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管理协议书

时间:2022-08-15 09:58:23 委托协议书 我要投稿

委托管理协议书模板汇总五篇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协议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协议具有法律效力,确立某种法律关系。那么什么样的协议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委托管理协议书5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委托管理协议书模板汇总五篇

委托管理协议书 篇1

  甲方:广东省z公司深圳分公司

  乙方:深圳市z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甲、乙经过友好协商,甲方委托乙方就其z大厦的多功能演播厅(面积1384m2)进行日常管理、对外出租及提供接待服务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会议场地及接待服务类型

  裙楼2-3F多功能演播厅,可用于大型会议、小型专业舞台、授课等;

  二、会议场地预订方式

  甲方将多功能演播厅加入网上预订会议室的项目中,并应对会议预订的内容进行修改,使会议预订人员通过网上可了解到各会议室的预订情况,以确保会议预订的有效。会议预订时间应提前至少2天,如会议预订时间产生冲突时,优先安排先预订一方。

  三、乙方提供的服务内容及标准

  1、负责多功能会议厅的日常管理工作,使其处于良好的使用状态;

  A日常清洁、消杀服务工作

  B日常安全巡视工作

  C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及维修工作(音响、灯光等由专业厂家进行),维修更换的材料费用由甲支付

  2、负责提供多功能会议厅摆放鲜花的基本场景及按照会议方要求进行物品的购置及布置;

  3、负责对多功能会议厅举行的会议、演出等进行接待及服务,并保障接待工作的顺利进行;

  4、负责在会议接待期间的按照会议方的要求提供灯光、音响等技术操作,并保障整个会议召开的效果;

  5、按照甲方提供的租赁要求进行会议场地的租赁、接待服务工作及代收租金;

  6、负责对甲方提供的会议接待用品进行管理、报损、补充;

  7、工作安排

  A 时间安排:按甲方或客户具体要求落实,确保会议、演出等如期举行。

  B 人员安排:由z物业客户服务中心根据接待需要安排会议接待员,提供专业及规范的会议服务。

  C 会场安排:按甲方或客户具体要求提供适当的会议、演出等环境,确保会议、演出等顺利进行。具体包括物料安排、场所准备、广告条幅、音响设施、投影设施、装饰物品、台椅摆放、其它物品准备等。

  D 服务安排:在会议、演出等进行的整个过程中提供甲方或客户所需的各项专业服务,确保会议、演出等顺利进行。具体包括迎宾服务、电梯服务、茶水服务、清洁服务、投影服务、音响设施操作服务及其它服务等。

  四、会议场地接待服务具体事宜

  1、乙方定期向甲方收集会议、演出等的接待标准,按不同的标准提供会议服务,并确保会议、演出等的顺利进行。

  2、乙方根据甲方会议方的要求垫付费用后购置物品,乙方根据会议接待、安全人员的数量、时间及购置物品的费用同会议方进行单次费用结算。乙方收取场地使用租金后定期转予甲方。

  3、乙方购置物品的价格需征询会议方的同意,并在结算时提供有效的票据。

  五、会议、演出接待受理及服务流程:见附页《商务接待作业指导书》

  六、会议场地管理、接待服务及出租费用以46元/月/ m2的管理费标准收取:

  即: 人民币伍万玖仟伍佰壹拾贰元整(具体见附表)

  七、承包方式:

  提供第三项中的服务,会议场地的基本接待物品及设施、设备等材料的更换由甲方负责。

  八、合同有效期为一年,从二○xx年二月二十日至二○xx年二月十九日止。

  九、付款方式:

  每月的费用在第二个月的五日前由甲方以转帐的方式支付给乙方。

  十、甲方责任

  1、负责提供给乙方工作用水和电。

  2、发现问题及时向乙方提出意见。

  3、提供茶水间、电热水器、操作台。

  4、放置接待用品的房间一间(约20平方)。(尽量位于裙楼1层、2层)。

  5、会议室内的设备设施的维修更换费用由甲方负责。

  6、接到乙方会议接待用品损坏报告后予以确认,根据情况进行当月费用的调整。

  十一、乙方责任

  1、按《商务接待作业指导书》的标准,为甲方提供会议、演出接待服务。

  2、工作人员在工作中损坏甲方财物应给予赔偿。

  3、不断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并保持高水准的接待服务。

  4、保证多功能会议厅设施设备的完好,并定期进行检修(音响、投影)由专业厂家进行),检修所发生的材料费用由甲方负责。

  5、对会议室音响、投影进行调试,保证在正常状态下的使用。

  6、协助甲方音响、投影外委单位对音响、投影进行维护。

  7、会议接待用品的使用未达到甲方要求的使用期限时,应及时知会甲方以免影响会议接待。

  十二、乙方提供的服务仅限于本合同中规定的内容,未尽事宜或需乙方提供其它相关服务,则应由双方另行补充协商。

  十三、违约责任

  1、本协议签字生效后,甲、乙双方不得单方面毁约。乙方按照附页《商务接待作业指导书》的会议接待服务标准为甲方提供接待服务;甲方不得再聘请第三方在本协议所注明的会议场地为其或对外提供会议接待服务。若甲方违约,由此给乙方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2、若甲方临时取消已通知乙方作好接待准备的会议,乙方为该会议投入的场地布置等所发生的成本费用由甲方承担。

  十四、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广东省z公司深圳分公司 乙方:深圳市z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盖章) (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法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管理协议书 篇2

  委 托 单位: 重庆市綦江港航管理处

  法定代表人:————————

  受委托单位: 綦江县赶水镇人民政府

  法定代表人:

  根据《行政处罚法》、《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重庆市乡镇船舶管理办法》、重庆市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重庆市綦江港航管理处委托綦江县赶水人民政府按照委托的执法权限,对本行政区域内水上安全行使行政执法权:

  一、委托执法范围

  负责本街道行政区域内水上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直接查处水上安全违规违法行为。

  二、委托执法权限

  受委托单位在委托权限范围内以重庆市綦江港航管理处的名义对水上安全违规违法行为行使下列监督管理职权:

  (一)行政检查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重庆市乡镇船舶管理办法》、《重庆市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水上安全违规违法行为行使行政检查权。

  (二)违法行为制止权。对水上安全行为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个人或生产经营单位有水上安全违规违法行为,有权要求违法违规行为人立即改正或限期纠正,并向重庆市綦江港航管理处报告。

  (三)部分行政处罚权。对辖区内水上交通安全实施监管,纠正违章行为,责令限期整改,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对违法违章行为处以500元以下罚款。处罚金额在工作上500以上的必须报经委托单位审核后予以处罚,处罚时必须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适用法律污得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

  (四)提请行政处罚权。受托镇人民政府发现违法行为不属于其法定职权或者委托职权范围的,应当提请委托单位依法对违法行为人作出行政处罚。

  三、委托执法责任

  (一)委托单位责任

  1.指导和监督受委托单位在委托权限范围内以委托单位名义实施行政执法行为;

  2.对受委托单位因违法导致案件错误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由委托单位承担,委托单位承担相应责任后,可以根据受委托人的过错责任大小,依法予以追偿;

  3.对受委托单位违法或者不适当的行政执法行为予以纠正或者撤销;受委托单位违法实施行政执法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委托单位可以解除委托执法协议;

  4.委托单位应组织受委托单位执法人员参加市或区县政府法制办组织的执法资格培训及相关业务学习,并为其申办市政府行政执法证件;

  5.委托单位为受委托单位提供相关资料及规范的行政执法文书、表格;

  6.委托单位将部分行政执法权委托给被委托单位后,委托单位应当承担被委托单位在履行委托行政执法职责过程中产生的实际费用。

  (二)受委托单位责任

  1.受委托单位只能在委托权限和范围内实施行政执法行为;

  2.受委托单位在履行行政执法行为时,必须出示有效的行政执法证件,并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执法行为;

  3.受委托单位不得再委托其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实施委托单位委托的行政执法行为;

  4.主动接受委托单位的指导和监督,参与和配合委托单位的行政执法工作;

  5.严格按照委托执法的有关规定,以委托单位的名义制作行政执法文书;

  6.建立相关的监督检查实施办法和行政执法相关制度;

  7.每月底前按要求准确地向委托单位报送委托行政执法报表,定期汇报执法情况,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

  8.及时向委托单位书面报告在委托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9.受委托单位以自己的名义执法或者超越委托权限,乱施行政处罚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由受委托单位自行承担。

