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简报

时间:2023-01-11 14:11:11 简报 我要投稿

宣传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简报范文(通用24篇)

  在日常生活或是工作学习中,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简报,简报具有一般报纸新闻性的特点,这是共性;它又有本身的特点。你知道什么样的简报才能算得上是好的简报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宣传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简报范文,欢迎大家分享。

宣传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简报范文(通用24篇)

  宣传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简报 篇1

  2月7日至9日,为切实做好春节前消防安全生产工作,在所属各物业服务中心开展安全生产自查工作的基础上,总经理、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任新亮和副总经理、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副组长王巍带队,分赴所属物业服务中心进行节前消防安全生产检查工作。

  任总对此次检查内容作了统一部署,技术部对检查细则做了具体安排,重点包括:冬季管网及设备防冻情况、天然气用气安全、消防设施设备、防火防盗防水、空置楼层管理、现场环境卫生、假期人员值班情况、二次装修等方面内容。

  检查组到达各个项目后,首先与项目经理和管理人员召开检查例会,在听取各项目经理汇报项目安全工作自查及春节期间相关工作安排情况后,检查组领导针对各项目不同情况设计了重点检查内容及检查线路,随后进行现场实地检查。

  在检查中对各项目存在的施工现场垃圾未及时清理、值班记录未按规范填写、设备间卫生清洁不到位等问题要求立即现场整改。针对检查存在的其他消防隐患,要求相关部门尽快落实整改,并将处理情况上报总公司。

  总经理任新亮在检查中强调,各项目管理人员一定要加强节日期间的安全意识,做好人员安排及现场巡查,熟练掌握紧急突发事件处理预案,备齐应急物资,全力保障项目生产及消防安全。

  王巍总要求各项目对检查出的问题立即整改,并将处理结果上报总公司,各项目要加强值班人员节日在岗情况的检查,时刻紧绷安全这个弦。

  消防安全是公司日常各项检查工作中的重中之重,安全生产责任重大,不能有半点松懈和麻痹大意。通过此次节前消防安全大检查,强化了现场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各项目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能力,促进了项目人员消防安全生产的责任心,为确保各项目客户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打下了坚实基础。

  宣传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简报 篇2

  正值岁末年初,是烟花爆竹生产销售旺季,为强化烟花爆竹安全监管,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金寨县南溪镇积极开展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行为专项行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元旦、春节期间社会安全稳定。

  一是加强领导,提高认识。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深刻吸取“11.08”舒城县境内一企业爆炸事故教训,充分认识到当前烟花爆竹“打非”任务的艰巨性和复杂性,进一步增强“打非”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成立“打非”工作领导组,狠抓工作措施落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确保“打非”工作取得实效。

  二是部门联动,集中整治。镇安监办联合市场监督管理所、公安派出所、司法所等单位开展拉网式“打非”专项行动,对辖区内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行为进行全面、彻底、不间断地排查。坚决摧毁非法生产烟花爆竹地下“产业链”,捣毁并查清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等原材料来源和烟花爆竹的销售渠道,对生产工具、成品、半成品要一律予以收缴,对违法非法行为当事人要依法严厉处理,做到发现一起,打击一起,处罚一起,教育一片。

  三是完善措施,落实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层层签订“打非”责任状,把任务和责任逐级压实到各村和有关单位,继续实行联系村领导包片包村,村干部包组包户的责任制度,对因日常监管不到位、管理责任不落实,造成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事故的,依法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四是强化宣传,造浓氛围。通过村村响广播广泛宣传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的违法性、危险性和危害性,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以非法生产烟花爆竹典型事故案例教育广大人民群众知法、懂法、守法,切实提高安全意识,自觉抵制、举报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公布相关部门举报电话及举报奖励办法,充分调动广大群众举报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行为的.积极性,不断提高社会监督成效。

  宣传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简报 篇3

  为贯彻落实医院《关于20xx年元旦放假安排的通知》精神,做好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宜宾市第一人民医院安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受分管院长肖世强委托,组织保卫、总务、基建、设备、物管等部门于12月25日9时许依次对院本部1幢楼顶、污水处理中心、学生宿舍、药房、工人住地、负压室、外科大楼、中心供氧、洗浆房及锅炉房开展了节前安全大检查,以确保节日期间医院安全、稳定、和谐,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检查过程中,检查组一行本着对职工、患者及家属安全负责的态度重点对区域内的消防设施完好有效情况、特种设备的强检情况、危险品和毒麻药品的管理情况、泡沫夹心彩钢板的使用情况、电线线路安全及学生宿舍安全等进行查看,对存在的问题不姑息纵容,及时指出并记录在案。

