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的规章制度

时间:2023-01-17 16:43:38 规章制度 我要投稿

医院的规章制度精选15篇

  在当下社会,制度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制度是指在特定社会范围内统一的、调节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一系列习惯、道德、法律(包括宪法和各种具体法规)、戒律、规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条例)等的总和它由社会认可的非正式约束、国家规定的正式约束和实施机制三个部分构成。拟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医院的规章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医院的规章制度精选15篇

医院的规章制度1

  为规范动物诊疗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兽药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制订如下主要管理制度:

  一、持证经营制度

  从事动物诊疗活动,事先依法取得《动物诊疗许可证》,未取得前不从事相关经营活动。经批准后,在显眼位置悬挂《动物诊疗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和主要技术人员照片等,接受社会监督。

  二、接诊制度对就诊患病动物及时进行诊断、治疗,对诊疗结果负责,并记录病历,使用兽药处方签,凭兽医处方领取和使用兽药。病历卡制作规范,存档完整、齐全。处方签开具应清晰、明了和兽用药使用管理规定。不购入使用假、劣兽药,不使用人用药。

  三、兽药管理使用制度

  (1)非药房工作人员不得进入药房,更不得触动药品。

  (2)保持药房环境整洁卫生,垃圾随时入桶。

  (3)按类别摆放整齐各种药品,按不同要求保存特殊药品。

  (4)每天检查各种药品的库存与消耗量,做好药品的购进和使用台帐记录。

  (5)每天检查冰箱是否通电正常,冷藏药品是否完好。

  (6)配药人员不仅要严格遵照医师处方配发药品,而且要能够提出正确的药物配伍意见和使用剂量建议。

  (7)静注药品的准备要做到:辩清药品、看明剂量、配准次序、送对患者、嘱咐患主。

  (8)配伍禁忌药品严格分放、分注射器。

  (9)注射器、输液器绝对一次性使用,严禁再用。

  (10)及时清理短效药品,杜绝使用过期药品。

  四、消毒和无害化处理制度门诊室、手术室、动物隔离间应配备消毒灯和消毒器械,每天消毒一次,场所内保持通风良好,保持清洁卫生。对医疗废弃物做到每天清理,采取无害化处理。对普通病死动物采取无害化处理,不得随意丢弃。

  五、疫情报告和其他制度在接诊过程中发现的疑似重大动物疫病和人畜共患病应及时报告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对国家规定应予扑杀的'染疫动物,不得进行治疗。未经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委托,不得从事动物免疫工作。积极宣传动物防疫法律与动物卫生防疫知识。

医院的规章制度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卫生部预算管理医院(以下简称医院)医学装备管理工作,促进医学装备合理配置、安全与有效利用,充分发挥使用效益,保障医院健康发展,根据《医疗卫生机构医学装备管理办法》(卫规财发〔x1〕24号)规定,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医学装备,是指医院中用于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等工作,具有卫生专业技术特征的仪器设备、器械、耗材和医学信息系统等的总称。

  第三条 医院利用各种来源资金购置、接受捐赠和调拨的医学装备,均应当按照本办法实施管理。

  第四条 医学装备管理应当遵循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权责一致的原则。

  第五条 医学装备是医院各项工作的物质基础和重要保障。医院应当建立健全医学装备管理制度,加强人力配备,提高医学装备管理能力和应用技术水平。

  第二章 机构与职责

  第六条 医院医学装备管理实行院领导、医学装备管理处室和使用科室三级负责管理体制。

  第七条 医院应当设置专门的医学装备管理处室,由院领导直接负责,并依据医院规模、管理任务配备数量适宜的专业技术人员,承担计划、采购、保管、维修、质控等职能。

  第八条 医学装备工作主管院领导主要职责包括: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医学装备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政策。

  (二)按照分工权限,领导本院医学装备管理工作,加强队伍建设和工作考评,协调院内相关部门工作。

  (三)对应当集体决策的重大事项,提交院领导班子集体决策。

  第九条 医学装备管理处室主要职责包括:

  (一)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完善本院医学装备管理工作制度并监督执行;

  (二)负责本院医学装备配置规划和年度计划的制订、实施等工作;

  (三)负责本院医学装备购置、验收、质控、维护、修理、应用分析和处置等全程管理;

  (四)保障医学装备正常使用;

  (五)收集相关政策法规和医学装备信息,提供决策参考依据;

  (六)组织本院医学装备管理相关人员专业培训;

  (七)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十条 医学装备使用科室主要职责包括:

  (一)设有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在医学装备管理处室的指导下,具体负责本科室医学装备日常管理工作。

  (二)制订本科室医学装备购置需求计划。

  (三)配合做好医学装备安装、调试、验收、维护和建档等工作。

  (四)做好医学装备使用、保管等工作,保证医学装备安全运行。

  (五)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十一条 医院应当设立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委员会由院领导、医学装备管理处室及有关科室人员和专家组成,负责对本院医学装备发展规划、年度装备计划、采购活动等重大事项进行评估、论证和咨询。

  第三章 计划与采购管理

  第十二条 医院要注重常规医学装备配备,以满足基本医疗服务需求为导向,优先配置功能适用、技术适宜、节能环保的装备,推行资源共享,杜绝盲目配置。

  第十三条 医学装备管理处室应当根据本院功能、规模和事业总体发展规划,科学制订医学装备发展规划,有计划分重点逐步实施。

  第十四条 使用科室提出医学装备年度购置需求计划,按照工作急需程度排序,提交医学装备管理处室。

  第十五条 医学装备管理处室根据本院医学装备发展规划和年度预算,对各使用科室医学装备购置需求计划进行审核,编制全院年度装备计划和采购实施计划。

  第十六条 单价在1万元及以上或一次批量价格在5万元及以上的医学装备均应当纳入年度装备计划管理。

  第十七条 单价在50万元及以上的医学装备购置计划,应当进行可行性论证。论证内容应当包括配置必要性、可行性、社会和经济效益、预期使用情况、人员资质等。

  第十八条 医学装备管理处室应当将医学装备发展规划、年度装备计划和采购实施计划提交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研究讨论后,报主管院长审核并提交院务会审定。

  第十九条 医学装备发展规划、年度装备计划和采购实施计划应当经院务会研究批准后,方可执行,不得随意更改。

  第二十条 医院要按照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客观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加强医学装备采购管理,建立医学装备采购论证、技术评估制度。

  第二十一条 医院应当加强预算管理,严格执行年度装备计划和采购实施计划。未列入计划的项目,原则上不得安排采购。因特殊情况确需计划外采购的,应当严格论证审批。

  第二十二条 医院应当建立采购流程内部控制制度。纪检、监察、审计等处室要加强对采购过程的监督。

  第二十三条 医院购置医学装备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程序进行采购。

  第二十四条 国家规定须实行集中采购的医学装备,必须实行集中采购。

  第二十五条 未实行集中采购的医学装备,应当首选公开招标方式采购。不具备公开招标条件的,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选择其他方式进行采购。

  第二十六条 因突发公共事件等应急情况需要紧急采购的.,医院应当按照主管部门制定的应急采购预案执行。

  第二十七条 采购进口医学装备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获得采购进口产品核准。进口医学装备属于国家规定的机电产品范围的,应当按照《进口机电产品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采购医学装备属于辐射源产品管理目录的,应当取得辐射安全许可证;属于计量产品管理目录的,应当取得计量合格证明;属于大型医用设备管理品目的,应当取得配置许可。

  第二十九条 医院应当加强一次性使用无菌器械采购记录管理。采购记录内容应当包括企业名称、产品名称、原产地、规格型号、产品数量、生产批号、灭菌批号、产品有效期、采购日期等,确保可追溯每批产品的进货来源。

  第三十条 医院应当加强医学装备采购合同规范管理,保证采购装备的质量,严格防范各类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第三十一条 医院应当加强供货商资质管理,建立供货商评价和淘汰机制,形成合格供货商名单。

  第四章 验收管理

  第三十二条 医学装备验收是医学装备投入使用之前的

  关键环节,医院应当严格执行验收程序,确保验收质量。

  第三十三条 医学装备验收工作一般由医学装备管理处室组织使用科室和供应商共同完成。技术复杂的医学装备验收,可请具备相应技术能力的第三方机构共同参加。

  第三十四条 医学装备验收前,验收工作人员应当详细阅读医学装备采购合同和相关技术资料,熟悉了解医学装备各项技术参数、性能和安装条件。

  第三十五条 对安装机房有特殊要求的医学装备,应当按照安装图纸要求做好机房布局改造、室内装修、水、电、气和防护等准备。

  第三十六条 医学装备验收包括到货验收和性能验收。

  (一)到货验收主要内容包括:

  1.查验外包装、合同号、箱件数、收货单位名称、品名、货号、批次及相关资料;

  2.开箱查验医学装备品名、规格、数量、外观、技术资料、出厂日期、出厂编号等。

  (二)性能验收主要内容包括:

  1.验证医学装备功能;

  2.验证医学装备技术参数和性能指标。

  第三十七条 医学装备验收过程应当做好现场记录,留存必要影像资料。

  第三十八条 属于国家规定商检范围的进口医学装备,到货后应当及时向所在地商检部门申请检验。检验结果作为验收工作内容和依据。

  第三十九条 对医学装备验收中发现的问题,按照采购合同规定属于供应商责任的,医院应当及时办理换货、退货、索赔等事宜。

  第四十条 医学装备验收结束,应当填写详细验收报告,由各方验收人员签字确认,并按照规定及时办理货款支付和固定资产入账手续。

  第四十一条 医学装备到货后,应当及时完成安装和验收。进口医学装备验收应当在索赔期限前15天完成。

  第五章 质量保障管理

  第四十二条 医院应当加强医学装备质量保障工作的组织领导,增强安全意识,保证必要的人力和物力,确保在用医学装备状态正常,满足临床使用安全有效的要求。

  第四十三条 医院应当建立医学装备使用人员操作培训与考核制度,加强医学装备使用人员操作培训工作,为医学装备临床使用提供技术支持与咨询服务。

  第四十四条 医学装备质量保障工作应当遵循依法合规、分级管理、预防为主、科学规范的原则。

  第四十五条 医院应当建立医学装备风险管理和风险评估制度,依据医学装备风险级别和风险评估结果制订医学装备质量保障实施方案,实行分级管理。

  第四十六条 医学装备根据以下特征划分风险等级:

  (一)功能影响:反映医学装备用于临床诊疗活动时对患者和使用人员健康、生命安全的影响程度;

  (二)物理风险:反映医学装备发生故障时对患者和使用人员健康、生命安全的影响程度;

  (三)设计属性:反映医学装备自身风险属性或生产商对维护保养的要求;

  (四)故障频率:反映既往医学装备发生故障或安全事件的情况。

  第四十七条 医学装备风险分为三级:

  (一)I级为低风险级别,是指通过常规管理可以保障安全性、有效性,发生故障不会或不易对患者和使用人员造成损害的医学装备。

  (二)II级为中等风险级别,是指需要采取特定措施将风险控制在可接受水平的医学装备。

  (三)III级为高风险级别,是指直接与患者和使用人员生命安全相关,具有较高潜在危险,必须严格管理和控制风险的医学装备。主要包括生命支持类、植入类、灭菌类、辐射类和大型医用设备。

  第四十八条 医院应当逐步建立和完善医学装备质量控制技术规范。

  第四十九条 医院应当定期开展在用医学装备预防性维护,确保医学装备处于最佳工作状态,保障使用寿命,降低维修成本。

  第五十条 预防性维护周期根据医学装备属性、使用频率和风险等级确定。一般III级风险医学装备每半年至少进行1次,II级风险医学装备每年至少进行1次,I级风险医学装备每2年至少进行1次。国家规定或医学装备使用说明有明确要求的,从其规定。

  第五十一条 预防性维护工作内容一般包括外观检查、清洁保养、功能检查、性能测试校准、电气安全检查和医学装备使用说明要求的其他内容。

  第五十二条 预防性维护应当由具备技术能力的医学工程技术人员、供应商或委托具备相应技术能力的第三方机构定期执行。

  第五十三条 医学装备管理处室应当定期对在用医学装备进行巡检,及时发现问题并及时处理,防止医学装备故障和减少安全事件发生率。

  第五十四条 医院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医学装备维修方式。对不同医学装备,可以选择自主维修、供应商维修或第三方维修。医院应当提高自主维修能力。

  第五十五条 医学装备管理处室应当加强维修工作管理。使用科室报修后,由医学装备管理处室进行检测、分析,确定维修方案并及时修复。

  第五十六条 医学装备修复后,应当进行相应的技术指标校验或计量检定,确保医学装备性能可靠,使用安全。

  第五十七条 医院应当优化维修工作流程,提高响应速度,缩短医学装备怠机时间。

  第五十八条 医院应当制订生命支持类、急救类医学装备应急预案,保障临床工作需要。

  第五十九条 医院不得使用无合格证明、过期、失效、淘汰、报废的医学装备。

  第六十条 医学装备管理处室应当如实记录医学装备质量保障工作,及时整理纳入医学装备技术档案。主要包括:

