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买卖合同

时间:2023-02-21 16:30:08 买卖合同 我要投稿

住宅买卖合同15篇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建立,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签订合同能平衡双方当事人的平等地位。那么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住宅买卖合同,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住宅买卖合同15篇

住宅买卖合同1

  甲方:

  乙方:

  为了确保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现就住宅及车库买卖有关事项签订协议如下:

  第一条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甲方自愿将位于 市 号 栋 单元楼的住宅壹套及一楼车库杂物房壹间出售给乙方,其中:住宅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车库杂物房建筑面积 平方米。

  第二条上述住宅及车库杂物房的出售价为人民币 万元整。此价格自甲乙双方签订协议书之日起不得变更。

  第三条付款方式:实行分期付款,首期支付 万元整,第二期支付 万元整。具体支付时间及方式如下:

  乙方陪同甲方到银行归还上述住宅按揭贷款余额取回《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权证》在甲方办妥上述住宅所有权过户手续并将新的《房产证》及车库杂物房的《使用权出让证》交给乙方的当天支付万元整。

  第四条甲方必须在收到乙方支付的首期购房款并归还按揭贷款余额取回《房产证》后的十五日内,与乙方共同到房产部门办理上述住宅所有权过户手续,并将新的《房产证》交给乙方。上述住宅一经办理所有权过户手续,房屋的产权及使用权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再拥有产权及使用权,原入住人员或存放的物品必须在住宅所有权过户后的十五日内搬离。

  第五条鉴于甲方原来只拥有车库杂物房的'使用权而无所有权,仅取得车库杂物房的《使用权出让证》,而《使用权出让证》又不能到发证机关办理“使用人”变更手续的实际情况,该车库杂物房及对应的《使用权出让证》自乙方付清上述购房款之日起至该车库杂物房使用权终了之日止归乙方使用和保管。

  第六条上述住宅及车库杂物房的交易金额不包括售房应缴税费及办理住宅所有权过户手续费等各种税费,此项税费由乙方承担。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______年___月___日______年___月___日

住宅买卖合同2

  卖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买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经纪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同三方在平等自愿、友好协商的基础上,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物业情况

  (一)买卖之房屋(以下简称“该物业”)地址为: ;建筑面积 平方米(以房产证面积为准)。

  (二)房屋所有权证号: ;房屋所有权人为: ;房屋共有权证号: ;房屋共有人 ;土地证号: 。

  第二条:成交价、付款方式和税费约定

  (一)该物业按套销售,买卖双方同意该物业成交价为:人民币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元)。如该物业已安装管道煤气、有线电视等设施,则成交价包含该物业之水电初装费、煤气初装费、有线电视初装费、收楼费、已支付的维修基金等相关费用。

  (二)此次交易所产的税费 【 按照相关部门规定买卖双方各付各税 】 【 】 方式交税。

  (三)付款方式

  1、定金:签订本合同时支付人民币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元)作为定金,定金自动转为房款。

  2、首期房款(不含定金),按下列第 种方式支付:

  (1)首付款为人民币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元)。由买方在 直接支付给卖方。

  (2)由买方为卖产方垫资人民币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 元),买方在还贷日直接存入卖方还贷银行卡用于办理提前还清贷款之用,由卖方承担提前还贷所产生的一切手续费用,该垫资款作为首付款。

  3、房价余款: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元)按下列第 种方式支付:

  (1)一次性付款:买方应在 前支付给卖方。

  (2)银行按揭付款:买方申请【 商业 】 【 公积金 】贷款,贷款额为人民币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元),买方应在签订本合同后 天内办妥按揭贷款申请手续,而卖方应全力协助办理相关手续,包括提供资料,签署有关文件/合同等。该笔款项于买卖完成并办妥他项权利登记后由贷 款银行直接划入卖方银行账号,银行实际贷款额与买方申请贷款额之间差额由买方在 以现金支付给卖方,否则,视为逾期付款。

  第三条:物业的交付

  (一)三方约定于 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测绘鉴证过户相关手续,交易中心受理测绘鉴证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买卖双方到税局办理纳税申报手续。

  (二)卖方交付该物业予买方使用之日期为【卖方收齐楼款当天】 ;卖方交付前必须付清一切有关该物业之欠费(如水电费、物业管理费,有线电视费等),卖方在 将原落户在该物业的全部户口迁移出该物业,否则,视为违约。

  (三)(三)该物业以现状售予买方,买方确认已查阅该物业的权属证明文件,对权属证明文件所载内容无异议,并已实地察看及了解该物业,对该物业朝向、面积、楼龄、楼层、间隔、质量、装修、抵押情况、产权情况、周边环境等均予以认可。该物业之现状:

  1、不带租约 带租约,买方连同现有之租约一起购入该物业,卖方须协助买方与租户签订新的租约

  2、不带家私家电 带家私家电(详见家私家电清单编号: ) 。

  3、【 毛坏房 】 【 带现有装修 】。

  (四)在签署本合同时,卖方同意交付人民币 万 仟 佰 拾 元整 (¥ 元)给经纪方作为该物业之杂费保证金,待结清各项物业欠费后多退少补。

  第四条:合同三方的权利义务与违约责任。

  (一)卖方应在办理交易过户手续前将有关该物业的产权纠纷、债务、税项、租凭以及解除抵押等事项处理完毕,并保证办理交易过户完成时买方无须对上述事项负责。如该物业存在按揭贷款,在未办妥转按或涂销抵押手续前,卖方仍需按时向银行偿还贷款。卖方保证对该物业享有完整的处分权,保证该房产没有被司法机关查封,且出售该物业并没有侵犯第三人的.权利,并保证本合同所载有关该物业之情况以及所提供的全部资料均真实、合法、准确、完整,否则卖方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责任。由于卖方的原因,造成该物业不能办理交易过户手续或与第三人产生纠纷,由卖方承担全部责任。

  (二)经纪方就该物业为买卖双方提供中介服务,且已促成买卖双方签订了本合同,买卖双方同意,卖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经纪方支付人民币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元)作为咨询及中介服务费;买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经纪方支付人民币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元)作为咨询及中介服务费;买方或卖方逾期支付咨询及中介服务费的,每逾期一天,按应付费用的1%向经纪方支付违约金,如买方或卖方违约,导致交易不能进行或者交易取消的,经纪方无需退还咨询及中介服务费,违约方须赔偿另一方已支付的咨询及中介服务费。

  (三)卖方不能按本合同约定将该物业售予买方,或者因违约而无法将该物业售予买方的,应向买方支付该物业成交价的10%作为违约金;卖方逾期交付该物业,或者未能按时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每逾期一天,按该物业成交价的千分之一向买方支付违约金;逾期30天,买方有权不再购买该物业,卖方应退回全部已收款项并向买方支付该物业成交价的10%作为违约金。

  (四)买方不能按本合同约定买入该物业,或者因违约而无法买入该物业的,应向卖方支付该物业成交价的10%作违约金。 买方逾期支付楼款,每逾期一天,按未付楼款金额的千分之一向卖方支付违约金;买方未能按时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每逾期一天,按该物业成交价的千分之一向卖方支付违约金。逾期30天,卖方有权不再出售该物业,买方应向卖方支付该物业成交价的10%作为违约金。

  (五)买卖双方同意在签订本合同后,卖方将该物业之权属证明原件交由经纪方保管至办理该物业交易过户手续当日。

  第五条:买卖双方确认,经纪方与买方或卖方签订的任何协议,或者经纪方出具的任何声明、承诺书等文件。必须加盖经纪方的公章方可生效,买卖双方向经纪方缴付款项,经纪方将根据款项内容开具盖有“财务专用章”的收据,如有员工私自向买卖双方开具白条收据或作出承诺,买卖双方应拒绝接受,否则经纪方不予认可,并不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第六条:本合同如与过往三方的协议、声明、承诺等不一致,应以本合同为准。

  第七条:合同三方履行合同发生争议且无法协商解决的,应向该物业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买卖双方的有效文书送达地址以本合同记载的联系电址为准,自邮寄之日起五天内视为送达。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三份,各份内容必须一致,正文叁页。持有情况如下:卖方一份、买方一份、经纪方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叁方签署(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条:叁方约定的其他事项(对合同条款内容的修改或补充):

  注明:买卖双方确认均已清楚了解上述所有合同条款的内容及含义,并自愿接受合同条款的约束。

  卖方:

  买方:

  经纪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住宅买卖合同3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丙方:

  营业执照:

  甲乙丙三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市相关地方性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相互信任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位于__________房屋一套出售给乙方,乙方对该房屋已做充分了解并实地看房,对该房屋现状无异议,对该房屋的房产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也进行认真阅读,愿意购买该房屋。

  第二条:甲乙双方协商后的`实际成交价格为:人民币元整,此房价包括以下附属设施:整体厨柜、消毒柜、跑步机、太阳能及一切不动产。

  第三条:乙方应于合同签订当日向甲方交付购房首付款人民币元整,甲方应于签订合同当日将该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暂押于丙方。剩余该房屋售房款人民币元整自房管局办理过户之日起一个月内付给甲方。

