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奖惩制度(必备15篇)
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制度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也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或一定的规格。到底应如何拟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考核奖惩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考核奖惩制度1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全校教职员工的安全责任,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保障学校和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办发(xx)9号《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中小幼学校安全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结合我校《年度校教职工安全管理职责》和《xx年绩效工资实施方案》,制定以下校级安全工作考核、奖惩制度。
一、奖惩范围:
本年度在编的全体教师。
二、考核奖惩规定:
1、学校对安全管理工作实行月考核制,在编在册教职工考核情况纳入学校月考核指标中(30元/人/月),并作为学期考核和年度考核的依据之一。
2、对在安全和消防安全全年工作中成绩突出,获得市、县级肯定或奖项的个人或集体可以根据级别再进行一次性奖励,奖励幅度由校务会讨论而定。
3、对在校严重违反安全制度和职责且造成伤害事故的'教职工要按照事故追究其责任。
三、安全管理职责落实和责任追究
1、学校实行以校长为学校安全第一责任人的全员安全工作岗位责任制,明确各责任部门、责任人职责,落实工作措施,加强校园安全防范,消除隐患,确保校园不出安全事故。
2、根据“一职双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忽视安全工作和发生较大事故或多次发生安全事故的个人,进行责任追究,给予处理。
四、责任追究范围
1、因违反相关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造成学校安全事故的;
2、因工作失职、渎职、玩忽职守造成学校安全责任事故的;
3、因不按照各类安全管理制度及有关规定,造成学校安全责任事故;
4、事故发生后,未采取有效措施以造成更大损失和影响,并未按照相关规定及时上报,或谎报、瞒报、漏报的;
5、虽未造成安全事故,但安全意识薄弱,检查过程中发现不履行安全职责,或记录不全,安全管理存在隐患的。
6、其它需要追究的责任事故。
五、学校安全考核奖励及事故责任追究标准。
1、安全责任事故、检查无不合格项发当月全额安全奖30元。
2、检查过程中发现不履行安全职责,或记录不全,安全管理存在隐患的。第一次发现口头警告提示,当月发现第二次扣发月安全考核奖30%。
3、因违反以上<责任追究范围>而发生安全突发事故,造成学生显见伤害但还不需要赴医院处理的,除需及时和家长联络,取得家长的理解和原谅外,扣发当月安全考核奖50%。
4、因违反以上<责任追究范围>而发生安全突发事故,造成师生伤害赴医院处理,造成家长不满的;或造成学校1000元以下经济损失的。除需及时进行善后处理外,扣发当月全额安全奖。
5、因违反以上<责任追究范围>而发生安全突发事故,造成师生较严重伤害,需要住院治疗,造成家长强烈不满,对学校造成一定恶劣影响(如家长投诉、信访等)的;或造成学校10000元以下经济损失的。除扣发当月全部月绩效工资,在学校内通报批评;学校视情节轻重酌情向相关责任人追偿经济损失。学校及时向教育局上报;由教育局视情节轻重对学校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相关责任人做出处罚。受处理人员,当年不得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称。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情节恶劣的,依据相关政策法规从重处理。
七、本制度自教师大会通过之日起执行。
考核奖惩制度2
1、对于模范遵守、执行《中心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教师,在教师年度考核,评优、评先、职称评聘等方面给予优先评选。
2、对利用教师职业便利谋取私利,在晋升职称、评优评先中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
3、教师不得在参与各类考试工作中徇私舞弊;不得在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评选优秀教师、骨干教师、晋级等活动中弄虚作假。一经发现上述行为,情节较轻者批评教育,重者实行师德一票否决。
4、关心每一位学生的思想、道德、行为、心理、智力、能力、身体的全面发展,提高每一位学生的基本素质。坚持正面教育,不偏爱学生,不歧视学生,不简单粗暴对待学生,不讽刺、不挖苦、不侮辱学生,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认真听取学生、家长意见,建立民主、平等、和谐的师生关系。对于此项出现问题者严格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
5、任何活动与节假日前都要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并对活动中可能出现的事故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保护每一位学生的`人身安全,并及时报告有关单位和部门。因工作失职追纠经济、法律责任。
6、维护教师形象。衣着整洁端庄,与教师职业相称.校园内均为禁烟区,违者给予批评教育。
7、同事之间有意见,不吵不骂,不背后议论,不搬弄是非,通过正常途径交谈解决。不讲不利于团结的话,不做不利于团结的事。不准以任何方式向家长索取钱财物品,不准让家长办违反政策的事或帮助,推销产品。有上述情形者给予劝戒。
考核奖惩制度3
一、培训种类
1、岗前培训
新员工到岗后,由部门经理安排入职引导人,主要针对新员工岗位职责、操作规程及岗位技能等进行岗前培训。
