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方案

时间:2022-08-21 19:30:29 考核方案 我要投稿

关于考核方案模板集合七篇

  为了确定工作或事情顺利开展,时常需要预先开展方案准备工作,方案具有可操作性和可行性的特点。优秀的方案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考核方案7篇,欢迎大家分享。

关于考核方案模板集合七篇

考核方案 篇1

  1、由校长室、教学处、教研组长、备课组长共同进行考核,分A、B、C三个等第,A、C等第分别按B等第的1.2倍和0.8倍考核发放,主要依据是:

  (1)平时的常规检查。

  (2)行政领导及相关人员进行的教学常规调研。

  (3)师生评估。

  2、考核分以下几个方面:

  ①、备课

  A、课时齐全,教材分析详细、具体、教学目标定位恰当,有机渗透学科思想,板书设计合理,教学过程完整详细,体现师生具体的双边活动,教学后记认真。

  B、课时齐全,有教材分析,教学目标,板书设计,教学过程较完整,较能体现设计思路,有后记。

  C、课时不全,教材分析、教学目标、板书设计、教学后记不全或上级领导认定为不合格。

  ②、作业布置与批改

  A、按备课组分配任务超额完成自编作业,平均每学期至少参与一次考试命题,作业适量且批改认真,及时辅导订正。

  B、基本能按备课组分配任务完成自编作业,且每学期至少参与一次考试命题,作业适量且批改认真。

  C、很少按备课组分配任务完成自编作业,或本学期未参与考试命题或作业量偏多偏少,批改不够认真。

  说明:音乐、体育、劳技、信息技术等因学科特点,“作业批改与布置”此项享受C等。

  ③、听课

  A、超规定节数,记录认真详细,听课意见详细诚恳,及时与被听课教师交流。

  B、满规定节数,听课记录齐全,听课意见有针对性,并能及时提出指导性意见或与上课教师及时交换意见。

  C、不满规定节数、不及时与上课教师交换意见或记录简单或无听课意见。

  说明:

  A、三年内新教师听课30节以上,其它教师每学期15节

  B、备课组长、教研组长、教学主任,分管教学的副校长,每学期听课20-30节(其中应有1/4的调研性听课)

  C、其他兼课行政同一般任课教师。

  D、听课量中,听同学科教师的课不少于2/3(行政人员不受此限制)

  E、听学术讲座、工作报告、经验交流,进修辅导均属继续教育,不列入听课指标。

  ④教研组、备课组活动

  A、认真参加教研组、备课组活动,不无故缺席,无迟到、早退现象,承担中心发言的次数高于人均次数。

  B、参加教研组、备课组活动,有无故缺席,迟到、早退现象的,承担中心发言的次数达人均次数(公出除外)。

  C、参加教研组、备课组活动,迟到、早退累计达3次以上,无故缺席2次以上,承担中心发言人的次数低于人均次数(公出除外)。

  D、兼课教师必须参加任教学科的所有教研组活动。

  ⑤上课(每学期考核一次)

  A、积极主动上好对外公开课或示范课,抽查课情况反映良好以上,且学生满意率达90%以上者。

  B、积极主动上好校内公开课或示范课,抽查课情况反映较好,且学生满意率达85%以上者。

  C、未上校内公开课、抽查课被认定为不合格者或学生满意率在85%以下者。

  ⑥完成其他任务

  A、能认真完成临时布置的任务,及时上交各种材料。

  B、能完成临时布置任务,但没有材料上交。

  C、没有完成临时布置任务,也无材料上交。

  注:

  A、凡出现教学事故,实行一票否决制,不享受当月教学过程管理奖。

  B、凡有一项C等(音、体、劳技、信息技术等除外)不得参与各项评优评先。

  C、凡当月请假一周以上,按每月四周计算,按比例扣除相应过程管理奖,凡请假满一个月的,不得当月过程管理奖。

考核方案 篇2

  一、考核时间

  20xx年全年。

  二、考核主体和考核对象

  (一)考核主体:镇文明创建领导组及其下设办公室

  (二)考核对象:全镇11个村

  三、考核方式及内容

  (一)考核内容及分值设定

  1、组织领导(8分)

  (1)村主要领导亲自抓创建工作,把文明创建工作列入议事日程1分;

  (2)制定创建文明村计划,并纳入村发展整体规划2分;

  (3)制定创建文明村实施方案,明确责任,抓好落实1分;

