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管理制度

时间:2024-12-16 10:45:06 智聪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施工管理制度(精选25篇)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制度,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这些规则蕴含着社会的价值,其运行表彰着一个社会的秩序。制度到底怎么拟定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施工管理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施工管理制度(精选25篇)

  施工管理制度 1

  一、进入工地的人员必须佩戴胸牌和安全帽,业务往来的单位人员进入施工现场须经登记后方可进入,闲杂人员不得进入工地。

  二、进入工地的材料,值班人员必须进行登记,注明材料的规格、品种、数量以及车的种类和车号。

  三、外运材料必须有项目负责人签字,值班人员方可放行。

  四、门卫值班人员必须昼夜轮流值班,对当天发生的情况,要在记录本上注明,以便向接班人员交代清楚,双方签字后,交班人员方准离开岗位。

  五、夜间值班人员不得睡觉、喝酒,要不断进行巡逻,发现问题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

  六、每日上、下班前,要检查施工现场周围是否有不安全的因素存在,如有异常,应采取必要措施。

  七、施工现场禁止吸烟的'地段,应严禁吸烟和出现明火,仓库内禁止携入火种,对入库人员进行宣传教育、监督、检查到位。

  八、应保持施工现场的消防设备、器具的完整、清洁到位,不许他人随意挪用。

  九、对他人在施工现场进行的不安全作业行为,及时监督并制止。

  施工管理制度 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交四航工程研究院有限公司(含广州四航岩土技术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施工质量管理工作,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有关的行业法规,遵照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以公司及岩土公司名义承接的中国境内工程项目(下称项目部)。

  第三条 各项目部依据国家、行业有关工程建设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定、规程及合同文件等进行施工,并对所承担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

  第四条 按照“政府监督、法人管理、社会监理、企业自检”的工程质量管理模式,各项目部应牢固树立质量意识,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严格加强施工过程中的自检、专检和交接检工作,自觉抓好施工质量,有效履行质量管理职能。确保工程施工全过程处于受控状态,为顾客提供满意服务。

  第五条 各项目部承建的工程(产品)质量均要达到国家相关标准、规范和设计的要求。

  第六条 各项目部的施工质量管理和工程(产品)质量水平,是公司对各部门年终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第七条 各项目部应根据国家、行业有关规定及本办法逐级制订有关施工质量管理规章制度和实施细则,并具体组织实施。

  第二章 施工质量管理体系

  第八条 各项目部必须建立并不断健全完善施工质量管理制度,形成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质量管理体系。

  第九条 公司设立施工质量管理委员会,负责公司施工质量管理工作。施工质量管理委员会由公司主管施工质量的领导、主管施工质量的部门负责人和各项目部主管施工质量工作的领导组成。

  第十条 公司工程质量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责任:

  (一)贯彻国家有关工程质量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制定公司施工质量管理的有关规定和办法;

  (二)指导和抽查各项目部施工质量管理工作;

  (三)定期和不定期组织工程施工质量检查;

  (四)组织或参加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处理,协调解决重大质量事项和争端;

  (五)考核和评价各项目部工程质量管理工作;

  (六)审核、推动优质工程的评选和申报事项。

  第十一条 公司施工质量管理委员会成员因工作变动自动任免,不另行文,委员会日常工作由公司工程部负责。

  第十二条 各项目部应设立施工质量管理职能部门,明确职责,归口管理本单位施工质量工作,开展工程施工质量检查、质量信息管理及指导、考核项目部的施工质量管理工作。

  第三章 工程质量分级责任制

  第十三条 公司对施工质量实行公司管理,公司和各项目部控制所管辖项目的施工质量管理体系。

  第十四条 各项目部应制定、落实施工质量分级责任制,完善岗位质量职责、质量检查及考核办法。根据工程施工特点,制定切实可行的质量策划、质量控制、质量保证措施和质量改进措施等。

  第十五条 公司法人代表是施工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对承建的工程质量负主要领导责任;主管施工的副职负直接领导责任;直接组织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是施工质量的第一责任人,主管施工的项目副经理是施工质量的直接责任人;各级总工程师对施工质量负技术责任;主管施工质量的负责人对施工质量负管理责任;相关部门负责人对施工质量负相应的管理责任。

  第十六条 各项目部的各级相关管理人员应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履行施工质量管理责任,做好各自职责范围内的质量管理工作。

  第四章 施工质量检查

  第十七条 公司对公司重点工程项目进行一年不少于一次的质量检查,检查结果在公司内通报或讲评。

  第十八条 公司工程部应对其所属辖的施工项目进行每半年不少于一次的施工质量检查。

  第十九条 项目部应组织每月不少于一次的质量大检查,检查结果报公司工程部备案。

  第二十条 施工质量检查包括以下内容:

  (一) 施工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及运行;

  (二) 施工质量管理办法及相关制度、实施细则的制定和执行;

  (三) 工程质量目标的制定、分解落实;

  (四) 对分包队伍工程质量管理及控制;

  (五) 岗位人员能力、业务指导、培训等;

  (六) 质量问题、质量事故的预防、报告、处理;

  (七) 质量自查情况及质量整改情况;

  (八) 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审批及执行;

  (九) 技术交底情况;

  (十) 施工测量、试验、检测;

  (十一)隐蔽工程及工序验收;

  (十二)工程实体质量;

  (十三)工程(交)竣工资料整理;

  (十四)文明施工和成品保护。

  第二十一条 责任单位对检查中发现的各类质量隐患必须及时制定整改方案,限期落实,并报送整改情况。

  第五章 工程质量报告制度和考核

  第二十二条 公司实行工程质量信息报告制度。项目经理部应采取工程质量简报形式向公司工程部报送工程质量信息。

  第二十三条 各项目部按季度填报中交集团工程质量信息统计报表(中交质表1),于季度末报公司工程部。

  第二十四条 各单位按年度报告质量工作计划与总结于当年12月中旬报公司工程部。内容应包括:

  (一)本单位年度质量工作总结及次年工作计划;

  (二)公司重点工程的质量和攻关、治理质量通病、创优规划等;

  (三)公司级以上优质工程获奖情况。

  第二十五条 公司对各项目部进行施工质量年度考核,考核成绩纳入项目考核,并于经济责任制挂钩。

  第六章 工程质量事故报告、调查与处理

  第二十六条 公司工程质量以预防为主,实行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制度。

  第二十七条 工程质量事故,系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由于责任过失造成工程倒塌或报废、机械设备毁坏、工程永久性缺陷、使用标准降低、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及工程需要加固、补强、返工处理的事故。

  第二十八条 工程质量事故的分类及分级标准。不同工程类别按相关建设行业规定的划分标准确定工程质量事故等级。

  第二十九条 事故发生后,必须按相关建设行业规定及时报告。水运工程质量事故按交通部《水运工程质量事故等级划分和报告制度》(水运质监字[1999]404号)规定进行事故报告;公路工程质量事故按交通部《公路工程质量管理办法》(交公路发[1999]90号)规定进行事故报告;铁路工程质量事故按铁道部《铁路建设工程质量事故处理规定》(铁建设[20xx]48号)规定进行事故报告,其它类型工程质量事故的报告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 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必须在2小时内报公司工程部,并且填写中交集团工程质量事故快报表(中交质表2),24小时内提交书面报告。

  第三十一条 工程质量事故书面报告内容

  (一) 工程项目名称、地点、项目负责人、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名称;

  (二) 事故发生的时间及简要经过、造成工程损伤状况伤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三) 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分析判断;

  (四) 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五) 事故报告单位。

  第三十二条 发生事故的现场保护措施

  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应采取积极、有效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同时应采取相应措施严格保护事故现场。

