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修合同

时间:2022-08-16 08:57:51 维修合同 我要投稿

【精华】维修合同范文集锦五篇

  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签订合同也是避免争端的最好方式之一。合同有不同的类型,当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维修合同5篇,欢迎大家分享。

【精华】维修合同范文集锦五篇

维修合同 篇1

  甲方:乙方:

  由于学校规划、建设需要,拟对学校围墙进行重新建筑。经校委会研究,上报县教育局、中心校同意,将围墙建筑的承建工作发包给乙方。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以下条款,并形成具有法律效力的下述合同,双方必须共同遵守。

  一、围墙位置

  根据新规划需要,依校园红线新建围墙。

  二、围墙要求

  1、在校园红线位置共建筑围墙 米(不含大门)。

  2、围墙要求:地平线以上高2.5米,厚0.24米,砂浆砌墙,内墙面水泥粉刷。

  3、墙体每隔2.5米砌一个三零放大柱。

  三、造价:根据初步预算,

  四、付款方式

  1、前期由乙方全额垫付所有工程款,完工后经县教育局及相关部门审计决算后,确认实付工程款数(据实结算)。

  2、工程完工后,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支付工程款。如工程存在问题,能够整改的,要限期整改,不能进行整改的,要拆除重建,否则不支付任何工程款。

  3、决算后的工程款由次进行支付: 年元,月日前支 付 元, 年 月 日前支付 元,预留 元作为质保金。

  五、其他要求

  1、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止月完工,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支付。

  2、完工后乙方要将所有建筑垃圾清理干净。

  3、施工期间,甲方有权对工程进行监督,对于出现的问题,乙方要立即进行整改。

  4、施工期间乙方一定要确保安全,因乙方责任造成的安全事故应由乙方承担承担。

  5、施工期间产生的水电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6、未尽事宜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协商解决。

  7、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 : 乙方:

  负责人签字: 签字

  年 月 日

维修合同 篇2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豪庭房屋维修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豪庭房屋维修工程。

  2、工程地点:上海市松江区××路×××号。

  3、工程范围:本工程涵盖××豪庭部分住宅楼屋面、外墙体漏雨及室内墙面、棚面发霉维修等工程,具体内容见附件:甲、乙双方及监理人员共同签字的工程量技术联系单。

  4、合同工期:开工日200×年×月×日,竣工日200×年×月××日,该工期包括法定节假日、交叉施工、配合施工的等待时间。,因天气或其它因素影响施工,经甲方确认同意后乙方可以适当延长工期。

  二、工程服务形式

  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

  三、结算方式

  甲、乙双方及监理人员就需要维修部位及工程量,进行技术联系单形式会签,工程量以甲、乙双方及监理人员签字确认后的技术联系单内容为基准,甲、乙双方依据上海市20xx定额进行结算,确定工程总造价。

  甲、乙双方将双方签字盖章的结算书和甲、乙双方及监理人员共同签字的工程量技术联系单,作为合同附件附后。

  四、工程总价

  暂定为人民币××万元(最终以甲、乙双方确认的结算值为准)。

  五、工程质量监督与检查验收

  乙方在施工中要严格按照国家、行业标准和企业规范及本合同约定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并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对甲方提出的问题,乙方应及时进行整改,维修工程结束后,由甲、乙双方及被维修房屋的业主共同对工程进行验收,验收合格以三方签字确认的《施工记录单》为准。在竣工验收时,对于甲方或业主确认的尚未修复的工程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按甲方的要求继续维修,并承担逾期责任。

  六、工程款支付

  1、工程款支付方式为支票。

  2、合同签订且乙方正式开工后三日内,甲方支付乙方暂定工程总造价30%的工程款。

  3、施工完毕且竣工验收合格并且工程交付使用后十五日内乙方须向甲方提交结算报告,双方按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结算,结算值经甲方确认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至结算值的60%。

  4、乙方维修过的部位经过一个雨季过后,未发现渗漏、发霉现象,甲方于200×年×月××日前向乙方支付至结算值的95%。

  5、剩余5%工程款留作保修金,保修期满后十日内如无质量问题甲方将保修金余额无息返还给乙方。

  6、甲方每次付款的同时,乙方应向甲方出具同等金额的工程款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工程款。

