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奖惩制度

时间:2024-05-24 10:22:55 考核制度 我要投稿

考核奖惩制度

  在现实社会中,制度对人们来说越来越重要,制度是一种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你所接触过的制度都是什么样子的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考核奖惩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考核奖惩制度

考核奖惩制度1

  一、工作原则:

  1、根据属地化管理原则,各乡镇落实责任区范围内的环境卫生整治、日常保洁和长效管理,确保通过市、区、街道环境卫生日检查、周检查。

  2、体制完善:

  各乡镇不断完善环境卫生服务站实体化建设,抓好环境卫生服务站管理层和工作层建设,正常运作、量入为出、自负盈亏。

  3、领导重视:

  各乡镇要把环境卫生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领导重视,齐抓共管。街道将环境卫生工作作为考核各乡镇能否履行好职责的重要内容,把环境卫生目标考核与乡镇干部工作业绩评估结合起来,与干部目标管理奖挂钩。

  二、检查考核办法:

  1、对各乡镇环境卫生检查实行百分制。

  2、办事处领导在环境卫生检查中所打分值占每周总分30%。

  3、办事处市容市貌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检查考核评比领导小组在每周四督查中所打分值占每周总分40%。

  4、城区管理科在日常环境卫生检查中所打分值占每周总分30%。

  5、市、区检查通报及群众来信对乡镇提出表扬或批评的,相应加分或减分作为该乡镇当周综合得分的加(减)项。

  6、各乡镇每周总评得分由市容市貌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检查考核小组审定后进行通报。

  7、各乡镇主要领导及乡镇环境卫生服务站站长每天对本辖区市容环境卫生进行综合性自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年底作为档案资料考核项目。

  8、对全年市容市貌环境卫生检查中年度平均分在95分以上的乡镇,其年终目标考核成绩定为优秀。

  9、对全年市容市貌环境卫生检查中年度平均分在90至95分的乡镇,其年终目标考核成绩定为合格。

  10、对全年市容市貌环境卫生检查中年度平均分在85至90分的乡镇,其年终目标考核成绩定为基本合格。

  11、对全年市容市貌环境卫生检查中年度平均分在85分以下的乡镇,其年终目标考核成绩定为不合格。

  12、在每月4次检查中,对成绩突出的乡镇将挂环境综合整治流动红旗,成绩差的乡镇将挂黑旗。

  13、在全年的检查评比中,累计达6次挂黑旗的乡镇取扣除责任领导、责任人、城区管科相关人员全年目标管理奖,累计4次扣除责任领导、责任人、城区管科相关人员半年目标管理奖。

  14、对挂黑旗的乡镇,必须将黑旗悬挂明显处,对未悬挂的检查评比小组将进行通报批评,并扣除30%的得分值。

  15、在年度考核中被评为优秀的乡镇,红庙子街道办事处将予以表彰;被评为不合格的乡镇,将按照精神文明建设有关规定,实行一票否决制。

  16、各乡镇对检查考核评比小组提出的环境卫生问题要积极落实解决,同一问题被再次指出必须在限期内整改,否则追究乡镇领导责任。

  17、乡镇环境卫生服务站建设落实情况列入各乡镇年终目标考核项目,其中包括管理队伍建设、工作队伍建设以及实体化建设落实情况。

  各乡镇环境卫生服务站实体化建设纳入目标管理,分三种情况区别对待进行考核:1、小区型乡镇:环境卫生保洁队伍属资源转换的.形式,考核重点放在乡镇环境卫生服务站对保洁队伍实施有效的监督管理和资源共享的能力上,考核是否能将小区周边公共地带环境卫生长效管理起来;2、自建保洁队伍型乡镇:环境卫生保洁队伍属乡镇自行组建的形式,考核重点放在乡镇环境卫生服务站对保洁队伍管理、保洁工作的开展、资金的有效运作上,组织建设方面考核乡镇全委会是否研究环境卫生队伍建设,是否有经营理念,建设队伍方面考核乡镇环境卫生状况纵向比较所发生的变化,管理队伍方面考核环境卫生管理是否逐步纳入规范化轨道,是否形成长效管理机制,是否足额收费;3、自建保洁队伍和小区物业保洁队伍相结合型乡镇:重点考核乡镇环境卫生服务站对自建和物业保洁队伍实施有效的监督管理的能力上,考核是否能将小区周边及公共地带环境卫生长效管理起来;考核乡镇能否对纯居民区域实施长效管理。

  18、环境卫生打分检查实行综合考评:实行纵向和横向相结合,纵向比较本乡镇卫生整治的效果。横向评比时分类别进行。

考核奖惩制度2

  1、加强师德建设考核工作的领导,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书记、工会主席、年级组长等为成员的`考核领导小组。

  2、学校定期对教师师德表现进行考核。

  3、每学年师德考核分两次进行,每学期期末考核一次。

  4、师德考核分学生评议、家长评议、考核小组考核三种方式进行。

  5、师德考核结果与教师业务考核、评职、评优挂钩。

  6、通过师德考核,第年按教职工总数10%比例评出师德标兵,学校给予表彰奖励。

  7、师德考核范围为全校所有在岗教职工。

  8、在师德考核中,对于有严重违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行为且给学校造成极坏社会影响的教职工(如:体罚学生、有“三乱”行为等),学校将按有关规定从重、从严处理。

  9、考核结果公开。

  10、每学期师德考核结果记入教职工个人师德档案。

考核奖惩制度3

  为了切实加强工程质量管理,确保生产施工过程得到有效控制,制定本制度。

  (1)检查考核

  项目经理及安质部每月组织一次安全、质量、文明施工大检查,并进行评分考核;安质部每半月组织一次安全、质量、文明施工大检查;分管领导每周进行一次安全、质量、文明施工自查;同时核查上次安全检查整改情况,并结合质量专项检查整改情况进行综合评定,公布检查结果。质量检查完成时,检查组填写《工程质量检查考核评分表》,其得分作为本次检查排名的最终依据。每次检查结束后,将检查结果报安质部;同时在管段内公布检查结果。

  质量检查组成员由项目领导带队,安全质量部、工程部、物机部、试验室等相关部门相关人员组成。每月的安全质量检查时间一般放在每月的25号进行。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2)质量专项检查

  项目安全质量部根据上级的部署和工程建设的需要进行组织专项检查。并将检查结果进行通报。检查组成员由安全质量部根据检查内容确定。

  (3)复查与反馈

  对于每次质量检查中出现的问题,由安全质量部负责对整改情况进行督促整改核查,根据需要安排抽查受检单位在接到检查结果1天内,向项目安全质量部或调度上报整改计划;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对整改仍不合格的单位予以警告。

  (4)评分办法

  检查评分表中,满分均为100分。根据检查情况对每个小项扣分,对于检查中没有的项目得满分,但必须注明“此项空缺”。检查评分不得采用负值。

  (5)等级划分

  质量检查评分作为对一个下属单位质量情况的评价依据,共分为三个等级:

  优良:《工程质量检查考核评分表》平均得分均在85分(含)以上。

  合格:《工程质量检查考核评分表》平均得分均在70分(含)以上。

  不合格:《工程质量检查考核评分表》平均得分均不满70分或者检查的小项中有得零分的项目。

  (6)考核、奖惩标准

  对每月无质量事故且检查评分在85分(含)以上的,对部门一次性奖励50000元,奖金根据贡献大小自行分配,并将分配结果报经理部备案。

  对每月无质量事故且评分在70分以下的,对部门罚款30000元,对负责人罚款1000元,现场分管领导罚款800元。

  (7)本制度由安全质量部负责解释。

  工程质量管理奖罚办法

  第一章、总则

  1.1、为加强施工质量管理,强化和规范公司质量管理工作,提高公司工程质量水平和市场竞争力,加大工程(产品)质量监管和考核力度,有效地防范质量事故的发生,鼓励各项目争创优质工程和名牌产品,做到奖优罚劣,根据质量管理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1.2、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质量方针,认真贯彻《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确保工程质量。

  1.3、建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奖惩专项基金。工程质量实现创优规划目标,或者为质量管理工作做出贡献者(包括防止重大质量事故的发生)按本办法实施奖励。

