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工作管理制度

时间:2024-07-23 19:00:58 雪桃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 相关推荐

节能工作管理制度(精选10篇)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是要求成员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我们该怎么拟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节能工作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节能工作管理制度(精选10篇)

  节能工作管理制度 1

  为进一步加强节约型机关建设,有效贯彻落实《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结合我校节能减排工作特点,充分挖掘潜能,完善五项制度建设,建立节能减排工作的长效机制,从根本上降低能源消耗。

  一、用电管理

  1、微机室、舞蹈室、会议室等室内的空调,要严格控制使用,夏季环境温度低于26℃时不得开启空调;冬季环境(因已集中供暖)不得使用空调。无人时不开空调,开空调时要关闭门窗。

  2、减少照明设备电耗,办公场所内自然光度足够时不得开灯。按需求开启照明灯,做到人走灯灭,杜绝长明灯、白昼灯。楼梯、走廊、卫生间等公共场所的照明,降低瓦数。

  3、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班班通、电子白板等设备设置为不使用时自动进入低能耗休眠状态,长时间不使用时要及时关闭,以减少待机消耗。下班前关闭电源开关(包括饮水机)。

  4、优先采用环保型、节能型电器和设备,逐步淘汰高能耗、低能效设备。积极推广使用高效节能型新产品、新技术。

  5、禁止使用移动式采暖设备。

  二、用水管理

  1、加强用水设备日常维护管理,严禁跑冒滴漏,杜绝长流水现象。做到随手关闭水水龙头。

  2、禁止用桶装矿泉水洗茶具洗手,禁止用桶装矿泉水浇灌花木。

  三、办公用品管理

  1、加强办公经费和办公用品的使用管理,严格依据需要配备办公用品,严格配备标准,尽量选择能耗小、环保、质优、价廉的办公设备,不购买高档办公用品。

  2、文件、材料的起草、修改和传阅尽量在电子媒介上进行,减少纸质文件印发的频率,加快推进无纸化办公。

  3、文件和材料的发放,严格核定印发的份数,尽量避免多印。

  4、提倡使用钢笔书写,减少圆珠笔或一次性签字笔的使用数量;一次性签字笔尽量做到换芯不换壳。

  5、尽量减少电话的通话时间,尽量长话短说,禁止电话聊天。

  四、公务用车管理

  1、公务用车严格按照公车的`出车制度使用车辆,提高车辆的使用效率。

  2、在集体公务活动中合乘公务用车,非紧急情况下外出尽量乘坐公交车,距离较近时一般不使用车辆,办公室要严格把握。

  3、车辆实行统一定点维修、定点保险、定点加油和定期保养,科学核定单车油耗定额,努力降低油耗,减少车辆维修费用支出。

  4、科学、规范驾驶,减少车辆部件非正常损耗。

  5、禁止私用公车和无正当理由出借公车。

  五、接待费管理

  1、坚持勤俭节约的原则,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标准,实行分档定标。

  2、公务接待原则上不陪餐,确需陪餐的应严格控制陪餐人数,

  提倡吃工作餐、按需订餐,坚决杜绝接待中各种大吃大喝,铺张浪费。

  节能工作管理制度 2

  为全面推进节约型部门建设,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增强部门工作人员的节俭意识,科学合理利用各种资源,减少资源浪费,本部门制定了节能工作管理制度。以下是具体内容:

  1、用电管理

  1)合理设置空调温度。除夏、冬季需要时,其他季节不能使用空调,空调温度设置夏季不低于26摄氏度、冬季不高于20摄氏度,无人时不开空调,非工作时间、节假日不开空调。提倡每天少开1小时空调。

  2)办公室、功能用房等场所尽量采用自然光,室内亮度足够时不开灯。离开办公室要随手关灯,做到人走灯灭,杜绝“长明灯”、“白昼灯”。

  3)设备要随用随开,计算机不使用时要设置自动进入低能休眠状态,减少待机能源消耗,下班后自觉关闭各类电器电源。

  4)对复印机、传真机及其他办公设施设备,要正确使用和操作,避免因使用或维护不当引起的不必要损耗。

  5)办公室禁止使用电热器等大功率耗电设备;禁止使用花线板等不安全设备。

  6)关注公共场所的照明,做到无人时随手关灯。

  2、用水管理

  1)加强用水设备日常维护管理,严禁跑冒滴漏,并且做到随手关闭水龙头,避免“长流水”现象。

  2)拖地、打扫卫生要尽量节约用水,禁止用桶装矿泉水洗茶具、洗手、浇灌花木、泼洒地板等。

  3、办公耗材管理

  1)加强办公用品的使用和管理。规范办公用品的配备、领用。

  2)强化文印耗材的管理工作。推行网络办公,尽量在电子媒介上处理文稿,积极推行无纸化办公。提倡双面用纸,降低纸张消耗,减少重复打印、复印次数,注重稿纸、复印纸、信封的再利用。逐步淘汰高耗能的.计算机、打印机等办公设备,不使用时关闭办公设备,减少待机能耗。大力提倡修旧利废,延长文印设备的使用寿命。

  3)文件的发放。严格核定印发的份数,尽量避免多印,平常工作文件提倡双面印制,严格控制文件的发放数量和使用传真的频率。

  4)提倡使用钢笔书写,减少圆珠笔或一次性签字笔的使用数量;一次性签字笔做到换芯不换壳。

  1、减少浪费。建议充分利用摄影摄像耗材、网络配件等能再次利用的物品,不得随手丢弃。同时,建议校内资源不要作为私人之用。

  2、公务经费管理

  1)降低办公电话费开支。自觉利用内部集群网通话,严禁使用办公电话进行闲聊、娱乐、信息咨询、网上注册、充值活动,严禁私人电话与办公电话捆绑,节约通讯费用。

  2)减少办公经费开支。规范公用经费预算管理,严格公用经费支出审批程序,从严控制办公经费支出,严禁以办公用品名义列支其他费用。

  3)严格控制报刊书籍订阅量。充分利用网络资讯条件,把握必需、必备、有用原则,减少报刊书籍订阅量;充分发挥书籍的共享功能。

  3、节能产品的采购

  严格遵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xx]51号),严格按照《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目录进行采购,优先购买经国家认证的节能型设备和产品。

