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规章制度

时间:2023-01-07 09:56:14 规章制度 我要投稿

档案规章制度

  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需要使用制度的场合越来越多,制度具有使我们知道,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惩恶扬善、维护公平的作用。拟定制度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档案规章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档案规章制度

  档案规章制度 篇1

  为了加强和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建立健全会计档案的立卷、归档、保管、查阅和销毁等管理制度,保证会计档案妥善保管、有序存放、方便查阅,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根据《会计法》和《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会计档案的归档范围。

  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告、会计年度数据备份盘、会计核算系统软件、操作人的密码等会计核算专业资料,是记录和反映单位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具体包括:

  (一)会计凭证类。包括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汇总凭证、其他会计凭证。

  (二)会计账簿类。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固定资产明细账、辅助账簿、其他会计账簿。

  (三)财务报告类。包括月度、年度财务报告、其他财务报告,报告中要有会计报表、附表、附注及必要的文说明。

  (四)其他类。包括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及其他在会计核算工作中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及各核算单位具有保存价值的会计核算资料。

  第二条会计档案的整理。

  会计年度终了后,应将装订成册的会计档案进行整理立卷。各种会计档案应按会计档案材料的关联性,分门别类地组成几个类型的案卷,将各卷按顺序编号。

  (一)会计凭证

  (1)按月立卷:每月末将装订成册的凭证,统一登记案卷目录,每月立卷一份。

  (2)分散装订:根据凭证的多少,分散装订,做到整齐、牢固、美观。

  (3)装订封面的所有内容要填写齐全,包括:单位名称、年度、月份、起止日期、号码、装订人签章等。

  (二)会计账簿:各种会计账簿办理完年度结账后,除跨年使用的账簿外,其它均需整理妥善保管。

  (1)会计账簿在办理完年度结账后,只在下一行的摘要栏填写“结转下年”样,不填其它内容。

  (2)会计账簿在装订前,应按账簿启用表的使用页数,核对各个账户账面是否齐全,是否按顺序排列。

  (3)活页账簿去空白页后,将本账面数项填写齐全,撤去账壳,用坚固耐磨的纸张做封面、封底,装订成册。不同规格的活页账不得装订在一起。

  (4)会计账簿的装订顺序:

  a、会计账簿装订封面;

  b、账簿启用表;

  c、账户目录;

  d、按本账簿页数,顺序装订项页;

  e、会计账簿装订封底。

  (5)装订后的会计账簿应牢固、平整、不得有折角,掉页现象。

  (6)账簿装订的封口处,应加盖装订人印章。

  (7)装订后,会计账簿的脊背应平整,并注明所属年度及账簿名称和编号。

  (8)会计账簿的编号为一年一编,编号顺序为总账、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分户明细账、辅助账。

  (三)会计报表

  会计报表编制完成并按时报送后,留存报表均应按月装订成册,年度终了统一归档保管。

  第三条会计档案的归档保管。

  (一)当年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业务人员保管一年,期满后转入档案室并由专人保管。

  (二)会计档案管理人员负责全部会计档案的整理、立卷、保管、调阅、销毁等一系列工作。

  (三)机构变动或档案管理人员调动时,应办理交接手续,由原管理人员编制会计档案移交清册,将全部案卷逐一点交,接管人员逐一接收。

  (四)磁性介质会计资料的归档。年度终了,系统管理员将当年账簿、报表等会计电算化资料备份并详细标注,装盒交档案室归档。包括:会计年度数据备份盘;同期的操作系统、相关应用程序软件及会计核算系统软件;操作人的密码、操作日志等其他会计资料。会计档案磁性资料保管期限与书面资料一致。会计软件保管期截止该软件停止使用或有重大更改后五年。以磁性介质保存的会计资料,根据保管期限,由系统管理员定期复制,且应标识清楚,双份归档,异地存放。

  第四条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

  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保存和定期保存两类。定期保存的会计档案其保存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分为3年、5年、xx年、15年、25年5类。详见附表一。

  第五条会计档案的借阅。

  (一)建立会计档案清册和借阅登记清册。

  (二)凡需借会计档案的人员,须经领导批准后,方可办理调阅手续。

  (三)借阅会计档案人员,不得在案卷中标画,不得拆散原卷册,更不得抽换。

  (四)借阅会计档案人员,不得将会计档案携带出外,特殊情况,须经局领导批准,需要复制会计档案的,须经局领导批准后方可复制。

  第六条会计档案的销毁。

  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除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情形外,按照以下程序销毁:

  (一)会计档案保管期满,由档案管理人员会同财务人员提出销毁意见,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列明销毁会计档案的名称、卷号、册数,起止年度和档案编号、应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销毁时间等内容。

  (二)局分管领导要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署意见、

  (三)销毁会计档案时,应由同级档案机构、财政部门和审计部门派人员监销。

  (四)监销人在销毁会计档案前,应当按照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所列内容清点核对所要销毁的会计档案。销毁后,应当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名盖章,并将监销情况报告本单位负责人。

