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考核方案

时间:2022-12-16 12:16:01 考核方案 我要投稿

业务考核方案15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有序有效开展,就不得不需要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都部署具体、周密,并有很强可操作性的计划。那么方案应该怎么制定才合适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业务考核方案,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业务考核方案15篇

业务考核方案1

  一、根据建总发字〔1996〕第15号文“关于印发《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代理财政委托业务管理办法》的通知”的规定,为做好代理中央财政委托业务管理质量的考核工作,总结经验,鼓励先进,总行决定对代理中央财政委托业务管理质量进行考核。

  二、考核对象:建设银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计划单列市分行。各经办行代理财政委托业务的管理质量由各分行给予考核。

  三、考核范围:中央财政委托代理业务管理情况(不含地方财政委托代理部分)及财政委托代理协议之外总行布置的专项及其他工作。

  四、考核采取评分办法,设标准分100分,具体为:

  (一)保证委托方资金及时足额到位20分。

  1.各项规章制度齐全,项目年度计划、工程进度和资金配置情况清楚5分。

  2.及时办理中央预算内安排的建设项目的资金拨付15分。

  (二)完成财政委托代理协议中规定的各项代理业务20分。

  1.对用款单位违反财经法规问题能够及时上报上级行5分。

  2.对“拨改贷”本金的豁免和核转、材料设备降价处理和工程报废认真签署审查意见5分。

  3.督促项目单位及时上交基本建设收入、提前竣工投产期间实现的利润和投资包干结余等5分。

  4.对建设单位的年度基建财务决算进行审查,并按规定签署审查意见5分。

  (三)按时按质报送各项统计报表和有关信息资料30分。

  1.代理中央财政委托业务执行情况季报表报送及时、数据准确10分。

  2.按时按质报送财政委托代理协议执行情况及存在问题的情况报告5分。

  3.中央预算内基本建设基金安排的重点项目专户报告报送及时,内容全面真实5分。

  4.及时报送“拨改贷”、特种拨改贷、部门基金贷款等贷款存量管理情况及存在问题的专题报告5分。

  5.及时报送竣工项目有关情况及存在问题的专题报告5分。

  (四)能及时处理和反映代理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10分。

  1.对资金不能及时足额到位问题能够及时处理和反映5分。

  2.对代理财政委托业务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和其他问题能够及时处理和反映,并提出工作建议5分。

  (五)完成总行布置的专项及其他工作10分。

  (六)无重大失误10分。

  扣分:

  1.出现一次委托方资金不能及时足额到位情况扣5分,直至扣完15分为止。

  2.凡有不能较好地完成财政委托代理协议中规定的各项代理业务,不论所属中的任何一项,每出现一次差错扣2分,扣完20分为止。

  3.不能按时按质报送各项统计报表和有关信息资料,每发生一次扣3分,直至扣完30分为止。

  4.不能及时处理和反映代理财政委托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每发生一次扣2分,扣完10分为止。

  5.不能较好地完成总行交办的专项及其他工作,出现一次扣5分,扣完10分为止。

  6.出现一次重大失误扣10分。

  7.总行将根据平时掌握的情况,对管理工作不积极不主动,管理力度不够,不能出色完成各项考核内容的分行,酌情予以扣分。

  五、考核程序:

  1.总行每年分二次对各行代理中央财政委托业务管理质量进行考核,上半年一次,下半年一次。

  2.每年7月15日和第二年的1月底以前,各行须将上半年和下半年代理中央财政委托业务管理情况的自评材料和考核评分表上报总行委代部财政委托处。

  3.总行将根据各分行上报的自评材料、考核评分表及总行掌握的情况,对各分行管理工作进行综合评价,给出评分。

  4.考核分数与网点补助费的分配挂钩。

  六、考核要求:

  1.按规定时间上报自评材料和考核评分表。

  2.上报总行的自评材料和考核评分表要有主管行长签字,并加盖业务公章。

  3.考核评分表的填报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真实、准确;自评材料要全面、客观、公正。

业务考核方案2

  1、提取月全额工资的10%,作为绩效考核工资,剩余90%作为基本工资。(5%与销售指标挂钩,5%与均价指标挂钩)。

  2、完成公司当月销售指标及均价指标,发放当月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完成销售指标95%以上,视为完成任务)。未完成上述两项指标,则扣罚当月绩效工资,只发放当月基本工资。若只完成两项指标中的一项而未完成另一项,则扣罚绩效工资的5%。

  3、考核周期为季度考核。若在该季度最后一个月份,累计完成该季度考核指标,则补齐该季度全部绩效工资。

  4、若在第一季度考核中两项考核指标均没有完成,则第二季度的绩效考核工资提取比例在第一季度10%的基础上,追加5%,提取全额工资比例的15%,做为新的绩效考核工资,暨全额工资的构成为15%绩效工资+85%基本工资。(7.5%与销售指标挂钩,7.5%与均价指标挂钩)

  5、若连续二个月未完成考核指标,且所完成任务额在连续二个月总考核指标的80%以下,分公司总经理将对该员工任职能力进行考核评估。

  6、若连续二个季度未完成考核指标,且所完成任务额在连续二个季度总考核指标的90%以下,分公司总经理将对该员工任职能力重新进行考核评估。

  7、奖励措施:

  在完成两项考核指标的基础上,超额部分按以下标准提取奖金作为奖励。该奖励每个月核发一次。

  (1)、销售指标超额完成奖励:(公司制定的每月销售指标)。

  部门经理:超额完成公司每月销售指标5%以下奖励400元,超额5-10%奖励600元,超额10%以上奖励800元。

  部门助理:超额完成公司每月销售指标5%以下奖励250元,超额5-10%奖励400元,超额10%以上奖励600元。

  业务主管:超额完成公司每月销售指标5%以下奖励200元,超额5-10%奖励300元,超额10%以上奖励500元。

  奖励金额和分配办法:均价奖励金由市场部经理和管理人员根据贡献大小和工作表现在部门内自行分配使用。

  (2)、管理后勤部门奖励:

  管理后勤部门(包括总经理室、办公室、财务部、配送部)奖金总额按业务部门奖金总额50%提取,由总经理根据员工实际表现情况予以奖励。

  8、本考核方案从20xx年X月X日起执行。

业务考核方案3

  1.目的

  1.1绩效考核的目的是为了不断开发员工的职业能力,提高员工在工作执行中的主动性、有效性及工作质量,从而改善公司整体绩效,达到企业的管理目标。

  1.2考核的结果主要为员工转正、薪资调整、职务变更、岗位调动、培训、奖励和淘汰等人事管理提供依据。

  2.种类和适用范围

  类别

  实施时间

  适用范围

  月度考核

  该月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

  餐厅全体管理人员和员工(当月连续休假五天以上者除外)

  备注:

