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文的作文

时间:2024-10-18 07:02:20 散文 我要投稿

【精选】散文的作文汇总6篇

  在平日的学习、工作和生活里,大家都跟作文打过交道吧,作文根据体裁的不同可以分为记叙文、说明文、应用文、议论文。为了让您在写作文时更加简单方便,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散文的作文6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精选】散文的作文汇总6篇

散文的作文 篇1

  中国是茶酒的乐土,不分天南地北,不分男女老幼,不分汉满回蒙,饮酒之兴致,爱茶之乐趣,历经数千年尚无衰迹。酒喝多虽然会显俗气,但在生活中,把持得当却也不失雅意;常饮茶虽然展呈高雅,但在生活中,却无人能悬空不接凡尘。

  酒与茶,俗与雅,其实不矛盾,俗是真实生活,雅是追求境界;人如果脱离了生活,且能谈得上高雅;人如不追求高雅,生活就会无滋无味。喜饮茶酒,人之常情,注意适度,实无大碍。

  茶对酒曰:“战退睡魔功不少,助战吟兴更堪夸。亡国败家皆因酒,待客如何只饮茶?”强调待客有茶即可,酒多则乱性误事。对酒而言,自然不服,反曰:“摇台紫府荐琼浆,息讼和亲意味长。祭礼筵席先用我,可曾说着谈黄汤。”说的是美酒能助推平息争端及友好往来,祭奠喜庆宴席用酒不用茶。中医常常说道:“酒通血脉,消愁遣兴,少饮壮神,过多损命。”、“茶茗性苦,热渴能济,上清头目,下消食气。”酒暖心,茶醒神。茶酒之争,实无必要,难论输赢,更无孰重孰轻。酒与茶,应看着是我们生活当中不可或缺的保健饮品与待客上品。

  《茶酒论》写道:“百草之首,万木之花,贵之取蕊,重之取芽,呼之茗草,号之作茶”;“饮之语话,能去昏沉”。茶的和平、友好、协调、含蓄、深情,能使人在冷静中对现实进行反思,对人生产生思考和彻悟。

  饮酒给人刺激,让人亢奋,使人激动,可以激发人对现实以外事物的思考和向往。但饮酒过量,会让人吐所欲吐,怒所欲怒,饮多就很难把控自己的言行,甚至出现“洋相”让己难堪。

  茶与酒内涵丰富,品之相映成趣,茶温润平和,酒豪气磊落,茶酒犹如人生的'两个侧面,各有优劣,互为补充,清茶、美酒常用着待客之敬,把盏,若是茶,杯中世界,人生沉浮,能沉淀出生命的清芬;把盏,若是酒,杯中世界,人生半醒半醉,能体味出生命醇厚滋润。

  茶不可太满,酒不可饮深,茶怡情不可多,酒乱性也不可深。茶之静,酒之厚,蕴含着人生丰富的哲理,适量品饮茶酒,偶尔把盏人生,品的算是一种心境,品的就是一种生活状态,会品之人能品出清香和甜美,可以让人抛弃浮华烦躁,让人变得淡定豁达,让人心灵深处会越来越纯净,让人生积淀会越来越丰厚,细品细酌悟出人生真味、真理和真谛,从而活出无愧自己、无愧人类、无愧时代的洒脱人生。

散文的作文 篇2

  上周,我闲来无事的在网上找了几首歌,偶然听到了一句“青春总是不要脸开场”,我立马点了下载。对于我来说,青春一散场,就是一辈子,过去如数家珍的记忆,也会淡的,但对于青春的开场,我还是不太清楚,尤其是在看了《海边的卡夫卡》之后,影响也是甚大,所以,一入耳,歌词就印在我头脑当中,挥之不去了。

