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舍施工管理制度

时间:2023-02-12 15:20:31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宿舍施工管理制度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我们都跟制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制度是一种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到底应如何拟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宿舍施工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宿舍施工管理制度

宿舍施工管理制度1

  1、宿舍内布置要整洁,床铺、地面保持干净,不得乱丢杂物果皮。衣服、鞋帽、酒瓶、工具不得乱放。

  2、室内外周围要经常打扫,随时清除垃圾杂物,做到门前'三包',剩饭剩菜倒入指定桶内,垃圾务必倒入指定垃圾箱内。

  3、严禁赌博或变相赌博,违者罚款20xx元。

  4、非本宿舍员工不得留宿,更不准留宿妇女。

  5、严禁聚众斗殴、酗酒闹事、打人、骂人等不文明行为。

  6、工棚内不准贮放汽油、油漆、爆竹、刨花、木片等易燃易爆物品。

  7、工棚内的照明线路,应有专业电工架设、安装维修,非电工不得乱拉乱接、维修电源线路。

  8、工棚宿舍内严禁使用电炉、煤油炉、电热器等自行烧煮各种食物。

  9、工棚宿舍照明灯泡不准用大灯泡,功率不得大于60w。

  10、工棚宿舍轮流值班,上班和睡觉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注意关灯、关电扇。

  11、广大员工必须做到互相关心、互相爱护、互相帮助,做一个讲公德、讲文明、讲卫生的合格员工。

  对于违反上述行为者,公司将处予罚款。

宿舍施工管理制度2

  1 概述

  为规范施工现场宿舍管理,保障职工住宿安全方便,营造文明健康的宿舍环境,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各工程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项目部)的施工现场宿舍管理,包括房舍接管与分配、住宿秩序与安全、环境卫生等。

  3 职责和权限

  3.1 项目部有一名领导分管后勤工作,包括施工现场宿舍管理工作。

  3.1.1 负责根据本项目部的实际情况,组织制定本制度的实施细则。

  3.1.2 负责审批宿舍分配方案,落实施工现场宿舍管理必要的资源条件。

  3.1.3 负责检查考核本制度实施效果,领导本项目部不断改进和完善施工现场宿舍管理。

  3.1.4 组织处理本项目部的突发社会治安事件。

  3.2 项目部应有具体的`职能部门负责施工现场宿舍管理。

  3.2.1 分管部门负责制定宿舍分配方案,报项目部分管领导审批后执行,并负责宿舍日常管理工作。

  3.3 项目部应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施工现场宿舍管理的相关工作:

  3.3.1 安全、保卫部门,应做好施工现场宿舍防火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

  3.3.2 财务部门,应配合做好施工现场宿舍有关费用的收支和结算。

  3.3.3 机务部门,应配合做好施工现场宿舍有关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

  3.3.4 项目部负责与租用宿舍的民工队和在施工现场自建宿舍的工程分包单位签订《宿舍管理责任书》和《治安防火责任书》。

  4 实施要求

  4.1 施工现场宿舍启用前应进行全面验收,证实符合以下安全性和适用性要求:

  4.1.1 布局与施工组织设计相符,与生产施工区相对分离,有分隔带和安全措施。

  4.1.2 符合防台、防洪、防涝要求。

  4.1.3 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消防的配置验收合格。

  4.1.4 宿舍区周围的围墙、围网等防盗设施可靠。

  4.1.5 宿舍区已具备通水、通电条件。

  4.1.6 厕所、冲凉房等公共卫生设施能正常使用,厕所应建有化粪池。

  4.1.7 生活垃圾处置途径已落实,污水排放符合环保要求。

  4.1.8 宿舍与山坡、围墙、塔吊、高压电线、拌和楼等之间有足够的安全距离,无坍塌或高空坠物等危及宿舍安全和员工健康的隐患。

  4.1.9每栋宿舍最多分10个房间,每间房住宿人数不得超过4人,栋与栋之间间隔不少于5米。

  4.2 住宿人员入住前,应按项目部分管领导批准的宿舍分配方案分配房间,做到定编、定员,事先制作安装宿舍门牌。

  4.2.1 定编:每个房间应按上述规定人数住宿,采用单人床或双层床,禁止搭“通铺”。

  4.2.2 定员:每个房间住宿人员应相对固定,定员应与施工班组建制相适应,方便员工休息,有利宿舍管理。

  4.2.3 制作宿舍门牌:

  4.2.3.1 宿舍门牌制作材料可因地制宜,满足经济实用要求。

  4.2.3.2 宿舍门牌应按规定格式制作。

  4.2.3.3 宿舍门牌应标明房号、住宿人姓名及所在班组。填写内容字迹应工整,易识别。

  4.2.3.4 宿舍门牌应贴在每间宿舍房门的显眼位置。

  4.3 住宿人员应遵守的若干规定

  4.3.1 住宿人员应按分配的房间住宿,未经允许不得擅自调换。因工作原因确需调整房间时,由住宿人员所在班组长与宿舍管理部门研究确定。

  4.3.2 房间内做到整洁、干净。家具统一布置,不随意变动。用具用品和衣物等不乱堆乱放。

  4.3.3 房间无人,应关门上锁,注意提防盗贼。

  4.3.4 遵守门卫制度,做到:

  4.3.4.1 出入宿舍区人员、车辆必须出示有效证件,接受门卫值班员的检查和询问。晚上11:00时后,不得擅自出入。

  4.3.4.2 带人来访应自觉出示证件,按规定办理登记,晚上11:00时前必须离开。不得擅自留客人在宿舍住宿。确需留客住宿时,应向宿舍管理部门申请,经项目部领导批准。

  4.3.4.3 住宿人员不得无故擅自在外留宿。

  4.3.5 遵守防火公约,做到:

  4.3.5.1 不在宿舍区生火、烧香、燃放鞭炮。

  4.3.5.2 不得擅自改动插座、开关、灯具和配备的电器,不得擅自接驳电源电线。

  4.3.5.3 不使用明火、电炉。

  4.3.5.4 不躺在床上吸烟,不乱扔烟头和火种。

  4.3.5.5 不损坏消防设施设备。

  4.3.6 遵纪守法,文明住宿,做到:

  4.3.6.1 服从宿舍管理,自觉办理暂住有关证件。

  4.3.6.2 按时就寝,晚上11:00时后及午休期间,停止娱乐活动。

  4.3.6.3 不在宿舍进行影响他人休息的活动。

  4.3.6.4 自觉抵制“七害”,发现宿舍区内有违法乱纪行为,主动举报。

  4.3.6.5 住宿人员之间发扬团结互助精神,做到举止文明,相互关照,和睦相处。不吵架,不斗殴,遇事协商解决。

  4.3.7 节约能源,做到:

  4.3.7.1 冲凉洗手后,自觉关好水龙头。

  4.3.7.2 洗衣不得用自来水自流漂洗。

  4.3.7.3 离开房间及时关灯、关电器。不点长明灯,上班和外出不得长开通风空调设备和电热设备。

  4.3.7.4 不私自配置和使用大家电。

  4.3.8 爱护公物,做到:

  4.3.8.1 领用宿舍用具用品应妥善保管,损坏遗失照价赔偿。

  4.3.8.2 离开宿舍应关好门窗,防止刮风下雨损坏。

  4.3.8.3 节水节电,发生水电等共用设施设备故障,应立即向宿舍管理人员报告。

  4.3.8.4 共用物品应按功能使用,不得随意改变功能或挪用。

  4.3.9 保持宿舍区公共卫生,做到:

  4.3.9.1 建立公共卫生轮值制度,宿舍区公共卫生应实行责任区包干制。

  4.3.9.2 清洁工应定时清除垃圾,洗刷垃圾桶和厕所,保持公共场所环境卫生。随时疏通下水道,污水井,化粪池,保持排放通畅。

  4.3.9.3 住宿人员应每天打扫宿舍门前当然责任区卫生,保持无垃圾,无杂物。

  4.3.9.4 不向门外和窗外乱丢废弃物,不在走廊过道堆放杂物。

  4.3.9.5 不准在宿舍区饲养家禽家畜和宠物。

  4.3.10 讲究室内卫生,做到:

  4.3.10.1 同宿舍人员实行轮流值日,自觉搞好房间内清洁卫生。

  4.3.10.2 保持地面无烟头、无垃圾、无痰迹。

  4.3.10.3 换下的衣物及时清洗,保持床上用品清洁无异味。

  4.3.10.4 保持室内通风干燥。

  4.3.10.5 禁止在宿舍内存放易燃、易暴和有毒物品。

  4.4 宿舍检查

  4.4.1 施工现场宿舍实行日常巡查与每月安全卫生大检查相结合。

  4.4.2 日常巡查由宿舍管理部门派员与有关部门联合进行。日常巡查内容包括:

  4.4.2.1 消防设施设备;

  4.4.2.2 防火安全;

  4.4.2.3 安全用电;

  4.4.2.4 “三废”排放;

  4.4.2.5 室内外卫生;

  4.4.2.6 防盗重点部位;

  4.4.2.7 其他季节性和阶段性重点事项。

  4.4.3 巡查发现问题,应有记录,应在当天通知责任人和有关班组,并跟踪解决。做到处理故障不拖延、整改隐患不隔夜。

  4.4.4 宿舍安全卫生大检查由项目部安委会组织的安全卫生检查小组进行,负责发《整改通知书》,并跟踪和督促整改。

  4.4.4.1 宿舍安全卫生大检查每月例行一次,可与项目部的安全检查合并进行。

  4.4.4.2 检查内容包括宿舍管理和安全卫生各个方面。对当月宿舍日常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应重点检查。

  4.4.4.3 检查发现问题,应详细记录,整理公布。并在检查当天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做到不查明原因不放过,不落实整改不放过,不彻底解决不放过。