  (4)村有主抓文明创建工作机构,有工作人员,有健全的工作制度,各有关制度张贴上墙2分;

  (5)定期召开文明创建工作例会2分;

  2、主次干道(13分)

  (1)村主要对外联系道路及“村村通”公路等无被侵占、毁坏现象,绿化带保护良好3分;

  (2)村机耕路平整畅通,无被损坏占用等现象2分;

  (3)村文明交通宣传氛围浓厚,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放有序3分;

  (4)村主要对外联系道路及“村村通”公路两侧无“六乱”现象(乱设摊、乱搭建、乱张贴、乱涂写、乱晾晒、乱堆放)3分;

  (5)路灯无破损,功能完好2分。

  3、未成年人权益保护(9分)

  (1)建立未成年人保护组织和机构,并能正常开展工作1分;

  (2)积极开展校园周边环境整治活动,学校安全措施到位,周边文化市场管理有序,无“三无”食品2分;

  (3)烟酒销售点不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中小学校周边600米范围内有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的明显标识),中小学附近200米以内无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电子游戏经营场所和彩票投注点2分;

  (4)做好孤、残儿童合法权益保护工作和流浪儿童救助保护工作1分;

  (5)有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特别是农村“留守儿童”教育管理队伍,并经常性开展各项活动1分;

  (6)辖区内中小学设置心理咨询室并有效开展工作1分;

  (7)积极开展优秀童谣传唱、“童心向党”歌咏比赛、经典诵读、“美德少年”评选等活动1分。

  4、环境卫生(20分)

  (1)各村垃圾桶摆放合理,整洁美观,无散放垃圾3分;

  (2)各村卫生设施齐全、完好,公厕、垃圾屋有专人管理,并保持清洁4分;

  (3)生活垃圾袋装化,无暴露垃圾,无积水,无粪便外溢3分;

  (4)各村排水管畅通无堵塞,雨天排水及时,无人为积水2分;

  (5)门前卫生责任制得到有效落实3分;

  (6)各村按照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要求进行整体规划,美化、绿化建设良好2分;

  (7)普遍开展白色垃圾治理活动3分。

  5、志愿者工作(8分)

  (1)建立志愿者服务站,组织健全2分;

  (2)各村登记志愿者人数占总人口比例≥8%2分;

  (3)弘扬雷锋精神,积极开展文明交通劝导、关爱空巢老人、关爱农村低保户、五保户、文艺演出等各类志愿服务活动2分;

  (4)各村有志愿服务队伍,孤、老、病、残得到志愿服务2分。

  6、集贸市场(5分)

  (1)市场整洁,管理有序2分;

  (2)公平交易,无假冒伪劣、欺诈宰客现象1分;

  (3)开展文明市场创建活动,评选文明诚信经营户2分。

  7、公共场所文明程度(10分)

  (1)公共场所招牌、广告用字规范,无缺损现象2分;

  (2)村部、村民集中居住区无户外小广告或乱涂乱画,张贴广告2分;

  (3)村部周围、主要干道的临街商铺门面、废旧物品收购点规范整齐,无占道经营、乱摆摊点等行为;醒目位置设立“遵德守礼”提示牌4分;

  (4)无乱扔垃圾、随地吐痰等现象,无吵架、斗殴等不文明行为2分。

  8、创建活动(10分)

  (1)积极开展文明村创建活动1分;

  (2)建立农村“四创”领导组,“四创”活动成效明显2分;

  (3)积极开展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系列活动1分;

  (4)认真开展“进百家门、知百家情、解百家难”大走访和“做文明有礼的人”主题活动2分;

  (5)认真学习、宣传、评选道德模范、“中国好人”和月评“十佳事迹”推荐活动1分;

  (6)积极开展“我们的节日”和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1分;

  (7)认真完成县、镇文明单位布置的其他工作2分。

  9、创建氛围(6分)

  (1)档案资料规范、整洁、完整2分;

  (2)创建氛围浓厚,有适当的文明创建宣传公益广告;各村宣传栏刊登文明创建内容,并每个季度定期更新一次,刊登内容要留有图片资料3分;

  (3)各村市民学校有牌子、有场地、有计划、有制度、有教材、有培训记录、有培训图片、有成效1分。

  10、道德讲堂(6分)

  (1)道德讲堂年度活动方案1分;

  (2)道德讲堂统一标识1分;

