、质品服饰等企业,以特色食品加工、纺织服装为主导产业,打造轻工业产业园。

  (二)强化产业培育

  围绕首位产业和潜力产业,制定产业链图谱,大力实施建链、延链、补链、强链,着力补齐产业链关键环节,吸引上下游配套产业向开发区集聚,形成完善的产业链。

  1.推动现代化工产业加快发展。实施首位产业培育提升行动,政策、资金、土地等要素配置予以倾斜支持,着力提升首位产业占比,培育一批市场竞争力强的现代化工企业。加快启动年产30万吨甲醇、5万吨碳酸二甲酯、5万吨聚乙醇酸、20万吨二甲醚制10万吨乙酸甲酯和10万吨乙醇项目、15万吨双氧水等项目,永润天泽100亩地精细化工和黔孚气体年产5000吨干冰等项目建设,力争20xx年前全部建成投产。

  2.做大做强新型建材产业。以黔西电厂和黔希化工产出的粉煤灰、炉渣、脱硫石膏等固废为基础,大力发展石膏建材、混凝土砌块、轻型墙体材料等产业,加快形成煤电建(材)循环经济产业链。重点推进以粉煤灰、脱硫石膏为主原料的加气砖、建筑石膏粉、石膏砂浆、水性涂料、粘合剂和抗裂砂浆等新型建材项目建设。

  3.做活做优生态特色食品产业。立足市内及周边丰富农副产品资源,以食用菌、中药材、辣椒、刺梨等为原料,加大农副产品的开发及深加工力度,打造毕节市农副产品加工基地。重点推进年产5000万棒食用菌全产业链融合发展项目(菌种菌棒加工厂、保鲜品加工厂、干品加工厂、即食食品加工厂及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及中药材、辣椒、刺梨等精深加工项目。

  4.培育壮大轻纺产业。坚持绿色发展、循环发展和低碳发展,大力承接东部地区产业转移,围绕质品服饰全力打造绿色供应链和生命周期低碳轻纺工业产业链,构建从原料、生产、营销、消费到回收再利用的轻纺工业循环体系。重点推进质品服饰二期、三期建设项目。

  5.大力发展新型装备制造产业。支持新旧动能转换,重点围绕永贵机修、川煤煤机等企业,加大智能机械化设备生产、推广、应用力度。同时,积极发展化工机械制修项目。

  同时,稳步推进红木家具、吉他制造产业,积极推进白酒制造产业。

  (三)强化招商引资

  1.切实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坚持把招商引资作为开发区工作的重中之重和头等大事,完善开发区领导干部招商引资工作机制,依托民建中央、东部十省市民建组织和广州市增城区的帮扶优势,围绕首位产业、潜力产业和其他主导产业,强化“两图(产业链发展全景图、现状图)、两库(招商项目库、目标企业库)、两池(资金池、人才池)”建设,大力开展以商招商、产业链招商、驻点招商,精准靶向招商。“十四五”期间,开发区新引进亿元级项目5个以上,年均引进优强企业20户以上。

  2.规范招商引资政策。开发区要梳理完善招商引资优惠政策,明晰享受条件、适用范围、优惠幅度、兑现流程、执行期限等内容,实现利益与责任对等。要认真履行与投资主体签订的协议或合同,对投资主体履行义务责任达到约定目标的,要积极按协议或合同兑现优惠政策;对投资主体不履行义务责任,获得的优惠政策依法依规收回;对借用招商引资进行诈骗、洗钱等违法行为要坚决依法予以严惩。

  3.注重招商引资实效。落实招商引资项目事前评估机制,招商引资签约项目需经事前评估、集体决策,投资合同做到权责对等和合法性审查全覆盖。签订的协议或合同需明确项目亩均投资强度、产值、税收、就业等具体指标。加强项目落地推进情况后续服务和跟踪问效,确保招商引资项目有序推进。

  (四)强化企业服务

  开发区要始终把企业作为发展主体,全心全意提供优质服务,拓展服务职能、延伸服务渠道,以服务推进建设、以服务促进发展。

  1.全面推行挂牌服务。每个企业均明确服务包保干部,将挂牌服务工作全面铺开,方便企业反映问题和对接联系。

  2.建立政企沟通制度。建立健全企业定期沟通互动制度,畅通政企沟通渠道,每半年召开1次座谈会,邀请企业家代表参加,听取企业的意见建议。

  3.完善走访服务机制。强化每周一次的走访服务工作,把干部走访服务企业工作作为沟通政企关系的桥梁和纽带,切实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

