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奖罚规章制度

时间:2022-11-03 19:24:05 奖罚制度 我要投稿

员工奖罚规章制度集锦10篇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我们都跟制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制度是指在特定社会范围内统一的、调节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一系列习惯、道德、法律(包括宪法和各种具体法规)、戒律、规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条例)等的总和它由社会认可的非正式约束、国家规定的正式约束和实施机制三个部分构成。那么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员工奖罚规章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员工奖罚规章制度集锦10篇

员工奖罚规章制度1

  一、奖惩制度:

  1、不带工作帽进操作间,罚款1元/次;

  2、在工作间内吸烟,喝酒者,罚款2元/次;

  3、在操作间打骂,嬉戏,罚款20元/次;

  4、浪费原材料者,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警告,以致开除;

  5、不爱惜厨房工具者,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警告,以至开除;

  6、因其本人原因,故意拖延时间,造成上菜慢,引起客人投诉,跑单者,罚款10元/次;

  7、因个人原因。没有在事发前写入采购单,造成原料没有,不能出菜者,罚款5元/次(市场缺货的情况例外);

  8、在宿舍吵嚷打闹,造成邻居投诉者,罚款10元/次,超过两次开除宿舍,自行解决住宿;

  9、划菜员不向传菜员报菜名,桌号,罚款5元/次;

  10、划菜员报错桌号或传菜员报错桌号,造成本店损失的,按菜谱价格赔偿;

  11、不经经理允许,擅自改菜单者,按菜谱上此菜的价格赔偿;

  12、下班前不关灯,不关煤气,或不关抽油烟机,究其责任人责任,罚款10元/次;

  13、卫生检查不合格者,罚款5元/次;

  14、菜内发现发丝,铁屑或其他厨房用品,追究负责人责任,如查不出,配菜员,炒菜者和传菜员平摊此菜的赔偿金;

  15、热菜出菜时不加任何修饰的,打盒者罚款5元/次;

  16、丢失工具者,按工具价格赔偿;

  17、成菜上桌后客人颗粒未尽的菜,究其炒菜人员的责任,落实后于以惩罚,如因菜品质量问题,炒菜人员按菜谱价格赔偿;视情节,酌情处理。

  二、奖励制度

  1、提出对厨房改善的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并切实有效者,奖励10元/次;

  2、创作出新菜品,并给酒店带来良好效益者,奖励50元/次;

  3、连续一个月,卫生检查全优者,奖励20元;

  4、及时发现隐患(例如下班前发现煤气阀门没关),避免危险发生者,奖励20元。

  5、酒店员工奖罚的规章制度

  一、奖励制度

  1、工作积极,团结同事。

  2、员工过生日时,酒店为其赠送礼品。

  3、工作能力优秀,不迟到,不早退,无旷工。

  4、礼貌、热情、周到的服务,经常得到客人的.好评。

  5、所管理的器具、用具无破损、无丢失。

  6、从酒店的利益出发,为酒店的发展,尽心尽力。

  以上6条,酒店按季度、年度进行评比,依据评比结果给予表彰和现金奖励。

  二、惩罚制度

  (一)违以下条款按次进行现金处罚

  1、浪费公物,视情节轻微的。

  2、对客人指手划脚,品头论足。

  3、对宾客不礼貌,与客人争辨。

  4、与客人争吵,把个人情绪带入工作中。

  5、妨害工作秩序或违安全卫生工作守则。

  6、在工作时间聊天、嬉戏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

  7、工作时间内躺卧、睡觉,随意拨打电话。

  8、当值时擅离工作岗位,闲逛,干私人事情。

  9、随意进出厨房、餐厅,到厨房抓吃、抓拿的。

  10、不经请假,随意旷工。

  11、上班时间随意吸烟,擅离工作岗位,无故迟到、早退。

  12、当班时吃东西、看电视,用酒店电话办理私人事情。

员工奖罚规章制度2

  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学校安全工作事关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事关教育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根据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安全教育意见与精神,结合本校实际,特制订安全教育制度如下:

  一、安全教育领导机构

  成立安全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学校安全教育工作,解决安全教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组长:xxx

  成员:各部门负责人

  二、安全教育的主要资料

  安全意识教育、交通安全教育、消防安全教育、社会治安安全教育、食品卫生及传染病预防教育、自然灾害安全教育、预防触电、溺水和煤气中毒教育、校内活动安全知识教育、校外活动安全教育、良好行为习惯的养成教育、生活中各类安全常识教育等。尤其要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楼道安全、防火安全,紧急状况下的疏散安全、受到不法侵害时的安全保护等方面的教育。安全培训制度。

  三、安全教育主要形式

  1、教师会。利用例会、教师安全专题会、暑期教师会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知识、技能培训。

  2、学校集会。一般每月组织召开一次全校学生集会,总结本月安全工作,安排下月安全注意事项。

  3、专题报告会。邀请铁路、交警、公安、消防、卫生、防疫、电力等有关部门来校作专题安全知识报告。

  4、班会。安全培训制度。各班利用班会,结合本班实际,开展经常性安全教育。

  5、利用广播、板报、图片展览、安全教育光盘等多种形式,增强学生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技能。

  6、体育课、综合实践活动课、理化生实验课。课前有关教师务必进行必要的安全注意事项教育。

  四、安全教育职责

  (一)团委工作职责

  1、利用广播、橱窗、板报、学生会、教师会等多种形式对师生进行安全教育。

  2、加强教师职业道德教育,依法执教,热爱学生,面向全体,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3、进行学生良好行为习惯的养成教育。

  4、学生离校及时播放安全提示。

  5、每学期做一次交通安全、法制等教育报告。

  6、每学期举办一次法制、安全教育图片展览。

  7、每学期举行一次交通法规、法律常识、消防知识、安全知识为资料的知识竞赛或讲座。

  8、每学期组织观看一次安全知识教育录像片。

  9、定期指导或召开安全教育专题班会、团会。

  (二)保卫处职责

  1、配合团委开展安全教育活动。

  2、对学生家长进行一次加强子女安全监护的教育。

  3、对在校外租住学生和骑自行车学生每月进行安全教育、检查,并建立档案。

  4、重点对违纪学生进行法制等思想教育。

  (三)总务处职责

  1、每周对各类管理人员和第三产业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培训安全技能。

  2、教育学生注意饮食卫生,不吃生、冷、过期、霉烂、变质食品。

  3、教育学生买饭、打水要排队,以免烫伤。

  (四)教务处职责

  1、有计划地组织开展课堂教学渗透安全教育。

  2、教育教师遵循教育规律,遵纪守法,依法执教,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3、教育教师注意实验课、室外课的规范操作和安全管理。

  (五)班主任职责

  1、班主任是班级安全管理的直接职责人。要充分利用班会活动等不失时机地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救、自护潜力,并详尽记录。做到常抓不懈,警钟长鸣。

