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合同

时间:2022-09-26 10:56:59 加工合同 我要投稿

【精品】加工合同范文集合七篇

  在当今社会,人们对合同愈发重视,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签订合同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正式、规范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加工合同7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精品】加工合同范文集合七篇

加工合同 篇1

甲 方:

  乙 方:

  为确保整个工程顺利进行,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甲方将 桥湾铭通 石料场承包给乙方碎石加工,甲方按所生产出来的方量结算给乙方,每方价格 45 元。

  二、乙方承包全面加工,设备、临舍、爆破、电费、维修、保养、配件、人工、装车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三、安全责任,乙方要严格按照规划操作进行加工,确保做到安全第一,全场操作人员要求买好保险,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尽力量减少甲乙双方不必要的损失。

  四、付款方式:甲方每月给予乙方生产所需的油料,以生产6万方破碎石为上限,超过6万方由甲乙双方协商,甲方给予乙方一定的垫付资金,在一个生产周期、销售结束后一个半月内按销售量甲方付清乙方的加工费,扣除各种费用外,剩余部分要一次性付清给乙方。

  五、乙方要给甲方保质保量完成生产量,未完成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如碰到各种情况及困难,甲乙双方要及时处理。

  六、乙方所有的工人工资、食宿、防护、医疗、卫生、保险、工伤、事故等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七、乙方只负责按甲方规定、规格加工碎石,对碎石品质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乙方在保证甲方碎石供应充足的情况下,乙方可对外销售碎石,乙方对外销售碎石时甲乙双方协商收取费用。

  九、在生产过程中乙方不得中途退场或无故停产,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负责。乙方所安装的设备和建设的临舍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以现金方式购买,如协商不成由乙方自行撤走设备及临舍,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各种手续全部由甲方承担,乙方概不负责。

  十一、所有销售合同的签订均由铭通机械设备租赁公司来承签,乙方未经授权不得私自签订合同,未经授权甲方视为无效,责任由乙方承担。

  十二、违约责任

  双方应共同遵守上述条款,未经对方同意,单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合同,如有违约,违约方负责赔偿守约方全部经济损失。

  十三、未经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增加的补充条款和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发生违约和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双方约定向当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依法仲裁。

  十四、本合同一年一签,同等条件下乙方优先考虑。

  十五、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十六、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十七、本合同受法律保护,望甲乙双方遵守执行。

  甲 方:

  乙 方:

  年 月 日

加工合同 篇2

  承揽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定作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定作方委托承揽方加工____________,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加工成品编号名称规格单位数量备注

  第二条加工成品质量要求第三条原材料的提供办法及规格、数量、质量

  1、(用承揽方原料完成工作的),承揽方必须依照合同规定选用原材料,并接受定作方检验。承揽方隐瞒原材料的缺陷或者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定作质量时,定作方有权要求重作、修理、减少价款或退货。

  2、(用定作方原材料完成工作的,应当明确规定原材料的消耗定额)。定作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规格提供原材料,承揽方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要按合同规定及时检验,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通知定作方调换或补齐。承揽方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换,对修理的物品不得偷换零部件。

  3、交(提)原材料等物品日期计算,参照第七条规定执行。

  第四条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1、承揽方在依照定作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定作方;定作方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承揽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得到答复,有权停止工作,并及时通知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定作方赔偿。

  2、承揽方对于承揽的工作,如果定作方要求保密,应当严格遵守,未经定作方许可不得留存技术资料的复制品。

  3、定作方应当按规定日期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等。

  第五条价款或酬金价款或酬金,按照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由当事人双方商定。

  第六条验收标准和方法1、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作为验收标准。

  2、定作方应当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验收承揽方所完成的工作。验收前承揽方应当向定作方提交必需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对短期检验难以发现质量缺陷的定作物或项目,应当由双方协商,在合同中规定保证期限。保证期限内发生问题,除定作方使用、保管不当等原因而造成质量问题的以外,由承揽方负责修复或退换。

  3、当事人双方对承揽的定作物和项目质量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可由法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供检验证明。

  第七条交货的时间和地点1、交(提)定作物期限应当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定作物,应当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