  1.4、施工负责人必须无条件地接受项目部管理人员或公司工程技术部人员的督促和指导。工程发生质量事故,或者违反《质量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按本办法实施惩罚。

  1.5、公司实行工程项目管理绩效考核制度。各项目劳务公司拿出20%进度款,纳入工程质量、安全方面考核。

  1.6、重奖创出优质工程的项目和个人,处罚由于施工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事故(含严重质量问题),损害企业信誉的项目和责任者;

  1.7、工程技术部质量主管每月对各个项目进行一次施工质量考核,将劳务公司进度款的20%,作为考核目标(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考核各占10%)。

  每月发放进度款时,按考核总得分的百分比乘以10%再乘以应发进度款总额即为当月应发的质量绩效进度款。其余进度款作为风险抵押金,将在工程竣工时酌情发放。

  1.8、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承建的各工程项目劳务公司。

  第二章、质量管理奖罚考核标准

  2.1、各项目年内未发生质量事故及严重质量问题,经检查考评工程质量合格率(优良率)实现了合同承诺目标,社会效益显著,列入创优规划的工程达到申报条件并实现申报,公司将对工程项目风险抵押金进行返还。

  2.2、在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方法施工中,有创新或具有示范效应的项目和个人,视具体情况或所创造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大小,给予项目或个人奖励1000~20000元。如果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特别突出,可提请公司领导批准另行重奖。

  2.3、未发生质量事故的工程项目,符合合同工期及设计要求,单位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100%的,全额退还风险抵押金,不奖不罚。

  2.4、上级政府主管部门、工程监理抽检中不得出现不合格项。

  2.5、因工程质量问题受到群众举报控告(经确认基本属实)、起诉(我方败诉)、广播电视新闻媒体曝光及受到政府部门通报批评的工程项目处罚1000~10000元/次。

  2.6、保修服务不及时、不到位,由于施工质量原因造成房屋使用功能较差,影响较大。要求维修并按实际情况扣罚质量保证金10%。

  2.7、在建工程项目凡被上级政府主管部门组织检查中受到通报表扬或名列前三名者,适当奖励1000~3000元。被通报批评的处罚1000~3000元。

  2.8、公司定期对在建工程各项目检查、考核、评比累计荣获第一名的奖励1000~3000元,倒数第一名的罚1000~3000元。

  2.9、对不符合施工质量要求,被上级主管部门人员或公司工程技术部人员督促、责令立即整改或限期整改的。施工负责人必须无条件地接受,对刁难、顶撞、阻碍上级主管部门人员执行公务或顶撞、阻碍公司工程技术部人员行使指令、或不接受整改和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视情节轻重每次处罚款500~1000元。并一律取消评优评先资格。

  第三章、质量管理奖罚办法

  3.1、各项目施工队必须坚决贯彻执行上级颁布的.各种质量管理文件、规范和标准,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思想,宗旨是安全、优质、低耗、高效。

  3.2、各项目施工负责人(工程分包人)必须有保证工程质量的管理机构和制度,有专职质量员负责施工质量检测和核验记录、并认真做好施工记录和隐蔽工程验收签证记录,收集、整理完善各项技术质保资料,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要求。

  3.3、施工负责人(工程分包人)必须定期和不定期组织项目班子成员、施工现场各施工班组开展经常性的施工质量检查和教育,提高各班组工人的操作技能水平,在施工关键性的部位时,必须在现场进行指挥和技术指导。

  3.4、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必须符合图纸和合同约定及国家、市现行颁布的一系列规范、标准等。要求保证每道工序和施工质量符合验收规范标准。坚持做到分项、分部工程施工自检、自查把好质量关,对不符合要求的不处理好坚决不准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3.5、隐蔽工程必须经过项目部、公司工程技术部、工程监理、建设单位工地代表和设计单位代表等有关部门验收确认后方可进行工程隐蔽。

  3.6、严格把好材料质量关、不合格的材料不准使用、不合格的产品不准进入施工现场。工程施工前及时做好工程所需材料的检测、化验、试验。材料没有检验合格或缺乏检测合格证明的不得使用。

  3.7、建立建全工程技术资料管理制度,每个工地要有专职资料员负责收集、整理工程技术资料,严格按照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资料收集、整理的要求,根据工程的进度及时、准确、完整地做好施工记录,自检记录和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将自检资料和工程质保资料分类收集、整理保管,随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公司管理部门检查验收。

  3.8、施工负责人及其所有管理人员,不重视工程质量管理,工程质量不符合图纸和合同约定的内容及国家、市现行颁布的一系列规范、标准等。将按不同程度给予批评教育或通报批评处理和经济处罚等、并追究其责任。对发生一般以上质量事故的当事人和责任人,将按上级和公司有关规定程序追究其责任并做出相应的处理。

  3.9、项目施工负责人对工程施工质量管理不符合国家、市现行颁布的一系列规范、标准等以及公司管理制度要求,对存在的问题自身不重视、不积极采取整改措施,被上级主管部门人员或公司工程技术部门人员经监督责令立即整改或限期整改,施工负责人不重视、不接受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且故意刁难、顶撞、阻碍上级主管部门人员执行公务和公司质量、安全管理人员行使指令的,每次罚款500~10000元。

  第四章、项目质量管理符合下列条件给予奖励

  4.1、各施工负责人是各单位工程质量管理第一责任人。对质量工作应全面负责,要贯彻执行公司质量方针政策。以身作则,不违章指挥,积极支持项目部、公司工程技术部门管理人员及工地质量员、安全员的工作。

  4.2、对于所负责的每个单位项目工程必须及时按相关规范要求组织有关人员编写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对经审核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必须认真组织实施,特殊情况要还应制定作业计划和工艺规程。

  4.3、组织制定和修订完善的施工现场有关质量技术操作细则及其有关管理规定经公司工程技术部审查批准后,负责贯彻执行。做到符合图纸和合同约定的内容及国家、市现行颁布的一系列标准、规范等。

  4.4、严格执行质量规范及质量安全技术措施,加强管理,督促施工班组对施工质量各个阶段进行检查验收。

  4.5、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有关人员、项目劳务公司管理组对施工现场施工质量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分析原因,制定解决措施或向上级反应请求帮助解决。

  4.6、项目劳务公司管理组经常向各施工班组人员进行施工质量教育,提高工人的质量意识,同时要对新调入的工人和分承包施工队伍的有关人员进行教育,明确施工质量。

  4.7、项目劳务公司管理组应定期、不定期召集所有管理人员,召开质量会议、抓好施工质量。

  4.8、项目施工负责人及所有管理人员,应认真负责,忠于职守,重视质量、强化管理,经常组织项目班子成员实施质量检查,发现隐患及时督促整改。对上级主管部门、公司工程技术部门检查签发的隐患整改通知书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落实整改到位,消除隐患。对所有负责的工程项目施工质量符合图纸和合同约定的内容及国家、市现行颁布的一系列规范、标准等。当年无质量事故,经公司相关部门综合考评完成与公司签订的目标责任制指标,并取得显著成绩,年终被上级主管部门或公司有关部门综合评定为质量管理“先进项目、优秀项目经理、先进个人”进行表彰的,于年终由公司研究决定按责任制考核给予该项目进行奖励1000~10000元。

  第五章、项目质量管理存在下列问题的应立即处罚:

  5.1、有下列情况之一,对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工程分包人)有关责任人处以100元/条或总额10000元的罚款。

  5.1.1、质保资料收集、整理应及时、有效、真实、齐全、清楚。

  5.1.2、原材料、构配件和器具、成品、半成品的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及进场复试报告,抽样检验报告,见证检测报告,检验批验收记录,分部、分项验收记录,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及施工过程中重要工序的自检和交接检施工记录,确保所使用材料和工程结构安全,以上每缺一项罚款100元。

  5.1.3、不按图纸、规范标准、技术措施进行交底或交底无签字;

  5.1.4、不审查技术资料、不组织技术交底和分部分项质量验收、不及时做好隐检记录;

  5.1.5、不重视质量,违章指挥或不接受质检员意见,限期整改通知下发后不及时、不认真整改;