  第七条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权债务。

  原始凭证和涉及其他未了事项的原始凭证,不得销毁,应当单独抽出立卷,保管到未了事项完结时为止。单独抽出立卷的会计档案,应当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中列明。

  在建项目尚未完成的会计档案,保管期限已满也不得销毁。

  第八条会计档案的移交。移交会计档案,双方应当办理会计档案交接手续。

  移交会计档案时,应当编制会计档案移交清册,列明应当移交的会计档案名称,卷号、册数,起止年度和档案编号,应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等内容。

  交接会计档案时,交接双方应当按照会计档案移交清册所列内容逐项交接,并由交接双方的单位负责人监交。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经办人和监交人应当在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上签名或盖章。

  第九条会计档案的保管要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

  档案室要做到防火、防盗、防水、防光、防高温、防尘、防虫、防鼠,磁性介质资料要做到防磁、防雷。重(!)要资料实行双备份,一份存档案室,另一份异地存放。磁性介质资料应定期复制。经过系统整理以后的档案要入库上架,排架管理,按全宗号顺序依次排列,自左向右,自上而下地进行排列,环境保持通风透光。

  第十条档案管理人员做好会计档案的保密工作,遵守保密制度。

  档案规章制度 篇2

  1.目的

  为了规范安全生产文件档案的管理,确保文件档案的完整性、合理性、科学性,使其为今后工作开展提供参考资料和文献,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文件档案的管理。

  3.职责

  3.1.安全档案文件由公司行政管理部对安全档案的管理,并负责监督检查和考核。

  3.2.公司行政管理部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公司安全管理文件档案的收集、归档和保管。

  4.内容

  4.1.安全生产文件档案内容如下:

  4.1.1.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其他要求。

  4.1.2.上级主管部门安全生产文件、批复文、领导指示材料及会议资料等。

  4.1.3.公司安全生产文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会议记录材料、安全学习资料、领导指示材料等。

  4.1.4.安全生产工作计划、总结、报告等。

  4.1.5.各种安全活动记录、安全管理台账、事故报告、安全通报等。

  4.1.6.供应商、承包商相关材料。

  4.1.7.安全设施检测、校验报告、记录等。

  4.1.8.安全、职业卫生评价报告。

  4.2.归档流程

  4.2.1.文件资料应根据其相互联系、保存价值分类立卷,保证档案的齐全、完整,能反映安全生产主要情况,以便保管和利用。

  4.2.2.应根据文件资料的重要性,案时间永久、长期和短期等三种进行时间整理,分类归档。

  4.2.3.公司在每年2月底前对上年度的文件资料进行归档,统一保存。

  4.2.4.各种文件资料按一定特征进行排列和系统化,应层次分明,编写页码,填写卷内文件资料目录。

  4.2.5.不同价值,不同性质的文件资料应当区别管理,单独立卷。

  4.3.档案保管

  4.3.1.档案应入柜上架,科学排列,避免暴露和捆扎堆放。

  4.3.2.应采取防潮、防虫措施,防止档案损坏。

  4.4.档案借阅

  4.4.1.文件资料档案借阅,必须借阅手续,借阅当案要注意保护,不得丢失、损坏、涂改,要如期归还,到期不能归还者,要说明情况,并办理续借手续。

  4.4.2.借阅的档案要注意保密,未经许可,不得随意公开、发表或转借他人;

  4.4.3.归还档案时,由档案管理人员当面查点清楚,并在借阅登记本上注销。

  4.5.档案保密制度

  4.5.1.档案管理人员必须认真贯彻执行有关保密的规定,严格执行公司保密制度;

  4.5.2.档案管理人员不得借工作之便,私自将秘密档案带出库房或给无关人员查阅;

  4.5.3.档案管理人员不得在公共场所和私人信件中泄漏公司机密;

  4.5.4.入库档案,应妥善保管,定期核对。外借档案,及时催还;

  4.5.5.外单位利用档案必须凭单位介绍信,并经领导批准方可进行;

  4.5.6.严禁向废品收购单位出卖档案文件资料,销毁档案必须严格遵守鉴定销毁制度;

  4.5.7. 提供利用档案,要严格执行借阅制度,注意保密;

  4.5.8.进入档案室须经档案管理人员同意,其他人员不得入内。

  4.6.档案保存年限

  文书档案的保管期限定为永久、定期两种。定期一般分为30年、10年。

  4.7.档案销毁

  对于过期并失去保存价值的文件资料,经公司行政管理部领导批准,可以定期销毁,必要时做好销毁记录。

  5.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档案规章制度 篇3

  一、为了充分发挥档案的利用率,组卷时必须做到材料齐全、字迹清晰,装订结实、整齐、规范、排列有序。

  二、对属永久、长期保存的档案,发现有破损、褪变现象,做到反复修复,保证档案的完好性。

  三、严格执行档案借阅、保密等制度,防止人为散失、泄密和损缺,确保档案的完整安全。

  四、为了便于查找和利用,做好档案分门别类、系统存放、集中统一管理工作。

  五、落实各项措施,切实做好档案的防潮、放火、防尘、防蛀工作。

  六、档案入室和移出要有登记和统计。

  档案规章制度 篇4

  一、凡查阅档案,必须办理借阅登记手续,阅后直接面还保管人员。

  二、外单位借阅档案,一律凭单位介绍信并办理登记手续,在档案室查阅,不得借出室外。

  三、非相关单位人员不得查阅有关单位档案。

  四、查阅档案资料时,不准在档案资料上划线、圈注、涂改、污损、拆页和拆卷。

  五、摘抄的材料须用公文稿纸,不得摘在个人笔记本内。

  六、档案材料原则上不借出室外,如特殊需要,经有关领导批准,方可借阅,但时间不得超过一星期。

  档案规章制度 篇5

  为了建立健全公司的档案工作,加强对公司档案的科学管理,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公司的档案范围