  第二天上学,听朋友讨论电视剧,我愣是一句话都插不上的,索性,趴在窗边想昨天无果的问题,可是,朋友不知是谁,说了句,我可不想虚伪的活,我可不想荒废了大好青春。闻言,我猛然大悟,的确,我们的青春很不要脸,因为在面对现实上,我们还是属于婴儿,拥有着,最初的朝气,可事实是,我们很傻,明明知道不可能的事情,我们却还要努力着,这也许就是青春吧,然后,我们不得已的被迫成长,我们付出了代价:青春里的一切,成了最美好的时光,成独一无二的过往。

  我很喜欢卢思浩的一句话:我从来不觉得人的.成长是为了证明之前的不切实际和幼稚,梦想是用来实现的,但是太容易实现的,那不叫梦想。可是同样的,我也固执的认为,人需要成熟,也安定下来,追不到的梦,到了一定的时候得停下来,因为我们总有一天会负起一份责任,然后身不由己的活着。

散文的作文 篇3

  旺财在一个多月大就开始流浪。它不知道为什么,这之前的记忆是一片空白。

  那天晚上他摇摇晃晃去街角撒尿,在这里碰见同样摇摇晃晃来撒尿的路人甲,他喝高了。

  那时旺财应该很可爱,像个毛绒球。

  路人甲蹲下来,摸摸他的头,他说,小家伙,无家可归了吧,跟我走吧。

  就这样,一个小毛绒球和一个醉鬼,在午夜空旷的大街上,摇晃着迤逦而去。

  后来路人甲成了旺财的主人。再后来路人甲在一个遥远的山坡上开了一家客栈。

  生活过的貌似很悠闲。

  旺财每天就是在门口晒晒太阳,无聊时就向行色匆匆的路人挑衅一下,向同·性的流浪狗示.威和向异性的流浪狗打呼哨。然后就得意洋洋的去吃饭。

  有主人的狗无疑是幸福的。比如它把过路的小孩、小姑娘吓的四处逃窜,追着过路的瘦弱小狗打架并将其咬成重伤........造成的后果都由路人甲负责,由他来赔偿人家的损失,因为他是它的主人。

  当然旺财也是有责任的:保护路人甲的财产,也就是防贼。

  但是这个家伙实在也没什么东西可保护。有一天半夜,旺财曾看见过一个小偷悄悄溜进门去,当时它睡意正浓,懒得理他。不一会就听见里面有撕打声。再一会就见那个被扒光衣服的小偷,垂头丧气骂骂咧咧的走了。第二天就见路人甲得潇洒的穿着小偷的衣物闲逛去了。

  旺财明白了主人为什么到了晚上也不把那个“欢迎光临”的牌子收起来:白天欢迎客人,晚上欢迎小偷。

  所以说旺财真是懒得管闲事。

  这种生活也许就是传说中的幸福吧。不过吃饭是个大问题,吃不饱啊。

  路人甲基本是每天喝稀饭就咸菜,客栈生意冷清。这可苦了旺财了,它的祖上可是不折不扣的食肉动物。

  有时不得不咂品舌头回忆肉的味道。

  这一天,路人甲哼着小曲回来了,两手鬼鬼祟祟的藏在身后。一看就有古怪。

  果然,这个家伙呵斥旺财站在门外,不准进屋。然后放桌上半根火腿肠,一个咸鸭蛋。旺财的眼睛顿时就红了,那是肉啊!

  路人甲看来是准备喝个小酒,就在他转身去拿酒瓶的一瞬间,旺财果断出击,用三分之一秒窜到桌上,用三分之一秒吞下火腿肠和咸鸭蛋,用三分之一秒窜回到门外。

  整个过程只用了一眨眼的时间,也就是一秒钟。

  等到路人甲呐喊着挥舞着菜刀冲出来时,旺财正躺在太阳下回味火腿肠和咸鸭蛋混合后的滋味,一种近似于烤鸭的味道。

  路人甲不死心,掰开旺财的嘴看,除了獠牙,什么都没啦。

  旺财顺便打了个哈欠,在路人甲的愤恨声中,在浓浓的烤鸭味里,在暖暖的阳光下,昏昏欲睡。

  睡醒一觉睁开眼时,发现路人甲还在盯着它看。那眼神让它有点发毛了。

  路人甲把旺财拎起来掂了掂,又捏了捏它那骨瘦如材的后腿,意味深长、不怀好意的笑了笑,就进屋去了。

  旺财毛骨悚然。它知道,一个没人管着的男人,不让他吃肉和不让他泡妞是多么困难。他们为此什么事都干得出来。

  旺财溜进屋看他在干嘛。

  路人甲翻箱倒柜找东西,最后拿出一本书来,《狗肉的烹饪方法》!!!