  此次检查共发现安全隐患19处,现场整改5处,另有14处已在检查过程中当场向所辖科室、部门提出整改意见及措施,并要求大家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立即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并完善安全管理工作中的不足,努力为广大患者朋友提供一个安全、祥和的就医环境。

  宣传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简报 篇4

  为进一步加强春节期间五华区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确保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和节后的正常复工,营造安定和谐的春节氛围,确保春节及春运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20xx年1月20日上午,区交运局组织对五华区范围内在建公路项目昆明(岷山)至楚雄(广通)高速公路扩建工程土建一标、昆明至倘甸高速公路土建一标、二标项目部驻地及各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

  检查中,区交运局要求各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加强节前、节中、节后的安全检查,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意识,认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牵头组织对工地进行全面安全检查,主要针对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重点检查深基坑工程、模板支架工程、起重吊装、脚手架工程、临时用电、大型机械等方面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现场和生活区的防火及用电安全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落实整改。进一步强化安全责任落实,做好值班值守及突发应急情况处置。节日前后,特别要加强节后复工前新上岗人员的教育、交底和审核。认真做好教育、交底记录。施工现场要根据各类突发性事件的应急救援预案,做好人员培训和物资准备,并按照本项目应急预案工作要求,对节日期间值班留守人员逐一进行交底告知,落实好相应措施。确保突发情况后,预案能快速、有序、有效启动。进一步做好节前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建设单位要按时结算和支付工程款,施工总包企业对所承包工程项目的农民工工资支付负总责,分包企业对所招用农民工的工资支付负直接责任,监理单位要负责监督施工企业落实实名制管理、工资支付台账、工资专户、人工费支付台账等制度。各施工单位要加强对工资支付情况的自查自纠,及时处置支付异常情况,预防欠薪事件的发生。

  下一步,区交运局将继续加强辖区公路行业在建项目的安全监管工作,对违规工地进行严肃查处,确保春节期间及今冬明春工程建设安全平稳有序,确保我区公路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中向好。

  宣传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简报 篇5

  为切实做好烟花爆竹、危化品生产、存储、经营的排查工作,统筹推进打非治违工作全面开展,10月11日上午,河北省宁晋县唐邱镇召开了烟花爆竹、危化品行业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动员会动员会,参会人员有镇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派出所包村干部、各村支部书记、各村主管安检工作的人员。

  会上就烟花爆竹、危化品的排查工作做统一安排部署。会议要求,为确保全镇坚决杜绝烟花爆竹的生产、贮藏、经营,采取强有力措施,从源头上抓起,严格落实烟花爆竹排查体系,大力宣传烟花爆竹的严重危害,由镇、村、民相结合,完善监督、举报、惩处体系。

  会议强调,全面开展烟花爆竹、危化品打非治违工作。一是加强对危化品和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建立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工作责任制;二是强化责任意识,要突出镇、村、村民组三级网格主体责任,实行“镇包村、村包组、组包户”的严厉打击烟花爆竹、危化品行业的工作责任制,将任务细化到村、责任到人。使人民群众形成自觉监督、举报的氛围;三是强有力执行,严格按照烟花爆竹、危化品行业打非治违工作方案贯彻执行。打非治违工作期间,镇安监部门将联合派出所随时督查,严格执法。对生产、贮藏、经营烟花爆竹、危化品的行为发现一起,追究一起,绝不姑息。

  宣传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简报 篇6

  12月29日起,峄城区榴园镇全面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排查专项行动。

  此次行动中,该镇安监所、派出所等抽调精干力量,对辖区村庄内的小卖部、超市及人员密集场所开展拉网式排查,全面摸清范围内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户情况,严格检查烟花爆竹销售许可证。重点检查烟花爆竹企业四防等设施完好情况及有无超员、超量、超范围经营等情况。同时,提高烟花爆竹安全宣传力度,让广大经营户了解烟花爆竹事故教训及相关案例,提高经营户的安全意识。

