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规章制度(精选19篇)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人们运用到制度的场合不断增多,制度对社会经济、科学技术、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对社会公共秩序的维护,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学校规章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学校规章制度 篇1
1、所有任课老师应在课前课后做好签到签退工作,不得迟到早退,迟到早退5分钟内扣工资的百分之十,5至30分钟扣本课时工资的百分之五十,30分钟以上扣本课时的百分之百。
2、所有培训任课教师要严格按照排课表上课。每次上课需提前10分钟到岗候课。
3、教师上班上课期间要注重仪表,着装得体,能体现艺体教师的身份和气质,舞蹈教师要统一着装,穿练功服、鞋。
4、上课之前老师点名,开课后十五分钟如学生仍未到堂,就将点名册交到办公室,问清具体情况,对学生负责。开课十五分钟后二十分钟前不送点名册者扣除本课时工资的百分之十,不送点名册者扣除本课时工资的百分之三十。
5、成绩每学期考核一次。每学期末对学生的考核成绩应记录在案,并作为教学档案长期保存。
6、所有任课教师要维持好自己的课堂教学纪律,如出现课堂教学混乱,或教师无故离开教室,学生和家长反映强烈者每次扣除本课时费的百分之十。
7、上课期间通讯设备设为关机或静音状态,以免影响授课。上课期间不得接打电话,发短信,发现一次扣除本课时工资的百分之二十。
8、任课教师有义务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不得让学生带刀具,易燃易爆物品,滑板等危险品,不得乱涂乱刻,不得追逐打闹,攀上趴下,推碰镜子,翻把干等。
9、对待学生及学生家长要随和可亲,不得发生口角,更不能打骂 体罚学生。遇到问题需耐心讲解,无法解决的应向负责人反映,如遇投诉扣除本课时工资的百分之十。
10、课后应与学生家长沟通,积极采纳合理的建议和要求,以便更好地开展教学工作。
11、任课教师要保证一学期的教学进度。为了落实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的要求,保证教师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教学任务,任课教师应在开课后两周内简单编写出本课程的教学进度表。交到培训学校办公室。
学校规章制度 篇2
一、全体灶务人员要加强政治业务学习,不断提高政治思想和业务技术水平,坚持优质服务,做到热心、耐心、周到、文明,让师生满意,家长放心。
二、食品和原料力求新鲜、便宜,杜绝腐烂、变质食品。
三、坚持勤俭节约的原则,节约用水、用电。
四、加强灶房卫生工作,灶房内物品摆放有序,定时打扫整理,有防蝇防鼠措施,对餐具定时消毒,严防食品中毒和疾病传染。
五、严格安全措施,做好防火、防毒、防盗工作。
六、灶务人员按时上下班,保证按时开饭,上班期间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保证饭菜质量,满足供应。
七、就餐人员要遵守餐厅纪律,尊重别人的劳动,服从管理,排队就餐。餐厅内不喧哗,不敲击餐具,不乱倒剩饭剩菜。
八、灶务人员和就餐人员均应爱护餐桌、餐具、灶房内电器设备、炊具等公共财物,损坏要赔偿。
九、灶务人员要树立服务意识,对就餐人员文明用语、主动热情、服务周到。
十、严格按照操作程序操作锅炉,保证安全,按时向师生供水、供暖。
十一、严格灶务管理,定期实行师生对饭菜质量进行评估建议。
学校规章制度 篇3
1、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安全工作由校长领导下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
2、开学初第一周为安全教育周,每月对学生进行有关安全方面的知识教育。
3、每学期必须对各安全分管负责人,全体教师进行培训,提出明确要求,签定安全责任书。
4、每一教师自觉积极接受学校的安全管理安排,完成好本职工作。
5、定期对学校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
6、实行每一时段每一环节安全责任制度,严格按工作职责落实安全任务。
7、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校内学生出现重大伤亡事故马上上报教育局、公安局、学生家长。
8、每学期组织一次突发事件演练,提高师生的自护、自救能力。
9、加强师德教育,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将学生赶出教室,不得让学生顶替劳动。
10、加强与公安部门,邻近单位的联系,争取他们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11、教育学生按时到校,准时回家,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并与家长签订责任书,使家长做好非正式上学期间的监护和教育工作。
学校规章制度 篇4
学校的一切公共财物,每位师生都有责任爱护。对所有损坏公物的行为必须加以制止,有关当事人必须负责赔偿;对故意损坏公物的,除赔偿外,还要给予校纪处分。
一、公物维护要求:
1、保护学校的建筑设施,教育教学用品,文娱体育器材,劳动工具,花草树木,墙壁以及生活用品。发现破坏行为,必须立即制止并及时报告学校政教处。