  旺财连夜逃窜。

  它知道山坡下面的小溪边住着一个小妞。

  当夜月黑风高,旺财潜入她的院子里,挑了她家最大最肥的那只鸡,一口就咬死了。叼起来就跑,为了避免那个妞拿刀追赶,它还特意学了两声狼嚎。

  果然,那个妞本来已经点着灯了,听到狼嚎,一下又吹灭了。

  一遛小跑回到客栈(旺财不会背叛主人的),把鸡放在路人甲面前,他很满意,连夜就给炖了。

  看着路人甲心满意足的啃着鸡脖子,旺财就想:如果不给他弄这只鸡来,他现在啃的会不会是我的脖子.........

  第二天天还没亮,那个住在小溪边的妞就来敲门了。

  旺财和路人甲都想,这回坏事了。

  那个妞进来后很激动,她说,咱这里有狼你知道吗?昨晚还跑我家去了呢,可吓死我了,我家那只芦花老母鸡都给偷走了,多好的一只鸡啊,每天下一个蛋,从没间断过......说着她就抹起眼泪来了。

  旺财和路人甲面面相觑,难道这个妞是外星生物吗?或者她惯用脚丫思考问题,就比如现在,她只要看看这满地的芦花鸡毛和满桌子的鸡骨头,稍微想一下就能明白怎么回事。可是她宁愿相信那个自己想好了的,确认了的,装在脑子里现成的狼偷鸡的结论。

  既然这样,路人甲就笑眯眯的踩在芦花鸡毛上,坐在满是鸡骨头的桌子旁边,和那个丢了芦花鸡的妞讨论关于狼偷吃鸡的问题。

  旺财于是也放心的啃着鸡骨头打瞌睡,它觉得这个妞傻的不忍直视。

  但是事实是,这个世界上女人最不可理解,如果这个女人看起来还很傻,又长的比较漂亮,那她将天下无敌。

  旺财睡醒一觉后发现了这一点。那个妞笑盈盈的听着路人甲讲狼的.故事,完全没有一点害怕的意思。也许她认为房间里有个男人和一条凶巴巴的狗,就是世上最安全的地方。而那个男人在那个妞告辞的时候,竟然不能站起来送别了:他被自己讲的故事吓的腿都软了,脸色苍白,两股战战。

  路人甲和这个妞后来发生了很多离奇的故事,离奇到旺财一听就打瞌睡。

  再后来,妞的家人找到了她,她要嫁人了,就很少上来玩了。

  山坡上的客栈,小溪边的木屋,像两个城堡。各人有各人的秘密,对峙着。老死不相往来的样子。

  这种局面是从哪一天开始的呢?好象从一开始就是这样,又好象从上一刻才开始。反正现在是这样。

  这世上有世外桃源吗?路人甲觉得那个春天的午后,他站在山坡上看到一身火一样红装的妞身后跟着一个晃晃荡荡的大黑狗,徜徉在斑斓的花海里有点像。

  妞第二天就嫁人了。那天没有一点点的风。

  天上孤伶伶的几朵云彩,云彩的边缘是白色的,中间却是黑色的。它们停在天上,没了风,它们就没了方向。

  旺财抬头看看云彩,低头看看山坡下远远的开来一辆加长林肯。那是来接那个妞的花车。

  它回头看主人。

  路人甲坐在门前仰望高山。这样看山看的久了会觉得山正在慢慢朝头顶压过来。

  路人甲见旺财在看他,就说,看什么看,我又没有林肯车。

  旺财继续看他。路人甲说,我总不能把她背上来吧。

  旺财还在看他。路人甲若有所思,要不用咱的独轮车把她推上来?