  第三十三条 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进行。公司施工质量主管部门负责归口管理公司范围内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

  第三十四条 发生质量问题,由各项目部组织处理,处理结果报公司工程部。若同时发生死亡事故,按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处理。

  第三十五条 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必须严肃认真进行处理。在处理工程质量事故时,必须坚持“事故原因没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没受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没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没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

  第三十六条 工程质量问题处理结果应在一个月内报公司工程部。

  第三十七条 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隐瞒不报、谎报、故意拖延报告期限的,故意破坏现场的,阻碍调查工作正常进行的,拒绝提供事故相关情况、资料的,提供伪证的,一经查实,由上一级单位按企业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三十八条 各项目部应根据工程特点,编制工程质量事故预防、报告及处理细则,防止因工程质量事故引发安全生产事故。

  第七章 工程质量创优活动

  第三十九条 按照局“实施精品工程战略”要求,加强创优意识教育,提高创优积极性,提高品牌效应。

  第四十条 公司工程施工质量管理委员会负责公司优质工程的评审工作。

  第四十二条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结合创优活动和质量检查,组织经验交流,观摩学习,共同提高,推动质量创优活动。

  第八章 奖罚

  第四十三条 公司各项目部应树立质量是企业生命的信誉意识。

  第四十四条 施工质量管理工作是对各项目部班子考核的重要部分,对工程质量管理工作做出贡献的人员,公司给予表彰或奖励。

  第四十五条 公司实行工程质量责任追究制度。各级人员按照各自职责对承建工程施工质量负终身责任。

  第四十六条 对违反国家规定,擅自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质量事故,影响企业信誉,使生产经营严重受损的项目部和个人不得参加各种荣誉评选,情节严重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九章 附则

  第四十七条 本办法由公司工程部负责解释。

  第四十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施工管理制度 3

  一、各项目部、施工队领导必须坚决贯彻执行上级颁布的各种质量管理文件、规程、规范和标准,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思想,宗旨是优质、优产、用户至上。

  二、各项目部、施工队必须有保证工程质量的管理机构和制度,有专人负责施工质量检测和核验记录,并认真做好施工记录和隐蔽工程验收签证记录,整理完善各项技术资料,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要求。

  三、进行经常性的工程质量知识教育,提高工人的操作技术水平,在施工到关键性的部位时,必须在现场进行指挥和技术指导。

  四、施工现场工程质量管理必须按施工规范要求抓落实,保证每道工序和施工质量符合验收标准。坚持做到每分项、分部工程施工自检自查,把好质量关,不符合要求的不处理好决不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五、隐蔽工程施工前,必须经过公司质安员、建设单位工地代表和设计单位代表验收签证后,方可进行工程隐蔽。

  六、严格把好材料质量关,不合格的材料不准使用,不合格的`产品不准进入施工现场。工程施工前及时做好工程所需的材料化验、试验,材料没有检验证明,不得进行隐蔽工程施工。

  七、建立建全工程技术资料档案制度,每个工地有专人负责整理工程技术资料,认真按照工程竣工验收资料要求,要根据工程进行的进度及时做好施工记录,自检记录和隐蔽工程验收签证记录。将自检资料和工程保证资料分类整理保管好,随时接受公司质安员检查。

  八、对违反工程质量管理制度的人,将按不同程度给予批评处理和罚款教育,并追究其责任。对发生事故的当事人和责任人,将按上级有关规定程序追究其责任并做出处理。

  施工管理制度 4

  一、施工现场管理班组落手清工作是搞好项目工程场容场貌的基础,也是安全生产、提高工效、降低成本的有效措施。应该必须发动班组,抓好班组管理,按各种班组操作落手清标准进行定期考评并与奖、罚挂钩,在提高班组操作素质的基础上,各班组自觉地按照各自的管理标准做好操作落手清工作,以保证场容管理水平的提高。

  二、项目管理领导班子要有人负责落手清工作的推行、检查、考核。由技术员、安全员、施工员负责实施具体的检查、考核,原则上谁签发任务单谁考核,一般由施工员负责。评分符合标准,不弄虚作假,扣分处注明原因,重实据,奖罚要分明。

  三、施工现场落手清工作的.一般要求:

  1、施工班组必须做到边施工边清理,落地灰。钢筋、砖块、木料、扣件等及时清理回收,清理不能利用的建筑垃圾倒在指定点。

  2、楼层、道路、建筑物四周要求做到无散落的混凝土、沙浆、碎砖等杂物。建筑垃圾集中归堆,凡能利用的应作到就层就地破碎使用。

  3、班组使用的手推翻斗车、工具车、设备、周转材料、大模板等用后及时冲洗铲清按规定存放,注意保管。

  4、在脚手架操作的施工班组,必须在操作完毕后及时清除底笆上砼,砂浆、碎砖等杂物,不能影响其他班组区域落手清工作。

  5、落手清工作最基本要求是:“工完料尽场地清”。

  施工管理制度 5

  1、优选材料:对防水主材及其辅材的优选,保证其完全满足该工程使用功能和设计以及规范的要求,并满足环保性要求;

  2、绘制节点详图:技术人员要根据本工程特点绘制防水施工节点详图,经设计人员审核后,方能用于施工;

  3、过程严格控制:对防水施工的.质量必须进行严格的程序控制、过程控制和环节控制;

  4、确保可靠性:对防水层的保护措施和防水保护层的施工要确保防水的安全可靠性;

  5、特殊部位加强处理:对结构断面变化的地方、阴阳角以及管道穿过结构外墙等特殊部位必须采取附加层加强处理;

  6、重点部位质量控制:屋面防水的重点是要处理好屋面接缝处、阴阳角、女儿墙、雨水地漏、其它管根和防雷接地等薄弱部位处的防水节点和防水层施工的质量控制;

  7、样板引路:防水施工由专业防水施工队伍(班组)进行,专业防水施工人员熟悉防水施工要求,施工前进行详细技术交底和专业培训,先做样板,确认工序及做法后进行大面积施工。

  施工管理制度 6

  1、外来施工人员来店施工前,必须由用工部门审核后出具证明,到保安部办理临时出入证

  2、办理临时出入证时每证需缴10元押金完成施工后到保安部办公室退证手续,退还押金如损坏每证赔偿5元

  3、使用临时出入证不得超过所限时间如施工工作没完成还需继续使用时,应及时办理续用手续否则予以作废,不输退证手续

  4、施工人员在店期间,需佩戴临时出入证,在指定区域工作不得随便进入与之无关的区域,要服从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对无故不戴证或持伪证者,视情节,批评教育或处10—50元的罚款

  5、外来施工人员在店施工期间,禁止流动吸烟,不得酗酒闹事、打架斗殴、乱拉电源、偷盗酒店物品等如有发现,视情节轻重给予一定处罚(50—500元的罚款),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6、外来施工人员在店施工期间要严格执行酒店的各项安全制度和规定用工部门必须派专要监督管理

  7、用工部门应承担外来施工人员的管理责任如因用工部门管理不善,给酒店造成财产损失或责任事故的,酒店追究用工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8、凡外来施工人员带入酒店的工具、材料等物资,在离店时用工部门开具出门证明,经门卫检验方可放行

  施工管理制度 7

  小区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一、施工现场须按装修的实际面积和使用材料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

  二、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烧杂物、弯曲胶管等。

  三、禁止将易燃易爆、腐蚀剂、有毒等危险物品带入小区内。

  四、装修工程所需有机溶剂、油漆等只允许带进适量装修所需用量,不得大量储存、堆放在小区内。

  五、严格遵守安全用电规定,不得乱拉乱接电线或超负荷用电。

  六、室内布装电线须使用阻燃性绝缘导线,并穿硬塑料管或钢管进行明、暗敷设,绝缘导线的绝缘强度应符合电源电压要求。

  七、室内装修须严格按消防安全要求,使用不燃的.或难燃的防火材料,不得使用易燃材料。

  八、动明火烧焊的客户(单位),在计划烧焊动火作业前,须先向管理处提出申请,严格按临时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作业。

