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精选7篇)
在平平淡淡的学习、工作、生活中,大家都用到过证明吧,证明是证明某个事实的一类文书。大家知道证明的格式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1
计生办:
现有我单位职工(家属),年
月 日出生,其计划生育关系由我单位主管,已于 年 月按要求进站查体。现因工作需要,前往贵单位开具计划生育微机管理证明,请接洽。
此致
敬礼
年月日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2
婚育证明:,性别,身份证号,于X年X月X日与结婚登记,初婚未育,特此证明。盖上单位公章和日期。兹有(性别:男,女;出生日期:年月日)属于(未婚、初婚、再婚、离婚、丧偶)。
配偶姓名:(性别:男,女;出生日期:年月日)。
子女姓名:①(性别:男,女;出生日期:年月日),出生证号:,准生证号:;②(性别:男,女;出生日期:年月日),出生证号:,准生证号:。
特此证明。
负责人签字:单位名称:
(盖章)
单位详细地址:
联系电话:
20xx年xx月xx日
兹有我某地区某人,性别,民族,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属未婚无违法生育,情况属实,特此证明。
某地计生办(公章)
20xx年xx月xx日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3
兹有姓名_________,性别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与姓名_________,性别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登记结婚,该夫妻二人均属初婚,未育、未抱养过子女。 情况属实,特此证明。
xxx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4
一、填写要求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由发证机关(或查验机关)的经办人根据办证人的实际情况,按照填写项目要求如实填写;必须使用钢笔或者碳素笔,字迹清楚、内容准确,不得勾划涂改。
二、表格内项目填写说明
(一)发证机关需填写内容(序号为按表格内容顺序排列)
1、证号: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生委确定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证明序号的编排方法,并在号码前加省份。
2、照片:贴申请办证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一张,压盖发证机关公章。
3、发证机关:直接填写××县或××乡(镇、街道)××机关。
4、发证机关地址:填写详细通迅地址。
5、邮政编码:填写发证机关所在地邮政编码。
6、电话:填写发证机关电话号码。
7、发证日期:用阿拉伯数字。
8、有效期:用阿拉伯数字。
9、经办人:加盖本人印章。
10、持证人:填写申请办证人姓名。
11、性别:填写男或女。
12、出生年月:用阿拉伯数字。
13、身份证号码:从第一个空格开始填写。(现表格设计了18位,是根据国务院有关文件规定,将对公民身份证增加三位号码。由于只有公民新领或变更身份证时方使用新号码,故对使用原身份证的,仍填原号码,后三位空置。)
14、婚姻状况:填写未婚、已婚(或者再婚)、离异、丧偶。
15、结婚时间:填写现婚姻缔结时间,未婚或离异、丧偶则空置。
16、常住户籍所在地:可省略省、市,直接填写县或乡(镇、街道)、村、组。
17、所在乡(镇、街道)计生办电话:在电话号码前加区位号。
18、配偶姓名。
19、常住户籍所在地:如与持证人相同,可填“同上”。
20、所在乡(镇、街道)计生办电话:如与持证人相同,可填“同上”
21、发证时已有子女数:不论政策内或政策外,按实有子女数分别男、女性别,用大写“壹、贰”等填写,若无则以“/”表示。
22、发证后生育子女数:由户籍所在地(或现居住地)根据掌握的实际情况填写。
23、落实节育措施记录:由户籍所在地(或现居住地)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24、征收政策外生育费记录:由户籍所在地(或现居住地)填写应缴纳费用及实际征收金额。
(二)查验证明机关需填写内容
22、发证后生育子女数:由现居住地(或户籍所在地)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23、落实节育措施记录:由现居住地(或户籍所在地)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24、征收政策外生育费记录:由现居住地(或户籍所在地)填写应缴纳费用及实际征收金额。
25、现居住地查验记录:每次查验填写一栏,内容应简明扼要;在“验证机关”处盖章,“经办人”处填写查验人姓名(如多人查验,填写一人姓名即可),并注明时间(年、月、日)。
而你所要的《育龄妇女外出妇检证明》是由所在地计生委出具的一份手头证明,需按时寄回户籍所在地。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5
申办《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姓名性别
姓名性别 出生年月年 月 日 身份证号 婚姻状况 结婚时间 结婚证号 常住户籍所在地 联系电话 配偶姓名 身份证号码 常住户籍所在地 现有子女数 个 男 女 有无计划外生育 是否处罚是否落实节育措施 种类是否签订计生合同
每年三查次数 外出后住址
(由村、居、单位填写并留存)
(第 号年月日)
第 出生年月年 月 日 身份证号 婚姻状况 结婚时间 结婚证号 常住户籍所在地 联系电话 配偶姓名 身份证号码 常住户籍所在地 现有子女数 个 男 女 有无计划外生育 是否处罚是否落实节育措施 种类是否签订计生合同号 每年三查次数外出后住址 (由村、居、单位填写并留存,申办者交乡、镇、街道办)
(单位盖章)发证时间 有效期证号 办理人
(由乡、镇、街道办填写)
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一次性告知
1、办理条件:离开户籍所在地的县、市或者市辖区,以工作、生活为目的异地居住的'成年育龄妇女人员。 因出差、就医、上学、旅游、探亲、访友等事由异地居住、预期将返回户籍所在地居住的人员或者在直辖市、设区的市行政区域内区与区之间异地居住的人员,不属于流动人口。
2、办理机构:流动人口户籍所在地乡级计划生育机构。流动人口中的成年育龄妇女(以下称成年育龄妇女)在离开户籍所在地前,应当凭到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办理婚育证明;已婚的,办理婚育证明还应当出示结婚证。婚育证明应当载明成年育龄妇女的姓名、年龄、公民身份号码、婚姻状况、配偶信息、生育状况、避孕节育情况等内容。
流动人口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及时出具婚育证明。
3、提交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已婚的还应提交结婚证
4、办理时限:证件证材齐全的即时办结。
5、收费标准:不收费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6
兹有我单位职工______,性别______,出生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与配偶______,性别______,出生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系初婚、未育、未抱养小孩。情况属实,无违反计划生育。
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7
兹有我某地区某人,性别,民族,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属未婚无违法生育,情况属实,特此证明。
某地计生办(公章)
年月日
婚育状况证明
——,女,——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年——月——日与——登记结婚,系初婚,未生育子女,未办理过生育服务证。
特此证明
居民委员会(盖章)
——年——月——日
情况属实
(街道计生行政部门盖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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