  5.1.6、不按图纸施工或只抓进度,不抓质量,质量通病严重存在而无可靠改进措施;

  5.1.7、未经验收,擅自进行下道工序施工(需无偿返工处理);

  5.1.8、不认真操作、粗制滥造或偷工减料,或拒不及时整改造成不良后果者;

  5.1.9、漏(错)放受力钢筋、钢筋移位严重,或搭接锚固长度严重不足,或焊接质量低劣,随便切割主筋的;

  5.1.10、模板支撑不足(或不牢),变形跑模,造成砼观感质量较差甚至爆模者;

  5.1.11、砼浇筑、振捣不实,施工缝处理不好,砼观感质量较差者;

  5.1.12、由于砼配合比或原材料质量及砼拌制引起砼结构和试块强度不足,或搅拌不按规定操作者;

  5.1.13、进场材料、半成品无材质证明,不按规定及时做复试,材料质量低劣而使用者;

  5.1.14、建筑物定位放线,轴线、标高超出规范要求,造成永久性缺陷者;

  5.1.15、不按规范、标准做压力实验,不做蓄水灌水试验,或焊工无证施焊。出现“滴、漏、跑、冒、堵”或保温防腐有遗漏不符合规定者;

  5.1.16、不按规范、标准施工检测,交工时发现配电箱(柜)、设备、插座、开关、灯具、连接件等电器设施不能保证安全和使用功能者;

  5.1.17、水、电、管材、过墙(板)乱打洞、断筋、断肋影响结构安全或阳台、走廊倒泛水,地漏坡度不足,造成积水渗漏者;

  5.2、对质量事故的惩罚

  发生质量事故,根据对工程影响程度、经济损失大小,对有关人员进行相应处罚;

  5.2.1、对一般质量问题的惩罚

  5.2.1.1、施工期间因工艺错误造成返工或整修费用在5000元以下,无因质量事故造成重伤、死亡者属于质量问题。

  5.2.1.2、在质量检查中,上级领导或公司工程技术部在日常检查中发现本章节内容以外的质量问题,视其严重程度下发质量问题整改通知书、通报或处项目经理500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责任者(工程承包人)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对质量问题整改通知单或检查通报中指出的质量问题,整改不彻底或限期未整改的,按原罚款的2~3倍加重处罚。

  5.2.2、凡因设计错误、测量错误(未向有关部门及时报告)、违章指挥、违章操作或不按规范、规程的要求施工,管理监控不到位,使用不合格的材料、构件、半成品、成品和设备而造成工程质量低劣,强度不够,结构尺寸或位置错误,达不到《验标》标准,一般需做返工、加固处理的均视为工程质量事故。对酿成质量等级事故的均进行处分和经济处罚。

  5.2.3、质量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1~10万元以下。对责任项目给予行政警告、记过处分,经济处罚1000~3000元。对工程负责人(工程分包人)事故直接责任者赔偿经济损失并处罚3000元~30000元。

  5.2.4、质量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10万元(含)~30万元。对责任项目经理给予行政记过、记大过处分,经济处罚3000~10000元。施工负责人(工程分包人)事故直接责任者赔偿经济损失并处罚10000~50000元。

  5.2.5、质量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30(含)~100万元。

  5.2.5.1、对责任项目经理给予行政记过、记大过处分,降级或撤职处分,经济处罚10000~50000元,对事故直接责任者给予行政记大过,直接降级或待岗处分。施工负责人(工程分包人)事故直接责任者赔偿经济损失并处罚50000元~300000元。

  5.2.5.2、对事故其他责任者给予行政记过、记大过处分,经济处罚1000~5000元。

  5.3、其他惩罚

  5.3.1、凡列入创优规划的工程,由于安全或质量原因造成工程不具备申报条件,未能实现创优目标的,将对施工项目、工程承包人按创优相应奖励标准的3-5%予以罚款。

  5.3.2、对工程施工项目、直接责任者(工程承包人)凡因建筑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责任单位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并按直接经济损失的20%进行处罚。

  5.3.3、由于工程质量问题受到上级或建设单位通报、新闻媒体曝光或被列入企业不良记录黑名单的,将视对公司的影响程度大小对责任项目、工程承包人予以处罚。

  5.3.4、对工程质量事故隐瞒不报、擅自处理的,对事故责任项目及有关人员、处以1000~3000元以上罚款,对直接责任者(工程承包人)处以3000~5000元以上罚款。

  第六章、工程质量缺陷处罚细则

  本细则规定项目对所属工程项目的施工责任者(工程承包人)各班组施工过程及单位工程各阶段验收检查中存在质量缺陷的处罚细则:

  6.1、混凝土工程

  6.1.1、混凝土工程模板安装必须按规范和施工技术方案执行,不符合规范要求又未及时整改的每处罚款50元。

  6.1.2、模板表面应清理干净并涂刷隔离剂,且不得沾污钢筋和混凝土接搓处,不符合规范要求又未及时整改的每处罚款50元。

  6.1.3、模板内应清理干净,有杂物又未及时整改的每处罚款50元。

  6.1.4、对跨度大于4米的现浇梁板,不按规范及设计要求起拱的又未及时整改的每处罚款50元。

  6.1.5、底模及其支架拆除时混凝土强度不符合规范及设计要求强行拆摸的罚款500~20xx元。拆模无申请审批手续的罚款500元。造成经济损失的,由责任单位承担全部经济损失。

  6.1.6、钢筋的品种、级别、规格、数量、位置等不符合设计要求又不及时整改的每处罚款50~500元。

  6.1.7、钢筋的连接方式,接头位置,接头数量,接头面积百分率,锚固长度,保护层厚度,漏绑等不符合规范及设计要求又不及时整改的,每处罚款50~300元。

  6.1.8、箍筋、吊筋、腰筋、抗拉筋、构造筋、横向钢筋的品种、规格、数量、间距等不符合规范及设计要求的每处罚款50~300元。

  6.1.9、自拌混凝土必须严格按试验室砼配合比,根据现场砂石含水率调整为施工配合比,挂牌施工,如砼强度达不到设计等级要求的必须返工或加固处理,(一般普通较小工程如砼强度达不到设计等级要求又不返工或加固处理的不纳入结算)同时进行径济罚款500~5000元。

  6.1.10、加强砼配合比坍落度抽检工作,作假记录、无记录的每次罚款100~300元。

  6.1.11、严格计量制度,无计量记录及计量不符合规范要求的每次罚款50~300元。

  6.1.12、加强现场试块制作管理工作,试块数量登记、保养、运送试压时间不符合规范要求罚款50~300元。

  6.1.13、砼、砂浆试块每漏做一组罚款200元。

  6.1.14、砼、砂浆试块强度低于规范最低值50%或高于规范100%,每组罚款200元。

  6.1.15、梁、柱每一处蜂窝面积大于0.1㎡,基础、墙、板每一处蜂窝面积大0.2㎡,每处罚款50~300元。

  6.1.16、梁、柱每一处孔洞面积大于0.04㎡,基础、墙、板一处蜂窝面积大于0.25㎡,每处罚款50~300元。

  6.1.17、混凝土表面露筋长度大于10㎝每处罚款50元。

  6.1.18、梁、柱、楼梯缝隙夹渣层长度超过5㎝和深度超过保护层,基础、墙、板缝隙夹渣层超过20㎝,厚度大于4㎝,每处罚款50~300元。

  6.1.19、梁、柱胀模面积每一处大于0.05㎡,厚度大于3.5㎝,基础、墙、板胀模面积大于0.1㎡,厚度大于4㎝,每处罚款50~300元。

  6.1.20、墙、柱垂直度每层超过8㎜或层高偏差超过10㎜的,每处罚款100元。

  6.1.21、梁、墙、柱断面尺寸比设计大于10㎜或小于8㎜,每处罚款100元。

  6.1.22、混凝土施工缝未按规范或设计要求留置,每处罚款50~300元。

  6.1.23、现浇板厚度比设计尺寸大于8㎜或小于5㎜,每处罚款100元;多用材料的还需赔偿材料费。

  6.1.24、梁、柱钢筋偏位造成基础保护层超过±10㎜,柱、梁、板、墙超过±5㎜,每处罚款50元。

  6.1.25、梁、墙、楼梯、板、柱在同一轴线、同一位置的该拉长统线而不拉,造成梁弯曲,10米范围内高低误差大于10mm,每处罚款100元。

  6.1.26、未按规范要求及时进行混凝土养护的,每次罚款100元。

  6.2、砌体工程

  6.2.1、砌筑砂浆拌和时不挂配合比标示牌、计量不符合规范要求,罚款50元。

  6.2.2、不按规范制作砂浆试块或漏做试块每次罚款100元。

  6.2.3、砌体灰缝饱满抽查三组,其中一组或一组以上小于80℅,罚款50~300元。

  6.2.4、砌体转角处如必须间断而不按规定留置斜搓,斜搓长度小于高度的三分之二每处罚款100~300元。

  6.2.5、砌体留直搓不按规范放拉结筋,或拉结筋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每处罚款100~300元。

