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安全评价报告(汇编9篇)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报告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报告具有双向沟通性的特点。那么一般报告是怎么写的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建筑施工安全评价报告,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建筑施工安全评价报告1
xx普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一、工程概况及完成情况:
我司已按照设计图纸及相关设计文件的要求,完成《普湾新区三十里堡临港工业区热力管网及换热站工程》施工任务。
二、验收条件检查结果:
本工程的外网水、电未完善,换热站系统无法调试,应建设单位要求对换热站内的进出水管加连通管,供暖水不经过换热站加热直接供暖(详见技术联系单),已完成该项变更,截止目前此供热方式已运行两年,本工程按设计要求已完成了工程施工任务,已具备工程竣工验收初验条件。综上所述,《普湾新区三十里堡临港工业区热力管网及换热站工程》已具备竣工验收初验条件,恳请xx普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安排验收。
xxx公司
20xx年xx月xx日
建筑施工安全评价报告2
一、现场设备使用情况:
我方现在的大型机械设备有2台QTZ63塔吊及其他中小型设备进行检查,建筑起重机械(塔吊)的备案、安装告知和检测合格报告、使用登记手续齐全,均符合起重设备管理相关要求,主要设备操作人员均持有特种操作证。
二、脚手架工程情况
目前,2#楼南立面为落地脚手架,其它三面为悬挑脚手架,搭设高度为5.4米,已对二楼施工进行了有效的防护,检查中发现悬挑首层的硬质封闭滞后,且个别位置立杆离结构边大于300mm。另外对现场模板支撑体系进行了检查,发现2#楼2层结构的支撑体系,部分位置扫地杆稀缺,现场要求班组人员当天组织人员按专项方案和安全技术交底完成整改。
三、办公场所、集体宿舍消防情况
对于现场仓库的氧气乙炔作安全警示,使用和摆放达到安全距离,灭火器材数量基本配足,现场木材堆放处已设置灭火器,消防器材专人进行负责管理,集体宿舍内检查未发现大功率电器,消防通道、
紧急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明确畅通。
此次检查后,项目部安全管理人员加强了起重设备和安全防护的检查,对查出的违规行为,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措施及时消除;下步工作中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增强自身的安全责任感,真正落实好安全生产。
建筑施工安全评价报告3
根据地建建〔xx〕1号文件《关于开展第一季度房屋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精神,我局及时要求各施工企业认真开展了自查、整改,自治县建设局从1月30日—2月1日历时三天组织相关人员对在建工程项目进行了重点抽查。现将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检查的基本情况
全县在建工程项目共有48个、拆除工程7个;建筑总面积10.76万m2,总投资4785.9万元,其中国家投资28个,职工集资建房6个,房开项目12个,私人建设项目2个。对每个工地都进行了认真仔细检查,发现不合格工地23个,14个基本合格,11个合格。所检查的建设工程项目全都存在不同程度的质量安全隐患问题,为此,我局分别对48个在建工程项目和7个拆除工程作出相应的处理,在建工程项目发放停工整改通知23份,发放限期整改通知书14份,发放检查记录及提出整改意见书11份;7个拆除工程因未办理安全监督、拆除备案及拆除许可等手续,全部停工整改。其中,镇原办公楼拆除工程已补办相关手续,已恢复拆除作业。
二、存在问题
通过这次建筑施工拆除工程安全生产检查,发现建筑市场的质量安全问题形势严峻,严重影响建筑市场健康、持续、稳定发展。具体表现在:
(一)政策方面:
1、安全监管机构不健全,人员经费不落实。虽然已委托县质监站对建筑安全生产实行监管,但因在建工程项目点多面广,加之人手不足,难以监管到位,出现经常性工作较少,突出性工作走马观花,使安全生产工作说起来重要,想起来次要,做起来不要,出了问题就乱跳。
2、工程造价偏低,特别是学校建设工程项目、卫生建设工程项目。由于工程造价低,施工单位无力投入安全资金购置安全生产施工机械、安全防护装置等设备,普遍存在质量安全隐患。
3、“黑工程”、“黑工地”还普遍存在,学校建设工程项目、卫生建设工程项目、当地政府职工住宅楼和办公楼及新业幼儿园等工程项目不按建设程序申办建设法定手续,就擅自指定施工单位放线开工。
4、清欠工作任重道远,新的拖欠工程款、农民工资现象仍然存在。比如罗场乡办公楼到位资金才6万元左右,已完成投资15万元,据农民工反映已经有3个月没有领到工资。
5、招投标工作在贯彻省府88号令存在差距,乡职工住宅楼、罗场乡办公楼和木黄卫生院职工住宅楼没有实行招投标就直接发包给施工单位;卫生院工程项目还出现中标的外地施工单位将工程转包给本地“三无”人员或本地建筑企业的项目经理。
6、局属相关站室不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不顾大局、不识大体,只顾部门利益,出现未办理施工许可或规划许可的工程项目,也进行质监或出具设计施工图文,擅自放行,造成建筑施工拆除安全隐患严重,纳入监管难度加大。
(二)施工现场管理方面:
1、施工现场管理混乱,建筑材料乱堆乱放,杂乱无章,特别是乡镇在建工程项目,没有实行封闭施工,围场作业和安装安全网等防护设施更没有做好“三保四口”的防护。
2、施工用电极不规范,未严格执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原则配电,配电线路混乱,甚至出现裸线直接连接。
3、施工支架的架设不规范,采用的材料是破损腐烂的木材,施工撑木架设达不到要求,出现不牢固、不稳定现象,留下安全隐患。临边防护措施不力,实行施工,永义乡卫生院出现干砖堆砌作支撑的现象。