  七、保修

  1、自乙方维修工程完工后,乙方须对全部工程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为5年,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甲方之日起计算。

  2、工程保修金为工程款的5%,保修期满后十日内,甲方将保修金的剩余部分无息返还。

  3、保修期内,如维修工程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保证接到甲方通知后2小时内派人进行检查及维修,并应在甲方确定的合理期限内修复完毕,如乙方逾期未派人修复或二次维修后仍出现问题的,甲方有权另行委托他人维修,所需费用和甲方因此受到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4、乙方在施工中必须严格按施工工艺要求操作,维修后的工程如果再出现发霉、渗漏问题,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两天内修复完毕,并承担由于再次出现发霉、渗漏问题而引发的一切影响和经济赔偿的后果。如住户装修、物品遭受损失的赔偿等。

  5、在保修期内,乙方应定期对施工工程进行巡访,做好回访记录,并对存在隐患的质量问题,予以及时解决。乙方现预留保修负责人的书面通信地址和电话,以便通知乙方进行维修。

  乙方保修负责人姓名:×××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八、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开工、逾期竣工或逾期履行其他义务的,每逾期一日,均应当向甲方承担暂定工程总造价5‰的违约金,任何一项逾期达七日或累计出现三次以上(含三次)迟延履行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当承担因此而造成的甲方的一切损失(包括甲方因此向第三方支付的赔偿金、违约金)。

  2、乙方未经甲方许可停工达两日(含两日)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并应当无条件于两日内退场,双方于乙方退场后结算。

  3、乙方违反本合同其他任何一项义务,经甲方通知其限期改正,期满后仍未改正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当承担因此而造成的甲方的一切损失。

  4、对乙方故意或疏忽导致的材料和施工工艺不符合技术规范及环保要求引起的工程质量问题,或与合同约定不符的,无论工程是否已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以及是否超过保修期,均自甲方或业主知道之日起两年内享有对乙方的索赔追偿权利。

  5、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他人,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6、乙方维修过的部位所出现的工程质量问题在未解决前,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任何款项。

  7、凡因乙方原因导致本合同解除的,乙方应承担合同暂定价款10%的违约赔偿金,如该违约赔偿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所受到的损失的(包括甲方因此向第三方支付的赔偿金、违约金),乙方还应赔偿甲方所受到的损失。

  九、安全施工

  乙方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施工安全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的事故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及后果,乙方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由乙方负责。乙方应为施工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及与工程施工有关的一切保险。凡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或其他责任事故,均由乙方承担责任。

  十、施工责任

  1、甲方在乙方施工中为乙方提供水、电等便利,并负责同住户及下属有关部门协调。乙方按施工工艺要求施工。

  2、乙方在施工中要保护好小区内的方砖步道、花草树木,不能损坏。在住户家维修要严格遵守物业规定的制度,如有住户投诉或乙方损害物品,甲方有权在应付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

  3、乙方指派×××为本工程驻工地代表,按本合同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本合同规定之内容。并负责与甲方进行沟通、联系,该负责人向甲方所作出的针对本工程任何承诺、保证、函件、签字、确认等均视为乙方的行为,均由乙方承担责任。

  4、乙方严格按照甲方确认的施工做法以及质量标准要求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确保工程达到合同约定及甲方要求。

  5、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交付使用前乙方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半成品进行保护并承担费用。

  6、乙方维修时必须每天将垃圾集中在甲方的指定地点,保持施工现场的清洁,并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清除,竣工前做好卫生清扫和处理工作,否则,甲方有权委托他人清理,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在应付给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

  7、在施工中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质量检查、检验及监督,为检查、检验、监督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担因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

  8、维修施工所需办理的一切审批手续(指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需报批的项目)由乙方负责办理并承担费用,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9、本合同约定的维修工程必须由乙方自行完成,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该工程擅自分包、转包或交由其他任何第三人完成,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0、乙方在维修过程中应注意与维修业主保持良好的沟通,避免产生纠纷,如因乙方原因与维修业主产生纠纷而使甲方受到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责任,甲方有权在应付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不足部分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11、乙方在维修施工过程中应注意爱护甲方及业主的财产、物品,不得破坏小区内的建筑物及相关设施、设备。在维修工程中,凡由于乙方原因导致甲方或第三人人身或财产损害的,乙方应当予以赔偿。甲方有权在应付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不足部分甲方、业主或有关权利人有权向乙方追偿。

