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方案

时间:2022-08-28 13:58:39 考核方案 我要投稿

【必备】考核方案模板合集十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得以顺利进行,常常需要预先制定方案,方案是书面计划,具有内容条理清楚、步骤清晰的特点。方案应该怎么制定才好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考核方案10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必备】考核方案模板合集十篇

考核方案 篇1

  一、指导思想:

  探索新形势下行之有效的德育方法与途径,同时加强对德育工作的管理和考核,建立过程(平时)考核与终结(期中或期末)评议相结合,重在平时考核的考核评估机制,努力使德育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正常化。

  二、考核领导组

  组长:陈晓波

  副组长:万德良、倪涛

  成员:杨宗胜、缪国梅、陈智明、刘礼奎、郭平、黄建。

  领导组下设工作组,工作组由学校行政人员、后勤人员、值周组、值周班级、值周学生组成,主要职责是:负责情况收集整理、考核评估等具体工作。

  三、考核对象:

  班主任、下班教师(补充职责及其考核办法附后)

  四、考核内容及办法

  1、学月考核

  考核内容:班队纪律、环境卫生、安全工作、黑板报、表册资料、学生活动。(具体操作附后)

  2、学期考核

  考核内容:常规工作(15分)班级建设(15分)、体育卫生(30分)纪律(20分)、学生活动(25分)。(考核细则附后)

  五、 考核结果及使用

  1、学月考核结果作为当月班级工作考核质量奖。

  2、根据学期考核结果设班级评估一等奖6名;其余均为二等奖。

  3、学期考核得分在85分以上的班级才能被评为校文明班;各级先进班队集体的推荐只能在学期考核前6名的班级中推荐;各级优秀班主任、辅导员只能在学期考核前6名的教师中推荐。

  4、各班主任负责该班的班级考核结果,直接与当年的年度考核、增资、晋级挂钩。

  六、班级常规管理考核未尽事宜由考核领导组负责解释。

考核方案 篇2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中小学骨干教师队伍建设,打造一支具有引领示范作用的教育专家队伍,带动和促进全市中小学教师队伍整体水平提升,办人民满意的教育,根据温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温州市中小学骨干教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特制定如下考核方案。

  一、考核对象

  (一)市第一层次骨干教师:省特级教师、市名校长、市名教师(名班主任);

  (二)市第二层次骨干教师:市教坛新秀、市教坛中坚、市教坛宿将(简称"三坛");

  (三)市第三层次骨干教师:市学科骨干教师。

  下列对象不列入考核:

  (一)本学年已调离校长岗位的名校长,离开学校教学第一线和市、县(市、区)教研、教师教育机构的名教师、"三坛"、学科骨干教师,没有担任班主任的名班主任;

  (二)年龄35周岁及以上的教坛新秀、50周岁及以上的教坛中坚(到龄未享受三年待遇者,经考核合格可延续享受三年),已退休未留任的教坛宿将。

  二、考核内容

  (一)师德修养。权重15分。

  (二)骨干团队建设及成效。权重20分。

  (三)开设公开课、讲座。权重15分。

  (四)课题研究或论文(著)撰写。权重15分。

  (五) 读教育专著。权重5分。

  (六)自我发展及教育教学创新。权重10分。

  (七)学校本职工作考核。权重20分。

  三、考核标准(详见附件1)

  四、考核办法

  (一)市、县(市、区)教育局分别建立名师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温州市名师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教学研究院),聘请专家,组织相关人员对骨干教师进行考核。市教育局负责第一层次骨干教师和市直学校第二层次骨干教师考核工作;各县(市、区)教育局负责第二、三层次骨干教师考核工作,市直学校负责本校第三层次骨干教师考核工作;市教育局对县(市、区)第二层次骨干教师考核工作进行终审。

  (二)采取专家考核(占70%)和学校民主测评考核(占30%)相结合办法。专家考核根据骨干教师学年度目标考核的内容和标准,逐项对照审核,量化评分。学校考核采取考评对象述职、全体教师或同学科教师参与、民意测评的办法,对骨干教师职业道德、教学水平、科研能力、示范作用四个方面进行测评。考核工作一般安排在学年末。【名师成员考核方案】