  1、当月休假时间较长的员工,绩效工资的发放标准参见:4.6.2。

  3.月度考核职责

  3.1区域经理/区域主管负责按照考核标准为餐厅经理/主管进行考核。

  3.2餐厅经理/主管负责按照考核标准为本餐厅副经理、部长/副主管、领班进行考核,副经理、部长/副主管、领班按照考核标准为本餐厅员工进行考核。

  3.3全部考评中,人力资源部负责本制度的修订、培训和监督实施;负责对考核结果进行监督、均衡调整和分析;负责根据考核结果报批绩效工资;负责考核资料的存档。

  3.4考评表一式两份,员工所在分店存档一份,人力资源部存档一份。

  3.5营运部经理、区域经理/区域主管负责副经理、部长/副主管、领班和员工最终考核结果的审核。

  3.6副总裁、营运部经理负责餐厅经理/主管最终考核结果的审核。

  4.管理规定

  4.1实施原则

  4.1.1客观性:考核内容和结果要客观地反映员工的实际情况,考核人应避免由于亲近性、主观性等偏见所带来的误差。

  4.1.2公平性:对同一岗位的员工使用相同的考核标准。

  4.1.3公开性:考核结果在各家分店公示三日。

  4.1.4对考评结果将采用末尾淘汰制的方法奖励、(培养)提升及淘汰员工。

  1~3%4~9%80~90%4~6%1~2%

  注:每月aaa员工为1~3%

  aa员工为4~9%;

  a员工为80~90%;

  b员工为4~6%;

  c员工为1~2%。

  餐厅经理/主管不纳入餐厅计算总数内,副经理、部长/副主管、领班及员工按本店总人数计算比例

  4.2考核内容和分值

  4.2.1月度考核主要考核员工的岗位职责以及工作中表现出来的工作态度(如可靠性、主动性、协助精神等)、工作能力(包括计划性、创造性、解决问题、有效沟通、培训指导、激励下属等能力)和成本意识等;管理人员和基层员工的考核内容各有侧重。

  4.2.2岗位职责的考核内容和标准可结合不同岗位要求,副经理、部长/副主管、领班及员工组侧重于工作质量和工作过程(即行为主导型),餐厅经理/主管侧重于工作结果(即效果主导型)。

  4.2.3分值:

  副经理、部长/副主管、领班及员工组:

  考核内容

  岗位职责

  工作态度

  工作能力

  成本意识

业务考核方案4

  一、考核依据:

  在原有绩效考核分配方案的`基础上,采纳全校教职工的合理建议,经学校工会委员会讨论通过的《江都区实验初中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方案(试行稿)》。

  二、考核分配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成员:

  三、核算小组具体分工:

  杨建华:负责统筹安排。

  张建、唐宝泉、曹鹤平:负责教师工作量、质量奖、教科研奖的考核分配工作。

  金 中:负责干部津贴、班主任津贴及出勤奖的考核分配工作。

  刘小平:负责师德及育人奖及优秀班主任奖励的考核分配工作。

  吴新华:负责后勤工作人员的考核分配工作。

  严秋明:负责解释说明绩效考核方案中的有关内容。

  董红梅:负责合成汇总。

  四、序时进度安排:

  1月10日——12日:各考核小组根据方案进行核算;

  1月13日——16日:会计室合成汇总;召开校长办公会及全体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会议;

  1月17日——19日:考核结果公示;

  1月20日:上报教育局。

业务考核方案5

  为充分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完成总行下达的xx年存款任务,结合同业市场竞争形势,本着“公开、透明、按劳取酬”的原则,结合我行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由行长、副行长及各部门、各支行(含筹)主要负责人组成xx分行绩效考核领导小组,负责xx分行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合部,负责绩效的提取、考核与发放。

  其他部门相关配合工作,风险管理部负责绩效发放方案的审查。

  二、考核对象

  分行全体人员

  三、考核范围

  绩效考核分业绩考核和职责考核。

  绩效考核=业绩考核+职责考核

  业务部门业绩考核与职责考核考核占比权重为7:3,职能部门业绩考核与职责考核考核占比权重为3:7。

  业务部门为营业部、业务部、兖州,职能部门为风险部、综合部。

  为激励创新,奖励为分行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员工,分行将设立特殊贡献基金,用于对为分行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及员工做出奖励。

  四、考核

  业绩考核含存款业务、机构客户、个人业务、电子银行业务、特约商户业务、市场业务、国际业务、小微贷款业务。(4部室负责人按照绩效考核系数提取绩效,按照已发的业绩考核费用多退少补)

业务考核方案6

  第一条 考核目的

  科研绩效考核是研究所实施绩效管理的主要内容之一,其主要目的在于:通过定期地对各团队科技工作进行回顾与评估,为各团队分析不足、明确方向提供依据,为研究所确定与调整发展目标提供支持,从而促进科研绩效的提高,推动研究所科技工作的持续发展。同时,通过绩效考核,为岗位聘任、绩效分配、薪酬调整等人力资源管理工作提供参考和依据。

  第二条 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进入创新基地的科研组织单元。其中科研组织单元应为具有相同的科研方向、紧密的学术联系,共同申请并统一使用大部分科研经费,协同完成大部分科研任务的单元(即通称的“课题组”,以下简称团队)。由科研人员自主申报,部门审定,考核委员会认定。

  考核期内,课题组发生分立或者整合的,分立或整合后运行超过一年的,按新的课题组进行考核;不足一年的,可自主选择按照新的或原有课题组进行考核。

  课题组成员中,到所工作不满一年的岗位聘任或所项目聘用人员可以不参加考核,其他岗位聘任和所级项目聘用人员均须参加考核。

  第三条 考核周期

  考核周期一般为两年。研究所于考核周期结束的当年年底或次年上半年组织科研团队绩效考核工作。

  第四条 考核指标体系

  考核指标体系包括定量数据测评和定性指标评估两部分内容。

  定量数据测评包括经费与科研项目、学术影响与获奖情况、成果转化、队伍建设。根据科研数据折算为相应得分。

  定性指标评估包括科技工作显示度、目标凝练与可持续发展、与研究所战略的符合度。由定性指标评估委员会进行评估。

  依据科研工作的性质,科研团队分为三类,A类为高技术研究开发团队,B类为定向基础研究团队,C类为国防科研团队。各团队可按照自身工作性质,自主决定参加不同类型团队的考核。不同类型团队考核内容所占的权重如下:

  考核指标的详细说明见附件。

  第五条 考核分值计算

  (一)定量数据测评

  把团队定量数据测评的每一部分内容小分相加,同一类团队中累计得分最高的定为该项内容的权重值,其他团队则根据相应比例折算出该部分内容的得分。

  例如:某A类团队成果转化累计分为120分,且为所有A类团队中的最高者,则将它定为该项内容最高得分25分,另一A类团队累计得分是100分,按照比例其该项得分为20.83分,依次类推。

  其中,1、2、3考核项按照上述办法以总分和平均分别计算得分,并以各50%的权重计算为最终得分。第4项按总分计算得分。

  最后将1至4部分的得分相加即得出定量数据测评得分。

  凡指标中涉及人均的,均按标准人均计算,标准人数计算方法为:正高、副高、中初级每人分别记3、2、1,相加即为标准人数。实有人数按参加考核的人数计算。考核期内人员发生变动的,标准人数计算到变动的月份。

  考虑到考核的相对公平合理,当申报某一类型团队少于或等于2个时,申报该类型的团队须选择其它类型团队进行考核。

  (二)定性指标评估

  定性指标评估由专家委员会对各评估项进行分档,对应为相应的得分,各项指标评价得分根据权重加总,即为定性指标评估的最后得分。

  第六条 考核等级

  (一)团队考核等级

  各科研团队的考核等级比例分布如下:

  定性评估委员会在对团队定性评估各项指标进行分档打分的同时,推荐一定数额的优秀团队,获2/3(含)以上。

  委员会成员同意的团队可直接确定为优秀团队(但总数不超过优秀名额的一半)。

  其他团队根据得分按团队类别进行排序,按强制分布确定考核等级。

  (二)参加考核的人员等级确定

  1、团队负责人的考核等级原则上与团队等级相同。

  2、团队内部成员的考核等级由团队负责人确定。团队成员优秀、良好的比例按照团队的得分依次线性递减,由所务会核定。

  核定办法为:定性评估优秀和考核总分第一名团队的优秀比例为80%,良好团队排名中位团队的优秀比例为20%、良好比例为80%,合格团队排名中位团队的良好比例为20%、合格比例为80%,其他团队根据得分按线性关系分别计算优秀、良好、合格的比例。

  良好团队中位以下不设置优秀名额,合格团队中位以下不设置良好名额。

  3、院士、特聘研究员原则上确定为优秀等级,不占团队优秀比例名额。

  (三)未参加考核的人员等级确定

  新到所人员在第一年执行等级不高于“良好”,不占团队相应等级的名额比例;满一年后,可参照参加考核的成员确定考核等级,占团队相应等级的名额比例。

  第七条 考核实施

  (一)考核责任

  考核工作由人力资源处牵头,科技处、科研支持部密切配合,会同其它管理部门一起执行。

  科技处、科研支持部依据管理过程中的积累,提供给各团队定量数据测评中的基础数据,各团队进行核查、补充,并由相应管理部门审核、确认。

  定性指标评估由各团队提供书面材料并进行陈述,所领导、全体创新基地研究员和各科研部门负责人、机关各处处长组成定性指标评估委员会,对各团队进行评估。所务会可以根据需要,邀请部分所外专家作为定性指标评估专家。

  绩效考核仲裁小组对在评价中存在争议的问题进行仲裁,由所领导、科技处、人力资源处、工会等五人组成。组内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人力资源处负责考核争议与申诉的受理。

  所务会对考核成绩及其使用、申诉处理有最终决定权。 为提高效率,考核工作主要在网上进行。科研支持部负责电子考核系统的技术支持。

  (二)具体程序

  1、提供基础数据:科技处、科研支持部依据管理过程中的积累,提供给各团队定量数据测评中的基础数据。

  2、复查补充数据:各团队根据科技处、科研支持部提供的数据,进行补充、复查,通过电子考核系统上报考核数据,并提交定性指标评估材料。

  3、定量数据审核:科技处、科研支持部等部门对定量数据测评指标得分及其依据进行最终审核。根据各部分内容的权值比重,计算出定量数据测评的最后得分。

  4、定性指标评估:定性指标评估委员会根据团队的陈述,对定性指标评估各项指标进行评价,计算出定性指标评估的最后得分。

  5、等级评定:人力资源处汇总定量数据测评与定性指标评估得分,即为考核的总得分,按得分高低进行排序并评定考核等级。

  6、公示:人力资源处将考核结果报所务会审定后,向全体团队负责人予以公示,接受团队的申诉和监督,最终确定各团队的得分与排名。

  第八条 考核结果运用

  绩效考核结果与研究所各类资源的分配挂钩,具体运用

  如下:

  (一)确定重点发展方向。研究所根据绩效考核情况,确定和调整重点发展方向。各团队结合考核情况,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明确下一步工作思路与发展目标。

  (二)动态优化科研队伍。考核排名最后10%的团队,研究所不再负担其系数1的绩效津贴。连续两次排名最后10%的团队,原则上予以调整或解散。相关团队成员可在所内寻找新的接纳团队,逾期不能找到接纳团队的,研究所将终止或解除与其个人的聘用合同。

  为确保该项工作的稳妥性与合理性,所务会在做出调整或解散团队决定前,应征求学术委员会的意见。

  (三)分配研究生名额。考核优秀的团队,适度调增研究生招生名额;考核排名最后10%的团队,适度削减研究生招生名额。

  (四)核定绩效津贴数额。依据绩效考核结果确定个人绩效津贴数额。绩效津贴数额为绩效津贴基数与各等级系数之积。研究所定期调整绩效津贴基数和各等级系数。

  第九条 考核申诉

  如对绩效考核结果有异议,团队有权向考核仲裁的受理部门人力资源处提出申诉,并提交相关材料。人力资源处应在10个工作日内,对申诉作出答复,情况复杂的,可予以延长,但一般不超过20个工作日。

  第十条 附则

  本办法经所务会讨论通过后实施,由人力资源处牵头会同科技处负责解释。

业务考核方案7

  一、绩效考核目的

  为进一步激发广大员工拓展公司业务积极性和创造性,为公司与员工共同进步,实现公司年度经营目标,实现“共赢”之目的制定本办法。

  二、绩效考核原则

  1、公开性原则。考核过程、奖励标准实行公开化、制度化;

  2、客观性原则。以签订经营合同与服务收费到帐为依据进行评价与考核;

  3、差别性原则。对不同类型的人员进行考核内容与奖励标准有所区别;

  4、及时反馈原则。对经营合同签订备案、履行、服务费用到帐等情况进行及时反馈。

  三、绩效考核奖励计发标准

  (一)专职业务拓展人员

  实行基本月工资制度外,对拓展的业务将按合同到帐款额进行提成。当月拓展业务到账金额10万元以内时(包含10万元),按合同到账金额5%进行提成;

  当月拓展业务到账金额20万元以内时(包含20万元),按合同到账金额7%进行提成;

  当月拓展业务到账金额30万元以内时(包含30万元),按合同到账金额8%进行提成;

  当月拓展业务到账金额超过30万元时(不包含30万元),按合同到账金额10%进行提成。

  公司拓展业务绩效考核按累积法计算。实行基本月工资制度,对拓展的业务将按合同到帐款额5%进行提成,超过5%的部分年终结算。

  具体算法如下:

  月工资=基本工资+合同到账金额5%

  每月年终提成=(合同到账金额>10万)*%2+(合同到账金额>20万)*%3+(合同到账金额>30万)*%5.

