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变更申请书范文
在市场经济发展迅速的今天,我们都会用到申请书,通过申请书,我们可以提出自己的请求。那么一般申请书是怎么写的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安全生产变更申请书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一、称呼:审批许可证变更单位的称谓。
二、申请变更的理由:例如,1、本单位人事变动。2、保持安全生产管理的连续性。3、使得安全生产活动有人负全面和主要的责任。4、有利于安全生产管理活动的领导,等等。
三、特此申请变更,恳请贵局(部门)给予批准。
四、附件:上级或董事会的'任免书。
五、结尾:申请单位署名(加盖公章)、日期。
从填报的报表文字上可看出,有的认为是指公司法定代表人;有的认为应该是指董事长,因为董事长是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投资人;也有的认为应是指总经理,虽然董事长是主要投资人,但可能一个人会兼很多公司的董事长,另外,许多外国的老板在内地开设很多工厂,通过雇佣内地总经理来管理工厂。
还有的认为应是指总裁,这主要是指大型集团公司,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公司相互合并,大量集团公司成立;有的认为首席执行官合适,这主要是指上市公司、外资公司等;也有的认为指合伙人,这主要是指合伙制公司;还有的认为是指个体投资人,这主要指个体经济而言。
分析:上述理解,是建立在认为主要负责人是一人的基础上。而在具体审批中,主要负责人指的是一类人并不单指一人。即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分管安全的分经理、矿长、站长……,都属于主要负责人,这些人都应该参加主要负责人的安全资格证书培训。法人单位第一主要负责人是法定代表人,大型国企没有法人制度的按照工商营业执照上的负责人作为第一主要负责人;外商企业如果法人长期不在国内,按照浙江省的做法,允许其全权委托一个国内负责人,替代他参加主要负责人的安全培训,但这并不是说法人就可以完全不履行相关的安全责任。
所谓全权委托,首先,必须是全面负责企业生产,有生产经营决策权,而不是单单委托安全方面工作或者签署各类文件的权利工作。
第二,在具体审批中有时会出现这样的问题,负责人的培训类型不准确,有些负责人拿着管理人员的证书或者从业人员的安全操作证书充当主要负责人的安全资格证书,认为只要是培训过了有证书就可以了,实际上这些证书的类别不能混淆互用。第三,根据自20xx年2月1日起施行的《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国家安监局20号令)文件的规定,省级安监局培训的主要负责人、安管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证书可在全国内通用,这样可避免人员不必要的重复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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