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工作消杀方案

时间:2023-01-04 14:40:20 工作方案 我要投稿
  • 相关推荐

疫情防控工作消杀方案(精选20篇)

  为了确定工作或事情顺利开展,预先制定方案是必不可少的,方案是书面计划,具有内容条理清楚、步骤清晰的特点。那么你有了解过方案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疫情防控工作消杀方案,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疫情防控工作消杀方案(精选20篇)

  疫情防控工作消杀方案 篇1

  为有效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切实保障我校教职员工及学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我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依据后勤管理与服务中心实际情况,特制订我校校园公共卫生环境消杀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在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深刻认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强化风险意识,坚持底线思维,制定科学消杀工作方案,细化实化各类措施,确保防控工作落到实处,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坚决打赢这场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

  二、组织机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主要职责

  校园卫生消杀是我校疫情防控的重要一环。自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以来,针对疫情的严峻形势,在后勤管理与服务中心班子领导下,小组组长总负责对消杀工作的组织实施,其他成员分工把关,职责明确,责任到人,加强网格化管理。校园卫生消杀专项工作组坚持“全面、彻底、不留死角”,深查严防,采取系列措施开展疫情防控环境卫生大清洁、大消杀,全力做好疫情防控。

  四、具体措施

  为认真贯彻落实我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全面提高我校环境卫生质量,我中心采取有效措施,强化现场管理,周密部署消杀工作,具体实施如下:

  1、安排22名专职人员开展消杀工作。其中,2人负责留学生公寓,6人负责北家属区(包括超市),4人负责南家属区(包括博士公寓、青年公寓),1人负责行政楼,2人负责全校卫生间、垃圾桶,2人负责消毒液配置与发放,2人负责监督消杀过程,3人负责驾驶消杀设备车。所有工作人员于每天上午8点30分开始作业,每次消杀完毕后做好书面登记。

  2、工作人员在日常工作中认真学习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治办法,强化自我安全防范意识,加强现场管理,制定消杀计划,指定专人负责,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全面做好校园卫生消杀工作。

  3、定期向校园各场所喷洒消毒液体,重点搞好学生公寓、餐厅、教学楼、实验楼、科技楼、图书馆、办公楼、家属区及校园卫生间、垃圾箱等场所消杀工作。

  4、消杀药品专人负责配置和发放,严格按比例(参照药品使用说明书)配置消杀药品,建立台账,严格执行领、发、登记制度,配备个人防护用品,(如:工作服、眼镜、口罩、手套等),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5、确保消杀药械质量,由指定的专业部门供应,并指导使用。

  6、进行消杀活动时应注意的事项:

  ①使用高效低毒消杀用品,用背式喷雾器按要求喷洒。喷洒时应做好预防措施,穿长衣裤,戴口罩、手套,完工后换衣裤,做好手卫生工作。

  ②对校园空旷环境进行喷洒时,尽量在顺风处喷洒,以减少对行人的影响。

  ③根据形势可酌情增加喷洒次数。每次消杀后进行检查督察并记录在《消杀记录表》上,科室负责人每天做好书面工作小结,做到图文并茂,注意留档备查。

  五、相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加强对消杀工作的领导,细化分工,形成合力,确保各项消杀措施得到切实落实,提高思想站位,从加强联防联控的角度,严防死守、不留死角,构筑消杀工作抵御疫情的严密防线。

  2、准确记录留档。对公共座椅、健身器材、餐饮等区域进行全方位消毒;对使用率高的卫生间、主出入口、客梯厅,可滋生细菌病毒的垃圾房区域,进行全覆盖消杀,并及时拍照及记录存档,留存工作痕迹,责任到人。

  3、强化督促检查。校园管理科要强化对消杀工作的督促检查,严格按照措施进一步强化工作力量,科学指导做好预防性消杀工作,确保防控工作落地落实。

  疫情防控工作消杀方案 篇2

  一、工作职责

  成立杜市镇元旦和春节期间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联防联控及网格化管理指挥部,由镇党委书记任总指挥,镇长任第一副总指挥,分管卫生健康班子成员任常务副总指挥,其他班子成员任副总指挥,各村(居)书记、企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防控指挥部下设综合信息组、消杀检疫组、医疗卫生组、宣传组和后勤保障组5个工作组,做到职责明确,信息共享,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达到联防联控及网格化管理要求。各成员单位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信息通畅。

  综合信息组:负责综合协调各部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内部日常事务工作;负责联防联控工作机制例会的组织和重要工作的督办;负责每日的信息上传下达及重点人员的管控工作;承担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消杀检疫组:负责重点场所疫情防控消杀检疫有关工作,及时发现发烧人员,做好相应处置工作;做好环境卫生治理工作,指导各村开展节前的环境整治,做好废弃物的无害化处理;督促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确保应急物资的质量和标准制定;承担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医疗卫生组:负责组织制订和修订新型冠状病毒的肺炎疫情相关诊疗和预防控制技术方案,并组织对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流感疫情监测、报告、流行病学调查、标本采集和检测、疫情处置等工作提供指导;指导做好医疗救治工作;提出完善疫情防控、医疗救治工作策略、措施的建议;承担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宣传组:负责组织协调新闻媒体及时报道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变化信息和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主要工作进展,积极正确引导舆论;跟踪境内外舆情,及时澄清事实;加强网上新闻发布的管理和引导;协助相关部门宣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病知识,提高人民群众自我保护能力;及时收集、整理和报送舆情监测等相关信息。

  后勤保障组:负责统筹防控应急物资保障工作,研究并综合协调防控保障中的重大问题;全面掌握保障工作的综合情况,及时了解防控应急物资需求动态和库存及资源保障情况,协调防控应急物资供需等方面事宜;协调安排防控应急物资紧急采购、储备等专项资金;督促各部门落实各项保障措施,并密切跟踪保障工作进展情况;监测与群众基本生活密切相关的生活必需品和卫生清洁用品的市场动态及供给保障工作,指导市场监督管理,稳定物价,查处违规经营,维持市场秩序,及时反馈保障工作信息,并汇总整理;承担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责任分工

  为了更好的做好元旦和春节期间疫情联防联控及网格化管理工作,对各线和各办明确分工,互相配合,及时处理各种突发事件。

  卫计办(爱卫办)负责完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组织制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救治,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培训,提高诊断及救治能力,规范病例诊治,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举措。统一组织实施应急医疗救治工作和各项预防控制措施,并进行检查、督导;组织全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宣传线协调卫计办与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等单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信息新闻报道与舆论引导工作。

  中、小学协助卫生健康部门组织实施学校中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控制措施,防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在学校内的发生;负责做好在校学生、教职工的宣传教育和自我防护工作。

  城管中队负责对集镇占道摊贩的管理。

  环保线做好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相关防控工作。

  应急办负责指导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体系建设,协调有关部门做好防控工作。

  派出所密切注视与疫情有关的社会动态,依法、及时、妥善地处置与疫情有关的突发事件,查处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协助卫生健康部门对不配合隔离治疗和医学观察的病人和密切接触者,依法落实强制隔离措施。

  交警中队做好交通疏导,保障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处置车辆、人员迅速抵达现场。

  医保所发挥医疗保障制度的作用,明确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过程中按规定及时支付各类参保人群医疗费用;将有关治疗特效药品纳入医保支付范畴;明确疫情患者大病救治经费的报销比例。

  市监分局负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处理相关产品的质量监督、检验和管理;对相关产品的技术标准和规范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药品、医疗设备和器械的质量监督和管理;加强市场监管和广告监管,严厉查处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之机误导消费者和非法牟利的行为。

  各村(居)委会、有关单位按照镇防控指挥部的要求,抓好辖区内入户调查、环境清理、宣传教育工作。

  卫生院要强化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断和报告能力,及时开展诊疗培训,对可疑病例及时登记,加强病例搜索及管理,发现病例立即安排进行住院隔离治疗,直至其符合解除隔离标准。加强业务培训,提高自我防护意识。

  三、网格化管理

  1.明确网格员配备、职责任务。我镇根据居住分布和人口密度,将一个或多个村民小组划分为一个网格单元,现有网格37个,全由村干部兼任,网格员具体履行疫情防控工作中的逐户开展宣传、走访、排查、登记、测量体温和重点人员居家隔离观察工作,履行重点人员“五包一”等职责。

  2.整合网格工作力量。镇党委书记为总网格长,村党支部书记为网格长,负责辖区内网格化工作的统筹推进。镇挂点领导、蹲点干部为网格联络员,负责协调做好网格内复杂重要工作。以村党支部为平台,由村书记全面负责,村治保主任具体负责,全面摸排和统筹整合好网格内村小组长、治安专职巡防员、法治宣传员、人民调解员、平安志愿者等基层资源力量,设为网格协管员,协助网格员开展疫情防控工作。

  3.有序开展工作。网格内工作人员要熟悉网格内的各种基本情况,充分利用综治中心APP每天进行巡查,做好两个尽量、两个严禁、两个一律(尽量减少人员流动,尽量减少人员聚集,严禁无防控措施的人员流动,严禁无防控措施的人员聚集,对从国内中高风险地区返回人员一律实行健康监测观察,对从境外国外返回人员一律实行跟踪闭环管理),用小喇叭做好疫情防控宣传,对违反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的进行劝解,监督发热人员及重点人员的居家隔离和测量体温,开展重点人员的流调工作,发挥网格化管理的优势,对网格内的所有情况及时处理。

  4.加强网格员培训。镇联防联控应急指挥部加强网格员队伍疫情防控工作学习培训,同时,运用网格员专业版手机app、QQ、微信等新载体新技术,开展经常性培训,提高培训效果,提升网格员综合素质和业务技能。

  5.加强网格化工作考核。根据网格员在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中的职责任务,每周调度每周通报,镇联防联控应急指挥部统一考核,考核结果纳入村年度综治考评。各村要加强网格工作宣传报道,积极展示网格风采,加强对网格员工作的管理和考核,及时替换不符合要求的网格员,充实网格员力量,保障网格化工作顺利开展。

  疫情防控工作消杀方案 篇3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应对病毒肺炎疫情的决策部署,积极应对2021年今冬明春我县可能出现的肺炎疫情,按照“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体防控策略及省、市、县应对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要求,在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基础上,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依法、科学、规范、有序、有效开展交通运输防疫防控工作,提高疫情防控的针对性、精准性、科学性和有效性,严防疫情通过交通运输工具传播,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工作和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产生活的影响。

  1.2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县应对秋冬季肺炎疫情应急预案》《市交通运输局应对肺炎疫情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通知精神,结合交通实际,制定本预案。

  1.3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保障人民生产生活必需的人员物资运输作为首要任务,按照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救治、精准施策的要求,服务“六稳”“六保”,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交通运输各项工作。

  党委领导、齐抓共管。按照全国、全省、全市、全县、全局“一盘棋”,在局党委统一领导下,分管领导牵头,局属各股室(单位)协同配合,群防群控,齐抓共管。

  联防联控、协同配合。配合县公安局、县卫健局等部门在全县汽车站等交通运输检测站对市外抵(返)旅客进行体温检测,做好检测登记,确保不失控、不漏检,形成合力。

  属地为主,分级负责。局属各单位、乡镇各交管站按照县委、县政府以及交通运输行业统一调度疫情防控工作。

  分区分类、动态调整。根据市、县疫情防控实际形势,统筹做好交通运输行业疫情防控工作,并根据疫情进展动态,及时调整交通运输防控策略。

  快速反应、高效处置。建立健全以交通运输行业干部职工、党员突击队为骨干,交通运输执法队伍积极参与的服从指挥、快速反应、高效处置的体制机制。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县交通运输行业应对肺炎疫情处置工作。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指挥决策机构

  成立县交通运输局应对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局防疫指挥部”),负责组织开展应对疫情联防联控具体工作。

  2.2局防疫指挥部

  主要职责: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疫情联防联控的重大决策部署,安排部署、协调督促落实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应对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承担县防疫指挥部交办的其它工作。

  2.3局防疫指挥部分组及职责

  局防疫指挥部下设防疫指挥部办公室、后勤保障组、人员调配组、排查防控组、在建项目防控组、机关防控组、运输物流组、督导检查组共8个工作组。

  2.3.1防疫指挥部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综合协调工作,推动完成县防疫指挥部交办的防疫防控工作任务,负责统一收集、汇总、报送和宣传、回复相关信息;完成局防疫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3.2后勤保障组

  主要职责:

  1.负责编制防疫防控所需要的经费预算和财务工作,组织防疫口罩、防护服、消毒液、体温检测仪等应急物资的申拔、购买、调度及后勤服务保障,做好物资出入记录与整理;落实防疫防控所需应急物资、应急车辆的储备、供给需求;承担局防疫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3.3人员调配组

  主要职责:负责根据疫情防控实际情况统一调配保障防疫防控工作人员,做好全系统干部职工疫情防控及干部职工的人文关怀等工作;承担局防疫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3.4排查防控组

  主要职责:负责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和县指挥部的要求实施交通管制,设立交通防疫卡点,实施对通过防疫卡点的人员、车辆采取测温、消毒等防疫措施,及时处置突发事件和异常情况;做好各交通运输防疫卡点协调工作,确保各疫情卡点步调一致、紧密配合开展工作;配合县公安局、县卫健局人员在交通疫情检测站(车站)做好境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来(返)人员以及体温异常人员的登记与处置工作。

  2.3.5在建项目防控组

  主要职责:负责全县在建项目防疫防控工作的指导,督促各项目建设单位落实属地防控要求,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落实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做好人员排查和体温检测,科学合理组织施工;承担局疫情防控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3.6机关防控组

  主要职责:负责抓好局机关单位疫情防控及指导下属单位机关防疫防控工作;做好机关干部职工的健康宣传教育和自我防护工作;做好职工宿舍和机关食堂疫情防控工作;承担局疫情防控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3.7运输物流组

  主要职责:负责协调保障全县疫情防疫交通运输需求,做好应急运力的征调;负责县本级客运、公交、出租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的监督指导,督促各运输企业(客运、公交、出租)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督促冷链物流运输车辆的通风消毒和从业人员的自身防护、定期核酸检测以及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做好冷链物流运输的相关工作;联合县禁毒办、公安、卫健部门督导各寄递物流企业和末端网点落实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承担局疫情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3.8督导检查组

  主要职责:负责对全县交通运输疫情站点防控工作和交通运输各项工作进行督促检查指导;对交通运输行业公职人员在防疫防控中履行职责的情况实施督促、检查,对在防疫防控工作中的失职、渎职等违纪违法行为按规定进行查处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承担局疫情防控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3.应急响应与终止

  3.1应急响应

  在县级Ⅰ、Ⅱ、Ⅲ、Ⅳ级应急响应情况下,按照国家指导意见要求,以县(镇、乡、村)为单元划分为高风险、中风险、低风险三类地区以及常态化疫情防控进行分区分类施策,有针对性地采取防控措施。

  3.2启动、调整和终止应急响应的程序

  按照《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省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结合县卫健部门组织专家对全县实际情况和疫情形势进行分析研判,评估论证我县疫情风险等级,提出启动、调整、终止疫情防控应急响应级别的建议,县应急委员会报县人民政府或县应对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批准实施的程序。我局按规定程序启动相应应急响应。