  九、未经申报批准,不得擅自改动触动消防栓。

  十、室内装修间隔必须符合消防安全规定。

  十一、装修施工不得遮挡消防设施、疏散指示标志及出口,不得妨碍消防设施和疏散道的正常使用。

  十二、每日施工结束离场前,须进行室内消防安全检查,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方可锁门离开。

  施工管理制度 8

  1、执行《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供电安全规范》gb50194—93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与相关方(变压器等安装单位)签定安全协议,编制合理的.现场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制定具体管理制度和技术措施,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交底并组织落实、实施;

  2、施工现场供电采用三相五线制,做到三级配电两级保护,机械设备用电“一闸一机一漏一箱”,接地和防雷设施到位,满足对外电线路的安全距离和防护要求,严禁乱拉乱搭电线照明,做好安全警示标志;

  3、照明用电使用安全电压;

  4、建立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档案,专人(电工)负责用电机械设备及电力设施和线路的架设和维修。电工必须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5、电动工具、电气设备操作检查维修人员及电工等按规定配戴安全防护用品;

  6、进行临时用电检查验收和定期安全检查,执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等标准,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验证。

  施工管理制度 9

  为加强蓝郡项目道路(管网)阶段的文明施工管理,特制定本办法,请监理公司、施工单位遵照执行。

  1、单体工程基础开工前,必须完成雨污水、强弱电主管网的施工,否则不得进入基础工程施工。

  2、主体工程施工前,必须完成出户管线、散水沟、车库联络道的基层施工,否则不得进入主体阶段施工。

  3、材料堆场必须作场地硬化、堆放整齐、作材料标识,周转材料必须堆放整齐,不得堆放在主要施工道路两侧。如有违反,依据监理单位、建设单位的`照片按施工合同中相关条款进行处罚。

  4、每段验收批管网、道路多余土石方外运或运至甲方指定的地点,否则不得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5、道路上雨污水井按监理单位、建设单位批复的施工方案作施工阶段的封闭措施,如有违反依据监理单位、建设单位现场照片按施工合同相关约定进行处罚。

  6、每月25日前,由监理公司组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对安全文明施工作检查、评分,结果作为安全文明施工取费的依据之一。

  7、其它未尽事宜按jgj59-99规范执行。

  8、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在日常的检查工作中,发现违反办法规定、违章操作的作照片记录并按施工合同约定进行处罚。

  施工管理制度 10

  1、工程部应指派相应监理工程师负责本区域施工用电的巡查、各级电表查抄、临时用电接引及配合、安全用电监督、用电技术资料核查等工作,并在组织架构和岗位职责上予以明确。

  2、每月应进行一次安全用电技术资料的核查,包括:月度用电设备进出场统计表、接地电阻测试记录、电工每日巡视记录、配电箱每日检查记录,并做好安全用电月度检查记录。

  3、每月应最少进行一次施工用电的检查,并对存在的'隐患及时督促整改。

  4、施工用电申请须由监理工程师及工程部经理审批,并由监理工程师负责协调挂表接电。

  5、电表需拆除时,必须由监理工程师复核有没有未扣除、未记录费用的情况,经工程部经理审批后方可拆除电表。

  6、监理工程师负责跟进电表的安装、移位、拆除,并负责核查施工单位全称、各级电表间逻辑关系、工程项目所对应的合同编号;施工用电有变更时,须即时上报。监理工程师进行工作交接时,交接内容应包含管辖区域内各级电表管理工作的交接。

  施工管理制度 11

  1、基坑周边搭设1.2m高防护钢管栏杆,立杆间距2m,水平扫地杆距地0.2m,钢管栏杆上满挂密目网,脚底设0.25m高的挡脚板避免物体掉入基坑内。钢管架用红白色相间的'油漆涂刷警示标志。基坑周边1.5m范围内严禁堆放材料,如要堆放时须采取加固措施。

  2、土方开挖时在开挖边线设醒目标志,防止土方超挖。在进出大门口设红色警示灯,交通频繁处设专人指挥。

  3、搭设钢管跑道供人员上下,钢管跑道必须按规范搭设,跑道两侧和水平上设安全网。严禁人员在基坑壁下休息

  4、材料上下基坑利用塔吊或搭设溜槽,严禁从地面上向基坑抛物。

  5、绑扎钢筋时采取防雨防爆措施,使用防水灯头,电灯电压不得超过36v,潮湿地电压不得超过12v,在人工运输或传递钢筋时应防止钢筋与灯或电线碰撞摩擦,谨防触电伤人。

  6、人工抬运钢筋钢管等材料时要相互配合,上下传递时不得在同一垂直线上。

  7、进行焊接施工时应先检查焊机的电气和线路,严禁电线直接搭接在钢筋上,焊工施焊时应穿绝缘鞋。

  8、浇筑混凝土前必须提前认真检查模板支撑质量,未经项目安质员检查认可不得进行施工。

  施工管理制度 12

  1、主管位置正确,管卡配套位置准确,伸缩节固定完好。

  2、主管控制阀便于操作、拆卸。

  3、主管上支管三通位置准确,水表和表前控制阀必须试压后才能安装,同时形成阀门试验记录。

  4、管外径在25mm以下给水管的安装,管道在转角、水表、水龙头或角阀及管道终端的100mm处应设管卡,管卡安装必须牢固。

  5、排水管道必须准确留设坡度。

  6、管道支吊件制作安装应保证牢固、美观、排列整齐。安装支吊件、阻火圈应特别注意上层楼板防水。

  7、施工过程中,随时对排水管口进行临时封堵。

  8、安装中注意与土建施工的配合,严防穿楼板处漏水,尤其是穿管的`套管与管之间的间隙。

  9、施工单位各工种和各分包施工单位必须对已施工的管道做好成品保护,保证交工时管道的整洁完好。

  10、所有管道施工完成后,由施工单位自检,自检完成后通知监理、甲方一起进行冲洗、通水、灌水、通球试验,并做好各种记录,若发现不合格及时处理。如不按时记录将处以100元/次的罚款。

  施工管理制度 13

  1、施工现场主要道路必须进行硬化处理。施工现场应采取覆盖、固化、绿化、洒水等有效措施,做到不泥泞、不扬尘。施工现场的材料存放区、大模板存放区等场地必须平整夯实。

  2、施工现场不得使用锅炉、烧煤的茶炉、大灶等;现场食堂必须使用清洁燃料,设施符合环保要求。

  3、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的细颗粒散体材料尽量库内存放。

  4、建立洒水清扫制度,配备洒水设备并指定专人负责洒水及清扫。

  5、建筑物内的施工垃圾清运必须采用封闭式专用垃圾道或封闭式容器装运,严禁凌空抛撒。施工现场应设密闭式垃圾站,施工垃圾、生活垃圾分类存放。施工垃圾清运时应提前适量洒水,并按规定及时清运。

  6、工地上使用的'各类柴油、汽油机械执行相关污染物排放标准,不使用气体排放超标的机械。

  7、施工车辆出入现场要严格清洗车轮,防止泥砂带出现场;运土方、渣土车辆必须封闭,运输和卸运时防止遗撒。

  8、遇有四级风以上天气不得进行土方以及其他可能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工序的施工。