  十一、其它

  1、本工程如涉及工程价款的确认,相关的确认需经甲方代表、甲方预算部门确认并加盖甲方公章后为有效,其他人(除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缺少前述任一确认、或非加盖甲方公章(例如签证章等),甲方均不予认可。

  2、如涉及工程量的确认,必须经甲方代表、工程部经理共同会签且加盖甲方签证专用章后方为有效,缺一不可。

  3、甲、乙双方确定的结算书和甲、乙双方及监理人员共同签字的工程量技术联系单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壹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5、未尽事宜或合同执行中发生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了,由该维修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维修合同 篇3

  甲方:园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系电话:*********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明文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维修空调事宜,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负责维修甲方办公室30台空调(挂机)

  二、乙方维修内容为:

  1、清洗空调;

  2、添加制冷添加剂;

  3、配置10个空调遥控器;

  4、保障空调正常工作其他维护内容。

  三、乙方保证于20xx年3月28日前将维修后空调如数交付甲方,并自交付之日起1年内,空调再次发生故障时,乙方应及时免费保修、

  四、乙方必须保证空调拆卸后完好无损,承担维修期间保管拆卸空调盗失责任,保证维护后安装固定、

  五、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将维修工作转包给第三方,也不得擅自更换不需要更换空调零部件、确需更换,应通知甲方,并保证更换零部件与原装部件一致或与整机功能性能匹配、

  六、甲方验收维修空调合格后,一次性支付乙方空调维修费、费用依据乙方维修工作内容核算(含税费)、其中:

  1、空调清洗保养并添加制冷剂120元/台;

  2、配置万能空调遥控器30元/个。

  七、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规定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20xx年 月 日 20xx年 月 日

维修合同 篇4

  项目编号:gc-fg060050

  合同编号:___________

  甲方: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甲方)就中央国家机关汽车维修定点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经项目评标委员会评定,确定___(乙方)为中标人。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央国家机关汽车维修定点采购项目招标文件》(gc-fg060050)的规定,经平等协商达成合同如下:

  1.定义

  除非另有特别约定,在本合同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甲乙双方另行签订的其他文件中,下列词语按如下定义进行解释:

  1.1 “合同”是指甲方和乙方已达成的协议,即由双方签订的合同格式中的文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组成合同部分的所有其他文件。

  1.2 “采购服务”是指本合同约定的乙方同意按照甲方的要求为用户提供汽车维修,包括汽车大修、总成修理、保养、小修和专项维修(保险维修业务、新购车辆免费维护保养除外)等一系列工作的总称。

  1.3 “用户”是指按本合同约定在乙方处维修采购的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及其 所属在京各级行政事业单位。

  1.4 “工作日”是指除公休日和国家法定节假日以外的日历日。

  1.5 “第三方”是指本合同以外的任何中国境内、境外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1.6 “附件”是指与本合同的订立、履行有关的,经甲乙双方认可的,对本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细化、补充、修改、变更的文件、图纸、音像制品等资料。

  1.7 “招标文件”是指《中央国家机关汽车维修定点采购项目招标文件》(gc-fg060050 )。

  2.适用范围

  2.1 本合同条款仅适用于中央国家机关汽车维修定点采购项目(项目编号:gc-fg060050 )。

  3.合同的组成

  3.1 下列文件应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3.1.1 本合同条款

  3.1.2 招标文件澄清及招标文件

  3.1.3 投标文件澄清及投标文件

  3.1.4 中标通知书

  3.1.5 形成合同的其他有关文件

  3.2 上述文件互为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清或相互矛盾之处,以所列顺序在前的为准,但甲、乙双方有特别约定的除外。

  4.定点承诺

  4.1 维修范围

  4.1.1 甲方确定乙方为20xx~20xx年度中央国家机关定点汽车维修厂。乙方可以承接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及其所属在京各级行政事业单位(以下称用户)车辆维修。

