闭环管理制度(通用29篇)
现如今,制度对人们来说越来越重要,制度一经制定颁布,就对某一岗位上的或从事某一项工作的人员有约束作用,是他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想学习拟定制度却不知道该请教谁?以下是小编整理的闭环管理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闭环管理制度 篇1
近日,在大麦屿港五万吨级码头,桥吊将一个个集装箱运至一艘内贸线货轮。甲板上的一线作业人员全副武装,穿着防护服正在进行船上作业。
进入2022年,大麦屿港稳步开局,截止1月6日已累计完成集装箱吞吐量超1.2万标准箱,同比增长近14%。“开门红”的背后离不开大麦屿港区始终坚持的疫情防控、生产作业两手抓、两不误的理念。
目前,全球疫情形势复杂严峻,而作为台州市内唯一一个拥有外贸航线的港口,大麦屿港区在国际航线上不断强化防疫措施,坚决守住海上安全防线。大麦屿港区于20xx年8月设立了60人的外贸专班,主要进行国际航线进口箱查验、拆装,以及消杀、洗修等工作。
“专班人员在进行船舶登轮作业时必须穿好防护服,并确保与船员不直接接触,整个作业过程实施“两点一线”管理。”浙江大麦屿港务有限公司安全卫环部经理叶徐见介绍,专班人员登轮作业结束后需要通过防疫脱卸通道消毒,再由“两点一线”防疫专车直接接回集中居住点,确保万无一失。“两点一线”闭环管理,是大麦屿港区疫情防控的创新举措。
此外,大麦屿港区还要求一线工作人员每2天做一次核酸检测,所有一线工作人员全部完成两针疫苗接种,并及时完成加强针接种。
面对即将到来的春节假期,叶徐见表示,大麦屿港区将进一步紧起来、严起来,持续开展“外防输入、内防反弹、人物同防”防控工作。不仅在思想上对全体职工做好警示教育,同时全面提高港区防疫工作,除了守好港区门卫、卡口等“小门”,还要做好监督管理,以监督强提醒、防漏洞,确保各项疫情防控工作延申至终端,严格执行网格化管理,做好每个单元格内的闭环工作。
闭环管理制度 篇2
为了及时有效遏制传染病的发生和蔓延,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的要求,特制定我校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一、学校疫情报告人的设置:
学校校长为我校疫情报告管理第一责任人,班主任老师为责任报告人,学校其他教职员工、学生发现传染病疫情均有义务向疫情报告人提供情况。
二、疫情报告人职责:
1、在校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学校传染病疫情和疑似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
2、定期对全校学生的出勤、健康情况进行巡查;
3、负责指导全校学生的晨检工作。
三、疫情报告内容及时限:
1、在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等)或者有共同用餐、饮水史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2、当学校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立即报出相关信息。
3、个别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4、建立突发事件应急报告制度。学校教职工如发现有传染病疫情和其他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在第一时间向学校报告,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小时内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限报告:
(一)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传染病暴发、流行的;
(二)发生或者发现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的;
(三)发生或者可能发生重大食物中毒和重大职业中毒事件的。
5、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突发事件,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四、报告方式
当出现符合本制度规定的报告情况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以最方便的通讯方式向中心学校疫情报告人报告。
五、学校疫情监测报告制度:
学校建立学生晨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学校的老师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以及因病缺勤等情况时,应及时报告给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及时进行排查,并记录排查情况。
1、晨检、午检、晚检应由班主任或班级卫生委员对早晨到校的每个学生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学生出勤、健康状况,并将检查结果记录在检查记录上。如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等)以及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告知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要进行进一步排查,以确保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预防。
2、班主任及科任老师应当密切关注本班学生的出勤情况,对于因病缺勤的学生,应当及时与家长联系了解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怀疑,要及时报告给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接到报告后应及时追查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
闭环管理制度 篇3
1.室温宜保持在20℃~22℃为宜,湿度应保持在50~60为好,要有监测温湿度的装置。ICU房间应定期消毒处理,室内空气培养要求细菌总数在200个每立方米(200个/m3)以下。控制出入人员的数量,减少其流通量。开门窗换气,一般每日2~3次,每次20~30min。
2.紫外线照射、84消毒液,可配成1:500的溶液进行喷雾。
3.严格洗手制度任何正常人皮肤上都有细菌存在,其中有少数致病菌,如金黄色葡萄球菌和绿脓杆菌等,在正常人皮肤上不致引起感染,若一旦转移到人体易感部位,如伤口、肺部或泌尿生殖器等部位,尤其是在重症患者极易引起感染。为减少人与人之间的传播,防止交叉感染的发生在接触两个患者和两邻床之间,为病人作查体前,各种技术操作及无菌操作前,处理尿壶、便盆后,进入或离开ICU时,均应认真进行手的清洗,必须要在清洗后用75的酒精溶液进行擦拭消毒。
4.ICU内墙壁、天花板,应保持无尘和清洗,每日应清洁处理,可用含氯消毒液500mg/L彻底擦洗一次。门窗、床柜、病床及各种装备仪器表面每日需用500mg/L84消毒液擦拭。各种各式的抹布分开使用,分类放置,每人每桌一块,定期消毒。地面可用500mg/L的84消毒液清洁处理,每日应不少于4次。
5.严格隔离制度转送进入ICU与进手术室一样,应当使用清洁车或活动床。严格掌握患者进入ICU的分房标准,为了预防交叉感染和防止其散布,进入ICU的患者一定要分房治疗,如患者本人无感染但需要肾透析者,宜住单房间。有潜在感染病例如气管切开、进行机械通气治疗的患者须住单房间。有传染病患者、器官移植后免疫力低下的患者以及有明显感染者如开放性化脓或引流的脓胸病人等均需住隔离房间。隔离房间应在位于通气道的末端或ICU之外。
6.ICU内的机械通气应定时按说明更换通气机的细菌滤过器,以及每24h换一次通气的管道和连接器,为预防院内感染的主要措施。雾化吸入器在使用前后应适当消毒处理。ICU内使用雾化吸入器管道一般都是用1000mg/L的84消毒液浸泡消毒或清洗后熏蒸消毒。ICU内使用的外科器械必须彻底灭菌。
7.进入ICU要求更换衣鞋,戴帽子和口罩,外出时必须加隔离衣,更换外出鞋。所用衣、帽、口罩应每天换洗,以保持清洁。
闭环管理制度 篇4
为了强化学校师生人身安全管理,特定出如下管理制度:
一、全体教师必须增强安全意识、明确安全职责,认真做好安全监督、检查、护卫等管理工作。
二、学校严格实行全天候封闭式管理。值班教师及带班领导早晨必须提前到校,持械上岗、维持秩序,确保师生安全进入校门。
三、当天值班教师及带班领导要高度警惕、加强巡逻,若发现可疑的人和事,要及时报告或处理。
四、学校全体教职工均不得随意打开大门,让外来人员进入校门,对外来人员必须严格实行验证、登记制。若有外人来访,由值班教师或带班领导事先通知被访当事人,验证、登记后,并负责领入和送出校门。安装门铃,实行空堂教师负责制,由空堂教师替值班教师按以上要求履行其职。否则,不得允许任何人进入校园。
五、来访和接送学生的家长,原则上不得随意进入校园,若有事找某老师,先由值班教师通知某老师确认,后由某老师将学生家长请进来、送出去。
六、学生放学时,值班教师及路队护送学生的教师,必须按时到岗,组织和护送学生安全回家。
七、全体教师必须加强对学生的安全防范、自我保护、火速逃生等安全知识教育。做到警、校联系,家、校沟通,齐抓共管。
闭环管理制度 篇5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生管理,确保全校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结合我校实际,学校决定在疫情期间加强对校园的封闭式管理力度,具体规定如下:
一、封闭时间:
在校期间全天封闭
二、学校保安负责保证学校大门口处的消防通道畅通。
三、师生进出学校大门的规定
1、在疫情期间,学校全体师生在进出校门时必须经过体温监测,并做好记录。
2、在疫情期间,学校全体师生无特殊情况不允许随意进出校门,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出校门时,应严格履行请假登记手续。
因患急病或重病需外出就诊的,凭班主任签字和学校盖章的请假条登记后放行。
3、门卫室值班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把关,对不符合手续的同学,封闭时段一律不准外出。
4、所有师生进出大门,必须服从门卫人员管理,对不按照学校要求进出的无理取闹的学生,学校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5、门卫在校园封闭期间,要不定时的在校园内外巡视,对采取翻墙、翻门冒充等违纪手段出入校园的学生,视情节轻重、态度好坏予以批评教育、纪律处分。
四、校外人员进出学校大门的规定
1、在疫情期间,不允许任何校外人员进入校园。
2、如有急事或是特殊原因必须进入校园的,需要经过体温检测和行程码、安全码登记后,由接待人接入校园,并对其行动负责。
3、未经许可,强行进入校园人员,学校保安应第一时间报警,后对其进行阻拦。
闭环管理制度 篇6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严格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根据市、区有关通知精神和《上海市龙柏中学开学准备暨防控防疫工作方案》,特制定本校园封闭管理制度。
1.疫情期间严格执行校园封闭式管理,坚决做到“五个一律”,即校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校,师生进校门前一律核验身份和检查体温(原则上接送学生家长不得进入校内,确需进入的必须核验身份和检测体温),学校体育场馆等场所一律暂停对外开放,对发烧咳嗽者一律实行留观送医,不服从管理者一律严肃处理。防疫期间门卫不收外卖和快递。
