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稻谷买卖合同

时间:2022-08-26 20:37:46 买卖合同 我要投稿

吉林省稻谷买卖合同

  在当今社会,人们对合同愈发重视,合同的用途越来越广泛,它也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常见的合同书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吉林省稻谷买卖合同,欢迎大家分享。

吉林省稻谷买卖合同

吉林省稻谷买卖合同1

  出卖人:

  买受人: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为加快发展农村经济,保护合同交易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农业种植增产增收,本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和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订立本种植大豆买卖合同。

  第一条:出卖人负责对大豆的种植生产。买受人负责对大豆种植生产的技术指导。

  第二条:出卖人应按照买受人的收购要求,向买受人承诺大豆的种植面积为 亩,并按照买受人提出的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进行生产管理,按期、足额地向买受人提供符合质量标准和等级的大豆 公斤。出卖人应保证在未完成合同约定的数量前,不向他人出售。

  第三条:出卖人生产的`大豆,只要符合约定的质量标准和规格,买受人负责包销。每公斤的收购价为 元。大豆交货时,若市场价格上涨,收购价协商提高,若市场行情下跌,收购价不变。交货的时间为 年 月 日;交货地点

  第四条:买受人应搞好大豆种植的信息和技术培训工作,指导出卖人科学种植,防止大豆作物的病虫害,提高大豆的产量和质量。

  第五条:如果买受人需要统一向出卖人提供种子、化肥、农药的,应以当地的批发价格供应,具体价格为种子 元1公斤;化肥 元1袋;农药 元1瓶。

  第六条:因买受人在出卖人生产过程中因其提供的种子、化肥、农药出现质量问题;或因提供的技术指导出现失误,买受人应当负责对出卖人的经济赔偿。

  第七条:出卖人由于不按买受人的技术要求和所提供种子、化肥、农药的质量标准生产;或由于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高温、寒流、干旱、洪涝、暴雨、冰雹、大风等)造成的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第八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和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本合同自 年 月 日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失效。

  第十条:双方当事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出卖人:

  出卖人:

  日期:

吉林省稻谷买卖合同2

  卖 方(甲方)

  买 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就稻谷买卖有关事项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品种、数量、等级

  品 种: 。

  数 量: 。

  等 级: 。

  生产年份: 。

  缝口标准: 。

  第二条 质量标准

  质量标准: 。

  第三条 包装

  包装要求: 。

  包装费用由 方承担。

  第四条 价款

  单 价: 元/公斤。

  总价款: 元。

  第五条 交付方式

  1.时间与数量

  (1)甲方于 年 月 日向乙方交付 公斤。

  (2) 。

  2.方式

  按照下列第 项方式执行:

  (1)乙方自行提货。

  (2)甲方按照约定的地点 交货。

  (3)其他: 。

  3.运输费用

  运输费用 元/吨,由 方承担。

  第六条 验收

  双方按合同约定的数量和质量标准进行验收,并开具验收单。对验收结果有异议的以权威机构检测的结果为准,检测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第七条 价款支付

  按下列第 项方式支付价款。

  1.即时结清。

  2.乙方在稻谷交付后 内结清。

  3.其他方式: 。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甲方少交或乙方少收合同约定稻谷数量的,应向对方支付少交或少收稻谷价款 %的违约金。

  2.甲方迟延交货或乙方迟延提货的,每迟延一日,按合同价款 %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3.乙方逾期支付价款的,应当按照逾期支付价款每日 %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甲方交付的稻谷质量不符合约定的,乙方有权要求调换,由此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以赔偿。

  5.其他违约责任: 。

  甲方:

  乙方: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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