  3.3疫情防控措施

  低风险地区要全面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加强对疫情严重地区以及高风险地区流入人员跟踪管理和健康监测,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密切接触者追踪管理,落实相关防控措施。保证交通运输、城乡公共交通正常运转,不得封路、封村、封社区、封市场,尽快推动企业全面复工复产。对来自低风险地区的人员和车辆,其他地区不得限制其出行。

  中风险地区要尽快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加强密切接触者全面排查和隔离医学观察,对确诊病例实施针对性防控措施。确保交通运输、城乡公共交通正常运转,确保人员正常出行和生产生活物资正常流通。落实企业疫情防控责任,合理安排复工复产,组织员工有序返岗,不得采取审批、备案等方式延缓开工时间。

  高风险地区要根据疫情态势逐步恢复生产生活秩序,停止聚集性活动,依法按程序审批后可实行区域交通管控;对发生社区传播或聚集性疫情的疫点、疫区实施封锁。保障疫情防控、公共事业运行、群众生活必需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企业正常运转。及时研判疫情走势,确保在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后,再逐步有序扩大复工复产范围。

  4.低风险区(无现症病例区)

  4.1交通卫生检疫

  (1)开展三级以上道路客运站等重要交通枢纽协助属地政府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卫生检疫,对发热、上呼吸道感染症状等病人全面排查,设立交通检疫留验站,配备医疗物资和专业人员。所有往来人员均进行体温监测,掌握出行轨迹,实行一人一登记,严防疫情输入。

  (2)暂停来往县内社区暴发区、局部流行区和外(市、县)疫情严重地区的客运班车和旅游包车。

  4.2应急物资运输保障

  开通应急防疫物资和基本生活物资运输“绿色通道”,组织物流快递企业保障运输,对运输车辆不停车、不检查、不收费,保障优先通行。

  4.3中风险区(散发病例区)

  在前述措施基础上,再增加以下措施:

  4.3.1交通卫生检疫

  (1)做好汽车、城市公共交通等交通工具和车站、客运站等重点场所的卫生管理工作,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和消毒物品,严格落实通风、消毒和旅客体温测量等措施,车辆未经消毒、驾驶员未佩戴口罩不得出站发班。做好出入境交通工具和人员的卫生检疫,按照属地联防联控机制和程序,移交发现的染疫人或染疫嫌疑人、接触者至地方卫生健康部门。

  (2)暂停往返中风险区域客运(含包车)和城市公共交通。

  (3)根据县指挥部的要求,联合公安、卫健等部门在一定范围内实施交通管制。

  4.3.2应急物资运输保障

  (1)加强应急物资运输车辆储备和应急运输通道保障,确保防疫应急物资运输快速安全顺畅。

  (2)加强冷链物流等运输和装卸货环节的防疫措施,避免发生输入性传播。

  4.4高风险区(社区暴发区或局部流行区)

  4.4.1社区暴发区

  在前述措施基础上,再增加以下措施:

  交通卫生检疫方面:

  (1)暂停部分城市公共交通和出租汽车(含网约车)运营并限制运行区域;暂停市际、县际、农村客运班车(保留满足群众必要合理出行和应急出行的营运车辆)。

  (2)严格加强公共交通工具消毒通风,所有运输场站严格落实旅客体温检测,并设立交通检疫留验站。根据县指挥部要求联合公安、卫健等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全面实施交通管控,所有进出道路设置联防联控检疫点并开展全面检查。

  应急物资运输保障方面:

  可依法对本区域内应急物资、车辆等进行征用,但应给予相应补偿。

  4.4.2局部流行区

  在前述措施基础上,再增加以下措施:

  交通卫生检疫方面:

  (1)联合公安、卫健等部门实施最严格的交通管制和卫生检疫,坚决切断病例输入输出。所有进出路口无特殊原因不准车辆人员出入。全面停止区域内公交、中短途客运等公共交通运营,关闭火车站、汽车客运站等所有运输场站进出通道,除防疫人员、防疫及民生保障物资外,一律不得运输。实施严格交通管制,除经许可的保供运输车、免费交通车、公务用车外,区域内实行机动车禁行管理。

  应急物资保障方面:

  实施防疫应急运输通道管制,确保防疫应急物资运输快速安全顺畅。

  4.4.3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

  (1)准确把握疫情防控工作的新形势、新要求,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紧紧抓细抓实常态化防疫措施,坚决阻断疫情通过交通运输工具和场站传播。

  (2)严格落实旅客体温检测、交通场所和交通运输工具通风消毒、司乘人员口罩防护三个100%基本措施以及扫码进站乘车,严格执行汽车客运站“七不出站”有关规定。继续用好省道路客运乘客信息登记系统,以境外和国内重点地区入境人员为重点,开展人员信息排查,确保每位乘客信息可追溯、14天内的旅居史可查询。

  (3)严格落实水上交通疫情防控措施,认真执行司乘人员全程佩戴口罩,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加强与乡镇防疫协调联动,做好发热乘客的留观移交等工作。

  5.保障

  5.1经费保障

  后勤保障组制定全县交通运输行业疫情应急防控专项资金保障计划,做好疫情防控专项资金的'经费保障工作;做好疫情防控所需物资、车辆的应急保障工作,确保防疫防控工作的正常开展。

  5.2人员保障

  人员调配组制定行业党员干部、交通运输执法队伍参与一线交通运输防疫防控应急保障计划,确保防疫防控工作的有效开展。

  5.3政策保障

  5.3.1奖励

  人员调配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认真做好对应急处理做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的表扬和奖励。

  5.3.2责任追究

  (1)在执行本预案过程中,对玩忽职守、失职、渎职,不服从统一指挥、调度不履行工作职责,组织协调不力,推诿扯皮,措施落实不到位,以及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据党纪、政纪有关规定,追究部门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2)对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疫情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6.应急响应结束

  结束后,组织开展对交通运输行业应急处理情况进行评估。评估内容包括疫情防控所采取措施的效果评价、应急处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取得的经验及改进建议。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认真做好对应急处理做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的表扬和奖励,对因参与应急处理工作致病、致残、死亡人员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对应急处理期间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企业的物资和车辆进行合理补偿。

  7.附则

  7.1本预案由县交通运输局参照《市交通运输应对肺炎疫情应急预案》《县应对秋冬季肺炎疫情应急预案》修订完善。

  7.2在常态化疫情防控的基础上,坚持疫情防控领导体制、战时机制、指挥体系不变,根据疫情形势变化、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及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的安排部署,局党委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健全完善领导体制机制,适时更新、修订和补充完善预案。

  疫情防控工作消杀方案 篇4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等规范性法律文件,为落实疫情防控德育教育工作的要求,保障我单位正常生产经营生产教育工作,维护全体员工身体健康以及生命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防控原则

  1、广泛宣传普及疫情防治知识,提高员工防护意识和公共卫生水平,加强疫情预防其他工作,关注返程员工异常情况,预判复工方案并做好充分准备,及时关注员工身体情况,发现病症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2、加强防控监测机制,针对人员密集场所等行业特点,重点加强进出体温检测,对公共区域以及人员密集区域通风、消毒等防疫工作。

  3、全面提高应急机制,快速预警反应管理机制,进一步增强应急处理能力,快速反应,及时准确处置。

  二、组织领导

  1、成立新冠防控工作小组,由滕代远总经理担任工作组总指挥,对经营场所防控及工作实施统一指挥。各岗位有关负责人任组员,协助组长做好各项协同统筹协调组织工作,落实贯彻落实各项防控政策措施的执行情况。

  2、落实专门的新冠防控管控人员和工作组,各项职责分配到人,实现网格化管理。

  3、整个公司以相关部门为单位,形成部门防控负责人形式,按部门分管;部门防控负责人配合工作小组如期完成部门内的防控工作;同时负责本部门员工健康、卫生、行为的日常监督;当部门内出现明显突发情况时,部门防控第一时间通知防控工作小组做好应急处理。

  三、员工管理

  1、每日组织全体员工上报身体健康状况及当日体温,如登革热出现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需及时做出应对,及时上报。

  2、对外地返程员工需要进行登记、汇总,对其进行跟踪运营管理。

  3、外地返程员工要按规定实行居家/集中隔离观察14天;重点疫区往来员工或与疫区人员交谈的员工友好往来要及时告知公司主管领导和总经理;有必要的,可量测遵照所在地政府的要求进行集中医学隔离观察14天。

  4、复产为力助疫情精准防控和分类有序复工复产,请恳请督促员工网上自行申报健康码,在线填写健康信息、14天内是否接触过新冠确诊病人或疑似病人等信息后,通过审核后将生成一个颜色码,领取绿码的工作人员凭码通行,领取红码和黄码的人员需按期隔离隔断并健康打卡,满足条件后部可转为绿码。

  5、返程员工在居家隔离期间,无一般而言情况不得外出。

  6、隔离期间,返程员工需每日进行体温检测,并按时向主管领导汇报身体状况,如出现发烧、咳嗽等身体异常症状,及时就诊,同时及时向主管领导实地考察;主管领导除做好员工体温检测记录外,如遇员工出现身体异常症状及时向公司总经理汇报处理。

  7、隔离隔离观察期结東后员工身体并无异常,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后直属单位方可早班工作。

  四、防疫管理

  1、员工应正确疫情防控消杀方式,以定时定点定量的标准做好公共的消毒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及时配置任一消毒药剂、器材等消毒物资(应满足5-7天储备用量),消毒药剂配比、发放和消毒工作,杜绝84消毒液等含氯制剂与其他药剂混合使用,做好酒精、紫外线添加灯具的安全使用和保管工作。

  2、按照区域内清洁卫生规范与标准以及疫情消杀卫生要求,对公共区域以及人员密集区域等实行场所实施清洁和垃圾清理,清洁过程中高管佩戴口罩和橡胶手套,完毕后及时清洗或消毒。

  3、上网设备(电脑、键盘、鼠标)的清洁教育工作需由清洁专人实施清洁与管理,实行用前用后及时清洁的原则,及时消杀。避免手口传播。

  4、要求定人、定时、定点、定位喷洒、擦拭84消毒药剂、酒精等,区域消杀教育工作完成后张贴"本区域已消毒"标识,并做好周边环境消毒时间、责任人记录工作。

  五、防控措施

  (1)进入岗位前应了解疫情防控相关知识,掌握新冠个人防护知识、卫生健康习惯及疫情防控应急补救方法。建议员工尽量避免不乘坐公共交通,采取步行、骑行或乘坐私家车上下班。

  (2)员工每日上班前、进入办公区域前及下班离岗前需测量体温,检测体温应低于37.3度,无咳嗽、流涕等呼吸道症状。

  (3)准确职员上岗前及工作期间正确佩戴口罩;办公、会议场所内多人办公时,人与人之间应保持1米以上距离,保证环境通风。

  (4)在参加会议、传递纸质文件前后应洗手消毒,每日使用75%酒精擦拭办公接线员座机。

  疫情防控工作消杀方案 篇5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科学有效地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规范“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防治流程,最大程度减少新冠肺炎疫情对公众健康与生命安全造成的危害,按照什邡市卫生健康局对全市医疗机构现阶段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提出的新要求,结合我院年初制定的《什邡市师古中心卫生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试行)》(什师卫〔2020〕6号),同时参照新冠肺炎诊疗方案及疫情防控方案最新指南,进一步明确了我院疫情防控各小组工作职责,落实各项工作任务,特修订我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一、目标与原则

  (一)任务与目标

  通过本方案的实施,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建立联防联控工作机制,认真落实防控措施,提高处理和医疗救治能力,进而有效预防、及时控制新冠肺炎疫情的暴发,保障医务人员和就诊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医疗秩序的稳定;同时切实履行医疗机构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的责任和义务,密切配合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共同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工作。

  (二)原则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科学指导,及时救治。

  二、建立机构落实责任

  (一)成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李卫东(党支部书记、院长)

  副组长:

  成 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医务科,由乔敏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医务科、院感科、护理部、公卫科等成员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同时成立流行病学史调查组、消杀灭菌组、医疗救治组、核酸检测组、院感防控组、舆情处置与综合信息报送组、后勤保障组等7个工作小组,各组成员负责各组具体疫情防控工作。

  (二)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主要职责

  1、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中央、四川省、德阳市、什邡市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决策部署及有关要求,全面指导医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负责新冠肺炎疫情事件发生态势判断及对突发事件进行决策,负责全面领导、組织、协调各防控组成员,部署防控处置工作,坚决落实疫情防控各项任务。

  2、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

  1)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全力以赴做好防控工作,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和集中救治措施;及时客观跟进疫情和防控工作信息,科学宣传疫情防护知识;做好与各部门的沟通协调,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坚决防止疫情扩散蔓延。

  2)参与制订、修订本组应急方案、确定事件级别,对应急准备提出建议,对应急处理进行技术指导;对应急反应的终止、后期评估提出咨询意见;制订应急队伍演练方案,参与演练的检查、指导和效果评价工作。

  3)负责应急工作的协调指挥和报告工作,收集汇总信息组的调查信息进行综合分析,并报告新冠肺炎疫情动态趋势、防控措施、防控效果评估、防控工作存在的问题及下阶段工作建议。

  4)负责对新冠肺炎院感防控知识业务指导及新冠肺炎诊疗方案培训等工作统筹安排,负责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处理及后勤物资保障需求。

  三、各部门分工

  (一)流行病学史调查组

  组长:何文俊(党支部副书记)

  成员:孔杰(公卫科科长、宣教科科长)

  钟晓吉(传染病报告项目责任人)

  曾传光(卫生监督协管员)

  程其明(乡村医生协会会长)

  以及辖区全体乡村医生

  (二)消杀灭菌组

  组长:孔杰(公卫科科长)

  成员:曾传光(卫生监督协管员)

  曾杨骏飞(总务科科长)

  程其明(乡村医生协会会长)

  以及辖区全体乡村医生

  (三)医疗救治组

  组长:乔敏(副院长)

  成员:饶玉凤(内科主任、医务科科长)

  刘岗(急诊科主任)

  王生勇(门诊主任)

  王庆录(外科主任)

  刘芳(妇产科主任)

  杨永琴(妇产科副主任)

  廖芳(麻醉科主任)

  陈迎阳(药剂科主任)

  李斌(放射科主任)

  张巧丽(特检科主任)

  黄立波(护理部主任、急诊科护士长)

  (四)核酸检测组

  组长:肖利(检验科主任)

  成员:检验科全体成员

  (五)院感防控组

  组长:陈凤媛(中医科科长、院感科科长)

  成员:许艳(外科护士长、妇产科护士长)

  邱欢欢(内儿科护士长、感控督查员)

  王怡(手术室、供应室护士长、感控督查员)

  何倩(感控调查员)

  何婷婷(感控调查员)

  (六)舆情处置与综合信息报送组

  组长:姚磊(信息人事科科长)

  成员:陈其波(体检科科长、办公室工作人员)

  易欢(办公室工作人员)

  (七)后勤保障组

  组长:陈浩(副院长)

  何荣(财务科科长)

  成员:曾杨骏飞(总务科科长)