  2、每周班会,要及时总结上周安全工作,指出存在问题,对今后安全注意事项提出明确要求。把安全教育作为班会的重要资料之一。

  3、每学期开学、放假、集会、实践活动前都要对学生进行全面细致的安全教育工作。

  (六)教职工职责

  1、平时和在课堂教学中渗透安全教育,提高学生安全意识,培养学生自我保护潜力。

  2、利用综合实践活动课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训练安全防护技能。

员工奖罚规章制度3

  一、目的

  1.为明确奖惩的依据、标准、权限及程序,构成良好的奖惩机制。奖:激发员工的进取性和创造性。

  惩:更好地规范约束员工的行为。

  2.是公司各项规制度良好运行的保障体系。

  3.是公司各项业务完成效果的评价体系。

  4.是全员进取出谋划策、开拓革新的激励体系。

  二、分类及适用范围

  1.行为规范类:适用于本公司、特殊岗位能够根据经营特色予以适当调整。(惩:约束全员行为)

  2.管理操作类:适用于所有中高层管理人面以及具有管理职能的部公基层员工。(惩:保障各类管理制度运行)

  3.经营效益类:适用于集团各职能部门、业务部门、团体以及有特殊经营贡献的个人。(奖:业绩好或为企业发展有贡献)

  三、奖惩原则

  1.奖惩有依据的原则:奖惩在依据是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员工的岗位描述及工作目标等。

  2.奖惩及时的原则:为及时的鼓励员工对公司的贡献和正确行为以及纠正员工的错误行为,使奖惩机制发挥应有的作用,奖惩必须及时。

  3.奖惩标准严格的原则:员工的表现仅有较大幅度地超过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才能够给予奖励。员工的表现应到达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当员工的表现达不到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应给予相应惩戒。

  4.奖惩公开的原则:为了使奖惩公正,公平,并到达应有的效果,奖惩结果必须公开。

  5.奖惩公正的原则:防止公司员工特权的产生,在制度面前公司所有员工应人人平等,一视同仁。

  四、奖惩项目设置

  (一)、

  1.行政类:

  行政奖惩:通报表扬、记小功、记大功。

  行政处罚:通报批评、记小过、记大过、解除劳动合同。

  2.经济类:

  经济奖惩:奖金、奖品和旅游度假、考察奖励。

  经济处罚:罚款等。

  3.专项奖励类:

  专项奖励指对员工在专项事件优异所进行的奖励,包括年度优秀员工奖、年度优秀管理者奖、伯乐奖、金点子奖、开源节流和其他异常奖励等。

  (二)、

  1.累计奖惩:

  惩罚:2次通报批评记为1次小过,2次小过记为1次大过,2次大过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奖励:2次通报表扬记为1次小功,2次小功记为1次大功,2次大功公司一性奖励500元。

  2.功过相抵:

  凡处分期间有立功表现的员工,公司将依照功过相抵的原则酌情予以撤销处分的处理。一次通报表扬抵一次通报批评,一次记小功抵一次记小过,一次记大功抵一次记大过。

  五、惩罚措施

  (一)、行为规范类:

  1.着装仪表:(略)

  (二)、管理操作类

  1.培训会议管理

  六、奖励措施

  xxx

  七、奖惩执行和申诉

  1、奖惩由提案人或相关部门填写《员工惩处单》或《员工奖励单位》。

  2、《员工惩处单》或《员工奖励单位》由人力资源部根据上报资料审核,按相关责权审批后执行,其中经济奖励和处罚结果交于财务部,由财务部在本月工资中予以执行。

  3、在奖惩过程中,员工如认为受到不公平对待对奖惩结果感到不满意可向总经理进行申诉。

员工奖罚规章制度4

  1.、总则

  1.1、为明确奖惩的依据、标准和程序,使奖惩公开、公平、公正,更好地规范员工的行为,鼓励和鞭策广大员工奋发向上,创造更好的工作业绩,特制订本制度。

  1.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2、奖惩的原则

  2.1、奖惩的原则。

  2.1.1、奖惩有据的原则:奖惩的依据是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员工的岗位描述、及工作目标(承包指标)等。

  2.1.2、奖惩及时的'原则:为及时的鼓励员工对公司的贡献和正确行为以及纠正员工的错误行为,使奖惩机制发挥应有的作用,奖惩必须及时。

  2.1.3、奖惩公开的原则:为了使奖惩公正、公平,并到达应有的效果,奖惩结果必须公开。

  2.1.4、有功必奖,有过必惩的原则:严防公司员工特权的产生,在制度面前公司所有员工应人人平等,一视同仁。

  2.2、员工的表现仅有较大地超过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才能够给予奖励,到达或稍稍超出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应视为员工应尽的职责,不应得到正常待遇之外的奖励。

  2.3、员工的表现应到达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当员工的表现达不到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应给予相应惩戒。处罚的原则是从轻不从重,目的是:防微杜渐、惩前毖后。

  2.4、为处理员工因违纪过失或职责过失行为而填写的表单为过失单。处罚和惩戒通知单必须知达本人,对于不合理、不公平的惩罚,员工有申诉的权利。

  2.5、对员工奖惩采取拖延、推诿或不办等方式的管理人员,人力资源部应及时提来源罚提议,下达《职责过失单》。

  3、奖励

  3.1、奖励的目的在于既要使员工得到心理及物质上的满足,又要到达激励员工勤恳工作,奋发向上,争取更好业绩的目的。

  3.2、奖励的方式分经济奖励、行政奖励和公司异常贡献奖三种。

  3.3、经济奖励包括奖金、奖品。

  3.4、行政奖励包括嘉奖、记功、记大功。

  3.5、公司异常贡献奖包括荣誉及其它物质奖励,由董事会视具体情景确定奖励资料。

  3.6、以上三种奖励可分别施行,也可合并执行。

  3.7、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予嘉奖,并颁发奖金、元,奖金随当月工资发放。嘉奖通报全公司。

  3.7.1、工作努力、业务纯熟,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交办任务者;

  3.7.2、品行端正,恪尽职守,堪为全体员工楷模者;

  3.7.3、其他对公司或社会有益的行为,具有事实证明者;

  3.7.4、全年满勤,无迟到、早退、病、事假者;

  3.7.5、经“员工合理化提议审议委员会”评审等级为C级的合理化提议,在应用中取得效果者。

  3.8、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予以记功,并颁发奖金、元,奖金随当月工资发放。记功通报全公司。

  3.8.1、全年能超额(10%—30%)完成上级下达的工作任务者。

  3.8.2、遇有灾变或意外事故,能够奋不顾身,不避危难,极力抢救并减少公司损失者。

  3.8.3、检举揭发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侵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为公司挽回形象或财产损失者。

