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林绿化施工合同

时间:2022-11-19 19:25:47 施工合同 我要投稿

园林绿化施工合同15篇

  在人们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的社会,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合同是企业发展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合同有不同的类型,当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园林绿化施工合同,欢迎阅读与收藏。

园林绿化施工合同15篇

园林绿化施工合同1

  建设单位(甲方):

  施工单位(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

  4、承包方式:

  5、工程总额:

  二、工程内容:

  第一条工程范围:按甲方审定的乙方预算范围内全部。

  第二条工程期限:自年月日开工,至年月日全部竣工。(如遇气候和其它原因不能施工时,工期可顺延)

  第三条质量标准:在工程施工中,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精心施工,认真执行现行国家有关园林工程施工标准,必须符合各项验收规范。做好隐蔽工程,分项工程的验收工作。如因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不符要求而发生的返工费用,由乙方负责。

  第四条材料供应:凡包工包料工程的材料由乙方负责采购。凡非包工包料项目材料由甲方提供。

  第五条施工条件:

  1、甲方在开工前应做好“三通一平”(路、水、电通、场地平整)工作。

  2、施工中如甲方提出工程变更,或增加施工项目,应提前通知乙方,并追加相应的工程款项用于施工。工程工期应顺延。

  3、工程设计及预算如有漏列项目或差错,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经甲方审查后可作变更修正。竣工结算时依照工程决算书为准。

  第六条乙方责任

  1、必须在合同规定期限内完成所有工程。施工期间必须按甲方规定及时申报验收各分顶工程,未经验收不得进入下道工序。

  2、确保苗木整齐均匀,生长旺盛。具体负责保活期内的所有苗木各项养护工作,确保草坪、花木健康生长,保持良好的绿化景观。

  3、所有苗木保活期为年。保活期内若有苗木死亡,须及时更换、补种,以确保整个绿化工程的完整性。

  4、工程要求对于工程观感有重要作用的材料进场前需提供实物样板,并经发包方认可后方可进场施工;对材料改变或代用必须经发包方同意并发正式书面通知后,方可用于工程施工。

  5、承包方在地下隐蔽构筑情况不明时,应谨慎施工,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如承包方对地下设施造成损坏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6、施工现场需配备足够的人员及设备用于环境卫生的保洁;施工单位有义务对现场道路进行保洁与保护,如有污染或损坏则需无条件修复完整,否则发包方将委托其他单位修复,所需费用在承包方工程款中扣除。

  7、工程竣工后,承包方按规定对工程实行保修,保修时间自通过竣工验收之日算起。绿化工程竣工后承包方须提供二年内详细养护管理计划及实施方案,经批准后即成为养护期内考核检查之依据。如承包人养护工作不力,达不到应有的效果,则发包方有权要求承包方承担违约金______元,若在规定时间内承包方未能及时养护,发包方有权另找其它单位养护,其费用由发包方从质量保证金(又名养护期保证金,为合同价款的10%)中扣除,质量保证金不足以支付的由承包方补齐。

  8、乙方施工过程中一切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分包单位的质量管理:

  1、分包单位必须具有相应施工项目施工资质,分包单位进场施工前,总包单位必须提供相应材料并必须取得业主书面认可后方可施工。

  2、总包单位对分包单位施工质量承担全部责任。

  第八条违约责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1、该工程无预付款,苗木栽植完毕,经初验合格后,付合同价款的,后经复验合格,再付合同价款的;工程竣工后,经甲方或建设单位验收合格再付,余款审计完毕养护期结束后付清,并由承包方出具相应的正规税票。

  2、本合同造价采用固定单价计价方式:

  单价根据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子目投标单价一次性包死,投标单价中已包含施工单位完成该项目所需的全部成本、利润及风险与养护维护费用。结算时单价不予调整,总价根据实际子目和数量调整。(清单及规格见附表)

  3、承包方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将竣工结算文件送交发包方提交审计机构审计,否则应承担由此造成的拖延责任。

  第十条合同的生效与份数

  本合同一式4份,甲方保存2份,乙方保存2份,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第十一条合同终止

  甲乙双方履行合同全部义务,竣工验收,合同价款支付完毕,本合同即告终止。

  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三条其它约定,另行协商。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园林绿化施工合同2

  业主(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公平、诚信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施工工程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昌景小区园林绿化工程园林绿化工程

  2、工程地点:昌吉州宁边东路

  3、预定开工日期: 20__ 年 4 月 30 日

  第二条:施工范围

  1、施工范围:园林绿化、种植

  回填种植土按现场实际发生工程量结算,由双方代表签证认可,但单价不允许超过甲方认可的预算单价的限额。

  第三条:施工方式

  1、本工程由乙方以包工、包料的形式进行施工。

  第四条:工期

  1、工期自预定开工日期之日起至乙方竣工并通过合同约定的全部验收之日止,预计 60 天(包括法定假日),不计乙方通知甲方验收后等待甲方验收的时间。(根据甲方要求或施工方案,施工计划)。

  2、如遇下列情况,乙方须在发生签证事由2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并经甲乙双方代表签证,工期相应顺延,否则视为乙方放弃签证的权利,工程不予顺延。

  (1)因甲方原因影响工程施工进度,如未按时交出场地,接通水电、甲方变更设计等。

  (2)不可抗力因素。

  第五条:工程质量及验收标准

  1、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格(验收标准按业主设计要求及行业规范执行),因乙方故意延误致使工程未能按时结算或提前验收的,本工程不能评定为合格。

  2、乙方提供的苗木必须事先控制质量,苗木规格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进行选择,苗木种植质量必须严格按照绿化种植规范。

  3、苗木成活率达到95%。

  4、工程完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进行验收。双方现场检查工程质量,质量合格,即由甲方签收。

  第六条:工程价款及结算、付款方式

  1、工程预算总价款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元)。

  2、结算方式:按月结算

  (1)甲方应在预定开工日期前 5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预付工程预算总价款的30%;

  (2)甲方应在乙方材料、工人进场以及提交开工报告后 5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工程预算总价款的30%;

  (3)甲乙双方办理竣工验收和结算手续后的 5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加付至工程结算总款额的90%。

  (4)工程结算总款额的10%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及保养金,甲方应在保养期期满后 10 个工作日内会同乙方现场复检并办理保养终结手续,甲方按合同约定扣除保养期间应由乙方支付的各类款项和违约金后向乙方结清。

  (5)以上付款的方式均 以 人民币 支付。

  第七条:保养期

  1、苗木保养期 3 个月,从本工程施工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验收之日起计。

  2、保养期内,凡因乙方施工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接甲方通知之日起日内,应无条件予以保养,苗木不成活的应及时更换。否则,甲方有权另派施工队伍施工、保养,一切费用在保养金内扣除,超过保养金的部分,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第八条:双方义务

  1、甲方义务

  (1)委派现场代表 李海宾 负责对工程建设进行全面管理。

  (2)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保证运输道路畅通,同时提供施工用水、用电(水电费由 甲 方承担)。

  (3)提供本项目施工图纸,负责组织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4)甲方在收到乙方所提交的竣工结算书及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后,应在两周内通知乙方核对工程价款并于竣工验收后的两个月内完成结算。

  2、乙方义务

  (1)委派现场代表 负责对施工其间的全面管理。

  (2)根据甲方确认的施工图纸,按照本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的施工工作。

  (3)按相关安全法规进行安全施工,遵守甲方施工现场管理的有关规定,承担在施工过程中的放火、防盗、防止事故发生等安全责任。若出现安全问题,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4)工程交付甲方前,应负责已完工工程的保护工作,在此期间发生损坏的,由乙方自费予以修复并按合同约定交付甲方,由此造成工期延误,按违约责任中的逾期完工条款处理。

  (5)乙方应确保工程质量达到验收标准。

  (6)乙方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两周内向甲方提交竣工结算书及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并在收到甲方发出的核对工程价款通知之日起 7天 内与甲方核对工程价款,与竣工验收后的两个月内完成结算。

  第九条:违约责任

  1、因甲方工程量变化或图纸变更造成工期延期的,竣工日期应予以顺延。

  2、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进行竣工验收的,由甲方承担工程保管及风险责任。

  3、甲方逾期付款的,导致施工无法进行,乙方可停止施工。

  4、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5、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除不可抗力或甲方原因外不得以任何理由停工,非上述原因连续停工两个工作日以上的,甲方解除合同,造成甲方工期延误或其他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

  6、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甲方在应付未付款中扣除,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可继续向乙方追偿。

  第十条:转让条款

  未经合同双方共同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全部或部分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一条:合同终止

  1、因解除而终止

  (1)由于乙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如果甲方认为本合同已无必要继续履行或乙方在收到甲方要求其纠正违约的通知后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则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解除本合同的书面通知,该通知自送达乙方时生效,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可继续向乙方追偿。