  五、考核程序

  考核工作要客观公正,严格按程序操作,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增加考核工作透明度。

  (一)公布考核办法,布置考核要求。

  (二)个人对照考核标准自评。符合标准的对象,由骨干教师本人在每年的4月30日前提出申请。第一层次和市直属第二层次骨干教师向温州市名师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市、区)第二、三层次骨干教师向所在地教育局,市直属第三次骨干教师向所在学校提交书面申请报告,并填报《温州市中小学骨干教师20xx学年度目标考核表》(附件2),上交考核材料。考核对象应在所在学校(单位或校区)教职工大会上进行述职和民主测评。

  (三)组织专家考核,审核材料。

  (四)梳理考核结果,报考核领导小组,市、县(市、区)名师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

  (五)公布考核结果并进行公示。

  六、考核奖惩

  考核奖励按照温州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xx〕18号)第八条执行。实行一学年一考核,一学年一奖励。不申请不考核;连续两次不申请考核者取消其荣誉称号。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不合格并取消骨干教师称号:

  (一)专家考核(70%)、学校民主测评考核(30%)两者总分低于60分;或专家考核分数低于40分;或学校测评基本称职、不称职票数合计达到40%以上,其中不称职占20%及以上。

  (二)热衷于第二职业、乱办班、有偿家教、带寄读生等,经查实,教育后仍不改正的;

  (三)在考核工作中有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

  (四)工作责任心不强,出现责任事故被一票否决的;

  (五)有其他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

  七、考核时间安排

  (一)3月至4月,开展宣传发动工作。

  (二)5月10日前,完成骨干教师考核报名工作。各县(市、区)教育局将第一层次骨干教师考核材料,市局直属学校、单位将第一、二层次骨干教师考核材料于5月30日前报送温州市名师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教学研究院108室)。联系人:张伶,联系电话:88615097,电子邮箱:xxx。

  (三)7月,完成考核评审工作,发文公布考核结果。

  八、报送材料

  (一)《温州市中小学骨干教师20xx学年度目标考核表》(书面,一式二份)。

  (二)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经人事部门审核盖章,按照《温州市中小学骨干教师20xx学年度目标考核表》填写内容的顺序装订成册)。

  (三)《温州市中小学骨干教师20xx学年度目标考核汇总表》(见附件3、4)(书面一式一份并附电子稿)。

  (四)《20xx学年度温州市骨干教师未参加考核对象汇总表》(见附件5)(书面一式一份并附电子稿)。

  (五)《温州市中小学骨干教师20xx学年度目标考核民主测评表》(见附件6)《温州市中小学名校长20xx学年度目标考核民主测评表》(见附件7)《温州市中小学名班主任20xx学年度目标考核民主测评表》(见附件8)(留学校、单位备查)。

  九、本方案解释权在温州市名师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考核方案 篇3

  为了促进学生社团活动系统自身建设,确保社团的正常活动和健康发展,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和《云连港师专一附小教育集团盐河校区学生社团管理办法》、《云连港师专一附小教育集团盐河校区学生社团活动章程》,特制定本考核方案。考核在集团的指导和监督下,由体卫艺处具体负责实施。

  一、考核安排:

  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学生6人。

  照相:

  时间:20xx年6月8日下午3:40

  地点:各社团活动场地

  二、考核标准:

  社团活动考核分目标考核(70%)、现场考核(30%)。

  (一)目标考核(70%)

  1.平时检查考核(40%):

  ①社员人数考核指标,不低于20人。(8分)

  ②及时、齐全上交本社团社员名单及相关活动材料的,(6-8分)延迟的(1-6分),不上交的(0分)。

  ③每次社团活动结束后认真打扫活动教室,整理社团活动教室(门窗,风扇等设备),整洁卫生的。(6-8分)马马虎虎的。(1-6分)基本上无人管理的。(0分)

  ④按照学校要求每星期准时开展活动的,(6-8分)偶而不开展活动的。(1-6分)经常不开展活动的。(0分)