  4.4.4.4 整改完成后,应由宿舍管理部门负责复查,整改情况应在每月员工大会上通报,并上墙公布。

  4.5 违反宿舍管理制度的处理

  4.5.1 违反施工现场宿舍管理制度,应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可与工作考核挂钩,扣减奖金。故意违反规定的,应给予行政处罚。

  4.5.2 违反施工现场宿舍管理制度,造成项目部受到业主、监理单位投诉,给企业带来不利影响的,应从严处理。

  4.5.3 违反施工现场宿舍管理制度,造成企业或他人财产损失,应负赔偿责任。

  4.5.4 违反施工现场宿舍管理制度构成违法的,应依法查处。

  5 相关支持性文件

  5.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全国人大常委会1986年9月5日通过);

  5.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环境保护法》(全国人大常委会19*12月26日通过);

  5.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消防法》(20xx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修订通过)

  5.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节约能源法》(全国人大常委会1997年11月1日通过);

  5.5 《突发公共卫生事故应急条例》(国务院常务会议20xx年5月9日通过)。

  6 记录与归档

  6.1 《宿舍巡查记录》由巡查人保存一年。

  6.2 《宿舍启用前验收记录》由宿舍管理部门保存至工程竣工退场,项目部撤销。

  6.3 《安全卫生检查记录》由宿舍管理部门保存至工程竣工退场,项目部撤销。

  6.4 《安全卫生整改通知书》由宿舍管理部门保存至工程竣工退场,项目部撤销。

  6.5 《住宿人员登记表》由宿舍管理部门保存至工程竣工退场,项目部撤销。

  7 附录

  7.1 《宿舍巡查记录》参考格式;

  7.2 《安全卫生检查记录》参考格式;

  7.3 《安全卫生整改通知书》参考格式;

  7.4 《住宿人员登记表》参考格式;

  7.5 《宿舍门牌》参考格式;

  7.6 《宿舍财产保管卡》参考格式;

  7.7 《宿舍启用前验收记录》参考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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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员工宿舍的管理,保证宿舍的安全、文明、整洁,使员工有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以提高工作效率,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住宿员工。

  第三条责任部门:公司员工宿舍管理由行政人事部负责;管理职责包括:员工宿舍人员出入手续情况登记、负责员工宿舍公共设施的购买、维护及统计报修,监督检查员工宿舍的各种安全、卫生情况。

  第二章入住与退房相关手续

  第四条员工申请住宿条件及方式:

  4、1公司员工于辖区内无适当住所或交通不便者,可至行政人事部申请住宿。

  4、2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住宿:

  4、2、1患有传染病者。

  4、2、2有不良嗜好者。

  4、3不得携眷住宿。

  4、4需遵守本管理制度。

  第五条退宿:员工离职(包括自动辞职、解聘等)时(第三章宿舍日常管理制度

  第六条任何员工未经公司许可,不得擅自留宿外人。

  第七条公司为每位员工配置床位一个,员工必须严格服从行政人事部的统一安排,不得私自随意调换房间、房间内公共财产物品或多占床位,若有更改则由行政人事部统一安排;对于每月不在宿舍住宿达5天(特殊情况除外)的员工,公司将收回床位,取消该员工住宿资格,另行安排人员入住。

  第八条宿舍评出宿舍长,负责本宿舍的`管理工作,住宿人员必须服从舍长的有关安排,不服从者将依规定处罚。

  第九条员工不得于宿舍内有酗酒、赌博、打架斗殴、骂架或有伤风化之行为。

  第十条员工不得攀爬宿舍窗户;在未受邀请或得到室员允许的情况下,不得私自进入他人宿舍或动用他人物品;违者一经发现以盗窃嫌疑论处,视情节轻重处理或交公安机关。

  第十一条注意宿舍内安全用电,室内禁止烧煮、烹饪或私自接配电线并装接额定功率大于400w电器;人员离开务必检查并关掉所有电器电源。

  第十二条注意安全,放火防盗;员工离开宿舍必须关好门窗;室内严禁使用或存放危险及违禁物品;现金、财物等应妥善保管,贵重物品应避免携入,遗失由各自负责。

  第十三条员工宿舍的公用水电设施若有损坏,宿舍长必须及时报告行政人事部派人修理,如不报告出现事故由该房室员负责。室员不得擅自违章维修,因此造成的后果由责任人承担。

  第十四条按时作息,宿舍就寝时间以不超过晚间十时为原则;休息后不得有干扰他人宁静之行为。上、下夜班员工应保持安静。

  第十五条住宿人员不得有意损坏宿舍公共财产及设施,如造成损坏,由公司行政人事部酌情处理,由责任人员负担该项修理费或赔偿费并视情节轻重予以其他处罚。

  第十六条除有关人员查房、检修外,任何男士不得进入女宿舍,女员工不得长时间(超过两小时)在男宿舍逗留;员工亲友来访,男性不得进入女宿舍,女性不得长时间(超过两小时)逗留;若确需长时间逗留,须报经行政人事部批准。