  旺财就闭上眼睛打瞌睡了。

  这个睡不醒的家伙。路人甲骂道,转头望向山坡下的木屋。

  远远的,那个妞穿着洁白的婚纱踏进车门,不知道她是否回头看了这里一下。但是路人甲能清楚的看自己的眼睛里有两颗小星星,闪了一下。

  还是没有一点点的风。白云,大山,丛林,都在静静的看着这一切。

  大家似乎都在等待有什么事情发生,又都茫然不知道在等什么,因为它们都不知道谁是主角。

  旺财知道谁是主角。但谁让他是路人甲呢,一闪而过的镜头里,还能期望他怎么样呢。

  旺财和路人甲并肩坐在山坡上,看那个妞出嫁。

  那个妞不错,旺财是有点喜欢她的。

  但是对路人甲的事旺财还是选择不去管。因为他清楚自己要失去什么。

  对遥不可系的梦想,最好不要去想它。比如说吃肉,虽然旺财很想吃肉,但是如果没有钱,就不要去想它,因为想也没用,不会改变吃不上肉的事实。

  但是他们有无边无际的自由。

  这自由来源于不去试图抓住什么,就不会被什么带走。

  谁能说清这样对不对呢?反正旺财觉得这种感觉很不错。所以它第一个原谅了路人甲的无动于衷。

  林肯绝尘而去。

  离开这个鸟不拉屎的地方,去往那个遥远的滚滚红尘。

  连背影都没了,还看什么?

  这时路人甲说了一句让旺财很费解的话:我也许这辈子也做不出那么漂亮的车。

  路人甲显得有点伤心。不知道是为那个漂亮的林肯还是那个丑陋的独轮车。

  晚上路人甲在山坡上燃起一堆雄雄的篝火。他不能用烟花来祝福那个遥远城市里的妞,不知是不是为了显得浪漫一点,但是旺财觉得路人甲是因为买不起那些烧钱的玩意。

  那个妞的命不错,一天都没有风,预示她一生都没有风波,平安幸福。

  路人甲在火光里喝着一瓶二锅头。

  看着他这样难过,旺财真想冲进火里,烤熟了给他下酒。但是旺财没这样做。

  路人甲一无所有了,还不能让他养只狗吗?

  所有的他都可以放弃。

  但那根本就不是放弃,是他从来就没拥有过。

  路人甲也许是个没有梦想的人,甚至连梦都不想做的人。

  但旺财觉得他很善良。

  路人甲终于喝醉了,偎在火边沉沉睡去,像个婴儿一样。

  他终于可以安静的睡着了,也许还做了个离奇的梦,在梦里挖空心思打造一辆漂亮的独轮车。

  但愿他的独轮车完工的时候,那个妞没有被林肯接走。

  这时候山上传来了狼的嚎叫声,真的有狼来了。

  透过山林甚至能看到点点绿光,旺财觉得那真漂亮。

  旺财趴在在路人甲的身边,在此起彼伏的狼嚎中睡着了。

  梦境里旺财觉得自己也是一只狼,一只来自荒漠的狼,咬着冷冷的牙,奔向那个美丽的草原。

散文的作文 篇4

  有人告诉我人生是什么

  有人告诉我这东西可以吃饭吗

  有人和我说人生不好说话

  有人不知道如何评价人生

  有的人说人生不是好东西

  ……

  我的人生是这样。努力才会给你自己的结果的人生,英国的一名冒险家为了去看全世界的盲点。来到中国,来看中国的各个景观。他说过哟啊挑战我们中国的珠穆朗玛峰,这个英国人,准备好了,到了第二天从山下爬到了山间花了整整60小时,后来,有人劝他放弃吧!可是那个英国冒险家说,只有不断往前才能看到人生的价值。只有坚持才会达到最好的结果,最后这个冒险家不断的往上爬,最后用了30小时爬上了这座山,征服了这座山后来被说成他是第一个破吉尼斯纪录的人爬上了最高的山的人。