  4.推行企业测评制度。开发区每半年召开一次企业测评会,由企业对干部的服务情况进行测评,测评结果作为年终对干部考核定等的重要依据。

  (五)强化集约发展

  1.集约节约利用土地。坚持“亩产论英雄”,大力推进开发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健全亩均工业产值、税收等指标体系,提高土地利用率和投入产出效率。对开发区内长期停产停建的企业进行战略重组,盘活现有土地等资源资产。到20xx年,开发区工业用地投资强度和工业产值强度达到300万元/亩以上。

  2.管好用好标准厂房。根据产业发展需求和财力状况,合理规划、有序适度建设标准厂房,引导和鼓励有条件的企业特别是大中型企业购买土地或租赁(土地入股)的方式建造标准厂房。全面深入开展闲置厂房和“僵尸企业”的清理力度,建立和完善企业退出机制,明确退出标准,对未履行投资协议的,依法进行予以清退,有效盘活闲置资产。从20xx年起,除达一定投资额度的重大项目外,对所有入驻企业一律不再实行三免两减半的优惠政策,厂房租金和物业管理费按标准收取,根据履约情况实行相应奖励补助政策。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黔西市推进开发区高质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书记、市政府市长任组长,分管工业的副市长、开发区党工委专职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任副组长,统筹协调开发区改革发展、管理考核等重大事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开发区,由开发区负责日常工作的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定期组织召开联席会议,统筹研究开发区建设与发展全局性、方向性的重大事项,协调解决开发区建设中的重大问题,督促落实开发区高质量发展各项重点任务。

  (二)强化要素保障

  1.加强用地、金融支持。坚持用地跟着项目走的原则,工业项目用地使用计划指标“应保尽保”。在开发区试行“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的土地供应方式。鼓励和支持各类投融资公司积极面向开发区提供投融资服务,建立健全开发区风险担保体系。优先推荐开发区基础设施和高新技术项目积极争取国家政策性银行、国际金融组织优惠贷款和国家有关专项资金、基金的申报。

  2.加强财政支持。市财政每年预算一定资金支持开发区及区内工业企业发展。开发区及企业获得的国家、省、市支持资金,由市财政及时拨付。开发区内产生的财税收入,属于市留存部分,原则上全部返还用于开发区发展。规范开发区财务管理,强化财务和债务风险管控。

  3.完善开发区基础设施。按照适度超前的原则推动开发区供水、排水、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承载能力。启动化工园区工业污水处理厂的建设。科学布局、加快推进固体废弃物处理项目建设。做好环保设施的保养维护,确保稳定正常运行,达标排放。加强开发区水、电、热、气等保障,切实降低工业用能成本。加快开发区天然气管道项目建设,完善内部天然气管网布局。加大火电厂蒸汽余热余压利用力度。支持开发区内企业集体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推进增量配售电业务改革试点。

  (三)推进体制机制改革

  1.规范机构设置。紧紧聚焦招商引资和服务企业、项目两大主责主业,探索和推行内设机构大部门制,规范开发区内设机构职能职责、人员设置,建设统一合理、高效运行、权责分明的开发区管理体制,增强服务高质量发展的职能。剥离开发区社会事务管理职能,征地拆迁等社会事务交由所在地街道办事处负责,基础设施建设等交由相关职能部门或相关平台公司实施,污水处理厂运营管理交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

  2.推行“管委会+公司”运营管理模式。新组建开发区投资运营公司,将开发区标准化厂房、土地等优质资产资源划转为公司资产,负责土地收储、土地和厂房租赁、产业项目建设等工作,推进公司实体化运行、市场化运作、企业化经营,增强投融资能力、偿债能力和再发展能力,提升造血功能。选聘懂管理、懂经济、懂市场的专业人才到公司任职。同时,公司独立于一般性政府平台公司,不参与政府融资。

