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的加工合同模板集合七篇
随着法律知识的普及,合同出现的次数越来越多,签订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为。那么制定合同书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加工合同7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加工合同 篇1
甲方为乙方加工某种机械,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加工成品
品名、规格(长,宽,高cm)单位、数量、备注
第二条 加工成品质量要求:
一,材种:柜台,货架一律采用水曲柳.
二,用材尺寸:按图纸所标尺寸做.
三,严格掌握木制品的木材干燥程度,榫缝、肩角结构必须严密,坚固、表面必须平整光滑,木材无形变,翘曲,拨缝,松榫;塑料面要求平直,整齐,四周不得有翘起,脱胶现象;玻璃位置以图纸标示为准,保证方正,平直,安装方便.
四,甲方按乙方质量要求和图纸,先做规格样品,由县物价局核定价格后,双方代表当面封存样品,作为验收的依据.
第三条 原材料由甲方提供.
第四条 图纸由乙方于xx年xx月xx日前送交甲方.甲方在依照乙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甲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得到答复,有权停止工作,并通知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第五条 工程价款:按核定价格单计算款xxx元.
第六条 验收标准和方法:本加工成品全部完工后,甲方通知乙方到厂验收,乙方接到通知三天内必须到厂验收.验收标准以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为标准,数量以合同规定为标准.双方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由县物价局提供检验证明.
第七条 交货的时间和地点:xx年xx月xx日至xx月xx日全部交货.任何一方如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货,必须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交货地点在乙方百货大楼,由百货公司供销科收货,验收合格,办理交接手续.
第八条 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由甲方负责包装,以定作物不受损坏为准;每件包装费均按4元计算,共计980元,全部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九条 运输办法及费用负担:由甲方负责运输,每件运输费用均按2元计算,共计490元,全部费用由乙方负担.运输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第十条 本合同签字之日,乙方向甲方给付预付款 元(大写 元).甲方不履行合同时,除承担违约责任外,必须如数返还预付款.乙方不履行合同的,把预付款抵作违约金和赔偿金,有余款的应返还.
第十一条 结算方式及期限:乙方收到全部定作物,验收合格后,即办理移交手续,据以结帐,并在收货后十五天内通过银行付款.
第十二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一,甲方如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乙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不同意利用的,甲方应当负责修理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
二,甲方交付定作物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的,乙方仍然需要的,甲方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乙方不再需要的,有权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
三,因甲方包装不善造成定作物毁损的,由甲方赔偿损失.
四,甲方逾期交付定作物的,应当向乙方偿付违约金,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价款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五,甲方不能交付定作物的,应向乙方偿付不能交付定作物部分价款总值20%的违约金.
六,由甲方负责送货的,如运输中造成定作物损坏,甲方应当负责修理,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否则乙方有权拒收.
第十三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一,乙方如中途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二,乙方如中途废止合同,应偿付甲方未履行部分定作物价款总值30%的违约金.
三,乙方如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图纸和其他技术资料,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顺延外,乙方应当偿付甲方因停工待料的损失.
四,乙方如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甲方偿付违约金.
五,乙方如无故拒绝接收定作物,应当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六,乙方如变更交付定作物的地点,应承担因此而多支出的费用.
第十四条 不可抗力: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材料毁损、灭失的,甲方在经有关部门证明后,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但甲方应当采取积极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如不可抗力的损失是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以外生的,不得免除甲方责任;在乙方迟延接受或无故拒收期间发生的,乙方应当承担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五条 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协商解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办理本合同公证的公证机关申请调解,或向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经公证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县公证处,县物价局,县建设银行各存一份.