4、吊装设备陈旧,使用落后的、淘汰的少先吊与胡芦箱,极不安全,施工通道无防护设施和警示标志。
5、施工工地有朝天钉板未及时清理。
6、持证上岗率较低,部分上岗人员没有经过安全培训。
7、项目经理、“三员”等施工相关人员多数不到现场且身兼数个工地的职务,何谈技术交底和现场指导管理。
8、施工监理单位的监理人员实行巡监,没有实行旁站监理,现场控制能力较差且多数没有监理方面从业资格,造成不懂或不敢提出质量安全方面的整改意见。
9、有的工地槽坑边1.5m范围内出现堆土高达3—4m以上,按规定是严禁在槽坑边1.5m范围内堆土或堆放建筑材料,并按边坡系数放坡;
10、施工脚手架搭设不规范,外架没有剪力撑和固定基座及护拦;
(三)施工技术方面:
1、建材检测措施不严,沙、石无检验报告。
2、砼、砂浆配合比无标牌,现浇板保护层不够。
3、构造柱内箍筋间距不足且捆扎不紧,与墙体之间没有连接筋,柱升到屋面时普遍出现没有箍筋,施工人员擅自将钢筋换小,从直径14毫米改为直径10毫米,没有按图要求的尺寸施工。
4、构造柱或现浇板的钢筋混泥土不密实,出现麻面和空洞现象,有的在构造柱内出现填埋小砖头、石块等影响柱的结构,有的将板镶入柱中影响柱的断面。
5、现浇楼梯没有按规范施工,有的现浇楼梯间梯步板的施工缝没有留在梯步的1/3处,从而影响楼梯的结构。
6、砖砌体未严格执行“十六”字操作规程施工,沙浆不饱满,转角搭接不嵌连。
7、施工单位擅自改变施工图,未到建设部门办理手续就加层。
8、预制板搭接在圈梁或承重墙的长度达不到要求,有的只有4—5公分。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建筑市场监管,严格“准入”、“清出”制度,把好从业人员的从业资格关。重点整顿和规范监理、施工单位的从业人员。
(二)严肃查处违法转包行为,特别是中标企业的转包行为和本地“三无”人员的挂靠行为。从而遏制一流企业中标,二流企业进场,三流企业或“三无人员”施工的现象。
(三)强化内部工作协调,进一步理顺工作关系,严禁出现违规操作或乱开口,擅自代表建设部门履行监督职能。严禁出现建设工程项目未办理规划手续、施工图文设计或审查及报建就进入招投标程序;严禁出现建设单位未办理施工许可证,质监部门就介入工程质监等行为发生。
(四)督促各施工单位、建设单位等五方面主体尽快整改,并组织专业督促队伍进行巡查,直到达到整改要求,才能复工。
(五)加强施工企业的“三员”,监理单位的监理人员培训工作,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现场控制能力。进一步强化施工人员的安排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六)进一步建立健全完善企业信用档案,严格兑现奖惩。
(七)规范招投标行为,加强招投标监管,严格执行竣工验收备案制。
(八)希各施工、监理、建设单位接到通报后,认真组织本单位相关人员对照整改通知书或整改意见书中提出的整改措施加以整改,整改结束后按规定完善手续并报自治县建设局备案,待验收复查合格后方可复工。否则,自治县建设局将按《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严惩不怠,决不手软。
建筑施工安全评价报告4
为落实昆明营运管理中心相关文件要求,高峣监控分中心积极响应,组织开展了确保安全生产顺利进行的实际工作,具体包括开展设施设备的自检自查、安全责任的具体落实、安全宣传学习的有效开展、会议文件精神的传达及事故教训的总结。
一、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自检自查
1、做好对监控设施设备雨前、雨中、雨后的检查工作,以保对道路、站点安全进行实时监控,确保道路畅通。
2、检查所辖路段隧道、站点监控设施的的安全管理情况,检查站点三大系统正常运行情况。
3.对收费监控室、道路监控室及监控分中心所辖区域内的消防设施设备进行检查,确保消除火灾隐患。
4、完善保通方案,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应急工作小组,明确职责权限。
二、要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1、按照管理处营运中心《安全生产责任书》的要求,具体落实责任制度,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并落实“一岗双责”工作制度。
2、严格执行规章制度,严禁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犯劳动纪律等不安全行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规。
三、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树立职工安全意识
多方式、多渠道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学习,牢牢树立职工安全生产意识,把要我安全变成我要安全,变被动为主动才能更好的开展安全生产工作。
四、总结事故教训,遏制类似事故的发生
在安全会议中认真总结事故的经验教训,提高职工的思想认识,认真分析安全事故的发生原因,确保不再发生类似的安全生产事故。在会上传达上级的.要求,认真开展好下一步的安全工作,借“安全生产月”的契机再次加强职工安全责任的落实和职工安全意识的落实,使人人重视安全生产,确保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
建筑施工安全评价报告5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为了明确责任,成立了以公司经理为组长、分管安全副经理为副组长,以各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为成员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在工作中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理念,对各项目部经理提出了“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管安全必须懂生产”的要求。各项目部均配备了专职安全员,并制定了适合项目部特点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并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了层层分解,严格落实责任主体,真正做到了职责明确、责任到人、各司其职,确保了安全生产的顺利开展。