  (2)由于甲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如果乙方认为本合同已无必要继续履行或甲方在收到乙方要求其纠正违约的通知后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则乙方有权向甲方发出解除本合同的书面通知,该通知自送达甲方时生效,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双方确认已完成工作量的款项,并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3)合同一方依本合同约定行使解除权的,合同自解除通知送达之日起终止。

  (4)合同终止后,不妨碍一方向违约方追究违约责任。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权利义务终止:

  (1)本合同按约定履行完毕;

  (2)本合同经各方协商一致而终止;

  (3)本合同因一方出现本条第1款的违约情况(包括一方擅自转让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行为),另一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

  (4)法律法规规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第十二条:适用法律条款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

  第十三条:争议的解决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既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另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合同及其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并在保养期界满,结清余款之日起自行终止。

  4、本合同一式 贰 份,甲、乙双方各执 一份,每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园林绿化施工合同3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盛世凤凰城 B区住宅小区园林景观工程

  (二)工程地点:邯郸市马头镇107国道东侧、金马路北侧位臵

  (三)工程内容及承包范围: 盛世凤凰城B 区住宅小区园林景观工程:(按招标施工图纸所含内容)。

  (四) 承包方式:乙方按甲方确认的施工图要求及本工程施工验收规范组织工程施工,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文明施工、包工程顺利通过本工程验收。

  (五)结算方式:

  1、种植草及冬青:冬青按照凤凰城一期芳景园林绿化工程中标预算单价结算,种植草按照11元/m2结算(含基层)。其他乔木:参照凤凰城一期芳景园林绿化工程中标预算单价结算。

  2、小品及硬化:执行河北省20__预算定额,邯郸市第四期材调。除花岗岩面层可以调整外,其他材料均不做调整,结算总价让利10%。没有发生的项目不进行结算。

  第二条 工期

  20__年5月 15 日开工至20__年 10 月 30 日竣工(其中20__年8月20日前完成二期小区小品、硬化、草皮种植和部分不受天气因素影响成活率的乔木和灌木工程。由于天气因素影响成活的在20__年10月30日全部竣工。实际开工时间以甲方书面进场通知所截至时间为准)。

  施工总工期:90日历天(给排水、园建保修时间为二年,绿化养护管理时间为一年)。由于不可抗力或甲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由乙方提供书面的工期顺延要求报告后,经监理工程师及甲方确认后,则按批准的工期顺延。

  第三条 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负责提供乙方因设计和施工所需要的原始土建图纸和资料。

  2、负责工程中不同专业之间的协调工作,并负责协调施工中乙方所需的用水、用电,但水电费由乙方承担。

  3、提供园林绿化图纸。

  4、甲方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验收隐蔽工程,督促乙方按规定做好各项技术资料和报表整理,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二)乙方责任

  1、按照经甲方审定的施工图进行施工、材料采购、运输和保管。

  2、乙方应加强对施工队伍的管理,遵守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做到安全、文明施工,并对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防火、防盗等工作负全部责任。乙方人员在施工期间如发生工伤及死亡或财产损失等一切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造成我方或第三方人员、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3、乙方入场施工后,不得破坏任何已完工的土建、安装设施,并保证卫生状况良好;如因技术需要确实要进行破坏性施工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签字认可,由于土建及安装等非乙方引起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4、验收合格后,乙方负责提供竣工图及相关电子文档等相关资料一式二份给甲方。

  5、开工前,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工程进度计划及主要工程技术人员名单。

  第四条 工程质量标准和保修期

  1、符合国家及行业规范要求整体工程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2、本工程质量管理必须严格落实施工过程中的中间验收环节,强调全过程的质量控制。

  3、发现问题限期整改,验收合格重新签证后方可继续施工。因整改引起的费用不予计费,工期不得顺延。

  2、保修期:双方约定本工程的保修期为两年,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保修金为合同总价的5%。

  3、工程质量保证金:签订合同时需缴纳质保金10万元(退还方式在第六条第三项中约定)。

  第五条 工程验收

  1、由乙方以书面的形式向甲方提出工程验收申请,甲方应在一周内确认验收时间并组织竣工验收。

  2、验收前,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供一切有关技术文件资料,竣工图纸、设备材料清单、有关记录及所验收的竣工资料等。

  3、工程质量应符合检验评定合格标准,双方签字确认,验收合格日为竣工日期。

  4、乙方在工程移交之前,负责现场一切成品的保护,如在此期间,发生丢失损坏等,乙方应负责修复、赔偿,甲方概不负责。

  5、验收标准:按园林绿化验收标准执行,一周年后验收、结算。所有苗木、花草栽植后由施工单位管理养护一周年,对未成活苗木及时植换并支付其相应费用保证成活率达到100%。

  6、质量验收达不到约定标准扣除合同总价款的10%作为违约金,并由中标单位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7、实施过程中发现中标单位组织措施不当、计划不落实、管理不严,施工方案中所列人员、机械设备与现场实际不符及项目经理不到位,导致工程工期拖延、质量有问题,中标单位在接到甲方的通知书后,一个星期内必须整改,否则甲方对乙方将作出清场处理,且工程结算不予办理。

  第六条 付款方式:垫资

  1、依照合同代苗木、草皮全部种植完工后,付全部工程款的30%。

  2、待铺设便道、排水设施、座椅等景观设施完工后,付全部工程款的30%。

  3、依照合同,一年后苗木全部补栽成活,退还保证金与质保金12万元,并付剩余40%工程款,扣留5%工程款做保修金待保修期满后一次付清。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因乙方原因而引起工程逾期竣工,延误一天罚款壹千元,提前一天奖励壹千元 。

  2、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停工的,属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扣除合同价款中人民币壹万元以上作为违约金。

  3、质量验收达不到约定标准扣除合同总价款的10%作为违约金,并由中标单位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4、实施过程中发现中标单位组织措施不当、计划不落实、管理不严,施工方案中所列人员、机械设备与现场实际不符及项目经理不到位,导致工程工期拖延、质量有问题,中标单位在接到甲方的通知书后,一个星期内必须整改,否则甲方对乙方将作出清场处理,且工程结算不予办理。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出现重大争议,应由双方代表协商解决、协商无果,可由邯郸市仲裁委员会裁决。

  第九条 本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工程验收,保修期满并结清工程尾款后失效。

  第十条 其他

  1、乙方提供经甲方审定的盛世凤凰城B区园林绿化工程清单报价书及设计方案和设计图纸,作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发包方:

  承包方:

  年月日:

园林绿化施工合同4

  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议,本工程由乙方负责为甲方进行院内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本着互相协作,紧密配合的原则和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特签订此合同以共同遵守。

  一、工程内容和承包方式:

  1、工程内容包括苗木、土方工程。

  2、按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的大包干式承包。

  3、园林绿化所需的材料、植物品种、数量、规格按配置方案。

  二、工程造价:

  乙方按工程施工范围、施工提交一份工程预算书,按园林建筑、绿化Ⅱ类工程标准收取,人工、材料、机械调差按施工期间有关文件执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元(大写元整)。注:附价格表一份。

  三、付款方式:工程完工甲方初验合格后付工程款的90%款额,剩余款额保活期满一次性付清。(保活期一年)

  四、双方责任:

  1、施工中甲方应对乙方提供地下埋伏线路及管路有关图纸,或由甲方指定人员进行指导,如指导人员误导损坏,由甲方负责,乙方不承担责任。

  2、花苗成活率不可控制,乙方应及时更换。

  (一)甲方责任:

  1、甲方无偿给乙方提供水源、电源。

  2、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并按合同规定办理结算。

  (二)乙方责任:

  1、按施工有关施工技术规范进行施工。

  2、承担绿化工程完工后保养责任,保证绿化工程苗木成活率100%。

  3、工程竣工后清理现场,做到工完场清。

  五、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签字生效,各执二份,具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

  代表(签字):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年月日

园林绿化施工合同5

  北京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合同

  工程名称:

  发 包 方:

  承 包 方:

  合同编号: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北京市园林局 制定

  二o o四年二月

  北京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承包人资质等级: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共同发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 99- 0201)及其他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项目经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第1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1.2 工程地点:

  1.3 工程内容:

  1.4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1.5 资金来源:

  第2条 工程承包范围

  2.1 承包范围:

  2.2 工程总面积:

  二、合同文件及图纸

  第3条 本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3.1 除双方另有约定以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 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

  (2) 本合同条款

  (3) 中标通知书

  (4) 投标书及其附件

  (5)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6) 图纸

  (7) 工程量清单

  (8) 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4条 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4.1 适用法律法规: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北京市有关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均对本合同具有约束力。

  4.2 适用标准、规范名称:《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db11/t212- 20xx)、《城市园林绿化用植物材料木本苗》(db11/t211- 20xx)、《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标准》(db11/t213- 20xx)、 。

  4.3 双方另有约定列入补充条款。

  4.4双方对合同内容的约定与上述法律、标准、规范规定有矛盾的,以法律、标准及规范规定为准。

  第5条 图纸

  5.1 发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及套数:

