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公司的意见

时间:2024-11-17 16:47:07 好文 我要投稿

【优秀】对公司的意见11篇

  对公司的意见 篇1

  1、我们的培训内容要来源于工作,来源于工作中发生的案例!我们的培训师可以选择在我们公司工作年限较久,了解工作企业文化,各店一些业务比较熟悉、流程比较熟悉的高管作为我们的培训师,在我们的工作中我们的实践要强于理论,理论是指导实践用的,我们要加强实践的`培训。

【优秀】对公司的意见11篇

  2、我们的培训要分阶段、分部门、分岗位进行针对性的培训,这样我们的培训才会有效果。

  3、我们可以为员工做一些户外的拓展活动,拓展活动是一项能够考验员工、发现员工优缺点,增强员工团队意识有意义的活动,这项活动我们可以列入我们的培训内容之一。

  对公司的意见 篇2

  保险公司章程是规范保险公司组织和行为,规定保险公司及其股东、董事、监事、管理层等各方权利、义务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重要文件,是规范公司治理结构的制度基础。为促进保险公司规范运作,加强对公司章程的监管,规范章程内容,明确章程制定、修改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监管规定,提出如下意见。

  一、章程的基本内容

  保险公司章程应当对以下事项作出明确规定,内容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监管规定的要求。

  (一)基本事项

  章程所记载的下列公司基本事项应当与行政许可的内容完全一致。

  1、名称和住所。

  2、注册资本和经营期限。

  3、经营范围。

  4、法定代表人。

  5、组织形式。

  6、开业批准文件文号与营业执照签发日期,开业前提交核准的章程除外。

  7、发起人。保险公司章程应当编制发起人表,详细记载发起人情况,包括发起人全称、认购的股份数及持股比例。发起人已全部转让所持股份的,发起人表应当保留其记录并予以注明。

  8、股份结构。保险公司章程应当编制股份结构表,详细记载股份情况,包括股份总数、股东全称、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

  股东转让股份的,应当在备注中注明历次股份转让情况,包括转让股份数量、交易对方、转让时间及中国保监会的批准文件文号或公司的报请备案文件文号。

  股东已全部转让所持股份的,不再列入股份结构表,但应当在股份结构表备注中保留该股东的持股记录。

  公司已上市的,股份结构表应当记载限售流通股股东的持股情况,包括股东全称、持股数量、持股比例及限售流通股的锁定期。

  股份结构表记载内容较多的,可以将股份结构表列入章程附件。

  发起人表和股份结构表记载内容完全一致的,两表可以合并。

  (二)股东与股份规则

  1、股东的权利与义务。保险公司章程应当明确股东的权利与义务。如有必要,应当明确权利的行使条件和方式。

  保险公司发起人协议、股东出资协议或其他股东协议中对股东权利义务有特别约定的,应当同时修改章程相关条款或在章程中注明。章程应当明确协议内容与章程规定不一致时,以公司章程为准。

  章程应当规定公司偿付能力达不到监管要求时,公司主要股东应当支持保险公司改善偿付能力。

  2、股份规则。保险公司章程应当明确公司发行新股、股份回购、股份转让、股票质押等事项的程序和权限。

  非上市公司章程应当规定股东转让公司股份或将公司股票质押时,有关股东应当将相关情况及时通知公司。

  章程应当规定股东所持公司股份涉及诉讼或仲裁时,相关股东应当及时通知公司,并明确通知的时限与方式。公司应当将相关情况及时通知其他股东。

  公司对股份转让设置股东优先购买权的,章程应当详细规定优先购买权的行使方式。

  3、关联股东声明。保险公司章程应当规定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产生关联关系时,股东应当向公司报告,并明确报告的程序和方式。

  (三)组织机构及其职权

  保险公司章程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及监管规定的要求,明确公司组织机构的设置及其职权。

  1、股东大会。保险公司章程应当明确股东大会的职权。

  章程不得允许股东大会将其法定职权授予董事会或其他机构和个人行使。

  2、董事会。保险公司章程应当明确董事会的构成,包括执行董事、非执行董事及独立董事的人数。董事会组成人数应当具体、确定,不得为区间数。

  章程应当明确董事会的职权。包括必须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的事项范围,涉及投资或资产交易等事项的,应当明确额度或比例。

  章程应当明确董事会授权公司其他机构履行其职权的方式和范围。章程不得允许董事会将其法定职权笼统或永久授予公司其他机构或个人行使。

  保险公司应当根据监管规定与公司实际需要,在章程中规定董事会下设专业委员会,并规定各专业委员会的名称、构成及主要职权。

  3、监事会。保险公司章程应当明确监事会的构成及职权。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的比例应当符合《公司法》的规定。