  4、废品的回收利用。

  部门各办公室、功能用房产生的废品,能利用的继续利用,不能利用的,设置分类回收器具,由部门安排专人每周五定期处置。

  5、监督检查

  1)节能工作的管理和具体实施。指定节能减排工作负责人,负责部门节能减排工作的组织管理和监督指导。

  2)节能宣传教育工作。全体成员需要高度重视,广泛参与,形成合力。要不断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以思想教育为切入点,紧密结合实际,组织成员认真研究上级部门关于节能的政策规定和有关文件精神,教育成员从现在做起,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节约一度电、一滴水、一张纸、一支笔、一分钱,自觉养成勤俭节约、珍惜公物的良好惯。组织好节能宣传活动,通过网站节能宣传专栏开展宣传工作,形成浓厚的宣传教育氛围,努力使节约意识深入人心。

  3)节能工作的督导检查。处节能工作负责人对节能降耗情况采取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检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落实工作扎实,成效明显的给予表扬;对落实不力的予以通报。

  4)节能统计报告。执行资源能源消耗统计报告制度。按要求以年度为统计周期,将资源能源消耗数据统计上报。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节能工作管理制度 3

  为了做好医院节能减排工作,进一步增强医院工作人员节能意识,增强能源管理,科学合理利用水、电等各种资源,降低成本,提升经济效益,结合本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 度,请遵照执行。

  一、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本医院水、电等资源能源消耗的管理。

  二、职责分工

  1、医院总务科领导负责节能减排工作指导,检查和督导工作,为节能减排工作第一责任人。

  2、办公室负责制定节能减排,控制措施,组织内部检 查与考核工作。

  3、财务科负责水、电等能源资金消耗统计报表工作。

  三、具体措施

  (一)用电管理

  1、优先购买国家认证的'节能产品,优先采用环保节能 型电器和设备,逐步淘汰高能耗、低能效率产品。

  2、减小照明设备电耗,办公场所内自然光度充足时不再开灯,按需求开启照明灯,做到人走灯灭,楼梯、走廊、 卫生间等场所的照明采用环保节能型产品,降低瓦数。

  3、提倡每天少开1小时空调,门诊下班时统一关闭空调,严格执行空调运行规定,夏季温度低于28℃,冬季温度高于15℃停止使用空调,夏季空调温度设置25-26℃,冬季 不高于20℃。无人时不开空调,开空调时关好门窗。

  (二)用水管理

  1、增强用水设备日常维护管理,严禁跑冒滴漏,杜绝长流水现象。做到随手关闭水龙头。

  2、医院内卫生间的抽水马桶内的水位调节到适合的位 置。尽量调节到最低。

  3、办公室根据需要装灌适量开水,一般不提供饮水机 和装瓶矿泉水。

  4、使有水尽量实行循环利用。

  节能工作管理制度 4

  为增强和推动全市卫生系统节能减排工作,创建资源节约型社会。根据《市政府关于成立XX市节能减排及应对气候变化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精神,结合卫生系统实际。 制定本系统节能减排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能源是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基础和战略资源。增强节能工作是缓解我市能源供给紧张局面的重要途径,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循环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近年来,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日益提升,对就医条件的要求也愈加迫切,医院通过持续地改进医疗技术、完善设备、增设功能来满足人们需求,因而医院的能耗也在持续上升。为此,节能不但能够提升医院能源使用效率,降低服务成本,增强医院竞争力,而且还对改 善就医环境、促动社会和谐发展有着一定的积极作用。

  二、主要目标

  1、到“十二五”末,全市各医疗卫生单位每万元业务收入能耗,比“十一五”下降5%。

  2、推动卫生系统的节能改造,各医疗卫生单位要积极 展开节能、节水工作,并将好的做法加以推广。

  三、主要措施

  (一)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完善保障体系,建立资源节约的长效机制。

  1、制定适用本单位实际的节能规划和科学的节能方案;

  2、建立健全节能降耗督导检查制度和公开通报制度。 检查节能降耗工作的落实。

  3、建立健全完善能源消费量和节约目标潜力分析制度,定期分析能源消耗状况,制定切实可行的能源节约目标和管 理制度措施。

  4、建立健全资源能源消耗的统计报告制度,客观全面反应资源能源消耗的实际情况和节能降耗工作的实际效果。

  5、建立相对应的能耗目标考核责任制度,建立节能奖励制度和浪费能源处罚制度,确保各项制度切实可行。

  (二)展开分工合作,增强日常管理,认真做好节能降耗工作的`每一个环节。

  1、严格公车管理。各医疗卫生单位要根据实际,制订单位公车管理办法和公车油耗控制措施,提倡节约燃油,减少不必要的消费。增强日常管理,严禁公车私用,严格业务用车检测、维修、报废、更新、能耗管理,在业务用车方面要合理安排,提升使用效率;非紧急性公务要尽量乘坐社会 公交车。

  2、严格控制室内空调温度。除有特定要求并经批准外。

  公共建筑夏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得低于26摄氏度,冬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得高于20摄氏度。倡导医院公共场所 及办公场所参照上述标准设置空调温度。

  3、合理安排电梯使用。各单位办公场所三层楼以下(含三层)原则上停开电梯,非高峰时段减少运转台数。提倡高层建筑电梯分段运行或隔层停开,倡导工作人员短距离上下 楼层不乘电梯,尽量减少电梯使用。

  4、普及使用节能产品。严格执行政府节能目录采购,优先选择节能产品、节能技术、节能材料,各医疗卫生单位要优先采购、使用能效标识2级以上或有节能产品认证标志的电梯、空调等电器,鼓励购买、使用节能灯,医院要根据不同的使用房间、走廊过道、地角、洗手间、楼梯口配备照明设备,明确专人管理,防止“长明灯”现象发生。推动低效锅炉改造项目,促动锅炉余热水的回收利用、太阳能、空气热源等再生能源利用和设备自控系统的应用等项目的实 施。