  4.2 维修价格

  4.2.1 用户进行车辆维修时,乙方应按投标承诺的价格优惠率和质量保修期按乙方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执行(本合同附件一)。甲方将在中央政府采购网上(http://www.zycg.gov.cn)公示乙方的中标价格。如整车生产厂下调维修工时费、维修零配件费时,乙方应按投标报价承诺的优惠相应下调价格,调整结果应在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如整车生产厂上调维修工时费、维修零配件费时,则中标报价维持不变。

  4.3 费用结算

  4.3.1 车辆维修后,乙方在中央政府采购网上填写《中央国家机关汽车维修验收单》(附件二、以下称《验收单》),打印并经用户签字确认,乙方据此直接与用户结算,并为用户开具合法的汽车维修业专用发票。

  4.4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4.4.1 甲方的权利:

  1.根据乙方投标文件中有关内容,有权对乙方的生产、管理情况进行检查,负责对乙方履约情况进行考评。考评的方法是:乙方的基本分为10 分, 甲方根据乙方履约情况进行通报表彰或处罚扣分,乙方的考评结果,将作为其下一年度参加 甲方汽车维修定点采购审查时的审查依据之一。其中,乙方每被扣减1分,将被甲方处以没收履约保证金10%的处罚;当得分为零时,取消乙方的定点维修资格,并在两年内不得参加甲方汽车维修定点采购活动。

  2.对维修竣工出厂车辆出现的质量问题或与合同约定的项目不符的问题,有权与用户一起要求乙方无偿返工。因乙方违反本合同给甲方或用户造成损失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经济损失。接受用户对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行为的投诉。如投诉情况属实,通知乙方及时纠正,并按第九条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3.对用户拖欠乙方车辆维修费不承担任何责任。

  4.4.2 甲方的义务

  1.甲方向乙方确认用户名录。乙方据此认定甲方车辆维修单位成员,并履行本合同。

  2.负责协调乙方与用户在汽车定点维修方面的关系,与有关部门一起解决和处理车辆维修过程中

  所发生的纠纷。

  4.5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4.5.1 乙方的权利

  1.乙方有权拒绝甲方及用户提出的除车辆维修服务和乙方承诺以外的其它要求。

  2.乙方有权对甲方在日常管理工作中和用户在车辆维修过程中的不正当要求和违规行为进行投诉,并要求有关部门做出处理。

  3.对经费未落实或不足的车辆维修业务,有权拒绝承修。

  4.5.2 乙方的义务

  1.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守法经营,按章办事,自觉维护甲方及用户的利益。

  2.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严格履行《中央的机关汽车维修定点采购服务承诺书》(附件三)中规定的服务承诺,做到诚实守信。

  3.乙方根据用户的报修要求填写维修单,并由双方当事人签字认可。如乙方在车辆维修过程中检查出了维修单维修项目以外的问题,应立即告知用户并提出正常的维修方案。若乙方发现用户车辆存在维修单以外的问题,但用户不同意按乙方的维修方案进行必要的维修而出现的车辆事故,乙方不负责任。

  4.用户维修的车辆在车辆维修质量保证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给予免费维修,如因维修部分质量问题而出现责任事故,经有关单位的技术检验确属不是用户原因造成的,乙方应按有关车辆维修行业的管理规定,承担相应的责任。

  5.乙方如不具备履行承诺的条件时,乙方除可自行利用社会资源解决外,也可委托甲方推荐的社会专业机构代理,相关责任义务由乙方与代理机构自行协商承担。

  5.违约责任

  5.1 乙方对所提供的服务与合同要求不符负有责任。若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扣除相应的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

  1.在定点采购期间,如乙方被降低资质,将取消其定点维修企业资格。

  2.乙方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处罚、扣分:

  (1)检查过程中,发现乙方违反本合同“乙方的义务”条款的,每项扣1分;

  (2)乙方被投诉,经调查属实的,一次扣1分;