  5.2 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让给第三人。

  5.3 发包人对图纸的特殊保密要求:

  三、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6条 监理

  6.1 监理单位名称:

  6.2 监理工程师

  姓名:

  职务:

  职权:

  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

  除本款有明确约定或经发包人同意外,监理工程师无权解除合同约定的承包人的任何权利与义务。

  第7条 双方派驻工地代表

  7.1 发包人派驻工地代表姓名: 职权:

  7.2 承包人派驻工地代表姓名: 职权:

  7.3 任何一方驻工地代表发生变更时,应提前7日书面通知对方,并明确指出交接时间、权限。

  第8条 发包人工作

  8.1 发包人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1) 保证施工现场达到具备施工条件的具体要求和完成的时间:

  (2) 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等管网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

  (3) 负责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的时间和要求:

  (4) 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的提供时间:

  (5) 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

  (6) 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交验要求:

  (7) 组织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的时间:

  (8) 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9) 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8.2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

  第9条 承包人工作

  9.1 承包人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 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

  (2) 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和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

  (3) 向发包人提供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 ,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4) 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 ,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5) 承担费用负责已竣工但未交付发包人之前的工程保护工作;对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

  (6) 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具体要求及费用承担:

  (7) 保障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并且:

  (8) 双方约定的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四、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第10条 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日

  第11条 进度计划

  11.1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

  11.2发包人对施工方案、进度计划予以书面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时间: ,发包人逾期未确认也未提出修改意见的,视为同意。

  11.3 群体工程中有关进度计划的要求:

  11.4 承包人必须按照经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并接受监督和检查。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的,承包人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

  第12条 延期开工如发生: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延期开工的,由发包人承担由此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并顺延工期;承包人不能按时开工的,应提前7日书面通知发包人并征得发包人同意,发包人不同意延期的或承包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发出延期通知的,工期不顺延。

  第13条 暂停施工如发生:

  因发包人原因停工的,由发包人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由此受到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顺延。

  第14条 工期延误

  14.1 由于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延误,经发包人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 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2) 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 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 因工程量变化或重大设计变更影响工期;

  (5) 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等原因造成停工;

  (6) 不可抗力及自然灾害;

  (7) 发包人同意工期相应顺延的其他情况;

  (8) 其他可调整工期的因素:

  14.2 承包人在以上情况发生后3日内,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经济支出向发包人、监理方提出报告。发包人在收到报告后7日内予以确认答复,逾期不予答复,承包人即可视为延期要求已被确认。

  第15条 工期提前

  15.1 工期如需提前,双方协议如下:

  (1) 发包人要求提前竣工的时间:

  (2) 承包人应采取的赶工措施:

  (3) 发包人应提供的条件:

  (4) 因赶工而增加的经济支出和费用承担:

  五、质量与检验

  第16条 工程质量

  16.1 工程质量标准:

  16.2 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时,由 质量监督站鉴定,所需费用及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17条 隐蔽工程的中间验收

  17.1 双方约定的中间验收的部位:

  17.2 当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中间验收部位以前,承包人自检,并于48小时前书面通知发包人、监理方检验。验收合格,发包人、监理方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若在48小时内发包人、监理方不进行验收也未提出书面延期要求的,承包人可自行组织验收,发包人、监理方应承认验收记录。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不能影响工期。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经济支出由发包人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六、安全施工

  第18条 安全施工

  18.1 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8.2发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第19条 事故处理

  19.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发包人,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19.2 发包人、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认定处理。

  七、合同价款与支付

  第20条 合同价款

  20.1发包人保证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20.2金额(大写): 元(人民币) (小写): 元

  第21条 合同价款的调整

  21.1 本合同价款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采用 方式确定。

  21.2合同价款发生设计变更或洽商的情况时可以调整。合同价款的调整方式:

  第22条 工程量的确认

  22.1 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

  22.2 发包人核实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 ,发包人逾期未核实工程量的,承包人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将视为被确认并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发包人核实工程量未提前24小时通知承包人的,确认结果无效。

  22.3 对承包人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自身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发包人不予确认。

  第23条 工程款支付

  23.1 合同生效后 日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本合同总造价的 %为预付款。

  23.2 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方式和时间:

  ┌────────────────┬────────────┬───────────┐

  │ 拨付工程进度款时间 │ 占合同承包总造价 │ 金额 │

  │ (工程进度、部位) │ 百分比 │ 人民币(元)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3.3 发包人应在确认工程量结果后 日内按前款的约定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

  23.4 工程全部完工,竣工验收通过并办理完毕相应结算手续后 日内,发包人累计支付给承包人的工程款应达到工程结算总价的 %,结算总价的 %作为工程保修金。 23.5本工程保修期满,在承包人履行了保修责任的前提下,发包人一次性向承包人支付工程保修金。

  八、材料设备供应

  第24条 发包人供应苗木材料设备

  24.1 发包人供应苗木材料设备一览表(附后)

  24.2 双方约定的苗木材料设备交验的标准:

  24.3发包人供应的苗木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双方约定发包人承担责任如下:

  24.4 发包人供应苗木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

  第25条 承包人采购苗木材料设备

  25.1 承包人采购苗木材料设备的约定:

  25.2 苗木采购应出具苗木产品产地证明。

  25.3 双方约定的检疫证明及方式:

  九、工程变更

  第26条 设计变更

  施工中发包人对原设计变更,发包人向承包人发出书面变更通知,承包人按照通知进行变更。如果承包人对原设计提出变更要求,经发包人、监理方批准后方可实施,并签署书面变更协议。

  第27条 其他变更

  施工中如发生除设计变更以外的其他变更时,采用协议形式双方加以确认。

  第28条 确定变更价款

  28.1 承包人应在收到变更通知或签署变更协议后5日内提出变更工程量及价款报告资料。

  28.2 发包人在收到变更资料报告5日内予以确认,逾期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时,视为变更报告已批准。

  十、竣工验收与结算

  第29条 竣工验收

  29.1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人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并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在收到以上文件后10日内组织验收。发包人如无正当理由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10日内未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

  29.2 竣工日期为本工程竣工验收通过的日期。保修期正式开始。

  29.3 因特殊原因,部分单位工程和部位需甩项竣工时,双方订立甩项竣工协议,并明确双方责任。

  第30条 竣工结算

  30.1 双方办理工程验收手续后,双方进行工程结算。

  30.2 承包人在竣工验收15日内向发包人提交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竣工图。

  30.3 发包人自签收结算资料报告之日起20日内提出审核意见并予以签认。

  30.4 承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款后5日内将竣工工程交付发包人。

  十一、质量保修

  第31条 质量保修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31.1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31.2质量保修期: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1) 土建工程: (2) 绿化种植工程: (3) 喷泉、喷灌工程: (4) 其他附属工程: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通过之日起计算。

  第32条 质量保修责任

  32.1 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日内派人保修。

  32.2 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2.3 绿化种植工程在保修期内应达到2级养护标准。

  32.4 保修期内发现苗木等植物材料死亡,应在种植季节按原设计品种、规格更换。

  第33条 保修费用

  33.1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33.2 双方约定的养护期间水、电费用的承担:

  第34条 其他 双方约定的其他保修事项:

  十二、违约与争议

  第35条 违约责任

  35.1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均应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35.2 因承包人原因延期竣工的,应交付的违约金额和计算方法:

  35.3 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达不到质量要求的,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35.4 发包人不按时支付工程款的违约责任:

  35.5 其他:

  第36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只能选择一种)

  (1) 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诉; (2) 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三、其他

  第37条 工程分包

  37.1 分包单位和分包工程内容:

  37.2 分包工程价款及结算方法:

  第38条 不可抗力

  38.1双方关于不可抗力范围的约定:

  38.2 因不可抗力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

  (1) 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

  (2) 发包人、承包人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 承包人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4) 停工期间,承包人应监理工程师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5) 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6) 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8.3 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第39条 担保

  39.1 本工程双方约定的担保事项如下:

  (1)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

  (2) 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

  (3) 双方约定的其他担保事项:

  (4) 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40条 合同解除

  40.1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40.2 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承包人可停止施工,停止施工超过30日,发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40.3 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40.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包人、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1)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 因一方违约(包括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40.5 合同按司法程序解除后,承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发包人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发包人应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所发生的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货方负责退货或解除订货合同,不能退还的货款和因退货、解除订货合同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因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除此之外,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40.6 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第41条 合同生效及终止

  41.1 本合同自 之日起生效。

  41.2 本合同在双方完成了相互约定的工作内容后即告终止。

  第42条 合同份数

  42.1 本合同正本二份具有同等效力,双方各持一份。本合同副本份数 份,由双方分别收持。

  第43条 补充条款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本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合同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附件:发包人供应苗木材料设备一览表

  ┌────┬───────┬─────┬───┬───┬───┬───┬─────┬───┐

  │ 序号 │ 苗木材料名称 │ 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供应 │ 送达 │ 备注 │