  (一)医学装备质量检测原始记录;

  (二)医学装备计量记录;

  (三)医学装备预防性维护记录;

  (四)医学装备巡检记录;

  (五)医学装备故障记录;

  (六)医学装备维修记录;

  (七)医学装备安全事件报告记录。

  第六十一条 医学装备使用科室应当加强在用医学装备的日常维护保养。日常维护保养不得替代必要的预防性维护和巡检工作。

  第六十二条 医院应当按照客观真实、定量为主、综合分析和适用可行的原则建立医学装备使用评价制度,促进医学装备合理应用,提高设备购置选型的科学性,减少资源浪费。

  对长期闲置不用、低效运转或超标准配置的医学装备,医学装备管理处室应当在本院内调剂使用。

  第六十三条 医院应当加强对大型医用设备使用评价工作,结合医院实际,制订评价考核办法,完善评价体系。评价内容应当包括工作效率、配置效率、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4个方面。

  第六章 处置管理

  第六十四条 医学装备处置是指医院对占有、使用的医学装备进行产权转让或注销的行为。

  第六十五条 医学装备处置方式包括:调拨、捐赠和报废报损等。

  第六十六条 医院处置医学装备,应当按照中央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有关规定,严格履行审批手续,未经批准不得自行处置。处置海关监管期内的进口免税医学装备,应当按照海关相关规定执行。

  第六十七条 对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医学装备,应当予以调拨:

  (一)长期闲置不用、低效运转或超标准配置的医学装备;

  (二)因医院撤销、合并、分立而移交的医学装备;

  (三)因医院隶属关系改变需要划转的医学装备。

  第六十八条 在使用期限内,但技术落后,功能已不能满足本院工作需要的医学装备,可予以调拨。

  第六十九条 医院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按照审批权限报批后,可对外捐赠、调拨未变质残损和未过期报废的医学装备。

  第七十条 对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医学装备,应当予以报废:

  (一)使用期超过折旧期,使用中损耗过高,效率低,或计量、质量检测不合格且无法修复的;

  (二)严重损坏无法修复,或经修复无法达到质量安全指标的;

  (三)严重污染环境,或不能安全运转,可能危害人身安全与健康且无改造价值的;

  (四)超过使用寿命的;

  (五)国家规定必须淘汰的。

  第七十一条 对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医学装备,可予以报废:

  (一)在使用期限内,设备无故障,但支持运行的关键耗材在市场上无法购买到,导致设备无法正常使用的;

  (二)在使用期限内,设备发生故障,但维修费用过高,接近或超过重置成本。

  第七十二条 对经批准报废的医学装备,医院应当按照公开、安全、环保、高效的原则予以处理,不得向其他医疗机构出售、转让。

  第七十三条 对所有待处置的医学装备,应当妥善保管,防止遗失。

  第七十四条 对已完成处置的医学装备,应当及时办理固定资产账务手续。

  第七章 医用耗材管理

  第七十五条 医院应当建立医用耗材准入制度,加强植入类耗材等医用高值耗材管理。属于集中采购目录内的,医学装备管理处室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不在集中采购目录内但确需使用的,医学装备管理处室应当组织专家严格论证,并严格履行相关程序。

  第七十六条 医院应当严格执行医用耗材入出库管理制度。严格核对订货信息与实物一致性,包括数量、规格、外观、效期、批次等,验收无误后方可办理入库手续。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信息审核无误后方可办理出库手续。

  第七十七条 医用耗材仓储空间应当实行分区分类管理,严格执行医用耗材贮存要求,确保安全存储。

  第七十八条 医学装备管理处室应当根据本院医疗工作和管理需求,合理制订计划,设置医用耗材安全库存,及时补货,保障临床工作需要。

  第七十九条 医用耗材库存应当定期盘点,保证账实相符,及时发现近效期产品、滞用产品并进行处理。

  第八十条 医疗卫生技术人员使用医用耗材时,应当认真核对其规格、型号、消毒或者有效日期等,并进行登记。

  第八十一条 使用过的一次性医用耗材应当及时毁形。属于医疗废物的,应当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有关规定处理。

  第八十二条 医院应当利用信息化技术加强医用耗材全流程监控,建立医用耗材追溯制度。

  第八十三条 医院应当加强医用耗材临床应用培训,确保使用安全。

  第八十四条 医院应当加强医用耗材不良事件的监控和分析,发现问题及时上报主管部门。

  第八章 档案管理

  第八十五条 医学装备档案是医学装备管理工作的重要依据和基本信息。医院应当按照集中统一的原则,健全医学装备档案管理制度,确保医学装备档案完整、明晰和准确。

  第八十六条 医院应当设置适宜的医学装备档案保存场所,设有专人管理。

  第八十七条 医学装备档案包括管理档案和技术档案。

  (一)管理档案包括:

  1.卫生行政部门、主管部门印发的与医学装备管理工作相关的文件;

  2.医院医学装备管理规章制度等文件;

  3.医院医学装备发展规划、年度装备计划和采购实施计划以及相关的会议纪要、审批报告;

  4.医院医学装备管理工作相关的工作计划、总结、报告、请示、批复、会议记录、统计报表等资料。

  (二)技术档案包括:

  1.医学装备申购资料:申请报告、论证报告、购置计划、上级部门批复等;

  2.医学装备采购资料:招标投标文件、评标报告、采购记录、购置合同、发票复印件、进口产品论证报告及批复、进口产品商检记录等;

  3.医学装备技术资料:配置清单、安装验收报告、产品说明书、使用手册、维修手册、线路图等;

  4.医学装备运行资料:计量检测报告、维修维护记录、质量控制记录、维保合同等;

  5.医学装备处置资料:报废、调拨、捐赠等申请及批复。

  第八十八条 单价在5万元及以上的医学装备应当建立技术档案。

  第八十九条 按照国家档案管理相关规定和本办法规定,需要立卷归档的资料应当收集齐全、集中管理,任何人不得据为己有或者拒绝归档。

  第九十条 医学装备管理处室应当在医学装备管理活动中及时记录、补充和完善医学装备档案。

  第九十一条 医院应当建立医学装备管理档案借阅登记制度。借阅档案必须履行借阅手续,原则上档案应当在档案室内进行查阅。如需复制、外借须提出申请,由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借出。

  第九十二条 借阅人应当妥善保管医学装备档案,不得涂改、拆散、遗失档案。借阅档案应当及时归还,借用时间一般不得超过10天。

  第九十三条 医院应当加强医学装备档案管理交接工作,确保档案完整、连续。任何人不得因工作变动、离职或退休等,擅自带走或销毁医学装备档案。

  第九十四条 因对口支援等工作需要,医院对外调拨或捐赠医学装备时,与医学装备质量保障相关的技术资料、运行资料等医学装备档案,应当一并移交。医院根据实际需要,可备份留存。

  第九十五条 医学装备报废后,医学装备管理处室应当归集、整理完整的技术档案移交医院档案管理处室,按照规定年限保存。

  第九十六条 医院应当加强医学装备档案管理能力建设,充分发挥医学装备档案的作用,开展数据汇总、整理和分析等信息统计工作,为医院医学装备管理工作提供依据和决策参考。

  第九章监督管理

  第九十七条 卫生部对各医院执行本办法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各医院医学装备管理工作。

  第九十八条 医院所在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各医院医学装备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评价考核。

  第九十九条 对在医学装备管理工作中作出重大贡献的处室与个人,应当给予适当奖励。

  第一百条 对违反本办法规定,或制度不健全、管理不善、职责落实不到位的医院,由卫生行政部门视情节严重程度,对其主要责任人和工作人员给予批评教育或相应纪律处分。

  第一百零一条 对违反本办法规定,不认真履行医学装备管理职责、违反操作规程造成医学装备人为损坏或保管不当造成遗失的工作人员,应当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批评教育或相应纪律处分。

  第十章 附则

  第一百零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卫生部预算管理医院。其他医疗卫生机构可参照执行。

  第一百零三条 本办法由卫生部负责解释。

  第一百零四条 各医院可根据本办法规定,制订本院实施细则。

  第一百零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医院的规章制度3

  为了规范医院会议流程,提高会议效益,统一会议管理模式,特制定本制度。

  一、会议形式

  (一)院办公会

  由院长主持,所有院领导和办公室主任参加的,围绕党组会决定的重大事项,研究部署贯彻落实的具体意见和措施。

  (二)科主任例会

  由医院主要领导主持,全体院领导参加,所有职能、临床科室负责人参加。贯彻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的.重要事项,研究部署和交流医院各科近期重点工作。

  (三)全院大会

  由院长主持,全体人员参加(值班人员除外),传达贯彻上级重要指示、决定、决议,通报情况,分析形势,总结和部署全院工作。

  以上会议均由院办公室统一负责安排,若职能科室需召开全院大会时,应报院领导批准,会议由该职能科室负责安排。

  (四)部门会议

  各部门召集召开的会议,由各会一边召集部门统一负责安排。

  二、会务工作

  1、会场布置,提前做好会场布置,包括总务科准备音响、话筒、矿泉水等;网络信息科准备PPT、LED;院办公室准备开水、纸杯等。根据会议要求,由院办公室准备鲜花、水果、横幅等;总务科准备盆栽等;宣传营销科准备指示牌等。

  2、会议的通知,会议负责部门需提前与院办公室联系,协调会议场地,并且提前一天通知参会人员,通知内容包括:时间、地点、内容及要求。通知形式可采取电话通知、短信通知等。

  3、会议考勤,会议负责部门需提前准备签到表,并提前15-20分钟开始签到,开会前2分钟停止签到工作。严格记录会议迟到及早退人员。

  三、会议纪律

  1、与会人员要提前到会,科室普通人员因故不能到会的,应向科主任请假,并报分管职能科室,经同意后方可请假。科主任分因故不能到会,报分管院领导请假,得到批准后根据要求派其他人员参加会议。

  2、参会人员在会议期间要严格遵守会场纪律,认真做好记录,确保会议效益。按照《医院职工奖惩条例补充修正条款》规定,参会者不得无故迟到、早退。迟到、早退时间在10分钟内扣发当月效益工资100元,30分钟内扣发当月效益工资200元,1小时内扣发当月效益工资400元。1小时以上按旷工处理。

  四、会议议程

  1、院歌播放,根据会议类型大小,会前播放院歌,例如质量通报会暨经济运行分析会要例行播放院歌。

  2、会议内容,由会议负责部门做好会议内容准备。

  3、会议结束,待宣布会议结束后,参会人员方可离开。会议结束后会议负责部门工作人员清理未到会人员,并按照《医院职工奖惩条例补充修正条款》相关制度对迟到、早退、缺席人员予以通报、处罚。

医院的规章制度4

  20xx年8月16日,放射科全体工作人员在本科进行了关于医院各项规章制度的认真学习,大家热烈讨论,踊跃发言,每个人收获颇丰,均有深刻心得体会。大家一致认为应该做到:

  遵守工作制度,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不无故空岗、串岗、睡岗。加强医院安全防范、防火防盗,建立和谐医患关系,规范医疗行为,严格组织纪律,为给患者提供良好的诊疗环境,不在医院公共场所吸烟。岗前不喝酒,保证更好的为患者服务。与会人员按时到会,不迟到,不中途退场,关闭手机或使手机处于静音状态。

  全科人员加强团结,倡导讲文明、树正气意识,工作室内卫生干净、整洁。增强节约意识,节水、节电,为医院开源节流。认真执行请销假制度,按规定程序请假与销假,不影响正常的医疗工作,做到合理安排。

  工作时间做到精神饱满,举止大方,态度和蔼,尊重患者。穿白大衣上岗,服饰、衣帽整洁干净,佩戴胸牌。病人询问面带微笑回答。打电话时礼貌地告诉对方自己的姓名及科室,

  对需要进行影像学检查的患者告知检查注意事项、所需费用,进行登记。认真审核检查申请单,耐心为患者讲明该项目检查的部位、程序、所需时间,取得患者配合,消除紧张情绪,帮助患者摆好相应体位。认真为患者佩戴必要的.射线防护用品并解释其必要性。劝导家属及陪护撤离放射区域,如需陪同,为其佩戴必要防护用品。尊重病人的隐私,需脱掉外衣者要告知必要性。为女性患者更衣提供遮挡设施,保护患者隐私。检查完毕,技师主动协助患者下床或离开机房,并详细告知患者及家属领取检查结果的时间和地点。按时发放检查报告单,对患者或家属提出的疑问予以认真解释。如有遗留问题,应做好交接,并向患者或家属说明,更好的为患者进行诊疗。

