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员培训考核制度

时间:2024-07-06 14:15:44 考核制度 我要投稿

人员培训考核制度9篇[推荐]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我们都跟制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制度是要求成员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到底应如何拟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人员培训考核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人员培训考核制度9篇[推荐]

人员培训考核制度1

  一、食品从业人员包括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餐饮和超市服务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食品服务工作。

  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制定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计划,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和从业人员参加各种上岗前及在职培训。

  三、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应针对每个食品加工操作岗位分别进行,内容应包括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标准、加工操作规程和其他食品安全知识,加强诚信守法经营和职业道德教育等。

  四、培训方式以集中讲授与自学相结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待考试合格后再上岗。

  五、建立食品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六、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每人每年接受食品安全集中培训不少于40小时。

人员培训考核制度2

  为增强职工的食品卫生安全意识,提高职工的食品卫生安全知识水平,根据《食品卫生安全法》《食品卫生安全法实施条例》及《流通环节食品卫生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食品卫生安全知识培训计划。

  二、成立食品卫生安全知识培训工作机构,具体负责食品卫生安全知识培训工作的实施。

  三、每月组织食品从业人员开展1次以上的食品卫生安全知识集中学习培训,做好培训记录及学习培训相关档案。每年组织一次食品卫生安全知识考试,考试合格者颁发证书并发放一定数量的.奖金,考试不合格者,组织其重新学习,参加补考,直到考试合格为止。

  四、按时、按要求组织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人员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五、有条件时选送食品卫生安全管理人员参加食品检测、检验知识学习培训,培养专职或兼职食品卫生安全检测、检验人员。

人员培训考核制度3

  为不断提高我院进修医务人员业务技术水平、不断提升我院基础医疗质量,规范医疗操作程序,根据医院业务发展和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对进修医务人员进行‘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的训练与考核,把‘严格要求、严密组织、严谨态度’落实到各项工作中,特制定本培训与考核制度。

  一、培训及考核目的

  1、提高临床进修医(技)师的基本理论及基础知识

  2、规范临床进修医(技)师的基本操作流程

  3、强化临床进修医(技)师的基本操作技能

  二、培训和考核对象

  全体进修医务(技)人员,包括进修医师、进修主治医师、进修副主任医师和进修主任医师、辅助科室的进修医技人员。

  三、培训形式

  1、以科室集中学习和医院集中辅导相结合的方式。

  2、各科室成立以科主任、护士长为主体的“三基三严”训练管理小组。科室应根据专业特点,明确本专业“三基”训练内容,特别是针对本专业的薄弱环节和人员构成情况,年初制定适合本专业的实施计划,由科室组织实施。年末由医务科、护理部进行基础理论、基本知识考试及技能考核;

  3、医院每月两次组织全院进修医务人员进行“三基”知识学习,及操作培训,学习情况及考勤进行登记。

  四、培训内容(各级、各专业)

  1、临床基本技能病历书写与全身体格检查、无菌操作技术、胸腔穿刺、腹腔穿刺、腰椎穿刺、气管插管术、机械通气、心肺复苏、心电图检查、医学影像学阅读、超声诊断学、临床核医学等。

  2、临床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各专业的临床诊疗常规、抗生素及药物的合理使用规范、合理用血指征、检验相关基础知识等。

  3、卫生相关法律法规。

  4、医院规章制度

  5、医技人员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以本专业为主。

  五、考核内容

  临床进修医师

  1、相关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2、临床基本知识

  3、临床基本技能病历书写及全身体格检查、无菌操作技术、临床常用操作技术、徒手心肺复苏、心电图、医学影像、抗菌素及药物的`合理应用是每年必考项目其余项目每个考核周期抽考2 项