  3.推动审批服务创新。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在开发区设立便企服务点,涉企审批部门派驻人员,或探索数据共享前台受理,后台即时办理。对重大项目实行全程领办代办,对一般项目提供“一站式”服务。

  (四)强化考核奖惩

  建立健全开发区招商引资、项目管理、企业服务考评制度,不断完善干部日常考核,做到任务精准分解到个人、评价精准定位到个人、奖惩精准落实到个人,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16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xx〕7号)、《科技部关于印发〈国家高新区绿色发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国科发火〔20xx〕28号),加快推动全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包括国家和省级高新区,以下统称高新区)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发挥高新区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有效支撑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总体思路

  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以科技自立自强和“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为发展方向,以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和营造良好创新创业创造环境为抓手,以培育发展创新型企业和产业为重点,以科技创新为核心,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围绕创新链布局产业链,提升产业现代化水平,坚持绿色低碳发展,完善区域创新体系,将高新区建设成为创新驱动发展示范区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

  (二)发展目标

  到20xx年,全省高新区创新能力明显提升,体制机制持续创新,福州、厦门、泉州科技城基本建成,自创区与省内其他高新区共建一批协同创新平台,省级以上高新区设区市实现全覆盖。产业结构明显优化,新业态和新经济不断涌现,高新技术企业数量和产业增加值实现“双倍增”,创新型企业群体不断壮大。发展环境明显改善,管理体制更加精简高效,支撑引领高质量发展的创新体系加快形成,国家级高新区在全国排名明显提升。坚持绿色发展,推动产业转型,打造绿色低碳生态园区。

  到20xx年,建成一批具有全国影响力的高科技园区,福州、厦门、泉州科技城全面建成、创新功能更加完善高效,各类创新要素集聚度显著提高,产业基础能力和产业链现代化水平大幅提升,主要产业进入全国价值链中高端,实现园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以自创区引领高新区高质量发展

  (三)布局建设福厦泉科技城。围绕以自创区为重点的科技创新走廊建设,深入打造福厦泉创新型城市。以福州高新区、福州大学城为依托,推动福州建设中国东南(福建)科学城;依托厦门大学、嘉庚创新实验室、同安“三谷”等创新资源,打造宜居宜业宜创的厦门未来科技城;以引进中国科学院国家授时中心为支撑,建设泉州时空科创基地。将中国东南(福建)科学城、厦门未来科技城、泉州时空科创基地等科技城建设作为一项重要指标纳入自创区年度考核,对建设成效明显的科技城给予奖励1000万元,经费继续从自创区建设省级专项资金中列支。对科技城内重大平台的用地指标给予保障,其配套设施用地规模由所在地政府优先保障。支持符合条件的地区依托国家级高新区按相关规定程序申请设立综合保税区。(责任单位: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科技厅、自然资源厅、商务厅、工信厅、发改委、财政厅)

  (四)发挥自创区示范引领作用。加强政策先行先试,进一步增强福厦泉高新区作为自创区核心区的带动能力。加强自创区建设省级专项资金对协同创新的扶持力度,支持自创区三片区之间以及三片区与省内其他高新区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等的科技创新平台共同开展协同创新。协同创新经费提高到5000万元。引导省内其他高新区,特别是老区苏区所在地的高新区主动融入自创区建设,支持带动闽东北、闽西南两大协同发展区发展。各高新区要主动复制推广自创区、自贸试验区等相关改革试点政策,鼓励高新区与自创区、自贸试验区等加强联动合作。(责任单位: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科技厅、发改委、财政厅)

  (五)推动省级以上高新区设区市全覆盖。强化地方政府高新区建设主体责任,鼓励和推动有条件的县(市、区)建设高新区,重点支持宁德市建设高新区,实现全省高新区设区市全覆盖。支持产业园区通过创建省级高新区助推创新发展,支持传统工业园区通过创建省级高新区加快转型升级。加快高新区标准化建设,持续推动在高新区产业发展的关键节点上研究打造一批科技公共服务平台。支持有条件的地方依托高新区创建国家级或省级国防科技工业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基地。(责任单位: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科技厅、商务厅、发改委、工信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国防科工办)