  1.企业行政文书档案。包括法规性文件;各种合同及协议书;会议文件;工作计划、规划和工作总结;有关干部的任免、奖励和处分、调配人事材料;职工花名册、人事档案等。

  2.企业管理档案。包括企业生产经营计划、各种指标类定额类文件、企业管理方面的各种市场信息、劳动工资档案,固定资产及办公用品名册,产品质量、用户档案等。

  3.企业技术档案。包括技术研究档案、产品档案等。

  4.企业会计档案。包括会计凭证档案、会计帐簿档案、会计报表档案等。

  5.企业业务档案。包括与客户的往来函件(含传真、电子邮件等)、商务报告、贸易单据等。

  6.企业声像档案。包括照片、录音、录像档案等。

  二、公司档案管理体制

  1.公司档案管理机构:行政部统一管理公司各类档案(会计档案除外)。

  2.公司指定专人分管公司档案工作,保管人必须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并接受必要的培训。

  三、立卷归档制度

  1.档案的收集:收集工作是建立在归档制度上的。各业务部门将办理完毕的文件材料,经过挑选,立卷,定期移交各档案室集中保存。

  2.归档范围:凡是本单位具有考查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包括包括与客户的往来函件(含传真、电子邮件等)、商务报告、贸易单据,以及工作日记、照片等各种形式、载体的文件。

  3.归档时间:办理完毕的文件,按工作阶段性进行归档:

  3.1.按年形成的文件,第二年上半年归档。

  3.2.凡是有法律效用的文件材料,一生效就归档。

  3.3.凡是有机密性的文件,随时形成,随时归档。

  3.4.工程项目,科研课题,鉴定,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归档。

  4.归档要求

  4.1.材料完整齐全。

  4.2.系统、条理、保持有机联系。凡是归档文件材料,均要按其不同特征组卷,尽量保持它的内在联系,区分它们不同的保存价值。文件分类准确、立卷合理。

  4.3.立卷时,要求将文件的正件与附件,印件与定稿,请示与批复等统一立卷,不得分散。

  4.4.在进行卷内文件排列时,要合理安排文件的先后秩序,按时间先后排列。对于同一事情的同一文件,应统一规定进行,比如:正件与附件,应正件在前,附件在后等。

  4.5.由档案部门对业务部门加以指导,协助业务部门共同做好旧档的组织工作。办理移交手续,双方在移交清册签字。

  5.部门归档要求

  5.1.编制立卷项目,将办理完毕的文件按有关条款归入卷内,便于次年立卷。

  5.2.文件按时间顺序排列,最近的在最上面。

  5.3.一个客户一个立卷,一个档案盒。

  5.4.贸易档案与往来函件分开放,贸易档案分笔次按各自的发票流水号放在文件袋里。

  5.5.定时交档案室:文件量少的,一年交一次,次年上半年收集。文件量大的,一年交两次,次年上半年和下半年各一次。

  6.档案室在收到业务部门的归档和各类文件后进行分流排列编日,作进一步的整理和局部调整等。

  7.记录档案文件材料须用碳素笔写。在无特殊情况下,须用A4纸。

  四、档案管理工作

  1.档案的管理:区分全宗,正确立档单位;分类,依据档案、来源、时间、内容、形式分成若干层次和类别;案卷排列并编制案卷目录。

  2.档案保管:公司设立专用文件库保存档案。

  3.档案的鉴定:从档案的内容、来源、时间、可靠程序、名称鉴别、档案价值,确定各类档案的保管期限,编制成表。

  4.档案的销毁编制销毁清册;办理销毁手续,经总经理批准,方能销毁;销毁要有二人以上监销,并在清册上签字。

  五、档案利用工作

  1.凡需调阅档案,均须填写档案借阅单,依据借阅权限和档案密级,经各级领导签批后方能借阅。借阅档案应在“档案借阅登记簿”上登记,注明借阅档案的名称、密级、借阅方式、数量、期限。

  2.档案利用方式有:提供档案原件;提供档案复印件;提供文献索引资料。

  3.档案管理部门要主动向部门员工提供公司档案编研信息服务,主要方面为政策信息、管理信息、产品信息、市场信息等。

  4.依据国家统计和有关法律法规,做好企业档案统计工作。

  档案规章制度 篇6

  为加强干部档案业务建设,提高干部档案工作水平,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国家档案局颁布的《干部档案工作条例》和《干部档案整理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干部档案工作情况,特制订本细则。