2、教室的墙壁、门窗、课桌、椅凳、日光灯、开关、清扫用具、电脑投影仪等,要责任到人。
3、学校花木和其它公用设施由分管部门和年级组负责管理。
二、损坏赔偿办法
1、不慎损坏,但能主动承认者,照价赔偿。
2、不慎损坏,学校查获者,除按原价赔偿外,另承担手工费等。
3、故意损坏被学校发现后能主动认错者,除按原价赔偿外,另承担手工费、手续费等,免予纪律处分。
4、故意损坏,被学校查获者,事后态度恶劣,除按原价赔偿外,另承担手工费、手续费等,并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
5、因班级不负责而造成的公物损失,由班级负责赔偿。
6、赔偿钱款的数额,应按市场价格或按总务部门购买此件公物时的价格计算。
三、班级奖惩条例
总务处对公物管理情况予量化评估,具体细则:
1、 不慎损坏,但能主动承认者,照价赔的,班级不扣分;
2、 不慎损坏,学校查获者,除按原价赔偿外,另承担手工费等外,班级扣除1分;
3、 故意损坏,被学校查获者,事后态度恶劣,除按原价赔偿外,另承担手工费、手续费等,并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外,班级扣除2分;
4、 故意损坏,被学校查获者,事后态度恶劣,除按原价赔偿外,另承担手工费、手续费等,并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外,班级扣除5分。
5、 因班级不负责而造成的公物损失(公物损失找不出破坏者的都属于此项),由班级负责赔偿外,按损失的大小,班级分别扣除1分(50以内)、2分(100以内)、5分(100以上)。
6、 期末总务处予以统计,各段各评选出一个公物管理优胜班级予以表彰奖励。
7、以上条例从20xx年3月开始执行。
学校规章制度 篇5
一、全体教师必须服从上级和学校的管理,自觉做到依规办事、依法治教,遵守上级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到遵纪守法、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崇尚科学,反对邪教。
二、教师申请调动,要严格按教育局的规定,由教师书面提出申请,学校领导班子研究讨论加意见,由学校上送区教育局,由教育局作调配。
三、学校内部教师人事调整,由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根据教师的专长和表现,召开专门会议研究讨论决定,人事调配实行一次性讨论,一经讨论确定,原则上不得变动,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的要经过学校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
四、根据区教育局规定,实行教师人事考评和末位淘汰制,每学期对教师的各方面表现进行一次业绩考评,考评结果由高分到低分排队,末位的实行待岗;考评结果作为教师评聘、评优、评先、考核、晋升的重要依据。
五、实行教师聘任制,学校根据教师的平时的表现和业绩考评结果,由领导班子根据县核定编制员额和岗位的需要,确定聘任教师的名单,各教师与学校签定聘任协议。
六、全体教师必须从大局出发,服从学校分工,按学校分工认真搞好本职工作,想方设法提高工作效率。如不服从分工的,视情节轻重,在学年度业绩考评“思想表现”和“工作态度”中扣分。
七、根据区教育局的规定,每学年组织我校教师到基层学校支教。学校根据区文件规定的有关条件,由教师提出申请,学校根据支教工作和学校工作的需要作好安排,有计划地组织教师到基层学校开展支教工作;各教必须服从学校安排,服从工作需要,积极做好支教工作。凡无特殊情况不服从支教安排的,学校不再聘请,由教育局调配到其他学校任教。
八、建立教师工作档案,健全教师业务检查评比制度,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定期或不定期对教师各方面的表现进行检查,并作好记录,对教师各方面的表现每学期由学校考评小组作出公平的评价。
九、各教师要认真学习教育法律法规各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树立高尚的师德师风,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和教研教改活动,提高自身的教育教学能力,认真总结教育教学经验,积极撰写教育教学论文,完成学校布置的各项任务,想方设法在各自的岗位上做出成绩,为推进素质教育,提高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而努力奋斗。
学校规章制度 篇6
一、学生进出校门须佩戴胸卡或出示有关证件,校外人员来校应当向门卫登记,允许后方可进入学校,带物资出校要有相关部门签发的证明。
二、进校门要下车,校内不得骑自行车,机动车进校不得鸣喇叭,各类车辆要按指定地点停放。
三、校内不得大声喧哗,不得追逐打闹,开展各类活动要在指定地点,不要影响他人的工作和学习。
四、所有进校人员必须衣着整洁,端庄大方,行走稳健,举止文明,除生活区外不得穿背心、平脚短裤和拖鞋。
五、按时作息,不到放学时间,学生不得随便离校。
六、不随地吐痰,不乱倒垃圾,不乱扔乱抛废纸、烟头、瓜皮果壳和食品包装等废弃物。
七、文明使用厕所,大小便入池,便池及时冲洗,保持地面和墙壁的清洁。
八、室内外所有物品都排放整齐,教学区不得晾晒衣物,严禁在教室、办公室和宿舍用餐。
九、认真搞好本人工作、学习场所和包干区的卫生清洁和保卫工作,注意公共场所的卫生,各部门、各班级要委派专人进行卫生值日。
十、爱护校园内的一切公共设施,不得随便摆弄电器设备、管道设备和消防器材,不得在墙壁上乱涂乱画、乱贴乱挂。