  5、节约办公开支。各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建立和规范办公用品的采购、配备和领用制度,要形成绿色办公的理念,严格控制文件印刷数量,尽可能降低纸张消耗,尽量在电子文本上修改文稿,减少打印次数,提倡双面用纸;办公用品尽量重复使用,签字笔更新笔芯重复使用,注重信封、复印 纸再利用,减少一次性笔的用量;要尽可能减少使用一次性 用品,减少使用一次性杯子,推动资源循环利用;减少和避免计算机、打印机、饮水机等设备处于长时间待机状态;控 制压缩会议数量和规模。

  6、节约用水。增强用水设备的日常维护管理,杜绝水龙头长流水现象;推行使用节能型水阀和卫生洁具;节约绿化用水,提升水资源利用率,尽可能利用废水养护绿地,严禁使用自来水灌溉绿化。个人要养成良好的用水习惯,洗手 不要放大水;严禁用高压清洁水冲洗车辆。

  7、培养自觉节能习惯。提倡单位、办公场所尽量使用自然光照明,下班前半小时关闭空调,随手关水、关灯,及 时关闭办公设备电源,减少待机能耗等。

  (三)增强各级医疗机构医用设备、医用器材的管理,杜绝无计划重复采购和浪费。改进与规范设备设施操作技术、增强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采取切实有效的手段展开节能降耗工作。增强医疗废物回收处理。根据《医疗废弃物管理条例》,进一步做好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的收集、运送、贮存、处置以及监督管理工作,增强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防 止疾病传播,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

  四、保障措施

  1、增强组织领导。

  成立卫生系统节能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和考核各医疗卫生单位的节能工作,定期总结活动取得的 成效,分析、研究工作中存有的问题,提出深入展开资源节约的措施和办法,并将好的做法推广应用到整个卫生系统中 去。

  各医疗卫生单位要重视增强对节能工作的领导,明确分管领导和节能联络员,建立和完善节能制度,落实节能管理工作,把责任落实到每个岗位,充分调动广大干部职工厉行节约的积极性,领导干部要带头率先垂范,切实发挥示范表 率作用。

  2、增强宣传造势。

  制订适合本单位实际的操作性强的宣传方案,以节能为主题,期间能够采取一系列活动,如组织专题讲座、张贴宣传标语、展开节能知识竞赛、人人出点子、创建节约型医院等形式,推动各单位节能整体工作的展开。使广大职工、病员树立公共节能意识,形成“人人讲节约、事事讲节约、时 时讲节约”的良好气氛。

  3、做好能源消耗统计。

  各医疗卫生单位要明确专(兼)职人员负责本单位能源消耗情况统计,建立健全能源消耗台帐,健全和完善能源消耗统计数据报送制度。增强节能考核。各医疗卫生单位、局机关各科室要根据实施意见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展开节能行动的具体实施方案,并即时、坚决地改革那些不利于节约的老制 度、老做法,制定和完善节电、节水、节油、节约燃气(燃煤)、 节约经费等方面科学、管用的新制度,进一步细化相关措施,建立监督监察机制和奖惩制度,保证各项节能制度措施的有 效落实。

  节能工作管理制度 5

  珍惜资源,节约资源是我们每一位公民的责任,为节约资源作出我们应尽的义务,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树立节约意识、节约观念,倡导节约文化、节约文明,从自身做起,从节约一滴水、一度电做起。

  2、爱护供水、供电设施设备,杜绝长流水、长明灯现象。

  3、加强对自来水、自备井管网和用水设备的检查、巡查,确保其完好,杜绝“跑、冒、滴漏”现象发生。

  4、用水后,要随时将水龙头关好。

  5、禁止用水管大水量的直接冲洗车辆,尽量使用水桶提水清洗;

  6、减少和避免粗放式用水方式,禁止用自来水冲刷地面;

  7、每日下班离开办公室时,要关闭电脑,照明等用电设备;

  8、电脑、空调等不用时一律关闭;

  9、值班人员每日下班后对水龙头、照明等用水用电设施进行检查;

  10、加强监督管理,确保节能减耗落实到位。节能领导小组定期、不定期集中检查;

  11、节水奖励前提条件:对在节约用水科学研究中有发明创造的,推广节约用水先进技术成绩显著的',以及在节约用水工作中成绩显著的科室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

  12、奖励及表彰办法:对符合节约用水奖励条件的科室,经城医院节水管理部门核实后,向院长办公会提议按节约用水量水价的30%提取节约用水奖金:

  13、处罚:对浪费用水、违章用水、偷盗用水等现象给予科室500元处罚。

  节能工作管理制度 6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民用建筑节能管理,降低民用建筑使用过程中的能源消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民用建筑的新建、改建、扩建,既有建筑的节能改造,建筑用能系统的运行管理等活动,以及对民用建筑节能的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所辖区域民用建筑节能的监督管理工作。城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职责分工开展民用建筑节能管理的工作。

  市、县建筑节能管理机构在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具体实施民用建筑节能的日常管理工作;市、县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具体负责民用建筑节能施工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发展和改革、规划等有关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依法做好民用建筑节能的相关管理工作。

  第四条 鼓励和支持节能服务机构开展节能咨询、设计、测评、审计、认证等服务。

  鼓励行业协会在民用建筑节能规划,节能标准的编制和实施,节能技术推广,能源消费统计,节能宣传培训和信息咨询等方面发挥作用。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五条 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相关部门,组织编制市、县民用建筑节能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各县民用建筑节能规划应当根据本市民用建筑节能规划编制,并报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民用建筑节能规划应当对新建民用建筑的节能要求、既有建筑的节能改造、节能科技推广、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推广应用、建筑用能系统的运行管理等工作提出具体目标、安排和保障措施。

  第六条 鼓励采用太阳能、浅层地能等可再生能源,用于建筑物的热水供应、空调、照明等方面。

  重点鼓励推广应用适合本地气候、地理地质条件,与建筑一体化的太阳能供应生活热水技术、利用土壤源及水源热泵技术、利用太阳能与热泵复合技术等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应用的技术。

  第七条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建筑节能产品和施工工艺的推广应用工作,及时发布本市鼓励推广应用的建筑节能产品和施工工艺的目录。

  建设、设计和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的规定使用新型墙体材料,选用的新型墙体材料应当符合建筑节能标准的要求,并不得使用实心粘土砖。