  ⑤社团指导老师及相关负责人按时参加社团会议讨论,并积极发表意见和建议,及时准确的传达各种精神的。(6-8分)经常不参加或参加少部分的议题讨论的(0-6分)。

  2.责任书完成情况(30%)

  ①根据学期初与各社团签订的目标责任书完成情况进行考核。(体卫艺处)

  ②本学期社团活动总结(包括活动和比赛情况的文字、图片资料)。请于6月13日之前发送到体卫艺信箱:。(请各位社团教师按时上传,谢谢!)。

  ③本学期社团活动教案。(请于6月13日之前上交至体卫艺处)。

  (二)现场考核(30%)

  现场展示(各社团活动场地),各社团自己准备好一个(或几个)片段展示。考核领导小组将现场观摩考核。

  1.美术、书法、工艺类实物(展板)展示、现场片段展示(有梯队的要分层次进行展示)。

  2.音乐、舞蹈、器乐类现场片段展示(有梯队的要分层次进行展示)。

  3.体育类现场片段展示(有梯队的要分层次进行展示)。

  4.科普、语言类场片段展示。

  评分标准:优秀(25—30)、良好(20—25)、合格(15—20)

考核方案 篇4

  为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有效防范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根据县政府《关于印发县20xx年度乡镇和部门单位目标管理考评办法通知》精神,结合部门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健全工作机构

  成立县科技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

  二、制定工作方案

  根据县委、县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并结合部门实际,研究制定《县科技局安全生产方案》,具体布署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

  三、工作布置

  (一)按照政府办《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通知》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对排查出来的问题认真开展整改,并安排专人对隐患排查情况及整改情况上报县安委办。

  (二)做好省、市、县通报或函告的安全生产隐患的排查和整改工作,并将整改情况及时报县安委办。

  (三)做好应急救援工作。1、制定《县科技局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2、组健应急救援队伍;3、每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应急救援演练。

  (四)认真组织开展本部门、本行业第七个“安全生产月”活动;按要求派员参加县召开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组织的培训。、

  (五)做好安全生产宣传工作,鼓励广大干部积极向《安全》及各级新闻媒体上稿。

  (六)按规定及时如实上报各内事故,主动做好事故处置和善后工作。

  四、监督检查

  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不定期对各股室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督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年终对各股室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年终验收考格,对成绩突出的给予通报表扬。

考核方案 篇5

  一、考核目的

  1.为进一步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2.为保证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建立煤矿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特制定本考核方案。

  二、考核范围

  本考核方案适用于集团公司下属负有安全生产责任的各单位、部门以及相关人员。

  三、考核组织机构

  1.集团公司成立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领导小组。集团公司总经理任组长,集团安全监察部、人力资源部及各矿行政正职为小组成员。

  2.常设考核执行机构。由集团公司安全监察部负责考核的组织、实施及其他协调工作。

  四、考核形式

  1.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实行百分制量化考核。

  2.考核以按季度考核、年终兑现的形式进行。

  五、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如下表所示。

  安全指标安全制度安全指令

  权重分配50分30分20分

  指标描述1.百万吨煤死亡率

  2.千人重伤率

  3.安全隐患整改率1.安全生产制度健全性

  (1)“三违”制度

  (2)“一通三防”制度

  2.各项操作是否有章可1.安全会议的召开

  2.安全培训

  3.违规操作次数

  六、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结果分类

  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和差五个等级,具体如下表所示。

  考核等级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差

  考核得分得分≥90分80分≤得分<90分70分≤考核得分<80分60分≤得分<70分得分<60分

  七、考核结果计算

  1.季度考核

  考核得分=(安全指标自评得分+抽查考核得分)/2+(安全制度自评得分+抽查考核得分)/2+(安全指令自评得分+抽查考核得分)/2

  2.年度考核

  考核得分=年度安全指标考核得分+(安全制度季度累计得分+安全指令季度累计得分)/4

  八、考核结果的应用

  1.考核结果作为审批单位年度安全生产奖的依据。考核结果由集团公司安全监察部出具,在审批各单位奖金时给予上浮或下浮。具体浮动措施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考核结果为优秀等级的,上浮年度安全生产奖20%。

