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喜欢的书作文

时间:2023-10-19 08:20:47 好文 我要投稿

(优)我最喜欢的书作文15篇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大家对作文都不陌生吧,作文是由文字组成,经过人的思想考虑,通过语言组织来表达一个主题意义的文体。如何写一篇有思想、有文采的作文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我最喜欢的书作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优)我最喜欢的书作文15篇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1

  我最喜欢的书是童话书,因为第18个《盘古开天地》这个故事我很喜欢,所以我想要跟你们分享这个故事。

  很久很久以前,天和地还没有分开,宇宙混沌一片,有一个叫盘古的巨人,一直昏睡在这混沌之中。

  有一天盘古忽然醒了,他见周围一片漆黑,就轮起大斧头朝眼前的黑暗猛劈过去,只听一声巨响,混沌一片的东西渐渐分开了,轻而清的东西缓缓上升,变成了天,重而浊的东西慢慢下降变成了地。

  天和地分开以后,盘古怕它们还会合在一起,就头顶着天,脚使劲蹬着地。天每天升高一丈,地每天下降一丈,盘古也随着越长越高,这样不知过了多少年。天和地逐渐成形了,盘古也累得倒了下去,盘古倒下后他的身体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他呼出的气息变成了四季的风和云,发出的'声音化作了隆隆的雷声,他的双眼变成了太阳和月亮,四肢变成了大地上的东、西、南、北四极。他的肌肤变成了辽阔的天地。他的心变成了奔流不息的江河。

  盘古这个故事让我受到了很大的启发,我很喜欢这个故事。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2

  我最喜欢的书是三十六计。它是一本既有知识又有趣的历史故事书,书的内容包含许多成语和名言佳句,不但会让我一点一滴地了解成语的意义,而且也可以让我轻轻松松地完成阅记的功课,他是我日常生活中的朋友,也是阅读最佳的一本书。

  三十六计让我体会到,运用计谋并不是狡猾,而是一种包含聪明、机智的学问。它的文章用字极为简单,很容易了解。生活在千变万化世界里的我们,灵活、用心的思考和反应都是必须随时随刻都要运用到三十六计。

  三十六计是一本可以让我增广见闻的书,也有许多值得让我学习的好行为,更可以让我学到许许多多有关历史的成语故事由来。因为有这些精彩又美妙的故事,所以才会使得我这么喜好看历史故事书。

  我觉得,历史故事书可以让现代的我们知道过去发生的`事物或是战争,也可以让我们回想起中国优良的历史文化。我也觉得,历史故事书可以让大家冰雪聪明,出口成章,下笔成文。三十六计是我日常生活中的朋友,也是阅读最佳的一本好书。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3

  一层层的书架,一列列的书柜,五花八门、琳琅满目的书籍,看得人心花怒放!浓郁的书香扑鼻而来,在那无声无息的角落,收着我最喜欢的书——手斧男孩。

  一个生长在都市,吃汉堡长大的布莱恩,正坐在一台单引擎的小飞机上,他是单引擎机上唯一的一个乘客。在飞行的途中,驾驶员突然心脏病发作,失去驾驶的飞机,开始迅速墬落,希望也跟着飞机一起下坠,坠机了!飞机摔落在一个杳无人烟的森林之中,而布莱恩居然奇迹似的逃过了死神的追杀,但他却必须在这无边无际的森林荒野中,靠着一座湖泊,一个人独自面对万般的`恐惧与饥饿,面对森林中的大黑熊和各种奇珍异兽,和那如轰炸机般的蚊子。

  在无边无境的森林中,面对着一个未知的大自然,环境所逼,自己也踏进了那个森林冒险着,学习着和大自然和平相处,微不足道的一个小错也能酿成大祸;但好玩的小错就像滚雪球般,会让你在还笑着觉得幽默的同时,赫然发现自己正面临死神魔掌的玩弄中……

  书中有一句令我印象深刻:“你是自己最有价值的资产,别忘记这一点。在你拥有的一切中,你是最有价值的。”每一个人的命运决定在自己,所以绝对不要放弃希望!现在的小孩只会依靠着爸爸妈妈,什么事情都要爸爸妈妈帮助,所以我们应该要学会独立,自给自足,自己帮助自己,用自己的手斧,为自己开拓一条新的——生命之路。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4

  我喜欢书,别看它只是薄薄的一本,里面的知识可多呢。

  书带领我从东飞到西,从南飞到北,从高山到平原,从江河到大海四处游览;它带领我来到长江大桥,看到一列火车鸣着汽笛从桥上呼啸而过;一叶扁舟在滚滚波浪的满面上行驶;大桥像一条钢铁飞龙卧在江上,在明媚的阳光下显得十分壮丽。