  截至目前,已检查小卖部等53家,发现非法经营、安全设施不规范情况8起,并对非法经营情况给予坚决取缔。

  宣传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简报 篇7

  春节临近,进入烟花爆竹销售旺季,为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有效预防、坚决遏制烟花爆竹重大爆炸事故发生,德州市公安机关自10月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声势浩大的烟花爆竹专项整治行动。截至目前,共检查从业单位840余家次,发现并整改安全隐患85处;收缴鞭炮103余万头、烟花2700余个。

  行动开展以来,德州公安机关对可能私制私藏烟花爆竹的废弃院落、厂房、仓库,私存私售烟花爆竹的小商品市场、婚庆殡葬服务单位,私存私放烟花爆竹的房地产项目、建筑工地等进行滚动排查,并逐一登记造册。同时,加强对物流企业配送车辆及储存库房的治安检查,防止非法储存或配送车辆非法运输、夹带烟花爆竹,彻底摸清辖区易制爆原材料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底数,严格落实购销备案、流向登记和实名登记制度,落实可疑情况报告制度,及时发现非法烟花爆竹线索。截至目前,德州公安机关共组织开展集中排查行动30余次,排查重点地区220余处、重点部位2250余处;检查从业单位840余家次,发现并整改安全隐患85处;查处非法储存、运输烟花爆竹案件1起,收缴鞭炮103余万头、烟花2700余个;查处违反道路运输烟花爆竹许可事项违法行为1起,行政处罚单位1家。

  同时,德州各分县公安局按照《德州市公安机关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通过多种媒介和途径,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发动工作,采取网络媒介推发消息、电视以及户外LED 显示屏、出租车、公交车滚动字幕、悬挂横幅、粉刷永久性标语、发放传单等方式,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非法生产、销售、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性及违法性。

  此外,德州市公安局严格执行德州市政府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规定,将烟花爆竹管理法规、烟花爆竹安全燃放规定,特别是禁止燃放区域、禁止燃放的烟花爆竹品种等,向广大群众特别是未成年人进行广泛宣传,提高守法和自我保护意识。截至目前,全市共通过媒体报道140余次,播放安全提示1070余次,网络媒介发送方提示消息9370余条,悬挂条幅850余条,粉刷永久性标语1250条,张贴和发放宣传材料4.3万余份。

  宣传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简报 篇8

  记者近日从重庆綦江区召开的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打非”工作推进会上获悉,即日起,将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烟花爆竹“打非”专项行动,确保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稳定。

  元旦、春节期间烟花爆竹“打非”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从即日起,该区各级、各部门“打非”工作人员将以城乡结合部、废旧厂房、集贸市场等区域为重点,对辖区范围内的安全隐患进行拉网式、地毯式的清理排查,严厉查处非法生产、储存、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对查获的非法烟花爆竹一律当场没收,由区“打非”办公室集中销毁。对违法行为人按规定依法处理。

  宣传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简报 篇9

  1月4日,省安委会作出部署,要求全省全面开展一次烟花爆竹“打非”排查专项行动,以有效防范烟花爆竹类事故的发生。

  省安委会要求,深刻吸取去年12月24日河北唐山和山东德州非法生产烟花爆炸事故教训,地方各级政府要统筹组织各有关部门,采取有力措施,联合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燃放等行为。此次排查将充分发挥乡镇、街道、村组、社区等基层组织作用,实行网格化管理,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开展常态化巡查摸排。重点地区要开展“拉网式”筛查,同时落实有奖举报制度,加大奖励力度。对收缴罚没的非法烟花爆竹产品,要妥善封存,依法予以销毁处置。

  宣传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简报 篇10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12月25日下发紧急通知,要求深刻吸取近期河北唐山、山东德州两起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爆炸事故教训,全面加强烟花爆竹“打非”等安全监管工作,立即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排查专项行动。

  通知要求,把烟花爆竹“打非”作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对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实施“地毯式”排查、全方位打击。立即全面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排查专项行动,重点排查城乡接合部、城中村、出租房屋等可能出现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行为的场所。对重点排查对象登门检查、逐人过筛。巩固烟花爆竹运输“两头查、中间堵”管控措施,加大装卸查验和路面巡查力度。加强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运输行为的追根溯源,全面捣毁非法行为利益链条。加强对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严禁企业“三超一改”(超许可范围、超人员、超药量和擅自改变工房用途)行为,严禁分包转包生产线、工(库)房和多股东各自组织生产,严禁非法委托不具备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生产、加工烟花爆竹成品、半成品、原材料。强化烟花爆竹流向管控措施,督促企业使用信息系统严格登记烟花爆竹流向。对组织、参与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烟花爆竹行为构成犯罪的,及时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运输企业单位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坚决依法给予罚款、责令停产停业、暂扣直至吊销相关许可证照的处罚。