二、检查情况
1、各项目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
2、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的落实情况;3、施工防火、防暑等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4、施工工地的垂直运输设备、脚手架、施工用电、模板支撑及“三宝四口”防护等安全专项整治情况;
5、施工现场安全资料是否规范齐全、安全隐患整改落实及销案情况;
6、各类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这次主要检查了xxxx项目部、xxx改造项目部、xx项目部、xxx项目部、xxxx项目等。检查表明,各项目部安全生产意识有了很大提高,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有所加强,能够认真落实好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配备了专职安全员,安全管理资料逐步规范化,施工现场“五牌一图”基本都能设置到位,基本做到封闭施工。
值得一担的是,我们的xxx项目部,能牢固树立“质量第一,安全生产重于泰山”的意识,积极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创建活动,其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管理水平不断增强,得到业主部门的好评。
三、存在问题
1、思想教育:个别员工对安全工作存在松懈麻痹思想,存在事故与我无缘的麻痹心态,工作中违反劳动纪律,存在侥幸心理。
2、安全资料:少数项目部未能按照公司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收集整理,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安全技术交底资料不全。
3、文明施工:部分施工现场材料堆放混乱,警示标挂设位置不当,消防器材摆设不够合理。
4、脚手架:少数施工现场脚手架材质差,扫地杆、剪刀撑未挷扎到位,脚手板未按规定满铺到位。
5“三宝、四口”防护:施工现场极少数工人未戴安全帽。
6、施工用电:个别项目部现场配电箱破损、无锁,用电电线拉挂不够规范。
四、处理意见
对在此次安全检查中,未能按照公司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的项目部,要求进行整改落实到位,并给予通报批评及按公司管理制度进行处罚。
五、下阶段工作
1、要求各项目部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领导,增强自身的安全责任感,真正落实好安全生产。
2、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进一步落实各级安全责任制,做好各工程的安全交底工作,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加大对工人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进一步完善安全管理资料的规范化。
3、加大施工现场自查自纠力度,严格执行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广泛开展施工人员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施工人员安全意识。
4、建立和推行工伤保险制度,各项目部要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把工作保险同施工安全管理有机地结合起来,进一步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保障。
5、突出重点,继续深化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专项整治,进一步推进安全标准化现场管理工作。定期组织安全大检查,做到每月一次检查,每季一次大检查,切实加强现场检查力度,将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建筑施工安全评价报告6
一、工程完成情况:
xxx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经省、市主管部门批准立项,核定总投资1006万元,其中:国债资金投资700万元,地方配套资金306万元。该水库除险加固的主要内容为:
①、大坝前坝坡1563高程以上改为浆砌块石,加固上游坝坡,在大坝左坝肩心墙与溢洪道右侧墙接触面的齿墙后增设一道砼防渗墙;
②、加固溢洪道及下游河道治理;
③、更换弧形工作门及平板检修门,更换弧门启闭机;
④、加固改造上坝及进库公路;
⑤、增设大坝观测设施与自动化控制系统。
工程于20xx年5月31日开工建设,20xx年6月底全面竣工,历时13个月,除险加固工程按照设计批准的方案已完成了主要工程,即:完成了大坝前坝坡加固工程;溢洪道加固及下游河道治理工程;完成上坝公路加固工程,包括1.27公里的公路护坡及3.2公里的沥青路面铺设,以及公路桥1座,过洪涵洞6座;完成输水泄洪洞事故门、工作门、启闭设备制安工程;完成大坝自动化监测设备的'安装及其它工程等,由于受地方配套资金影响大坝砼防渗墙工程未能完成和坝体渗流水位测量仪未安装,其余主体工程均已按设计要求完成。
该工程共完成投资额915.24万元(不包括待验费20万元),完成主要工程量为:土石方开挖8.39万立方米,土石方回填2.02万立方米,浆砌石1.16万立方米,砼0.15万立方米,耗用水泥1782t,钢筋(钢材)40.54t,木材11.26立方米,沥青93.70立方米,劳动工日5.69个工日。
二、验收条件检查结果:
依据水利部的有关规定,该工程按设计要求已完成了主要工程施工任务,虽然受地方配套资金影响使个别尾工未能完工,但不影响工程正常安全运用。工程投资使用合理,竣工决算已经完成并通过了竣工审计。竣工资料已准备齐全,工程施工质量已通过了xx市水利基本建设质监站的质量检验,并出具了,工程质量合格。在工程完工试运行中,工程能正常运行,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已具备正式验收条件。
三、验收组织准备情况:
xxx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法人已编制完成了和(草稿),工程设计、施工、监理、运行管理等单位均已编制完成了相应的“工作报告”。依据的有关规定,项目法人提请上级主管部门成立“竣工验收委员会”,负责xxx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的竣工验收工作。
四、建议验收时间、地点和参加单位:
根据工程完成情况和省、市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xxx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竣工验收工作建议拟定于xx年xx月xx日进行,验收地点在xxx,参加单位有省水利厅、xx市水电局、财政局、计划局、xx河流域水资源管理局及项目法人、设计、监理、施工、质量监督、运行管理等有关单位。
综上所述,xxx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已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恳请上级主管部门安排正式验收。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xxx(章)
20xx年xx月xx日
建筑施工安全评价报告7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建筑面积及层数:建筑面积约1928米/-1+3层
4、质量目标:实现合同规定的合格目标。
5、建设单位:
6、监理单位:
7、设计单位:
8、地质勘察单位:
9、施工单位:
10、工程特点:该工程层数为-1+3层,结构形式为框架结构,基础形式为孔桩及独立柱基,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丙级,结构安全等级为二级,结构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本地区设防烈度小于6度,因本工程为教学楼,按重点设防类别进行抗震设计,抗震丙类处理。本工程混凝土强度等级:孔桩为C30、地梁为C30、一~三层柱为C30,各层梁、板、楼梯为C30.工程于20xx年7月20日开工,20xx年5月25日提交验收。
二、该项目工程完成简况:
根据参建各方合同约定的内容,工程设计、施工等均按要求的项目完成任务,达到合同的质量等级要求,在本工程设计、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质量保证资料、施工管理及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出厂检验报告等档案资料齐全有效。根据施工图约定的内容,审查完成情况如下:
1.完成设计项目情况:基础、主体、室内外装饰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建筑电气安装工程;屋面工程;经审查基础工程合格、主体工程合格、室内外装饰工程合格、屋面工程合格;给排水工程合格;建筑电气工程合格;消防工程合格。
2.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经审查建设前期、施工图设计审查等技术档案齐全;监理技术档案和管理资料齐全;施工技术档案和管理资料齐全。
3.试验报告:经审查主要建筑材料(钢材、水泥、砖、砂、石、防水材料、电气材料等)试验报告齐全,符合要求。
4.工程质量保修书:工程质量保修书已签订,并编制了质量保证书和房屋使用说明书。
三、监督和整改情况:
在工程建设的每一分部、分项过程中: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密切配合,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程的检查,检查中严格地把住了质量关,对需要整改的地方,一经提出施工方便立刻认真整改,整改后监理方进行复查验收,达到标准要求后,才能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在施工过程中,监理单位严格按照国家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标准要求施工,配合各参建单位完成了本工程的施工监理任务,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每一个工序都严格按照监理大纲、监理程序做,保证了工程质量。
四、验收单位组成:
按照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的要求,建设单位于20xx年5月20日组
织了初验,20xx年5月25日组织竣工工程的正式验收,参加竣工验收的建设、设计、勘察、监理、施工单位及监督站等人员的组成符合要求。
五、验收整改情况:
该工程验收时建设、监理、施工、设计等单位提出了验收意见,针对验收中提出的问题,施工单位已经整改完毕,由各有关单位进行了复验通过。该项目还做室内环境检测、等电位检测等安全性检测,检测报告由质监部门提供,检测结果合格。
六、工程总体评价:
经过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监督等单位共同密切配合,遵义县沙湾镇中心幼儿园工程已经顺利完工。达到竣工验收条件,现正式组织竣工验收。
单位项目负责人:xxx(章)
20xx年xx月xx日
建筑施工安全评价报告8