  我想:工人叔叔的本领真大!书带我坐上轮船,轮船驶进了大海。我一眼望见辽阔的大海,碧绿的海水,海鸥在天空中飞翔。我坐上潜水艇进入海底,看到各种各样的鱼,在水中快活的游来游去。五光十色的珊瑚,有的像鹿角,有的像扇面,有的.像菊花,有的像树枝,美丽极了!()书又带我来到重庆红岩,带进关押小萝卜头的监狱。我看到大脑袋的小萝卜头,穿着妈妈给他改小的囚衣,正用小石子在牢房的地上写着、算着,他多用功啊!书又把我带进幸福的校园,带到首都天安门城楼……

  书使我获得了许多知识,我爱书。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5

  从小学一年级到四年级,我看过许多书,但是我最喜欢的书只有科幻小说《三体》。

  这本书的主角是地球上的科学家汪淼,他发现三件奇怪的事。第一,他拍摄的照片不管怎么拍,照片上都有十分诡异的幽灵倒计时。到后来,他居然可以用肉眼看到倒计时!第二,他发现了一个VI游戏,这个游戏很难懂、很怪异,游戏里有恒纪元和乱纪元,玩家的目标就是精准的`算出一份“万年历”。第三,也是最奇怪的,全球的加速器都试验不出一个符合常理的结果来,汪淼说:“根据加速器的试验,意味着物理规律在时间和空间上不均匀,那物理学就不存在?”为什么有这些怪事呢?原来游戏中的世界——三体星系确实存在,幽灵倒计时和加速器错乱都是三体文明的微型机器人(智子)搞的鬼。但三体文明想干什么,又有什么阴谋?

  这本书情节一波三折,又很有趣,而且富有哲学和科学原理。令我印象最深的是“三体世界把人类比作虫子,但三体世界没有注意到,虫子从来没有被真正意义上的消灭”。所以,面对比自己强大的敌人时不要放弃,强大不一定所向披靡,弱小也不一定毫无胜算。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6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如果你留心观察身边的每件事,就会发现读书人和不读书人的行为有着天壤之别,一说到读书,我的话就多了。

  我最喜欢《哈佛情商课》这本书,它是由哈佛大学数授丹尼尔戈尔曼发表的,里面共有一百二十六个经典故事。在这些故事中,蕴含了许许多多的人生哲理。当然,每个人都会有最喜欢的一些片段,我印象最深的就是德国数学家高斯的故事了。高斯每次都会让老师给他布置两三道难题,在放学后,高斯就会回家去做。有一次老师无意中把他也在苦思冥想的一道两千年的数学“悬案”布置给了高斯,牛顿没有解决,阿基米德没有解决,高斯仅用一夜就解决了这道数学难题!

  看完这个故事,我明白了每个人的潜能都是不可估量的,当你认为自己不可能成功时,那你已经失去了一半的.成功机会。

  通过读一本书,可以使自己懂得一些更渊博的知识或道理,虽然这本书只有三十元,但它带给我的知识和感悟将使我终身受用不尽。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7

  老师在课堂上说过:“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书上也说:“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所以我很喜欢看书。我最喜欢看的书是《种西瓜》,《种西瓜》让我百看不厌、爱不释手。

  一天,小猪和小马去超市买了西瓜籽,去菜地里种西瓜。小马认认真真地犁土、松土、播种、浇水。小猪也认认真真地种西瓜。但没过多久,飞来了一只美丽的蝴蝶,小猪看见了蝴蝶,就放下了西瓜籽去追美丽的蝴蝶。过了一会,小蝴蝶飞得很快,小猪没有看见蝴蝶就难过地回去了。小猪又开始种西瓜了,小猪浇水后,就去睡觉了。到了第二天,小猪忘记了种瓜的事情,只有小马照常地浇水,到了夏天,小猪去看了看西瓜,西瓜还没有长出来呢,有点泄气。小马看了看西瓜,西瓜成熟了。小马就拿出了刀切开西瓜,开心地吃了起来。小猪也从地里找出了一个瓜,小小的.,拿出刀切开了,却不能吃。小猪就去小马家,看到了小马在吃西瓜,小猪就伤心地哭了起来,小马看见了,分了一些西瓜给小猪吃。小猪惭愧极了。

  我读了这本书,明白了一个道理:不要像小猪那样懒,要像小马那样认真。一分耕耘,一分收获。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8