  三、加快培育和壮大创新型产业集群

  (六)加快建设新基建。推动高新区实现千兆光纤+5G“双千兆”网络和移动物联网深度覆盖,有效满足高新区管理和企业转型升级低时延、高带宽、广覆盖、可定制的高质量网络使用需求。加强绿色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在高新区和创建中的省级高新园区同步规划建设5G基站、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智能传感及物联网等新基建项目,符合条件的优先列为省重点项目,在用地保障、审批办理等方面给予支持。(责任单位:省发改委、自然资源厅,省通信管理局,省工信厅)

  (七)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加快培育新兴产业龙头骨干企业,实施一批引领型重大项目和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构建多元化应用场景。吸引国内外高校院所、企业的先进技术成果在高新区“首发首试”。支持高新区企业继续实施中科院STS计划配套项目,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培育新兴产业。深入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材料、新能源、生物与新医药、节能环保、海洋高新等新兴产业“强链、补链、延链”工程,培育形成若干以科技领军企业为龙头、关键核心技术自主可控、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围绕人工智能、区块链、泛物联网、量子科技、类脑科学、柔性电子、高效储能、无人驾驶等新技术领域,加快新技术、新产品产业化应用,培育未来产业。(责任单位: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工信厅、发改委、科技厅、国防科工办)

  (八)做大做强特色主导产业。立足高新区资源禀赋和基础条件,合理规划布局重点产业,确定主攻方向,各高新区力争形成1~2个在全省具有明显区域特色、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的主导产业,提档升级优势产业,推动延伸产业链、布局创新链、补足服务链、提升价值链,形成集聚效应和品牌优势,打造具有区域产业特色的高新区。深入推广“互联网+先进制造业”新模式,促进企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责任单位: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工信厅、发改委、科技厅)

  四、建设高水平科技创新平台

  (九)实施高水平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工程。以新制度、新机制建设首批省创新实验室,推动在生物医药、海洋高新、柔性电子等领域创建省创新实验室。支持建设国家级和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产业技术研究院、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应用数学中心等,发挥平台创新引领支撑服务作用。支持高新区以龙头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为主体,联合高校、科研机构建设市场化运行的新型研发机构、主导产业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和科技成果中试工程化服务平台。对新评估命名为省级新型研发机构的,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对高新区的国家级、省级技术转移机构年度技术交易额累计200万元以上的,按技术交易成交额的3%给予奖励,单个机构每年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责任单位:省科技厅、发改委、工信厅、教育厅、财政厅, 福州、厦门、泉州、宁德市人民政府)

  (十)打造新型创新创业孵化平台。修订《福建省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完善高新区创新创业创造服务体系,推动高新区建设一批科技企业孵化器或众创空间,引导高校、科研机构与高新区联合建设大学科技园。对高新区内认定为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包括大学科技园)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认定为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50万元。对省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适时开展动态评估,择优进行奖励。支持高新区创建科技资源支撑型、高端人才引领型等国家创新创业特色载体。(责任单位:省科技厅、发改委、财政厅、工信厅、教育厅)

  (十一)推进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继续打造“知创福建”品牌,完善服务,对高新区主导产业的知识产权申请提供优先审查通道,实现快速审查、快速确权、快速维权。鼓励高新区构建以企业为主导,高校、科研机构等多方参与的知识产权运用体系,打造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园区。推动高新区规划建设、企业生产制造、技术支撑服务等重点领域的标准制修订工作,研制一批工业(产业)园区建设重点领域标准。〔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科技厅、发改委、工信厅〕

  五、加速激发企业创新活力

  (十二)积极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支持科技人员携带科技成果在高新区创新创业,通过众创、众包、众扶、众筹等途径,加速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在高新区组织开展“火炬科技成果直通车”活动,推动各类要素资源在高新区集聚,促进技术、资本、人才与产业的深度融合和精准对接。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做强核心业务,加快专业化、精细化发展,打造具有竞争力和影响力的产品与品牌。(责任单位:省科技厅、发改委、工信厅)

  (十三)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壮大。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双倍增”专项行动,促进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培育更多“独角兽”、专精特新企业。建立健全政策协调联动机制,落实好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免等政策。完善企业研发投入激励机制,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推动具有研发活动和研发机构的规上工业企业数量大幅增加。(责任单位:省科技厅、发改委、工信厅、财政厅,福建省税务局,厦门市税务局)

