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超室规章制度

时间:2024-12-13 15:30:13 晓映 规章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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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超室规章制度(通用12篇)

  在当下社会,我们可以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b超室规章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b超室规章制度(通用12篇)

  b超室规章制度 1

  1、工作室内应保持清洁、整齐和安静;严禁在室内吸烟、谈笑、会客;各级人员在工作时间应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换鞋入室。

  2、各项超声检查必须由临床医师详细填写申请单,包括病史、体征及有关检查资料,并说明检查目的、要求及部位,经预约登记及办妥缴费或计账手续后方可检查。

  3、急诊病例,临床医师在申请单上注明“急”字后应随到随查,以免延误病情。

  4、超声检查时,必须严肃认真,工作人员应具有高度责任心;检查前要详细了解病情、检查部位、目的`要求;遇有疑难问题或可疑病变难以确诊时,应立即向上级医师请示,必要时与临床医师共同研讨或短期作随访复查。

  5、诊断应及时发出,疑难病例不应超过一天。书写报告要求医学术语规范、字迹清楚,超声所见描述详细,阳性声象图应画示意图和标志,并提出影像诊断意见,供临床参考。

  6、对超声的病例进行必要的随访登记。对漏诊、误诊病例要进行分析讨论,以便吸取教训,不断提高诊断符合率。

  7、严禁做胎儿性别鉴定。

  8、凡利用各种名义和借口私自向检查对象透露胎儿性别,造成不良后果的,一经发现,扣发当月奖金直至开除,情节严重者应追究法律责任。

  b超室规章制度 2

  一.科主任是科室设备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各种彩超设备有专人保管,责任到人。

  二.严格按照设备操作规程操作,每天记录设备使用情况,每周一次除尘保养。

  三.如遇设备故障,及时向科主任及设备科汇报。

  四.每年进行设备计量检测,保证设备检查的可靠性。

  五.新购设备,必须与设备科一起完成设备的验收、登记。

  六.设备因故障或使用年限等原因报废,须向设备科提出申请,报废手续按有关规定执行。

  b超室规章制度 3

  1、B超室实行定岗、定人、定责管理,其他人员一律不得从事B超诊断工作。

  2、B超操作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政治思想好,法制观念强,技术操作熟练。

  3、进行B超操作时必须有两名医务人员在场,检查结果必须经参加检查的两名医务人员签字。

  4、申请B超检查必须持B超检查申请单和本人身份证,经B超医生审验确认身份、检查目的后方可进行B超检查。

  5、加强B超检查登记报告管理。B超操作员要详细登记检查对象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年龄、单位、地址、身份证、检查结果,并及时提交环孕情报告,以便及时掌握育龄妇女的.孕情和及时更新育龄妇女信息。

  6、严禁运用B超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签定。

  7、爱护设备,保持B超室整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杜绝医疗差错和事故;认真执行医疗设备、器械管理制度,定期保养、维修,并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测;强化安全意识,注重安全,离开机器时切断电源。

  8、对违反规定使用B超的,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纪律处分,直到追究法律责任。

  b超室规章制度 4

  一、B超诊断实行定岗、定人、定责、其它人员一律不得从事B超临床诊断工作。

  二、B超是临床辅助诊断技术,只能用于对疾病协助诊断,严禁运用B超对胎儿进行非医学需要的性别签定。

  三、凡违反政策法规,为他人非法进行性别签到定的`工作人员,经调查属实,没收其违法收入,视其情节轻重追究有关法律责任。

  四、实行B超诊断信息报告制度,B超医生要对需要B超临床诊断的孕妇进行说细登记(包括姓名、年龄、住址、妊娠月份、诊断结果)以方便查询。

  五、要加强对B超医生的法律,法规,业务和技术培训工作,提高其执法自觉性、杜绝询私舞弊的行为。

  六、凡利用各种名义和借口私自向检查对象透漏胎儿性别造成不良后果的,一经发现,依靠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b超室规章制度 5

  一、开展孕情检查,时维护育龄群众生殖健康,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具体体现。应对妊娠妇女做好孕情保健工作,并做好优生优育和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的咨询、指导工作。

  二、严格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对非医学需要要求进行胎儿性别鉴定的孕妇,应严辞拒绝。

  三、对孕妇进行超声检查,一律实行登记备案制度。对怀孕14周以上孕妇进行超声检查,必须凭医生申请检查单,凡是诊断胎儿有死胎、残疾、发育不良等需终止妊娠的情形,对检查结果应详细记载,必须有B超两人以上签字,B超室主任签字,出具诊断报告。