  年终提成=每月年终提成之和。

  (二)业务拓展的其他人员

  其他员工本人拓展的业务项目,按服务合同到帐额60%计发,余下40%按履行合同当月实际完成进度情况,由项目组负责人签出备案通知,按比例结算。

  (三)业务绩效提成计发标准

  公司当月签订业务合同(含公司拓展部、行政服务中心、经理交办的项目)到帐款额计发提成的50%,余下年终按项目进度结清。

  (四)年终绩效奖励计发标准

  完成年度任务奖励标准。当年累计完成合同到帐款10万元起的员工,年终奖励 4000元,而后按差额累进进行奖励,每10万元设一个挡次,不到10万元不计,实行上不封顶,鼓励敢试敢超。

  四、附则

  1、本办法适用公司专职、兼职、在职员工的业务拓展人员。

  2、本办法从20xx年3月1日起执行。

  3、本办法解释权、修改权归公司办公室。

业务考核方案8

  为建立健全科学规范、公正透明的政府性资金存放管理机制,规范政府性资金存放行为,防范资金安全风险和廉政风险,提高政府性资金效益,充分调动各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放的积极性,引导和激励各商业银行加大对我县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依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xx〕76号)《财政专户管理办法》(财库〔20xx〕46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调存资金范围和调存对象

  县级财政性资金指县级范围内各类财政性资金存款,包括社保基金、中央省市县各类专项资金、非税收入等。本方案适用于县级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政策性银行(农发行)除外。

  二、基本原则

  本方案遵循以下三个原则,即:坚持统筹兼顾、公平公正、综合评估的原则;实行存贷挂钩、贡献优先、支持发展的原则;确保安全、高效运行的原则。

  三、调存管理办法

  本方案对县域级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实行贡献度评价,评价依据主要为各金融机构支持县域实体经济和县域其他重点工作的贡献,并按照评价得分占比进行公平分配,共设置贷款规模占比、支付脱贫攻坚及乡村振兴贷款投放占比、支持小微企业贷款占比、支持政府重点企业、项目和工程占比、支持实体贷款加权利率降幅、本县域纳税贡献度、社会与政府重大事项参与情况等7项贡献度指标及6项管理指标,其中管理指标为扣分项。

  (一)评价指标及分值设置

  1.贡献度指标(100分)

  (1)贷款规模占比(45分)其中:存量贷款规模占比(10分);当期贷款增加额占比(10分);存量贷款服务人群占比(5分);支持县域经济实体贷款占比(20分);

  (2)支持脱贫攻坚及乡村振兴贷款投放占比(10分)其中:当期小额扶贫贷款投放占比(5分);5年内小额扶贫贷款累计发放额占比(5分);

  (3)支持小微企业贷款占比(10分)其中:存量小微企业贷款余额占比(5分);当期小微企业贷款增加额占比(5分);

  (4)支持政府重点企业、项目和工程存量贷款占比(10分);

  (5)本县域纳税贡献度(10分);

  (6)实体贷款加权利率降幅(5分);

  (7)社会和政府重大事项参与情况(10分);

  2.管理指标(管理指标为扣分项,合计扣分上限10分)

  (1)县委、县政府组织的相关会议,主要负责人无故不参会,每缺席1次扣0.5分;

  (2)县委、县政府各职能部门安排的各项工作,反馈有不支持、不配合情况的,每次扣1分;

  (3)对县委、县政府制定的相关经济政策,督导检查或举报反馈落实不力的,每次扣1分;

  (4)县委、县政府牵头的重点项目、重点企业需要金融政策支持,不积极支持、配合的,每次扣1分;

  (5)县委、县政府要求报送的相关文件、材料,未及时上报的,每次扣0.5分;

  (6)其他县委、县政府在实际工作中认为需要扣分的事项。

  (二)评价办法

  贡献度指标的评价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寿阳县支行、晋中银监分局寿阳监管组、县扶贫开发中心、县税务局等相关单位进行数据统计,并对应《寿阳县县级商业银行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评价指标分值表》(见附件)进行计分,计分主要为每项计分标准中各银行机构占全县占比,贡献度指标评价得分为贡献度各项指标对应的分值之和;管理指标由县金融事务服务中心收集县委、县政府相关部门意见给予扣分。最终得分为两项指标之和。

  (三)评价时间

  每季度评价一次,每半年调存一次,半年调存按照两个季度平均得分占比进行分配,具体评价时间由县金融事务服务中心确定,不局限于某个时间点,各有关部门按金融事务服务中心要求的时间提供相关数据和评价结果。

  (四)奖励办法

  1.奖励的财政性存款资金来源。主要包括社保基金、中央省市县各类专项资金、非税收入等财政性资金存款。

  2.各银行机构应得财政性存款计算。

  对考核结果的运用,主要为打分后,按照总分100分进行得分比例计算,各银行机构得分折算比例后,为实际贡献度比例,按照比例进行财政性存款的分配。

  3.对连续两次考核排名第一的银行,将优先考虑其代理新增财政专户业务资格。

  4.对贷款余额、小微企业贷款余额2项指标连续两年下降的银行,自第三年起取消在该银行的财政性定期存款业务和考核评价,直至该银行以上2项指标均比上年有增长,方可恢复该银行的财政性定期存款业务并继续参加考核评价。

  5.对连续两次评价列最后一名的取消其奖励存款,将其应得奖励存款调整到评价第一名的银行;对连续三次评价列最后一名的取消其参与评价资格,并将其财政性资金存款全部转出作为奖励的财政性存款资金来源之一。

  6.各银行必须严格执行该评价激励办法,并及时兑现每次考核评价调整存款额,对超过3日不兑现考核调整存款的,县财政部门将调整其全部账户存款,直至取消在该银行的存款账户。

  (五)奖励实施

  根据寿阳县县级财政性资金存放商业银行评价激励考核评价组审定后的评价结果,由县财政局具体实施财政性存款的奖励和惩罚措施,即财政性存款的调增和调减,对财政性存款调减的商业银行定期存款未到期的,为确保存款利息不受损失,则延缓到定期存款到期后调减;对财政性存款调增的商业银行因奖励的财政性存款资金延缓到位的,则确保奖励调增的财政性存款定期半年。县财政局原则上收到县金融事务服务中心转来的考核结果后1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为保证财政性资金的保值增值,各商业银行需在央行允许范围内,对奖励性财政资金定期存款结合本行实际执行最高上浮利率。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确保县级财政资金调存顺利推进,县委、县政府成立寿阳县县级财政性资金存放商业银行评价激励考核评价组(以下简称考核评价组),组长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担任,成员单位包括中国人民银行寿阳县支行、晋中银保监分局寿阳监管组、县财政局、县金融事务服务中心、县扶贫开发中心、县税务局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考核评价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金融事务服务中心。

  (二)明确责任分工。中国人民银行寿阳县支行负责提供全县每月存贷款情况以及其他涉及打分的相关数据;晋中市银保监分局寿阳监管组负责提供各金融机构小微企业贷款各项指标;县扶贫开发中心负责提供各金融机构支持脱贫攻坚及乡村振兴贷款各项指标;县税务局负责提供各金融机构本县域纳税数据;县财政局负责提供奖励性财政资金规模等;各财政性资金管理单位负责测算各自管理资金的流量并按月向县财政局国库股报送各账户存款余额,同时必须认真执行每次考核评价及资金调整意见;县金融事务服务中心负责汇总各部门提供的评价数据和计算各项指标分值,提出奖惩建议方案提交评价组审定。

  五、附则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县金融事务服务中心和县财政局共同负责解释。

业务考核方案9

  为加强机关管理,充分调动全局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形成个个争上游,人人比贡献的工作竞争局面;克服考核过程中的形式主义和人为因素,客观公正评价每个干部职工的现实表现和工作业绩,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对象

  局机关在职在岗干部职工(包括借用到局机关工作时间达半年以上的干部职工)。

  二、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为学习、出勤、现实表现、工作业绩、股室工作、群众测评、领导评价七个方面。

