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餐饮管理制度

时间:2023-02-06 17:40:50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卫生餐饮管理制度(15篇)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是指一定的规格或法令礼俗。拟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卫生餐饮管理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卫生餐饮管理制度(15篇)

卫生餐饮管理制度1

  一、餐饮业专用功能间包括凉菜间、熟食间、裱花间、果盘间、寿司间等制做直接入口食品的专用间;专间使用,做到专用房间,专人制作,专用工具、容器,专用冷藏设施,专用洗手消毒设施。

  二、各功能间均设预进间,预进间内配置装有非手接触式水龙头和洗手、消毒盆各一个,给排水畅通,功能间内设脚踏式污物溶器、紫外线杀菌灯、通风排气系统、温湿度计等设施。

  三、各功能间室内做到无蝇、无蟑螂、无老鼠、无昆虫活动;室内温度保持在25℃以下。

  四、各功能间均在班前用紫外线灯照射30分钟,进行空气消毒,工具、砧板、容器、抹布、衡器每次使用前进行清洁消毒,砧板做到面、底、边三面保持光洁。

  五、使用的餐饭具、容器及其它食品包装材料符合食品卫生要求。

  六、加工前认真检查侍配制的成品凉菜,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它感官性状异常的,不进行加工、销售。

  七、熟食勤做勤销,做到当餐制做,当餐用完,当餐(天)未售完熟食品在4-10℃冷藏保存,或60℃以上加热保存。

  八、非直接入口的'食品和需要加工的食品及其它物品、私人用品不在间内存放,不在间内进行食品原料加工等与凉水菜加工无关的活动。

  九、供加工凉菜用的蔬菜、水果等食品原料必须洗净消毒,食品原料未经洗净处理不带入凉菜间。

  十、奶油类原料低温存放,含奶、蛋的面点制品及烧卤熟肉食品烹调后至食用前存放时间超过2小时的食物在10℃以下或60℃以上的条件下保存。

  十一、蛋糕胚在10℃以下专用冰箱中贮存,裱浆和新鲜水果(经清洗消毒)当天加工、当天使用,植脂奶油裱花蛋糕储藏温度在3±2℃,蛋白裱花蛋糕、奶油裱花蛋糕、人造奶油裱蛋糕贮存温度不超过20℃。

  十二、工作人员进入专间前更换整洁工作衣帽,并将手洗净、消毒、保持个人卫生,工作时佩戴一次口罩手套。

卫生餐饮管理制度2

  食堂餐饮及卫生管理制度

  食堂是学生进餐的场所,保持食堂的环境清洁、卫生,是保证学生正常进餐和学生食品卫生安全的重要环节。为此,特制定食堂卫生管理制度:

  一、食堂必须保持清洁、卫生,做到地面无垃圾、油污,墙面、屋顶无蛛网,桌子、板凳无油污、灰尘等。

  二、食堂由食堂承包方指定责任心强,工作负责的同志负责打扫食堂的清洁卫生。

  三、食堂清洁卫生在每餐前后都要进行打扫,保证学生在进餐时,食堂干净卫生。

  四、完善灭蝇、灭鼠、灭蟑螂、灭蚊设施,做好防四害工作。

  五、引导学生文明就餐,进餐时不争抢拥挤,不大声喧哗。

  六、食堂管理人员和承包方要维护食堂正常秩序,保证食堂的清洁卫生,不要随地吐痰,不乱丢杂物和纸屑,不要乱倒残留的食物和废弃物。

  七、食堂管理人员要每天至少检查一次检查食堂的清洁卫生,分管领导或行政值周领导不定期检查食堂的卫生情况。

  操作间管理制度

  操作间是烹调食品的重要场所,也是保证食品卫生安全的重要环节。为此,特制定操作间管理制度。

  一、负责烹调加工的厨师要认真学习《食品卫生法》和相关卫生知识,提高其法制意识和食品卫生安全意识。

  二、厨师要加强业务学习,熟悉各种烹调技艺,提高业务能力。

  三、厨师要根据不同食物的特性,采取合理的烹调方式,尽量不破坏食物的营养价值。

  四、烹调的菜肴尽量做到色、香、味等感官性状俱佳,增进用餐者食欲。

  五、学院食堂制售冷荤凉菜必须有凉菜间,并配有专用冷藏、洗涤消毒的设施设备。四季豆、土豆等蔬菜的干煸,需经高温煮熟烧透后才能食用。烘、烧、炒要掌握火候,且数量不宜过多,要翻铲均匀,使其熟透。

  六、操作人员在加工时要严格按卫生要求操作,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加工食品时不能对着饭菜咳嗽、打喷嚏,不能用手抠鼻屎、耳垢,上厕所后要洗手。

  七、食品调味时要严格按烹调卫生要求进行,切忌用手指直接沾汤品尝,不能用汤勺、锅铲盛汤汁放入口中品尝。

  八、制作好的成品菜要直接用清洁、卫生消过毒的容器盛装,不能用抹布或围裙擦试容器。

  九、成品菜不能直接放在地上,防止异物带入容器对食品造成第二次污染。

  十、抹布、锅盖、防蝇罩等要保持清洁,分类使用。

  十一、充分发挥"三防"设施的功能和作用。

  十二、操作台上的调味品要分类摆放,并及时加盖。

  十三、未经食堂承包方允许,从业人员不能随意换岗,不得随意增减厨师。

  十四、煮熟的饭菜要及时进入配菜间。

  粗加工区管理制度

  学院食堂粗加工区管理得好,不仅能保证师生的食品卫生安全,而且也能有效预防食品中毒。为此,特制定伙食团粗加工区管理制度。

  一、分设肉类(包括水产品)和蔬菜原料洗涤池,并且有明显标志。

  二、加工肉类(包括水产品)的操作台、用具和容器必须与加工蔬菜的操作台、用具、容器分开使用,并且有明显标识,防止交叉污染。

  三、盛装过肉类(包括水产品)的容器,不得盛装蔬菜和加工好的食品,用后必须及时消毒、清洗后,才能盛装蔬菜和加工好的食品。

  四、加工过肉类(包括水产品)的操作台和砧板及容器,必须及时消毒、清洗晾干。

  五、加工过蔬菜的操作台和砧板及容器,要及时清洗、晾干。

  六、保持粗加工区的清洁卫生,保持上下水畅通,及时清扫地面残留的废弃物等垃圾。

  七、采买回来和未加工完的蔬菜不能直接放置于地上,要放在摊晾架上,使其通风透气,防止霉烂变质。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学院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直接影响师生的健康。为此,特制定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制度。

  一、食堂从业人员必须政治思想好,心理素质好,有健康的身体,责任心强。

  二、食堂从业人员必须具有有效健康证明持证上岗,食堂从业人员每年到法定机构体检一次,体检符合要求,由疾控中心发给健康证,方可从事食堂工作。

  三、食堂从业人员一旦患上传染性疾病(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成渗性皮肤病等)不得从事伙食堂食品加工和销售工作。

  四、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应做四勤: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五、从业人员不能穿拖鞋上岗,不能戴首饰上岗。

  六、每天早上上岗前由承包方负责人从业人员进行认真检查,凡是个人卫生不符合要求的,不得上岗,食堂管理人员不定期检查食堂的卫生情况。

  库房管理制度

  学院食堂的库房是储存食品原料的重要场所,规范的库房管理也是保证师生食品卫生安全的重要环节。为此,特制定食堂库房管理制度。

  一、食堂的库房必须保持清洁,每天清扫,保护良好的环境卫生。

  二、库房要保持干燥、通风、整洁,防止物资因受潮而霉烂变质。

  三、食堂库房应设专人管理,做到随手关门,非库房承包方不得任意进出。

  四、任何人员不私自动用库房内的物品,保管员应提高警惕,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五、库房物品应按标记标识有序存放,食品与非食品不得混放或混装,食品必须隔墙15厘米,离地面20厘米。

  六、在库房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如灭蝇、灭鼠药、农药及个人用品。

  七、超过保质期或霉烂变质食品要及时销毁,不得存放在库房内。

  八、食品原材料进出库必须有完整的记录。

  配餐间管理制度

  配餐主要是对成品饭菜进行分发的场所,配餐间清洁卫生的好坏直接影响到食物的卫生质量,特制定配餐间管理制度。

  一、充分利用"三防"设施,保持配餐间的清洁卫生,发挥其对餐具、容器、用具的保洁功能。

  二、工作人员进入配餐间前着装要整洁,手经过消毒后,戴上一次性手套、口罩才能分发饭菜。

  三、工作人员在操作时不能对着成品饭菜咳嗽、打喷嚏,不能用手抠鼻屎、耳垢,上厕所要洗手。

  四、分发饭菜时,先检查盛装饭菜的容器是否清洁、卫生,经过清洗、消毒的容器不能用围裙或抹布擦拭容器。

  五、成品饭菜不能直接放在地上,要放在操作台或架子上。

  六、未经允许,从业人员不能随意换岗,非配餐间的工作人员,在配餐时不得随意出入配餐间。

  食品试尝留样管理制度

  食品试尝留样,是预防师生食品中毒的有效措施,是检验是否是食物中毒的重要依据。为确保师生食品卫生安全,特制定食品留样试尝制度。

  一、每餐坚持饭菜留样,并在留样容器盒上标明菜名、日期、时间等。

  二、饭菜留样应留足数量(不少于250克),储存于专用冰箱,温度保持在2-8摄氏度左右。

  三、每天坚持饭菜试尝,由承包方指定专人分别进行试尝,并按《食品留样试尝情况登记表》进行逐项登记。

  四、饭菜留样必须坚持48小时。

  五、食堂管理人员要每天检查一次检查食堂的清洁卫生,分管领导或行政值周领导不定期检查食堂的卫生情况。

  若发现食堂没有坚持饭菜试尝留样,应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原料采购索证登记制度

  学院食堂的原料采购是保证学院食品卫生安全的重要环节。为了保证学院师生食品卫生安全,按照《食品卫生法》的规定,特制定伙食团原料采购索证制度:

  一、食堂采购人员采购原材料时,为保证全校师生的食品卫生安全,必须在中标单位定点采购食品。

  二、不采购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的食品和原料。

  三、不采购无卫生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供应的食品及原材料。

  四、采购的食品及原材料应当新鲜,价格合理,并按每天食谱所定数量合理采购,严禁购买病死畜禽等动物食品。

  五、食品采购回来,要有二人以上的人验收,并有验收记载。

  六、凡无人验收或无验收记录,均视为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食堂不得加工、使用。

  卫生检查制度

  保持食堂干净、整洁,具有良好的环境卫生,是保证食物不被污染的重要措施之一。为保证学院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特制定食堂卫生检查制度。

  一、食堂承包方要随时检查食堂的环境卫生,并作好检查记录。

  二、食堂管理人员要每天至少检查一次检查食堂的清洁卫生,分管领导或行政值周领导不定期检查食堂的卫生情况,并作好记载。

  三、检查内容:

  1.食堂内的环境卫生:地面是否有残留的食物残渣等垃圾,地面坑洼处是否积有污水,潲水桶是否加盖。水池内外、排污地沟等处有无堵塞,是否有饭菜残渣。灶台,操作台等处是否干净、整洁。

  2.从业人员的个人卫生:从业人员是否做到"四勤",是否正确穿戴工作衣帽,有无戴首饰上岗,有无在工作区或操作时吸烟,有无在操作间内高声喧哗,有无不良卫生习惯,分发食物时是否戴一次性口罩和一次性手套。

  3.食堂的"三防"设施有无损坏情况,是否充分发挥"三防"设施的功能和作用。

  4.从业人员是否按流程进行规范操作,做到生熟、荤素分开,有无不规范操作现象。

  5.库房是否通风、整洁、整齐、明亮。更衣室衣物挂放是否整洁有序。

  6.餐具用具是否每次用后清洗、消毒,是否按规定和要求进入配餐间存放保洁。

  卫生责任追究制度

  学院食堂卫生工作是学院安全工作的一件大事,关系到学院全体师生的健康与生命安全,关系到学院教育教学秩序稳定。为了保证师生的食品卫生安全,特制定学院食堂卫生责任追究制度。

  一、学院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由食堂管理科xxx和承包方负责人xxx共同负责。食堂承包方每天作好进出库登记,饭菜存放不得超过2小时,指定专人分别进行试尝,并作好饭菜试尝记录。

  二、每天坚持作好饭菜留样和记录,饭菜留样应存放于冰箱,温度应在2-8摄氏度,具体管理由xxx(前厅经理) 、 xxx(质检员)同志负责。

  三、一旦发生食物中毒,立即报告学院安全领导小组,再由学院安全领导小组报相关部门和市疾控中心,保存好留样食品并组织人员将中毒师生送往医院,进行抢救。

  四、粗加工区,操作间,配餐间要分别落实专人负责管理和指导,每间确立固定的员工,严格按流程进行操作,并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避免出现混岗和食品交叉污染。