  曾显德(车班负责人)

  以及全体保安人员

  四、工作职责

  (一)流行病学史调查组

  1、负责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要求在规定时限内上报,同时对发现的疑似或确诊患者在24小时内完成流行病学调查。

  2、流行病学调查小组做好个人防护,通过面对面、通讯、视频等方式完成初步信息收集,通过通讯、轨迹分析等方式核实、补充调查信息,全面排查接触者。

  3、快速开展疫情溯源,加强协同联动,由专案专班结合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等技术开展精准流行病学调查。

  (二)消杀灭菌组

  消杀灭菌组做好个人防护,负责对院内病区、公共区域、病人外院停留的场所以及周围环境进行消杀工作;对传染源及密切接触者衣物、接触物品、接触场所进行消杀工作;对疫点(疫区)随时进行消毒与终末消毒工作。

  (三)医疗救治组

  1、我院为非定点救治医院,对疑似或确诊患者进行临时就地隔离,同时听从医院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安排,对疑似或确诊患者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及转运流程进行规范转院治疗,或者临时按照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要求进行规范处置。

  2、负责组织院内人员进行核酸检测,包括全院医务人员、所有在院病人及陪护、院内所有工作人员等进行核酸检测采集,及时送检标本,同时接收和追踪检测结果。

  3、负责对患者、陪护、医务工作者做好心理疏导,保障医疗安全和人员安全;同时协调各科室做好医疗救治应急处置工作。

  4、负责协调医疗救治组人员,和院感防控小组一起按照疫情感控要求及时协调和处置可能出现的相关问题。

  (四)核酸检测组

  划定重点区域、重点人群范围进行核酸和血清学检测,对病例可能暴露场所的食品、环境等标本应急开展核酸检测,尽可能查明传染来源、传播链和扩散范围。

  (五)院感防控组

  1、负责按照院感防控要求对全院实行临时封闭管理,禁止人员进出,减少院内人员流动,做好应急准备。

  2、负责按照院感要求对院内发现的疑似或确诊患者及时进行隔离,按照指定的路线由专人引导进入隔离区做好隔离;同时设置密切接触者临时隔离病房,随时做出应对。

  3、负责对普通病区医护人员做好管控,配合医疗救治组做好医务人员的工作安排。原则上普通病区人员和隔离救治病区人员不交叉,若医疗救治需要医护人员有交叉的,严格按照院感防护要求,做好标准防护,严格执行手卫生,按规范穿脱隔离衣,分类、妥善处置患者的医疗废物。

  4、负责协调各科室做好消毒隔离工作,规范医疗废物处置,做好手卫生,做好标准预防,严格执行院感制度,严防院内感染事件的发生。

  5、负责指导院内患者和陪护等做好个人防护,指导患者和在院人员正确佩戴口罩,正确实施咳嗽礼仪和手卫生,减少人员聚集和交叉。

  6、负责安排人员进行院内消杀工作,安排专人进行终末消毒,做好院感防控应急处置工作。

  (六)舆情处置及综合信息报送组

  1、负责组织对疑似患者、重点区域、上级推送人员及密切接触人员排查等信息进行统一汇总及管理,同时严格遵守保密原则,严禁将疫情防控相关信息泄漏给他人造成舆论恐慌。

  2、对各组报送的信息进行统计和分析,并及时向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新型冠状病毒疫情信息动态。报告和审核工作实行24小时值班制。

  (七)后勤保障组

  1、负责新冠疫情临时管控后所需防护用品、消杀用品、基础设施、设备、药品、检验试剂等进行指挥调度及采购协调;负责临时管控后院内所有人员生活用品等物资的储备和调运工作,以满足疫情处置需要。

  2、负责对车辆和人员的出入、疑似或确诊病人的转运及接送工作等进行统一安排。

  3、负责协调保安组对院内医疗秩序、人员安全等进行维护和管理,遇不服从安排扰乱社会安全等人员及时向上级部门反映,联系区域派出所进行协调。

  本工作实施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疫情防控工作消杀方案 篇6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和我市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切实加强全市环卫系统疫情防控工作,坚决有效遏制疫情传播,结合我市环卫工作实际情况,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为了有效预防和控制新冠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科学、规范地做好环卫消杀应急处置工作,有效控制疫情蔓延,进一步提升环卫系统疫情防控“闭环式”管理工作水平,做到“小循环、小闭合;大循环、大闭合”,实现无缝衔接管控,为我市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奠定坚实基础、贡献环卫力量,保障全市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工作原则

  坚持政府领导,科学防控;属地管理,联防联控;全域整治,集中治理;细化分工,责任到人的工作原则。

  三、组织领导

  为做好环卫系统新冠病毒防控,切实加强环卫清扫保洁、垃圾清运、垃圾处置和环卫工作人员防疫工作的领导,成立呼和浩特市新冠病毒防控环卫系统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环卫服务中心,办公室主要负责城区新冠病毒防控环卫工作的统筹协调、组织实施、监督指导、考评奖惩。各责任单位要成立相应组织,明确防疫任务,细化责任分工,专班专人负责,及时传达落实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发布的各类调度信息,保证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四、防控任务及标准

  (一)清扫保洁防疫消杀工作

  1、道路消杀。

  (1)集中消杀。根据疫情严重程度,按照疫情防控指挥部通知要求,严格落实道路集中消杀制度。消杀时间为:当天22:00至次日凌晨5:00采用雾炮车对全域道路进行喷雾消杀,

  (2)日常消杀。人流量较大的主次干道、商业步行街、十字路口等重点区域由辖区环卫部门组织对所属区域每天消杀2次。

  (3)特殊区域消杀。各环卫部门结合市防疫指挥部的疫情通报,对封控小区、城中村、医院周边等重点区域每天进行早中晚3次消杀。

  2、青城驿站(公共卫生间)消杀。

  (1)工作人员需保障必要的防护用品,每天上岗前按规定测量体温并登记;测温枪、工作台、登记用笔等每日进行消杀处理,值守工作人员佩戴口罩和防护手套。

  (2)公共卫生间(青城驿站)每日开放、关闭前必须进

  行全面消毒,用有效氯为1000mg/L~2000mg/L 的含氯消毒剂溶液对公厕全面喷洒消毒二次,喷药量为50-300mg/m ,或采用含有效氯为1000mg/L的含氯消毒剂对公厕地面、蹲位、门把手、水阀等部位进行擦拭或湿拖,并采用含氯消毒剂对清洁工具进行浸泡消毒;每天加适量漂白粉或漂精粉对化粪池进行消毒;厕位废纸篓全部套垃圾袋,开放时段保洁员加强对各厕位的巡查,及时收集废纸垃圾袋,扎紧袋口,投放时进行消毒;便池洁具视使用频次等每日消杀不少于 5 次。

  (3)洗手台配备洗手液。

  (4)加强通风,垃圾桶要每日消杀、消毒不少于 3 次;要有消杀记录簿(表),载明消杀时间和消杀人员签字等信息,以留存备查。

  (5)各环卫部门加强公共卫生间的巡查,及时清掏化粪池沉渣,防止粪便、粪水外溢

  3、垃圾转运站消杀防护。

  (1)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环卫作业人员和物业单位垃圾清运人员的安全防护知识普及教育,并配置必要的防护用品。

  (2)垃圾转运站工作人员每天上岗前按规定测量体温并登记;发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及时报告,第一时间终止工作,并进行隔离观察或到医院检查治疗;工作时需穿工作服,戴口罩、手套,作业完成后,及时洗手;测温枪及药剂喷洒设备等每日进行消杀处理。

  (3)垃圾转运站操作室、休息室、管理室等区域、配电设备(含举升设备)每天上岗前需进行彻底消杀;作业期间需对进站垃圾转运车进行内外消杀;垃圾倾倒进入设备或池内,收纳口要即时消杀;作业结束后,用水全面冲洗一次,再用有效氯为1000mg/L~2000mg/L 的含氯消毒剂溶液对墙面、地面、站台,压缩装置、周围环境喷洒消毒一次,喷药量50-300mg/m。喷洒消毒液后并做好消杀记录;保持转运站(点)内外环境卫生整洁干净。

  (4)对进入垃圾转运站的垃圾倾倒车逐车进行即时消 杀;每进一车垃圾,就需对垃圾车进行一次全面消杀。

  (5)做好垃圾转运站(含放置的箱桶)周边10米范围内的消杀工作,确保场内及周边环境干净整洁

  4、果皮箱消杀。

  果皮箱、垃圾箱(桶)等环卫设施定期擦洗。果皮箱、垃圾箱(桶)等垃圾收集容器,实行分片分段定时定人清掏擦拭,每天消杀不少于2次,周边及箱体干净整洁,无积存垃圾;工具箱、交通护栏等城市家具按照“谁建设、谁管理、谁负责”,明确任务,消杀管理,保持干净整洁,每天消杀1次;对社(小)区垃圾收集点,明确社区、物业防疫任务、责任和具体负责人,做到日产日清。收集容器每天用水清洗一次,并用有效氯为1000mg/L~2000mg/L的含氯消毒剂溶液消毒2次。

  5、废弃口罩收集。

  各辖区环卫服务中心负责在垃圾转运站合理设置“废弃口罩回收桶”(套袋),每日消毒收集后,统一密闭运输至医疗垃圾处置中心处置。市医疗垃圾处置厂应无条件接收和处置废弃口罩。

  6、环卫工人防护管理。

  (1)要建立扫码和体温检测制度。各作业公司要有专人负责为环卫工人进行体温测量,一旦发现有发热、乏力、咳嗽等疑似症状,立即上报处理;

  (2)要完善人员防护。要督导一线作业人员作业时戴好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品。

  (3)要加强室内消杀。各站要配足配齐消杀药品和器具,对站内设备要进行高频次全方位消杀。

  (4)做好台账管理。建立环卫工人进行日常消杀的工作台账,做到消杀物品有人管、台账有人记、防疫工作有人查的机制。

  7、环卫车辆(餐厨垃圾收运车)消杀标准及工作人员防护标准。

  (1)工作人员需保障必要的防护用品,每天上岗前按规定测量体温并登记;测温枪、工作台、登记用笔等每日进行消杀处理,值守工作人员佩戴口罩和防护手套;接触危险废物的工作人员需配备全套的防护用具(护目镜、口罩、防护服、防护手套等)。

  (2)环卫作业车辆每次作业完成后,用水将手推车、垃圾运输车、吸粪车等环卫工具冲洗一次,再用有效氯为1000mg/L~2000mg/L的含氯消毒剂溶液对环卫工具喷洒消毒一次。环卫作业场站(含车库)、办公区等严格按照对单位办公区的消杀防护标准要求做好全面消杀处理。

  (二)垃圾清运防疫消杀工作

  1、垃圾清运实行“四定”防疫工作模式,即:定人、定车、定时、定路线。定人是封控小区垃圾转运站管理人员和固定专用车辆驾驶员不得随意调换。定车是固定专用车辆运输隔离小区或特殊生活垃圾,不得随意更换;定时是固定时间收集隔离小区或特殊生活垃圾;定路线是运输隔离小区垃圾的清运车辆必须按照规定路线行驶,不得随意更换。

  2、封控小区、隔离酒店的生活垃圾实行定点收集、单独清运、单独处理,形成小循环,小闭合。隔离小区的生活垃圾要按照五步骤进行,即:在管理人员做好自我防护的同时,第一步先对倾倒车辆消杀一遍,第二步倾倒期间不间断喷洒消杀药品,第三步倾倒完毕后再次对箱体和车辆进行二次消杀,第四步立即封箱转运至嘉盛新能源公司焚烧,第五步做好来源转运记录。医疗垃圾由奕德康公司专门负责清运至医废处置中心闭环处置。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环卫系统是特殊行业,是疫情防控重要一环,环卫系统各项工作按类别区分,对卫生防疫工作做到“小循环、小闭合;大循环、大闭合”,无缝衔接管理。市、区环卫系统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实全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等级响应措施,高度重视生活垃圾、医疗废弃物,特别是废弃口罩等可能携带的病毒细菌对一线环境卫生作业人员和城乡居民造成的伤害,将保障城市环境卫生摆到防范疫情工作重要位置,坚决担负起疫情期间工作职责,为广大市民营造一个整洁优美、秩序井然、安全卫生的城市生活环境。

  (二)加强宣传,强化培训。要及时组织环境卫生一线作业人员进行专门教育培训,提高作业人员对生活垃圾、废弃防护用品病原危害的思想认识,指导作业人员做好自身安全防护,增强自我防护意识,及时向作业人员提供医用口罩、护目镜、手套、工作服等防护设备。要对作业人员定期测量体温,对作业车辆、器具按时消毒,切实保障作业人员生命健康安全。

  (三)完善方案,规范闭合。在清扫保洁环节,要采取集中消杀、平时消杀、特殊地段消杀,做到全覆盖;在垃圾收集环节,垃圾转运站、青城驿站(公共卫生间)等消杀全覆盖;在垃圾清运环节,封控小区、隔离酒店的垃圾按照“四定”要求单独收运,单独处理;环卫工人要严格落实扫码、测体温、注射疫苗、核酸检测等防疫制度,并做好自身防护。

  (四)制定措施,责任到人。各区环卫部门要进一步细化疫情防控方案,把各项工作落实到科室、责任人。要建立健全疫情防控期间环境卫生工作领导责任制和应急处置机制,强化组织领导,切实做好疫情期间环境卫生工作。结合本辖区、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工作措施,确保疫情期间城市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如发生突发安全事件,应及时向市城管局报送相关应急处置情况。

  六、保障措施

  (一)完善消杀专项管理制度。梳理完善并严格落实各项工作制度,做到管理制度科学有效,各项工作有专人负责、有记录台账、有专人检查。

  (二)加强作业人员防护培训。加强环卫从业人员对新冠病毒防控常识的培训力度,提高环卫工人参与抗击疫情作业技能,增强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

  (三)做好防护物资筹备。各单位要做好消毒液、口罩、手套、防护服等防护物资的筹备工作,按照应急处置要求,打破常规,将用于环卫工作防护的经费纳入各级财政保障。确保做好各项消杀物品和环卫工人防护用品落实到位。

  疫情防控工作消杀方案 篇7

  一、开放总体要求

  (一)坚持常态防控。各地要坚决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松劲心态,抓紧抓实抓细旅游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进一步健全疫情防控应急机制,明确旅游主要负责人是疫情防控的第一责任人,要把防控责任落实到部门和个人,确保各项措施执行到位。

  (二)坚持科学防控。按照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要求,对旅游开放承载量和接待能力进行全面评估。地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风险等级和应急响应级别作出调整的,应当按照属地党委、政府要求分级管理,科学动态调整防控策略和措施,疫情高风险地区旅游该暂停运营的要立即暂停运营。旅游游客接待上限由各省(区、市)党委、政府根据当地疫情防控形势确定,不搞“一刀切”。

  (三)坚持精准防控。要抓好重点区域和关键环节防控,补上短板漏洞。继续面向公众主动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预约旅游、厉行节约等宣传引导,强化公众疫情防控意识,培育文明旅游、预约旅游和节约粮食的良好习惯。