  宣传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简报 篇11

  12月25日,国务院安委办下发紧急通知,要求从组织领导、监督检查等方面加强烟花爆竹“打非”等安全监管工作,并立即全面开展一次烟花爆竹“打非”排查专项行动。

  12月24日,河北省唐山市、山东省德州市先后发生两起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爆炸事故,已造成7人死亡、6人受伤。这两起事故暴露出一些地方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问题依然十分突出,烟花爆竹旺季“打非”工作仍存在明显漏洞和薄弱环节。

  通知要求,切实加强对烟花爆竹安全监管特别是“打非”工作的组织领导。地方各级安委会特别是市、县(市、区)主要领导要将烟花爆竹“打非”作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全面加强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运输、燃放各环节及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对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实施“地毯式”排查、全方位打击。对工作开展不力、失职漏管,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等现象突出甚至发生事故的,要严肃问责。

  立即全面开展一次烟花爆竹“打非”排查专项行动。要重点排查城乡接合部、城中村、出租房屋等可能出现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行为的场所。要准确把握本地区“打非”工作规律特点,对重点排查对象登门检查、逐人过筛。要巩固烟花爆竹运输“两头查、中间堵”管控措施,加大装卸查验和路面巡查力度。要加强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运输行为的追根溯源,全面捣毁非法行为利益链条。

  要加强对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严禁企业“三超一改”(超许可范围、超人员、超药量和擅自改变工房用途)行为,严禁分包转包生产线、工(库)房和多股东各自组织生产,严禁非法委托不具备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生产、加工烟花爆竹成品、半成品、原材料。要持续推进烟花爆竹经营专项治理,深刻汲取12月20日墨西哥烟花爆竹市场爆炸事故和2月15日山东济南烟花爆竹市场爆炸事故教训。要严格按法定条件、程序、时限实施烟花爆竹道路运输安全许可。要强化烟花爆竹流向管控措施,督促企业使用信息系统严格登记烟花爆竹流向。

  对组织、参与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烟花爆竹行为构成犯罪的,要及时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运输企业单位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坚决依法给予罚款、责令停产停业、暂扣直至吊销相关许可证照的处罚。

  提高烟花爆竹安全宣传引导工作力度。以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举报电话,提高举报奖励标准。积极宣传事故的惨痛教训以及典型案件调查处理问责结果和刑事追责案例。

  宣传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简报 篇12

  春节临近,为切实做好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老洲镇开展烟花爆竹“打非”专项行动,着力治理消除经营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安全隐患,强化烟花爆竹安全监管。

  该镇成立镇烟花爆竹“打非”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为成员,负责领导、协调开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各村建立日常监管机制,针对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的隐蔽性、流动性、长期性、反复性的特点,做到“六防一包”(包排查、包发现、包教育、包打击、包取缔、防反弹),对重点户实施村、组二级干部包保责任制,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留死角的安全监管责任网络。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

  该镇在专项行动期间,联合派出所、市场监督管理所、安监办等部门,对镇域内烟花爆竹非法经营、非法运输、非法储存等行为,进行地毯式的排查摸底,对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发现一处、打击一处、整治一处、巩固一处,确保全镇烟花爆竹“打非”工作取得实效,为全镇人民营造一个祥和、安全的节日环境。

  宣传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简报 篇13

  春节将至,为切实做好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人民群众过上平安祥和的新春佳节,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新疆吉木萨尔县老台乡党委、政府组织乡安监办工作人员,深入辖区在建工程、砂石场、烟花爆竹销售点等重点场所实地察看安全生产的情况。

  突出抓好烟花爆竹运输储存、销售和燃放等环节的安全监管,整治无证经营、售卖假劣产品、超量贮存等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重点加强对农村客运班车、学校周边路段等的安全管理,协助派出所发挥“两员”作用,确保春运安全有序;督促各村、乡辖各用人单位落实安全责任,加强春节期间的安全管理,严格落实负责人现场带班生产制度,严格各个施工环节的安全管理,严防坍塌、高空坠落等事故发生。