  临床进修主治医师

  1、相关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2、临床诊疗常规和各专业知识、诊疗指南

  3、临床基本技能病历书写及全身体格检查、心肺复苏、临床常用

  操作技术、心电图、影像读片、抗菌素及药物的合理应用是每年必考项目,其余项目每个考核周期抽考2 项

  临床进修副主任及进修主任医师

  1、相关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2、临床诊疗常规和各专业知识、诊疗指南

  3、徒手心肺复苏技能 辅助科室的进修医技人员

  1、本专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2、徒手心肺复苏技能

  八、考核结果认定

  1.临床医师专业知识和技能考核以满分100 分计分中医科、康复科、口腔科的医师考核达65 分以上,其余学科的医师考核达75 分以上则视为考核合格。

  2.辅助科室的医师专业知识和技能考核、徒手心肺复苏技能考核均达75 分以上、技师达65 分以上则视为业务考核合格有一项不合格者则视为业务考核不合格

  3.考核不合格者在考核周期内给予一次补考机会考合格者则视为本考核周期业务考核合格考仍不合格者则视作本考核周期内业务考核不合格。

  5.无正当理由擅自不参加考核者视作本考核周期业务考核不合格。

  6.临床各级进修医师和辅助科室进修医技人员在专业知识和技能考

  核中,连续三此专项考核均达90 分以上者,该专项则可免试两次。

  7.“三基”考核结果直接与医师定期考核中考核、职称晋升和岗位聘用等挂钩。

  九、考核管理

  1、由医务处组织成立院内业务考核专家小组组建题库负责对临床进修医师进行业务水平测试。

  2、每项考核工作结束后由医务处通过院周会形式对考核结果进行公示。

  3、医务处负责将考核结果如实录入进修医师个人医疗档案为职称晋升、岗位聘用的依据。

  4、医院把“三基三严”训练工作纳入基础医疗质量管理,与科室质控挂钩;对“三基”训练工作做得好的给予表彰,对成效突出的科室和个人给予奖励;对不重视“三基”训练工作,教育培训管理混乱,缺乏规范的原始记录,“三基”考试考核不合格者,给予通报批评、限期整改,根据情节轻重,扣罚科室质控分及个人绩效工资。

人员培训考核制度4

  1、目的和范围

  1.1目的

  提高车库作业人员安全意识和技术水平,了解国家有关车库安全管理的法规、政策,自觉地履行车库作业人员的各项职责。

  1.2范围

  规定车库作业人员进行培训的内容、方式,组织车库作业人员的方法。对培训取得的`成果进行考核。

  2、职责

  2.1车库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对车库作业人员培训工作。单位负责组织对培训情况进行考核。

  3、车库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制度

  3.1车库一作业人员必须持质量技术部门的特种设备操作证方可独立从事相应的工种。

  3.2车库作业人员的培训包括:外委培训(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和单位内部的培训两种。

  3.3车库安全管理人员应建立该类人员的培训、教育档案,及时通知有关人员参加车库作业的换证考试,保持操作证的有效性。

  3.4车库安全管理人员每年应编制当年度车库作业人员的培训计划,报单位领导批准后实施。

  3.5单位内容培训由车库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实施,每季度至少一次,培训内容主要包括:国家有关车库的法律、法规、规章的学习;车库事故的案例分析;有关车库技术知识的学习。必要时可组织人员进行笔试。每次培训必须做好相应的记录。

  3.6参加外委培训(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的人员必须经单位领导同意,培训合格的予以报销相应的费用。

  3.7车库作业人员未按规定参加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的按有关制度予以处分或扣奖。

  3.8车库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考核按质量技术部门的规定要求进行。

人员培训考核制度5

  一、为规范食堂餐饮经营行为,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和服务水平,根据《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凡在本项目上从事食堂餐饮工作的所有人员(包括厨师、服务员、洗碗工、采购员、管理人员等)均应遵守本制度,认真参加卫生知识培训。

  三、所有食堂餐饮从业人员在开始工作前(包括临时工)必须进行基本的卫生知识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食堂餐饮工作。

  四、食品安全管理员要及时对在本项目从事食堂餐饮的工作人员进行登记造册,按照培训计划安排,组织从业人员分批进行卫生知识培训教育,并进行考核。

  五、卫生知识培训内容包括与从事工作有关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卫生知识以及卫生操作要求。