2.全面落实封闭式管理要求,内防扩散、外防输出,所有入校者均需佩戴好口罩,按规定进行体温检测,符合相关要求方能进入校园。
3.上课期间只留一个出入口(小门),除救护、消防、工程抢修、配送必需品车辆外,其它无关车辆一律禁止进入校园。上学、放学时间段,学校安保人员要引导接送学生的家长不在校门口聚集、逗留,做到即送(接)即走。学生上学期间只进不出、放学期间只出不进,严禁家长进入校园。
4.中途不得随意进出校门。疫情防控期间,中午不开放校门,如有特殊情况,中途需要离开学校的须经所属组室同意、保障中心登记后放行,返校时同样需要测温后方可入校。
5.对来访人员进行身份核验,询问近两周内是否有湖北及其他疫情重点地区停留、旅行、居住史,近两周内是否曾接触过来自湖北及其他疫情重点地区人员,无到访史和接触史者进行体温检测,经得学校领导同意,登记详细信息后由接待人员陪同,戴好口罩方能进入学校。来访人员离开后,接待室要进行彻底消毒。
6.学校安保人员24小时值班,每天自测体温2次,佩带口罩,每天对门卫室进行消毒,对重点位置、物品要增加消毒次数,遇有自感不适要立即报告学校及保安公司。
7.年级组护导老师加强对年级组情况的巡查,做好护导巡查记录。行政值班人员每天全面检查校园封闭式管理情况,巡查校园,做好记录。学校卫生老师加强与当地疫情防控部门的联系,遇有特殊情况立即报告。
8.疫情防控期间,学校不举办大型集会活动,停止广播操及升旗仪式。
9.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正常工作日维保工作暂停,统一安排在周六、周日进行,维保人员或遇有突击性维修需外聘维修人员,须由保障中心把关摸清近两周内是否有湖北及其他疫情重点地区停留、旅行、居住史,近两周内是否曾接触过来自湖北及其他疫情重点地区人员,出好健康证明提供给保安,然后进行体温检测,登记详细信息后,并佩戴好校外人员工作证方能进入学校。
10.师生一律在校内用午餐,不得外出或接受外卖食品。在食堂就餐的人员严格遵守学校疫情期间的用餐安排。
1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待疫情解除后予以终止。期间,对不遵守本制度规定者将予以严肃处理。
闭环管理制度 篇7
为加强校园管理,促进优良校风、学风建立,依法从严治校,特制定本管理规定。本规定适用于学校全体学生及短期培训学员的管理。
一、学校作息安排
每学期按教务科安排执行。
二、管理要求
1、周日晚19:30至下周周六下午16:00,住校生一律不许出校门。有特殊情况者,须提前向班主任报告并凭校门出入票出入校门,学校大门门卫不得随意放行。
2、封闭管理期间期间,学生公寓大门每天上午8:00-11:20、下午14:30-16:00,晚上19:30-21:00封闭。
3、学生必须准时到教室、示范室、操作室、运动场地和劳动场所上课,不准滞留宿舍;上课时间不允许回宿舍,如有特殊情况需进宿舍的,需凭班主任签署同意的证明材料方可进入。上体育课的应在公寓大门封闭前做好相关准备。
4、市区内的住校生周六晚可以回家住宿,不回家住的必须按时回校;市区外的住校生周末或节假日回家,必须向班主任报告,经同意后方可回家。
5、住校生星期日晚上19:30以前必须回校参加晚点名和自习。
6、学生超过22:30进入学校大门和公寓大门的,门卫应在《出入登记表》上作好记录。
7、晚上22:30学生一律不准出公寓大门,如有特殊情况须出大门者,门卫必须向值班老师报告,并在《出入登记表》上做好记录。
8、学生不准擅自留宿外来人员,走读生、外宿实习生不准留宿校内。
9、非住校生一律不准进入宿舍大门,有特殊情况须进入,必须征得学生工作科或值班老师的同意,并在《出入登记表》上记录。
10、学生如有违犯上述规定的行为,由学生工作科按《学生奖惩条例》的`有关条款处理。
三、学生离校规定
1、节假日离校规定
(1)学生节假日离校前,认真做好教室、宿舍和清洁责任卫生区的清洁工作;
(2)认真检查教室、宿舍门窗是否完好,如不完好,必须填写公共财物报修单交后勤管理科;
(3)做好学习用具、公寓物资等物品的保管;
(4)需离校的内宿生需向班主任报告放假去向并填写不在学校住宿的申请。
2、寒、暑假离校规定
(1)寒、暑假离校前,认真做好教室、宿舍和清洁责任卫生区的清洁工作;
(2)认真检查教室、宿舍门窗是否完好,如不完好,必须填写公共财物报修单交后勤管理科;
(3)移交好电视机,教室钥匙由班主任管理;
(4)做好学习用具、公寓物资等物品的保管;
(5)按学校要求归还图书;
(6)放假后不直接回家的学生需向班主任报告放假去向;
3、实习离校规定
(1)离校前,认真做好教室、宿舍和清洁责任卫生区的清洁工作,并做好教室、宿舍的移交;
(2)移交好电视机,电话等公物;
(3)按学校要求归还图书;
(4)按规定交清费用,归还借书证,文明离校;
4、毕业离校规定
(1)离校前,认真做好教室、宿舍和清洁责任卫生区的清洁工作,并做好教室、宿舍的移交;
(2)移交好电视机,电话等公物;
(3)按学校要求归还图书;归还借书证;
(4)按规定交清费用,归还校牌及所借物品;
(5)领取毕业证、技术等级证、报到证(或派遣证)、户口关系迁移证、档案材料,文明离校。
四、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闭环管理制度 篇8
一、目的
为了促进审计发现问题及提出的建议及时整改落实,提升管理执行力和执行效率,问题整改工作规范化、程序化,结合公司的闭环管理制度,建立从问题发现到整改、从立项到销项的全过程的管理闭环。
二、适用范围
各中心、区域、部门管理及以上人员。
三、审计问题整改闭环管理系统
所有针对审计中发现问题提出的审计建议,业务部分接受以后,或者未接受但提出了变通形式的整改计划并与审计部门达成一致之后,纳入问题整改闭环管理机制,被审计部门将整改计划量化为行动目标。
闭环管理主要包含:问题发现(立项)→责任确定→整改实施→整改验收→评价考核(销项)
四、职责与分工
整改部门及责任人,审计问题相关业务部门(职能部门)经理为整改落实第一责任人,审计问题与某中心相关,需有中心总监界定整改落实责任人的,中心总监作为第一责任人,审计问题与两个以上中心相关的,按审计部门建议的中心或部门作为第一责任人。
督办部门:公司监察中心监察部
验收部门:公司监察中心审计部
整改任务完成时间:由整改部门责任人在《落实审计建议计划表》中提报,并与审计部门达成一致。
验收标准:根据审计整改建议确定。
五、闭环管理程序
1.问题立项
审计部门在正式发布的内部审计报告或管理建议书中,确认的、并针对性地提出审计整改建议的问题,报告或建议书发布日,作为问题立项时间。
2.责任确定
被审计部门或人员,须在问题立项后7日内,提交《落实审计建议计划表》,以文字形式反馈整改计划,或者提交不能按审计建议整改的原因以及变通形式的改进计划;发送至公司审计部门,审计人员就书面反馈的合理性进行评价,通过审计部门评价的整改计划,由审计部发监察部正式备案,作为被审计部门或人员的责任确定承诺。未通过审计部门评价的整改计划,需在3日内重新提交。
3.整改实施
整改计划须按计划表中对应的开始时间及完成时间,列入整改部门相关责任人的对应月份工作目标,分解量化为数据性指标,指标权重不得低于5%,确保按计划落实。
4.整改验收
问题整改完毕,由责任部门或人员提出验收申请,审计部门组织验收,责任部门应提交整改证据。验收通过后,审计部门将证据归档并登记审计台账,整改计划期内未通过验收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作为新的问题重新立项进行整改。如遇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需延期整改的,或因经营情况变化,整改计划应作出调整的,由整改责任人提出申请,经中心总监书面审批,报审计部备案。
5.评价考核
整改计划完成时间对应月份,整改责任人关于计划落实情况的考核数据,由审计部提报。审计问题整改完成率,作为相关部门经理、中心总监的年度考核数据,由审计部门提报。
六、闭环管理规范要求
在《落实审计建议计划表》填写的整改措施,须符合smart原则(具体的、可以衡量的、和目标是相关的、可达成的、有明确时间限制的)
七、闭环管理工作的执行纪律
1.问题立项后即纳入监察部检查监控范围,对整改落实各环节未按期取得进展的检查并予以通报,重点监控整改计划表及时提报的情况,按计划完成验收的情况。
2.对于整改计划应列入月度目标的,须将该月工作目标检视表通过oa报监察部备案。
3.未按期提交《落实审计建议计划表》的,中层每次100元成长赞助,高层每次200元成长赞助;未将整改计划列入工作目标检视表的,中层每次100元成长赞助,高层每次200元成长赞助;整改计划期内未通过验收的,中层每次200元成长赞助,高层每次400元成长赞助。
闭环管理制度 篇9
根据《xx省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哨点监测工作专班关于进一步落实高风险发热门诊工作人员闭环管理工作的通知》(粤防疫指办哨点函〔2022〕1号)工作要求,为完善高风险发热门诊工作人员名单管理机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XX医院高风险发热门诊工作人员闭环管理工作方案》,具体如下:
一、组织架构
成立我院高风险发热门诊工作人员闭环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我院高风险发热门诊工作人员闭环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
组长:
组员:
二、闭环管理对象
接诊入境、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以及集中隔离场所的发热患者等高风险人群的发热门诊,工作人员工作期间应实行闭环管理。工作人员包含在该区域工作的医务人员、保安、保洁等后勤人员。
三、闭环管理工作要求
(一)落实疫苗接种
所有在岗、轮岗、新上岗工作人员应按照要求完成新冠病毒疫苗全程接种,实行“应接尽接、应接必接”。
(二)落实健康监测
工作人员健康档案要做到“一人一档”。每日测量体温,扫“XX医院健康申报卡”进行健康申报。当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鼻塞、流涕、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症状,应及时上报,医疗组要组织第一时间采集鼻咽拭子,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视检测结果分类转诊救治。要落实感染防控督导员驻点督导制度,管理人员健康监测,指导做好各项感染防控措施。
(三)落实核酸检测
进入接诊入境、国内中高风险地区、集中隔离场所的发热患者的发热门诊/收治区的高风险岗位人员(包括驻点的医务人员、清洁消毒人员、感控管理人员,接触观察对象及其污染物的驻点安全保障人员、后勤保障人员,专门为高风险发热患者提供影像学检査等人员)至少每3天开展1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其它低风险岗位工作人员(包括接诊病区的负责人、信息联络员,以及不接触观察对象及其污染物的安全保障人员、后勤保障人员等人员)至少每7天开展1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院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可根据医院实际情况实行提级管理),由发热门诊/收治病区工作人员下班时(指定小组负责人)电话通知检验科当值采样人员,衔接采样时间及人数,采样人员到采样间(原黄码釆样间)采样。
(四)强化离岗、上岗管理
1、接触确诊病例按照7天集中居住,7天居家隔离脱岗(第1、3、5、7、10、14天检测核酸);没有接触确诊病例,按照3天集中居住,11天居家健康监测管理(第1、3、5、7、10、14天检测核酸)。脱离岗位在酒店集中居住的工作人员核酸检测时间及频次由预防保健科根据闭环管理要求安排,医务科协助派员上门采样。居家健康监测期间应做好个人防护,避免与人近距离接触,禁止参加聚集性活动,本人或共居亲属(同居室友)如有发热、干咳、乏力、嗅(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腹泻等可疑症状应立即到发热门诊就诊排查。