十一、不得爬树、爬墙、翻越栏杆,不攀拆花木,不践踏花圃。
十二、节约水电,各类用电设备要及时开关,水龙头用后及时关上,未经允许不得私自增加用电设备。
十三、及时关锁门窗,妥善保管好各类设备和物品,不得随便进入他班教室。
十四、学生一般不得在学生宿舍留宿校外人员,遇有特殊情况留宿校外人员应报请学校有关部门许可,并且进行留宿登记,留宿人离校应注销登记。
十五、告示、通知、启事、广告等,应张贴在学校指定或者许可的地点。
十六、禁止师生员工、酗酒、打架、斗殴以及其它干扰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的行为。
十七、对违反上述规定,经劝告、制止仍不改的师生员工,学校可视情况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处理。
学校规章制度 篇7
校园网设备管理规则
一、网络设备到货后,应于规定时间内验收完毕,并尽快投入试运行,在保修期内满负荷运转,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处理意见。
二、网络信息管理中心仪器设备因正常损坏,需报废的应严格履行审批手续,未经上级管理部门审批,不可作报废处理。
三、校园网各类设备必须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四、校园网各结构节点设备由设备所在的部门(或实验室)指定专人协助网络信息管理中心负责维护和运行。
五、任何人不得私自变动所有已入网的设备和线路,如有更动必须办理手续,经网络员批准后,才能更改网络的物理状况,重要更改必须报校主管领导批准。
六、网络信息管理中心必须严格遵守《网络信息管理中心运行、管理和维护规程》,做好运行维护记录。
学校规章制度 篇8
一、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搞好学校的安全保卫工作,定期召开领导班子会议,把安全保卫工作纳入学校工作的议事日程。
二、强化群防意识。定期向广大师生员工进行安全防火、治安防范教育,使他们掌握有关方面的知识,做到有备无患,并教育职工从我做起,自觉消除隐患。
三、定期进行安全自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重大隐患要时报告学校有关科室,请求协助解决。
四、加强对教职工的思想教育、师德教育、法制教育,使教师遵纪守法,防止犯罪。
五、加强对学生的管理、教育,增强学生的法制观念。积极做好“双差生”的转化工作,对他们不歧视,不放弃。对无故不到校上课的学生要及时家访。
六、精心组织体育课堂教学和学生大课间活动,避免事故的发生。无论课上、课下,学生发生的事故,在场教师都应及时妥善处理,并报告学校领导。
七、学校的大型活动要严密组织,职责明确,安全措施得当。要确保活动场地的出入口通畅,设施安全可靠,杜绝意外事故的发生。
八、严格执行《消防管理制度》,消防设施要做到齐全完备,定期检查、更换,确保有效使用。
九、防盗措施得力,安装报警器、铁门、铁护栏、铁保险柜,财务室不超存现金过夜。
十、加强值班,加强对门卫人员的教育管理。严格执行《门卫管理制度》、《值班巡逻制度》和《财产管理制度》,确保学校安全。
学校规章制度 篇9
安全节约用电是学校安全节能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校健康持续发展的必要保障,为加强管理,明确要求,规范各类用电行为,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用电要求及措施
1、各行政办公室、教研组、年级组办公室、教室、食堂、走廊等场所的照明设备要根据作息时间及时关闭,坚决杜绝“白昼灯”和“长明灯”现象。
2、计算机、打印机、饮水机、空调、电风扇、教室多媒体等电源由各部门负责人或指定负责人在下班(下课、或活动结束)后关闭电源,如后面的人要继续使用,则谁用谁关掉。
3、教室的照明、饮水机、电视机、多媒体等,应专人专管,其它人不能随便开启,多媒体讲台内插座不得私接乱用。
4、食堂餐厅就餐后,餐厅的照明设备应该及时关闭,不用的耗电设施也应及时关掉,大功率的设备应有专人负责。
二、管理责任
1、教室内一切照明、电器设备均由所在班级负责管理,第一责任人为班主任。
2、行政办公室、教研组、年级组的照明和电器设备(饮水机、电风扇、电脑、空调等),由各处室主任、教研组长、年级主任或专门指定人负责管理,各处室主任、教研组长、年级主任或指定责任人是该室用电第一责任人。
3、教学区走廊及室外各种照明、电器设备由所在保洁人员以及电工负责管理,保洁员及电工为第一责任人。
4、食堂照明、电器设备由食堂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5、各种用电设备的使用保养由总务处专门指定人员负责。
三、检查考核
1、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学校定期派专人进行相应的检查,如发现违反制度的现象,则对责任人按照师德考核细则中的.履责不到位条款予以追究。
2、本制度涉及到的相关责任人,并入学校《安全管理责任范围》。
学校规章制度 篇10
安全用电、节约用电是学校安全节能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校健康持续发展的必要保障,为加强管理,明确要求,规范各类用电行为,特制定本安全节约用电管理制度。
1、校园公共场所内一切照明、电器设备均由所在包干区班级负责管理,第一责任人为班主任。办公室的照明和电器设备(电扇、电脑、空调等),由各办公室主任负责管理,第一责任人为办公室主任。