  四、委托期限

  从20xx年10月1日至20xx年9月30日止。本委托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之后,每五年由委托单位进行一次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重新签订委托书;经审核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委托。

  五、本委托书一式四份。委托单位和受委托单位各执一份,另两份分送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县政府法制办备案。

  委托单位(盖章) 受委托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

  二〇〇七年十月一日

委托管理协议书 篇3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对其在__________证券__________营业部开设的账户(资金账号:______________;户名:______________,下称委托账户。)内的资产总计人民币_______万元(大写______________万元)进行资产管理。

  二、乙方在委托账户内做合法证券买卖, 如发生亏损,乙方承担全部经济责任。该协议有效期间,甲、乙双方均无权单方面划转委托账户内资金。

  三、乙方自愿将其所有的、在__________证券_________营业部开设的账户(资金账户:____________户名:____________,下称质押账户)下的资金及证券市值总计人民币________万元(大写____________万元)作为质押,作为偿还甲方委托资产本金及约定收益,直至协议期限届满。质押资产包括该资金账号下的所有分支账户内的资产。

  四、甲方保证委托资金来源的稳定性及合法性,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甲、乙双方同意此笔委托期限为____个月,由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六、乙方保证向甲方质押资金及证券来源的稳定性及合法性,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保证不再向除甲方之外的第三人进行重复质押或担保。

  七、基于资金安全需要,甲、乙双方应放弃申请办理使用“银证转账”系统的权利,如甲乙方已办理使用“银证转账”系统,应在本协议正式签署前予以撤销。资产委托期限内,甲乙双方均无权单方对本协议中有关的资金账户进行撤消指定交易、转托管或转出资金、证券等资产转移行为。乙方在质押账户内支付利息除外。

  八、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甲方取得质押账户的监控权和在特定情形下的处分权。乙方特别授权甲方工作人员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为乙方特别代理人(特别授权书附后),在本协议第十二、第十三条约定情形出现时对监管账户行使处分权。甲方认可该乙方特别代理人为本方委派的人员。

  九、乙方承诺给予甲方________的年委托收益率。乙方进行证券买卖的损益与甲方无关,如发生亏损,乙方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同时应从质押的资金或证券中予以补足,若乙方的质押资金或证券仍不足以弥补,甲方有继续追索余额的权利,直至乙方付清甲方委托资产本金及约定收益。

  十、乙方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按照第九条规定,向甲方支付委托资产本金及委托收益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万元)。乙方向甲方付清委托资产本金及约定收益后,本协议中监管账户内的资产归乙方所有。

  十一、质押期间,如乙方投资的股票属于高风险股票,标准为:股票高位盘整,在一年内股价已翻番或前二年已达2倍以上涨幅的;做庄比较明显,庄家已控盘的股票;*st股票;则甲方特别代理人可持授权凭证对质押账户行使处分权,单方面处分监管账户内的股票,包括卖出股票。同时,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

  十二、作为账户实际操作人,乙方有义务随时了解委托账户与质押账户的资产情况,并保证质押账户与委托账户的总资产不低于人民币________万元。质押期间,出现质押账户与委托账户总资产降至前述金额时,乙方应于次日(交易日)证券市场开盘前,追加保证金或证券,使监管账户中的总资产补足至________万元。

  十三、如乙方未能按第十二条要求补足资产或协议到期日(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时)乙方不能按要求归还甲方的委托资产本金及本协议约定收益合计________万元,则乙方立即丧失对监管账户内资金及证券的处分权,甲方特别代理人可持授权凭证对监管账户行使处分权,将监管账户内证券变现并将账户内资金按甲方委托资产本金及甲、乙双方约定收益划入甲方指定账户,同时,本协议终止。出现该情形时,视为乙方违约,甲方可提前收回委托资产及约定收益,乙方须自行承担因乙方特别代理人行使处分权造成的监管账户内资产的损失。

  十四、协议期间,如国家(包括地方性)有关权力部门依程序对质押账户或委托账户上的证券或资金采取查封、冻结、强制划转等措施,其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五、甲方在委托期间单方面提前中止委托协议的,应与乙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甲方应自动放弃委托资产的收益,并承担委托资产同期银行利息的违约金。因提前中止协议而造成委托资产损失的,由甲方自行承担责任。