  四、确因医学需要进行胎儿性别鉴定,应事先符合国家规定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或医疗保健机构出具医学诊断结论和医学意见,由市级以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准予鉴定的证明,在定点B超孕检单位进行。

  五、加强对超声诊断技术人员的执业资格审查和执业道德、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对不按规定程序从事终止妊娠诊断的人员,应及时进行教育,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应上报县以上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和县级以上计生行政主管部门的县级以上计生行政主管部门处理。

  六、严格对超声诊断仪器的管理,实行B超登记备案,报废更新的审批制度,由卫生、计生行政管理部门建档,并抄送同级性别比治理办公室。

  b超室规章制度 6

  1、B超室外应张贴《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的醒目标志。

  2、B超从业人员需持有执业助理医师或以上资格。

  3、B超检查,须由临床医师(执助以上)填写申请B超检查单,孕情检查须有妇产科医师(执助以上)填写申请B超检查单。

  4、B超从业人员按照检查单上的申请部位,认真检查登记,出具相关报告。

  5、普通检查和孕情检查登记分开,双人登记。

  6、B超从业人员要廉洁秉公,B超室实行双人双锁,不得私自开启B超(急诊除外)为孕妇进行检查。

  7、禁止胎儿性别鉴定,正常妊娠的`胎位检查,胎儿发育检查,家属不得进入B超室内,严禁B超从业人员就胎儿性别有暗示性语言。

  b超室规章制度 7

  一、建立健全科内质量控制管理项目,科主任作为质量控制负责人做好本科质控方面的指导、督促、检查等工作,包括专业人员的业务素质、操作常规的执行、仪器设备的'使用、操作手法、超声报告、病例随访、质量控制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二、科主任在每月固定时间对本科医疗质量(如操作常规、手法、报告、制度执行等)进行检查,并不定期抽查。重点对报告进行检查,并对其不规范术语进行纠正,使术语科学化、标准化。

  三、操作者须持有执业医师证。具有超声物理基础、解剖学基础,熟悉仪器设备性能,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并经过培训。

  四、操作医师必须具有高度责任心和事业心,接待就诊者,使用文明礼貌用语,要热情和蔼。

  五、检查前,详细阅读检查申请单,核对患者相关信息,必要时可亲自询问病史。

  六、按照规范要求认真、细致、全面进行检查,检查有顺序,不得有漏项。对诊断有关的阳性图像应打印图片、保留有关资料,并记录存档。

  七、本科超声检查报告均由计算机打印方式生成,填写内容不得有误。手写时应注意字迹工整、清晰,易于识认,不应潦草、涂改,避免错别字。在任何情况下不得出具假报告。报告单必须由获得执业医师证亲自签名,认真核对超声检查报告单内容,确认无误后签字,在规定时间内发出诊断报告单。

  八、对危、急、重症患者要及时进行检查,记录接诊时间,密切观察患者生命体征的变化,遇有突发紧急事件时,应及时和相关临床医生联系。

  b超室规章制度 8

  1、各项超声检查必须由临床医师详细填写申请单,包括病史、体征及阳性的实验室检查资料,并说明检查目的、要求及部位。

  2、检查前要详细了解病情、检查部位、目的、要求。遇有疑难问题或可疑病变难以确诊时,应立即向上级医师请示,必要时和临床医师共同研讨或短期随访复查。

  3、各项超声检查必须编号、登记。

  4、检查报告书写规范,详细描述超声所见,有条件的.应摄阳性声像图片,提出诊断意见。

  5、签发报告单时医师签全名,并做好查对工作,认真执行卫生部《医疗机构诊断和治疗仪器应用规范》及操作规范。

  6、严禁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

  7、每台仪器均应设立操作规程并严格遵守。

  8、工作室内应保持清洁、整齐、干燥和良好的通风,并配有冷暖设备;严禁在室内吸烟、谈笑、会客;工作时间应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换鞋入室。

  b超室规章制度 9

  一、来本室检查的患者须持本院医生所开申请单,各种检查应先送申请单、登记、预约,按序进行检查。住院病人请提前预约,预约后持申请单方可进行检查,急诊病人特殊情况例外。

  二、申请单须详细填写,不得缺项。申请单应写清患者姓名、年龄、病因、病史、症状、体征及临床诊断意见和检查目的.等。对危重病员和外地病员,尽早予以安排检查。危重病人受检应由医护人员和家属陪同。

  三、申请医师应嘱受检患者按要求做好检查前的准备工作,如检查腹腔消化系脏器的患者,必须于检查前禁食、禁水8—12小时,泌尿系及妇产科检查必须适当充盈膀胱后方可进行检查。(检查前一小时饮水1000—1500ml。)