2、办公室在采光不足时开灯,严禁在自然采光足的情况下,闭着窗帘开灯。所有电源(电灯、电扇、电脑、空调等)必须在离校时切断,由办公室主任负责检查、学校安全小组抽查结果列入教师月考核。
3、办公室禁止使用电热器(取暖器、电热毯)等大功率耗电设备;禁止使用花钱板等不安全设备。
4、教室的照明、饮水机、电视机、电脑等,应专人专管,其它人不能随便开启,放学后应及时关闭电源。教室使用照明做到随开随关,学生休息时间不开,不能出现无人灯。学校安全小组抽查结果列入班主任月考核。
5、办公室、专用教室使用空调必须在气温4℃以下或35℃以上。
学校规章制度 篇11
为了进一步加强教学管理,规范教师的教学行为,根据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校《教职工日常工作考核与奖励方案》,内容如下:
一、备课
1、熟悉课程标准和教学内容。要认真学习新的课程标准,钻研任教学科的教材,明确本学科的教学任务,编排体系与结构,在了解本学科全程教材的前提之下,深入钻研本学年的教材,以及它在整个小学教材中的地位和作用,准确把握各单元之间的前后联系,明确教材特点以及重点、难点。本项主要检查年级组的教科研活动记录。
2、认真制订学科教学计划。教学计划应包括以下内容:教材分析、教学总要求、分单元或类型教学要求和重难点。教学进度要明确各周次的教学内容,复习、考试的时间安排等。
3、备课要讲究实用性,要建立“以学定教”的教学理念,体现出教师的引导和学生学习的过程。备课要以个人钻研为主、集体备课为辅,平行班级应建立备课小组,定期研究教材教法,商讨、交流备课体会,教学进度和测试要求。各科教师均要以学校的备课要求提前一周准备教案,认真研读教材、参考教案或者备课手册,杜绝无教案上课。
二、上课
1、严格按课表上课,不得随意调课,课务调整应经过教导处批准。
2、遵守课堂教学常规,提前准备好需用的教具,预备铃时应进课堂,上课时不擅离课堂,无特殊原因不坐着上课,不做与本课无关的事,学生做作业时应巡回指导。按时完成教学任务,不得拖堂,以免影响学生休息和下一课的教学活动。不嘲讽、训斥学生,不责令学生退出课堂,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3、上课要以学生自主探索、合作交流为主要方式组织教学,适时地运用现代技术手段,提高课堂教学的质量。教师要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使全体学生都能够主动、有效地投入到学习活动中;教师能根据具体的教学内容,引导学生开展有效学习,体现自主探索、合作交流等有效方式。课堂上,教师要面向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个性,允许不同的学生从不同角度认识问题,用不同方式表达想法,用不同的知识与方法解决问题,尤其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给予切实帮助,耐心解答学生疑问,让学生在学习过程中获得成功体验,在学习过程中建立自信心。
三、作业
1、学生方面
⑴作业质量:视学生的书写习惯、字迹、格式和正确率。
⑵作业数量:检查时根据各学科的具体情况给分。
2、教师方面
⑴作业内容与形式:精心设计,内容与形式要切合教学与学生的知识水平,作业量轻重适度,避免机械性、重复性的抄写。
⑵批改格式:以区教研室《学生作业书写与批改规范》规范批改的格式、批改符号和综合等第的评价。
⑶批改态度:批改要及时、认真、细致,对学生作业中倾向性的问题要及时予以评讲。
四、辅导
1、辅导内容及形式:语文、数学、英语学科的辅导指培优、提中和辅差;其它学科的辅导指兴趣小组的辅导情况,要有资料反映。
2、辅导效果:学生的作业、作品及知识质量调研和竞赛成绩的进步情况。
五、成绩考查
1、单元综合性练习可以在每单元教学结束后进行,单元练习后教者应认真及时批改,做好情况分析、等第记载,并及时对学生进行评讲。
2、学期期中和结束对学生的考查由学校统一安排。每位教师均应服从学校的统一安排,认真组织,精心实施,做好学生成绩的分析与评定,深刻总结教学工作得失的原因。
六、课外活动
根据教学内容,每单元要组织一次综合性学习或实践活动(有备课设计、有资料反映)。
考核与奖励办法:
以上“六认真”是关于教学工作的要求是基本的,是《教师法》、《中小学教师日常行为规范》和相关法律、法规所明确规定的,所以也是刚性的。学校将根据定期与不定期检查的情况,视教师工作的岗位与工作的质与量,评定一、二、三等奖。对违反“六认真”规定,造成家长群体来访或引起社会不良反响者取消全部奖励,学校还将视其态度与改观效果综合评定年度考核的等第。
学校规章制度 篇12
为规范学生心理档案的管理与使用,为学生提供科学专业的服务,进一步促进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和制度化,特制定本规定。
一、学校每年秋季对入校新生进行心理普测,并依据测评结果(包括量表统计分析结果、解释、建议等内容)建立档案。作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学生心理档案包括心理健康状况普查材料、咨询记录、跟踪反馈材料等。
二、心理档案应由专人管理,专柜保存。
三、管理人员要恪尽职守,严格按要求,保证及时归档、整理和正常使用。
四、档案管理员严禁擅自携带和向无关人员谈论学生心理档案内容。
五、原则上只有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人员(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负责人、学校心理辅导教师及本班班主任)可以调阅学生心理健康档案,但不得外借出档案管理室,只能在管理室内调阅。
