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效考核推进方案

时间:2022-12-15 20:45:16 考核方案 我要投稿

绩效考核推进方案(精选5篇)

  为有力保证事情或工作开展的水平质量,预先制定方案是必不可少的,方案是阐明行动的时间,地点,目的,预期效果,预算及方法等的书面计划。方案应该怎么制定才好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绩效考核推进方案(精选5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绩效考核推进方案(精选5篇)

  绩效考核推进方案1

  根据《新晃侗族自治县县属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的通知要求,为充分调动广大干部职工积极性,准确评价局干部职工工作业绩和工作效能,促进民政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为指导,以建设“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局机关为目标,对全体干部职工工作情况实施精细化管理,用爱心对待基层群众,用耐心、用信心迎接困难挑战,有能力推进民政事业发展。为夺取民政年度考核各项先进和推进民政事业健康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二、基本原则

  1.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的原则。绩效考核重点在于考核干部职工的工作实绩,考核中坚持实行“三结合”:即平时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领导评价与群众评议相结合,客观、公正地评价干部职工的工作实绩。

  2.分级分类、科学考评的原则。按照不同岗位职责的特点合理设定考核指标,探索推行信息化管理,运用简便考核方法,提高考核工作的科学化水平。

  3.奖勤治懒、重在激励的原则。综合使用评先评优、选拔任用、物质奖励、教育处罚等措施,对勤奋干事的予以激励,对纪律松散、作风拖拉、能力平庸的予以整治。

  三、考核方式

  绩效考核方式采取个人自评与领导评价相结合,民主测评和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周记月查

  每位干部职工每周要对自己直接实施、主导开展、亲自参与的工作进行登记,具体到:哪天或哪几天?做了什么事?有什么结果?(有数据的尽可能用数据反映)。每月要对自己的重点工作进行汇总,报局分管领导检查签字,交办公室存档。局分管领导要对下属干部职工当月的工作表现做出中肯评价:表扬成绩,指出不足,提出要求。通过周记、月查,看个人的工作勤、绩,也看工作量与效果。

  2.半年测评

  每半年召开一次测评会。一是通报考勤。对每半年内请假、迟到、早退、脱岗、旷工以及上班作风纪律督查情况进行通报。二是个人汇报。每位干部职工逐个上台总结汇报自己半年直接实施、主导开展、亲自参与的重点工作,班子成员不超过4页纸,其他同志不超过3页纸,会前要交一份到办公室存档。三是民主测评。由与会人员对每个干部职工按很好、好、较好、一般进行分档测评,各档按很好90分、好80分、较好70分、一般60分、进行统计打分并公示。每年两次测评得分平均值作为个人年度测评得分。

  3.年度考核

  由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年底按照考核实施细则统一对被考核对象的“德、能、勤、绩、廉”内容(总分100分)进行考核打分,并综合平时考核计分情况,得出个人年度考核得分。

  四、等次确定

  年度绩效考核分数=年度测评得分×80%+年度考核得分×20%。绩效考核等次依据被考核对象绩效考核分数相应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绩效考评“优秀”等次综合考评分值要求在90分(含90分)以上;绩效考评“良好”等次综合考评分值要求在80-89分(含80分);绩效考评“一般”等次综合考评分值要求在60-79分(含60分);绩效考评综合分值在60分(不含60分)以下的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五、结果使用

  1.实施绩效考核奖金

  绩效考核奖金根据当年县财政核定的目标管理奖标准执行,实行年底统一发放。被考核对象绩效考核等次确定为优秀的按100%发放;良好的按90%发放;合格的按80%发放;年度考核不合格(不称职)的不发。

  2.作为干部选拔、评先评优的依据

  达到“优秀”等次才能作为年度考核优秀候选人进行投票推选以及各级各类综合性表彰推荐。同时方可作为下年度后备干部和优秀人才推选。

  六、领导机构

  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局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任副组长,局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局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全面工作及下属事业单位绩效考核督促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由分管绩效考核的领导担任,具体负责绩效考核工作的日常事务。

  其它未尽事宜由绩效考核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本实施方案由县民政局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从2017年1月起开始实施。

  绩效考核推进方案2

  为进一步加强校(院)目标管理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地,根据《2019年市级党政机关目标管理绩效考核方案》(渝委督办〔2019〕5号)精神,结合校(院)实际,制定本方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标管理工作坚持实事求是、效率优先、科学合理、公平公正原则,突出重点任务、突出履职绩效、突出过程管控。