  监事会组成人数应当具体、确定,不得为区间数。

  4、管理层。保险公司章程应当明确管理层的构成及职权。

  公司同时设首席执行官和总经理职位的,章程应当明确其各自职权与产生方式。公司章程对首席执行官的规定不得违背法律、行政法规及监管规定。

  5、法定代表人。保险公司章程应当规定法定代表人的具体职权与履职要求,当法定代表人不履行或不能履行职务时其职权的行使方式。

  6、保险公司章程应当规定公司资产买卖、重大投资、对外担保、重要业务合同、重大关联交易等事项的审议权限及决策方式。

  (四)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的任免、职权及义务

  1、董事及董事长。保险公司章程应当规定董事的任职条件、任免程序、职权和义务,相关内容应当符合监管要求。章程应当同时明确独立董事的特别职责、权利和义务。

  鼓励保险公司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董事。

  章程应当明确董事长职权。公司设副董事长的,章程应当明确副董事长的具体人数。

  章程应当按照《公司法》的相关规定,明确董事长不履行或不能履行职务时其职权的行使方式。公司设有多位副董事长的,章程应当明确接替顺序或具体履行特定职务的副董事长的确定方式。

  章程中不得出现董事长可以代行董事会职权等方面的相关表述。

  章程应当规定当董事会表决的反对票和赞成票相等时,董事长无权多投一票。

  2、监事及监事会主席。保险公司章程应当规定监事的任职条件、任免程序、职权和义务。

  章程应当明确监事会主席不履行或不能履行职务时其职权的行使方式。

  3、高级管理人员。保险公司章程应当规定高级管理人员的范围、任职条件、任免程序,规定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监管规定的要求。

  (五)主要议事程序

  1、保险公司章程应当规定股东大会、董事会及监事会的议事规则,或分别制定专门的议事规则作为章程附件。

  2、议事规则包括会议召集、提案及通知、召开及主持、表决及决议、会议档案保存、决议报告等内容。

  股东大会、董事会议事规则由董事会拟定,股东大会批准。

  监事会议事规则由监事会拟定,股东大会批准。

  3、保险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应当符合《保险公司董事会运作指引》的要求。

  股东大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参照《保险公司董事会运作指引》制定。

  (六)财务会计制度

  1、保险公司应当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在章程中规定公司财务会计制度的主要事项,包括会计年度、会计报告内容、利润分配方式等。

  章程应当规定公司偿付能力达不到监管要求时,公司不得向股东分配利润。

  2、保险公司应当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在章程中规定各项保证金、保险保障基金、责任准备金的提取、缴纳或运用方面的主要事项。

  3、保险公司章程应当规定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和审议权限。

  (七)其他制度

  1、保险公司章程应当明确规定保险公司不得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公司股票提供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

  2、保险公司章程应当对关联交易管理、信息披露管理、内控合规管理、内部审计等制度作出原则规定。

  3、保险公司章程应当对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及清算作出规定。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章程不得规定法定情形以外的解散事由。

  4、保险公司章程应当规定公司的.通知和公告办法。

  二、章程的制定和修改

  (一)章程制定

  保险公司设立时,应当按以下程序制定公司章程:

  1、公司筹建机构起草公司章程草案。

  2、公司创立大会对章程进行审议表决。

  3、申请人将创立大会通过的章程作为申请开业材料之一报中国保监会审核。

  4、公司筹建机构根据中国保监会的审核反馈意见对章程进行修改。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符合相关规定的,中国保监会依法作出批复。

  5、公司章程以中国保监会批复文本为准。

  (二)章程修改

  1、当出现下列事项时,公司应当于三个月内召开股东大会对章程进行修改:

  (1)《公司法》、《保险法》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监管规定修改后,章程内容与相关规定相抵触。

  (2)公司章程记载的基本事项或规定的相关权利、义务、职责、议事程序等内容发生变更。

  (3)其他导致章程必须修改的事项。

  2、公司章程修改按如下程序进行:

  (1)有提案权的股东或机构向股东大会提出章程修改的提案。

  (2)股东大会对章程修改提案进行表决,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公司向中国保监会报送章程修改审核申请。

  (4)公司根据中国保监会的审核反馈意见,对章程进行修改。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符合相关规定的,中国保监会依法作出批复。公司章程以批复文本为准。

  (5)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3、章程修改记录。保险公司应当在公司章程正文前,用表格形式列明章程的制定及历次修改情况。包括作出章程修改决议的时间、会议名称、中国保监会的批准文件文号。

  三、章程的审批及登记

  中国保监会根据《保险法》、《保险公司管理规定》、《中国保监会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程》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监管规定对公司章程进行审批。

  (一)申报资料

  保险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后,应当在十个工作日内报中国保监会核准,并提交下列材料一式三份:

  1、公司修改章程的申请文件。

  2、股东大会同意章程修改的决议。决议内容包括:

  (1)会议时间、地点、主持人、列席会议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出席会议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数量。

  (3)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及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

  (4)表决结果。

  (5)参加会议股东的签字。股东人数过多的,可以由会议主持人签字并对会议和表决的真实性负责。

  3、章程修改说明。包括章程修改的内容及修改原因。修改内容较少的,在章程修改说明中逐条列明;修改内容较多的,须另列新旧章程条款对照表,将修改的部分逐条列明。

  4、修改前、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及其电子文本。

  5、章程附件。对附件做出修改的,公司应当同时对该附件的修改情况进行说明。

  中国保监会在审查章程过程中,可以要求公司提交律师对章程合规性的法律意见书。

  (二)章程修改涉及前置审批或备案事项的处理

  1、前置审批或备案事项包括:公司名称、住所、组织形式、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变更,公司分立或合并,按照规定应当审批或备案的股东变更。