  9、拆除旧有建筑时,应随时洒水,减少扬尘污染。

  施工管理制度 14

  为保障xx古运河项目施工现场有序地开展工作,特制定以下临时管理办法

  1、总包和分包单位进场时,必须编写临时水电方案,并上报给监理和总包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实施,总包进场时需在甲方指导下进行临时水电接驳,分包单位进场时需在总包专人负责下进行临时水电接驳,并服从甲方和总包的管理。

  2、各施工单位在进行临时水电的使用时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的各种规范制度,不得有私拉乱接现象,如有要临时接用现象,要在总包允许和监督下进行接驳,不得私自接驳,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3、各施工单位在使用临水临电时要建立定时检查制度,总包和各分包单位专业负责人要定时检查巡查记录,并且各单位要有专人负责,责任落实到人。

  4、水电费用统一由总包负责缴纳,并且保留票据,按照各家的水电表度数,分摊费用。

  5、各单位的.责权范围由总包负责划分清楚,水电表之后由总包负责维修和保养,表前由建设单位负责与相关单位沟通和维护。

  6、监理单位要协同建设单位管理好现场的临水临电,并且要定时检查施工单位的使用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发文给相关单位,并且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才可使用

  施工管理制度 15

  1) 设立60人义务消防队,最少占日常施工人数的20%。

  2) 现场建立以消防管理领导小组为核心,以现场门卫和值班员为基础,执行巡逻护场制度,监控现场的整个消防情况,现场设置明显的消防标志。

  3) 现场按要求配制的灭火器,要放置在明显处,做到经常维护保养,由消防员直接管理,严禁随意挪用灭火器材。

  4) 施工中使用的.易燃,易爆物品要有专人管理,设专处存放,不得与它物混淆。氧气瓶和乙炔瓶设立专门库存放,两瓶的工作间距不小于5米,两瓶距明火不小于10米。

  5) 安装和修理电器设备时,必须由专职电工操作,严禁私自乱拉线。

  6) 严格执行用火申报审批制度,凡是电气焊及有明火处要有灭火措施及设备,设专人看护。

  7) 电工、电焊工作业要持证上岗,并开据用火证。

  8) 各种电器要随时检查,禁止带病运行,工作结束后切断电源。

  9) 电源线穿过易燃、可燃墙体、地面及其它易燃物体时,要使用阻燃套管。

  10) 施工现场和生活区宿舍区,严禁私自乱拉电线。

  11) 现场严禁吸烟,设立专门的吸烟室。

  12) 设立35m的消防通道。

  施工管理制度 16

  (1)雨季施工前,我们将根据现场和工程进展情况制定雨季施工阶段性计划,并施工现场的情况配备防护器具。

  (2)雨季施工时,现场周围做好排水沟,边坡上做截水沟,现场排水系统应贯通,并派专人进行疏通,保证排水沟畅通。

  (3)道路出入口做泛水,防止地面水流入,保证施工道路不积水,潮汛季节随时收听气象预报,配备足够的`抽水设备及防台防汛的应急材料(可利用潜水泵和抽水泵等)。做好现场排水,将地面雨水及时排出场外。

  (4)做好防雷、防电、防漏工作,必要时应搭设防雨棚,保证施工正常进行。施工现场的龙门和钢管支架要有防雷措施。

  (5)做好防坍塌的工作,雨天应避免深基坑的施工,已形成的深基坑要加强防护,危险部位要进行支撑防护,以防坍塌。

  (6)若雨季必须连接施工的砼工程,应有可靠的防雨措施,备足防雨物资,

  (7)雨季前应组织有关人员对现场临设、机电设备、临时线路等进行检查,针对检查出的具体问题,应采取相应措施(如防潮),及时整改。

  (8)收听天气预报,尽量避开雨天施工。做好防台风和大风工作,风力达到6级以上时,要禁止高空作业、起重作业。

  施工管理制度 17

  1.劳务分包单位进场施工前,必须在签订劳务合同的同时完善签订安全生产协议,并配置专职安全员,进场施工的劳务人员必须与劳务分包单位签订个人安全生产保证书。

  2.劳务分包单位应保持现场人员的相对稳定,不得经常变换施工人员,确因工作需要增减人员时,应及时告知项目部安全员。

  3.人员进场后必须先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并考试合格,方可上岗工作,安全教育应有教育登记卡、身份证复印件、安全知识考核试卷及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复印件等。

  4.凭“三级教育”资料,项目部配发企业“统一标志”的.安全帽,未经三级教育的人员项目后勤部门不得安排食宿。

  5.施工班组应坚持“班前安全交底”制度,并做好记录资料。

  6.项目现场的施工人员应服从项目的统一管理,遵守各项安全制度和管理规定,坚持文明施工,确保安全生产,维护企业形象,承担安全责任。

  7.对各级组织在施工现场查出的安全隐患问题,劳务分包单位及班组人员应按“三定”原则(定人员、定时间、定措施)及时整改闭环,对于现场不服管理的劳务人员和严重的安全“三违”现象,项目安全员有权按“安全奖罚制度”执行罚款并在工程款中扣除。

  施工管理制度 18

  一、施工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并按规定经过安全技术培训,取得操作证后,方可独立操作。

  二、施工机械操作人员和配合工作人员,都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长发不得外露。高处作业必须挂好安全带,不得穿硬底鞋或拖鞋。严禁从高处投掷物件。

  三、进场施工机械设备安装后必须按规定进行验收,合格方可使用,做好验收记录,验收人员履行签字手续。

  四、施工机械设备应按其技术性能的`要求正确使用。缺少安全装置或安全装置已失效的施工机械设备不得使用。严禁使用倒顺开关控制设备。

  五、操作人员应熟悉作业环境和施工条件,听从指挥,遵守现场安全规则。当使用施工机械设备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服从安全的要求。

  六、严禁拆除施工机械设备的自动控制机构、各种限位器等安全装置及监测、指示、仪表、警报等自动报警、信号装置。其调试和故障的排除应由专业人员负责进行。

  中小型建筑机械安装就位后,使用之前必须经过验收。

  施工管理制度 19

  为了预防火灾的`危害,保障工程的顺利施工,根据《消防条例》、《高层建筑消防管理规则》和有关规定,结合工程施工中的特点,特制定以下几点防火措施:

  1、工地成立以工程项目经理为组长的防火领导小组专职安全员负责日常安全、防火巡察并建立有施工班组长参加的义务消防队,负责贯彻执行消防法规,组织防火安全检查,整改火险隐患,组织抢救火灾和指导安全疏散,调查火警事故,协助有关部门调查火灾原因。

  2、在禁火区(工棚、仓库、办公室)设有明显防火标志,项目部设置消防器具。

  3、施工作业面合理布置,库房周围不得堆放易燃物品,易燃物品要隔离单独堆放(如油类)。

  4、电气焊作业时,应做好防火措施,施工员应做好安全交底手续工作,严禁在焊割作业场所贮放油类及其它易燃物品。

  5、不准乱拉搭电线,仓库只能使用40w以下灯泡,严禁使用电炉,明火作业与架空电线应保持一定安全距离,明火作业应批准后施工。

  6、各种电动机要经常注意维修保养,不要空载运行,作业后要随手切断电源,以免电机部件长时间摩擦发生高热起火。

  施工管理制度 20

  (一)编制企业安全技术规程、规定和标准,提出实现本企业年度安全工作目标的具体要求和措施,并组织贯彻落实。

  (二)负责在编制项目管理实施规划(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的同时,编制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并在施工中组织贯彻落实。

  (三)负责现场总平面的规划、布置与管理。

  (四)配合企业安监部门落实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对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或共性问题,制定解决措施和可行性方案,做到任务、时间、费用、责任人“四落实”。