  一、干部档案管理体制、机构和职责

  (一)干部档案管理体制:

  干部档案管理实行集中统一和分级负责的管理体制。省直单位,对直属单位的干部档案,实行厅局集中管理。地市直单位,管理干部档案不足100卷的要集中到地市委组织部管理或组织部、人事局管理。县(市、区)以下机关单位的子部档案,实行由县委组织部集中管理或由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县教委相对集中管理。企事业单位的干部档案,具备保管条件的,由组织或人事部门一家集中管理;不具备保管条件或干部档案很少的单位,其干部档案由上一级单位管理干部档案被纳入综合档案室管理的单位,其干部档案要固定专人、专库管理,业务工作要接受本单位组织部门的领导和上级有关业务部门的检查指导。

  (二)干部档案工作机构:

  地、市、县(市、区)委组织部和省直单位要建立干部档案工作机构,负责对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的干部档案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每管理一千人的档案配备一名专职干部,地、市委组织部要配备业务指导人员,县(市、区)委组织部和省直有业务指导任务的单位,也要配备相应的业务指导人员。县以下实行集中或相对集中管理干部档案的单位和企事业管理干部档案的单位,根据上述原则要配备专职人员。不需要建立机构的单位,必须配备专职或以干部档案工作为主的兼职档案工作人员。

  (三)干部档案管理部门的职责

  1、保管干部档案,为国家积累档案史料;

  2、收集、鉴别和整理干部档案材料;

  3、办理干部档案的查阅、借阅、转递和统计;

  4、登记干部职务、工资的变动情况;

  5、为有关部门提供干部的情况;

  6、做好干部档案的安全、保密保护工作;

  7、调查研究干部档案工作情况,制定规章制度,搞好干部档案的业务建设和业务指导;

  8、推广、应用干部档案现代化管理技术;

  9、定期向档案馆(室)移交死亡干部的档案;

  10、办理其他的关事项。

  二、干部档案管理范围

  (一)在职干部档案的管理:

  1、在职干部档案的管理,按照管理体制集中或相对集中管理;

  2、县级以上协管干部的单位,可管理协管干部档案的副本;

  3、军队干部兼任地方职务的,其档案正本由军队保管。地方干部兼任军队职务的,其档案正本由地方保管;

  4、干部档案管理人员及其在本管理范围的直系亲属的档案,由所在单位组织指定有关部门专人保管;

  5、不管理干部档案的干部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可复制干部职务变动登记表、工资变动情况登记表。此表不随干部调动而转递,干部调出后,原单位可自行销毁。

  (二)退(离)休干部档案的管理:

  干部退(离)休以后,其档案仍由原档案管理部门保管。

  (三)死亡干部档案的管理:

  1、省委管理的干部死亡后,其档案由原管理部门保管五年后,移交省档案馆保存;

  2、其他干部死亡后,其档案由原管理部门保管五年后,省直单位的,移交省档案馆保存;地市以下单位的,移交同级档案馆保存。

  档案规章制度 篇7

  一、档案室是开发利用档案资料信息的窗口,储存档案史料的要地,无关人员不得随便进入。

  二、经常检查室内、箱内的防火、防潮用品,切实做好“七防”工作。

  三、档案管理人员对室内实行天天小扫除、一周大扫除制度,保持室内的整洁和档案的质量。

  四、档案管理人员下班时,必须把放案卷的箱柜上锁。做到离室随手关门、关闭电源、锁好房门。

  五、档案库房内严禁吸烟,杜绝明火入室,确保档案室的安全。

  档案规章制度 篇8

  第一章基本原则

  第一条为了提高档案管理水平,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更好地为我公司各项工作服务,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国家档案局发布的《干部档案工作条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人事档案工作是企业组织人事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企业档案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为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是为先贤举能,知人善任,历史地全面地考察了解和正确选拔使用干部服务的。

  第三条人事档案是企业人事管理等有关部门按照党的政策,在工作中形成的记载个人经历、政治思想、品德作风、业务能力、工作表现、工作实绩、工资待遇等内容的文件材料,是人力资源管理与开发的重要依据,是反映个人成长历史的凭证和依据,应由公司人力资源处人事档案室集中统一管理。

  第四条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中,必须严格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有关档案保密的法规和制度,严密保管,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第二章体制、任务和人事档案干部

  第五条人事档案是企业档案的一个组成部分,集中纳入人力资源处统一管理,业务工作接受公司党委领导和上级有关业务部门的检查指导。

  第六条人事档案室的任务是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人事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定企业人事档案工作规章制度,负责接收、鉴别、整理、保管、转递、提供利用公司各级员工的人事档案。

  第七条人事档案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作风正派,责任心强,刻苦钻研业务,不断提高政治、业务素质,努力做好本职工作。

  第三章人事档案材料的收集范围与归档要求

  第八条为了使人事档案能够真实地全面地反映个人全貌,人事档案室要经常通过有关部门收集全公司员工的工作调配、干部任免、职称职务评聘、考察、考核、培训、奖惩、工资待遇等工作中形成的反映个人德、能、勤、绩的文件材料,充实档案内容。具体收集归档范围见附件。