  (2)考核结果为良好等级的,上浮年度安全生产奖10%。

  (3)考核结果为一般等级的,年度安全生产奖不上浮。

  (4)考核结果为较差等级的,下浮年度安全生产奖50%。

  (5)考核结果为差等级的,取消年度安全生产奖。

  2.各单位党、政正职年度安全风险抵押金与本考核结果挂钩。

  3.考核结果作为单位年度评比先进工作者、先进班组和部门的重要依据。考核结果每季度在集团公司内部刊物上公布一次。

  九、考核实施

  1.每季度5日前,集团公司安全监察部印制“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考核表”,并下发到各个下属矿区和单位。

  2.每季度10日前,下属矿区和单位将填写完毕的考核表送回集团公司安全监察部。安全监察部对收集上来的考核表进行分类汇总。

  3.在每个季度的考核中,考核领导小组要不定期地到下属矿区和单位进行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抽查并进行打分。抽查结果作为季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考核的重要部分。

  4.集团公司安全监察部在汇总抽查结果和各个矿区、下属单位自评结果的基础上,对各个矿区和下属单位进行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的最终评分,并于每个季度的15日前公布评比结果。

  十、特殊规定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单位不得评为优秀、良好等级。

  1.生产矿井发生3人(含3人)以上的死亡事故;地面单位发生死亡事故的。

  2.因工作不力导致大规模越级异常上访的。

  3.在集团公司其他规定中有明确规定一票否决的。

  十一、责任追究

  1.季度考核结果为较差的单位,给予单位正职和有关责任人通报批评;一个季度考核结果为差的单位,给予单位领导班子正职和有关责任人黄牌警告。

  2.连续两个季度考核结果为较差的单位,给予单位正职和有关责任人黄牌警告;连续两个季度考核结果为差的单位,给予单位领导班子正职和有关责任人诫勉谈话。

  3.连续三个季度考核结果为较差的单位,给予单位正职和有关责任人诫勉谈话;连续三个季度考核结果为差的单位,建议给予单位领导行政处理。

  4.全年考核结果为较差的单位,建议给予单位领导班子组织处理。

考核方案 篇6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进一步深化教育改革,落实《关于进一步提高温州市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若干意见的通知》(温政办〔20xx〕137号)文件精神,全面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确保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激发教师从事教学工作的积极性,增强教师教学工作责任心和质量意识,特拟定河天一小教学质量考核评估方案。

  一、考核原则

  1、坚持“全面考评”与“重点考评”相结合的原则。在考评中注意考评内容的全面性,防止主观片面,特别要对平均分、优生率、合格率、进步值等四个方面进行综合考评。

  2、坚持鼓励先进与鞭策后进相结合的原则。对该项考评成绩达到或超学校给予通报批评。

  3、坚持评估与指导相结合的原则。在客观评估的基础上,针对我镇小学各学科的工作实际,对下届小学各学科的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

  二、领导小组

  组长:z

  副组长:z

  组员:z

  三、考评办法

  实施考核评估由学校考核小组组织考核,每学期考核一次。教学质量计算方法为优秀率、平均分、合格率、进步值等四项按一定的比例权重计算。其中,优秀率占比重的30%,平均分占比重的50%,合格率占比重的20%。考核分A、B、C三档

  (一)三至六年级语文、数学、英语、科学学科教师教学业绩考核具体考核方法如下:

  1.教学业绩计算公式:

  教学业绩得分=(平均分×50%+优生率×100×30%+及格率×100×20%+进步值)×权重

  2.各子项目计算方法:

  (1)平均分

  平均分是指本班参加考试科目单科成绩与参考人数的平均值。

  平均分=单科成绩总分÷参考人数

  (2)优生率

  优秀率=优秀人数÷参加考试人数×100

  (优秀分以原各年级优秀分为标准)