  3.8.4、经过自身努力,避免了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和设备设施事故者。

  3.8.5、全年累计获嘉奖三次者。

  3.8.6、对维护公司荣誉、塑造企业形象方面有较大贡献的,因个人行为受到社会赞同和舆论表扬者。

  3.8.7、经“员工合理化提议审议委员会”评审等级为B级的合理化提议,在应用中取得较好效果者。

  3.9、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予以记大功,并颁发奖金、元,奖金随当月工资发放。记大功在全体员工大会上宣布。

  3.9.1、全年累计获记功5次以上且未受到惩戒处理者。

  3.9.2、全年能超额(>30%)完成上级下达的工作任务者。

  3.9.3、承担巨大风险,挽救公司财产,较十五条(二)款表现更为突出者。

  3.9.4、连续三年,年终考核列为优等者。

  3.9.5、对维护公司荣誉、塑造企业形象方面有重大贡献者。

  3.9.6、经过自身的努力,避免了重大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和设备设施事故者。

  3.9.7、经“员工提议审议委员会”评审等级为A级的合理化提议,在实际应用中取得重大效果和创造重大经济效益者。

  3.10、对为公司建设与发展作出巨大贡献者,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另行给予“公司异常贡献奖“。奖励资料和奖金额度由董事会一事一人一议,公开通报奖励。

  3.11、任用与提升员工时,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受过奖励的员工,对德、才兼备者还可破格提升。

  3.12、凡与本职工作有关的奖励,由其直接上级提出,凡与本职工作无关的,由见证人提出,均需填写《奖励单》。奖励的核实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奖励实施的办理见《员工奖励程序》。

  4、惩戒

  4.1、惩戒的目的在于促使员工必须和应当到达并坚持应有的工作水准,惩前毖后,从而保障公司和员工共同利益和长远利益。

  4.2、按照规定的标准(规章制度、岗位描述、工作目标、工作计划等)检查员工的表现,对达不到标准的员工,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4.2.1、检查员工遵守公司的各项工作纪律、规章制度的情景,一切违反有关纪律、规章制度的行为构成违纪过失,填《(违纪)过失单》。

  4.2.2、考查员工岗位描述以及工作目标、工作计划的完成情景,凡对本人负有直接职责或领导职责的工作造成损失的情节视为职责过失,填《(职责)过失单》。

  4.3、惩戒的方式有经济处罚与行政处分两种。

  4.3.1、经济处罚分为罚款。

  4.3.2、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辞退、开除。

  4.3.3、以上两种惩戒可分别施行,也可合并施行。

  4.4、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为违纪,罚款、元。

  4.4.1、迟到、早退在半小时之内者。

  4.4.2、接听电话不使用规范用语者。

  4.4.3、上班时间串岗聊天者。

  4.4.4、说脏话、粗话者。

  4.4.5、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衣冠不整、奇装异服影响公司形象者。

  4.4.6、参会人员迟到者。

  4.4.7、私自留客在食堂用餐者。

  4.4.8、私自留客在员工宿舍留宿者。

  4.4.9、未按公司指定位置,随意摆放车辆或堆放杂物者。

  4.4.10、在食堂就餐,乱倒饭菜者。

  4.4.11、乱扔杂物,破坏环境卫生者。

  4.4.12、工作时间做与工作无关事情者。

  4.5、各部室第一负责人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为违纪,并罚款、元。

  4.5.1、未能及时传达、执行公司下发的文件者。

  4.5.2、在所管辖区域内,有长明灯、长流水者。

  4.5.3、下班后所辖区域或窗户未关,所用电器(空调等)电源未切断者。

  4.5.4、本部室及所辖区域环境卫生脏乱差者。

  4.5.5、部室内发生重大事情,如物品丢失等,未能及时上报有关部室或主管领导者。

  4.5.6、对本部室员工进行行政检查不力者。

  4.5.7、一周内本部室员工有5人次(含)违纪者。

  4.6、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以警告处分,同时给予、元经济处罚,如造成损失并负赔偿职责。警告通报全公司。

  4.6.1、未经批准擅自离职怠慢工作者。

  4.6.2、妨害现场工作秩序经劝告不改正者。

  4.6.3、培训旷课者。

  4.6.4、培训补考不合格者。

  4.6.5、不能按时完成重大事务,又不及时复命,但未造成损失者。

  4.6.6、因指挥、监督不力造成事故情节较轻者。

  4.6.7、因操作不当,造成仪器、设备损坏者。

  4.6.8、私自移动消防设施者。

  4.6.9、一个月内违纪三次(含)以上者。

  4.7、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予记过处分,同时给予、元经济处罚,如造成损失并负赔偿职责。记过通报全公司。

  4.7.1、工作时间酗酒者。

  4.7.2、在公司期间聚众赌博者。

  4.7.3、各种漫骂和相互漫骂者。

  4.7.4、不服从上级领导工作安排及工作调动者。

  4.7.5、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命令,无故未能如期完成致影响公司权益者。

  4.7.6、不服从主管人员合理指导,屡劝不听三次以上者。

  4.7.7、培训考试作弊者及为作弊供给方便者。

  4.7.8、培训无故旷考者。

  4.7.9、在工作场所喧哗、嘻戏、吵闹,妨碍他人工作而不听劝告者。

  4.7.10、对能够预防的事故不与和不进取采取措施致使公司利益受到20xx元以内经济损失者。

  4.7.11、泄露公司秘密事项,已对公司利益造成损害但情节较轻者。

  4.7.12、年度内累计警告三次者。

  4.8、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予记大过处分,同时给予、元经济处罚,如造成损失并负赔偿职责。记大过通报全公司。

  4.8.1、对下属正常申诉打击报复经查属实但情节轻微者。

  4.8.2、故意损坏公司重要文件或公物者。

  4.8.3、携带公安管制刀具或易燃、易爆、危险品入公司者。

  4.8.4、在职期间受治安拘留,经查确有违法行为者。

  4.8.5、伪造病假单证明或无病谎开病假证明者。

  4.8.6、殴打同事或相互殴打者。

  4.8.7、虚报业绩、瞒报事故者而蓄意妄取成绩、荣誉和个人私利者。

  4.8.8、故意造成同事失和或造成领导失察职责或致使他人工作受阻,公司利益直接或间接理解受到损害者。

  4.8.9、对能够预防的事故不与和不进取采取措施,致使公司受到20xx—10000元的经济损失者。

  4.8.10、对同事恶意攻击或诬害、伪证、制造事端者。

  4.8.11、年度内累计记过三次者。

  4.9、员工有下列条件之一者,予以辞退或开除,同时通报全公司,并视情节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9.1、订立劳动合同时使用虚证件,或用虚伪意思表示,使公司遭受损失者。

