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巡查简报

时间:2023-02-20 18:30:40 晓怡 简报 我要投稿

关于耕地巡查简报(通用21篇)

  在日复一日的学习、工作或生活中,需要使用简报的场合越来越多,简报的写作既不同于文字作品,也不同于评论文章。一般简报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关于耕地巡查简报,欢迎阅读与收藏。

关于耕地巡查简报(通用21篇)

  耕地巡查简报 篇1

  近日,金昌市自然资源局派出巡查组,对辖区范围内的耕地保护情况开展了巡查。

  巡查组重点对永昌县朱王堡镇、水源镇、河西堡镇、焦家庄镇、红山窖镇、南坝乡和金川区双湾镇田长制公示牌完整情况,有无发生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窑、建房、建坟、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废弃物,以及有无排放倾倒污染物或其他破坏耕地行为进行了巡查,切实做到“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把违法用地消除在萌芽状态,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在开展耕地动态巡查的`同时,巡查组还深入田间地头、农户家中开展耕地保护政策宣传培训,切实提高了镇、村两级田长履行保护耕地职责的主动性,增强了村民耕地保护的自觉性,营造出良好的耕地保护社会氛围。

  耕地巡查简报 篇2

  日前,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土厅、农牧厅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设施农业用地管理的通知》,首次细化设施农用地分类,明确备案管理程序,加强和规范对全区设施农业的用地管理。

  《通知》对设施农用地管理类别将更加具体。根据全区设施农用地发展的具体情况,国土厅对设施农用地的类别进行了补充完善。其中生产设施中补充了现代立体蔬菜种植,菌种与菌包(菌棒)生产与培育、出菇场所等食用菌生产设施用地;附属设施用地中补充了栽培后废料等废弃物收集、存储用地等;配套设施用地中补充了规模化枸杞种植、规模化葡萄种植所必须的配套设施用地等。

  为防止各地以生活用房等名义擅自或变相将设施农用地非农化,《通知》明确各类农业园区中涉及建设永久性餐饮、住宿、会议、大型停车场、工厂化农产品加工、展示、销售等用地一律按建设用地对待。

  引导设施农业合理选址。城市规划区、工业集中区严格控制各类设施农业用地;各类土地整治项目区的新增耕地范围内原则上不得作为附属设施和配套设施用地;生活饮用水源地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等,重要生态功能区保护区附近、国(省)道两侧500米范围内,不得建设畜禽养殖等相关设施。

  进一步细化配套设施用地规模。粮食种植面积200亩至1000亩以内的,配套设施用地规模控制在种植面积的0。3%以内;超过1000亩的,按照种植面积每增加100亩配套设施增加0.3%,但最多不超过10亩。从事规模化枸杞、葡萄、药材等其他规模化种植的,配套设施用地规模可参照规模化粮食生产配套设施用地规模比例予以安排,但不得占用基本农田等。

  《通知》还明确了设施农用地使用与备案程序。要求全区各地设施农用地使用前,经营者应按规定拟定设施建设方案,签订用地协议并向当地国土、农牧部门备案。

  耕地巡查简报 篇3

  20xx年4月13日——15日,区农业农村局农经中心、局办、种植业科、项目科及区农村产权交易所联合巡查小组启动一季度农村土地流转巡查工作,对桂湖街道、斑竹园街道、军屯镇、清流镇、新繁街道、石板滩街道共6个镇(街道)的`41宗新增农村土地流转产权交易鉴证项目及历年累计备案的农村土地流转项目进行了抽查。

  巡查期间,对标流转农村土地的农业用途、种植生产情况,现场认真调查核实,防范“非粮化”“非农化”;对村社干部、经营业主宣讲农田保护要求和政策,核实租金缴付和发放情况,避免纠纷隐患;同时对经营项目就项目建设、市场推广进行指导,促进农业项目提升经营水平。

  耕地巡查简报 篇4

  为贯彻落实国土资源部、农业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完善设施农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孙吴县研究制定了《规范设施农用地管理工作实施意见》,采取四项措施,进一步规范了设施农业用地的`使用和管理,有效促进了设施农业健康有序发展。