  二、加强员工健康监测和管理

  (四)做好员工健康监测和报告。工作人员疫苗接种做到应接尽接,接种疫苗后仍需注意个人防护。建立工作人员健康监测制度,每日对工作人员健康状况进行登记,如出现可疑症状应及时就医。要关心关爱员工身心健康,及时做好疏解疏导。

  (五)强化疫情防控培训。加强对员工开展传染病预防知识、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事项的培训,确保员工上岗前具备必须的防控知识,提高员工对出现异常情况的敏感度和处置能力。

  (六)严格上岗工作规范。应按照属地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减少人员聚集。工作人员工作期间,全程戴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

  三、做好公共卫生和场所防控

  (七)加强清洁消毒。应及时对密闭建筑、公共场所、卫生设施、游乐设备、餐饮场所等进行通风换气、清洁消毒。内洗手、喷淋等设施应保持正常运行。配备足够的洗手液和免洗消毒液。做好公共卫生间、垃圾桶等公共设施及门把手、电梯按钮等高频接触物体表面的清洁消毒。保持内清洁卫生,产生的垃圾做到“日产日清”,清运过程中应采取密闭化运输。

  (八)强化重点环节管理。各应根据实际,结合区域功能和项目类型,加强对游客中心、演艺场馆等重点场所和游船、交通车辆、索道、游乐等重点设施的精准防控,对容易形成人员聚集的项目和场所,要强化局部卫生管理和防控措施。

  (九)做好安全保障。要做好口罩、洗手液、消毒剂等防疫物资储备。要做好医务服务,不具备条件的应当与医疗机构建立联系。要确保设备安全,应对交通和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检查,确保符合恢复运营条件和安全管理要求。重要节假日、大型活动前,要组织开展巡查,及时发现防控漏洞和风险点并督促整改到位。

  四、强化游览管理

  (十)加强流量管理。要科学合理设置游客接待上限,严格落实门票预约制度。内演艺场馆应实施专门预约管理,合理设置观众最大接待量和观看演出时观众的间距。有效采取智慧引导等手段,科学分流疏导游客,做好游客流量关口前置管控。

  (十一)落实实名登记。应实行实名制购票,做到可查询可追踪。鼓励积极利用大数据和智慧手段,做好游客信息动态监测。

  (十二)加强游客防护。鼓励采取互联网售票、二维码验票、扫码支付等方式有效减少人员接触。对进入的所有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和核验健康码,体温和健康码正常者方可进入。在密闭场所、人员密集的室外场所,游客均需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防护等级口罩。保持交通、购票、游览、休息、餐饮等场所人员间距,落实“一米线”要求。

  (十三)防止人员聚集。应采取分时段、间隔性办法安排游客入园。出入口、重要参观点、狭窄通道等容易出现人员聚集位置要配备管理人员,加强游客秩序管理。优化设置游览线路,避免瞬时拥堵。

  (十四)优化游览环境。餐饮服务单位应加强循环使用餐具清洁消毒或使用一次性无污染餐具,反对餐饮浪费,减少各项废弃物产生,优化游览环境。

  (十五)加强现场巡查。应配备人员加大巡查力度,对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不文明旅游等行为进行及时劝诫,切实维护好游览秩序。演出时场馆内应设置专门人员,提醒观众、服务员、演员规范佩戴口罩。

  (十六)加强防控知识宣传。应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游客服务中心、提示牌、广播、电子显示屏等平台,及时发布恢复开放管理措施和疫情防控知识,加强秋冬季游客健康知识宣传,帮助游客掌握防护要点,引导游客增强防护意识、配合防控工作。

  五、及时有效处置异常情况

  (十七)加强沟通联动。加强与当地卫生防疫和文化旅游等部门联动,发生异常情况应及时上报。

  (十八)做好应对处置。应制定应急工作预案,设置应急处置区域。发现疑似症状员工或病例的,要立即采取隔离措施,加强密切接触者追踪、疫点消毒工作,按照当地党委政府要求,及时做好应对处置工作。

  疫情防控工作消杀方案 篇8

  一、组织领导

  成立旅游景区疫情防控和安全有序开放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长由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县疫情防疫指挥部副总指挥郭鑫担任,副组长由副县长、县疫情防疫指挥部副总指挥周晓婕担任,县文旅局、县应急管理局(安委办)、县卫健局、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工信局及桓仁镇、向阳乡、普乐堡镇、雅河乡为小组成员单位。

  二、工作职责

  县文旅局:负责召集县卫健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发改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工信局及桓仁镇、向阳乡、普乐堡镇、雅河乡等小组成员单位,对拟开放的景区进行联合检查、复查、抽查及关停工作。

  县卫健局:配合县文旅局对企业开展联合现场检查、复查、抽查及关停工作;培训景区做好个人健康防护、公共区域消杀、游客体温检测等防疫常识技能,指导景区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并全程监督组织演练。

  县应急管理局(安委办):配合县文旅局对企业开展联合现场检查、复查、抽查及关停工作;重点检查景区安全生产措施制定和落实情况。

  县公安局:负责景区道路交通、景区周边社会治安管理等工作。

  县市场监管局:负责景区特种设施设备检测资格查验、景区内明码标价工作及全县食品安全监督检查。

  县发改局:负责监督景区价格执行落实工作。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旅游船只检测、疫情期间船只载客量核定工作。

  县工信局:负责审核、检查企业防疫物资储备情况。

  有关乡镇:实行属地化管理,对景区用工情况全程监督管理,及时掌握对外来务工人员的就业信息,追踪其本人和家人14日内生活接触史,对景区员工及家人身体健康状况进行排查备案。

  三、工作流程

  1.按照行业监管的原则,县文旅局负责指导各景区制定关于疫情防控和安全有序开放的工作方案及疫情防控应急预案,要求景区在拟开放日期前两日将上报关于景区开放申请材料(景区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景区疫情防控应急预案、景区疫情防控承诺书、景区在岗人员登记表)。

  2.县文旅局牵头,根据景区开放时间和实际情况,组织审核小组成员单位对景区落实《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旅游景区疫情防控和安全有序开放工作的通知》《辽宁省文化和旅游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措施20条》进行联合检查,对不达标的景区,提出整改意见,延迟开放,待整改达标后方可开放营业。

  3.景区开放后,由县文旅局牵头,召集各成员单位开展不同形式的抽查、复查工作,对发现的一般问题,责成企业立行整改。对多次发现或出现可能导致疫情防控出现重大漏洞的问题,责成景区马上停产整顿,直至达标。景区疫情防控日常监管工作,由属地乡镇政府负责,发现问题可直接报县文旅局,各相关成员单位配合县文旅局做好现场复查,及时纠正问题或责令停业整顿。

  四、具体要求

  1.景区必须成立疫情防控领导组织,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2.景区必须与文旅局、属地政府建立顺畅的信息沟通渠道,安排专人负责指令接收和信息报送工作。

  3.景区必须严格落实执行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各项工作要求。

  4.景区必须每日坚持做好“接龙报平安”工作,做到全员覆盖。

  5.景区必须严格开展在职员工的身体健康排查,登记造册并向属地政府汇报。景区在岗人员必须全部为在桓满14天,且身体健康人员。景区在岗人员(含家属)必须如实上报14日内是否接触过县域外抵(返)桓人员,并做好相关记录;景区必须对符合返厂条件人员每日进行健康检查。

  6.景区严格执行开放室外区域,室内场所暂不开放;景区日接待量不超过核定承载量的30%。

  7.景区积极开展网络票务预订线上服务功能,实行实名制购票登记入园游览制度。

  8.景区暂不开展省外和省内疫情高风险等级地区游览接待活动。

  9.景区严格执行提前一天团队预定和分时段、错峰游览接待原则。

  10.景区要及时对外公示景区开放时间、景区开放的管理措施、配带口罩入园、主动下载、扫描“健康码”、购票实名制、网上购票、团队预约、人员限流、乘车、乘船须知等人性化服务提示。利用多种形式和平台宣传疫情防控知识,提醒游客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常识和注意事项,营造安全、健康、文明旅游良好氛围。

  11.景区必须科学设置游客体温监测点,设置主动测量体温、配带口罩、文明旅游等提醒标识;规划游客购票、检票、登船等重点区域1.5米的间隔距离;张贴“辽事通”健康码,方便游客扫描确认行踪轨迹。

  12.景区必须科学规划游览路线,全程疏导游客实行1.5米的安全距离游览;乘船、乘车,滑索实行同排间隔座位、错位就座的原则。

  13.景区必须要做好公共区域内进行全面消杀工作和通风换气。游客中心、码头、游船、车辆(电瓶车)、卫生间、食堂、滑索等游乐设施,要有集中消杀制度,专人负责,消毒配比安全、科学,每天不少于两次,为游客提供充足的洗手液、消毒纸巾、一次性纸杯等用品,合理设置废气口罩回收垃圾箱,并做好消杀处理工作。

  14.景区使用的消杀药品、口罩、体温计等必须符合防疫标准要求;景区储备消杀药品、口罩等防疫物资必须能够满足一周以上使用需求,并有稳定供货渠道;景区必须足额配备测温和消杀喷洒等防疫设备。

  15.景区必须杜绝人员聚集现象,除召开疫情防控会议外,不得召开大型会议;景区不得扎堆聚餐,杜绝集中就餐现象。

  16.景区必须开展防疫知识培训和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普及疫情预防知识、提高安全意识,增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和疫情消杀技能。

  17.景区认真组织好疫情防控应急演练工作,演练次数不少于两次。

  18.景区必须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做好景区危险源排查工作,做到即查即改。游船、车辆、滑索等特种设备,必须经过安全检测后方可营运;严禁易燃易爆物品带进入林区内,景区要做到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两不误。

  疫情防控工作消杀方案 篇9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市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全县文化体育旅游行业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切实做好本行业、本系统、本单位人员及场所管理,保障行业经济发展持续保持稳定向好态势,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进一步强化底线思维、风险意识、问题导向,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策略,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依法科学、分级分类”的工作原则,坚持“及时发现、快速处置、精准管控、有效救治”的工作要求,落实“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工作措施,突出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人群,因地因时因势制宜,压实属地管理和单位主体责任,强化联防联控、群防群控,不断提高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综合治理水平,建立健全行业内常态化疫情防控长效机制,确保文体旅行业健康稳定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任务

  1.进一步加强A级旅游常态化疫情防控。严格落实“分时、限量、预约、错峰”要求,控制同一时段入园人数,调控进入游客数量;严格落实门票实名制预约制度,确保游客信息可查询、可追踪;严格落实扫码入园、体温监测、佩戴口罩、“一米线”等进入的硬性要求,明确底线和红线。进一步加强内场所管理,强化全流程、各环节管控,重点防范游客中心、餐饮购物店、演出场所、室内场馆、密闭空间、交通工具等区域,对易形成人员聚集的项目和场所,加强清洁消毒,采取人员分流疏散措施,防止人员瞬时聚集。响应国家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政策,积极配合疫苗接种。严格落实室内演出、大型聚会疫情防控的工作要求,做好游客说服劝导工作,确保不出现矛盾纠纷和网络舆情。

  2.进一步加强星级饭店常态化疫情防控。加强进入酒店人员疫情防控管理,对进入酒店人员要落实好凡进入必体温监测、凡进入必扫场所码、凡进入必佩戴口罩、凡入住必实名登记信息等要求,特别对疫情发生地实施红、黄码管理的人员要重点检查“两码”,发现异常及时报告处置。要严格餐具消毒,提倡非接触式点餐结账,推荐使用公筷公勺、提醒就餐保持距离,非就餐必须佩戴口罩。勤清洁厕所,经常开窗或开启排气扇,保持地漏水弯有水。不混用餐具,夹菜用公筷。同时,强化员工自我防护,全力做好酒店员工佩戴口罩、核酸检测、疫苗接种等防控管理;严格做好酒店通风、消毒、食品安全等必要工作;严格落实进口冷链食品各项管理规定,正规渠道进货并保存进货凭证,减少疫情传播风险。

  3.进一步加强旅行社常态化疫情防控。旅行社分社在参与组织省内旅时,要根据自身运营能力,从严控制团队人数,合理安排团队旅游线路、规模和出游时间,分段、分批次、分区域开展旅游活动,避免游客聚集。从严做好游客招徕、组织、接待等环节的疫情防控工作,认真落实游客、导游、司机等人员的测温、验码、全行程佩戴口罩、乘车隔位坐、就餐隔位吃、保持社交距离、常通风、勤消毒、健康监测管理等各项防控措施。要通过电子行程单系统及时准确填报所有旅游团队信息,加强随团人员健康监测管理,建立本旅游团队健康管理台账,加强与游客目的地防疫部门的沟通,预先掌握旅游目的地和客源地疾控部门、定点医疗机构的联系方式,积极稳妥做好应急处置。对于中高风险地区返临人员和“甘肃省健康出行码”红、黄码人员,应第一时间就地隔离并立即向疫情防控部门报告,积极配合落实核酸检测、隔离管控、健康监测等疫情防控措施。对瞒报、谎报、迟报疫情或者阻碍防控、履行职责不到位的人员,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4.进一步加强数字影院、演艺场所、上网服务场所、娱乐场所、公共文化服务场所常态化疫情防控。要严格执行入场实名登记、体温监测、查验“健康码”和“行程码”、佩戴口罩、通风消毒等硬性防控要求。数字影院、演艺场所和上网服务场所要严格落实专人全场巡查要求,督促观众、上网人员全程佩戴口罩。及时排查隐患,补齐疫情防控漏洞和短板。公共文化服务场所要按照“非必要不举办”的原则,合理控制线下活动,制定严密的应急预案,暂停或推迟各类聚集性群众文化活动,倡导群众文化活动线上开展、线上参与。按照“谁举办、谁负责”原则,强化属地管理责任,严格节庆活动及文艺演出活动管理,对于已审批且尚未举办的节庆活动及文艺演出活动,原则上暂停或推迟举办;对尚未审批的节庆活动及文艺演出活动,原则上近期暂停受理,坚决防止聚集性、输入性疫情发生。

  5.进一步加强乡村旅游领域常态化疫情防控。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及省市县委政府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的决策部署,乡村旅游、乡村民宿等乡村旅游经营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按要求对游客中心、主要休息区、游玩设备、接待设施、地面、卫生间等公共部位及公共接触物品进行消毒。坚决执行佩戴口罩、实名登记(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测量体温和扫码进入等管控措施,对持有绿色健康码和体温正常的游客方可进入参观游览。对配备住宿和餐饮服务的乡村旅游,严格做好客房内床上用品、洗漱用品、桌椅等公共用品的消毒,床上用品和洗漱用品做到“一客一换”;要严格餐具消毒,就餐采取分流、分餐进食等措施,禁止聚集性用餐。

  6.进一步加强体育场馆常态化疫情防控。做好疫情防控所需设施、设备、药品、防护用品等物资的储备工作。坚持活动区域日消毒制度,对走廊、楼梯、门扶手等进行及时消毒通风,对公共健身场地、健身器材进行定期消毒,保持清新干净整洁的健身环境。测量体温并严格查验进馆(场)人员“甘肃省健康出行码”和“大数据行程码”,发现异常及时报告处置。室内场馆实行限流错峰,馆内活动人员控制在16人以内,人员间隔不小于1.5米,活动期间仅限于日常健身,禁止进行身体接触性竞技活动。