甲方: (盖章)
代表人:
地址:
电话:
开户银行:
帐号:
乙方:
代表人:
地址:
电话:
开户银行:
帐号:
年 月 日
加工合同 篇2
委托方与加工方在平等、自愿基础上,经友好协商签订此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1)委托方希望根据下列条件委托加工方生产产品,有关产品订单将按本协议规定向加工方发出。
(2)加工方希望根据下列条件为委托方加工产品,有关产品将按本协议规定完成。
3)加工方必须负责给委托方进行商检并且由委托方提供商检编码。 第一、每月订单
1、委托方必须提前3天以传真或是邮件方式给加工落实订单数量。订单内容指明提货时间。
2、加工方在收悉订单后,必须在2天内以传真或邮件方式向委托方确认订单。
3、委托方必须最迟在加工方开工前1天向加工方提供订单所需的原材料及生产辅料。
4、加工方收到原材料及原辅料材料数量不足,质量不合格或延迟提供所需物料而造成停工或延其的一切损失由委托方承担。委托方提供了足够的原料和原辅料并且质量合格,而加工方故意以各种理由搪塞、怠工,致使产品不能按时交货或是出现质量问题,由加式方负责全部损失包括连带损失。原材料及包装材料安排
5、原材料及包装材料的进库(加工方之仓库)质量检验工作由委托方委派代表全权负责。加工费
6、含增值税的加工费为人民币元/吨。于此协议签订日起计至 20xx 年 6月 30日,可在双方同意下,根据情况作出调整。
7、委托方将负责产品的验收工作、安排运输事宜、及支付相关运费和保险费。
8、委托方负责提供合适的原材料及包装材料,并免费向加工方运送所需原材料及包装材料,委托方自行安排处理有关材料的运输事宜,及支付相关运费和保险费。
第二 技术及工艺
产品各项理化指标由委托方提供(附件中),加工方严格按照工艺进行加工。首次加工由委托方配合加工方品管在加工过程中对产品各项理化指标的在线检测和品质控制。加工方必按照上述要求加工并达到委托方的品质指标要求,加工方对产品质量负有全部责任。
第三 付款条件
1、首次加工费,委托方在产品生产完成后,将货物运至委托方工厂后7天内全数汇至加工方的银行户头。
2、加工方必须在委托方付款之后5个工作天内向委托方开具增值税发票。 有关知识产权、专利及商标的侵权责任
3、非经委托方书面同意,加工方或任何人不能使用委托方的商标、商号或泄露加工方为委托方的产品代加工商。
第四 双方责任
加工方根据委托方确认的配方及工艺要求加工上述产品,必须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委托方的加工任务指标,委托方负责上述加工产品由原材料到所有包装品的采购,如原材料没有按生产计划到位而影响生产,委托方将负全部责任。 第五 协议终止
1、其中一方可提前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解除此协议。
2、如任何一方违反以上条约,另一方有权根据本协议规定,提早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解除此协议。
委托方 : 有限公司 加工方: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邮箱: 传真:
加工合同 篇3
委托方(以下称“委托方”) : xxx有限公司 地址:xxx 邮编:xxx 电话: xxx 传真: xxx 银行:xxx 银行户头号码:xxx 增值税号码:xxx
加工方(以下称“加工方):xxx有限公司 地址: xxx 邮编:xxx 电话: xxx 传真:xxx 银行xxx 银行户头号码:xxx
委托方与加工方在平等、自愿基础上,经友好协商签订此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1)委托方希望根据下列条件委托加工方xx产品,有关产品订单将按本协议规定向加工方发出
(2)加工方希望根据下列条件为委托方加工xx产品,有关产品将按本协议规定完成。
(3)委托方为xx_产品之唯一商标持有人及享有有关产品专利权。
第一、每月订单
1、委托方必须提前 x 天以传真方式给加工落实订单数量。订单内容指明提货时间。
2、加工方在收悉订单后,必须在xxx 内以传真书面向委托方确认订单。
3、除非双方经过同意,否则在订单被加工方确定接纳后,委托方不能中止订单而加工方必须履行订单。
4、委托方必须最迟在加工方开工前五天向加工方提供订单所需的原材料及包装材料。
5、加工方收到足够及质量合格之材料日与成品出货日不少于 x 天(含周六及周日)。因原材料及包装材料数量不足,质量不合格或延迟提供所需物料而造成停工或延其的一切损失由委托方承担。
原材料及包装材料安排
6、原材料及包装材料的进库(加工方之仓库)质量检验工作由委托方委派代表全权负责。
加工费
7、含增值税的加工费(包括加工方提供之原材料成本)为人民币 xx ,于此协议签订日起计至 x 年 x 月 x日,可以双方同意下,根据情况作出调整。
8、委托方将负责产品的验收工作、安排运输事宜、及支付相关运费和保险费。
9、委托方负责提供合适的原材料及包装材料,并免费向加工方运送所需原材料及包装材料,委托方自行安排处理有关材料的运输事宜,及支付相关运费和保险费。
第二 技术及工艺
成品各项理化指标由委托方提供(见附件一),加工方严格按照____工艺进行加工。首次加工由委托方负责加工过程中成品各项理化指标的在线检测和品质控制。加工方只要按照上述要求加工并达到附件一中的品质指标要求,加工方对产品质量即没有任何责任。产品其它质量责任则由委托方承担,除非:
a 产品含有非配方所含的其他物质;
b 产品内含有玻璃、青铁、砂子等异物;
c 产品含有配方所含物质以外或配方所含物质经过化学、物理变化生成的物质以外的其他物质;
第三 付款条件
1、首次加工费,委托方在产品生产完成 x 日后全数汇至加工方的银行户头。
2、加工方必须在委托方付款之后 x 个工作天内向委托方开具增值税发票。
有关知识产权、专利及商标的侵权责任
3、非经委托方书面同意,加工方或任何人不能使用委托方的商标、商号或泄露加工方为委托方的产品代加工商。
第四 双方责任
加工方根据委托方确认的配方及工艺要求加工上述产品,必须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委托方的加工任务指标,委托方负责上述加工产品由原材料到所有包装品的采购,如原材料没有按生产计划到位而影响生产,委托方将负全部责任。
第五 协议终止