六、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人员以外的教职工如确因工作需要需查阅学生心理档案,必须出具相关证明,并经学校主管部门领导签字后方能查阅。对所查阅的内容,必须严格保密,如有泄密或由此产生不良后果,必须承担相应责任。
七、查阅使用学生心理档案必须严格登记。
八、除补充学生心理档案内容外,任何情况下均不得在学生心理健康档案上进行文字撰写。
九、学生本人进行心理咨询时,心理健康教育人员有责任、义务对档案内容及档案反映的情况给与科学、准确、如实的解释,不允许夸大其辞,或使用极端性语言。
十、心理健康档案不借出不复制,因特殊情况确需借出或复制的,必须经学校主管部门领导签字。
十一、学生心理档案一般不作诊断证明。
十二、学生心理档案原则上保留至学生毕业,特殊学生心理档案由心理健康教育指导教师保管,学生毕业时交由学校心理健康教育负责人封存。
学校规章制度 篇13
为保证学生的身心健康,及时发现情况,及时处理,预防学校传染性疾病的发生,特制定此制度:
一、指定班主任教师负责每天早晨对本班学生进行晨检;
二、晨检时应认真、细心,通过观察、询问等方式了解掌握学生的情况;对未到学校的学生要及时想办法了解缺勤的原因;
三、每日晨检情况要做好记载,特别对异常情况更要做好详细的记录:内容包括学生姓名、性别、年龄、家庭住址、家长姓名、异常情况纪要以及采取的确措施办法等;
四、对晨检中发现的异常情况,特别是出现发烧、头疼、咳嗽以及不能确定的症状、现象,要及时报告学校;
五、班主任教师对病症学生在治疗期间的情况要跟踪,多了解、多关注,做好记载。
学校规章制度 篇14
1、图书管理员要努力学习政治理论,提高业务水平,不断探索改革,为党的教育事业尽职尽责。
2、每年制定“图书工作计划”,做好“月计划”, “月计划”要与教育教学各项活动横向联系,发挥图书职能作用,年终写好“工作总结”。
3、从科学管理入手,按市、区下达要求做到规范化、统一化。
(1)帐目齐全,随时记录。帐与册数相符。
(2)按《中图法第四版》教学改革、分类。
(3)设“分类”与“书名”两套目录,随时记录,为读者服务。
(4)建立健全师生“借阅制度”、“赔偿制度”。及时填写好“借阅统计表”。
4、努力为师生教育教学工作服务。
(1)按计划借阅课外读物及有关资料。
(2)随时做好“二次”文献工作。
(3)不仅传授阅读知识,还要注重学生的思想教育与习惯、能力的培养,用各种形式宣传推荐藏书,当教育教学的“参谋”和“后勤”。
(4)健全业务档案,注重信息的反馈及资料的积累。
5、积极参加区局、少儿馆组织的各项活动及网页制作的活动,学习先进经验,研讨业务,联系实际,资源共享,克服困难,力争图书工作不断登上新台阶。
实验室管理员职责
1、对实验室所有物品,没有校长批准不得借出。
2、对于剧毒、易燃、易爆药品要隔离保管,严防爆炸、烫伤、腐蚀、损坏比较贵重仪器、物品等多种事故的发生。
3、做好各种仪器、物品的登记造册工作,并搞好分类管理、摆放。
4、按时按计划进行实验课,填好记录表。
5、每学期至少搞一次盘点清查工作,随时填报破损情况,较贵重的仪器、设备若有损坏,必须及时报告校领导。
学校规章制度 篇15
1、教室开放时间为正式上课前30分钟。
2、学员进入教室时须向班主任出示听课证,否则不得进入教室。
3、学员须按听课证编号后三位或补充座位号对号入座。
4、学员须遵守上课时间,如有迟到,请就近入座。
5、上课期间,学员须保持教室安静,不得大声喧哗、打闹;学员须将手机等通讯工具调为振动或其它非响铃方式。
6、严禁课堂录音、录像、照相,一经发现,设备及磁带予以没收。
7、学员须自觉保持教室卫生,不准随地吐痰;严禁吸烟;课后须将餐盒等废弃物带出教室;不准在墙壁上或课桌椅上随意涂写。
8、学员应自觉服从班主任管理,尊重任课教师;如有任何建议和意见,可在课间向班主任老师反映或通过北京新东方学校投诉电话解决。
9、上课时若发生突发事件,如停电、火灾、音响故障等,请不要惊慌,听从班主任统一指挥和安排。
10、财物及贵重物品请慎重保管,如有丢失,后果自负。
11、学员在教学区内须言行文明,注意仪表。
12、学员应爱护楼内各项设施,节约用水;若损坏公物,照价赔偿。
13、学员不得使用教室内的电源。
14、严禁携带危险品、宠物进入教学区和教室。
15、学员应在指定地点停放自行车,请尽量不要骑新车、名贵车,学校仅提供场地及摆放整齐,如有丢失,责任自负。
16、合班上课班级的学员座位号按学员报名先后顺序由学校统一安排。
学校规章制度 篇16
一、行为准则
1.监控室实行专人(政教处负责安排)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值班时间,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自换岗,严禁脱岗、睡岗。
2.要保持室内的清洁卫生,不准在监控室内存放杂物和个人物品。
3.严禁在监控室内吸烟、使用明火及违章电器。
4.值班人员严禁酒后上岗、不得在室内娱乐活动,不得利用监控设备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5.坚持对系统设备的日常维护,保持系统设备的清洁。
6.注意防潮,防腐,经常检查各系统运行情况,保证系统设备处于良好工作状态。
7.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的物品进入监控室。
8.严禁使用有干扰仪器正常运行的电子设备和使用电炉、电饭堡等电器。
二、管理准则
1.政教处要密切注意监控设备运行状况,保证监控设备系统的正常运作,发现设备出现异常和故障要及时报修,并向有关领导报告。
2.学校设立门房值班室监控系统和校园内监控系统,门房监控系统保卫人员随时检查、管理,保证系统设备处于良好工作状态。校内监控设备主由政教处管理和维护。
3.系统管理员不得擅自改变视频系统设备,设施的位置和用途。