  三、工作措施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靠实工作责任。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和一办、两组要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首要政治任务,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认清当前疫情防控严峻形势,增强风险意识,坚持底线思维,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全面压紧压实防控责任,不折不扣落实好国家及省市县疫情防控各项工作要求,坚决打好疫情防控持久战。按照快速反应、狠抓落实、严格要求、管控有力、足额保障的要求,严格实行疫情防控分片包干和网格化管理措施,加大疫情防控巡查检查频次,督促文体旅各经营单位切实落实主体责任,指导经营单位从业人员熟练掌握疫情防控各项要求,确保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每一个环节、每一个班组、每一个角落,做到安全责任和疫情防控责任双落实。进一步落实疫情防控责任追究制度,对不按规定履行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的单位,在全行业内予以通报批评;对疫情防控工作认识模糊、麻痹松懈、擅离职守造成一定后果的单位,依法依规依纪严肃追究相关责任,绝不姑息。

  二是强化应急管理,提高处置能力。各经营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修订完善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细化工作流程和管控措施;组织从业人员开展疫情防控知识培训,熟练掌握疫情防控指南要点;开展防疫演练,提升处置应对能力;落实重要医疗物资保障责任,及时储备测温仪、口罩、酒精、消毒液、防护服、手套、洗手液、手电筒等防护物资,切实保障一线疫情防控人员的自身安全,确保一旦发生疫情,能够快速出动,高效处置。

  三是加强宣传引导,推进疫苗接种。加大疫情防控宣传力度,通过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形式,积极开展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普及科学防疫方法,凡节假日均要通过官方平台发布疫情防控温馨提示,提醒游客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大力推进从业人员疫苗接种工作,积极宣传国家疫苗接种政策,提高疫苗接种意愿,按照“无理由必接种”的原则,迅速组织从业人员开展疫苗接种工作。全系统干部职工要积极动员家人及亲属“应接尽接”,坚决按时间节点完成疫苗接种任务。

  四是畅通信息渠道,强化值班值守。立即进入紧急状态,全面启动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24小时通讯畅通。遇有紧急情况要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反应、第一时间处置,按照“双报告”要求,各经营单位在上报主管部门的同时,同步上报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不得迟报、漏报、瞒报。

  五是加强工作调度,提升服务能力。在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做到疫情防控和游客体验度双落实、双保障、双满意。按照促进文化体育旅游高质量融合发展的新要求,加快推动文体旅产品提质升级,丰富文化体育旅游产品供给,积极推进体育场馆和旅游智慧系统建设,进一步提高从业人员的服务能力和文化体育旅游整体服务质量,全面提升行业综合服务能力,做到服务不打折、体验度不下降。

  六是做好舆情管控,维护大局稳定。高度关注舆情信息,统一信息发布口径,及时回应群众关切,提高社会公信力。在宣传报道中要以正向的事实增强文体旅行业自信心,以正面的声音引导群众正确认识投诉纠纷,以正确的舆论和价值取向,壮大文体旅行业正能量。针对热点焦点问题,宣传工作要做到情感真挚、形象鲜活、思想深邃,宣传要有深度、有温度、有力度。

  疫情防控工作消杀方案 篇10

  一、幼儿每人二巾一杯,巾杯每日消毒,使用流动水洗手;

  二、餐桌、食具一餐一消毒;饮水设备定期消毒;

  三、幼儿大中型玩具每月消毒一次,桌面玩具每周消毒一次;

  四、幼儿被褥经常洗晒(二周至少晒一次,每月至少洗一次);

  五、厨房生、熟用具分开;

  六、做好幼儿每天入园的检查工作,发现传染病儿立即隔离,并做好消毒;

  七、幼儿活动室、寝室每天进行紫外线消毒;

  八、教职工乙肝表面抗原阳性者(小三阳者)不能在园工作。

  疫情防控工作消杀方案 篇11

  为科学规范有效做好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进一步优化旅游环境,保障我区人民群众及广大游客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制定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落实。按照省、市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准确把握疫情防控形势,切实树牢防控底线思维,增强工作的敏感性和敏锐性,抓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筑牢疫情防控防护网,为风旅游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二、工作目标

  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盯紧中高风险点,因时因势准确调整疫情防控工作着力点。加强游客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自由有序流动,提振旅游从业者信心,带动旅游消费稳步回升,促进旅游经济安全有序发展,奋力夺取三清山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

  三、工作重点

  风疫情防控工作重点是加强宣传,做好对进入的游客等人员和接待游客的公共场所的防控管理。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有效控制和阻断疫情的传播途径,保护易感人群,最大限度地减少疫情对公众健康和社会造成的危害。

  (一)人员管理

  根据疫情发展变化,精准做好不同风险等级地区人员健康管理,确保第一时间信息掌握及时,采取防控措施及时。

  1、加强对游客的疫情防控管理。对低风险地区的游客实行测温、扫码、佩戴口罩等常态化防控措施。对入驻宾馆的游客做好“实人、实名、实情、实时”登记,做好游客信息采集,做好“四查”(查体温、查行程码、查健康码、查疫苗接种情况),适时控制入住宾客数量;对中高风险地区游客,原则上不接待,必须接待的,要求游客按照相关防疫规定提供核酸检测报告;对游客出现感冒发热等症状的,各企事业单位和各经营主体按照疫情防控公约要求做好处置。

  2、加强对从中高风险地区出差返岗、返乡等人员管理。出差返岗、返乡人员应提前三天向各主管部门或村组(社区)报备,并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进行核酸检测及相应的管控措施。

  3、加强对宾馆等接待单位员工日常管理。各企事业单位和各经营主体要建立员工外出报备审批制度和员工健康档案等,在岗人员必须接种新冠肺炎疫苗,对一线接待工作人员开展日体温检测和周核酸检测,并做好记录。如出现发热病人,立即做好个人防护前往就近发热诊室就诊;如发现红码、黄码人员,必须立即向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并及时采取相应的管控措施。

  4、加强对大型活动、村居商品交易活动审批管理和施工工地的闭环管理。公安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建设房管局、公路管理中心、乡镇(办)等按照疫情防控要求,结合实际,根据各自职责,加强对外来人员聚集的区域管理。未经相关职能部门报备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举办大型活动。

  5、加强对农村红白喜事的管理。乡镇办通过村规民约,倡导由村民理事会监督村民“红事、白事”简办,特殊时期缓办或停办,避免人员聚集,保持社交距离。

  (二)公共场所管理

  抓实重点场所防控,对人员流动大,容易爆发聚集性疫情的重点场所和重点机构全面落实“四查一戴”等防控要求。

  1、实行全国中高风险地区通报机制。旅游局(旅游协会)、建设房管局等单位建立全国中高风险地区通报制度,每天实时更新全国中高风险地区名录并分别通报各企事业单位、各经营主体及施工单位。

  2、实行疫情防控企业联防机制。集团公司疫情防控专班、乡镇(办)疫情防控专班分别与各企事业单位和各经营主体签订疫情防控公约,明确防控措施和奖惩办法。

  3、实行游客科学游园机制。各直属部门、各驻山企事业单位和各经营主体负责做好各景点、博物馆等管理。

  (1)加强流量管理。依据风险等级和防疫要求制订开放等

  级和要求,科学合理设置游客接待上限,打好疫情防控的`“主动仗”。实行“限量、预约、错峰”,根据风险等级合理控制进入游客数量,必要时及时公开《暂不开放》的提示信息,关闭容易造成人员聚集的景点等。

  (2)加强游客防护。科学合理制定售票营业时间,鼓励游客通过手机客户端、官方网站、线上扫码预订、电子支付或微信非直接接触支付方式等多渠道、多形式购票。在景点售票处、入口验票处设置测温仪等,进行健康筛查,做好“四查”(查体温、查行程码、查健康码、查疫苗接种情况),采取二维码识别、人脸识别、身份证识别等方式验票进入。

  (3)防止人员聚集。实行网格化管理,加强对游园游客调度,适时管控游览线路。对重要参观点、狭窄通道等容易出现人员聚集位置,配专人管控,指引游客注意保持1m安全距离,防止游客拥挤扎堆。在游览路线上设置告示牌,提醒游客遵守疫情防控要求。引导鼓励身体条件允许的游客尽量步行,缆车、观光车按照规定控制乘坐人数。

  (4)加强现场巡查。成立现场巡查队伍,建立巡查机制,开展常态化巡查。巡查中发现游客有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及时劝诫,游客不听劝诫的,按照相关疫情防控规定逐级上报至疫情防控指挥部门进行处理。

  4、实行智慧化管理服务机制。公安分局等部门负责研发疫情防控智能登记监测系统,宾馆、民宿、农家乐等必须全部确保“四实”(实人、实名、实情、实时)登记,并实时查看上传健康码、行程码、体温,对中高风险地区来客实时预警。隔离点内部必须安装全覆盖无死角监控视频,并确保全部接入公安分局指挥中心,与110报警中心联网,实现可视化动态监测。

  5、实行对重点场所常态化消杀机制。

  (1)乡镇(办)、各企事业单位和各经营主体等要按照《江西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八版)》要求,制定农村、各类公共场所、各种设施设备和交通工具的消毒管理制度、消毒技术规范,每日按照要求进行预防性消毒并建立台账。

  (2)各企事业单位和各经营主体要对游客相对集中区域、接触频繁的设施设备、共享的辅助物资等加大消毒频率(栈道、游步道可以探索用无人机进行空中消毒),配备放置消毒液、洗手液、医用口罩和废弃口罩专用垃圾桶等,或设置口罩、消毒液、洗手液等防疫物资自动售卖机设备,供有需要旅客使用。

  (三)宣传教育

  开展形式多样的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和健康教育活动,倡导“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推广文明健康生活习惯。

  1、常态化宣传。宣传部、旅游局等部门要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短视频等自有媒体向公众科普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旅游防护要点;指导游客中心、乡镇(办)利用广播、电子显示屏、宣传栏、宣传册等平台帮助游客及群众熟悉防护要点,引导游客及群众增强防护意识、积极配合防控工作。

  2、常态化培训。乡镇(办)、各企事业单位和各经营主体要对辖区居民、员工等从业人员进行常态化疫情防控知识、传染病预防知识、个人防护、消毒技能、疫情应急处置等教育和培训。

  四、强化保障

  (一)组织保障。管委会设立常态化疫情防控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卫计委,负责做好风常态化疫情防控管理和应急处置等工作。同时成立风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检查组,分别由卫计委、管理局、旅游局、建设房管局、公安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及乡镇(办)轮流牵头,成员2-3名,每周开展一次检查并通报检查结果。集团公司和乡镇(办)要成立常态化疫情防控管理办公室,统筹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

  (二)制度保障。机关各直属部门、驻山各企事业单位及乡镇(办)等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要健全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制度和操作流程。卫计委要组建疫情防控专班负责处置各企事业单位和各经营主体上报的异常人员;集团公司要组建疫情防控专班,加强对核心疫情防控工作的检查、督促和指导,处置核心各经营主体等上报的异常人员;乡镇(办)要组建疫情防控专班,加强对辖区疫情防控工作的检查、督促和指导,处置辖区内各企事业单位和各经营主体上报的异常人员。

  (三)医疗保障。配置医疗服务与转运设备,加强与其它医

  疗机构建立合作,做到人员转运无缝对接。乡镇卫生院长期设置发热诊室,规范执行防控要求;村卫生室、个体诊所和药店要充分发挥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哨点”作用。卫生院闭环转运发热病人费用及其它涉及的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

  (四)信息保障。各职能部门要公布监督联系电话,通过新闻发布会以及广播、电视等正规渠道对社会公布风险等级、疫情防控、开放等信息,避免造成社会恐慌。建立信息互通机制,不断完善智慧化管理服务设施,科学利用智慧化设备分析提示红黄码、核酸检测等大数据信息。

  (五)纪律保障。三清山疫情防控指挥部组织开展常态化工作督导,不定时抽查乡镇(办)、各企事业单位和各经营主体的疫情防控工作情况,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对措施落实不到位,责令立即整改或停业整顿。对瞒报、谎报、漏报、迟报疫情防控信息造成疫情扩散传播等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疫情防控工作消杀方案 篇12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切实做好旅行社疫情防控工作,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进一步优化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xx〕113号)要求,在《旅行社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五版)》基础上,修订形成本指南。

  一、总体原则

  (一)坚持常态防控。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应当按照属地原则,时刻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结合团队旅游涉及范围广、流动性大、链条长等特点,强化关键环节管理,慎终如始做好旅行社疫情防控工作。按照“谁组织、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把防控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和个人,从严从紧、从细从实做好游客招徕、组织、接待等环节的疫情防控工作。

  (二)坚持精准防控。按照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要求,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进一步提升旅行社疫情防控的科学性、精准性。根据最新风险区划定管理办法,跨省旅游经营活动不再与风险区实施联动管理。要坚持常态化精准防控和局部应急处置有机结合,原则上不对全行业实行“一刀切”,不得“层层加码”,最大程度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旅游业发展的影响。

  二、行前管理

  (三)加强风险研判。旅行社要对旅游产品进行安全风险评估,选择具有相应资质且符合当地疫情防控要求的供应商、合作商,确认防疫要求,明确各方权责,满足安全条件。要加强沟通联系,及时了解掌握旅游目的地和客源地风险等级及卫生健康部门疫情防控情况,做好线路设计、产品对接和预订等工作。不组团前往高风险区旅游,不承接高风险区旅游团队,不组织高风险区游客外出旅游。相关区域列为疫情高风险区时,未出发的旅游团队必须立即取消或更改旅游行程。组团社和地接社应明确双方疫情防控相关责任,加强协作配合,实现信息共享,确保团队旅游平稳、有序、安全。

  (四)控制组团规模。旅行社要严格落实各地防控要求,根据自身运营能力和供应商、合作商接待能力,提前发布组团人数等产品防疫要求,合理确定团队人数,提倡小规模旅游团队。要强化数据分析,科学安排团队旅游线路、规模和出游时间,分时段、分批次、分区域开展旅游活动,避免游客聚集。

  (五)配备防护用品。旅行社应当配备数量充足的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防护级别口罩、体温检测设备、洗手液、一次性手套、消毒用品等防护用品,为司机、导游和游客提供必要的防护保障。要正确储存和使用消毒物品,远离火源和电源,不得混用、混放,定期检查并及时补充更换。要督促供应商、合作商对旅游包车、酒店客房、餐厅等接待设施和场所进行全面消毒清洁。

  (六)加强宣传引导。旅行社要严格落实团队旅游管理各项制度和规范,依法签订旅游合同,明确各方权责。要做好游客信息采集、健康档案、检测登记,落实体温检测制度,体温异常的游客不允许参加行程。要开好行前说明会,提示游客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主动宣传疫情防控知识,及时发布游客出游防控注意事项。要提醒游客做好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增强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控意识,遵守旅游活动中的安全警示规定,积极配合旅行社做好各项防控措施。