  2、因前置审批或备案事项对公司章程进行修改的,可以同时报送章程修改申请。

  3、未经前置审批而对章程记载事项作出变更的,对章程修改的批复不得作为已经获得该事项批准的依据,章程的该项修改无效。

  (三)章程的生效与登记

  1、保险公司章程须经中国保监会核准后方可生效。

  2、章程经中国保监会核准后,应当及时向公司登记机关依法办理变更登记。

  四、其他

  1、保险公司董事会应当确保公司章程在公司内部得到遵守,并对公司章程内容和修改程序的合规性负责。

  2、对于章程应当修改而未在规定期限内修改的,或提交的章程明显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及监管规定或存在较多疏漏的,中国保监会将对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等相关负责人予以公开批评。

  3、擅自变更公司章程或在章程修改申请中提供虚假资料的,由中国保监会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监管规定追究公司及直接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4、本意见适用于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保险公司和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法律、行政法规对国有独资保险公司、外资保险公司另有规定的,按照其规定执行。

  本意见自二○○八年十月一日起施行。

  对公司的意见 篇3

  目前公司的情况是新人办完入职手续之后,基本上进入自学自熟阶段,间或会有老员工给予指点,但同时附赠些公司的负面信息给新人,造成新人对于公司及个人发展的迷茫,找不到归属感的占大多数。

  于此,建议人力资源部和用人部门对新人进行持续跟踪和扶持"软着陆"。具体执行可从新员工正式报道开始,人力资源部、用人部门跟踪新员工至完全适应工作岗位,独立开展工作为止,作为对新人跟踪扶持的考核周期,人力资源部与用人部门同时负有培养新人责任,纳入人力资源部及用人部门考核指标。

  新员工流失原因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关爱不够,环境压力大,从老员工那里受到负面影响,新进员工抱着试试看的心态等。

  于此,我的建议是:

  1、用人部门领导的正面关怀,适时与员工谈话,了解其压力来自精神上还是工作上,适时解决或帮员工解压;

  2、用人部门安排优秀员工帮带新员工,避免负面信息的传达。对于一些心态不端正的老员工进行单独沟通,做思想工作,影响原则的问题,可劝退。

  3、人力资源部在面试阶段清楚了解应聘者的应聘目的,过滤筛选掉跳槽倾向大、忠诚度低的应聘者,除了关注人才的能力外更注重人品。

  4、招聘者向应聘者如实反映公司情况,切忌为招募优秀人才而夸大公司实力,为人才的`流失埋下隐患;面试时向应聘者讲清胜任要求及岗位技能要求,准确辨别,适才适岗。

  5、对于"抱着试试看"心态入职的新员工可设置为期一周的试工期,此一周期间无薪资,顺利度过试工期后,此一周工资可纳入当月工资按时发放。

  四、对于注重留人,减少人员流动方面的建议。

  1、完善落实好薪酬福利制度。尽量使支付的薪资福利与员工的努力和贡献相一致,与区域主流的消费水平和生活质量保持平衡,在同行业中保持相当的竞争力。注重满足员工不同层次的需求(物质、精神等),使企业人才济济,一派繁荣景象。

  2、加强企业内部沟通。通过搭建沟通渠道(总经理信箱,投诉建议,文稿投递,部门会议,员工茶座会、节日庆祝、员工之间聚餐等集体性活动等等)有效地增进职工与职工之间,职工与管理者之间的交流,使员工明晰公司目标,战略决策(上市),看到公司美好的未来,增进员工对企业的感情,增强企业凝聚力;让公司管理层更广泛地收集信息,从而做出高效决策。做到从信息到决策,从决策到执行,从执行到改进,层层沟通顺畅,效率大大提高。

  3、为关键岗位人才,优秀员工设定职业生涯规划,人力资源部设定员工职业生涯通路,在入职培训时就让员工清晰入职岗位及晋升方向。

  4、保持管理层团队的相对稳定,提升管理层胜任力及领导魅力的同时,切忌频繁更换部门负责人。

  5、优秀人才及关键岗位人才的流失虽很遗憾,但人力资源部也要注重离职面谈,了解员工离职的真正目的,为员工站好最后一班岗,为公司留下良好形象。

  综上所述,个人认为公司要实现上市的战略目标,每位员工都面临着极大的压力,需要付出不懈的努力,特别是所有的中高层管理人员任重道远;我希望自己能与公司一同成长,配合公司团队发挥自己的优势和长处。

  对公司的意见 篇4

  本人进入公司已两年,针对公司现状,就公司管理、项目管理、文化建设及如何留住人才发表点我个人的观点。

  公司管理:

  因为对公司的管理了解甚少,也不能提出什么具体化建议,只是觉得一个企业要想发展,最起码要做到以下几点。

  1、加强执行力和凝聚力。执行力和执行力和部门沟通不畅首先是公司的管理团队和执行团的问题,要使员工有凝聚力需要先从部门主管开始。如果各个部门主管以及公司管理层都无法凝聚成一支有战斗力的队伍,整个公司的执行力只能是空谈