  放射科

  20xx年8月20日

医院的规章制度5

  1、在医教管理处领导下工作。

  2、统计室有专人负责收集、登记、核实和积累医院各项活动的原始资料数据,并由专人负责汇总、填报,做到原始资料来源落实,有据可查。

  3、有价值的卡片、记录等资料,要归档长期保存。

  4、认真、反复核对统计中的每个数字,保证统计数据的准确性。

  5、认真填写各种统计报表,做到填写完整、准确、及时、字迹清楚。

  6、运用各种统计方法对统计指标进行的.分析,写出各种统计分析报告。

  7、根据规定按时上报各种统计报表。

  8、提供本院领导管理需要和各项科研所需的各种统计资料。

  9、督促各科室做好医疗登记、统计工作。

  10、做好统计资料的保密工作。

  11、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

医院的规章制度6

  一、准时(10分)

  1、准时上下班,准时交接班。

  2、坚守岗位,防止脱岗、窜岗。

  3、准时参加各种学习、培训、会议。

  4、准时参加工伤、急诊的抢救。

  二、清洁(10分)

  5、衣帽整洁,挂牌上岗。

  6、保养设备、器械、工具,使其整洁完好。

  7、办公桌及卫生责任区保持动态整洁。

  三、标准(35分)

  8、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任务。

  9、节约办公用品,节约用水、用电。

  10、履行岗位职责,严格执行医疗、护理操作常规。

  11、各种记录准确、规范、完整。

  四、整理(10分)

  12、清理多余的、过期的各种物品。

  13、各种医疗设备、器械、物品、工具等定置摆放,各种办公用品摆

  放整齐有序。

  14、按要求摆放病房的'各种用品。医疗文书、文件、资料、报表等文字资料整齐有序,标识清楚。

  五、安全(15分)

  15、杜绝医疗差错事故。

  16、防止失火、失盗及其它事故。

  六、素养(20分)

  17、钻研本职业务,熟练操作技能。

  18、言行文明,热情服务,及时诊治,耐心解释。

  19、服从管理,团结协作,关爱员工。

  20、熟悉6S基本知识,积极参与6S管理。

医院的规章制度7

  一、科主任负责门诊部的'医疗、护理、教学等各项管理工作,做到工作有计划,年终有总结,各项管理台帐完整,保证门诊部的各项工作正常运转。

  二、执行医院年度工作目标,并对目标分解、细化、跟踪、检查及总结。及时召开科务会,贯彻医院各类会议精神,并抓好落实。

  三、各岗位医务人员准时到岗,着装规范,挂牌上岗,热情和蔼,文明用语,微笑服务,有问必答,履行“首问负责制”。工作时间不闲聊、不吃零食、不脱岗、不做与份内工作无关的事情。

  四、严格执行首科、首诊负责制,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客(病)人。提高医疗质量,每月抽查一次门诊病历和处方,并做好检查分析、评议。

  五、提高医疗质量,做到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

  六、建立客(病)人满意度调查,及时统计,分析、归纳。

  七、优化门诊服务流程,简化就诊环节,维持好门诊就诊秩序,保护病人隐私,做好医患沟通。

  八、持续保持就医环境整洁、舒适、明亮、温馨,服务标识规范、清楚、醒目,安全通道畅通。

  九、严格执行卫生局的“六不准”。

医院的规章制度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规范医院财务行为,加强医院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事业发展,根据《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国家有关法规,结合医院特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各级各类独立核算的公立医疗机构(以下简称医院)。包括综合医院、专科医院、门诊部(所)、疗养院、卫生院等。

  第三条、医院是承担一定福利职能的社会公益事业单位,不以营利为目的。

  第四条、医院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厉行节约、勤俭办事业、制止奢侈浪费的方针,为以社会效益为主的原则下讲求经济效益。

  第五条、医院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医院预算,如实反映财务状况;依法组织收入,努力节约支出;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经济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国有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对医院经济活动进行财务控制和监督。

  第六条、医院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符合条件的医院应建立总会计师制度。医院的财务活动在主管院长或总会计师领导下,由医院财务部门统一管理。

  第七条、医院医疗收支和药品收支分开管理,分别核算。

  第二章、单位预算管理

  第八条、医院预算是指医院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任务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医院预算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组成。

  第九条、国家对医院实行“核定收支、定额或定项补助、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预算管理办法。定额或定项补助的具体内容和标准,可根据各级各类医院不同的特点和业务收支状况以及财力可能进行确定。大中型医院一般以定项补助为主,小型医院一般以定额补助为主。

  第十条、医院预算参考以前年度预算执行情况,根据预算年度收入的增减因素和措施,测算编制收入预算;根据事业发展需要、业务活动需要和财力可能,编制支出预算。编制收支预算必须坚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统筹兼顾,保证重点的原则。不得编制赤字预算。医院要逐步采用零基预算方法编制预算。?医院所有收支应全部纳入预算管理。

  第十一条、医院财会部门根据年度事业计划提出预算建议数,经主管部门审核汇总报财政部门核定。医院根据主管部门下达的预算控制数编制预算,报主管部门审核批复后执行。

  第十二条、在医院预算执行过程中,当上级下达的事业计划有较大调整或由于国家有关政策的变化对预算执行影响较大时,医院须报经主管部门或财政部门调整预算;对预算执行影响较小时,由医院自行调整,报主管部门备案。

  第三章、收入管理

  第十三条、医院收入是指医院为开展业务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

  第十四条、医院收入包括:

  (一)财政补助收入,即医院从主管部门或主办单位取得的财政性事业经费(包括定额和定项补助)。

  (二)上级补助收入,即医院从主管部门或主办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三)医疗收入,即医院在开展医疗业务活动中所取得的收入,包括挂号收入、床位收入、诊察收入、检查收入、治疗收入、手术收入、化验收入、护理收入和其他收入。

  (四)药品收入,即医院在开展医疗业务活动中取得的中、西药品收入。

  (五)其他收入,即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培训收入、救护车收入、废品变价收入、不受用途限制的捐赠和对外投资收益、利息收入等。

  第十五条、医院要严格执行国家物价政策,建立健全各项收费管理制度。医院门诊、住院收费必须使用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收费票据,并切实加强收费票据的管理。

  医药费用原则上当日发生当日入账,并及时结算。门诊、住院的现金收入不得坐支。

  第十六条、医院药品收入实行“核定收入、超收上缴”的管理办法,财政和主管部门核定医院药品收入总额(包括药品成本、加成收入、折扣等各项收入),超出核定部分的收入按规定上交卫生主管部门。

  第四章、支出及成本费用管理

  第十七条、支出是指医院在开展业务及其他活动中发生的资金耗费和损失。

  第十八条、医院支出包括:

  (一)医疗支出,即医院在医疗过程中发生的支出,包括在开展医疗业务活动中的基本工资、补助工资、其他工资、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障费、公务费、业务费、卫生材料费、修缮费、设备购置费和其他费用。

  (二)药品支出,即医院在药品采购、管理过程中发生的支出。具体内容与医疗支出相同。

  (三)其他支出,即医疗、药品支出以外的支出。包括被没收的财物支出、各项罚款、赞助、捐赠支出、财产物资盘亏损失、与医院医疗业务无关的基础性科研支出、医疗赔偿支出等。

  第十九条、医院实行成本核算,包括医疗成本核算和药品成本核算。成本费用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

  (一)直接费用,即医院在开展业务活动中可以直接计入医疗支出或药品支出的费用。包括医疗科室和药品部门开支的基本工资、补助工资、其他工资、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障费、公务费、业务费、卫生材料费、药品费、修缮费、购置费和其他费用。辅助科室中能明确为医疗或药品服务的科室或班组的费用支出,如一般医院的营养食堂、洗衣房等的支出,基本上是为医疗业务服务的,可直接计入医疗支出。提取修购基金应按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分别计入医疗支出、药品支出。

  (二)间接费用,即不能直接计入医疗支出或药品支出的管理费用。包括医院行政管理部门和后勤部门发生的各项支出,以及职工教育费、咨询诉讼费、坏账准备、科研费、报刊杂志费、租赁费、无形资产摊销、利息支出、银行手续费、汇兑损益等。间接费用按医疗科室和药品部门的人员比例进行分摊,并按支出明细项目逐项进行分配。

  第二十条、医院从财政部门或主管部门取得的有指定用途的专项资金应当按照要求定期向主管部门报送专项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完成后应报送专项资金支出决算和使用效果的书面报告,接受主管部门的检查验收。

  第二十一条、医院的支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没有统一规定的,由医院规定,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备案。医院的规定违反法律和国家政策的,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应当责令改正。

  第五章、结余及其分配

  第二十二条、收支结余是指医院收入与支出相抵后的余额。业务收支结余和财政专项补助结余应分别计算。收支结余的计算公式如下:业务收支结余=财政补助收入中经常性补助+上级补助收入+医疗收入+药品收入+其他收入-医疗支出-药品支出-其他支出药品收支结余应当单独反映。

  财政专项补助结余=财政专项补助上年结余+财政补助收入中专项补助-财政专项支出第二十三条、年末业务收支结余首先支付超收上缴款。支付超收上缴款后的收支结余为负数的应由事业基金弥补,不得进行其他分配;事业基金不足以弥补的,保留待分配结余为正数的,按规定提取职工集体福利基金,记入专项基金,剩余部分转入事业基金。财政专项补助结余按规定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第六章、流动资产管理

  第二十四条、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1年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医院的流动资产包括现金、各种存款、应收款项、库存物资、药品等。

  第二十五条、医院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现金及各种存款的内部管理制度。

  第二十六条、医院应收款项包括应收医疗款、应收在院病人医药费和其他应收款等。

  医院对应收款项应及时清理,应收住院病人医药费要及时结算。对期限超过3年,确认无法收回的应收医疗款应作为坏账处理,坏账损失经过清查,报经主管部门、主办单位批准后,在坏账准备中冲销。年度终了,医院应按年末应收医疗款和应收在院病人医药费科目余额的3%-5%计提坏账准备。

  第二十七条、库存物资是指医院为开展业务活动及其他活动而储存的材料、燃料、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等。购入的库存物资按实际购入价计价,自制的库存物资按制造过程中的实际支出计价,盘盈的按同类品种价格计价。库存物资要按照“计划采购、定额定量供应”的办法进行管理。库存物资要合理确定储备定额,定期进行盘点,年终必须进行全面盘点清查,保证账实相符。对于盘盈、盘亏、毁损等情况,应查明原因,分别情况及时处理。盘盈的以其价值冲减管理费用。盘亏、毁损的、属于正常损失部分,扣除残料价值后,计入管理费用;盘亏、毁损中属于非正常损失部分,经主管部门或主办单位批准后,扣除过失人或保险公司赔偿和残料价值后,计入其他支出。低值易耗品实物管理采取“定量配置、以旧换新”等管理办法。物资管理部门要建立辅助账,反映在用低值易耗品分布、使用以及消耗情况。低值易耗品领用实行一次性摊销,个别价值较高或领用报废相对集中的可分期摊销。低值易耗品报废收回的残余价值,作为其他收入。

  第二十八条、药品是指医院为了开展医疗活动而储存的各类药品。药品管理要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药品价格政策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有关规定,并遵循“计划采购、定额管理、加速周转、保证供应”的原则。医院药品按零售价进行核算,其实际购进价与零售价的差额为进销差价。月末按当月药品销售额和药品综合加成率(或综合差价率)计算药品销售成本。药品必须建立健全出入库制度。药房要正确计算处方销售额并与药品收款额核对相符。使用计算机进行药品管理的,应做到“金额管理、数量统计,实耗实销”;没有实行计算机管理的,必须做到“金额管理、重点统计、实耗实销”。医院自制药品应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进行成本核算。自制药品按规定的零售价入库,成本与零售价的差额计入药品进销差价。有条件的医院应设置分类账分类分批核算制剂成本。

  第七章、固定资产管理

  第二十九条、固定资产是指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业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1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1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应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医院固定资产分为五类:房屋及建筑物、专业设备、一般设备、图书、其他固定资产。

  第三十条、购入固定资产,按购入价格、包装费用、运输装卸费用、安装调试费用和进口设备的进口税金等计价。新建的房屋建筑物,按固定资产交付使用前发生的实际支出计价。在原有基础上进行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物,按其原值加上改建、扩建发生的实际支出,减去改、扩建过程中发生的拆除的固定资产原值和固定资产变价收入后的余额计价。自制的固定资产,按制造过程中发生的实际成本计价。借款购建的固定资产,安装完毕交付使用前发生的借款利息也应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按市场同类固定资产的价格计价。接受固定资产时发生的各项费用,应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无偿调拨或由于医院撤并转入的固定资产,按原单位账面原值记价。

  盘盈的固定资产,按重置完全价值计价。

  第三十一条、固定资产按账面价值的一定比率提取修购基金(详见附件3:医院专用设备修购基金提取年限表),用于固定资产的更新。具体的比率由医院根据固定资产原值和使用年限核定,报卫生主管部门备案或批准后执行。比率一经确定,除有特殊情况外不得随意变动。