  第八条 民用建筑工程应当按照规范开展检测工作。

  民用建筑节能检测机构应当具有相应检测资质或者具备法定条件。检测机构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开展业务前,应当将其具备法定条件的相关材料报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九条 下列民用建筑应当进行能效测评和标识,并按照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公示测评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一)新建、改建、扩建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

  (二)实施节能综合改造并申请财政支持的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

  (三)申请国家、自治区或本市节能示范工程的'建筑;

  (四)申请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建筑;

  (五)国家、自治区规定应当进行建筑能效测评和标识的其他建筑。

  第十条 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安排民用建筑节能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建筑节能的科学研究、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可再生能源的推广和应用,以及民用建筑节能示范工程、节能项目的推广。

  民用建筑节能资金的管理、使用办法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并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三章 新建、改建、扩建民用建筑的节能管理

  第十一条 发展和改革、经济等投资主管部门对下列民用建筑项目进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核准或者备案工作时,应当会同项目所在地的市或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民用建筑节能评估,并依据国家及自治区合理用能标准、节能设计规范和民用建筑节能评估意见,做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审查意见:

  (一)大型公共建筑项目;

  (二)建筑面积在20万平方米以上(含)的居住建筑项目。

  对未按规定取得节能审查批准意见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投资主管部门不予批准、核准或备案。

  第十二条 市、县规划主管部门依法对民用建筑进行规划审查时,应当综合考虑能源利用和建筑节能的要求,并就建筑设计方案是否符合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征求同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征求意见材料之日起10日内提出意见。

  征求意见时间不计算在规划许可的期限内。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作为规划审查的重要依据之一。

  第十三条 新建下列民用建筑,应当从建筑物使用功能、规模、场地条件等方面,对可再生能源的应用进行研究论证,并至少选择一种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规模化应用:

  (一)有集中供应热水要求的医院、宾馆酒店建筑;

  (二)用于学生、教师集体宿舍及企业职工集体宿舍的建筑;

  (三)总建筑面积在2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

  (四)根据国家、自治区、南宁市的有关规定,应当采用可再生能源的民用建筑。

  第十四条 可再生能源应用设施应当与建筑物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

  第十五条 建设、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监理等单位应当严格执行民用建筑节能标准,遵守有关建筑节能的法律、法规、规章。

  第十六条 建设单位应当在设计和施工招标文件及相关合同中明确民用建筑节能技术要求和产品技术指标,向施工和监理单位提供节能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并按照民用建筑节能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组织验收。

  第十七条 民用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应当明确建筑节能措施及目标内容,有完整的建筑节能设计计算书和可再生能源利用设计,并在施工图中作出建筑节能设计说明。

  第十八条 施工图审查机构应当根据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对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审查,未经审查或者经审查不符合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不得出具施工图审查合格报告书。

  第十九条 经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的建筑工程项目,施工图审查机构或者建设单位应当将施工图审查合格报告及相关资料报送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施工图审查备案。材料齐全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予以备案的意见。

  未经审查备案或者经审查不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不得使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得颁发施工许可证,工程不得开工。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经审查备案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不得降低建筑节能标准。施工图设计文件确需修改的,应当按照规定重新审查和备案。

  第二十条 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以下质量责任和义务:

  (一)在节能工程施工前,编制建筑节能工程施工技术专项方案,并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及总监理工程师同意并签字认可。

  (二)对从事建筑节能工程施工作业的专业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和必要的实际操作培训。

  (三)按照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和民用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进行施工。

  第二十一条 监理单位应当履行以下监理责任和义务:

  (一)在监理规划中明确建筑节能要求,并编制建筑节能监理细则,制定详细的监理措施和要求。

  (二)发现施工单位不按照施工图设计文件和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进行施工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改正;施工单位拒不改正的,应当及时报告建设单位,并向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报告。

  (三)对采用列入禁止使用目录的技术、工艺、设备、材料和产品的行为,应当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制止无效的,应当及时报告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四)在墙体、屋面等重要部位的保温工程施工时,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工程监理规范的要求实施监理。

  第二十二条 施工单位、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分别在房屋建筑施工、销售(预售)现场公示民用建筑节能信息,明示房屋的节能措施、保温工程保修期等信息。

  第二十三条 民用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当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按有关法律法规和验收规范进行建筑节能分部工程验收,形成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报告,报工程所在地的市或县建筑节能管理机构和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备案。

  未进行建筑节能分部工程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进行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工程不得投入使用。

  第四章 既有民用建筑节能改造

  第二十四条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既有民用建筑的建设年代、结构形式、用能系统、能源消耗指标、寿命周期等组织调查统计和分析,并根据民用建筑节能规划,制定既有民用建筑节能改造计划,明确节能改造的目标、范围和要求,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既有民用建筑节能改造应当以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作为改造重点。

  第二十五条 既有民用建筑节能改造应当制定节能改造方案并经充分论证。节能改造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对改造的必要性、可行性以及投入收益比进行科学论证;

  (二)建筑围护结构改造应当与用能系统改造同步进行;

  (三)符合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

  (四)确保结构安全,不影响建筑使用功能。

  第二十六条 国家机关办公建筑的节能改造费用,由同级人民政府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其他建筑的节能改造费用由民用建筑所有权人或者使用权人自筹。

  鼓励社会资金投资既有民用建筑的节能改造,投资人可以按约定分享建筑节能改造所获得的收益。

  第五章 民用建筑用能系统运行管理

  第二十七条 民用建筑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保证建筑用能系统的正常运行。

  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建立健全建筑节能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对建筑用能系统进行监测、维护,并定期将分项用电量报送建筑所有地的市或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第二十八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民用建筑能耗调查统计制度。对本行政区域内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用电情况进行调查和统计分析,并将调查所得的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制冷、照明的能源消耗情况向社会公布。

  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调查统计工作予以配合。

  第二十九条 市、县发展和改革部门应当会同同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建筑物的类别、使用功能和规模等,确定本行政区域内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重点用电单位及其年度用电限额。

  对用电超过限额标准的,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要求其限期进行节能改造;逾期未改造的,应当向社会公布超限额用电单位或者个人的名单。