  这就是人生,只有不断的努力的才会有好的结果的我也相信只有想成功的人就能平明的达到了自己的目的的`。像明星是自己的努力换取他们的自己想要的结果的这就是他们的努力的结果。

  明星就是我们全世界的榜样,他们的人生的命运的价值就是很值钱的,那是他们的努力换取的结果的我们也要加油。

  —— 章森

  20xx年6月18日

散文的作文 篇5

  透过绵柔的雨丝织就的如烟的春纱,我望着那些打着伞、匆匆避雨的行人,不由得想到:为什么要躲藏呢?让我们的身心一起来感受这春雨带来的清凉吧。于是,我收起伞,走进雨中,细小的雨滴打在身上,一点也不觉得冷,只有一种亲切、清新的感觉……

  可那种“万般愁绪涌上心头”的感觉,却在四处蔓延。这是自然。有谁会在清明的'时候大肆祝贺些什么呢。即使真有,大家也会觉得比往日少写什么,又多些什么。

  抬头望着天空,不禁朦胧双眼。曾经那么疼我的曾祖父现在可还好?他,也有在想我们吗?记得小时候大人们会说,人走后,会化作深邃夜幕里繁星中的一颗。星,总在不停地闪烁着,感觉,离我们越来越近,越来越亮。让你睁不开眼睛。可是,那种感觉,很亲切,如同离去的人重新又回到自己身边一般。

  望着夕阳的最后一抹余辉沉下去。空气异常的凝重,像积满灰尘的古屋,凝重、凄清、幽暗。微风在树枝上缠绕着,像是淘气的孩子,弄得早春的嫩叶瑟瑟发抖。一切都是湿漉漉的,拥挤的街道,门前的自行车,悬挂的条幅,还有那些表情凝重的人们。就像白居易《寒食野望吟》里说的那样:“乌啼鹊噪昏乔木,清明寒食谁家哭。风吹旷野纸钱飞,古墓垒垒春草绿。

  雨,断断续续地下着,回过神来,才发现脸庞不知何时已留下两道浅浅的泪痕……

散文的作文 篇6

  我不是很喜欢看小说,因为我总觉得那不是真实生活里的世界。我喜欢看散文,一篇一篇总能用质朴的语言,真实的故事,一次又一次的打动我。我看的散文书很多,而我最喜欢的两位作家是龙应台与丁立梅。

  当我看完龙应台的第一本书《野火集》时,我就被这个华人作家所震撼,她用一种锋利坚韧的语言,写出了这么一本书。《野火集》使我觉得龙应台是一个严肃的女性。但当我翻开《目送》《孩子你慢慢来》《亲爱的安德烈》时,我不由得为之动容。原来,龙应台更多的是一种母性的慈爱,她将一种种爱写进了她的书里。这些书反映了龙应台的经历,殊不知,其实也是在向我们表达了人世间的母爱、亲情、博爱。可以说龙应台的“人生三书”里没有一篇是由多么华丽的语言拼成的,它甚至没有语文上所谓的好词佳句,它全部都是龙应台发自内心的话,可我却为这样的一篇篇文章感动。

  另外一个作家并没有龙应台那样的有名,也没有龙应台出版的书那样的图书销售量。可我更爱她的文章。在她的.世界里,世界万物都是美好的,都是有爱的。她就是丁立梅。她的写景书《遇见》用很平常的语言却写出了世外桃源;她的感悟书《暗香》告诉了我们每一种花开都是对大自然的馈赠;她的写实书《暖爱》用她自己的故事一次又一次的感动我们。

  我喜欢她的朴实“滚滚红尘之中,我们都不可避免会陷入孤独,但只要人世间有爱在,有善良在,有朋友在,就会有春暖花开”,我喜欢她的感悟;“一个人的存在,到底对谁很重要?这世上,总会一些人记得您,就像风会记得一朵花的香。凡来尘往,莫不如此。”

  这就是我喜欢的两位柔情似水的作家和她们的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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