20xx年,全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相关企业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相关工作部署,坚持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理念,大力推进安全生产及质量管理标准化、监督工作规范化和监管信息化工作,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落实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年”“打非治违百日行动”“强执法防事故”行动以及“一单四制”等工作,强化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危大工程管控,确保了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一、总体情况
20xx年全省共发生房屋市政工程施工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建筑施工事故”)26起、死亡28人,与20xx年相比事故起数减少1起、死亡人数减少2人,事故起数下降4%、死亡人数下降7%。全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建筑施工事故。
全省有11个市州发生了建筑施工事故,按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依次是:永州市5起、死亡5人;长沙市3起、死亡4人;湘潭市、怀化市各3起,分别死亡3人;郴州市2起、死亡3人;益阳市、衡阳市、邵阳市、张家界市各2起,分别死亡2人;娄底市、湘西自治州各1起,分别死亡1人;株洲市、岳阳市、常德市和省直管项目全年未发生建筑施工事故。
全年每月都发生了建筑施工事故,其中5月份和9月份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最多,均发生了5起,死亡5人。按时间顺序依次是:1月份2起、死亡2人;2月份1起、死亡1人;3月份2起、死亡2人;4月份2起、死亡2人;5月份5起、死亡5人;6月份2起、死亡3人;7月、8月份各2起、分别死亡2人;9月份5起、死亡5人;10月、11月份各1起、分别死亡1人;12月份1起、死亡2人。
二、专项分析
1.从发生事故类型分析:全年共涉及5种事故类型,其中高处坠落事故14起、死亡14人,具体事故部位分别是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塔吊、物料提升机、人货电梯)、屋面、临边洞口(预留洞口、电梯井口)以及外脚手架作业层等;触电事故3起、死亡3人,具体事故部位是基坑底部、屋面、桁车架;物体打击事故3起、死亡4人,具体事故部位是塔吊吊臂下、基坑围护作业处和挖机驾驶室内;机械伤害事故3起、死亡4人,具体事故部位是路网工程架桥机、混凝土泵车、搅拌机。起重伤害事故3起、死亡3人,具体事故部位是塔吊;分别占死亡总人数的50%、11%、14%、14%、11%。
2.从事故类型中排比占首位的高处坠落事故分析:一是近三年高处坠落事故占比分析:20xx—20xx年高处坠落事故比例逐年下降,20xx年较20xx年下降5个百分点,20xx年较20xx年下降1个百分点;二是发生事故部位分析:发生在临边洞口(预留洞口、电梯井口)的5起、5人,发生在建筑起重机械设备部位的4起、4人,发生在外脚手架的2起、2人,发生在屋面部位的2起、2人,其他部位1起、1人,分别占高处坠落事故死亡总人数的36%、29%、14%、14%、7%。
3.从发生事故部位分析:起重机械(塔吊、人货电梯、物料提升机)事故9起、死亡9人,脚手架事故2起、死亡2人,基坑事故4起、死亡6人,电梯井口事故3起、死亡3人,屋顶(屋面、屋脊)事故2起、死亡2人,其他部位(架桥机、挖机驾驶室内、搅拌机、混凝土作业层、预留洞口、桁车架、外墙立面)事故6起、死亡6人。分别占死亡总人数的32%、7%、21%、11%、7%、22%
4.从发生事故工程基本建设程序履行情况分析:未依法依规履行法定建设程序的发生事故8起、死亡10人,分别占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的31%和36%。
5.从发生事故工程形象进度分析:基础施工阶段发生事故4起、死亡5人,分别占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的12%和18%;主体结构施工阶段发生事故20起、死亡21人,分别占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的70%和75%;改造装修施工阶段发生事故2起、死亡2人,分别占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的18%和7%。
6.从发生事故的地域分析:省会城市发生事故1起、死亡1人,分别占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的4%和4%;其他市州级城市发生事故11起、死亡12人,分别占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的42%和43%;县(市、区)级城市发生事故14起、死亡15人,分别占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的54%和53%。
7.发生事故企业资质等级分析:特、一级企业发生事故7起、死亡8人,分别占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的27%和29%;二、三级企业(含专业承包)发生事故19起、死亡20人,分别占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的73%和71%。
8.发生事故企业区域分析:外省企业在我省发生事故4起、死亡5人,分别占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的15%和18%;省内企业发生事故22起、死亡23人,分别占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的85%和82%。
三、安全生产形势综合判断