  十六、乙方在委托期间单方面提前中止委托协议的,应与甲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乙方将视同委托期限已经完成,应当向甲方支付委托资产的本金及承诺的收益。

  十七、在协议有效期间,如因股票长期停牌或摘牌而造成股票冻结,乙方仍应按期归还甲方委托资产本金及约定收益。

  十八、如遇国家政策法规变化及不可抗力的因素影响本协议继续执行,甲、乙双方应及时无条件终止协议,并在协议终止当天返还甲方委托资产本金及约定收益,不得异议。

  十九、此协议自双方签字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十、本协议附件:特别授权委托书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委托管理协议书 篇4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物业管理条例》、《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XX市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国家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前期物业管理招标代理事项协商一致,订立合同。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规模:___________________

  招标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

  二、招标要求

  物业管理资质________级。

  三、价款支付方式

  中标人向受托人支付代理费(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

  四、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1.本合同协议书;

  2.本合同专用条款;

  3.本合同通用条款;

  4.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的补充和修正文件。

  五、本协议中的有关词语定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他们的定义相同。

  六、受托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范围内的代理业务。

  七、委托人向受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方式和时间,向受托人支付报酬。

  八、合同订立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约定之日起生效。

  委托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适用范围和法律

  1.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本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款所赋予的定义:

  1.1委托招标代理合同:委托人将前期物业管理招标工作委托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招标代理人实施招标活动签订委托合同。

  1.2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订立,通用于各类前期物业管理项目招标代理的条款。

  1.3专用条款:是委托人与受托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前期物业管理项目招标代理的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1.4委托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的,具有前期物业管理项目招标委托主体资格和支付代理费用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5受托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的,被委托人接受的具有前期物业管理项目招标代理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6前期物业管理项目:指由委托人和受托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委托代理招标的工程。

  1.7招标代理业务:委托人委托受托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委托代理招标的工程。

  1.8代理费用:委托人和受托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委托人用以支付受托人的按照合同约定的代理费用总额。

  1.9支付方式:指按照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委托人支付受托人代理费的方式和方法。

  1.10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在内容的形式。

  1.12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所应承担的责任。

  1.13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其他的要求。

  1.14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15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限的最后一天。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本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协议书;

  (2)本合同专用条款;

  (3)本合同通用条款;

  (4)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的补充和修正文件。

  2.2当合同文件内容出现含糊不清或不一致时,应在不影响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委托

  人和受托人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成时,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2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

  3.1语言文字

  除本合同专用条款中另有约定,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

  3.2适用法律和法规

  本合同文件适用国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由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4.委托人的义务

  4.1委托人将委托前期物业管理招标代理工作的具体范围在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4.2委托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下列工作

  (1)向受托人提供与物业管理有关的物业项目开发建设的政府批件;

  (2)向受托人提供满足完成物业招标代理业务的全部资料,并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

  (3)向受托人提供保证招标工作顺利完成的条件,提供的条件在本合同条款内约定;

  (4)指定专人与受托人联系,指定人员的姓名、职务、职称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5)根据需要,作好与第三方的协调工作;

  (6)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支付方式、币种及时间向受托人支付委托费用;

  (7)依法应尽的其他义务,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4.3委托人不得提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要求,否则受托人有权拒绝这类要求。

  4.4受托人在履行招标代理业务过程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经委托人同意并得到经济效益,委托人应向受托人支付一定的经济奖励。

  4.5委托人未能履行以上各项义务,给受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受托人的有关损失。

  4.6确定受托人提供的有关资料。

  5.受托人的义务

  5.1受托人应根据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委托招标代理的工作范围,选择有足够经验的物业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完成前期物业招标代理工作。

  5.2受托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下列工作:

  (1)依法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组织招标工作,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2)应用专业技术与技能向委托人提供为完成招标工作的相关咨询服务。

  (3)向委托人宣传有关工程招标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解释合理的招标程序,以便得到委托人的支持和配合;

  (4)依法应尽的其他义务,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5.3受托人应对其招标工作有关数据的计算,技术经济资料等的科学性和正确性负责。

  5.4受托人不得接受与本合同物业管理项目有关的投标咨询业务。

  5.5受托人未经委托人同意不得分包或转让本合同的任何权利和义务。

  5.6合同履行期内和合同终止后,未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不得泄漏与本合同相关的任何招标资料和情况。