  (十四)提升企业研发水平。围绕国家战略科技和我省产业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建立健全产业重点攻关技术目录(库)制度,充实完善重点产业产学研协同创新重大项目目录。支持高新区内相关企业和单位积极参与国家、省科技重大专项和重点研发计划、自然科学基金等科技计划项目,开展联合研究和创新攻关。对高新区购买重大科技成果实现产业化的企业,按不超过实际支付技术交易额的30%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落实“揭榜挂帅”等机制,重点攻克一批“卡脖子”技术。构建军民融合协同创新机制、军民信息和设施共享机制,推进军民两用技术研发,培育一批“专、精、强、优”军民融合创新主体。(责任单位:省科技厅、发改委、工信厅、财政厅、国防科工办)

  (十五)吸引培育一流创新人才。支持高新区企业通过多种方式与国内高等院所、职业技术学院和技工院校等合作培养高层次人才和高技能人才。支持高新区面向全球招才引智和引进国际创新团队。支持高新区企业申报国家和省级引智专项计划,在高新区企业工作的外国高端人才申请来华工作许可不受年龄、学历和工作经历限制,可按规定申请人才签证。在高新区企业工作的外国专业人才确有需要的可适当放宽年龄、学历或工作经历等限制。鼓励有条件的高新区探索岗位管理制度,建立完善符合实际的分配激励和考核机制。(责任单位: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社厅、科技厅、教育厅、工信厅,省委人才办、编办)

  六、加速推动开放协同创新

  (十六)加强区域创新合作交流。鼓励高新区加强与国内外高校及科研机构、国内知名科技园区、福州地区大学城等合作建设一批创新园区、科技成果孵化基地和专业技术服务平台,推动三明中关村科技园、中科院STS(科技服务网络计划)福建省中心及莆田分中心建设,形成分工协作和优势互补的区域创新格局。发挥与中国工程院共建中国工程科技发展战略研究院的作用,加强协同攻关,推动两院院士及其团队的科技成果在高新区企业率先转化落地。推动省内高新区之间的合作交流,提升高新区建设发展水平。支持高新区与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开展校企合作,共建职业技术技能提升中心。(责任单位:省科技厅、发改委、工信厅、教育厅、人社厅,省科协,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十七)拓展对外科技合作领域。推动高新区加强与创新先进国家和地区开展人才交流、技术合作和跨境协作,推动优势企业在境外设立研发中心等“创新飞地”。支持高新区加大对境外500强企业、全球行业领先企业、国际创新型企业的引进力度,积极创建国际创新园区。支持厦门建设金砖国家新工业革命伙伴关系创新基地,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金砖国家的科技创新合作。(责任单位:省科技厅、发改委、工信厅、商务厅,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七、深化高新区体制机制改革

  (十八)深化“放管服”改革。建立授权事项清单制度,赋予国家级高新区相应的科技创新、人才引进、市场准入、项目审批等省级和市级经济管理权限。将省级管理权限范围内的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等事项下放或者委托到国家级高新区(汽车整车投资项目备案工作除外)。对于省级科技计划项目,赋予具有独立财政管理职权、清晰独立管辖区划和设有科技管理机构的国家级高新区享有县(市、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管理权限。支持国家级高新区在符合规划、安全生产的前提下,适当提高建设用地容积率,单个工业项目的容积率上限可提高至3、0。(责任单位:省发改委、科技厅、商务厅、自然资源厅、工信厅,省委人才办)

  (十九)优化管理体制。修订完善《福建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省级高新区设立、变更、评价等全流程管理。先行探索高新区与设区市政府部门建立直通车制度。加强高新区管理力度,优化高新区内部管理架构,实行扁平化管理,整合归并内设机构,实行大部门制,合理配置内设机构职能。深化科技成果使用权、处置权和收益权改革。试点探索推进高新区共享职工之家建设。(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委编办,省人社厅、财政厅、工信厅,省总工会)

  (二十)加强科技金融服务。鼓励高新区成立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专业运营公司,开展股权、债权融资等多样化融资模式。积极运用上市融资再融资、发行债券等各类直接融资工具,支持高新区企业转型发展。支持商业银行在有条件的高新区设立科技支行。支持金融机构在高新区开展知识产权投融资服务。探索担保机构、风险投资与银行合作的科技担保投资体系。(责任单位:省金融监管局、财政厅、科技厅,福建银保监局,厦门银保监局)