  建立共同监管机制。制定了《孙吴县设施农用地审批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健全部门联动工作机制。明确要求设施农用地由用地单位向所在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由县农业局、住建局、国土局、环保局、林业局等部门联合审核并报县政府批准,项目涉及到林地或草原用地的,或需农机局、环保局、水产局等行业主管部门审批的,用地单位应事先征询相关部门意见,项目涉及审批手续完备后由国土资源局整理备案。

  合理控制用地规模。设施农用地进行选址时,严格依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积极寻找废弃地和荒坡、滩涂等未利用地和低效闲置土地作为拟选点,尽可能不占耕地或少占耕地。对每个项目选点要求提交勘察定界图,做好规划设计,并监督用地单位严格按照规划布局建设。同时,依照生产实际和用地性质,控制生产设施用地和附属设施用地的规模,力求将对耕地造成的损害降到最低。

  严格界定用地范围。各部门审批前,由联席会议召集人组织各有关部门实地查看,对以观光农业、休闲农业等巧立名目的非农建设项目,一律不予认定实施农地,如需建设应当先行申办农用地转用手续,坚决杜绝假借设施农用地名义搞非农建设,同时认真组织清理全县范围内设施农用地,对排查出来的存在审批手续不规范和违法占地等行为的历史设施农用地及时整改和清理,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

  切实加强批后监管。对目前已受理审批的设施农用地进行登记备案。同时将设施农用地使用纳入日常土地巡查和卫片执法检查范围,对新增设施农用地是否按照批准的用途、位置、面积以及设施农用地停用后是否及时组织复耕等问题重点巡查,严防擅自改变土地用途,进行非农业建设,避免违法用地案件发生。

  耕地巡查简报 篇5

  9月8日至10日,省自然资源厅自然资源督察处处长陈黔带队到黔西南州晴隆县、兴仁市、兴义市、望谟县检查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设施农用地等工作。

  督查组一行来到晴隆县东观安置点、兴仁市薏品田园街道安和社区大棚项目、兴仁市薏品田园街道龙角茶加工厂、兴义市天下布依、兴义市白碗窑镇生猪养殖项目等地详细了解项目动工建设,项目用地规模,占用地类等情况,查看项目用地手续办理情况。要求,一是必须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严格保护耕地的要求,严禁违法占用耕地,履行好耕地保护的.职责。二是严格执法,对于新增违法占用耕地行为实行“零容忍”,坚决打击,该拆除的坚决拆除。三是要提前做好项目选址和规划,避让开生态红线和基本农田保护区,让项目安全落地,收好保护与发展的底线。

  耕地巡查简报 篇6

  为进一步完善和规范设施农用地使用和管理,支持发展设施农业,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防止以发展设施农业为名,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扩大建设用地规模,辽阳市国土资源局严控严抓,强化设施农用地管理。

  加大宣传力度深入基层村镇,通过发放宣传单、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向广大用地户宣传土地国情国策和耕地保护法律法规,使依法依规用地成为基层群众的普遍共识和自觉行动。

  严格把握使用条件,分类确定用地标准、土地用途限制、使用期限,明确落实土地复垦义务,积极引导农业生产经营者节约集约用地,提高土地效益利用。

  加大巡查力度,层层落实巡查责任,组织执法人员围绕重点村组和重点区域加强巡查,及时发现和制止私搭棚舍等行为。

  严格执行批后监管,加强批后监管,建立动态巡查制度,国土部门、农业部门分工合作,形成联动工作机制,将设施农用地纳入土地日常动态巡查和年度国土资源卫片执法检查范围,实行动态巡查监测。

  耕地巡查简报 篇7

  开春以来,黔东南州各级农业部门紧紧围绕稳定发展粮食生产和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的目标,把加强春季田管和春耕备耕工作作为当前农业和农村工作的一项重点工作,多举并措迅速掀起春季田管和春耕备耕工作热潮。