  五、食堂承包方指定专人负责餐具、容器用具消毒和保洁工作,要求严格按《餐具用具消毒制度》进行消毒和保洁。

  六、凡不负责任,检查不力,不按要求操作,造食物中毒事故,学院将按有关规章制度追究其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报有关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

  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制度

  学院食堂从业人员必须了解食品卫生知识,学院必须对食堂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培训,确保学院食堂的食品卫生。为此,特制定学院伙食团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制度。

  一、食堂从业人员应坚持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相关卫生知识,增强卫生意识和安全法律意识。

  二、学院每学期对食堂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培训二次,做到时间落实,人员落实,培训内容落实。

  三、食堂从业人员必须积极认真参加培训,认真作好学习记录。

  四、每次培训之后,组织食堂从业人员进行一次培训卫生知识考核,凡不及格者,进行补考。如补考不及格,不予聘用。

  五、学院应收集好培训资料,作好培训记录,将考试试卷收集好,整理存档备案。

  餐用具消毒管理制度

  学院食堂使用的餐具、容器、用具不仅用量大、周转快,而且与进餐者直接相关,如果餐具及容器、用具不洁,被病原微生物污染,通过就餐环节,病菌或病毒就会进入体内,造成肠道传染病或食物中毒事故、食源性疾病的发生与流行。为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和《传染病防治法》特制定本餐具消毒和管理制度。

  一、餐具洗消程序

  公用餐具、容器、用具在使用前应当遵守国家制订的操作规范及卫生要求,严格按照洗消程序进行消毒:第一步是用热水洗去食物残渣(水温以50~60℃为宜);第二步是温水清洗,去除残留油脂等(水温以30℃左右为宜);第三步是消毒,可采用物理的'或者化学法杀灭餐具上的残留病原微生物(如病菌、病毒等);第四步是冲洗,即用清洁卫生的清水冲洗掉餐具上的残留药物;第五步是保洁,即将洗净消毒后的餐具、容器、用具移入保洁设施内备用,以防止再污染。

  二、餐具洗涤消毒常用消毒方法

  学院食堂餐具消使用毒物理消毒法,即利用热力灭杀原微生物常用的有煮沸、蒸汽、红外线等;

  洗碗机清洗按设备使用说明进行。餐具表面食物残渣、污垢较多的,应用手工方法先刮去大部分后,再进入洗碗机清洗。

  1.煮沸、蒸汽消毒保持100℃10分钟以上。

  2.红外线消毒一般控制温度120℃保持10分钟以上。

  3.洗碗机消毒一般水温控制85℃,冲洗消毒40秒以上。

  三、加强餐具洗涤消毒工作的管理

  食堂指定人员负责餐具容器、用具洗涤消毒工作的日常管理,做到消毒经常化。并可通过以下检查方法检查其工作质量:1)感官检查。首先检查洗涤人员是否按洗涤程序操作,有无弄虚作假,省略消毒程序;2)检查消毒设备是否正常,如消毒池是否漏水,有无消毒液,消毒柜的温度等;最后检查备用餐具的卫生质量,卫生质量较好的餐具应当是内外壁和底部无油腻,呈现本色。

  四、保洁方法

  1.消毒后的餐饮具要自然滤干或烘干,不应使用手巾、餐巾擦干,以避免受到再次污染。

  2.消毒后的餐饮具应及时放入餐具保洁柜内。

  采购验收制度

  为了保证食品卫生安全,加强过程管理,验收食物时一定要坚持"一看二闻三手感"的原则,有问题的食物坚决不能使用。

  一、定性包装食物的验收

  1.验包装上内容是否与检验报告内容相符;

  2.验生产日期、保质期,如果已超过保质期的决不能收;

  3.验包装是否有厂名、厂址;

  4.验食物外观:有无破损、污损、变形、杂物、霉变等;

  5.嗅气味,是否有异味;

  6.手感,是否有异样

  二、非定性包装食物的验收

  1.看:是否有腐烂、霉变的食物;

  2.闻:是否有异味;

  3.手感受有无异样;

  4.蔬菜是否新鲜。

  食堂防火安全制度

  1.食堂内不得乱拉临时电气线路,如需增添照明设备以及装饰灯具,应按规定由电工安装。

  2.食堂内装饰灯具,如果装饰件是由可燃材料制成的,其灯泡的功率不得超过60瓦。

  3.食堂内摆放餐桌要留出足够的安全通道,通道及出入口必须保持畅通,不得堵塞。

  4.食堂内需要点燃蜡烛增加气氛时,必须把蜡烛固定在非易燃材料制作的基座上,并不得靠近可燃物。

  5.食堂服务员在收台时,不得将烟灰、火柴梗卷入台布台。

  6.在用火锅进餐时必须在火锅底部填上阻燃炉盘,并注意用火安全,用餐结束后须对火锅内的炉灰及时清理,用水浇灭,保证绝对安全。

  7.对本部位设置的消防器材要妥善保管,工作人员应熟悉其放置地点及使用方法。

卫生餐饮管理制度3

  调味料柜

  1、清理柜中存放的调料或罐头,检查是否过期,有无膨胀。

  2、用湿布擦洗柜内,如有污物用清洗剂擦净。

  3、把罐头和固体调料分别放入,罐头类一定用湿布擦去灰尘,固体调料(如盐、味精、胡椒等)放在不锈钢盘中并检查有无变质、生虫。

  4、标准:码放整齐,无杂物,清洁。

  配菜柜

  1、及时清除配菜台处一切杂物。

  2、用干布随时擦试墩面、刀和配菜台上的水迹、血迹、污物等。

  3、保证配菜用的料罐内用料的新鲜,用水泡的配料要经常换水,料罐经常倒换,用洗涤剂水刷干净,用清水冲净。

  4、原料换水后,加封保鲜纸,置冰箱保存。

  5、标准:料罐干净、整齐,用料新鲜卫生,菜台利落无油垢、无血迹、无水迹、无私人物品。

  锅

  1、将锅用大火烧至要见红。

  2、放入清水池中用凉水冲。

  3、用刷子刷净锅内的黑糊渣。

  4、标准:干净,没糊点,锅沿没黑灰。

  灶台

  1、关掉所有的`火。

  2、在灶台面浇洗涤剂水后,用刷子刷灶台上的每个角落和火眼周围。

  3、用清水冲至灶台上没有泡沫;灶台靠墙的挡板、开关处及灶箱的油垢一并弄干净。

  4、标准:灶台干净无油垢,熄火时无黑烟。

  漏水槽

  1、用刷子将槽内的杂物归置漏斗上,提漏斗,将杂物倒入垃圾桶,安好漏斗。

  2、倒入少许洗涤剂,用刷子刷洗整个槽,再用清水冲净。

  3、标准:无杂物、无油垢、水流通畅。

  不锈钢器具

  1、将器具放在水池内,倒入洗涤剂,擦洗油垢和杂物。

  2、用清水冲洗干净至没有泡沫,再用干布擦干。

  3、标准:器具光亮,无油垢、水迹。

  调料架

  1、将调料罐移至一边,用洗涤剂水将调料架和不锈钢盘洗净、擦干。

  2、把调料罐逐一清理,把余下的固态调料倒入洗净并擦干的料罐。

  3、移回原处,码放整齐。

  4、标准:固态调料于液态调料后面,干净无杂物,调料之间不混杂,料罐光亮。

  冷冻冰箱

  1、开门,清理出前日剩余原料。

  2、用洗涤剂水擦洗干净、密封皮条、排风口。

  3、清除冰箱里面底部的污物、菜汤及油污。

  4、用清水擦干净所有原料。

  5、未用的原料重新更换保鲜纸。

  6、按照海、禽、肉分类,原料和半成品分类,依次码放冰箱内,层次分明,不应推放。`

  7、外部擦至无油、光亮。

  8、标准:整齐、清洁、机器运转正常,风叶片干净,水产品和禽肉类原料分开码放,层次分明,密封皮条无油泥、血水异味,不得堆放,注意要放托盘注意除箱。

  恒温冰箱

  1、开冰箱门,将剩余原料取出。_

  2、需用水泡的原料要换水,原料重新换盘加保鲜纸。

  3、用湿布擦洗冰箱内壁、货架及风叶片。

  4、用清水冲洗掉冰箱的污垢、血水,并擦干。

  5、擦洗密封皮条,使其无油污、霉点。

  6、将整理后的原料按照海、禽、肉分类,原材料和半成品分类放入冰箱,依次码放,不要堆放。

  7、冰箱外用洗涤剂水擦后,用清水擦洗后再用干布擦干。

  8、标准:内外整齐、清洁,生熟分开,荤素原料分开,机器运转正常,风叶片干净;冰箱内无罐头制品和私人物品。

  油古子

  1、观察剩余的油是否变质。

  2、将有用的剩油过细箩,油底倒掉,过好的油倒入古子里。

  3、脏油古子用洗涤灵洗净后,用布擦干。

  4、标准:光亮、干净,油里无沉淀物,无异味。

  不锈钢台

  1、用湿布沾洗涤剂擦洗。

  2、用清水反复擦洗上面各部位的灰尘。

  3、桌布下部的架子和腿部一样用干布擦干净、光亮。

  4、标准:无水迹、污物、油污、光亮不粘手。

  墙壁

  1、用湿布沾洗涤剂从上至下擦洗墙壁。

  2、细擦瓷砖的接茬。

  3、用湿布沾清水反复2-3次擦净。

  4、擦干。

  5、标准:光亮、清洁,无水迹油泥,不沾手。mg

  地面aydve

  1、用湿托布沾洗洗涤水,从厨房的一端横向擦至另一端。

  2、用清水冲洗并托干。

  3、标准:地面光亮、无油污、杂物,不滑,无水迹、烟头。

  水池

  1、捡去里面杂物。

  2、用洗涤剂水或去污粉刷洗。

  3、用清水冲净,外部擦干。

  4、标准:无油迹、无异味。

  蒸箱

  1、关好蒸汽阀门。

  2、取出的屉架放入洗涤剂水中刷洗干净后,用清水冲净。

  3、用干布擦干净蒸箱内壁的油污。

  4、清除底部杂物,放入蒸屉架,关好门待用。

  5、标准:箱内干净,无杂物,污迹,开关阀门使用有效,不漏气。

  鸡蛋筐

  1、生鸡蛋无鸡屎、草棍。

  2、塑料筐干净。

  3、标准:干净。

  油烟罩

  1、先用湿布沾洗涤剂从上到下擦洗干净油烟罩内壁,油垢较厚处用小刀轻轻刮掉,再用洗涤剂水擦洗。

  2、用干净的湿布反复擦至没有油污。_

  3、标准:烟罩内外光亮,罩内灯光明亮,无油迹。

  刀

  1、将刀在油石上磨亮、磨快后,用清水冲净。

  2、用干布擦干后保存在箱内,不得乱放,保持通风。

  3、标准:刀锋利,刀面无锈迹。

  墩子

  1、每天将墩子放入池中,热水冲洗.

