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检查简报

时间:2023-01-16 18:36:28 简报 我要投稿

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检查简报范文(精选21篇)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我们每个人都可能会接触到简报,简报一般都有固定的报头,包括简报的名称、期号、编发单位、发行日期、保密等级和编号。那么拟定简报真的很难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检查简报范文,欢迎阅读与收藏。

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检查简报范文(精选21篇)

  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检查简报 篇1

  12月20日下午,富阳渔山乡组织人员对辖区内烟花爆竹零售店经营、储存进行消防安全专项检查。此次检查,是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富阳区《关于在危化、民爆和烟花爆竹行业开展岁末年初风险隐患排查管控行动》和富阳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开展“四大行动”之消防安全集中攻坚整治行动》的通知精神的重要举措。

  检查组深入各烟花爆竹零售点,重点检查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烟花爆竹储存是否安全有序,销售场所消防器材配备是否足量且完好程度、禁止烟火标识是否规范等情况,销售的.烟花爆竹产品来源合法性、是否堆放无关商品、是否设置安全警示标识、有效,值班值守落实等情况进行仔细检查。

  检查中发现储存点前、后门的设置宽度未达到规定要求,并当场要求立即整改。同时,检查人员还向经营者宣传《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增强了烟花爆竹经营者的消防安全防范意识,提升了行业场所的消防安全防范管理水平,有效预防了冬季烟花爆零售店的消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检查简报 篇2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部署,切实加强岁末年初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和消防安全工作,坚决遏制和有效预防安全事故发生,结合疫情防控和岁末年初治安形势,连日来,福贡县公安局治安防控大队联合县应急管理局到全县六乡一镇区,对烟花爆竹销售点开展安全检查。

  检查中,工作人员重点对烟花爆竹销售点的库存量、经营证照是否齐全,进货渠道是否正规、合法,仓库储存条件是否达标等情况进行了检查,同时大力宣传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法律法规,要求各经销商严格落实安全责任主体制度,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全面消除各类隐患,共同营造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良好氛围。

  此次共检查烟花爆竹销售点13家。通过检查,全面排查清理了各类安全隐患,进一步规范了烟花爆竹销售点的管理,增强了烟花爆竹经营者的'安全防范意识,为辖区治安持续稳定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检查简报 篇3

  8月29日,双峰县走马街镇组织镇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工作人员在辖区内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检查。

  检查中,工作人员重点对烟花爆竹零售经营户安全许可情况及烟花爆竹堆放、灭火器配备、专柜设置等安全实施设备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并加大对假冒伪劣、过期、“三无”等烟花爆竹产品的检查力度。对检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经营零售店进行批评教育,不能立即整改到位的下达限期整改指令书。工作人员按照烟花爆竹经营的相关要求和管理条例进行安全知识宣传,提醒各经营户发挥主体责任,要开展常态化自查,严格遵守烟花爆竹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合法经营,避免不发生安全事故,防患于未然。同时,鼓励群众积极举报非法经营、储存、运输等违法行为。

  通过此次检查,及时消除了各类安全隐患,进一步提高了各经营店主的安全意识。下一步,该镇将继续加大对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店的监管力度,切实消除各类烟花爆竹安全隐患,为辖区群众安全提供保障。

  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检查简报 篇4

  为加强全镇烟花爆竹经营门店安全监管,有效遏制烟花爆竹安全事故发生,10月11日至13日,走马街镇相关负责人组织镇安监部门到各烟花爆竹经营门店开展执法检查。

  督查中,工作人员对烟花爆竹经营店证件是否齐全有效,是否存在无证经营或超范围经营,灭火器配备、专柜设置等安全设施设备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并加大对假冒伪劣、过期、“三无”等烟花爆竹产品的检查力度。根据检查结果填写检查台账,对存在问题和安全隐患的经营店当场出具“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同时,向经营者、消费者和周边群众普及烟花爆竹安全知识,要求经营店主提高安全认识,严格按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通过督查,及时排除了安全隐患,进一步规范了烟花爆竹行业行为,提高了经营门店的`安全防范意识。

  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检查简报 篇5

  年关将近,烟花爆竹已进入销售旺季。为规范全镇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行为,严防烟花爆竹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镇烟花爆竹安全形势稳定,1月20日至24日,双峰县走马街镇党委委员林伯文组织镇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执法人员到各烟花爆竹经营门店开展执法检查。