  │ │ │ 型号 │ │ │ │ 时间 │ 地点 │ │

  ├────┼───────┼─────┼───┼───┼───┼───┼─────┼───┤

  │ │ │ │ │ │ │ │ │ │

  ├────┴───────┴─────┴───┴───┴───┴───┴─────┴───┤

  │合计总价: │

  └────────────────────────────────────────────┘

园林绿化施工合同6

  发包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公司部分环境景观绿化工程的施工。甲、乙双方本着互相协作,紧密配合的原则,订立本施工意向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环境景观绿化工程

  2、工程地点:市县路号

  3、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养护成活、包工期、保质量、保安全

  二、工程价款

  1、合同价款:经甲乙双方协商,本工程承包范围内合同价款暂定为万元整,竣工后据实结算。

  2、合同价款涵盖内容为:

  (1)绿化包括起苗、包装、运输、挖坑、换土、采购杂肥、栽种、清场、直至养护期间浇水、治虫、除草、减枝、施肥、更换死亡苗木等包种、包活、养护等全部内容。

  (2)绿化土方平整及换、填土,渣土外运由甲方及监理工程师到现场测量后,方可外运。

  三、施工工期

  1、本工程计开工时间年月日。

  2、本工程预计完工时间年月日。

  3、如遇不可抗剂因素和自然灾害,或甲方原因,影响施工,经甲方签证后可顺延工期。

  4、因乙方原因拖延工期,按每拖延一天,乙方应向甲方交违约金人民币1000元。甲方可从乙方的工程款内扣付。

  四、工程支付

  苗木栽植完毕,余款在养护期满,验收合格并移交甲方完毕后全部付清。

  五、工程质量

  1、所栽苗木质量必须符合工程要求,不得擅自改变苗木品种、规格及质量,所有苗木必须经过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栽植;

  2、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监督检查和质量管理,如因质量问题造成返工,其费用由乙方全部负责;

  3、乙方在施工中要精心组织,确保安全,如有事故发生,后果自负;

  4、乙方要确保施工现场清洁,及时清理废弃物。

  5、乙方包栽包活,在栽植完工后,要养护苗木24个月,其间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

  六、甲方责任

  1、提供施工场地、水准点、坐标控制点、水电源接引点。

  2、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负责设计图纸的处理、现场签证、工程进度款的支付、办理竣工结算。

  3、由于乙方原因导致工程质量不合格的,甲方通知乙方后方可解除合同,合同解除自通知到达乙方之日起生效。

  4、甲方负责提供四套施工图纸。

  5、甲方委派为本工程现场代表,负责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需要甲方协调的相关问题,并参与各种验收和签证工作,如变更现场代表应及时通知乙方。

  七、乙方责任

  1、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后三天内进场施工,否则乙方每日需承担合同总价3%的违约金;乙方超过七天没有进场施工的,甲方无需通知即可解除合同,若因此造成工程延误的,乙方负全部责任,并按合同总价30%的违约金赔偿甲方。

  2、乙方进场施工后,五天内完成《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并报监理和甲方批准。乙方必须按批准后的《施工组织设计》所承诺配备的机械设备和工程技术人员、劳动力的数量开展工程进度;否则,甲方有权另行聘请其他施工单位代理乙方完成需要赶工的工程量,并按实际支付费用的1.5倍从乙方合同款项中扣除。

  3、乙方负责办妥政府规定与本工程有关的施工手续,并自行承担因此产生的乙方需支付全部费用。

  4、乙方遵守有关法律的规定,接受甲方、监理的指令,按照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单、图纸会审纪要、施工及验收规范进行施工。

  5、乙方进行施工后,在各方面与其他单位密切配合和承担管理协调责任。

  6、乙方需从甲方指定的水电接驳点接驳施工用水用电,并采取措施避免工程施工对红线周围的地下管线、临近建筑物及市政设施造成破坏,因乙方原因导致破坏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7、每周例会前一天向甲方、监理单位报送周报,周报包括本周计划和上周完成工作、未完成工作的情况说明(包括拟采取措施、最终完成时间)。

  8、遵守政府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有关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监理,严格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并按照环境检查审核要求,加强施工现场的环境管理,在施工过程中严格落实粉尘、废水等污染防治措施及生态保护、水土保持措施,费用乙方承担。由于乙方责任造成的政府部门的罚款由乙方负责。如超出政府相关部门规定时间施工,造成周边居民投诉,责任由乙方承担。

  9、已完工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自费负责修复。工程完成时,进行全面的清理工作,做到工完场清。

  10、凡乙方未能完成合同、规范规定规定的内容,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甲方的有关损失。

  11、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以及工程移交后保修期内,由于乙方责任出现质量问题、安全事故或者其他原因,受到报纸、电视等媒体的曝光或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会给本工程的社会形象造成影响,每次由乙方向甲方支付伍仟元违约金,造成经济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12、乙方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包括水电安装负责人)需按时参加甲方项目部(或监理)组织的工程例会,因故不能按时参加的,须提前4小时向甲方请假,并在获得甲方批准后方可缺席或迟到,否则乙方每人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00元。

  13、对工程例会(或会下),确定须由乙方完成的工作(如配合分包的工作,配合甲方销售和入伙的有关工作,确保工程质量方面的工作,确保安全、文明施工方面的工作等),乙方须按时完成。如乙方不能按时完成,则甲方有权推迟支付当期应付的工程进度款。

  14、施工用水用电由乙方委托甲方代付,甲方在需付乙方的工程款项中扣除代付的施工用水用电费。

  15、乙方需根据工程施工进度按时发放工人工资,否则将延缓支付工程款的时间。若出现劳资纠纷由乙方负责,否则甲方可以在付款时扣除代为发放。

  16、乙方委派为本工程现场代表,负责施工期间的全面管理。如变更现场代表应事先经甲方书面同意。

  八、材料的供应

  1、工程所需的苗木由乙方自行采购,到现场后,必须经甲方检查,确认符合设计,并得到甲方签字认可后,才能栽种。

  2、乙方所购苗木必须是新鲜、树杆挺直、树形好、植株健壮。枝叶茂盛丰满,无病症现象。

  3、工种所用材料,必须先向甲方提供样品及各种资料,经甲方检查,确认符合设计要求后,才能进场。进场后,必须及时向甲方报验,经检查合格后,才能施工。

  九、工程质量检查验收

  1、施工质量等级验收评定执行当地《园林绿化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有关规定,本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质量要求能满足上部苗木正常成活为质量标准,其园林绿化标准达到预期设计的效果。因乙方施工原因造成的苗木枯死,乙方无条件重植。

  2、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向甲方提供竣工图四套,电子文档一套,甲方代表收到相关的资料后,组织有关部门验收,并在验收后的14天内给予批准或提出整改意见,乙方按要求整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的相应损失。

  3、乙方每道工序都应向甲方报验,经甲方检查、签证后才能施工下道工序。

  十、安全文明施工

  1、安全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非甲方原因造成安全事故,责任和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需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同时为其办理必要的保险手续。

  3、乙方须确保工地现场治安状况良好,不会对正常施工造成破坏影响。

  4、乙方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以及临近正在施工建筑区附近施工时,施工前须做足安全措施后实施。

  5、乙方全体现场施工人员须统一管理,佩戴工作牌。

  6、施工期间,所有机械、工具、建筑材料等须堆放整齐,并保持道路通畅,及时清除余土及建筑垃圾,做到工完场清。

  7、乙方安全文明施工达不到要求的,甲方可视其情况处以罚款。

  十一、违约

  1、违约的处理:合同双方的任何一方不能全面履行合同条款,均属违约。违约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概由违约方承担赔偿。

  2、违约造成工期延误责任分担:甲方违约,工期相应顺延;乙方违约,工期不得顺延。

  3、违约金的标准:合同履行中任何一方不能全面履行合同条款,均属违约。违约造成的损失,除承担赔偿因此造成对方的全部经济损失外,还必须向对方支付合同价款3%的违约金。

  十二、养护

  1、乙方派人负责对本工程进行为期两年的免费养护工作。

  2、乙方应向甲方递交两年养护期的《绿化工程养护计划书》。

  3、如乙方派人养护苗木工作不力,造成苗木枯死,乙方应补种。

  4、因死亡而重新更换的苗木,需经过一年的养护后予以确认。

  十三、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武汉市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仲裁结果为最终结果。

  十四、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后可生效,养护期满付清尾款后自行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园林绿化施工合同7

  业主(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公平、诚信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 施工工程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预定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第二条:施工范围

  1、施工范围:

  回填种植土按现场实际发生工程量结算,由双方代表签证认可,但单价不允许超过甲方认可的预算单价的限额。

  第三条:施工方式

  1、本工程由乙方以包工、包料的形式进行施工。

  第四条:工期

  1、工期自预定开工日期之日起至乙方竣工并通过合同约定的全部验收之日止,预计 天(包括法定假日),不计乙方通知甲方验收后等待甲方验收的时间。

  2、如遇下列情况,乙方须在发生签证事由2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并经甲乙双方代表签证,工期相应顺延,否则视为乙方放弃签证的权利,工程不予顺延。