  六、从业人员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接受临时检查。新参加或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应经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七、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卫生病症的,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八、应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

人员培训考核制度6

  一、餐饮服务人员必须接受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工作。

  二、认真制定培训计划,在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指导下定期组织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的'培训以及操作技能培训。

  三、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四、培训方式以集中讲受与自学相结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离岗学习一周,待考试合格后再上岗。

  五、建立从业人员食品安全及卫生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人员培训考核制度7

  一、药学专业人员要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加强专业知识学习,了解和掌握本专业的发展趋势和动向。

  二、随着专业技术职称的晋升,药学专业人员的自身业务水平和医、教、研综合能力也应该有相应的锻炼和提高。

  三、通过培训教育,促使员工在知识、技能、品德、法规、沟通等方面不断提高,以获得足够能力履行其职责,并适应药房工作发展的需要。

  四、加强基本理论、基本技能、知识技能的学习和更新。

  五、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规章制度。

  六、掌握操作规程和服务技巧,提高解决问题的能力。

  七、对象为药房所有工作人员

  八、建立培训制度和培训计划,做好培训记录。

  九、药师每年度须达到规定的`培训学时数量或学分要求。

  十、定期组织岗位考核,成绩记录在个人技术档案中,作为任用的考依据。

  十一、对积极参与本行业学术交流活动并获奖的药学专业人员,和每个年度在专业学术期刊上发表文章、出版论著的药学专业人员,可根据本单位和科室的有关规定给予一定奖励。

人员培训考核制度8

  为确保实验室全体员工熟悉生物法律、法规,建立生物意识,保证相关工作人员掌握开展工作必需的生物知识和技术,避免实验室感染,防止实验室事故,特制订本制度。

  1、制定年度生物培训、考核计划,报生物领导小组批准后实施。

  2、培训资料:生物相关法律、法规、办法、标准、本实验室生物手册、生物管理制度、应急预案、紧急事件的上报和处置程序、生物风险评估、生物操作规范、仪器设备的使用、保养、维护、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菌(毒)株及样本的收集、运输、保藏、使用、销毁、实验室的消毒与灭菌、感染性废物的处置、急救等。

  3、每年组织全员(包括实验室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样本运送人员、保洁员等)的生物培训、考核。

  4、针对不同的工作岗位,在全员培训的基础上,组织开展专项生物培训。

  5、培训后应对参加培训的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形式可采取多样化,如笔试、口试、实操等。

  6、对考核合格的'工作人员颁发相关岗位的上岗证。

  7、建立并保存生物工作人员的培训、考核档案。

  8、做好生物培训需求和效果的评估工作,为制定年度培训、考核计划带给依据。

  9、对新上岗、转岗的员工进行生物相关知识、生物手册等的培训,明确所从事工作的生物风险。

  10、当有关部门新颁发、修订生物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等,实验室生物手册进行修改后应组织开展相关资料的培训和考核。

  13、按照档案资料管理制度保存与人员培训、考核相关的记录。

人员培训考核制度9

  为了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有效的管理,进一步提高遵章守纪自觉性,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订本制度。

  1、公司统一建立特种作业人员档案,办理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复审及变更手续。

  2、特种作业操作证统一交公司集中管理,需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应在单位工作半年以上,送省、市参加培训取证事宜。要求文化知识水平及身体状况与其工作岗位要求相适应。

  3、取得危险岗位操作证的工作人员,每年要进行安全知识再教育,按期复审证件。在中途状况不适应经核实调离工作岗位另行安排工作,连续半年以上未从事本工种的.特种作业人员,要履行考核单位确认方可上岗工作。

  4、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由单位统一安排经费,考试不及格本人承担50%费用。

  5、危险作业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精心操作设备,不准上岗离岗、脱岗串岗现象发生,一经查实处罚200元,情节严重的调离本岗位,造成事故还应承担全部经济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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