  第三十条 对使用空调采暖、制冷的公共建筑实行室内温度控制制度。除特殊用途外,公共建筑室内温度控制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一条 违反本规定第七条,建设单位、设计、施工单位未按照有关规定采用新型墙体材料,或者使用实心粘土砖的,由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按实心粘土砖使用量,处以每立方米十元罚款。

  第三十二条 检测机构违反本规定第八条第二款,未办理备案手续即开展业务的,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可处三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三条 建筑物所有人、使用权人违反本规定第二十八条,拒不配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查统计或者不如实提供统计数据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等有关规定依法查处。

  第三十四条 建设、设计、施工、监理、检测、施工图审查等单位违反本规定的,有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将其违法违规行为作为不良记录予以公示。

  第三十五条 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应当追究法律责任的,从其规定。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六条 本规定所称大型公共建筑,是指单体建筑面积在2万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

  第三十七条 农民自建低层住宅的建筑节能工作不适用本规定。

  第三十八条 本规定自20xx年10月1日起施行。

  节能工作管理制度 7

  为降低建设成本,节约资源,根据设计要求、施工规范及施工经验,对即将施工的海洋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综合楼工程建筑施工结能方案报审如下:

  一、物资材料

  1、砼:

  采用商品砼,对供货单位承包资质、实际供货能力、市场信誉等方面进行实际考察,采用投标报价确定供货单位;对到场砼进行塌落度检查、外观质量检查、试块制备试压,材质单存档等常规检查;

  2、钢筋:

  采用大型厂家的钢筋,对供货商进行实地考察,对厂家最近社会业绩进行考察评估,选用质量有保证,企业实力强,报价合理的厂家,对每次进场钢筋要求有材质单、合格证,并对钢筋外观质量进行检查,对材料进行物理化学复试,合格后方可使用,严禁不合格产品进入施工现场,造成工程质量、工期影响;

  3、水泥:

  针对目前水泥市场,采用以往使用过且质量一直趋于稳定有资质的厂家供货,对于水泥的强度安定性进行严格把关,合格证、资质等手续与实际相吻合,对每次进厂的同一批号的水泥及时送检,合格后方可使用,对不合格的产品严禁使用到施工中;

  4、轻骨料砼空心砌块:

  根据设计要求,隔墙选用轻骨料砼空心砌块,对于砌块的强度、吸水率、容重等进行严格要求,选择强度高,重量轻的砌块作为隔墙材料,对于机制粘土砖限量使用;

  5、砂、石子:

  对于砂、石子的粒径有机物、泥块含量进行检查,强度等进行试验,对于泥块含量超标、有机含量不合格的砂、石子严禁进场;

  6、模板:

  采用质量好、便于加工的九夹板作为主要材料,下料前对材料计算、周转使用等方面进行严格控制,确保做到以有限的模板,保证施工质量的情况下,多次周转,对废旧模板按照尺寸、周转次数整理堆放,做到料尽其活完场地清;

  7、其他材料:

  对于其他进厂的材料,如防水材料、保温材料等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对材料的常规性能进行检验,严格材料质量控制,为工程质量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二、施工方案、技术交底编制:

  从施工方案编制到技术交底,本着合理安排工序缩短工期、降低工程成本、节约材料劳动力等资源的原则,合理安排工序,编制切实、针对性地施工组织设计,从施工顺序、人员进场、物资进场等方面考虑,深化方案的编制,对细部节点的.技术处理在方案、技术交底中充分体现出来,对细部的操作要求、验收标准

  在方案中、技术交底中充分体现出来;此外在方案及技术交底中对质量要求、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体现出来;对质量,要充分体现我们的企业宗旨“以诚信、智慧、科技、管理铸就更高质量和更富情感的建筑精品”,重视过程的管理和控制,精心设计、精心组织、精心施工,严格工序,保证施工质量;让结果更精彩……体现了我们企业对于实现环境目标的要求和持续改进的承诺,在方案及交底中,对扬尘、废气、污水、噪声等的控制及降低做出明确的处理办法,对能源及资源的利用与节约深化研究,积极改进,给企业和社会带来效益

  三、深化管理促进节能

  对于现场的施工管理、施工控制,是降低成本、节约资源的最根本的方法。项目经理部制定主管岗位、配合岗位,使每位员工掌握自己负责的主管事项,岗位到人、责任到人,从物资进厂的提料、加工、安装等工序严格管理,避免材料的浪费,降低损耗。

  根据本项目的特点,结合以往我单位总承包工程施工管理经验,合理设置管理岗位,择优配置管理人员,确保对本工程的每个单项工程、每个分部分项工程、每个专业、每个分包单位都能进行高效的、到位的管理,真正做到事事有人管理。

  专业装修队

  电汽安装队

  项目经理

  办公室

  副经理

  总工程师

  物资供应部

  经营核算部

  财务部

  安质部

  施工技术部

  水暖安装队

  土建队

  项目经理部组织机构配置

  我单位将抽调优秀管理人员配备各管理部门,对本项目人、财、物按照项目法管理的要求实行统一组织,统一计划,统一管理,统一协调,并认真执行我单位根据ISO—9001国际质量管理标准,制定并发布执行的质量手册,程序文件,完善本项目的质量体系,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各岗位人员职能作用,认真履行管理职责,确保本项目质量体系持续有效地运行。通过我们科学、严谨的工作质量,确保产品质量,争创安全文明工地,实现合同规定的工期、质量安全文明工地的予定目标,确保业主满意。根据施工图纸及方案和施工进度计划的要求,结合施工图预算和施工预算材料用量要求,进行物资准备工作,物资准备工作按以下工作程序进行:编制物资需用量计划――签定物资供应合同――组织物资按计划进场和保管。

  节能工作管理制度 8

  1.总则

  为实现公司“最低成本”的管理理念,合理利用能源,降低能源消耗,节约成本,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生产过程中各种能源消耗控制。

  公司节能考核种类:

  2.1电力(生产用电,办公用电,施工用电)

  2.2冷/热、循环水(生产用水,生活用水)

  2.3蒸汽(生产用汽,取暖用汽)

