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年,那月,那人,那狗散文

时间:2021-04-11 18:25:03 散文 我要投稿

那年,那月,那人,那狗散文

  1.那年

那年,那月,那人,那狗散文

  那年,我七岁,家住村东,表哥住在村西,大姥姥家住在村中间。平时最喜欢去的,就是大姥姥家。因为当时的庄户人家家里都很艰苦,能吃饱饭就不错了,零食会很少买来吃。大姥姥家境不错,两个儿子上班,一个种地。每次去,大姥姥有时会给我一块糖,或者一捧生瓜子,幸运的话,偶尔还能得到两块炒熟的地瓜干。

  小时候的我要比现在乖巧,嘴巴也甜,一口一个大姥姥,常常叫的她眉开眼笑。所以基本上只要去了,都会小有收获。

  大姥姥唯一不肯给的的宝贝,就是她家有一棵毛桃树,当时还不懂嫁接技术,所以桃树长的有一房高。结了果子,大姥姥总是摘下来拿到集市上换钱花。

  表哥想来早已垂涎三尺,几次三番试探的结果,是被大姥姥告状,被大舅舅暴揍。

  俗话说:“不怕贼偷,就怕贼惦着。”表哥为此恐怕是夜不能寐。那天中午,他将我们一帮表兄弟姐妹召集起来,商谈的结果,是怂恿我去偷桃,因为我是外甥女,客情,又加上平时比较讨喜,做错了,恐怕惩罚也不重。我不敢,毕竟生平第一次做小偷,回家也怕挨妈妈打。但架不住撺掇,表哥和表弟从家里搬来梯子,支在院墙上,我顺着梯子登上院墙,再爬到桃树上,捡着又红又大的果子摘下来扔到地上。

  表哥舍了背心,将桃子兜起来,将梯子送回家里。一群人偷偷跑到小河边,也不嫌河水脏,洗吧洗吧就啃起来,以为神不知鬼不觉。

  隔天,母亲要我老实交代,终于招供。原来,大姥姥在屋里还是听到了动静,走到门口,见我在树上,没敢嚷,怕我掉下来。恶行报告到母亲那里,还特意叮嘱,不要打我。

  结果不坏,因祸得福。不但没挨打,那年,大姥姥的桃子一个没卖,每个人家都分得几个,着实过了一把馋嘴瘾。

  2.那月

  九岁时,五月的季节,万物萌发,桃红柳绿,我开始迷恋上了色彩。二舅舅和我家住对门,他懂中医,有一本厚厚的介绍中草药的书,里面有很多彩色的插页,画满了各种各样的药草。我很痴迷,每天放学回来都要到舅舅屋里翻看。

  一开始,舅舅很开心,还煞有介事装作博学的样子一一给我讲解。但到后来,书快被我翻烂了,舅舅就不乐意了,偷偷将书藏了起来。

  看不到书,我百爪挠心,于是拉拢表妹,当时画画还不错,就照书上的样子,用彩色蜡笔,在父亲给买的美术纸上画下来,惟妙惟肖,再写上表妹的名字。于是,表妹一开心就会偷书给我。

  正巧当时看了一本介绍达尔文的书,于是,一个伟大的梦想诞生了。每天放学归家,路边草丛,田野沟畔,都有我忙碌的身影,采集各种各样的叶子回家。

  窗台,饭桌,家具,上面都放满了我采回来洗净阴干的叶子。谁也不准碰,然后夹进书本里。

  那时曾经天真的想——我每天采一种植物的叶子,假如我能活到六十岁,甚至八十岁,我得收集多少叶子啊,到那时,我就是最伟大的植物学家啦。

  可狂热只持续了两个多月,多年后,翻看旧书,还发现了我当年夹进的叶子,早已给书页留下深深的印痕。现在回想,真的很感激父母,这么一个神经兮兮的孩子,他们从来都不以为怪,假如是我,对自己的孩子不知道能不能做到这样包容。

  3.那人

  不知道那个人为什么霸占我记忆好长时间,村里无论大人小孩,都统统叫他傻老刘,他也从来也不恼,总是乐呵呵的样子。

  他以前是个穷要饭花子,无父无母,要饭途中遇到一个瞎眼女人,领回家做了媳妇,生了四个女儿。家境非常贫寒,于是,他沿村串巷收破烂。

  他总是推着一辆单轱辘车,车把拴上绳子,套在脖子上。车身靠近他身体的部分,垫着块木板,上面放两个大玻璃瓶子,一个里面是彩色的塑料头绳,一个里面是五彩的糖豆。还放着一个小木箱,上面有些彩色泥塑,公鸡造型居多,偶尔也有泥娃娃,底座都有一个窟窿,吹起来呜呜的响。他沿街大声叫卖“破烂的换泥人”。

  每次他来,我都会将家里搜刮一空,去换回自己心爱的物品。头绳我不爱,从小我都被母亲打理成短发,糖豆后来也不眼馋。泥娃娃却是我最爱(也就是现在的玉田泥塑,已经被评为唐山非物质文化遗产)。

  可家里的破烂毕竟不多,一双塑料凉鞋,母亲穿了近二十年也不坏,奇怪当时的鞋子为什么质量那么好,刷牙时使劲挤牙膏,当时的牙膏皮也可以卖钱。棒子骨头很值钱,可当时不是逢年过节,吃的毕竟不多。

  最可笑有一次,看见邻居家的狗,正在路口啃一块不知放了几个月的`棒子骨,于是冲过去抢夺。狗儿不舍,拼命跑,我撒腿就追,累的狗儿气喘吁吁,最后,终于恋恋不舍的扔掉骨头,一步一回头的离去。

  多年后想起狗儿当时哀怨的眼神,忍不住哈哈大笑。

  现在偶尔梦里,还会想起那个人的声音,“破烂的换泥人。”因为他家和母亲比较要好,还记得他抚摸我的头顶,往我嘴里塞糖豆的情景。

  4.那狗

  狗叫赛虎,是我家的第一只宠物狗,那时别人家都有狗儿,禁不住哥哥怂恿,母亲从她的朋友那里要来,一只纯种黑贝,刚过满月,胖乎乎的像小老虎。

  传说九狗一挠,就是十个狗中会有一条前爪多两个脚趾,这样的狗会很聪明,也很恋家。

  我们将最聪明的狗狗抱回家,极尽宠爱,吃饭抱着,地里玩耍时也抱着,狗儿在我们的爱意泛滥里一天天长大,膘肥体壮,威武不可挡。

  喊它敬礼,会站的笔直,把前爪放在头部,很标准的军人站姿。与你握手也很优雅,轻轻的,最主要的,家里的鸡呀,猫呀,都敢欺负它,它睡在门槛外,鸡啄它两下,它不动,猫拍它两爪,它也只翻翻眼睛。猫儿还要时常蜷在它的肚皮上,懒睡,它都默默容忍。

  但一旦邻居家的鸡飞过来,它会追得满天飞,鸡毛洒落一地,直到鸡飞回它们家,我们就再也不用担心它来偷吃我家的青菜了。

  那时家里正给哥哥翻盖房子,准备娶媳妇,吃饭时常常到村西舅舅家搭伙,每次临走,母亲都会说,把院门关好,让赛虎看家。

  等走到半路,总有一条嬉皮笑脸,摇头晃脑的狗在你面前晃着尾巴——仿佛在说,看,我早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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