  (3)道德讲堂一年不得少于四次4分;(道德讲堂未按6个一流程即唱歌曲、学模范、谈感悟、诵经典、习礼仪、送吉祥进行,此项不得分)

  11、问卷调查(5分)

  5、加减分项目

  (1)信息报送。每月对积极开展文明创建活动并做好信息上报工作的给予加分。信息报送镇创建办0.5分/条,信息报送网采用的,每采用一条加1分;如果被市政府网采用的,每采用一条加2分;如果被省级或省级以上采用的,每采用一条则当月信息满分;被采用的同条信息不累计加分,信息累计最高得分5分。(每月最后一天各村将被采用的信息按时间、名称、被采用网站、被采用网址、发稿人报送到文明办,分数以镇文明办统计为准)。

  (2)对外宣传。网及以上网站每月不少于4次(含农村清洁工程2次)少一次扣1分。

  (二)考核方式

  镇文明创建工作纳入全镇重点工作专项考核,同时纳入各村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主要以实地察看和软件资料查看。考核分为月度考核和年终综合考核相结合。

  1、月度考核:每月进行一次实地查看村部周围环境、主次干道、集贸市场、公共场所文明程度、问卷调查、软件资料以及上报到镇文明办的宣传信息,形成月考核成绩。

  2、年度综合考核:各村年度考核成绩由月度考核平均分和年终考核分组成。其中月度考核占70%,按照月度考核成绩平均分计算,年终综合考核占20%,按照创建办全年重点工作的考核成绩计算,镇领导考核占10%,由镇文明创建领导组根据各村全年工作情况进行考评。

  年终综合考核成绩由以下三方面组成:

  1、志愿者活动、道德讲堂以及我们的节日等重点工作开展8分;

  2、身边好人推荐评比5分,各村每季度积极推报身边好人1名,事迹材料1500字左右,附5张以上生活照片,镇文明办根据事迹材料推报到县文明办,被推广为好人2分;市好人3分;省好人4分;中国好人5分。

  3、文明创建工作宣传5分:被省级以上(含省级)媒体(日报、省电视台新闻频道)正面宣传的每篇(次)一次加5分;被市媒体(芜湖日报、芜湖市电视台新闻频道)正面宣传的每篇(次)一次加3分;被县媒体(报、县电视台新闻频道)正面宣传每篇(次)一次加1分,累计最高分不超过5分。镇创建办交办的工作2分。根据实际工作给予加减分。

  3、年终重点工作、宣传报导、身边好人推荐以及镇文明办交办的工作加分最高不超过20分。

  四、工作要求

  (一)、广泛宣传发动、营造良好氛围

  各村要进一步强化文明创建工作活动的宣传,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文明创建活动,在广大干部群众中形成关心支持和积极参与的良好氛围,深入推进工作,引导群众“讲文明,树新风”,大力促进镇精神文明建设。

  (二)、大力开展文明创建工作活动

  各村积极开展“我们的节日”、“关爱未成年人”、“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道德讲堂”等主题活动。各村要结合本村实际和特点开展各类群众喜爱的活动,通过活动不断地、广泛地开展,让群众有所知、有所去、有所乐,让道德文明在群众心中根深蒂固。

考核方案 篇3

  1、 员工迟到或早退半小时以内,一次扣30分。

  2、 病、事假可用当月休班替代,超休1天扣当月平均分20分。

  3、 开餐前、后请假1小时扣20分,开餐中,请假1小时扣40分。

  4、 旷工一次当天考核0分,旷工1天扣当月平均分数50%,超过1天,当月考核分数为0,超出部分顺延至下月扣除。

  5、 迟到半小时以上,或未经主管、领班批准私自替换班或无特殊情况捎信、电话请假均视为旷工。

  6、 上岗未按要求着工装、工袜、工鞋、工号牌,工装不整洁或有破损者发现一次扣5分。

  7、 女员工上岗未着妆、浓妆艳抹或喷洒香水味较浓的每发现一项扣5分。

  8、 上岗时间佩戴手饰(结婚戒指除外)、留长指甲、涂指甲油发现一项扣5分。

  9、 要求员工不留怪异发型,女员工发不过肩,男员工不留鬓角、胡须,不符合要求者一次扣10分。

  10、 吃带用异味的食品后上岗,发现一次扣5分。

  11、 不了解菜品、酒水价格或没核实菜单,多收或少收一次扣15分,引起客人投诉一次扣20分。

  12、 不了解本酒店的基本情况和餐厅销售的产品知识,未能及时给客人提供服务者一次扣5分。

  13、 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工作任务或工作不能独立完成,需要多次督导者一次扣10分。

