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题管理条例4篇
课题管理条例1
二、课题组负责人按月交给校教科室研究活动记录表。
三、课题组在课题研究之中,(如一年期限的,在一学期结束时)交给校教科室中期汇报表。
四、结题:课题组在研究工作结束申请结题。
1. 填写结题报告,由教科室组织专家组审核验收。
2. 不能按期完成的,课申请延期半年。
3. 无法结题的,为失败课题,不能完成课题的研究者不能申报新课题。
4. 完成课题情况良好,经专家组验收合格的,学校应为存档,并给予一定奖励。
5. 完成课题后可申报新课题为更高一级课题。
五、本条例试行期间皆由学校教科室负责实施。解释权归校长室。
课题管理条例2
一、总则
课题研究是指对教育教学理论和教育教学实践中的问题进行专题的系统的研究,揭示出教育现象的因果关系,探讨教育规律和获得深层理论认识的活动。本着课题研究的内容和目标,全体参加研究的人员必须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和科学的精神,按期完成课题研究任务。
二、组织
根据相关部门的要求,课题实行组长负责制。组长主持全面工作,向上级各部门负责,成立课题组,加强集体领导和协作攻关,课题组成员由组长聘请,课题组下设若干个子课题,协助组长工作。子课题的任务是:设计子课题的研究方案,组织子课题实施。子课题组长有组长聘任。子课题组成员由子课题组长聘任并报课题组备案。
三、课题的日常管理
1.计划管理。要经常检查课题研究计划的执行情况。
计划要求:
(1)明确本学期课题研究的主要任务;
(2)研究工作的安排。各课题组研究人员每人每学期至少上1节探讨课。各课题组每学期组织一次课题研究阶段性成果汇报会。
(3)拟对课题实行的措施。通过对课题研究的阶段性汇报,集中研究中发现的问题,以对课题研究的方案、方法、计划措施作出及时的补充与修改。
2.中期检查和年度小结。每年由课题审批单位定期进行中期检查。
检查内容:课题进行情况(本阶段的研究计划,活动进展情况的记录等过程材料、阶段性小结);有无阶段成果(包括论文、优秀教学设计、课题研究课的教学设计、教学后记与反思);有无重大调整;经费使用情况等。
课题申报人须按规定向审批单位提出书面报告,书面报告包括课题研究的阶段小结和下一阶段的具体实施计划等内容。
3.人员管理。
培训、考核课题研究人员,选拔学术带头人,形成学术梯队,发挥课题研究人员的整体作用。课题研究人员,尤其是课题组长的重大调整,须向课题审批单位书面汇报。
4.课题档案管理。
档案很重要,是验收、评估的重要依据之一,也是成果推广的重要资料。课题组应十分重视课题档案工作。课题档案包括。
(1)课题申请议定书、课题研究方案和计划。
(2)系列电教教材、课例(教案、教学实录)、专着(学科教材教法、教学设计等)、课题报告、课例、专着等。
(3)问卷调查的原稿及其统计分析。
(4)阶段性研究计划、每一阶段的活动记录、阶段性研究成果和阶段性研究小结。
(5)阶段性研究小结时,如果对下一阶段的研究要进行调整时,应提供具体方案。
(6)中期检查报告、年度小结。
(7)课题报告、成果和鉴定书。
(8)其他研究工作资料:学术研讨活动资料;调研、测试的资料和数据;有关来往文书;成果鉴定和推广意见等。
(9)课题经费预算和决算。
(10)实验工作日志:逐日记载课题进展情况。
5.经费和设备管理。
学校对课题组投入经费的收据、发票、购置的物品单以及针对课题研究成果发放的奖励等凭证的复印件。
四、课题评估和验收
1、课题研究完成后,课题申报人即可提出要求评估、验收的申请,课题审批单位应及时组织评估、验收。
2、课题验收时评估材料的整理。课题组按课审批单位的结题评估表,逐级按指标准备材料。材料来源于本课题组贮存的各项过程材料和教科室备案的材料。
3、教科室做好课题组与课题审批单位的.联络工作,并提出指导意见。
课题管理条例3
一、国家级、市级和区级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办法
1.学校鼓励教师积极承担或参与国家级、市级和区级教育科研课题的研究,并在课题的立项、实践研究、成果评审等方面根据需要提供一定的经费支持。
2.承担或参与国家级、市级和区级教育科研课题研究的教师在课题立项之初应在学校教科室备案,提供课题级别、内容等证明或材料,并及时提交课题中期评审报告、结题报告和相关论文。