  一是春耕备耕早部署。1月19日,黔东南州委州政府召开了全州农业农村工作会议,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农业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同时召开了全州农业工作会议,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州农业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并对20xx年全州农业工作进行工作部署,对春耕备耕工作做了安排。2月4日,组织参加全国春管春耕暨种植业结构调整工作视频会议,按照会议精神迅速安排落实全州春耕生产工作。

  二是加强春季田间管理。迅速组织干部、专家和农技人员深入田间地头,开展查苗情、查墒情、查病虫情的“三查”活动,区分不同地区、不同苗情、不同墒情、不同地段,有针对性地制定田间管理方案,做好肥水管理,促使苗情转化升级,增强抗病抗灾能力,为全年农业丰收打好基础。

  三是全力抓好春播生产。当前全州各级农业部门把春播面积作为做好全年农业生产的'关键一环,加大推广绿色高产高效技术模式,推进春耕生产化肥农药零增长行动,促进农业绿色发展节本增效。

  四是为了提高防灾减灾能力,加强和开展农作物生长监测工作。各级农业部门通过实时、定点、动态监测作物生长发育情况,准确掌握农作物生长进程,加强病虫害监测预警,及时发布信息,发挥新型经营主体生产管理优势,适时开展应急防治。加强与气象、抗旱防汛等部门的联系,推动业务交流和信息沟通,准确把握自然灾害的发生发展趋势,认真做好低温冻害、干旱、洪涝灾害等自然灾害的预防和减灾工作,及时采取相应的防灾减灾措施,尽力降低灾害损失。

  五是积极培育农村新型经营,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巩固提高现有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充分发挥其应有的组织农民生产,带动农民增收作用,充分利用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的模式来参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大力扶持、建立一批具有“一乡一业”、“一村一品”品牌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促进当地优势、特色产业的快速发展。

  六是继续加大农资市场监管力度。密切关注农资市场价格行情,开展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和执法大检查,严厉查处和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和哄抬物价等违法行为,加大种子市场监管力度,坚决杜绝假冒伪劣种子流入市场,促进优质农资供应,维护农民权益,打假护优保春耕。

  七是进一步加强种子、农药、化肥、柴油等储备、调运工作,保证春耕生产的顺利进行。

  截止2月22日,全州共完成犁田22.38万亩,犁土24.43万亩。已春播总面积达到129.94万亩,其中春播蔬菜15.74万亩,其他春播作物9.02万亩,种植马铃薯100.12万亩(包括上年秋冬种的马铃薯面积)。全州化肥储备量9.47万吨,农药储备量352.05吨,农膜储备量703.2吨,杂交水稻种子储备量1116.67吨,杂交玉米种子储备量619.5吨。

  耕地巡查简报 篇8

  近日,永城市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发《关于在全市范围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整治的通告》,要求严守耕地保护红线,以“零容忍”态度,坚决遏制新增违法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同时坚持疏堵结合,切实保障农村村民建房合理用地需求,进一步提高全社会依法用地和规划报建的`意识。

  《通告》指出,严格保护全市现有耕地,坚决打击占用耕地进行非农业建设和耕地非粮化行为,各项建设占地必须遵守土地管理、规划建设管理等,经批准后方可实施。全市行政区域内所有乱占耕地建房必须立即停止,限期自行拆除。

  《通告》明确了整治内容为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房,强占多占耕地建房,买卖、流转耕地违法建房,在承包耕地上违法建房,巧立名目违法占用耕地建房,违反“一户一宅”规定占用耕地建房,非法出售占用耕地建房,违法审批占用耕地建房等八类典型问题。

  《通告》还提出,凡参与违法占地、违法建设的党员、村干部、国家干部以及其他公职人员,由纪检监察、组织、人事等部门对当事人予以严肃查处。在查处违法建设工作中失职渎职、玩忽职守、舞弊、索贿受贿的`单位和人员,由纪检监察机关根据有关规定进行查处,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同时,对有用地需求的项目单位或个人,要积极与所在乡镇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对接,经依法审批后再动工建设。在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编制过程中,各乡镇将村民建房纳入计划指标统筹建设,村民可按时按需报批,确保户有所居。