  14、 准备工作不到位,出现空档一次扣5分。

  15、 发现失误不能及时制止或纠正者扣5分。

  16、 对客人投诉或突发事件未能及时圆满解决并不及时上报领导,一次扣10分。

  17、 操作声音过大,一次扣5分。

  18、 客人提出需要帮助,无回应,一次扣5分。

  19、 对客人服务时不使用礼貌用语者,对客人不热情或出现撵客现象者一次扣5-10分。

  20、 当值时间聚堆说笑,嚼口香糖,聊天,吃东西,大声喧哗,干私活,接打私人电话,看书报,打闹,嘻笑,发现一次扣5—10分。

  21、 上班时间无故串岗,离岗或私自会客者扣10分。

  22、 递送物品不使用托盘者一次扣5分。

  23、 不服从工作指令,当众与领导顶撞扣50分。

  24、 无论何种理由与客人发生争执,一次扣20—50分。

  25、 工作中发现违纪现象不及时报告,欺上瞒下,谎报事实真相者扣20分。

  26、 工作中消极怠工,效率低下或带情绪上岗扣10分。

  27、 不爱护公物、对物品造成损坏者根据轻重扣5—15分,损坏物品按价赔偿。

  28、 在岗吵架斗殴、造谣生事,破坏团结带来恶劣影响者,每项扣20分以上。

  29、 未经经理批准擅自给客人加菜,加酒水者扣15分。

  30、 站位不规范,一次扣2分。

  31、 客人进入餐厅,迎宾员不到位,服务员不及时到位,发现一次扣3分。

  32、 对客人就餐要求,传达有误,一次扣5分。

  33、 检查卫生一项不合格扣5分。

  34、 就餐器具不洁净,一次扣5分。

  35、 泔水、垃圾未及时清理或超过容器2/3,一次扣5分。

  36、 离岗前,不检查水、电、气等的安全情况,一次扣责任人10分,发生事故由责任人负责。

  37、 撤餐具、撤台面及补允餐具不及时,发现一次扣5分。

  38、 工作主动,热情受到客人表扬的一次加10分。

  39、 有合理化建议提出,一次当月平均分加5-10分。

  40、 对部门或单位有较好影响的工作或受到值班总经理的表扬,一次加当月平均分10分。

考核方案 篇4

  一、指导思想

  为加强、加快班主任队伍的建设,最大限度地调动班主任工作的积极性,强化学生管理,优化育人环境,提升办学品位,打造办学形象,特制定本办法。

  二、班级管理人员的设置

  班主任:全面负责班级工作;

  三、班级日常规考核内容、分值及考核分工

  1.班主任晨检:20分。考核:办公室。

  2.班主任履职:10分。考核:政教处。

  3.班主任督察班级教学:10分。考核:政教处。

  4.广播操:10分。考核:团委、政教处(团委牵头、统分)。

  5.教室卫生:10分。考核:团委、政教处(团委牵头、统分)。

  6.责任区卫生:5分。考核:团委、政教处(团委牵头、统分)。

  7.宿舍卫生:15分。考核:团委、政教处(团委牵头、统分)。

  8.宿舍纪律:10分。考核:政教处。

  9.班主任督察寝室:10分。考核:政教处。

  考核统计、公示:政教处

  四、考核办法

  〈一〉考核方式:班级考核分为月考核及学期综合评估。

  1.月考核:分为日考核和每周不定期考核,算出各班月考核得分,排名、公示并兑现班主任部分津贴(每月扣40元,综合考核时发放)。

  2.班级月考核:月考核分=常规考核分+奖励-扣分

  〈二〉月考核细则:

  1.班主任晨检:按时晨检(以学校作息时间表为准),少一次扣1分,最大分20分。每月由办公室根据考勤机统计。

  2.班主任履职情况考核细则(分值:10分)

  9.班主任宿舍管理,政教处根据班主任督查寝室的记录综合打分,满分10分。

  说明:

  1.上述各项扣分的最大限度不超过该项目满分,即各项扣分扣完为止。

  2.广播操、教室卫生、责任区卫生、宿舍卫生、宿舍纪律每周公布。

  〈三〉班级特色活动和家长会考核办法

  1.班级特色活动:以班级为单位开展的有益学生身心健康和提高班级凝聚力的特色活动参与人数超过班级人数一半的得2分,否则得1分。活动需经报校团委批准同意、有计划、有总结、活动要有图像资料,班级常规卫生大扫除不算。