  检查中,执法人员重点对烟花爆竹零售经营户安全许可情况及烟花爆竹堆放、灭火器配备、专柜设置等安全实施设备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并加大对假冒伪劣、过期、“三无”等烟花爆竹产品的`检查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立即整改并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同时,向经营者、消费者和周边群众普及烟花爆竹安全知识,宣传了有关易燃品的'危险和隐患。要求店主提高安全意识,牢固树立安全主体责任,认真做好场所内的消防安全工作。工作人员还向店主列举了一些真实的实例强调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的危害性,告诫店主一定要销售合格烟花爆竹,引导群众购买合格产品。

  通过督查,及时排除了各类安全隐患,进一步提高了各经营店主的安全意识,为确保群众欢乐过节提供了安全保障。

  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检查简报 篇6

  为了进一步做好烟花爆竹零售点的安全监管工作,切实将各类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近日,大柴旦行委公安局柴旦派出所深入辖区烟花爆竹零售店开展安全检查工作。

  检查中,民警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工作要求,重点查阅了辖区烟花爆竹销售点是否持有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对存储烟花爆竹仓库的消防器材配置是否到位、安全通道是否畅通、烟花爆竹进货渠道是否合法以及是否储存、销售假冒伪劣烟花爆竹产品等情况进行了详细检查。民警要求相关从业人员切实提高安全意识,规范有序存放烟花爆竹,加强对烟花爆竹储存库区的巡防防范,严禁非法销售超标、伪劣、假冒烟花爆竹产品。

  期间,民警还通过发放宣传资料、讲解法律法规等方式,重点向辖区群众宣传了防盗、防电信网络诈骗、扫黑除恶等与群众日常工作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常识,不断增强群众法制观念和自身防范意识,确保自身人身和财产安全。

  通过此次安全检查,增强了辖区烟花爆竹经营人员的安全守法意识,有效规范了烟花爆竹的`经营销售秩序,消除了安全隐患,为辖区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检查简报 篇7

  春节将至,烟花爆竹销售进入旺季,为有效预防和控制各类烟花爆竹事故发生,全面促进辖区烟花爆竹市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1月26日,甘州区东街街道联合区应急管理局、公安、消防、市场监管等部门对辖区的烟花爆竹销售点进行专项检查。

  检查中,检查人员按照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场所相关安全要求,全面排查辖区零售点经营状况,重点检查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是否齐全,烟花爆竹的进货渠道是否合法,是否经营“三无”产品,防火措施是否到位等。同时,检查人员积极开展烟花爆竹安全知识宣传,向经营户强调烟花爆竹销售安全的重要性,积极自觉抵制非正常渠道进购的'烟花爆竹产品或伪劣产品。

  此次共检查烟花爆竹经营点10余处,排查安全隐患一处,已当场整改。通过此次安全检查,进一步规范了烟花爆竹市场和安全生产经营秩序,为广大群众度过一个安全、欢乐、祥和的春节营造良好环境。

  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检查简报 篇8

  为进一步提高村民烟花爆竹禁燃禁放意识,近日,街关镇派出所、综合行政执法队,应急管理办公室进行了联合执法,重点排查烟花爆竹生产销售存储等违规违法行为,为辖区人民营造良好过节环境。

  执法人员详细查看了各户是否存放烟花爆竹,进行了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宣传,引导村民不储存、不燃放烟花爆竹,积极举报存储、燃放烟花爆竹违规违法行为;督导各门店提高意识,不组织、不参与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对发现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要积极举报。

  通过开展联合排查工作,进一步拓宽春节期间禁燃烟花爆竹的宣传范围,切实提高了村民群众自觉遵守意识。同时,该镇将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存储、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辖区百姓过一个平安祥和的`春节。

  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检查简报 篇9

  春节即将来临,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运输和燃放各环节进入事故易发、多发期,为有效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连日来,湘潭市岳塘区建设路街道组织所辖各社区深入门店开展烟花爆竹专项安全检查和宣传工作。

  检查中,重点对烟花爆竹销售点的.营业证件、经营范围、购销台账、进货渠道、储存数量、存放方式、产品质量等情况进行了详细排查,对无证售卖和超标、伪劣、假冒的烟花爆竹予以没收,此次共检查沿街门店40余家,收缴销毁烟花爆竹8箱。其间还对各门店消防设施是否完善、主要通道出口是否通畅、安全制度是否落实到位等情况进行了检查,督促经营者要自觉加强安全管理、落实各项防范措施。此外,检查人员还向烟花爆竹经营店宣传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相关条例,提醒零售店主不得私自出售、存放、非法或不合格烟花爆竹产品。

  通过此次检查,进一步规范了辖区烟花爆竹经营秩序,提高群众对烟花爆竹安全的防范意识,有效消除了安全隐患。下一步,街道将加大对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的执法力度,为营造安全形势营造良好氛围。