2、入职培训
新员工入职后,由公司安排参加为期一周的入职培训,使新员工对公司概况、价值观、经营理念、管理模式、职业道德及公司规章制度等有初步的了解。
3、强化培训
员工试用两个月后三个月内,必须参加公司安排的强化培训,强化培训的主要内容为讨论工作中的收获及疑问并答疑、强化公司理念及顾客沟通技巧、物业管理法规等,具体内容有:物业法规基础知识、投诉处理案例分析、优质客户服务、职业化培训、品质管理基础知识、
4、在职培训
根据员工不同类别,公司将安排相应的在职培训,由在职资深员工采取帮、传、带的方式,主要针对各项专业技能、工作技巧、质量意识及操作规程等进行培训。
5、升职培训
员工如工作表现良好,工作成绩显着,拟晋升到更高一级职位前,须接受升职培训,主要学习相关的管理知识,以便转换角色,担当起管理责任。
二、内部调动
6、公司有权根据员工的'能力、工作表现和公司的实际需要,将员工调至公司内任何部门及任何岗位工作,这也是开发员工潜能的有效途径。
7、调动前需完备调职手续,交接好工作。
8、调职前需了解新工作的操作流程,积极参加相关部门的调职培训,以便对新工作、新环境及新职务有一个基本的了解。
三、考核评估
9、每月工作绩效考核
所有员工按月考核,采取”月度考核,全年总结”的考核方式,主要考核内容为岗位职责、工作质量、培训学习、工作态度、服务意识及协作精神、5S执行情况、ISO9000执行情况、业务能力、管理水平、遵纪守法等方面,考核成绩直接与每月绩效工资挂勾,并作为晋升和参加等级考核的重要依据。考评分数在100分以上每超过1分奖励10元,90分以下至70分之间每扣1分扣罚10元,低于70分的扣罚当月全部绩效奖金。试用期员工的考核分数不能低于80分,否则不予录用或当即辞退处理。
10、年度工作绩效考核
年度考核以月度考核为基础,具体依据《员工月度绩效考核评分表》进行。由公司各部门对所属员工全年工作进行综合考评,评选出"优秀”、"良好”、"一般"、"有待改进”四个等级,被评为”优秀”者,可获推荐参加公司年度”先进个人"评比及升职、晋级机会;评为"一般”及等级者将丧失加薪、晋升和评奖机会,被评为”有待改进"者可能被公司辞退。
四、奖励与惩罚
11、奖励奖励方式包括:口头表扬、奖励通知书、部门通报表扬、公司通报表扬、晋升等。
1)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公司给予表扬,同时给予5—10分的奖励。
a、工作积极主动、提供优质服务、屡受顾客表扬,为公司赢得良好声誉者、
b、培训刻苦认真、成绩突出、做到学以致用。
c、勤俭节约,为部门节省开支。
d、经常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管理效益及经济效益显着)
e、遇事临危不惧,勇于维护公司利益。
f、其他突出贡献者。
2)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公司给予10—20分的奖励:
a、提出合理化建议,对改革大厦物业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有重大贡献者。
b、在服务工作中,创造优异成绩、屡受顾客表扬者。
c、发现事故苗头、及时采取措施,防止重大事故发生者。
d、修改质量体系文件,经实施确对公司管理有显着成效者。
e、检举、揭发损害公司利益或违规行为,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者。
f、严格控制开支、节约费用有显着成效者;为公司取得重大社会荣誉者。
g、保护公共财物安全,防止重大事故,抢险救灾成绩突出者。
12、惩罚惩罚方式包括:口头批评、过失通知书、部门通报批评、公司通报批评、降职降薪、解除劳动合同等。
1)有下列过失之一者,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和罚款50—100元的处理、
a、当值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用公司电话办私人事情。
b、当值时间吃东西,不在指定的场所用膳。
c、未经允许上班会客,擅自换班、替班,无故不参加培训。
d、不按规定穿着工作服装。
e、不按规定位置佩带工作牌或员工证。
f、高声喧哗、随地吐痰、乱丢烟头、纸屑等。
g、工作散漫,粗心大意,违反体系文件操作要求。
g、违反公司制度的其他情形。
2)有下列过失之一者,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记过处理,并处罚100—200元的处理。
a、对顾客不礼貌,与顾客争辩。
b、吵闹、粗言秽语,违反公共场所秩序,扰乱大厦安宁。
c、擅离工作岗位,经常迟到、早退或委托他人、代他人打卡或签到。
d、因疏忽损坏公司或顾客的财物。
e、发现问题故意回避,不处理、不报告、不记录。
f、利用工作之便,泄私愤、损坏公物、浪费材料。
g、公报私仇,以权压人,以老欺新,处理问题不公正。
h、非工作需要私用机电设备,消防器材。
i、其他类似情节的违纪行为。
j、当值时间睡觉。
3)有下列过失之一者,处罚200—400元的处理,并视情节轻重给予降职一级、降薪或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a、违反操作规程,隐瞒工作过失,造成事故损失。
b、蓄意破坏、损坏、浪费、偷窃公物或顾客之物品。
c、服务态度差,遭到业主合理投诉。
d、未经批准,私自配制顾客或公司锁匙。
e、涂改、假造单据、证明、拾遗不报。
f、与顾客吵架,3次以上违反管理规定,屡教不改。
g、未经总经理批准,私自复印或向外传播质量体系文件。
h、向顾客索取小费、物品,或其他报酬。
i、泄露公司商业秘密。
j、因工作失误,发生一般质量事故或工伤事故的部门负责人。
4)有以下过失之一者,作即时解除劳动合同处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a、贪污、盗窃、索贿、受贿、行贿。
b、侮辱、谩骂、恐吓、威胁他人、与顾客吵架。
c、传播淫秽书刊、录像或使用毒品、麻醉剂或兴奋剂。
d、酗酒、赌博或打架,恶意破坏公物或顾客物品。
e、未经批准私自外出兼职或利用病休另谋职业。
f、利用职权营私舞弊、谋取私利、假公济私。
g、玩忽职守,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严重后果。
h、由于工作失职使顾客财产、公司财产受到严重损失。
13、处罚分为口头警告、书面警告(过失通知书),最后警告(警告通知书)及即时除名或开除,在最后警告后,该员工再一次违反公司有关规定或该员工犯有严重错误,便会受到即时除名或开除处分,即时除名或开除可在全无提前通知的情况下进行而且不会给予任何补偿、