  2、擦干后竖放,保持通风。

  3、标准:墩面干净、平整、无霉迹,不得落地存放。

  不锈钢柜子

  1、取出柜内物品。

  2、用温洗涤水擦洗四壁及角落,再用清水擦净擦干。

  3、要把放的东西整理利落、干净依次放入柜内。

  4、把门里外及柜子外部、底部、柜腿依次用干布擦去油污,再用清水擦净后。

  5、标准:柜内无杂物,无私人物品,干净、整洁,外部光亮、干爽。

  不锈钢货架

  1、用湿布沾洗涤剂从上至下擦干货架各部位。

  2、标准:面光亮,无油泥、无污迹。

  玻璃

  标准:无油污、无水迹,明亮洁净。

卫生餐饮管理制度4

  为规范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从业人员应保持良好个人卫生,操作时应穿戴清洁的工作服、工作帽,头发不得外露,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佩戴有碍食品操作与服务卫生的饰物。专间操作人员还应戴口罩。

  二、从业人员操作前手部应洗净,操作时应保持清洁。接触直接入口食品时,手部还应进行消毒。

  三、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员在有下列情形时应洗手:

  1、处理食物前;

  2、上厕所后了;

  3、处理生食物后;

  4、接触脏污的设备或饮食用具后;

  5、咳嗽、打喷嚏或打鼻涕后;

  6、接触动物或废物后;

  7、触摸耳朵、鼻子、头发、口腔或身体其他部位后;

  8、从事任何可能会污染双手的.活动(如处理货物、执行清洁任务、接触钱币等)后。

  四、非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员,在有下列情形时应洗手:

  1、开始工作前;

  2、上厕所后;

  3、处理弄污的设备或饮食用具后;

  4、咳嗽、打喷嚏或打鼻涕后;

  5、处理动物或废物后;

  6、从事任何(其他)可能会污染双手的活动后。

  五、专间操作人员进入专间时应再次更换专间专用工作衣帽并佩戴口罩,操作前双手严格进行清洗消毒,操作中应适时地消毒双手。不得穿戴专间工作帽从事于专间内操作无关的工作。

  六、个人衣物及私人物品不得带带入食品处理区。

  七、不得在食品处理区内吸烟、饮食或从事其它可能污染食品的行为。

  八、进入食品处理区的非加工操作人员,应符合现场操作人员卫生要求。

卫生餐饮管理制度5

  为规范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和《浙江省食品经营许可实施细则(实行)》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从业人员应保持良好个人卫生,操作时应穿戴清洁的工作服、工作帽,头发不得外露,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佩带饰物。专间操作人员还应戴口罩。每名从业人员至少配备2套工作服。

  二、从业人员操作前手部应洗净,操作时应保持清洁。接触直接入口食品时,手部还应进行消毒。

  三、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员在有下列情形时应洗手:

  1、处理食物前;

  2、上厕所后;

  3、处理生食物后;

  4、处理弄污的设备或饮食用具后;

  5、咳嗽、打喷嚏或擤鼻子后;

  6、处理动物或废物后;

  7、触摸耳朵、鼻子、头发、口腔或身体其他部位后;

  8、从事任何可能会污染双手的活动(如处理货项、执行清洁任务)后。

  四、非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员,在有下列情形时应洗手:

  1、开始工作前;

  2、上厕所后;

  3、处理弄污的设备或饮食用具后;

  4、咳嗽、打喷嚏或擤鼻子后;

  5、处理动物或废物后;

  6、从事任何(其他)可能会污染双手的.活动后。

  五、专间操作人员进入专间时应再次更换专间内专用工作衣帽并佩戴口罩,操作前双手严格进行清洗消毒,操作中应适时地消毒双手。不得穿戴专间工作衣帽从事与专间内操作无关的工作。

  六、工作服应定期更换,保持清洁。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从业人员的工作服应每天更换。

  个人衣物及私人物品不得带入食品处理区。

  七、不得在食品处理区内吸烟、饮食或从事其它可能污染食品的行为。

  八、进入食品处理区的非加工操作人员,应符合现场操作人员卫生要求。

  九、所有从业人员上班时间必须统一着单位配发的工作服。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工作服式样。

  十、工作服(包括衣、帽、口罩)宜用白色或浅色布料制作,专间工作服宜从颜色或式样上予以区分。

  十一、从业人员上厕所前应在食品处理区内脱去工作服。

卫生餐饮管理制度6

  一、卫生许可证应悬挂于明目处,按时参加验证换证。

  二、从业人员每年体检一次,持有效的健康证并经卫生知识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三、应当成立食品卫生管理组织,有专人负责食品卫生工作。

  四、从业人员上班时应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保持个人卫生。

  五、坚持“四勤”(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换衣服;勤换洗工作衣帽),不留长指甲,上班不涂指甲油和不戴戒指。

  六、做好厨房内外环境卫生,做到每餐一大扫除、每天一清洗。

  七、餐具用具严格执行一洗、二冲、三消毒、四保洁制度。

  八、不购进、不加工、不出售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原料和成品。

  九、生与熟,成品与半成品的加工和存放要严格分开,并有明显的标志,不得混放造成交叉污染。

  十、搞好食品防蝇、防尘、防腐、防鼠工作,搞好熟食操作间卫生,冷荤配餐所用工具必须专用,并有明显标志,不得混放。 十一、保持仓库、保管室卫生整洁,通风干燥,食品应当做到先进先出,隔墙离地,分类存放。

  十二、及时处理好废弃物,各场所配备的废弃物盛放容器必须为有盖的密闭容器,并有明显的标志。

  1、饮食卫生直接关系到用餐人员的健康,为保证食品卫生,防止食品污染和有害因素对人体的危害特制定本制度。

  2、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接受食品卫生监督机构的监督、检查和指导,领办《食品卫生许可证》。

  3、严格贯彻饮食卫生“五四”制度,保持营业场所内外整洁,有防灭蚊、蝇、鼠、蟑螂等害虫的设施。

  4、清洁卫生形成制度,每天清扫,清除垃圾及剩饭菜,每周大扫。

  5、工作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包括临时工),经检查合格领取健康证后,方可从事饮食服务工作。对患有传染病、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它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人员,调离其工作岗位。

  6、上岗工作应穿戴白色工作服和帽,并保持清洁,卖饭菜前手要洗净消毒,禁止用手抓熟食品和直接入口的食品。

  7、食品分发时应用夹子。

  8、餐具、碗筷每天蒸气消毒,密封保管。

  餐厅卫生管理制度

  1、餐厅、厨房内外环境整洁,沟渠通畅,无蚊蝇等昆虫滋生地,地面无食物残渣,墙壁、墙群、天花板清洁无脱落,排烟排气设施无油垢沉积。

  2、餐桌椅整洁,台布无积污、无油渍,地面清洁,玻璃光亮,有公共痰盂和洗手设施。

  3、餐厅废弃物盛放容器必须密闭,外观清洁,密闭容器能盛装一个餐次的垃圾,并做到及时清理。

  4、餐厅要每天清扫两次,每周大扫除一次,达到无蝇、无蜘蛛、无蟑螂、无老鼠等活动。

  5、上菜时服务员要检查食品卫生质量,不销售腐败、变质、变味、生虫、不洁食品,服务员的手不能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倒酒水、加菜加汤时用具不能直接接触顾客用过的餐(饮)具。

  6、餐(饮)具存放在餐厅工作台的保洁柜里。当餐使用的餐(饮)具开餐前半小时摆台,摆放时服务员手不能接触盛食品的部位。回收的餐(饮)具立即送到洗消间,不能停留在餐厅。

  7、点心、熟食必须在防尘玻璃柜内销售,使用清洁、消毒的售货工具。

  8、供顾客用的小菜、调味品在备餐间上碟后应存放在柜内,不能露空存放。

  9、顾客用餐巾必须洁净,消毒后供顾客使用,餐巾不能同时收发。无条件消毒餐巾的企业可使用一次性纸巾。

  10、餐厅内应设洗手消毒设备,并能正常使用。

  11、卫生间必须有专人管理,粪坑或便曹可自动冲洗,有流动水的洗手设备,间内外不得有异味。

  12、有空调设施的餐厅其空调系统必须符合公共场所空调系统的有关卫生要求。

  餐饮业食用品采购卫生管理制度

  1、采购人员必须熟悉本餐厅所用的各种食品与原料的品种及相关的卫生标准、卫生管理办法和其他法律法规要求。掌握必要的食品感官检查方法。

  2、采购食品应遵循用多少定多少的原则。采购的食品原料及成品必须色、香、味、形正常,采购肉类、水产品要注意其新鲜度。

  3、采购人员不得采购腐败变质、霉变及其他不符合卫生标准要求如病死、毒死、死因不明、有异味的禽、畜、兽、水产动物等及其制品等;不得采购《食品卫生法》第九条规定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不得采购无证食品商贩或来路不明的食品。

  4、采购人员采购时应向供应商索取发票等购货凭据,并做好采购记录,便于溯源;向食品生产单位、批发市场等批量采购食品的,还应索取食品卫生许可证、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等,特别是熟肉制品、豆制品、凉拌菜等直接入口食品。

  5、采购定型包装食品和食品添加剂,食品商标(或说明书)上应有品名、厂名、厂址、生产日期、批号或者代号、规格、配方或者主要成分、保存期(保质期)、食用或者使用方法等中文标识内容。

  6、采购酒类、罐头、饮料、乳制品、调味品等食品,应向供方索取本批次的检验合格证或检验单。

  7、蔬菜等散装农副食品及鱼类等鲜活产品应保证由正规渠道进货,最好是定点采购,确保无农药及其他有害化学品污染,检查或索取检验合格证明。

  8、所采购的`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和食品用工具、设备必须符合卫生标准和卫生管理办法的规定,有检验合格证。

  9、所采购的用于清洗食品和食品用工具、设备的洗涤剂、消毒剂必须符合相关的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

  10、所采购的进口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和食品用工具及设备,必须符合相应的国家卫生标准和卫生管理办法的规定,有口岸进口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证明,外文包装配有中文标识。

  11、运输食品的工具如车辆和容器应当有必要的保温设备。运输过程应防雨、防尘、防蝇、防晒及其他污染。

  12、所采购食用物品入库前应进行验收,出入库时应登记,作好记录,建立台帐。

卫生餐饮管理制度7

  一、卫生管理制度

  1、餐饮业经营者必须先取得卫生许可证方可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未取得卫生许可证的不得从事餐饮业经营活动。

  2、餐饮业经营者必须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制度,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卫生管理人员。

  3、餐饮业经营者应当依据《食品卫生法》有关规定,做好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培训工作。

  4、加工经营场所应当保持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

  5、食品加工、贮存、销售、陈列的各种防护设施、设备及其运送食品的工具,应当定期维护;冷藏、冷冻及保温设施应当定期清洗、除臭,温度指示装置应当定期校验,确保正常运转和使用。

  6、餐饮业经营者发现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时,必须立即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积极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开展食物中毒事故调查和处理。

  二、食品的采购和贮存

  1、食堂经营者采购的食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和规定。禁止采购下列食品:

  (1)有毒、有害、腐烂变质、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

  (2)无检验合格证明的肉类食品;

  (3)超过保质期限及其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

  (4)无卫生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供应的食品。

  2、运输食品的工具应当保持清洁,运输冷冻食品应当有必要的保温设备。

  3、贮存食品的场所、设备应当保持清洁,无霉斑、鼠迹、苍蝇、蟑螂;仓库应当通风良好。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

  4、应当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并定期检查、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三、食品加工的卫生要求

  1、食品加工场所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厨房:

  (1)最小使用面积不得小于8平方米;

  (2)有1.5米以上的瓷砖或其他防水、防潮、可清洗的材料制成的墙裙;

  (3)应由防水、不吸潮、可洗刷的材料建造,具有一定坡度,易于清洗;

  (4)足够的照明、通风、排烟装置和有效的防蝇、防尘、防鼠以及污水排放和符合卫生要求的存放废弃物设施。

  加工:

  1、加工人员的卫生要求:

  (1)处理食品原料后或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都应当用流动清水洗手;

  (2)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

  (3)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行为;

  (4)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

  (5)人员应当穿着整洁的工作服;厨房操作人员应当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头发应梳洗整齐并置于帽内。

  2、加工人员必须认真检查待加工的食品及其食品原料,发现原料有腐败变质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或使用。

  3、各种食品原料在使用前必须洗净,蔬菜应当与肉类、水产品类分池清洗;禽蛋在使用前应当对外壳进行清洗,必要时进行消毒处理。

  4、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以及其他工具、容器必须标志明显,并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5、需要熟制加工的食品应当烧熟煮透,其中心温度不低于70度;加工后的熟制品应当与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开存放,半成品应当与食品原料分开存放。

  6、在烹饪后至食用前需要较长时间(超过2小时)存放的食品,应当在高于60度或低于10度的条件下存放;需要冷藏的熟制品,应当在放凉后再冷藏。凡隔餐或隔夜的熟制品必须经充分再加热后方可食用。

  7、食品添加剂应当按照国家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使用。

  8、奶油类原料应当低温存放;含奶、蛋的面点制品应当在10度以下或60度以上的温度条件下存放和销售。

  四、餐饮具的卫生

  1、餐饮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使用。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使用的餐饮具。

  2、洗刷餐饮具必须有专用水池,不得与清洗蔬菜、肉类等其他水池混用。洗涤、消毒餐饮具所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必须符合食品用洗涤剂、消毒剂的卫生标准和要求。

  3、消毒后的餐饮具必须贮存在餐具专用保洁柜内备用;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具应分开存放,并在餐饮具贮存柜上有明显标记。餐具保洁柜应当定期清洗、保持洁净。

  五、餐厅服务和外卖食品的卫生要求

  1、餐厅店堂应当保持整洁,在餐具摆台后或有顾客就餐时不得清扫地面,餐具摆台超过当次就餐时间尚未使用的应当回收保洁。

  2、当发现或被顾客告知所提供的食品确有感官性状异常或可疑变质时,餐厅服务人员应当立即撤换该食品,并同时告知有关备餐人员。备餐人员应当立即检查被撤换的食品和同类食品,作出相应处理,确保供餐的安全卫生。

