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血色浪漫》感言
看过都梁的《血色浪漫》的人都会有这样一种感受:其可读性在于它能引导我们领略一种新的人生态度。从中我们会有许多感悟,比如精神流浪,比如“在路上”。
在主人公钟越民身上,我们会发现很多的矛盾:很难想象他可以一面率领着一群“我是流氓我怕谁”的“顽主”掐群架,一面却又对音乐诗歌有着极强的鉴赏品读能力;很难想象看似玩世不恭的他却有着一种凛然的契约精神;也很难想象不滞于物如风流荡的他却愿意为了秦岭而停留。也许正是这些矛盾才凝铸了钟越民身上那份血色的浪漫气质,才让这个形象如此光彩夺目。
他不知道他想要什么样的生活,但他知道他不想要什么样的生活。所以他以一种近乎残忍的冷静和绝情抛弃了周晓白,用他自己的话说,他之所以抛弃她是因为周这个人“太轴”,换句话说,她对感情太执着,控制欲太强。那么有人要反驳:对感情不执着难道还要视为儿戏朝秦暮楚?可问题是爱情从来不是一个人的事,任何人都必须是一个独立的个体,然后才能通过爱情或其他去追求个体的完整与神性。所以不能把对方控制得太死,因为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活方式,给对方空间的同时也是给自己留下空间。周晓白的失误在于她总是在试图将这个空间无限拉近直至消失,这样的举动自然会把对方,尤其是钟越民这样一个崇尚自由和“放荡”的男人吓跑。
钟与秦岭之间的感情则不同了。
钟的哥们张海洋曾说:爱是生活,而钟越民的生活永远在变动,所以他不适合婚姻。那么,一向视婚姻为洪水猛兽的钟为什么敢于冒险愿意与秦岭结婚呢?与其说钟越民抵制婚姻不如说他是在抵制一种受约束的生活,抵制一种“老婆,孩子,热炕头”的平庸生活。他所渴望的.是一种永远都“在路上”的生活,也许他认为这种生活,秦岭能给他。
或许还有另外一种解释,那就是钟越民在秦岭身上发现了他自己的影子。朋友告诉我他看到过的一句话:喜欢你不是因为你,而是因为和你在一起时的我自己。说到底,这可能是一种自恋的心理在作怪,而钟越民也的确是一个自我感觉非常良好的人。他了解并欣赏自己,所以他也了解并欣赏秦岭。他知道,这个女人不会约束他。所以与其说他想同秦岭结婚是“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不如说是“明知山没虎,才向虎山行”。秦岭也的确了解他:“这是一个游戏人生的家伙,生活对于他来说就只有过程而没有结果。他在品尝各种人生的滋味,连坐监狱也可能成为他人生的资本。”
对待生活,钟越民也是如此,他不能忍受一成不变的程式化生活,所以他不断的追逐,放弃,再追逐,再放弃。生活对于他只有过程没有结果,所以也就没有成败之分了。他可以穿着破棉袄一边捉虱子一边美滋滋地讨饭;他也可以脱下军装意气风发地摆煎饼摊;他还可以舍弃自己一手经营起来的大酒店远赴西藏参加反猎组,最后兜里只剩两毛钱。总之,“玩得就是心跳”,要得就是这种“在路上”的新鲜和刺激。
我认为,钟越民的爱情观,生活观,甚至价值观的基底是一种精神上的游牧。放逐精神,然后去体会人生百态,唯一不变的是那颗赤子之心和一份如初的浪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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