  八、加强组织管理

  (二十一)强化组织领导。坚持党对高新区工作的统一领导。各级政府要切实承担起高新区建设的主体责任,加强高新区领导班子配备和干部队伍建设,给予高新区充分的财政、土地等政策保障,加强对高新区规划建设、产业发展和创新资源的统筹。省委组织部会同省科技厅加强对国家级高新区干部人才队伍建设的支持,强化高新区的科技创新与治理。各高新区尤其是福厦泉国家级高新区,要加大先行力度,探索可复制推广的经验做法;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责任制,切实强化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监管;要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营造鼓励担当作为、创新发展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委组织部,省科技厅、商务厅、发改委、财政厅、工信厅、自然资源厅、应急厅、生态环境厅)

  (二十二)激励国家级高新区争先晋位。推动国家级高新区综合实力在全国排名稳步提升,把高新区建设情况纳入当地政府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对评价考核结果好的国家级高新区,予以通报表扬,加大政策资金支持力度。进入全国排名100名以内的国家级高新区,每晋升1位,奖励100万元,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其余的每晋升1位,奖励50万元,最高不超过150万元,统筹用于高新区创新发展。对评价考核结果较差的,通过约谈、通报等方式进行整改。对省级高新区将根据总体发展情况适时开展评估工作。(责任单位: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科技厅、财政厅、商务厅、发改委、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

  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17

  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黔府办发〔20xx〕6号)等文件要求,现就推进贵阳贵安开发区高质量发展,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落实全省推进新型城镇化暨“强省会”工作大会和全省新型工业化暨开发区高质量发展大会、贵阳贵安新型工业化暨开发区高质量发展大会要求,全力提升工业集群集聚发展水平,将开发区打造成为新型工业化发展的主阵地和主战场。到20xx年,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等3个开发区达到千亿级规模,贵州乌当经济技术开发区、贵州清镇经济技术开发区、贵州修文经济技术开发区、观山湖区现代制造工业园区等4个开发区达到五百亿级规模,其余开发区达到百亿级以上;开发区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工业增加值占全市工业比重均达到90%左右。

  二、主要任务

  (一)科学推进开发区规划布局。

  1、优化开发区空间布局。突出开发区产业特别是工业发展的首要功能,原则上开发区工业用地占建设用地(除基础设施、公共设施用地外)比重达到70%。严格执行开发区规划分级审核,及时调整优化不合理的各类规划,推动开发区规划与经济社会总体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产业规划有机衔接,科学划定开发区“四至”红线范围。支持开发区采用“一区多园”建设模式规划布局。(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贵安新区自然资源局,各区〔市、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2、引导企业和项目向开发区集中。支持和引导开发区集中连片规划,原则上新的工业项目都要集中到开发区,各有关部门按照新建工业项目进开发区的原则做好审批服务工作,对既有改扩建项目新增工业用地进行严格控制,确需在开发区外安排或对资源、环境、地质等有特殊要求的,须按工业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有关要求加强科学论证。(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贵安新区产业发展局、贵安新区经济发展局、贵安新区自然资源局,各区〔市、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3、推动开发区提档升级。支持国家级开发区和发展水平较高的省级开发区调规扩区,支持发展速度快、质量优的省级开发区申报国家级开发区,推动特色工业园区申报省级经济开发区或高新技术开发区。(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贵安新区经济发展局、贵安新区产业发展局,各区〔市、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二)做大开发区产业规模。

  4、科学谋划主导产业。各开发区要聚焦先进装备制造业、新材料产业、数字经济产业、中高端消费品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新能源产业等六大新产业及已有主导产业,立足自身资源禀赋、产业基础、市场前景和发展环境,明确首位产业,培育2至3个潜力产业,围绕主导产业抓发展谋划、抓招商引资、抓企业培育,推动上下游企业集聚,避免同质化竞争,实现错位发展。(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贵安新区产业发展局,各区〔市、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5、强力推进开发区工业招商。各开发区要围绕主导产业绘制产业链“全景图”“现状图”“招商图”,健全完善开发区招商工作机制,强化招商项目全过程挖掘、策划、跟踪、对接、谈判、服务等工作,形成“项目+载体+政策+推介+队伍”的全链条投资促进体系,切实增强招商的针对性、精准性和实效性。“十四五”期间,每个国家级开发区新增投资50亿元级项目5个以上,每个省级开发区新增投资20亿元级项目5个以上。(责任单位:市投资促进局,贵安新区产业发展局,各区〔市、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三)提高开发区基础设施配套能力。