1、其中一方可提前九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解除此协议。
2、如任何一方违反以上条约,另一方有权根据本协议规定,提早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解除此协议。
3、协议终止后,委托方必须于协议终止后五个工作天之内提走所有属于委托方之剩余的产品,原材料及包装材料,否则加工方有权自行处理有关物料。
第六 协议期限
本协议从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计算有效期 x 年。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补充协方方式延长协议期限。
委托方 :xxx 加工方:xxx
代表人签字:xxx 代表人签字:xxx
代表人姓名:xxx 代表人姓名:xxx
xxx有限公司(盖章): xxx有限公司(盖章):
x年x月x日 x年x月x日
加工合同 篇4
买方: (以下简称甲方)
卖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油画买卖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一、甲方自愿购买乙方所有的国画一副,作者: 名为: 的国画作品(以下简称该油画)。成交价格为人民币 万元(小写: 万元)的价格出售给乙方。
二、该国画于买卖合同正式生效时交付乙方所有,由乙方负责验收,同时一次性支付给甲方人民币 万元的购买费。
三、甲方承诺该国画为 所著真品,若经鉴定有假,甲方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和刑事责任,并将合同金额全部返还乙方。乙方承诺在合同生效两年内不得变卖、转让、捐赠,两年后可以自由处置。
四、本合同经过公证之后正式生效。
甲方: 乙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加工合同 篇5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称甲方)
开发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生产电子产品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及义务,确保合同顺利实施,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本协议,约定如下:
一.加工产品名称、型号、数量、金额及交货期以每批订货合同为准。
二.加工方式
1.甲方提供产品原材料、产品工艺文件及要求。
2.乙方按产品工艺文件及要求加工生产。
三.双方责任
1.甲方每批产品加工应提前 个工作日通知乙方。在正式投产前,双方须签定订货合同。
2.甲方提供的产品原材料必须为合格材料且有可制造性,原材料包装要求为编带;甲方须提 供正常原材料损耗,普通元器件损耗比例≥1%,芯片、BGA 等贵重器件为零损耗。
3.甲方必须提供完整准确的产品工艺文件及相关要求,包括产品的包装和防护要求以及特殊 器件的组装要求,新产品加工应提供样板。甲方已投或欲投产品如有技术或其它更改,则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由此所引起的质量事故或导致乙方停产、返工等,甲方须赔偿乙方受到的相关损失。
4.甲方应根据包装要求提供可靠的产品包装材料,否则乙方只提供临时普通包装(或周转 箱),甲方应在使用完毕后完好地返还给乙方。
]5.乙方对甲方提供的产品原材料进行数量核对和来料抽检,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反馈给甲方,甲方须在24 小时内给予解决,由此造成的生产延期由甲方负责。
6.乙方必须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产品原材料,不得人为损坏或丢失,除正常生产损耗和材料 本身问题外的材料损失,乙方须按市场价赔偿损失材料费用。
7.乙方必须完全按照甲方提供的工艺文件及要求编制生产工艺,并根据交货期安排生产计 划,乙方必须按每批订货合同约定的交货日期交货(甲方原因造成交货期延迟的除外)。
8.乙方在每批产品加工完毕后,除甲方声明由乙方暂管外,应及时将产品剩余材料退还给甲 方,同时提供余料清单。
9.乙方未经同意不得将甲方所提供的一切工艺文件资料转借给第三方,加工过程必须遵守和 保护甲方的技术秘密,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此受到的相应损失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产品质量及验收
1.乙方交付产品的焊接质量应符合行业标准IPC-A-610C 的验收条件,如甲方有特殊质量要 求,应随订货合同提供附件说明。
2.甲方对每批产品的验收及提出异议的期限为乙方交货后 15 日内,如在此期限内甲方未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则视为该批产品验收合格。
3.甲方在验收时如发现焊接质量问题,须保持原状并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在5 个工作日内 予以书面答复,同时双方约定返修方式及时间。乙方未在规定期限内予以书面答复,视为接受甲方对货物的提出的异议。
4.非乙方焊接质量问题造成的不合格品,乙方不承担责任。
五.运输
1.订货合同额在 元以上的,乙方负责一次性取料送货并承担运输费用。因甲方物料不齐套的,乙方不负责再次取料(特殊情况除外)。
2.订货合同额在 元以下的,甲方负责送料取货并承担运输费用。
六.付款及结算方式
1.甲方须在乙方交货后以支票或转账方式一次性付清货款,具体付款期限以订货合同为准。
2.乙方在甲方付款同时须向甲方开具相关发票(如有需要)。
七.本协议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其未尽事宜,双方经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 代表人:
日期: 年 月 日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被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产品,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利益,经双方协商,就有关代加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代加工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加工系列产品,加工数量、款式(或开发信息)、标准、质量要求由甲方提供,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另在订单上详述。
第二条 甲方责任:
1、按计划分季度委托乙方为其加工甲方 产品。
2、向乙方提供甲方生产授权委托手续、商标注册证、授权书以及对商业秘密的专有合法证明等相关法律文件。
3、向乙方提供加工品款式(或开发信息)、数量、技术要求、交货时间等。
4、负责向乙方提供甲方商标各种组合、内外包装及其它标有商标的包装及印刷品等与乙方加工品有关的内容。
5、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生产标准、产品质量进行检查监督,并提出意见和建议,确认的样品验收货品。
6、甲方按照甲乙双方确定的样板和标准进行验收货品。
7、甲乙双方严守商业秘密。
·本合同所签订的上述加工品的商标及图案文字为甲方所有,乙方不得为他人生产或提供。 ·甲方不得交乙方设计生产的样版提供给其他生产商。
第三条 乙方责任
1、严格按照甲方的委托内容及要求从事代加工活动。
2、甲方确定的款式、数量、质量及生产期限等标准打版进行生产,生产标准符合QB1002-97质量要求,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超过订单数量和品种。
3、负责原材料的采购、验收、供应,并按照甲方确定的原材料质量要求进行。
4、严格管理甲方提供的商标、包装及印刷品,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甲方商标、饰品及包
装等丢失,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5、不得将甲方提供的款式用于其他商标生产。
6、严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7、对生产的产品实行三包,三包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 付款方式及交货地点:
甲方确定委托加工款式、数量、标准后,与乙方签订委托加工通知单,并于签订之日起一星期内乙方支付总货款的 30% 作为预付款,乙方提供的货品经甲方验收进仓后财务核实即付款,交货地点为甲方库房。
第五条 验收标准:
双方在下订单之前确定生产品种样品,甲、乙双方以此及在生产过程中,质量主管之监督要求(以书面内容要求为准)作为验收标准。甲方在乙方送货到指定地点之日起3日内必须对产品进行验收。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因乙方未按甲方要求的时间交货,乙方应每天承担此批货总价1%的违约金;如甲方没按合同要求提货,乙方有权扣除甲方订金。
2、如乙方擅自生产或销售甲方产品及包装、印刷品等,一经查证,无论数量多少乙方应付甲方人民币50万元违约金,并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3、凡违反本合同之其他各项条款的,责任方应承担此批货价值30%的违约金。
4、甲、乙双方如有一方违约,除追究违约责任外,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因甲方提供的商标及授权手续不完备或虚假产生的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赔偿因此给乙方带来和经济损失。
第七条 合同有效期限
本委托加工合同期限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至年 月日止,生产期限以甲方计划通知单确定为准。
第八条 合同如遇争议,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达不成协议
的可向广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九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经双方当地人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条 其他未尽事宜另行订立。
甲方: 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日期: 日期:
生效。
第十条 其他未尽事宜另行订立。
甲方: 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日期:日期:
加工合同 篇6
甲方(供方):
乙方(需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加工卷材(下称货物)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通知生产:乙方根据自己的生产需要分批次下订单,每次下单定做货物时乙方要提前 天将货物的规格、数量以信函或传真的方式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安排生产。
二、货物单价:单价由双方根据交易时的市场情况协商确定,商定后在订 货单和送货单中注明。
三、货物质量:按照甲方的企业标准执行。
四、货款结算:
1、双方每月的 日对帐一次,由甲方按乙方当月下达的订单及乙方指定 送货地的签收送货单据进行汇总,出具对帐单,乙方应积极配合核对,五日内必须完成对帐工作,对账结果作为双方结算的依据(事先经过传真对帐的,须在事后当面确认)。
2、货款按月结算,当月货款在当月对账后付清。
五、交货方式:
1、甲方收到乙方的生产通知后,在 天内组织生产并交货完毕,甲方将货物送至乙方指定的公司仓库,乙方需派遣指定人员签收货物,送货单要明确收货数量、单价、总额等内容,送货单作为结算的`凭证。经双方协商可以改变交货地点及方式。