14、如行为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惩处,公司将无条件对当事人予以除名处理。
五、晋升机制
15、公司鼓励员工努力工作,为工作勤奋、表现出色、能力出众的员工提供晋升和发展的机会。
如果符合公司有关员工晋升、晋级、调薪的有关条件,您将有机会获得晋升、晋级、调薪。
考核奖惩制度4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群众监督和劳动者遵章守纪”的安全生产管理体制,调动广大干部职工搞好安全工作的积极性,切实加强交通行业安全目标管理,落实安全管理责任,根据省、市政府《关于建立安全生产工作七项制度》的要求,结合交通部门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市交通局负责落实省交通厅和市政府下达的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及新增安全目标任务。每年由局长或局长委托分管副局长分别与机关有关处(室)、区(市)县交通局、市级以上交通企事业单位签定《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
第三条、层层建立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签约目标责任单位负责将安全目标考核内容和《安全目标考核细则》进行层层分解,并结合春运、“五.一”、“十.一”黄金周等安全专项目标一并逐项落实,责任到人,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目标督查;市交通局每半年检查一次安全目标运行情况,年终进行全面考核、评分,根据考核结果予以奖惩。
第四条、安全考核指标和否决指标以市交通局每年与局属各处(室)、区(市)县交通局以及各企业签定的《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下达的'指标、《XX市交通系统安全工作职责》执行情况和市交通局临时下达的安全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为准。
第五条、安全目标考核采取百分制评分办法,经逐项考核累计积分达80分以上的为安全管理工作基本合格单位,由市交通局择优授予“安全生产先进单位”或“安全生产达标单位”称号,并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给予奖励;累计积分低于80分的单位为年度安全管理不合格单位,对其扣发安全目标奖。
第六条、区(市)县交通局或市级安全目标责任企事业单位发生一次死亡人数达到或超过《安全目标责任书》中的否决指标的,均实行一票否决,取消该年度安全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比,扣发安全目标奖。
第七条、凡年度目标考核分未达到80分或被一票否决的单位,市交通局将给予安全告诫通报批评、责令整改,直至要求其安全一、二、三责任人作述职检讨、进行责任追究等。
第八条、本制度经XX市交通局修订,于20xx年XX月XX日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考核奖惩制度5
一、卫生局设立控烟工作办公室,每周不定期组织抽查,重点检查各医疗卫生单位控烟制度建立与落实情况,把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发放到各单位,并要求及时整改。
二、各医疗单位控烟管理小组须认真贯彻控烟制度,认真执行卫生局的控烟规定,负责所属区域内的控烟工作,发现患者、家属服务对象以及来访者吸烟,及时劝阻,保证控烟区内无吸烟者、无烟头。
三、控烟区实行包干负责,各单位本区域内发生吸烟现象,单位一把手负监管失职之责。
四、全县卫生系统各单位每一个职工不得在控烟区内吸烟,也不得穿着工作服在室外吸烟区吸烟,违反者若被督查或举报属实,第一次给予口头警告,第二次给予严重警告,第三次给予全县通报批评并开始扣发效益工资(起始额度为50元,以后每增加一次,扣发额度为前一次额度的'2倍,每月累计);每年出现三次以上(含三次)违反控烟规定者,取消当年评优资格。
五、各单位对其员工有教育监督责任,若员工在本单位实行分片包干,违反控烟规定被扣发效益工资,按个人扣发总额度的50%扣发本单位管理人员的效益工资。
六、各单位实施控烟目标责任制。
七、所有扣发额度由控烟工作办公室根据每月的检查结果汇总,报局长审批后,交会计执行,同时反馈到各违规单位,每季度在全县本系统内通报。
八、定期对各单位小卖部、餐厅、科室进行检查,一旦发现其销售香烟或悬挂张贴香烟广告和宣传资料,先予以警告,对于屡禁不止者,视情节予以相应处理。
九、对无视禁烟制度,造成重大影响的单位或个人,将按卫生局规定进一步追究责任。
十、各单位设立“优秀无烟(科室)奖”,在全县开展创建“无烟单位”活动中,无人举报未发生违反相关规定的单位,年度奖励20xx元。
十一、各单位对戒烟成功的员工给予表彰。
十二、本制度从发布之日起执行。
考核奖惩制度6
1、年初各学校制订年度安全目标,完善各项安全监督管理细则,报请校安全领导小组审定后组织实施。
2、学校根据每学期考核结果,给予有关人员一定奖励。
3、学校对举报安全事故隐患属实者,予以奖励。
4、学校对不符合规定的与不按规定整改的,一律进行安全告诫。
5、凡是被警示和告诫的,要及时认真总结对照检查,分析原因,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措施,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
6、安全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凡发生重大事故的,年度考核可以降低一个等次。
7、学校对安全监督管理先进工作者应实行奖励。
8、安全目标要层层分解,逐级签定目标责任书,并切实将目标落实到每个年级、每名职工。
9、学校管理层安全管理目标考核,采用年终考评结算兑现的办法,按年初签订的安全目标责任书进行奖惩。
考核办法:
1、经考核未发生任何安全事故发的,定为一合格等级,全额发放季度和学期安全奖。
2、对于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定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根据情节轻重扣发安全考核奖:
(1)、发生一般安全事故,夜间未关电灯、电器、锁房门等,但未造成较大影响的',除由所在部门加强教育以外,扣除直接责任人本50元。如在一学期连续发生责任事故,继续在学期安全奖中予以扣除。值班不到岗、擅自离岗或未履行岗位职责,扣除责任人值班费。
(2)、由于工作失职或失误,发生火灾、失窃等安全事故,造成财务较大损失(100元以上)或影响较大的,扣除直接责任人学期安全奖,同时根据情况扣除所在区域安全责任人、部门负责人季度学期安全奖;并视情节轻重程度,赔偿学校经济损失。
(3)、严重失职、渎职造成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根据情况扣除直接责任人、安全责任人、安全督察员、分管领导、主要领导直至全校所有教职工的学期安全奖,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法律责任。
3、对积极主动挺身而出、消除安全隐患,避免各种安全事故发生或为学校安全稳定工作作出显著贡献的师生员工,学校将予以通报表扬,并给予一定奖励。
4、对于担任特殊公共部位(如教师公共办公室等)的安全责任人,并认真履行安全管理职责的,学校将在年终给予评优选先。
考核奖惩制度7
一、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力度,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发挥公司各部门在安全生产管理中的主体作用,确保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及各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标准、安全措施的落实,有效控制事故隐患,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部门。
三、安全考核工作由公司安全质量环保部组织实施。
四、公司每年年初以文件形式,对单位优秀安全管理人员级驾驶员进行表彰。
五、公司对优秀安全管理人员级驾驶员进行考核的标准为:
1、优秀安全管理人员评选条件
(1)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工作真抓实干且责任心强,敢于大胆严格管理,工作扎实有效。
(2)有创新意识,结合公司实际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安全管理措施及在平时工作中没有弄需作假,认真将各项制度落实到位。
(3)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管理目标,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发生。
(4)团结同志,民族团结工作好。
(5)及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按时上报安全生产资料。
2、先进驾驶员评选条件
(1)严格遵守公司规定的各项制度,本年度无交通事故;
(2)经济效益名列前茅,服从分配,按时完成运输任务。
(3)积极参加安全学习、培训和安全活动,安全行车,文明驾驶,礼貌待客,无任何投诉。
(4)无违章违法行为,无超速等现象,GPS无人为损坏掉线等行为。
(5)团结同志,民族团结好。
六、奖罚
对优秀安全管理人员奖励500元,驾驶员奖励500元。
考核奖惩制度8
一、奖励
1、工作效果很好、成绩显著者可获得专项奖(如工作态度优秀、成绩突出,教改中有突出成绩等);
2、凡在市、区学会或教科研中发表的优秀论文(或经验总结)可获得个人奖励。凡每学期评出的优秀个人、班组可获得奖励;
3、辅导幼儿参加各种比赛获得名次的可获得奖励;
4、每学期招生工作做得好给予奖励,设全勤奖,安全奖。
5、遇到紧急情况,能保护幼儿、园内财产安全或机智的避免事故发生的给予奖励。
二、惩罚:
1、不服从工作安排,故意扰乱工作或影响团结造成不良后果的`扣50元,后果严重的立即解聘。
2、当班人员工作失职,造成幼儿摔跤,导致骨折、脱臼、缝针、食物中毒、消毒不严格等事故要负全部责任,并根据幼儿受伤或具体情况,扣除当月20%以上的工资并取消该安全奖和评优资格。
3、工作擅离职守,干私活或早退等扣10元;无请假又不来上班扣50元/天;值中午班时睡觉扣5元/次。
4、因工作失职发生幼儿走失,造成不良后果则由当班人员负全部责任并扣除当月全部工资,立即解聘;未造成严重后果的,扣除10%以上的工资,取消安全奖。
5、凡违反职业道德规范和本园师德要求,体罚、变相体罚或虐待幼儿,因自己的言行影响集体荣誉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惩罚或解聘。
6、当班人员未关(锁)门窗造成物品丢失按物价赔偿,期末清点物品数目不齐由各班人员赔偿。
7、各班主任按时制定各项计划,更换“家长园地”内容,副班协助,无按要求完成此工作扣5元/次。
8、工作马虎、幼儿生病没处理好,幼儿毛巾、茶杯等无消毒,活动室、寝室、桌面、厕所等不整洁、不干净扣5元/次。
考核奖惩制度9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xx】23号)文件精神,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总局第33号令《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安全监督检查规定》,结合煤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我矿矿级领导带班下井考核和奖惩制度。
一、本矿矿级领导必须严格执行本矿制定的矿级领导带班下井制度,矿领导带班井下交接班制度,和矿领导带班下井档案管理制度。
二、矿级领导指煤矿矿长和分管安全、生产、机电、技术(总工)的副矿长。
矿长每月带班下井不得少于5次,其他矿级领导不得少于13次,如因当班应带班下井的领导不能下井,必须由本人与其他矿级领导调配,确保每班都有矿级领导带班。
三、对应带班下井的领导当班没有下井,且未请假或未找人顶班的.,发现一次处罚200元。
四、领导下井带班作业及进行安全检查必须认真填写《安全检查信息卡》,安全员负责领导安全检查信息卡的收集整理,调度室建立领导入井考核记录,对完不成下井带班作业次数的,当月每少一次下井带班罚100元。完不成查处安全隐患及“三违”人员任务的,每少一项处罚50元。
五、下井带班领导必须及时填写井下交接班记录、带班下井记录,未填写或者作假的一次罚款100元。