  第三十二条、医院应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年度终了前应当进行一次全面清查盘点。固定资产盘盈,经主管部门批准后按同类固定资产价值或重置完全价值增加固定资产和固定基金。固定资产盘亏及毁损,在按规定的审批程序报经主管部门批准后,扣除变价收入、保险公司和过失人的赔偿后,冲减固定基金。

  第三十三条、固定资产清理报废和转让,一般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后核销。大型精密贵重的设备、仪器报废和转让应经有关部门鉴定,报经主管部门、财政部门批准后,其变价净收入转入修购基金。

  第三十四条、医院应设置专门管理机构或专人,使用部门应指定人员对固定资产实施管理,并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三账一卡制度,即:财会部门负责总账和一级明细分类账,财产管理部门负责二级明细分类账,使用部门负责建卡(台账)。大型贵重设备实行责任制,指定专人管理,制定操作规程,建立设备技术档案和使用情况报告制度。财产物资管理部门要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清点、核实,按期报废,并与财会部门核对,做到账账相符、账卡相符、账实相符。

  第三十五条、大型医疗设备的购置,要科学论证,并按国家有关规定报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

  第八章、无形资产及开办费管理

  第三十六条、无形资产是指不具有实物形态而能为使用者提供某种权利的资产。包括专利权、著作权、版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商誉及其他财产权利等。购入的无形资产,按照实际支付的价款计价;自行开发并依法申请取得的无形资产,按依法取得时发生的注册费、聘请律师费等支出计价,在开发过程中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计入管理费用;接受捐赠的无形资产,按捐赠方提供的资料或同类无形资产估价计价;商誉除合作外,不得作价入账。无形资产从开始使用之日起,在规定的有效使用期内平均摊入管理费用。没有规定的按照不少于10年的期限摊销。转让无形资产应按有关规定进行资产评估,取得的收入,除国家另有规定的外,计入其他收入。医院转让无形资产的成本(摊余价值),应计入其他支出。

  第三十七条、开办费是指医院筹建期间发生的`费用,包括筹建期间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购建成本的其他支出。开办费从医院开业的下一个月起,按照不短于5年的期限分期摊入管理费用。

  第九章、对外投资管理

  第三十八条、对外投资是指医院以货币资金、实物、无形资产等向其他单位或院办独立核算企、事业单位的投资和购买国家债券。对外投资按照投资回收期的长短分为长期投资和短期投资。投资回收期1年以上的为长期投资,不足1年的为短期投资。

  第三十九条、对外投资必须经过充分的可行性论证,报经财政部门和卫生主管部门或主办单位批准。

  第四十条、医院以实物、无形资产对外投资的,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资产评估,评估确认的价值与账面净值的差额,计入事业基金。?医院认购的国家债券,按实际支付的金额作价。

  第四十一条、投资取得的收益,计入其他收入。收回的对外投资与投资账户账面价值的差额,冲减其他收入。

  第十章、负债管理

  第四十二条、医院负债是指医院所承担的能以货币计量,需要以资产或者劳务偿还的债务。包括流动负债和长期负债。流动负债是指偿还期在1年以内的短期借款、应付账款、医疗预收款、预提费用和应付社会保障费、应交超收款等。长期负债是指偿还期在1年以上的长期借款,长期应付款等。

  第四十三条、医院实行住院病人预交金制度。预交金额度应根据病人病情和治疗的需要合理确定。

  第四十四条、医院应对不同性质的负债分别管理,及时清理并按照规定办理结算,保证各项负债在规定期限内归还。因债权人特殊原因确实无法偿还的负债,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可计入其他收入。

  第十一章、净资产管理

  第四十五条、医院净资产是指医院资产减去负债后的余额。包括:

  (一)事业基金,即未限定用途的基金。包括滚存结余资金,主办单位以国有资产形式投入医院未限定专门用途的资金、资产评估增值等转入形成的基金。

  (二)固定基金,即单位固定资产占用的基金。其主要来源于国家基建拨款、专项经费拨款,单位事业基金和专项基金。

  (三)专用基金,即医院按照规定提取或者设置的有专门用途的资金。包括:修购基金,即医院按固定资产一定比率提取的用于固定资产更新、大型修缮的资金。

  职工福利基金,即医院按规定提取的和结余分配形成的用于职工福利的资金。其他基金,即医院按照有关规定提取或设置的住房基金、留本基金等其他专用资金。

  专用基金要专款专用,不得擅自改变用途。专项基金使用形成的固定资产价值转入固定基金。

  (四)财政专项补助结余,即需结转下年继续使用的未完工项目的财政专项补助。

  (五)待分配结余,即事业基金不足以弥补的亏损。

  第十二章、财务清算

  第四十六条、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宣布医院撤销时,应当在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的监督指导下,由各级政府授权主管部门或主办单位负责按有关规定组成清算机构。清算机构负责制订清算方案,对医院的财产、债权、债务进行全面的清理,对现有资产进行重新估价,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债权清单、债务清单,通知所有的债权人在规定期限内向清算机构申报债权,提出财产作价依据和债权、债务处理办法,做好国有资产的移交、接收、划转和管理工作,并妥善处理各项遗留问题。清算期间,未经清算机构同意,任何组织机构和个人不得处理医院财产。医院财产包括宣布清算时的全部财产和清算期间取得的财产。清算期间发生的财产盘盈、盘亏或变卖,无力归还的债务,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等计入清算损益。

  第四十七条、在宣布医院终止前6个月至宣布终止之日,下列行为无效:

  1.无偿转让财产;

  2.非正常压价处理财产;

  3.对原来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

  4.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

  5.放弃应属于医院的债权。

  第四十八条、医院清偿的顺序为:

  1.清算期间发生的费用;

  2.应付未付的医院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等;

  3.债权人的各项债务;

  4.剩余资产经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核准后并入接收单位或上交主管部门。医院被清算财产不足以清偿的,应按照比例进行清偿。

  第四十九条、医院清算完毕,清算机构应当提出清算报告,编制清算期间的收支报表,验证后,报送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或主办单位审查备案。

  第五十条、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宣布医院划转时,经主管部门审核并报财政部门批准,其资产分别按下列办法办理:

  1.因隶属关系改变,成建制划转的医院,全部资产无偿移交,并相应划转财政补助经费指标;

  2.转为企业管理的医院,全部资产扣除负债后,转作国家资本金;

  3.合并的医院,全部资产移交接受单位或者新组建单位,合并后多余的资产由主管部门核准处理。

  第十三章、财务报告与分析

  第五十一条、财务报告是指反映医院一定时期的财务状况和业务开展成果的总括性书面文件,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总表、医疗收支明细表、药品收支明细表、基金变动表以及财务情况说明书。财务情况说明书主要说明医院的业务开展情况、结余实现与分配、资金增减与周转、财务收支、财产变动、财务分析评价等情况,对本期或下期财务状况发生重大影响的事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医院财务分析评价的主要内容包括:医院业务开展情况分析、财务状况分析、医院结余情况分析、劳动生产率分析、医院效益分析和财产物资利用分析等。医院财务分析指标一般包括:人员经费占总费用的比例、管理费用占总费用百分比、人均门诊人次、人均住院床日、人均业务收入、平均每门诊次收费水平、平均每住院床日收费水平、病床使用率和周转次数、出院病人平均住院日、流动资金周转次数、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速动比率、百元固定资产业务收入等。

  第五十二条、医院应当按月份、季度、年度向主管部门或主办单位提供财务报告。

  第五十三条、医院在办理年度决算前,应对财产物资、债权、债务进行全面清查盘点,并编制盘存表,对盘盈、盘亏、报废、毁损等应按本制度规定及时处理。

  第五十四条、医院要以国家有关政策和财政法规制度、财经纪律为依据,实事求是地对单位的财务收支、财产物资管理以及收费制度执行情况,加强检查监督。

  第十四章、附则

  第五十五条、医院举办的非独立核算分院的收支是医院财务收支的一部分,必须纳入预算管理,应与医院合并编制财务报告。

  第五十六条、医院必须在取得行医资格之日起30日内,持批准文件向卫生主管部门进行财务登记,并由主管部门向财政部门备案。

  第五十七条、国家对医院基本建设投资的财务管理,依据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十八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财政部门和卫生主管部门可依照本制度,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并向财政部、卫生部备案。

  第五十九条、本制度由财政部、卫生部负责解释,变更时由财政部、卫生部负责修订。

  第六十条、本制度自1999年1月1日起执行,过去与本制度相抵触的有关制度规定同时废止

医院的规章制度9

  一、总则

  1、开展员工培训,目的在于有效开发医院人力资源,提高员工素质,激发员工潜能,提高工作绩效,使员工能够获得医院发展所需要的知识和技能,从而与医院共同发展。

  2、本制度中的培训是指本院员工在特定场合就某一主题进行的学习、讨论、演练等各种提高员工工作技能、素质和处置意外事件能力的活动。

  3、本制度适用于本院全体员工。

  二、管理职责

  1、科教科是医院的培训主管部门,负责医院员工培训工作的统筹、管理,其他各职能部门和科室应协调配合共同实施。

  2、科教科应根据医院的人力资源状况,以及各部门培训需求计划和医院全年工作安排,制定出医院总体年度培训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监督落实情况并组织考核。

  3、各职能部门为医院培训的业务分管部门。各职能部门应及时向科教科提交培训需求计划,并积极配合科教科开展培训工作。

  4、科教科在培训中的主要职责:

  4.1医院培训体系的建立,培训制度的制定与修订。

  4.2医院培训计划的制定与组织实施。

  4.3、对各部门的培训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4.4、对培训讲师的选择、确定及协助培训。

  4.5、外派培训相关事项的管理及外派参训员工的管理。

  4.6、培训资料、报表的收集、汇总、整理及归档。

  4.7、参训员工的考勤监管。

  5、各部门(科室)在培训中的主要职责:

  5.1、业务技能相关培训计划的制定。

  5.2、业务技能培训的组织实施。

  5.3、科教科开展相关培训工作,特别是为新员工指定带教老师,做好新员工入职培训工作。

  5.4、本部门(科室)参训员工的组织与管理。

  5.5、培训工作总结报告的撰写和呈报。

  三、培训实施

  1、制定医院的年度培训计划前,科教科应对医院培训需求进行调查分析。培训需求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1、医院发展规划、文化建设需求。

  1.2、各职能部门(科室)日常工作业务培训需求。

  1.3、医院重点岗位人才培养需求。

  2、员工培训的培训师分为外聘培训师和内部培训师两种,培训师由培训组织实施部门和科教科根据培训计划共同协商确定。

  2.1、内部培训师采取各部门推荐,科教科选取。

  2.2、外部培训师的聘用。外部培训师的聘请由科教科根据医院培训计划,采用与专业培训公司合作或自行联系的方式推选。

  3、培训方式:

  3.1、岗前培训(新员工入职培训)科教科负责组织实施本院招聘的新员工岗前院级培训,相关职能部门予以配合。

  3.2、在岗培训:由各用人部门根据岗位技能要求,对员工实施不定期的各岗位在职培训。业务主管部门应制定相关的学习培训制度,加强监督、管理和组织实施。

  3.3、外出培训和进修:各部门可根据部门建设实际需求,以及新技术、新项目开展的具体要求,充分调研并经部门讨论决定后提出申请,业务主管部门、科教科和院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

  4、内部培训前期准备:

  4.1、培训组织实施部门必须根据培训计划,明确培训主题和主要内容,确定培训师、培训对象、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做好培训资料准备。

  4.2、为确保培训整体效果,培训组织实施部门应事先与参训部门沟通,确保参训率达到80%以上。

  4.3、培训组织实施部门拟定培训通知并下发,做好培训场地环境布置、教具借调、培训设备安装调试、通知讲师及受训人员等准备;培训师做好授课备课准备。

  5、内部培训组织实施:

  5.1、培训组织实施部门应组织参训人员在《培训签到表》上签到,同时发放培训相关资料。

  5.2、培训组织实施部门负责人负责主持培训,向参训人员介绍培训师、培训主题及培训意义等,同时宣布培训纪

  5.3、培训师进行现场授课,培训组织实施部门人员做好培训工作的相关记录。

  6、培训期间的考勤管理:

  6.1、所有参训员工自收到培训通知之日起,应合理安排本职工作及私人事务,确保准时参加。

  6.2、培训期间的所有员工上课时均应维护本院的员工形象,并自觉遵守本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到早退的现象发生。培训记录表由科教科存档备查。

  6.4、员工外出进修培训时,需持经院领导签批后的《外出进修培训申请单》至科教科并签订培训协议,培训协议签订后方可外出。

  6.5、员工参训期间,未向科教科请假或请假未批准而未参加培训的,其培训缺勤课时将按旷工处理。

  6.6、员工如因公或其他紧急事宜确实不能参训的,需至少提前办理请假手续,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后交科教科备查。因特殊原因未能提前请假的,应到科教科说明原因,并补办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7、外派培训进修:

  7.1、外派培训进修可以采取全脱产、半脱产或业余形式,培训费支付方式可以是公费或自费。

  7.2、员工参加外派培训必须由科教科代表医院与其签订外派培训协议,对培训费用、培训期间薪酬待遇及培训后服务年限等有关事项进行书面约定。

  7.3、员工参加全脱产或半脱产外派培训前,必须与用人部门指定的其它员工作好工作交接。

  7.4、员工参加外派培训结束后,应结合岗位工作实际,认真撰写培训心得体会,与培训相关资料一并上交部门负责人及主管领导审阅、存档,作为培训评估的主要依据之一。

  7.5、员工参加外派培训结束后,部门认为有必要的,应该由参训员工将培训内容进行整理,为同类岗位的员工进行、传达和培训,实现资源共享。

  8、员工培训组织实施部门应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总结。

  8.1、培训前应了解参训员工的实际知识水平。

  8.2、培训中应了解参训员工的掌握情况,以利于培训内容的调整。

  8.3、每期培训结束时,组织实施部门应视实际需要分发《培训效果评估表》,供学员填写后收回,并汇总学员意见,作为以后再举办类似培训的参考。

  8.4、科教科应对各部门评估培训的'成效,定期分发“培训效果评估表”,供各部门主管填写后汇总意见,并结合实际分析评估培训的成效,做成书面报告,呈院领导审核后,分送各部门及有关人员作为再举办培训的参考。

  8.5、培训的组织实施部门可以开展培训考核,具体由培训师设置考题,组织实施部门组织参训人员积极参与。

  四、培训成果的呈报

  1、每期培训结束后一周内,如组织实施部门开展考核工作,讲师应将学员的考核成绩评定出来,连同试卷送科教科,以建立个人完善的培训资料。

  2、主办单位应于每期培训结束后一周内填报《培训效果评估表》,送科教科归档。

  3、每三个月,各部门应填写“培训实施结果报告”呈科教科,以了解该部门最近在职培训实施状况。

  五、培训档案管理

  1、员工培训应建立相关的资格档案,全院性的培训档案由科教科负责保管,各职能部门组织实施的培训由各职能部门保管。

  2、培训档案应包括:

  2.1、培训计划、方案、工作总结报告、培训合同、评估资料、各种表单等。

  2.2、培训师的聘任、考核资料和相关培训教材、教案等。

  2.3、参训员工的评估、考核资料,培训记录表等。

医院的规章制度10

  1、加强业务知识和现代管理知识学习,不断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

  2、负责拟定院感工作计划,提交主管院长审批后,组织实施;负责拟定科室医院感染工作制度,并督促执行。

  3、每月一次做好全院出院病例的回顾性调查,统计汇总全院感染率、漏报率。

  4、每月对重点部门进行环境卫生学监测、对全院使用中紫外线灯管强度进行监测。

  5、每月对全院医院感染管理进行一次综合质量考核,考核结果与科室质量挂钩。

  6、每月不定期深入科室了解情况,协调科室间医院感染各项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及时解决。

  7、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法》要求做好传染病的.管理,督促科室做好传染病的疫情报告工作。

  8、发生医院感染暴发流行时,及时组织人员进行现场调查,分析原因,积极提出控制措施,并向主管院长请示汇报。

  9、有目的、有计划地开展高危人群、高危因素的目标性检测,达到有效控制医院感染的目的。

  10、对购入消毒药械、消毒剂、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等严把准入关,不合格产品严禁进入医院。

  11、定期(每月或每季度)将医院感染信息反馈到科室,对临床抗感染药物的应用、消毒隔离等方面提出指导性意见。

  12、每年有计划地完成医院感染管理知识的培训,提高医务人员医院感染控制知识和业务水平。

  13、监督、管理医疗废物处理、焚烧,按照国家要求正确处理医疗废物。

医院的规章制度11

  为进一步加强我政风行风建设和纠风工作,落实领导责任制,进一步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确保本年度政风行风建设和纠风工作各项任务的完成,按照市、县卫生局民主评议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制定本责任书。

  一、各科室要以科主任负责政风行风建设和纠风工作,制定目标明确、内容具体、操作性强的工作实施方案,建立责任制,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机制。

  二、认真贯彻落实《医院20xx年度政风行风建设实施方案》中提出的各项目标和任务,使我院政风行风进一步好转,群众满意率不断提高,年内在本科室不发生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违纪违法案件,患者满意率达到xx%以上。

  三、认真履行和兑现本科室的“政风行风公开承诺”。

  四、继续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落实长效机制和“全员承诺”。

  五、认真贯彻落实本院提出的各项“医疗惠民工程”政策、措施,使每个就医的“低保”群众、农村“五保户”以及其他需要医疗救助的特殊困难群众能按照有关规定享受到减免医疗费用和优质服务,认真落实先住院后付费、药物零差价。

  六、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医疗服务价格和药品价格的各项政策规定,认真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医用药品、设备、耗材招标采购的各项制度,杜绝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

  七、认真贯彻落实我县《关于党务政务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的意见》,公开服务事项、公开服务信息、公开服务价格、公开服务承诺等,认真接受群众监督,保证我院高质完成院务公开工作。

  八、加强效能建设,提速工作过程、提高工作质量、转变工作作风,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现象发生。

  九、严格执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有关规章制度,保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免公平、公正,使参合农民得到更大的实惠。

  十、及时高质量完成本年度医德医风考评工作并及时上报医德医风考评材料。

  十一、对各科室落实上述要求的情况,年底要进行政风行风及纠风工作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考核科主任组织和领导能力的一个重要依据和评先评优的必要条件,对政风行风建设和纠风工作搞的好的,院方要通报表彰;年度出现违纪违规情况考核成绩达不到要求或民主评议工作评为不满意档次的,予以通报批评,取消评先资格,并与经济挂钩、给予经济处罚。

总支书记:

科主任:

  二0XX年x月x日

医院的规章制度12

  第一章 院长致辞

  亲爱的员工:

  欢迎你加入XX医院这个温馨的团队,成为我们中间的一员。

  我们深信:

  你的加入,一定会增添XX活力;

  你的加入,一定会带给XX成长;

  你的加入,一定会融洽XX氛围;

  我们深信:

  XX医院,一定会提供给你适合工作的氛围;

  XX医院,一定会提供给你安定发展的平台;

  XX医院,一定会提供给你远大可靠的前途;

  XX的成功依赖于我们共同的努力,你的成功来源于我们共同的发展。

  XX医院期待你和XX共同的成功!XX医院也会为我们共同的成功而自豪!

  欢迎加入XX这个大团队,让我们一起努力吧!

  第二章 集团简介

  略

  第三章 医院简介

  略

  第四章 企业文化

  【企业宗旨】

  以人为本;为了一切患者、一切为了患者,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患者的满意是我们最大的满足

  【企业价值观】

  无论在学习、工作、技术和人际关系上,XX员工都力争成为最好的;我们是遵纪守法的标兵;我们是爱岗敬业的模范

  【企业团队精神】

  在工作中通过团队合作,发展自我,发展他人,发展我们的事业。

  强烈的社会责任心,正直、诚实、公开、公正、包容是我们的表现

  坦诚相待、互相尊重、互相鼓励、互相关心、互相帮助、互相赞赏,是我们的准则。

  【企业品牌原则】

  诚信医疗;以科技为先导,以人才为基础,以疗效为根本;以服务求生存,以创新求发展

  第五章 日常行为规范

  【总则】

  1、全院职工必须遵纪守法、遵守职业道德,以提高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使患者满意为目标,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

  2、全院职工必须遵守公司和医院的规章制度,忠于职守,敬业爱岗,认真履行各级人员岗位职责,遵守纪律,忠诚公司和医院,保守机密。

  3、全院职工必须服从公司和医院的统一工作安排和调动。

  4、全院职工必须发扬救死扶伤的革命人道主义精神,视病人需要为第一需要,将病人利益视为高于一切,奉献自我。

  【工作制度】

  1、努力加强工作责任心,认真落实岗位责任制,熟练掌握本岗位的工作职责、工作技能,严格执行各项技术操作规程、规范,防止误诊、漏诊、错收、漏收、错配、错发、打错针、做错治疗等现象发生,提高诊断率、治愈率,减少和杜绝医疗纠纷、医疗差错、医疗事故的发生。

  2、提倡文明服务、优质服务、微笑服务,做到患者有问必答,不能不理睬患者(家属),严禁和患者(家属)发生顶撞、争吵。

  3、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加强院内感染防范和管理,按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卫生防疫部门的要求做好各项登记工作。治疗、操作时必须戴口罩。

  4、不准接受患者(家属)宴请、红包,不准收受回扣等;未经批准严禁私自出诊、会诊。严禁介绍病人到其他单位进行本院能处理的检查、治疗或购买药品;严禁在本院内进行免费的医疗行为(检查、化验、治疗等),违者重罚。

  5、爱护和定期保养仪器、设备、家电等,节约能源(办公用品、消耗性材料、一次性材料、水、电、煤气等),做到随手关水、关电、关空调。医院空调由后勤部主任(主管)统一管理。

  5、加强防范意识,每天下班前要关水、关电、关窗、关门,做好防火、防盗、防意外事故等安全保卫工作。

  【行为准则】

  1、认真遵守医院文明用语规范和医疗服务中对职工的基本要求,仪表整齐(胸卡、衣、帽、鞋子等),行为端庄,树立白衣天使的良好形象,自觉提高和维护医院的声誉。不准穿白大衣进入食堂和上街,不准化妆(淡妆除外)、手上戴首饰和穿拖鞋上班;工作场所禁止吃早中晚餐,工作期间禁止干私活、吃零食、闲谈嬉笑、大声喧哗、打瞌睡、听音乐、玩电脑游戏、上网娱乐、带小孩、看非本专业书刊杂志(有患者时不能看任何书刊杂志),导医工作期间禁止看任何书刊杂志;坐班制护理人员夜间值班不准睡觉;医院冰箱不准存放个人物品、食品等;各种车辆严格按规定停放,禁止乱停乱放;工作日就餐和值班人员禁止饮酒;工作期间禁止打私人电话和利用内部电话聊天;工作期间会客不得超过5分钟。

  2、严格执行打卡考勤、请假制度,工作人员上、下班自觉打卡,严禁代打考勤卡。上班不得迟到、下班不得早退,工作期间不准串岗、严禁脱岗。值班者必须按时做好交接班。

  3、讲文明、讲道德、加强集体主义观念,培养团队精神,加强医患、医护、各科室之间的沟通、协调,工作上做到分工不分家,团结协作,做到不利于团结的话不说,不利于团结的事不做。

  4、注意公共卫生,保持所在岗位及公共场所整齐、清洁、卫生,各部门、各科室做到自己科室人员责任承包。

  第六章 人事管理制度

  【入职手续办理】

  1、员工入职手续办理部门为院办公室;

  2、一般员工入职手续办理时,需要提交以下资料: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明复印件、职业资格证复印件、一寸免冠证件彩照3张;

  3、医疗、护理、医技、技术人员入职手续办理时,除提交一般员工所需资料外,另需提供以下资料作为医院存档,由医院代为办理注册手续:相关资格证、执业证正副本;

  4、员工需保证应聘登记表中所登记内容的真实性,如出现隐瞒、虚假填报情况,视为严重欺骗医院,医院保留追究责任的权利;

  5、如医院需要新员工提交离职证明、社保停交证明,员工需主动配合医院工作。

  【工作时间】

  医院按照劳动法规定,采取综合计算工时制,每周工作六天,休息一天。

  常规班次:

  上午:8:00 -- 12:00

  下午:13:30 -- 17:30

  非常规班次:

  由医院在不违反国家规定的情况下,根据工作需要和季节需要决定。

  【考勤管理】

  1、医院员工以指纹方式进行考勤,每日上下班均应打卡。

  2、员工打卡以后即视为上班,不得再因任何个人原因私自离岗;如查岗发现打卡后人不在岗者视为脱岗,罚款50元/次。

  3、员工忘记打卡时,必须将考勤卡于次日前交主管科室主任签字证明,再交办公室存档,否则按事假半天处理。一个月内忘记打卡累计不超过三次。超过三次则罚款10元/次。

  4、若因手术、抢救病人或外出公务等特殊原因无法按时打卡时,必须将考勤卡于次日前交主管科室主任签字证明,否则按事假半天处理。

  5、员工如有迟到、早退或旷工等情况,依下列规定办理:

  (1)迟到、早退

  A、员工须按时上下班,工作时间开始后15分钟以内到岗者为迟到,15分钟后到岗者按事假半天处理。月内迟到第一次扣款5元;第二次扣款10元;第三次扣款20元;月内累计迟到三次以上者,按事假一天计,给予警告处分并通报全院。早退处罚办法与迟到一致。

  B、医院各种会议、培训通知应到人员必须按时参加(手机调为振动或关机),不得无故缺席,否则视为旷工;请假者应先填写《请假审批表》,负责人批准签字后交办公室存档;迟到、早退一次扣款10元,一个月内累计三次者,按事假一天计,给予警告处分并通报全院。