  三、考核程序

  1、动员准备:召开年度考核动员大会,上交个人考核资料,汇总平时检查结果。

  2、个人总结和述职:总结全年工作,填写年度考核表,分组进行个人述职。

  3、考核组考核:考核组根据干部职工提供的材料和领导及有关职能部门提供的记载进行考核,确定每个干部职工在学习、出勤、现实表现、工作业绩、股室工作的得分。

  4、量化测评:按照年度工作考核评价表,由领导和群众进行测评。考核组按权重计算出每个干部职工的测评实得分。

  5、综合评价:在个人述职、考核组考核、量化测评的基础上,由考核组按得分高低提出考核等次意见。

  6、确立等次:考核领导小组对考核组提出的等次意见进行研究,集体确定考核等次。

  7、反馈。

  8、上报(个人让优、找优不予认可和上报)。

  四、考核评分细则

  1、政治业务学习(10分)

  ①有政治业务学习读本、学习笔记、调研报告和合理化建议记4分,缺一项扣1分。

  ②政治、业务学习笔记(含心得体会)达10000字以上。达到记6分,每少100字扣0.5分。

  2、出勤(10分)

  ①按时参加集体学习和有关会议(包括参加州、县有关会议,4分)。无故缺会1次扣1分,迟到早退1次扣0.5分。

  ②坚持出满勤,有事必先请假。旷工1天扣3分,事假1天扣0.5分,本人和直系亲属因病住院、子女升学请假1天扣0.1分。出满勤记6分。

  3、现实表现(10分)

  ①团结同志,不扯皮吵架(5分)。吵架1次扣2分。

  ②廉洁自律,遵守党纪国法(5分)。受党纪、政纪处分的该项记0分。

  4、工作业绩(20分)

  ①工作服从安排(5分)。不服从工作安排的1次扣2分。

  ②履行岗位职责,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5分)。未完成工作任务的每次扣1分。

  ③全年工作无重大失误(5分)。出现1次工作重大失误扣5分。

  ④做好便民服务工作(5分)。接到群众不满意意见1次扣1分。

  5、股室工作(20分)

  机关股室年度考核按股室实得分从高到低分为三类,一类股室干部记20分,二类股室干部记19分,三类股室干部记18分。

  6、群众测评(10分)

  测评项目按“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档次设置,测评时优秀档次的个数不得超过被测评对象总数的30%。被考核者测评得分=[“优秀”个数×1+“称职”个数×0.9+“基本称职”个数×0.8+“不称职”个数×0]×100÷参评人数。

  7、领导测评(20分)

  测评项目按“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档次设置,测评时优秀档次的个数不得超过被测评对象总数的30%。被考核者测评得分=[“优秀”个数×1+“称职”个数×0.9+“基本称职”个数×0.8+“不称职”个数×0]×100÷参评人数。

  五、考核办法

  考核实行平时检查与年终考核相结合,领导考核与群众考核相结合,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

  干部职工的政治业务学习情况由考核组进行检查考核;出勤和参加会议情况以办公室平时记载为准;现实表现由分管机关的副局长和纪检组长进行考核;工作业绩由考核组征求主管领导和股室长意见后评定;股室工作以机关股室年度考评方案为依据进行考核。

  六、奖励与惩罚

  1、考核结果进入个人档案,并作为干部选拨任用和晋职晋级的重要依据。

  2、年度考核评优时,根据被考核者的得分情况,确定评优对象。年度考核获优人员,除上报上级部门给予嘉奖外,并按规定给予物质奖励。

  3、对综合考核得分在60分(含60分)以下且排名在末位的实行待岗学习,在年度考核中定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

  七、加强领导,成立工作班子

  为了把局机关干部职工的年度考核工作抓好、抓落实,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徐朝洪担任组长,石海林、张绍平、向海燕、周隆发为成员,具体考核工作由石海林、李代文、杨明忠、吴务生、杨宏生、田儒贤、杨小红同志负责。

业务考核方案10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促进市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代理银行(以下简称代理银行)提高代理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规范代理银行支付与清算行为,确保财政性资金安全、规范和高效运行,根据市财政局与代理银行签订的国库集中支付委托代理协议,参照省财政厅相关办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 本方案适用于市财政局对市级国库集中支付代理银行和公务卡发卡银行年度代理业务的综合考核。

  第三条 本方案所称银行年度代理业务综合考核(以下简称综合考核),是指市财政局依据与代理银行签订的国库集中支付委托代理协议及相关制度规定,对银行年度代理市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后做出的综合评价。

  第四条 综合考核遵循科学、规范、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五条 综合考核由代理银行服务质量问卷调查考核、代理银行协议履行情况考核和代理银行年度报告考核三部分组成。

  第六条 综合考核实行百分制,采取量化评分和扣分相结合的方法。

  第七条 综合考核的年度期间为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 考核结果与代理银行年度业务手续费挂钩。

  第二章 代理银行服务质量问卷调查考核

  第八条 代理银行服务质量问卷调查考核,通过向实施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的市级预算单位发放《代理银行服务质量问卷调查表》(附件1)的方式,对代理银行服务质量进行考核。

  第九条 代理银行服务质量问卷调查考核指标体系由支付结算水平、信息反馈质量、管理协调水平、人员业务素质和支付系统性能五项指标构成,采用量化评分法,满分50分。

  第十条 代理银行服务质量问卷调查范围为实施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的所有市级预算单位,从每个代理银行代理的市级预算单位中随机抽取一定比例作为问卷调查对象。

  第十一条 问卷调查工作由市财政局于每年11月初委托第三方机构具体实施。

  第十二条 市级预算单位应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认真填报《代理银行服务质量问卷调查表》,于12月15日前报送至第三方机构。

  第十三条 第三方机构负责审核汇总代理银行服务质量问卷调查结果,计算各代理银行服务质量问卷调查考核得分,并将结果于12月31日前书面提交市财政局。

  第三章 代理银行协议履行情况考核

  第十四条 代理银行协议履行情况考核是指市财政局依据委托代理协议有关内容及相关制度规定对代理银行履行委托代理协议情况进行考核。

  第十五条 代理银行协议履行情况考核包括资金支付与清算(20分)、信息反馈(10分)、账户管理(5分)、系统管理(5分)和组织管理(5分)等内容,满分45分。

  第十六条 代理银行协议履行情况考核采取扣分法,即市财政局对发现的代理银行违反协议规定的行为,经核实后做扣分处理。发现途径主要为:通过日常支付业务和工作调研了解掌握,对银行业务代理情况进行检查,预算单位反映或投诉的、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动态监控等。具体扣分标准按《代理银行协议履行情况考核细则》(附件2)执行。

  第四章 代理银行年度报告考核

  第十七条 代理银行年度报告考核是指市财政局对代理银行撰写的年度业务代理工作总结报告进行考核。

  第十八条 代理银行年度报告考核内容包括代理业务基本情况说明、工作改进措施和建议等内容,采用量化评分法,满分5分。

  (一)代理业务基本情况说明:反映银行制度建设、系统完善、支付结算、信息反馈、账户管理、对经办分支机构的考核与培训指导、内控机制,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二)工作改进的措施和建议:反映银行针对代理业务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提出的改进措施和改进效果,以及对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业务和市财政局提出的建议和意见等。