  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检查简报 篇10

  岁末年初,烟花爆竹销售旺季到来。近段时间,石狮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组织民警开展烟花爆竹零售点安全检查,切实强化石狮市烟花爆竹领域安全监管,有效打击烟花爆竹经营违法违规行为。

  检查中,民警对石狮市烟花爆竹零售点进行全覆盖检查,明确安全隐患责任点,重点查验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是否齐全、零售点货品量是否超标、灭火器是否过期、消防安全措施落实是否到位等,并对经营业主进行安全常识宣传教育,督促其严格落实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

  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检查简报 篇11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阳江市关于加强重点时段烟花爆竹安全执法检查工作部署,扎实做好岁末年初重点时段烟花爆竹行业企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根据《阳春市加强重点时段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工作方案》,市应急管理局联合市公安局、市市监局、市供销社等部门于2020年1月14日起到松柏镇、河镇、春湾镇、石望镇、陂面镇等重点镇进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严防各类烟花爆竹事故的发生,全力确保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市场安全。

  此次检查,执法人员重点对各销售店(点)是否存在“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等形式与居民住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与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等重点建筑物安全距离不符合要求“两关闭”和“三严禁”等违法行为进行检查,并向烟花爆竹专营户强调烟花爆竹销售安全的`重要性。

  此次行动中共抽查了30多家烟花爆竹销售店(点),其中大部分销售店(点)经营安全状况较好,未发现“两关闭”和“三严禁”等严重违法行为,但个别销售店(点)存在安全警示标志不规范、货品存放不符合要求、货物摆放不规范、店内使用非防爆电器等问题,执法人员立即责令其限期整改,同时对其进行了安全教育;并要求镇安监办发出整改文书,及时跟进,确保整改到位。同时,检查组督促相关镇街严把烟花爆竹经营相关标准和要求,加强日常巡查,严格依法经营。

  下一步,我市将继续加大安全检查力度,确保我市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让广大群众度过一个安全、欢乐、祥和的春节。

  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检查简报 篇12

  12月29日起,峄城区榴园镇全面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排查专项行动。

  此次行动中,该镇安监所、派出所等抽调精干力量,对辖区村庄内的.小卖部、超市及人员密集场所开展拉网式排查,全面摸清范围内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户情况,严格检查烟花爆竹销售许可证。重点检查烟花爆竹企业四防等设施完好情况及有无超员、超量、超范围经营等情况。同时,提高烟花爆竹安全宣传力度,让广大经营户了解烟花爆竹事故教训及相关案例,提高经营户的安全意识。

  截至目前,已检查小卖部等53家,发现非法经营、安全设施不规范情况8起,并对非法经营情况给予坚决取缔。

  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检查简报 篇13

  春节临近,进入烟花爆竹销售旺季,为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有效预防、坚决遏制烟花爆竹重大爆炸事故发生,德州市公安机关自10月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声势浩大的烟花爆竹专项整治行动。截至目前,共检查从业单位840余家次,发现并整改安全隐患85处;收缴鞭炮103余万头、烟花2700余个。

  行动开展以来,德州公安机关对可能私制私藏烟花爆竹的废弃院落、厂房、仓库,私存私售烟花爆竹的小商品市场、婚庆殡葬服务单位,私存私放烟花爆竹的`房地产项目、建筑工地等进行滚动排查,并逐一登记造册。同时,加强对物流企业配送车辆及储存库房的治安检查,防止非法储存或配送车辆非法运输、夹带烟花爆竹,彻底摸清辖区易制爆原材料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底数,严格落实购销备案、流向登记和实名登记制度,落实可疑情况报告制度,及时发现非法烟花爆竹线索。截至目前,德州公安机关共组织开展集中排查行动30余次,排查重点地区220余处、重点部位2250余处;检查从业单位840余家次,发现并整改安全隐患85处;查处非法储存、运输烟花爆竹案件1起,收缴鞭炮103余万头、烟花2700余个;查处违反道路运输烟花爆竹许可事项违法行为1起,行政处罚单位1家。

  同时,德州各分县公安局按照《德州市公安机关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通过多种媒介和途径,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发动工作,采取网络媒介推发消息、电视以及户外LED 显示屏、出租车、公交车滚动字幕、悬挂横幅、粉刷永久性标语、发放传单等方式,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非法生产、销售、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性及违法性。