  (3)维修竣工的车辆,在质量保证期内返工两次或以上的,扣1分。

  (4)乙方严重违反合同约定,在甲方通知其纠正的限期内未能纠正,扣1分。

  (5)乙方拒绝接受甲方检查或提供虚假资料,扣1分。

  (6)乙方3次不按时报送维修统计报表的,扣1分。

  5.1.1 采用不正当竞争手段谋取中标的,向用户提供回扣的,或其他因乙方原因影响本合同无法履行或终止的,甲方可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

  5.1.2 乙方存在以下情形,用户可向甲方投诉:

  (1)乙方超过合同规定的价格收取费用,

  (2)乙方向用户提供的服务,质量明显不满足供货合同、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和本合同规定标准的;

  (3)乙方向用户提供的,明显高于市场同类维修价格的;

  (4)乙方其它违反合同规定的行为。

  用户对乙方的有效投诉超过2次(含)以上的,甲方每次可扣除10%的履约保证金;用户对乙方的有效投诉达到3次(含)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取消乙方下一年度参与中央国家机关定点汽车维修厂招标项目的资格。

  5.2 如果乙方未能履行按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的违约金作为补偿。

  5.3 履约保证金的扣除不影响乙方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各项义务。

  5.4 对乙方履行合同情况,甲方有权在中央政府采购网或其他媒体上公布。

  6.不可抗力

  6.1 合同任一方由于受诸如战争、骚乱、瘟疫、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而不能执行合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不可抗力事件是指甲乙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故。

  6.2 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详细情况报告以及不可抗力对履行合同影响程度的说明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

  6.3 发生不可抗力时,任何一方均不对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或延迟履行本合同义务而使另一方蒙受损失承担责任,但遭受不可抗力一方有责任尽可能及时采取适当或必要措施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对因未尽本项义务而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6.4 一旦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持续120天以上,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或终止合同的协议。

  7.履约保证金

  7.1 乙方应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10万元人民币(¥100,000)。

  7.2 乙方中标后投标保证金将全部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到乙方完全履行合同规定全部服务义务时止。

  7.3 履约保证金被扣除后3个工作日内,乙方应予以补足。

  7.4 甲方将在本合同期满后1个月内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

  8.保密条款

  8.1 任何一方对其获知的本合同涉及的所有有形、无形的信息及资料(包括

  但不限于甲乙双方的往来书面文字文件、电子邮件及信息、软盘资料等)中另一方的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8.2 除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得到本合同之另一方的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人泄露前款规定的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保密期限自任何一方获知该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之日起至本条规定的秘密成为公众信息之日止。

  9.合同的解释

  9.1 任何一方对本合同及其附件的解释均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依照本合同签订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以及人们通常的理解进行。

  9.2 本合同标题仅供查阅方便,并非对本合同的诠释或解释,本合同中以日表述的时间期限均指公历日。

  9.3 对本合同的任何解释均应以书面做出。

  10.争议的解决

  10.1 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在60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甲乙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10.2 除另有裁决外,仲裁费用应由败诉方负担。

  10.3 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的仲裁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执行。

  11.合同的终止

  11.1 本合同有效期至20xx年12月31日。在合同期内任何一方不得擅自终止合同,否则应负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如一方因故需终止合同,必须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另一方,经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方可终止。

  11.2 出现下列情况时本合同自行终止:

  11.2.1 本合同正常履行完毕;

  11.2.2 甲乙双方协议终止本合同的履行;

  11.2.3 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履行不必要时;

  11.2.4 一方不履行合同条款,造成另一方无法执行合同协议,协商又不能求得解决,责任方赔偿损失后,合同终止。

  11.3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发生任何以下一种情况,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对于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对于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应负赔偿责任:

  11.3.1 乙方未按合同规定及时补足履约保证金的。

  11.3.2 乙方向用户提供任何形式的回扣。

  11.3.3 用户对乙方有效投诉达3次的。

  12.法律适用

  12.1 本合同及附件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争议的解决等适用本合同签订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13.权利的保留

  13.1 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违约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是对其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其他各方违约责任权利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违约方的某种权利,或放弃追究违约方的某种责任,不应视为对其他权利或追究其他责任的放弃。

  13.2 如果本合同部分条款依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被确认为无效或无法履行,且该部分无效或无法履行的条款不影响本合同其他条款效力的,本合同其他条款继续有效;同时,合同各方应根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对该部分无效或无法履行的条款进行调整,使其依法成为有效条款,并尽量符合本合同所体现的原则和精神。