  5.7受托人不得接受任何投标人的奖品、宴请和贿赂,不得泄漏招标、评标、定标过程中依法需要保密的内容。

  5.8受托人未能履行以上各项义务,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委托人的有关损失。

  6.委托人的权利

  6.1委托人拥有以下权利

  (1)向受托人询问本次物业招标工作进展情况和相关内容或提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建议;

  (2)审查受托人为本合同前期物业项目编制的各种文件,并提出修正意见;

  (3)要求受托人提交物业招标代理业务工作报告;

  (4)与受托人协商,建议更换其不称职的招标代理从业人员;

  (5)依法选举中标人;

  (6)合同履行期间,由于受托人的原因,给委托人造成损失或影响招标工作正常进行的,委托人有权终止合同,并依法向受托人追索经济赔偿,直到追究法律责任;

  (7)依法享有的其他权利,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7.受托人的权利

  (1)对招标过程中应由委托人做出的决定,有权提出建议;

  (2)当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不足或不明确时,有权提出补足资料或作出明确答复;

  (3)拒绝委托人提出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并向委托人作出解释。

  (4)有权参加委托人组织的涉及招标工作的所有会议和活动;

  (5)对于本合同前期物业项目编制的所有文件拥有版权,委托人仅有使用和复制的权利;

  (6)依法享有其他权利,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三、委托代理费用与支付

  8.委托代理费用

  8.1按照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的物业招标代理工作范围,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委托代理费用的计算方法、金额和支付方式和支付时间。

  8.2受托人对所承接的前期物业招标代理业务需要出外考察的,其外出人员数量和费用,经委托人同意后,在预算范围内由委托人实报实销。

  8.3在招标代理业务范围内,如需聘用专家咨询或协助,由受托人聘用的,其费用由受托人承担;由委托人聘用的,其费用由委托人承担。

  9.委托人代理费用的支付

  9.1本合同签订后,委托人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向受托人支付不少于全部代理费用_____%的代理预付款,具体额度(或比例)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9.2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完成委托人委托的物业招标代理工作范围以外的工作,为额外工作,需支付的费用由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

  9.3委托人在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支付时间未能如期支付代理费,自应支付之日起,向受托人支付滞纳金,滞纳金从规定应支付之日起计算。滞纳金的计算方法,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9.4委托人在双方约定的支付时间,未能如期支付代理费用,除支付滞纳金外,还应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支付应付代理费用的利息。

  9.5支付代理费的币种、汇率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9.6委托代理费用应由委托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支付方法和时间,直接向受托人支付,委托人不得转嫁支付责任。

  四、违约、赔偿和争议

  10.违约

  10.1委托人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4.2款提到的委托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向受托人提供为保证物业招标工作顺利完成的条件,致使招标工作无法进行;

  (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4.2款提到的委托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向受托人支付委托费用;

  (3)委托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委托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受托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委托人赔偿受托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委托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

  10.2受托人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2款提出的受托人未按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向委托人提供为完成物业招标工作的咨询服务。

  (2)本合同通用条款5.4款提到的受托人未按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接受了与本合同工程项目有关的物业投标咨询业务。

  (3)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6款提到的受托人未按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泄漏了与本合同前期物业相关的任何招标资料和情况;

  (4)受托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受托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委托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受托人赔偿委托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受托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

  11.索赔

  11.1一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另一方造成损失,另一方可以提出索赔。

  11.2当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的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

  11.3受托人向委托人提出索赔,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进行。

  (1)索赔事件发生后7天内,向委托人发出提出补偿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2)委托人受到受托人递交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后,于7天内未予答复,或要求受托人作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3)委托人受到受托人递交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后7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受托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11.4因受托人的过错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12.争议

  12.1委托人和受托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争议解决的方式。

  五、合同变更、生效与终止

  13.合同变更或解除

  13.1本合同签订后,由于委托人原因,使得受托人不能持续履行物业招标代理业务时,委托人应及时通知受托人暂停物业招标代理业务。当需要恢复物业招标代理业务时,应当在正式恢复前7日通知受托人。

  13.2本合同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当在变更或解除7日前通知对方,应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损失,赔偿方法或金额应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13.3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协议,须采用书面形式,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合同依然有效.