  2.家长会:建议每学期召开一次,开得2分,不开不得分(家长到会率要达到50%以上,否则得1分),由班主任提供资料,政教处考核(月考核时当月核算,学期综合考评另算)。

  〈四〉扣分

  1.由于班级教育与防范失当原因造成学生人身安全事故的由政教处或学校处理的,每件扣5分,由政教处汇总。

  2.恶性违纪。班级出现恶性打架、群体斗殴(5人以上).、、敲诈他人、偷窃等严重违纪事件,每件扣5分。公安机关介入调查处理的打架斗殴、敲诈勒索、聚众闹事、盗窃、抢劫等严重事件扣10分。

  〈五〉一票否决

  在校学生且在校期间因违法犯罪,被公安机关依法查处,给予拘留以上处分的,或者由于安全事故造成重大事件或重大影响的,实施一票否决,取消该班主任当月考核奖和学期评先评优资格。

  五、考核结果的应用

  1.班主任津贴标准。班主任每月享受班主任基本津贴和月考核奖金。班主任月基本津贴标准:男生班400元/月、春招男生班480元/月、对口或综合班240元/月,专业混合班(男女生比例在7:3和3:7之间)320元/月、其余班级260元/月;职高男生班班主任月考核最大奖金500元,职高女生班班主任月考核最大奖金400元,对口高考班班主任月考核最大奖金300元。实际奖金以考核结果为准,专业混合班在原月考核基础上上浮10%,实习班班主任只享受基本津贴160元/月。2.连续担任男生班班主任工作的,每增加一届,基本津贴上浮80元,其余班级上浮40元。

  2.班主任津贴计算

  职高男生班班主任月津贴=基本津贴+班级月考核奖励分×4.6元/分+(x-50)×2

  职高女生班班主任月津贴=基本津贴+班级月考核奖励分×3.6元/分+(x-50)×2

  对口高考班班主任月津贴=基本津贴+班级月考核奖励分×2.6元/分+(x-50)×2

  说明:x为班级学生数,x小于50时以50计算。

  3.考核结果作为班主任解聘、续聘的重要依据。月综合考评分数低于50分者,工作中因有严重失误造成严重后果、严重影响、严重损失或不胜任班主任工作者经校长办公会决定解聘其班主任职务。

  4.班级月考核结果在次月15日前统计完毕,经校长办公会审定后公示三天,于20日前发放到位。

  六、本方案试行时间

  20xx-20xx学年第一学期

考核方案 篇5

  一、落实常规:

  1、上课:

  (1)严格按课表上课,不准私自窜课,违反一次扣5分。

  (2)上课教师不及时,违反一次扣5分。

  (3)上课组织不好,违反一次扣5分。

  (4)出席簿每天详细记录,未做到一次扣5分。

  (5)体活课教师要有组织,教师及时参与,违反一次扣5分。

  2、活动:

  (6)上厕所、课间活动要有组织,教师要跟班,违反一次扣5分。

  (7)到儿童活动区(秋千、滑梯等)活动时,教师要有组织,违反一次扣5分。

  (8)严格禁止儿童到不安全的地方活动,发现一次扣5分。

  注:如教师不按要求去做,出现后果自负,并扣除当月的奖励工资。

  3、午睡:

  (9)按时组织午睡,未按时组织发现一次扣5分。

  (10)保证午睡纪律,学生乱发现一次扣5分。

  (11)要保持教室宿舍卫生,被褥叠放整齐,否则一次扣5分。

  4、接送学生:

  (12)教师准时在门口迎接学生,与家长、学生礼貌问好,违者一次扣5分。

  (13)放学要有组织,按时送到校门口,违反一次扣5分。

  5、安全:

  (14)教师要认真做好本班孩子的安全教育和看护工作,保证孩子在园期间的安全,如因教师原因,导致孩子出现安全事故,责任完全由教师个人负责,并且根据情节扣10——20分,情节严重的扣除当月工资。

  6、物品保管:

  (15)教师要保管好班级及宿舍内的所有物品,如因教师疏忽,导致班级、宿舍内的物品丢失或损坏,由教师自己按价赔偿,并根据情节扣5——10分。

  二、师德水平:

  1、对待儿童要有耐心、爱心、细心,语言要有亲和力,与家长沟通要热情,有礼貌(做到起身相迎、笑脸相送)发现语言粗鲁、行为不良者,一次扣10分。

  2、上课期间,不许接打手机,手机应在振动状态,违反一次扣3分

  3、在征求家长对教师是否满意的问卷中,发现一人次家长不满意,并提出理由的扣1分。

  4、尊重孩子的人格,不准谩骂、侮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发现一次扣3分。

  三、考勤:

  1、迟到、早退一次扣3分,少上一节课扣4元,有事必须请假,否则,视为旷工每天扣50元,三天以上者扣除当月工资。

  2、缺勤一天扣20元(婚、丧、嫁、娶除外)。

  四、奖励:

  1、定员:

  小、中、大班定员人数分别为15、25、30人,每超一人每月奖励10元。

  2、活动:

  对园内举行的各项活动,参与组织质量按一、二、三等奖分别加20、15、10分,(注:一等一名,二等二名,三等二名)。

  3、安全:

  对一学期无任何安全事故发生的班级,教师奖励50元。

  4、教学:

  对于上级部门组织的各项教学活动,参与教师按区、市、省、国家分别奖励20、40、60、80分。

  5、物品管理:

  对于班级和宿舍内的'任何物品,以学期为单位,完好无损的奖励20分。

考核方案 篇6

  为认真贯彻落实卫生部《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和《××省〈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文件精神,做好医师定期考核工作,加强医师执业管理,规范医师执业行为,提高医师素质,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及职责

  成立医院医师定期考核委员会,并设立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公室。

  医师考核委员会人员组成:

  主任:

  副主任:

  委员:

  医师考核委员会负责拟定医师考核工作制度,对医师定期考核工作进行检查、指导,保证考核工作规范进行。

  考核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在医务科。

  考核办公室负责对全院执业医师定期考核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考核结果及医师注册数据汇总,上报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二、考核对象和时限

  (一)考核对象为依法取得医师资格,经注册在本院执业的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医师类别为临床、中医(包括中医、民族医、中西医结合)、口腔和公共卫生。

  (二)医师定期考核每两年为一周期。在考核周期内,拟变更执业地点或有《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七条所列情形之一但未被吊销执业证书的医师,提前进行考核。医师在考核周期内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考核的认定为考核不合格。

  (三)每年对执业注册满两年的医师进行考核,一般在本年度的12月开始,至次年的2月底前完成,3月底前将《医师定期考核结果登记表》,报送至注册机关,并将考核结果书面通知其本人。在考核周期内,考核不合格需再次考核,拟变更执业地点或有《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七条所列情形之一但未被吊销执业证书的医师,应当由医院医务科通知考核委员会办公室提前进行考核。

  三、考核内容和标准

  (一)考核内容

  医师定期考核内容分为三个部分:工作成绩考核、职业道德评定和业务水平的测评。对从事母婴保健工作医师的考核还应包括《母婴保健法》及其实施办法规定的考核内容。

  工作成绩考核内容包括:医师执业过程中,遵守有关规定和要求,考核期内完成工作数量、质量和政府指令性工作情况。

  职业道德评定内容包括:医师执业中坚持救死扶伤,“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以及医德医风、医患关系、团结协作、依法执业情况以及卫生部《关于建立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的指导意见(试行)》的规定等。

  业务水平测评内容包括:业务水平考核根据执业医师的级别、类别和专业区别对待,重点测评法律法规和“三基”(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以及学习和掌握新知识、新理论、新技术和新方法的能力。业务水平测评分为临床基本技能操作考核和卫生法规、专业知识综合笔试考核两部分。

  (二)考核标准:

  1、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

  (1)与考核医师上一年度考核情况及平时考核、考评结果相结合进行。

  (2)建立健全的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考评制度,作为对医师进行职业道德评定的依据。

  (3)工作成绩、职业道德考核由考核医师所在科室负责提出评定意见,报人事科进行复核。

  2、业务水平测评

  业务水平测评可以采用以下几种形式:

  (1)个人述职;

  (2)有关法律、法规考核或考试;

  (3)相关专业知识考核;

  (4)相关专业技能操作考试;

  (5)检查其本人书写的医学文书;

  (6)患者评价和同行评议;

