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元区零售支付市场发展现状经验及启示论文
摘要:欧元区零售支付市场是世界最大的支付市场,对推动整体经济发展发挥着重要作用。随着欧盟宣布单一欧元支付区( SEPA)将于2014年建成,将对现有零售支付市场产生深远影响。本文介绍了当前欧元区零售支付市场发展现状、问题、未来目标和措施,并有针对性地提出完善我国零售支付市场发展启示和借鉴。
关键词:欧元区;零售;支付;市场
自欧元诞生以来,欧盟特别是欧元区支付一体化日益加深,欧元区零售支付市场已成为世界最大的支付市场,对推动整体经济发展发挥着重要作用。随着欧盟宣布欧元区范围内单一欧元支付区( SEPA)将于2014年建成,届时将对现有零售支付市场产生深远影响。因此,研究欧元区零售支付市场的发展现状和经验,对于完善我国零售支付市场发展具有较好的借鉴意义。
一、欧元区零售支付市场发展现状和问题
现阶段,欧元区使用最为广泛的非现金支付工具主要是贷记转账、直接借记、银行卡、电子和移动支付,但各类支付工具的发展存在很大差异。
(一)贷记转账和直接借记
贷记转账和直接借记是泛欧洲支付体系下的核心支付工具,即欧洲支付委员会颁布的SEPA规章内以欧元支付的交易。贷记转账指由付款人主动发起支付指令,付款人将支付指令提交给开户银行,开户银行接收后根据指令要求将付款人资金转入收款人银行。直接借记是指由收款人对付款人的银行账户发起的事先由付款人授权的借记支付指令。
(二)银行卡支付
银行卡是零售支付中最普及和使用频率最高的电子支付工具。2010年,银行卡支付交易量在零售支付领域位居第3。目前,欧洲使用中的银行卡共7.26亿张,人均1.45张,平均每张卡消费2194欧元。
(三)电子支付
电子支付指通过互联网进行的支付,通常包括3种方式。一是通过网络进行远程银行卡交易;二是支付者通过网上银行身份识别,在网上银行转账和直接借记,这种方式目前只可在一国范围内实现;三是通过第三方电子支付服务商支付。随着电子商务发展,电子支付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四)移动支付
移动支付指支付数据和支付指令通过手机发起、传递和确认,可应用于在线或离线购买服务、数字或商品。移动支付主要分为2大类:一是远程移动支付,通过Intemet/WAP或SMS进行支付。目前,大部分通过Intemet的远程移动支付基于银行卡;二是近程支付,通常在销售点直接发生。
二、欧元区零售支付市场未来发展目标
近年来,欧元区零售支付市场内外部环境发生了一些重要变化:一是单一欧元支付区逐渐形成;二是各成员国零售支付基础设施之间联系进一步加强;三是新的SEPA工具,如卡支付、贷记支付、直接借记得到更为广泛的运用;四是部分基础设施发生重大变化,如单一欧元区证券结算体系( T2S)建设。
(一)是促进公平竞争性。基于共同的、开放的标准,服务供应商可在多国提供支付解决方案,扩大业务平台,推动创新,带来支付服务成本和价格同时下降,并对新进入者或其他成员国竞争者的市场准人提供便利,以此促进公平竞争。
(二)是促进为消费者提供更多选择性,并增加透明度。支付者可从更多的、有竞争性的支付工具中选择最适合需要的支付方式。同时,支付市场更透明,将引导消费者使用最有效的支付工具。
(三)是促进业务更具创新性。市场一体化可带来更多规模效益,对现有参与者而言,意味着节约更多成本或增加更多收益机会,且新进入者创新热情会更高,创新地域范围也会扩大。
三、欧盟培育和促进欧元区支付一体化的措施
(一)对电子货币机构和支付机构实行业务许可制度欧盟规定各成员国应对电子货币机构和支付机构实行业务许可制度,确保遵守审慎监管原则的机构才能从事此类业务。市场准人业务包括跨国收购服务供应商、发行联名卡、信用卡支付方案、电子签名认证服务市场准入、依赖银行卡交易支付的付款机制等方面。
(二)增加支付服务透明度
目前,支付服务的.真正成本通常是不透明的,特别是在信用卡方面透明度缺失严重,将给消费者、商家和欧盟经济带来更高的支付成本。欧盟鼓励通过利用综合返利、收取附加费等手段,使用消费者能够使用最有效的支付工具。
(三)对协议、接口、应用、服务等方面实行标准化
欧盟鼓励对银行卡、电子支付和移动支付实施标准化:一方面银行卡应遵循SEPA标准,即任何SEPA国家的银行卡,能够在其他SEPA国家的银行卡终端上使用;另一方面,电子支付和移动支付需要银行卡部门和移动网络运营商合作,实施统一的标准化解决方案,确保完全的互操作性和开放性,以适应消费者流动使用需求。
(四)加强支付安全和信息保护建设
一是欧盟从1990年起就开始实施银行卡EMV迁移,即将磁条卡更换为芯片卡;二是欧盟要求其成员国切实做好数据保护,客户信息无论是在处理还是存储过程,都应存放在安全支付基础设施中;三是支付交易认证机制从设计开始,就必须包括必要的安全措施,以符合数据保护需求。
四、对我国的启示和借鉴
(一)以制度作保障,加快建立非现金支付法规制度
一是推动出台《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条例》、《银行卡条例》等法律法规,强化互联网支付、移动支付、银行卡收单、预付卡等业务规范和管理,促进发卡、使用、清算、收单等各环节业务可持续发展;二是建立和完善电子支付业务管理制度,制定完善互联网支付、移动支付等新兴支付方式的业务管理办法,夯实支付体系法律基础,有效防范支付风险。
(二)以规范促发展,加强对新兴电子支付业务的监管
一是建立健全非金融机构支付业务监管体系,尤其是完善市场准人和退出机制。对非金融机构支付业务组织开展现场与非现场检查,规范其经营行为;二是加强对银行机构和支付机构风险监管,包括运行风险、技术风险、系统性风险、法律风险、欺诈风险等风险防范与处置。
(三)以推动促普及,引导新兴支付业务健康有序发展
一是大力支持银行卡产业发展,继续扩大银行卡受理范围,不断改善受理环境,全面促进银行卡应用;二是优化政策和信用环境,促进移动支付、电话支付、预付卡支付等电子支付业务健康发展,保护消费者权益;三是加快农村地区电子支付普及,充分利用农村地区网络通信设施,推动电话支付、移动支付、网上支付等业务在农村地区的开展。
参考文献:
[1]苏宁.支付体系比较研究[M].中国金融出版社,2005,6(第1版).
[2]苏宁.支付体系发展指南[Ml.中国金融出版社,2007,7(第1版).
作者简介:黄煌(1979-),男,单位:中国人民银行重庆营业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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