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主体功能区中农产品主产区发展思路的思考论文
论文摘要:对主体功能区中农产品主产区发展思路的思考-
论文关键词:主体,功能,中农,产品,主产
2010年底,国务院印发了新中国成立以来的第一部全国性空间开发规划《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根据这一规划,我国的国土空间将被统一划分为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四大类主体功能区。《规划》专门指出,对于耕地面积较多、发展农业条件较好的农产品主产区,尽管也适宜工业化、城市化开发,但从保障国家农产品安全以及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需要出发,将其列入限制开发区域,限制进行大规模、高强度的工业化、城市化开发。这对于保障全国耕地数量、质量和农产品供给安全至关重要,但是却给农产品主产区内许多县域经济的发展带来了较大影响。
从地理分布看,我们目前农产品主产区多为平原地区,耕地多,人口多,很多县(区)经济发展落后,基础设施不完善,社会事业欠帐很多。如黄淮海平原覆盖了豫东、鲁西南、苏北和皖北的不少县区,这些县区基本上都是各自省内经济较为落后的区域,对发展的需求也更为迫切。为缩小经济差距,近年来,这些县区制定和实施了一系列加快发展的政策和措施,如兴办开发区、招商引资、项目带动等举措,取得了明显成效。《规划》出台以后,一些同志就产生了一些误解,认为“列入了限制开发区域就不能再进行任何的工业化或城市化发展,只能就农业讲农业”了。我们认为,这种认识是错误的,曲解了国家制定主体功能区的目的。实际上,国家出台《规划》,推进主体功能区建设,将农产品主产区确定为限制开发区域,就是要顺应自然规律,更好地保护农业生产力和生态产品生产力,发展各具特色的区域经济,实现科学发展。还要看到,对农产品主产区的限制开发,并不是限制所有的开发活动,在保障农产品供给安全的前提下,农产品主产区也允许适度开发能源和矿产资源,允许发展不影响主体功能定位、当地环境资源可承载的产业,允许进行必要的城镇建设。因此,那种把《规划》与发展对立起来、割裂开来的认识是极其错误的。
作为农产品主产区,在《规划》出台以后,不能再沿袭传统的经济发展方式,而应该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树立正确认识,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快发展现代农业,持续推进城市化进程,提升工业创新能力,构建高效、协调、可持续的发展格局。
一、坚定不移地加快城镇化推进步伐,加速人口集聚。
加快城镇化进程,是加强农业基础地位、加速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扩大农民就业空间和收入来源的现实途径,是新阶段发展县域经济的重要支撑。《规划》出台以后,作为限制开发区域的农产品主产区,要结合《规划》要求,充分利用现有建成区空间,继续加大城镇化建设力度,切实提高国土空间利用效率。
首先,要加强城镇规划与管理。要以先进的理念指导规划,积极适应发展需要,及时进行规划修编,用符合县情县貌、具有地方特色的规划促进发展。要加快村镇规划的`编制和实施,依托规划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压缩农村居住空间,集约建设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提高农民生活质量。
其次,要加大投入,完善城市和小城镇功能。要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快城市建设步伐,积极争取并充分利用好国家扶持小城镇建设和新农村建设资金,鼓励吸纳社会资金,通过多元化融资推进小城镇化快速、健康发展,不断完善城镇功能,促进要素市场发育,加强小城镇的扩散辐射能力和吸纳集聚能力。同时要加大中心城市的建设力度,摒弃城市发展规模盲目求大的错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配套服务功能,加大城市管理力度,吸引更多的农村人口进城安居。
再次,要做大做强城镇支撑产业,以产业推进城镇化发展。要按照《规划》要求和本地实际,积极引导农民进城务工经商,通过从事非农产业减少农民从而致富农民。要充分发挥比较优势,坚持优势主导产业优先发展的原则,优化资源和生产要素配置,通过加大投入等方式,扶持其尽快做大做强。强力推进以资源节约、无污染、附加值高为特征的现代服务业发展,把城镇化建设同发展现代服务业结合起来,形成特色产业体系支撑下的城镇化跨越式发展模式。
最后,要完善配套政策,鼓励农民进城。要加快制定和落实与城镇化配套的相关措施,着力营造县域发展的良好环境。改革户籍管理制度,让农村人口进入城镇居住、工作和创业不受身份限制;调整社会事业管理措施和办法,让农民进城就业、就医、上学等方面不受限制和歧视,与城镇居民共享社会福利事业带来的实惠;改革行政服务模式,注重加强对农民就业的培训和指导,为农民进城投资兴业提供方便、快捷、高效的行政许可服务。
二、坚定不移地加大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设,加快农业发展方式转变。
首先,坚持用现代物质条件装备农业,稳步提高农业生产条件和综合生产能力。目前,我国农业靠天吃饭的局面还没有根本改变。因此,必须坚定不移地用现代物质条件装备农业,大力改善农业生产基础设施,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强化农业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增强农业抵御自然风险能力,形成稳定有保障的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其次,积极培育和发展多元化的农业经营主体,实行规模化、产业化经营,用现代经营形式推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要积极培育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专业大户、批发市场等适应产业化要求的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着力提高农业生产的组织化程度,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快发展,充分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在统一经营、规模经营中的主体作用、载体作用和平台作用,使之成为引领农民参与市场竞争的现代农业经营组织。要进一步加快土地流转,出台鼓励土地流转的政策及配套措施,鼓励农民、尤其是进城务工经商的农民,在自愿有偿的原则下,积极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要大力发展农业产业化,围绕支柱产业和主导产品,优化生产要素配置,对农业和农村经济实行区域化布局、专业化生产,鼓励农业龙头企业与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之间建立起一体化的生产经营合作关系,逐步形成“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组织+农户”的组织结构和运行机制,实现优势互补、产销对接。
最后,坚持用可持续发展观指导农业,积极发展现代农业。要坚持发展节约型农业,积极推广以节水、节肥、节药、节能为主的农业技术。以发展循环经济为重点,大力推进农田循环、种养循环、生物链循环、农业外循环,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农业产业体系;加强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积极探索农业废弃物以及家庭垃圾污染治理的途径。重点抓好农村户用沼气和大中型畜禽饲养场沼气工程建设,加快实施农村环境清洁工程,改善农民生活环境,建设在生态上能自我维持、资源上能循环利用、经济上能获得较高效益的可持续发展农业。
三、有所选择地加快工业经济发展,提升工业化水平。
尽管《规划》中指出对农产品主产区要限制大规模、高强度的工业化、城市化开发,但并不是不让发展工业,而是要在不影响主体功能定位的情况下,因地制宜地发展本地的特色产业。因此,农产品主产区要结合《规划》,认真分析本地现状,充分发挥比较优势,以市场为导向,以结构调整为主线,加快培育主导产业,尤其要以农产品精深加工业、劳动密集型工业、特色优势工业为重点,优化资源和生产要素配置,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尽快形成优势明显,规模较大、特色鲜明的区域主导产业,提高县域经济的市场竞争力。要大力发展中小企业,延长产业链条,提升产业层次,不断优化发展环境、搭建产业发展平台,增强县域经济工业发展的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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