  第十七条员工宿舍应保持良好的卫生状况并应遵守:

  17、1个人物品摆放整齐;不得随手乱抛垃圾;垃圾应及时清理至垃圾池。

  17、2每个宿舍由宿舍长安排卫生值日人员并应保持地面及门前清洁;每周应最少组织一次大扫除以清洁卫生死角;保持:宿舍内整洁卫生,室内无杂物,地面、墙面无污迹,天花板无蛛网,空气清新、无异味;下水道因卫生不清洁造成的堵塞由责任人承担其维修费用,如无法明确责任则由所住房间员工平均分摊。

  17、3废物、垃圾等应集中于指定场所倾倒。

  17、4宿舍及宿舍区内一律禁止饲养家禽、家畜。

  17、5不得于墙壁、橱柜上随意张贴字画或钉物品。

  第十八条行政人事部每周对宿舍卫生状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并根据检查情况每月综合评比一次,确定相关的奖惩制度并据以实施。

  第十九条员工必须团结一致,互谅互让,互勉互助,取长补短,和睦相处。

  第二十条处罚规定。违反上述款项者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警告、通报、记过、开除及10元—100元罚款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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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施工现场宿舍管理制度

  一、每个班组要认真维护、保持宿舍内的卫生,并指派责任心强的人进行专门负责管理,宿舍内严禁随意订钉、晾晒衣物、被褥,如需晾晒必须到指定晒衣场晾晒。

  二、班组长要教育班组人员爱护宿舍内的'各种生活设施,每个宿舍必须配备六张上下铺铁床,规定每个宿舍内要按照每人两平方米的生活空间进行设置,不准超出范围进行安置。

  三、每天班前要指派专人打扫宿舍,将宿舍内的垃圾倾倒至垃圾箱内,严禁乱泼脏水或乱扔剩饭和其它杂物。

  四、宿舍内要求统一褥单,被褥铺叠整齐。对洗漱用品以及个人物品统一摆放整齐,床下严禁堆放各种杂物。

  五、对宿舍人员应实行挂牌管理,严禁私自容留非本工地人员住宿。

  六、班组要认真教育工人,穿戴整齐、讲究卫生。宿舍内要经常通风。

  七、宿舍内严禁酗酒、赌博,打架斗殴。如有违反者每次罚款20xx元。

  八、严禁在宿舍内使用电炉子、电暖气或做饭菜。经检查发现者每次罚款500元。

  九、严禁私自接拉电源线,不得有裸露线或挂脖线,如有违反者每次处罚款200元。个班组人员要认真做到电褥子离人断电。

  十、由于班组管理原因造成宿舍内外彩板墙、棚有钉子眼、坑包等现象的,每处罚款班组500元;室内灯具、开关因人为损坏的,每处罚款200元;门、窗、锁因人为损坏的,每处罚款1000元。

  十一、如班组因管理不善造成宿舍损坏严重的,按照原价赔偿,同时板房归班组个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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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临时宿舍、工棚应与施工主体建筑保持足够的防火间距,在防火间距内严禁放易燃材料。

  2、临时宿舍每座最大面积不得超过600m2,每个宿舍分区不得超过100人,每25人须设一道分隔墙,每个分区应有两个疏散出口,易燃材料工棚不得超过400m2,不燃材料工棚不得超过700 m2,主体建筑内不得在施工期间住人。

  3、严禁工棚内住人,严禁易燃工棚内吸烟、动用明火。

  4、临时宿舍内严禁使用电炉和私拉乱接电线,禁用大功率灯泡照明或碘钨灯、柴火取暖烘烤。

  5、临时宿舍内不准搭灶烧煮食物和使用电炊具,严禁床上吸烟和乱丢烟蒂、火柴火梗。

  6、临时宿舍、工棚禁止采用石棉屋顶和隔墙。

  7、临时宿舍每座配备2只灭火器,必要时可配置专供消防用的太平桶、积水桶、黄沙等器材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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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加强本公司员工宿舍安全管理,确保公司财产及员工财产安全,给员工创造一个安静、整洁、卫生、舒适的生活环境,特制订本条例。

  项目部为施工员工提供宿舍,由项目部同意规划宿舍设施,员工本人有权选择是否住宿工程项目宿舍;凡是本工程项目宿舍的员工,必须遵守《员工宿舍管理条例》之规定,若有违反者,项目部视情况给予处罚或取消其住宿。