  我最喜欢的书是《去》。名字叫儿童围棋,因为我非常喜欢玩围棋,这本书也很有趣。还有许多有趣的四格,寻找不同的,大迷宫,去小侦探。所以我非常喜欢它。此外,我学到了很多关于围棋的知识,包括:告诉我金鸡独立是什么意思,等等。

  上次我和同学们在聂卫平的围棋教室里玩围棋,我发现我要输了。然而,我一直在做儿童围棋的生死问题。因此,我在我同学的`网站上住了很多地方。我一直依靠儿童围棋这本书来帮助我获胜。

  我也和妈妈一起读了这本书。我向母亲解释了去的步骤。我成了我妈妈的启蒙老师。我们一起读了这个故事,我们非常开心。我妈妈和我都喜欢这本书!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9

  从小到大,我读过许多书,在书的世界里,我陪主人公一起哭,一起笑,书让我空白的世界变得丰富起来。前几天我在朋友的极力推荐下读了《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书。

  这本书的作者是海伦凯勒。她在19个月大的时候,生了一场大病,从而导致她双目失明,双耳失聪,但海伦凯勒并没有就这样放弃自己。她一生创作了14本书,精通5国语言,还以优秀的成绩考入了哈佛大学。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给我感触最深的是第五章。这一章讲述了海伦凯勒是怎样规划这三天的。第一天,她想去见证人类的善良与真诚,第二天,她打算去游山玩水,感受自然,第三天,她想尝试一些新鲜的.事物,比如电影,歌剧等。这些事情对我们来说是多么渺小,多么容易,可对于海伦凯勒而言,却是她毕生的愿望。

  记得有一次我考试考砸了,十分难过,甚至对自己失去了信心,当我想起海伦凯勒时,我心想与她相比我遇到的挫折又算得了什么呢?于是我调整好心态,好好学习,想着在下一次一定要取得一个好成绩。

  莎士比亚说:“书籍是人类的营养品。”我一定要多读书,增长知识,充实自己。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10

  暑假里,我读了《水孩子》、《苦儿流浪记》、《杨家将》、《格列弗游记》、《小王子》、《床边的小豆豆》、《父与子全集》等七本书,其中我最喜欢《水孩子》。

  《水孩子》讲得是一个叫汤姆的小男孩的.故事。汤姆是个扫烟囱的调皮小男孩,因为不爱读书,不爱洗脸,不受人欢迎,师傅还经常虐待他。

  有一次,汤姆跟师傅到富人家扫烟囱,被误认为是小偷,他在逃跑时掉进河里,被仙女变成了水孩子。水孩子汤姆很孤独,他在寻找其他水孩子的过程中,和龙虾、蜻蜓成了好朋友,并被仙女带到仙女岛。在仙女岛,汤姆经过以善待善仙女教导,不断改正缺点,慢慢长大并勇敢起来,能做最不愿意做的事,帮助做不愿帮助的人。为了能到世界上最美丽的地方也就是小艾丽的家看一看,汤姆历经千辛万苦,到达光辉城,见到慈善妈妈,在慈善妈妈的教导下,下定决心一定要找到师傅格里姆斯。他继续往前走,经过废纸山、金驴岛、大头娃娃岛、与世隔绝国等稀奇古怪的事情后,他终于见到了由三根警棍看守的师傅,并最终用爱心感化了师傅,使他得以解脱。

  水孩子跟我同龄,同我一样有很多缺点,但最终都被他一点点克服,成为一个大科学家。而我有时依然很贪玩、很调皮、很能惹老师和妈妈生气,读了《水孩子》以后,我要向汤姆一样改掉坏习惯,做勇敢善良的孩子,长大也成为科学家。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11

  我最喜欢的书是《苹果树上的奶奶》。

  这本书主要是关于一个十岁的男孩安迪的。安迪还是个孩子的时候,奶奶就去世了,他也是4岁的时候。所以安迪很难过。有一次,他爬上苹果树,发现奶奶正坐在树上。安迪就这样开始了他的梦幻之旅。但是很快一个新的祖母来了,她非常乐观。其中,安迪学到了很多。

  最吸引我的是,祖母穿着非常奇怪,总是在裙子下面露出美丽的花边。她总是有一些大胆而新颖的.想法,即使她被警察处罚了,她还是会粗心大意地去做。你知道吗,很少有老人敢这么做?

  我的想法是:如果我能有像这两位老人一样的祖母和祖母,那该多好啊!