  2、增加集体荣誉感,加强网站建设,让员工能看到公司的重大事件,分享公司的荣耀,培养职工与公司荣辱与共的集体感,促使员工热爱自己的工作,热爱自己的公司,能最大利益化为公司考虑。

  3、应该加强各个项目之间的交流。可以请做的好的项目总监给别的项目传授点经验,可以举办个经验交流会什么的,实现资源共享。

  4、设立晋升制度,竞争机制,让员工看到成长上升的空间。

  5、人才计划。公司应培养固定的团队,避免过于频繁的人员流动给公司带来影响。

  6、因为我们这个行业的特殊性,公司可以考虑找一些廉政的例子,适当的时候给员工敲警钟。

  项目管理:

  1、一个好的项目,首先要有一个好的团队,无疑,打造核心团队是项目管理很重要的工作。在项目中,一定要调动所有成员的积极性,才能发挥出团队的力量。团队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就是善于处理团队的管理事务,做好成员的思想工作,激励成员,鼓舞成员,鼓舞士气,调动积极性,增强责任心和团队的凝聚力,增强集体荣誉感。

  2、加强沟通和协调,项目上的人来自五湖四海,每个人的性格都不同,甚至生活习惯都有很大的差异。这样的一个个不同的个体组成的`集体是很容易产生矛盾的,所以,沟通和协调也很重要。沟通协调的重要性不仅体现在工作上,也体现在与人的交往中。其实监理工作很大一部分就是协调业主和施工单位的关系,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使两家的利益都最大化。监理办内部更应加强沟通,有什么问题摆到桌面上,大家一起商讨问题解决的办法和措施,会更利于事情的解决。各个部分,也要及时沟通,尤其是实验室,实验室体现的是质量的具体数据,要想控制好质量,和实验室的沟通是一项不可忽略的工作。

  3、监理办的成本主要就是人员工资,日常开销。如果团队稳定,管理成本也会降低。培养每个人都把监理办当自己家的意识,不浪费,不铺张。

  4、因为从事工作特殊,所以人员的人身安全也是一个不可忽略的工作。加强每个人的安全意识,保证自己和他人的人身安全。

  文化建设:

  重视企业文化建设,培养员工形成企业共同的价值观,逐渐通过价值观形成对员工的行为规范,形成较强的凝聚力,让员工对企业有归宿感。我有以下几点建议:

  1、尝试着在全公司范围内举办运动会,在娱乐中锻炼身体、增强职工幸福感。

  2、举办集体生日。可以按身份证的出生日期给一定时间段内出生的员工举办集体生日,送上生日礼物,配以贺卡。这样更让员工感受公司的人性化管理,让员工找到归宿感。

  3、有自己的刊物、例如报纸、宣传册,鼓励员工参与宣传工作,从中形成集体荣誉感。

  4、组织青年年女联谊,帮助员工建立自己的小家,有助于公司人员稳定

  对公司的意见 篇5

  本人有幸参加了企业组织的组长及优秀员工的培训班,经过一段时间的课程学习,也总结了一些个人对此培训的意见和建议。

  本次培训的课程总体内容丰富,课堂氛围好。大家都有学习的热情,每次的课前小互动环境既放松了情绪又缓解了压力。课前小互动是值得推崇的.培训环节,也能够让学员们认员。我们的培训老师也是热情高涨,毫无保留的将自己所学所得与我们学员分享,让我们共同进步。

  做为一名职能部门的员工而言,感觉培训课程内容多倾向于卖场销售的一线人员,有些课程内容与本职工作相关偏远,应该在培训时有针对性。可以课前了解员工的培训需求,然后制定培训计划并实施。这样可以更大程度的满足员求知的需求,集中力量分人员、分岗位培训。另外,可以提前下发课件教程资料,以免员工在听课过程中只注意笔记而乎略听课,这样可以帮助记笔记慢,文化基础弱的学员更好掌握学习的重点。

  对于一些课程需要加入实际案例进行分析。以身边事、身边人、具体事来帮助学员加深课程的理解,深入浅出,引导学员听透所授课的内容。做到上一节课有一节课的效果。课程的选择上也可以加上实操性的东西。如:陈列、色彩搭配课就可以配上教具。让学员实际动手操作。这样可以增加课程的互动性,更有益于学员对抽象概念的具体理解。

  如果我们能从重多培训讲师中,确定一部分优秀的讲师固定授课会比讲师轮流授课效果好。因为,授课也是需要一定授课技巧,授课人有内涵,能将课件的内容充分的表达和传递给学员,增强培训授课的效果。建议可以让学员投票选出一部分比较喜欢的讲师,色后固定授课老师。