  一、每个班组要认真维护、保持宿舍内的.卫生,并指派责任心强的人进行专门负责管理,宿舍内严禁随意订钉、晾晒衣物、被褥,如需晾晒必须到指定晒衣场晾晒。

  二、班组长要教育班组人员爱护宿舍内的各种生活设施,每个宿舍必须配备六张铁床,规定每个宿舍内要按照每人两平方米的生活空间进行设置,不准超出范围进行安置。

  三、每天班前要指派专人打扫宿舍,将宿舍内的垃圾倾倒至垃圾箱内,严禁乱泼脏水或乱扔剩饭和其它杂物。

  四、宿舍内要求统一褥单,被褥铺叠整齐。对洗漱用品以及个人物品统一摆放整齐,床下严禁堆放各种杂物。

  五、对宿舍人员应实行挂牌管理,严禁私自容留非本工地人员住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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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强本工地临时宿舍务工人员集中居住管理,改善居住条件和环境,确保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和治安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一、 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后,必须向公司提供进入本工地住宿人员的花名册,以及身份证复印件。

  二、 每间宿舍要求4张标准上下铺房,入住人数为7人。严禁非法同

  三、 每间宿舍用电范围为:照明、手机或电筒充电。自工人入住后损坏的公物由劳务公司承担费用和责任。

  四、 严禁在宿舍内卧床吸烟,生火取暖,不准使用电炉、电炒锅、媒炉、煤气灶、酒精炉、电饭煲烧饭做菜,不得随意乱拉私接电线、电灯。如有发生过载用电每次罚款50元。

  五、 宿舍区内的临时用电、用水、线路、管道,任何人不得擅自进行改动和布设,严禁私自乱拉电线或违章操作,如有发生每次罚款200元,确需解决用电问题需派专业电工操作。

  六、 节约用水、随手关好水阀,发现有不关水笼头长流水浪费者,对其罚款20—50元;垃圾未倒入指定桶中,每发现一次罚款50元。

  七、 严禁将易燃、易爆、危险品放入宿舍,如有发生每次罚款200元。

  八、 禁止在宿舍内酗酒、打架斗殴、赌博或进行其他违法活动(严禁施工前酗酒以及酒后施工)

  九、 不得随意挪用工地、建筑物、宿舍区的材料和电器材料等公物。住宿人员应注意爱护、保护公物,不得损害、遗失。私人物品必须注意妥善保管,防止失窃

  十、住宿人员的`现金、贵重物品要妥善保管,如有丢失后果自负。 宿舍房间内的清洁卫生由班组负责人自行安排人员打扫。被褥,衣物、洗刷用品叠放、摆放整齐不得乱堆乱放。每次检查或抽查时,发现脏、乱、差处以20—1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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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宿舍内应保持清洁卫生,各类物品摆放整齐有序。

  2、住宿人员应做到单人独铺,严禁在宿舍内设置通铺。

  3、不准使用煤油炉、煤油灯和煤气包等明火照明和做饭。

  3、宿舍内不准摆放易燃、易爆和易挥发中毒的物品。

  4、宿舍内电线应由专业人员进行铺设,线路均应套管铺设,各类插座应在墙壁上固定,禁止严禁乱接电源,禁止使用电炉、电热毯等大功率电器取暖和做饭。

  5、养成良好习惯,倡导文明新风,在宿舍内严禁大声喧哗,严禁躺在床上吸烟。

  6、严禁在宿舍内开展黄赌毒等违法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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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员工宿舍,加强治安,保障员工有一个清洁、舒适、安静、为了搞好员秩序良好的住宿环境,特规定如下:

  一、入职员工由人事部统一安排房间、床位,凭人事部签发的住宿单到员工宿舍入住,外来人员一律不准进住。

  二、员工宿舍严禁私留宿外来人员,严禁男女混居。外单位住我厂宿舍人员,必须管理人员批准,可入住,自觉遵守管理规定,在进入我厂宿舍住宿时,应将完备后的住宿手续,交宿舍所管单位保卫科查验登记,后由该单位保卫科办理住宿人员进出厂出入凭证,否则一律不准进厂住宿。

  三、离职人员必须在离职3天之内搬离宿舍,由舍监收回钥匙并开退宿证明后,再到人事部办理手续。

  四、 已入住员工退宿须提前3天到人事部注销,

  五、未经人事部同意住宿员工不准私自调房、调床,如需逐换须经管理人员同意后方能更换,必须服从宿舍管理人员的安排和调整,每个房间必须按规定住满室内人数。不满者,宿舍管理人员有权安排人员住宿,任何人不得拒绝。

  六、公司员工若提供钥匙及私配给非公司人员者,除取消其住宿资格外,另罚款处理,若哟失窃,并追究其责任。

  七、员工宿舍范围内若遇到非公司员工有义务询问其情况,以防盗贼混入宿舍内。

  八、宿舍内部所有的公共财产,每个职工必须爱护,宿舍卫生,室内、过道、楼梯间保持清洁卫生,不准在室内外堆放垃圾,随地大小便、乱丢果皮、纸屑和乱倒脏物以及在墙上乱画各保持室内清洁,

  九、各员工应自觉养成良好的社会公德和卫生习惯,自觉维护宿舍安全。自觉爱护宿舍的一切设施及房屋结构布局,不准擅自改动或拆卸不得任意搬迁,更不准损坏和拆改,予以赔偿,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罚款。