  (7)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形式。

  具体要求按省卫生厅医师定期考核标准进行。

  四、考核程序和方式

  (一)考核实施前

  1、考核办公室于考核日前60日将考核事宜通知需接受定期考核的医师,同时上报医师注册机关。

  2、医师注册机关在接到上述报告10日内向考核办公室提供名单内医师考核周期内行政处罚情况。

  (二)考核实施

  考核程序包括简易程序和一般程序。

  1、简易程序

  (1)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历,考核周期内有良好行为记录的;

  (2)具有12年以上执业经历,在考核周期内无不良行为记录的;

  (3)具有副主任医师及以上技术职务者,在考核周期内无不良行为记录的;

  (4)医师离退休后由本单位返聘,在考核周期内无不良行为记录的。

  对符合简易程序考核的医师,由本人从工作成绩、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三个方面书写述职报告,所在科室在《医师定期考核表》上签署评定意见,由人事科进行复核,报院考核办公室审核批准。

  2、对采取一般程序考核的医师,先由其从工作成绩、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三个方面书写述职报告,科室对其进行工作成绩、职业道德评定,在《医师定期考核表》上签署评定意见,并于业务水平测评日前30日报人事科复核;复核合格后,考核委员会办公室组织进行业务水平测评。

  (三)考核实施后

  1、考核办公室考核结束后30日内,将《医师定期考核结果登记表》和《医师定期考核表》反馈考核委员会,并通知医师本人;同时按要求将《医师定期考核结果登记表》报卫生主管部门备案。

  2、被考核医师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考核结果30日内,向考核办公室提出复核申请。考核办公室应当在接到复核申请之日起30日内组织对医师考核结果进行复核,并将考核意见书面通知医师本人。

  五、执业行为和考核结果记录

  (一)考核办公室要为被考核医师建立医师定期考核档案,按《医师定期考核档案》填表及归档说明建立医师档案,将医师执业行为记录(包括良好行为和不良行为)及《医师定期考核表》及时存入其档案中。档案的建立和日常的管理由医院医务科负责。

  良好行为记录包括医师在执业过程中受到县级以上的奖励、表彰,完成政府指定性任务及取得的技术成果等;不良行为记录包括因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诊疗规范、常规受到的行政处罚、处分,以及发生的医疗事故等。

  医师定期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工作成绩、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中任何一项不能通过评定或测评的,或有《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所列情形之一的,即为不合格。

  (二)每次考核结束后30日内,医院考核办公室及时将被考核医师的《医师执业证书》报送到注册机关。如考核不合格,经培训3-6个月后再次进行考核,如再次考核仍不合格,则由卫生行政部门注销其执业注册,收回其《医师执业证书》。

  六、监督管理

  医院医师定期考核委员会负责监督考核办公室的考核工作,在考核办公室考核工作结束一周内,对医师定期考核的资料进行随机抽查。对考核办公室违反《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将依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至第三十一条等有关规定报请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给予严肃处理。

考核方案 篇7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和“生态优先、加速崛起、富民兴县”为主题主线,着力构建以经济发展、民生改善、社会和谐进步为重要内容,以“五大改革、五大发展、五大建设”为举措的乡镇综合目标考核体系,围绕县委、县政府20xx年工作重点,全面推进“四个示范县”建设,结合正在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制定乡镇综合目标分类考核办法。

  一、考核组织机构

  乡镇综合目标考核工作由县目标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县乡镇综合目标考核办公室具体承办。

  二、考核类别

  按照国家主体功能区建设要求,围绕空间规划和产业布局,结合20xx-2013年度工业发展、招商引资、财政收入、项目建设以及农业发展情况,将全县乡镇分为三个考核类别。一类:天堂镇、温泉镇、来榜镇、河图镇、店前镇、白帽镇、菖蒲镇、莲云乡(以“区乡合一”体制参与部门绩效考核,乡镇综合目标考核只考核其一票否决事项和民生工程等内容,不参与乡镇考核排名);二类:五河镇、黄尾镇、冶溪镇、响肠镇、毛尖山乡、中关乡、石关乡、姚河乡;三类:头陀镇、主簿镇、青天乡、包家乡、和平乡、古坊乡、田头乡、巍岭乡。三个类别乡镇在考核指标分值安排上各有侧重。

  三、考核内容、权重设置

  设总分100分,具体项目及权重如下:

  (一)、经济发展(35分)

  1 、农业发展 (一类乡镇3分,二类乡镇5分,三类乡镇6分)