  2.4压缩空气

  2.5煤气

  2.6生产过程中的跑料、冒料

  3.节能检查的目标

  无泄漏、无长明灯、无人空调、电扇 、无空载设备、长流水、无跑料、冒料。

  4.机构及职责

  4.1技术部为公司能源管理考核执行部门。

  4.2负责组织对公司能源利用状况(水、电、汽、气)进行监督检查考核。

  4.3各单位职责

  4.3.1各单位负责人为本单位节能管理第一责任人。各单位下设节能员负责监督检查本单位能源使用状况。对能源浪费及违反能源管理制度的现象及时进行纠正整改处理。

  4.3.2各单位根据本办法,并结合本单位具体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能源管理技术措施”,上报技术部备案。

  4.3.3各单位节能员负责本单位能源消耗统计,并按旬度对本单位色能源消耗情况进行分析,对超常情况要拿出详细整改处理方案。

  5.节能管理要求

  5.1各单位在制定“能源管理技术措施”时应结合实际认真编写,便于操作。

  5.2 加强岗位操作,杜绝跑冒滴漏。

  5.3加强节能培训,提高员工的节能意识。

  5.4各单位建立系统详尽的激励机制,通过组织节能活动、节能意识培训和能源绩效考核等形式,纠正员工不规范的`操作行为,提高员工的节能意识,将节能工作落实到生产管理和日常操作中。

  5.5提高员工意识在能源控制中的意义:

  空调( 制热/ 制冷, 通风)

  照明(公共设施办公室及车间,电力照明的管理应由责任单位安排责任到人。杜绝长明灯。)

  合理用水(热水/ 冷水/循环水)

  合理使用公用工程(除盐水,低温水,压缩空气,蒸汽等)

  坚持按工艺指导操作,消除流程中的跑料、冒料现象。

  5.5各单位节能员应不定时对跑、冒、滴、漏现象进行检查,并拿出处罚整改防范措施。

  5.6开展节约能源合理化建议活动。

  6.节能检查的要求

  6.1合理用电:

  6.1.1 电力是生产的主要能源,各单位要做到合理用电、节约用电。

  6.1.2凡使用电炉的地方要经安环部同意,否则一律没收。

  6.1.3各单位必须指定专人负责拉电闸,做到“四不点”即光线好不点,大灯泡不点,无人灯不点,长明灯不点。

  6.1.4禁止无故空开设备。

  6.1.4厂区照明按国家照明标准,尽量采用新光源。办公室单灯照明60w以下,车间严禁使用500w以上的白炽灯泡。

  6.1.5电气值班员要控制用电负荷,在允许范围内使用,遇有超负荷情况有权采取措施,保证变压器安全,并及时向总调报告。

  6.1.6施工单位用电要申报机动部,加装电度表。

  6.1.7不得未经电气车间许可,私拉电源使用。

  6.2合理用水

  6.2.1对施工用水要装水表考核,发现浪费行为立即制止。

  6.2.2车间要勤查漏水地点,杜绝长流水现象。

  6.2.3防止机封水等循环用水漏水,禁止非生产用水进流程。

  6.2.4未经总调许可,不得在生产管道、消防水管道上私自开口接管。

  6.2.5禁止向地面、路面及非生产区域地坪上直接排水。

  6.3合理用蒸汽

  6.3.1杜绝漏气现象。

  6.3.2施工单位未办理相关手续,不得用气。

  6.3.3未经总调许可不得私自用气。

  6.3.4蒸汽的疏放水不得直接排入地面。

  6.4合理使用压缩空气

  6.4.1无漏风现象。

  6.4.2未经许可不得私用风。

  6.4.3压缩空气气包排水,不得直接排入地面。

  6.4.4仪表风不得用于非仪表专业。

  6.4.5用气须向总调申请,同时上报将用气时间及用气量。

  6.5合理使用煤气

  煤气要按要求进行疏水,疏水不得排入地面。

  6.6杜绝流程中的跑料冒料现象

  7.奖励与处罚

  7.1技术部和相关部门实行月检查对综合能耗节约的单位以及工作突出的个人进行奖励。奖励金额在200元-500元。

  7.2对在节能方面开展小改小革合理化建议取得成效的个人,公司按合理化建议规定给予奖励。

  7.3节能检查的处罚按节能检查扣发暂行规定执行。

  8本办法自颁发之日起实施。

  9本办法解释权归技术部。

  节能工作管理制度 9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公司节能减排工作长期、有效、规范地开展,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确保节能减排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推动公司可持续发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所属单位、机关各部门。

  第三条 本规定中所指“能源”包括但不限于:水资源,电、煤、石油、天然气等常规能源,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地热能、海洋能等新能源。

  第四条 编制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二)公司《节能工作暂行办法》、《节能减排监督管理办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规定》、《节水管理办法》、《节能减排工作实施方案》等管理规定及办法;

  (三)公司目前能源使用和管理现状。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公司成立节能减排领导小组,负责节能减排实施过程中的监督、指导、考核等领导工作。

  (一)人员设置

  组 长:总裁

  副组长:公司节能减排主管领导

  成 员:公司领导班子成员

  (二)职责

  1. 全面领导公司节能减排实施过程中的监督、指导、考核等相关工作;

  2. 全面部署公司节能减排工作,指导解决工作中重大问题。

  第六条 公司成立节能减排办公室,设立在规划与资产部,负责公司节能减排工作的组织实施、跟踪和监督等。

  (一)人员设置

  主 任:公司节能减排主管领导

  副主任:节能减排主管部门总经理

  成 员:公司能源管理人员、各所属单位及机关各部室总经理及专/兼职节能减排管理人员。

  (二)职责与分工

  1.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公司节能减排政策制定、宣传、培训、检查、考核等日常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跟踪和监督等。

  2. 相关职能部门及所属单位主要分工如下:

  (1)规划与资产部为公司节能减排主管部门,重点负责公司节能减排工作的安排部署和组织实施,以及公司各投资项目节能减排工作的监督和指导, 并全面负责公司节能减排工作的牵头组织和协调等;

  (2)健康安全环保部负责减排方面工作的监督、指导、协调等;

  (3)人力资源部负责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考核;

  (4)财务部负责研究国家在节能减排方面的财政、税收优惠政策;

  (5)科技发展部负责节能减排科研、节能新技术推广、应用;

  (6)经营管理部负责节能减排定额的制订;

  (7)生产管理部负责工程建设项目的节能减排管理;

  (8)技术中心负责节能减排新技术的研究、储备;