  第二条目标管理工作在校(院)目标管理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目标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目标办)负责日常工作,目标办设在校(院)办公室。常务副校(院)长为目标管理总责任人,各分管校(院)领导为目标分管责任人,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部门目标责任人。各部门确定一名目标管理联络员,负责本部门目标管理具体工作。

  第三条根据部门工作性质实行分片考核。

  教学片:马克思主义学院、哲学教研部、经济学教研部、科学社会主义教研部、中共党史教研部、党的建设教研部、公共管理学教研部、法学教研部、经济管理教研部、社会和文化教研部、应急管理培训中心。

  编辑研究片:决策咨询中心、探索编辑部、重庆行政编辑部。

  行政片:办公室、研究室、组织人事处、机关党委(纪委)、教务处、科研处、学员管理部、研究生部、继续教育学院、教学保障处(图书馆)、信息处、业务指导处、群团工作处、建设项目办公室、保卫处、计划财务处、后勤管理处、退(离)休人员工作处。

  第二章目标制定

  第四条工作目标分为党建目标、业务目标和基础保障目标。

  (一)党建目标。

  以党章、党内法规和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及校委部署为依据,按照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的总体要求制定。具体考核指标由机关党委(纪委)研究提出,按程序报审后执行。

  (二)业务目标。

  业务目标,是校(院)教学、科研、资政、管理业务工作目标以及体现各部门职能职责的指标。根据部门工作性质不同,分类制定,由各部门根据有关要求研究提出,按程序报审后执行。

  教学片、编辑研究片业务目标根据《事业人员岗位职责任务及考核办法》(渝委校发〔2018〕45号)制定,由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经分管校(院)领导同意,报校(院)目标管理领导小组审核后执行。

  行政片业务目标分为校级业务目标和部门业务目标。校级业务目标主要包括校(院)年度绩效考核目标、工作要点涉及的牵头责任部门任务;部门业务目标主要包括校(院)工作要点涉及的配合责任部门任务和本部门年度其他重点工作任务。行政片业务目标应至少填报10项。要选择定量化、项目化指标,无法定量化、项目化的要选择可考核具体工作成效的定性指标。部门根据目标性质自行设定分值(单项分值不超过10分),校级业务目标分值设定原则上应高于部门业务目标。业务目标制定后由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经分管校(院)领导同意,报校(院)目标管理领导小组审核后执行。

  (三)基础保障目标。

  基础保障目标是各部门均需完成的刚性要求,包括决策部署落实、意识形态、遵章守纪、保密工作、档案工作、平安校园建设、预算执行工作、节约型机关建设等。具体考核指标由目标办会同有关职能部门研究提出,按程序报审后执行。

  第五条业务目标确定后不得自行调整,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的,经分管校(院)领导同意,报校(院)目标管理领导小组审核后执行。党建目标和基础保障目标实行动态管理,由考核职能部门根据校(院)工作实际提出调整方案,报目标管理领导小组审核后执行。

  第三章督查考核

  第六条对各部门目标任务完成情况,采取“负面清单”考核方式,实行“按项计分、累计加减分”,同一事项涉及多次加分的,以最高分值加分;同一事项涉及多次扣分的,按重复扣分处理。

  第七条计分办法。

  (一)党建目标。由机关党委(纪委)制定具体考核细则进行考核,实行倒扣分制。年终考评结果送目标办汇总。

  (二)业务目标(80分)。

  教学片业务目标分值由教学任务和科研任务两部分组成,其中教学任务40分、科研任务40分,由教务处、科研处分别制定具体实施细则进行考核计分,年终核算后送目标办汇总。

  编辑研究片中,探索编辑部、重庆行政编辑部业务目标分值由编辑任务和科研任务两部分组成,其中编辑任务40分、科研任务40分;决策咨询中心业务目标由研究任务和科研任务两部分组成,其中研究任务40分、科研任务40分。编辑研究片业务目标由科研处制定具体实施细则进行考核计分,年终核算后送目标办汇总。

  行政片业务目标由目标办进行考核。未完成季度业务目标任务的,该项扣分为:部门自行设定分值÷4÷该季度分解的业务目标数。按“尽职免责”的原则,对经主观努力,因客观原因未完成目标任务的,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经认定后,可不予扣分。

  (三)基础保障目标(20分)。由相关考核职能部门按照“有事法则”每季度书面报送情况至目标办汇总。其中:

  “决策部署落实”(5分)主要考核市委、市政府文件贯彻落实情况、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批示交办事项办理情况,校委部署落实情况等。

  “意识形态”(3分)主要考核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情况。

  “遵章守纪”(2分)主要考核遵守校规校纪执行情况。

  “保密工作”(2分)主要考核保密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

  “档案工作”(2分)主要考核档案工作落实情况。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暨平安校园建设”(2分)主要考核执行国家安全责任制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等情况。

  “预算执行工作”(2分)主要考核项目预算使用情况。

  “节约型机关建设”(2分)主要考核节约资源能源执行情况。

  第八条加分项目。在总分之外单独加分。

  (一)批示表彰。

  1.部门工作获得国家级表彰的,按一、二、三等奖等次分别加10分、8分、6分;获正、副国级领导肯定性批示的,分别加10分、8分。

  2.部门工作获得省部级表彰的,按一、二、三等奖等次分别加5分、4分、3分;获正、副省部级领导肯定性批示的,分别加5分、4分。

  3.部门个人或部门牵头的校(院)工作受到以上批示、表彰的,按对应分值50%给部门进行加分。

  (二)信息报道。

  1.被党中央、国务院(办公厅)信息采纳,每则加0.3分。被市委、市政府或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主办的专报综合信息采纳,每则加0.1分;单条信息采纳,每则加0.2分。信息累计加分不超过2分。

  2.在省级及以上主流媒体上接受新闻采访、发表工作类新闻稿件等,每则加0.1分。宣传累计加分不超过1分。

  (三)亮点工作。

  1.部门申报。行政片在年终考核规定时限内,承办或牵头承办的工作任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经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并报分管校(院)领导同意,可申报参评亮点工作项目:对校(院)或系统发展有重大推动作用的;获得上级主管部门或领导表彰、肯定的;在全国党校(行政学院)系统名列前茅的;工作成效较上一年度有显著提升的。

  每个部门申报项目不超过2项。申报材料包括相应证明材料和200字左右的情况介绍(简要说明工作内容、特点、创新性等)。

  2.领导小组审核。目标办汇总申报项目,统一提交目标管理领导小组审核。目标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对照申报条件进行投票(当事部门回避),得票率超过50%的项目确定为亮点工作。

  3.领导小组评议。目标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对亮点工作项目进行评分(当事部门回避),每个项目不超过5分。

  4.计算分值。每项亮点工作最后得分=目标管理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评定分值平均分×60%+目标管理领导小组成员部门评定分值平均分×40%。

  第九条扣分项目。出现以下情况,在总分中扣减:

  1.受到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市委、市政府(含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或市级部门,校(院)通报批评的,按次分别扣减2分、2分、1分。

  2.因部门或个人原因导致校(院)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工作被市级考核部门扣分的,按被扣分值的'10倍给该部门扣分。

  3.目标管理日常工作中,部门未按要求报送相关材料信息的,按次扣0.2分。

  第十条其他特殊原因需加分、扣分的,由校(院)目标管理领导小组研究并报校委会审定。

  第十一条考核程序。

  (一)季度汇总。各考核职能部门根据日常统计数据、平时掌握情况或重点抽查结果,梳理目标完成情况,于每季度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向目标办报送考评结果。其中,党建目标、教学片和编辑研究片业务目标,由考核职能部门将考评情况于年终汇总至目标办。

  (二)半年通报。目标办不定期抽查核实,每半年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予以书面通报。

  (三)年终考评。目标办会同各相关考核职能部门年终汇总核算各部门得分情况,经目标管理领导小组审核、校内公示、校委会审定后,确定考核结果。

  第四章结果运用

  第十二条工作目标考核是部门、个人年度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评优和发放年度目标绩效奖的重要依据。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三条本方案适用于2019年度校(院)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由目标办负责解释。《工作目标管理办法》(渝委校办发〔2018〕13号)同时废止。

  绩效考核推进方案3

  县国有资产事务管理中心在总结过往年度改革经验和成果的基础上,围绕国资国企改革创新的工作基调,继续修改完善企业绩效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强化业绩考核和收入分配调控,切实加强监管,并以此为推手,推动国有企业提升管理水平、优化薪酬结构,进而达到全面激发其发展活力的目的,现特制定推进国有企业绩效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如下:

  一、优化完善绩效考核体系和薪酬管理制度。

  根据国资国企改革相关精神,科学界定企业功能定位,积极推进分类考核,合理设置差异化的考核指标,进一步增强绩效考核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准确把握绩效考核的助攻方向,促使企业不断提质增效升级。坚持增活力与强监管相结合,进一步强化考核激励约束,落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建立健全工资效益联动机制,切实发挥绩效管理的杠杆作用。完善与考核评价结果紧密挂钩、与承担风险和责任相匹配的企业负责人薪酬机制。2月底前完成2018年国有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工作,2月底前制定完成《2019年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考核方案》,3月底前制定《2019年国有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实施方案》,4月底前制定《2018年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发放方案》,7月底前对县属国有企业进行年中重点指标督查检查,12月底前对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进行考核,12月底前取得阶段性进展。

  二、继续实施国企负责人薪酬差异化管理。

  要进一步明确企业负责人的薪酬构成和基薪确定方式,建立绩效年薪预兑现制度和企业负责人薪酬信息公开制度,规范企业负责人的福利性待遇。坚持分类分级管理,建立与县属国有企业负责人选人方式相匹配、与企业功能性质相适应的差异化薪酬分配办法,严格规范企业负责人薪酬分配,企业市场化选聘的职业经理人实行市场化薪酬分配机制。坚持国有企业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的方向,健全县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分配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将物质激励和精神激励相结合,强化企业负责人责任,增强企业发展活力。坚持统筹兼顾,形成县属国有企业负责人与企业职工之间的合理工资收入分配关系,调节不同行业企业负责人之间的薪酬差距,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坚持政府监督和企业自律相结合,完善县属国有企业薪酬监管体制机制,规范收入分配秩序。

  三、进一步科学设定薪酬结构和管理方式。

  县属国有企业负责人的薪酬总额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任期激励收入三部份构成。

  基本年薪是企业负责人年度的基本收入,原则上每年核定一次,按月支付。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基本年薪根据上年度全县县属国有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2倍确定。副职负责人的基本年薪由企业根据其任职岗位、承担的责任和风险等因素,按照本企业主要负责人基本年薪的0.6至0.9倍确定,合理拉开差距。

  绩效年薪是与企业负责人年度业绩考核评价结果相联系的薪酬收入,以基本年薪为基数,根据年度业绩考核评价结果并结合绩效年薪调节系数确定。

  任期激励收入是指与企业负责人任期业绩考核评价结果相联系的薪酬收入,以3年为企业负责人一个业绩考核任期。企业负责人任期激励收入根据任期考核评价结果,在不超过企业负责人任期内年薪总水平的30%以内确定,在企业负责人任期期满后,由企业一次性支付。企业要根据有关规定建立健全企业副职负责人任期业绩考核评价和薪酬管理制度,相关管理制度报县国有资产事务管理中心备案。

  四、进一步完善综合考核评价办法。

  进一步建立综合考核评价制度。要坚持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统一,对县属国有企业负责人履职情况进行全面综合考核评价,在加强经营业绩考核的同时,加强履行政治责任、社会责任等情况的考核评价。

  进一步改进经营业绩考核。要加强对县属国有企业负责人年度和任期经营业绩分类考核,根据企业功能性质定位突出不同考核重点,科学设置考核指标,合理确定考核目标,实行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横向与纵向对比相补充的考核办法,规范考核程序,严格考核管理。业绩考核指标执行情况由县国有资产事务管理中心负责实施动态监控。年中,国有资产事务管理中心根据县政府专项工作任务下达、宏观经济政策、行业周期变化、企业经营实际等情况变化,与企业充分沟通,报县政府批准,可对业绩考核指标进行调整。各县属企业要切实加强经济形势分析研判,细化分解业绩考核目标,强化执行过程监控。要及时掌握关键业绩指标的完成进度,认真做好2019年度业绩考核完成情况预评估,及早发现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确保圆满完成考核目标任务。

  2019年,县国有资产事务管理中心将会进一步加大国有企业绩效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的改革力度,以此引导企业转变经济效益增长方式,提高资本运营质量、效率和收益,提升公司业绩,并鼓励企业注重长期效益和可持续发展,进而达到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的目的。

  绩效考核推进方案4

  为确保2019年全台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根据全台总体工作思路及各部室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责任,制定本考核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按照全台的发展思路和总体工作部署,有效发挥绩效考核的导向、导航作用,促使全台各部室强化工作责任,加强工作创新,全力推进各项工作,确保事业健康快速发展。