  2、交(提)定作物日期计算:承揽方自备运输工具送交定作物的以定作方接收的戳记日期为准;委托运输部门运输的,以发运定作物时承运部门签发戳记日期为准;自提定作物的,以承揽方通知的提取日期为准,但承揽方在发出提取定作物通知中,必须留给定作方以必要的途中时间;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的方法计算。

  第八条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第九条运输办法及费用负担第十条结算方式及期限第十一条其他约定第十二条承揽方的违约责任一、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定作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酌减酬金或价款;不同意利用的,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定作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方赔偿。

  二、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定作方仍然需要的,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少交、迟交部分定作方不再需要的,承揽方应赔偿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三、未按合同规包装定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定作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承揽方应当偿付定作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同规定造成定作物毁损、灭失的,由承揽方赔偿损失。

  四、逾期交付定作物(包括返修、更换、补交等),应当向定作方偿付违约金____元;(合同中无具体规定的,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付部分的价款总额计算,向定作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未经定作方同意,提前交付定作物,定作方有权拒收。

  五、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的,应当偿付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价款总值的____%(10%~30%)或酬金总额的____%(20%~60%)的违约金。

  六、异地交付的定作物不符合合同规定,暂由定作方代保管时,应当偿付定作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

  七、实行代运或送货的定作物,错发到达地点或接收单位(人),除按合同规定负责运到指定地点或接收单位(人)外,并承担因此多付的运杂费和逾期交付定作物的责任。

  八、由于保管不善致使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他物品毁损、灭失的,应当偿付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九、未按合同规定的办法和期限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进行检验,或经检验发现原材料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通知定作方调换、补齐的,由承揽方对工作质量、数量承担责任。

  十、擅自调换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或修理物的零部件,定作方有权拒收,承揽方应赔偿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如定作方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应当按定作方要求办理,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

  第十三条定作方的违约责任一、中途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二、中途废止合同,属承揽方提供原村料的,偿付承揽方的未履行部分价款总值的____%(10%~30%幅度)的违约金;不属承揽方提供原材料的,偿付承揽方以未履行部分酬金总额的____%(20%~60%的幅度)违约金。

  三、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承揽方提供原材料、技术资料、包装物等或未完成必要的辅助工作和准备工作,承揽方有权解除合同,定作方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承揽方不要求解除合同的,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顺延外,定作方应当偿付承揽方停工待料的损失。

  四、超过合同规定期限领取定作物的,除按本条第五款规定偿付违约金外,还应当承担承揽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定作方超过领取期限6个月不领取定作物的,承揽方有权将定作物变卖,所得价款在扣除报酬、保管、保养费后,退还给定作方;变卖定作物所得少于报酬、保管、保养费时,定作方还应补偿不足部分;如定作物不能变卖,应当赔偿承揽方的损失。

  五、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承揽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六、无故拒绝接收定作物,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及运输部门的罚款。

  七、变更交付定作物地点或接收单位(人),承担因此而多支出的费用。

  第十四条不可抗力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材料毁损、灭失的,承揽方在取得合法证明后,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在定作方迟延接受或无故拒收期间发生的,定作方应当承担责任,并赔偿承揽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五条纠纷的处理加工承揽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_____)项处理:

  1、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本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定作方和承揽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交____________(如经鉴证或公证,则应送鉴证机关或公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定作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揽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加工合同 篇3

  甲方为乙方加工某种机械,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加工成品

  品名、规格(长,宽,高cm)单位、数量、备注

  第二条 加工成品质量要求:

  一,材种:柜台,货架一律采用水曲柳.

  二,用材尺寸:按图纸所标尺寸做.

  三,严格掌握木制品的木材干燥程度,榫缝、肩角结构必须严密,坚固、表面必须平整光滑,木材无形变,翘曲,拨缝,松榫;塑料面要求平直,整齐,四周不得有翘起,脱胶现象;玻璃位置以图纸标示为准,保证方正,平直,安装方便.

  四,甲方按乙方质量要求和图纸,先做规格样品,由县物价局核定价格后,双方代表当面封存样品,作为验收的依据.

  第三条 原材料由甲方提供.

  第四条 图纸由乙方于xx年xx月xx日前送交甲方.甲方在依照乙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甲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得到答复,有权停止工作,并通知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第五条 工程价款:按核定价格单计算款xxx元.

  第六条 验收标准和方法:本加工成品全部完工后,甲方通知乙方到厂验收,乙方接到通知三天内必须到厂验收.验收标准以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为标准,数量以合同规定为标准.双方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由县物价局提供检验证明.