  第九条公司各级党委(总支)、各厂、各处室(科室)要建立主动送交人事档案材料的工作制度,并由各单位党委(总支)的人事干事、组织干事负责收集各单位的归档材料,属于归档范围的人事档案材料,在材料形成后,经有关部门审查签章后送交人事档案室归档,员工在公司工作期间形成的各类材料必须在离公司前全部移交档案馆。

  第十条收集的人事档案材料,必须经过认真的鉴别,属于归档的材料应真实准确,完整齐全,文清楚,对象明确,手续完备、具有保存价值。需经组织审查盖章或本人签的,应在盖章签后方能归入人事档案。

  第十一条不属于档案范围的材料,不得擅自归档,经过鉴别,可分别情况予以处理。凡销毁材料必须详细登记,并报请人力资源处负责人审查批准,由专人负责监销。

  第十二条人事档案材料,须统一使用十六开规格的办公用纸,不得使用圆珠笔、铅笔、或红色及纯蓝色墨水和复写纸书写。?

  第四章人事档案的管理和利用

  第十三条人事档案室对收集的人事档案材料按规定进行整理,并按在职人员档案、离退休人员档案、死亡档案进行分类、编号、排架。人事档案室对不属于上述范围人员的人事档案应进行代管,并按有关部门的规定收取管理费。

  第十四条对人事档案应建立登记和统计制度,建立各类档案名册。每半年检查核对一次档案,做到档号与档案名册编号一致,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严格执行保密制度,确保档案的.绝对安全和准确无误。

  第十五条根据安全保密,便于查找的原则,人事档案应严密科学地保管。档案库房应是坚固的,具有八防等安全设施和措施的专用档案库房,配置铁质档案柜。库房内应保持清洁,整齐和适宜的温湿度。

  第十六条档案卷皮,目录和档案袋的样式、规格按标准制作,干部档案的整理严格按照中央组织部下发的《干部档案整理工作细则》和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严禁任何人私自保管他人档案,人事档案干部不得保管本人和亲属的档案。不得在电话里泄露档案内容。

  第十八条做好档案管理的各项基础工作,编制检索工具,逐步实现人事档案的现代化管理,便于提供利用。

  第十九条凡需从人事档案中取证或办理公证,必须由人事档案室办理。有关材料应认真核实签署意见并加盖“济南啤酒集团总公司人力资源处”公章,方能有效。

  第二十条对人事档案的接收、传递必须严格手续,有案可查。查借阅人事档案应严格按档案室制定的《人事档案查(借)阅制度》办理。

  第五章档案的转递

  第二十一条人事档案应通过机要交通渠道转递或派专人传送,不准邮寄或交本人自带。如外单位派专人来提取,必须持人事或组织部门出具的介绍信,一般介绍不予办理。

  第二十二条如《调档通知》调出人员要求转递档案,必须经人力资源处负责人同意签署意见方可转出。有关部门同时把本人的现实表现、体检表或技术档案转入人事档案室,由人事档案室统一转递。档案转出后,逾期一个月未见对方退回回执应写信催回,以防丢失。

  第二十三条为使人事档案能够随着公司的人事变动,干部职务变动而及时调整,公司人力资源处应将人事变动情况、干部调动单位和任免通知及时通知人事档案室。因商调而转出档案后,人力资源处应及时通知人事档案室此人是否商调成功,如未商调成功有关部门应在一个月以内追回档案,最多不超过三个月。

  第二十四条公司员工因辞职、退职、自动离职或被学校解除合同、终止合同、除名、开除等,在没收到人力资源处转来的转递档案通知单前,其档案仍由人事档案室保管;但要从处理决定下达之日算起,按有关部门的收费规定收取档案保管费。

  第二十五条公司各单位、部门应积极配合档案室做好员工档案的转递工作,学生分配单位有变化时应及时通知档案室,以使档案能正确投递。

  附件

  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范围

  1、员工调配、任免、考察考核等工作中形成的各种登记表(如职工履历表、登记表),任免呈报表(包括上报的考察材料),鉴定、民主评议和组织考核形成的综合材料,离退休审批表,军队转业部门审批表等。

  2、录用和聘用工作中形成的录用和聘用审批表,政审材料,续聘审批表,退职材料。

  3、出国出镜人员审批表、登记表及在外表现情况的鉴定材料。

  4、党代会、人代会、政协会议的工、青、妇等群众团体代表会以及民主党派代表会的代表登记表和委员的简历表、政绩材料。

  5、办理工资、待遇工作中形成的审批表和解决待遇问题和审批材料。

  6、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工作中形成的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申报表,专业技术职务考绩材料以及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审批表。