2、工作人员轮换上岗时,需开展1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各派员科室应严格把关,并提供人员名单至预防保健科备案,自行至检验科采样室完成采样。
3、严格加强后备队伍和力量准备,确保相关医务人员连续在岗时间不超过2个月。
四、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建立健全新冠肺炎疫情防治后勤保障应急体系,做好一线医务人员的后勤保障,提高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治能力,保障我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治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高风险发热门诊工作人员工作期间单人单间集中居住,所有人员按照居住地与发热门诊两点一线出行,医院安排交通车辆做好保障。
(二)两点一线交通保障
实施工作和集中居住地“两点一线”管理模式,所有工作人员严格闭环管理,按照居住地与接诊病区两点一线出行,医院往返集中居住酒店专人专车点对点接送。
(三)餐饮保障
做好高风险发热门诊工作人员闭环管理餐饮保障工作,确保三餐供应,高风险发热门诊工作场所及闭环居住场所工作人员须提前报餐,膳食配送人员根据院感科的指导落实个人防护措施,按时进行膳食配送。
五、部门职责
(一)预防保健科:
1、负责各高风险发热门诊工作人员上岗前疫苗接种情况核查工作,确保完成疫苗全程接种方可上岗。
2、负责收集各闭环管理人员(包括医务、护理、管理、安保、保洁、感控、餐饮、医废物收集转运、接送司机等人员)及工作人员轮换上岗名单明细,根据相关文件要求落实工作人员核酸检测工作,结果留存档案。
(二)院部办公室:
1、负责收集需闭环管理工作人员名单,按照人员实际情况安排人员住宿。
2、负责住宿安排地点安排:XXX酒店。入住人员直接到酒店前台办理入住手续。
3、负责两点一线交通保障,所有工作人员严格闭环管理,按照居住地与接诊病区两点一线出行,医院至集中居住酒店专人专车点对点接送,人员出行前联系通勤保障负责人安排接送车辆。
(三)总务科:
负责高风险发热门诊工作人员闭环管理餐饮保障工作,确保三餐供应,落实膳食配送人员根据院感科的指导做好个人防护措施,按时进行膳食配送(配送至各居住酒店房间门口,由居住人员自行取用)。同时负责在院感科指导下,进行集中居住地点的环境消杀工作。
(四)医务科:
加强后备队伍和力量准备,确保相关医务人员连续在岗时间不超过2个月,同时负责组织医疗救治小组,对集中居住期间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鼻塞、流涕、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症状的闭环管理工作人员进行排查,视检测结果分类转诊救治。
(五)护理部:负责组建高风险发热门诊护理队伍,确保护理人员连续在岗时间不超过2个月。
(六)医感科:
负责各项感染防控措施的指导、培训和落实,做好相关人员院感防控知识、技能培训,日常指导相关人员落实个人防护,规范穿脱防护用品,指导高风险发热门诊工作人员集中居住地点的日常环境消毒指导工作。
(七)人事科:落实高风险发热门诊工作一人每日扫“XX医院健康申报卡”进行健康申报。
(八)财务科:负责每半个月与XX酒店核对,按实结算闭环管理人员住宿费用。
闭环管理制度 篇10
12月1日晚,眉山中学发布关于实行闭环管理的通知称,根据国务院《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第六版)》和《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东坡区疫情防控形势、防控要求和学校疫情防控实际,我校对学生实行闭环管理,全校教职员工参照执行。
一、居家管理措施
1、保持良好卫生习惯。做到在家勤洗手、勤通风、定时消毒等。
2、规范外出聚集活动。学生及家长(同住人)坚持非必要不外出,不参加聚集性活动,特别是不得参加密闭空间聚集性活动;学生不得参加线下校外培训。
3、严格个人健康监测。学生在每天返校前对自己进行体温检测并查看本人及同住人健康码,符合条件方能到校。一旦出现发热、干咳、咽痛等“十大”症状,要做好个人防护,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及时到医院发热门诊就医,并及时向班级或学校报告。
4、报备家庭成员或同住人健康状况。学生和家长(同住人)须共同落实疫情防控要求,避免接触近期外地来(返)眉人员。家庭共同居住者中有新冠肺炎感染者、密切接触者、高风险区旅居史人员等情况,应当第一时间向社区和学校报备。
5、严格落实属地疫情防控措施。学生或家长(同住人)出现居家健康监测或隔离情况,要严格按照防控要求进行健康监测或隔离。
二、上下学管理措施
1、全程规范佩戴口罩。学生及接送学生的家长必须全程规范佩戴口罩,学生到家或到校前不得摘口罩,严格落实口罩佩戴。
2、实行家校两点一线。上下学途中不得在外逗留,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前往人员聚集场所,尤其是有外来人员的聚集场所。
3、坚持不在校外用餐。学生的一日三餐均在家里或学校食堂用餐。
三、在校管理措施
1、保持良好卫生习惯。做到在校勤洗手,教室寝室勤通风,进校物品消毒等。
2、减少学生校内流动。在严格消杀基础上,减少公共功能室、会议室使用频率,上下学和食堂就餐实行错峰错时。
3、规范学生集体活动。校内原则上不得举行大型集体活动,确需举行则按要求报备审核后方可实施。
4、严格校园门岗管理。外来非工作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校园,进入校园人员严格落实“一扫四查”;严禁快递、外卖进入校园;学生生活用品进校时进行消毒;住校生坚持非就医不外出。
5、严格个人健康监测。所有学生进入教室前均须接受体温检测,各班严格落实“一天四测”制度;严格落实因病因事缺勤追踪,一旦出现发热、干咳、咽痛等“十大”症状,要做好个人防护,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及时到医院发热门诊就医,并及时向班级报告。
6、严格落实核酸监测。学校在保证每天20%人员核酸监测和重点人员每天一次核酸监测的基础上,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和要求,动态安排核酸监测。
闭环管理制度 篇11
1、学校设立专门的隔离室,远离学生活动区。
2、隔离室为临时隔离学生专用房间,外人(其余患者及健康学生)一律不得擅自入内。
3、本室只接待发热患者。
4、保健教师及家长进入隔离室前必须更换外衣,必要时须穿防护服不能穿便服进入隔离室。出来时脱下,摆在隔离室门口封存。
5、接待发热患者必须戴口罩进行诊治,诊治结束立刻洗手消毒。
6、隔离室设施与设备由保健教师专人负责保管,不得丢失。
闭环管理制度 篇12
1.隔离室位置应相对远离健康班级,通风、采光、保暖设施齐全。
2.开窗通风,以保证室内的空气流通。
3.对隔离室的空气、环境物体表面实施常规的.消灭菌工作,并做好消毒记录。
4.建立《隔离师生登记册》并做好记录。
5.室内不能同时隔离两个以上病种的患病或疑似人员。
6.隔高室物品专用,校医负责对隔离室进行消毒、保洁,做到物品摆放整齐,无杂物、无污染、无安全隐患。
7.隔离室消毒药物由校医负责管理。
8.校医或防控应急隔离小组成员进入隔离室前必须做好个人防护,不能穿便服进入隔离室,离开时脱下防护衣物,在隔离室门口封存,并做好衣物和手部的消毒。
9.用有效氯500-1000mg/L消毒液消毒地面和墙壁,擦拭床、桌椅和患病学生接触密切的物件。
10.临时隔离观察患者在患病期间必须住院或居家隔离治疗;隔离治愈后,须有医院证明,经校医确认同意后方可复课。
闭环管理制度 篇13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防控重大疫情期间入境人员集中隔离酒店的管理和服务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防控重大疫情期间入境人员集中隔离酒店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18466 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9193 疫源地消毒总则
GB 50365 空调通风系统运行管理标准
WS/T 396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消毒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隔离人员
重大疫情期间,与传染病病人有密切接触、来自疫区或根据法律法规要求需要在指定场所接受医学观察和隔离的人员。
3.2入境人员
集中隔离酒店重大疫情期间,临时被征用为隔离人员用于医学观察和隔离的场所。
4 入境人员集中隔离酒店管理
4.1 入境人员集中隔离酒店选址要求
4.1.1 入境人员集中隔离酒店应相对独立,易于组织和安保管理,远离人口密集区和学校、养老院等重点防控场所。酒店应具备完善的污水污物处理设施,具有独立化粪池,污水、粪便收集排放系统工作正常,必要时可在三级化粪便池第三格或排水缓冲池投放消毒剂。
4.1.2 优先选择楼层较低的建筑作为入境人员集中隔离酒店。
4.1.3 应具备客房、餐饮服务,具备水、电、电视、网络信息等基本生活需要保障。优先选择客房可开窗自然通风,或使用分体空调的酒店、客房。
4.1.4 应具备单人单间条件,房内配备独立卫生间,卫生间有可正常使用的排气扇。
4.2 入境人员集中隔离酒店设施保障要求
4.2.1 分区管理 应尽可能根据隔离人员入住时间、口岸来源、宗教风俗及语言等特点,合理划分住宿区域。应合理设置区域,分为生活区、物资保障区和医学观察区,其中医学观察区按要求划分污染区、半污染区和清洁区。
4.2.2 水电管理
4.2.2.1 应建立水电供应后勤保障工作机制。
4.2.2.2 生活饮用水水质应符合 GB 5749 的要求。
4.2.2.3 由后勤保障相关负责人及工程人员 24 小时值班,应及时处理水电供应故障。
4.2.2.4 入境人员集中隔离酒店内局部停水、电时,酒店管理方应排工程人员及时检修。酒店内大面积停水、停电或全部停水、停电时,立即查找停水、电原因,并向酒店管理方及酒店专班报告情况及事由,由酒店管理方落实措施。
4.2.3 空调通风管理
4.2.3.1 应加强场所通风。首选自然通风,外窗保持适度开度,同时保证排气扇正常运转,确保室内空气流通。
4.2.3.2 原则上不使用空调。确需使用时,场所负责人应充分了解场所的空调通风系统类型和供风范围后,按规定要求开启空调。
4.2.3.3 使用空调时,空调通风系统还应满足 GB 50365 的要求。
4.2.4 网络设施建设 应加强入境人员集中隔离酒店的信息网络服务。完善酒店的宽带网络及相关基础设施,为隔离人员提供优质的网络服务,确保网络安全稳定,提升隔离人员满意度。
4.3 入境人员集中隔离酒店消毒及垃圾处理管理
4.3.1 消毒管理
4.3.1.1 应建立消毒台账。明确消毒工作责任人,建立消毒工作记录台账,做好消毒记录。
4.3.1.2 应根据国家、省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有关要求,科学选择消毒产品,进行规范消毒。
4.3.1.3 应勤开门窗,保持通风,每日 2 次对入境人员集中隔离酒店公共区域采用含氯消毒剂消毒。
4.3.1.4 使用机械通风时,应确保所有设备正常运转,新风口、 新风机房、新风口过滤网和送风排风管道保持清洁,对整个供风设备、开放式冷却塔和送风管道等进行定期清洗消毒,清洗消毒技术要求参照 WS/T 396 执行。
4.3.1.5 应优先使用单体空调,如无条件,使用集中空调时,关闭回风通道。风机房、回风滤网处采取物理方法对空气消毒,安装高强度紫外线灯进行空气消毒。
4.3.1.6 公共厕所的清洁消毒和日常保洁,每 2 小时定期对公厕内所有便器洁具、各类扶手和把手、触摸式冲水按钮、洗手水龙头等重点部位消毒一次,并做好相关消毒记录。厕所内应保持良好通风,必要时可加装排气设备,强制排气。配齐洗手液、手纸等用品,确保洗手设备正常运行。清洁管理人员应加强对公厕各厕位的巡查,确保便器内外整洁,粪便及尿液不残留,收集垃圾扎紧袋口,与生活垃圾一同处理。