  十、注意爱护公物、节约用水、用电,杜绝长明灯、长流水等浪费现象,做到人走灯灭、风扇停,。室内严禁使用电炉、电热器、电饭煲等高能器具。室内电灯定为一室一灯、一插座,(从制度下发之日起,凡宿舍存放电炉、电热器、电饭煲等高耗器具,视为使用处理,除没收器具外,并处以罚款。发现火灾隐患及时通知管理人员。 火警: 119 匪警电话: 110 急救电话: 120

  十一、严禁将垃圾等杂物投入下水道、厕所内和抛出窗外。

  十二、员工物品摆放整齐,不乱摆乱放,不占用人行道,不许将物品摆放在空床位上,以防损坏床板。员工严禁在宿舍内吸烟,违者罚款处理。

  十三、严禁将公司物品带回宿舍使用,公司将随时抽查员工床铺、衣箱等物件,若出现公司物品,罚款处理。重者将无薪解雇。

  十四、来访人员要事先登记、并抵押有效证件,经管理人员同意后方可进入员工宿舍。被访员工上班后,来访人员不得在宿舍逗留,违者视其情节罚款处理。

  十五、为保证员工的正常休息,晚0:00后,白天14:00以前,宿舍谢绝会客。特殊情况,经宿舍管理员同意后,在宿舍外接待。

  十六、为保证员工正常休息,夜0:00以后到白天14:00以前,严禁在宿舍进行任何形式的`娱乐活动;杜绝色情活动及吸毒品的违法行为,违者扭送公安机关处理。

  十七、严禁任何形式聚众赌博,宿舍内进行赌博及其他违法活动,凡是赌博,违者没收赌,赌资并罚款每人处以100~5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并予除名。

  十八、未经同意不得私用别人物品、以免造成误会,引起不必要的纠纷。偷盗他人财务之行为,将受到开除并交公安机关。

  十九、严禁在宿舍内酗酒、打架、斗殴或侮辱他人,违者视其情节轻重处以罚款,情节严重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并予除名。

  二十、出门关门应轻声,上下楼梯不准大声喧哗。

  二十一、提高警惕,搞好防火、防盗工作,严防火警,火灾事故的发生,宿舍内部发生被盗,除保护好现场外,应在24小时内报告厂保卫科,否则不予处理,对于人为造成的火警、火灾事故,一经查实,给予责任处罚并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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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总则

  为了认真贯彻消防工作"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指导方针,使每个职工懂得消防工作的重要性,增强群众防范意识,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现结合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制定以下防火管理制度。

  2、施工现场防火的安全管理

  (1)施工现场负责人应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工作,建设单位应积极督促施工单位具体负责现场的消防管理和检查工作。

  (2)施工现场都要建立、健全防火检查制度,发现火险隐患,必须立即消除,一时难以消除的隐患,要定人员、定时间、定措施限期整改。

  (3)施工现场发生火警或火灾,应立即报告公安消防部门,并组织力量扑救。

  (4)根据"四不放过"的原则,在火灾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应共同做好现场保护和会同消防部门进行现场勘察的工作。对火灾事故的处理提出建议,并积极落实防范措施。

  (5)施工单位在承建工程项目签订的"工程合同"中,必须有防火安全的内容,合同建设单位共同搞好防火工作。

  (6)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施工总平面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要符合消防要求。

  (7)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易燃可燃材料堆场、仓库、易燃废品集中站和生活区等区域。

  (8)施工现场夜间应有照明设备,保持消防车通道畅通无阻,并要安排力量加强值班巡逻。

  (9)施工作业期间需搭设临时性建筑物,必须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拆除。不得在高压架空线下面搭设临时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

  (10)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证完整好用。

  (11)在土建施工时,应先将消防器材和设施配备好,有条件的应敷设好室外消防水管和消火栓。

  (12)焊、割作业点,氧气瓶、乙炔瓶、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应符合有关规定;如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应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隔离措施。

  (13)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并严格执行"电焊十不烧"规定。

  (14)施工现场用电,应严格执行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加强电源管理,防止发生电气火灾。

  (15)冬期施工采用保温加热措施时,应进行安全教育;施工过程中,应安排专人巡逻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3、工地防火检查制度

  (1)项目经理部每月定期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一次防火安全专项检查;每周一次定期安全检查中对防火安全进行检查。

  (2)检查以宿舍、仓库、木工间、食堂、脚手架等为重点部位,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并做好防范工作。

  (3)宿舍内严禁使用电炉、煤油炉,检查时如有发现,除没收器物外,罚款50元。

  (4)木工间不得吸烟,木屑刨花每天做好落手清,如堆积不能及时清运的,处以罚款50元,木工间发现有人吸烟者罚款10元。

  (5)按规定时间对灭火器进行药物检查,发现药物过期、失效的灭火器,应及时更换,以确保灭火器材处于正常可使用状态。

  4、施工现场动用明火审批制度

  (1)一级动火审批制度:

  禁火区域内:油罐、油箱、油槽车和储存过可燃气体、易燃气体的容器以及连接在一起的辅助设备;各种受压设备;危险性较大的登高焊、割作业;比较密封的室内、容器内、地下室等场所进行动火作业,由动火部门填写动火申请表,项目副经理召集项目安全员、施工负责人、焊工等进行现场检查,在落实安全防火措施的前提下,由项目副经理、焊工、项目安全员在申请单上签名,然后提交项目防火负责人审查后报公司,经公司安全部门主管防火工作负责人审核,在一周前将动火许可证和动火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上一级主管部门及所在地区消防部门审查,经批准后方可动火。

  (2)二级动火审批制度:

  在具有一定人危险因素的非禁火区域内进行临时焊割等动火作业,小型油箱等容器、登高焊割、节假日期间等动火作业,由项目施工负责人在4天前填写动火许可证,并附上安全技术措施方案,项目副经理召集项目安全员、施工负责人、焊工等进行现场检查,在落实防火安全措施的`前提下,由项目副经理、焊工、项目安全员在申请单上签名,报公司安全部门审批,批准后方可动火。

  (3)三级动火的审批制度:

  在非固定的、无明显危险因素的场所进行动火作业,由申请动火者填写动火申请单,在3天前提出,经焊工监护人签署意见后,报项目防火负责人审查批准,方可动火。

  5、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在防火要害部位设置的消防器材,由该部位的消防职能人负责维修及保管。

  (2)对故意损坏消防器材的人,按照处罚办法进行处理。

  (3)器材保管人员,应懂得消防知识,正确使用器材,工作认真负责。

  (4)定期检查消防器材,发现超期、缺损的,及时向消防负责人汇报,及时更新。

  6、义务消防队训练计划

  为了保证本工程项目顺利实施,保护国家财产及职工生命安全,本工程成立了一支义务消防队。为更好地发挥义务消防队的预警预报能力,提高业务素质,成为一支训练有素、机动灵活、适应工地错综复杂的消防环境需要的队伍,特制订以下训练计划。

  (1)义务消防队每月组织一次活动,可采用丰富多彩的形式,如消防知识讲座、经验交流会、参观观摩会、观看录像等。

  (2)活动的形式和内容由消防领导小组或义务消防队队长负责安排,通过活动使队员们深刻地认识到消防工作的重要性,针对工程实际情况,结合工程进度明确防火重点部位,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知识,提高危险因素分析能力和扑救方法。

  (3)及时与当地消防部门建立联系,搞好消防联防工作。有计划地到当地消防部门参与联谊活动,观察消防队员消防演习。

  (4)定期举办义务消防队员消防操作技能训练,做到"防消结合"。

  (5)根据工程进展实际情况实际情况,适时举办一些消防培训活动。

  7、特殊重点部位防火管理制度

  (1)不准在高压架空线下面搭设临时焊、割作业场,不得堆放建筑物或可燃品。

  (2)各种警告牌、操作堆积牌、禁火标志悬挂醒目齐全。

  (3)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电石桶和乙炔发生器等危险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10m,与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30m。

  (4)乙炔发生器和氧气瓶的存放距离不得少于2m,使用时两者的距离不得少于5m。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焊割设备上的安全附件应完整而有效,否则严禁使用。

  (5)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按规定应配置一定数量灭火器,严格执行"十不烧"规定。

  (6)动火作业前必须执行审批制度,履行交底签字手续。

  (7)严格执行奖惩制度,遵守消防规章制度,对未出大小火灾事故,能消除火灾隐患或勇敢扑灭火灾事故的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规定,造成火灾事故的人员视情节给予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材料仓库防火管理制度

  (1)施工现场材料仓库的安全防火由材料仓库负责人全面负责。

  (2)对进入仓库的易燃物品要按类存放,并挂设好警示牌和灭火器。

  (3)经常注意季节性变化情况,高温期间如气温超过380c以上时,应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易燃品自燃起火。

  (4)仓库间电灯要求吸顶,离地不得低于2、4m,电线敷设规范,夜间要按时熄灯。

  (5)工地其他易燃材料不得堆垛仓库边,如需要堆物时,离仓库保持6m以外,并挂设好灭火器。

  (6)严格检查制度,做好上下班前后的检查工作。

  9、木工间防火管理制度

  (1)木工间由木工组长负责防火工作,对本组作业人员开展经常性的安全防火教育,增强防火意识和灭火技术。

  (2)使用机械必须严格检查电器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及随机开关,破损电线及时更换。

  (3)木工间严禁烟火,如发现作业人员抽烟或作业场内有烟蒂按规定罚款处理,每天做好落手清工作。

  (4)木工间内的灭火器,经常检查,发现药物及压力表失效时,及时与工地安全员联系更换。

  (5)按国标设置安全防火警告标志及警告牌,做好防火安全检查工作,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6)木工间非作业人员严禁入内,一旦发生人为火灾事故,应追究当事人责任。