  (2)旷工

  1)未请假、假满未续假或请假未批准而擅自不到岗或不到会者视为旷工;

  2)员工旷工不发当日薪资及津贴,并每次处以罚款100元;

  3)无故连续旷工二日或全年累计旷工四日,按照严重违反公司制度处理,医院将根据劳动法规定予以解聘处理。

  6、考勤卡异常审批权限

  (1)导医、护士考勤卡由本部护士长签字后,交护理部主任签批,护士长考勤直接由护理部主任签批;

  (2)各医疗、医技及药剂科室由科主任签字后,交医务科长签批,科主任考勤直接由医务科长签批;

  (3)行政、后勤、财务、发展等部员工考勤卡由各部第一负责人签批;

  (4)各部负责人及医务科长、护理部主任考勤由院长或总经理签批。

  (5)考勤卡签批时,应先自行注明未打卡原因,否则无效。

  7、院办公室负责每月出勤统计工作。

  【请假管理】

  1、法定假日

  共计11天,元旦1天、五一劳动节1天、十一国庆节3天、农历中秋节1天,农历清明节1天,农历端午节1天、农历春节3天。因工作需要无法在节日期间休假的,由各科室在医院统筹下安排补休。

  2、请假流程

  (1)员工请假应先填写《请假审批表》,按流程由直接主管、科室负责人、院办公室、院长、总经理批准签字后交院办公室存档;

  (2)员工请假一天以内(含一天)由直接主管审批,部门科室负责人核准;

  (3)员工请假一至三天(含三天)由直接主管审批,部门科室负责人审核,办公室主任核准;

  (4)员工请假三至七天(含七天)由直接主管、部门科室负责人审批,办公室主任审核,院长核准;

  (5)员工请假七天以上者由直接主管、部门科室负责人办公室主任审批,院长审核,总经理核准;

  (6)各部门科室主任请假三天以内(含三天)由院长核准;

  (7)各部门科室主任请假三天以上(含三天)由院长审批,总经理核准;

  (8)医院员工请假遵循“书面请假”,“先请假后休假”原则;

  (9)员工请假期间内如遇有公休日或休假日不予扣除计算;

  (10)员工请假未办理书面手续者,记为旷工;

  (11)《请假审批表》统一交院办公室备案。

  3、病假

  员工因病请假需提供正规医院开具的盖章病假条,病假条作为《请假审批表》附件一同交办公室存档。如员工病情严重不能于当日办理请假手续,应使用电话向部门负责人请假,并在病假期满后立即补办手续,病假以半日起计;

  病假期间发放基本工资,一月内累计病假不得超过两天,两天以上部分按事假计;

  员工因公负伤医疗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4、事假

  事假以0.5天起计,不满0.5天按0.5天计算,事假期间员工不享受任何薪资及津贴。

  事假一次不得超过五天,全年累计事假不得超过三十天,否则医院有权无条件解聘。特殊情况需总经理批准。

  5、婚假

  (1)凡医院已转正员工符合国家法定婚龄,属于初婚者,领取结婚证后,即可申请婚假。

  (2)基础婚假为5天,晚婚员工婚假为7天;

  (3)员工婚假必须于结婚证领取一年内休完,超过一年不予核批婚假;

  (4)员工休婚假必须提前一星期向公司提交请假报告,并附结婚证复印件。

  (5)员工婚假包含路途与法定节假日;

  (6)员工婚假期间发放基本工资。

  6、丧假

  (1)直系亲属去世,丧假三天(直系亲属指父母、公婆(岳父母)、子女、配偶);

  (2)旁系亲属去世,丧假一天(旁系亲属指祖(外祖)父母、兄弟姐妹);

  (3)丧假期间发放基本工资。

  7、产假

  (1)已转正且在医院连续工作12个月以上的员工可享受产假,产假期间按国家规定,发放生育津贴;

  (2)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产后75天,难产的提供医院证明可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8、年休假

  (1)已转正且在医院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员工,每年可享受年休假一次;

  (2)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为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为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为15天;

  (3)假期不跨年度累计,假期间发放基本工资;

  (4)外地员工报销一次年假探亲往返路费(详见财务制度)。

  9、加班

  如因工作需要必须加班的人员,需填写《员工加班审批表》,经部门主管报领导核准后,到院办公室进行报备;

  加班按小时计算,每8小时记为一天;

  加班处理遵循“先调休后补钱”的原则,在该员工一个月内无法使用调休后,可支付加班工资,其加班费补贴标准为:本人基本工资÷(30天×8小时)×加班小时数

  【薪酬管理】

  1、员工的薪酬由基本工资构成;

  2、医院采用月薪制,薪酬计算时间为每月1日至月底最后1日;

  3、薪酬发放日期为每月15日前;

  4、薪酬发放形式为银行卡或现金形式;

  5、公司薪酬遵循“薪随岗变”的原则,员工需遵从医院对其岗位的合理调整。

  【福利管理】

  1、员工入职后,享受伙食费:按每人每天8元(含煤气费)由医院食堂统一安排。

  2、住房标准:外市人员由医院统一安排,一般员工住集体宿舍,医技人员中级职称者二人一间房,高级职称及以上者一人一间房。个人生活用品、水电费、煤气费等医院给予每人每月补贴15元,超过部分如由医院垫付的,财务部门从个人工资中扣回。

  3、员工生日,按医院安排发放30-50元礼品,由院办公室依据员工身份证登记生日按月交财务办理。

  4、员工在职期间,因病需要检查治疗自负50%检查治疗费;但须办理审批手续,由医务部门负责。

  【离职手续办理】

  1、试用期员工离职需提前3天向医院提交书面辞职报告;

  2、正式员工离职需提前一个月向医院提交书面辞职报告;

  3、辞职报告由院办主任、院长审核签字方为医院同意离职;

  4、员工在辞职手续办理期间不得消极怠工、故意损害医院形象,如出现此情况,该员工作严重违反医院规章处理;

  5、员工书面辞职获得批准后,持批准后的.书面辞职报告到院办公室领取《员工离职审批表》,按照《员工离职审批表》规定内容,进行工作交接、物品交接、个人工作证牌上缴、医院所发生活物资上缴等;

  6、员工不办理离职手续便行离职者,按照旷工处理;

  7、员工离职手续完成后,当月应发工资将于正常发薪日进行发放;

  第七章 行政后勤管理制度

  【值班管理】

  (一)院总值班制度:

  1、院总值班由院领导和有关职能科室的同志参加,负责处理非办公时间的医院行政医疗业务和临时事宜,及时传达和处理上级的紧急指示和通知,承办非办公时间急需办理的事宜,遇有重大问题应及时向院主要领导请示报告。

  2、总值班人员应加强工作责任心,按时接班,详细做好交接班工作。

  3、值班期间应巡视检查全院各科室、各部门的值班人员在岗和工作情况、病区陪住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4、总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遇到突发或特殊情况,应及时报告上级领导并及时组织协调有关人员,集中力量快速解决,必要时可调动医院的机动车辆。

  5、带领保安等有关人员一起做好全院安全检查工作。

  6、值班结束,须认真填写总值班记录。

  7、院总值班由院办公室安排,并经常检查执行情况和总值班记录,及时将有关情况向医务部或院长请示报告。

  (二)各科室值班制度

  1、为保证医院正常工作秩序和医疗安全,各科室在非办公时间及节假日安排科室人员值班,工作人员必须服从安排,并认真执行值班制度。

  2、各科值班人员应加强工作责任心,按时接班,详细做好交接班工作。临床科室必须作重点病人及床头交班。

  3、各科值班人员应按本科室工作要求,做好值班期间的一切工作。临床科室值班结束,须认真填写值班记录,并参加科晨会,做好交班和查房等工作后方可下班。

  4、各科值班人员在非办公期间遇突发事件或无法处理的事件,应及时报告院总值班,请示处理意见,并根据院总值班安排,积极做好工作。临床科室值班医师遇有疑难问题时,应请经治医师或上级医师处理。

  5、各科室值班由各科主任(负责人)安排,每月交一份值班表给医务部备查。医务部根据工作需要可以临时调整各科值班。

  (三)值班原则上为24小时制,在值班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离开医院进餐、办私事。因工作需要而外出,必须落实好替班人员后方可离开,各科值班人员换班必须经本科主任(负责人)同意,院总值班换班必须经院办公室同意。

  (四)未经科主任(负责人)或医务部同意而私自调班,值班期间脱岗、失职,按医院奖惩条例处罚。

  (五)接班者未准时接班,值班者不得下班离岗,违者均按医院奖惩条例处罚。

  (六)值班者可以提前半小时进餐(按作息时间),在非办公时间准时接班,以保证工作需要和医疗安全,若延长吃饭时间,按脱岗处理。其他人员一律须下班考勤后方可用餐,违者按早退处理。

  【宿舍管理】

  1、住宿人员必须服从医院后勤部主任(主管)的宿舍安排,不得私自搬房、调房、更换门锁。

  2、后勤部主任(主管)必须按规定、按规格和院长要求做好新来人员的接待安排,保证床铺用具等干净、整齐、不霉变。职工辞职调离时必须按物品保管单由后勤部主任(主管)负责收回。辞职调离的职工必须凭后勤部主任(主管)签字的保管单才能结算工资。损坏、丢失按价赔偿。

  3、保持宿舍环境卫生,节约水、电、煤等;宿舍电话要求长话短说,以免影响工作联系,午休及23:00后告诉亲友不要来电。未经后勤部主任(主管)批准,严禁在宿舍私接和私用电器。

  4、舍内安静,不得大声喧哗,不得放大音响,以免影响他人休息。中午提倡午睡,晚23:00前熄灯。

  5、严禁在宿舍内赌博、酗酒、打架、聚众闹事。

  6、因事不能回来就寝者,要事先通知后勤部主任(主管)。私自不归宿者,产生的后果一切责任自负。

  7、不准擅自领人(非本公司、本医院职工)到宿舍逗留;除直系亲属外(要事先征得后勤部主任同意)不得私自留宿。私自留宿者,予以经济处罚和纪律处分,并自负法律责任。

  8、提倡团结友爱、互相帮助,看电视等要有集体观念,相互关照。

  9、认真做好宿舍的安全工作,防火、防盗,离开宿舍必须锁门,个人贵重物品和钱物请自行保管好,以免造成个人不必要的损失。

  【食堂管理】

  1、食堂管理员和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认真执行《食品卫生法》,从业人员必须经体检合格后才能上岗。

  2、认真做好食堂安全工作(防火、防盗、防毒)和卫生工作(环境卫生、个人卫生、食品卫生),防止食物中毒等意外事件的发生。

  3、厨房、餐厅等要每天清洗,一周大扫除一次;所有餐具要按一洗二清三消毒的流程,每餐做好清洗消毒工作;食堂工作人员不准留长发、留长指甲,便后和配餐前要洗手,保证个人卫生工作落到实处。

  4、采购食品必须保证新鲜,价格合理,严禁购入变质过期食品;财务每天对采购员购入物品按单价、数量、发票(收据)等进行验收,核对无误方能入账。

  5、员工在医院食堂就餐,应自觉保持食堂卫生,餐后放好餐具,将剩余饭菜倒入指定污物桶内,注意节约。员工如有亲友到医院就餐,必须向后勤部主任(主管)购买餐券,否则食堂不提供就餐。

  6、新入职或来院办公人员就餐时,由院办公室通知食堂办理就餐手续。

  7、爱护食堂公共设施,如桌、椅等;严禁医务人员穿工作服就餐。

  8、每天的就餐时间:中午:11:30-13:00 下午:17:00-18:30 各位员工遵守用餐时间,在规定的时间内就餐,不允许搞个人特殊。

  9、医务人员因处理病人,不能及时就餐时,由医务人员或当天总值班人员通知食堂留饭菜。

  10、就餐时间外,全院职工不得让厨师私开小灶。因生病等特殊情况须经办公室批准,并通知食堂。

  11、非厨房工作人员不得擅自进入厨房;非登记就餐人员不得在食堂就餐。

  12、元宵、端午、中秋等传统节日,安排节日特色食品。

  第八章 奖惩制度

  【总则】

  为促进和保持医院员工工作积极性和自觉性,提高员工素质,贯彻企业精神和经营宗旨,使医院管理逐步规范化,特制定本条例。

  奖惩原则:奖优罚劣,奖勤罚懒,鼓励先进,鞭策落后。

  【奖励】

  奖励是成绩的体现,进取的动力,医院奉行有功必奖的原则,鼓励员工勤劳敬业,设置如下激励项目。

  1、优秀团队奖:每年年终对各部门的管理、服务、纪律、业务水平,部门内及与其他部门间的沟通协作等指标进行考核,全面达标的团队,获得最佳团队奖。

  奖励方式:通报表彰和颁发奖金。

  2、优秀管理者奖:根据医院对各级管理人员的审核标准,参考绩效考核成果,年终评分优秀管理者予以奖励。

  奖励方式:通报表彰和颁发奖金。

  3、优秀员工奖:根据各岗位员工工作业绩积累,当年出勤情况较好,无纠纷、无事故、无投诉,奉献突出者,由部门负责人推荐到办公室,经院办公会研究决定,总经理审批后授予优秀员工奖。