六、带班下井的煤矿领导应及时发现和组织消除事故隐患和险情,及时掌握当班入井人数,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严禁违章指挥,严禁超能力组织生产和建设;遇到险情时,立即下达停产撤人命令,组织涉险区域人员及时、有序撤离到安全地点。如果带班下井领导不认真履职,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对本人处以100元-500元的罚款。
七、用增加福利待遇来推动矿级领导轮流入井带班,与工人同下井、同升井制度的落实。入井带班要求矿级领导与工人同下井、同升井,因此要适当提高轮流入井带班矿级领导的福利待遇,用好的待遇推动制度的落实。对下井带班领导在月底按考勤表发放下井津贴补助,一般按每天50元。并根据工作成绩在年底给予奖励。
八、对应带班下井的领导当班未下井而发生事故的,对该领导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一般轻伤事故,处以医疗费的5%,发生重伤事故和死亡事故的,按规定逐级上报公司和上级主管部门接受处罚。
九、矿委会根据矿领导的下井情况,发生每起事故的当班领导履职情况等,每季度进行一次考核评比,对跟班到位无事故的领导予以奖励,对跟班数量不够,工作不到位或因跟班不到位而发生事故的领导视情节予以处罚。
考核奖惩制度10
为加强绿城保安队伍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弘扬正气、奖励先进、严肃纪律、克服不足,真正把保安队伍建设成一支有铁的纪律的高素质队伍,使每个保安员在实际工作中能真确发挥自己潜能,不犯错误,确保各项安保任务的完成,特制定本制度。
一、保安员奖励制度
(一)有下列表现之一者,奖励50-100元
1、年度先进保安队的保安队长和保安员;
2、做好事受到业主或有关单位书面表扬;
3、举报问题经查属实;
4、在管理区域内抓获小偷;
5、拾金不昧,数量较大,有一定影响;
6、见义勇为,有一定影响;
7、在抢险救灾中表现突出;
8、有其它表现之一者。
(二)有下列表现之一者,奖励100-200元
1、年度优秀保安队长;
2、年度优秀保安员;
3、被辖区公安部门通报表扬;
4、保安员先进事迹,被省、市保安协会信息登载;
5、被评为省、市优秀保安员;
6、在值勤中及时调解和制止重大斗殴事件;
7、在抢险救灾中表现特别突出;
8、其它表现之一者。
(三)有下列表现之一者,奖励200-400元
1、抓获重大犯罪分子;
2、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上报重大治安事件;
3、发现重大不安全因素,及时采取措施,及时上报,取得显著效果。
二、保安员处罚制度
(一)有下列违规、违纪行为之一者,给予批评教育,扣款30-50元
1、执勤时不着保安服装、不戴帽子、上岗证、肩章、臂章、披衣、敞怀、挽袖、卷裤腿等着装不整齐者;
2、执勤时袖手,将手插入衣袋、裤袋、背手行进、站岗时精神不振作、不按规定姿势站岗者;
3、执勤中吸烟、吃零食、搭肩挽臂、嬉笑打闹、听收音机、戴耳机者;
4、留大包头、大鬓角、长胡须、长头发、长指甲者;
5、当班不文明执勤,不礼貌待人情节轻微者;
6、对进入管辖区域内外来人员不认真询问,未做好登记者;
7、对进入管辖区域内外来车辆不认真询问,未做好登记者;
8、对出管辖区域携带大量物品的非业主人员不检查,不询问,未做好登记者;
9、当班迟到或早退10分钟以内者;
10、当班接私人电话超过3分钟者;
11、当班未按点报时者;
12、当班办理私人事情者;
13、住集体宿舍,未经同意,私自调换房间者;
14、未经同意,不参加集体活动者;
15、顶撞领导,不服从管理者;
16、交接班时,相互不敬礼者;
17、未执勤时着保安服装外出或携带保安器械者;
18、其它违规、违纪行为之一者。
(二)有下列违规、违纪行为之一者,做出书面检查,扣款50-100元
1、2次违反第一类规定行为者;
2、当班不文明执勤,不礼貌待人情节严重者;
3、当班看报者;
4、当班前喝酒,造成不良影响者;
5、当班迟到、早退15分钟以内者;
6、当班接私人电话超过10分钟者;
7、当班不按要求携带保安器械者;
8、当班时吵闹,污言秽语者;
9、当班接到报警中心接警信号后,未及时赶到报警点者;
10、当班利用对讲机闲谈,说脏话者;
11、损坏公共设施、设备者;
12、未经批准,住集体宿舍人员22点前未归者;
13、拾到财物隐匿不报者;
14、对队员的违规、违纪行为包庇,隐瞒不报者;
15、未经批准,超假二天者;
16、未经批准,擅自找他人代班者;
17、当班与他人聊天者;
18、个人自行车来历不明者;
19、其它违规、违纪行为之一者。
(三)有下列违规、违纪行为之一者,作出书面检查,暂缓晋档、晋级,扣款100-150元
1、班长、队长越权批假者;
2、未经批准,超假三天者;
3、当班脱岗、串岗者;
4、当班迟到、早退15分钟-30分钟以内者;
5、当班遇有可疑人员没有及时询问、制止,造成一定后果者;
6、当班接到报警中心接警信号,未及时赶到报警点,造成一定后果者;
7、故意或严重破坏公共设施、设备者;
8、外出不按时归队影响换岗者;
9、对发现的问题知情不报和说谎话欺骗领导者;
10、二人同岗巡逻时,其中一人违纪,另一人不去制止者;
11、未经批准,住集体宿舍人员带非公司人员到集体宿舍玩者;
12、其他违规、违纪行为之一者。
(四)有下列违规、违纪行为之一者,作出书面检查,扣款150-200,暂缓晋档、晋级
1、当班巡逻岗睡觉者;
2、接班人员未到,当班人员擅自下岗者
3、当班期间玩电脑者;
4、当班迟到、早退30分钟-40分钟者;
5、被业主或他人投诉,情况属实者;
6、未经批准,私自带非住集体宿舍人员到集体宿舍留宿者;
7、未经批准,住集体宿舍人员夜不归宿舍者;
8、在集体宿舍赌博者;
9、班长、队长以权谋私,索要财物,接受队员贿赂者;
10、违反法律、法规,随意向他人罚款,收取罚款者;
11、队员之间吵闹、打架,造成不良影响者;
12、与民工或他人打架,造成他人轻伤者;
13、因管理不严和责任心不强,造成执勤区域内发生案件或队员出现严重问题,给业主造成不良后果的`带班班长和队长;
14、其他违规、违纪行为之一者。
(五)有下列违规、违纪行为之一者,作出书面检查,扣款200-300元,暂缓晋档、晋级,可给予辞退或除名
1、当班门岗睡觉者;
2、报警中心值班员睡觉者;
3、当班迟到、早退40分钟以上者;
4、同业主发生严重争吵,打架者;
5、与民工或他人打架,造成他人重伤者;
6、队员之间打架,造成队员重伤者;
7、未按规定程序请假,擅自离队者;
8、无故旷工者;
9、从事第二职业者;
10、谎报险情或隐瞒重大事故不报者;
11、未经批准,擅自撤岗或岗位减员的责任人;
12、因管理不严和责任心不强,造成执勤区域内连续发生案件,给业主造成不良后果的带班班长和队长;
13、确因表现不好,受到多名业主谴责者;
14、其他违规,违纪行为之一者。