  10、机修间防火管理制度

  (1)机修间的安全防火工作由机管员全面负责。

  (2)机修间各种防火警告牌必须齐全,各种制度上墙。

  (3)机械设备安放位置选择合理,电线及配电箱设置规范,做好机械的接地或接零。下班时切断电源。

  (4)油类物品要归类存放,配备一定数量有效的灭火器。

  (5)按规定做好每天的检查工作,发现火灾隐患,及时采取措施。

  11、电焊间防火管理制度

  (1)电焊间防火安全工作由组长全面负责,对本组作业人员要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增强防火观念和灭火技术水平。

  (2)建立动用明火审批制度,做好审批工作,操作时,应带好"两证"(特种工种操作证、动火审批许可证),并配备好灭火器,落实动火监护人,焊割作业应严格遵守"电焊十不烧"及压力容器使用规定。

  (3)作业场内严禁烟火,违章按规定罚款处理。

  (4)灭火器挂设必须符合要求,经常进行检查,发现药物及压力表失效时,及时与工地安全员联系更换。

  (5)各种安全防火警告标志及警告牌必须悬挂醒目、齐全。

  (6)开展经常性防火自我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12、油漆间防火管理制度

  (1)工地油漆间设专职的仓库保管员。

  (2)仓库保管员应懂得化学危险品的基本性质,工作认真。

  (3)严禁库内吸烟,对违者进行严格处罚。

  (4)建立"禁火区"动火审批制度。室内电器设备应符合防火、防爆要求。

  (5)正确配置灭火器材,做好定期检查。

  (6)严禁闲人入内。

  13、职工宿舍防火管理制度

  (1)职工宿舍防火工作有室长负责,室员共同配合。

  (2)宿舍内严禁使用电加热器具。

  (3)宿舍内电线由电工安装完毕后,禁止他人乱拉乱接。

  (4)严禁躺在床上吸烟,电扇不得放在床内吹风。

  (5)职工宿舍每50m2设置一只灭火级别不小于3a的灭火器,定期检查期使用可靠性,按时补换药物。

  (6)防火工作负责人要保持高度警惕,经常巡视生活区域及宿舍,发现危险因素,及时消除隐患。

  14、食堂间防火管理制度

  (1)工地食堂防火安全工作由炊事班长全面负责,经常对炊事人员进行防火安全教育,提高灭火技术,增强防火意识。

  (2)炊事人员在作业时严禁吸烟,使用电器设备时要严格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3)食堂间内特别是灶间灭火器必须齐全、有效,各种防火警告牌挂设完整、醒目。

  (4)做好经常性防火检查工作。

  (5)灶间严禁堆入易燃物品,炊事人员如违反有关规定所引起的火灾事故,应追究当事人责任。

  15、奖励与惩罚

  (1)奖励方法:

  1)关心消防工作,积极投入消防工作,成绩显着的。

  2)模范遵守消防法规,制止违反消防法规的行为,表现突出。

  3)及时了解和消除重大火险隐患、避免火灾事故发生的。

  4)积极扑救火灾、抢救公共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表现突出的。

  5)对查明火灾原因有突出贡献的。

  6)在消防工作其他方面做出显着贡献的。

  7)对以上在消防工作中有先进事迹的个人应给予表扬和奖励。

  (2)惩罚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重的,由本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

  1)施工人员不按防火制度规定进行施工。

  2)防火负责人不履行职责的。

  3)值班人员撤离职守或失职的。

  4)不按规定添置消防器材、设备的责任人。

  5)故意损坏消防器材的。

宿舍施工管理制度11

  1、严格执行市劳动部门、公安部门的有关规定雇请民工,受雇民工必须持有本人身份证,严格遵守和执行项目部制度的'纪律和规章制度,服从安排;

  2、受雇民工在上岗前必须由雇请单位对民工进行一次上岗前的法制、安全保卫教育,未经教育者一律不准上岗,严禁在宿舍内聚众赌博,打架斗殴和其他违法乱纪活动;

  3、雇请民工的单位必须将每个民工的姓名、姓别、年龄、籍贯、身份证号码等登记造册,受雇民工必须按登记房号、床号就位,未经同意,不得更改,要爱护公共财物,如有意损坏者,除照价赔偿损失,并视情节给予罚款;

  4、严格执行民工出入验证制度,每个民工必须由工作单位发放出入证(出入证上要有单位、相片、姓名、性别等),以备进出时门卫验证;

  5、民工必须在集体饭堂就餐,生活垃圾、剩饭、剩菜,必须扔到指定地点。不准民工私自在民工宿舍内开小灶,民工宿舍内严禁使用电炉、电饭煲、电炒锅等电热器具和煤气炉具;

  6、民工宿舍内严禁乱拉乱接电源线路、照明灯具、插座等,不准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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