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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常规要求细则
教学常规要求细则1
为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我校教学常规,明确教师的教学常规操作的目的性、规范性,促进教育教学质量提高,特制定教学常规要求细则。
一、上课
1、教师的课堂教学要面向全体学生,目的要明确,善于把握、驾驭教材,把教材组织成学生容易理解掌握的知识系统,做到深浅适宜,详略得当,重点突出,难点突破,疑点抓住,既落实基础又培养能力。坚持以教师为主导,学生为主体及讲练结合的原则。课堂教学密度适宜,教学结构合理,教风朴实。教态亲切自然,语言准确规范,板书工整有序,简单明了。
2、教师要积极使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上课,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兴趣,拓展学习的广度。运用了现代教育技术手段的要专门注明。
3、教师要按时上课,不得缺席、迟到、早退,上课铃响迟到15分钟后或下课铃响前早退15分钟视为缺席。
4、教师要按学校的课表上课,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调换课表的须经教务处同意。若发现有教师擅自变更或调换课表则视为缺席一次。
5、教师在组织课堂教学过程中不得出现有违反师德和教学常规的行为或现象,如:接打电话、无故离开教室、无特殊情况坐着上课、将学生赶出教室、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课堂纪律混乱等。若发现一次视为缺席一次。
6、教师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上课的,须及时报告教务处进行安排,否则造成空堂的视为缺席。
二、教案
1、教案要体现德育渗透的'思想,体现国家课程标准中提出的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等方面的基本要求。
2、教案要求有课题、课时计划、授课日期、授课班级、教学目的、教学重点难点、教学过程设计、作业布置等项内容,做到教案规范、书写工整。
3、教师要按教学计划、学科教学大纲、课程标准的要求,按时保量、保质完成教案数,如教案未写或教案数与课时数明显不符的视为不合格。
4、鼓励教师上完新授课之后写出教学反思。教龄5年以下的(含5年)教师上完新授课之后必须写出不少于100字的教学反思,否则视为未完成教案。
5、考试学科的教师必须有文字书写的详案。非考试学科可以采用电子教案,但也应有相应的文字教案,可以是简案。否则视为未完成教案。
6、任教毕业班教学三轮以上的毕业年级考试学科教师的文字教案可以是简案。任教毕业班教学少于三轮的(含三轮)毕业年级考试学科教师文字教案应当是详案。否则视为未完成教案。
三、听课
1、听课记录要规范。要记录任课教师、学科、听课班级、课题、时间、教学过程、共同听课人等项目。
2、听课记录要求要有评课意见,包括教学的优点、缺点,对听课教师的教学建议等
3、教龄5年以下的(含5年)教师每学期的听课节数不少于16节课,教龄5年以上的教师的每学期的听课不少于10节。如听课数量未达到相应的标准视为不合格。
4、教龄5年以下的(含5年)教师每学期要跨学科听课2节,听指导教师的课不少于8节,否则视为未完成听课。以上两类听课节数计入总听课节数。
5、听课记录不应抄袭,若经检查发现有抄袭现象则视为未完成听课任务。
四、学生作业
1、布置作业要体现创新性和实践性的特点,反对低级重复作业。
2、任课教师要根据本学科特点及教学计划适量安排学生的作业,不要过于加重学生作业负担。
3、作业的批改要分类,详改、略改得当,语、数、外学科作业的种类要不少于3类,否则视为未完成工作。
4、各考试学科的学生需要有错题本,对重、难点和不同层次的学生可以进行适当的面批面改。教师要定期检查并做好阅批记录。
5、教务处将组织教研组长,骨干教师共同对作业的布置和水平进行检查评定,如发现未布置、未批改的视为不合格。
五、监考、阅卷、命题、质量分析
1、教师要按教务处监考表的要求参加监考,不得缺席、迟到、早退和擅自离岗,不得私自调换监考场次,如有特殊情况须提前向值班校领导请示。迟到、早退15分钟以上的视为监考缺席,因擅自调换监考场次造成监考空缺的,原监考人视为缺席。