  (3)合格率

  参加考试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

  合格率=合格人数÷参加考试人数×100

  (4)进步值

  ①进步率指任教学科学生成绩在原有基础上提高的数值。

  ②评价范围为:统测科目的平均分、优秀率、合格率。

  进步分=[本次统测考试数值(平均分)—上次统测考试数值(平均分)+本次统测考试数值(优秀率)—上次统测考试数值(优秀率)+本次统测考试数值(合格率)—上次统测考试数值(合格率)]÷3

  (5)任教科目权重(指统测科目)

  ①任教两个及以上主科科目以及跨级段教学的`,权重为1.1。如语文两个班级,数学三个班,英语、科学四个及以上班级的,权重为1.1。

  ②任教两个或两个班级以上的教师,对任教的班级均进行评估,教学质量评估分取几个班级的平均值。

  (二)一二年级语文数学科教师教学业绩考核具体考核方法如下:

  根据学校《河天一小一二年级游考办法》组织学生考核,根据学生得星量评定等级。一、二年级如有进行检测,以检测结果为准。

  (三)其他学科教师教学业绩考核具体考核方法如下:

  1.任教音、体、美、综合实践、品德、信息技术等学科的专职老师,以学科为单位进行等级考核,分A、B、C三档。

  2.根据学期教学要求确定考核内容。由考核小组对任教班级进行学业质量考核,体育学科以国家《体质健康标准》要求进行考核,并以所任教各班级平均分为标准。

  四、奖励办法

  分低段、中段、高段三个级段,其中A档(占30%),学业质量考核加20分;B档(占50%),学业质量考核加18分;C档(占20%),学业质量考核加16分,并计入个人学期目标考核。

  本方案由校长室负责解释。

  xx小学

考核方案 篇7

  为全面贯彻《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不断规范教师从教行为,提高我校教师的师德修养,树立学校和教师的良好形象,使全体教师树立教书育人、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无私奉献的良好风貌。根据上级有关师德建设的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师德师风考核评比细则。具体内容如下:

  一、师德考核领导小组

  组 长: 滕巍

  副组长:么丽丽

  成 员: 刘印、邬存明、刘洋、李俐励

  二、考核对象:我校在编在岗教师

  三、师德考核考评办法

  1、综合考核评分(由学校师德师风考核小组进行)(按《考核细则》考评,百分制)占30%;

  学生测评(由学校考核领导小组进行)占10%;

  家长测评(由学校考核领导小组进行)占10%;

  教职工互评占30%;

  教师自评占20%。按上述五项得出个人总分,并确定等次。

  2、在师德评价中,对发生以下问题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视其师德为不合格,并视其情节予以处理。

  (1)体罚、变相体罚学生造成恶劣影响的。

  (2)因工作失职,导致恶*事件的。

  (3)教师本人擅自停课、无故旷工的。

  (4)强制学生订购教辅资料或者报刊的,

  (5)向学生或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收受学生或家长财物的。

  (6)其他严重违反师德规范,在师生中乃至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

  四、 考核结果的运用

  (一)教师师德师风考核结果作为教师绩效考核评价指标中“职业道德”部分的评价结果,按不低于教师绩效考核20%的权重计入教师绩效考核结果,并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挂钩。

  (二)教师师德师风考核结果作为职务评审、职称评定、岗位聘任、表彰奖励等的重要依据,实行师德问题“一票否决”

  (三)师德师风考核等次优秀的,绩效考核和年度考核才可评为优秀等次;对师德师风考核优秀者,在职务评审、职称评定、岗位聘任、表彰奖励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四)师德师风考核不合格的,绩效考核和年度考核应定为不合格;师德考核不合格者,当年不得晋升职务、岗位等级,不得评先评优,按有关规定扣发绩效工资,必要时可调整工作岗位。教师违反师德规范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按规定应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者撤销教师资格,直至解聘。

考核方案 篇8

  安全检查应在各人各班自查自纠的基础上进行。每周学前班安全检查由教导处组织,并向学校行政提交安全质量考评打分意见。

  一、 考核奖惩等级划分

  安全检查考核分为合格、不合格二个等级。等级划分的标准是:80分 (含) 以上者为合格,80分以下者为不合格(不合格的不参加考核,其相应金额作为专项奖励基金,由行政会另行规定奖励办法),80为计算参数;对于获得合格的管理者,且没有发生以下条款者,按照分值奖励,奖励方法计算:

  得奖额=分数×投放金额/总分数

  二、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扣除效应分数,并视严重程度进行通报批评:

  1.学前班每学期儿童报名时,未和家长签定儿童接送协议书,扣10分。

  2.儿童每天入园后,出现让儿童走出园(校)外游玩的情况,扣5分。

  3.体育活动课教师未亲自指导,安排儿童活动,让儿童自玩自耍,扣10分。

  4.非体育课期间,让儿童玩耍双杠和篮球,扣5分。

  5.有儿童不能打架斗殴和摔跤,扣5分。

  6.有儿童带小刀和锋利的器物。教师未为儿童准备铅笔刀,扣10分。

  7.有儿童在教室内推拉乱搡,扣5分。

  8.有儿童上树和越墙,扣5分。

  9.未教育儿童部到比较危险的地方玩耍和乘凉,扣10分。

  10.对校内危险之物,没能及时拆移,扣20分。

  11.校长要确保儿童来园、离园的路途安全,扣30分。

  12.在无家长接送或天气恶劣的情况下,学前班负责人未亲自送儿童回家,扣20分。

  13.教师体罚和变相体罚儿童,扣30分。

  14.儿童突然生病或发生意外伤情,未迅速告知儿童家长,未及时请大夫或送医院治疗、抢救,拖延了治疗或抢救时间。同时未委拖他人代管其他儿童。扣20分。

  15.校内的用电器材和供电设备,未确保安全和绝缘,未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扣30分。

  16.出现前班内无教师的现象,扣30分。

  17.校内存放爆炸性物品和有毒性物品,扣30分。

  18.校内未严防火灾。未禁止儿童在校内玩火,扣30分。

  19.未教育儿童不能在口内吞食异物或将异物塞放在鼻内或耳内,扣20分。

考核方案 篇9

  为规范教育财务管理,维护财经纪律,促进依法理财,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充分调动财务管理人员的积极性。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范围

  全县教育系统各核算点。

  二、考核内容

  (一)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

  1.机构与人员管理。学校应按规定设置会计机构,配备会计人员。

  2.财会人员任职条件:会计机构负责人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工作经历;财会人员必须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上岗。

  3.内部控制管理。会计岗位职责明确,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不相容岗位严格分离,并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和稽核制度。

  4.工作交接管理。会计人员调动工作、离职或因其他原因暂时不能工作时,必须与接管人员交接手续。出纳由单位负责人和本单位会计负责监交,会计由主管部门财务管理人员和单位负责人负责监交。

  (二)日常财务管理

  1.预算编制管理。各核算点应严格按照全县预算编制口径编制年度部门预算。其中涉及项目预算的,应根据项目的轻重缓急并结合年度工作计划进行编制,预算编制做到科学化、精细化。

  2.决算编制管理。各核算点应当及时核对年度预算数,清理各项往来款,清查各项财产物资,如实编制年度部门决算报表,保证帐表相符,并在财政规定的时间内上报。

  3.专项经费管理。所有项目资金都必须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不得与日常经费混淆;因特殊情况需要改变用途的,必须书面报请教育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批准后,方可调整使用。专项经费根据批准的预算额度、规定的开支标准和开支范围以及用途,按照实际发生数列支。

  4.日常经费管理。单位的财务收支由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不得设立帐外帐,也不得未经批准另外开设银行帐户,现金支付必须符合现金开支范围的规定。所有支出都必须做到内容真实,票据合法。

  5.债权债务管理。未经主管部门批准,学校不得举借债务,也不得将资金外借或为他人提供担保。

  (三)政府采购

  1.采购预算管理。各核算点应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管理规定编制年度政府采购预算,严禁未编采购预算而进行采购。

  2.采购程序管理。凡属政府采购的项目都应按法定程序办理政府采购。严禁先采购后审批行为。

  (四)资产管理

  1.资产配置管理。严格按照(自治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试行办法)( 政规〔〕2号)第三章相关条款进行单位资产配置,并做好资产验收、登记、录入、帐务处理等工作。