  奖励方式:通报表彰和颁发奖金。

  4、特殊奉献奖:为保卫医院财产、人生安全,忠于职守者;开发新项目有详细实施方案,且实施后获得显著效益者;为医院解决排除社会上较大难题,避免和制止不良社会影响者由总经理授予特殊贡献奖。

  奖励方式:通报表彰和颁发奖金。

  【惩罚】

  惩罚是对出错员工的教育,医院奉行有错必究的原则,实行惩罚积分与罚款并行的方式,即:每扣1分同时罚款的办法,积分以半年为一个期限,半年期限尚未达到20分者,可以撤销其积分底数,半年中积分满20分或超过20分者,均以自动离职论处。

  1、对下列违纪行为一次扣1一4分及10元罚款:

  (1)上班时间仪容仪表不整(如工作服不整洁,穿拖鞋、背心等),装扮影响医院形象者;

  (2)随地吐痰,乱扔烟头、纸屑或其他杂物者,在无烟区吸烟者;

  (3)上班迟到、早退者,上班时间串岗、扎堆聊天、做与工作无关的事者(包括看与工作无关书籍);

  (4)工作时间内长时间(3分钟以上)接打私人电话者;

  (5)接听工作电话不规范或传达文件不到位者;

  (6)部门私自批假隐瞒不报者;

  (7)开会迟到或会议精神未传达者。

  2、对违反下列行为之一者一次扣5一9分及20元罚款。

  (1)未经领导批准,擅离岗位者;

  (2)工作时间干私事、睡觉、玩游戏者;

  (3)利用医院设备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项者;

  (4)发现有损医院利益的言行,不上报或不及时制止者;

  (5)不服从主管领导的合理指令或工作安排者;医院安排工作任务不按时按量完成者;

  (6)对患者态度冷漠,或因服务态度问题导致患者投诉者;

  (7)无事生非、挑拨离间、损害团队及同事团结等;

  (8)无故缺席会议者。

  3、对下列行为一次扣10一19分及50元罚款:

  (1)对各级反馈情况,经查实拒不签字承认者;

  (2)在医院进行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业余组织娱乐性的集体活动除外);

  (3)上班时间酗酒者;

  (4)私自接受、索取回扣或红包;

  (5)工作态度恶劣,造成患者流失或医院经济及社会效益损失者;

  (6)因过失泄漏医院机密者;

  (7)违反规定私自动用医院设备、仪器、药品及车辆者;

  (8)发生医疗差错隐瞒不报者;

  4、对下列行为一次扣罚20分,予以除名并视具体情况给予相应的罚款处理:

  (1)在工作场所打架斗殴,造成严重伤亡者;

  (2)对患者投诉未能及时妥善解决,致使矛盾激化或造成严重后果者;

  (3)蓄意破坏医院财物者;

  (4)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被拘留、劳教、判刑者;

  (5)故意泄漏医院机密者;

  (6)严惩失职给医院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者;

  (7)有盗窃、贪污行为或利用职务之便营私舞弊者;

  (8)散布对医院不利言论,或从事损害形象、利益之行为者;

  (9)发生医疗事故,隐瞒不报致后果加重者;

  (10)受罚员工可根据其表现,经研究给予留职察看处分。

  5、员工有下列情况,应赔偿医院损失:

  (1)员工损坏医院物品,视情节轻重赔偿损失,故意损坏的应加倍赔偿;

  (2)员工丢失医院财物,按照一定比例给予赔偿;

  (3)其它造成医院损失者,视情节予以赔偿或按医院有关规定执行;

  (4)发生医疗纠纷的相关责任人,视情节予以赔偿,详见《长沙XX妇产医院医疗赔偿试行制度》。

  6、惩罚的实施:

  (1)员工可直接向总经理或院办公室报告违纪行为;

  (2)部门负责人对上述过失行为监督管理,对违纪情况做出处理决定,经院办公室核查后予以处罚。

  (3)总经理及院办公室若发现违纪行为可以直接进行处罚,同时对受处罚员工的部门负责人按管理不力论处,出现1例受罚员工,部门主管扣除1分罚分,凡部门负责人对违纪员工包庇、开脱的,处以受罚员工两倍的罚分。

  7、违纪罚款的缴纳:

  对于员工违纪的处罚,由院办公室核实统计后,在每月工资中扣除。

  8、员工申诉:

  认为处罚不当或有过失的员工,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准备相应的申诉材料向院长提起申诉,在院长接受申诉期间,员工可暂缓履行处罚。

  第九章 安全规程

  1、坚守工作岗位,认真履行岗位责任,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常规,加强急危重病人的讨论会诊,积极防范医疗纠纷和事故的发生,减少医疗缺陷。

  2、易燃易爆和有腐蚀性药品应定点存放、专人管理,以免发生意外。

  3、电器用品和特殊设备,遵守操作规程,须注意防湿、绝缘;发现故障及时报修,切不可自行拆修,以免损坏电器设备或受伤害,使用后应作好清理工作,断开电源,以便下次使用。

  4、注意防火防盗,提高警惕,发现可疑或事故苗头,必须立即果断处理,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切实清除隐患,熟记火警119、匪警110、熟悉消防安全通道及灭火器具的使用方法,一旦发生火灾,要服从指挥,不得盲目行动。

  5、不要轻信他人的诱惑,同患者保持正常关系,在岗位上受到人身侵犯时,应该设法呼救,报告或报警。

  6、不要随意外出留宿,不要轻易跟随他人到您不熟悉的地方去,在您认为有必要到患者家里提供医疗服务时,请向您的上级或办公室提供您的去向及时间、联系方式,我们希望每个员工及其家庭安全、幸福。

  7、紧急情况下要鼎立相助,发扬见义勇为的精神,全力保护人民的生命和财产的安全,保证医院一切工作正常运行。

医院的规章制度13

  根据枝江市委要求,现就扎实抓好教育实践活动查摆问题、开展批评环节工作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扎实开展“回头看”工作

  (一)明确“回头看”的重点。

  一是学习教育“回头看”重点:

  一看教育实践活动动员部署是否扎实到位,党员干部参加活动实现全覆盖。

  二看是否达到规定的学习时间,领导班子达到5天、党员干部集中学习时间达到3天。

  三看是否通过学习教育触动思想、触及灵魂,真正做到见思想、见精神。

  二是征求意见“回头看”重点:

  一看是否采取多种形式全方位、多层次、广覆盖听取意见,特别是面对面直接听取群众和服务对象意见,对征求到的意见建议进行梳理分析,初步找准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的突出问题,找准本单位的突出问题,找准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和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

  二看是否做到边学边查边改,立说立行立改,认真部署开展专项整治,同步安排部署推进建章立制工作。

  三是做好两项具体工作:

  一看是否以好干部“五条标准”、“三严三实”要求和焦裕禄精神为标杆,扎实开展“群众满意政绩观”、“假如我是服务对象”、争做焦裕禄式好干部等专题讨论等活动。

  二看是否扎实开展集中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按照有关文件规定组织开展基层党组织书记集中培训。

  (二)总结前一环节工作情况。要在“回头看”的基础上,对我局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形成简要总结报告报市委督导组审阅。

  (三)检查和分析评估。督导组对我局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工作进行督查,并对活动中是否存在形式主义问题开展专项督查,会同局党组书记进行分析评估,并形成简要情况报告(附民主评议情况汇总、主要领导谈话要点、调研座谈和个别谈话中了解到的有关情况、梳理的干部群众意见建议等材料),报市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补课”、“补火”。对学习教育不扎实、征求意见不认真、工作未达到要求的,督促进行“补课”、“补火”,对存在的用形式主义反对形式主义等问题加以整改和纠正。

  二、找准突出问题

  (一)梳理反馈意见。在认真抓好“回头看”工作的基础上,对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征求意见情况进行认真梳理分析,找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和具体表现。涉及领导班子的,召开局党组(扩大)会议,向全体成员通报;涉及班子成员个人的,由局党组书记向本人反馈。

  (二)查摆问题。局领导班子及中层干部要聚焦“四风”,开展“六查”,查修身严不严、查用权严不严、查律己严不严,查谋事实不实、查创业实不实、查做人实不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列举的“四风”表现查找问题。重点聚焦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观念淡薄,口无遮拦、信口开河、信谣传谣;服务不主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工作效率低;口号响当当,落实慢吞吞;庸懒散拖,见利争、见错推、见难拖、见险躲等问题。中层干部重点聚焦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行政服务受理不全,一次性告知不够,政策不清、程序不明、作风粗暴,为政不廉,执法不公等问题。党员干部要重点围绕党员意识强不强、服务群众好不好、为民办事公不公、自我要求严不严,查找软弱无力、服务群众意识和能力不强、不诚心为群众办实事、优亲厚友等问题。

  (三)谈心交心。要安排充足时间,普遍开展谈心交心活动,把问题谈开谈实,把思想谈深谈通,消除隔阂、形成共识,为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打下基础。

  (四)分析问题。局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结合征求意见的情况,综合各方面情况,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深入分析,对每个班子和每名党员领导干部提出具体意见,并向督导组反馈分析情况。

  (五)谈话提醒。督导组要根据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分析材料,结合掌握了解的情况,以及督导单位上报的查找出的主要问题,列出督导单位领导班子问题清单和党员领导干部问题清单,于专题民主生活会召开前15天,形成领导班子作风建设情况通报和干部谈话提醒材料。通报和谈话提醒材料经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后,督导组向督导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班子成员通报掌握的班子建设情况和存在的突出问题,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个别谈话提醒,主要听取党员领导干部自己查找问题的情况,并根据已掌握的情况进行谈话提醒。谈话提醒一次效果不好的要进行再次谈话,直到督促和帮助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把思想认识提高、突出问题找准。

  三、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

  (一)领导班子撰写对照检查材料。领导班子的对照检查材料局党组主要负责人亲自主持起草、集体讨论,重在剖析班子“四风”方面的问题及其具体表现,同时,要对整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情况进行对照检查,还要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和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进行查摆剖析,研究提出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的思路和措施。领导班子的对照检查材料要提交领导班子会议审议通过,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领导班子的.对照检查材料要向工作对象和服务对象公示。

  (二)党员领导干部撰写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对照检查材料一般应包括四部分:

  一是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和宜昌市委二十四条意见、《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及我市八条规定、转变作风方面的基本情况;

  二是“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三是产生问题的原因分析;

  四是今后的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重点放在后三个部分。

  对照检查材料要逐项列出“四风”问题的具体表现、典型事例,对群众提出的意见和上级党组织、督导组点明的问题要明确作出回应。要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六条意见、宜昌市委二十四条意见、我市八条规定精神情况,特别是“三公”经费支出、职务消费、人情消费、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和住房、配备秘书、家属子女从业以及选人用人等情况逐一作出说明;对是否存在把作风建设同推动改革发展对立起来,消极对待作风建设新的规则制度,“为官不为”的问题进行检查。要深挖问题根源,重点从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党性修养、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财经纪律以及“三严三实”要求等方面分析原因,明确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没有问题的进行明示。一些不便在对照检查材料中写明的问题,可另写专题材料。党员领导干部要自己动手撰写对照检查材料,严禁抄袭照搬。对照检查材料要直奔主题,直面问题,不能写成工作总结。

  (三)审阅对照检查材料。局党组书记审阅的对照检查材料包括局领导班子成员和机关党员干部个人的对照检查材料,所辖二级单位执法大队负责人的对照检查材料。局督导组审阅机关人员材料后,一般应在机关支部专题民主生活会召开前10天送审。在审阅对照检查材料时要严格把关,看其是否真找问题、找准问题,是否深挖根源、开好药方,对联系实际不够、没有回应群众意见、没有抓住突出问题、剖析不深不透、整改措施没有回应问题、操作性不强的,要求进行修改;凡是态度不认真、对照检查不深刻的,限定时限重新撰写,屡改不到位的要通报批评。各级督导组要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的要求,严格认真审阅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的对照检查材料。

  四、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

  (一)制定专题民主生活会方案。据中央、省委和市委要求,结合实际认真制定专题民主生活会方案。方案的内容主要包括:专题民主生活会主题,征求意见、查摆问题、谈心谈话等相关情况和前期准备工作情况、会议的程序、基本要求、召开时间等。方案经审核同意后,在会前一周报送市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做好会前综合分析评估。局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对民主生活会准备情况进行综合分析评估。做到“五个不开”,即谈心交心不到位的不开,班子和个人问题找得不准不实的不开,对照检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开,思想认识不统一的不开,会议准备工作不充分的不开。

  (三)再次开展谈心交心。专题民主生活会召开前,领导班子成员相互之间就准备在会上指出的问题、提出的批评意见,再次开展谈心交心,进一步沟通思想、交换意见,相互谅解、增进共识,力争把矛盾和问题解决在专题民主生活会前。谈心交心情况要在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上作出说明。