20xx年我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情况总体平稳可控,但形势仍不容乐观。一是高温高峰期事故频发。5—9月份共发生事故16起、死亡17人,分别占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的62%和61%,反映出进入夏季高温高峰施工期,安全生产管理存在重视不够、应对不足的问题。二是高坠事故虽较20xx年有所下降,但依然排在首位。高坠事故共发生14起、死亡14人,分别占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的54%和50%。三是县(市、区)级城市事故较20xx年有所下降,但占比仍超半数。县(市、区)级城市发生事故14起、死亡15人,分别占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的54%和53%。四是非法违法建设项目事故下降明显,但监管“盲区”问题未得到根本解决。非法违法建设项目发生事故8起、死亡10人,分别占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的31%和36%。五是轨道交通项目打破未发生事故的记录,发生1起死亡2人事故。长沙市部分轨道交通项目赶工期、抢进度,存在一定安全风险,地铁4号线在6月30日发生一起死亡2人事故。
10月24日,怀化新晃县禾滩镇姑召村努溪组村民木房维修过程中,房屋坍塌造成3人死亡;12月19日,娄底新化县市政管网堵塞抢修时发生坍塌,造成2人死亡;12月20日,永州祁阳县茅竹镇三家村自建房装修时作业人员从高处坠落,造成2人死亡。这些事故虽不属建筑施工事故,但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当前安全生产工作面临较大压力,形势严峻。
四、事故原因初步分析
(一)典型事故直接原因分析。
1.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违章作业问题较为突出。26起事故中,有11起事故为死者自身安全意识淡薄,不按操作规程违章作业或是安全技术交底不到位,冒险蛮干酿成事故。如“1·26”永州市万商红商贸新城项目事故,安装人员在二层楼面进行轻质隔墙安装施工时,未按要求佩戴安全帽,从人字梯不慎踩空,掉至一层致死;“4·7”长沙县湖南印山台水泥熟料生产线建筑拆除工程事故,挖机驾驶员在拆除过程中操作不当,被倒塌建筑物砸中致死;“5·8”安化县东坪镇临江片区棚改项目事故,作业人员违规采用座板式单人吊具进行高处悬吊作业,且在作业过程中为方便施工作业而违反操作规程甩掉安全绳不用,因工作绳与居民楼不锈钢防雨棚棱角摩擦导致工作绳断裂,致高坠死亡;“5·19”沅陵县黄草尾中心小学教学楼项目事故,施工人员擅自打开现场临时用电开关箱搭接线路,致触电死亡;“6·16”永州市度假新村项目事故,外墙装饰工人擅自打开施工电梯防护门,不慎坠落致死;“7·20”衡山县盛豪状元府一期项目事故,作业人员私自驾驶人货电梯,出入电梯时失足坠亡。
2.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发生在临边洞口(预留洞口、电梯井口)、屋面部位的事故均存在安全防护设施缺失,安全投入不足导致。如“5·6”芷江县土桥镇洞下村村部综合服务平台项目事故,作业人员到顶楼天沟取灰桶时,因屋面临边防护不到位,不慎坠落死亡;“5·24”永州市江御大厦事故,项目架子班工人在进行操作层外脚手架搭设作业时,未按要求系安全带且违章操作,不慎跌落至三层楼面死亡。“9·2”双牌县泷泊镇中心小学事故,在屋面用简易吊机吊运装满水泥砂浆的斗车时,因楼面临边防护不到位,操作人员不慎从屋面坠落至地面死亡。
3.对潜在危险因素辨识不够。如“7·8”长沙恒大国际广场项目在进行主体结构电梯井剪力墙混凝土浇筑时,部分混凝土灌注到电梯井道水平安全防护上,堆积严重,防护严重超负荷,作业人员进入电梯井内清理时,水平防护失稳,从20层坠落至负2层死亡。“9·27”湘潭市天元·御城项目事故,作业人员在电梯井内清理垃圾过程中使用电锤凿除大块建筑垃圾时,操作失误不慎将电锤打到3层防护架立杆对接处,导致架体对接扣件损坏,致使4—13层电梯井内防护架整体失稳坍塌。“12·7”郴州市湖南明柯泰钢构厂房及综合楼事故,在浇筑基础地梁混凝土时,泵车支撑臂支撑点土质松软,地基基础承载力不足,未采取有效加固措施,导致泵车倾覆,造成2人死亡。
4.机械(设备)故障老化。如“3·27”慈利县工业园创新创业孵化基地雷家坪建设项目一标段事故,物料提升机扒杆仅用2个与螺孔不匹配的螺栓与天梁槽钢进行连接,且螺孔存在严重变形,连接螺栓起不到固定扒杆底座的作用,扒杆在物料提升机升降过程中倾倒,造成1人死亡。“10·29”张家界市印象城一期事故,在负一层进行钢管吊装过程中,塔吊司机在无信号工指挥的情况下盲目作业,塔吊卷扬机部位发生故障,钢丝绳滑脱,起重物坠落致1人死亡。
(二)事故发生间接原因分析。
1.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一是建设单位市场行为不规范,不办理施工许可和质量安全监督等手续,规避监管。二是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有20起事故责任单位未按规定对作业人员(含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从业人员缺乏必要的安全知识和风险辨识防范能力,未接受安全教育培训或安全技术交底直接上岗,最后导致事故发生。三是现场安全保证体系不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混乱。如“9·3”新邵县滨江时代城8#、9#、10#栋事故,施工现场管理混乱,安全管理人员责任心不强,安全隐患未及时消除。四是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单位管理不到位。如“11·20”娄底市吉祥公租房小区二期3#、4#栋建设项目事故,总承包单位对塔吊安拆单位管理上存在漏洞,安装人员在安装塔吊时违反操作规程,在塔吊升节过程中塔机主要部位整体倾覆,造成1人死亡。五是关键岗位人员责任心不强,履职较差。部分施工单位对项目检查流于形式,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履职差,执(从)业人员安全责任不落实,对存在的安全隐患不及时整改消除,也不向主管部门或质量安全监督机构报告。