  3、销售直接入口食品时,应当使用专用工具分检传递食品。专用工具应当定位放置,货物分开,防止污染。

  4、供顾客自取的调味料,应当符合相应食品卫生标准的要求。

  5、外卖食品的包装、运输应当符合有关卫生要求,并注明制作时间和保质期限。禁止销售和配送超过保质期限或腐败变质的食品。

  六、其他

  1、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餐饮业:指通过即时加工制作、商业销售和服务性劳动等手段,向消费者提供食品(包括饮料)、消费场所和设施的食品生产经营行业。

  厨房:指进行食品切配和烹饪操作的场所。

  凉菜:又称冷荤、冷菜,指对经过烹制成熟或者腌渍入味后的食品进行简单制作并装盘,一般无需加热即可食用的菜肴。

  凉菜间:指加工制作凉菜的操作间。

  原料:指供进一步烹饪加工制作食品所用的一切可食用的物质和材料。

  半成品:指食品原料经初步或部分加工后,尚需进一步加工制作的原料。

  成品:指经过加工制成的或待出售的可直接食用的食品。

  冷藏:指为保鲜和防腐的需要,将食品置于冰点以上较低温度条件下贮存的过程,冷藏的温度一般在0~10度间。

  冷冻:指将食品或原料置于冰点温度以下,以保持冰冻状态的贮存过程,冷冻所用的温度一般在-20度~—1度间。

  中心温度:指块状或有容器存放的液态食品或食品原料的中心部位的温度;中心温度可用中心温度计测量。

  餐饮单位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一、餐饮业必须持有效卫生许可证,到期及时验换。

  二、从业人员按要求如期进行健康检查,卫生知识定期培训,持合格证上岗。

  三、从业人员工作时必须穿整洁干净的工作服,戴口罩、发帽,坚持每日清洗、消毒一次。个人卫生作到“四勤”。严禁在操作间内洗衣、物。

  四、保持室内外环境整洁、干净、无杂物、室内地面清洁、无油垢、无异味,垃圾桶加盖并及时清运。

  五、防蝇、防尘、防鼠设施齐全,室内无蝇、无鼠迹、无蟑螂。

  六、各种工具、容器、机械定位存放,用毕及时洗刷干净,达到物见本色;各种防尘布洁净并有正反标记。

  七、不制作冷荤食品。肉类、蛋白食品要留样48小时。

  八、各种食品用具要生熟分开,设有明显标记。菜墩、砧板用毕洗刷干净,立式存放,要求各面洁净,物见本色。

  九、不采购、不加工腐败、变质、霉变、虫蛀、搀杂使假、标识不全及过期食品。从正规渠道采购食品,相对固定商店。

  十、必须采购、使用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食品添加剂。

  十一、库房食品存放分类上架,隔墙离地,防鼠防潮,不混放。冷藏食品放置方法正确、卫生。严禁存放有毒物品和杂物。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培训制度

  一、餐饮单位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培训.由卫生行政部门发放“食品卫生从业人员健康证”和“食品卫生从业人员知识培训证”才能上岗工作。

  二、餐饮单位从业人员每年进行一次体检,发现有患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它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人员,必须停止食堂工作。

  三、餐饮单位从业人员要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遵守“五四制”勤洗澡,勤换工作服,勤理发,勤剪指甲。

  四、餐饮单位从业人员要熟练掌握本岗位的操作规程,遵守本岗位卫生制度。

  五、餐饮单位从业人员要积极参加卫生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及本单位组织的各种卫生知识学习和培训,增强卫生知识,掌握和了解国家及地方的各项卫生法律,法规,做知法守法的模范。

  食堂出入库制度

  一、食堂采购一切物品,均必须严格履行入库、出库手续,双方签字。

  二、保管员(验收员)对所购物品进行质地检验,核对数量,杜绝质次、变质、过期食品的采购与入库。

  三、对工作人员(取货员)取出食品要进行检验,核对数量,杜绝质次、变质、过期食品的出库与食用。

  四、保管员(验收员)与采购人员(取货人员)均需在入库单(出库单)上签字。

  五、加强食堂仓库的管理,做好防火、防盗、防潮、防鼠、防食物中毒工作。

  六、合理安排入库、出库食品数量,适度保持库存量,加强检验,杜绝一切不安全及浪费现象的发生。

  食品索证、采购制度

  一、采购员要经健康检查、卫生知识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二、采购员必须掌握一定的鉴别假冒伪劣食品及原材料知识。

  三、采购食品、原材料要计划进货。

  四、采购时,向供方提出质量要求,并检查食品质量。

  五、采购肉类、酒类、饮料、乳制品、调味品等,向供货方索取同批产品的检验合格证明或检验报告单。

  六、采购原料必须新鲜、干净、符合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

  七、不采购:腐烂变质、发霉、酸败、生虫、虫蛀、有毒、有害、污秽不洁、掺杂掺假、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无检验合格证明的肉类食品,乳制品、调味品、酒类、饮料等;超过保质期及其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

  八、严格执行有关食品、原材料采购、运输的制度,防止食品污染。

  食品、原料验收制度

  一、食堂设专职或兼职食品、原料验收员。

  二、验收食品和原料,做好数量、质量、有毒、有害食品处理等方面记录。

  三、检查所购食品原料有无产品合格证或检疫、检验证明,并做好记录。

  四、不签收腐败变质、发霉、生虫、有毒、有害、掺杂掺假以及超过保质期食品。

  五、验收合格的食品、原料方可转交库房管理员。

  六、验收记录要妥善保存以备查验。

  食堂仓库保管制度

  一、仓库保管员必须经健康检查、卫生知识培训合格后上岗。

  二、食品数量、质量和进、发货要登记,先进先出。有过期及变质迹象的食品及时报告并销毁、处理。

  三、包装食品按类别、品种上架存放,挂牌注明食品质量及进货日期;货物摆放符合有关要求;散装食品的储存容器加盖,并标注食品名称。

  四、肉类、蛋品等易腐烂食品按规定冷藏或冷冻储存并保持规定的温度。

  五、食品与非食品不得混放,仓库内不得存放私人用品及其他杂物。

  六、严防鼠、虫、蝇和蟑螂污染食品及原料。

  七、仓库经常开窗通风,保持库室内整洁。

  八、仓库保管规范化。仓库保管员必须学习和掌握食品保藏知识和商品知识。

  操作间热菜烹调、面点制作卫生要求

  一、工作人员必须认真检查待加工的食品及食品原料,不使用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原材料。对于不能充分加热烹调的菜肴挑选要精心,操作过程要严格防止污染;半成品二次烹调时要做到烧熟烧透。

  二、使用食品添加剂要符合国家卫生标准;调料盛装符合卫生要求;调料容器清洁卫生,使用后及时加盖。

  三、品尝食品要用专用工具;剩余食品要妥善保管;豆制品经冷藏,食用前应再次加热且要彻底。隔餐、隔夜的熟制品必须经过充分加热后方可食用。

  四、食堂的用具、容器要生熟分开、专用,用前消毒,用后洗净,定位、保洁存放。

  五、煎炸食品用油多次使用以后,颜色变深、有异味的要废弃。

  六、各种食品原料在使用前必须洗净,蔬菜与肉类、水产品类分池清洗。禽蛋用前要先洗净消毒;不用变质的散黄蛋或破损蛋。做馅使用的肉、蛋、水产品、蔬菜等要符合卫生要求。待加工食品要离地上架。

  七、不使用生虫、霉变、有异味、污秽不洁的米、面、果酱、果料、豆酱等原料。

  八、面肥(引子)变质、发霉不得继续使用;有异味的发面缸、盆、点心模子要认真洗刷,保持清洁。

  九、加工直接入口面点的工作台、用具、容器要专用;制作人员要穿戴干净的工作服、工作帽、围裙;操作前要彻底洗手消毒。

  餐具洗刷消毒卫生制度

  一、坚持“去残渣、洗涤剂洗刷、净水冲洗、消毒柜高温消毒”四道洗消工序。感官检查以光、洁、涩、干为达到消毒要求。

  二、消毒后的备用餐具整洁有序;碗柜防尘,无杂物,无油垢。

  三、洗碗池要专用,用后洗刷干净,无残渣、油垢,表面清洁。

  四、使用洗碗机、蒸汽进行消毒作业,物品摆放要正确、合理。

  五、废弃物要有专用容器盛放,不暴露、不积压、不外溢。

  六、各种盆等较大用具要用苫布防尘,消毒要用消毒剂或沸水煮。

  操作间卫生制度

  一、地面清洁,门窗洁净。

  二、各种炊具、用具、操纵台摆放整齐,生熟分开。

  三、成品存放实行"四隔离"并要有明显标记。

  四、餐具做到:一洗、二冲、三消毒、四保洁。

  五、灶台清洁,炊具及时洗刷,要求目见本色、铁器发亮。

  六、所有机械工作完毕及时进行保养,擦拭,并保持清洁。

  七、冰箱冰柜专人管理,经常检查,定期除霜,生熟食品分开存放,柜内无异味。

  八、生菜上架,先洗后加工。

  九、水池清洁,菜、肉分池洗;上下水道畅通,排水沟无垃圾、无异味。

  十、门窗防蝇、防尘、防鼠。室内通风,光线良好。

  学校食堂食品中毒事件应急预案

  为维护广大师生和全体职工的生命安全,保障学院教学和顺利进行,维护社会的政治稳定。根据教育部、卫生部《关于加强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意见,结合食堂工作具体情况,特制定如下饮食安全应急预案:

  一、防止食物中毒的措施

  (一)健全食物中毒报告制度

  学院的食堂、餐厅要认真贯彻执行卫生部食品卫生以及关于《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的精神,以便及时采取防治措施。

  (二)广泛开展预防食物中毒宣传教育

  广泛深入地开展预防食物中毒的宣传,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黑板报,宣传画和实物标本等各种形式,宣传普及有关的卫生知识,提高食物从业人员和广大师生员工的卫生管理水平,减少食物中毒发生。

  (三)细菌性食物中毒的预防措施

  (1)防止细菌对食品的污染:学校食堂应对食品加强卫生管理,特别是肉类,鱼类和奶类等动物性食品,要防止在生产加工和出售过程中的污染。食品须低温贮藏,用专用工具售货,食品从业人员要重视个人卫生,定期进行身体检查,发现有不适宜从事食品工作的病患者或带病者,应及时调换工作。

  (2)控制细菌的污染,控制细菌生长繁殖措施,主要是低温保藏。按照食品低温保藏的卫生要求贮存食品,防止食品腐烂变质。

  (3)杀灭病原菌。杀灭病原菌的措施主要是高温灭菌,当肉类食品深部温度达80度时,经12分钟可彻底杀死沙门氏菌。隔餐的熟食品和剩菜饭,在销售或食用前必须充分加热。

  (四)化学性食物中毒的预防

  (1)有些化学物质与食用的面碱、淀粉、食盐等形状相似,因而常发生误用,误食而造成中毒。因此,要加强对有毒物品的管理,要严格执行保管和领取制度,严禁把有毒化学物质带回家中使用。

  (2)加强农药的管理和使用。农药要专库保管,不能与食品同仓存放,防止污染食品。并要严格遵守农药使用的有关规定。

  (3)包装或盛放有毒化学物质的容器,不得用来包装或盛放食品。

  (五)有毒动植物中毒的预防措施

  有毒动植物往往与某些可食的食物相似,人们如不加以识别而误食用,就会引起中毒,如有毒的蕈类和野果等。因此,要加强宣传,提高对有毒或无毒动植物的识别能力,防止误食,对不能识别的有毒动植物,须经有关部门鉴定,确认无毒才能食用。

  二、发生食物中毒的处理

  (一)通报

  发现食物中毒事故,立即通知卫生所做好抢救准备,同时报学院有关领导,事故严重的报医院急救电话120。

  (二)紧急处理

  1、卫生所:召集医生紧急救护工作;

  2、后勤部门(办公室):负责车辆调度,把重病号送往医院抢救;

  3、保卫处:保护现场,组织事故调查,处理临时紧急任务。

  (三)原因调查

  1、保护现场,对可疑食物或有毒食物取样封存;

  2、留样的食物和现场取到样品送防疫部门进行技术鉴定;

  3、分析原因,根据现场调查和技术鉴定的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确定事故原因,吸取教训。