  6.2.6、水平灰缝不符合规范要求,水平灰缝厚度(10皮砖的平均值)大于±10㎜(每楼层至少查三处),每处罚款50元。

  6.2.7、砌体每层垂直度偏差大于10㎜(每层至少查3处,用2m靠尺检查),每处罚款50元,并责令返工整改。

  6.2.8、砌体表面平整度大于10㎜(每层至少查3处,用2m靠尺检查),每处罚款50元。

  6.2.9、砌体构造柱处未按规定留置马牙搓,必须返工,并每处罚款50~300元。

  6.2.10、填充墙砌体拉结筋品种、规格、长度、间距设置不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每处罚款50元。

  6.2.11、填充墙梁底、板底等砌法不符合规范及设计要求每处罚款50元。

  6.2.12、轻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或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的墙底部砌法不符合设计及施工规范要求,每处罚款50元。

  6.2.13、砌体上留置洞口宽度超过30cm,未按设计或规范要求设置过梁,每处罚款50元。

  6.2.14、阳台栏杆和扶手与墙体之间的连接部位,未按设计要求采取可靠的拉接措施,每处罚款50元。

  6.2.15、构造柱预留钢筋、拉接筋的数量、长度、间距不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每处罚款50元。

  6.2.16、对卫生间、厨房包括隔墙下口未按规范做止水带(翻口),每处罚款200元。

  6.2.17、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砌体应对错缝搭砌,搭接长度小于90mm,竖向通缝超过两皮每处罚款50元。

  6.2.18、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搭接长度小于砌块1/3,每处罚款50元。

  6.3、门窗工程

  6.3.1、门窗樘未按设计要求的水平标高或平面位置安装,偏差大于20mm,每樘罚款50元。

  6.3.2、固定铝合金门窗、塑钢门窗、钢门窗的组合铁件和铁脚未按设计及规范设置,每樘罚款50元。

  6.3.3、木门窗扇安装缝隙过大造成透亮,每发现一处罚款50元。

  6.3.4、铝合金门、塑钢门窗、钢门窗安装固定不符合要求,开启不灵活,拉手、扶手、锁具等安装不牢固,每处罚款50元。

  6.3.5、铝合金、塑钢门窗、钢门窗边框渗水,每处罚款50元。

  6.3.6、木门窗扇上下帽油漆漏刷,每处罚款50元。

  6.4、抹灰工程

  6.4.1、粉刷墙面、柱面、墙裙等,空鼓、裂缝、面积超过0.2㎡,每处罚款50元,平顶天棚空鼓造成脱落,每处罚款50元。

  6.4.2、管道后面墙未粉刷或严重高低不平,每发现一间罚款50元。

  6.4.3、门窗洞口及墙面转角处未做护角或不按规范粉护角;外墙的窗台,雨蓬、阳台、腰线等凸出墙面处未做滴水线,槽线未按规定做水线槽;女儿墙压顶坡向未朝外墙面,每条(处)罚款50元。

  6.4.4、墙面刷浆(喷浆)、油漆等饰面出现掉粉、起皮、漏刷、透底,面积超过0.1㎡,每处罚款50元。

  6.4.5、不同材料基体交接处未按设计采取加强措施,每处罚款50元。

  6.4.6、粉刷总厚度大于或等于3.5cm无加强措施,每处罚款50元。

  6.4.7、阴阳角角不顺直,偏差超过5mm的,每处罚款50元(用检测尺检查)。

  6.4.8、面砖、地砖、瓷砖空鼓面积超过0.5㎡每处罚款100元。

  6.4.9、外墙开裂渗水或外墙涂料存在明显色差,每处罚款100元。

  6.4.10、楼梯梯段板下口未按设计要求做滴水线,每处罚款100元。

  6.5、吊顶工程

  6.5.1、木龙骨无防火、防腐处理罚款200元。(无要求的除外)

  6.5.2、预埋件、钢筋吊杆和型钢吊杆未做防腐处理罚款200元。

  6.5.3、吊杆距主龙滑端部距离不得大于300mm,当大于300mm时应增加吊杆,当吊杆间距长度大于1.5m时,无设置反支撑的,每处罚款50元。

  6.5.4、重型灯具、空调、电扇及其他重型设备应安装在建筑物承重结构上,严禁安装在吊顶工程龙骨上,如有违反,每处罚款500元。

  6.5.5、吊顶无起拱、吊杆、龙骨的材质、规格、安装间距及连接方式不符合设计要求每处罚款200元。

  6.6、楼地面工程

  6.6.1、地坪严重空鼓、裂缝、起砂面积大于1㎡,每处罚款500元。

  6.6.2、凡有防水要求的地下室、房间、阳台、卫生间、厨房四周墙面及地面、渗漏或倒泛水,每处罚款300元。

  6.6.3、凡踢脚线空鼓长度超过20cm,每处罚款50元。

  6.6.4、踢脚板凸出墙面、厚薄不均匀,比规定厚度(水泥踢脚线6-8mm,板块8-10mm)超高5mm,每处罚款50元。

  6.6.5、楼梯踏步宽度误差每步超过10mm,装饰板块高度误差超过5mm,每处罚款50元。

  6.6.6、面层不同做法的楼地面交接处不设变形缝,每处罚款50元。

  6.6.7、在做好的楼地面上拌和和倾倒砂浆,每处罚款50元。

  6.6.8、板块面层空鼓面积大于0.1㎡,板块间高低差大于2mm,每处罚款50元。

  6.6.9、室内变形缝做法不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每条罚款50元。

  6.7、防水工程

  6.7.1、水泥砂浆防水层阴阳角没有做成圆弧形每处罚款50元。(设计无要求的除外)