  三、行程管理

  (七)加强行程管理。旅行社在行程中要持续关注旅游目的地疫情防控等级信息。相关区域列为疫情高风险等级时,已经在该地的旅游团队,必须暂停旅游活动,配合做好相关疫情排查工作。旅行社要进一步落实《旅行社服务通则》《导游服务规范》等标准,明确各方责任,履行合同约定,加强对游客的安全提示和行程管理。应注重防疫措施的反馈完善,不断改进服务漏洞,优化服务流程,提升服务水平。

  (八)落实防控措施。旅行社要严格落实各地在交通、住宿、餐饮、游览、购物等方面的疫情防控要求,督促供应商、合作商落实通风、消毒等措施。要强化疫情防控措施,督导旅行社继续落实好日常防控措施。要加强对游客的体温检测,游客乘坐汽车等交通工具应全程佩戴口罩,严格执行景区和文化娱乐场所“限量、预约、错峰”等措施,主动配合接待单位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

  (九)规范导游防护。导游应接种疫苗,接种疫苗后仍需注意个人防护。导游应每日进行自我健康监测,出现发热、咳嗽、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相关症状时须及时就医,坚决杜绝带病上岗。导游要随团配备充足的防护用品。工作期间科学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口罩弄湿或弄脏后,及时更换。注意个人卫生,避免用未清洁的手触摸口、眼、鼻,打喷嚏、咳嗽时用纸巾遮住口、鼻或采用肘臂遮挡等。保持手卫生,接触污染物品后或就餐前,要及时用洗手液或肥皂在流动水下洗手,或用速干手消毒剂揉搓双手。尽量与他人保持安全距离,不去人员密集、通风不良的场所。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同时,主动宣传疫情防控知识,做好游客在乘车、入住、购票、游览、就餐等环节的防控提醒,引导游客科学佩戴口罩。

  (十)倡导文明旅游。各地要结合疫情防控工作,加强文明旅游宣传,督促和引导旅行社把“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切实培养节约习惯”理念嵌入旅游产品设计和服务中,避免团餐浪费。提醒游客保持“一米线”、勤洗手、戴口罩、分餐制、公筷制等卫生习惯,推广“无接触”服务等健康旅游新方式。要加强对游客的宣传引导,倡导讲究卫生、拒绝野味、理性消费,提醒游客规范处理垃圾,树立文明、健康、绿色旅游新风尚。

  四、企业内部管理

  (十一)加强场所管理。旅行社要落实防控责任,完善企业内部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做好办公场所和旅行社服务网点卫生清洁、消杀和通风等工作。办公场所和旅行社服务网点应当将日常值守、清洁消毒、检测登记、垃圾清理、场地巡查、安全管理等各个防疫环节的责任落实到人,并根据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及时动态调整。旅行社应做好到访游客测温工作,根据属地疫情防控要求和疫情形势变化采取其他必要防控措施。

  (十二)做好员工监测。旅行社工作人员应接种疫苗,接种疫苗后仍需注意个人防护。旅行社要建立工作人员健康监测制度,按照当地要求做好员工健康管理,建立《员工健康记录表》,每日进行体温检测,及时掌握员工健康状态。员工出现发热、咳嗽、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相关症状时,须及时就医,坚决杜绝带病上岗。要在导游上岗前进行健康码核验,要求导游科学佩戴口罩。

  (十三)加强教育培训。旅行社应当开展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和应急处置等方面的专项培训,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处置能力。要督促员工掌握疫情防控、个人防护、卫生健康及应急处置等方面的知识,提高员工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要压实导游责任,细化岗位职责,做好各项服务工作。

  (十四)建立工作台账。团队旅游行程结束后,旅行社要做好旅游团队档案整理,妥善保管游客和员工的健康信息,建立工作台账,做到可查询可追踪。要建立和完善游客投诉登记记录,认真听取各方意见,适时对自身的旅游产品进行回访、评价,不断改进产品和服务质量。

  五、应急处置

  (十五)建立协同机制。旅行社应当预先掌握旅游目的地和客源地卫生健康部门、定点医疗机构等相关部门联系方式,并确保导游等服务人员知晓。要加强与合作商、供应商的协调联动,抓住关键环节,注重衔接贯通。

  (十六)做好应急处置。旅行社应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规定,完善企业经营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旅游团队中一旦出现确诊病例,旅行社要立即落实应急处置预案,按照当地有关疫情防控指引和要求,配合相关部门和单位做好患者隔离等工作,妥善处理善后事宜。

  六、保障措施

  (十七)加强组织领导。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与当地卫生健康部门之间的联动,强化旅游目的地和客源地主管部门之间的协作,提升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确保恢复经营工作平稳有序。

  (十八)加强监督检查。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督促旅行社严格落实“一团一报”制度,在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填报旅游团队信息,上传电子合同。要加强对旅行社的监督检查,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力的要及时纠正,严肃查处违法违规经营活动,落实疫情防控要求,维护市场秩序。

  (十九)加强日常调度。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按照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明确疫情防控、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措施和处置流程,开展应急演练、隐患排查、风险评估等工作,及时发现苗头性问题并有效处置。发生异常情况要及时上报并暂停有关经营活动。

  疫情防控工作消杀方案 篇13

  1、工作目标

  园区环境(大门、门锁、钥匙、保安室、大型玩具、公用垃圾桶、扫把、报纸杂志)

  (1)园区大门:每天早中晚使用1:50含氯消毒剂进行喷杀消毒,作用30分钟后净水搽拭干净,每次人员进出有触摸后,同样方式进行消毒。

  (2)大门门锁、钥匙:每次触摸后,采用75%乙醇消毒液喷洒消毒。

  (3)保安室的物品(监控台、开关、门窗把手):使用1:200含氯消毒剂的擦拭,作用30分钟后,再用清水擦拭干净,每天一次。

  (4)地面:采用1:200含氯消毒剂拖拭,作用30分钟后清水拖拭干净,每天一次。

  (5)户外大型玩具:使用1:50含氯消毒剂进行喷洒消毒,作用30分钟后,使用清水擦拭,每天一次。

  (6)户外公共垃圾桶:使用1:50含氯消毒剂进行消毒,每天三次,垃圾日产日清,喷洒消毒液。医用及口罩收纳垃圾桶,日产日清,用1:50含氯消毒剂浸湿垃圾后,扎进袋口进行清理。

  (7)扫把、拖把:使用后在1:200有效的含氯消毒液中浸泡30分钟后用清水冲洗干净,并摆放在通风情况良好的地方晾晒,每天至少一次。

  (8)报刊杂志类接收:无接触传递,送递人员将报刊杂志放到指定位置,接收人员用75%乙醇消毒液喷洒后取进园内,再进行手消毒。

  2、具体措施

  保健室、隔离室(空气、地面、空调、物体表面)

  (1)空气:开窗通风一天三次,每次20—30分钟,天气好的话全天候通风,无人条件下紫外灯照射,不少于小时,每天一次。

  (2)室内地面:用有效的含氯消毒剂拖拭,作用30分钟后,再用清水拖拭干净,每天一次。

  (3)室内台面及物体表面:使用有效的含氯消毒剂擦拭,作用30分钟后,再用清水擦拭干净,每天至少一次。

  (4)空调:过滤网进行清洗后含氯消毒剂浸泡30分钟后清水冲洗晾干,每月一次。

  3、班级活动室

  (含门把手、窗把手、更衣柜、床、寝具、玩具、图书、钢琴、桌椅、玩具柜、毛巾架、茶杯架、毛巾、饮水机、空调、空气净化器、栏杆、一体机、键盘鼠标、垃圾桶)

  (1)地面、门把手、窗把手、更衣柜、栏杆等高频接触部位:使用含氯消毒剂进行擦拭,作用30分钟后清水擦净,早上(头天晚上离园时消毒剂喷洒,早上清水擦拭)、每天一次,门把手使用频率高,使用后可用75%酒精随时进行喷洒。

  (2)床和寝具:每日午睡起床后用含氯消毒剂清洁过道,紫外线灯进行空气和被褥消毒不少于一小时,每周幼儿寝具带回家进行清洗,取走寝具之后,采用有效的含氯消毒剂彻底清理寝区,每周至少一次。

  (3)玩具柜、毛巾架、水杯架、饮水机柜体、空调柜体、空气净化器等,使用氯消毒剂作用30分钟,清水擦拭干净,每天至少一次。

  (4)毛巾:肥皂搓洗,日光暴晒或紫外线灯照射,每天一次;

  (5)桌子:每餐前后进行常规消毒。在幼儿离园后,对幼儿的桌椅,使用含氯消毒剂进行喷杀消毒。

  (6)玩教具、图书:塑制用消毒液浸泡30分钟后清水洗净,木质玩具、图书采用日光暴晒2-4小时或者紫外灯照射60分钟,每天一次。

  (7)室内垃圾桶:应套有塑料袋并加盖,每日上午、下午含氯消毒剂喷洒一次,在垃圾清理之后,使用后用清水冲洗干净,有效的含氯消毒液进行喷洒,每天一次。

  (8)一体机以及键盘鼠标:可使用含氯消毒剂进行擦拭,每天一次。

  (9)空气净化器、空调:过滤网进行清洗后含氯消毒剂浸泡30分钟后清水冲洗晾干,每月一次。

  (10)空气:早上、上下午户外活动时开窗通风,一天不少于3次,每次20--30分钟,天气晴好时全天候通风,离园后紫外灯照射,不少于1小时,每天一次。

  4、餐饮具

  (幼儿餐具、杯子、盛饭勺、盛饭桶(盆)

  (1)幼儿餐具:一用一消,幼儿使用餐具后,用洗洁精对餐具进行清洗,并用清水冲洗干净,控水之后,将餐具放入消毒柜中进行消毒(温度100-120℃,作用20分钟)。

  (2)水杯:采用消毒柜高温消毒法(温度100℃,作用20分钟),视疫情发展状况,每天至少一次,可适当增加消毒频率。

  (3)盛饭勺、盛饭桶(盆)应在规定时间内送回厨房,由厨房工作人员进行清洁并消毒。

  疫情防控工作消杀方案 篇14

  为规范全省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生产经营活动,切实加强餐饮具卫生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根据卫生部、工商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印发的《关于加强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监督管理的通知》(卫监督发〔xxxx〕25号)要求,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标本兼治、重点打击、全面规范的原则,加大工作力度,完善监管体系,加强对餐饮具清洗消毒的监督管理,逐步规范全省餐饮业餐饮具消毒工作,保障人民群众餐饮消费安全。

  二、整治内容

  (一)强化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的监管整治。依据《消毒管理办法》《消毒服务机构卫生规范》和《食饮具消毒标准》等规定,加强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的日常监督管理,重点监督检查餐饮具消毒单位的选址、消毒效果验证、消毒方法、工艺流程、工作环境、设施设备、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包装材料、消毒质量控制、索证验证、生产和自检记录、从业人员查体和培训、包装标识等内容。

  (二)规范餐饮具集中消毒企业生产经营行为。餐饮具消毒企业要按照《集中式餐饮具消毒企业卫生管理规范》的.要求进行硬件设施的改造,在生产过程中餐具集中消毒服务场所应严格按照去渣、洗涤、清洗、消毒、包装、贮存的流程合理布局;使用的设备、餐饮具、洗涤剂、包装材料等,均应符合国家相关卫生标准并建立索证索票制度;严把终端关口,消毒餐饮具必须做到每批次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建立不合格产品召回制度,严防不合格消毒餐具上餐桌。

  (三)加强餐饮服务单位餐饮具消毒监管治理。《食依据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有关法规的规定,监督餐饮服务单位对购入使用的消毒餐饮具建立索证制度,索取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的营业执照和消毒合格证明,加强对餐饮服务单位餐饮具消毒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使用不符合标准餐饮具的违法行为。在大中型餐饮单位积极推广使用蒸汽消毒柜、洗碗机或远红外消毒等热力消毒方法;小型餐饮单位以药物消毒为主的,应创造条件,逐步向热力消毒过渡,保证消毒效果;没有消毒条件的小型餐饮单位必须使用一次性集中式消毒餐饮具。采取药物消毒餐饮单位,应按照就餐场所面积和申报最大供餐人数,核算该单位每日使用的餐饮具数量,重点检查消毒流于形式或消毒液使用量不足等问题。

  三、时间安排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集中在7月25日至27日进行。

  四、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精心组织,集中精力,对辖区内的各类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和餐饮服务单位进行一次清理检查,用实际行动展现政府执法部门维护人民群众餐饮具消费安全的决心。

  (二)健全机制,标本兼治在专项整治工作中要建立健全餐饮具消毒服务机构和餐饮服务单位档案(一户一档),落实监督管理人员的监管责任和企业主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要加大执法力度,及时查处违法行为。

  (三)加强宣传、畅通信息大力宣传餐饮具消毒的基本知识和监督管理的重要意义,形成强大的舆论攻势。引导人民群众举报投诉违法行为,提供案件线索。对具有典型意义的大案要案要及时曝光,震慑违法犯罪分子,扩大社会影响。

  为进一步加强对宾馆酒店、民宿等住宿企业(个体户)的管理,防止疫情输入蔓延,2月12日,自贡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引发了《自贡市住宿业单位疫情期间管理规定》,要求我市各区县及市级有关部门,结合《旅游住宿业疫情防控工作规范》一并贯彻执行。

  一、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全市各住宿业单位(含宾馆酒店、民宿等,以下简称单位)是本单位疫情防控责任主体,要按照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印发的《旅游住宿业疫情防控工作规范》规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认真把好“进出关、管理关、经营关”,坚决阻止疫情输入蔓延。

  二、严格落实开业标准

  对关闭后再营业的单位,必须向属地文化广电旅游部门报送企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组织管理机构、储备防控物资及管理情况、体温检测设施设备情况、公共区域通风(换气)和消毒管理情况,经文化广电旅游部门检查符合防疫要求的,方可营业。对尚在营业的单位,也须于2020年2月13日前完善相关防控措施,主动接受属地文化广电旅游部门检查,符合防疫要求的,可继续经营;不符合防疫要求的,在规定时限内按照要求进行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严格依法依规予以关闭。

  三、严格执行登记告知

  各单位必须在大堂醒目位置张贴《旅游住宿业疫情防控工作规范》和《自贡市住宿业入住客人告知书》,对入住客人严格实行一人一测一登记,签订入住承诺书,做好台账登记,于每日15:00前将汇总统计情况报属地文化广电旅游部门(相关登记表、承诺书、统计表由市文化广电旅游局负责统一制定,统计数据截止时间为每日的14:00)。

  四、严格落实内控制度

  各单位必须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健全防控组织体系,完善应急预案,备齐防控物资,落实人员进出体温检测及登记、公共区域通风消毒并登记制度;加强应急值班值守,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制度,落实24小时管理人员在岗带班、专人值班制度;加强对经营人员疫情防护知识培训;强化安保巡查和流动人员监测;加强与属地卫生防疫、公安和文化广电旅游部门的联系和信息报送,建立联席机制,为应对突发事件做好准备。

  疫情防控工作消杀方案 篇15

  为进一步做好各种传染病的预防和控制,提高对院内各种突发传染病及公共卫生事件的应对与处置能力,确保广大师生员工的健康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的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确保一旦发现疫情,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坚决防止疫情传播及蔓延。