  (9)服务公司负责公司食堂、宿舍(所辖范围内)等公共设施的节能减排管理。

  第七条 公司及各所属单位设定节能减排专职岗位,机关各部室设置节能减排兼职岗位,履行如下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总公司及公司下发的所有节能减排政策、法规、相关规定和工作方针;

  2.负责组织制订和落实本单位的节能减排管理制度、节能减排指标、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制、节能减排措施及标准体系;

  3.负责组织制订和落实本单位节能减排报告、考核、奖惩等相关制度;

  4.负责建设本单位能源计量网络,并检查能源计量器具的配备和检定情况;

  5.负责本单位所有节能减排情况及数据的采集、分析以及本单位节能减排信息系统的管理和维护,并提出合理化建议,编制统计报表和分析报告,上报相关部门;

  6.负责建立本单位的`主要能耗设备性能档案;

  7.负责对本单位日常节能减排工作的检查、监督和指导工作;

  8.组织本单位节能减排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的应用推广和节能改造方案的编制、审查和实施;

  9.负责本单位投资建设项目的能耗量、节能措施等内容的审查工作;

  10.负责本单位节能减排相关的培训、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各项节能宣传活动;

  11.完成上级部门及本单位领导交办的其它有关节能减排方面任务。

  第三章 基础管理

  第八条 公司对节能减排工作实行两级管理。公司节能减排办公室负责对各所属单位节能减排工作的监督管理;各所属单位总经理为节能减排工作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的节能减排工作。

  第九条 各所属单位应设置节能减排管理机构,制定计量、统计、考核、奖惩等各项节能减排管理制度,建立节能减排管理体系。

  第十条 公司与各所属单位签订《节能减排目标责任书》,把各所属单位的节能减排指标纳入公司绩效考核体系之中。

  第十一条 根据公司下发的节能指标,各所属单位要确定本单位的关键控制环节及测量方法,定期组织能源消耗的预测、跟踪、监测,如实书面上报公司能源消耗、节能指标完成情况,并及时对未完成的节能指标进行原因分析。

  第四章 计量管理

  第十二条 各所属单位应按《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17167-2006)配备各级能源计量器具,建立健全能源计量管理体系,完善各级能源计量器具台帐和关键计量设备运行状况档案,努力提高能源计量管理工作水平。

  第十三条 各所属单位应按照相应规定、标准的要求,对各级能源计量器具进行检定、校准,确保在用的能源计量器具性能符合要求。

  第五章 统计管理

  第十四条 各所属单位要按照《节能减排统计管理办法》制定统计细则,开展各项节能减排统计工作。

  第十五条 各所属单位应建立健全原始记录、统计台账、统计资料的审核、交接和档案等管理制度,保证统计数据的可追溯性。

  第十六条 各所属单位应定期开展能源消费统计、分析、核查工作;监督本单位节能减排措施和项目的落实情况。

  第十七条 各所属单位应按时按要求上报节能减排统计数据,按月对本单位节能减排状况进行分析和总结,编制本单位能源利用状况分析报告,提出本单位节能减排工作的改进措施建议。

  第六章 生产管理

  第十八条 各所属单位要按照《工程建设项目节能减排管理办法》开展生产管理过程中施工方案的优化,以减少项目的能源消耗、降低成本。

  第十九条 工程建设项目运行过程中,项目组要对相应的所属单位负责的船舶、吊车等大型、关键耗能生产设备调度工作进行跟踪监控,生产管理部要综合考虑工期、进度、近邻项目资源配置等状况,做好项目组与所属单位的协调工作。

  第二十条 各设计项目组要将优化设计理念贯穿到整个工程项目运行过程中,做到选材合理、流程优化、库存材料合理利用,尽可能降低项目成本并做到环保节能。

  第二十一条 各工程建设项目组应对取得良好效果或具有借鉴、推广意义的节能减排措施及产生的效果进行记录、总结、汇报。

  第七章 固定资产投资管理

  第二十二条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在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申请报告阶段,应编制项目节能篇(章),并报公司节能减排办公室审核。

  第二十三条 节能篇(章)的编写、评估和审查都要本着合理利用能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达到行业先进水平的原则,依据合理用能标准和节能设计规范进行。

  第二十四条 投资项目的节能篇(章)应包括投资项目应遵循的合理用能标准及节能设计规范、能源消耗种类和数量分析、设备(工艺)的能耗水平及其用能产品的效率、能耗指标、节能措施和节能效果分析等内容,具体参照总公司企业标准《固定资产投资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及初步设计节能篇(章)编写通则》

  第二十五条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工艺和设备用能指标、公用工程、装置能耗指标、单位产品能耗指标等,要以国际先进能耗水平作为设计依据。

  第二十六条 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设计,应采用先进、成熟、合理用能的工艺和设备,应有完整的设计能耗数据,禁止采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及不符合节能降耗要求的生产工艺和耗能设备。

  第二十七条 投资项目要严格执行“三同时”、“四到位”制度,即节能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企业要做到用能计划到位、节能目标到位、节能措施到位、节能管理制度到位。

  第八章 办公管理

  第二十八条 各所属单位应从细节入手,全面开展办公节能节水工作。

  第二十九条 节约用水。各使用单位应协助办公楼宇管理单位加强用水设备的日常检查和维护,安装或更换节水型水龙头,张贴节水标志;减少和避免自来水跑、冒、滴、漏现象,杜绝“长流水”现象。

  第三十条 节约用电。培养员工良好的节约用电习惯,做到人走灯灭。上班时间,要尽量采用自然光、自然通风,需使用空调时,温度调节至适宜温度即可(夏季≥26℃,冬季≤20℃);加班时,要自觉关闭无人员办公区域的照明灯;公用设备(包括打印机、水龙头等)应指定管理责任人,制定使用管理措施,确保不使用的设备下班后关闭,减少不必要的浪费。

  第三十一条 节约办公耗材。控制打印、复印数量,杜绝打印、复印与工作无关的材料,提倡双面打印和单面打印用纸再利用,提高纸张使用率。

  第九章 耗能设备管理

  第三十二条 各所属单位应积极采用新技术、新产品、新设备,淘汰能耗高、污染大的落后设备,不断实现工艺创新。

  第三十三条 在购置或建造设备时,应对设备的节能减排性能进行要求和限制;采购过程中应优先选择节能减排性能好的设备,禁止购买国家及各级政府命令淘汰的用能设备和用水器具。