  此外,德州市公安局严格执行德州市政府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规定,将烟花爆竹管理法规、烟花爆竹安全燃放规定,特别是禁止燃放区域、禁止燃放的烟花爆竹品种等,向广大群众特别是未成年人进行广泛宣传,提高守法和自我保护意识。截至目前,全市共通过媒体报道140余次,播放安全提示1070余次,网络媒介发送方提示消息9370余条,悬挂条幅850余条,粉刷永久性标语1250条,张贴和发放宣传材料4.3万余份。

  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检查简报 篇14

  记者近日从重庆綦江区召开的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打非”工作推进会上获悉,即日起,将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烟花爆竹“打非”专项行动,确保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稳定。

  元旦、春节期间烟花爆竹“打非”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从即日起,该区各级、各部门“打非”工作人员将以城乡结合部、废旧厂房、集贸市场等区域为重点,对辖区范围内的安全隐患进行拉网式、地毯式的.清理排查,严厉查处非法生产、储存、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对查获的非法烟花爆竹一律当场没收,由区“打非”办公室集中销毁。对违法行为人按规定依法处理。

  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检查简报 篇15

  1月4日,省安委会作出部署,要求全省全面开展一次烟花爆竹“打非”排查专项行动,以有效防范烟花爆竹类事故的`发生。

  省安委会要求,深刻吸取去年12月24日河北唐山和山东德州非法生产烟花爆炸事故教训,地方各级政府要统筹组织各有关部门,采取有力措施,联合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燃放等行为。此次排查将充分发挥乡镇、街道、村组、社区等基层组织作用,实行网格化管理,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开展常态化巡查摸排。重点地区要开展“拉网式”筛查,同时落实有奖举报制度,加大奖励力度。对收缴罚没的非法烟花爆竹产品,要妥善封存,依法予以销毁处置。

  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检查简报 篇16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12月25日下发紧急通知,要求深刻吸取近期河北唐山、山东德州两起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爆炸事故教训,全面加强烟花爆竹“打非”等安全监管工作,立即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排查专项行动。

  通知要求,把烟花爆竹“打非”作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对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实施“地毯式”排查、全方位打击。立即全面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排查专项行动,重点排查城乡接合部、城中村、出租房屋等可能出现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行为的场所。对重点排查对象登门检查、逐人过筛。巩固烟花爆竹运输“两头查、中间堵”管控措施,加大装卸查验和路面巡查力度。加强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运输行为的.追根溯源,全面捣毁非法行为利益链条。加强对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严禁企业“三超一改”(超许可范围、超人员、超药量和擅自改变工房用途)行为,严禁分包转包生产线、工(库)房和多股东各自组织生产,严禁非法委托不具备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生产、加工烟花爆竹成品、半成品、原材料。强化烟花爆竹流向管控措施,督促企业使用信息系统严格登记烟花爆竹流向。对组织、参与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烟花爆竹行为构成犯罪的,及时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运输企业单位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坚决依法给予罚款、责令停产停业、暂扣直至吊销相关许可证照的处罚。

  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检查简报 篇17

  8月29日,双峰县走马街镇组织镇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工作人员在辖区内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检查。

  检查中,工作人员重点对烟花爆竹零售经营户安全许可情况及烟花爆竹堆放、灭火器配备、专柜设置等安全实施设备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并加大对假冒伪劣、过期、“三无”等烟花爆竹产品的检查力度。对检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经营零售店进行批评教育,不能立即整改到位的下达限期整改指令书。工作人员按照烟花爆竹经营的相关要求和管理条例进行安全知识宣传,提醒各经营户发挥主体责任,要开展常态化自查,严格遵守烟花爆竹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合法经营,避免不发生安全事故,防患于未然。同时,鼓励群众积极举报非法经营、储存、运输等违法行为。

  通过此次检查,及时消除了各类安全隐患,进一步提高了各经营店主的.安全意识。下一步,该镇将继续加大对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店的监管力度,切实消除各类烟花爆竹安全隐患,为辖区群众安全提供保障。

  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检查简报 篇18

  12月25日,国务院安委办下发紧急通知,要求从组织领导、监督检查等方面加强烟花爆竹“打非”等安全监管工作,并立即全面开展一次烟花爆竹“打非”排查专项行动。

  12月24日,河北省唐山市、山东省德州市先后发生两起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爆炸事故,已造成7人死亡、6人受伤。这两起事故暴露出一些地方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问题依然十分突出,烟花爆竹旺季“打非”工作仍存在明显漏洞和薄弱环节。

  通知要求,切实加强对烟花爆竹安全监管特别是“打非”工作的组织领导。地方各级安委会特别是市、县(市、区)主要领导要将烟花爆竹“打非”作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全面加强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运输、燃放各环节及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对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实施“地毯式”排查、全方位打击。对工作开展不力、失职漏管,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等现象突出甚至发生事故的,要严肃问责。