  6.7.2、水泥砂浆防水层必须结合牢固,发现空鼓现象,每处罚款50元。

  6.7.3、卷材防水层短边和长边搭接宽度小于100㎜每处罚款50元。

  6.7.4、采用多层卷材时,上下两层和相临两副卷材的连接缝应错开1/3幅宽,且两层卷材不得相互垂直铺贴,不符合规范每处罚款50元。

  6.7.5、卷材防水层有空鼓现象每处罚款50元。

  6.7.6、卷材防水层转角处、变形缝,穿墙管道等细部做法不符合设计要求每处罚款50元。

  6.7.7、以上几条同时适用于屋面、地下室、厨房、卫生间防水工程。

  6.7.8、卫生间防水工程未做二次闭水实验罚款500元。

  6.8、屋面工程

  6.8.1、屋面渗漏无论范围大小,每处罚款300~1000元。

  6.8.2、屋面和檐沟流水方向不正确造成积水深度超过10mm,每处罚款`100元。

  6.8.3、刚性屋面分仓缝脊相邻高差大于10mm,每处罚款50元。

  6.8.4、刚性屋面层与女儿墙、烟囱、水箱、管道等交接处未按规定做泛水或防水层翻起高度低于250mm,每条罚款50元。

  6.8.5、刚性屋面分仓缝等嵌缝因基层未清理干净或热灌油膏在烧制时升温过高胶泥碳化,造成嵌缝胶泥整条粘接不牢拉脱,每米罚款50元并及时整改。

  6.8.6、刚性防水层与女儿墙连接处未按规范脱开,未用柔性材料填缝,每处罚款50元。

  6.8.7、落水管管材松动或插口边距墙面小于20mm,每处罚款50元。

  6.8.8、屋面卷材防水层未按要求设置排气孔,每少一只罚款50元。

  6.8.9、屋面无蓄水或淋水试验的,每次罚款500元。

  6.9、水、暖、卫生设施安装工程

  6.9.1、明装大、小便污水管滴漏水,以及其他管道接口滴漏水每处罚款50元。

  6.9.2、卫生器具安装高度错误或安装高度大于允许偏差50mm,每件(处)罚款50元。

  6.9.3、卫生器具支架安装不牢固造成松动,每件(处)罚款50元。

  6.9.4、地漏安装标高高于排水表面(按设计和规范找坡)5mm以上或低于排水面10mm以上,每处罚款`100元。

  6.9.5、立管垂直度、碳素钢管、PVC管,每米长度偏差大于5mm,每根罚款50元。

  6.9.6、管道、钢板水箱等油漆漏刷每件(根)罚款50元。

  6.9.7、消防栓方向装反每只(处)罚款50元。

  6.9.8、给水附件、阀门、消防、喷淋器具安装大于允许偏差最大值10mm,每件(处)罚款50元。

  6.9.8、风管制作,安装明显扭曲,每件(处)罚款50元。

  6.9.9、保温密实外观差,粘胶带不平整,宽度偏小,表面平整度偏差大于10mm,每件(处)罚款50元。

  6.10、电器安装工程

  6.10.1、插座、开关板,进户配电箱盖板安装不牢固而脱落,每件(处)罚款50元。

  6.10.2、电线保护明配敷设,任意2m段内平直度、垂直度超高10mm,每根(处)罚款50元。

  6.10.3、电气箱、柜等支架安装不牢松动,每件(处)罚款50元。

  6.10.4、电气箱、柜水平标高和平面位置不符设计要求,偏差大于50mm,每件(处)罚款50元。

  6.10.5、明开关、插座的底板和开关、插座的面板并例安装高差大于5mm,同一场所高差大于20mm,面板垂直度大于5mm,每件(处)罚款50元。

  6.10.6、成排灯具不成线,偏差大于20mm,每处罚款50元。

  6.10.7、应做保护接零(地)的灯具不接保护零(地)采用BVR线不搪踢,每件(处)罚款50元。

  6.10.8、明配镀锌钢管要按规定设置固定卡及固定支架,每缺一处罚款50元。

  第七章、处罚的实施

  制定工程项目质量管理奖罚制度、质量缺陷处罚是为督促各项目、施工班组以及相关个人切实做好质量管理工作。本着奖优罚劣的原则,罚款不是目的,是一种要求做好质量的措施(手段),公司将罚款用于奖励为提高工程质量作出成绩的项目、作业班组和个人。

  7.1、奖罚程序

  7.1.1、优质工程奖励,凭上级文件并由项目经理写出书面报告,公司工程技术部审核,由公司总经理和有关领导审批;

  7.1.2、对项目一般质量问题的处罚,由质检相关管理人员根据工程发生的质量问题,如实填写“质量安全问题罚款通知单”一式四份(一份给项目、一份给施工班组或劳务公司、一份工程技术部留存、一份报公司财务部,),由财务部从该工程款中扣除(对个人罚款从被罚者工资中扣除);

  7.1.3、对发生质量事故的罚款,由工程技术部行文提出处理意见,主管领导批准后印发各单位(部门),财务部从发生质量事故单位工程款中扣除。

  7.2、实施办法

  7.2.1、奖励和处罚严格依据规范、标准和企业规章制度以及职责权限进行,不得有随意性。

  7.2.2、公司财务部建立奖罚专用帐户,用于奖励为优质工程和质量管理工作作出贡献者。

  7.2.3、同一项工程荣获多项荣誉时,以最高荣誉给予奖励,不重复奖励。

  7.2.4、其它事项

  7.2.4.1、由于施工质量问题引起人身伤亡事故的处理,按《安全生产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执行。

  7.2.4.2、事故的分类和调查处理程序,同时要执行有关行业和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

  7.2.5、工程技术部是质量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本办法的具体管理、考核与实施。质量奖罚实施办法由公司工程技术部组织实施,管理人员在检查中发现工程施工质量不符合规范要求,开出质量问题整改处罚通知单一式肆份、一份给项目、一份给施工班组、一份工程技术部留存、一份报财务部,由公司财务部从该项目工程款中扣减。

  对施工班组作业层的奖励与惩罚由各项目部按有关规定负责具体实施,项目部不积极监督、指导的,要负连带责任。

考核奖惩制度4

  一、建立教职工考核制度,对教职工从思想品德、职业道德、业务能力、和素质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将考核结果记录作为评定职称、实施奖惩和工资评定的依据。

  二、教职工必须自觉遵守幼儿园的考核评估,通过考核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业务能力,促进工作质量的提高。

  奖励

  1、凡改进工作效果很好、成绩显著者可获得专项奖(如保健工作成绩突出、教改中有突出成绩、创编教材或制作教具成绩显著、创设与教育相适应的环境成绩突出等);

  2、凡在城镇以上发表的.优秀论文(或经验总结)可获得个人奖。

  3、能为幼儿园争得荣誉,如在“六一”活动中做出成绩重奖。

  惩罚:

  1、不服从工作需要,不服从组织分配,体罚、变相体罚或虐待幼儿,工作失职,出了责任事故或差错(如幼儿走失、骨折、消毒不严格等),根据具体情况,扣除当月奖金;

  2、工作擅离职守,干私活或无故旷工一天以上扣除当月奖金;

  3、闹无原则纠纷、讲粗言烂语、造谣中伤、破坏团结等除进行批评教育外,视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制裁;

  4、凡违反职业道德规范和本园师德要求,因自己的言行影响集体荣誉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惩罚。直至解聘。

考核奖惩制度5

  一、考核内容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内容包括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身学习、廉洁从教等。具体内容详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要素》

  二、考核方法和程序

  教师职业道德考核与年度考核和绩效考核结合进行。

  1、教师进行师德述评。以年级组或学科组为单位,组织教师对自身师德修养及师德表现做出符合客观实际的自述自评。农村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述评范围。

  2、组织实施考核评议。学校考核组采用多种评价方法,组织学生、家长、教师、考核组等评价主体实施考核评议。小学低年级教师的师德考核,不进行学生评议。

  学生评议和家长评议:以班级为单位,采取问卷调查等方式进行。考核组随机抽取一定数量班级的全部学生和家长对任课教师进行评议。所教班级较多的任课教师,每年抽取不同任课班级进行评议。

  教师评议:采取年级组或学科组教师评议与全体教师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3、确定考核等次。考核组根据学生、家长、教师评议结果,结合教师平时的师德表现,在打分量化的基础上,综合分析,逐一确定考核等次。

  4、反馈考核评议意见。考核组向每一位教师反馈考核评议意见,使之明确差距,反思问题,改正缺点。

  5、公示考核评议结果。考核结果存入教师师德档案。

  三、考核等级

  1、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优秀率一般掌握在参加考核教师总数的15-20%。

  2、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考核等级为不合格:

  (1)擅自脱离工作岗位,或不服从工作安排的;

  (2)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

  (3)在工作日到校外社会办学机构兼职兼课,组织

  (4)向学生或家长索要钱、物、有价证券的;

  (5)散布非法言论,或诱导学生参加宗教活动,或参与赌博、封建迷信和邪教活动的;

  (6)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的;

  (7)其它违反师德行为规范,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

  四、考核结果的使用

  1、师德考核优秀的'教师,在岗位聘任、职务评聘、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评选各类型骨干教师、表彰奖励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2、师德考核不合格的教师,在职务评聘、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评选各类型骨干教师、表彰奖励时一票否决,在岗位聘任中予以低聘、缓聘或解聘。对经教育仍不改正、师德考核仍不合格的教师应调离教学岗位,情节严重的给予政纪处分。

考核奖惩制度6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xx】23号)文件精神,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总局第33号令《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安全监督检查规定》、省煤炭工业厅《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安全监督检查规定实施》、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我矿矿级领导带班下井和奖惩。