  (五)组织推行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开展安全管理评价、 风险因素识别、风险评价和制定预控措施活动,对企业和工程项目的安全状况进行科学分析,找出薄弱环节和事故隐患,及时采取预防措施。

  (六)编制各类现场应急处置典型方案,参加上级单位组织的总体和专项应急预案演练,并对演练实效进行评估。

  (七)主持或参加安全生产协调例会、安委会会议、安全分析会,布置和检查安全文明施工工作。

  (八)组织制定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装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并负责培训。

  (九)参加有关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施工管理制度 21

  一、工作安排要求说明

  1、施工队要指派一名施工队长,施工队长对参与工程的所有工人的行为完全负责,同时施工队长要协助我方项目管理人员管理工程;

  2、施工队长要按照分包单位的要求第二天上报前一天的工作量,且上报的工作量作为工程结算的依据。

  二、文明施工要求说明

  1、工人要统一着装,气温较低时着统一施工马甲,进入工地必须佩戴安全帽,禁止袒胸、露背、

  2、进场第一天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施工教育包括用电、上高等;

  3、严禁施工人员在工地打闹、说粗话,禁止打架斗殴,违者清除出场;

  4、严禁施工人员中午饮酒;

  5、施工现场严禁随地大小便;

  6、禁止在非工作区逗留;

  7、禁止乱拿、乱用社区居民工具、材料,注意保护社区居民个人财产安全,因此举造成的后果自负;

  8、不得在工作时做任何与工作无关的事;

  9、注意保护环境,爱护现场花草及社区公共设备,保持现场整洁有序,

  10、施工产生的垃圾当日必须在此项工作完毕后清理出施工现场,将每项工序产生的垃圾集中放在隐蔽处,当日完工后统一清理;

  11、当天的施工现场要时时保持现场整洁规范,工具要随身携带、施工材料要分类摆放整齐统一放在施工现场隐蔽处,不得随便放在社区居民住宅走廊、过道或其它房间,当日的工具、施工材料及施工用完的纸箱,包装物、剩余的用料要收回到库房内分类摆放;

  12、对人为活动噪声要坚绝杜绝,特别杜绝人为敲打、叫嚷、野蛮装卸噪声等现象,最大限度的减少噪声,保持现场文明施工;

  13、如果是在社区居民休息时间使用电锤等噪声大的工具或施用有异味物品,一定要争取居民的同意,否则不允许使用;

  14、施工过程中使用的各类工具应符合国家相关安全生产条例的规定,每天要做到对生产工具安全检查一次,确保安全施工;

  三、施工行为要求说明

  1、严禁施工人员与用户攀谈产品价格、产品质量和工人工资等商业敏感问题。如用户问到价格问题,要告知用户与项目经理或业务经理沟通;

  2、施工队长和施工工人必须绝对服从项目经理的指挥,一切以用户满意为准则;

  3、施工人员如果违反公司工艺要求,造成的重复施工产生的材料费用,由工程队承担;

  5、如出现在施工中需要改变设计,施工队长要通知项目经理与用户沟通解决;

  6、施工人员在施工现场必须注意言行素质,不能与社区居民发生冲突事件(违者清除出场)。

  四、施工安全管理说明

  1、施工过程中项目经理每周1次对所有施工人员进场安全教育,并建立安全教育记录,体现到工程日志中,让施工队长签字。

  2、施工队长对工地施工人员进行安全巡检,提醒施工人员注意施工安全,杜绝安全隐患和火灾隐患。

  3、如果需要爬楼或上高层建筑、上杆等高空作业,必须佩带安全带,并有其它人看护。

  4、现场施工时,临时使用的工具如:电锤、钳子等,不可以临时放在梯子上,以免掉下来砸到其它施工人员。

  5、施工机械如电锤经常维修保养,使用前都要进行检查,不经检查的.工具不能使用,如发现漏电现象要及时修理或报废处理,避免设备损坏导致使用混电。

  6、施工现场如果需要临时接电,必须让专业电工协助,使用电笔检测后才可以接电,并把警示标牌放在旁边,避免掉电。临时施工用电,必须用护套电缆敷设。

  7、电工、电焊工持转业证书上岗。

  8、带电作业或使用电烙铁等其它明火工具时,须两人同时工作,一人施工,一人保护。

  9、电气焊周围不能有易燃、易爆物品,并配备看火人员,配备防护设施。

  五、工程质量管理

  1、工程部与项目经理部对工程承包的工程设计、施工方案必须进行严格的审查。

  2、对工程原材料、构配件的质量必须严格检查。所需重要或大批量原材料及构配件需提供样品,经技术部认可后方可采购,凡采购材料应有产品合格证或技术说明。

  3、项目经理部对工程采用的新材料、新结构、新工艺等均应审核其技术鉴定书。方可对施工单位进行技术交底;未经有关部门试验或无鉴定书的均不得在工程中应用。

  4、对工程质量有重大影响的施工机械、设备,应审核其技术性能报告,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不得使用。

  5、外包施工单位对所承包的工程的施工必须严格按国家有关施工规范进行施工。

  6、严格工序间交接检查,主要工序(包括隐蔽作业)需按有关规定经项目部有关人员检查、签署验收。

  7、对重要工程部位或专业工程必须上报项目部项目经理组织有关人员现场进行试验或技术复核。

  8、对完成的分项、分部工程,上报项目经理部按相应的质量评定标准和办法进行检查验收。

  施工管理制度 22

  一、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1、员工应严格遵守上下班时间,不得迟到早退,在工作时间内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否则按旷工处理。员工的考勤情况参考《考勤管理规范》由各部门负责人进行监督。因工程进度需要加班时,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服从。

  2、项目组人员外出执行任务需要向项目经理请示,施工队长外出执行任务需要向分管项目经理请示填获准后方可外出。员工请假需提前1-2个工作日提出申请,申请通过后方可离职,否则按旷工处理。(特殊情况除外)

  3、施工项目经理外出需向项目副经理通报。

  4、病假需出示病假证明书。

  5、事假要向项目经理申请,填写请假条。

  6、无故旷工三次或连续三天者除名处理。

  二、施工现场例会制度

  1、自工程开工之日起至竣工之日止,坚持每日举行一次碰头会,每周举行一次安全生产及技术交底会。

  2、每周例会由施工项目经理召集,项目组管理人员、施工队长参加。例会内容及决定由项目组指定专人记录归档。施工项目经理可根据具体问题扩大参加例会人员范围。

  3、施工中发现的问题必须提交例会讨论,重要事项报公司总经理。例会中做出的决定必须坚决执行。

  4、各施工队、班组间需协调的问题提交每日例会解决。例会中及时传达有关上级指示精神、作业要求、安全状况及最新工程动态。

  5、每月例会由公司总经理召集,由施工项目经理、项目组人员参加。例会内容及决定由项目组指定专人记录归档。公司总经理可根据具体情况扩大参加人员范围。

  6、公司部门间的协调问题、甲乙双方等的协调问题提交周例会解决。例会传达公司最新工程动态、最新公司文件及精神。

  7、如有特殊情况,负责人可根据情况更改会议时间。

  8、外施工管理人员须与办公室各个部门,保持联系畅通,及时沟通。

  三、施工现场档案管理制度

  1、档案管理由项目组专人负责,必须做好每天的施工日志及相关记录。

  2、做好施工现场每日例会记录、每周例会记录、临时现场会议记录等。

  3、现场工作人员登记造册。施工班组人员身份证,复印件整理归档。

  4、工程中签证单、工程任务书、设计变更单、施工图纸、工程检查资料、采购资料、合同等的整理归档。

  5、工程中其它文件、资料、文书往来整理归档。

  6、各类档案资料分类保管,做好备份,不得遗失。同时建立相关电子文档,便于查阅。

  四、施工现场仓库管理制度

  1、材料、外购件入库必须经项目现场负责人验收签字,不合格材料决不入库,采购员必须及时办理退货手续。

  2、保管员对任何材料、外购件必须清点后方可入库,登记进帐。填写材料、外购件入库单。有条件应录入电子文档备查。

  3、材料、外购件帐册必须有日期、入库数、出库数、领用人、存放地点等栏目。

  4、仓库内材料、外购件应分类存入,堆放整齐、有序并做好标识管理。留有足够的通道,便于搬运。

  5、油漆、稀释剂等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存入危险品仓库。并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不得使用明火。