  (四)情况汇报

  根据事故的大小情况,及时报上级有关单位,由院办统一上报。

卫生餐饮管理制度8

  一、原料采购索证制度

  1、采购食品前与厨房等使用部门取得联系,做到计划进货。

  2、采购食品时向供方提出质量要求,并产看食品质量。

  3、采购肉类、酒类、饮料、乳制品、调味品、植物油等,向供方索取合格证明活检验报告。

  4、腐败变质、发霉、生虫、虫蛀、有毒有害、掺杂掺假、质量不新鲜等感官异常的食品不采购。

  5、不采购无卫生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供应的食品。

  二、库房管理制度

  1、做好食品数量、质量,进、发货登记,做到先进先出,易坏先用。

  2、定型包装食品按类别、品种上架堆放,挂牌注明食品质量及进货日期。

  3、散装易霉食品勤翻勤晒,储存容器加盖密封。

  4、肉类、水产、蛋品等易腐食品冷藏(冻)储存。

  5、食品与非食品不能混放,与消毒药品,有强烈气味的物品,不同库储存。

  6、仓库经常开窗通风,保持干燥。

  7、冰箱、冷库经常检查,定期去霜、保持霜薄气足。

  8、经常检查食品质量,发现食品变质、发霉、生虫等及时处理。

  9、做好防蝇、防鼠、防虫、防蟑螂工作。

  10、定期大扫除、保持仓库室内外清洁。

  三、食品添加剂使用与管理制度

  1、使用符合卫生标准且有明确标识和规定的食品添加剂。

  2、使用添加剂不得破坏和降低食品的营养价值。

  3、适用添加剂不得用于掩盖食品的缺陷(变质、腐败)或粗制滥造欺骗消费者。

  4、严格控制添加剂使用量及种类。

  5、婴幼儿食品、儿童食品中,未经卫生部门许可,不得使用任何食品添加剂。

  四、粗加工卫生管理制度

  1、清洗加工食品先检查质量、腐败变质、有毒有害食品不加工。

  2、肉类、水产品等易腐食品不落地存放。

  3、各类食品原料在使用前必须洗净,蔬菜与水产品、肉类分池清洗,禽蛋在使用前应当对外壳进行清洗,必要时进行消毒处理。

  4、肉类清洗后无血、毛、污、鱼类洗后无鳞、鳃、内脏。

  5、活禽宰杀放血完全,去净羽毛、内脏、爪等。

  6、蔬菜按一拣、二洗、三切的顺序操作,洗后无泥沙杂草。

  7、食品盛放容器用后冲洗干净,荤素食品分开使用。

  8、加工结束后将地面、水池、加工台、工具、容器清扫洗刷干净。

  五、烹调加工管理制度

  1、检查食品质量、变质食品不下锅、不蒸煮、不烘烤。

  2、食品充分加热、防止里生外熟。

  3、加工后的熟制品应当与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开存放。

  4、半成品与食品原料分开存放。

  5、烹饪后至食用前需较长时间(超过2小时)存放的食品,要在高于60°c或低于10°c的条件下存放。

  6、需要冷藏制品,要在自然放凉后在冷藏。

  7、隔餐或隔夜的熟制品必须经充分再加热后方可食用。

  8、工作结束调料加盖,工具用具、灶上灶下、地面清扫洗刷干净。

  六、面食制作管理制度

  1、面食制作要严格挑选原料,发霉、虫蛀、变质原料不用。

  2、制作前将手洗干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

  3、制作面食前将刀、案板、擀面杖、食品容器等清洗干净。

  4、馅芯用多少加工多少;

  剩余馅芯放入冰箱储存。

  5、工用具、容器、盛器生熟分开,成品容器专用。

  6、成品放入清洁的食品柜内、做到防蝇、防尘、防鼠。

  7、工作结束后将刀、案板、面缸、食品容器等洗刷干净。

  七、凉菜制作管理制度

  1、凉菜间必须每天定时进行空气消毒。

  2、操作人员必须穿戴洁净的工作衣帽,并将手洗净、消毒带口罩。

  3、非凉菜间工作人员不得进入凉菜间。

  4、加工凉菜的工具、容器必须专用,用前消毒、用后洗净并保持清洁。

  5、供加工凉菜的蔬菜、水果等食品原料,必须洗净消毒。

  6、未经清洗的水果、蔬菜、松花蛋等不行带入凉菜间。

  7、加工凉菜先检查食品质量,原料不新鲜不加工。

  8、熟食卤菜当日加工,售多少加工多少。

  9、冷菜现用现配,隔顿隔夜改刀、冷盘,不作卤菜冷盘供应。

  10、卤食装盘后不交叉重叠存放。

  11、个人生活用品及杂物不带入熟食专间。

  八、配餐管理制度

  1、配餐间必须每天定时进行空气消毒。

  2、操作人员必须穿戴洁净的工作衣帽,并将手洗净消毒,带口罩。

  3、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配餐间。

  4、配餐台用后擦净并保持清洁。

  5、个人生活用品及杂物不得带入配餐间

  6、严禁用不洁盛器(饭盒)供餐

  九、裱花制作管理制度

  1、裱花间必须每天定时进行空气消毒。

  2、操作人员必须穿戴洁净的工作衣帽,并将手洗净消毒,带口罩。

  3、非裱花间工作人员不得进入,个人生活用品及杂物不得带入裱花间。

  4、加工裱花蛋糕的工用具、容器必须专用,用前消毒、用后洗净并保持清洁。

  5、加工蛋糕前先检查原料质量,原料不新鲜或感官异常不加工。

  6、添加剂按《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规定使用。

  7、严禁用不洁包装盒盛放成品

  十、烧烤制作管理制度

  1、清洗加工食品先检查质量,腐败变质、有毒有害食品不加工。

  2、肉类、水产品等易腐食品不落地存放。

  3、禽畜肉类清洗后无血、毛、污、鱼类洗后无鳞、鳃、内脏。

  4、腌制间(区域)、烧烤卤肉(区域)、晾晒(区域)、容器不能混放。

  5、食品盛放容器用后冲洗干净。

  6、加工结束将地面、水池、加工台、工具、容器清扫洗刷干净。

  十一、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卫生知识培训制度

  1、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查体及卫生知识培训。

  2、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品从业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健康查体及卫生知识培训。

  3、所有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合格且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4、患有痢疾、腹泻、咳嗽、皮肤破损化脓等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要避免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直至疾病痊愈。

  十二、餐具用具卫生消毒保管制度

  所有的食具、茶具经消毒后方可使用。

  1、热力消毒按除残渣→热碱水浸泡洗刷→清水冲→热力消毒的`程序进行。

  1.1、煮沸消毒:将洗涤好的餐具放入100°c的水中煮沸10分钟。

  1.2、蒸气消毒:将洗涤好的餐具放入蒸气柜内,温度保持100°c,消毒时间不得少于15分钟。

  1.3、红外线消毒:将洗涤好的餐具放入消毒柜内,温度保持100°c以上,消毒时间不得少于15分钟。

  2、药物消毒(对不宜蒸、煮消毒的饮具、茶杯、酒杯)可在洗净后用化学药物消毒。

  程序:除残渣→热碱水浸泡洗刷→药物消毒→清水冲。

  2.1、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应当对人体安全无害,必须经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生产的产品。

  2.2、消毒液浓度、消毒时间必须严格按消毒液的使用说明进行。

  食具的保管:经消毒的食(饮)具应有专门的存放柜,存放整齐,避免与其他杂物混放,防止食具重复污染,并对存放柜定期进行清洗消毒。

  十三、餐厅卫生管理制度

  1、餐厅殿堂必须保持整洁2、在餐具摆台后或有顾客时不得清扫地面。

  3、餐具摆台后超过当次就餐时间尚未使用的应当收回保洁。

  4、当发现或被顾客告知所提供的食品确有感官性状异常或可疑变质的,餐厅服务人员应当立即撤换该食品,并同时告知有关备餐人员。

  5、销售直接入口食品时,应当使用专用工具分检传递食品。

  专用工具应定位放置,货款分开,防止污染。

卫生餐饮管理制度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共餐饮具的卫生管理,保障人民身体健康,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共餐饮具卫生实行统一管理制度,采取自行消毒和集中消毒相结合的方法。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餐饮业、公共餐饮具消毒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第四条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公共餐饮具的卫生监督管理;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公共餐饮具的卫生监督管理。

  经贸、环保、工商、城管、旅游、质监等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公共餐饮具的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进行检举和控告。

  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公布24小时开通的检举电话;接到检举后,应当及时查处,并在7个工作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处理决定作出后3日内,应当向检举人反馈。

  对检举的违法行为,经查证属实,由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对检举人给予奖励。检举人要求保密的,应当保密。

  第二章消毒管理

  第六条公共餐饮具使用前必须消毒,未经消毒不得使用。

  一次性可降解餐饮具和已经消毒的公共餐饮具必须符合卫生标准。

  不具备公共餐饮具自行消毒条件的单位、个人,必须使用经过集中消毒的公共餐饮具或者一次性可降解餐饮具。

  第七条公共餐饮具自行消毒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环境卫生、水源充足,污水处理、排放符合环保、环卫要求;

  (二)清洗消毒的专用场所大于6平方米;

  (三)设备、设施和工艺流程符合国家卫生标准;

  (四)有专用的餐饮具洗涤、清洗、消毒池和保洁箱柜;

  (五)消毒场所地面、墙面防水、防潮,易于清洗;

  (六)洗涤、消毒剂符合卫生标准,存放安全;

  (七)生产经营人员有健康证明;

  (八)有专、兼职消毒员和卫生管理人员,消毒制度和卫生管理制度健全。

  第八条公共餐饮具集中消毒除符合第七条的规定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卫生标准的专用消毒设备;

  (二)消毒餐饮具有明显标识,标明消毒时间和有效期;

  (三)有符合卫生标准的小包装以及专门运输工具;

  (四)有专门的卫生检验室和符合条件的检验人员,能够开展日常卫生检验和监测;

  (五)有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业务用房。

  第九条公共餐饮具自行、集中消毒必须经过批准。

  具备餐饮具自行消毒条件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颁发食品卫生许可证的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接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到现场查勘并作出决定。符合条件的,应当在食品卫生许可证上注明,并予以公布。

  具备餐饮具集中消毒条件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接到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到现场查勘并作出决定。对符合条件的,应当颁发食品卫生许可证,并予以公布。

  申请条件、程序和需要提交的材料,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公布。

  第十条公共餐饮具自行消毒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在经营地点醒目处悬挂“公共餐饮具自行消毒户”标识。

  使用集中消毒公共餐饮具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在经营地点醒目处悬挂“公共餐饮具集中消毒使用户”标识。

  标识由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制作,由批准公共餐饮具消毒的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颁发。颁发标识不得收取费用,制作标识所需经费,列入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预算。

  第三章卫生监督

  第十一条从事公共餐饮具消毒的生产经营者应当每年进行一次身体健康检查。

  第十二条从事餐饮经营、公共餐饮具消毒的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使用不符合卫生标准的洗涤剂、消毒剂;

  (二)重复使用一次性可降解餐饮具;

  (三)使用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的食品袋;

  (四)不使用保洁柜贮存消毒餐饮具;

  (五)不悬挂标识或者伪造标识。

  第十三条从事公共餐饮具集中消毒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使用其餐饮具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检验合格证或者化验单。

  第十四条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检查下列事项:

  (一)食品卫生许可证;

  (二)从业人员的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

  (三)卫生管理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执行;

  (四)环境卫生状况;

  (五)公共餐饮具消毒、生产、包装、贮存、运输和使用;

  (六)洗涤剂、消毒剂、食品袋的卫生标准,存放和使用。

  第十五条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对公共餐饮具应当定期抽样检验,抽样检验的间隔时间不得超过10天。

  抽样检验不得向被检人收取费用。提取的餐饮具,检验后要及时归还,损坏的应当赔偿。

  检验结果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公布的内容应当包括单位或者个人的`名称、检验情况、处理结果等。

  第十六条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必须秉公执法,忠于职守,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

  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进行检查时,可以向公共餐饮具消毒经营、使用的单位和个人了解情况、索取资料、提取样品;单位和个人应当接受检查,不得拒绝、阻碍或者隐瞒。

  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对生产经营者提供的技术资料负有保密的义务。

  第四章法律责任

  第十七条违反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由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并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吊销食品卫生许可证。

  第十八条违反本办法第九条第一款规定的,由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阻碍执行公务以及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第十九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由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以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不得从事公共餐饮具的消毒工作。

  第二十条有本办法第十二条第(一)、(二)、(三)项规定行为之一的,由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使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一条有本办法第十二条第(四)、(五)项规定行为之一的,由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以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

  第二十二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由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公共餐饮具集中消毒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检验合格证或者化验单;拒不提供的,责令停产,并处以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卫生餐饮管理制度10