  (四)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从6月中下旬开始,采取“个人对照检查、自我批评,其他同志批评帮助”的方式,开展严肃的批评和自我批评。局党组主要负责人首先代表班子进行对照检查;随后主要负责人进行个人对照检查、自我批评,其他同志进行批评帮助;班子其他成员依次逐个进行。主要负责人要以树立标杆、向我看齐的态度,带头揭短亮丑,班子成员都要严肃认真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自我批评要明确摆出“四风”突出问题,明确回应群众意见和上级点明的问题,明确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开展整治选人用人不正之风工作的情况,明确落实从严管理家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相关要求的情况,并从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深刻检查剖析问题根源,提出改进的具体措施。相互批评要聚焦“四风”,从党性强不强、工作实不实、要求严不严等方面指出对方的问题和不足,帮助分析原因,提出改进建议。批评和自我批评要坚持开门见山、直奔主题,既敢于正视问题、动真碰硬,又坚持实事求是、出以公心,做到“五个不搞”,不搞先表扬后建议,不搞避实就虚、言之无物,不搞只摆现象、不讲本质,不搞一团和气、你好我好,不搞穿靴戴帽、虚晃一枪,使领导干部受到一次严格的党内生活锻炼,心灵受触动、思想受教育,红脸出汗、加油鼓劲,达到“团结—批评—团结”的目的。会上,市督导组对专题民主生活会尤其是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情况实事求是作出点评,并对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提出要求。对态度不端正、发言质量不高、不触及问题、不触动思想的及时提醒纠正;对搞突然袭击、发泄私愤,搞无原则纷争及时叫停;对当老好人、相互评功摆好走过场的责令重开。督导组通报掌握的有关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情况,主要包括基本评价、存在问题及意见建议。

  (五)通报总结专题民主生活会情况。会后,督导组督促在一定范围内通报专题民主生活会情况,并及时收集群众意见,如实向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反馈。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情况通报会由局党组书记主持召开。通报内容主要包括会前准备、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制定整改措施等情况。参加通报会的人员范围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专题民主生活会召开后15天内,向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专题民主生活会情况专项报告。专题民主生活会基本结束时,要将民主生活会总体情况报市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督导组要将参加督导单位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的总体情况形成简要评价材料,报市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指导联系点专题民主生活会。局领导班子成员要全程参加教育实践活动联系点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市委督导组要全程参与我局专题民主生活会,督导组第一组长参加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局党组成员既要参加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又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机关党支部的专题组织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五、抓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在查摆问题、开展批评环节,机关支部召开一次专题组织生活会,认真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并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局党组成员参加并进行点评,加强指导。民主评议党员要依据章程,采取切合实际、简便易行的方法进行。重点围绕履行党员义务、立足岗位发挥作用等开展评议。对长期不发挥作用甚至起负面作用的党员,要严肃教育,限期改正;经教育仍无转变的,要按照章程和党内有关规定作出组织处理。

  六、加强组织领导

  (一)一把手负总责。把“三严三实”要求作为作风建设新的坐标,把学习弘扬焦裕禄精神作为一条红线贯穿活动始终,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局党组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把活动放在心上、责任扛在肩上、关键环节抓在手上,既挂帅、又出征,传导压力、增强动力,对这一环节的重点工作、重点任务,亲自过问、亲自安排。在抓好本级活动的同时,拿出足够时间和精力强化对联系点的深入指导,经常去、沉下去,解剖麻雀、全程指导,发挥联系点的示范带动作用。要坚持时间服从质量、进度服从效果,在统一原则指导下,把握好推进节奏,不赶时间、不赶进度,确保每一环节都推进到位,每一项工作都做得更加扎实。

  (二)分级分类指导。查摆问题、开展批评提出具体措施和操作办法,防止一刀切、一锅煮。要把握好工作节奏,明确时间节点,压茬有序推进这一环节各项工作。要深入调查研究,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制定有效的预防和解决对策,有针对性地加强政策指导。对工作薄弱、问题突出的,要安排精干力量帮助做好工作,对重大敏感问题,要及时请示报告。

  (三)严格把关。主要是做到“六个不放过”:对思想认识上不去、不真正把自己摆进去的不放过,对查找问题不聚焦、走神散光的不放过,对自我剖析不深刻、没有触及思想灵魂的不放过,对整改措施不到位、大而化之的不放过,对成效不明显、群众不满意的不放过,对领导责任不落实、组织推动不力,搞形式走过场的不放过。

  (四)边查边改。要对查摆剖析出的“四风”问题立行立改、不等不拖,抓住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及早开展专项整治,坚决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切实加强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夯实基层基础,着力解决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以整改成果有力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各项工作,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

  (五)舆论引导。要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要求,加强对新闻宣传工作的领导,准确深入地宣传中央和省委、市委的部署精神,报道教育实践活动进展情况,大力宣传好经验好做法和为民务实清廉先进典型,及时曝光反面典型,营造良好氛围,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向前推进。

医院的规章制度14

  ○临床科医师职责:

  一、在科主任的领导下,负责本科室的临床、科研、预防工作。

  二、参加值班、门诊、会诊、出诊工作。

  三、掌握病员的病情变化,病员发生病危、死亡、事故或其它重要问题时,应及时处理并向科主任汇报。

  四、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范,经常检查病房的医疗护理质量、严防差错事故。

  五、负责全科人员对急、危、疑难病例的诊断及治疗,及时吸取国内外先进经验、指导临床实践,不断开展新技术、新疗法,提高医疗质量。

  六、负责全科综合临床开展医学研究。

  ○门诊工作制度:

  一、按时上班,医生护士准时到岗,上班前护士要整理好诊室,准备好各种上班所需用品。

  二、门诊工作人员不得随便离开岗位,有事离开必须跟同科室人员说明去向和说明返回时间。

  三、医生因病、因事不能看门诊,应预先通知分管负责人,以便派人代替。

  四、临床各科应按每月排在门诊上班的人员名单交分管负责人,以便查对。

  五、对病员要认真检查、简明、扼要、准确记载病历、检验、放

  射等各种结果必须做到准确及时。

  六、对高热重病员及持有优先看病“医疗卡”的病员,护士应提前安排门诊。

  七、门诊医师要采用保证疗效、经济实惠的治疗方法和必要的检查,科学用药,尽可能减轻病员负担,对外地转诊病人要认真诊治,在转回时要提出诊治意见。

  八、门诊工作人员态度要和蔼、有礼貌、耐心解答问题、关心体贴病人。

  九、环境应保持整洁卫生。

  十、工作人员上班时应工作热情饱满、着装整洁规范、医德高尚、言行文明。

  ○放射科(室)工作制度

  1 、各项x线检查,须由临床工程师详细填写中请单,急诊病人随到随检。各种特殊造影检查,应事先预约。

  2 、重要摄片,由医师和技术员共同确定投照技术。特检摄片的重要摄片,待观察湿片合格方嘱病人离开。

  3 、重危或做特殊造影的病人,必要时应由医师携带急救药品陪同检查对不宜搬运的病人应到床旁检查。

  4 、 x线诊断要密切结合临床。进修或实习医师写的诊断,应经上级医师签名。

  5 、 x线是医院工作的原始记录,医学、教学、科研都有重要作用。全部x线照片都应由放射科登记、归档、统一保管、

  借阅照片填写借片单,并有经治医师签名负责。院外借片,除经医务科批准外,应有一定手续,以保证归还。

  6 、每天集体阅片,经常研究诊断和投影技术,解决疑难问题,不断提高工作质量。

  7 、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做好防护工作,工作人员要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并要妥善安排休假。

  8 、注意用电安全,严防差错事故。 x线机应指定专人保养,定期进行检修。

  检验科工作制度

  1 、检验单山医师逐项填写,要求字迹清楚,目的明确。急诊检验单上注明“急”字。

  2 、收标本时严格执行查对制度。标本不符合要求,应重新采集。对不能立即检验的标木,要妥善保管。普通检验,一般应于当天下班前发出报告。急诊检验标本随时做完随时发出报告。

  3 、要认真核对检验结果,填写检验报告单,作好登记,签名后发出报告。检验结果与临床不符合或可疑时,主动与临床科联系,重新检查。发现检查目的以外的阳性结果应主动报告。院外检验报告,应由主任审签。

  ○治疗室制度(外科处置室)

  1、经常保持室内清洁,每做一项处置,要随时清理。每天消毒一次,除工作人员及治疗患者外,不许要室内逗留。

  2 、器械物品放在固定位置,及时清领,上报损耗,严格交接手续。

  3 、各种药品分类放置,标签明显,字迹清楚。

  4 、毒、限、剧药、贵重药应加锁保管,严格交接班。

  5 、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进入治疗室必须穿工作服,戴上作帽及日罩。

  6 、无菌持物钳浸泡液每火更换一次(器械消毒液),头皮针、静脉导管酒精浸泡经常保持75度。

  7 、己用过的一次性注射用具要随手清理、清点,即使毁型定期销毁。

  8 、无菌物品须注明灭菌口期,超过一周者重新灭菌。

  ○注射室工作制度

  一、认真执行各项护理制度,护理常规和技术操作规程。准确、及时地完成各项护理工作。

  二、熟练掌握本科业务知识。掌握各种注射药物的剂量,用法,药理作用及禁忌证,掌握各种皮试液的'浓度及阳性判断,掌握过敏性休克的判断及抢救原则。

  三、严格执行查对制度(查药物包装有无破损,查药物有无变质,查药物有无过期失效;对照病员姓名、年龄、药品、剂量、用法、浓度、注意事项)密切观察注射后情况,发生注射反应或意外,应及时处置,并报告医师

  四、注射做到一人一针一管,处理符合消毒隔离要求。

  五、输液过程中主动巡视,及时排除故障。

  六、掌握消毒液的浓度,浸泡时间,配制方法及有效期。

  各室间定时清洁消毒,定期做细菌学监测。

  七、准备必要的抢救用物,定期检查以备应急使用。服务承诺:

  注射室服务承诺:

  一、早上提前半小时(即七点三十分)接待患者进行治疗。

  二、佩带胸卡上岗,仪表端庄,举止文明礼貌,服务热情周到,耐心解答患者的问题。

  三、加强职业道德,廉洁奉公,拒收红包。

  四、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严守护理操作规程,防止差错事故的发生。

  五、接收病人治疗单后,十分钟之内为患者实施治疗。

  六、对技术精益求精,静脉穿刺力求一次成功。治疗传呼站红灯亮时,护士一分钟之内到位处理。密切观察患者情况,发现病情变化及时处理,贯彻质量第一,保证安全的治疗原则。

  七、开展便民措施,备好车床,开水,茶杯,针线,纸笔等,方便病人。

  八、做好宣教工作,针对多发病、常见病的特点,讲解防病治病知识,派发资料小册进行宣传,普及卫生知识。

  ○中西药房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保证药品质量和服务质量。遵守医院的规章制度,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严谨的工作作风。

医院的规章制度15

  一、科室应当安排至少1名掌握新生儿复苏技术的医护人员在分娩现场。分娩室应当配备新生儿复苏抢救的设备和药品。

  二、妇产科医护人员应当接受定期培训,具备新生儿疾病早期症状的识别能力。

  三、新生儿病房应当严格按照护理级别落实巡视要求,无陪护病房实行全天巡视。

  四、妇产科实行母婴同室,加强母婴同室陪护和探视管理。住院期间,产妇或家属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抱婴儿离开母婴同室区。因医疗或护理工作需要,婴儿须与其母亲分离时,医护人员必须和产妇或家属做好婴儿的交接工作,严防意外。

  五、严格执行母乳喂养有关规定。

  六、新生儿住院期间需佩戴身份识别腕带,如有损坏、丢失,应当及时补办,并认真核对,确认无误。

  七、新生儿出入病房时,工作人员应当对接送人员和出入时间进行登记,并对接收人身份进行有效识别。

  八、规范新生儿出入院交接流程。新生儿出入院应当由医护人员对其陪护家属身份进行验证后,由医护人员和家属签字确认,并记录新生儿出入院时间。

  九、新生儿病房应当加强医院感染管理,降低医院感染发生风险。

  十、新生儿病房应当制定消防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应急演练。

  十一、对于无监护人的新生儿,要按照有关规定报告公安和民政等部门妥善安置,并记录安置结果。

  十二、对于死胎和死婴,医疗机构应当与产妇或其他监护人沟通确认,并加强管理;严禁按医疗废物处理死胎、死婴。对于有传染性疾病的`死胎、死婴,经医疗机构征得产妇或其他监护人等同意后,产妇或其他监护人等应当在医疗文书上签字并配合办理相关手续。医疗机构应当按照《传染病防治法》、《殡葬管理条例》等妥善处理,不得交由产妇或其他监护人等自行处理。违反《传染病防治法》、《殡葬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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