  6、大宗材料、外购件不能入库的,要点清数量,做好遮盖工作,防止雨淋日晒,避免造成损失。

  7、仓库存放的材料、外购件必须做好防火、防潮工作。仓库重地严禁闲杂人员入内。

  8、材料、外购件出库必须填写领料单,由施工项目负责人签字批准,领料人签名。

  9、工具设备借用,建立借用物品帐。严格履行借用手续,并及时催收入库。实行谁领用谁保管谁赔偿的原则。

  五、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制度

  1、员工对内须认真负责工作,爱惜公物,减少损耗,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创增信产值:对外应保守业务上的机密。对人为损坏的工具、公物要主动上报岗位负责人。

  2、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3、不得操作使用或练习不属于自己使用的机器设备,如损坏设备或造成其他后果,一切责任自负。

  4、工作人员要尽量保持工作现场整洁有序,材料堆放适当。

  5、施工作业时不准抽烟。

  6、施工现场大小便必须到指定厕所。厕所使用后要随时清洗。

  六、施工人员管理规章制度

  1、本工地的所有员工必须遵守本公司制定的一切规章制度,听从公司管理人员的指挥和安排,服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公司、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及相关部门的'指导、检查。

  2、文明施工,规范作业,严格按照公司管理规范及各小区的规范要求进行施工,遵守各小区的规章制度及作息时间。

  3、每一工种质量层层验收。每一工种完工后工长先行验收并及时整改后施工现场负责人再行验收后并出具书面文件签字后交由施工总监再行验收签字后通知业主一同验收。

  4、施工工期严格遵守,每一工种工长必须安排好当天的任务,责任到人。工地上不可无故无人,即使工种完工等下个工种进场,也必须提前通知公司早做安排。

  5、安全用电用水,用电一定要带触电保护。离开施工现场时,务必关掉水阀、总电源及窗户。注意安全,不得野蛮操作,电动工具必须由专人专项操作。

  6、服务态度热情,对客户的提问要好言回答,不得恶语中伤,不理不睬,不得向客户索要任何财物。不得与客户发生矛盾或发生任何争执,情节严重勒令停工,一切损失由该工种的工长负责。

  7、工地上注意维护公司形象及个人形象,不得讲和做不利于公司形象和利益的事,否则罚款500元,情节严重者立即开除并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

  8、严禁吸烟、酗酒、严禁赤膊及穿拖鞋施工、严禁穿其它公司工作服、严禁携带小孩及闲杂人等驻留工地上。

  9、严禁打架斗殴、赌黄,若有违犯者,不论情由,均处以100--10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交由刑法部门处理。

  10、公司广告牌、进度表及图纸上墙管理。

  11、对于工地上的成品或半成品,每一工种工长进场后必须点清查实。若收工后发现成品或半成品有所损害,赔偿、更换均由工种工长及成员承担。完工时工地必须移交给下一工种并签写工程移交单,并请主户签署工程质量验收单。

  12、为了公司荣誉和职工利益、以上各条款,望广大员工切实执行、严格遵守,以充分体现:人人为我、我为人人!

  13、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施工管理制度 23

  一、改建工程中,边通车、边施工路段的安全生产,除应遵守有关规程的规定外,还应加强对通行车辆的安全管理,确保施工、交通安全。

  二、改建工程需挖除旧路路基、路面进行重建的路段,在施工路段的两端竖立显示正在施工的警告标志。标志与施工路段的距离,应根据开挖宽度、路段等级、交通量等情况确定。警告标志牌应高2m,宽1.5m,牌上可写:“前方施工,减速慢行”等。

  三、一侧拓宽或两侧拓宽的改建工程,原有道路的路面宜先保留,以维持交通。半幅施工路段,原有路段保留部分不得小于3.5m。

  四、在拓宽地段,如必须在原道路上运送土石方,宜采用机动车辆运输。采用手推车运输时,可划分部分路面,专供手推车行驶,并应做到:

  1、剩余部分路面宽度应保证机动车行车安全;

  2、要用红白相间的栏杆等隔离设施,与机动车行车车道隔开;

  3、设专职人员指挥来往车辆。

  五、通车路段的路面应经常清扫干净,防止车辆碾飞土石伤人或雨后泥泞影响通车。

  六、在原有路段上,进行降坡改建的`工程,有条件的可修建临时便道维持交通,也可在降坡地段半幅施工,另半幅做通车之用。

  七、半幅通车路段,在车辆驶出(入)前方应设置指示方向和减速慢行的标志。同时在施工作业区的两端设置明显的路栏。晚间要在路栏上加设施工标志灯。半幅施工区与车道之间设置红白相间的隔离栅。

  八、半幅施工的路段不宜过长,一般以不超过300-500m为宜。

  九、在单车道维持通车路段上,当路段不长,交通量不大时,可在该段的适当地点设置车辆会让处;当施工路段较长、交通量较大时,应实行交通管制。每班配置专职人员和通讯设备,指挥交通,疏导车辆。

  十、在居民或公共场所附近开挖沟槽时,应设防护栏及搭设跳板供行人通过。夜间设置照明灯和红灯。

  十一、在原地拆除旧桥(涵)时,应先建好通车便桥(涵)或渡口。在旧桥的两端应设置路栏,夜间应在路栏上悬挂警示灯,并在上竖立通向便桥或渡口的指示标志。便道宽度不得小于便桥面宽度,便道和便桥面上不得堆放任何施工材料和设备。

  施工管理制度 24

  一、开工、竣工

  1、承包人在接到(监理人发出的)进场通知后拒绝进场,属承包人违约,发包人有权与其中止施工合同,并没收其履约保证金。

  承包人接到进场通知后不能按时进场的,按合同约定扣履约保证金,合同约定按合同价每日扣万分之五。

  2、承包人在接到开工通知后3日内必须开工建设。

  如果承包人在接到开工通知后3日内没有开工建设,从第4日起,按合同约定的扣履约保证金,合同约定按合同价每日扣万分之五。

  3、工期延误

  合同工程按承包人承诺的工期,因承包人原因到期不能完工,按合同约定扣履约保证金,合同约定按合同价每日扣万分之五。其延误工期造成的损失由承包方负责。

  二、人员与材料、机械设备

  1、承包人一般不得更换项目经理,若更换项目经理,须得到发包人批准,并交2万元违约金。

  2、承包人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检员、资料员、安全员等主要管理员每月在工地的时间不少于21天,需离开时应经监理和发包人同意;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不按时到场,罚款按合同金额的1%缴纳。

  3、承包人按照施工规范施工,不按施工规范施工的,甲方开具停工通知书,直至清场。

  4、对工程中使用的材料、构配件。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和施工合同约定进行检验,并应查验材质证明和产品合格证。