  另外,也给我们的学员提出一点建议。那就是把每次的培训心得留存一份,以便日后翻看时可以看到自己的成长历程,看到自己在学习中的优点与不足。

  以上是我个人的一点建议,如有不妥之处敬请见谅。也希望我们大家在培训中学有所成,共同进步。

  对公司的意见 篇6

  公司管理规章的完善

  所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完备的规章制度,不仅可以帮助公司规避作业风险、减少损失,还可以扩充套件公司的无形资产(如商业祕密保护制度和智慧财产权管理制度)。企业内部规章制度作为用人单位加强劳动管理,保障职工依法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的行为准则,是企业组织劳动所必须的一项制度,对于提高企业劳动生产效率,保护职工和企业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具有重要的意义。但在目前的劳动管理中,某些企业方面虽然注意制定规章制度,但不够注意规章制度制定的程式,导致规章制度在合法有效性上存在先天缺陷,现简单介绍公司规章制度的建立和完善:

  (一)、企业规章制度的型别

  (1)人事招聘与入职制度;

  (2)工时制度;

  (3)考勤制度

  (4)假期制度;

  (5)薪酬制度;

  (6)绩效考核制度

  (7)福利制度;

  (8)奖惩制度;

  (9)培训制度

  (10)安全制度;

  (11)保密制度;

  (12)人事辞退制度;

  (13)人事离职交接制度;

  (14)劳动合同管理制度;

  (15)员工着装管理规定。

  (二)、制定企业规章制度的重要性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87条规定:“劳动法第二十五条第(三)项中的“重大损害”,应由公司内部规章来规定。”

  根据上述法律的规定,如果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此种情况下用人单位需要给劳动者经济补偿);如果规章制度合法有效,劳动者违反的,用人单位也可以依据规章制度的规定,合法地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此种情况下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这对企业的正常运作,规范管理劳动者的行为,无疑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企业应给予高度的重视。

  (三)、企业规章制度制定的程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第四条之规定,通过民主程式制定的规章制度,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并已向劳动者公示的,可以作为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按上述规定,规章制度的制定应符合以下几个条件,否则可能在法院审判中被认定为无效的规章制度:

  1、经过民主程式制定。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员工的建议和意见应充分反映在规章制订过程中。

  应注意的是,上述的讨论、协商等均应保留相应证据如会场照片、会议记录、会议签到表等。

  2、内容应当明确具体,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公司规章制度的制定应当注意以下几个方面:明确规章制度的设定目的,权利义务职责条款应服务于制度的目的;确保权利义务责任一致,有权利必有义务、有义务必有责任;注意规章制度的开放性和激励功能,重在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责任心;语言简洁、明白、通俗易懂,不产生歧义;条款清晰、前后一致、不矛盾,符合逻辑规律;对难以穷尽事项用技术性术语概括规定;明确规章制度的效力范围;与其他规章制度的衔接;明确规章制度的解释和执行部门。

  公司规章制度旨在维护公司的正常经营秩序,规范员工的行为,因此,除有规范性的规定外,必须有相应的处罚规定。否则,公司规章制度就形同虚设,起不到实际效果。公司规章中可以规定的.对于员工的处罚方式通常有:书面警告、记过、扣工资或奖金、降级或降职、降薪、停工、辞退,等等。由于处罚往往触动了员工的个人利益,如果处理不好的话,就极易引发劳动争议。因此,建议企业对违纪员工的处罚应建立在既合法又合理的基础之上。

  就实践中发生较多争议的公司根据规章制度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公司可分若干种情形对解除劳动合同加以规定:

  (1)单个严重违纪行为即可辞退。如规定:“员工不服从管理,殴打或者谩骂管理人员的,即予以辞退,公司不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

  (2)重复行为累计加重。如规定:“员工不服从合理工作分配,予以严重警告;再犯的,予以辞退,公司不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

  (3)一段时间内多次处罚累计加重。如规定:“员工一年内累计受到书面警告以上处罚3次以上的,予以辞退,公司不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

  3、向劳动者公示或告知劳动者

  公司规章制度公示中最应注意的问题是:保留已经公示的证据。通常可以采取以下方式:

  (1)将规章交由每个员工阅读,并且在阅读后签字确认。阅读规章制度的签字确认,可以通过制作表格进行登记,也可以制作单页的宣告由员工签字,内容包括员工确认“已经充分了解并且承诺遵守公司规章制度”。

  (2)在工作场所将规章制度内容公告,并且将公告的现场进行拍照、录影等方式的记录备案,并可由工作场所内的物业管理等人员见证。

  (3)召开职工大会公示,并以适当方式保留证据。

  (4)委托工会公示,并保留证据。

  (5)现在很多企业制定有员工手册,将公司的主要规章制度均收集在员工手册中,并向每一个员工发放,这也是一种很好的公示方式,但应注意由员工签收员工手册。

  至于是否需要向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目前没有强制性规定,但建议用人单位在履行完上述的程式后,仍将规章制度送交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此更可增强规章制度的合法性。

  对公司的意见 篇7

  在华xx网格化管理试点中,我局华阳房地办事处参与了网格化物业管理方面的工作,通过实践,最突出的问题是擅自“居改非”、违法搭建、违法装饰装修房屋。对此市民意见大,而问题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久久困扰着物业管理企业和行政管理部门,阻碍了本市物业管理水平的进一步提高。为促进这些问题的有效解决,在此提出以下政策建议,供立法部门参考。

