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出地域特色来散文
出生并成长于内蒙古作家的书籍我是读的很少的,或许是我本身读书就少之又少的缘故,也或许是读了,因为没有什么特色,或者说写作的笔法以及语言等都与内地作家的笔法语言没有什么大的差别,而使人印象淡薄,日子久了就像烟云一样漂游得无影无踪了。
搜肠刮肚,印象深的有两位内蒙古作家的书籍,一位是玛拉沁夫的长篇小说《茫茫草原》,一位是乌云琪木格的长篇小说《草原烽火》。这两部小说都是在我最饥渴的年月读到的。那时还是少年的我生活在伊犁河谷的茫茫巩乃斯草原上。长长的假日里除了偶尔看上一两场露天电影,就是很知足很快乐的事情了。寂寞得不能再寂寞了,我就喜欢上了看书。所看的书大多是地下传阅被批判的书籍,印象中大多是从父亲厂里的知青手中借来的。所以读了《茫茫草原》和《草原烽火》后,连作者的名字和书中的人物故事,一起深深印刻在我记忆网络的深处。
现在想一想,能让我这样记忆深刻,除了我恰好是在最饥渴的日子里读到的,另一点就是书的写作者都是蒙古族,他们太熟悉自己本民族的生活了,太熟悉那片土地上发生的故事了,甚至可以说,书中的有些人物就有他们自己的影子,书中的故事,也是他们自己曾经亲身经历了的。所以写出来地域特色浓郁,人物性格鲜明,故事情节曲折生动,所以印刻在脑海深处并对自己的精神世界产生重大的影响,就是不足为怪的事了。
自那以后,很少再有内蒙古作家的作品进入到我脑海的深处。即使有,也因为缺少了地域特色而让我记忆模糊。可是那天买书的时候,发现有一本是很有地域特色的散文集,作者是冯秋子。
冯秋子的文章我是在一些杂志上读过的,也知道她的散文获过什么大奖。或许是作者的名字叫得不够响,也或许作者太喜欢于默默无闻地编辑与写作了,对圈里或圈外的事情一向不大过问,因而她的文章没有达到应该响的那种程度。这是很令人遗憾的。但细想一想,也不足为怪。现在这个社会就是这样,不互相着吹一吹,不找一些商家炒作一下,尽是低头写作,其知名度是很难与自己的文章实际水平相提并论的。
我为什么购买了她的书呢?因为我看到她的简历上清楚地写着:内蒙古人。虽然她是个汉族。而且我随手翻阅的时候,她的文字极形象生动地描写了内蒙古大草原发生的事情,虽然用的也是汉语言文字,但与内地作家写内蒙古明显不同,你看那文字,就是带有内蒙古大草原的特色,长长短短,似辽远苍阔的草原和草原上的朵朵白云;再细细琢磨那语言风格,就具有蒙古族长调的那种悠长与苍凉。
我买下了这本鹭江出版社出版的冯秋子的散文集《圣土地》。每晚临睡前,我都要随手翻阅上几页。读后,我留下了这样几种印象:
一是感觉着作者像是一位电影艺术家,又像是一位山水画家,每一篇散文,都好像是先有一幅色彩鲜明的画呈现在你眼前,然后才是人物,或是她熟悉的人物,或是她自己本人,次第缓慢地拉开。不像大多数散文作者,一入笔,“我”的特色就很浓郁,并且贯彻始终。而她则恰恰相反。所以我认为这是一种很有特色的写法。我像是欣赏一幅幅风景国画一样,阅读着她的散文。这里不妨引用一些这样的笔墨文字,如《寂寞的天》开语就这样写道:
这个叫赛汗的小城,只有一条公路跟通了火车的城市连接着,遍地都是杂草。你能看见穿着厚重蒙古袍的男人和女人,看见他们弯着腰,一摇一晃读倒潜脚步,朝一个他们并不抬眼去看的地方走去……
天黑了,路面上孤灯知影,狼和狗开始抖擞。孩子们回家了。
我的世界是一个黄土包。我要在黄土包上望父亲母亲,望大哥二哥……
阅读这样的文章,我起先以为是在看电影文学剧本,先是公路,然后是遍地的杂草荒原,再次是穿着厚重衣服的男人女人,最后是作者自己。像是蒙太奇一样,移步换景,俯视生姿,随着语言节奏的缓慢叙述,将人的视野放在了辽阔而空旷寂寞的草原,让读者在一开始就有了空阔无限的遐想和地域认知的标志。
再看《蒙古人》这篇文章的开语:
有一天孩子问我,内蒙古有多少山?我们正乘坐一辆破旧的长途桥车从通火车的城市出来。吃力地翻上一座山。流浪汉背着渍满油光的布袋四处游荡,或坐在街边晒太阳、吹小喇叭(当地人叫它毕什库尔)的那座城市,像小人书里撕下来的一张画,已经遗落在遥远的山谷里了……