  第七条 交货的时间和地点:xx年xx月xx日至xx月xx日全部交货.任何一方如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货,必须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交货地点在乙方百货大楼,由百货公司供销科收货,验收合格,办理交接手续.

  第八条 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由甲方负责包装,以定作物不受损坏为准;每件包装费均按4元计算,共计980元,全部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九条 运输办法及费用负担:由甲方负责运输,每件运输费用均按2元计算,共计490元,全部费用由乙方负担.运输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第十条 本合同签字之日,乙方向甲方给付预付款 元(大写 元).甲方不履行合同时,除承担违约责任外,必须如数返还预付款.乙方不履行合同的,把预付款抵作违约金和赔偿金,有余款的应返还.

  第十一条 结算方式及期限:乙方收到全部定作物,验收合格后,即办理移交手续,据以结帐,并在收货后十五天内通过银行付款.

  第十二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一,甲方如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乙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不同意利用的,甲方应当负责修理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

  二,甲方交付定作物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的,乙方仍然需要的,甲方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乙方不再需要的,有权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

  三,因甲方包装不善造成定作物毁损的,由甲方赔偿损失.

  四,甲方逾期交付定作物的,应当向乙方偿付违约金,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价款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五,甲方不能交付定作物的,应向乙方偿付不能交付定作物部分价款总值20%的违约金.

  六,由甲方负责送货的,如运输中造成定作物损坏,甲方应当负责修理,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否则乙方有权拒收.

  第十三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一,乙方如中途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二,乙方如中途废止合同,应偿付甲方未履行部分定作物价款总值30%的违约金.

  三,乙方如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图纸和其他技术资料,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顺延外,乙方应当偿付甲方因停工待料的损失.

  四,乙方如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甲方偿付违约金.

  五,乙方如无故拒绝接收定作物,应当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六,乙方如变更交付定作物的地点,应承担因此而多支出的费用.

  第十四条 不可抗力: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材料毁损、灭失的,甲方在经有关部门证明后,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但甲方应当采取积极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如不可抗力的损失是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以外生的,不得免除甲方责任;在乙方迟延接受或无故拒收期间发生的,乙方应当承担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五条 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协商解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办理本合同公证的公证机关申请调解,或向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经公证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县公证处,县物价局,县建设银行各存一份.

  甲方: (盖章)

  代表人:

  地址:

  电话:

  开户银行:

  帐号:

  乙方:

  代表人:

  地址:

  电话:

  开户银行:

  帐号:

  年 月 日

加工合同 篇4

  承揽方(全称):xx

  定做方(全称):xx

  签订日期:xx年xx月xx日

  合同签订地点:xx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原则,就 工程中定做方委托承揽方加工 事宜,经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定做产品

  第二条定做成品质量要求

  加工定做物品,需要封存样品的,应当由双方代表当面封签,并妥为保存,作为验收的依据。

  第三条 原材料的提供办法及规格、数量、质量

  1、用承揽方原料完成工作的,承揽方必须依照合同规定选用原材料,并接受定做方检验。承揽方隐瞒原材料的缺陷或者使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定做物的质量时,定做方有权要求重作、修理、减少价款或退货。

  2、用定做方原材料完成工作的,合同应当明确规定原材料的消耗定额。定做方应按合同规定及时检验,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通知定做方调换或补齐。承揽方对定做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换,对修理的物品不得偷换零部件。

  3、原材料等物品交提日期计算,参照第七条规定执行。

  第四条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

  1、承揽方在依照定做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定做方;定做方应当在xx (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承揽方在 xx(时间)内未得到答复,有权停止工作,并及时通知定做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定做方赔偿。

  2、承揽方对于承揽的工作,如果定做方要求保密,应当严格遵守,未经定做方许可不得留存技术资料和复制品。

  3、定做方应当在协议签订后 天内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等。

  第五条 价款或酬金

  第六条 验收标准和方法

  1、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作为验收标准。

  2、定做方应当在接到承揽方书面通知后 天内验收承揽方所完成的工作。

  验收前承揽方应当向定做方提交必需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对短期检验难以发现质量缺陷的定做物或项目,双方协商,质量保证期为天。保证期限内发生问题,除定做方使用或保管不当等原因而造成质量问题的以外,由承揽方负责修复或退换。