  1、食品卫生安全主管领导责职制度

  为保证学院和学院食堂等食品经营场所管理、从业人员更好地履行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的职责,加强对学院食堂和教师、学生集体用餐的卫生安全管理,保护学院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用餐卫生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制定本责任制。

  上海邦德职业技术学院院长为学院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后保处处长为直接责任人。依法办食堂,建立学院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校内供应的食品及饮料卫生安全。统一指挥,督促学院的各有关食品卫生部门开展工作,加强对学院食堂和教师、学生集体用餐的卫生安全管理。

  杜绝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建立、健全学院食物中毒或流行性疾患等突发事件处理的紧急预案。责任人如果管理工作不到位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2、食物中毒等突发事件处理的应急预案

  为加深、加强学院食品卫生工作,不断提升学院公共卫生工作水平,进一步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提高学院应对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等突发事件的处理能力,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及《上海市施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的意见》,特制定本预案。

  学院一旦发生疑似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等突发事件,应当遵循以下程序应对处理。

  (1)停止供餐:

  立即停止学院食堂或其他食品经营场所的供应。

  (2)及时报告:

  a、事件:有5人(含5人)以下疑似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症状。

  b、程序:发现疑似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应在事件发生30分钟内电话上报后保处和学院院长,立即与区卫生局联系,派遣有关人员进行调查及协助学院处理事件。并即刻报市教委。后保处应在事件发生90分钟内向院部呈书面报告。处理过程中的重大事件应随时报告。

  (3)报告内容:

  a、疑似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的人数、症状及第一例发生时间。

  b、校名、责任人、地点和联系电话。

  c、供应单位的名称、责任人、地点和联系电话。

  d、目前状况、事情的`经过和紧急处理措施。

  e报告时间和报告人。

  (4)成立应急处理小组:

  a、事件发生后,学院后保处应立即启动由分管院长担任组长、后保处领导、学生处领导、医卫保健教师、后勤及其他骨干教师力量组成的应急处理小组,交排好分工,各司其职,做好安抚工作、家长工作,并组织力量送医院及时救治。

  b、学院应安排好必要的车辆,以备运送患病学生至医院及时救治。

  (4)救治病人:

  a、学院应安排教师及时将患病学生送到就近医院,协助卫生机构救治患者,做好登记工作,并及时通知家长。

  b、学院应安排教师做好排摸调查工作,加强家校联系,派专人接听家长咨询电话,以免耽误救治时机。

  c、学院应在事件发生的第二天做好随访工作,继续排摸调查,安排专人做好家长解释工作,并将有关情况及时书面报告董事会,直至所有患病学生全部康复到校上课。

  d、保护现场:保留造成或导致疑似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和设备。

  e、配合调查: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按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卫生餐饮管理制度11

  1、点菜厅、包间要保持整洁,餐具摆台后或顾客就餐时不得清扫地面。餐具摆台超过当次就餐时间尚未使用的要回收保洁。

  2、发现或被顾客告知所提供的食品确有感官性状异常或变质时,餐厅服务人员应当立即撤换该食品,并同时告知有关备餐人员,备餐人员要立即检查被撤换的食品和同类食品,做出相应处理,确保供餐安全卫生。

  3、销售直接入口食品要使用专用工具。专用工具要消毒后使用,定位存放。要做到货款分开,防止污染。

  4、供顾客自取得调味品要符合相应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

  5、必须使用消毒后的餐饮具,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摆台上桌。

  6、及时做好台面调料、牙签、餐巾、茶水等清洁消毒工作。

  7、端菜时手指不接触食品,分餐工具不接触顾客餐具,递小毛巾用夹具,用后及时收回清洗消毒,用过的餐饮具及时撤回,并揩净台面。

  8、工作结束后,做好台面、桌椅及地面的清扫工作,保持整洁卫生。

  食品原料采购索证制度

  1、采购员要认真学习采购食品索证管理制度,熟悉并掌握食品原料采购索证要求。

  2、采购食品(包括食品成品、原料及食品添加剂、食品容器和包装材料、食品用工具和设备),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供方索取产品的检验合格证和化验单,同时注意检查核对。合格证明中记载的产品名称、生产日期、批号等必须与产品相符,不得涂改、伪造。

  3、所索取的检验合格证明由采购部门妥善保存,以备查验。

  4、不得采购腐败变质、掺杂掺假、发霉生虫、有毒有害、质量不新鲜的食品及原料,以及无产地、无厂名、无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或标识不清以及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5、不得采购无卫生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供应的食品。

  6、采购乳制品、肉制品、水产制品、食用油、调味品、酒类饮料、冷食制品、食品添加剂以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应当索证的其他食品等,均应严格索证;生肉、禽类应索取兽医部门的检疫合格证,进口食品及其原料应具有口岸卫生监督部门出具的检疫合格证书。

  7、验收员在验收食品时,要检查验收所购食品有无检验合格证明,并做好记录。

  库房管理制度

  1、主食、副食分库房存放,食品与非食品不能混放,食品仓库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不得存放个人物品和杂物。

  2、仓库内要定期清扫,保持仓库、货架清洁卫生,经常开窗或用机械通风设备通风,保持干燥。

  3、做好食品数量、质量合格证明或检疫证明的检查验收工作。腐烂变质、发霉生虫、有毒有害、掺杂掺假、质量不新鲜的食品,无卫生许可证的生产经营者提供的食品、未索证的食品不得验收入库。

  4、做好食品数量、质量入库登记,做到先进先出,易坏先用。

  5、食品按类别、品种分架、隔墙、离地整齐摆放,散装食品及原料储存容器加盖密封,同时经常检查,防止霉变。

  6、肉类、水产品、禽蛋等易腐食品应分别冷藏贮存。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设备,必须贴有明显标识并有温度显示装置。肉类、水产类分柜存放,生食品、熟食品、半成品分柜存放,杜绝生熟混放。

  7、冷冻设备定期化霜,保持霜薄(不得超过1cm)、气足。

  8、经常检查食品质量,及时发现和处理变质、超 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9、做好防鼠、防蝇、防蟑螂工作,安装符合要求的挡鼠板;不得在仓库内抽烟。

  食品添加剂使用与管理制度

  1、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必须符合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和卫生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不符合卫生标准和卫生管理办法要求的食品添加剂不得使用。

  2、购买食品添加剂必须索取卫生许可证复印件和产品检验合格证明,进口食品添加剂应索取口岸食品卫生监督机构出具的卫生证明。

  3、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必须符合《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或卫生部公告名单规定的品种及其使用范围、使用量,不得凭经验随意扩大使用范围和使用量。

  4、不得使用用未经批准、受污染或变质以及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添加剂。

  5、不得为掩盖食品腐烂或以掺杂、掺假、伪造为目的而使用食品添加剂。

  粗加工间管理制度

  1、分设肉类、水产类、蔬菜、原料加工洗涤区或池,并要有明显标志。食品原料的加工和存放要在相应场所进行,不得混放和交叉使用。

  2、加工肉类、水产类、蔬菜的操作台、用具和容器要分开使用,并要有明显标志。盛装海水产品的容器要专用。

  3、各种食品原料不得就地堆放。清洗加工食品原料必须先检查质量,发现腐烂变质、有毒有害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不得加工。

  4、蔬菜类食品原料要按“一择二洗三切”的顺序操作,彻底浸泡清洗干净,做到无泥沙、无杂草、无烂叶。

  5、肉类、水产品类食品原料的加工要在专用加工洗涤区或池进行。肉类清洗后无血、毛、污,鱼类清洗后无鳞、鳃、内脏,活禽宰杀放血完全,去净羽毛、内脏。

  6、做到刀不锈、板不霉、整齐有序,保持室内清洁卫生。加工结束及时拖清地面,水池、加工台工具、用具容器清洗干净,定位存放;切菜机、绞肉机等机械设备用后拆开清洗干净。

  7、及时清除垃圾,垃圾桶每日清洗,保持内外清洁卫生。

  8、不得在加工、清洗食品原料的水池内清洗拖布。

  烹调加工管理制度

  1、加工前检查食品原料质量,变质食品不下锅、不蒸煮、不烘烤。

  2、熟制加工的食品要烧熟煮透,其中心温度不低于70℃。油炸食品要防止外焦里生,加工后的直接入口熟食品要盛放在已经过消毒的容器或餐具内,不得使用未经消毒的餐具或容器。

  3、烹调后至食用前需要较长时间(超过两小时)存放的食品应当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条件下存放,需要冷藏的熟制品应在放凉后再冷藏。

  4、隔餐隔夜熟制品必须经充分再加热后方可食用。

  5、灶台、抹布要随时清洗,保持清洁。不用抹布揩碗盘,滴在盘边的汤汁用消毒布揩擦。

  6、严格按照《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废弃食用油脂管理规定》要求,收集处理废弃油脂,及时清洗抽油烟机罩。

  7、剩余食品及原料按照熟食、半成品、生食的卫生要求存放,不可混放和交叉叠放。

  8、工作结束后,调料加盖,工具、用具洗刷干净,定位存放;灶上、灶下地面清洗冲刷干净,不留残渣、油污,不留卫生死角,及时清除垃圾。

  面食制作管理制度

  1、加工前要检查各种食品原料,如米、面、黄油、果酱、果料、豆馅以及做馅用的肉、蛋、水产品、蔬菜等,如发现生虫、霉变、有异味、污秽不洁等不符合卫生要求的情况,不能使用。

  2、做馅用的肉、蛋、水产品、蔬菜等原料要按照粗加工卫生制度的要求加工。蔬菜要彻底浸泡清洗,易造成农药残留的蔬菜(如韭菜)浸泡时间应在30分钟以上,然后冲洗干净。

  3、各种工具、用具、容器要按食品生熟不同分开使用,用后及时清洗干净,定位存放,菜板、菜墩洗净后立放。

  4、糕点存放在专库或专柜内,做到通风、干燥、防尘、防蝇、防鼠、防毒,含水分较多的带馅糕点存放在冰箱内,做到生熟分开保存。

  5、按规定要求正确使用食品添加剂。

  6、各种食品加工设备,如绞肉机、豆浆机、和面机、馒头机等用后要及时清洗干净,定期消毒。各种用品如盖布、笼布、抹布等要洗净、晾干备用。

  7、加工结束后及时清理面点加工场所,做到地面无污物、残渣,面板清洁;各种容器、用具、刀具等清洗后定位存放。

  凉菜间(冷拼间)制作卫生管理制度

  1、凉菜指定专人加工制度,其他人员不得随意进出凉菜间,个人生活用品及杂物不得带入凉菜间。

  2、凉菜间工作人员要严格注意个人卫生,在预进间二次更衣,穿戴洁净的衣、帽、口罩和一次性手套,严格洗手、消毒。

  3、凉菜间室内温度不得超过25℃。

  4、凉菜间的工具、用具、容器必须专用,用前消毒,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5、供加工凉菜用的蔬菜、水果等食品原料须洗净消毒,未经洗净处理的不得带入凉菜间。

  6、加工熟食卤菜要先检查食品质量,原料不新鲜不加工。熟食卤菜要在另间加工,加工后进凉菜间改刀配制,剩余的存放在熟食冰箱内。

  7、各种凉菜现配现用,尽量当餐用完,隔餐隔夜的改刀熟食及冷盘凉拌不能再做凉菜供应。

  8、各种凉菜装盘后不可交叉重叠存放,传菜从食品输送窗口进行,禁止服务员直接进入凉菜间端菜。

  9、加工结束后,将剩余食品冷藏,清理室内卫生。

  烧烤制作管理制度

  1、设置专用独立的粗加工间;

  2、烧烤间进出口分别设置;

  3、专营烧烤食品的餐饮业须必须设置腌制间、烧烤卤肉间和凉晒间

  4、一般餐饮业可在烧烤间内分别设置腌制区域、烧烤卤肉区域和凉晒区域;

  5、烧烤间的工具、用具、容器必须专用,用前消毒,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6、烧烤用的调味品必须符合卫生标准,不得使用未经批准、受污染或变质以及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调味品。

  8、不得为掩盖食品腐烂或以掺杂、掺假、伪造为目的而使用食品添加剂

  9、烧烤用的畜产品、生肉应索取兽医部门的`检疫合格证。

  10、烧烤间必须设有防尘、防蝇、防鼠设施。

  餐具、用具清洗消毒制度

  1、设立独立的餐饮具洗刷消毒室,消毒间内配备消毒、洗刷、保洁设备。

  2、洗刷消毒员必须熟练掌握洗刷消毒程序和消毒方法。严格按照“除残渣→ 碱水(或餐洗净)→清水冲→热力消→保洁”的顺序操作。药物消毒增加一道清水冲的程序。

  3、每餐收回的餐饮具、用具,立即清洗消毒,不隔餐隔夜。

  4、清洗餐饮具、用具用的餐洗净、消毒剂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和要求。餐具消毒前必须清洗干净,消毒后的餐饮具表面光洁、无油渍、无水渍、无异味、无泡沫、无不溶性附着物,及时将其放入保洁柜密闭保存、备用。