(六)有下列违规、违纪、违法行为之一者,扣款300-400元,立即辞退或开除
1、违纪、违法受到公安治安条例处罚或刑法追究者;
2、偷盗队员或他人钱物者;
3、聚众斗殴者;
4、严重不服从管理、不服从工作分配者;
5、屡犯公司和保安部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经多次教育,仍未改正者。
考核奖惩制度11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四川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规定》和《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试行)》,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调动公司管理人员和驾驶员搞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积极性,强化公司内部管理,起到表彰先进,鞭策落后的目的,确保公司的服务方针和规章制度的顺利贯彻执行,使安全生产、客运、服务质量得以保障。提高乘客的满意度,打造公司良好的服务形象,制定此制度。
第一条考核奖惩对象
公司各部门、管理人员、驾乘人员
第二条全员缴纳岗位安全责任金
公司员工按标准足额缴纳岗位安全责任金,缴纳标准:公司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1000元;安全管理第二责任人800元;安全管理第三责任人500元;安全科其他管理人员300;驾驶员1000元;乘务员500元。
第三条本公司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奖惩的'评比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1、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
2、注重安全管理实效的原则;
3、坚持考核结果与经济奖惩和人员使用挂钩。
第四条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办法
1、为确保考核工作的顺利进行,最大限度的发挥任期目标考核的功效,公司成立安全生产目标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对公司各部门、各岗位人员的考核工作。
考核组组长:公司主要负责人
考核组副组长:分管安全的负责人
考核组成员:公司各部门负责人
2、年度目标考核周期:当年度1月1日-12月31日,每年组织两次考核,上半年、下半年各一次。
3、考核计分:考核组根据日常管理中掌握的情况对照公司与各部门、各岗位人员签订的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逐项打分,安全生产指标考核每年只考核一次,日常安全工作情况取两次考核平均分值加上指标考核分值即为年度考核最终得分。
4、考核等级确认:考核组考核后得分要被考核人签字确认,经考核组最后确定考核等级,考核得分为95分以上的可评为先进部门或先进个人,考核得分为90分的为合格,90分以下为不合格。
第五条奖惩办法
(一)被评为先进的部门,进行通报表彰。对评为先进的个人全额退回安全责任金,继续聘用并给予所缴纳安全责任金1/2的奖励;
(二)对考核为合格的部门不奖不惩,个人继续聘用,退回个人安全责任金;
(三)对考核等级为不合格的部门通报批评,个人不能完全兑现目标,实绩较差,大家认可度低的人员,在分清原因的前提下可采取扣除所缴纳安全责任金、换岗、降职和责令辞职等措施。对不在处罚之列,但小错不断的人员予以诫勉,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达到防微杜渐的作用。
考核奖惩制度12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考核内容
1、各级各部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2、职工因工伤亡控制指标(按公司年度管理目标要求)。
3、现场安全达标率目标(合格率100%;优良率按公司要求)。
第二条管理目标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规定配齐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2、公司要制定年度安全管理目标,并制定具体措施,确保目标实现。
3、将安全责任目标分解到人,责任落实,各项目标有人抓,有人管,实现目标管理。
4、在职人员要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持证上岗。
5、做好伤亡事故的统计报告工作。
第三条考核办法
1、实行逐级考核的办法,生产部、后勤部接受公司考核;生产部要对所属管理人员进行考核。
2、考核结果做为年终经济兑现和评定先进,实行奖罚的主要依据之一。
第四条凡在安全生产中成绩突出,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公司给予表彰,记功,发放一次性奖金,授予荣誉称号等奖励。
(一)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
(二)在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方面有较大发明、技术改进或者提出重大合理化建议的。
(三)防止和避免了重大伤亡事故,或在事故抢救有功的。
第五条创优争先,在安全生产中做出显著成绩,获得省级安全生产称号的,公司予以成本补贴奖励,实际补贴标准,在年度经营目标责任书中订立。
第六条对于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员,给予处分。
(一)违章作业或违章指挥造成事故的;
(二)玩忽职守,违反安全生产责任制,造成事故的;
(三)发现险情,既不采取防范措施又不及时报告,而发生事故的;
(四)存在事故隐患不执行上级和安全部门限期整改的要求,造成事故的。
(五)发生事故后,不积极组织抢救;不吸取教训采取措施,致使同类事故重复发生的。
第七条经济处罚的规定
(一)生产操作岗位缺少防护设施及存在事故隐患。
1、生产、施工设备、设施,没有安全防护设施或防护有严重缺陷者,不得安装或运行,对于确定安装使用防有严重缺陷的设备、设施的责任者和随意确定拆毁安全防护设施的责任者,罚款100—200元。