  2 、工业发展 (一类乡镇5分,二类乡镇4分,三类乡镇3.5分)

  3 、服务业发展 (一类乡镇7分,二类、三类乡镇8分)

  (1)服务业发展(一类乡镇2分,二类、三类乡镇3分)

  (2)乡村旅游(2分)

  (3)电子商务(3分)

  4 、招商引资 (一类乡镇5分,二类、三类乡镇4分)

  5 、财政工作 (一类乡镇6分,二类乡镇5分、三类乡镇4.5分)

  (1)财政收入(一类乡镇5.5分,二类乡镇4.5分、三类乡镇4分)(任务完成90%,人均财政收入增长率、增长额各占5%)

  (2)乡村债务(0.5分)

  6 、项目建设 (一类乡镇5分,二类乡镇4分,三类乡镇3分)

  7 、扶贫开发 (一类乡镇4分,二类乡镇5分,三类乡镇6分)

  (二)、生态保护(25.5分)

  1 、林业建设及护林防火 (3分)

  2 、水土保持及防汛抗旱 (3分)

  3 、环境保护 (4分)

  4 、节能工作 (0.5分)

  5 、文化资源保护与文化建设 (2分)

  6 、文明创建 (含三线三边环境整治)(5分)

  7 、美好乡村建设 (5分)

  8 、违建整治与防控 (1分)

  9 、耕地保护及地质灾害防治 (2分)

  (三)、社会事业(10分)

  1 、计划生育 (5分)

  2 、民生工程 (5分)

  (四)、社会治理(21.5分)

  1 、平安建设 (9.5分)

  (1)食品安全(2分)

  (2)安全生产(2分)

  (3)综治维稳(3分)

  (4)信访工作(2分)

  (5)依法治理(0.5分)

  2 、执行力 (5分)

  (1)为民服务全程代理(2分)

  (2)行政执行力(严格考勤执行请销假制度、编制“十三五”规划等)(3分)

  3 、综合评议 (7分)

  (1)比学创(半年观摩评分)(2分)

  (2)县四套班子领导对各乡镇工作评议(5分)

  (五)党的建设(8分)

  (1)基层组织建设(2分)

  (2)党风廉政建设(2分)

  (3)宣传工作(2分)

  (4)武装工作(1分)

  (5)统战工作(1分)

  县委、县政府部分“三重工作”月督查考核加分、扣分。

  (六)人口和计划生育、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安全生产和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风险、党风廉政建设实行“一票否决”。

  四、考核办法

  根据县委“改进考评形式”的要求,本着解决多头考核、重复考核、繁琐考核等问题,简化考核程序,提高考核效率,20xx年度乡镇综合目标考核不另行出台考核细则、不统一组织综合考核组考核,各考核成员单位原则上年终不组织到乡镇的考核,对照本办法的评分标准,结合统计资料以及平时执法检查、工作督查、乡镇报送的佐证材料等提供考核结果(除扣分指标外,定量、定性指标要体现工作优劣,原则上每类单项最高分与最低分差距控制在5-20%;凡以比值计算得分的均对应三类乡镇分别计算)。

  考核结果须经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加盖公章、呈送分管县领导审定后进行公示,于20xx年1月上旬将公示后的考核结果报县考核办。县考核办结合“三重”工作督查、综合评议,对照考核办法汇总计算各乡镇综合分值,评出三类乡镇的综合得分前两名,报县目标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提交县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

  五、结果运用

  1、依照综合目标考核结果确定每类乡镇第一名为一等奖、第二名为二等奖,由县委、县政府予以表彰,并分别发给奖金8万元、6万元。党政主要负责人分别按5000元、4500元予以奖励。

  2、县委、县政府结合乡镇综合目标考核结果,对乡镇机关工作人员予以年度一次性奖励。乡镇综合目标考核平均奖励系数为1,获奖乡镇奖励系数为1.1,每类倒数第二位乡镇奖励系数为0.95,每类末位乡镇奖励系数为0.9(其中党政主要负责人系数为0.85)。

  对综合目标考核获得奖励的,公务员年度考核优秀比例可按20%确定;综合目标考核结果作为乡镇领导班子成员提拔重用或组织调整的重要参考依据之一。根据《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试行)》、《岳西县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领导干部暂行办法》等规定,对连续两年考核为“末位”的乡镇,将对党政主要负责人采取组织措施,其班子成员一年内不提拔、不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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