4.不得删改、破坏视频资料原始数据记录。
5.不得擅自复制、提供、传播视频信息。
6.严禁擅自开发、修改、升级、删除、安装影响监控系统正常运行和安全的程序或软件。
7.熟练掌握各种情况的处置方案,若在监控中发现情况,要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并报告有关领导。
8.不得无故中断监控,监控录制的资料应妥善保存。未经允许,不得随意更改、删除原有资料。
三、保密准则
1.非监控室管理人员不得进入监控室,师生员工、观访者和外来人员需到监控室查看资料和情况必须经政教处及相关领导同意方可进入监控室查看。
2.未经有关领导批准,值班人员不得修改系统设置。
3.监控室值班人员必须具有保密意识,校园监控的范围、监控设备的布防严禁外传,不得在监控室以外的场所议论有关录像的内容。
4.经学校领导同意,配合行政主管部门、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依法查询调用。
5.微机储存、显示的有关监控数据、资料、发送的信息等,工作人员应妥善将其保存,未经领导批准不准泄露。
学校规章制度 篇17
一、工作时间
上班时间:9:55----20:00
上课时间8:30---10:30
晚自习辅导作业(备注:学生作业未完成的可往后顺延时间)
二、办公室规章制度
1、每天整理自己的物品,保持桌面干净、整洁,座椅摆放整齐。
2、需要打印的习题、资料等必须提前递交,经安排后交由打印人员统一处理。个人所需所查资料,请保存到桌面个人所属文件夹。
3、工作时间内,任何人不得在办公室接打电话,闲聊,影响他人工作;任何人不得利用办公室网络资源或自己手机进行非工作性质活动(QQ聊天、游戏等),违者必罚(10元/次)。同事之间保持良好的关系,避免大声争执以造成不好的影响。
4、上课时间每天9:55始为正式上班时间,所有教师9:55时必须在办公室自己的办公桌自己备课,不在位者视为迟到;
5、每天下班前,自觉检查临近窗户是否关闭;最后离开者必须关闭所有电源开关(照明灯、空调、电脑、插座等)。
三、教学要求(8:30---10:30为辅导作业时间)
1、带班教师全权负责本班教学任务。
2、教师进班辅导前要准备好教材、教案、教具和课堂必需品,于辅导前5分钟到达教室。期间不得随意出教室(课间严禁学生在楼道追逐打闹)。维持好各自班级的教学秩序。
3、带班教师应保证学生作业的完成,对于学校期中和期末考试教师应合理安排,确保学生掌握所学知识,如有必要可安排单元测试。
4、教师上课必须保持衣冠整洁、态度温和、举止大方,避免情绪化(女性教师上课不得化浓妆、严禁穿吊带衫、拖鞋、超短裙、超短裤或过于透明的服饰等;男性教师不得穿无袖、背心、西式短裤等不符合教师规范的服饰)。
5、上课时,教师手机必须处于关机或静音状态,禁止上课接听手机或发送信息(特殊情况除外)。对于学生家长将作业发送到老师手机上的,允许老师看短信。
6、教师必须严格执行课堂流程,对学生严格要求,培养良好的课堂纪律和行为规范,随时注意学生听讲、书写坐姿。
7、教师在辅导期间进行授课要做到重点突出、条理清楚、语言简洁、深入浅出,力求内容充实;板书要规范、简要醒目、字迹清楚工整,方便学生记录和记忆。
8、教师教学时应注重培养学生的学习方法、自学能力、积极主动的学习精神和认真刻苦的良好习惯。注重教与学的结合,提高教学效果。
9、课间休息时,教师禁止离开教学区,禁止长时间进行电话闲聊。
10、教师应严格按学校规定授课,不得任意调课、停课、延课和私自换课,特殊情况须经校长同意后方可执行。
11、教师应及时给缺课的学生补课,以免影响后期学习;为了保证学生安全,有事需请假的学生,教师应与家长交流并核实。
四、教师日常行为管理制度
1、考勤:坚守工作岗位,遵守作息时间,自觉做到不迟到、不早退,如果因为其他原因迟到,请提前20分钟打电话管理老师处说明原因。(10元/次)
2、卫生:每天上完课9:00之前打扫本班教室卫生,要求地面干净,桌凳摆放整齐,清洁用具归置墙角,讲桌整洁等;每周晚自习辅导结束后,打扫完教室。
3、迟到、早退超过30分钟以上(含30分钟)按旷工处理。(30元/次)
4、上班时间出去办公事,须经批准,否则以早退处理。(10元/次)事假,须提前三天提交请假申请,并自行联系代课的老师,代课过程中课时费减半。
5、全体教师例会、各项活动等,教师须按时参加,教研、例会、各项活动迟到和早退按20元/次、旷会按30元/半天扣除。
注:教师和行政人员的作息时间均以通知为准。
6、电话家联管理条例
(1)教师应记录好每位学生的联系电话,并把每次和家长沟通的内容记录下来,每月交到办公室。
(2)教师每月应对学生进行1次电话回访或者电话作业,每次电话不少于3分钟,要做到每个学生都电话回访到,每次回访都要有回访记录。
(3)教师对所带班级学生进行电话回访内容为:与家长联络感情、沟通学生在校的学习情况、家庭学习辅导情况、学校活动安排、升班续费及下学期续班等事宜;与学生直接沟通学习的内容、巩固课堂上所学的知识,英语课如:课文朗读,单词背诵等。
(4)学生如有缺课、迟到、早退、学习不认真、退步等现象,教师应及时打电话与家长沟通。
(5)每期最后一节课为家长汇报课,教师应提前通知家长参加。
五、学生教育
(1)热爱、尊重、了解和严格要求学生,不得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歧视差生,做好后进生的转化工作。
(2)所有教师都对学生负有教育的责任,所有教师均须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及卫生教育工作,必须从思想上阻止学生进入网吧,爱惜教室内的电灯、空调、音响等用电设备和电器开关;必须阻止学生之间的打闹行为;必须阻止学生乱扔纸屑、杂物等。
(3)、辅导教师负责班级学生的出勤检查,对迟到、缺席的学生调查原因并做好记载。对请病假、事假的学生,应有家长打电话请假。