  如果承包人拒不检验,或边使用边检验,后补证明的,罚款500元/项?次。

  5、材料、构配件和工程设备未经检验,不得使用;经检验不合格的材料、构配件和工程设备,承包人应及时运离工地或做出相应处理。

  如果承包人拒不将不合格的材料、构配件和工程设备运离工地,拒不执行指令的,除限期改正外,罚款500元/天。

  6、承包人应按照施工合同约定保证施工设备按计划及时进场,并对进场的施工设备进行评定和认可。禁止不符合要求的施工设备投入使用。在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应对施工设备及时进行补充、维修、维护,满足施工需要。

  违反此条规定的`,除限期改正外,罚款500元。

  7、发包方现场管理人员或监理机构在工程质量检验中发现承包人使用了不合格的材料、构配件和工程设备时,承包人应采取返工措施,承包人应保证此类事情不再发生。

  违反此条规定的,除限期改正外,罚款500元。

  8、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按照施工规范要求,提前24小时进行上一工序报验。未经报验进行施工的,罚款300元/次。

  三、施工场地清理

  现场管理人员或监理机构应依据有关规定或施工合同约定,在签发工程移交证书前或在保修期满前,监督承包人完成施工场地的清理,做好环境恢复工作。

  场地清理的内容一般包括:

  (1)工地范围内残留的垃圾已全部处理或清除出场,处理或清除应符合有关规定。

  (2)临时工程已按施工合同约定拆除,场地已按合同要求清理和平整。

  (3)承包人的设备和材料已撤离,废弃的设备和材料已清除。

  (4)施工区的永久道路和永久建筑物周围(包括边坡)的排水系统均已进行了疏通和整修。

  (5)主体工程建筑物附近及其上、下游河道内的施工堆积物已清理。

  违反上述任意一条,除限期改正外,罚款300元/天;3天内不清理者,视为拒不清理,加倍罚款,并从工程结算款中扣除因另找工人清理的费用。

  四、资料

  在施工中,拒不执行指令,不按要求报验阶段验收,不进行上一工序验收,填报有关资料后进行下一工序的,须重新验收,完善资料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的建设,否则,不进行工程的计量、验收和结算。

  五、开会

  工地例会或临时通知的会议,应到人员迟到的罚款200元/人;顶替的罚款300元/人;不到的罚款500元/人。

  六、维修

  竣工验收后,保修期满前,工程出现缺陷的,需及时维修,接到发包人或监理机构维修通知后,3日内不进行维修的,视为拒不进行维修,发包人将另行安排人员进行维修,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七、解释

  对以上罚款,拒不立即缴纳的,处以每天增加1%滞纳金。

  施工管理制度 25

  第一章总则

  第1条制订本制度的目的:为确保同济装潢的工程质量,切实向客户保质保量按期交付装修工程,快速有效的处理客户在公司装饰过程中的各种问题,提升公司品牌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与工程设计、施工、管理相关的所有工作人员,适用于同济装潢承建的所有施工工地。

  第3条作业人员现场文明行为规范

  第二章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1、现场工作人员必须遵纪守法,尊敬业主及所有到访人员,文明礼貌。对业主、到访人员均需使用敬语。

  2、当业主来工地参观的到访人员、公司工作人员等在工地现场考察或讨论时,大噪音的施工用具(如电锯、电钻等)应暂停使用。

  3、现场施工人员应恪守诚实信用的职业道德,严禁出现不遵守时间,不兑现口头或书面承诺的现象

  4、现场施工人员应着同济公司统一工作服上岗。

  5、进入小区施工人员必须遵守物业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必要时须按物业规定办理小区出入证件。

  6、施工人员不得向顾客索要、收受实物和现金以及提出和施工以外的其它无理要求。工作中不得同顾客或公司管理人员争吵或无理拒绝顾客及公司管理人员的合理要求

  7、作业时间内不得有睡觉、打扑克、酗酒、赌博等不良行为发生。

  8、作业人员应和谐处理人际关系,严禁施工人员在工地现场争吵、打骂。

  9、在材料卸货时应确保室外场地无遗漏物品,搬运结束后现场必须清理干净,严禁洒落遗留包装物等物品。

  10、施工现场食宿必须注意清洁,严禁有剩饭剩菜及其它垃圾杂物,不准使用电炉、明火,临时食宿严禁有积水、生活垃圾堆积。

  11、施工人员必须严格服从公司监理,设计师及其他管理人员的现场指令,有不同意见也不得当面驳斥或出言不逊。发生问题时应及时与监理及相关工作人员联系,并立即采取措施加以控制。

  第4条工地标识及标贴

  1、同济装潢工地标识体系构成及张贴规范:

  同济装潢门套:入户大门

  工地管理制度:室内醒目的地方

  施工进度表:室内醒目的地方

  工作人员签到表:室内醒目的地方

  功能指示牌3张:如“工具摆放区” “材料堆放区” “生活用品堆放区”指示牌,张贴在工地相应区域

  安全指示牌2张:分别是“注意安全” “禁止吸烟”,张贴在工地显著区域;

  窗贴1幅:张贴在户外主要人流通道可显著观察到的窗户上,字体朝外。

  2、所有标贴应在开工之日张贴完毕,张贴时应注意粘贴牢固,高度统一,贴在墙面的标贴应完好保持到墙面开始施工当天,其他标识标贴应完好保持到施工结束。施工期间所有标识标贴应完整,无脱落、损坏现象。

  3、《工作人员签到表》须在施工结束后随同〈同济装潢工程验收单〉缴还公司,并作为结帐的依据之一。

  第5条工地卫生形象

  1、工地施工现场应随时保持卫生整洁,保证每天晚上下班清理一次,所有建筑垃圾应当天装袋后运送至小区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处。严禁出现建筑垃圾不及时送离施工现场的情况。

  2、工地卫生间使用时应及时冲洗,严禁出现异味或积水现象。

  3、现场施工人员必须统一着同济公司工作服,不得不穿或穿其他公司工作服。

  4、工地内不得吸烟,如果业主有意向在工地现场吸烟的,施工人员应委婉提示到指定区域。

  5、水电工程中未做防水的房间不得有积水。

  6、泥工施工时不得在地面直接进行水泥沙浆的拌合,必须在地面铺设保护装置。

  7、地漏等下水管在施工期间须用硬物遮盖。垃圾,油漆,涂料不得倒入下水道。厨房,卫生间无脏物及异味。

  8、木工油漆工施工时应注意不得污染到其他成品和设施。

  第6条现场食宿

  1、施工工地原则上禁止在工地现场开伙和留宿。如果确实因工地距离过远或工期原因可能影响施工进度,需要在施工现场开伙或留宿的,在开工前须得客户的同意。

  2、作业人员工作前应把个人物品整理放入指定的地方。

  3、现场做饭不得使用煤气灶具,吃完饭及时收拾干净并把餐具放入指定区域内摆放整齐。

  4、施工现场不得留宿无关人员及家属。

  第7条施工作业时间

  1、施工作业时间为每天的8:00――18:00.可以根据小区的管理规定以及客户特殊需要适当调整。但有可能发出较大嗓音或影响其他住户休息的施工作业项目不得在8:00――18:00以外时段进行施