  6、打造适度超前的基础设施。各开发区要科学制定年度基础设施建设计划,统筹安排和有序推进开发区道路、供电、供气、给排水、排污等基础设施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必须保证重大项目落地需要,不得影响项目开竣工。推进开发区融合基础设施建设,开展“5G+工业互联网”应用示范开发区试点。进一步加大开发区生态环境保护投入,加快推进污水处理、污水管网建设。鼓励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开发区布局工业固体废物集中贮存、处置场,规范工业固体废物利用处置。确保开发区范围内工业污水应收尽收,大幅提高固废综合处置利用率。(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贵安新区产业发展局、贵安新区生态环境局,各区〔市、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7、完善生产生活配套服务。坚持产城融合,推进开发区和城乡建设同步规划实施,加快推动开发区与城镇融合发展,原则上邻近城区的开发区所需生活性配套用地在城市建设中统筹进行安排。重点推进技术研发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公共检测平台技术中心、仓储物流中心等生产性服务配套,加快推进商贸服务、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等生活性服务配套,到“十四五”期末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科技局、市商务局,贵安新区自然资源局、贵安新区经济发展局、贵安新区产业发展局,各区〔市、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四)着力提高开发区集约水平。

  8、推动土地集约节约利用。各开发区要对区域内存量工业企业土地利用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摸底,按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对企业用地进行认定和处置,建立闲置用地处理机制,有效推进低效用地回收再供给。全面深入开展闲置厂房和“僵尸企业”清理工作,对“退城入园”、转型升级的企业优先协调使用闲置厂房,通过“腾笼换鸟”、合作开发等方式有效盘活闲置资产。提高土地利用率,在符合规划、安全生产等前提下,适度提高开发区新建工业项目用地容积率。(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贵安新区自然资源局、贵安新区产业发展局,各区〔市、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9、提高开发区亩产效益。坚持“亩产论英雄”,切实提高开发区产出效益,开展土地利用情况摸底,实施土地综合利用考核评价,结合产业结构和企业规模特点,对亩均税收、亩均产值等指标开展综合评价,根据考评结果,在用地、用电、用能、用水、排污、信贷等方面进行差异化支持。到20xx年,国家级、省级开发区工业用地产出强度分别达到500万元/亩、300万元/亩以上。(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贵安新区自然资源局、贵安新区产业发展局,各区〔市、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10、推进标准厂房提质扩量。制定标准厂房管理及考核办法,进一步梳理标准厂房使用情况,建立使用和空置明细台账,加大对长期停产停业占用标准厂房的腾退力度,鼓励引导小微企业和创新创业项目入驻标准厂房,提高标准厂房利用率。进一步优化标准厂房建设模式,支持和引导社会资本多元化参与标准厂房建设。鼓励专业运营服务商参与标准厂房运营,提升市场化运营服务水平。到20xx年,累计新增标准厂房1500万平方米,标准厂房利用率保持在80%以上。(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贵安新区产业发展局,各区〔市、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五)提高开发区管理服务水平。