  第四条:甲乙双方同意甲方于乙方将全部售房款人民币捌拾万元给付甲方后的三日内腾空该房屋并将该房屋的钥匙交给乙方,丙方应积极协助甲乙双方办理该房屋的水电费、暖气费、物业费等手续的交接事宜。甲乙双方同意在甲方交给乙方钥匙前该房屋的水电费、暖气费、物业费等相关费用均由甲方承担;甲方交给乙方钥匙后该房屋的水电费、暖气费、物业费等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如果甲方一时办理不清应给乙方留够足够的费用由乙方代交。

  第五条:乙方付给丙方中介服务费元整,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交纳。

  第六条:除不可抗力外,双方不得中途毁约,甲方中途毁约给付乙方元违约金并赔付丙方元;乙方中途毁约给付甲方16万元违约金并赔付丙方元。乙方延期付款给付甲方违约金元并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四倍利率计息。

  第七条:该房屋过户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过户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契税、交易服务费、产权登记费、土地出让金、印花贴花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个人所得税等等。以上该房屋过户的一切相关费用在过户前由乙方交付丙方,办完手续后乙丙双方凭票结算,多退少补。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丙方三份,经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

  签约日期:

  __年__月__日

住宅买卖合同4

  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卖人:

  注册地址:

  营业执照注册号:

  企业资质证书号: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委托代理人:地址:

  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机构:

  注册地址:

  营业执照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买受人①: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国籍: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

  地址:

  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买受人②: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国籍: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

  地址:

  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买受人③: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国籍: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

  地址:

  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姓名:国籍:

  地址:

  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买受人为两人以上的,其共有方式为【共同共有】【按份共有】,共有方式为按份共有的,约定的份额具体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项目建设依据。

  第二条商品房销售依据。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预售商品房】【现房】。

  第三条买受人所购商品房的基本情况。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以下简称该商品房,其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房号以附件一上表示为准)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项目中的:

  (房屋座落)西堤三路2号第【幢】【座】【单元】【层】号。

  该商品房的用途为住宅,户型为,属

  钢筋混凝土结构,层高为3.15米,建筑层数地上29层,

  地下1层。该商品房有封闭式阳台0个,非封闭式阳台个。

  该商品房【√合同约定】(适用于预售)【×不动产登记】(适用于现售)建筑面积共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

  平方米,分摊的共有共用建筑面积平方米(有关分摊的共有共用建筑面积构成说明见附件二)。

  与该商品房有关的抵押情况为【×抵押】【√未抵押】。抵押权人同意该商品房转让的证明及关于抵押的相关约定见附件四。

  第四条计价方式与价款。

  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按下述第1种方式计算该商品房价款:

  1.按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人民币)每平方米元,总价款(人民币)元(大写:仟佰拾万仟佰拾元)整。其中:毛坯部分单价为(人民币)每平方米元,总价款(人民币)元(大写:仟佰拾万仟佰拾元)整;装修部分单价为(人民币)每平方米元,总价款(人民币)元(大写:仟佰拾万仟佰拾元)整。

  2.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人民币)每平方米元,总金额(人民币)元(大写:仟佰拾万仟佰拾元)整。

  3.按套(单元)计算,该商品房总价款为(人民币)元(大写:仟佰拾万仟佰拾元)整。

  第五条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根据当事人选择的计价方式,本条规定以【√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本条款中均简称面积)为依据进行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当事人选择按套计价的,不适用本条约定。

  合同约定面积与不动产权登记面积有差异的,以不动产权登记面积为准。

  商品房交付后,不动产权登记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发生差异,双方同意按以下第2种方式进行处理:

  1.方式一

  (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天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利率付给利息。

  买受人不退房的,不动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不动产权登记面积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不动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退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面积误差比=[(不动产权登记面积-合同约定面积)/合同约定面积]×100%因设计变更造成面积差异,双方不解除合同的,应当签署补充协议。

  2.方式二

  双方自行约定如下:

  详见《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

  第六条付款方式及期限。

  (一)【预售商品房】出售该商品房的全部房价款应当存入预售资金监管账户,用于本工程建设。该商品房的预售资金监管银行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梧州分行,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名称为广西番山投资有限公司丽港华府(第12幢),账号为

  【现房】双方约定全部房价款存入以下账户:账户名称为无,开户银行为无,账号为无。

  (二)买受人采取下列第种方式付款:

  1.一次性付款。买受人应当在__年__月__日前支付该商品房全部价款。

  2.分期付款。买受人应当在__年__月__日前分期支付该商品房全部价款,首期房价款(人民币)元(大写:元整),应当于__年__月__日前支付。。

  3.贷款方式付款:【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买受人应当于__年__月__日前支付首期房价款(人民币)元(大写元整),占全部房价款的%。

  余款(人民币)元(大写元整)向甲方指定的银行/公积金中心(贷款机构)申请贷款支付。

  (三)签订本合同前,买受人已向出卖人支付定金(人民币)元(大写),该定金于【×本合同签订】【√交付首付款】【】时【抵作】【】商品房价款。

  该商品房价款的计价方式、总价款、付款方式及期限的具体约定见附件五。

  第七条买受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买受人如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按下列第2种方式处理:

  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1)逾期在日之内,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日后,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买受人按累计应付款的%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同时,出卖人退还买受人已付全部房款。买受人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经出卖人同意,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该比率应不小于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本条中的逾期应付款指依照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到期应付款与该期实际已付款的.差额;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相应的分期应付款与该期的实际已付款的差额确定。

  2.详见《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

  3.第八条专项维修资金

  买受人应当将专项维修资金(人民币)元(大写元整)存入专项维修资金专户,账户名称为梧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中心,账户为交通银行梧州恒祥支行和454,维修资金属于业主所有。买受人未交纳专项维修资金的,出卖人不得将商品房交付买受人。

  第九条交付期限及交付条件。

  出卖人应当在日前,依照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将具备下列第1种条件,并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

  1.该商品房经质量验收合格,取得建设工程质量竣工验收意见书。

  2.该商品房取得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文件。

  但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合同或变更合同外,出卖人可据实予以延期:

  1.遭遇不可抗力,且出卖人在发生之日起60日内告知买受人的;

  2.施工中遇到异常困难及重大技术问题不能及时解决;

  3.政府部门对验收及市政配套、安装之延误,上述原因须由有关职能部门确认;

  4.买受人没有按本合同的规定期限付款或银行按揭款未到出卖人账户的;

  5.遭遇不可抗力的火灾、水灾、地震、暴风雨等自然灾害和其他不可抗拒的意外事件。

  第十条出卖人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除本合同第九条规定的特殊情况外,出卖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将该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按下列第2种方式处理:

  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1)逾期不超过日,自本合同第九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日后,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出卖人应当自买受人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天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买受人累计已付款的%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第九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该比率应不小于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2.按《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中的第一章第一项执行。

  第十一条规划、设计变更的约定。

  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下列影响到买受人所购商品房质量或使用功能的,出卖人应当在有关部门批准同意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

  (1)该商品房结构形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

  (2)详见附件一:房屋平面图;

  买受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买受人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变更。出卖人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退房。

  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须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30天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率付给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应当与出卖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出卖人在不影响到商品房结构形式、户型、朝向的情况下,可以对商品房的规划、设计及使用功能等进行经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适当变更调整,买受人对此表示同意。

  第十二条交接。

  商品房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后,出卖人应当书面通知买受人办理交付手续。双方进行验收交接时,出卖人应当出示本合同第九条规定的证明文件,并签署房屋交接单。所购商品房为住宅的,出卖人还需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出卖人不出示证明文件或出示证明文件不齐全,买受人有权拒绝交接,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责任由出卖人承担。

  由于买受人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

  详见《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

  第十三条出卖人保证销售的商品房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因出卖人原因,造成该商品房不能办理不动产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出卖人承担全部责任。

  由于买受人逾期付款而导致分户不动产权证办理时间延误的,出卖人不承担责任,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买受人承担。。

  第十四条出卖人关于装饰、设备标准承诺的违约责任。

  出卖人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装饰、设备标准应符合双方约定(附件三)的标准。达不到约定标准的,买受人有权要求出卖人按照下述第2种方式处理:

  1.出卖人赔偿双倍的装饰、设备差价。

  2.出卖人根据装修时的实际情况就装饰、设备以同档次或以上产品进行维修或更换。

  第十五条出卖人关于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运行的承诺。

  出卖人承诺与该商品房正常使用直接关联的下列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按以下日期达到使用条件:

  1.供水、排水:交付时供水、排水配套设施齐全,并与城市公共供水、排水管网连接。使用自建设施供水的,供水的水质符合国家规定的饮用水卫生标准,商品房交付时供水正常;

  2.供电:交付时纳入城市供电网络并正式供电,商品房交付时供电正常;