  二、组织领导

  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由李宁桃任组长,苏亚明、朱殿平任副组长,符科斌、莫幸荣、汪拥红、陈瑶、莫江、杨红、刘健、殷璇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符科斌任考核办公室主任,殷璇负责日常工作,负责分解目标任务、制定考核工作方案、具体组织实施日常督查和集中考核,提出考核分值和奖惩建议。

  三、内容标准

  目标管理绩效考核采用100分制的计分办法(综合目标考核与部室工作目标考核各50分)。部室日常考核由各部室制定内部考核方案,并每季度上报考核结果,台绩效办备案。目标管理绩效为奖励性绩效工资、县绩效奖励部分与2017年县政府第六次常务会议纪要规定范围以内的奖励,绩效考核结果与综合目标考核、部室工作目标考核、年终创收情况挂钩(节目部室稿费考核与年终创收情况挂钩),实行奖优罚劣、奖勤罚懒、多劳多得、优劳多得的绩效考核目标。绩效考核的具体标准、内容和分值安排见目标管理责任书。

  四、实施要求和程序

  坚持规范性工作与临时性要求相结合,综合考核与目标考核相结合,日常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基本原则进行。

  (一)明确目标。根据全台总体工作目标和各部室目标管理责任书确定。内容包括职能职责、政令畅通、作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播出)、计划生育、精准扶贫、党建工作、双创、禁毒、意识形态、扫黑除恶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任务。

  (二)日常考核。各部室根据内部考核方案,每季度将考核结果报台绩效办,台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核定考核结果。

  (三)日常督查。围绕责任书明确的目标工作任务,由台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牵头,通过定期和不定期方式检查督促各部室工作完成情况,要求全年不少于4次。

  (四)自查自评。各部室在台组织年度绩效考核前,对照绩效考核办法和责任书进行自查自评,并如实报送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和自评结果,作为年终考核备查备考依据。

  (五)集中考核。在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台考核办组织对各部室进行集中考核记分。考核记分以部室的考核计分为基础,综合日常考核情况进行综合平衡,由考核办综合汇总,其原始考核计分和综合汇总计分结果一并提交台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评审。

  (六)综合测评。由台党组班子根据日常督查和集中考核情况,对各部室进行综合测评,测评得分综合折算后纳入各部室绩效考核总分。

  五、考核结果的运用

  1、对目标管理内容分项考核,综合计分后计算奖励。

  2、对违反党建、计划生育、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生产(播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含综治维稳)、禁毒、双创、精准扶贫等方面的规定并对全台造成重大影响的,均实行一票否决,部室负责人定为基本称职,直接责任人定为不称职,扣发年度奖金。

  绩效考核推进方案5

  1制定考核方案的目的

  1.1激励营销人员的积极性。

  1.2让营销团队有明确的营销优惠权限,指导商业谈判底线。

  1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营销团队,即专门负责儿童乐园营销的运营部,包含1名经理和2名销售助理。

  2考核方案细则

  2.1内部营销团队的奖励为销售额的5%-10%。

  2.1.1当月销售额额超过5万元的,按销售额的10%奖励销售团队;销售额为5万元以下的,按按销售额的5%奖励销售团队。

  2.1.2其中经理可从奖励中提成20%,剩余奖励金额由经理根据平时工作表现和贡献大小分配给助理。

  2.1.3这里的“销售额”是指由销售团队对外联络获取的“团购销售”或“会员卡销售”,不包含顾客自行到游乐园消费的“销售额”。当销售团队取得顾客明确的消费意向时,要提前做好备案报表,消费之后当天进行确认、核对、统计和备案。测算方法:每人每周策划1个幼儿园的活动,单次会员价消费200人次,每次消费6000元,每月4次即2.4万元,外加其他销售基本可达到2.5万元。说明:以后根据经营情况再调整奖励标准。

  2.2外部营销人员(合作方)的返点为销售额的20%-30%。

  2.2.1合作方须自行准备活动方案并提供必要的人员负责组织整个活动,我方提供其它协助。如果一次销售额超过0.9万元(等同超过300个单次会员价消费)的,我方再提取销售额的5%给合作方作为购买活动礼品的费用(该条根据谈判结果调整)。

  2.2.2这里的“销售额”是指合作方通过自己的渠道获取的“团购销售”或“会员卡销售”,不包含顾客自行到游乐园消费的“销售额”。当合作方取得顾客明确的消费意向时,要提前做好备案报表,消费之后当天和公司进行确认、核对、统计和备案。

  2.2.3如合作方的销售是公司内部营销团队联系获取的,销售额计入内部营销团队的销售额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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