  吉木萨尔县老台乡将通过此次安全生产检查,做到强化、督促、落实用人单位主体责任,在乡辖区内保安全、促生产、共发展,为全乡人民创造安全、祥和的春节提供有力的保障。

  宣传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简报 篇14

  春节期间历来是安全生产的关键时期。长丰县各级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风险意识和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突出重点,深入开展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加强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一是突出以接送学生车辆、客货运车辆为重点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二是突出对集贸市场、商场、宾馆、酒店、歌舞厅、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要进行全方位的为重点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三是突出烟花爆竹销售旺季监管,要加强对烟花爆竹储存、运输、销售、燃放等环节的安全管理,坚决打击、取缔非法生产、销售、运输烟花爆竹行为。

  四是突出各未停工建筑施工单位的安全监管,加强安全施工、用电用火、建筑机械、大风恶劣天气施工的安全监管;

  五是突出加强民爆器材、危险化学品等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凡是超量储存、超员作业、无安全操作规程、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坚决停产整顿。

  六突出加强特种设备监管,特别是医院使用的锅炉和化工生产使用的各类压力容器,医院、商场使用的.电梯。要对各类气体储存、充装单位进行认真检查。

  七是突出重点加强城市燃气、供电、供水的.监督检查、检修和维护工作。

  同时,该县以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为契机,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加大安全监管监察执法力度,及时发现、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集中公开严惩一批无视法律、无视监管、无视生命安全的严重非法违法行为。

  宣传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简报 篇15

  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减少城市环境污染,连日来,驿城区人民街道各社区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活动。

  社区工作人员通过入户宣传、张贴宣传单、居民微信群、深入物业企业对工作人员进行条例宣讲等方式,向商户、居民宣传禁放烟花爆竹规定的重要意义,使更多的居民意识到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增强辖区内居民环保意识及安全防患意识。

  通过多样性的宣传工作,进一步增强了商户、居民对烟花爆竹燃放的安全意识和防范意识,保护了环境,营造了自觉禁放烟花爆竹的氛围。

  记者了解到,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并处于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构成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对违反行为,各单位和广大人民群众均有权制止、劝阻、举报。

  宣传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简报 篇16

  为持续改善空气质量,上石桥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强化工作部署,多举措开展禁售禁燃禁放工作。

  精密部署,压实责任分工。该镇召开专题工作会议,深入传达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烟花爆竹禁售禁燃禁放工作会议精神,成立禁燃禁放工作专班,实行班子成员包片,一般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的网格化管理责任制。成立32个村级禁燃禁放工作巡逻队,加大重点时段巡逻频次,及时制止燃放鞭炮行为,积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

  广泛宣传,筑牢思想防线。通过流动宣传车、村广播、微信群、下队巡逻等宣传方式,让群众们真正了解到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重大意义及违反规定应承担的法律后果,营造禁售禁燃禁放工作“人人知晓,人人参与”的浓厚氛围。截至目前,全镇已累计出动宣传车20余次,张贴宣传公告60余份,微信等线上宣传500余次。

  强化排查,夯实源头治理。镇综合行政执法队、派出所、市场监管所、应急办等多部门联合执法,对辖区内超市、便利店、杂货店等商店开展拉网式排查,对违法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鼓励群众积极举报非法销售、储存、运输和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等违法违规行为,从根本上切断燃放烟花爆竹输送链条,确保营造文明、绿色、环保的节日氛围。

  宣传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简报 篇17

  冬季易发生雾霾天气,每年一到年根儿,烟花爆竹的燃放成了大气污染的一大来源。记者从正在召开的密云“两会”上获悉,明年密云城区拟实施烟花爆竹禁放、限放,将作为会议的一项单项议题,提交全体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进行审议和讨论。

  为了有效治理因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的空气污染、噪音污染,明年1月1日起,密云城区将实施最为严厉的禁放、限放措施。

  据了解,密云区限制燃放区域包括:鼓楼街道、果园街道、密云镇、檀营地区的.行政区域内。限制燃放区域内(除禁放的地点外),从农历除夕、正月初一的全天,正月初二至正月十五每日的7时至24时,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其他时间不得燃放烟花爆竹;全区的安全保护单位、交通枢纽、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储存场所等十七类区域,在任何时间均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在空气重污染预警一级或二级期间,采取临时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措施,本区行政区域内全天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并暂停销售烟花爆竹。