(4)、热爱关心学生,严格管理,对违纪学生要进行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工作。若遇本人解决不了的重大问题,可请校领导配合解决。
(5)、晚自习辅导教师不得无故请假,若确需请假的,由请假教师必须在前勤任课教师中找寻一位自愿代替本人的所有工作职责的教师,作好说明并由自愿代替的教师同意后方可向学校申请请假。
(6)、晚自习辅导教师发生严重失职行为时,经学校行政研究讨论后作出严肃处理,并取消当年评优评先,情节严重的,停职处理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学校规章制度 篇18
一、小学科学实验室应配备符合标准的仪器设备,并科学规范管理。
二、每学期末实验室应根据教学要求编制好下学期仪器设备、器材补充计划并报学校审批购Z,在开学后根据任课教师实验计划,编制各年级的实验教学计划和实验室使用情况安排表。
三、实验室的仪器设备应做到帐目清楚、帐、物相符、记帐及时、流程规范、填写完整、准确无误。有条件的学校应逐步实行帐册资料电子化管理。
四、仪器设备的存放应分门别类、定橱定位、排列整齐。要做到一橱一号(仪器橱号)、一橱一卡(“仪器橱内仪器存放目录卡”),保证物卡一致,帐卡相符。
五、仪器设备的保管应注意防火、防潮、防霉、防腐蚀、防变形、防碎裂等,并定期维护消防设备、电器线路。
六、实验室应设有《借还物登记簿》、《仪器设备损坏维修登记簿》等簿册。仪器设备的使用、损坏、维修必须及时记录。归还时要及时清点、清理、检测、归位。发现残缺、损坏要照价赔偿。仪器设备应处于随时可使用状态。
七、严格按照报废规定,凡损坏而又不能维修或失去维修价值的仪器设备应予以报废。所有报废物品,均须记入《教学仪器设备(器材)报废帐》。
八、加强档案资料的建设管理。实验室应按档案管理要求做好财产帐务、教学业务、技术资料(说明书等)、文件资料(计划、总结、报表、申购报告、上级文件等)等各类档案资料的管理工作,并在年末分类装订、装盒存放。
学校规章制度 篇19
加强学校的安全教育和防范措施,是青少年儿童获得全面、健康发展的重要保xx。学校广大教职员工必须以对国家、民族高度负责的精神,重视对少年儿童的保护,认真做好学校的安全教育和防范工作。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安全工作,切实防止师生伤亡事故的发生,保障学校财务和师生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学校应当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自治区、地区、县有关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保护学校财产安全和师生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学校分管安全工作的主管领导必须对学校的安全工作实防监督管理。
第三条、学校安全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采取人员防范、物质防范与技术防范相结合的办法,防止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二章、校园校舍安全
第四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治保组织,保卫室要加大力度,加强校园安全保卫工作。严格控制社会闲杂人员进入校园;严禁机动车辆进入校园;未经学校批准,不得允许外单位和校外人员在校园开展活动。
第五条、学校应当按照社会治安管理的有关规定,维护校园周边治安秩序。不允许在校门前和附近摆摊设点。
第六条、学校要定期对校舍实施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向教育局报告并进行安全鉴定。被鉴定之后,按要求,该维修的就维修,该停止停用的就立即停止使用,该拆除就马上拆除。
第七条、校园围墙及校舍的走廊、台阶、门窗等建筑物和设施必须安全牢固,符合规范。
第八条、学校教室、教工宿舍的走廓、厕所以及学生经常活动的其它场所,要安装照明设备,并保xx设备完好。
第九条、学校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按照基本建设法律法规要求,由依法取得相应等级资质xx书的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进行勘测、设计、施工和监理,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建设项目的设计和建筑结构必须科学合理,满足学校安全需要。建设项目在开工前,必须与施工单位签订安全施工责任书,明确安全责任。施工期间,禁止师生进入施工区。建设项目必
须经过质检部门验收合格后方能使用。
第三章、设施设备安全
第十条、学校的一切设施、设备必须安全可靠。所有教学仪器设备按规定落实安全防护措施。严禁使用不安全的设施设备。实验室的有害、有毒物品必须与一般实验物品分开储存,并按有关规定专室专人保存保管。学生在实验中使用有害有毒物品时,必须在教师正确指导下,按规范xx作。
第十一条、校园内的电线必须安装规范,并经常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运转正常。对违章、年久失修、超载的电线,要进行拆除、更换。
第十二条、教室、实验室、图书室、计算室、会议室、食堂、走廊、厕所等师生活动场所的电器设备,应安装规范,做到无裸露的电线、无破损的开关和xx座。
第四章饮食卫生安全