2、存在重大事故隐患,逾期不解决的,对部门负责人罚款300—500元。
3、存有事故隐患,虽然在接到《事故隐患通知书》后对事故进行了整改,但整改不彻底或《事故隐患回执》逾期不反馈消项的,对部门负责人罚款100—200元。
4、被罚者违反以上多项规定的,按各项规定合并处罚,由个人承担。
(二)现场管理及检查
1、职工进入生产车间穿拖鞋,不戴安全防护用品,电气人员不穿绝缘鞋,女工不戴工作帽,高处作业不挂安带等违纪者,每人罚款10元;部门经理及管理人员罚款20;一次发现部门有10个违纪人员,处罚生产部主要负责人100元,并停产整顿一次;
2、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者罚款20元,不持证上岗者罚款10元。
3、对于违章指挥者,视情节轻重罚款20—200元,对于违章操作者视情节轻重罚款10—50元。
4、对于无视安全检查,妨碍安全人员工作者视情节轻重罚款20—200元。
5、对于生产车间混乱,浪费严重,影响安全生产部门,罚负责人50—200元罚款。
6、公司内部检查中对存在安全隐患,未按要求进行整改的,处以部门负责人50—200元罚款。
7、在检查或平时抽查中,对必备的安全管理资料管理混乱或严重缺项的部门负责人,罚款20—200元。
8、违反以上多项规定的单位和个人按各项规定合并处罚。
(三)工伤事故
1、单位发生轻伤事故,每轻伤一人次罚事故班组50—500元,事故责任者罚当月工资10—30%。
2、单位发生重伤事故,每重伤一人次罚事故班组3000—5000元,事故责任者不论是伤者本人或他人,一律扣罚月工资的10—30%。
3、单位发生死亡事故,每死亡一人罚事故班组5000—10000元,扣罚事故责任者本人月工资10—30%。
4、单位发生多人事故,按规定标准分别计算合并罚款。
5、发生事故拖延报告,隐瞒不报,谎报以及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责任者,罚款50—500元,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设备事故和隐患
1、对私自拆毁安全设施造成事故隐患者,根据情节轻重处以50—500元罚款。
2、对于发生机械设备事故的责任者处以直接经济损失1—10%罚款(不少于100元)。
3、发生与外单位无关的交通事故,对事故责任者处以直接经济损失5—10%的罚款。
(五)火灾事故及隐患
1、火灾隐患
(1)火灾隐患要求限期整改,逾期不改者,每项按10元处罚责任人员。
(2)重大隐患要求限期消除,逾期不改者,对责任人员处以100—500元罚款。
(3)违反消防规定不听劝阻者,给予适当罚款。
2、火警对于火警损失折款不足百元责任者,处以10元罚款,并给予批评教育。
(1)对火灾损失折款100—5000元的责任者处以直接经济损失费10%的罚款。
(2)对于经济损失5000元以上万元以下的火灾事故的责任者,处以直接经济损失20%的罚款。
(3)对于直接经济损失在万元及万元以上的火灾事故的责任者,报公安机关依法惩处。
(4)对因不认真吸取教训,采取措施,一年内连续发生以上火灾的责任者,要加倍处罚。
(5)消防器材、设备因管理不善和挪做他用的责任者,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适当罚款,影响灭火行动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者,要严肃处理。
(6)对造成既有人身伤亡又有经济损失的事故责任者按本条有关规定合并处罚。
第八条对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单位,单位负责人及有关责任者加倍罚款。
1、对于违章操作,经检查人提出后,仍坚持不改造成事故者。
2、对于违章指挥造成事故者。
3、发生事故后,隐瞒或谎报事故情况,破坏现场,妨碍事故调查者。
4、单位发生伤亡事故,不认真吸取教训,采取措施,在一年内又重复发生类似事故。
第九条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而造成的事故,单位和个人免予处罚。
考核奖惩制度13
为了更好地抓好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制定以下教学质量评估制度:
1、执行教学质量与年度考核、职称(教师课堂教学评估)、奖金挂钩。
2、教师所任教的学科学生总评成绩,在场统考中名列全场第一、第二、第三名(按场排名),分别给予奖励200元、150元、100元,年度考核、课堂教学评估为优秀或称职。
3、教师所任教的学科学生总评成绩,农场统考中在上一学期该年级学科农场排名的基础上,每提高一个名次奖励30元,以鼓励接受起点低的科任教师。
4、教师所任教的学科学生总评成绩,在场统考中名列全场倒数第一(除达标外)或被农场扣罚的,年度考核、课堂教学评估不得评为优秀。也不得评为先进教师。
5、为学校承担上级下达的教学工作以外的其它工作任务(如文艺节目排导、演讲、体育、美术项目的'指导等),并完成任务成绩良好的,其所任教的学科学生总评成绩,学校可根据情况给予提高档次进行评估
考核奖惩制度14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的指示精神,切实推进我镇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进一步改善居民生活、工作、学习环境,根据本镇实际,特制定镇环境卫生考核奖惩办法。
一、组织领导
由镇纪委牵头成立环境卫生督查考核小组,汇总考核情况,以督查通报的形式公布。
二、考核对象
全镇8个村(居)。
三、考核时间
每月进行一次考核,具体考核时间视情况而定。
四、考核细则
季度及年终考核采取100分制,具体考核细则如下:
(一)组织管理工作(15分)
1、成立支部书记任组长的环境卫生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每月召开环境卫生整治工作会议不低于一次,并以专题会议形式记录在案的,记5分。
2、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具体实施方案,落实各项工作责任的,记5分。
3、安排专项经费用于环境卫生整治工作,不扣发、不截留环卫人员工资的,记5分。
(二)群众动员工作(25分)
1、召开群众动员大会,发动群众参与环境卫生的保洁和管理工作,提高群众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知晓度和参与度的,记4分。
2、制作不少于3面高标准宣传环卫的文化墙,及时张贴、分发上级部门下发的宣传品的,记8分。