  一、本矿矿级领导必须严格执行本矿制定的矿级领导带班下井制度,矿领导带班井下制度,和矿领导带班下井管理制度。

  二、矿级领导指煤矿矿长和分管安全、生产、机电、技术(总工)的副矿长,以及矿长助理。矿长每月带班下井不得少于5次,其他矿级领导不得少于7次,如因当班应带班下井的领导不能下井,必须由本人与其他矿级领导调配,确保每班都有矿级领导带班。

  三、对应带班下井的领导当班没有下井,且未或未找人顶班的.,发现一次处罚500元。

  四、领导下井带班作业及进行安全检查必须认真填写《安全检查信息卡》,安全员负责领导安全检查信息卡的收集整理,调度室建立领导入井考核记录,对完不成下井带班作业次数的,当月每少一次下井带班罚100元。完不成查处安全隐患及“三违”人员任务的,每少一项处罚50元。

  五、下井带班领导必须及时填写井下交接班记录、带班下井记录,未填写或者作假的一次罚款500元。

  六、带班下井的煤矿领导应及时发现和组织消除事故隐患和险情,及时掌握当班入井人数,及时制止违章违纪,严禁违章指挥,严禁超能力组织生产和建设;遇到险情时,立即下达停产撤人命令,组织涉险区域人员及时、有序撤离到安全地点。如果带班下井领导不认真履职,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对本人处以500元-1000元的罚款。

  七、用增加福利待遇来推动矿级领导轮流入井带班,与工人同下井、同升井制度的落实。入井带班矿级领导与工人同下井、同升井,因此要适当提高轮流入井带班矿级领导的福利待遇,用好的待遇推动制度的落实。

  八、对应带班下井的领导当班未下井而发生事故的,对该领导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一般轻伤事故,处以医疗费的5%,发生重伤事故和死亡事故的,按规定逐级上报和上级主管部门接受处罚。

  九、矿委会根据矿领导的下井情况,发生每起事故的当班领导履职情况等,每季度进行一次考核评比,对跟班到位无事故的领导予以奖励,对跟班数量不够,工作不到位或因跟班不到位而发生事故的领导视情节予以处罚。

考核奖惩制度7

  根据县乡关于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相关精神,为了营造舒适宜居的生活环境,提高全村人民的生活质量,结合我村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推进新农村建设,通过开展“四清、三基、二统、一化”为重点的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着力改善我村生产、生活、生态环境。

  二、基本原则

  1.村委领导,全民参与。村、组两级切实加强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的领导,发挥全体村民的主体作用。

  2.健全机制,长效管理。实行集中整治与长效管理相结合,治标与治本相结合,改善环境与提高村民素质相结合,整治行动与宣传发动相结合。

  3.先清运后清扫,先治脏后治乱。先清运历史遗留垃圾,再进行大清扫,消除卫生死角。

  三、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全村环境状况达到“四清、三基、二统、一化”目标,并通过市县乡验收。

  1.“四清”即清洁家园、清洁水源、清洁田园、清洁能源。

  2.“三基”即农村基本不见垃圾、基本消除马路市场、农户基本完成。

  3.“二统”即农村垃圾统一分类处置、集镇污水统一集中处理。

  4.“一化”即路边、屋边、水边绿化,在房前屋后,村道边植树造林,形成四季有绿、季相分明,层次丰富的'绿化景观,达到美化村庄,净化空气的目的。

  四、工作方法

  1.大宣传:村召开全村党员组长动员大会,各组召开村民大会,县、乡办点干部、支、村两委干部、党员组长深入各组、户做好动员、劝导工作。书写宣传,发放宣传手册和致农户的一封信,发动全体村民参与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

  2.大清运:村里组织人员将历史遗留的垃圾全部清运处理。

  3.大清扫:发动全村党员、组长、保洁员开展卫生大清扫。首先带头清洁好自家房前屋后,整理好庭院杂屋。

  4.大检查:由卫生检查评比小组对全村卫生进行检查,发现卫生死角或清扫不到位的,及时督促清除。

  5.大评比:把检查结果在评比栏公布并进行奖罚,充分调动组长、农户的积极性。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1.成立xx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领导小组。由xx任组长,xx任副组长,xx和各组组长为成员。

  2.成立卫生检查评比小组。由xx任组长,xx任副组长,xx朱、xx为成员。

  (二)划分卫生管理区

  实行乡办点干部和村干部分片包组责任制。

  (三)建立长效保洁机制

  各组设立保洁员,划分卫生保洁责任区,确定保洁员工资。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方针,不断巩固、深化环境卫生整治成果。

  (四)保障资金投入

  采取村、组、农户三级投资方式,村级负责添置卫生整治硬件设施,宣传费用及全村垃圾外运、公共区域保洁经费。组级负责每月对农户卫生评比前三名的奖励经费。农户按每户每月6元的标准筹资,负责各组保洁员工资。

考核奖惩制度8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xx】23号)文件精神,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总局第33号令《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安全监督检查规定》,结合煤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我矿矿级领导带班下井考核和奖惩制度。

  一、本矿矿级领导必须严格执行本矿制定的矿级领导带班下井制度,矿领导带班井下交接班制度,和矿领导带班下井档案管理制度。

  二、矿级领导指煤矿矿长和分管安全、生产、机电、技术(总工)的副矿长。

  矿长每月带班下井不得少于5次,其他矿级领导不得少于13次,如因当班应带班下井的领导不能下井,必须由本人与其他矿级领导调配,确保每班都有矿级领导带班。

  三、对应带班下井的领导当班没有下井,且未请假或未找人顶班的,发现一次处罚200元。

  四、领导下井带班作业及进行安全检查必须认真填写《安全检查信息卡》,安全员负责领导安全检查信息卡的收集整理,调度室建立领导入井考核记录,对完不成下井带班作业次数的',当月每少一次下井带班罚100元。完不成查处安全隐患及“三违”人员任务的,每少一项处罚50元。

  五、下井带班领导必须及时填写井下交接班记录、带班下井记录,未填写或者作假的一次罚款100元。

  六、带班下井的煤矿领导应及时发现和组织消除事故隐患和险情,及时掌握当班入井人数,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严禁违章指挥,严禁超能力组织生产和建设;遇到险情时,立即下达停产撤人命令,组织涉险区域人员及时、有序撤离到安全地点。如果带班下井领导不认真履职,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对本人处以100元-500元的罚款。

  七、用增加福利待遇来推动矿级领导轮流入井带班,与工人同下井、同升井制度的落实。入井带班要求矿级领导与工人同下井、同升井,因此要适当提高轮流入井带班矿级领导的福利待遇,用好的待遇推动制度的落实。对下井带班领导在月底按考勤表发放下井津贴补助,一般按每天50元。并根据工作成绩在年底给予奖励。

  八、对应带班下井的领导当班未下井而发生事故的,对该领导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一般轻伤事故,处以医疗费的5%,发生重伤事故和死亡事故的,按规定逐级上报公司和上级主管部门接受处罚。

  九、矿委会根据矿领导的下井情况,发生每起事故的当班领导履职情况等,每季度进行一次考核评比,对跟班到位无事故的领导予以奖励,对跟班数量不够,工作不到位或因跟班不到位而发生事故的领导视情节予以处罚。

考核奖惩制度9

  1、由乡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牵头,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对各村、规模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食品安全工作进行年度考核,结合食品安全工作联合巡查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奖惩。

  2、年度考核采取听汇报、看资料、查现场相结合的方式。

  3、检查村食品安全工作组织体系建立情况、职责分工以及工作制度落实情况,食品安全工作是否有部署、有要求、有检查、有考核。

  4、检查上级布置的食品安全工作任务贯彻落实情况、村食品安全工作进展情况。

  5、检查村及相关企业、单位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涉食企业基层台帐建立情况、组织协调运行情况、对食品企业督察、互查情况等。

  6、检查食品安全信息报送、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情况等。

  7、对食品安全工作成绩显著、年度考核优秀的.村及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年度考核不合格的村予以通报批评;对因玩忽职守、违反规章制度而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必要时予以行政处分,对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考核奖惩制度10