  13.3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因中国法律、法规、政策的变化致使本合同的部分条款相冲突、无效或失去可强制执行效力时,甲乙双方应尽快修改本合同中相冲突或无效或失去可强制执行效力的条款。

  14.主导语言与计量单位

  14.1 合同书写应用中文。甲乙双方所有的来往信函,以及合同有关的文件均应以中文书写。

  14.2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5.通知

  15.1 甲乙双方发出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或回复,应以专人送递、传真或特快专递的方式发出。如果以专人送递或特快专递发送,以送达至对方的住所或通讯联络地视为送达;如果以传真方式发送,发件人在收到传真报告后视为送达;如果采用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则应在发送后由对方以书面方式予以确认视为送达。

  15.2 甲乙双方发出的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或回复均应发至以下通讯地址,付款或收款应使用以下账号,一方变更通讯地址或账号,应自变更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变更后的通讯地址和账号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变更方不履行通知义务,应对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甲方: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张华

  地址:XX市XX区西安门大街22号

  电话:83084976

  传真:83084974

  开户银行及账号:民生银行北京东单支行0124014400000086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及账号:___

  _______

  15.3 上述发出通知、回复的费用由发出方承担。

  16.合同修改

  16.1 对于本合同的未尽事宜,需进行修改、补充或完善的,甲乙双方必须就所修改的内容签订书面的合同修改书,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协议。

  16.2 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7.合同生效

  17.1 除非合同中另有说明,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并在甲方收到乙方的履约保证金后,即开始生效。

  17.2 本合同中的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7.3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财政部备案一份,每份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

维修合同 篇5

  发包方(简称甲方):

  承包方(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地点:XXX

  1.2工程项目:XXXX。(详见附件1:由甲方提供的工程预算书及效果图)

  1.3工程承包采取承包人包工、包料方式

  1.4工程期限XXXX天

  开工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竣工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1.5工程款和报价单

  本合同工程造价由两部分组成,第一部分为开标时乙方报价XXXX元(详见附件2:乙方开标时提供的投标书),第二部分为施工前增加漏项部分投资XXX元(附件4:关于施工前部分项目的情况说明,附件5:XXX维修建议,附件6:新增项目预算表),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以上两项之和,为(人民币): XXXX(¥XXXX.XX元)。

  第二条 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发包人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承包人。

  第三条:前期设计及预算

  本工程开标前的尺寸测量及概算、效果图设计等工作已由XXX公司完成,费用为1000.00元,此项目已含在报价书内。待工程竣工结算后,由乙方支付给XXXX公司。

  第四条 甲方工作

  4.1向乙方提供施工需用的水、电等必备条件。

  4.2 做好施工中因临时性使用公用场所的'协调工作。

  4.3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4.4参与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参加工程材料验收、分项工程验收、竣工验收。

  4.5开工前要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4.6不得有下列行为:

  4.6.1随意改动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

  4.6.2在外墙上开窗、门或扩大原有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门窗的墙体;

  4.6.3强令乙方违章作业施工的其他行为。

  第五条 乙方工作

  5.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的现场交底。

  5.2负责施工前的现场清理,确保正常施工。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负责工程完工后施工现场卫生清理,确保现场安全、规范、整齐、卫生。

  5.3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各种设备管线。

  5.4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5.5指派__________________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对其行为乙方应予认可。如更换人员,乙方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5.7负责工程成品和室内留存设施设备的保护,如因乙方责任造成留存设施设备损坏的,乙方负责赔偿。

  5.8通过告知网址、统一公示等方式为甲方提供本合同签订及履行过程中涉及的各种标准、规范、计算书、参考价格等书面资料的查阅条件。

  第六条 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约定

  6.1本工程属室内工程。乙方必须严格执行施工规范、质量标准。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关财产的安全,防止火灾、人员伤亡、相关管道堵塞、渗漏水、物品毁坏等事故发生。如因乙方问题引起上述情况发生,乙方应负全部责任。