  4.9.2、连续旷工五天(含)以上,或一年内累计旷工十天(含)以上者。

  4.9.3、玩忽职守,致公司蒙受1万元(含)以上经济损失者,并负赔偿职责。

  4.9.4、对下属正常申诉打击报复经查事实情节严重者。

  4.9.5、对同事暴力威胁、恐吓、妨害团体秩序者。

  4.9.6、泄露公司秘密事项,已对公司利益造成严重损害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9.7、滥用职权,恣意挥霍公司财产造成较大经济损失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9.8、损公肥私、泄露公司机密给公司造成较大损害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9.9、偷盗、侵占同事或公司财物经查事实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9.10、在执行公务和对外交往中索贿、受贿,收取回扣数额较大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9.11、在公司内煽动怠工或罢工者。

  4.9.12、造谣惑众诋毁公司形象者。

  4.9.13、未经许可兼任其他职务或兼营与本公司同类业务者。

  4.9.14、在职期间刑事犯罪者。

  4.9.15、伪造或变造或盗用公司印信严重损害公司权益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9.16、参加非法的组织,经劝告不改者。

  4.9.17、年度内累计记大过三次者。

  4.10、员工造成公司财物损坏和丢失的,由有关部门对职责人进行调查认定,根据具体的情景,酌情处理。

  4.11、员工被处罚时,根据其直接上级领导职责大小,给予该直接上级连带职责处罚。

  4.12、管理人员年度被记大过者,将并处以降职或撤职处分,由人力资源部重新考核定岗。

  5、附则

  5.1、员工奖惩的核实及手续办理由人力资源部负责。

  5.2、员工考勤的奖惩规定另见《考勤、请假、休假制度》。

  5.3、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制订、解释,由人力资源部、监督检查。

  5.4、本制度报公司董事会批准后施行,修改时亦同。

  5.5、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类似制度自行终止。

员工奖罚规章制度5

  第一章总则

  第1条(目的)

  根据国家职工奖惩条例的有关规定及深圳市政府有关的劳动法规和政策,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第2条(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公司所有正式员工。

  第二章责任与权限

  第3条(责任与权限)

  3-1对在公司生产经营工作中做出特殊贡献的员工给予荣誉称号鼓励和物质奖励;对违反公司管理制度、劳动纪律及在生产、经营工作中给公司造成损失和侵害公司利益的员工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

  3-2此规则的解释权归行政及人力资源部。

  第三章运营程序

  第4条(奖励)

  对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员工应当给予荣誉称号鼓励和奖金奖励。

  4-1在完成生产、经营和工作任务,提高产品产量、质量,拓展销售渠道,改进企业经营管理,提高生产工艺技术水平等方面,有特殊贡献的或发明创造取得显著成绩的。

  4-2提出合理化建议或通过技术革新在提高工作效率、节约公司资财和能源等方面取得明显经济效益的。

  4-3保护公司财产,防止或挽救事故,使公司免受重大损失的。

  4-4为维护公司正常的生产工作秩序和治安环境,勇于向破坏行为作斗争,有显著功绩的。

  4-5因其它特殊贡献应当给予奖励的。

  荣誉称号和奖金分为以下三等:

  等级奖金额

  一等1500元-3000元

  二等800元-1500元

  三等300元-800元

  4-6对有特殊贡献的集体也可以采用集体奖励的办法。例如采用集体记功的形式予以奖励

  4-7有特殊贡献的也可在给奖金的同时辅之以晋级奖励。

  4-8奖励人员由所在部门申报书面材料,对可以直接计算出经济效益的,给予荣誉称号和奖金,提奖额应与创造的效益额挂钩,各部门申报的材料交人事部核准,由人事部提出意见,报总经理批准。

  第5条(处罚)

  对有违纪行为的员工坚持教育和处罚相结合的原则,根据情节给予批评教育,经教育不改的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直至辞退。

  第6条(处罚细则)

  6-1工作责任心不强或违反生产技术操作规程,造成产品降级、报废、返工或设备损坏事故的,视其一次造成损失的严重程度按以下规定给予处分(一次损失金额较小但一个月内多次发生的可以合并计算)。

  直接损失价值处分种类

  100元-500元书面警告

  500元-1000元书面严重警告

  1000元以上解除劳动合同

  6-2工作严重失职或违章办事,在公司物资供应、产品销售活动中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视其在事故中所应承担责任的大小,责令其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并根据其损失金额按以下规定给予处分:

  损失金额处分种类

  100元-1000元书面警告

  1000元-20xx元书面严重警告

  20xx元以上解除劳动合同

  6-3不服从公司的正常工作调动,公司下达调动通知后过期二天本人拒不到岗的予以书面严重警告。书面严重警告后无悔改表现三天内仍不到岗的予以辞退。

  6-4员工违反下列规定之一的,由人事部或主管级以上人员对其进行相应处罚:

  1)不按规定佩戴劳动安全防护用品者,罚款50元。

  2)在上班时间睡觉者,罚款50元。

  3)上班时间看与业务无关的书籍、报刊、杂志、影碟者,罚款50元。

  4)在非吸烟区内吸烟者,罚款50元。

  第7条(处分)

  违纪人员由所在部门(涉及治安管理的由保安部门)向人事部申报书面材料提出意见,经人事部研究处理。

  第四章附则

  第8条员工受奖励或处分的有关材料由人事部整理装入员工人事档案,作为考核员工的依据。

员工奖罚规章制度6

  一、目地

  1、为明确奖惩的依据、标准、权限及程序,构成良好的奖惩机制。

  奖:激发员工的进取性和创造性。

  惩:更好地规范约束员工的行为。

  2、是公司各项规制度良好运行的保障体系。

  3、是公司各项业务完成效果的评价体系。

  4、是全员进取出谋划策、开拓革新的激励体系。

  二、分类及适用范围

  1、行为规范类:适用于本公司、特殊岗位能够根据经营特色予以适当调整;(惩:约束全员行为)

  2、管理操作类:适用于所有中高层管理人面以及具有管理职能的部公基层员工;(惩:保障各类管理制度运行)

  3、经营效益类:适用于集团各职能部门、业务部门、团体以及有特殊经营贡献的个人;(奖:业绩好或为企业发展有贡献)

  三、奖惩原则

  1、奖惩有依据的原则:奖惩在依据是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员工的岗位描述及工作目标等。

  2、奖惩及时的原则:为及时的鼓励员工对公司的贡献和正确行为以及纠正员工的错误行为,使奖惩机制发挥应有的作用,奖惩必须及时。

  3、奖惩标准严格的原则:员工的表现仅有较大幅度地超过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才能够给予奖励;员工的表现应到达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当员工的表现达不到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应给予相应惩戒。

  4、奖惩公开的原则:为了使奖惩公正,公平,并到达应有的效果,奖惩结果必须公开。

  5、奖惩公正的原则:防止公司员工特权的产生,在制度面前公司所有员工应人人平等,一视同仁。

员工奖罚规章制度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我厂职工行为,强化职工遵纪守法的自觉性,营造良好的企业文化,打造高效的团队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国务院《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厂干部职工。