  第一条安全工作关系到全校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关系到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学校发展声誉。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全员进一步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强化措施,确保我校安全稳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安全工作是学校一项基础性的重要工作。校长对安全负总责,分管安全工作的学校领导负主要领导责任,各处室行政领导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三条安全目标管理工作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考核、分级奖惩。建立由安全领导小组领导下的.运行高效的安全网络,按照校长—分管领导—中层干部—班主任—教职工—学生家长,层层落实,下级对上级负责,上级对下级进行考核,并实行一连串的责任连带追究制。

  第四条本办法考核的对象:全体行政领导和在岗教职工。

  第五条考核内容为安全制度执行和安全工作情况。

  第六条考核奖惩办法

  1、根据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及上级事故调查组对安全事故性质的认定,依据相关文件规定,对有关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2、实行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即发生学校有责任的安全事故,直接责任人在本年度的年度考核为不合格,在有关项目的评比中不得评为优秀或先进个人。

  3、学校全体员工,在日常教学和其它工作中,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及时汇报或采取果断措施避免重大安全事故者,除在全校大会上表彰外,奖励100———200元现金。

  4、学校各分管行政领导每月积极开展安全检查并落实安全隐患整改,每年能通过学校安全管理目标责任制各项考评标准,每学期奖励300元现金,凡对学校存在的安全隐患,各分管行政领导未能及时指出并督促整改,每次扣50元,同时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将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上报市教育局处理。

考核奖惩制度11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的指示精神,切实推进我镇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进一步改善居民生活、工作、学习环境,根据本镇实际,特制定镇环境卫生考核奖惩办法。

  一、组织领导

  由镇纪委牵头成立环境卫生督查考核小组,汇总考核情况,以督查通报的形式公布。

  二、考核对象

  全镇8个村(居)。

  三、考核时间

  每月进行一次考核,具体考核时间视情况而定。

  四、考核细则

  季度及年终考核采取100分制,具体考核细则如下:

  (一)组织管理工作(15分)

  1、成立支部书记任组长的环境卫生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每月召开环境卫生整治工作会议不低于一次,并以专题会议形式记录在案的,记5分。

  2、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具体实施方案,落实各项工作责任的,记5分。

  3、安排专项经费用于环境卫生整治工作,不扣发、不截留环卫人员工资的,记5分。

  (二)群众动员工作(25分)

  1、召开群众动员大会,发动群众参与环境卫生的保洁和管理工作,提高群众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知晓度和参与度的,记4分。

  2、制作不少于3面高标准宣传环卫的文化墙,及时张贴、分发上级部门下发的宣传品的,记8分。

  3、村干部成员能够经常性开展督促劝导活动,村(居)每季度开展一次农户卫生检查评比,选出卫生文明户和不清洁户的,记8分。

  4、落实党员干部、低保对象户义务劳动制度,每周开展不低于一次的义务劳动,并进行环境卫生保洁、劝导或教育工作的,记5分。

  (三)保洁人员配备(10分)

  1、科学合理地配备专职环卫人员,确定待遇报酬,环卫人员履职情况较好,积极性较高的,记5分。

  2、各村(居)根据实际需要配备垃圾清运人员,确保固定收集场所的垃圾能及时清运的,记5分。

  (四)农户卫生(20分)

  1、落实农户卫生“门前三包”责任制,房前屋后、绿化树下、晒坪水沟无暴露垃圾,无乱堆、乱摆杂物的,记5分,未达标的'视情况扣分。

  2、家庭生活垃圾能够自觉放入垃圾收集容器,无焚烧迹象的,记5分,未达标的视情况扣分。

  3、室内整洁卫生,无乱泼、乱倒现象,生产生活用具摆放整齐,家禽牲畜圈养,无露天粪坑的,记10分,未达标的视情况扣分。

  (五)村庄卫生(30分)

  1、辖区内村组道路路面平整、无坑洼,两侧整洁有序,无暴露垃圾,无乱堆、乱放、乱搭、乱摆现象的,记8分,未达标的视情况扣分。

  2、村庄无敞口露天粪池及臭水沟渠、塘洼的,记6分,未达标的视情况扣分。

  3、村庄里无乱丢、乱堆、乱倒垃圾,特别是不见成堆成片垃圾,垃圾都进入固定收集设施,进行密闭管理,村庄里公共区域及村民集中活动场所干净、整洁、卫生的,记8分,未达标的视情况扣分。

  4、村庄里沟渠、河(港)道、池塘无漂浮垃圾,塘(港)堤无成堆垃圾及白色污染物的,计8分,未达标的视情况扣分。

  如因季度整治工作重点不同,需增加考核内容及项目的,在检查前两周告知各村(居),并确定增加的检查项目及分值。

  五、奖惩办法

  实行保证金制度,包片班子成员、城管中队、支部书记个人交纳环境卫生整治保证金3000元,年末考核加权平均得分高于80分的,按所交保证金数额进行奖励。

  每月考核一次,一个季度为一个奖惩周期,各村(居)将本季度三次得分累加在一起,按总分进行排名。对在季度考核中排名前三位的村(居)予以通报表扬,并分别奖励3000元、20xx元、1000元,奖金用于奖励先进个人,其中50%用于奖励支部书记;对排名后两位且总平均分低于80分的村(居)予以通报批评,并分别处罚1500元、1000元,扣除包片班子成员和支部书记20%的个人保证金;连续两个季度排名后两位且总平均分低于80分的村(居),对支部书记进行诫勉谈话,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并扣除包片班子成员和支部书记50%的个人保证金;连续三个季度排名后两位且总平均分低于80分的村(居),对支部书记采取组织处理,并扣除包片班子成员和支部书记全额个人保证金,扣除的保证金年末不予退还。

  在上级部门明查暗访中被点名通报批评的,作为主要扣分点的村(居),每次处罚该村(居)20xx元。在上级明查暗访中连续两次被通报批评的,作为主要扣分点的村(居),对该村(居)支部书记采取组织处理。

考核奖惩制度12

  为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提高医务人员职业道德素质和医疗服务水平,建立对医务人员规范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制定本制度。

  一、考核主要内容

  (一)救死扶伤,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二)尊重患者的权利,为患者保守医疗秘密。

  (三)文明礼貌,优质服务,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四)遵纪守法,廉洁行医。

  (五)因病施治,规范医疗服务行为。

  (六)顾全大局,团结协作,和谐共事。

  (七)严谨求实,努力提高专业技术水平和职业道德水平。

  二、考核方法

  医德考评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坚持定性考评与量化考核相结合,每年进行一次,在年底组织实施,考评结果要记入医务人员医德档案。考评工作分为四个步骤:(一)。(二)科室评价。(三)支部评价。(四)单位评价。

  三、考评结果

  医德考评结果分为四个等级: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医

  德考评要严格坚持标准,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数,一般在考评总人数的百分之十,最多不超过百分之十五。

  医务人员在考核周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德考评结果应当认定为较差:

  (一)在医疗服务活动中索要患者及其亲友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二)在临床诊疗活动中,收受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或提成的;

  (三)违反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多记费、多收费或者私自收取费用,情节严重的;

  (四)隐匿、伪造或擅自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的;

  (五)不认真履行职责,导致发生医疗事故或严重医疗差错的;

  (六)出具虚假医学证明文件或参与虚假医疗广告宣传和药品医疗器械促销的;

  (七)医疗服务态度恶劣,造成恶劣影响或者严重后果,影响医院形象的;

  (八)其他严重违反职业道德和医学伦理道德的情形。

  四、奖惩办法

  (一)考评结果与医务人员的晋职晋级、岗位聘用、评先评优、定期考核等直接挂钩。

  (二)对表现特别突出者,给予奖励表彰。

  (三)医德考评结果为优秀或良好的,年度考核方有资格评选优秀;医德考评结果为较差的,年度考核为不称职或不合格。执业医师的医德考评结果,由医务科按规定报送执业医师定期考核机构。

  (四)凡医德医风考核不及格的,均实行一票否决。对违反考核内容相关规定者,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罚。

