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通知

时间:2022-09-13 14:12:02 通知 我要投稿

【精选】培训通知模板合集6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我们都可能会用到通知,通知是运用广泛的知照性公文。写起通知来就毫无头绪?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培训通知6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精选】培训通知模板合集6篇

培训通知 篇1

  地点:沂蒙大讲堂三楼

  4、心理健康普测

  各学院自行组织新生心理普测。

  时间:20xx年10月27日-11月27日

  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对新生心理普测结果进行分析汇总并反馈给学院,各学院组织开展初次谈话、筛查工作,并将结果汇总上报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并备案。

  具体情况另行通知。

  5、箱庭体验

  自10月12日-12月21日每周四下午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开放2个箱庭体验室(第二生活区A1楼东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和致远1号楼2207箱庭咨询室),供学生自愿报名参加。

  要求:通过拨打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电话(7258809)提前一周预约。

  6、“寻找自我、体会成长”主题活动

  通过征集志愿者,组织开展“真人秀”活动,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引导学生关注自我、寻找自我,践行实践,体会成长。各学院依据“寻找自我、体会成长”主题自行设计策划丰富多彩、学生们喜闻乐见的活动,普及心理调试方法,使学生合理认识心理问题,引导学生学会心理自助,营造良好的心理健康氛围。

培训通知 篇2

  各分公司: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xx)23号令第6条规定和国家安监总局3号令《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及县安监局20xx年4号便函通知要求,全公司所有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安全培训,取得上岗证,方可上岗作业。今后公司所有新招人员和在职人员未经过安全培训,未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件,一律不得上岗作业,具体安全培训规定要求如下:

  一、安全培训有关规定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xx)23号令第6条规定:强化职工安全培训。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殊工种一律严格考核,按国家有关规定持职业资格证书上岗;职工必须全部经过培训合格后上岗。企业用工要严格依照劳动合同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凡存在不经培训上岗、无证上岗的企业,依法停产整顿。没有对井下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或存在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企业,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予以关闭。

  国家安监总局3号令《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有关规定:

  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进行安全培训的从业人员包括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培训,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增强预防事故、控制职业危害和应急处理的能力。未经安全生产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第十三条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新上岗的临时工、合同工、劳务工、轮换工、协议工等进行强制性安全培训,保证其具备本岗位安全操作、自救互救以及应急处置所需的知识和技能后,方能安排上岗作业。

  第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岗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每年接受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第十九条从业人员在本生产经营单位内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应当重新接受车间(工段、区、队)和班组级的安全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者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当对有关从业人员重新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

  二、公司安全培训规定

  1、从业人员培训要求,除矿长资格证、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以外的所有在职人员,由具有安全培训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2、公司安全培训计划安排如下:

  (1)首批对矿山从业人员,由具有安全培训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培训考核发证,持证上岗。

  (2)第二批对选矿车间及附属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考核。

  (3)第三批对持有矿长资格证、安全管理资格证、特种作业操作证及有关县级以上有关部门颁发的资格证的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

  3、公司要对本单位的所有从业人员分期、分批、分工种制订年度安全培训计划,并按计划实施培训,各分公司要密切配合、组织好安全培训工作,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档案。

  4、从业人员培训管理规定

  (1)第一次安全培训不合格的从业人员进行重新培训,重新培训的费用自理,不付培训工资;第二次安全培训不合格者,再次参加县安监局安全培训;第三次安全培训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2)凡发现未经培训持证上岗的从业人员,要追究所在单位各级领导责任。

  (3)各级管理部门要对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进行检查,发现存在有无证上岗者,首先责令停止作业,对无证上岗者立即开除,并追查具体安排人责任和领导责任。

  (4)各单位新招从业人员,实行“谁签字、谁负责,谁安排、谁负责”的制度。若发现一人未经培训上岗,对批准签字和安排负责人扣除一个月工资,两人以上给予降级处分。

  (5)各分公司要认真组织做好本公司内部新招从业人员“三级”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在本单位内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重新上岗和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全员安全素质和技术操作能力,并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档案。

  (6)加强从业人员持证管理,建立从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人员、矿长资格证人员的台帐,并保存相关证件的复印件。

  (7)协助上级部门做好各种持证人员的培训、复训工作。

  (8)经常检查从业人员的`持证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坚决做到无证不准上岗。

  特此通知

培训通知 篇3

各学区办(督导办),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推进国家卫生区建设,全面完成创建卫生区健康教育工作目标任务,根据大足创卫指挥部发〔20xx〕7号文件精神,决定参加创建卫生区健康教育工作培训。现将培训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会时间

  20xx年10月26日下午14:30-16:30。

  二、参会地点

  大足区人民医院老院区大会议室(行政楼9楼)

  三、参会人员

  1.各学区办健康教育工作分管领导1人;

  2.各学校健康教育工作分管领导、专兼职工作人员各1人(详细名单见附件)。

  四、培训内容

  《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xx年版)》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标准及释义。

  五、有关要求

  1.请学校做好相关工作安排,确保参会人员能正常参会。

  2.请参会人员务必准时参会。

  3.差旅费回原单位报销。

  附件:大足区教育系统学校健康教育工作分管领导及专兼职工作人员名单

  重庆市大足区教育委员会

  20xx年10月25日

培训通知 篇4

各科室:

  现将举行全院医、技人员医疗安全培训,具体安排及要求如下:

  一、培训内容及讲课人员:

  医疗安全 常增林 主任医师 医务科副科长

  二、培训时间及科室:

  20xx年2月7日(星期二)下午5:00

  参加科室:普外科A、普外科B、骨外科、胸外科、神经外科、泌尿外科、手外科、肛肠科、妇产科、耳鼻喉科、眼科、麻醉科、皮肤科、口腔科、门诊医生、体检中心、社区医生,病理科、核医学科、放射科全体医技人员。

  20xx年2月8日(星期三)下午5: 00

  参加科室:神经内科、心内科、内分泌科、肾病科、呼吸内科、消化内科A、消化内科B、肿瘤科、肿瘤科血液科、疼痛科、儿科、ICU、急诊科、贵宾病房、功能科,药学部、检验科各室全体医、技人员。

  注:目前在门诊工作的医务人员均参加当天所在科室的培训,2月7日(星期二)下午各科值班的医师参加2月8日(星期三)下午的培训,2月8日(星期三)下午各科值班的医师提前参加2月7日(星期二)下午的培训。

  三、培训要求:

  本次培训所有科室主任必须参加,请各科科主任组织本科所有医、技人员按时参加,无故缺席、迟到、早退人员一律扣200元。其他人员及来院进修实习人员自愿参加。

  培训地点:康泰楼一楼多功能报告厅

  医务科

  二0一*年二月六日

培训通知 篇5

  市属各医疗单位、驻玉农垦团场医院:

  为认真贯彻落实20xx年省、市妇幼卫生重点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做好全市妇幼卫生工作,经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研究同意,决定举办全市妇幼专干业务培训会议。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解读《20xx年基层妇幼卫生考核细则》、《XX市20xx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办法》、安排20xx年妇幼重点工作;

  (二)讲解《20xx年妇幼卫生信息管理》;

  (三)儿童保健知识;

  (四)孕产妇保健知识。

  二、培训时间

  20xx年1月29日早晨8:30报到(报到地点:市妇幼保健站三楼会议室),会期一天。

  三、培训地点

  市妇幼保健站三楼会议室。

  四、参训人员

  市属各医疗单位妇幼专干。

  五、有关事项

  此次培训由市卫计局主办,市妇幼保健站承办,各单位要统筹安排好日常工作,务必确保妇幼专干按时参会,参训人员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培训通知三:

  各位结对教师:

  在实施穗研字[20xx]08号文件《XX市农村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科教师培训工作意见(试行)》的基础上,结合XX市教育局当前重点工作的要求,我市第二期农村地区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培训将从20xx学年开始,本期培训以农村义务教育阶段骨干教师为主,并把镇街教学指导中心业务干部纳入培训范围。

  特聘请你担任生物学科农村教师的结对指导老师(名单附后),聘期两年(20xx年12月至20xx年12月)。现定于12月30日至31日为第一次集中培训时间,你需要参加一段培训活动,请于12月31日(星期四)上午8:30到达华泰宾馆(XX市先烈南路23号。周边公交:先烈南路站11133 236 33 56 62 65 74 高峰快线12 高峰快线8 209 27 289 293 546 54 85),参加学科培训活动。请准时出席。

  凭本通知向学校请假。

  XX市教育局教学研究室

培训通知 篇6

各安监站,经济发展局:

  众所周知,安全生产培训是安全生产工作的基础和防治措施,它是实现“安全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保障。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政府机关历来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为进一步提高各个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和安全意识,并进一步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安全培训责任,深入推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依据《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县安监局定于4月份开展安全培训专项检查。关于专项检查有关事项公告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全县冶金、建材、机械、轻工、纺织、贸易等行业或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

  二、检查内容

  1、安全培训制度、计划的制定及其实施情况;

  2、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3、新员工三级安全培训教育情况;

  4、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者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对有关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的情况;转(复)岗人员安全培训教育情况;

  5、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档案的建立、健全情况;

  6、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情况(主要检查作业现场)。

  三、检查方法及时间安排

  (一)检查采取听汇报、查资料、看现场等形式,具体程序是:

  1、听取企业安全培训工作情况专题汇报;

  2、检查安全培训相关资料;3、现场检查;

  4、反馈检查情况;

  5、依法采取现场处理措施或实施行政处罚。

  (二)专项检查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乡镇检查(月日-月日)。各乡镇安监站,开发区经济发展局根据要求制定具体的检查方案,要充分发挥乡镇安监机构的作用,组织人员对辖区内规模以上企业开展拉网式检查,摸清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情况,并于4月12日前将附件填写汇总后上报县安监局。

  第二阶段:县局抽查(月日-月日)。县安监局在乡镇检查的基础上组织人员抽查生产经营单位不少于50家。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乡镇、经济开发区要高度重视安全培训专项检查活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集中人员、集中时间、集中精力组织好安全培训专项检查活动,确保专项检查取得实效。

  2、统筹安排,督促指导。各乡镇,经济开发区要把安全培训专项检查与当前其他工作紧密结合、统筹安排,做到相互支持、相互促进。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并认真填写企业安全培训情况相关资料。

  3、严格执法,注重实效。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责令生产经营单位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严格按照《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国家安监局令第20号)、《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3号)等法律法规上报县安监局对生产经营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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