  四、被检查者请自觉在过道等候,不经允许不得擅自进入机房和在门前围观,大声喧哗,请保持安静,不随便乱扔垃圾及随地吐痰。

  五、进入本室须更衣、换鞋。室内禁止大声喧哗、走动。请关闭手机,以保持室内安静,受检者和非本室人员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入内。机器工作时注意保持并调节最佳温度,以延长使用寿命和提高诊断率。

  六、检查完毕要及时准确地写出报告,一般不超过24小时,如遇疑难病例,应与申请医师联系,共同研究解决,或主动随诊复查。必要时与上级医院联系会诊。

  七、认真做好登记工作,各种检查记录应完整、准确建立档案,妥善保管,并建立必要制度,防止资料丢失。住院阳性病人须定期随访及与手术结果对照。

  八、各种仪器设备应做到定人管理、定期检修、保养,清洁。仪器操作人员须严格遵守各种仪器操作规程,认真执行医疗器械管理制度,按时检测,保证运转灵敏正常。非本科室工作人员,不得擅自启动机器,以确保机器使用安全。未经医院和科室同意,一律不得随意将设备转借他处或他人使用。

  九、经常保持室内整洁,不得在室内饮食、吸烟。不得随地吐痰,乱扔纸屑杂物等。不得随地倒水和腐蚀剂,不得在室内放置私人物品及洗凉衣物等。

  十、如有损坏本室公物、设备一律按照规定赔偿。

  十一、认真钻研业务,不断提高技术水平,做好教学科研工作,按时给进修人员进行讲座辅导。

  十二、注意安全,下班前应关闭仪器开关,门窗加锁,切断电源和水源。有夜班的检查室,要严格进行交接班。

  b超室规章制度 10

  一、每日交接班,认真交接所有仪器及配套设备。

  二、开机前先启动稳压器电源,电压稳定后再开机,关机时先关仪器开关,待停机后再切断稳压器电源。

  三、病人排队预约,向病人说明超声检查的`注意事项。

  四、开通绿色通道,危重病人优先。

  五、病人检查时,轻拿轻放探头,减少病人痛苦,检查时仔细、规范化操作,保护病人隐私。

  六、每次检查完病人后,应用柔软纸巾擦去探头上的耦合剂,以保持探头的清洁,易感染部位应用无菌手套包扎探头。

  七、结束检查时,及时按冻结键,避免不必要的损耗。

  八、结束一日的工作后,检查仪器及探头是否完好,并做好交接班。

  九、每周彻底清洁仪器及除尘网一次,做定期保养并登记。

  b超室规章制度 11

  1、未经卫生行政部门、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开展胎儿性别鉴定。

  2、《医疗机构执许可证》中未批准开展超声波诊断专业的计生、医疗保健服务机构,一律不得使用B超诊断仪。

  3、B超从业人员须取得上岗合格证,并熟悉仪器的`操作规程,方可上机操作。

  4、对妊娠14周岁以上的孕妇在检查过程中,必须有两名医师在场,应按照医师的要求认真进行检查,及时报告检查结果,严禁超范围检查。

  5、对妊娠14周岁以上的孕妇检查结束后,如孕妇无严重疾病或胎儿发育无异常的,严禁暗示孕妇及其家属施行终止妊娠术。

  6、在对孕妇检查过程中,发现有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主管部门,并与临床医师联系,共同研究解决处理的办法。

  7、认真执行出生婴儿性别登记建档上报制度,严禁错、漏、瞒报。

  8、如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须上报主管部门,并由3人以上专家集体审核。

  9、用B超违法为妊娠妇女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b超室规章制度 12

  1、做检查的病员,由医师用蓝黑水填写申请单,送超声诊断科登记预约,检查前应通知有关科室和伤病员作好准备。

  2、危重伤员检查时,应有医护人员陪同或到床前检查,根据申请单提示的临床要求,进行重点的检查,病变图像应予拍照记录,阳性所见要反复核准,疑难报告由医师或科主任、主任医师检查会诊。

  3、超声诊断报告由医师填写并签署,必要时须经上级医师签署,进修、实习医师书写的`诊断报告,必须经上级医师或带教老师签署。

  4、对住院伤员超声检查的阳性所见或可疑的阳性结果应予临床科室取得联系,坚持追踪随访,对误诊、错诊的病例应组织全科讨论,总结经验教训,提高诊断质量。

  5、对各种仪器、设备指定专人管理,遵守操作规程,定期组织、检修及调试,做好使用维护记录,注意用电安全。

  6、检查完仪器保持整洁,定期清扫,每天下班前10分钟清扫,每周大清扫,定期消毒并进行微生物污染情况检测,防止交叉感染。

  7、负责值班的安全和急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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