第十三条、学校必须认真执行、,做好各项卫生工作,防止食物中毒事件发生,防止传染病生发、流行。
第十四条、学校应设置医务室,配备保健教师。食堂工作人员和小卖部售货人员必须持健康xx上岗,并定期进行体检,严禁有传染病的人员上岗。
第十五条、学校食堂必须保持环境整洁,消除苍蝇、老鼠、蟑螂等有害生物,防止病源滋生。
第十六条、学校食堂应当购买保鲜、消毒设备。xx作间、物品保管室、食物储藏室应当分离,实行专人管理。食堂餐具应当定期消毒。严禁作何有害xx品及其有害容器或有害包装进入食堂。
第十七条、学校食堂采购人员要严格把好食品的采购关,严禁向无了生许可xx的单位或个人订购集体用餐食品,严禁购进过期、变质食物、食品。
第十八条、食堂工作人员应采用新鲜洁净的原料制作学生用餐,不得出售过期、变质的食物、食品。在无保鲜的情况下,不得出售隔夜食品。
第十九条、学校小卖部必须有卫生部门核发的卫生许可xx,采购和出售食品必须符合卫生要求。严禁购进和销售过期、变质的食物、食品,严禁购进和销售[三无"食品。
第五章、校内活动安全
第二十条、学校在校内内项活动的开展,要做到有计划、有组织、有纪律,防止发和安全事故。
第二十一条、学生课外活动,应当由教师负责组织和管理,严禁学生在不安全的场所活动,严禁学生使用不安全的设施和器材。
第二十二条、学校应建立课间、课后教师值勤制度,引导学生在课间进出时有序出入,放学时分批离开教室、学校,避免拥挤。
第二十三条、学校应加强对艺术节、体育节等大型活动和体育训练课的组织,做到安全、有序,对一些可能发生伤害事故运动项目,必须有切实可行的保护xx措施。
第六章、校外活动安全
第二十四条、学校组织学生开展校外集体活动,要有明确的目的,周密的安排,严格的措施,确保师生安全。
第二十五条、学校组织学生校外集体活动实行安全责任制。班级活动由班主任带队,年级活动由校级领导带队,全校xx活动由校长带队。
第二十六条、学校组织学生校外集体活动乘坐的车辆,要按交通管理部门的规定进和安全检查,严禁乘坐无xx、无照人员驾驶的车辆,严禁车辆超载、超速运行。
第二十七条、学校不得组织学生参加商业xx庆典、演出活协。不得参加与教育教学无关的社会活动。
第七章、防火防爆安全
第二十八条、学校应当认真执行,按照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明确专人管理,并定期组织检验、维护,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第二十九条、学校应当保障校舍疏散通道,严禁在通疲乏和疏散口堆放杂物。
第三十条、严禁在校园生产易燃易爆物品,严禁非法携带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进入校园。
第八章、安全教育与管理
第三十一条、学校安全工作实行领导责任制。学校校长是本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安全工作的总务主任应与学校签订学年度安全责任书,明确安全责任。
第三十二条、学校应当按规定设置保卫机构,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关键部位的管理责任。
第三十三条、学校要加强师生的安全教育、经常组织学生学习安全知识,广泛宣传,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周"、[安全教育日"活动,提高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增强师生的自护自救能力。
第三十四条、学校要学生教育遵纪守法,不逗赶打闹,不携带xx具器械上学。不寻衅滋事,不打架斗殴,严防伤亡事故发生。要抓好学生的教育,强化日常行为规范训练,确保学生犯罪率为零。
第三十五条、学校要加强教师职业道德教育,严禁教职工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严禁教职工辱骂和讽刺学生。
第三十六条、学校要定期对学校安全状况进行自查,对自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要督促分管的领导及时整改,消除隐患。
第三十七条、学校要实行安全事故报告,如发生安全事故,班主任必须在8小时内上报学校,重大事故必须及时上报学校,学校如实上报县教育局。
第九章、奖励与处罚
第三十八条、学样应当定期表彰奖励安全工作先进班主任、先进个人。
第三十九条、教职工忽视学生安全、对待学生态度简单、粗暴的,给予批评教育;对拒不接受批评教育、不听劝告并造成不良影响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对因玩忽职守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辞聘、开除。触犯刑律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条、学校安全工作实行一票否决,发生安全事故,当事人当年不能评先,不得晋绒及,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第四十一条、班主任老师不经学校同意,组织学生校外活动,或撞自组织学生参加与教学无关的社会活动,发生事故的,追究班主任老师的责任,并给予全校通报批评和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十章、附则
第四十二条、本条例由学校负责解释。
第四十三条、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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