  第三十四条 适时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保持和改善设备良好的运行状态,以降低设备的能耗水平;应加强对重点耗能设备及老旧设备能耗状况的监控,建立专门的耗能台帐,定期对能耗状况进行统计、分析。

  第十章 油品管理

  第三十五条 各用油单位应根据生产计划,编制供油计划,及时购进生产所需的成品油。

  第三十六条 各用油单位应统一管理成品油的供应、输送和仓储工作,监督其合理使用,减少耗损。

  第三十七条 成品油购进时,接收单位要对油品质量、数量进行检测、核对;外部单位供油的,接收单位应要求对方出具计量器具检定合格证明,并对计量过程进行监督。

  第三十八条 油类出库应准确计量,并建立用油台帐。

  第三十九条 各用油单位应及时对废油进行回收处理。

  第十一章 宣传、培训

  第四十条 各所属单位要有计划地组织开展节能减排宣传教育活动,充分运用网络、报纸、板报和其他宣传工具,积极宣传节能减排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和节能减排科学知识,弘扬节能减排先进典型,曝光浪费行为,教育广大员工转变观念,提高节能减排意识。

  第四十一条 各所属单位要有计划地组织开展节能减排培训,使节能减排管理人员和用能设备操作人员熟悉国家的节能减排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及节能减排专业知识,推广节能减排的好经验、好做法,提高节能减排管理、技术水平及实际操作能力。

  第十二章 技术节能

  第四十二条 各所属单位应积极开发、推广、应用节能减排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努力推行节能减排技术进步。

  第四十三条 各所属单位应积极组织实施重大节能减排科研项目、节能减排示范工程;对行业内外节能减排新技术进行评价,引进、消化、吸收行业先进节能技术;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发布节能减排推广技术目录,组织节能减排技术交流,推广应用节能减排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

  第四十四条 各所属单位要加强节能减排项目管理。由各所属单位节能减排主管部门负责汇总、优选和上报拟建节能减排项目,公司节能减排办公室会同相关部门对项目可行性进行审查,并对重点项目实施过程进行监督、管理、检查,组织评价、验收项目竣工后的节能减排效果。

  第四十五条 各所属单位每年要安排节能减排专项资金,有计划、分重点地组织实施节能减排技术更新改造,逐年淘汰高耗能的落后工艺、技术和设备。

  第十三章 考核、奖惩

  第四十六条 公司每年设节能减排专项奖励资金100万元,依据《节能减排考核奖惩办法》定期对各所属单位进行考核,对节能减排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项目和个人进行奖励。

  第四十七条 各所属单位应定期检查用能情况、节能减排措施落实情况、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减排评估和审查情况、行业设计规范执行情况等,及时制止和处理浪费能源的违规、违法等行为。

  第四十八条 公司节能减排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制,对评价考核结果未达标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取消该单位和单位负责人参加公司各项评奖评优活动资格。

  第十四章 附则

  第四十九条 本规定由公司节能减排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五十条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节能工作管理制度 10

  ㈠用电规定

  1、杜绝长明灯、白昼灯、长转扇、无人扇。

  2、办公室、实验室、阅览室、教室和各功能室要选配“节能员”或“节能值日生”,做到人离灯关,人离扇停。

  3、晴天光照度足够时不开灯,人少时少开灯,人走时随手关灯。

  4、学生去专用教室或操场上上课时,要关闭本班教室里的所有灯具和电风扇。

  5、办公桌要尽量靠窗户,采用自然光,少开照明灯;做到公共场所有专人负责在必要时开灯。

  6、走廊、过道、厕所等公共场所的照明灯全部使用节能灯具。办公室、教室等室内使用日光灯或节能灯具。

  7、下班时必须关闭电源;减少办公设备电耗和待机能耗,打印机、教室投影仪、电脑不用时及时关闭;关闭电脑主机时要一并关闭显示器、打印机电源开关;下班时必须拔掉饮水机电源插座。

  8、禁止在教室、办公室、各功能室等处使用电炉子、电暖气、电饭锅、热得快等电器(正常教学除外)。

  9、空调机使用规定:夏季37摄氏度以上、冬季5摄氏度以下才可使用空调。夏季空调温度设置在26摄氏度以上,冬季空调温度设置在20摄氏度以下,做到无人时不开空调,开空调时不开门窗,人走时关闭空调。

  ㈡用水规定

  1、加强用水设备的日常维护管理,严禁跑冒滴漏,坚决避免长流水现象的'发生,发现水龙头滴水现象,应及时报修;用时控制水量,用毕随手关闭。

  2、自觉养成节水习惯,倡导用容器盛水涮洗拖布等,尽量避免使用自来水龙头直接冲洗;搞完卫生的水能用于浇花的要用于浇花。

  3、校园绿化用水采用专人控制,人工喷灌的节水方式。

  4、厕所用水采用感应装置,将水量调到合适位置;用水龙头使用节水龙头。

  ㈢使用办公设施、耗材规定

  1、珍惜纸张。充分发挥校园网络优势,推行无纸化办公和校园网教学。减少文件、资料的打印;纸张尽量双面使用,做到物尽其用;修改文稿尽量在电子文稿上进行,减少纸张消耗。废纸应投入废纸篓,便于回收利用。

  2、节约公共通讯费用。接打电话做到言简意赅,减少通话时间。不用办公电话聊天或拨打信息台。

  3、减少一次性签字笔的使用量;公务接待使用陶瓷、玻璃茶杯,逐步淘汰一次性茶杯的使用,大力提倡低碳生活。

  4、及时改造、淘汰耗能大、效率低的设备;妥善处理报损与报废器材,可修可用的决不报废。

【节能工作管理制度】相关文章:

节能管理制度04-15

节能管理管理制度07-03

节能管理制度(精选15篇)04-24

节能设备管理制度02-07

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制度08-08

节能管理制度(通用20篇)04-09

节能降耗管理制度04-01

节能工作实施03-09

医院节能减排工作实施方案与管理制度0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