  3、当事人双方对承揽的定做物和项目质量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可由法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供检验证明。

  第七条 交(提)货的时间和地点

  第八条 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

  第九条 运输办法及费用负担:

  第十条 结算方式及期限:

  第十一条 其他:

  第十二条 承揽方的违约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做物或完成工作,定做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不同意利用的,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定做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方赔偿。

  2、交付定做物或完成工作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定做方仍然需要的,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少交部分定做方不再需要的,定做方有权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方赔偿。

  3、未按合同规定包装定做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定做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承揽方应当偿付定做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造成定做物毁损,丢失的,由承揽方赔偿损失。

  4、逾期交付定做物,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五偿付违约金。逾期15天不能交付,视为承揽方不能完成。未经定做方同意,提前交付定做物,定做方有权拒收。

  5、不能交付定做物或不能完成工作的,应当偿付不能交付定做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价款总值的_____%(10%—30%幅度)或酬金总额的_____%(20%—60%幅度)违约金。

  6、异地交付的定做物不符合合同规定,暂由定做方代保管时,应当偿付定做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

  7、实行代运或送货的定做物,错发到达地点或接收单位(人),除按合同规定负责运到指定地点或接收单位(人)外,并承担因此多付的运杂费和逾期交付定做物的责任。

  8、由于保管不善致使定做方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它物品毁损、丢失的、应当偿付定做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9、未按合同规定的办法和期限对定做方提供的原材料进行检验,或经检验发现原材料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通知定做方调换、补齐的,由承揽方对工作质量、数量承担责任。

  10、擅自调换定做方提供的原材料或修理物的零部件,定做方有权拒收,承揽方应赔偿定做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如定做方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应当按定做方要求办理,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

  第十三条 定做方的违约责任

  1、中途变更定做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2、中途废止合同,属承揽方提供原材料的,偿付承揽方的未履行部分价款总值的____%(10%—30%幅度)的违约金。

  3、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承揽方提供原材料、技术资料、包装物等或未完成必要的辅助工作和准备工作,承揽方有权解除合同,定做方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4、超过合同规定期限领取定做物的,除按本条第五款规定偿付违约金外,还应当承担承揽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

  5、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承揽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6、无故拒绝接收定做物,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及运输部门的罚款。

  7、变更交付定做物地点或接收单位(人),承担因此而多支出的费用。

  第十四条 不可抗力

  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定做物或原材料毁损、灭失的,承揽方在取得合法证明后,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当采取积极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如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以外发生的,不得免除责任;在定做方迟延接受或无故拒收期间发生的,定做方应当承担责任,并赔偿承揽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五条 纠纷的处理

  双方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采取下列一种方式解决:

  第一种争议解决方式: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种争议解决方式:向人民法院起诉。

  双方约定按第____ 种争议方式解决。

  第十六条 本合同自年___月___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本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七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定做方和承揽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第十八条 补充条款

  承揽方和定作方确定的债权不得转让给其他任何第三方。

  承揽方: 定作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开户行: 开户行:

  帐号: 帐号:

  税号: 税号:

加工合同 篇5

  为了能充分发挥双方企业资源优势,本着互利双赢、共同发展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就贴牌生产项目达成如下条款:

  一、双方交换企业资信材料,且必须真实、有效,否则,由此带来的损失由违约方承担,浴室柜贴牌加工合同范本。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工业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3.食品卫生许可证复印件;

  4.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5.企业法人年度检验情况复印件;

  6.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7.商标受理书(注册证)复印件;

  8.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证书复印件;

  二、协议范围

  1.甲方委托乙方贴牌生产_____________________牌系列产品,采用甲方的品牌标识;乙方应确保这些产品是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和合法权益的合格产品。甲方授权乙方印制的专用件(指含有“甲方产品”商标字样或其他甲方产品专用的图案、标识、铭牌、说明书、包装物等),乙方应妥善保管,决不允许流失给第三方,如发生流失给第三方现象,甲方有权按商标法相关之规定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2.甲方利用自身的营销网络开发市尝销售贴牌产品;乙方利用其技术、设备、人力等资源生产制造符合甲方要求并经甲方认可的贴牌产品。