2.部分监管部门责任仍落实不到位。一是部分主管部门监管工作不到位,未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对本地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存在的监管漏洞、薄弱环节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对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节后复工安全检查、重点时段安全监管以及规范企业质量安全行为等重点工作落实不到位。二是部分地区监管体制不顺,个别地方仍存在监管“盲区”、“特区”。三是现场监督执法不到位、不规范。部分县(市、区)一线监督人员责任心不强,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督促整改不到位,也未严格组织复查,施工现场一些安全隐患长期存在,日常监督执法检查存在“走马观花”现象;部分监督人员执法措施不硬、处罚不严。
3.层级监管不到位。部分市州对所辖县(市、区)层级监管不到位,未严格开展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县(市、区)安全监管工作水平未得到实质性提高,与市本级存在较大的差距。
五、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做好本地安全生产形势分析。各地要深刻汲取事故教训,立足本地区实际认真做好安全生产形势分析,查找本地区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有针对性的提出解决措施和方案,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部门监管,不断强化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问题整改,推动安全生产工作强弱项、补短板,有效防范和遏制建筑施工事故发生。
(二)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设行为。各地要加强对非法违法建设行为的打击力度,巩固“打非治违”成果。要结合“一单四制”工作要求全面落实交办制、台账制、销号制、通报制管理。对所有非法违法在建项目,一律责令停止施工,依法予以处罚,完善手续后方可施工。对拒不停工整改的,要严格按上限实施行政处罚,认定上报相关责任主体严重不良行为记录,并列入重大事故隐患清单,同时报安委办挂牌督办。
(三)强化层级监管,狠抓监督执法。一是严格执法。各地要认真梳理归纳当前安全监管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扭转监督执法工作效能不高局面。二是进一步加强联动执法。对安全监督和执法职能分开的地区,要进一步加强衔接,杜绝监督机构将项目违法违规情况转交执法机构后,违法项目仍然未停止施工、处罚也不到位的情况。三是要加强绩效考核。要将绩效考核工作与施工现场质量安全实际状况、隐患整改情况、监督执法情况等实际工作情况紧密结合,加大现场比对核查力度,严格落实奖惩,对不能胜任监督工作的人员要采取离岗学习、调离岗位等措施。四是进一步加强对所辖县(市、区)的层级监管。要加强对县(市、区)督导力度,督促县(市、区)落实监管责任,努力提升县(市、区)质量安全监督工作效能,确保本地建筑施工质量安全处于可控状态。
(四)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各地要强化日常监督检查,一是抓好危大工程整治。重点加强深基坑、高切坡、脚手架和支模架、起重机械设备的安拆和顶升加节等环节的监管,严厉查处专项方案无针对性、不按方案施工、无资质安拆及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等违法违规行为。二是督促建筑施工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安全生产的教育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三是根据高坠事故多发的情况,督促企业做好预防高坠事故的自查自纠。要结合建筑起重机械设备、脚手架、支模架等安全专项治理工作,重点加强对施工现场临边、洞口等高处作业安全防护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未设置高空安全作业平台、防护网等安全防护设施以及高空作业人员未佩戴安全带(绳)、未进行安全交底的,一律不得开展相关作业。四是督促企业进一步加大安全投入,做好年度安全投入资金计划,不定期抽查企业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情况,发现未做到专款专用的要责令改正。
(五)保持高压态势,切实抓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一是要加强春节期间及全国“两会”期间建筑工地安全管理。各地要加强节日期间应急值守工作,督促工程项目施工、监理单位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对春节期间个别施工项目,监督机构要督促施工、监理单位加强对危大工程、重要设施、重点部位的巡查监控,落实防雨雪冰冻灾害等各项安全防范措施。二是要落实节后复工安全检查工作。各地要认真制定节后复工复查方案,明确复工条件,对不具备复工安全生产条件强行复工的,要依法依规严厉查处,并按规定上报相关单位不良行为。各市州要加强对县(市、区)节后复工工作的层级监督检查,春节后我厅将组织对各市州节后复工情况开展专项督查。
建筑施工安全评价报告9
近年来,随着建筑行业的迅速发展,全国各地建筑工地火灾发生率不断攀升,据统计,在建筑火灾中,建筑工地火灾占有相当大的比例,笔者就目前建筑工地消防安全工作的现状,结合工作实际,对如何做好日益严峻的建筑工地消防安全工作浅谈几点看法。
一、目前建筑工地消防安全工作现状
1、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淡薄。许多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没有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没有订立消防安全责任合同,员工消防意识较差,缺乏基本的消防常识。
2、没有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组织机构。大部分单位没有制订灭火应急疏散预案,没有对员工进行岗前培训和消防安全教育及宣传,制度落实不力。