  此外,作为首都水源涵养区,密云区将继续大力实施清洁空气行动计划,保障空气质量始终位居全市前列。未来,密云区将加快推进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新城四大集中供热中心全部完成煤改气,基本实现城区无煤化和平原地区燃煤锅炉“清零”的目标。持续推进农村地区煤改清洁能源,完成24个村、8000户以上改造任务,全域实现劣质燃煤“无生产、无销售、无使用、无存放”。

  宣传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简报 篇18

  整治行动,确保20xx年元旦和春节期间全市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其中,专项整治要强化烟花爆竹禁限放安全管理措施,依法严肃查处在禁放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以及燃放禁放种类特别是个人燃放礼花弹等违法违规燃放行为。

  针对岁末年初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特点,我市制定了《聊城市烟花爆竹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根据方案要求,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强化对烟花爆竹批发、零售经营单位的监管,突出重点时段、重点区域和重点企业(网点),加大执法力度,增加检查频次,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要对辖区内的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和零售网点定期检查,对排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登记建档,下达整改指令,限期整改。要继续实行销售旺季驻库安全督导员制度,驻库安全督导员每天必须将现场检查情况以短信形式向县级安监局报告,发现违规违章行为要立即制止或纠正。

  要严格按照“保障安全、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总量控制、适度竞争”的原则,依法依规合理布设零售网点,零售场所面积不小于10平方米,其周边50米范围内没有其他烟花爆竹零售点,并与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加油站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设施等保持100米以上的安全距离。凡是以“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等形式与居民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零售点以及与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建筑物安全距离不足、集中连片经营、在超市内销售、未按规定专店销售的零售点一律不予许可,已颁发的《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要予以撤销。

  各级公安部门要切实加强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监督检查,依法严格审查开具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加强对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监督检查,依法严肃查处无证运输和“一证多运”、“少开多运”等违法违规运输行为。要严格审批大型焰火燃放活动,严格审查燃放作业单位资质、作业人员资格。

  要强化烟花爆竹禁限放安全管理措施,积极配合同级政府细化明确烟花爆竹禁限放时间、地点和种类,依法严肃查处在禁放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以及燃放禁放种类特别是个人燃放礼花弹等违法违规燃放行为,依法严厉打击各类烟花爆竹制贩、储存等违法犯罪活动。

  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依法对烟花爆竹承运人、运输车辆及驾驶员、押运员的相关资质进行严格检查,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运输行为。

  各级教育部门要加强中小学生安全教育,使其掌握烟花爆竹安全常识,确保安全燃放。各级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要加强城区范围内的烟花爆竹城市管理工作,依法整治店外经营、占道经营烟花爆竹行为。

  宣传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简报 篇19

  春节期间,是燃放烟花爆竹的高峰期,燃放烟花爆竹将导致空气中颗粒物等有害物质急剧增加,造成环境空气污染严重。按照环保部和自治区环保厅做好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要求,为倡导市民不燃放烟花爆竹,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我市因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的空气污染,桂林市开展20xx年春节期间禁限放烟花爆竹专项工作。

  加强宣传和严格管控是禁限放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这次宣传活动从1月20日开始至2月23日结束,宣传方式主要是“一广五进”,即向广大市民广泛宣传,集中进幼儿园、中小学校、社区、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宣传活动期间由市环保局牵头向全市人民发出春节期间不燃放烟花爆竹倡议书,在桂林生活网及桂林人论坛开展题为“春节期间你会燃放烟花爆竹吗?”的倡议书响应投票及个人承诺活动,并通过桂林电视台、桂林日报、桂林晚报等载体集中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提倡市民不燃放烟花爆竹;在社区悬挂张贴横幅标语,在宣传栏公告禁限放区范围及禁限放时段,在禁放区张贴悬挂标识标牌;与市教育局联合在全市中小学校开展召开主题班会、征文比赛及签名活动,并在媒体宣传报道。

  严格管控方面推出“五项举措”,

  一是减少和控制烟花爆竹销售点,暂停四城区市区范围内烟花爆竹临时销售点的审批;

  二是对市区范围仍在有效期内的经营(零售)许可证,城区安监部门和工商部门要进行核验,进一步优化调整销售网点的布局;

  三是安监、公安、质监等部门加大监管力度,依法查处非法经营和运输行为;

  四是加强对在禁放区内、禁放时段内燃放烟花爆竹的单位或个人的监管和处罚;