  第二章职工奖励

  第三条奖励的项目分为个人荣誉

  奖、成果奖、其他奖三类。

  第四条个人荣誉奖项:

  (一)企业劳动模范、优秀管理者和优秀员工:年度内出色地完成本职工作或多次受到嘉奖的职工,根据厂部每年颁发的文件精神组织评选,可获得年度劳动模范、优秀管理者或优秀员工荣誉称号并记入个人档案。

  (二)书面嘉奖:

  1、在对外服务和协调工作中,为我厂带来良好社会声誉引起社会良好响的;

  2、妥善处理突发事件,避免事故,或见义勇为、保护国家财产的;

  3、恪尽职守,爱岗敬业,在本职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

  4、工作主动性强,常提合理化建议,创造了较好的效益。

  由厂长提名或单位申报,经厂长办公会通过后,颁发书面嘉奖证书并记入个人档案。

  (三)通报表扬:生产经营活动中,保质保量全面完成或超额完成生产经营指标或工作任务的;在行风建设中,取得显著成绩的。由厂人事部门负责收集并形成书面决定,在全厂范围内公布。

  第五条成果奖项:

  (一)管理成果奖:创新管理思路,创新管理模式或者运用科学的管理方法,改进提升管理水平,取得明显成效的,可参评厂部专业员会组织的管理创新成果奖或管理应用成果奖。

  (二)技术成果奖:在企业工艺设计、工程施工、线路安装、设备维修、计算机软件开发等方面有发明创造、技术革新、技术改进或提出合理化建议,或运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方面取得显著成效的,以及将研究成果论文在某某级以上杂志上公开发表或在供电行业获得论文奖的,可参评厂部技术进步管理员会组织的技术成果奖或技术革新合理化建议奖。

  (三)qc成果奖:积极组织开展群众性的qc活动,通过活动解决管理或技术中的实际问题,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其成果由厂部组织发表并给予奖励。对于优秀的成果,由厂部推荐到上级发表。

  第六条其他奖项:

  (一)对举报违章用电、损坏供电设施的有功人员按《关于对举报违章用电、损坏供电设施的有功人员的奖励办法》执行。

  (二)获上级政府部门颁发的各种单项奖励的人员;

  (三)公司内部开展各类管理活动中的获奖人员;

  (四)在各类报刊杂志上发表与我厂生产经营有关的论文及宣传我厂两个文明建设成就的通讯报道、照片新闻的在岗职工。

  第七条物质奖励标准:

  (一)获得某级以上个人荣誉称号者,奖励按上级有关文件执行;

  (二)获得全厂劳动模范荣誉称号者,一次性奖励人民币800元;

  (三)获得全厂优秀管理者、优秀员工荣誉称号者,一次性奖励300元;

  (四)获得书面嘉奖者,一次性奖励100至300元。为公司挽回重经济损失或产生较好经济效益者,经厂长办公会研究后可按一定比例提取奖励;

  (五)成果奖及其他奖的奖励标准及奖励程序按照厂部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三章职工处罚

  第八条职工处罚是对在生产经营中违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准则及出现了工作过失的职工,进行相应的经济惩罚和行政处分。处罚的种类有四类:经济惩罚、内部待岗、行政处分(1、警告2、箭3、记过4、留用察看5、开除)、解除劳动合同。上述各类处罚可以并用。

  第九条处罚范围如下:

  (一)违劳动纪律类

  1、上班迟到、早退、串岗的;

  2、上班时间干私活、玩游戏、炒股及做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的;

  3、不按规定请销假、擅离职守、无故旷工的;

  4、在工作场所打架斗殴、酗酒滋事、聚众赌博等扰乱工作秩序的;

  5、未经许可擅自操作、使用本职权限以外的设备、仪器以及物品的;

  6、违劳动纪律规定,请人代工的;

  7、内部退养及请长假的职工,违与厂部签订的各种协议的。

  (二)违职业道德准则类:

  1、违供电业务规定,损害我厂利益的;

  2、违我厂行风建设有关规定,服务态度恶劣,与用户争吵,造成不良影响,有损我厂形象的;

  3、弄虚作假,欺骗组织,骗取收入和奖励,或主管对职工错误给予包庇的;

  4、遇到紧急情况或意外事故,有意回避逃离的;

  5、不服从领导工作分配,甚至违抗命令,威胁侮辱主管人员的。

  (三)工作过失类:

  1、消极怠工、工作不到位,未完成工作任务的;

  2、违操作规程,或业务生疏,或玩忽职守,发生生产或安全事故,造成经济损失的;

  3、工作马虎、违管理规定,造成企业浪费和损失的;

  4、损坏生产

  设备或遗失物品和资产的。

  第十条经济惩罚标准:

  (一)迟到、早退一次扣30元;迟到、早退一个半小时以上,视同旷工半天;迟到、早退三小时以上视同旷工一天;旷工1天,扣发本人日工资200%;

  (二)违劳动纪律第1、2、3、4、5款者,违一次扣30元。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按《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处理;

  三)违请销假规定,越权所批准的假期无效。对请假人按旷工处理,另扣班组负责人及单位(部门)负责人每次100元;

  (四)违劳动纪律规定,请人代工的,当事人按旷工行为处理。所在班组负责人不制止、不报告的,停发其一个月绩效工资;

  (五)违工作过失类第2款,按照《厂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执行;

  (六)违工作过失类第3、4款,损失1000元以下的,损失全额赔偿;损失1000元以上的,超过1000元部分赔偿5%(最高不超过1万元);

  (七)对违职业道德准则者,每查处一次,扣发责任人50元。其中第3款中骗取的收入和奖金予以没收。

  第十一条内部待岗规定:

  (一)职工消极怠工,违岗位职责或工作不到位,连续三个月完不成工作任务的,经本单位研究同意,可给予内部待岗的处理,待岗期间停发绩效工资;

  (二)在单位劳动用工中,因双向选择、竞聘上岗中落聘的职工,按内部待岗接受管理。

  第十二条行政处分规定:

  (一)行政警告:一年内连续旷工2天以内或累计旷工5天以内的;严重违劳动纪律类第4、5款的;违工作过失类,造成损失5万元以下的;

  (二)行政箭:一年内连续旷工2天以上5天以内或累计旷工5天以上10天以内的;一年内受到两次行政警告处分的;因违职业道德准则受到有关部门效能告诫的;因工作过失,造成损失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

  (三)记过:受到箭处分后一年内再受行政处分的;因工作过失造成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经济损失的;违劳动纪律规定,请人代工的;或一年内连续旷工5天以上10天以内或累计旷工10天以上20天以内的;

  (四)留用察看:记过后一年内再受行政处分的;因工作过失造成20万元以上经济损失的;或一年内连续旷工10天以上15天以内或累计旷工20天以上30天以内的;