3、临时建筑物多,并且耐火等级低。建筑工地工棚、仓库、食堂、宿舍等临时建筑大多采用竹子、木材、油毡、塑料等可燃材料,这些建筑材料耐火等级低,同时施工的脚手架和安全防护物也常用可燃材料制成,施工现场存放和使用大量油毡、木材、油漆、塑料制品及装饰、装修材料等可燃易燃物品临时堆垛。
4、火源管理不善,无防火安全措施。由于施工现场做饭、熬沥青、违章使用电炉子、烘烤取暖等需要使用明火及电焊作业,易产生飞火引发火灾。
5、电源管理不善,电线乱拉,用电器乱接,电气线路超负荷,易引发电器火灾。
6、施工现场消防器材设备设施配置不符合要求,甚至许多工地未配备消防器材设备设施。
7、消防通道堵塞现象严重存在。有些施工现场虽然设置了临时消防通道,但通道内堆满了水泥、钢筋等建筑材料,一旦发生火灾,消防车无法通行。
8、建筑可燃材料乱堆乱放,混存混放容易引发火灾。
9、施工人员流动性大,交叉作业,管理混乱,消防意识差。建筑工程一般都要经历基础、结构、设备安装调试和装修四个阶段。因此,各工种人员常处于分散流动状态,特别是到施工中后期,结构和设备安装施工人员交叉作业,设备调试和室内装修工种交叉作业。如遇到国家级省级重点工程,由于工程量大,往往由几家公司同时承建,若建筑工地不加强对施工人员的消防安全教育、统一指挥、调度生产极易发生火灾事故。
10、施工人员违章操作,违规施工,是引发火灾的重要因素。
二、建筑工地易引发火灾的原因
1、电气线路过负荷、短路和接触电阻过大引起可燃、易燃材料起火。主要是施工人员随意乱拉临时用电线路,电器开关和配电箱电阻过大,电气线路线径与用电负荷不匹配,用铜丝、铁丝代替保险丝,电线接头处理不当而引发火灾。
2、电焊违章操作。在建筑工地,许多地方都需要电焊作业,由于大多数电工没有专门培训,有的虽然经过培训,但施工中缺乏严格管理,违章作业现象相当普遍,加之建筑工地平面管理混乱,各种可燃物品满地都是,这些可燃物品遇到灼热电焊熔渣即易引起火灾。
3、火种管理不严。工地上吸烟的同志相当普遍,这些人的防火意识大多不强,有的在危险气体场所吸烟,有的在可燃物品堆场吸烟,而且燃着的烟蒂到处乱仍,这些火种一旦遇到可燃物,极易引起火灾事故。另外,工地职工宿舍对蚊香、蜡烛等火种管理不善,也是引起工地火灾的原因之一。
4、生活用火不慎引发火灾。包括食堂做饭时,炉火从烟囱飞出落在可燃棚罩上引发火灾;做饭后炉火未处理好引发火灾;炉火烟囱长期烘烤可燃材料发生火灾。冬季工棚采暖,火炉铁皮烟囱烤燃附近可燃材料发生火灾。
5、照明用电混乱。施工现场尤其是夜间作业用电照明大多是临时性,电线布置分散,因此电源线敷设不规范,随意性较大,照明灯具的固定也不稳定,离易燃可燃物较近,极易引起火灾事故。
6、可燃、易燃物多。由于施工现场存放和使用大量油毡、木材、油漆、塑料制品及其装饰装修材料,遇明火及电焊火花极易引起燃烧。
三、做好建筑工地消防安全工作的措施
针对建筑工地存在的消防安全现状及隐患特点,为确保建筑工地人员生命及财产安全,避免火灾事故的发生,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八个方面来做好建筑工地的消防安全工作:
1、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双方要签订安全责任合同,建立消防安全组织机构,有专人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工作;
2、施工单位要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及岗前培训,定期开展灭火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因施工单位大多数员工是农民工凑合起来的,有时是临时召集来的,进出流动性大,他们没有经过专门的培训,缺乏防火灭火自救知识,当地公安消防及安监、劳动部门要协助施工单位做好员工的消防安全培训工作;
3、建立严格的用火用电管理制度。用制度来管理人、规范人、教育人,是做好防火安全工作的有效方法。把好用火用电关,是免除基建工地发生火灾事故的一个很重要的措施。尤其值得一提的是要对电焊作业、油漆熬制等危险作业实行严格的动火审批制度,凡未经动火审批和非专业人员一律不得从事易燃易爆物品作业。
4、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施工现场应禁止吸烟,一旦发现有吸烟者,必须从严处理。并且在建的建筑物房间不准设置员工宿舍,施工单位除对施工现场配备安全员每天进行检查外,施工负责人应不定时对施工现场的安全进行检查督促;
5、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可燃物及建筑材料的管理。可燃物与明火点要保持一定的分隔距离,尤其是对生石灰用量大,而其火灾危险性又很容易被忽视,应设立单独库房分类存放。对水泥、钢筋等建筑材料,不准堆放在消防通道上。为防止火灾发生,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设施,并定期对消防器材设施进行维护保养;
6、各级公安消防部门、公安派出所及安监等部门,应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定期开展对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发现火灾隐患及违章行为,应当场或责令限期改正,经复查后仍未改正的火灾隐患,对施工单位及其负责人,按消防、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有关条款处理。
7、施工单位应加强对生产生活用火的消防安全管理。如冬季工程养护及人员取暖使用火炉时,应保证火炉及铁制烟囱与可燃物有效保持足够间距等问题。
8、施工单位应使用具有资质证书的特殊工种人员如电工、电焊工、气焊工等,严禁无证上岗,并应经常对该类人员进行消防安全培训。
随着消防工作社会化的不断加强,建设单位、工程监理单位的消防意识不断提高,施工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增强,建筑施工工地火灾将会得到有效的遏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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