  5、盛放消毒餐具的保洁柜要有明显标记,要经常擦洗消毒,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具要分开存放。

  6、洗刷餐饮具的水池专用,不得在洗餐饮具池内清洗食品原料,不得在洗餐饮具池内冲洗拖布。

  7、洗刷消毒结束,要清理地面、水池卫生,及时清理泔水桶,做到地面、水池清洁卫生,无油渍残渣,泔水桶内外清洁。

  8、定期清扫室内环境、设备,不留卫生死角,保持清洁。

  卫生间卫生管理制度

  1、卫生间周围环境整洁,墙壁内外无乱写乱画乱贴。

  2、厕内保持“六面光”。做到无蛛网、无烟头、无纸屑、无杂物。

  3、厕内干净,便槽畅通。无污迹、无尿碱、无便垢。

  4、全日保洁,多次冲洗,做到无臭味。

  5、照明、供水、排污设施完好。如有损坏,要及时报告检修。

  6、工具、物品要摆放整齐

  7、定期药物消杀,做到无蚊蝇。

  食品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1、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

  2、食品卫生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本单位的健康查体工作,建立从业人员卫生档案,督促“五病”人员调离岗位,并对从业人员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

  3、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参加一次查体,每年到期前一个月参加健康复查,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证明。

  4、新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实习工、实习学生必须取得健康证明后上岗,杜绝先上岗后查体的事情发生。

  5、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生产经营。

  6、定其检查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发现无有效健康证明者,交卫生监督部门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食品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制度

  1、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必须在接受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工作。

  2、认真制定培训计划,在卫生行政部门的指导下定期组织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卫生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的培训以及卫生操作技能培训。

  3、食品生产经营人员的培训包括负责人、卫生管理人员和食品从业人员,初次培训时间分别不得少于20、50、15课时。

  4、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包括实习工、实习生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5、培训方式以集中讲授与自学相结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离岗学习一周,待考试合格后再上岗。

  6、建立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管理制度

  1、从业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查体和卫生知识培训,取得合格证明方可上岗。

  2、从业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卫生知识,掌握本岗位的卫生技术要求,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严格遵守卫生操作规程。

  3、坚持科学的洗手习惯:操作前、便后以及从事与食品无关的其他活动后应洗手,先用消毒液消毒,后用流动水冲洗。

  4、从业人员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不得在食品加工场所或销售场所内吸烟、吃东西、随地吐痰,不得穿工作服入厕。

  5、从业人员不得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及做其他影响食品卫生的行为,不得直接抓取直接入口食品或用勺直接尝味。操作用具用后不得随处乱放。

  6、从业人员要注意个人卫生及形象,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头发梳理整齐置于帽内。

  7、从业人员必须认真执行各项卫生管理制度。

  更衣室卫生管理制度

  1、更衣室设专人负责卫生清扫和卫生管理。

  2、更衣室必须保持干净整洁,不得由垃圾杂物,地面无污物、积水。

  3、工作服、手套等应保持整洁,并摆放整齐。

  4、更衣室应有必要的防虫设施,无异物及虫类。

  5、禁止将与生产无关的物品带进更衣室,禁止在更衣室吃东西,聊天。

  6、更衣人员必须服从更衣室负责人安排,听从指挥,对号换工作服。更衣后个人衣物应放入指定更衣柜内,不得乱搭乱放,不得带入后厨。

  7、更衣人员应爱护公共设施,维护公共卫生,自觉遵守更衣室的规章制度。

  8、员工更衣操作规程:

  (1) 将外衣及其它随身物品放入指定的更衣柜内

  (2) 从挂衣架上取下工作服,按照从上到下、从里到外的顺序穿戴整齐。

  (3) 经洗手消毒后进入后厨。

  9、更衣室卫生员要及时对更衣室进行卫生清理,确保更衣室的清洁卫生。

  废弃食用油脂管理制度

  1、食堂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废弃油脂要专人负责定时收集。

  2、收集好的废弃油脂要记录好收集时间及数量。

  3、定时对收集好的废弃油脂与干性废弃垃圾搅拌一并按垃圾清运处理。

  4、处理废弃油脂时要做好记录,注明处理时间,数量、去向、及参加人员。

  5、发现有人把废弃的油脂作为他用或二次回收使用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有毒有害物品管理制度

  1、清洗剂、消毒剂、刹虫剂以及其他有毒有害物品

  均应有固定包装,贮存于专门库房或柜橱内。

  2、加锁并由专人负责保管,建立管理制度,防止出现食物中毒。

  除虫灭害的管理制度

  1、应定期进行除虫灭害工作,防止害虫孳生。使用杀虫剂进行除虫灭害,应由专人按照规定的使用方法进行;

  2、除虫灭害工作不能在食品加工操作时进行,实施时对各种食品(包括原料) 应有保护措施;

  3、使用时不得污染食品、食品接触面及包装材料,使用后应将所有设备、工具及容器彻底清洗;

  4、食品加工场所内不得使用鼠药。

  食品卫生综合检查制度

  1、 制定定期或不定期卫生检查计划,将全面检查与抽查、问查相结合,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2、 各餐饮部位的卫生管理组织负责本部位的各项卫生管理制度的落实,每天在操作加工时段至少检查一次卫生,检查各岗是否有违反制度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指导改进,并做好卫生检查记录备查。

  3、 厨师长及各岗负责人、主管要跟随检查、指导,严格从业人员卫生操作程序,逐步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和卫生操作习惯。

  4、 单位卫生管理组织及卫生管理员每周1-2次对各餐饮部位进行全面现场检查,同时检查各部位的自查纪录,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限期改进意见,做好检查记录。

  5、 检查中发现的同一类问题经两次提出仍未改进的,按有关规定处理,情节严重的交卫生监督部门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食品留样制度

  1、每餐坚持饭菜留样,并在留样容器盒上标明菜名、日期、时间等。

  2、饭菜留样应留足数量250g,储存于专用冰箱,温度保持在2-8摄氏度左右。

  3、每天坚持饭菜试尝,由管理人员指定专人分别进行试尝,并按《食品留样试尝情况登记表》进行逐项登记。

  4、饭菜留样必须留样食品应加锁保存二十四小时。

  5、设专用留样冰箱,冰箱内保持整洁,并定期进行洗刷、消毒。

  6、任何食品都不得与留样食品混放。

卫生餐饮管理制度12

  一、本店法定代表人是卫生管理第一责任人。

  二、全体从业人员要认真学习政策,遵守法规、制度,刻苦钻研业务,不断提高综合素质。

  三、从业人员必须持健康证上岗,且经过卫生知识培训合格,着装整齐统一,仪表端正,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不留长指甲,不涂指甲油,勤换衣服。

  四、坚持每日上班前和下班后打扫卫生制度,每周进行一次卫生大扫除,工作期间,随脏随清,保持室内环境卫生整洁。

  五、经常检查地板、天花板、墙壁、门窗等是否牢固,所有的孔、缝隙要密封或加网,做到防鼠、防蚊蝇、防蟑螂、防灰尘。

  六、从业人员上班前和方便后,要消毒洗手,严禁在工作区域抽烟、酗酒、咳嗽、喷嚏时要避开食物,讲文明。

  七、采购原材料要索取商家的`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质量检验报告,检疫合格证等相关证件,并仔细查验,确保原材料质量。

  八、餐具、用具等公用物品做到一客一换,并洗净消毒后再用。

  九、必须使用有益的垃圾桶,泔水桶,并做到日清日洗日消毒,保持干净卫生。

  十、各经营户必须服从卫生监督部门的指导与监管。

卫生餐饮管理制度13

  1、餐(饮)具、用具使用前必需清洗消毒,符合国家卫生标准,未经消毒的餐《饮》具、用具不得使用;对每餐未使用的餐具,必须收回洗碗间用清水冲洗,进行消毒后,方可再用;不重复使用一次性餐具;当天收回餐具,当天清洗消毒,不隔天隔夜。

  2、餐(饮)具用具洗涤、消毒水池,不得与清洗蔬菜、肉类等其他水池混用。

  3、餐(饮)具用具清洗消毒按“一洗、二清、三消毒、四冲洗”的顺序操作。

  4、清洗时,在水池里放的'洗涤剂,注入热水,将洗洁剂搅拌均匀,水温控制在40C;在将餐具、用具内的杂物刮掉,放入水池浸泡5——10分钟后进行清洗。

  洗净后,凡能用蒸汽消毒的餐具、用具、器皿等,均应放入蒸车内进行消毒,蒸汽温度大于等于95C,蒸煮时间为15——30分钟;凡不能用蒸煮的塑料餐具、用具、器皿等,须用药物浸泡进行消毒,浸泡时间为15—30分钟。

  5、消毒后餐(饮)具、用具必须储存在专用保洁柜内备用;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具、用具应分开存放并有明显标识。

  6、餐(饮)具用具保洁柜应密闭、定期清洗、保持洁净、不得存放私人物品。

  7、洗消完毕将洗碗消毒池及其他清洗消毒设备冲洗干净。

  洗碗间及消毒间必须保持整洁、卫生、明亮,不得存放有毒物品、有毒气体、污物、易爆物品等。

  8 下班时,专职管理人员应锁好餐具间及洗碗间的门窗。

卫生餐饮管理制度14

  一、食品和食品原料采购查验管理制度

  1、餐饮服务提供者采购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应当到证照齐全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或批发市场采购,并应当索取、留存有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购物凭证。购物凭证应当包括供货方名称、产品名称、产品数量、送货或购买日期等内容。

  长期定点采购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与供应商签订包括保证食品安全内容的采购供应合同。

  2、从生产加工单位或生产基地直接采购时,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加盖有供货方公章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3、从流通经营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采购时,应当查验并留存加盖有公章的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等复印件;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4、从农贸市场采购的,应当索取并留存市场管理部门或经营户出具的加盖公章(或签字)的购物凭证;从个体工1

  商户采购的,应当查验并留存供应者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或复印件、购物凭证和每笔供应清单。

  5、从食品流通经营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和农贸市场采购畜禽肉类的,应当查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原件;从屠宰企业直接采购的,应当索取并留存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原件。

  6、不得从无合法资质的单位(企业)和个人采购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

  7、采购定型包装食品,商标标签上应有品名、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存期(保质期)等内容。

  8、建立真实完整的食品(包括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进货验收记录,并保存2年以上备查。

  二、餐饮服务单位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

  1、购买食品添加剂必须索取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和产品检验合格证明,进货验收按照索证管理规定做好验收记录。

  2、购买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必须有包装标识和产品说明书。包装标识内容包括:品名、产地、厂名、卫生许可证号、规格、配方或者主要成分、生产日期、批号或代号、保质期限、使用范围与使用量、使用方法等,标识应明确标示有“食品添加剂”字样。

  3、采购使用食品添加剂必须做到专人采购、专人保管、专人登记、专柜保管、专人领用。

  4、严禁使用食品添加剂掩盖食品腐败变质,严禁以掺杂掺假,伪装为目的使用食品添加剂。

  5、餐饮服务经营单位必须严格按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范围、使用剂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禁止超范围、超剂量滥用食品添加剂。

  三、餐饮服务单位餐用具清洗消毒保洁制度

  1、本店的餐用具、容器、包装材料做到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污染食品,并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等特殊要求。

  2、本店的餐用具应定期进行清洗、消毒、保洁,防止使用被污染的餐用具。

  3、本店的餐用具有专人清洗、消毒、保洁,不得乱摆乱放。消毒时应使用正规的餐用具消毒产品,并按规定配兑消毒液,浸泡时间要准确,然后清洗保洁。消毒后要做好消毒记录。

  4、各餐饮服务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员负责要定期对本餐饮服务单位的餐用具进行检查,对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餐用具进行及时更换。

  四、餐饮服务单位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1、各餐饮服务单位的食品从业人员必须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取得合格的健康证明后方可从事餐饮服务工作,不得继续使用超过有效期的健康证。

  2、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的人员不得从事直接入口食品工作。

  3、持有合格的健康证明的食品从业人员一旦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的人员应立即调离从事直接入口食品工作岗位。并做好记录

  4、各餐饮服务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员负责本餐饮服务单位的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工作,并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

  五、餐饮服务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1、餐饮服务经营场所内环境(包括地面、排水沟、墙壁、天花板、门窗等)应随时保持清洁和良好卫生状况。