4.3.1.7 对需要保持运转使用的厢式电梯,应加强日常管理和预防性消毒。电梯轿厢内不使用空调,加强通风换气,每日消毒不少于 3 次,并做好消毒标识,并配备卫生抽纸供乘坐人员按电梯按钮。
4.3.1.8 观察人员居住的客房原则上退房时清理,台面、门把手、电话机、开关、热水壶、洗手盆、坐便器等日常可能接触使用的物品表面,应用含有效氯 500 mg/L~1000 mg/L 的含氯消毒剂擦拭或喷雾,作用时间不少于 30 分钟,后用清水洗净。
4.3.1.9 地面表面应用 500 mg/L~1000 mg/L 的含氯消毒剂进行湿式拖地。
4.3.1.10 客房织物(如毛巾、衣物、被罩等)应用 250 mg/L~500 mg/L 的含氯消毒剂浸泡 1 小时,或采用煮沸 15 分钟消毒。应对耐热的物品,如食具、茶具等用远红外线消毒碗柜消毒。
4.3.1.11 应对耐热的物品,如复用食具、茶具等可煮沸 15 分钟或用 250 mg/L~500 mg/L 的含氯消毒剂浸泡 30 分钟后用清水漂洗干净。也可用远红外线消毒碗柜消毒。
4.3.1.12 呕吐物、排泄物、分泌物可采用加盖容器收集,加含氯消毒剂按终浓度有效氯为 10000 mg/L~20000 mg/L 混合作用 2 小时后排下水道。如呕吐物、排泄物、分泌物等污染物直接污染地面,应随时消毒,可用含过氧乙酸的应急处置包直接覆盖包裹污染物,作用 30 分钟,同时用消毒湿巾(高效消毒剂成分)或有效氯 500 mg/L~1000 mg/L 的含氯消毒剂的`擦(拖)布擦(拖)拭可能接触到呕吐物的物体表面及其周围(消毒范围为呕吐物周围 2 米,建议擦拭 2 遍)。
4.3.1.13 隔离人员被确定为疑似病例、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转移至医院或其他隔离场所后,应由专业人员对原隔离场所及可能被污染的区域、设施参照GB 19193进行全面彻底的终末消毒。
4.3.1.14 污水在进入市政排水管网前,应进行消毒处理,消毒后污水应符合 GB 18466 的要求。
4.3.2 垃圾处理管理
4.3.2.1 生活垃圾的处置按生活垃圾应符合《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4.3.2.2 每天应至少收集一次垃圾,必要时及时清理。
4.3.2.3 工作人员(垃圾收运人员)应按隔离要求做好个人防护,每日上、下班要测量体温,工作后应注意洗手和消毒。
4.3.2.4 工作人员收取垃圾时,应不与被隔离人员聊天闲谈等接触。
4.3.2.5 工作人员收取垃圾时,应不直接用手或者其他部位直接接触垃圾及其他物品,包括门框、门把手等。
4.3.2.6 垃圾桶等工具和物品应每次收取垃圾后或定时进行消毒处理。
4.3.2.7 入境人员集中隔离酒店所有垃圾均应当装入黄色医用垃圾处理袋内,按医疗垃圾要求,每日定期集中回收处理。酒店所贮存垃圾可根据实际贮存量每 2~3 天由医疗废物处置单位用专车进行回收处置,并做好日期、数量、交接双方签名登记工作。
4.3.2.8 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运送医疗废物,应当遵守国家有关危险货物运输管理的规定,使用符合相关要求并有明显医疗废物标识的专用车辆。
4.3.2.9 运送医疗废物的车辆使用后,应在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场所内对车厢及时进行消毒和清洁,应专车专用,应不运送其他物品。
4.3.2.10 入境人员集中隔离酒店从事生活垃圾或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等工作的人员和管理人员,应进行与疫情防控相关知识的培训。
4.4入境人员集中隔离酒店安全及应急管理
4.4.1 安防安保管理
4.4.1.1 应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管理责任。
4.4.1.2 应综合考虑合法性、防护距离、建筑安全、消防安全、防汛安全、环境保护等要求。
4.4.1.3 应确保室内各类设施的安全,尤其高楼层窗户、阳台、天井等应加强封闭式安全防护。
4.4.1.4 应在低楼层预留给评估存在高风险的隔离人员使用的特殊房间,监控不留安全死角。
4.4.1.5 应在酒店出入口、员工通道、各入住楼层及监控设备等重要位置建立 24 小时值班制度。
4.4.1.6 不准许外卖、快递等无关人员随意进出集中入境人员集中隔离酒店。
4.4.2 食品安全及应急管理
4.4.2.1 应实行集中统一、非接触式配餐。餐食(含外卖)由工作人员配送至各隔离房间门口的桌椅上后,隔离人员自行取用。
4.4.2.2 应重点检查入境人员集中隔离酒店供餐单位的食品经营主体资格、食品安全制度落实和从业人员管理、场所卫生和设备设施、食品加工过程控制、餐饮具清洗消毒,食品和食品原材料的采购、贮存、经营和使用情况。
4.4.2.3 对发现食品安全隐患的,应优先督促餐饮单位及时落实整改,落实主体责任。
4.4.2.4 条件允许可实行个性外卖订餐。
4.4.2.5 应加强对入境人员集中隔离酒店周边在第三方平台外卖餐饮单位的线上巡查,并组织人员加强入境人员集中隔离酒店周边外卖餐饮单位的厨房卫生状况、操作加工流程、餐具消毒等情况进行排查,排除外卖供餐隐患。
4.4.2.6 应对外卖订餐做出温馨提示,告知慎使用易引起中毒的食品品种,签网购及外卖订餐免责承诺文件。
4.4.3 消防安全及应急管理
4.4.3.1 应制定入境人员集中隔离酒店消防应急预案。
4.4.3.2 应定期开展火灾演练。
4.4.3.3 应确保酒店消防设施保持完好有效。
4.4.3.4 应每 2 小时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巡查。
4.4.4 突发事件应急管理
4.4.4.1 根据应急管理要求,应制定和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做好随时处置突发情况准备。
4.4.4.2 发生刑事、治安案事件时,应第一时间组织现场安保力量采取有效应对措施,了解情况并向上级报告,组织力量增援,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事件后续处置工作。
4.5 入境人员集中隔离酒店人员管理
4.5.1 隔离人员管理
4.5.1.1 应对隔离人员实施单人单间管理(除特殊人员需要陪护人员同住等)。
4.5.1.2 应为隔离人员发放医用外科口罩,督促其与工作人员接触时佩戴口罩,注意个人卫生。
4.5.1.3 不准许隔离人员离开房间和相互探访。
4.5.1.4 原则上不得探视,若必须探视时,应要求探视者严格按照规定做好个人防护。
4.5.1.5 客房内配备必要的清洁用具(扫把、抹布等),指导隔离人员自行清洁打扫。
4.5.1.6 应每天早晚为隔离人员测体温 1 次,并询问其健康状况,记录在册。
4.5.1.7 观察期间人员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应当立即转运至属地定点医院进行诊治。
4.5.1.8 隔离人员应在隔离房间内单独就餐。
4.5.1.9 不准许隔离人员私自购买来源不明的外卖食品。
4.5.2 工作人员管理
4.5.2.1 工作人员应当穿戴一次性工作帽、医用外科口罩、工作服、一次性手套,与隔离人员保持 1米以上距离。与隔离人员近距离接触,应当佩戴 N95 口罩。所有人员工作后应当注意洗手和消毒。
4.5.2.2 在打扫、清理、布草房间时,应穿工作服,佩戴 N95 口罩,戴一次性工作帽、医用手套和长袖防水手套。清理后及时洗手和消毒。
5 入境人员集中隔离酒店服务
5.1 生活服务
5.1.1 日常服务
5.1.1.1 应提供隔离人员所用的日常物品(包括布草床品、衣物、洗漱用品、茶具、餐具等)。
5.1.1.2 应根据隔离人员数量配备足够的工勤人员,提供适当的客房服务;做好区域清洁卫生和物品消毒等工作。
5.1.2 餐饮服务
5.1.2.1 应做好隔离人员的日常餐饮保障,集中配送饮食。对外籍穆斯林等有特殊宗教信仰或饮食习惯的人员,应合理解决有关清真餐、素餐等需求。
5.1.2.2 宜体现人文关怀和城市特色,供餐品种宜多样化,可兼顾各种口味,增加具有地方特色的配餐服务。
5.1.2.3 可实行个性外卖订餐的,宜提供附近优质餐馆备选。
5.1.3 清洁卫生服务
5.1.3.1 应定期为隔离房间提供清洁服务,宜每 3~5 天 1 次。
5.1.3.2 隔离人员所用日常物品应相对固定,一客一换、污染时更换,与其他人员物品分开。
5.1.4 物品消毒服务 应做好隔离人员的物品消毒工作。
5.1.5 垃圾处理服务
5.1.5.1 入境人员集中隔离酒店每个房间在卫生间和生活区应各放置一个专用加盖垃圾桶,桶内均套上医疗废物包装袋(或垃圾专用袋)。
5.1.5.2 隔离房间内所产生的垃圾及其他物品,用医疗废物包装袋(或垃圾专用袋)装好并扎紧袋口放于房内或门口统一收集,确保无破裂、无渗漏、无垃圾外漏。
5.1.6 信息反馈服务
5.1.6.1 应建立畅通的信息反馈渠道。应保持服务台 24 小时值守,及时提供必要的生活服务。落实岗位职责,尽力满足合理的特殊生活需求。
5.1.6.2 应注重心理健康管理。应保持电视、网络、电话的畅通,及时解答关于隔离政策的疑问。应结合精神卫生服务资源,根据实际情况,对入境人员提供必要的心理支持和心理辅导。
5.1.7 网购服务 外卖及网购快递到店后必须经工作人员现场开封验视,确认安全后方可送至旅客房间。如不同意开封验视或物品存在潜在危险,工作人员代签收后暂寄存在酒店前台,退房时归还给旅客带走。
5.2 医疗保障服务
5.2.1 医学观察服务 应安排医护人员24小时值守,为隔离观察人员及时提供医疗服务。
5.2.2 心理健康服务
5.2.2.1 应热情和真诚对待每位接受观察的人员,协助其适应隔离环境。
5.2.2.2 应做好思想准备,理解观察人员出现的情绪反应。
5.2.2.3 应运用内部广播、宣传手册、面谈等多种方式,向观察人员宣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后心理健康知识。
5.2.2.4 当观察人员需要帮助的时候,应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
5.2.2.5 应协助观察人员联系家属,获得支持。
5.2.2.6 应关心医学观察人员现实需求,完善观察场所的配套设施,缓解观察人员的焦虑情绪。
5.2.2.7 当观察人员出现无助、焦虑、恐惧、抑郁等负性情绪,或者失眠问题,应提供心理评估和心理咨询服务。
5.2.2.8 应监督正在巩固维持治疗的精神疾病观察人员服药。当药物不足时协助提供药物。
5.2.2.9 当观察者出现悲观厌世、烦躁易怒、言行紊乱、明显睡眠问题时,应及时邀请精神科会诊,提供药物和心理危机干预。
5.2.3 精神障碍医疗干预服务
5.2.3.1 应严格按照重大疫情防控相关文件要求,做好隔离人员的医疗保障和心身健康风险评估工作。
5.2.3.2 应严格按照有关要求设置医疗保障点,配置医务人员和医疗设施设备。
5.2.3.3 应建立健全集中隔离场所值守方案和应急预案,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重要岗位 24 小时值班及交接班制度。
5.2.3.4 应采取定点执勤和按时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强化各个部位巡查,发现被隔离人员异常时,第一时间按照应急预案和流程办理。
闭环管理制度 篇14
一、隔离点管理制度
(一)隔离点由学校防控办负责监管,后勤中心(校医院)负责使用期管理。隔离点停用期间由防控办指定专人对隔离点管理和维护,保证随时能够启用。
(二)隔离点标识醒目,启用期间,除了隔离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外,其余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
(三)隔离点隔离对象:身体健康而因疫情防控需要暂时居家隔离又没有居家隔离条件的学生和外、临聘等人员。因疫情需要集中隔离的人员不适宜接收到学校隔离点。