2、教师监考期间要按要求进行监考,不得做与考试无关的事情。如监考期间未认真履行要求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视为未完成监考工作。
3、校内阅卷要根据教研组安排进行,按时保质完成,若未按时提交成绩视为不合格。校外阅卷要按学校的安排,按时、按要求完成,若未按要求的视为未完成工作。
4、对学校组织的统考阅卷,教师不得让学生代阅卷,否则视为未完成工作。
5、进行试卷命题的,应根据教学进度、考试时间和范围命题,要控制难度和区分度,实现考试目的。自命题试卷原则上不应整卷照搬,应根据学生情况进行适当增减和替换,否则视为未完成命题工作。
6、教师要按规定时间完成考试质量分析,要从试卷命题的思路难度和区分度、任教班级考试成绩、学生的学情及下阶段措施等方面进行分析,分析问题要具体,措施要可行。空洞、不具体的质量分析视为不合格。
六、教研活动
1、教师要按时参加校内教研活动,不得缺席、迟到、早退。教研活动正式开始后迟到15分钟或正式结束前15分钟早退的视为缺席一次。
2、各教研组每月制定好教研活动计划并交教务处备案,教研组要按计划开展教研活动,未按时提交的视为未完成工作。
3、校内教研活动根据学科特点由教研组长组织好并突出活动的主题,中心发言人要做好准备,未按教研组安排完成中心发言任务的,视为教研活动缺席一次。
4、对上级要求必须参加的专项教研活动要按学校的规定准时参加。备课组要安排教师轮流参加市级教研活动,并将教研活动表交教务处,需要传达的应在组内及时、准确进行传达。若未参加的或未及时、准确传达的视为未完成。
教学常规要求细则2
1、体育教师要认真学习新《课程标准》,钻研教材,深入调查,了解学生实际,根据《课程标准》要求、教材以及学生情况、气候、场地、器材条件等制定教学进度计划,编写教案,按时完成教学任务。
2、体育教师要提前到岗,认真检查和安排场地器材设备;上课注意教师仪表,必须穿运动服、运动鞋;课间不得擅自离岗,集中精力完成课堂教学任务;对突发的伤害事故,必须及时救助,妥善处理。
3、上课学生必须穿运动鞋(球鞋地),服装要轻便,不许带小刀、剪子等一类的硬物,冬季也不许围围巾、戴帽子、穿大衣上体育课,练习时不带手套。
4、体育委员整队要严格要求,打了预备铃,组织同学在指定地点集合,做到“快、静、齐”。在切实检查人数后,发“立正”口令,向老师报告。报告后发“稍息”口令,跑步归队。在教师宣布课堂教学目标和要求时,全体学生必须“立正”注意听讲。下课时老师集合队伍,进行课堂小结。
5、学生因病不能上课时须向任课教师请假,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一般情况需随班见习,特殊情况可回班休息。因事迟到,或早退须向教师“报告”经允许后,方可进队或离队。
6、正确使用和爱护体育场地、器材,注意不损坏运动器材。加强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学生伤害事故发生,各项练习除认真做好准备活动和检查场地器材外,要进行有秩序练习,散点练习时体育教师要指定练习范围并巡视指导。
7、体育课要重视学生身体健康,合理安排身体素质练习内容,并将《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作为评价学生身体素质考核主要标准之一。
8、主动搜集学生对体育课教学的意见,注重教学案例的`记录与整理,认真写好教学小结与教后反思。
9、室外课教师可以提前5分钟收拾器材,组织集合队伍,进行课堂小结,但不得提前下课。
附:体育课堂教学检查细则。
1、凡体育课教师无教案(当堂老师组织的教学内容与教案内容不符视为无教案),每次扣罚10元。
检查方式:(1)查堂老师实地检查教师上课情况,下课后与教师所写教案核实。(2)查堂老师通过询问当天班级学生上课情况并与教案核实。
2、迟到一次扣罚5元。(凡上课铃响结束,老师还未到达班级集合队伍视为迟到。)
3、早退一次扣罚5元。(下课时老师没有组织队伍集合进行课堂小结的均视为早退。室内课不得提前下课。)
4、课堂老师离堂10分钟以上的作旷教一节处理,(室内课无特殊情况上自习课作旷教处理。)按旷教规定处罚。
5、体育课教师未着装每次扣罚5元。
6、凡因体育老师管理失职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追究教师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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