  (1)因甲方原因影响工程施工进度,如未按时交出场地,接通水电、甲方变更设计等。

  (2)不可抗力因素。

  第五条:工程质量及验收标准

  1、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格(验收标准按业主设计要求及行业规范执行),因乙方故意延误致使工程未能按时结算或提请验收的,本工程不能评定为合格。

  2、乙方提供的苗木必须事先控制质量,苗木规格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进行选择,苗木种植质量必须严格按照绿化种植规范。

  3、苗木成活率达到100%。

  4、工程完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进行验收。双方现场检查工程质量,质量合格,即由甲方签收。

  第六条:工程价款及结算、付款方式

  1、工程预算总价款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元)。

  2、结算方式:

  (1)甲方应在预定开工日期前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预付工程预算总价款的30%;

  (2)甲方应在乙方材料、工人进场以及提交开工报告后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工程预算总价款的30%;

  (3)甲乙双方办理竣工验收和结算手续后的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加付至工程结算总款额的90%。

  (4)工程结算总款额的10%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及保养金,甲方应在保养期期满后 个工作日内会同乙方现场复检并办理保养终结手续,甲方按合同约定扣除保养期间应由乙方支付的各类款项和违约金后向乙方结清。

  (5)以上付款的方式均以 支付。

  第七条:保养期

  1、苗木保养期为 个月,从本工程施工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验收之日起计。

  2、保养期内,凡因乙方施工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接甲方通知之日起日内,应无条件予以保养,苗木不成活的应及时更换。否则,甲方有权另派施工队伍施工、保养,一切费用在保养金内扣除,超过保养金的部分,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第八条:双方义务

  1、甲方义务

  (1)委派现场代表 负责对工程建设进行全面管理。

  (2)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保证运输道路畅通,同时提供施工用水、用电(水电费由 方承担)。

  (3)提供本项目施工图纸,负责组织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4)甲方在收到乙方所提交的竣工结算书及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后,应在两周内通知乙方核对工程价款并于竣工验收后的两个月内完成结算。

  2、乙方义务

  (1)委派现场代表 负责对施工其间的全面管理。

  (2)根据甲方确认的施工图纸,按照本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的施工工作。

  (3)按相关安全法规进行安全施工,遵守甲方施工现场管理的有关规定,承担在施工过程中的放火、防盗、防止事故发生等安全责任。若出现安全问题,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4)工程交付甲方前,应负责已完工工程的保护工作,在此期间发生损坏的,由乙方自费予以修复并按合同约定交付甲方,由此造成工期延误,按违约责任中的逾期完工条款处理。

  (5)乙方应确保工程质量达到验收标准。

  (6)乙方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两周内向甲方提交竣工结算书及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并在收到甲方发出的核对工程价款通知之日起 内与甲方核对工程价款,与竣工验收后的两个月内完成结算。

  第九条:违约责任

  1、因甲方工程量变化或图纸变更造成工期延期的,竣工日期应予以顺延。

  2、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进行竣工验收的,由甲方承担工程保管及风险责任。

  3、甲方逾期付款的,导致施工无法进行,乙方可停止施工。

  4、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5、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除不可抗力或甲方原因外不得以任何理由停工,非上述原因连续停工两个工作日以上的,甲方解除合同,造成甲方工期延误或其他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

  6、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甲方在应付未付款中扣除,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可继续向乙方追偿。

  第十条:转让条款

  未经合同双方共同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全部或部分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一条:合同终止

  1、因解除而终止

  (1)由于乙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如果甲方认为本合同已无必要继续履行或乙方在收到甲方要求其纠正违约的通知后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则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解除本合同的书面通知,该通知自送达乙方时生效,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可继续向乙方追偿。

  (2)由于甲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如果乙方认为本合同已无必要继续履行或甲方在收到乙方要求其纠正违约的通知后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则乙方有权向甲方发出解除本合同的书面通知,该通知自送达甲方时生效,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双方确认已完成工作量的款项,并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3)合同一方依本合同约定行使解除权的,合同自解除通知送达之日起终止。

  (4)合同终止后,不妨碍一方向违约方追究违约责任。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权利义务终止:

  (1)本合同按约定履行完毕;

  (2)本合同经各方协商一致而终止;

  (3)本合同因一方出现本条第1款的违约情况(包括一方擅自转让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行为),另一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

  (4)法律法规规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第十二条:适用法律条款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

  第十三条:争议的解决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既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另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合同及其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并在保养期界满,接清余款之日起自行终止。

  4、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每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签约人): (或授权签约人):

  日期: 日期:

园林绿化施工合同8

  发包方(甲方):_____市_____区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xx市xx区改造项目xx区小区标示制作、成品果皮箱安装项目工程。

  (二)工程地点:xx市xx城镇。

  (三)工程内容及承包范围:

  1、xx区南门一个小区标示制作。

  2、xx区小区内20个成品果皮箱采购及安装。

  第二条 工期

  本工程开工日期以甲方开具的书面开工令为准,工程交付使用时间应满足下列要求:

  1、计划开竣工时间: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

  2、施工总工期:xx日历天。

  3、由于不可抗力或甲方原因(包括甲方提出的设计变更)导致工期延误,由乙方提供书面的工期顺延要求报告后,经监理工程师及甲方确认后,则按批准的工期顺延。

  第三条 承包方式及工程造价

  1、乙方按甲方确认的施工图要求及本工程施工验收规范组织工程施工,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文明施工、包工程通过本工程验收。

  2、合同金额:工程总造价(大写):_____________整,(小写)¥___________元。此价为大包干价,含风险、税金等一切相关工程费用。

  第四条 付款方式

  全部工程验收合格且竣工结算书经财政审核确定后,甲方收到乙方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进行核实,并给予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两个月内一次性支付工程全款。

  第五条 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负责提供乙方因设计和施工所需要的原始土建图纸和资料。

  2、施工过程中,对有需要修改的施工方案或增加项目下达书面变更通知单,作为乙方施工更改和工程结算的依据。

  3、负责工程中不同专业之间及界面接口等的协调工作,并提供施工中乙方所需的用水、用电,但水电费由乙方承担。

  4、负责组织工程验收。

  5、甲方指定派驻现场代表,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验收隐蔽工程,办理中间交工工程验收签证手续,督促乙方按规定做好各项技术资料和报表整理,负责签证,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二)乙方责任。

  1、在合同签定后七日内乙方负责将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进行优化、完善,交甲方审定,同时提交施工组织计划交与甲方审定。

  2、按照经甲方审定的施工图进行施工、设备及材料采购、运输和保管,主要设备运到工地后,由乙方向甲方出具相应的证明,甲方确认后签字认可。

  3、并派出项目经理 纪 江 负责与甲方工地现场代表直接联系;并呈报施工组织构架图。

  4、乙方应加强对施工队伍的管理,遵守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做到安全、文明施工,并对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防火、防盗等工作负全部责任。

  5、乙方入场施工后,不得破坏任何已完工的土建、安装设施,并保证卫生状况良好;如因技术需要确实要进行破坏性施工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签字认可,由于土建及安装等非乙方引起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6、验收合格后,乙方负责提供竣工图及相关电子文档、电脑软件、系统操作说明书等一式二份给甲方。

  7、开工前,乙方应提供工程进度计划及主要工程技术人员名单,严格按甲方审定的工程进度计划施工,确保安装调试的工程技术人员准时到位。

  8、在施工过程中使用的水、电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六条 工程质量标准和保修期

  工程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规范标准。

  第七条 工程验收

  1、工程质量应符合检验评定合格标准,双方签字确认。

  2、乙方在工程移交之前,负责现场一切设备材料成品的保护,如在此期间,发生丢失损坏等,乙方应负责修复、赔偿,甲方概不负责。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停工的,属乙方违约,甲方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2、因乙方原因导致出现质量安全事故及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因本合同的履行发生争议,应本着友好、平等的精神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庄河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本合同的生效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工程验收,保修期满并结清工程尾款后失效。

  2、本合同一式捌份,发包人五份,承包人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发包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园林绿化施工合同9

  发包方:

  承包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本项目园林景观工程的施工相关事宜达成一致,特签订如下合同条款,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址:

  3、工程内容:

  4、承包方式:

  二、工程造价

  本工程承包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万元整,(小写): 元。此承包总价包括完成全部工程内容所需发生的一切费用,除下述特别指明的内容可调整工程承包总价外,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变更工程承包价。

  ① 工程设计变更:凭甲方和设计单位有效签证的设计变更联系单。

  ② 甲方提出的书面变更通知单。

  ③ 因上述两种情况变更工程内容时,按工程量清单报价中的综合单价进行 调整(单价随总价同比例下浮后计取)。

  ④ 若施工时甲方通知更换土建工程材料,则根据投标文件中主要材料价格 表中的报价,仅调整综合单价中的材料价(单价随总价同比例下浮后计取)。

  ⑤ 若施工时更换苗木,则仅调整综合单价分析表中的苗木价格。种植费、综合费用按苗木栽植综合单价分析表中的同规格苗木计取(苗木单价由甲、乙双方协商后计取)。

  三、合同工期

  本工程合同总工期 90 日历天,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计算,如因甲方原因致现场不能施工除外。(广场部分必须在60日历天内完成)