  立即全面开展一次烟花爆竹“打非”排查专项行动。要重点排查城乡接合部、城中村、出租房屋等可能出现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行为的场所。要准确把握本地区“打非”工作规律特点,对重点排查对象登门检查、逐人过筛。要巩固烟花爆竹运输“两头查、中间堵”管控措施,加大装卸查验和路面巡查力度。要加强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运输行为的追根溯源,全面捣毁非法行为利益链条。

  要加强对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严禁企业“三超一改”(超许可范围、超人员、超药量和擅自改变工房用途)行为,严禁分包转包生产线、工(库)房和多股东各自组织生产,严禁非法委托不具备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生产、加工烟花爆竹成品、半成品、原材料。要持续推进烟花爆竹经营专项治理,深刻汲取12月20日墨西哥烟花爆竹市场爆炸事故和2月15日山东济南烟花爆竹市场爆炸事故教训。要严格按法定条件、程序、时限实施烟花爆竹道路运输安全许可。要强化烟花爆竹流向管控措施,督促企业使用信息系统严格登记烟花爆竹流向。

  对组织、参与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烟花爆竹行为构成犯罪的,要及时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运输企业单位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坚决依法给予罚款、责令停产停业、暂扣直至吊销相关许可证照的处罚。

  提高烟花爆竹安全宣传引导工作力度。以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举报电话,提高举报奖励标准。积极宣传事故的惨痛教训以及典型案件调查处理问责结果和刑事追责案例。

  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检查简报 篇19

  为加强全镇烟花爆竹经营门店安全监管,有效遏制烟花爆竹安全事故发生,10月11日至13日,走马街镇相关负责人组织镇安监部门到各烟花爆竹经营门店开展执法检查。

  督查中,工作人员对烟花爆竹经营店证件是否齐全有效,是否存在无证经营或超范围经营,灭火器配备、专柜设置等安全设施设备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并加大对假冒伪劣、过期、“三无”等烟花爆竹产品的检查力度。根据检查结果填写检查台账,对存在问题和安全隐患的经营店当场出具“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同时,向经营者、消费者和周边群众普及烟花爆竹安全知识,要求经营店主提高安全认识,严格按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通过督查,及时排除了安全隐患,进一步规范了烟花爆竹行业行为,提高了经营门店的.安全防范意识。

  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检查简报 篇20

  我市相关部门通过全面清理、突击巡查等方式持续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违法行为。为进一步加大对烟花爆竹“打非”工作力度,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防范事故发生,1月27日上午,市应急管理局联合市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军埠镇政府到军埠镇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检查。

  检查组一行深入军埠镇百货商店、纸烛店、文具店等经营性场所,检查商户是否存在非法经营烟花爆竹、无工商执照等情况,对店铺及仓库、存储室等地方逐一排查,并向商家铺户宣传我市禁炮有关规定,详细讲解非法生产储存经营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要求各经营单位依法规范自身经营行为,减少火灾、伤人等事故和扰民问题的发生,共同营造安全、文明的节日氛围。

  春节临近,为了防止非法生产、非法销售和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死灰复燃,进一步加强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有效预防和控制各类烟花爆竹事故发生,1月27日下午,南溪镇镇长杨钊柳、分管领导陈树文带队开展节前烟花爆竹专项检查行动,南溪镇派出所、市监所、执法队、钟堂村干部等单位参加此次行动。

  此次行动,重点检查镇区沿街商铺是否存在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检查经营性场所“四加一”落实情况;并发放全市禁炮宣传单,教育商铺业主不能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

  通过此次专项检查行动,切实增强了商铺人员的安全意识,下一步南溪镇将继续加强烟花爆竹专项检查力度,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等违法行为,加大对我市禁炮有关规定的宣传力度,确保辖区群众人身财产安全。

  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检查简报 篇21

  自烟花爆竹禁放工作开展以来,唐王街道把禁放工作作为当前重要工作来抓,立足本职,积极作为,加强烟花爆竹管理。

  日前,已进入全时段禁燃禁放阶段,唐王街道加大检查防控力度,派出所、城管执法中队、城管科实行24小时不间断巡逻检查工作制度,包村干部、村干部24小时值班值守,加大驻村检查力度,如发现违规燃放行为,将严肃处理。

  据统计,截至目前,我街道派出所共查处非法储存烟花爆竹危险物质事件两起,分别处以行政拘留五日及三日的.行政处罚;收缴违规销售烟花爆竹价值两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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