(四)进入隔离点进行健康观察前需由被隔离对象所属单位报请防控办和校医院审核同意方可进入,隔离期满由隔离对象所属单位提出申请,校医院审核签字盖章后解除隔离。对健康观察对象提出健康观察需报请防控办和校医院审批,任何人不得私自要求对学生或其他人员进行隔离观察。
(五)学校要重视隔离点的建设和维护,两校区都要设立隔离点,做到随时能够启用。如因特殊原因需要启用其他场所隔离时,所有隔离区管理归口到防控办和后勤中心(校医院),按照相关要求进行统一管理。
(六)居家健康观察主要责任人是被隔离者本人,入住隔离点后要听从管理人员安排,要熟知自己居家观察要求及隔离期限,每天自测体温至少两次并按要求汇报,有任何不适随时汇报。居家健康观察期间做到足不出户,单人单间,不能互相串门聊天,出房门要戴口罩,如只有公用卫生间要错开使用,设置提示牌,使用时将提示牌翻转为“厕所有人”,以提醒其他人。日常生活尽量自理,生活必需品或饮食递送由管理员放在指定位置自取,尽量减少人员接触。每天定期开窗通风,适当锻炼,充足睡眠。
(七)健康观察人员只能带基本日用品进入隔离区,爱护隔离区公共设施,每天自我整理好房间,保持环境干净整洁,配合管理员做好房间消毒。离开时要整理好房间,个人物品消毒后带离。
二、隔离点工作人员职责
(一)校医院职责
1、校医院负责审核隔离对象是否需要隔离,提前联系隔离点工作人员做好接收准备,制定隔离期间核酸检测计划,根据相关要求联系并督促隔离对象按要求及时做好核酸检测。
2、全面掌握隔离对象隔离原因及健康状况,对隔离对象进行健康宣教和隔离期间的健康观察,心理疏导等,指导隔离对象测量体温至少每天2次,通过金山文档实时填报相关信息包括健康码、核酸检测结果及体温等。隔离期间若出现发热、咳干、乏力、咽痛、嗅觉(味觉)改变等不适症状,要及时联系120闭环转运至发热门诊诊治。
3、指导工作人员做好自身防护,严格按清洁区、潜在污染区、污染区分区管理,督促管理员定时做好环境清洁消毒,防止交叉感染。
4、根据相关政策及防控办的要求掌握隔离期限,达到解除隔离条件后,联系隔离对象所属部门,按照程序办理解除隔离手续。及时通知管理员解除隔离,并做好隔离房间的终末清洁消毒工作。
5、督促并指导管理员为隔离对象提供热情周到服务,尽力满足隔离对象基本生活需求,让隔离对象安心度过隔离期。
(二)隔离点管理员职责
1、对入住人员的房间进行合理安排,并时刻掌握动态情况。
2、热情接待隔离对象入住并做好登记,指导入住人员扫码进隔离工作群便于联络沟通,为入住人员介绍环境及隔离期间服务措施,让隔离人员感觉到家的温暖,从而安心度过隔离期。
3、负责为入住人员通过无接触方式递送生活必需品、膳食等,尽力及时满足入住人员各种生活需求。
4、在做好个人防护的条件下,做好环境的清洁、卫生及消杀工作以及隔离人员撤离后做好登记及房间的终末消毒,为接收入住人员做好准备工作。
5、根据需要提前请领防疫物质及其他生活必需品,负责保管维护隔离点各种设施设备正常运转,报修等。
6、每天17点前将隔离区所有垃圾喷散84液后扎紧,隔离人员所有医用垃圾用黄色专用垃圾袋套装,指定专人负责运回医院作为医疗废物处理;其他生活垃圾用黑色垃圾袋装好,由后勤中心物业服务部负责处理。
7、每天21点前负责在隔离工作群汇报当天人员出入、入住人员总数等情况,以及上传卫生、消杀等情况,供防控办及时掌握隔离区情况。完成防控办及校医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闭环管理制度 篇15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疫情防控工作相关的重要文件精神,加强我校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好我校全体学生、教职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在结合“外防输入、内防扩散”的重要原则,坚决完成好全校“0”感染、“0”输入的总体目标,多措并举全面做好我校的疫情防控工作,特制定疫情期间校园封闭管理制度,请务必抓好落实。
第一条疫情期间全校实行封闭式管理,为确保校园进出监管成效,校园进出通道只保留正大门作为唯一出入通道,其他通道全部关闭,全面开放各通道时间具体以本校通知为准。
第二条外地返回教室,需到本地医院完成健康体检工作,并自行在家隔离14天后,身体状况无异常方可返校。
第三条本校入学学生原则不允许离开校园,教职工凭工作证出入校园,进入校园需佩戴口罩且体温检测无异常(额温检测超37.2℃视为异常)后方可允许进入学校,未佩戴口罩和体温异常者坚决不许进入本校,强行闯关者则严格按照安保工作条例处理,并上报学校教务处。
第四条非本校工作人员或因公办事的车辆一律不允许进入校园,工作人员凭相关有效证件进入校园,因公办事车辆需经保卫科联系学校教务处确认,在进入校园前车内所有人员均须核实是否有重点疫情地区旅居史、是否接触过重点疫区人员,无到访史和接触史人员需佩戴好口罩,体温检测无异常后,出示有效证件履行登记手续,方可放行通过,所有车辆必须按规划的喷淋消毒路线行驶通过,不符合进出条件的则严格不允许入内。
第五条疫情期间谢绝外来参观,严格控制外来人员入校,所有需入校办理业务的来访人员均须要进行身份核实,扫健康码查询出行情况近14天内是否有重点疫情地区旅居史,并核实是否接触过重点疫区人员,无到访史和接触史人员体温监测无异常者,经学校领导同意后,出示有效证件履行登记手续后,有接待人员陪同进入学校指定的专用接待室。
第六条疫情期间原则不允许家长前来探视,特殊情况除外,所有前来为学生送生活用品的.家长,均不予进入校园或联系学生到校门口自取,家长所携带的生活用品需经保卫科消毒处理后再转交学生,且不能携带食品以及其他物品等。
第七条所有在校学生和教职工严格按照学校就餐管理制度在校就餐,严禁外出就餐或携带入内就餐,严禁外卖订餐,疫情期间严禁所有外卖送餐到学校或进入校园。
第八条疫情期间学校不举办大型集会活动,酌情取消室内培训或娱乐活动。第九条严格按照本校防疫消毒工作方案实施消毒工作,确保教学楼、食堂、宿舍、礼堂、图书馆、体育场、公共卫生间、小卖部、医务室等场地的消毒工作,保障学生及全体教职工的身心健康和教学稳定。
闭环管理制度 篇16
一、闭环管理方案实行科主任、护士长负责制,科主任是第一责任人。
二、非必要情况不留陪护;确须陪护者执行一患一陪(病情危重者除外)制度,陪护人员必须是院内护工或家属。陪护固定,如需更换陪护时原有陪床证收回销毁,更换的陪护人员必须详细流调且核酸检测结果阴性者方可申请陪护。
三、护士长遵医嘱、查看绿色健康码、查看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身份证,各项均符合要求开具陪床证并签名盖章。
四、陪护人员必须持陪床证及身份证陪护患者,陪护必须遵守医院规章制度(坚决杜绝陪床证借给他人,一经发现立即扣押陪床证,并清出医院)。
五、新冠疫情严控期间,坚决杜绝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离开医院,特殊情况确需离开者,科主任、护士长需在“新冠肺炎散点暴发期间患者及陪护人员告知书”上履行双签字程序。
六、新冠疫情严控期间,病区除本病区患者、陪护人员以及医院相关工作人员以外,任何人不得入内。
七、医护人员不得带亲友进入病区,不得在病区接待门诊患者。
八、患者出院时责任护士剪断患者腕带(为患者佩戴腕带松紧适宜,严防脱下借给他人及带出医院)、收回陪床证后,再为其办理出院手续(管床医生配合执行)。
九、无陪护的患者,由营养食堂负责为患者定餐送餐(定餐人员相对固定,定期核酸检测)。有陪护的由陪护人员去住院大楼8楼取餐。
十、由于限制陪护及探视,责任护士要加强巡视,认真观察病情并满足患者日常所需。如需外出检查确保患者安全。
十一、住院患者或陪护人员入院时需在“新冠肺炎散点暴发期间患者及陪护人员告知书”上签字。
闭环管理制度 篇17
为保证在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和流行时有效预防和快速应对,及时控制新冠肺炎疫情的暴发和流行,最大限度地减轻疫情造成的危害,保障入住宾客及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及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基本原则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明确各部门、各岗位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对新冠肺炎的预防、疫情监测、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
规范疫情控制的组织、协调、指挥提高应急效率。
二、组织机构
1、成立xxx酒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xxx
疫情防控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xxx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疫情防控期间的日常工作,负责收集、整理、上报、传递新冠肺炎信息,形成阶段性及总体应急工作报告。
三、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小组工作职责
1、加强疫情防控宣教。
利用电子屏、微信公众号、宣传图册在大厅对宾客进行新冠肺炎预防宣教。
2、入住人员体温检测。
配备手持测温仪,宾客进入大厅必须戴口罩,引导每个入店客人体温检测,并登记检测温度;对来自疫区的宾客要主动为其进行测量;对来自疫情区的宾客集中楼层安排入住;建立《宾客健康状况登记表》制度,请宾客填写健康状况和联系方式,并妥善保管备查;
3、做好大厅、客房消毒。
配备84消毒液坚持对大厅、楼道、客房进行消毒,并保持通风。
4、做好工作人员防护措施。
工作人员配备口罩、手套,每次上下班进行体温检测登记,工作场所保持通风、清洁。
指导乘客候车厅内分散候车,不扎堆,人与人保持距离2米。
5、及时报告发热疑似病例。
一旦发现有人员体温超过37.3度,立即转至隔离客房初步隔离,并快速报告市防疫站、治安大队、派出所等部门处理,严格控制事态的发展。
闭环管理制度 篇18
为进一步做好医疗机构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预防与控制工作,最大限度降低感染发生,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在《医疗机构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预防与控制技术指南(第二版)》基础上,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修订形成《医疗机构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预防与控制技术指南(第三版)》。本技术指南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可参考执行。
一、总体要求
医疗机构承担着发热患者诊断治疗、新冠病毒感染者(包括新冠肺炎确诊患者、疑似患者及无症状感染者,下同)救治、核酸检测以及日常诊疗等多重任务,在为新冠病毒感染疫情防控提供关键技术支撑的同时,也面临较高的交叉感染和疫情传播风险。各地要高度重视医疗机构内新冠病毒感染的预防与控制工作,按照本技术指南要求,加强政策资金支持保障,组织有关部门做好协同配合,协调专业机构提供技术支持。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强化感控底线思维,坚守感控底线要求,按照要求配备培训专业性强的感控人员队伍,组织全体工作人员积极参与、主动落实各项感控措施。
二、防控策略
(一)内外同防。实施以“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为基础的感染防控措施,把好医疗机构的人员、车辆和物资“入口关”,对进入医疗机构人员要检测体温,出示健康(行程)码,检查口罩佩戴情况。做好住院患者和陪护人员的健康监测,出现新冠病毒感染疑似症状要及时发现并处置。
(二)医患同防。医疗机构全体工作人员、患者及其陪同人员均应当做好个人防护,在严格落实标准预防措施的基础上,根据疾病传播途径做好额外预防措施,避免发生交叉感染。