  7、员工更改姓名、民族、年龄、入党入团时参加革命工作时间等过程中形成的个人申请表,组织审查报告,上级批复以及所依据的证明材料。

  8、党团组织建设中形成的入党志愿书(1—2份系统的)和转正申请书、自传、政审材料、党员登记表、不予登记的决定、组织审批意见及所依据的材料,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中形成的组织意见。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优秀党员事迹及审批材料。认定为不合格党员被劝退或除名的主要事实依据材料和审批材料,退党材料,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组织意见;入团志愿书、申请书、团员登记表、退团材料;加入民主党派的材料。

  9、干部审查工作中形成的调查报告、结论、上级批复、个人结论的意见、检查交待、旁证材料;甄别复查结论、调查报告、批复及有关的主要依据材料。

  10、表彰奖励活动中形成的各种先进人物登记表、审批表、先进模范事迹。

  11、各种处分决定、调查报告、上级批复、本人交待及旁证材料、刑事判决书。

  12、员工的创造发明、科研成果、著作、译著和有重大影响的论文等目录。

  13、体格检查中确诊有残疾的体检表及工伤致残确定残废等级的材料。

  14、办理丧事活动中形成的悼词、讣告;非正常死亡的调查报告。

  15、高等教育、国民教育、成人教育和干部进修、培训工作中形成的学生(学员)登记表、学习成绩登记表、毕业登记表,授于学位的材料,学历证明书,学习鉴定材料。

  16、学生学籍变动记录材料。

  17、学生在校期间每学年的思想品德评定表。

  18、毕业学生体检表。

  19、其他可供组织参考有保存价值的材料。

  档案规章制度 篇9

  职责

  受理邮件业务查询进出口验单的处理,邮件的赔偿,无着邮件的处理,以及档案的保管与销毁。

  业务档案员

  接收转运部门交来的业务档案袋套,核对路、清单逐袋点验,无误签收。

  逐一开拆各单位寄送的档案专袋,按照寄送单位的档案清单逐一核对寄送的档案是否齐全,是否按规定的时间、种类、数量及理订规格送缴业务档案。

  对于寄送的业务档案不合要求时,及时批注来单,并及时通知相关单位补齐。

  对寄送单位的业务档案,按照邮件种类和单式类别进行整理、装订、装入档案套,并填注种类、起讫号码时间,按照档案存放次序和时间要求,放入档案保管柜架内。

  对寄送的业务档案整理核对无误后,由档案接收员在档案送缴清单签章。附份用挂号寄送档案送交单位。

  寄送的档案处理完毕后,整理现场,查看袋内、台面、桌面、地面有无遗留档案,清退所装档案容器。

  查验员

  签收分拣部门转来的查验单袋套,经勾挑无误后逐件开拆查验袋套。

  分别按照进口验单、出口验单、进口查单、出口查单逐件登入邮件进口验单、出口验单、进口查单、出口查单登记簿、分别加盖查验戳记编列查验单接收专号。

  进口验单

  确定差错性质,登入通信质量登记表,并当班转发责任单位落实。需要答复的验单督促单位责任单位查明原因,结果在规定的时间内答复发验局,每月、季将通信质量内容进行分类汇总按照xx局查验考核办法纳入考核依据报经服部进行考核。

  出口验单

  当班用邮政公事挂号寄往验达局业务档案室,对于违章情节严重的以及需立即判明责任等情况紧急的用电报、传真办理、需对方答复的及时催复,结案后与原验并案归档。

  进口查单

  进口查单当班按照微机抄登和手工抄登节目分别查询数据库、业务档案单式信息,所查信息在查单位处理情况栏,批注邮件投交收件人、收件单位签收等具体节目,查单寄发单局。

  对经转需递查的当日至迟在次日填注相关转出节目将查单转相关局续查。

  相关业务档案尚未送交档案室的,当班内转发相关单位进行查证处理。

  对所查邮件有进口无出口,无投递节目的应及时函告收寄局向寄件人办理赔偿,并通知责任单位从速归垫赔偿款。办复的查单在进口查单登记簿上相关栏目批注处理情况、日期、并加盖经办人员名单。

  出口查单

  收到出口查单检查各项目是否填写清楚,并按年顺序编号妥填接收号码。查单号码,并在查单底边自左至右依次加盖××局××号戳记。依据查询的时间及封发关系查明节目后批注节目直发投递局直查或依次发经转局递查。

  出口查单发出15天未得到答复的,根据出口查单登记簿记载及递查回复情况依式填发“邮政业务查询催查函”。一式三份向相关局催查副份抄相关至管省局的;一份留底,经催查仍未得到按时管复,查询全程时限已满的通知收寄局按规定向寄件人办理赔偿,并填发“归垫邮件赔偿款通知”一式三份通知责任局归垫,副份抄送责任局主管省局,一份留底。

  收到投递局管复的查单,在出口查单,登记簿相关栏内批准管复情况并销号。对所查邮件已查明妥投的将查单上联“查询邮政件回单”按挂号寄给查询人,将查单下联退给受理查询的局所,在其出口查单登记簿相关栏内批注管复情况并销号后,退回档案与相关邮件查询受理书一并存档。

  邮件赔偿处理

  收到相关局发来的邮件赔偿和垫赔通知函后,按照《邮规》规定的时限,赔偿校准及其处理要求办理赔偿和垫赔手续、填写邮件赔偿和垫赔收据一式三份发径相关局,一份用户,一份留底备查。