  本预案适用于在全院范围突然发生各种重大传染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安全及其它严重影响公众健康事件的应急处置。

  一、领导小组

  组长:院长

  副组长:分管副院长

  成员:总务处处长、总务处副处长、学生处处长、医务室负责人、餐饮负责人、宿管中心主任、保卫科科长

  报告人:

  二、主要职责

  (一)通过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健康知识和传染病预防知识的教育。做好常见传染病防治宣传工作,增强师生卫生防疫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二)定期与当地爱国卫生委员会配合开展“三管四灭”(管污水、管粪便、管垃圾处理、灭蝇、灭蚊、灭鼠、灭蟑螂)为中心的爱国卫生运动,搞好环境卫生,在卫生防疫部门的指导下做好环境消毒工作。

  (三)有计划地做好师生健康体检和常见传染病的预防接种工作。

  (四)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不与传染病人接触,生病及时就医;教育学生坚持锻炼,增强对疾病的抵抗能力。

  (五)做好预防常见传染病的必要药品等物资储备。

  (六)做好学相关部位的检测、消毒、空气流通及其它疾病预防工作。

  (七)院医务室应建立与开发区医院、开发区疾病控制中心等相关单位的有效联络机制。

  三、应急处理预案

  (一)应急响应行动

  凡学院内发生重大传染病等应急事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应急队伍全部到位,迅速开展救助工作,并及时向总务处及学院有关领导汇报,并按有关程序向当地卫生部门及疾病控制中心上报。

  (二)现场急救

  1、学院发生突发各类传染病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应立即到达现场,在统一指挥下,组织医疗卫生救治。在第一时间内立即通知区疾控中心。

  2、迅速将病员转移到安全地区。

  3、要本着先救重后救轻的原则开展工作。

  4、对突发传染病,要在救治的同时做好隔离和疫源地的消毒。

  5、对危重病人做到及时转院。

  6、必要时要尽早求助上级医院的帮助。

  7、学生或教职工在校内出现传染病,在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下,要求传染病者立即戴防护口罩、手套,到学院隔离室休息,并立即通知疾控中心。

  四、院医务室的工作措施及要求

  (一)提高全体医务人员的认识,加强领导,高度重视,把预案方案落实到实处。

  (二)经常开展专业技术人员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培训,提高快速应对能力和技术水平。

  (三)全体应急队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做到突发事件能招之即来,来之能战。

  (四)提高警惕,树立安全意识,发现各种可疑事件及苗头,及时请示汇报。

  (五)加强工作责任心,严把服务质量关,对可疑病例要认真检查,避免漏诊误诊,力求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杜绝各种医疗差错和事故的发生。

  (六)及时做好各种急救,治疗,预防,消毒药物,器材,设备及救措施的准备,确保应急药品和应急物资准备齐全,设备完好,随时调用。

  (七)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做好各种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因素的宣传教育,提高师生员工的防范意识。

  疫情防控工作消杀方案 篇16

  为了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封控区、管控区和防范区的医疗保障工作,切实保障群众的身体健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群众就诊

  (一)疫情防控期间封控区、管控区和防范区具体分区,按照就近原则,由县人民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县中医医院、各乡(镇)卫生院、大新锰矿医院负责。

  (二)封控区、管控区群众身体出现不适需就诊,由各管控区工作人员打电话联系属地医疗机构,由属地医疗机构出诊做好医疗服务工作。

  (三)防范区群众在做好个人防护情况下自行到属地医疗机构就诊,发热患者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哨点)就诊。

  (四)根据初诊情况,病情超出属地医疗机构的救治能力,由属地医疗机构汇报相对应医共体总院给予指导;如果均无法处理,由县人民医院派出120急救中心进一步治疗。

  (五)危急重症直接拨打县人民医院120急救中心出诊。

  二、县城区实行封闭管理期间各乡(镇)群众就诊

  县域内封控区、管控区以外其他乡(镇)的群众,患一般疾病正常就诊的,就近在属地医疗机构就诊,如需到县城医疗机构就诊的,提前联系县城医疗机构,由属地村委(社区)或乡(镇)政府出具证明,各卡口给予放行。

  发热患者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哨点)就诊。

  三、工作要求

  (一)各医疗机构要做好封控区、管控区和防范区医疗保障工作的值班安排。

  (二)负责出诊的医务人员及司机要按规范做好个人防护。

  (三)各封控区、管控区属地乡(镇)政府要做好现场秩序维护,根据现场需要配合医务人员做好医疗救治工作,确保救治通道畅通。

  疫情防控工作消杀方案 篇17

  根据区卫生防疫主管部门要求,结合实际情况,为加强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防范,及时做好疫情发生的救援处置工作,能迅速调动一切可用资源,抢救伤员和财产,防止事态扩大,控制灾害损失,确保职工生命安全,实现应急反应行动的快速、有序和高效。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关于本项目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预防及应急预案。

  一、工程概况:

  1、建设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建设单位、设计、监理及施工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

  设计单位:

  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

  监督单位:

  2、项目概况

  本工程为厕所改造等工程,包含食堂及连廊屋面防水改造、厕所改造、食堂改造、舞蹈房及零星改造等,建设规模、工程特征、施工现场实际情况、交通运输情况、自然地理条件、环境保护要求等见招标文件,并要求投标单位认真踏勘现场。

  二、防护及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及职责

  项目部应急组织机构由应急领导小组、应急办公室、现场应急指挥部组成。

  紧急联络电话:

  1、防护及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及职责

  组长:略

  副组长:略

  成员:略

  主要工作职责:

  (1)审定项目部的应急预案;

  (2)全面指导项目部的应急救援工作;

  (3)全面落实项目部的预防措施及防护物投入使用;

  (4)落实政府及上级单位有关应急工作的重要指令;

  (5)负责组建应急指挥部或指定人员到现场指挥应急抢险工作,对应急抢险重大问题进行决策;

  (6)审定对外发布和上报的事件信息;

  (7)负责审定下达和解除预警信息,负责下达应急响应程序的启动和终止指令;

  (8)应急响应结束后,安排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事故调查、评估和总结。

  2、防护及应急办公室成员及职责

  组长:略

  副组长:略

  成员:略

  主要工作职责:

  (1)负责传达、贯彻落实上级应急管理工作的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一系列文件指示精神和本单位应急领导小组的会议决议、有关要求等;

  (2)负责24小时应急值守,接收各类突发事件的报告,跟踪事件的处置状况,收集相关信息并做好上报工作;

  (3)负责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组织总体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的制定、修订、审核、发布和管理备案等工作;负责制定、报批和组织实施应急演练、培训计划;

  (4)负责应急资金计划的制定和应急项目的审批;

  (5)负责应急物资储备库的建设,负责应急物资储备库管理制度的编制、落实,制订应急物资和装备配备计划,负责应急物资的定期检查等;

  (6)负责应急队伍建设,制定并实施应急队伍的培训与演练计划等;

  (7)组织应急演练、应急培训、应急物资和抢险救援队伍等,并对施工情况进行考核评价管理;

  3、现场应急救援队伍成员及职责

  现场应急救援队伍是由应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各应急救援工作组,分工协作有序开展现场处置和救援工作。工作组可根据实际进行增减调整,主要包括现场抢险组(救援、疏散、警戒等)、后勤保障组、善后处理组、事故调查组。

  (1)现场抢险组

  组长:略

  成员:略

  主要职责:实施现场救援方案确定的各项救援措施以控制事态发展,减少事故损失;负责现场感染人群的救护,设置隔离区域;负责协助外部救援和医疗队伍开展工作。

  (2)善后处理组

  组长:略

  成员:略

  主要职责:负责患者的后续医疗救治;负责核实患病人员情况及其亲属的接待、安抚、住宿及日常生活工作;负责赔偿的洽谈以及死亡人员的善后工作;负责保险索赔事宜;负责恢复现场办公、生活等基本功能。

  (3)事故调查组

  组长:略

  成员:略

  主要职责:负责保护事故现场,搜集事故资料;负责事故调查,确定事故损失、性质、原因、主要责任人,提出预防措施和处理意见等。

  三、应急响应

  1、信息报告

  (1)发生疑似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后,事发项目负责人应立即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役情应急办公室报告,并及时向附近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医疗机构报告。

  (2)当发确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时,应急办公室需按规定向公司总部应急办公室报告。各应急救援工作组在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按照分工,相互配合、密切协作,共同开展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由属地政府统一协调指挥的传染病突发事件,应遵其安排。

  (3)报告内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名称、发生地点、发生时间、波及人群或潜在的威胁和影响、报告单位、联系人及通讯方式。并尽可能提供以下信息: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性质、范围、严重程度、可能原因、已采取的措施,病例发生和死亡的分布及可能发展趋势。

  2、应急处置措施

  (1)较大及以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应急处置措施主要包括:

  ①发现传染病人、疑似传染病人时,必须在24小时以内报告,并向当地卫生主管部门、疾病控制中心报告。

  ②对传染病人、疑似传染病人在做好自身保护的前提下,应及时将其送往医疗急救中心(医疗部门)进行救治。发现人应尽可能避免与患者直接接触或近距离接触,并离开患者生活、工作的房间或办公室等场所。在现场附近把守,防止人员进出,等待应急组织其他人员的到来。

  ③对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污染的场所、物品,做好消毒处理,必要时请疾病控制中心进行专业消毒。对发生确诊或可疑病人的疫区、空间、交通工具、病人接触过的物品、呕吐物、排泄物,进行有效消毒;对不宜使用化学消杀药品消毒的物品,采取其它有效的消杀方法;对价值不大的污染物,采用在指定地点彻底焚烧,深度掩埋(2米以下),防止二次传播。

  ④与传染病人或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应隔离进行临床观察。对需观察隔离的员工设置专门的隔离区,负责安排好被隔离人员的生活必需品的配给。食堂采买要避开病毒源,保证食品的安全性。

  ⑤对易感人群应采取应急接种,预防性用药,群体防护措施。需要进行隔离的病人、疑似病人和密切接触者,应主动配合有关卫生部门采取医疗措施。

  ⑥照顾患者时应佩戴口罩防护服等,口罩用后应统一回收处理,与患者接触后应用肥皂等彻底清洗双手;

  ⑦充分考虑发生传染病疫情及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期间可能带来的人手紧缺问题,合理调配人力资源,保证正常生活、工作秩序。

  ⑧及时公布本次发生疾病的传播方式,传播规律,有效的预防方法,如何正确对待,使工人们进一步了解相关疾病的预防知识。以消除工人的恐惧心理,稳定工人情绪,保证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⑨禁止非本单位人员乘坐本公司车辆,随时对公司属车辆进行消毒。根据需要派出专用车辆参加救援工作。

  ⑩做好患者亲友的接待、安抚工作。

  (2)一般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应急处置措施主要包括:

  ①号召全体人员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保持办公、生活场所的卫生。

  ②控制人员出入,同时对出入人员进行健康状况检查,发现疑似传染病人员立即隔离观察。在工地入口设立体温检查点,进出人员进行体温检查。尤其是对外来访问人员检查体温,发放口罩,并进行登记。

  ③消毒灭菌。冠状病毒对热敏感,56℃30分钟、乙醚、75%酒精、含氯消毒剂、过氧乙酸和氯仿等脂溶剂可以有效灭活病原体。对工地、办公区、宿舍、会议室等进行消毒,定时打开门窗自然通风,改善室内空气质量。工地内禁止长期露天堆放垃圾,垃圾场及时清理垃圾,杜绝污水横流。

  ④加强食堂卫生管理,入口处设置洗手点,服务人员使用口罩,公用器具采用消毒柜消毒,员工存放碗筷的柜子定期进行消毒清洗。单独碗筷单独消毒,洗碗池保持清洁卫生。食材方面,不要吃活禽、野味,保持营养均衡。

  ⑤加强卫生管理,保持厕所清洁卫生。做好消毒和通风。

  ⑥项目部全体人员包含分包队人员,每天上午上班前和下午下班前测量人员体温。出现发热人员,体温超过38℃,伴有全身不适症状,服用退热药物,如乙酰氨基酚,并进行隔离观察。

  (3)应急结束

  在项目部范围内,应隔离时间段内,已隔离病员均得到有效治疗,患者生活、工作场所已消毒;且未发生新增疑似病例及确诊病例时,由应急救援日常管理机构负责人报告应急救援指挥部。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宣布本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应急响应结束。

  四、后期处置

  1、应急响应结束后,按照把事故损失和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的原则,及时做好生产、生活恢复工作。

  2、财务部负责牵头核算救灾发生的费用及后期保险和理赔等工作。

  3、事件调查组必须实事求是,尊重科学,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及时、准确查明传染病疫情的原因,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制定防范措施,落实责任制,防止类似事件发生。

  4、应急办公室负责收集、整理应急救援工作记录、方案、文件等资料,组织各部门对应急救援过程和应急救援保障等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并将总结评估报告报上级主管部门。

  五、应急保障

  1、应急队伍

  项目部应急队伍,由应急领导小组组建现场应急救援队伍,主要包括现场抢险组(救援、疏散、警戒等)、后勤保障组、善后处理组、事故调查组,各组人员由专业相关各部门人员抽调组成,相关人员均应参加相应的应急预案演练或者培训活动。

  2、应急物资与装备

  应急办公室、项目部设备物资部组织储备适量的应急防护设施,如防护手套、口罩、消毒液、红外线温度仪等。项目部有一辆专用救援车,机动应急小车2辆,应急期间优先保障应急需要。

  疫情防控工作消杀方案 篇18

  一、组织保障和制度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学校成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各岗位职责明确,任务到人。多校址办学的中小学校,每校址必须指定明确的疫情防控工作责任和工作联络人。

  2.加强联防联控。教育部门和学校加强与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就近定点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沟通协调,配合属地街道(乡镇)、社区(村)等有关部门积极开展联防联控,卫生健康部门加强专业指导和人员培训,形成教育、卫生、学校、家庭与医疗机构、疾控机构“点对点”协作机制。

  3.落实学校主体责任。学校应围绕关键环节和重点措施,制订专门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应急处置预案和工作制度,包括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晨午检制度、因病缺勤追踪登记制度、复课证明查验制度、健康管理制度、传染病防控健康教育制度、通风消毒制度、环境卫生检查制度和免疫预防接种查验制度等。做好应急演练,与当地医疗卫生机构做好沟通衔接。

  4.做好保障物资储备。根据学校规模、学生及教职工数量,结合应急方案储备足够数量的疫情防控物资,包括消毒设备、消毒用品、口罩、手套、非接触式温度计、洗手液等。

  5.校园内清洁消毒。开学前对学校环境和空调系统进行彻底清洁,并开展预防性消毒,教室、食堂、宿舍、图书馆等公共场所开窗通风。

  二、人员管控要求

  1.登记排查入校全体人员。提前掌握教职工(包括教师,以及食堂、保洁、保安等后勤服务人员)和学生健康状况,建立健康状况台账,做好健康观察。要求所有师生员工做好入校前至少14天的自我健康监测和行踪报告,并如实上报学校。对有发热、咳嗽、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的人员,应督促其及时就医,暂缓返校,严禁带病上课、工作。