(三)人物同防。要做好医患双方人员防护和感染风险预警,对医疗机构内的环境、物品、外来物资等,也要加强风险防控。落实好环境和物体表面的清洁消毒措施,加强重点部门环境及重点人群接触后环境的清洁消毒。加强对外来人员和物品的管理,需要时开展环境检测。
(四)“三防”融合。“三防”,即规范工作人员行为、强化行为管控的“人防”;提升感控技能、优化诊疗流程的“技防”;科学使用消毒灭菌剂、相关设施设备的“器防”。将“三防”理念融入到诊疗活动中,降低医疗机构内感染风险。
三、基本要求
(一)完善防控制度、工作流程和应急预案。
各地要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下医疗机构感染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xx〕269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救治定点医院院内感染预防与控制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xx〕78号)等要求,根据新冠病毒病原学特点,结合传染源、传播途径、易感人群以及医疗机构的实际情况,完善感染防控制度和预警机制,优化工作流程,制订不同情形下的应急预案并实施演练,确保各部门各环节步调协同、衔接顺畅。
各地要建立既熟悉政策要求又具备较强业务能力的感控专业队伍,承担感染聚集事件处置和检查、协助流行病学调查等工作,指导疫情防控和医疗机构内感染防控工作。
(二)聚焦源头管控,严防感染风险输入医疗机构。
医疗机构应当优化体温检测、核验健康(行程)码和流行病学调查等预检分诊内容和流程,提升预检分诊能力。落实首诊负责制,加强流行病学问诊,早期识别新冠病毒感染临床症状。对具有可疑症状不能排除新冠病毒感染的患者,应当规范引导至发热门诊就诊。
严格执行新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医疗机构工作人员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应检尽检”要求。根据当地疫情流行态势和防控需要,确定上述人员核酸检测频次,必要时可选择开展血常规、胸部CT、抗体检测。
医疗机构发现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人员,应当及时报告当地疾控部门,由疾控等部门及时开展流行病学调查,迅速确定医疗机构内密切接触者,明确需实施封控管理和消毒处置的范围,指导医疗机构尽快落实,控制可能的感染源,有效阻断感染传播。
(三)开展全员培训,全面提高感染防控意识和水平。
医疗机构要制订细化本机构的感染防控全员培训方案,进一步强化“人人都是感控实践者”的意识,将感染防控要求落实到临床诊疗活动各环节。特别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社会办医疗机构、专科医院及中医医院等,要进一步重视感染防控工作,梳理本机构存在的薄弱环节,持续开展全员培训。在全员培训基础上,对发热门诊、急诊、感染性疾病科、呼吸科、口腔科、耳鼻喉科、重症医学科、内镜室、血液透析中心(室)、CT检查室、核酸检测实验室、手术部(室)等高风险科室和部门制订针对性培训内容,使相关人员熟练掌握新冠病毒感染的防控知识、方法与技能。
(四)加强标准预防和额外预防,建立行为屏障。
标准预防是保护医患双方安全的重要措施,主要包括手卫生、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呼吸道卫生和咳嗽礼仪、诊疗设备及环境清洁消毒、患者安置、安全注射、医用织物洗涤和医疗废物管理等。落实标准预防的关键措施是医务人员的行为要规范,建立起行为屏障;同时,与建筑布局、诊疗流程(见附件1)、物资保障、人员培训等因素密切相关。
额外预防是在标准预防基础上,针对感染性疾病病原学特点和传播途径,以阻断接触传播、飞沫传播或空气传播途径为目的,而采取的针对性综合防控措施。
1.严格执行手卫生。根据《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WS/T313-20xx),医务人员应当在接触患者前、清洁或无菌操作前、暴露患者血液体液后、接触患者后、接触患者周围环境后5个时刻采取手卫生措施。手卫生措施包括流动水洗手和卫生手消毒等,如有可见污物,应当使用流动水和洗手液清洗双手;如无可见污物,宜使用对新冠病毒有效的含乙醇等成分的手消毒剂进行卫生手消毒。
2.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医疗机构应当加强人员防护管理,储备质量优良、数量充足的防护物资。医务人员应当根据暴露风险和开展的诊疗操作,正确合理使用医用外科或医用防护口罩、护目镜或防护面屏、手套、隔离衣或防护服等个人防护用品(见附件2),确保医务人员个人防护到位。在隔离病区、发热门诊及核酸采样点、核酸检测实验室等重点场所工作,接触到新冠病毒可能性较大的医务人员,要加强防护,严格落实佩戴医用防护口罩等要求。从事发热门诊、定点医院隔离病区工作的人员要做医用防护口罩适合性测试和密合性测试,合格者方可上岗;每次进入发热门诊、定点医院隔离病区工作前,要做医用防护口罩密合性测试。同时,应当指导、监督患者及其陪同人员,以及其他进入医疗机构人员做好个人防护。
3.正确实施呼吸道卫生和咳嗽礼仪。所有进入医疗机构的人员均应当佩戴合格的医用口罩,不应佩戴有呼气阀的口罩,患者接受诊疗时非必要不摘除口罩。在不影响正常诊疗工作前提下,应当保持至少1米的社交距离。在咳嗽或打喷嚏时用纸巾或肘部遮掩口鼻,手部接触呼吸道分泌物后即刻实施手卫生。
4.加强清洁消毒管理。严格落实《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WS/T367-2012)、《医院空气净化管理规范》(WS/T368-2012),做好诊疗环境(空气、物体表面、地面等)、医疗器械、患者用物等的清洁消毒。一次性使用医疗器械应当即用即弃;可重复使用的医疗器械应当在每次使用后进行规范清洁消毒,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宜专人专用。诊疗环境优先选择自然通风,不具备自然通风条件应当选择机械通风或空气消毒措施,合理配置新风系统、回风系统和排风系统,建立上送风下回风的气流组织形式。使用清水和清洁剂彻底清洁环境表面,并使用有效消毒剂对环境物体表面,尤其是高频接触部位进行规范消毒。对患者呼吸道分泌物、排泄物、呕吐物进行规范处理。患者出院后规范实施终末消毒(见附件3),消毒后按《疫源地消毒总则》(GB19193-2015)进行消毒效果评价。
5.合理安置患者。根据感染性疾病病原学特点、传播方式和特定人员感染风险评估结果,对不同类型感染者、疑似感染者、易感者采取合理的分区分类安置措施,降低不同风险人员因暴露导致交叉感染的机会。
6.规范医用织物和医疗废物管理。新冠病毒感染者救治过程中使用的医用织物,洗涤处置执行《医院医用织物洗涤消毒技术规范》(WS/T508—2016);救治过程中产生的医疗废物,严格执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的医用织物洗涤处置和医疗废物管理,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五)加强人员管控,减少人群聚集。
医疗机构门急诊应当合理设置就诊及等候区域,优化就诊流程,避免人群聚集。鼓励应用人工智能、大数据分析、远程医疗等技术,提供网上预约和远程医疗服务。发现新冠病毒感染者时,对其本人及密切接触者及时采取规范的隔离控制措施。
加强病区人员管控,对新入院患者落实“应检尽检”要求,设置并合理使用过渡病室,通过采取核酸检测筛查和隔离安置等措施降低交叉感染风险。严格陪护及探视管理,定点医院不安排探视和陪护;非定点医院不探视、非必须不陪护,确需陪护的,要固定陪护人员,不得随意进出病区,严格限制行进路线和活动范围。陪护人员在进入病区前应当持有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合理确定病床使用比例,病床间距不小于0.8米,禁止加床。住院患者在病情允许的前提下,应当佩戴口罩,陪护人员全程佩戴口罩。
(六)关爱医务人员,实施健康监测。
医疗机构应当合理调配人力资源和安排班次,优先保障隔离病区、发热门诊及核酸检测等重点部门的诊疗需求,医务人员相对固定,缩短可能暴露的时间,避免医务人员过度疲劳。提供营养膳食,保障医务人员充分休息。做好医务人员疫苗接种工作,落实“应接尽接”要求。根据岗位特点和风险评估结果,合理确定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频次,开展体温和呼吸道症状等主动健康监测,发现异常及时报告。对参与相关诊疗工作人员要加强管理,必要时,可集中封闭管理,并根据疫情流行情况和防控要求进行核酸检测,需要时可合理开展胸部CT、血常规、抗体检测等检验检查。收治新冠病毒感染者的隔离病区工作人员实行闭环管理。
(七)开展风险评估,实施综合感控。
结合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开展医疗机构感染监测工作。有针对性地持续改进感染风险监测评估机制,完善本区域、本机构感染信息化监测网络,建立完善基于临床症状或症候群的感染病例、感染聚集事件的预警报告机制。发现新冠病毒感染者时,应当按要求及时报告、做好相应处置。加强医疗机构内感染暴发的监测预警,发现疑似感染暴发时应当依据相关标准和流程,启动应急预案,及时规范报告处置。
规范抗微生物药物的合理使用,严格掌握各类抗微生物药物使用指征。提高抗微生物药物使用前和调整用药前病原学检测标本送检率。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对接诊的发热或/和具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在明确病原学诊断前,慎用抗微生物药物、退热药物等,防止不合理用药掩盖症状。
(八)加强患者教育,开展健康宣教。
医疗机构应当对患者及陪同人员积极开展健康教育,普及新冠病毒感染防控知识,指导正确实施手卫生、呼吸道卫生和咳嗽礼仪,保持安全社交距离,避免人群聚集等。在病情允许的情况下,鼓励治疗期或康复期的患者早期运动、合理运动,但应避免剧烈或动作幅度过大的运动。
四、重点科室、部门技术要求
(一)发热门诊。
1.发热门诊建筑布局和工作流程应当符合《医院隔离技术规范》(WS/T311-2009)、《应对秋冬季新冠疫情医疗救治工作方案》(联防联控机制医疗发〔20xx〕276号)等有关要求。
2.发热门诊诊区应当按照“三区两通道”设置,即污染区、潜在污染区、清洁区和清洁通道(医务人员和清洁物品)、污染通道(患者和污染物品)(见附件1)。各分区之间应当有物理隔断,各区域和通道出入口设有醒目标识。
3.发热门诊及留观病室应当首选自然通风,如使用机械通风,应当控制气流方向,由清洁侧流向污染侧。发热门诊空调通风系统应当独立运行。规范设置管理通风口。
4.医务人员进出发热门诊和留观病室,应当戴医用防护口罩、工作帽、手套、靴套或鞋套(防护服如已有靴套则不需另行加穿),穿隔离衣或防护服(留观病室应当穿防护服),根据诊疗操作选戴护目镜或防护面屏,并严格按照穿脱防护用品规范流程,正确穿脱防护用品(见附件2)。发热门诊医务人员要指导患者及其陪同人员在健康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规范佩戴医用防护口罩。接诊入境、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以及集中隔离点发热患者等高风险人群的发热门诊,所有工作人员要严格闭环管理。
5.医疗机构应当将有发热或/和呼吸道症状且无法明确排除新冠病毒感染的患者分诊或引导至发热门诊就诊。对发热门诊就诊的患者均应当进行核酸、血常规检测,必要时进行抗体检测、胸部CT检查,以排除新冠病毒感染。核酸检测结果反馈前,应当将患者安置在发热门诊进行留观。接诊儿童患者的医疗机构应当在发热门诊设置单独的儿科诊室或儿科诊区,满足发热患儿就诊需求。发热门诊接诊医务人员应当掌握新冠病毒感染的病原学特点与临床表现,按照诊疗规范进行诊疗,对新冠病毒感染者要立即转往定点医院,并及时报告。
(二)急诊。