2、交货地点由乙方指定,显示在每次的订单中,指定收货人名单由乙方提供(加盖乙方公章),如需变更指定收货人,应提前将变更声明寄给甲方。
六、货物包装:
七、验收及异议期:
1、乙方在收货时应当对货物的数量、质量、包装及等进行全面的检查验收,如无异议的,由指定收货人签章确认;
2、货物验收后 天为异议期,乙方如在质量异议期内不向甲方提出书 面异议的,则视为货物的应检查验收项目全部符合本合同约定。
八、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交货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部分货值的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
2、乙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部分货款的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
3、乙方逾期付款超过十天或者乙方开具的支票因乙方原因无法兑付,甲方可单方终止本合同并要求乙方加倍(即每天万分之十)支付违约金。
九、争议解决:双方因履行本合同产生争议的,应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由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
十一、合同期限:本合同有效期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十二、其它:
1、本合同经双方签署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3、双方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生产通知单(订单)、送货单、乙方收货人身份证复印件等均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经办人: 经办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加工合同 篇7
承揽方(全称):xx
定做方(全称):xx
签订日期:xx年xx月xx日
合同签订地点:xx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原则,就 工程中定做方委托承揽方加工 事宜,经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定做产品
第二条定做成品质量要求
加工定做物品,需要封存样品的,应当由双方代表当面封签,并妥为保存,作为验收的依据。
第三条 原材料的提供办法及规格、数量、质量
1、用承揽方原料完成工作的,承揽方必须依照合同规定选用原材料,并接受定做方检验。承揽方隐瞒原材料的缺陷或者使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定做物的质量时,定做方有权要求重作、修理、减少价款或退货。
2、用定做方原材料完成工作的,合同应当明确规定原材料的消耗定额。定做方应按合同规定及时检验,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通知定做方调换或补齐。承揽方对定做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换,对修理的物品不得偷换零部件。
3、原材料等物品交提日期计算,参照第七条规定执行。
第四条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
1、承揽方在依照定做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定做方;定做方应当在xx (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承揽方在 xx(时间)内未得到答复,有权停止工作,并及时通知定做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定做方赔偿。
2、承揽方对于承揽的工作,如果定做方要求保密,应当严格遵守,未经定做方许可不得留存技术资料和复制品。
3、定做方应当在协议签订后 天内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等。
第五条 价款或酬金
第六条 验收标准和方法
1、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作为验收标准。
2、定做方应当在接到承揽方书面通知后 天内验收承揽方所完成的工作。
验收前承揽方应当向定做方提交必需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对短期检验难以发现质量缺陷的定做物或项目,双方协商,质量保证期为天。保证期限内发生问题,除定做方使用或保管不当等原因而造成质量问题的以外,由承揽方负责修复或退换。
3、当事人双方对承揽的定做物和项目质量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可由法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供检验证明。
第七条 交(提)货的时间和地点
第八条 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
第九条 运输办法及费用负担:
第十条 结算方式及期限:
第十一条 其他:
第十二条 承揽方的违约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做物或完成工作,定做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不同意利用的,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定做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方赔偿。