  四、付款方式

  1、确认中标后乙方须交纳合同履约保证金: 叁拾万 元整至甲方指定账户后方可签订合同,此保证金根据工程进度予以返还。(此保证金不计息)

  2、完成工程总量的50%时,付已完工程量50%的工程款。

  3、工程完工经监理单位、甲方验收合格,交接完相关资料并办理完结算后七个工作日内,付至工程总价款的80%。

  4、剩余20%工程款作为质量保证金,工程完工满一年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

  5、乙方每次结算工程款时须提供经甲方认可的有效合格的建安发票。

  五、工程质量及工程进度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经甲方书面确认后的施工图纸和双方确认的施工组织设计及国家现行的规范、规程和园林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等有关规定,精心组织施工,对施工过程中的全部数据必须如实记录,并及时整理递交监理单位,严格把好每道工序的质量关,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格。

  2、苗木种植当季成活率应达到95%以上,未成活部分应及时补栽补种,自通过验收一年后的成活率必须达到100%,并达到《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T82-99)》的要求。观赏植物的开花率在95%以上,观果植物的结果率在95%以上(因城市空气污染造成开花不结果除外),树冠形状符合设计要求。

  3、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审核确认的施工计划进行施工,严格控制工程进度及完成时间。甲方对乙方的施工进度进行严密监控,如发现乙方施工进度严重滞后,甲方将提出书面警告,如乙方通过整改后仍不能达到进度要求,甲方有权中止与乙方的合同,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终止合同的通知后二天内无条件退场,一切责任及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因甲方原因造成的进度滞后除外)

  六、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① 甲方指派 为本工程甲方代表,协助乙方与甲方联系办理有关签证、验收手续,甲方代表要求变更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② 负责监督检查乙方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质量和进度,对工程安全、质量问题有权要求整改或停工。

  ③ 组织有关专业人员按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竣工验收,负责对工程协调、设计变更和施工联系单签证、协调组织验收,办理竣工结算。

  ④ 负责施工现场各施工单位之间的协调、配合工作。

  ⑤ 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项。

  (二)、乙方责任

  ① 乙方指派 为本工程项目经理,负责本工程进度、质量,解决工程所遇困难,乙方项目经理必须听从甲方、监理和总包单位的协调指挥。乙方项目经理要求变更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② 按甲方确认后的施工设计图进行施工,保证质量和工期,施工场地做到工完场清,如有违反,甲方保留要求乙方承担相关责任的权利。

  ③ 进出种植土方时,必须满足灌木及乔木生长需要的土层厚度,苗木到场后按设计提供的树木品种、规格、土球大小由甲方进行验收。合格后方能栽植。

  ④ 所有材料必须有质保书和合格证,经认证许可,并且符合施工图纸和规范要求。

  ⑤ 乙方应精心组织,做到安全、文明施工,保持场地平整、清洁,强化安全意识,抓好安全生产和杜绝一切事故的发生。如发生各种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⑥ 严格按国家《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T82-99)》进行施工检验,合格率应达到100%。若施工过程中管理不善,发生严重质量问题,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⑦ 接受甲方对景观工程的管理,服从甲方现场代表的管理。

  ⑧ 乙方负责提供所有的技术资料以及竣工资料,包括技术方案、竣工图、材料清单、产品合格证及其它相关技术资料,并负责组织绿化专项验收,确保验收合格。

  ⑨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好施工现场和周边地区的环境。做好成品的保护工作至竣工验收。

  ⑩ 乙方对施工和生活所产生的各种生产、生活垃圾和废弃物应进行妥善处臵,防止对环境造成污染,并严格控制施工噪音。

  11 乙方施工运输材料等的机械设备载重量不能超过28T,否则,甲方有权○禁止乙方违规设备进场,由此产生的相关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七、施工现场临时水电

  1、乙方用电用水必须单独安装水表、电表,并按时支付水电费。

  2、现场临时用电:甲方提供变压器或临时用电总箱,其余场内临时用电等配臵均由乙方负责,并负责日常的维护和维修,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现场临时用水:甲方提供总水源,场内一切临时用水管道敷设的工作及所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负责。如供水压力不能满足乙方要求时,则由乙方自行增设加压系统,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八、设计变更

  1、施工中甲方有权根据工程需要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并用书面形式向乙方发出变更通知。

  2、施工中乙方不得擅自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如确需变更的,乙方应以书面形式报甲方、监理单位审批通过后由甲方以设计修改通知单的形式通知乙方组织变更施工,其它任何形式的设计变更甲方一律不予认可。因乙方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甲方的直接损失或间接损失由乙方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九、工程结算

  1、本工程完工并经监理单位、甲方、相关职能部门等验收合格(按施工图及验收清单进行验收且出具甲方确认的竣工图),交接完相关资料并签字确认后,方能进入结算程序。

  2、工程结算价款含施工图预算对审价、设计变更增减费用及签证费用。

  3、施工图以外的设计变更及签证增减的计价原则:设计变更及签证内容与施工图预算清单项目内容相同或相近的按预算清单中的分项单价随总价同比例下浮后计取;设计变更及签证内容与施工图预算清单项目内容不同的由甲乙双方询价及定价。

  十、工程验收

  1、乙方施工完毕自行初验合格后方可通知甲方、监理单位进行正式竣工验收。竣工验收以国家颁发的现行施工验收规范、质量检验标准、施工图及合同为依据。

  2、需进行工程竣工验收,乙方应提前3日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书面通知后按约定时间配合乙方组织工程预验收,甲方应在工程预验收后三天内提出整改意见,由乙方负责整改。

  3、乙方在预验收合格并提供验收所需的全部资料后方可通知甲方配合组织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竣工日期。

  4、涉及到隐蔽工程验收的,须经甲方、监理单位验收合格后,方能进入下道工序施工,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工或采取必要手段检测,不论检测复查的结果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复查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因此而造成工程工期延误和造价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且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就此类违规操作承担工程总造价30%的违约金。

  十一、工程保修

  1、质保范围为乙方所承包的工程范围。

  2、本工程的质保期及绿化养护期为一年,质保期及养护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

  3、质保期及养护期内乙方应设专人对本工程进行保修及养护,定期或不定期对所有苗木进行修剪、更换(包括未成活苗木)、施肥、病虫害防治、浇水、除杂草等养护工作。

  十二、违约责任

  1、因乙方原因,导致工程未能按合同工期如期完成,每延期一天按合同价的 3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超过 10 天,视乙方不具备履行合同职责的能力,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合同总金额30%的违约金,因甲方原因或不可抗力导致工程工期延误的,经双方书面确认后工期顺延。因甲方原因不能按时支付工程款的每延期一天按合同价的 3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超过 10 天,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合同总金额30%的违约金。

  2、承包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施工机具未能按投标承诺到位,每人每次缺岗一天,承担违约金 5000 元。

  3、施工队伍应是乙方的基本队伍,不得安排挂靠的施工队伍,乙方的项目经理及主要岗位工作人员应为投标文件中确定的人员,如自行调换(或作假)视作违约;在合同实施中,如乙方的施工队伍素质、力量、机械配备等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要求、承诺,造成现场管理混乱,工程质量和进度达不到要求时,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合同总金额30%的违约金。

  4、因甲方基建工程质量问题给乙方造成的相关损失由甲方承担。

  十三、合同附件

  1、合同附件是本合同重要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工程的合同文件包括下列附件:招标文件(包括招标补充文件);投标文件(包括投标补充文件);中标通知书;询标及合同履行中双方就有关问题协商达成的纪要或补充协议;工程和技术文件(包括施工图纸、会议纪要、变更联系单、签证单等其他技术资料、工程结算资料)。

  十四、其他约定

  1、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二份。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生效,至养护期满结清全部工程款后终止。

  3、若发生合同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

  甲 方: 乙 方: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20xx年2月 日

园林绿化施工合同10

  建设单位(全称):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全称):(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绿化面积:

  (四)现场施工条件:

  第二条工程承包范围及内容:

  第三条合同工期

  (一)开工日期:

  (二)竣工日期:

  (三)合同总工期:

  第四条质量标准:

  第五条合同形式及合同价款

  合同形式:

  合同总价款(大写):

  (小写):

  第六条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一)协议书(二)中标通知书

  (三)投标书

  (四)合同条款

  (五)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六)图纸

  (七)工程招标文件

  (八)工程报价单

  (九)其他合同文件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上述文件应互为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清或互相矛盾之处,以上面所列文件实际

  发生时间在后的为准。

  第七条乙方向甲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第八条甲方向乙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第九条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合同订立地点:

  合同生效:合同双方约定,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公司地址: 公司地址: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园林绿化施工合同11

  发包方(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资质等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安全生产许可证号_______________

  JZ安许可证字________________

  依照《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园林绿化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资金来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合同价款

  金额(人民币):小写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元。

  六、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的含义相同。

  七、承包方向发包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八、发包方向承包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九、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双方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后生效。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公章)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公章)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园林绿化施工合同12

  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经甲、乙双方协议,本工程由乙方负责为甲方进行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本着互相协作、紧密配合的原则和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特签订此合同以共同遵守。

  一、工程内容和承包方式:

  1、工程内容:景观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景观工程、绿化工程、园林建筑工程及配套水电工程、照明系统等详见施工图)

  2、按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存活、包税金、包文明施工、包管理的大包干式承包。

  3、园林绿化所需的材料、植物品种、数量、规格按方案设计及工程预算书。

  二、工程造价:

  1、本工程合同预算造价为人民币元整(含税)。

  2、按照第八条标准按实际工程量进行结算。

  三、付款方式

  1、甲方在乙方全部工程施工完成后,于五日内进行验收,并在验收合格后十日内支付工程总价款的的工程款。

  2、余款为工程总价款的作为质保金,在工程苗木保活期(12个月)满后,甲方在十日内交工程质保金支付给乙方。

  四、工期

  1、本工程总工期30天(日历从进场之日算起)。

  2、开工日期__年月日。

  3、竣工日期年月日。

  五、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负责办理施工报建手续,领取建筑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2、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并按合同规定办理结算。

  (二)乙方责任:

  1、按施工图纸及有关施工技术规范进行施工。

  2、承担绿化工程完工后保活期(12个月)的保养责任,保证绿化工程苗木成活率100%。保养期内补种苗木的保养顺延1个月。

  3、工程竣工后清理现场,做到工完场清。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生效,各执一份,具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

  代表(签字):

  年月日

  乙方签章:

  代表(签字):

  年月日

园林绿化施工合同13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就园林绿化施工工程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名称:美岸星城一期、二期园林绿化工程。 地点:大连花园口经济区。 内容:苗木种植、草坪铺植。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栽包活。

  二、施工工期

  本工程开工时间为20__年4月25日,预计完工时间为20__年5月5日。如遇天气原因,甲、乙双方协商后,可顺延时间,累计顺延时间不得超过7日。

  三、工程造价

  以实际发生的苗木株数、草坪平米计算,具体价格见附表。

  四、质量标准

  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园林绿化技术工程规范进行施工,所栽苗木必须按照甲方提出的工程质量要求,不得擅自更改规格、苗木品种。 五、价款支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按甲、乙双方签字认可的验收单上总价款的 %,其余 %作为工程质保金于质保期满后一次性支付。

  六、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1、于工程开工前交付本工程设计图纸;

  2、给乙方提供必要的工程施工准备;

  3、及时按期组织验收,无故推迟验收的,每推迟一天按工程价款的千分之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4、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工程款,每推迟一天按工程价款的千分之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七、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1、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监督检查和管理;

  2、乙方在施工中要精心组织,确保安全,如有事故发生,后果自负;

  3、乙方所购苗木必须是新鲜、树杆挺直、树形好,植株健壮,枝叶茂盛丰满,无病症现象;

  4、乙方要确保施工现场清洁,及时清理废弃物;

  5、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标准,乙方负责无偿修补或及时返工,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6、乙方须严格按工程期限施工完毕,除不可抗力因素经甲方同意外不能按期完工的,每推迟一天按工程价款的千分之三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八、质保与养护

  1、本工程质保期 年,自竣工验收合格日起计算;

  2、养护质保期内,因乙方采购、栽植和养护不当致使苗木或草坪死亡,乙方须补种补栽相同品种和规格的苗木或草坪。

  九、违约责任

  甲、乙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能按合同约定履行各自责任的,所造成的损失均由违约方承担,如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并向对方支付合同价款千分之五的赔偿金,本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十、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交由合同执行地基层法院裁决。

  十一、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签章: 代表签章:

  年 月 日

园林绿化施工合同14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签订日期:

  绿化工程合同

  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的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基本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土方平整造型、景观工程、苗木栽植及养护。 详见:发包人向承包人所提供的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

  第二条 工程承包范围

  1、绿化工程施工图纸及招投标文件项目清单范围的所有内容;

  2、绿化工程承包范围内种植土方平整造型、苗木栽植及养护;

  3、苗木的养护管理(壹年)保证养护期内苗木、地被植物正常生长,并保持良好的景观效果;

  第三条 工程施工期限共3个月。

  议定自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全部栽植结束。(如遇雨、雪和其他原因不能施工时经发包人同意工期顺延)。承包方严格按上述工期组织施工,若工期延迟,每延迟一天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工期罚款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第四条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1、在工程施工中,承包方应按照本工程施工图、绿施说明及业主要求,精心组织施工,认真执行现行国家施工及验收规范。做好隐蔽工程、分项工程的验收工作。如因施工原因造成的质量不符合验收要求而发生的返工费用由承包人负责。

  2、栽植质量标准执行《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T82-89

  3、养护标准执行《园林管理考核办法(试行)》

  第五条 材料和设施供应:

  凡包工包料工程的材料由乙方负责采购调运进场;并应保证其所提供的材料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规格等要求,否则,承包方应无条件及时更换,若因此影响工程进度,工期不予顺延,经发包人造成损失的,承包方应该足额赔偿,并应付发包方合同价款5%的违约金。

  第六条 工程价款及付款方法:

  1、本工程采用承包方式。

  2、工程价款暂定:叁佰贰拾捌万元整(3280000.00元)最后以决算为准

  3、付款方式:本工程不予付备料款,采用分月付款方式(不付利息);

  (1)、按照月工程进度,付50%;

  (2)、工程验收合格付30%,总工程款的80% ;

  (3)一年养护期满后,付20%

  第七条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1、本合同协议书

  2、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3、图纸

  4、投标书及其附件

  5、审核后的预算书

  6、其它附件

  第八条 双方的一般权利和义务

  1、工程师:在工程施工中,发包方委托叶青青为现场业主代表,代表行使业主的职能,并全权处理与本工程相关的一切事务。承包方指派伍克祥为工程项目负责人,承包方应接受发包方的现场管理和对绿化工程养护的监督考核。

  2、承包方所指派的工程项目负责人在整个施工期间内每月不少于20天驻施工现场且组织施工。工程项目负责人按时参加监理例会或各种与本工程有关的会议,不得无故缺席。否者,由此造成的损失有承包人自负。

  3、发包人工作:做好施工图纸会审及设计交底;协调处理地上地下建筑物、构筑物、杆、管线等设施与本施工的关系;同时处理与政府等相关部门的关系。

  4、承包人工作:承担本工程的施工及后期管理和养护工作,同时对原有的地上地下建筑物、构筑物、杆管线等设施应进行合同理的妥善保护,如因施工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全部责任并负责维修赔偿。

  第九条 绿化种植质量满足下列要求:

  1、种植前地面平整要符合设计意图和种植标准;

  2、苗木保证质量,由业主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场栽植;

  3、按图施工,如需变动,经发包方书面确认之后方可改动。

  4、质量要求:

  ①严格按照绿化设计图纸施工;对要求全冠的树种,树木移栽后保留树冠,少量修剪,保持树形基本完整。带冠苗树木移植修剪后保留二级分枝,适当修剪。

  ②施工前必须清除场内所有杂土和建筑垃堆;

  ③各类植物需要完全客土(客土以下为普通土壤)栽植。所谓客土,即栽植树木时添入树穴中有利于生长且不混入瓦砾等有害特质的土壤。草坪等地被植物需要客土10cm厚,灌木类30cm厚,中高树木为60cm厚,普通绿地为30-40cm厚;

  ④高大乔木定植后,应设置树木支撑。

  ⑤乔木要选择生长健康、树形饱满的优良植物,灌木和地被植物要求品种叶色饱满、树叶密集、不脱脚、无病虫害。苗木均采用苗圃苗

  ⑥灌木栽植数量、修剪平面及高度应按图纸要求做,要求修剪成平整、饱满的植篱。

  ⑦行道树与行列种植树木应在一条直线上,行道树距路东边1.2m,种植的树木应树形相似,保持直产,不得歪斜,加支撑立柱,行道树分枝点高度应大于3.0m

  ⑧树木成活率100%,要求包种包活,养护期壹年。补种树木养护期计算以补种之日起算,养护期壹年;

  ⑨所有苗木经业主、监理验收合格后方可栽植。

  ⑩所有苗木的品种、规格等均按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执行。

  第十条 工程验收;

  1、完工验收:绿化工程施工结束后,由承包方提出书面报告,监理单位送发包人确认,发包人在3日内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验收并出具书面意见,承包人根据验收提出的整改意见进行整改,直至完工验收合格。