1.落实预检分诊制度,按规定路线引导发热或/和有呼吸道症状且无法排除新冠病毒感染的患者至发热门诊就诊。制定完善重症患者转诊、救治应急预案并严格执行。
2.合理设置符合隔离救治要求,可为新冠病毒感染者提供就地急救服务的诊疗区域或急救室。
3.加强人员管控,规范设置等候区域并加强管理,避免人群聚集。
(三)接受诊疗措施时需患者摘除口罩的科室/部门(如鼻/咽拭子采集、口腔诊疗、支气管镜或上消化道内镜诊疗等)。
1.所在地区发生多点散发或聚集性疫情时,应当严格实行一室一医一患,必要时可安排一名医务人员辅助开展工作,避免交叉感染。
2.诊室通风良好,必要时采取机械通风或动态空气消毒措施。
3.实施易产生气溶胶的诊疗操作时,相关医务人员应当做好个人防护,诊疗不同患者应当合理更换个人防护用品。
4.进行支气管镜或上消化道内镜诊疗时,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和患者实际情况,可先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
(四)血液透析中心(室)。
1.对血液透析患者及其陪护人员,应当根据当地疫情形势定期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进入诊疗区需测温、查验健康(行程)码和流行病学问询。患者接受透析治疗时应当规范佩戴口罩。陪护人员应相对固定。
2.加强预检、候诊、接诊等区域的管理,采取加强通风、增加候诊面积、合理安排功能空间以及减少人员聚集等感染防控措施。
(五)普通病区(房)。
1.规范设置过渡病室,用于收治暂无核酸检测结果的急诊患者或者隔离排查可疑的住院患者。过渡病室不需按“三区两通道”设置。
2.过渡病室宜设置独立卫生间,通风良好,标识明确,应有防护用品穿脱空间。应单人单间安置患者。
3.建立相关工作制度及流程,病区(房)内发现新冠病毒感染者时,即刻启动相关应急预案,按规范要求实施及时有效的隔离、救治和转诊。
(六)收治新冠病毒感染者的定点医院及病区。
1.各地应当合理确定定点医院,优先选择综合实力好、技术水平高、感控基础好的医疗机构作为定点医院,同步确定备用定点医院,制定完善的定点医院启用和综合保障预案。定点医院和备用定点医院应当制定本机构启用及管理方案。
2.定点医院及隔离病区的建筑布局、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应当符合呼吸道传染病防控标准和规范,配备质量优良、数量充足的个人防护用品,原则上储备量应当满足定点医院满负荷运转30天需求。
3.定点医院隔离病区工作人员应当戴医用防护口罩、工作帽、手套、护目镜或防护面屏,穿防护服、靴套或鞋套(防护服如已有靴套则不需另加穿),并严格按照穿脱防护用品规范流程,正确穿脱防护用品(见附件2)。
4.新冠肺炎疑似病例应当单人单间隔离安置,无症状感染者、确诊患者可分别同室安置。鼓励有条件的定点医院对新冠病毒感染者进行单人单间隔离安置(带独立卫生间),进一步减少不同病例间相互交叉感染的机会。
5.污染区内应当配有独立包装的个人防护用品和职业暴露应急处置箱,呼吸道职业暴露后的处置流程(见附件4)应当在明显处张贴,以供应急情况下使用。
6.进入定点医院工作的人员,上岗前应当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所在地区发生多点散发或聚集性疫情时,根据疫情发展形势和防控需要,可选择增加血常规、抗体检测和胸部CT检查。
定点医院隔离病区所有工作人员(包括医务、管理、安保、保洁、餐饮、医疗废物收集转运等人员)及其他直接或间接接触新冠病毒感染者的工作人员(包括专门为新冠病毒感染者提供服务的影像学检查等医务人员、闭环管理人员的通勤车司机等)应当严格实行闭环管理,工作期间安排单人单间集中居住,所有人员在驻地与定点医院间两点一线出行,固定通勤车辆,不得在定点医院内安排驻地。
(七)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实验室。
严格落实实验室生物安全制度,规范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相关操作,实验室工作人员做好个人防护,规范处置医疗废物。
闭环管理制度 篇19
1.隔离室位置应相对远离健康班级,通风、采光、保暖设施齐全。
2.开窗通风,以保证室内的空气流通。
3.对隔离室的空气、环境物体表面实施常规的.消灭菌工作,并做好消毒记录。
4.建立《隔离师生登记册》并做好记录。
5.室内不能同时隔离两个以上病种的患病或疑似人员。
6.隔高室物品专用,校医负责对隔离室进行消毒、保洁,做到物品摆放整齐,无杂物、无污染、无安全隐患。
7.隔离室消毒药物由校医负责管理。
8.校医或防控应急隔离小组成员进入隔离室前必须做好个人防护,不能穿便服进入隔离室,离开时脱下防护衣物,在隔离室门口封存,并做好衣物和手部的消毒。
9.用有效氯500-1000mg/L消毒液消毒地面和墙壁,擦拭床、桌椅和患病学生接触密切的物件。
10.临时隔离观察患者在患病期间必须住院或居家隔离治疗;隔离治愈后,须有医院证明,经校医确认同意后方可复课。
闭环管理制度 篇20
隔离室是为了加强传染病的隔离,降低传染病的传染率,以确保学生的健康而设置的临时隔离患病学生专用设施,由专人老师负责,外人不得擅入。
一、隔离室的常规要求:
(1)隔离室位置应相对远离健康班,通风、采光、保暖设施齐全。
(2)每周对隔离室内的桌椅、物品用有效氯500~1000mg/l消毒液消毒一次,不能浸泡的图书需放在阳光下曝晒3—4小时。
(3)每天开门通风,以保证室内的空气流通。
(4)隔离室地面墙壁每天用75%酒精消毒一次,并及时记录。
(5)建立患病学生登记本。
(6)一室内不能同时隔离两个以上病种的患病学生
(7)进入隔离室时必须穿隔离衣,出室时脱下挂在规定处,并做好手部的消毒。
(8)隔离室物品专用,专人负责消毒、保洁,做到物品摆放整齐无杂物、无污染、无安全隐患。
(9)隔离室消毒药物由我机构专人负责保管。
二、隔离室内有患病学生时要做到:
(1)隔离室内的用品专用,用后彻底消毒,进入隔离室必须穿好隔离衣。
(2)学生患传染病应立即隔离,并遵医嘱进行预防给药。
闭环管理制度 篇21
为切实把疫情防控工作落到实处,特制定本制度。
—、对隔离室实施严格管理,公司董事长为第—责任人,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
二、隔离室为临时隔离有发热症状的员工专用房间,非工作人员不得擅自进入。
三、隔离室在疫情未解除之前,不得临时挪作他用。
四、每天开窗通风,以保证室内的空气流通。
五、工作人员进出隔离室前必须按规定做好个人防护,不得穿便服出入隔离室。
六、隔离室设施、设备与物品必须由专人负责保管每日做好登记验收。
七、隔离室每天必须按规定进行消毒,医疗废弃物和生活垃圾必须按有害垃圾正确处理,不得随意丢弃。
八、工作人员在下班前必须检查各项设施设备是否正常,门窗是否锁好。
九、对隔离室使用和管理情况及时登记、留档备查。
闭环管理制度 篇22
1、为防控新冠肺炎疫情,设置专门的隔离室。
2、隔离室要阳光充足,不阴暗潮湿,光线明亮、通风、室内有防署保暖设施,流水洗手设施。
3、隔离室由医务人员负责管理,要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和一日工作常规。
4、严格按照卫生部门的要求配备专职医务人员。
5、隔离室按照卫生保健要求需配备药柜、观察床、桌椅、视力灯、消毒灯、体重称、身高计、量板、药品、消毒液等物品,并由医务人员负责管理,有出入登记记录。
6、隔离室内设隔离室时,需隔离到位,封闭隔断,保证不交叉污染。医务人员进隔离室时,需穿隔离衣,出来时脱下摆在隔离室门口封存。
7、隔离室内须有专用隔离床和被褥,不得随便挪用。配有隔离床,污物桶等。
8、非保健人员不得随便进入隔离室。上班时不得在保健室整理财产物品、药品、台帐,下班前检查门窗、水电是否关好。
闭环管理制度 篇23
1、学校设立专门的隔离室,远离学生活动区。
2、隔离室为临时隔离学生专用房间,外人(其余患者及健康学生)一律不得擅自入内。
3、本室只接待发热患者。
4、保健教师及家长进入隔离室前必须更换外衣,必要时须穿防护服不能穿便服进入隔离室。出来时脱下,摆在隔离室门口封存。
5、接待发热患者必须戴口罩进行诊治,诊治结束立刻洗手消毒。
6、隔离室设施与设备由保健教师专人负责保管,不得丢失。
闭环管理制度 篇24
一、总体要求
(一)坚持属地管理,加强组织领导。各地电影放映场所要严格按照属地党委和政府统一部署,在各地电影主管部门和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的指导下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二)坚持常态防控,健全应急机制。开放营业的电影放映场所,要继续把疫情防控放在首位,毫不放松抓紧抓实抓细各项防控工作,做好防控方案,制定科学可行的具体措施,明确应急处置流程,并根据当地疾控部门最新指导意见及时进行动态调整,确保安全。
(三)落实防控主体责任,做到精细化防控。电影放映场所要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规定,健全防控工作责任制和管理制度,落实本场所防控应急预案,把防控责任细化到个人。
二、员工健康监测和管理
(四)做好员工健康管理。要按照当地要求做好员工健康管理,掌握员工出行轨迹等情况,对途经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实行居家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员工上岗前要检查体温,出现发热(体温高于37.3度)、呼吸道症状时,要暂停工作、及时报告并就医。
(五)强化疫情防控培训。员工应当减少不必要的外出,避免前往人群聚集场所。放映单位应劝导员工春节期间避免离粤,并对员工开展传染病预防知识、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培训,确保员工具备必需的防控和处置知识与能力。
(六)严格岗位工作规范。指导员工做好个人防护,正确佩戴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品。减少人员聚集,加强对员工用餐和工作会议的科学管理。
三、场所防控管理
(七)配备防护用品。电影放映场所要配备口罩、手套等防护物资,并在洗手间配备洗手液及消毒用品,为员工和观众提供必要防护保障。
(八)保持良好通风。加强电影放映场所营业前和营业过程中空调通风系统的运行管理,保持电影放映场所空气清新。
(九)加强清洁消毒。
1.大堂、影厅、卫生间、走廊、疏散通道等公共区域,每日不少于2次喷雾消毒。
2.售取票机、商品售货区、自动贩卖机、公共区域座椅、入口闸机、卫生间等重点区域,每日不少于5次擦拭消毒。
3.影厅座椅扶手、3D眼镜等观众直接接触物品,每场消毒一次。
4.做好垃圾分类处理,防疫用品类垃圾应定点投放,日产日清。
(十)加强防疫宣传。电影放映场所应通过设置提示牌、摆放宣传品、使用电子显示屏、播放映前公益广告片等多种方式,加强疫情防治知识科普宣传,使员工和观众充分了解掌握防治知识、支持配合防控工作。
四、观众进出管理
(十一)做好入场检测。电影放映场所应配备测量体温设施设备,并安排专人值守。扫验健康码,检查体温,未戴口罩和体温37.3度以上者不得进入。在电影院入口配备手消毒剂,引导员工和观众做好手卫生。
(十二)调整售票方式。全部采取网络实名预约、无接触方式售票;原则上每场上座率不得超过75%,并由省电影局在疫情防控部门指导下进行动态调整。
(十三)建立值守制度。安排专人做好现场管理,监督进入影院区域的工作人员和观众必须佩戴口罩,对号入座;电影放映期间不得饮食。
(十四)合理安排场次。电影放映场所减少放映场次,延长场间休息时间,对影厅充分清洁与消毒;不同影厅错时排场,避免进出场观众聚集。
五、设施设备管理
(十五)做好运行前检查。清洁打扫放映机房,设定合理的温度与湿度区间,对供电、排风、光源、还音、冷却等系统进行彻底检查,及时排查隐患。
(十六)加强维护保养。做好放映窗口、设备表面、放映镜头、空气滤尘网、冷镜及光管、散热金属网格等部位或器件的专业清洁工作。定期进行试放映,防止器件老化。保证耗材的充足储备。
(十七)坚持正确操作。在使用放映机、服务器和还音系统等设备时,严格按照规定流程进行操作。
六、突发情况处置