  第十九条 代理银行在绍最高分行机构应于每年12月15日前将上一年度代理工作报告一式两份报送市财政局。

  第二十条 市财政局根据代理银行年度报告反映的内容和日常工作中了解掌握的实际情况,对各项内容评分并汇总,计算得出各代理银行年度报告考核得分。

  第五章 综合考核结果计算及运用

  第二十一条 综合考核各项具体指标分值见附件3。

  第二十二条 市财政局每季度进行一次预考核,建立考核通报制度,年终根据年度综合考核得分评定国库集中支付银行的代理业务水平等级,分为优、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90分以上(含90分)为优,90—80分(含80分)为“合格”,80-70分(含70分)为基本合格,70分以下为不合格。

  第二十三条 市财政局根据年度综合考核结果,对年度综合考核结果进行通报。

  第二十四条 按照“奖优罚劣”的原则,年度综合考核结果与代理银行年度业务代理手续费挂钩。具体方法:综合考核结果为“优”的,业务代理手续费上浮15%;综合考核结果为“合格”的,业务代理手续费按标准100%付费;综合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的,业务代理手续费下浮15%。

  第二十五条 建立代理银行退出机制。对年度综合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的代理银行,市财政局责令其提出整改措施,对在规定期限内整改措施落实不力或整改效果不佳的,进行通报批评;对年度综合考核结果为“不合格”或连续两年为“基本合格”的代理银行,终止与其签订的委托代理协议。

  第二十六条 对一个年度考核期间内出现严重违反国家有关财政资金管理规定、严重违反委托代理协议等行为的代理银行,市财政局对其进行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并组织督促检查。对在规定期限内整改措施落实不力或整改效果不佳的,终止与其签订的委托代理协议。

  第二十七条 代理银行补缺按照公开招投标要求,在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和总行注册在绍兴越城区行政区域的城市商业银行中产生。

  第二十八条 市财政局将综合考核结果在考核结束一个月内反馈代理银行,代理银行在一个月内向市财政局报送有关工作改进情况书面材料。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九条 市财政局统一负责综合考核的组织和实施工作。

  第三十条 本方案由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 本方案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绍兴市市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银行代理业务综合考评办法》(绍市财库〔20xx〕6号)同时废止。

业务考核方案11

  以“调动全员积极性,提高劳动效率,增加经济效益”为目标,体现“多劳多得,按劳分配”的'原则,努力建立兼顾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公平、公开、公正”绩效考核模式。

  一、月工资考核细则:

  业务员月工资P = 底薪A + 硬性目标考核B + 软性目标考核C

  硬性目标考核B =(本月实际销售额/本月计划销售额)*100% × 本月实际销售额 × 15%

  1、客户档案内容齐全,单位名称及主要负责人姓名准确无误,地址准确详细,单位电话、主要负责人手机号码准确,如有网站或电子邮箱,需一同准确记录。每个重点客户个人都要建立一个“A类客户客情登记表”。客户资料发生变更后,要保证在15日内调整登记表相应内容。

  2、与客户做到双向熟悉,熟记客户客情关系卡中的内容,随口能说出客户基本情况,尤其要知道重点客户的兴趣、爱好、近期的喜怒哀乐,最近业务进展。和客户见面时,能相互叫出对方的名字。(客户至少能随口说出你是谁、代表的公司和所做的产品或者服务的名称。)

  3、每周最少帮客户做一件事。对于A类客户,每周最少帮客户一个忙、或者解决客户一个问题、处理客户一个投诉、给客户出一个主意、了解客户的一个需求、干一次活、提供客户一份顾问式行销资料方案等,总之要每周必须帮客户做具体的一件事,这件事可以是客户公司的公事,也可以是客户个人的私事。

  4、客户必须首荐(第一个推荐)你企业的产品或服务。客户无论是面对下级还是直接顾客,都能够第一个推荐我们的产品、服务,遇到要搞一些活动,客户总是第一个想到我们。客户能够了解我们产品及服务的特点、优点、卖点。

  5、及时快速反馈客户意见建议、市场竞争产品动向、竞争对手活动。

  6、元旦、春节、元宵节、清明节、五一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感恩节、圣诞节、客户生日、客户公司的重大节日等重要日期,必须与客户以电话或者以手机短信方式沟通一次。特别注意的是,问候时一定要署名,署名的格式为“公司名称 + 个人姓名”,要让客户知道是谁在关心他、问候他。避免发生发短信问候客户,客户却不知道是谁发的短信情况的发生。

  7、月计划与总结、周计划与总结、工作日记项目规范、内容完整,公司要求的各项报表按时完成上报、内容全面准确。

  8、关心公司的发展,实事求是地提出改革、改进的意见和建议。

  9、公司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年终奖金的考核细则:

  奖励目的:

  鼓励员工认真工作,稳定人心,长期合作,把自身的经济收入、个人发展与公司的长期发展目标相结合。

  奖励办法:

  1、奖金总额:当年总销售额的5%。例如,当年完成总销售100万元,则总奖金额度为1,000,000元 × 5% = 50,000元。

  2、奖金发放对象:正式应聘、应聘手续齐全、长期工作的员工

  3、个人奖金的计算方法:当年个人工资总数 / 当年全员工资总额 × 奖金总额 = 个人当年应得奖金

  鉴于员工进入公司时间的长短不同,为鼓励员工长期稳定的工作,对于连续工作超过3个月的,奖金按照上列算式计算;不足3个月的,每少1个月,递减10%。

  公司有权根据个人表现,在以上计算方法所的个人应得奖金数额的基础上,进行上下20%幅度以内的调整。调整后的总奖金额度,仍不得超过当年总销售额的5%。

  5、奖金的发放时间:次年1月1日以后开始核算,春节前10天左右发放。

业务考核方案12

  为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改善员工的工作表现,以达到公司的销售目标,增强企业活力;提高员工的满意程度及工作成就感,特制订实行本制度,以实现对商务人员的工作量化考核。

  一、考核对象:

  所有商务人员。

  二、考核人员与流程设置:

  1、员工的直接上级为该员工的考评负责人,具体执行考评程序;

  2、考评工作由人事部统一安排与监督;考评实施细则由人事部、考评负责人及被考评人共同讨论制定。

  3、员工进行自评,自评不计入总分;

  4、考评结束时,考评负责人须与该员工单独进行考评沟通;

  三、考核原则:

  公平、公正、公开,被考核人回避的原则,如考评商务部经理时,本人需回避。

  四、考核频率及数据来源:

  每月、季、年末召开会议分别对被考核人进行考核,其中考核数据来源由部门经理在会前收集整理,并在会上予以讨论通过;

  五、保密原则

  1、考评结果只对考评负责人、被考评人、人事负责人、(副)总经理公开;

  2、考评结果每月10日前报销售总(副)经理审核,由人事部核准汇总,最后送总经理批准;考评文件由人事部存档;任何人不得将考评结果告诉无关人员。

  六、考核指标及权重:

  考核指标分为定量指标及定性指标二类,本制度列出各指标项并分别给出权重,其中部门经理与员工在内容及方式各有侧重,故在考核的指标及权重上有不同。

业务考核方案13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公平、全面地考核评价五华区财政国库业务代理银行(以下简称代理银行),促进代理银行提高代理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完善银行代理业务综合考评制度,建立健全有效的威励和约束机制,规范银行代理行为,确保财政性资金安全、规范和高效运行,参照《云南省省级财政国库业务代理银行综合考评办法》,根据五华区财政局与各代理银行签订的相关协议及有关规定,结合银行代理区本级财政国库业务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 本方案适用于五华区财政局对区级财政国库业务代理银行年度代理业务的综合考评。