  五是加强监控,一旦出现重污染天气,及时启动预警程序,并在全市范围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通过广泛、深入、持续的宣传及严格管控措施,争取广大市民对不燃放烟花爆竹的理解和支持,自觉不燃放烟花爆竹,减少因燃放烟花爆竹带来的空气污染,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

  宣传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简报 篇20

  为创造一个和谐健康的生活环境,提高师幼、家长的安全及环保意识,倡导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减轻空气污染,营造共同保卫碧水蓝天的社会氛围。11月16日至17日,城关第四幼儿园开展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活动。

  活动中该园通过电子屏播放禁燃禁放标语、发放禁燃禁放宣传单页、公众号倡议书、开展安全教育主题活动等形式,让家长、幼儿了解燃放烟花爆竹的危险性,引导家长宣传动员邻居及亲属远离烟花爆竹,文明安全过年,守护美丽舒城的碧水蓝天。

  通过此次活动,让幼儿、教师及家长认识到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重要性,树立文明意识,为建设文明校园、创建健康生态环境,过平安祥和的春节营造出良好的氛围。

  宣传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简报 篇21

  为增强幼儿的安全意识,让幼儿感受燃放乐趣的同时远离危险,2022年1月6日,叙永县叙永镇西城幼儿园开展了“安全燃放烟花爆竹”主题教育。

  活动中,各班老师组织幼儿回忆新年趣事,切入安全燃放烟花爆竹主题,再结合视频、图片和故事对幼儿安全燃放烟花爆竹进行详细讲解,让幼儿认识到燃放烟花爆竹的危险性。老师与幼儿一起总结燃放烟花爆竹的注意事项 ,要求幼儿必须在家长的陪同指导下燃放烟花爆竹。最后老师组织幼儿玩游戏"放烟花",在游戏情境中感知体验燃放烟花的自我保护方法,加强安全教育。

  通过活动,孩子们了解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的注意事项,进一步提高自我保护能力,从小树立安全燃放烟花爆竹意识,为度过一个平安快乐的春节提供有力保证。

  宣传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简报 篇22

  春节临近,为减少鞭炮造成空气污染和火灾隐患,维护公共财产和人身财产安全,桓台县唐山镇中心幼儿园开展禁放烟花爆竹宣传系列活动。

  假期里,教师签订禁放烟花爆竹承诺书。孩子们与家长一起,用绘画、手工等多种方式做了禁放烟花爆竹的宣传画,以此来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险性及相关安全知识,描绘出了新风尚,为空气“减负”,为健康“加码”。

  宣传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简报 篇23

  新年伊始,花山公安民警辅警仍旧坚守岗位,深入花鸟市场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活动,摸排是否有违规销售烟花爆竹行为,对老板耐心宣讲《马鞍山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签订承诺书,对沿街商铺开展烟花爆竹销售检查,倡议大家一起为空气“减负”,为健康“加码”。

  为确保辖区群众有一个安静祥和的新年,花山公安不断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积极行动、多措并举,加强烟花爆竹禁售、禁燃、禁放宣传工作。向辖区群众发放宣传单、悬挂条幅、张贴海报、让辖区商超老板签订责任书,对违规燃放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积极劝阻。

  宣传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简报 篇24

  近日,复兴街道安监科深入辖区太和、茅坪、友谊、阳坪等烟花爆竹零售点持续开展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旺季安全督查检查

  当前是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旺季,也是事故多发、易发期。为认真做好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旺季安全生产工作,复兴街道高度重视,采取了一系列扎实过硬举措,继续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强化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旺季安全监管,严厉打击烟花爆竹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本次重点查看烟花爆竹零售点是否超量储存、城乡结合部的烟花爆竹零售点是否存在连片经营和超量储存等现象。复兴街道安监科每走一处烟花爆竹零售点,特别强调要提高安全意识,严禁采购、销售非法和假冒、伪劣、超标产品,严禁仓库超量储存。

  复兴街道处于城乡结合部,地理位置特殊,烟花爆竹零售点比较多,安全监管任务重。据悉,复兴辖区共计27家烟花爆竹经营零售点,自今年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以来,复兴街道多次深入辖区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集中活动,到目前为止,辖区没有发生一起烟花爆竹安全事故,为辖区广大群众欢度2013年元旦、春节营造和谐欢乐的节日氛围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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