  耕地巡查简报 篇9

  为切实做好太平乡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工作,提高群众保护耕地和耕地非农化意识,进一步加大保护我国耕地力度,2021年5月13日太平乡国土所、司法所、村规站等部门在集镇赶集天联合开展整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宣传活动及其他相关宣传活动。工作人员给过往的群众发放“八不准”和“十个一律”等宣传资料,同时对前来咨询群众提出的问题进行耐心讲解,直到他们听懂满意为止。国土所共计发放各种宣传资料160余份,接待前来咨询的群众20人次。发放宣传资料同时加大宣传力度,告知群众要提高保护耕地意识,发动周边群众保护耕地,做保护耕地的`捍卫者。

  耕地巡查简报 篇10

  20xx年6月17日下午,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召开了全市卫片执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暨信访工作视频推进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杰同志进行了安排部署。会议由执法队副队长张国庆同志主持,土地、卫片、信访工作负责人分别通报了情况。参加此次会议的有:市综合行政执法队全体人员,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局分管副局长、相关科室、执法队等人员,共计一百余人。

  根据培训议程安排,土地中队负责人檀庆宏同志重点就全市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遏制新增违法图斑核查审核情况进行了通报,同时针对问题,提出四点要求:一是对已经判定为违法的图斑,必须依法依规查处到位,该立案的立案、该拆除的拆除、该没收的没收、该复耕的复耕,查处情况在每月止新增月报时一并上报,省厅将持续跟踪;二是对判定不合理的图斑,要坚决纠正、从新判定。下一步省市要组织督导核查,对拒不改正的,按弄虚作假处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三是对审核不通过的图斑,要尽快补充完善相关佐证材料和照片,按时全部提报完成;四是全市要对违法宗数多、面积大的县(市、区)进行排名,并分析原因、查明情况,对问题严重或查处整改不力的`,由市级启动约谈和问责。对该约谈不约谈、该问责不问责的,省级将直接启动约谈问责。同时,卫片、信访负责人分别通报情况,提出明确要求。

  刘杰副局长对全市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提出了要求,强调要进一步做好核查工作,坚决遏制新增问题,一是结合这一次核查工作,各县市区要对照核实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二是问题要查处到位,对违法图斑要逐宗挂账,逐宗排进度、排工期。真正的将责任落实到头上,把责任压实到位;三是核实图斑的问题,坚决打击弄虚作假。对卫片、信访工作分别进行部署,提出要求。

  耕地巡查简报 篇11

  11月5日,李源屯镇联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辖区户庄村村民违法占用耕地建房开展强制拆除工作。

  为有效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新增,我市严格按照《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新增违法行为工作方案》要求,从严落实“八不准”要求,把有效制止、拆除、恢复土地原状作为首要目标,坚决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

  20xx年8月,李源屯镇综合执法大队对辖区内新增违法占地下达《停建通知书》、《拆除通知书》,责令违法当事人限期三日内拆除在耕地上的违法建筑物,后经多次制止无效而采取行动,此次行动共出动工作人员200余人,执法车辆20辆,出动铲车5辆,勾机1辆,拉渣车4辆,对李源屯镇户庄村村民违法占用耕地建房进行强制拆除。目前已拆除违法占地7宗,占地面积约16亩。

  本次“亮剑”行动,表明我市对乱占耕地建房行为“零容忍”的坚定决心,有效震慑了违法乱占耕地建房行为。下一步,我市将继续严格按照整治工作要求,督促李源屯镇政府尽快将垃圾清运完毕,限时恢复耕种条件。

  耕地巡查简报 篇12

  今年3月至4月,全国共有19个省(区、市)报送了地方主动发现的20xx年7月份以后新增违法占用耕地建房典型案例45起。截至4月26日,经相关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共同努力,已整改到位33宗,正在整改12宗。近日,自然资源部对这45起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典型案例进行了公开通报。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粮食安全问题。20xx年7月3日,国务院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对全国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进行动员部署,要求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遏制新增乱占耕地建房行为。