  一、主要问题简述

  1、违章搭建的处理

  小区业主私自在天井和其他公用部位违章搭建一时难以处理,根据现行法规的处罚程序太长,强制执行手续繁杂,效果不佳。物业管理单位往往不能第一时间内不能掌握第一手资料。

  2、高层住宅居改非问题

  一些公司未经任何部门批准,在高层住宅内开办公司营业的居改非行为,给广大业主利益带来侵害。例如进行“居改非”的业主和其他业主一样的标准支付维修基金和电梯费、水泵费,引起了业主之间的矛盾;公司客户过于频繁进出住宅楼给其他业主带来不安全隐患等。同时由于工商部门已对部分住宅内的公司颁发了工商营业执照,物业管理单位只能劝阻而无权采取强制措施,给物业管理单位管理工作带来了难度。

  二、关于改变住宅用途立法建议

  这几年,本市“居改非”的问题比较严重。许多市民对“居改非”办企业(餐饮、仓库)、办公司(贸易、中介)等引起的人员进出增多、货物上下搬运、电梯等公共设施使用频繁和人声嘈杂、环境恶化等情形有很大意见,要求政府主管部门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解决。但也有不少市民包括一些政府部门对“居改非”从事新型的经营业态(例如软件、翻译)和家庭小作坊类型持容许态度,认为此类“居改非”并不影响或者很少影响相邻业主、使用人,而且这是扩大就业的一条途径。

  针对现状,我们认为解决“居改非”问题,不宜一刀切,而是既要严格禁止,又要正确引导。在现阶段,既要运用政府的行政手段,也要发挥业主大会的自主管理作用。并逐步淡化政府对“居改非”的管理职能,逐步增强并发挥民事主体解决物业使用纠纷的作用。为此,可以提出以下管理措施:

  (一)严格限定不得改变住宅用途的范围:

  一是封闭住宅区内的住宅;

  二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不得改变使用性质的住宅。

  (二)规定允许改变住宅用途的条件:符合城市规划、文物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房屋安全使用、环境保护、治安管理等规定以及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三)规划确定改变住宅用途的区域:允许改变住宅用途的区域由区(县)规划管理部门提出,经组织听证后报区(县)人民政府审查,经市规划管理部门批准后,将允许改变住宅用途的区域范围、经营业态、房屋安全使用、环境保护、治安管理等要求向社会公布。

  (四)在允许改变住宅用途的区域范围内,具体房屋单元的业主需要“居改非”的,持“居改非”申请书、业主委员会开具的证明,向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出具备案证明,当事人凭备案证明向工商管理部门申领营业执照。

  (五)依法“居改非”从事经营活动的业主、使用人按照该物业的物业服务费标准的十倍支付物业服务费。业主大会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该项费用扣除物业服务成本后,主要用于补充房屋的专项维修资金。

  (六)在禁止改变住宅用途的区域范围内,工商管理部门不得将住宅视为经营场所颁发营业执照。

  (七)物业管理企业切实履行物业管理职责,应当经常巡查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房屋使用情况,发现擅自“居改非”的,应当采取相应措施予以劝阻、制止;劝阻、制止无效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例如两天)报告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和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企业不报告或者报告不及时的,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依据《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八)擅自改变住宅用途从事经营活动的,由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九)擅自改变住宅用途从事经营活动影响相邻关系的,相关业主、使用人可以依法提起民事诉讼。

  (十)本《规定》实施前的擅自“居改非”,应本着事实求是、适当从宽的原则处理。一是经业主大会讨论允许“居改非”的,当事人应当按照该物业的物业服务费标准的十倍支付物业服务费。业主大会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二是经业主大会讨论不允许“居改非”的,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按照《上海市居住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处理。在“居改非”行为人未改正之前,应当按照该物业的物业服务费标准的十倍支付物业服务费。业主大会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三是“居改非”从事经营活动影响相邻关系的,相关业主、使用人可以依法提起民事诉讼。

  二、关于违法搭建、违法装饰装修房屋的立法建议

  经本市多年来对住宅违法搭建的整治,违法搭建情况有了较大的改观。但是,部分高档别墅区的违法搭建出现蔓延且难以遏止的现象;随着住宅商品化、产权多元化进程的加快,违法装饰装修房屋的现象比较严重。为了加强对违法搭建、违法装饰装修房屋的惩罚力度与查处执法力度,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一)物业管理企业切实履行物业管理职责。除了在业主、使用人装饰装修房屋前,事先告知房屋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外,应当经常巡查物业管理区域的装饰装修活动。发现违法装饰装修、违法搭建建筑物、构筑物的,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予以劝阻、制止;劝阻、制止无效的,应当在规定的时限内(例如两天)报告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和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企业不报告或者报告不及时的,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依据《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二)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加强对违法搭建、违法装饰装修房屋的惩罚力度与查处执法力度。发现或者接到举报违法行为的,可以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对正在实施违法搭建、违法装饰装修的,应当责令立即停止施工,拒不改正的,可以组织强制拆除。二是违法搭建、违法装饰装修已存在的,应当责令限期改正,可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其中对损坏房屋承重结构的,责令限期恢复原状,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可以组织强制拆除。三是附有违法建筑并结构相连的房屋,房地产登记机构不予办理房地产转移、抵押登记。