  (五)开除:一年内多次受到行政处分仍不改正的;因违法被判刑的。

  (六)对受行政警告处分者,停发三个月工资;对受行政箭处分者,停发四个月工资;对受记过处分者,停发五个月工资;对受留用察看处分者,察看期间停发工资。停发工资期间按某最低工资标准发放生活费。

  第十三条解除劳动合同:

  (一)一年内连续旷工15天以上或一年内累计旷工30天以上的;

  (二)根据劳动合同规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受到开除处分的;

  (四)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内部退养及请长假的职工,因违与厂部签订的各种协议,并根据协议规定应当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十四条对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的处分由任免机关或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处理。

  第十五条一般干部职工处分的权限和程序

  (一)对职工经济处罚,由职工所在单位按厂部规定进行处理并报厂人事部门备案;

  (二)给予职工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由所在单位提出处理意见,并附证据报有关部门核实并征求厂工会意见后,经厂长办公会议决定,由厂人事部门负责以书面形式分别通知所在单位和本人,并监督执行;

  (三)解除职工劳动合同,由厂人事部门征得厂工会同意后,经厂长办公会议决定,由厂人事部门负责以书面形式分别通知所在单位和本人,并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四)开除职工基本程序如下:

  1、开除职工时厂劳动人事部门必须认真核实其所犯错误事实,如实提供材料和证据;

  2、处理意见和事实材料要和被处分者见面,认真听取本人申辩。如本人拒绝时,要有详细记录;

  3、给予职工开除处分时,处理时间从证实职工犯错误之日起不得超过5个月时间;

  4、开除职工必须经厂长提出,由职工代表会讨论决定,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和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备案;

  5、开除决定应写明被开除原因;职工如不服,可在公布处理决定之日起15天内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员会申述;

  6、形成处理决定后应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并书面通知本人,同时抄报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员会等有关部门,并将人事档案移交当地劳动保障部门。

  第十六条如发现单位包庇隐瞒职工错误或从轻处理,除责令其纠正外,职工的处罚款项从所在单位工资总额中扣除;对领导干部利用职权进行打击报复的,或对应受处分的职工进行姑息包庇的,将从严处理。

  第十七条职工对所受处罚不服或有争议者,可在处罚决定之日起7天内,以书面形式向厂劳动争议调解员会提出申诉。如职工对调解答复不满意,还可在规定时间内向上级申诉,申诉期内执行原处罚意见。

  第十八条本办法中涉及的金额、天数等,凡表述为“以上”的,均包括本数;凡表述为“以内”、“以下”的,均不包括本数。

  第十九条本办法由厂人事部门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厂部其他有关条例、规定和制度与本办法相抵触的,一律按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条本办法如与国家法律法规有抵触,按国家法律法规执行。

员工奖罚规章制度8

  为确保本公司所有规章制度及公司所有业务工作的有效实施,并激励员工的潜能及工作的积极性,做到奖罚分明,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适用范围

  适用本公司所有部门。

  第二条:职责

  (一)各部门的奖罚由该部门主管或部长提报,总经理批准。

  (二)人事行政部负责奖罚的归口管理。

  第三条:奖罚原则

  奖惩原则:奖优罚劣,奖勤罚懒,鼓励上进,鞭策落后。

  第四条:奖罚术语说明

  (一)罚款定义:

  1、警告:指对管理层和员工一次性罚款20元。

  2、小过:指对管理层和员工一次性罚款50元。

  3、大过:指对管理层和员工一次性罚款200元。

  4、其他:指对公司造成重大损失超过200元的罚款。

  (二)奖励定义:

  1、嘉奖:指对管理层和员工一次性奖励20元。

  2、小功:指对管理层和员工一次性奖励50元。

  3、大功:指对管理层和员工一次性奖励200元。

  4、其他:指对公司创造重大价值超过200元的奖励。

  第五条:奖励

  (一)奖励种类:

  通报表扬、物质奖励、晋升工资或晋级、发放奖金。

  (二)公司将对符合下列条件的员工根据情节大小给予奖励。

  1、对舞弊危害公司权益之事大胆检举或制止,使公司减少或减免损失者。

  2、对改革公司管理有好的意见或建议,提高服务质量,技术创新等有重大贡献者。

  3、维护公司利益、服务、工作中创造优异成绩者。

  4、在外服务、接待、工作态度好,为公司创造对外影响良好者。

  5、为公司提供最佳服务、工作积极热心受到客人多次表扬者。

  6、出现事故及时采取措施,防止重大事故发生者。

  7、严格控制开支,为公司节约费用有显著成绩者。

  8、工作勤奋,超额完成工作任务者,当月被评为优秀员工者。

  9、对工作流程或管理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者。

  10、对可能发生的意外事故能防患于未然,确保公司及财物安全者。

  11、对公司发展有重大贡献,应记大功之事迹者。

  12、维护公司利益和荣誉,保护公共财产,防止事故发生或挽回经济损失有功者。

  (三)奖励程序:

  1、凡符合上述奖励条件者,由所在部门将员工事迹以书面形式报告上报行政人事部,由行政人事部核实无误后报公司领导批准后实施。

  2、每季度将对员工进行一次考核,考核成绩可作为季度考核依据。如一年内两次被评为先进者,授予优秀员工称号,并给予奖励。

  3、大功或大过以上者公司下发文件并通报表扬。

  (四)员工有下列情形者年终可参加优秀工作者评奖。

  1、一年中累计三次记大功但无记大过记录者。

  2、在当年工作中给公司带来重大效益者。

  3、在当年工作中,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完成本职工作,工作成绩优秀者。

  4、其他可参选优秀工作评奖者。

  第六条:违纪过失:

  (一)有下列行为者属于甲类过失(扣款20元)

  1、因过失导致工作发生错误但情节轻微者。

  2、防碍工作秩序或违反、破坏安全,环境卫生制度者。

  3、不按公司规定着装;仪表、仪容不整。

  4、经查实在一个月内两次(含)以上未按规定配戴工卡、穿工作服者。

  5、不遵守考勤规定,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两次或每次迟到、早退超过10分钟者。

  6、同事之间相互谩骂吵架情节尚轻者。

  7、一个月内两次未完成工作任务,但未造成重大影响者。

  8、仪容不整,上班期间不按公司规定着装、影响公司形象者。

  9、工作期间擅离岗位、闲逛、干私有事情、干扰别人工作者。

  10、工作时间看广播、录音、电视、利用公司电话办理私有事情者。

  11、工作时间喝酒、在指定区域(吸烟区)以外抽烟者。

  12、随地吐痰、乱丢烟头、纸屑影响公共卫生者。

  13、上班时间打瞌睡、工作散慢、粗心大意、服务态度差、受到客户投诉指责者。

  14、在厂区内高声喧哗、发出不雅声音、做出不雅动作、影响公司整体形象者。

  15、浪费公司财物(料)、能源、例如:不关水源、电源等。

  16、泄露公司机密、污秽公司领导、影响公司对外形象者。

  17、上班时间吃零食、查看与工作无关网页、视频、看报纸、聊天、玩游戏、看小说。

  (二)有下列行为者属乙类过失:(扣款50元)