2、交付定做物或完成工作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定做方仍然需要的,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少交部分定做方不再需要的,定做方有权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方赔偿。
3、未按合同规定包装定做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定做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承揽方应当偿付定做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造成定做物毁损,丢失的,由承揽方赔偿损失。
4、逾期交付定做物,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五偿付违约金。逾期15天不能交付,视为承揽方不能完成。未经定做方同意,提前交付定做物,定做方有权拒收。
5、不能交付定做物或不能完成工作的,应当偿付不能交付定做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价款总值的_____%(10%—30%幅度)或酬金总额的_____%(20%—60%幅度)违约金。
6、异地交付的定做物不符合合同规定,暂由定做方代保管时,应当偿付定做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
7、实行代运或送货的定做物,错发到达地点或接收单位(人),除按合同规定负责运到指定地点或接收单位(人)外,并承担因此多付的运杂费和逾期交付定做物的责任。
8、由于保管不善致使定做方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它物品毁损、丢失的、应当偿付定做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9、未按合同规定的办法和期限对定做方提供的原材料进行检验,或经检验发现原材料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通知定做方调换、补齐的,由承揽方对工作质量、数量承担责任。
10、擅自调换定做方提供的原材料或修理物的零部件,定做方有权拒收,承揽方应赔偿定做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如定做方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应当按定做方要求办理,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
第十三条 定做方的违约责任
1、中途变更定做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2、中途废止合同,属承揽方提供原材料的,偿付承揽方的未履行部分价款总值的____%(10%—30%幅度)的违约金。
3、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承揽方提供原材料、技术资料、包装物等或未完成必要的辅助工作和准备工作,承揽方有权解除合同,定做方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4、超过合同规定期限领取定做物的,除按本条第五款规定偿付违约金外,还应当承担承揽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
5、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承揽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6、无故拒绝接收定做物,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及运输部门的罚款。
7、变更交付定做物地点或接收单位(人),承担因此而多支出的费用。
第十四条 不可抗力
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定做物或原材料毁损、灭失的,承揽方在取得合法证明后,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当采取积极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如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以外发生的,不得免除责任;在定做方迟延接受或无故拒收期间发生的,定做方应当承担责任,并赔偿承揽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五条 纠纷的处理
双方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采取下列一种方式解决:
第一种争议解决方式: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种争议解决方式:向人民法院起诉。
双方约定按第____ 种争议方式解决。
第十六条 本合同自年___月___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本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七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定做方和承揽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第十八条 补充条款
承揽方和定作方确定的债权不得转让给其他任何第三方。
承揽方: 定作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开户行: 开户行:
帐号: 帐号:
税号: 税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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