  3.贴牌产品完全由甲方销售,乙方不负责销售,乙方不得将甲方委托生产的贴牌产品转卖给任何第三方。

  4.双方合作期满后或终止合作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再生产或销售有甲方品牌标识的产品,乙方若违反规定,甲方有权乙方按销售所得的____倍进行赔偿。

  5.甲方有权派人员监督贴牌产品的原料、生产过程、产品质量等,乙方应予以全力配合与协助。

  三、产品名称、型号、价格(RMB)产品名称(乙方)产品型号(乙方)价格、备注。后续产品价格以乙方报价经甲方确认的价格为准。产品价格应包含内外包装、标贴等相关包装费用(不含增值税发票),具体承担情况见产品价格表。

  四、交(提)货地点、时间及费用

  1.乙方直接送货到甲方指定仓库或双方协定的交货点,单价含运费;

  2.乙方严格按订购计划单中规定的数量和日期准时交货;乙方在装车或交付托运后须在2小时内以电话或传真的形式通知甲方发货情况及预计到货时间、地点,以便甲方及时提货,合同范本《浴室柜贴牌加工合同范本》。

  五、产品包装与防护要求

  1.产品外包装、标贴、铭牌等相关包装材料由甲方提供设计、定制和采购,甲方将包装材料发给乙方,由乙方代工包装;

  2.乙方提供的产品包装应达到甲方认可的包装要求,有足够的强度,以便适应运输的要求。

  六、提出交货、质量异常及期限交货数量和时间以订购计划单为准;乙方接到订购计划单后若有异议,应在接到订购计划单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则视为乙方接受甲方订单;对于不能及时供货,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七、价格与结算方式

  1.产品价格按甲乙双方确认的价格为准,若价格有变动须经双协商同意,并确定新的价格及执行日期;

  2.双方确定货款结算方式为:月结30天,例:20xx年3月1日至20xx年3月31日的货款,甲方在次月月底前结清。

  八、质量要求

  1.乙方应保证其所提供的产品各项指标符合国家标准并应适时满足国家标准的有关最新要求;

  2.乙方应保证其所提供的产品各项指标符合甲方的《产品规格书》与《检验规范》及其他相关要求,同时应达到双方所签的《质量保证协议》的要求;

  3.乙方应保证其所提供的产品符合相关环保要求;

  4.有必要时,经双方确认,可采取封样的方式来确定上述条款未能确定的产品要求。

  九、品牌管理

  1.甲方提供的商标(包括包装设计、图形、汉字、英文及其组合等)所有权归甲方所有,乙方只能在甲方授权许可的范围内使用,不得私自转让或扩大其使用范围;

  2.双方合作期满后,乙方即无权以任何方式使用任何带有甲方标识的产品。一旦发现,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十、售后服务

  1.乙方必须严格履行《产品质量法》规定的相关义务,对于因乙方质量问题所引起的退货、换货,乙方应予以全力支持,与此相关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产品因非正常使用而损坏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由甲方负责;

  2.贴牌产品本身出现重大质量事故的,由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责任和费用,如:诉讼费、律师费、责任赔付费及法律责任等。

  十二、合同的终止与解除

  1.若乙方未能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任何条款,并无合理解释,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未结算的货款甲方推迟为三个月后给付;

  2.乙方若提前解除合同,应在甲方未找到替代供应商前继续供货,保持甲方的经营销售正常运行,原则上不超过3个月;

  3.甲方若提前解除合同,应保证消耗完乙方根据甲方订单生产的产品,并按合同规定的结款方式结清余款;

  十三、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时发生的一切争议均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由合同签约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四、其他约定

  1.未经甲方书面允许,乙方不得将甲方的资料及合同内容、价格等商业机密任何形式泄漏给任何第三方;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甲方已经与乙方订立采购产品合同或服务这一情况进行广告宣传或公之于众,也不多在广告中使用甲方或甲方任何客户的名称。

  3.甲方确保“___________”贴牌商标的独占性与无争议性,如贴牌商标出现争议,该争议引起的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

  4.本合同为总合同,每批订单执行以双方确定的《采购计划单》为准,《采购计划单》与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5.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五、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有效期为 年(以合同签订日起计算)。

  甲方: 乙方:

  单位名称(章): 单位名称(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加工合同 篇6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____________产品,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利益,经双方协商,就有关代加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代加工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加工系列产品,数量、款式、标准、质量要求由甲方提供,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另在订单上详述。

  第二条甲方责任

  1.按计划分别向委托乙方为其加工甲方____________产品。

  2.向乙方提供商标注册证、授权书。

  3.向乙方提供加工产品的款式、数量、技术要求、交货时间等。

  4.负责向乙方提供甲方“商标”各种组合、内外包装的设计。

  5.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生产标准、产品质量进行检查监督,并提出意见和建议,确认的样品验收货品。

  6.甲方按照甲乙双方确定的样板和标准进行验收货品。不合格产品可拒绝收货。

  7.本合同所的签订的上述加工品的商标及图案文字为甲方所有,乙方不得为他人生产或提供。

  8.甲方给予乙方包材定金:¥____________元,直至合同期履行结束,如没有多余的包材,乙方应如数归还给甲方;

  9.合同履行结束时多余出的印有甲方公司的相关物料(包装品、印刷品、瓶子等)甲方自愿以原价购回。

  第三条乙方责任

  1.严格按照甲方的委托内容及要求从事代加工活动。

  2.甲方确定的质量标准打版进行生产,生产标准符合国家标准的质量要求,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使得代加工的产品质量不达标。

  3.负责原材料的采购、验收、供应,并按照甲方确定的原材料质量要求进行。

  4.严格管理甲方提供的商标、包装及印刷品,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甲方商标及包装等丢失,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不得将甲方提供的款式用于其他商标生产。严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第四条付款方式

  月结:每月的____________日为对账截止日,次月的____________日前必须将货款汇到乙方指定的账户。

  第五条包装、运费的规定与要求

  1.每____________个包装为一箱,一箱的包装规格为:____________(共____________/箱);外用由甲方指定的纸箱材质,用胶带封口。用打包胶条一横两竖进行打包。箱外要在醒目位置标识商标名称、规格和数量。

  2.运费支付:由乙方支付到甲方公司或直接送到____________市内托运部的运费(包含退换货品在内)。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因乙方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如气味、不防冻等)所造成甲方的损失,乙方应负责包退换。

  注:防冻质保气温范围____________℃(含____________℃在内)以上至常温;____________℃至____________℃均不属于质保的气温范围。

  2.若属甲方运输或出厂以后因保管不当或超出质保的气温范围而导致产品变质的,乙方不予承担责任。

  3.关于该产品的品牌管理权及维护权归属于甲方;乙方只负责代加工生产的业务范畴以内,超出代加工生产的业务范畴以外的由甲方负责。

  4.如乙方擅自生产或销售甲方产品及包装、印刷品等,一经查证,无论数量多少,甲方将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5.乙方根据甲方的市场销售情况和订单数量进行生产,如生产出来的产品未出现质量问题的,均由甲方自行解决,乙方不接受任何理由的退货要求,造成的一切损失应由甲方自行承坦(包括库存在内)

  6.甲、乙双方如有一方违约,除追究违约责任外,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第七条合同有效期

  限本委托加工合同期限为____________个月,自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止,生产期限以甲方计划通知单确定为准。

  第八条

  合同如遇争议,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达不成协议的可向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九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___份,经双方当事人代表签字后生效。

  第十条

  其他未尽事宜另行订立。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加工合同 篇7

  甲方_________与乙方_________签订条款如下:

  1.产品名称、型号及规格、数量、价格及交货日期等如下表规定

  产品名称

  型号规模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金额

  十万千百十元角分

  合计人民币(大写)

  2.交货办法

  (1)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运输:由甲代办,但一切运杂费用等由乙负责,甲交运日期即为交货日期。

  3.付款办法

  货物交货后,供方随同提单向乙托收或将单据寄交乙方,乙方根据供方单据电汇供方。

  4.验收办法

  乙应派员到甲仓库验收,如不能派员验收,甲方即按合同规定产品规格数量代为检验。

  5.附则

  (1)合同如有修改须经双方同意,双方另行签订合同。

  (2)在执行合同期间,如遇市场情况变化或其他原因乙方须在____天前通知撤销加工合同,否则按违约处以____罚金赔偿对方损失

  (3)本合同须经双方签章并鉴证后生效。

  (4)本合同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5)货物运达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收货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合同纠纷的处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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