  1、因玩忽职守造成公司损失但不大者。

  2、对同事恶意攻击,造成伤害但不大者。

  3、检查值班人员未按规定执行勤务者。

  4、捏造事实骗取休假者。

  5、季度内累计三次未完成工作任务,但未造成重大影响者。

  6、上班时间睡觉、打闹、饮酒者。

  7、未经同意私自调班或擅离工作岗位,经常迟到或早退(1周超过2次)。

  8、因服务态度差受到用户投诉时,与用户争辩、吵闹或对业主投诉的处理不当或不及时,引致业主向上级部门领导投诉者。

  9、弄虚作假,涂改单据、证明、记录、报假学历。

  10、不服从领导的正确命令并在公共场合顶撞领导。

  11、超越职权范围或违章操作尚未酿酿成事故者。

  (三)下列行为属于丙类过失(扣款200元)

  1、不服从正常的工作调动及安排,不听从上级领导指挥监督、与其发生冲突者。

  2、在公司内酗酒滋事造成恶劣影响者。

  3、工作时间喝酒、赌博、打架。

  4、工作范围内聚众赌博、变相赌博等。

  5、故意毁坏公物,金额较大者。

  6、服务态度极差,与用户吵架,或累计被用户投诉3次以上者。

  7、聚众闹事妨害、扰乱正常工作秩序者。

  8、违反劳动合同或公司管理规定,情节严重者。

  9、对同仁施以暴力或有重大侮辱威胁行为者。

  10、严重违反各种安全制度,导致重大人身或设备事故者。

  11、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超过六次(含)以上者。连续旷工2天。

  12、盗窃同仁或公司、客户财物者。

  13、职务下所保管的公司财物短少、损坏、私用或擅送他人使用,造成损失较大者。

  14、利用公司名义招摇撞骗,使公司蒙受损失者。

  15、在公司内部有伤风败俗之行为者。

  16、利用职权受贿或以不正当手段谋取私利者。

  17、在工作时间睡觉或擅离职守,导致公司蒙受损失者。

  18、携带危险或违禁物品进入工作场所着。

  19、故意撕毁公文者、遗失重要公文(物品)者或故意泄漏商业秘密者。

  20、虚报工作成绩或领先伪造工作记录者。

  21、未完成工作任务,造成重大影响或损失者。

  第七条:部门的罚款

  (一)各部门违反公司管理制度及公司其他管理制度,按其本身制度予以扣罚。

  (二)泄露本公司秘密或机密的,视情节轻重予以至少大过罚款或交公安机关处理。

  (三)严重达不到公司考核指标的,给予该部门至少大过的处罚。

  第八条:奖罚相关规定

  (一)行政奖励和经济奖励可同时执行,奖惩轻重酌情而定。

  (二)获奖励的员工在以下情况发生时,作为优先考虑对象:

  1、参加公司举行或参与的各项社会活动。

  2、学习培训机会。

  3、职务晋升、加薪。

  (三)各级员工奖惩由部门或监督部门列举事实,填写《奖惩通知单》,员工奖惩,调查核定,经总经理审批执行。

  (四)各项奖惩时间,需通知本人,酌情公布,同时记录备案,作为绩效考核的依据,收处罚的员工可在7个工作日内书面形式向两道申诉,经核查后将处理结果给申诉员工。

  第九条:本制度由总经办拟定,并负责制度的修订、解释、检查、考核。

  第十条:本制度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修改时亦同。

员工奖罚规章制度9

  为了加强学校内部管理,促进全体教职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教育和惩制少数或个别人的消极怠工、工作不负责任、不遵守劳动纪律、不完成工作任务、给学校的声誉造成严重影响者,特制定以下处理规定:

  一、关于教职工出勤的奖惩规定

  1、迟到:每次扣10元( 含课间上课迟到 )。 无课教师乘座二班车不算迟到。行管后勤人员必须按规定保证正常工作作息时间。

  2、早退:凡提前离校、、任课教师提前下课者,均要记为早退,每次扣10元。

  3、病事假:病假每天均扣10元,事假每天扣15元。(住院治疗不扣津贴,超过一周的要扣除岗位津贴)。病事假必须事前写书面假条经分管领导签字,交教务处登记后方可生效)。

  4、旷工:教师旷工每节课扣40元,其它人员每旷工半天扣40元。晚自习未到扣10元。

  5、缺课:教职工因公外出未提前调整课程而耽误课时,作缺课处理,每节课扣10元,不记旷工。

  备注:1、教职工请假必须要有书面假条交分管校长审批后交教务处登记,并作好调课后方能准假。如有过别特殊情况无法及时当面及时请假者,必须及时用电话通知向校长或教务处请假,作好调课处理。否则造成损失将按旷课处理。

  2、教职工不足半天的病事假不扣津贴,但必须先在教务处请假,每期不得超过三次。政治学习请假要记入考勤。

  二、教职工一般的违纪失职处理:

  1、 教职员工有工作扯皮、工作时间不到位、不按时完成工作任务,不按时上交规定表册,不按时完成布置的临时工作者。

  2、 在教室和公共场合吸烟者。(吸烟只能在自己办公室内,且不能当着学生的面吸烟)。

  3、 教职工穿奇妆异服进入学校者。

  4、 教师有以下行为者:①、教案检查不合格者;②、课堂教学无板书或板书极为马虎者;③、教学采用放羊式、课堂内或实习课不管学生或管理效果极差者;④、有体罚学生者;⑤、未经特许坐着上课者。

  5、保卫科人员不注意形象;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对社会闲杂人员不予劝出;粗暴对待来访家长和领导者。

  6、 后勤职员有较严重违纪或失职者。

  三、严重违纪失职的处理:

  处理金额每次40-80元,特别严重者扣除当月所有津贴,并视其态度可并罚扣除期末所有津贴。

  1、 教师旷课一节扣40元,职员旷工半天扣40元。(半天不到校,又没有事前请假)。教师旷课两节或职员旷工一天扣80元,依此类推。

  2、 不服从工作安排和调动,有意扯皮者赞成严重后果者。

  3、 教师有以下行为者之一:①、私自调课者造成不良后果者;②、不按时完成和上交期末的各种重要表册者;③、教师无教案上课者;⑤体罚学生造成严重影响和后果者;⑥、因工作不负责在社会上造成严重影响者(指家长或社会单位对某教师提出强烈反映)。