  为进一步落实严格保护耕地的要求,近期,自然资源部印发《关于完善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工作机制的意见》,提出了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的20项具体举措;印发《关于开展20xx年卫片执法工作的通知》,要求将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占用耕地作为衡量一个地区土地卫片执法工作成效的'第一标准,采取多种措施确保消除违法占用耕地状态,对年度内违法占用耕地且未能消除违法状态的,要等量扣减该地区用于耕地占补平衡的可补充耕地数量;对违法占用耕地严重的地区,要严肃约谈问责。

  自然资源部强调,各地和各有关部门要持续保持高压态势,深刻认识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的反复性、顽固性,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强化底线思维,增强危机意识,严格落实《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的通知》要求,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坚决守住18亿亩耕地红线。

  耕地巡查简报 篇13

  近段时间以来,嘉积镇组织精干力量进村入户,深入田间地头,开展撂荒地摸底调查,精准登记撂荒地信息,制定整治复耕计划,让闲置土地重获新生。

  近日,在嘉积镇御景湾小区对面的.桥头洋上,平整撂荒地工作正如火如荼地进行。以前杂草丛生的荒地,在旋耕机等农业机械的作用下重获新生,一眼望去土地平整,水源充足,荒地变良田。

  一段时间以来,嘉积镇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撂荒地整治工作部署,选派精干力量,结合实际,进村入户,深入田间地头,加强撂荒地摸底调查工作,精准登记撂荒耕地信息,全面掌握情况,科学制定整治复耕复种计划,提高土地利用率,让闲置土地重获新生,让“撂荒地”变“致富地”。

  耕地巡查简报 篇14

  近日,武山县山丹镇龚山村全面开展撂荒耕地专项整治工作。加大力度助推撂荒耕地复耕复种进程,确保全村粮食播种面积和产量保持稳定,牢牢守住粮食安全底线。

  撂荒耕地复耕复种工作关乎粮食安全问题,关乎人民群众的粮袋子,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山丹镇龚山村坚持党建引领,积极破解撂荒地整治难题。全力推动村撂荒耕地整治工作,让“睡眠中”荒废的土地“苏醒”来“活”起来,为乡村振兴注入新动力新活力。同时,多方借力,积极探索整治与发展相结合的新模式,把撂荒地整治与壮大村集体经济相结合,不断提升撂荒地治理水平,为农户免费开荒、落实种粮补贴等惠农政策,提高群众开荒复耕种粮的积极性。积极推进土地流转,培育新型经营主体,鼓励村民参与撂荒地治理,多种粮,种好粮,真正做到藏粮于地,藏粮于民。一年之计在于春,春季是播种的季节。伴随着轰隆隆的.机器声,龚山村500余亩的撂荒耕地正在紧锣密鼓整治进行中。

  耕地巡查简报 篇15

  近日,金昌市自然资源局派出巡查组,对辖区范围内的.耕地保护情况开展了巡查。

  巡查组重点对永昌县朱王堡镇、水源镇、河西堡镇、焦家庄镇、红山窖镇、南坝乡和金川区双湾镇田长制公示牌完整情况,有无发生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窑、建房、建坟、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废弃物,以及有无排放倾倒污染物或其他破坏耕地行为进行了巡查,切实做到“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把违法用地消除在萌芽状态,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在开展耕地动态巡查的同时,巡查组还深入田间地头、农户家中开展耕地保护政策宣传培训,切实提高了镇、村两级田长履行保护耕地职责的主动性,增强了村民耕地保护的自觉性,营造出良好的耕地保护社会氛围。

  耕地巡查简报 篇16

  20xx年4月13日——15日,区农业农村局农经中心、局办、种植业科、项目科及区农村产权交易所联合巡查小组启动一季度农村土地流转巡查工作,对桂湖街道、斑竹园街道、军屯镇、清流镇、新繁街道、石板滩街道共6个镇(街道)的41宗新增农村土地流转产权交易鉴证项目及历年累计备案的农村土地流转项目进行了抽查。