  6.2在施工期间,乙方必须遵守有关安全、消防等法律法规,文明施工。如因乙方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违章作业,引起安全及火灾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概与甲方无关。

  第七条 工程变更

  在施工期间对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如需变更,双方应当协商一致。由合同双方共同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及工期。工程变更协议,作为竣工结算和顺延工期的根据。

  第八条 材料供应

  8.1本工程投标前甲方已在所提供的预算书中明确相关材料、设备品牌及型号,乙方必须按预算书的要求提供相关材料设备。

  8.2乙方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必须经双方共同验收后方可用于工程。

  8.3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不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室内装饰装修有害物质限量标准》的,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如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系伪劣商品,应按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8.4如甲方所规定的材料、设备确因市场问题不能采购到的,乙方可提供同等质量的材料或设备,但必须由甲方同意后方能更换。

  第九条 工程延期

  9.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的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应当顺延:

  9.1.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9.1.2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因素;

  9.1.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9.2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的日期延误,工期应当顺延;

  9.2.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当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

  9.2.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影响正常施工的;

  9.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十条 质量标准

  10.1装修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方面,应当严格按照《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xx)的标准执行。

  10.2工程质量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和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它地方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10.3本工程部分室内维修应按照甲方所提供的图纸施工。

  10.4在竣工验收时双方对工程质量、室内空气质量发生争议时,应当申请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予以认证;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甲方垫付,并最终由责任方承担。

  10.5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的其它质量标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工程验收和保修

  11.1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联合验收:

  11.1.1材料验收;

  11.1.2单项工程竣工后验收;

  11.1.3竣工验收。

  11.2工程完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竣工验收通知单后七日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移交手续,签署保修单,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其施工部分的水电改造图。

  11.3双方进行竣工验收前,乙方负责保护工程成品和工程现场的全部安全。

  11.4双方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不得入住,如甲方擅自入住视同验收合格,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11.5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室内维修工程保修期限为二年(含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防渗漏工程)。

  11.6保修期间的责任承担。保修期内,由乙方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承包人应负责维修,并承担鉴定及维修费用;如乙不维修也不承担费用,发包人可按合同约定扣除质量保证金,并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对于由其它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则由甲方负责组织维修,乙方不承担费用。

  第十二条 工程价款及结算

  12.1实际工程量根据各项工程验收单为准,以乙方投标时的单价为准计算工程款。

  12.2工程竣工后乙方书面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在接收书面通知后的3个工作日内必须组织验收。经验收合格后,甲方对乙方提交的工程结算单进行审核。

  12.3经甲方对乙方工程结算单审核无误后,甲方在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乙方95%的工程款。 12.4甲方预留5%的工程款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满一年工程无质量问题可即可支付乙方。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3.1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违反有关法律规定受到处罚的,最终责任由责任方承担。

  13.2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13.3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工期顺延。

  13.4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给甲方本合同工程造价金额1%的违约金。 13.5乙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或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第十四条 几项具体规定

  14.1 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乙方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负责将垃圾运到指定的地点,将施工现场清理干净。

  14.2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必须将更换的钥匙完整交付给甲方使用。

  14.3施工期间,承包人每天的工作时间段为:上午__点__分至下午__点__分。

  14.4 水电维修为整体项目,除预算书中提及的具体水电维修外,其它水电维修项目材料及人工费用已包含在预算书第十五项第1、2项中,乙方必须对该更换的线路、开关、插座、灯泡,以及喷头喷座、高压管、软管、洗脸盆、混合阀等涉及水电相关的材料给予更换,以确保正常使用。对于未更换的喷头喷座、高压管、软管、混合阀等不在保修范围内。

  第十五条 其他约定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当协商或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消费者协会等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时,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七条 附则

  17.1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三份,乙方两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7.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终止。

  17.3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17.4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影响了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双方应当本着公平原则协商解决。 附件:

  1、甲方提供的维修工程预算书及效果图

  2、乙方投标书

  3、中标通知书

  4、关于施工前部分项目的情况说明

  5、维修建议

  6、新增项目预算表

  7、维修材料验收单

  8、维修工程变更单

  9、维修工程项目确认单

  10、维修工程验收单

  11、维修工程保修单

  12、维修工程结算单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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