考核奖惩制度13

  一、考勤部分

  1、早晨值日教师7:00到园,不值日教师早上7:30到园,下午13:40到园。迟到一次扣5元,早退一次扣5元,旷工一次(迟到15分钟以上视为旷工)扣10元。

  2、每天工作时间内,未经请假,不得私自外出,否则,按旷工论处。

  3、事假一天扣除当天工资,请假两天以上在扣除当天工资外加罚20元,特殊事假扣除15元。病假得有医院病历,否则按事假处理。亲近人丧事或本人婚事不作处理。

  4、对月全勤者每月奖励20元。

  二、教育教学部分

  1、按计划或课表上课,每学期要有教学计划,每周要有周计划。学期计划必须在开学一周内上交。周计划必须在每周星期一8:00以前上交,未按规定上交,一次扣5元。

  2、教学任务必须要保质保量完成。每一个教学任务,幼儿掌握率必须达到90﹪,若发现幼儿的知识掌握情况未达到的,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

  3、中班、大班、学前班须有家庭作业,并且要全批全改若发现没有批改的一次扣除5元,批改过程中有错误没有发现一次扣除10元。

  4、严格按作息时间表和课表上课,严禁私改作息时间,若私自改变,发现一次扣10元。

  5、在课堂上,要认真组织教学,寓教于乐,对每一个幼儿都要认真、细致的辅导,严禁课堂上做与教学无关的`事情,(如接发短信),若发现一次扣10元。

  6、每位教师在课堂上必须讲普通话,若发现一次不用普通话的扣10元。

  7、教师带班时,私自换班、串班聊天、接打电话、接待外客,一次扣工资10元。

  8、不参加教研活动、听课等活动的,一次扣工资10元。

  9、教育教学部分优秀者每月20元。

  三、班务工作、公物管理部分

  1、各班每学期颁发的一切公物,由园长登记注册。学期结束后清点,若遗失、损坏的照价赔偿;非人为损坏的,到园长处报损,由园长备注后更换。

  2、各班必须把教室、清洁区打扫干净,桌椅、扫帚、垃圾篓、文具柜要摆放整齐,放学后门窗要关好。每天不定期检查,若发现一次教室不干净,不整洁的一次扣5元。

  3、接待幼儿或家长要热情,举止要文明,言谈要得体。和家长争吵者,一次扣工资100元。

  4、对待幼儿要和蔼可亲,要有耐心、爱心和细心,要热爱幼儿,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更不能辱骂幼儿,发现体罚、辱骂幼儿的,一次扣500元,性质特别严重的,解除聘用关系。

  5、凡借用教具、图片、仪器、光碟、录音带等,因保管不慎造成损坏或遗失的,照价赔偿。

  6、在园闹纠纷,和同事之间发生争吵不听劝告,无理取闹进行谩骂,影响正常教学秩序者扣工资30元——100元,严重者解除聘用。

  7、在园内挑拨离间,说三道四者,一经查出一次扣工资20元。

  8、在社会上说三道四,影响幼儿园的荣誉和形象者,一经查出,一次扣工资100元,并写检查向全园教职工进行自我检讨。

  10、班务工作、公物管理部分优秀者每月20元。

  四、幼儿安全、护理部分

  1、因教师看护不慎,导致幼儿受伤害的,视其严重程度,一次扣除5—20元。

  2、幼儿上厕所因没有教师指导而摔伤的,不给幼儿以适当照顾,家长反映情况属实的,一次10元。

  3、因教师看护不力,导致幼儿经常尿裤子的,或因尿裤子后没有及时更换的,发现一次扣10元

  4、幼儿进餐时,教师应先照顾好幼儿后自己再进行进餐,不准自己先进餐,若发现一次扣10元。

  5、放学时,要认真检查幼儿个人物品和幼儿整体着装,若家长投诉幼儿园照顾不周的,一次扣10元。

  6、工作失职,出了责任事故或差错,根据具体情况对责任人作出相应的处理。

  7、幼儿午睡或起床时,教师要指导和帮助幼儿脱穿衣服,帮助幼儿盖好被子。不能以任何借口离开午睡室或做私活、看书、打瞌睡等。发现一次扣10元。

  8、午睡床单和被褥要一周一次暴晒,发现脏的要及时清洗,午睡时每天要及时整理干净,若发现一次未整理的扣10元。

  9、每月安全奖40元。

考核奖惩制度14

  一、奖励

  1、工作效果很好、成绩显著者可获得专项奖(如工作态度优秀、成绩突出,教改中有突出成绩等);

  2、凡在市、区学会或教科研中发表的优秀论文(或经验总结)可获得个人奖励。凡每学期评出的优秀个人、班组可获得奖励;

  3、辅导幼儿参加各种比赛获得名次的.可获得奖励;

  4、每学期招生工作做得好给予奖励,设全勤奖,安全奖。

  5、遇到紧急情况,能保护幼儿、园内财产安全或机智的避免事故发生的给予奖励。

  二、惩罚:

  1、不服从工作安排,故意扰乱工作或影响团结造成不良后果的扣50元,后果严重的立即解聘。

  2、当班人员工作失职,造成幼儿摔跤,导致骨折、脱臼、缝针、食物中毒、消毒不严格等事故要负全部责任,并根据幼儿受伤或具体情况,扣除当月20%以上的工资并取消该安全奖和评优资格。

  3、工作擅离职守,干私活或早退等扣10元;无请假又不来上班扣50元/天;值中午班时睡觉扣5元/次。

  4、因工作失职发生幼儿走失,造成不良后果则由当班人员负全部责任并扣除当月全部工资,立即解聘;未造成严重后果的,扣除10%以上的工资,取消安全奖。

  5、凡违反职业道德规范和本园师德要求,体罚、变相体罚或虐待幼儿,因自己的言行影响集体荣誉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惩罚或解聘。

  6、当班人员未关(锁)门窗造成物品丢失按物价赔偿,期末清点物品数目不齐由各班人员赔偿。

  7、各班主任按时制定各项计划,更换“家长园地”内容,副班协助,无按要求完成此工作扣5元/次。

  8、工作马虎、幼儿生病没处理好,幼儿毛巾、茶杯等无消毒,活动室、寝室、桌面、厕所等不整洁、不干净扣5元/次。

考核奖惩制度15

  通过对全体食堂工作人员的全面考核,使每一位职工树立正确的`劳动态度、道德品质,提高技术业务能力,促进全体人员学技术、学管理的积极性,不断改进食堂面貌,更好的为师生服务。

  一、考核内容:

  (二)出勤情况。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上下班不迟到早退。迟到、早退每次扣币10元。积极参加食堂组织的培训 ,不参加每次扣币20元。

  (三)工作情况

  1、文明礼貌。工作期间使用文明语言,不讲粗话脏话;热情、耐心服务师生,虚心接受师生意见和建议。

  2、完成工作任务情况。按照操作要求不折不扣完成本职工作,不推卸责任。

  3、节约用水,工作完毕要关掉水龙头,若让水白白流掉发现一次扣币20元。用电要人走灯灭,人走灯不灭者每次扣币20元。

  4、精打细算,勤俭节约,视学校为家,视学生为子。让学生吃饱饭、吃好饭、少剩饭、不浪费粮食。工作人员应根据学生个体差异适当增减饭菜量,将剩饭剩菜总量控制在每天半桶以下。若超过此量则每天扣币100至300元。

  (四)卫生情况。

  1、个人卫生

  做到“四勤”:勤剪指甲、勤洗手、勤洗澡理发、勤换工作服;操作加工食品时不戴首饰;工作时戴好工作帽和口罩 ,上卫生间要脱掉工作服,若违反一次扣币30元。

  2、食堂卫生

  食堂灶台干净整洁,用具摆放规范整齐,操作台面无灰尘,食堂地面干净明亮,食堂内外无蜘蛛网。若达不到以上清洁卫生标准,每人扣币20元。

  3、环境卫生

  保持食堂周围环境整洁卫生,物体摆放有序,地面无垃圾,水沟无污垢。若达不到以上清洁卫生标准,每人扣币20元。

  二、奖惩办法

  为加强考核工作,由总务处牵头组成考核小组,每学期考核四次,并将考核结果公布于众,对成绩优秀者予以奖励,对成绩不合格者予以适当惩处,并定期培训。对违反学校规章制度者,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辞退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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