  巡查期间,对标流转农村土地的`农业用途、种植生产情况,现场认真调查核实,防范“非粮化”“非农化”;对村社干部、经营业主宣讲农田保护要求和政策,核实租金缴付和发放情况,避免纠纷隐患;同时对经营项目就项目建设、市场推广进行指导,促进农业项目提升经营水平。

  耕地巡查简报 篇17

  按照许昌市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安排部署,建安区采取多种措施,利用一个月的时间,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集中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和国家耕地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在全区营造坚守耕地红线的强大舆论氛围。

  一是政府主导、部门参与。区政府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区政府分管领导多次组织各乡镇办及区直相关部门负责人召开宣传推进会,明确宣传指标和内容,要求各相关单位把宣传工作做实、做细,深入到户,具体到人,用数据作支撑,全面开展宣传活动,做到宣传范围覆盖全区16个乡镇办。

  二是集中宣传、集分结合。每周组织宣传车10余辆、附车载广播、车身悬挂横幅,开展一次大型的全区域范围集中宣传活动。同时利用村内广播、手机短信、微信等形式,分散宣传“八不准”和国家耕地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不间断营造坚决遏制乱占耕地建房行为的舆论氛围。

  三是通俗易懂、形式多样。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以公告、彩页、聊天、讲故事、抖音短视频等形式,广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遏制新增违法建房政策的规定,着力宣传14亿人的饭碗要牢牢端在自己手中,但存方寸地、留于子孙耕,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耕地的爱地、惜地思想,以提高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为出发点,以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为目的,加大宣传力度,引导群众依法合规建房,从源头上杜绝未批先建乱占耕地建房问题。

  四是典型报道,保持威慑。对辖区河街乡王岗村占用基本农田建住宅及椹涧乡金庙村占耕地建钢构棚坚决予以强制拆除、复耕,并将这两起典型案例在全区进行通报,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起到拆除一方、震慑一片的效果,对潜在的其它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起到了一定的警示作用,在社会上树立不敢占、不能站、不想占的意识。

  截至目前,全区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集中宣传月期间,该区共出动宣传车辆700余台次,悬挂横幅1000余条,粘贴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宣传海报3000张,墙体宣传标语56处,大型喷绘版面2处,发放宣传彩页30000份,大喇叭宣传3000余次,发布抖音等视频10余条,取得了较好的宣传效果。

  下一步,在原有的宣传基础上,该区将继续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坚决遏制农村乱占耕地新增行为发生,做到零增长,零容忍。

  耕地巡查简报 篇18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县城规划区控违拆违工作,有效打击土地非法买卖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行为,根据《xxx土地管理法》、《xxx城乡规划法》、《xxx行政处罚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县县城规划区控违拆违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所指的县城规划区范围为第四轮县城总体规划确定的范围,涉及三街五镇一乡,总面积约188平方公里,县城核心规划区总面积约80平方公里。

  二、本通告所指违法建设,是指在城乡规划区内从事的下列建设行为:一是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的,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的都要依法予以处置。二是占压城市道路红线、园林绿线、水域蓝线、历史文化紫线、市政基础设施黄线等五线,严重影响市容观瞻且不宜美化亮化的建(构)筑物和其他设施。三是商品房开发竣工验收后出现的违法建(构)筑物和其他设施,以及遗留的`到期时售楼房等建(构)筑物和其他设施。

  尤其对顶风抢建、暴力抗法抢建构成事实的,新开挖破坏耕地的,重点路段造成极大社会影响的,严重影响规划的违法建设要予以重点打击。

  三、各乡镇(街道)为控违拆违管理责任主体,以属地管理为原则,负责日常巡查防控和投诉快速处置机制的建立实施。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熟悉管辖范围情况的优势,及时发现、制止违法建设,并向县城乡规划执法监察队通报情况。

  四、公安机关要严厉打击阻碍查处违法建设的行为,对查处违法建设时所发生的干预执法、阻挠执法、暴力抗法事件,要从快、从严、从重进行处理。同时按照属地原则,当地派出所要安排足够警力到现场维持秩序。