  第三条 本方案所称区级财政国库业务代理银行年度代理业务综合考评(以下简称综合考评),是指五华区财政局依据与代理银行签订的委托银行代理五华区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业务协议、非税收入收缴业务代理协议以及各相关银行账户管理协议,对商业银行年度代理财政国库业务的完成情况和服务质量进行考核后做出的综合评价。

  第四条 综合考评遵循科学、规范、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五条 综合考评业务内容包括:财政直接支付业务、财政授权支付业务(含公务卡业务)、非税收入收缴业务和财政专户业务。

  第六条 综合考评的年度期间为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

  第二章 综合考评的组织实施

  第七条 综合考评采取五华区财政局主评、预算单位参评与代理银行自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第八条五华区财政局主评,是指五华区财政局国库管理部门依据日常业务和工作调研了解的、对银行业务代理情况进行检查掌握的、预算单位反映或投诉的、以及财政国库动态监控发现的情况,从代理银行日常业务完成情况、相关制度建设情况、业务系统运行情况等方面对银行代理协议履行情况进行的全面考核评价。

  五华区财政局于每年3月31日前,完成对各代理银行上年度代理区级财政国库业务的综合考评。并于 4月 20 日前将综合考评结果通报各代理银行。

  第九条 预算单位参评,是指五华区财政局通过向预算单位问卷调查的方武,对代理银行服务质量进行考评。服务质量问卷调查仅适用于财政直接支付业务和财政授权支付业务。

  每年年度终了后,各基层预算单位通过填写《代理银行服务质量问卷调查表》(附件l、附件2)的方式,分别对财政直接支付业务代理银行和本单位零余额账户代理银行的服务质量作出评价。各主管部门统一收集所属基层预算单位填写完成的《代理银行服务质量问卷调查表》,于次年2月10日前反馈给五华区财政局。接受问卷调查对象应不少于各代理银行服务预算单位数的35%。

  第十条 代理银行自评,是指每年年度终了后代理银行以撰写年度工作总结报告的形式,对其代理五华区财政国库业务工作情况进行的自我评价。

  各代理银行应于次年1月31日前将上年度代理五华区财政国库业务工作总结报送五华区财政局。

  第三章 考评指标体系构成

  第十一条 综合考评指标体系由支付结算水平指标、支付管理水平指标、信息反馈质量指标、管理协调水平指标、 业务系统性能指标、人员业务素质指标、公务卡业务水平指标、零余额账户管理水平指标、收缴业务管理指标和资金汇划管理指标等十项指标构成。(各项考评指标所适用的考评业务范围及所占分值,详见代理银行服务质量问卷调查表和各代理协议履行情况评价表)

  (一)支付结算水平指标,是对代理银行资金汇划的及时、安全、准确程度和业务流程的简捷、规范程度进行考核评价。

  (二)支付管理水平指标,是对代理银行办理资金支付业务的规范性进行考核评价。重点考核有无不按预算规定用途办理资金支付,超额度支付,违反五华区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管理规定允许预算单位大额、高频率提取现金,以及违规从零余额账户划转资金的现象。

  (三)信息反馈质量指标,是对代理银行信息反馈的及时性、信息要素的完整性和信息内容的准确性进行考核评价。

  (四)组织管理水平指标,是对代理银行内控制度的建设情况及人员配置的合理性进行考核评价。

  (五)人员业务素质指标,是对代理银行业务经办人员掌握和运用相关政策制度履行工作职责的能力,以及服务态度等情况进行考核评价。

  (六)业务系统性能指标,是对代理银行代理财政国库业务相关系统功能的完备性、处理业务的时效性、系统的稳定性和可靠性进行考核评价。

  (七)公务卡业务水平指标,是对代理银行作为公务卡发卡银行,在公务卡业务的组织管理、资金支付和信息反馈等方面进行考核评价。

  (八)银行账户管理水平指标,是对代理银行按规定为预算单位办理银行账户的开设、变更和撤销手续情况进行考核评价。

  (九)收缴业务管理指标,是对代理银行办理非税收入收缴业务的及时、安全、准确程度和业务流程的简捷、规范程度进行考核评价。

  (十)资金汇划管理指标,是对代理银行办理资金缴库或拨付的及时、安全、准确程度和业务流程的简捷、规范程度进行考核评价。

  (十一)年度工作总结报告评价指标,代理银行年度工作总结报告内容应包括代理财政国库业务总体情况说明、工作改进措施和建议等内容。代理财政国库业务总体情况说明是对本行完成的年度代理业务量、制度建设、系统完善、支付结算、资金汇划、信息反馈、账户管理、内控机制、对经办分支机构的考核与培训指导以及其他需要说明事项的情况说明;工作改进措施和建议是对代理业务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提出的改进措施和改进效果,以及对财政国库业务和财政国库部门提出的建议和意见等。

  第四章 综合考评结果计算

  第十二条 综合考评实行百分制,采取量化评分和扣分相结合的方法,先分项考核,再用单项考评得分之和计算综合考评得分。

  第十三条 适用服务质量调查问卷考评方式的业务,代理银行服务质量问卷调查、代理协议履行情况评价和代理银行年度工作总结报告三种考评方式得分结果,分别按50%、40%和10%的权重计算单项业务考核得分;不适用服务质量调查问卷考评方式的业务、代理协议履行情况评价和代理银行年度工作总结报告两种考评方式得分结果,分别按90%和10%的权重计算单项业务考核得分。

  根据各项考评指标所占分值,先按百分制分别计算出三种考评方式的得分,再按三种考评方式所占权重计算出单项代理业务考核得分。

  根据各单项代理业务得分之和,按代理业务种类数量的算术平均分值计算出代理银行综合考评分。

  第十四条 各项考评指标下的任意一项考评内容未达到要求,均可根据问题的危害程度、造成的影响及年度业务规模大小等情况,酌情在该项考评指标所占分值的范围内扣分。

  第五章 综合考评结果运用

  第十五条 各代理银行要积极创造条件,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对考评发现的问题,应认真分析原因,及时完善相关制度和措施,积极进行整改。对单项代理业务考评或综合考评结果低于70分的代理银行,应专题向五华区财政局报送存在问题的整改措施。

  第十六条 对单项代理业务考评结果当年在60分以下或连续两年在70分以下的代理银行,五华区财政局可取消其代理该单项业务的资格;对综合考评结果当年在60分以下或连续两年在70分以下的代理银行,五华区财政局可取消其代理财政国库业务的资格。

  第十七条 对一个年度考评期间内出现严重违反国家有关财政资金管理规定、严重违反委托代理协议等行为的代理银行,五华区财政局将对其进行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并组织督促检查。对在规定期限内整改措施落实不力或整改效果不佳的,将终止与其签订的委托代理协议。

  第十八条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财政资金管理规定,对财政资金安全造成重大影响的,可直接取消其代理财政业务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基于考核指标会因社会经济发展和财政管理的要求而发生改变,对指标构成、权重和考核方法、程序等,五华区财政局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时调整和修正。