  4、 在校园内酗酒闹事者、或酗洒后上课者。

  5、 未经许可乱收费,影响较大者。

  6、 有其它严重违纪失职,影响较坏者。

  四、处理的执行机构及方法:

  由书记和副校长担任考核组长,各处室主任和专业部主任为考核员,每天进行不定期检查,并要作好检查记录,每月底交教务处统一登记,并在当月将处理情况书面通知年级部,后勤行管人员的处理通知交办公室,统一在当月津贴中扣除。

员工奖罚规章制度10

  1、目的:为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保障公司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使企业的经营体系在稳定有序的环境中得到高速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公司全体员工。

  第一条奖励分类:

  a、经济奖励;b、行政奖励;c、公司特别贡献奖。

  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予一定的行政奖励或发放相关纪念品。

  (1)工作努力,业务娴熟,能完成交办的重大或特殊任务者;

  (3)品行端正,恪尽职守,堪为全体员工楷模者;

  (4)对公司或社会有益的行为,具有事实证明者;

  (5)对维护公司荣誉、塑造企业形象方面有重大贡献者;

  (6)通过自身努力,避免了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和设备设施事故者;

  (7)遇有灾变或意外事故,能够奋不顾身,极力抢救并减少公司损失者;

  第二条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予一定的经济奖励(10元起)

  (1)全年能超额(10%――30%)完成上级下达的工作任务者,具体请细看《公司各个部门员工超产奖细则》。

  (2)检举揭发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侵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为公司挽回形象或财产损失者;奖励30元。当月执行。

  (3)全年行政奖励累计达到3次或3次以上者;奖励元―年终执行。

  (4)各个部门卫生检查在一个月连续3次或3次以上被评为优者。奖励20元。当月执行

  (5)全年累计获记功5次以上且未受到惩戒处理者;奖励元―执行。

  (6)连续3年年终考核列为优等者;奖励元年终执行益者,奖励50元。

  (7)每个月满勤,无迟到、早退、病假、事假者,奖励50元。

  第三条公司特别贡献奖。

  (1)个人对公司的合理化建议,在实际应用中取得重大效果和创造重大经济效效益者。奖励元―年终执行。

  一、目的:为了表扬先进,激励后进,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特制定此制度。

  二、奖励涉及对象:公司所有员工。

  三、奖励方式:精神奖励、物质奖励。

  四、奖励事项分类:

  1、重量级奖励

  员工涉及到如下事项,可享受100元―500元的经济奖励、100元―300加薪、员工大会通报表扬(奖励金额视具体情况由公司领导和人事部门作出)

  (1)在完成公司工作、任务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和经济效益的;

  (2)对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积极、有实效的;

  (3)保护公司财物,使公司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

  (4)在公司、社会见义勇为,与各种违法违纪、不良现象斗争有显著成绩;(颁发荣誉证书)

  (5)对突发事件、事故妥善处理者;

  (6)一贯忠于职守、认真负责、廉洁奉公、事迹突出的;

  (7)全年出满勤的;

  (8)为公司带来良好社会声誉的;

  (9)其他应给予奖励事项的。

  2、一般性奖励:

  员工涉及到如下事项,可享受50元―200元的经济奖励、50元―200元加薪、员工大会通报表扬(奖励金额视具体情况由公司领导和人事部门作出)

  (1)品行优良、技术超群、工作认真、克尽职守成为公司楷模者;(颁发荣誉证书)

  (2)领导有方、业务推展有相当成效者;

  (3)参与、协助事故、事件救援工作者;

  (4)遵规守纪,服从领导,敬业楷模者;

  (5)主动积极为公司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减少成本开支,节约资源能源的员工;

  (6)拾金(物)不昧者。

  第四条员工处罚制度

  一、目的:为了促进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更好执行,严肃工作纪律,特制定此制度。

  二、处罚涉及对象:公司所有员工。

  三、处罚方式:

  (1)通报批评;

  (2)一次性罚金;

  (3)减薪;

  (4)留用察看;

  (5)辞退;

  四、处罚事项分类:

  一、重量级处罚:

  1、故意造成重大过失,造成重大损失;

  扣除当月工资及员工管理费后无条件辞退;需要时要承担相应的民事或刑事责任,相关费用自理。

  2、损失/遗失公司重要物品、设备;

  1000元以上(含1000元)视经济能力至少赔偿原价的20%―50%,并扣除当月工资及员工管理费后辞退;

  500元―1000元(含500元)视经济能力至少赔偿原价的80%,并扣除当月工资及员工管理费后,留用察看;

  500元以下,无条件照假赔偿,并扣除当月工资及员工管理费后减薪100元。

  3、违抗命令或威胁侮辱上级领导;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减薪100元―200元。

  4、包庇职员舞弊,弄虚作假;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减薪200元―300元。

  5、泄露公司机密;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减薪300元―500元、留用察看或辞退。

  6、品行不正,有损公司名誉;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减薪300元―500元、留用察看或辞退。

  7、没有及时阻止危害公司事件,任其发生;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减薪300元―500元、留用察看或辞退。

  8、全年旷工达4天以上;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并处一次性罚金100元―500元(视级别不同而定)。

  9、在公司内打架,从事不良活动。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并处一次性罚金100元―500元(视级别不同而定)、留用察看或辞退。

  10、造谣滋事。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减薪300元―800元、留用察看或辞退。

  二、一般性处罚:

  1、玩忽职守或督导不力而发生损失;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处罚金100元―500元(视级别不同而定)。

  2、未经许可擅自使用权限外之物品、设备;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处罚金50元―300元。

  3、工作不力,屡劝不听者;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留用察看或辞退。

  4、服务态度恶劣,与客户争吵,影响公司声誉;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处一次性罚金50元―200元,屡犯者留用察看或辞退。

  5、在公司内喧哗、扰乱秩序、吵架、不服纠正者;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处一次性罚金50元―200元,屡犯者留用察看或辞退。

  6、连续3次不参加公司重要活动;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处一次性罚金100元―300元。

  7、连续旷工2天;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处一次性罚金100元―300元。

  8、对各级领导态度傲慢,言语粗暴;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减薪100元―200元,屡犯者留用察看或辞退。

  三、轻微处罚:

  1、工作时间处理私人事务;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处一次性罚金30元―100元。

  2、教育培训无故缺席;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处一次性罚金50元―200元;屡犯者减薪或留用察看。

  3、工作时间未经许可擅自离岗;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处一次性罚金10元―50元。

  4、浪费公司财物;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处一次性罚金30元―300元。

  5、遇非常事故,故意回避逃离者;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处一次性罚金100元―500元。

  6、服装仪容经常不整者;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处一次性罚金30元―200元。

  7、多次发生迟到早退现象,不按规定请假、销假;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处一次性罚金50元―200元;屡犯者减薪或留用察看。

  8、委托或受托他人出勤或签到。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处一次性罚金10元―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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