  五、实行部门联动,对已发生的违法建筑由县控违拆违领导小组函告相关部门,依法综合治理。县环保、消防、卫生、文化、工商、烟草、食品药品监督、公安等管理部门不得对利用违法建筑从事经营活动办理相关证照;县供电、供水、通讯等公用事业单位不予办理开户手续;县建设、工商、税务等管理部门对参与违法建设工程的施工单位要严肃处理;交警部门要严厉打击为违法建设行为提供服务的车辆,特别是“三无”车辆一律予以查扣。

  六、各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含条管单位)干部职工应带头执行有关法律法规。鼓励群众举报投诉违法建设,发现涉嫌违法的建设行为,有权向县控违拆违办公室举报;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依法从严惩治。

  耕地巡查简报 篇19

  今年以来,祁门县平里镇全镇实现复耕复种700余亩水稻,其中贵溪村实现稻谷增收近7万斤,实现了荒地整治到产粮到售卖到回补村集体经济收入的正循环。

  考虑到贵溪村撂荒地整治当年开垦复种的成本支出较大,平里镇党委政府结合实际情况,给予大力支持,帮助加快开垦复种进度,为后续开展的高标准农田建设奠定坚实基础。驻村第一书记吴越远说:“我们将以点带面,用这个模式来带动村民,让他们进一步认识到种粮种地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据悉,贵溪村今年收获的7万斤稻谷,正在进行分批次售卖,其中4.5万斤稻谷已经直接出售,剩余的稻谷也加工成精致小包装大米正在出售。为了让大家吃的放心,吴越远还特意委托专业的检测机构对大米进行安全检测,检测各项指标显示零农残,是真正的`绿色有机大米。

  下一步,平里镇将更加立足实际,多措并举,扎实推进农村耕地撂荒整治行动,盘活土地资源,实现荒地整治村集体经济收入正循环,积极开展撂荒地整治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实现对耕地的长效性保护,产出真正的绿色有机农产品,确保农业增产、农民增收。

  耕地巡查简报 篇20

  7月25日上午,五华县召开撂荒耕地复耕复种工作推进会暨乡村振兴工作例会。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宋学希,县领导温定基参加会议。

  据了解,20xx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县上下踔厉奋发、攻坚克难,确保了五华县撂荒耕地复耕复种工作有序推进。至7月22日,全县完成撂荒耕地复耕面积96286.4亩,其中完成省下发15亩以上图斑面积38305.4亩。

  就如何全力推进撂荒地复耕复种工作和做好近期乡村振兴工作,宋学希强调。

  一是要提高站位,增强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坚持全县“一盘棋”,按照省、市、县委的部署要求,把撂荒地复耕复种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和当前乡村振兴的重点工作来抓细抓实;

  二是要创新举措,加快推进撂荒地复耕复种,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强化各类要素保障,想尽千方百计加快推进撂荒地复耕复种工作;

  三是要强化保障,健全责任体系、建强复耕队伍、强化政策宣传、落实配套措施、规范资金使用、加强督查问责、总结经验做法,确保复耕复种工作有力有序;

  四是要统筹兼顾,加快推进乡村振兴各项工作,切实按照省、市、县的会议和文件精神、部署要求和近期工作要点,逐一去抓好落实。

  会前,与会人员还到转水镇青塘村撂荒地复耕复种现场进行考察,详细了解转水镇推进撂荒复耕好经验好做法。

  耕地巡查简报 篇21

  为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迅速做好撂荒耕地复耕复种的部署要求,强力推进撂荒耕地复耕复种工作。

  6月24日上午,雁洋镇组织驻村领导、驻村组长及村支部书记召开撂荒耕地复耕复种工作现场推进会。与会人员先到雁下、鹧鸪、文社村撂荒耕地点现场参观,实地学习该村复耕复种工作经验。随后召开的'推进会上,通报了各村的撂荒耕地核查情况并明确了各阶段目标任务。

  下一阶段,雁洋镇将不断加强动员,分类施策,挂图作战,对表销号,扎实推进复耕复种工作,确保如期完成复耕复种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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