这一篇,作者用一句问话拉开了文章的幕帘,一下子就把读者带回到作者文章那浓厚的地域特色里。然后再说孩子,再说“我”;但“我”始终没有成为文章的主色条。作者的笔下依然是在为我们读者描摹着内蒙古草原上那一幅幅地域景色和人物故事。
二是如上所述,作者的散文“我”的特色不是那么浓郁,或者说,作者不喜欢用第一人称作为文章叙述的主色口吻,她有时用第二人称,有时用第三人称,有时三者相互交替着使用,但无论怎样使用,均有条不紊,伸缩自如,张力十足,不像大多数散文写作作者那样,“我”的特色不仅浓郁,而且一贯到底。
“我”的特色运用之作用,最主要的是直抒胸臆,让读者随“我”之眼球所动而动,随“我”之感受而感受,真情实感性强,容易引起读者情感上的共鸣。但缺陷是叙述的角度面比较狭窄。不易扩大读者的视野范围和调动起想象的空间。而冯秋子的散文则恰恰能够做到这一点。我想,这与作者牢牢地抓住了内蒙古的地域特色有关。
当然,这种写法实是借用了小说的写法。说实话,我读这本散文集的时候,就把一些散文当做小说去读了,然而细读读,又确实是散文,是她生活里的悠悠往事,一些平凡普通的小人物经过她的笔墨渲染,其形象跃然纸上,让人感动,让人难忘。这无疑是散文写作方式上的一个突破。比如《额嬷》这篇写于1992年的长篇散文,就是通过第三人称母亲、额嬷和第一人称“我”相互交替着使用,使作品的时间跨度长而叙述的方式回收自然贴切,避免了以往散文写作里的那种“回忆录”的特色,让人感到冗长而久远,感到难以在短时间内进入作者所叙述的场景中去;作者把自小看着她长大的一个普通的蒙古族妇女,写得自然朴实动情,酿造出了一种氤氲的情感氛围,让一个平凡而又伟大的蒙古族妇女形象栩栩如生地矗立在读者的面前。
三是作者的语言有如蒙古民族的长调,缓慢而抑扬顿挫,读着不是那么疲惫乏味,而是好像坐在一辆破旧的勒勒车上,目光悠闲而不无慵懒地望着茫茫无际的`草原和星星点点的蒙古包,耳畔传来的是牧人的吆喝声和寂寞时吟唱的蒙古长调。偶尔有一辆公交车似虫子一样缓缓地驶来,给寂静的草原带来一缕缕令人怅惘的尘烟。这无疑让读者有了一种音乐美的熏陶。也就是说,作者的语言深深打上了地域特色和民族音乐韵律的特色。我就是在享受这样的语境氛围中,一篇篇地读着她的这部散文集。而且觉得,如果能够空闲下心来读这样的文章,实在是一种难得艺术享受。比如:
“山脉富有韵律地起伏,和沙漠里风势造就的一个个沙丘似的那样延绵。天湛蓝悠远,干涩的风习习吹拂,羊群散落了半个山坡,星星点点仿佛雨后草地里冒出来的一堆堆白蘑菇,孤独的牧羊人就坐在山丘上。苍茫、悲壮的山,沉寂的确实太久了,生长在那里的人感觉到他们和那里的山一样学会了沉默。”(《蒙古人》)
“蓝布袍罩住了她的身子,她跟菩萨一样坐出一座山,坐出一种宁静。突然,从她胸腔里流出悠远跌荡的声音,那是天然淳厚的蒙古长调。那声音粗狂没有遮拦,自由自在地走,走过沉睡,走过苏醒,万物萌动,天地啜泣……顽强的颤音被送得很远,你相信它已经接近了人生前无法晋见的天堂。我睡着了,但一直跟着额嬷的声息飘游。在她的歌儿消失得渺无踪迹的时候,我挺起身子,看她是不是哭。”(《额嬷》)
断断续续看完了这本散文集,我思绪万千,激情难抑,我的思绪依然停留在作者曾经生活过的内蒙古的白音布朗山下,依然停留在上世纪那个令人难以忘却的六七十年代。虽然我生活的地方距离白音布朗山十分遥远,但同样有着草原上生活经历的我,好像十分熟悉那一段生活,熟悉草原上的牧民,熟悉那些个岁月里所有父亲母亲以及男孩女孩的生活点滴。如此,我从心里敬仰作者的笔墨文字,从心里感谢作者写出了这样让我动情的文章。
写出地域特色,就是要忠诚于自己曾经有过的生活经历,就是关注并十分热爱自己脚下的这片土地,就是要做个杂家,调动起各类艺术特质之功能,不懈地探索怎样写才能真实而又形象生动艺术地写出自己心中想写的人和事,包括在语言所运用的节奏感上。这是散文写作有所突破并打上自己风格特色的主要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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