  2、初步验收:承包人在完工报告验收合格后30日,提出初步验收书面申请,经现场监理确认后,报发包人、发包人在接到书面申请14日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初验,并出具书面意见。

  3、养护管理:发包人对承包人的栽植养护管理(即质量保修)工作进行定期考核,考核标准《芜湖园林绿化考核评分办法》并根据考核结果由发包人按规定兑现。

  4、工程整改:承包人必须按初验整改意见进行整改,在养护管理期间,苗木死亡之后,由承包人提出补栽方案,报监理确认后,重新补植,该部分养护管理期,自补植结束之日起,顺延养护期。

  5、终验:养护期满时,由承包人提出终验申请,并附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图送监理单位和发包人,发包人在28日内组织相关部分进行终验。

  第十一条 工程结算:

  承包人在工程施工前提交工程预算,经双方初步协商后可以作为竣工前的拨付款依据。工程竣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工程结算报告。由发包人根据当地当时市场价格及相关政策取费标准进行结算。

  第十二条 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

  1、工程施工验收标准:《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T82-99

  2、验收标准以花木植物的成活率达100%,草皮以遮蔽土壤为依据;

  3、养护管理:发包人对承包人的栽植养护管理(即质量保修)工程进行定期考核,养护期为壹年。

  第十三条 质量保修:缺陷责任期(即质量保修期)为十二个月,从初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在缺陷责任期内对所完工程进行维护和养护(并对未成活植物或瘦弱植物应进行无偿补栽或移栽保证植物的成活率和遮蔽率);同时,保证植物生长茁壮成长。

  第十四条 合同解除

  1、发包方、承包方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2、发包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经承包方催要,发包方仍不支付工程款,承包方有权解除合同。

  3、承包方未按合同约定施工或在养护期内不能按发包方要求养护、移栽的,承包方未按安全生产条例文明施工的,发包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由此造成的的损失承包方自负。

  4、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发包方、承包方可以解除合同。

  5、因一方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6、一方依据本条1、2、3、4、5款的约定要求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对方并在发出通知前7天告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

  7、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第十五条 合同的终止

  发包方、承包方双方履行合同全部义务,结算价款支付完毕,承包方向发包方交付款工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第十六条 安全文明施工

  承包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安全文明施工标准组织施工,由于承包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不力造成事故或经济损失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第十七条 违约责任 发包方、承包方双方应严格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自已的义务,若一方违反合同约定,需支付另一方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并足额赔偿给另一方造成的实际损失。

  第十八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下列第二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芜湖市仲裁委员会解决。

  (二)依法向芜湖市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九条 合同的生效与份数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约定: 签字、盖章 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肆份,发包方保存贰份,承包方保存贰份

  发包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开 户 银 行:

  账 号: 承包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开户银行:

  账 号:年 月 日

园林绿化施工合同15

  发包方(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今天用的原则,双主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作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方案设计图(风附件一)范围内所有乔灌木植物种植等全部施工内容,以及完成本工程所需的一切劳务及材料。包括已指明或未指明的机械及设备,以及使整个工程得以正常操作所需的一切附带零件、所需的劳务等。

  第二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期

  一、开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共________天(含所有节假日及恶劣天气)。

  二、如遇下列情况之一,乙方应就延误工期的内容在1天内向甲方代表提交报告,经甲方审核批准并通过书面形式确认工期是否顺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工程量大量增加;

  2、不可抗力;

  3、合同中约定或甲方书面同意给予顺延的其他情况。

  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1天内,就延误的工期向甲方现场代表提交报告,并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延期。否则,视为放弃申请权利,甲方不再给予工期顺延。

  三、因乙方责任未按时完工的,每逾期一天,按每天乙方自愿承担合同总价的千分之五支付延期违约金。累计延误超过5天,按每天乙方自愿承担合同总价支付百分之二支付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四、本合同履约保证金3万元,如不履行合同,保证金不退还。

  五、如甲方原因致工程停工或缓开工,工期可以顺延,但乙方不能索赔其它任何费用。

  第三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质量及验收方法

  一、工程技术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本工程采购的绿化植物采用购运包栽包活的方式,一年的养护期,栽植的地块、树种、株行距要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造林设计方案进行施工,绿化种植工程成活率100%,并通过甲方的验收。

  2、本工程内的高大植物必须为一次成型,胸径、地径、树冠外型尺寸必须按照要求,并且所有高大植物必须主干笔直不弯曲,分叉均匀对称,无病虫害。

  3、绿化灌木位置需回填30厘米厚种植土,大乔木都有适当支撑,完成种植后需立即对所有种植之植物浇水,并保持所有绿化位置泥土有适当水分。种植后立即采取相应的保养、绑扎、支撑、固定等措施。回填土前,需除去所有杂物、石砾等。

  4、甲方如发现植物确实死去或不合格,乙方需于3天内立即作出答复,并在甲方指定的合理期限内进行更换,否则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进行更换,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费用。

  二、因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的,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由此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全额赔偿。

  三、采取现场验收方式,乙方苗木到现场后,甲方采取随机抽样的方式进行验收,具体抽样比例根据到场苗木数量而定。栽植完毕后甲方到现场进行验收。养护到期后,甲乙双方到现场进行存活验收,根据实际存活株数付清尾款。

  第四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付款及付款方式

  一、本工程为固定单价合同,合同单价(见附件二)包括苗木费、运输费(包括转运费)、人工费、养护费(一年)、机械费、措施费、管理费、利润、安全文明专项费用、验收、售后服务和保修之费用、一切国家及重庆市政府现行法规所规定的税收等全部费用。该价款不因现场施工条件、工期、市场材料价格而变化。其中苗木数量为暂定,以实际栽植存活的苗木数量为结算依据。

  二、工程完工,通过甲方验收合格后5天内,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50%。

  三、工程完工,骑过甲方验收合格后30天内,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40%。余下合同总价的10%作为质保金,一年养护期完毕后结算。

  四、一年养护期完毕,通过甲方验收合格后,甲乙双方以实际栽植存活的苗木数量进行结算。价款金额多退少补,据实支付。若甲方已支付乙方的价款多余结算金额的,乙方应在结算后10天内将超额部分退还甲方;若甲方已支付给乙方的价款少于结算金额的,甲方应在结算后10内将余款支付给乙方(本金不计息)。

  上述款项支付前,乙方须先行向甲方提供所在地税务局发票和完税证明为前提。

  第五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责任

  一、甲方在开工前提供方案设计图两份,并做好栽种树木的前期准备工作。

  二、甲方现场代表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负责现场管理及工程质量等工作。只有甲方书面签发指定和确认确认的身份证才为有效。

  第六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责任

  一、乙方必须具备履行本合同就有的资质及能力,做好施工进度、材料进场等各项工作。

  二、乙方现场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负责合同履行,按甲方要求和进度计划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种事宜。合同期间乙方如需变更该人选,应书面通知甲方并须得到甲方书面同意。

  三、严格按照方案设计图施工,保证质量与安全,做到文明施工,遵守甲方及工地各项规章制度,并承担与之相关的一切责任。

  四、承担事故安全保卫责任,24小时设立施工安全保卫工作,按有关规范、规程组织施工,保证安全、质量,防止苗木被盗和被伐。因乙方施工问题(包括施工质量、材料设备问题等)造成任何人身、财产损失的,由乙方全部承担。甲方委托给乙方保管的财物如有丢失由乙方负责按原价赔偿。

  五、在甲方未竣工验收前做好成品保护工作,期间若发生损失,乙方自费予以修复。

  六、本工程不得分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发包的,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由乙方独自承担。

  第七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维护保养

  一、乙方需对其施工的所有种植之植物和设施进行为期一年的保养,保养期自竣工验收通过之日起计(补植植物保养期自补植之日计)。保养包括所有人力、植物材料、工具、必要的肥料及开销。

  二、保养期内,乙方需就所有绿化位置做浇水、除虫、施肥及对所有植物进行修剪,对死亡或形成较大缺损之植物进行更换,保证所有植物在保养期内正常生长(常绿树常绿、开花植物到季开花)。乙方未能及时履行保养义务,乙方有权委托第三方进行保养,所需费用从质保金中扣除,如不足,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债。

  第八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违约责任

  一、栽种完毕后,即__年12月1日起,甲方对乙方栽种的苗木进行随机抽样检查,抽取比例为造林面积的50%以上,若苗木干径小于约定尺寸,必须重新补值。

  二、除非双方协议将合同终止,或因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违约金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三、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有权提前终止或解除合同,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违约金。

  四、违约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违约金以合同总价的10%计报。

  五、乙方根据本合同约定应支付的违约金、损失赔偿等款项,甲方有权从根据合同应付或届期应付给乙方的工程款内直接扣除相应款项,不足部分应由乙方另行支付。

  第九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其他事项

  一、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尽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本合同自订立之日起生效。

  三、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肆份,乙方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加以补充,并以书面形式认可。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约定为准。

  发包人(甲方):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乙方):_____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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