  2.资产使用管理。加强财产物资的管理工作,建立资产管理责任制,对实物资产进行定期清查,做到帐帐、帐卡、帐实相符。

  3.资产处置管理。所有资产处置活动都必须履行相关报批手续,未经财政部门批准,不得擅自处置单位资产。

  4.资产信息化管理。及时将各类国有资产信息资料录入到资产信息管理系统,建立资产登记档案,并严格按照财政规定的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报告的格式、内容及要求,对其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状况定期做出资产统计报告。资产统计报告要做到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五)基建管理

  1.基建经费管理。所有基建拨款只能专款专用,未经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批准,不能挪作他用。

  2.基建项目管理。基本建设项目都必须遵循基建管理的相关规定,包括立项、报批、规划等相关手续必须齐全。

  3.基建决算管理。基本建设项目办理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手续前,必须进行基建评审工作。单位凭批复的竣工财务决算资料登记固定资产。

  4.基建档案管理。单位的基建档案必须收归财务室统一管理,基建档案包括立项报批资料、项目建设资料、工程决算资料等。

  (六)非税收入管理

  1.非税票据管理。单位在取得非税收入时,必须使用合法的非税收入票据并建立票据专管员制度。

  2.收入项目管理。各种收费项目和标准必须是依法批准设立的,严禁乱收费。

  3.收入收缴管理。所有非税收入(包括资产处置收入)都必须纳入预算管理,按规定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并实行收缴分离;单位要建立收入台帐,保证票款相符。

  (七)日常工作管理

  1.财务核算管理。严格按照(会计法)、(预算法)、(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等法律法规进行业务核算。做到科目使用正确,经济业务确认与计量准确,财务报表真实可靠,财务分析有针对性和相关性。

  2.报表报送管理。各核算点应按照规定的形式和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上报各类报表及其他相关资料。

  3.新机制财务核算管理。及时准确更新系统数据,财务数据实行动态管理,每月的10日前上报上月财务数据。学校基本信息分春秋两季及时更新。

  4.政务公开工作管理。各核算点按照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的固定格式准确及时上报公用经费、贫困生生活费补助、校舍维修改造和免费教科书等相关资金公示资料。

  5.资助资金管理。加强学生助学金工作管理,严格按照程序进行申报,资料收集完整,发放名册签字手续完整。资金发放及时,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挪用。

  6.国库集中支付管理。按时申报支付额度,严格区分财政直接支付与授权支付范围;根据财政审核下达的支付方式及支付内容支付资金。

  7.每学期协助完成学校食堂财务的清理、审计工作。

  8.及时完成布置的其他临时工作。

  三、考核方法

  教育局计财股建立“核算点日常工作考查记载簿”,对各核算点财务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考核记载。年终教育局、财政局组织专班对核算点工作进行全面考核。综合平时考查与年终考核情况(平常考查与年终考核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按成绩评选出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3个。年终对获奖的单位或个人进行奖励;对存在突出问题的单位或个人进行通报批评。

考核方案 篇10

  经市局党组研究,20xx年将对全市工商系统各直属工商局、分局年度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为保证该项工作能够有效开展,在总结以往考核工作的基础上,制定如下考核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按照国家工商总局周伯华局长提出的“四化”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全市工商系统考核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考核的导向和激励作用,通过考核促进各项工作有效落实。考核遵循客观公正、公开透明、科学有效、注重实绩的原则,全面、客观、公正、准确地评价各直属局、分局年度工作完成情况。考核结果将作为表彰的依据。

  二、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全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各直属工商局、分局,其中经济开发区分局、城南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按照各自职能所涉及的内容进行考核,但不参与排名。