  无着邮件处理

  对各分支机构,生产部门单位寄送的各类无着邮件进行汇总整理,并严密保管,每季将平常邮件登记总数,结据邮件函件登列清单,并注明邮件种类,封成专袋子专套,在袋牌和套签上注明省局无着邮件处寄往省局处理。

  保管期满的档案销毁处理

  业务档案保管期满一年后,整理下档案柜并集中存放,书面申请主管领导批准,审批后负责收购纸厂现场监督销毁。并做好相关记录并登记,记录保管一年。

  安全保密制度

  邮政业务档案室,实行封闭作业,禁止无关人员出入,消防设备保持完好,每日工作结束后,关闭门窗,切断电源,检查库房,门锁是否锁好。

  内部查阅调阅档案经到管领导批准。处部查阅、调阅凭县以上相关机关书面证明,并按规定程序和手续办理。

  档案规章制度 篇10

  一、对形成的案卷要编号、填写案卷目录,做为查找利用的工具。

  二、要设有专柜存放,专人管理或兼管。

  三、室内要搞好卫生,空气流通,又防鼠、防虫措施,做到无尘,无潮湿,无蛀虫害。

  四、档案柜要用铁制卷柜,保证档案安全。

  五、在管理档案的人员发生变动时,要及时清点、交接,履行交接手续。

  六、对存放已久的档案,要经常翻阅检查,发现纸张、字迹蜕变及时补救。

  档案销毁制度

  一、根据档案的保管期限,将到期的案卷抽出,经核实后认为确无收藏价值,将其销毁。

  二、将即要销毁的案卷,交档案管理小组审阅,认为确无保存价值的当面销毁。

  档案规章制度 篇11

  为加强公司档案业务管理,进一步提高档案管理水平,保证档案的系统性与完整性,完善档案借阅手续,使公司档案管理达到规范化、合理化、标准化,更好地为公司各项工作服务,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一、档案管理的范围

  本公司所有需要归档的文件资料,包括:对公司在经营活动中形成的包括行政事务、企业管理、劳动人事、培训教育、安全管理、后勤服务、外事工作等有保存价值的原始材料,在生产经营管理上形成的经营决策、计划工作、统计工作、物资管理、产品销售、财务管理、生产调度、设备工装(模具)管理、能源管理等方面有保存价值的原始材料。

  二、档案的管理部门

  公司综合事务部为档案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公司各类档案的管理工作。对公司各类档案进行收集、整理和归档。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配备专(兼)职档案管理人员,负责档案进室前的收集、整理和保管工作。各部门的档案管理人员应按照明确的归档时间和归档范围,定期向档案管理部门移交档案,确因工作需要继续使用的文件资料,原件移交档案室,使用部门留存复印件。接收档案必须认真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使档案更好地为公司各项工作服务。

  三、档案的分类

  在切实遵循《中国档案分类法》前提下,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将所涉及的档案划分为十大类:

  1、行政管理。

  2、人事管理。

  3、财会档案。

  4、生产经营管理。

  5、技术质量安全管理。

  6、基建档案。

  7、外来文件。

  8、声像档案。

  9、实物档案。

  10、其他档案。

  财会档案是公司财务工作过程中形成的凭证、账簿、报表等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

  实物档案是公司各类活动中形成的如模型、样品、赠品、证书、奖杯奖旗等实物。以上十类档案中,每一大类档案内容又要根据需要及实际情况分成若干小类进行管理。

  四、归档要求

  1、归档的文件材料要完整、系统、准确。

  2、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是原件。如是传真件等不易保存的文件材料,应留复印件,并将复印件与原件一起存档,并加以说明。

  3、存档的文件、材料应按照自然形成、保持历史联系的原则,并按立卷要求特征及文件内容进行科学分类、立卷和编目编号。

  4、档案名称的填写要注意内容准确,文字简练通顺,结构完整,必须揭示卷内文件的内容和成份,并区分保管期限。卷内文件应按问题或文件形成的时间系统地排列,按顺序编号,填写“卷内目录”。目录各项必须填写清楚(一律使用黑色中性笔填写),字迹工整、清晰,装订整齐。

  5、档案盒(袋)内文件的排列:档案袋内文件应区分不同情况进行排列,密不可分的文件依序排列在一起,即章程、批文在前,计划、总结在后;正本在前,附件在后;印件在前,定稿在后;案件材料中结论性材料在前,依据性材料在后。其它文件按文件的重要程度或形成时间先后排列。

  6、文件归档份数:一般归档1份,重要的和经常使用的文件归档2份或3份。对无保存价值和重复文件,需要办理销毁手续。

  7、归档时间:部门或责任人应于相关工作结束后立即(最迟一周内)将应立卷归档的文件整理立卷,向公司档案管理部门移交归档。

  五、档案的查阅和借阅

  1、查阅档案应填写档案查阅登记表,写明查阅时间、查阅内容、查阅目的等。有关人员应在档案室内查阅档案资料,阅后及时归还。

  2、查阅档案资料时一般不得对其进行复制。确有特殊情况必须复制的,应填写档案资料复制申请单,经所在部门经理签署意见后方可复制。

  3、原则上本公司内部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都可以借阅,但必须由所在部门出具借阅申请并由部门经理签名认可。借出档案时应注意档案的密级要求以及借阅人的相关权限。借阅档案时应做到以下几点:

  (1)借阅者不得自拿、自取、自放档案,严禁擅自打开档案柜翻阅查找。

  (2)按规定办理登记手续,定期归还,确因工作需要不能按时返还的,需办理续借手续,否则按管理规定停止借阅。

  (3)要爱护档案,不得丢失,并注意保密,不得擅自转借他人。

  (4)所借档案不得随意折叠和拆散,严禁对档案随意更改、涂写。

  (5)借出和归还档案时,应办理清点手续,由档案管理员和借阅者当面核对清楚。

  (6)档案如有丢失、损坏或泄密,要立即追究当事人责任。

  (7)调离本单位的工作人员,必须清理移交档案文件后方可办理调离手续。

  六、档案的移交

  档案移交必须办理移交手续,填写移交清单,经移交人签字,接收方核对签收。

  七、档案的保管

  1、要做好档案的防火、防虫、防盗、防尘、防阳光直射“五防”工作。

  2、档案柜所在办公室严禁吸烟。

  3、档案管理人员要定期对档案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向领导报告,并采取补救措施。

  4、对于不易继续保存的档案资料,应及时予以复制;对于已破损的档案资料应及时予以修复。为做好档案的提供和利用工作,所有文件资料均应按照其分类组卷,并按照其性质分为短期、长期、永久三类分别保管。

  5、档案管理人员要做好档案资料的保密工作,档案管理部门除外,其他各部门人员不得查阅与自己工作内容无关的档案资料。

  八、档案的销毁

  公司对各类档案每二年进行一次鉴定。对超过保管期并经鉴定无保留价值的档案做出销毁处理意见,报总经理批准后予以销毁。

  档案规章制度 篇12

  档案保管制度

  一、综合档案室负责全院档案(不含人事档案)的管理工作,有关部门按规定立卷后向综合档案室移交。

  二、实行科学管理,档案库房内橱具、设备放置整齐合理。档案排列整齐美观、条理系统,编号科学规范、查找方便。

  三、定期对档案进行检查、修复、整理,保持整洁完好。

  四、档案的接收和移出都必须手续完备,室藏档案必须账物相符。

  档案借阅制度

  一、查阅档案时,首先由借阅人认真填写查阅档案登记簿。

  二、查阅档案只限于有关内容,任何人不得擅自将档案、资料带出室外。

  三、如因工作需要借出档案时,要办理借阅手续,用完后按期归还,不得转借他人使用。对所借的档案妥善保管,不得私自拆毁、涂改和对外传播。如需复制,要经档案室同意,重要内容须经院办公室主任批准。在借阅期间发生的一切问题,一律由借阅人负责。

  四、医院档案主要供本院利用,院外单位或个人需查阅时,应持介绍信,重要内容的材料需经院办公室主任批准后,方可查阅。

  档案立卷归档制度

  一、凡记录反映本院职能活动情况、具有日后查考利用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材料,均列为归档范围。

  二、各部门兼职档案员应根据归档范围将材料收集齐全,按档案立卷要求整理组卷。交档案室检查后,再编排页号,填写卷内目录,拟出案卷标题,装订。

  三、编号抄目要严肃认真,案卷标题要简明扼要,正确反映卷内内容,由档案室统一书写。

  四、凡立卷材料必须纸质优良,规格统一,书写规范,字迹清楚。禁止用铅笔、圆珠笔书写,也不能用复写纸复写。对不符合要求的要返工重制。

  五、每年6月份以前必须完成上年度的档案立卷归档任务。

  档案鉴定与销毁制度

  一、对档案要认真进行鉴定,确无保存价值或保管期满的档案,可确定销毁。

  二、档案的鉴定、销毁工作必须有组织、有领导地进行。在院办公室主任的主持下,由综合档案室和有关立卷单位人员组成档案鉴定、销毁小组,负责档案的鉴定、销毁工作。

  三、经过鉴定,需要销毁的档案,必须编造销毁清册,经院有关领导批准后,方可销毁。

  四、销毁档案时,必须由二人以上在指定地点监销,监销人员必须在销毁清册上签名盖章,并注明销毁方式和日期。

  五、销毁档案清册要妥善保管,并将所销毁档案在目录中注销。

  档案库房管理制度

  一、档案库房门窗牢固,及时关闭上锁。钥匙要专橱保管,不准随身携带。

  二、非本室工作人员不得擅入库房,因工作需要进入库房时,必须有本室人员陪同。

  三、库房要配备好“六防”设施(防火、防盗、防潮、防虫、防尘、防强光),库房内严禁吸烟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及其他物品。

  四、库房内橱具排列要整齐合理,要经常打扫和擦拭,保持室内清洁卫生。

  五、做好室内外温湿度记录,除湿,降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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