(十八)加强沟通联动。建立疫情应急沟通机制,加强与当地疾控和电影主管部门联动,发生异常情况及时上报。
(十九)做好发现疫情时的应对处置。发现疑似或确诊病例的电影放映场所,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做好现场管理,配合疾控部门采取隔离措施,加强密切接触者追踪、疫点消毒等工作,并及时关闭场所。
(二十)一旦出现疫情由低风险调整为中、高风险的地区,该地区各类电影活动一律停止,直到调整为低风险地区后,再按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恢复开放。
闭环管理制度 篇25
2022年9月10日,商州区在全域核酸检测中发现两名无症状感染者。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异常严峻复杂,为尽快阻断疫情传播,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广大居民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规定,做到非必要不外出,尽量避免前往公共场所;不聚集、不扎堆,不信谣、不传谣,加强个人防护,自觉佩戴口罩,主动参加核酸检测,进入公共场所严格执行戴口罩、扫码、查验等措施。
二、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要看好自家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工作人员带头实行单位—居住地“两点一线”上下班,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
三、各企业、项目工地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实行闭环管理,加强职工健康监测和人员筛查,做好环境清洁消毒,督促员工做好个人防护。
四、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公共交通、药店诊所以及各小区、社区(村)要加强出入口管理,严格执行“一扫三查”(扫场所码,查验健康码、行程卡及核酸检测证明)。对未落实专人查验、查验信息不严格的,从严追究责任。
五、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要发挥示范带头作用,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各项规定。对拒不执行疫情防控各项规定的,将严肃追责问责。
全民支持是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关键,请广大群众以实际行动全力支持疫情防控。对恶意散布谣言、故意隐瞒、不按要求报备、无故不参加核酸检测、拒不配合落实防控规定等造成疫情传播风险的,由公安机关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追究责任。
闭环管理制度 篇26
一、闭环管理工作要求
1.发热门诊所有工作人员应实行闭环管理,包括医、护、技、药剂、检验、保洁和安保人员等。
2.进入闭环管理的工作人员必须完成全程新冠病毒疫苗接种。
3.闭环管理工作人员必须经过感染预防与控制规范化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4.发热门诊工作人员入口设置门禁,人员进出实行登记管理。
5.不允许在隔离区域内用餐,如发热门诊、隔离病区等。
6.闭环管理工作人员需要轮转到其他非闭环管理岗位前,根据当地疫情防控管理要求可隔离7天或14天,并在隔离期间按照要求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排除感染后方可返岗上班。
二、工作人员集中居住点管理要求
1.闭环管理人员实行封闭管理,工作科室与居住地两点一线出行。
2.安排通勤车点对点接送工作人员,乘坐人员上下车有行程时间记录。
3.通勤车司机不参与其他转运工作。
4.集中居住点应做好生活保障和物资保障工作,集中居住人员以无接触式收取快递等外来用品。
5.对集中居住点实行督导检查,建立抽查工作台账。
三、闭环管理人员健康监测
1.闭环管理人员根据当地疫情指挥部的要求定期做核酸检测,并可根据上级文件要求随时调整检测频次。
2.如个人健康状况有异常时,个人或监测人员应立即报告科室负责人及感控科。
3.工作人员发生职业暴露后,应立即按照《新冠肺炎职业暴露处置流程》处置并进行风险评估,做好隔离观察及跟踪工作。
四、强化工作人员感控知识培训
1.严格落实工作人员的相关培训,及时传达国家及省市最新工作指引和要求。
2.培训对象应覆盖闭环管理全体工作人员,培训内容针对不同岗位特点设定,并对培训效果进行考核。
3.因疫情形势变化和医疗救治需要,部分人员需要从普通岗位调整到闭环岗位时,必须经过严格培训、演练和考核,并实施核酸检测,排除新冠肺炎后方可上岗。
4.所有工作人员应熟练掌握个人防护用品的穿脱流程及注意事项、清洁消毒方法和职业暴露应急处置等技能。
五、闭环管理期间后勤保障工作
1.闭环工作人员应实行合理排班,原则上连续闭环管理时间不超过2个月。
2.强化集中居住人员心理干预和疏导工作,舒缓心理压力,保障心身健康。
3.集中居住地点应选择环境舒适的场所。
4.各部门形成工作合力,做好一线抗疫人员的关心关爱工作,确保抗疫队伍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
闭环管理制度 篇27
为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患者和医务人员的健康安全,避免发生院内交叉感染。根据常态化下疫情防控要求并结合目前的疫情防控形势及实际情况,现就我院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管理规定如下:
一、患者入院管理
(一)急诊患者管理
1、急诊发热患者必须经过发热门诊诊疗,排除新冠肺炎后分流到相应科室;期间未能排除新冠肺炎患者在发热门诊留观、经院内会诊、转定点医院等措施进行管理。
2、急诊及重症非发热患者进入病区后入住过渡病房,及时检查新冠肺炎相关指标,排除新冠肺炎后过渡到普通病房。
(二)非急诊患者管理
非急诊患者住院前必须进行核酸检测,待检查结果阴性后入住普通病区。
二、患者及陪护家属管理
1.医院将全面禁止探视。为避免因大量人员聚集到医院而导致不必要的感染风险,除工作人员、患者及一位陪护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得进入院区。
2.来院人员出入医院时请自觉做好防护、全程佩戴口罩,配合进行体温监测,提前准备好“安康码”,扫码进入医院。自觉保持一米以上安全社交距离,避免人员聚集。
3.体温高于37.3C或疑似有流行病学史、境外返乡、来自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等重点监测人群,请主动到发热门诊进行检测筛查。
4.门诊就诊患者严格执行“一患一诊室”。
5.住院患者非必要,不陪护,根据病情确需陪护者,严格执行“一床一陪护”。陪护人员要求固定,须持有3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单”方可进行陪护,更换时必须进行核酸检测。
请自觉遵守医院相关规定,正确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避免扎堆。
闭环管理制度 篇28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根据上级通知精神和疫情防控的需要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各项感控工作要求,现制定如下:
一、门诊管理
(一)严格落实门急诊预检分诊及发热门诊管理。严格执行所有进入医院内人员查验健康码、行程码,询问流行病学史,查看核酸检测报告(落地24小时内)。
(二)普通门诊照常开诊,体检中心,口腔科、耳鼻喉科、眼科、感染科、皮肤科、麻醉门诊、内镜等高危非急诊门诊暂停。东侨院区发热门诊停诊,请发热病人前往宁德市中医院、宁德人民医院就诊。
(三)保证急危重症、孕产妇、儿科、新生儿、血液透析、肿瘤等患者顺利就诊,急诊患者收治可先通过抗原快速检测及核酸检测,抗原检测无异常,先收入过渡病房,待核酸报告结果出来后转入住院病房。(附黄码儿童及新生儿请到黄码定点医院宁德人民医院儿科门诊就诊。)
二、病房管理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严格落实院感管理,实行一患一陪护工作制度,住院陪护以查看行程码和核酸检测结果为准,住院期间患者和陪护人员不能离开病区(除需要检查外)。
全院每日开展核酸检查“应检尽检”,含:医院员工、第三方工作人员(保洁、食堂、超市、保安、实习生、规培生、进修生)、住院患者、陪护。
三、出入管理
患者、陪护及来访人员按照门诊预检分诊、病房管理的要求执行。
(1)门诊、急诊预检分诊通道通行请务必配合安保人员检查,提前准备好行程卡、扫健康码,以便工作人员查看及过闸扫码测温。如遇异常情况请务必配合预检分诊工作人员开展工作。黄(红)码者,不得进入院区。黄(红)码病人,引导去黄(红)码定点医疗机构的发热门诊就诊。
(2)结合病区“一患一陪护”及“谢绝探视”管理规定,无陪护证人员一律不得进入病房。
(3)严禁快递车辆进入院区。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为了您和家人的健康,请务必遵守国家疫情防控法律法规、疫情防控制度及医院就诊流程,配合医院各项疫情防控措施。由此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闭环管理制度 篇29
为落实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要求,根据国家、省、市卫健健康管理部门关于加强医疗机构常态化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对我院普通病房住院患者、陪护及探视人员进一步落实严格管理,现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所有住院病人及固定陪护均需进行核酸检测,做到应检尽检;严格实行一人一陪护,陪人原则上不得更换。
二、所有住院病人及陪人进病区后首先接受体温监测、健康码查验和流行病学调查。如有异常,病人确需住相应专科的收住科内过渡病房,待核酸检测阴性排除新冠肺炎后再转入普通病房。陪人如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或有传染性疾病,应由专人引导至发热门诊或感染科就诊,严禁陪护病人。
三、陪护经核酸检测、体温监测、健康码查验和流行病学调查无异常,由各病区护士长签发陪护腕带,陪护腕带实行实名制,一个陪护腕带仅限一名陪人使用,陪护人员尽量减少离开病房次数,出入需出示陪护腕带。
四、过渡病房的管理:
①每个病区均须设置至少一间过渡病房;
②需住院治疗待排除新冠肺炎且非疑似新冠肺炎的患者须安置到过渡病房;
③严格按照《医务人员个人防护指引》要求做好防护;
④转出标准:根据核酸检测、检查结果排除新冠肺炎后转出。
五、住院病人及陪人每天由护士监测体温。若患者体温≥37.3℃,护士立即报告医生并做好处置;若陪人体温≥37.3℃,由专人引导至发热门诊就诊。
六、住院病人及陪人须遵守医院规章制度,佩戴口罩(口罩自备),勤洗手、不串病房、不聚集闲聊、不吸烟、不随地吐痰,不得在病房内大声喧哗,保持病房安静整洁。
七、严格病区探视制度,原则上不得探视,根据病情确需探视的,经健康筛查后如实登记相关信息,全程佩戴口罩进入病区。对重症监护病房、母婴病房的家属,需遵守相应病区特殊规定和要求,新生儿监护病房谢绝家属探视。
八、陪护人员应身体健康、有陪护能力,陪护期间保证自身安全,发生跌倒、疾病等突发特殊事件导致的后果由自己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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