二、学校教育科研课题的立项、中期检查与结题评审
(一)立项
立项时间:每年9、10月份
立项单位:学校各部门及其成员,可以个人立项,也可以集体立项,集体立项可以吸收能够对课题研究起重要作用的外单位人员参与。
立项办法:立项申请者填写并提交立项申请表,学校教科室组织专家评审,在校级课题立项的基础上,择优推荐申报区级课题,并在校教科室备案,建立各课题的电子、文本档案。
立项申请表中包括以下几部分内容:
1.基本数据:课题名称、负责人、主要参加人员、部门单位、职称等。
2.开题报告:阐述课题研究背景、实践意义、理论价值、国内外研究综述,研究目标、研究的主要内容、研究方法、研究步骤、研究的创新点及其预期研究成果等。
3.课题研究方法:说明课题研究所使用的主要方法以及采用这些方法的理由。
4.课题研究计划:包括课题研究的时间(学校课题时间以年为单位计算,校级课题一般不超过两年),人员分工,分阶段研究目标、研究过程、检测手段和阶段研究成果以及研究成果的呈现形式等。
5.课题经费预算:包括必要的资料费、调研费、软硬件支持费、成果鉴定费。
(二)中期检查
区级及以上立项课题要进行中期检查,校级课题为期一年,在年中进行一次检查,两年或两年以上的课题每年进行一次中期检查。撰写中期研究报告,围绕课题研究目标、内容开展研究的情况,提交课题研究手册及相关研究资料作附件。课题中期报告要回答以下主要问题:课题是否按照计划正常进行?开展了哪些研究?取得了哪些阶段性成果?课题研究中存在的问题?下阶段课题研究的思考等。
区级及以上级别课题的中期检查主要由学校教科室负责联络区教科室、市教科院规划办,组织专家参与举办中期专题研讨会的,中期检查报告及其附件交各级科研部门备案。
(三)结题评审
校级及区一般课题的结题评审由学校教育科学研究室主持进行,根据需要可以聘请有关领域的专家参与。
区重点以上课题由课题组成立由校外专家组成的专家评审小组,进行通讯或会议鉴定 。市级课题按照市教委科研处规划办要求,撰写好结题报告,填写结题登记表等,与相关重要研究成果一并送交市规划办统一进行结题及研究成果鉴定。
课题组需要提交课题结题报告和相关附件。结题报告要对课题的提出、课题研究的指导思想、课题研究的目标、课题研究方法、课题研究过程和成果、课题成果及其分析等做出详细的阐述。附件包括相关论文(正式发表或未发表)、研究专着、实验报告、调查报告等。
说明:不能通过中期检查的课题将被终止。不能通过结题评审的课题根据实际情况延期或终止。凡此类情况,课题负责人将不能申请下一年度的课题。
凡需提交的报告及相关材料(论文、数据等),均要求同时提供电子文档。
课题管理条例4
1、我校教育科研的目的是:探索教育规律,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促进教师提高教育教学研究能力。
2、我校教育科研课题的管理思路为:基础性前瞻性课题由校领导主持,研究时限为5年以上;更新性发展性课题由教务科、教研室主持,研究时限为2—3年;常规性提升性课题由教研组、年级组主持,研究时限为1年;个别性实用性课题由备课组、专任教师主持,研究时限为0.5年。
3、每个教研组、年级组均须承担一项以上课题研究任务。
4、校级课题(个别性实用性课题或常规性提升性课题)每三年一届,由课题主持人向教科室申报,市级或市级以上课题由教科室组织向相关部门申报。
5、凡申报课题必须填写申报表,设计课题研究方案,并报相关部门进行开题论证。
6、研究的课题必须符合价值准则(有应用价值或理论价值)。创新准则(有时代感、内容新、角度新)、可行准则(在课题组研究能力范围之内)及准确准则(申报、结题材料准确规范)。
7、教科室负责组织对校级以上课题进行业务指导、形成性检测、结题验收等工作,创造条件保证课题研究的顺利开展及研究任务的圆满完成。
8.课题承担者可获得学校提供的规定数额的课题研究经费,优先借阅图书馆的资料,使用科学楼的电教实验仪器和网络设备。
9.达到研究期限、完成研究任务的课题可申请结题。学校对实验效果显著的校级课题组织评审,市级以上课题由教科室联系有关教科研部门和专家进行评审。
10.凡教育科研课题获市三等奖以上者,可申报学校教改实验课题优秀奖,按获奖级别发给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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