  第二十条 五华区财政局国库管理部门负责综合考评的组织与实施。

  第二十一条 本方案由五华区财政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业务考核方案14

  一、考核目的:

  规范和提高员工的服务意识、服务标准,通过考核提升员工的工作能力、工作积极性,利用经济这一杠杆作用,推动服务质量、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的不断提高,确保总公司制定的各项工作目标顺利完成。

  二、考核原则:

  1、服务行为的标准化、规范化;

  2、逐级考核、统一考核;

  3、公平、公正、公开。

  三、考核对象:

  物管处全体员工。

  四、考核细则:

  1、考核人:各项目主管为主要考核人;公司品保部、人资部负责考核项目日常工作跟进、监督和执行。

  2、考核周期:每月一次。

  3、考核依据: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各操作手册的规范文件;评价个人当月重点工作的完成情况。

  4、考核内容:(按员工各自工作职位对应对照考核)

  (1)劳动纪律:出勤上有无迟到、早退、旷工等现象,遵守公司规章制度方面情况;

  (2)工作情况:工作量、工作态度、工作实绩及业主满意度;

  (3)安全方面:工作过程中有无事故发生;

  (4)执行力:对公司的计划任务完成情况及执行中的创新完善情况;

  (5)礼仪形象:举止是否文明、服务用语是否恰当、衣着(工作服)是否得体;

  (6)成品保护:设备有无丢失、缺陷,公共设施维护情况;

  (7)领导力、决策力:对日常事务和突发事件的处理,对部门人力物力财力时间的指挥调度,本部门的整体战斗力,本部门重大活动的决断与调整;

  5、检查方式:主管每天检查,物业主任每周不定期随机检查,公司品质保障部和其他职能部门随机抽查。

  特别说明:在检查过程中如出现妨碍检查或弄虚作假者,经确认情况属实的将对其加倍处罚(特别岗位5-10倍处罚)。

  6、考核程序:

  (1)每月25日各项部门主管将《月考评汇总表》汇总,并报主任审核后公布;

  (2)品保部将检查、拍照记录,其他相关职能部门随机考核记录交专人汇总,计算分值后报人资部,最后由人资考评汇总。

  五、员工各职位考核结果与工资对照情况:

  略

业务考核方案15

  一、 奖金包的确定

  1、全员计件积分奖金包=奖金总包x计件积价调节系数(该系数为支行班子根据季度营销力度要求确定,一般为10-20%);

  2、可分配奖金包=奖金总包-全员计件积分奖金包

  二、奖金包的分配

  (一) 全员计件积分奖金包分配

  根据支行季度营销办法,实行全员营销计件积分。

  1、单位积分奖金值=全员计件积分奖金包/全员计件积分汇总额;

  2、个人计件积分奖金=个人营销计件积分x单位积分奖金值。

  (二)可分配奖金包的分配

  A、营销前台人员可分配奖金包的分配

  营销前台人员为对公、零贷、客户服务经理

  1、营销前台人员可分配奖金包=可分配奖金包x营销前台人员可分配奖金包系数;

  2、营销前台人员可分配奖金包系数=上年同期营销前台人员 (履职津贴+奖金总额)/上年支行(履职津贴+奖金总额)

  B、非营销前台人员可分配奖金包的分配

  非营销前台人员为高低柜营运柜员

  1、非营销前台人员可分配奖金包=可分配奖金包x非营销前台人员可分配奖金包系数;

  2、非营销前台人员可分配奖金包系数=上年同期非营销前台人员 (履职津贴+奖金总额)/上年支行(履职津贴+奖金总额)。

  三、延期支付与风险挂钩比例

  根据岗位风险,实行分类挂钩,营销前台人员、营销前台主管(含网点负责人、市场部负责人)挂钩比例为15%,非营销前台人员挂钩比例为10%,营销后台人员(含综合员、放款员)、非营销后台人员(综合管理员)、非营销后台主管(综合部经理等)挂钩5%,延期支付奖金返还按省分行办法执行。

  四、个人奖金的分配

  A、营销前台人员个人奖金的分配

  营销前台人员个人奖金=(个人考核积分x单位积分奖金值+个人计件积分奖金)x85%;

  单位积分奖金值=营销前台人员可分配奖金包/营销前台人员积分总额。

  B、非营销前台人员个人奖金的分配

  非营销前台人员个人奖金分配实行“四挂钩”,一是与业绩考核挂钩;二是与内控考核挂钩,挂钩比例70%;三是与服务考核挂钩,挂钩比例30%;四是风险挂钩。

  非营销前台人员个人奖金=[非营销前台人员奖金包x(0.7x内控考核个人积分/内控考核总积分+ 0.3x服务考核个人积分/服务考核总积分)+个人计件积分奖金]x90%。

  C、营销后台人员个人奖金=(营销前台人员平均奖金x90%+个人计件积分奖金)x95%。

  D、非营销后台人员个人奖金=(全员平均奖金+个人计件积分奖金)x95%。

  E、非营销后台主管=(全员平均奖金x调节系数+个人计件积分奖金)x95%;

  调节系数:正职为1.4,副职为1.3。

  F、营销前台主管=所在网点或部门营销前台人员平均奖x调节系数+个人计件积分奖金)x85%。

  调节系数:正职为1.6,副职为1.4。

  五、调节机制

  为保障本分配机制顺利实施,对于个人当季或当年奖金

  (或收入)达到上年同期奖金(或收入)100%以上时,以上部分实行延期支付,超出部分进入个人奖金池(正值);对于个人当季或当年奖金(或收入)低于上年同期奖金(或收入)50%时,支行给予借支20%,补足70%,借支部分进入个人奖金池(负值),个人奖金池连续二年为负值,且金额越来越大的,调整岗位。

  为充分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完成总行下达的ⅩⅩ年存款任务,结合同业市场竞争形势,本着“公开、透明、按劳取酬”的原则,结合我行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领导

  成立由行长、副行长及各部门、各支行(含筹)主要负责人组成ⅩⅩ分行绩效考核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ⅩⅩ分行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行长

  副组长:副行长

  成员:各部室、各支行(含筹)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合部,负责绩效的提取、考核与发放。

  其他部门相关配合工作,风险管理部负责绩效发放方案的审查。

  二、考核对象

  分行全体人员

  三、考核范围

  绩效考核分业绩考核和职责考核。

  绩效考核=业绩考核+职责考核

  业务部门业绩考核与职责考核考核占比权重为7:3,职能部门业绩考核与职责考核考核占比权重为3:7。

  业务部门为营业部、业务部、兖州,职能部门为风险部、综合部。

  为激励创新,奖励为分行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员工,分行将设立特殊贡献基金,用于对为分行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及员工做出奖励。

  四、考核

  业绩考核含存款业务、机构客户、个人业务、电子银行业务、特约商户业务、市场业务、国际业务、小微贷款业务。(4部室负责人按照绩效考核系数提取绩效,按照已发的业绩考核费用多退少补)

【业务考核方案】相关文章:

业务考核方案12-16

教师业务考核方案09-22

银行财政业务考核方案11-23

业务绩效考核方案11-07

业务员考核方案10-14

业务考核方案范文(精选11篇)12-15

业务绩效考核方案范文11-23

业务员考核激励方案12-12

银行财政业务考核方案12篇1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