  2、餐厅内桌、椅、台等应随时保持清洁。

  3、废弃物应在每次供餐结束后及时清除,清除后的容器应及时清洗,必要时进行消毒。废弃物放置场所不得有不良气味或有害(有毒)气体溢出,应防止有害昆虫的孳生,防止污染食品、食品接触面、水源及地面。

  4、食品加工过程中废弃的食用油脂应集中存放在有明显标志的容器内,定期按照《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废弃食用油脂管理的规定》予以处理。

  5、污水和废气排放应符合国家环保要求和排放标准。

  6、定期进行除虫灭害工作,防止害虫孳生。除虫灭害工作不能在食品加工操作时进行,实施时对各种食品(包括原料)应有保护措施。

  7、使用杀虫剂进行除虫灭害,应由专人按照规定的使用方法进行;使用时不得污染食品、食品接触面及包装材料,使用后应将所有设备、工具及容器彻底清洗。

  8、场所内如发现有害动物存在,应追查和杜绝其来源。扑灭方法应以不污染食品、食品接触面及包装材料为原则

  六、餐厨垃圾和废弃食用油脂管理制度

  1、食品处理区设存放废弃物或垃圾的容器。废弃物容器与加工用容器有明显区分的标识。

  2、废弃物容器配有盖子,以坚固及不透水的材料制造,内壁光滑便于清洗。专间内的废弃物容器盖子为非手动开启式。

  3、废弃油脂必须按国家《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废弃食用油脂管理的规定》进行管理。

  4、废弃油脂应设专人负责管理。

  5、废弃油脂应有专门标有“废弃油脂”字样的密闭容器存放,集中处理。

  6、废弃油脂只能销售给废弃油脂加工单位和从事废弃物收购的单位,不得销售给其他单位和个人。

  7、处理废弃油脂要签订回收协议,建立回收记录,包括销售时间、种类、数量、收购单位、用途、联系人姓名、电话、地址、收货人签字等,并保存2年以上备查。

  七、消费者投诉管理制度

  1、餐饮服务单位应妥善处理消费者投诉,不拖拉、不推诿,作好相关记录,保留相关证据。

  2、对消费者投诉属实的应查明原因,分清责任,积极稳妥、文明有序地处理好消费者投诉事项。对不属于餐饮服务单位责任的事项要耐心细致地宣传解释,不得发生野蛮粗暴行为;对属于餐饮服务单位责任的事项,要与消费者文明妥善协商,达成双方满意的处理方案,避免差错事故再次发生或矛盾激化。

  3、对消费者投诉不能协商解决的,可向县消委会或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反映或投诉。投诉电话:41554xxx(食品药品监管局)

  4、对县消委会和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协商解决均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当事双方可以通过法律渠道寻求解决。

卫生餐饮管理制度15

  1、食品卫生安全主管领导责职制度

  为保证学院和学院食堂等食品经营场所管理、从业人员更好地履行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的职责,加强对学院食堂和教师、学生集体用餐的卫生安全管理,保护学院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用餐卫生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制定本责任制。

  (1)上海邦德职业技术学院院长为学院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后保处处长为直接责任人。

  (2)依法办食堂,建立学院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校内供应的食品及饮料卫生安全。

  (3)统一指挥,督促学院的各有关食品卫生部门开展工作,加强对学院食堂和教师、学生集体用餐的卫生安全管理。

  (4)杜绝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建立、健全学院食物中毒或流行性疾患等突发事件处理的紧急预案。

  (5)责任人如果管理工作不到位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2、食物中毒等突发事件处理的应急预案

  为加深、加强学院食品卫生工作,不断提升学院公共卫生工作水平,进一步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提高学院应对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等突发事件的处理能力,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及《上海市施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的意见》,特制定本预案。

  学院一旦发生疑似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等突发事件,应当遵循以下程序应对处理。

  (1)停止供餐:立即停止学院食堂或其他食品经营场所的供应。

  (2)及时报告:

  a事件:有5人(含5人)以下疑似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症状。

  b程序:发现疑似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应在事件发生30分钟内电话上报后保处和学院院长,立即与区卫生局联系,派遣有关人员进行调查及协助学院处理事件.并即刻报市教委。后保处应在事件发生90分钟内向院部呈书面报告。处理过程

  中的重大事件应随时报告。

  (3)报告内容:

  a疑似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的人数、症状及第一例发生时间。

  b校名、责任人、地点和联系电话。

  c供应单位的名称、责任人、地点和联系电话。

  d目前状况、事情的经过和紧急处理措施。

  e报告时间和报告人。

  (3)成立应急处理小组:

  a事件发生后,学院后保处应立即启动由分管院长担任组长、后保处领导、学生处领导、医卫保健教师、后勤及其他骨干教师力量组成的应急处理小组,交排好分工,各司其职,做好安抚工作、家长工作,并组织力量送医院及时救治。

  b学院应安排好必要的车辆,以备运送患病学生至医院及时救治。

  (4)救治病人

  a学院应安排教师及时将患病学生送到就近医院,协助卫生机构救治患者,做好登记工作,并及时通知家长。

  b学院应安排教师做好排摸调查工作,加强家校联系,派专人接听家长咨询电话,以免耽误救治时机。

  c学院应在事件发生的第二天做好随访工作,继续排摸调查,安排专人做好家长解释工作,并将有关情况及时书面报告董事会,直至所有患病学生全部康复到校上课。

  d保护现场:保留造成或导致疑似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和设备。

  e配合调查: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按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f控制事态:落实:卫生行政部门要求采取的其它措施,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包括教学秩序和下一餐用餐等)。

  h保险介入:同时通知保险机构介入。

  i其他:必要时报告公 安、工商等部门。

  3、食堂等食品经营场所管理制度

  (1)食堂等食品经营场所的工作人员要牢固树立为教学第一线服务的思想,热爱本职工作,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以高质量的要求搞好服务工作。

  (2)食堂等食品经营场所要配合学校积极搞好饮食供应,及时调整经营思路,不断改进经营方式,切实保障饮食卫生及供应工作。

  (3)食堂等食品经营场所的从业人员要定期进行健康检查,严禁患有传染病及其它不适应饮食从业要求的疾病患者从事食堂工作,无健康合格证不准上岗。

  (4)食堂等食品经营场所要严格执行国家《食品卫生法》,确保所供应的饭菜及其它食品清洁、卫生,杜绝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5)食堂等食品经营场所的'操作间及餐厅必须整洁卫生,菜案、面案分开,生食、熟食分开,严禁污染、腐烂、变质及隔夜食品出售。

  (6)各类炊具、餐具要指定专位摆放,不准放置地面。炊具、餐具要定期消毒。

  (7)积极采取防鼠、防蝇、防虫措施,并按卫生防疫部门要求抓好消毒工作。

  (8)食堂等食品经营场所工作要力求做到饭菜可口,品种齐全,档次搭配适当,确保饭菜质优价宜,让学生满意。

  (9)食堂等食品经营场所的工怍人员要不断征求学生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工作中要态度和蔼、一视同仁、文明服务。

  (10)食堂等食品经营场所要积极配合学院完成其他有关工作。

  4、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1)认真做好食品验收工作,不收、不做、不售腐败变质或有害有毒的食物,做到食品件件验收,并有专人负责,把好第一关。

  (2)食物生熟分开,盛器、抹布、刀具、砧墩板、冰箱均要做到生熟分开,生荤菜设专用盛器(红色或涂上红色标记)存放,未洗与洗净的蔬菜盛器分开装载(绿色或涂上绿色标记),防止交叉污染。’

  (3)食品要烧熟煮透,防止外熟内生,严防生熟食品污染。对剩饭、剩菜要妥善保存,严格处理。在供应前必须单独重新回锅烧透。

  (4)餐饮具要严格消毒。熟菜盆、打饭用具均应在开窗出售食物前进行消毒处理,并有专人负责。实行“四过关”,即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

  (5)严格实行由原料到成品的“四不制度”,即:不收、不切、不做、不售腐烂变质和有毒有害食物。

  (6)成品(含食物)存放必须实行“四隔离”,即:生与熟隔离,成品与半成品隔离,食品与杂物、药物隔离,食品与天然冰隔离。

  (7)个人卫生做到“四勤”,即勤洗手、剪指甲、理发,勤洗内衣,勤换工作服;上班时必须佩戴“二白”(卤菜问须佩戴“三白”),开饭时一律佩戴“三白”。工作时间严禁佩戴戒指、手镯、手链、耳环,不准涂指甲油、搽香水。

  (8)全体员工必须执行下列规定。

  a主动参加每年一次的体检和食品卫生安全知识培训考核。

  b每天小扫除不低于2次,每周大扫除1次。环境卫生实行“四定”,即:定人、定物、定质量,划片分工,包干负责。

  d实行每周一、三、五的卫生检查考核,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台,并记录在案。

  5、食堂等食品经营场所安全生产制度

  食堂等食品经营场所有许多火源、电源和机械设备,如有使用、防护不当,很容易发生火灾和伤害事故。

  (1)食堂等食品经营场所及其设备应符合消防和劳动防护规范,并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

  (2)加强火源管理,油灶、煤气灶、电器设备及电源控制机房有专人负责,下班前,应将所有的电源切断。

  (3)随时消除油渍污垢,将易燃物品置于远离火源的地方,厨房和仓库内禁止吸烟。

  (4)加强对有关员工的安全操作规程培训,定期组织对电气设备、机械设备的检查。

  (5)加强对员工消防知识的培训,定期组织对所有消防设施的检查。

  (6)未经食堂等食品经营场所经理批准,禁止一切非工作人员进入操作场所。

  6、健康晨检制度

  (1)专人负责食堂等食品经营场所工作人员每天上班的晨检工作。

  (2)食堂等食品经营场所工作人员每日配合晨检人员做好工作,主动报告有无发热、腹泻、手外伤、呕吐等情况。

  (3)凡有发热、腹泻、手外伤、皮肤湿疹、咽喉疼痛、呕吐等现象的工作人员应暂离岗位并及时治疗,待身体恢复后上岗。

  (4)做好晨检记录,并妥善保存—学期。

  7、食堂等食品经营场所日检制度

  (1)专人负责每日对食堂等食品经营场所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

  (2)内外环境整洁,个人卫生达标,操作过程正确。

  (3)确保无一人带菌参加工作。’。

  (4)监督从业人员遵守食堂等食品经营场所的各项规章制度及操作流程。

  8、食品采购验收索证制度

  (1)学校一切食品必须定点采购,每年初对定点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和信誉评价,对合格供应商签订供货合同,明确供货质量要求。

  (2)每次采购食品及其原料时,必须向供货商索要此批食品的检查合格证或者化验单(即索证)。

  (3)索证时对索证食品的卫生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必须查清产品名称、生产企业名称、生产日期、批号等。

  (4)索证食品的卫生检验合格证、化验单如为复印件,应加盖检验单位印章。

  (5)包装食品必须检查食品标签,严禁“三无”产品进库。

  (6)食品进库或制作加工前必须由验收员验收,并签字。

  9、食品储存卫生制度

  (1)存储食品仓库必须做到卫生、整洁、整齐,食品与杂物严格分离。

  (2)食品库房周围不能有有毒、有害污染及蚁蝇孳生地,防止交叉感染。

  (3)库房内地面平整、硬实,严禁直接裸露土地,通风良好,避免阳光直接射入,保持所需的温度和湿度。

  (4)库房内有防蝇、防尘、防鼠及防潮设施,防止食品发霉、变质发生虫子。

  (5)库房内设立食品垫离板、存放台、存放案,做到所有食品离地离墙。

  (6)食品库房应设专人管理,建立健全卫生管理、食品和原料出入库登记、检查保管制度,做到定期清洗、消毒、换气,经常保持清洁状态,避免尘土、异物污染食品。

  (7)对进库的各种食品原料、半成品应进行验收和登记;掌握食品的进出状态,做到先进先出,尽量缩短储存时间。

  10、食堂等食品经营场所工作人员个人卫生制度

  (1)必须按规定取得有效健康证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操作,每年体检和培训至少一次。

  (2)上班时必须穿着统一工作服、帽,头发不露帽外。操作直接入口食品如熟食、盒饭等均应戴口罩。

  (3)上班前和便后应洗手消毒,不得穿戴工作服、帽和口罩进入厕所。

  (4)在出售直接入口的食品时,不得用手直接抓取食品,必须使用清洁卫生的售货工具。

  (5)操作区严禁吸烟,严禁对着食品打喷嚏、咳嗽和出现其它易污染食品的不卫生动作。

  (6)勤洗澡、勤理发、勤洗手(每餐出售前,必须按规定进行双手消毒除菌)、勤换衣,不留长指甲,不涂指甲油,不擦香水,不戴戒指等外露饰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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