  这是我最喜欢的书。你喜欢吗?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12

  书,就像一轮红日,照亮了我美好的未来;书,就像一支画笔为我的生活锦上添花。

  我最喜欢的书,是沈石溪的动物小说。里面记录了各种动物的生活。自从我借了一本沈石溪的《第七条猎狗》之后,我便对他的书更是念念不忘。

  当然,我最喜欢的是《雄狮去流浪》,里面一个个生动形象、惊心动魄的故事扣人心弦。我为失去了四位哥哥的'雄狮红飘带而感到伤心。那红飘带的命运时好时坏,是福是祸?我想,看完了下一本,谜底就会揭晓。

  还有一本书名是《野犬女皇》。里面讲了一对亲姐妹因生育而发生分歧,又在一次包围中重归于好。使我懂得了姐妹深情。

  书是我们的朋友,有时书中的故事会带给我忧伤,有时书中的主人公开心的样子也会带给我快乐。我在书的陪伴下健康快乐的成长。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13

  我最喜欢的书中人物是弗瑞丝老师,她来自《神奇校车》里,是一个很古怪的老师。她经常带同学们到意想不到的地方去疯狂的探险,比如说:去火山里看岩浆、去海里看鲨鱼、去龙卷风走廊看龙卷风、去云层里看冰雹、去天空看雷电。

  弗瑞丝老师的头发卷卷的,所以同学们都亲切的`叫她卷毛老师。每次上课前同学们都会看她穿什么图案的衣服,再猜她今天又要带大家去什么奇怪的地方。有一次她穿着带着鲨鱼图案的衣服来了,同学们都吓坏了,说:“糟糕!今天完了,难道我们是要去看鲨鱼吗?我的天啊!”

  她有一辆看起来很古老,但实际不得了的校车!她的校车可以变小、变大,可以变成直升机、潜水艇、冲浪板,还可以变成太空飞船呢!

  弗瑞丝老师为什么要带同学们去那么危险的地方呢?那是因为这样能让同学们留下的印象会很深刻,让同学们学到更多的大自然的奥秘,我喜欢这样的弗瑞丝老师。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14

  我最喜欢的书是《丁丁历险记》里的丁丁,因为他:勇敢,善良,勇于尝试并乐于助人,他解决了许许多多的案件。

  他为什么要管这些案件呢?因为有一次他去刚果游玩无意中发现有很多坏人在密谋坏事。丁丁心里想:我一定要阻止他们!丁丁用他的智慧把坏人都抓住了,但只有主谋逃跑了,主谋逃到了美洲,于是丁丁跟着到了美洲。

  到了美洲之后,大幅主谋就对印第安族长说了许多丁丁的.坏话,族长都信以为真,丁丁来到美洲就被印第安人抓住了,族长判丁丁死刑,在执行死刑的时候丁丁急中生智把树上的树胶弹了出去打倒了族长,族长以为是拿弹弓的孩子打的,但有一部分族人认为是丁丁打人,于是他们吵了起来……丁丁趁他们不注意偷偷溜了出来。

  在丁丁身上我学到了很多,他就想我的老师教我勇敢地面对让我害怕的事情。如果你们也想看这本书,可以来找我哦!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15

  星期五,我在教室里的图书角挑到了一本书,它的名字叫《三毛流浪记》。我看了看里面的内容,觉得很有趣,就把它借了回去。

  三毛没有爸爸妈妈,是个孤儿。从小就过着吃不饱饭,穿不暖衣,受人欺负的生活。我想肯定是三毛的身体缺乏营养,头发掉的`只剩三根,就像三根毛一样,所以才叫他三毛吧。

  三毛的生活非常艰苦。他每天都吃不饱饭,只有到处去要饭,可是从来没有人给过他一口饭。有时候还被别人家里的狗追地到处跑。他就只好去帮别人看孩子放牛、打水、捡垃圾、帮别人拿东西和给有钱人浇花、洗衣服等等。可是他做了这么多的事情都还吃不饱饭。有一天,他看见一位老爷爷在卖小孩,女生卖七万元(当时的七万元只能买一条鱼)男生卖五万元(当时的五万元只能买几斤米)。三毛就想:如果我把自己也卖了,说不定还能吃几口饭呢!三毛就在牌子上写了五个字:我卖一万元。然后就把牌子挂在脖子上,等人们来买他。可是,三毛等了整整一夜都没没有人收留他,因为他的身上又脏又臭,人家看着都非常恶心,所以更不会收留他了。三毛又继续过着悲惨的流浪生活。

  我们和三毛比起来幸福多了,所以我们要更加珍惜现在的美好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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