  14.合同生效

  14.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附生效条件时双方在协议书内约定。

  15.合同终止

  15.1受托人完成委托人全部委托物业招标代理业务后,委托人支付了全部代理费用(含增加额外工作的费用)后本合同终止。

  15.2本合同终止并不影响各方应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

  15.3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本合同自行终止。除委托人应付给受托人已完成工作的费用外,各自承担相应的损失。

  15.4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委托人和受托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六、其他

  16.合同的份数

  16.1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委托人和受托人各执一份。副本根据双方需要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17.补充条款

  双

  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合同通用条款内容具体化、补充或修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专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适用范围和法律

  1.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合同适用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

  3.1语言文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2本合同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_______________

  二、双方一般的权利和义务

  4.委托人的义务

  4.1委托前期物业管理招标代理工作的具体范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2委托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下列工作

  (1)向受托人提供与物业管理有关的物业项目开发建设的政府批件或相关资料情况的时间:______________

  (2)向受托人提供满足完成前期物业管理招标代理业务其它资料的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向受托人提供的保证物业招标工作顺利完成的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指定的与受托人联系的人员姓名: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职称:________________

  (5)需要与第三方协调的工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应尽的其他义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受托人的义务

  受托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下列工作:

  (1)组织物业招标工作的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为招标人提供的完成物业招标工作的相关咨询服务。

  6.委托人的权利

  6.1委托人拥有的权利: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拥有的其它权利: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受托人的权利

  7.1受托人拥有的权利: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拥有的其它权利: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委托代理费用与支付

  8.委托代理费用

  8.1代理费用的计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2代理费用的支付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委托代理费用的支付方法

  9.1预付款的比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2受托人完成额外工作,委托人需支付的费用:_____________

  9.3滞纳金的计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4支付代理费用的币种:______________;汇率:___________

  四、违约、索赔和争议

  10.违约

  10.1本合同关于委托人的具体责任

  (1)委托人未按照本合同通用条款第4.2款约定的支付方式、币种及时间向受托人支付委托费用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2)委托人与受托人签订合同后,中途不得再与其他招标代理机构签订前期物业管理招标代理合同,若违反此规定则委托人向受托人支付中标价代理费的双倍违约金。

  (3)双方约定的委托人的其他违约责任:

  10.2本合同关于受托人违约的具体责任

  (1)受托人未按照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2款约定的依法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组织前期物业招标工作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2)双方约定的受托人的其他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争议

  11.1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六、其他

  12.合同份数

  12.1双方约定本合同副本_______份,其中委托人_______份,受托人_______份。

  委托人(签章):_______

  _______

  受托人(签章):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管理协议书 篇5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在平等互利的原则下,就甲方租用乙方硬盘空间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2.甲方明白internet是全球互联网络,因此无论是通过乙方的服务器还是从其他服务器上所得到的信息不可能十分准确。

  3.甲方明白internet网络和其他网络通讯媒体并不能保证其放送内容的保密性,乙方不担保信息的绝对安全性。

  4.当甲方租用的硬盘空间超过所定限额mb时,超出部分按每1mb每月加收人民币_________元。甲方在接到乙方的单据后一星期内付清,超过一星期,每天加收5%滞纳金。

  5.甲方在使用乙方提供空间时必须遵守乙方制定的用户守则详情请见乙方网站甲方同意遵守乙方制定并通过网络发布的系统服务政策。该政策包括对站点占用资源所做的限制,以维护和增强服务器的服务质量和稳定性。乙方有权任何时间独立的决定和更改系统服务政策,在甲方破坏该政策时,有权随时终止或结束对甲方提供的任何服务,以及保留向甲方收取额外服务费用的权利。

  6.甲方保证在乙方提供的硬盘空间中,不添加聊天室及相类似的程序,甲方不得在未收到乙方书面同意证明的情况下,私自对乙方所提供的互联网项目进行任何技术处理,否则乙方有权随时终止或结束对甲方提供的任何服务,乙方不退还甲方任何费用,不承担任何联带责任,甲方还需向乙方交纳违约金人民币_________元。

  7.乙方提供给甲方的服务在协议签署并提供给甲方后,如果进行其他的技术处理如:空间方案重新设置,域名重新解析及更改域名dns,_________元/次。

  以天为基本单位,向甲方赔偿租用服务器费用损失,除此之外,不承担任何其他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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