3、村干部成员能够经常性开展督促劝导活动,村(居)每季度开展一次农户卫生检查评比,选出卫生文明户和不清洁户的,记8分。
4、落实党员干部、低保对象户义务劳动制度,每周开展不低于一次的义务劳动,并进行环境卫生保洁、劝导或教育工作的,记5分。
(三)保洁人员配备(10分)
1、科学合理地配备专职环卫人员,确定待遇报酬,环卫人员履职情况较好,积极性较高的,记5分。
2、各村(居)根据实际需要配备垃圾清运人员,确保固定收集场所的.垃圾能及时清运的,记5分。
(四)农户卫生(20分)
1、落实农户卫生“门前三包”责任制,房前屋后、绿化树下、晒坪水沟无暴露垃圾,无乱堆、乱摆杂物的,记5分,未达标的视情况扣分。
2、家庭生活垃圾能够自觉放入垃圾收集容器,无焚烧迹象的,记5分,未达标的视情况扣分。
3、室内整洁卫生,无乱泼、乱倒现象,生产生活用具摆放整齐,家禽牲畜圈养,无露天粪坑的,记10分,未达标的视情况扣分。
(五)村庄卫生(30分)
1、辖区内村组道路路面平整、无坑洼,两侧整洁有序,无暴露垃圾,无乱堆、乱放、乱搭、乱摆现象的,记8分,未达标的视情况扣分。
2、村庄无敞口露天粪池及臭水沟渠、塘洼的,记6分,未达标的视情况扣分。
3、村庄里无乱丢、乱堆、乱倒垃圾,特别是不见成堆成片垃圾,垃圾都进入固定收集设施,进行密闭管理,村庄里公共区域及村民集中活动场所干净、整洁、卫生的,记8分,未达标的视情况扣分。
4、村庄里沟渠、河(港)道、池塘无漂浮垃圾,塘(港)堤无成堆垃圾及白色污染物的,计8分,未达标的视情况扣分。
如因季度整治工作重点不同,需增加考核内容及项目的,在检查前两周告知各村(居),并确定增加的检查项目及分值。
五、奖惩办法
实行保证金制度,包片班子成员、城管中队、支部书记个人交纳环境卫生整治保证金3000元,年末考核加权平均得分高于80分的,按所交保证金数额进行奖励。
每月考核一次,一个季度为一个奖惩周期,各村(居)将本季度三次得分累加在一起,按总分进行排名。对在季度考核中排名前三位的村(居)予以通报表扬,并分别奖励3000元、20xx元、1000元,奖金用于奖励先进个人,其中50%用于奖励支部书记;对排名后两位且总平均分低于80分的村(居)予以通报批评,并分别处罚1500元、1000元,扣除包片班子成员和支部书记20%的个人保证金;连续两个季度排名后两位且总平均分低于80分的村(居),对支部书记进行诫勉谈话,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并扣除包片班子成员和支部书记50%的个人保证金;连续三个季度排名后两位且总平均分低于80分的村(居),对支部书记采取组织处理,并扣除包片班子成员和支部书记全额个人保证金,扣除的保证金年末不予退还。
在上级部门明查暗访中被点名通报批评的,作为主要扣分点的村(居),每次处罚该村(居)20xx元。在上级明查暗访中连续两次被通报批评的,作为主要扣分点的村(居),对该村(居)支部书记采取组织处理。
考核奖惩制度15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全校教职员工的安全责任,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保障学校和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中小幼学校安全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以下校级安全工作考核、奖惩制度。
一、奖惩范围:
本年度在编在册教职工
二、考核奖惩规定:
1、学校对安全管理工作实行考核制,在编在册教职工考核情况纳入积分考评,并作为学期考核和年度考核的依据之一。
2、对在安全和消防安全全年工作中成绩突出,获得市、省级肯定或奖项的个人或集体可以根据级别再进行一次性奖励,奖励幅度由班子会讨论而定。
3、对在校严重违反安全制度和职责且造成伤害事故的教职工要按照事故追究其责任。
三、考核流程:
在编在册教职员工由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考核。
四、安全管理职责落实和责任追究:
1、学校实行以校长为学校安全第一责任人的全员安全工作岗位责任制,明确各责任部门、责任人职责,落实工作措施,加强校园安全防范,消除隐患,确保校园不出安全事故。
2、根据“一职双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忽视安全工作和发生较大事故或多次发生安全事故的个人,进行责任追究,给予处理。
五、责任追究范围:
1.因违反相关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造成学校安全事故的;
2.因工作失职、渎职、玩忽职守造成学校安全责任事故的;
3.因组织师生大型活动,未采取有效安全防范措施而发生较严重安全责任事故的;
4.因不按照各类安全管理制度及有关规定,造成学校安全责任事故;
5.事故发生后,未采取有效措施以造成更大损失和影响,并未按照相关规定及时上报,或谎报、瞒报、漏报的`;
6.虽未造成安全事故,但安全意识薄弱,检查过程中发现不履行安全职责,或记录不全,安全管理存在隐患的。
7.其它需要追究的责任事故。
六、学校安全考核奖励及事故责任追究标准
1、三级安全责任事故
因违反以上责任追究范围而发生安全突发事故,造成学生显见伤害但还不需要赴医院处理的,除需及时和家长联络,取得家长的理解和原谅外。
2、二级安全责任事故
因违反以上责任追究范围而发生安全突发事故,造成师生伤害赴医院处理,造成家长不满的;或造成学校1000元以下经济损失的,需及时进行善后处理。
3、一级安全责任事故
因违反以上责任追究范围而发生安全突发事故,造成师生较严重伤害,需要住院治疗,造成家长强烈不满,对学校造成一定恶劣影响(如取消文明单位、家长投诉、)的;或造成学校10000元以下经济损失的,在学校内通报批评;学校视情节轻重酌情向相关责任人追偿经济损失。
4、重大安全事故
因违反以上责任追究范围而发生安全突发事故,造成学校重伤、或重度中毒3人,或财产损失1万元以上的安全责任事故。学校及时向教体局上报;由教体局视情节轻重对学校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相关责任人做出处罚。受处理人员,当年不得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称。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情节恶劣的,依据相关政策法规从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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