  (三)违法搭建、违法装饰装修房屋影响相邻关系的,相关业主、使用人可以依法提起民事诉讼。其中损坏房屋承重结构的,该幢房屋的所有业主可以诉请赔偿。

  三、关于执法队伍的配置

  本市房地产管理部门在物业管理中,对擅自“居改非”、违法搭建、违法装饰装修房屋的查处执法任务十分繁重,但是,由于市和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缺乏相应的执法队伍,难以实施上述各项管理措施。因此,可以提请市人民政府委托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实施对擅自“居改非”、违法搭建、违法装饰装修房屋的查处执法工作。在具体实施中,物业管理公司或者举报人可以直接向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报告擅自“居改非”、违法搭建、违法装饰装修房屋的情况,也可以向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报告。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接到报告或者举报后,应当通知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由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组织查处。

  对公司的意见 篇8

  1、各个部门的沟通要流畅,保持高度的和谐。

  建议改进的方法:加强各门门之间的感情的沟通,在不损坏各部门利益的基础之上要使各个部门的小利益同公司的大利益相互和谐,使几个目标和为一起,这样我们的工作才能取得较大的进步。对于些工作文件政策之类的书面规定,一定要全面的.落实,特别是销售和财务部门要及时地联系。不要等到问题发生实在解决,那时不仅事倍功半,同时也会严重的影响积极性。

  2、一切要以事实说话。

  建议改进的方法:在我们的工作过程中,一切要以事实为依据,根据现实问题反映出来的问题进行对症下药,不仅要进行全面地了解,还要进行辩证的眼光看问题。对一些经常出现的问题要及时的沟通。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及时给你机会也不要信口开河,为了发言而发言。我们做工作不是给领导看的,而是要有所收获。不要拿着公司的资源给自己谋利益。

  3、提高工作效率。

  建议改进的方法:有些事情我们不能的干一件说一件,好多事情是可以归结成一类的,要尽量归结成一个制度或是流程,避免重复。比如我们对一些代理商的政策,我们销售部门都执行好几个月了,财务竟让不知道该政策,弄得我们的信誉受到很大的打击,我们的一些政策要及时地下发给各个部门,别再让我们每次给代理商落实政策时都要经过好几个领导的签字,不仅代理商的积极性受到打击,我们也跟着倒霉,代理商对我们的信誉不再信任,我们对公司的一些争将不再积极了。这是很危险的,建议将公司的一些政策切实落实到各个部门避免此类情况再次发生,范文《公司管理意见和建议怎么写》。

  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甘肃银光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拓宽合理化建议工作的内容和形式,采取多种措施,加大创新创效力度,将今年合理化建议节创1000万元的目标调整为20xx万元,推进该项工作广泛深入开展。广大员工充分利用企业搭建的施展个人聪明才智的平台,立足岗位、立足持续改善,积极提交、实施合理化建议,促进企业效益与效率的提升,为努力实现全年合理化建议节创20xx万元目标努力。

  银光集团进一步健全完善合理化建议工作机制,制定考核细则,每月考核各分子公司及集团机关合理化建议评审率、反馈率、实施率,将节创价值完成率纳入年度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在部(处)级管理人员岗位绩效中予以体现。企业将按照员工参与率不低于80%、采纳率不低于50%、实施率不低于60%的目标,通过开展积分抽奖活动、持续推行"金点子"评选,编辑《合理化建议汇编》、开展合理化建议成果发布活动等形式,激发全员参与合理化建议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强化合理化建议的实施以及后评价工作,定期制定实施计划,及时跟踪督导,确保实施的合理化建议收到实效,推动合理化建议向现实成果的转化。1-2月份,银光集团员工提交合理化建议近8400条,实现节创价值81万余元。

  对公司的意见 篇9

  1、强化价格宏观监控。在市场经济中,政府价格管理职能是一种服务型管理。在资源性商品价格持续上涨时期,政府应关注受冲击较大的家电等制造行业,给予必要经济调控措施。

  2、面对当前中小企业的融资难的现状,要引导银行创新体制机制。对有产品、有信用、有发展前景,确因生产经营出现困难的中小企业,要降低收费标准,减轻企业融资成本。对还款确有困难的.企业,要积极加强与协作银行沟通,争取予以适当展期,或由短期贷款转为中期贷款,以实现续贷续保,帮助企业解决融资困难。

  3、支持企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

  4、要引导企业练好内功。突出战略、营销、财务、风险和质量管理,千方百计增收节支,降低成本,靠管理求效益。

  5、要积极引导企业开发人力资源。加大对职工的职业技能、现代知识的培训,着力提高经营者和职工素质。发挥职工在克服生产经营困难中的积极性、智慧和创造力,坚定信心,迎难而上,促进平稳发展。

  6、多方努力,搭建展销平台。以清理企业库存产品为目的,开展各类展销活动。

  对公司的意见 篇10

  作为一个企业,除了追求必然的利润外,其他层次的追求有:

  对外而言:形象品牌健康,品质有保证,信誉度高,价格有优势,交期迅速,服务好,对客户反映较快;

  对内而言:分工明细,职责清晰,权力明确,管理有力,制度健全;

  部门之间协助与监管有序,有章可循,且能达到制约和权力的平衡,

  对公司意见或建议怎么写。

  企业与员工的规划科学合理,共同进步,以公司为家。

  有创新的意识,有活力。

  这是企业的生存之本,也是发展之本。这样的企业才会无往而不胜,达到企业与员工共同发展的境界。这也是众多的管理的最终的目的。当然要达到这样的目的,仅仅是纸上谈兵肯定不行,这需要公司上层领导和所有管理者一起努力来实施。

  就我国目前的民营企业来说,数量不断增多,规模扩大,且介入的行业也在逐渐深入和扩展。然而,它的发展终归受到一些隐性的制约和影响,诸如制度、政策、管理、品牌等方面有其先天之不足,与现有的`国有企业、股份制企业都不能相提并论,惟有用心在内部控制、价格、质量、成本、服务等方面下足工夫需求突破,才是制胜之道。而这些无不需要人才来推动、实现。

  综观国内之大多数企业民营企业,或成功、或失败,人才几乎都起了决定性的作用。很多时候,关键性的人才就像是船上的舵手,操控全局,掌握方向,可以带领企业沿着正确的道路发展壮大,其价值远远不是金钱所能衡量。而其他具体到部门到岗位的人才也是所不可缺的,他们是本部门或本岗位的领军人物,是企业架构里必须引起重视的环节,是对企业的制度、方针、目标具体实施、执行的对象。

  引进了人才,会用人才是根本。不会用人,不敢用人,职责不清,权力不能下放,分工混乱,一方面企业的管理成本无形中增加,另一方面企业运作过程中的效率不高,无法达到预期的效果。

  针对本公司目前而言:

  1、人才严重缺乏。就其具体而言,每个部门无独挡一面之人物,事无巨细均需要别人安排,居在岗位却无行事之能力。其次缺少系统完整的操作体系和意识,本部门工作无法得到改进、完善和提高,仅仅提留在为做事而做事,而不知为何做事,如果做事,如何做好事之能力。

  2、分工不明,权力无法有力的下放,职责更不清晰,经常出现为他人做事,自己的事情却无法做好的情况,又或者出现问题无法追究,互相推委,害怕承担责任的情况。

  3、部门之间配合较差,缺少有序的监管和控制。

  4、有制度却无法真正有效的推行,没有形成重视,上上下下都有其阻力。

  5、公司领导有决心、无行动,无法为下面的人员指引方向。公司的经营和发展缺少系统的规划和具体的持续发展的计划。

  6、“以人为本”没有真正体现在实际当中,员工的福利及一系列人性化的关怀并没得到体现。员工没有以公司为家,缺少适当的职业和发展规划,公司的企业文化非常薄弱。

  为了公司的长远发展考虑,公司可从以下方面着手突破:

  1、人才的引进、留住及激励。

  2、正确用人,大胆授权,分工到位,职责明确,用人不疑。

  3、将制度进行到底,引起充分的重视,具体从以下三个方面来实施:

  ㈠ 建立和完善公司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宣传推广,培养员工意识;

  ㈡ 建立健全的企业文化,使员工真正能以公司为家,公司以员工为本,员工和企业共同成长。

  ㈢ 继续完善和贯彻ISO9000质量体系,从生产到质量的各方面环节加强控制和管理,培养质量意识,以降低成本,消除质量隐患,提高产品合格率,提高效率。

  4、完善员工福利制度等一系列制度,从细节着手,为员工着想,将关怀落到实处。

  5、加强对基础干部的培养,分化职能和分工,使管理能深入到基层。

  6、培养员工创新和节约的意识,

  以上是本人的一点所思所想,希望能对总经理有些启发,无论好坏,目的都是希望公司能够更好的发展。

  对公司的意见 篇11

  办事方法有改进,工作有进步,该员工做事情踏踏实实做人本分,能够虚心接受市场招商经理的建议,努力学习不足之处;大力开发所负责区域的空白品种,并积极和经理进行各种环节的沟通;在XX年X月份进步异常迅速;对待工作兢兢业业,处处为公司考虑,不记个人得失;

  工作热情高;人品端正德行优良自身修养较高对待客户诚信;对待工作严谨处处为公司考虑,能够虚心接受同事给予的`建议并改正;学习进步较快受到大多数客户的好评。

  工作认真,积极勤奋,进步很快。在短时间内掌握工作要点,在内勤中起了榜样作用。

  工作热情高;人品端正德行优良自身修养较高对待客户诚信;对待工作严谨处处为公司考虑,能够虚心接受同事给予的建议并改正;学习进步较快受到大多数客户的好评。

  工作成绩进步大,悟性较强,能很快适应新的岗位,能随时根据工作需要调整工作方法和端正心态,不断反思自己,注重个人成长,能有效改进自己的工作方式,从而在工作中收到良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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