  11、理顺管理体制机制。全面完成省级经济开发区与工业园区的机构职能整合,规范省级开发区管理机构,加快建立精干高效的内部运转机制。国家级开发区持续推进和优化聘任(用)制,省级开发区加快探索推进薪酬制度和绩效考核机制改革,充分调动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突出开发区以产业发展为主功能,承担有社会事务管理职能的开发区,具备条件的要加快剥离社会事务管理职能,交由属地政府承担。(牵头单位:市委编办,贵安新区组织人事部,各区〔市、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12、提升涉企政务服务水平。持续深化开发区“放管服”改革,推进审批权限下放,优化审批流程,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在有条件的开发区开展商事制度改革试点,实行集中审批、容缺审批、告知承诺的管理方式,为企业提供“一站式”政务服务,全面降低企业制度性成本。重大项目实行全程领办代办“保姆式”服务,实现服务企业不出开发区。鼓励有条件的开发区打造24小时自助服务大厅,全面推行业务办理电子化流程,大力推动“网上办”“掌上办”事项。(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大数据局,贵安新区经济发展局,各区〔市、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13、提高专业化运营能力。更好地发挥运营公司市场化配置资源和政府监督管理作用。支持有条件的开发区设立国有运营公司,编制开发区管委会权责清单,厘清开发区管委会与运营公司的职责关系,确保实现政企分开、政资分开。鼓励社会化机构独立或参与建设运营“区中园”、专业化特色园区。运营公司承担开发建设、招商引资、投资运营、专业化服务等功能。(牵头单位:市国资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贵安新区产业发展局,各区〔市、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六)提升开发区开放协作水平。

  14、积极参与国际合作。充分发挥西部陆海新通道重要节点城市的优势,加快建设市级对外贸易综合服务平台,引进一批国际化专业化的贸促队伍,支持有条件的开发区积极探索与境外经贸合作区开展合作,实现外商投资、对外贸易、服务贸易和对外经济合作全面增长,切实提升开发区对外贸易合作水平。“十四五”期间,开发区实际使用外资年均增长8%以上,开发区进出口总额年均增长10%以上,开发区服务贸易接包合同执行额年均增长15%以上。(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贵安新区产业发展局,各区〔市、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15、推动区域协同发展。支持开发区创新“飞地经济”合作机制,强化区域协作互补,重点围绕贵阳贵安产业发展现状及定位,加快推进贵阳市土地资源紧缺区域与贵安合作建园,以项目合作建设为抓手,加快形成开发区之间区域协同、产业分工互补的体系。强化市级工作统筹协调,进一步健全完善园区共建利益共享、指标分享的原则和机制,促进区域协同发展。(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贵安新区产业发展局,各区〔市、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七)强化要素保障能力。

  16、高标准推进工业用地收储。实行开发区工业用地统一规划、统一收储、统一整理、统一管理,强化工业用地的收储,严格做到拟收储地块与国土空间规划、环境保护、林地保护等各类规划的紧密衔接,提前完成涉耕、涉林地块占补平衡,提前开展涉污地块治理修复,提高工业用地供给质量。“十四五”期间,贵阳贵安累计完成工业用地收储60000亩以上。(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贵安新区自然资源局、贵安新区产业发展局,各区〔市、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17、探索工业标准地出让模式。针对已完成收储的工业用地,提前完成矿产压覆、地质灾害、区域规划环评等综合评价,明确投资强度、亩均税收、容积率等控制性指标,试行建立标准地出让模式,提高土地供应效率,减轻企业负担,加快推进工业项目落地建设。(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贵安新区自然资源局,各区〔市、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18、加强能源保障。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推进贵阳超超临界电源示范项目建设,提高开发区接入电压等级,探索以园区为单位开展电力直接交易,深化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工作。依法依规开展工业企业天然气直供试点,支持天然气管输企业进行管网互通互联,鼓励天然气生产管输企业向工业企业提供直供服务。(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贵安新区经济发展局,各区〔市、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19、加强融资支持。支持开发区运营公司与金融机构开展投融资合作,为开发区企业提供金融服务。鼓励商业银行与供应链核心企业开展合作,创新供应链金融服务模式。持续用好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引导基金、信用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转贷应急资金等政策性金融产品。(牵头单位:市金融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贵安新区金融工作办公室,各区〔市、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推进开发区高质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指导开发区规划布局、体制机制改革、考核评价等重大事项,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贵安新区经济发展局等部门对开发区相关审批管理服务职能保持不变,各部门结合工作职责,加大对各类开发区支持力度。各区(市、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健全工作推进机制,确保上下协同、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二)完善管理评价机制。按照省开发区考核评价管理办法,完善开发区动态调度和监测,定期通报开发区建设发展情况,对在省考核评价结果居前的开发区,给予配套资金奖励,并将考核评价结果与开发区政策、项目、资金以及土地资源要素供给挂钩。对重点工作推进不力的予以通报、及时问责。

  本方案所称开发区包括:国家级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综合保税区、特色工业园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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