  2、在装修周期内,工地须持续有作业人员正常施工,不得无故造成工地内无人的情况。如有特殊原因应提前通知监理,并向客户请假,在取得客户同意后方可暂停施工。

  3、当工地出现可能无法按合同工期交付的情况时,工地不得停工。

  4、因工艺要求必须暂停施工的情况(如不具备施工条件、地暖施工、油漆等待干燥等),但必须提前向客户说明。

  第8条材料及物品摆放规定

  1、每个施工工地须配备二个杂物柜,开工之日到场,并把杂物柜放到指定地方,施工人员的生活物品在非使用时间内应摆放入杂物柜内。

  2、现场制作好的成品或半成品衣柜、鞋柜、电视柜严禁摆放施工人员的生活物品。

  3、施工工地在开工之日至墙面乳胶漆施工开始前均应按规定张贴功能指示牌。

  4、施工材料及施工工具的堆摆放应按现场标识指示实行定置管理。施工材料须实行分区堆放,同类型材料应堆放在同一区域。

  5、业主采购的材料应当签署书面交接记录并堆放在不影响作业的单独区域。有包装的材料在使用前不得自行打开包装,无包装的'材料应妥善进行成品保护。

  6、业主自购的甲供材入场时交由施工队长代为管理,队长应细心验收货物并进行必要清点,在验收单上注明签字。交接后,如出现物品的损坏、遗失或数量不符,由队长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7、业主自购材料或器具的包装物(纸箱、泡沫塑料、包装袋、木框等)应根据业主指令由业主自行销售或作为建筑垃圾处理,如业主委托施工人员销售的,销售所得款须全额交还业主。在任何情况下施工人员均不得自行销售或占有销售所得。

  第9条现场人身及财产安全管理规定

  1、现场施工人员必需着装整齐上岗,注意现场废弃材料的堆放,避免意外伤害事件的发生。

  2、所有带电工具均应按装插头并使用插座面板接电使用,严禁直接将电线插入接线盒进行施工。所有电线接线处通电前均应实施绝缘保护,严禁通电时有线头裸露。

  3、工地内所有未接面板、电线的线头须用胶带包好收入线盒内。

  4、高空作业时,须采用结实可靠的支撑物并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装置。

  5、工地现场在任何情况下均严禁出现明火,决不允许易燃物品做垫脚,严禁使用电炉、热得快烧水做饭。

  6、工人每天离场时应按程序检查电源,龙头、门窗是否关闭,不得出现长明灯、长流水现象,不得出现无施工人员时门窗未关闭现象。

  第三章工期安排及控制

  第10条监理根据施工合同确定的开竣工日期填写编制施工计划,并详细确定分项工程的开竣工日期,一式三份,施工现场、业主、工程部各持一份。

  第11条施工进度表由监理按公司的规定格式制作,并在开工前打印交付公司。

  第12条巡检工程师和公司其他工作人员在任何时间巡检工地现场时,均需检查分项工程进度,并将检查结果在工程进度表上进行标注,必需记录在工作人员签到表以及工地巡检记录中。

  第13条施工队长为工程进度的第一责任人,当发现分项工程实际进度与计划出现偏差时,应立即调整施工工作计划,确保各分项工程进度如期按节点完工。

  第14条巡检员和公司其他工作人员发现分项工程实际进度与计划出现偏差时,必须立即向公司汇报,并督促监理调整施工作业计划,必要进可根据本制度奖罚细则实施处罚。

  第15条当出现可能影响工期的事件时,监理应及时通知客户并上报公司,如出现的情况是由客户的原因造成,应让客户签署工程延期单,工程延期单须详细填写具体原因及同意延长天数。延期单必须在工程合同竣工日前交到公司存档,并作为监理工期考核的依据。

  第16条施工队长必须提前做好竣工验收的前期准备,按工艺标准和验收手册要求每项细致检查所有项目。发现不符合验收条件的事项时,应先行整改完毕后再通知工程部与业主进行验收。

  第17条项目竣工验收并在客户缴清工程尾款后,监理为客户开具《工程保修单》。一式两份,经公司盖章,客户签字后生效。客户缴清尾款并签收《工程保修单》之日为施工队长对该工程向公司交付之日。

  第四章工程质量控制

  第18条工程开工前,施工图纸及报价必客户确认签字,未经签字认可不允许开工。

  第19条施工人员不得随意更改设计方案。工程若有任何变更,必须通过设计师与业主共同签字认可,签署变更单后方可进行下一步施工。

  第20条设计师对设计的方案可行性及报价单的准确性承担连带经济责任。当出现施工图纸所标示的设计方案错误而导致返工,由此产生的所有料、工、费及延期违约金损失由设计师承担。设计师报价单出现数量、单价或总价错误,由此产生的所有损失由设计师承担。

  第21条公司对施工材料实行定点、定品牌管理控制

  1、各类材料采购必须在公司指定的供应商处采购。项目经理采购材料,必须取得加盖供应商的印章送(发)货清单。

  2、未在公司指定供应商处实施采购或未取得公司指定材料供应商的送(发)货单,施工负责人不得领取工程进度款。

  3、施工队长在水电进场前一天,须提交水电材料送(发)货清单。

  4、施工队长在水电隐蔽工程验收当日,须同时提交泥工材料(墙地砖,水泥,黄沙等)和木工材料(木工板、饰面板、石膏板、木龙骨等)、后场家俱、吊顶材料、门及线条送发货清单。

  5、施工队长在泥工验收当日,须同时提交橱柜、油漆,涂料以及其他所有材料的送发货单。

  第22条施工过程中,所有进场材料在开始施工之前,必须让客户检查材料是否与报价中相关备注符合,并验收通过签字方可施工。

  第23条工程分项验收;施工过程中,对关键工序实施分项验收制度有关工程分项验收的规定按公司有关文件执行。

  第24条施工工艺依据gb50210-2014 db32/381-2014 gb50210-2014及《同济工艺规范标准》中的相关规定作业。

  第五章成品保护

  第25条电梯口保护:开工之日应对施工工程所在单元的一楼电梯口及在施工工地楼层电梯口使用公司专用保护膜进行保护。

  第26条进户门保护:开工之日应对进户门及门把手,煤气包等易损坏物品进行保护,保护膜应采用胶带四周封边,保证工程竣工时所保护的物品完好无损。

  第27条穿线管的保护:泥工进场时应对前期水电施工地面铺排的穿线管在跨越门口处、人行通道等容易损坏的部位用木方或水泥砂浆进行保护。

  第28条地砖保护:对在施工过程中新铺的地砖,铺贴过程中未固化前严禁踩踏,铺贴结束后应将成品进砖表面清洁干净,不得有沙砾,铁钉等杂物,然后采用彩条布或地毯保护膜进行保护,成品保仿膜须用胶带全封边,四周上翻100mm。至完工保洁前保护膜均应保持完整,不得有损坏、露空现象。禁止在已铺地面上进行切割作业,以防污染或损坏面层。

  第29条木饰面工程成品保护:搬运物品必须小心,以免碰撞门套,柜面,开孔打眼必须标准,施工照明灯具应远离成品物面,配套施工必须有成品保护措施。

  第30条严禁使用大功率灯具:施工工地严禁使用1000w以上的照明灯具,使用其他可能产生高温的照明灯具应距离最近的易燃物品30m以上。

  第31条成品家俱保护:施工完成的衣柜、电视柜等家俱成品应将表面灰尘清理干净后用公司专用保护膜进行保护。所有成品不得摆放施工用具、施工材料或作业人员的生活用品。

  第32条油漆施工过程中的成品保护:油漆施工过程中,必须对其他物品保护膜或报纸进行保护当门套线喷漆时,与墙面结合处必须用报纸进行分隔保护。

  第33条门锁、五金件的保护:要木工安装完毕试锁完好后,必须拆下包装好放置安全地点保管,待油漆施工完毕后再装设。

  第34条洁具三件套保护:洁具三件套在施工结束时安装,洁具安装完毕后立即应采用塑料袋或公司的专用保护膜进行保护,所有公司工作人员及作为业人员不得使用新安装的洁具。

  第35条地板保护:地板铺设后,不得有铁钉等硬物散落,严禁在地板上用餐,防止油腻撒落在地板上污染地板油漆,地板铺设后,所有工作人员及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时须穿鞋套或脱鞋进入工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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