  三、考核内容及计分办法

  考核内容主要分为两个部分:一是常规性工作;二是重点性工作。考核总分为100分。

  (一)常规性工作:主要是指工商部门职能范畴内的各项经常性工作和基础性工作。该项工作由市局职能处室制定具体的考核细则。考核分值占总分值的70%。具体内容包括:“政务管理、人事教育管理、纪检监察、财务管理、法制建设、公平交易执法、市场监督管理、合同管理、食品流通管理、外资企业登记监督管理、个体私营经济管理、企业监督管理、商标监督管理、广告监督管理、企业登记注册、消费者权益保护、信息化管理、消费者协会工作、私个协会工作、工商学会工作、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共21项。常规性工作最终考核得分=21项考核得分之和÷21×70%。《常规性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细则》见附件。

  (二)重点性工作:主要是指根据省工商局和市委、市政府的部署所必须完成的重要工作任务,以及20xx年全市工商系统工作会议上明确的20xx年全局性的重要工作。该项工作由市局相关职能处室制定具体的考核细则。考核分值占总分值的30%。具体的重点性工作由市局办公室会同有关职能处室拿出意见,报局长办公会研究确定。重点性工作最终考核得分=各项重点性考核得分之和÷项数×30%。《重点性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细则》待研究后下发。

  另外,以下几种情况予以加分:一是创新性工作,经直属局、分局申报,市局认可的,给予最高4分的加分,创新性工作考核评比办法另发;二是年度工作获得县(市、区)级党委、政府综合表彰的,加3分;三是在文明行业评选中,年度系统被评为省文明行业的,加3分,获省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先进单位的,加2分,获得市级文明行业的,加1分。同时获得上述表彰的,以最高表彰计分;四是在地方组织的作风建设评议中前五名的,加2分;其他市局党组认为应当加分的项目。所有加分累计最高不超过10分。

  根据上述办法,各直属局、分局考核得分=常规性工作最终考核得分+重点性工作最终考核得分+所获得的加分。

  出现以下几种情况,在综合评先中予以“一票否决”:一是直属局、分局局领导班子成员在考核年度内有违法违纪行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分的;二是本系统年内有干部职工受到刑事处分的;三是系统内发生重大责任事故,造成恶劣影响的;四是在地方组织的作风建设评议中列行政执法、经济管理部门倒数前三名的;其他经市局党组研究应予“一票否决”的事项。

  四、考核组织

  考核工作在市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设立考核工作办公室,办公室成员由市局各职能处室或部门组成,日常事务性工作由人事教育处负责,市局各有关职能处室或部门负责考核工作的具体实施。

  (一)常规性工作半年一考核。由市局职能处室或部门负责组织,年底各职能处室或部门根据半年考核情况计算出各直属局、分局常规工作考核结果,并将结果于20xx年1月5日前抄送人事教育处,年底不再组织集中考核。在考核中,要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发挥二版数据库数据作用,减少书式台帐,需要用到的台帐应事先确定并告知各直属局、分局。

  (二)重点性工作年底集中考核。根据工作部署和要求,由市局牵头职能处室或部门负责组织。为保证考核的公平、公正,考核时将抽调市局机关和各直属局、分局业务骨干组成考核组进行。牵头职能处室或部门应将考核结果于20xx年1月5日前抄送人事教育处。

  (三)加分项目实行申报制。创新性工作按照《全市工商系统创新性工作考核评比办法》进行申报考核。其他加分项目以直属局、分局提供的表彰文件原件为依据,截止申报日期为20xx年2月底。

  五、考核结果运用

  (一)反馈考核结果。为便于被考核单位明确差距,进一步改进工作,考核结果应及时反馈给各直属局、分局。常规性工作每半年反馈一次,由各职能处室负责,反馈的内容主要是扣分情况及原因;重点性工作在集中考核结果确定后5天内反馈,由牵头处室负责;创新性工作在市局考核评比结束后5天内反馈,由考核工作办公室负责。

  (二)文件通报表彰。根据考核结果,设立“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先进单位”3名(其中直属局2名、分局1名);常规性工作,每个单项设立2个先进,共42个先进单位;重点性工作,每个单项设立2个先进;创新性工作设立5个先进单位。将以文件的形式予以表彰。

  (三)给予物质奖励。在给予精神奖励的同时,为进一步激发各直属局、分局的工作热情,充分肯定所取得的成绩,对于获得表彰的单位将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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