  2.开展每日健康监测。加强对教职工和学生的晨午检,住宿学生增加晚检,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重点监测学生和教职工有无发热、咳嗽、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对因病缺勤的教职工和学生要密切跟踪其就诊结果和病情进展。有条件的学校可使用信息化手段进行报告、监测。

  3.相关人员风险排查。建立学生及其共同生活居住的家庭成员及相关人员健康状况和风险接触信息报告制度,每日由家长向班主任报告。学生或共同生活人员出现发热等可疑症状时,要及时、如实报告学校,并送医就诊。

  4.加强巡查。学校应每日开展校门口、食堂、厕所、教室、宿舍等重点区域、重点岗位、重点环节的巡查,发现潜在风险并及时通报和督促整改。

  5.控制校内人员密度。学校实行相对封闭的管理措施,错时安排校内各班级作息,在入校离校、课间休息、用餐、如厕、进出宿舍等环节加强对学生的组织管理,人与人之间保持安全距离,所有可能引起人员排队聚集的场所均设置1米线,引导学生不追逐打闹、不握手、不拥抱。

  6.严格控制聚集性活动。可通过错峰开会、网络视频或提前录制会议材料等方式召开学生会议,适当开展网络教育课程或线上展示交流活动,确需开展现场活动的,需按规定向学校相关部门申请。

  7.开展健康教育与技能培训。将新冠肺炎及传染病防控知识与技能等纳入开学第一课内容,让学生和教职工掌握相应知识和技能,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做好自我防护。通过微信、校园网、校讯通等多种途径将相关知识技能信息推送给师生和家长,提高师生、家长对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意识和应对能力。

  8.加强师生员工心理疏导。关注师生员工的心理状况,通过开展心理健康知识培训,开设心理咨询、公布心理求助热线等方式给予适当心理援助。对未能及时开学的师生员工,更要做好心理疏导。

  9.加强家校联动。提醒家长加强自我防护,避免不必要外出活动,做好亲子沟通。学生在校外出现发热等可疑症状,家长要及时、如实报告学校,并送医就诊。在学校正式通知返校前,不得提前返校,安心居家,做好线上教学或学习、返校前物资准备。

  10.勤洗手。随时保持手卫生,餐前、便前便后、接触垃圾后、外出归来、使用体育器材、电脑等公用物品后、接触动物后、触摸眼睛等“易感”部位前、接触可疑污染物品后,均要洗手。采用正确洗手方法用流动水和洗手液(肥皂)洗手,也可用速干手消毒剂揉搓双手。

  11.科学佩戴口罩。学生应随身备用符合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标准或相当防护级别的口罩;低风险地区校园内学生不需佩戴口罩。口罩佩戴应遵循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印发《公众科学戴口罩指引》原则。

  12.加强近视防控。疫情期间,学生户外活动减少,电子产品使用过多,增加近视发生和进展的风险,师生家长要引导学生注意做好近视的防控。适当科学运动,平衡营养膳食,安排好作息,提高机体免疫力。

  13.途中防护要求。上、下学途中要坚持家庭、学校“两点一线”,避免不必要外出活动。最好采取步行、自行车、私家车方式上下学,乘坐公共交通或校车时应注意个人防护,不与他人交谈,与他人保持合理间距,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物品。上学到校或下学到家应及时洗手。

  14.对住校生要求。在疫情防控期间不得出校,如必须出校,须严格履行请假程序,并告知家长,规划出行路线和出行方式。外出时,按相关规定做好个人防护和手卫生。

  15.注意工作人员防护。老师授课时不需戴口罩,校门值守人员、清洁人员及食堂工作人员等应当佩戴口罩。食堂工作人员应穿工作服,并保持工作服清洁和定期洗涤、消毒。妥善保管消毒剂,标识明确,避免误食或灼伤。清洁消毒人员在配制和使用化学消毒剂时,应做好个人防护。

  16.鼓励具备条件的中小学校教职工开学前自愿接受核酸检测。

  疫情防控工作消杀方案 篇19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示精神和省、市、区对疫情防控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坚决做好全市建筑施工工地疫情防控工作,稳妥有序做好建筑施工工地疫情期间复工审核和疫情防控工作,全力保障全区建筑业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工作要求及措施

  (一)开复工原则

  1.严格开复工管理。按照“谁监管、谁负责审核”和分级管理原则,严格开复工管理。首先要根据我区疫情防控要求,辖区乡镇政府、卫健等部门,进行疫情防控现场核查,疫情防控审查核准后,区住建局做好开复工安全生产、扬尘治理、劳务用工实名制复工条件的核查,做到审核合格一个,开工一个。

  2.坚持开复工原则。建筑工地开复工应坚持“六不”原则即工地未建立联控联防机构不得复工;工地未制定疫情防控方案不得复工;工地未配置专职疫情防控人员不得复工;工地进场人员排查不彻底不得复工;工地未储备好体温枪、口罩、手套、消毒液等防控物资不得复工;工地未进行全面消杀不得复工。

  (二)开复工条件  施工企业要严格落实开复工前工地疫情防控和开复工安全生产、扬尘治理、劳务用工实名制复工条件。项目疫情防控达到如下条件后,疫情防控审核工作向辖区乡镇政府提交申请,安全生产等复工条件审核向区住建局提交。

  1.成立项目负责人负责的疫情防控机构,设立防疫专人专岗,对接辖区乡镇、卫生防疫部门或疾控机构,全面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2.设置单独的隔离观察室,用于需要临时观察的人员。隔离观察室应符合我区卫生防疫部门或疾控机构要求。

  3.保障防疫物资充足到位,项目单位要根据复工人员情况配齐、配足体温枪、口罩、测温计、消毒液等疫情控制用品。口罩、消毒液等用品储备量不少一周用量。

  4.对项目内所有复工人员14天以内往来史、接触史必须进行详细排查,并有详细记录,同时全部人员填写鹿泉区建筑工地施工现场(驻守)人员及外来人员(含返工、新招人员)台账和施工现场人员疫情防控承诺书、项目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1、附件2、附件3)。

  5.实行实名制管理,严格进、出场实名制考勤,真实采集和录入全部进场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籍贯、工种、班组、联系方式等实名信息。

  6.施工现场生活区、办公区、食堂、卫生间等已经消毒灭菌处理,并制定定时、定点消毒制度。

  7.疫情防控保障措施和安全生产、扬尘治理、劳务用工实名制复工条件达到复工要求。

  (三)人员管理要求

  施工企业必须对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一律进行最严格的排查登记和管理。

  1.积极做好春节前返回湖北或途经湖北尚未返回的员工思想疏导和劝解工作,各相关单位企业要动员其留在当地,暂时不返回。

  2.对14天内去过湖北、武汉、浙江、温州等重点疫区,与上述地区人员有接触史的员工,要求其暂不返回岗位,并报告当地疫情防控部门。用工单位要督促其按要求自最后一次接触相关人员之日或抵达项目所在地起,在施工现场外安全隔离14天。身体未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后,方可返岗。隔离期间,用人单位要及时给予隔离人员关心关爱,给予必要的生活物资保障。

  3.对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病例接触的员工由单位企业专兼职防控人员向辖区乡镇及区卫生防疫部门或疾控机构报告,按规定进行隔离。隔离人员返岗后,原则上暂时不得安排从事食堂、出入口等与人员过多接触的工作岗位。

  4.建立工地人员健康档案,每天进行不少于两次的体温检测,对反复进出场人员做到一次一测,作好记录。发现有发热、乏力、干咳等症状的人员,立即报告辖区乡镇及区卫生防疫部门或疾控机构,并协助其用专用车辆到就近的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做好台账登记(附表6xx区建筑工地施工现场疫情防控发热人员排查登记台账、附表7xx区建筑工地施工现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跟踪卡)。

  (四)现场管理要求

  1.建立联防联控防疫机构。每个项目要由建设单位牵头建立疫情防控指挥部,成员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专业分包单位、劳务分包单位和其他有关单位组成。各单位的项目负责人为具体责任人,制定项目防控工作方案和疫情应急预案,对疫情防控、生活保障、治安保卫、对外联系等实施有效管理,“一方案、一预案”同时向辖区乡镇及区住建报备。

  2.实行封闭式管理。严格实行实名制管理,对进、出施工现场人员实行实名制考勤、登记和核查。(附表4xx区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进出人员登记表、附表5xx区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全员日常登记表)。封闭无使用需要的出入口,只保留一个出入口,采取有效的封闭措施。施工现场、办公区和生活区出入口必须满足消防车的通行要求,临近主干道施工现场围挡的高度不得低于2.5m,其他区域现场围挡高度不得低于1.8m。

  3.实行出入口测体温登记制度。施工企业应在工地、生活区、办公区进出口设立体温检测点,由专人对进入人员测体温、登记,核对人员情况,并配备相应的保安人员。对体温≥37.3℃人员,要及时送至就近的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

  4.施工现场人员都应做好个人防护措施,工作期间佩戴医用外科口罩。要采取分班、分组、分区域等施工方式,减少班组人员之间交叉。

  5.食堂、宿舍、办公场所等人员密集地方以及闸机、升降机轿厢要落实定时消毒制度。食堂餐前餐后要整体消毒,每天至少4次;宿舍每天至少消毒2次;办公室、会议室根据使用情况及时消毒,并做好记录。保持通风换气,尽可能打开门窗通风换气,也可采用机械排风,如使用空调,应保证空调系统供风安全,及时做好消毒工作。

  6.及时做好施工现场和生活区、办公区的垃圾储运、污水处理等工作,并设置废弃口罩手套专用收集装置。确保施工现场、卫生间等公共场所洗手设施运行正常,并配备速干手消毒剂、洗手液、擦手纸等用品。加强垃圾桶等垃圾盛装容器的清洁,定时进行消毒处理。

  7.加强工地内人员饮食起居的防疫工作,严防交叉感染。工地食堂应实行分餐、错时用餐等措施。人员配备独立餐具,避免集中就餐、面对面就餐,就餐时人员人之间距离至少保持1米以上。食堂餐饮人员体检要合格,食品来源要安全可靠。

  8.减少人员聚集。班前教育、技术交底等活动应分散开展。减少集中召开的会议,确需集中召开的,人数不超过50人,宜优先选择开敞、通风地方,参会人员应佩戴口罩,进入会场前后洗手消毒,集中时人与人之间前后左右距离至少保持1米以上。

  9.在施工现场设立符合疫控部门要求的应急隔离区域,并作出明显标识,当出现疑似或确诊病例时,及时到该区域暂时隔离,再按照其他相关规范要求进行处理。

  10.加强人员上岗卫生防疫教育和培训。人员上岗前要进行卫生防疫安全交底,防疫教育内容应参照省、市卫生防疫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五)开复工申报核查步骤

  疫情防控审核步骤。施工单位自查→监理单位复核→建设单位审核→建设单位向辖区乡镇提交书面疫情防控验收申请→辖区乡镇审核后→由辖区乡镇将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审核备案表报区住建局→区住建对安全生产、扬尘治理、农民工实名制现场复工条件审核通过后报区政府领导同意后方可复工。

  (六)疫情应急处置

  1.当工地人员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时,项目疫情联防联控机构要按照工作预案要求,立即用专用车辆送至就近的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并按照区卫生防疫部门或疾控机构要求做好相关人员隔离、场所消毒等应急处置。

  2.经医疗机构确认为疑似病例或确诊后,施工现场要立即停工并封锁场地,配合卫生防疫部门或疾控机构开展疫情防治,并及时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经卫生防疫部门或疾控机构评估合格后方可开复工。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领导区成立保障建筑工地疫情期间开(复)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区政府党组副书记王彦龙担任,副组长由区政府副区长栗磊担任,成员由区住建局、卫健局等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住建局,办公室主任由区住建局党组书记、局长赵增军担任。各乡镇、经济开发区有关部门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二)落实责任各乡镇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是辖区建筑工工地疫情防控的责任主体,要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按规定全力支持和组织推动建筑工地复工,保障建筑业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区政府有关部门要积极指导帮助建筑企业做好疫情防控和相关行业复工条件。区住建局要认真履行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切实加大建筑工地开复工协调力度,加强对疫情防控的宣传力度,将相关政策传达到位。区卫健局要建立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审核制度,积极指导帮助建筑工地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建筑工地在疫情防控审核验收通过后,区住建局同时对建筑工地安全生产、扬尘治理、劳务用工实名制复工条件进行审核验收。

  (三)督导检查区保障建筑工地疫情期间开(复)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区纪委监委、区两办督查科要采取定期或不定期方式进行督导检查。对于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将严格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疫情防控工作消杀方案 篇20

  一、复(开)工原则

  按照"民生工程、保供应工程、重大基础设施工程、影响正常城市通行工程、上市企业和重大产业项目工程"优先的原则,根据"一工地一方案"要求,对疫情防控到位、复工人员底数清楚、生产物资供应齐全、防护物资储备充足、隔离区域设置规范、机械作业占比较大的工程予以优先安排复(开)工。

  二、复(开)工必备条件

  1.施工企业成立专班,配备专人入驻建筑工地开展疫情防控工作;落实专职卫生员、保安人员、值班人员并经过防疫培训;

  2.复(开)工后所有从业人员"一人一档"建档完成、人员疫情排查到位;

  3.配备足够的口罩、红外线体温测量仪、消毒剂等防疫物资并有固定的防疫物资来源;

  4.对项目部、宿舍、食堂、卫生间等重点部位进行消毒杀菌及清扫;

  5.建筑工地食堂证照齐全并实施分餐制,未设立食堂的已确定合法经营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订送餐;

  6.已具备必须的安全文明施工生产条件。

  三、复(开)工申请流程在疫情防控期间,对建设项目复(开)工实行审核制,未经审核不得擅自开工。

  (一)资料准备

  1.工程复(开)工申请表

  2.工程复(开)工承诺书

  3.复(开)工员工名单清册及员工情况登记表

  4.防疫物资清单(防疫物资持续来源点联系方式)

  5.疫情防控和复(开)工实施方案

  6.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二)自查准备施工单位按照复(开)工必备条件,做好相关工作后,报监理、建设单位复核。

  (三)提出申请复(开)工准备工作经监理、建设单位复核后,由施工单位提前3天向项目所在镇街或平台提出复(开)工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

  (四)复(开)工初审项目所在镇街或平台收到申请后,联合属地卫生部门和建设局质安站,按照工程复(开)工检查表对建设单位的申请进行审核和实地查验。

  (五)部门核准

  1.施工单位将镇街、平台初审通过的复(开)工申请资料报送至建设局质安科。

  2.由建设局进行现场查验后,出具核准意见。

【疫情防控工作消杀方案】相关文章:

疫情防控校园消杀方案12-18

疫情防控校园消杀工作方案12-13

疫情防控工作消杀方案(精选23篇)12-19

疫情防控消杀工作实施方案12-17

疫情防控工作消杀方案(15篇)12-27

疫情防控工作消杀方案通用15篇12-27

景区疫情防控工作消杀方案(精选5篇)12-17

校园疫情防控消杀工作实施方案12-17

疫情防控校园消杀工作实施方案1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