  3.本建筑区内的市政、道路、人行通道在交房时同时交付使用。

  如果在规定日期内未达到使用条件,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第十六条合同备案、不动产登记的约定。

  1.本合同签订后30日内,出卖人应按规定向合同备案机构申请办理合同备案手续。

  2.出卖人与买受人协商一致,本合同登记备案后60日内,双方共同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办理预告登记,出卖人未按约定协助办理预告登记的,买受人有权单方申请办理预告登记。

  3.出卖人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方可交付使用,具体细则请参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90日内,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提交不动产登记机构。

  4.如因出卖人的责任,导致本条约定的上述手续不能在约定期限内办理的,双方同意按下列第3项处理:

  (1)买受人退房,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已付房价款的×%赔偿买受人损失。

  (2)买受人不退房,出卖人按已付房价款的×%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3)出卖人应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并办妥竣工验收备案表并达到可办理不动产证条件之日起360日内协助买受人办理房屋不动产权证。在买受人已按双方签订的《梧州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或认购资料的有关要求付清所有应付款项和交齐办证资料给出卖人前提下,不能按上述时间要求办理房屋不动产权证的,每逾期一天,出卖人应该按已收购房款的万分之一标准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总额不得超过已收购房款的10%(注:因政府部门办证原因或买受人原因导致办证延迟的则上述办证日期顺延)。如买受人自行直接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不动产权证的,则出卖人不受本条款的约束。

  因买受人原因导致本条约定的上述手续不能在约定期限内办理的,出卖人不承担责任。

  第十七条保修责任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商品住宅的,《住宅质量保证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出卖人自商品住宅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承诺的内容承担相应的保修责任。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非商品住宅的,双方应以合同附件的形式详细约定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内容。

  在商品房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出卖人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因不可抗力或者非出卖人原因造成的损坏,出卖人不承担责任,但可协助维修,维修费用由购买人承担。

  因买受人收楼后装修造成结构变动、房屋损害等引发的质量问题由买受人承担全部责任,造成出卖人其他损失的,还应赔偿出卖人其他损失。

  第十八条双方可以就下列事项约定:

  1.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命名权归出卖人所有。

  2.该商品房所在小区的命名权归出卖人所有。

  3.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屋面使用权详见《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

  4.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外墙面使用权详见《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

  5、出卖人在丽港华府内按规划批准投资建设但未列入本合同及附件二的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面积范畴的物业(如会所或配套用房、架空面积及花坛面积的建筑物、地下室及其内的停车场设施、设备用房等)均由出卖人投资,其房屋的所有权及相应的土地面积的使用权属出卖人,不属于买受人所有;

  6、以上1、2、3、4、5约定详见补充协议。

  第十九条买受人的房屋仅作住宅使用,买受人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商品房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出卖人不得擅自改变与该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的使用性质。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规定者外,买受人在使用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享用与该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并按占地和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面积承担义务。

  (一)买受人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二)以下部位归业主共有:

  1.建筑物的基础、承重结构、外墙、屋顶等基本结构部分,通道、楼梯、大堂等公共通行部分,消防、公共照明等附属设施、设备,避难层、设备层或者设备间等结构部分;

  2.该商品房所在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绿地(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物业服务用房;

  (三)双方对其他配套设施约定如下:

  1.规划的车位、车库:不列入公用部位及公摊,全部归出卖人所有,出卖人有权通过出售、出租或其他方式处置;

  2.会所:未计入公摊部分归出卖人所有,出卖人有权通过出售、出租或其他方式处置;

  第二十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2种方式解决:

  1.提交梧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附件五)。补充协议中含有不合理的减轻或免除本合同中约定应当由出卖人承担的责任,或不合理的加重买受人责任、排除买受人主要权利内容的,仍以本合同为准。

  第二十二条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连同附件共页,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况如下:

  出卖人壹份,买受人份,份,份。

  第二十四条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根据《梧州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销售现场公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注明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信息,并与购房人约定将全部购房款存入监管账户(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未约定或未按约定将购房款存入监管账户的,监管机构不予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手续。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库、车位,应当优先销售、出租给本物业管理区域的业主。车库、车位数量等于或者少于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房屋套数时,建设单位不得将车库、车位转让或者出租给本物业管理区域以外的人。

  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建设单位应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实施前期物业服务,买受人应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协议。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办法》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税征收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缴纳税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根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规定,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规定,预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现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销售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购买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

  出卖人(签字并盖章):买受人(签字并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于                 签于

住宅买卖合同5

  一、甲方自愿将下列房屋卖给乙方所有,并已收取乙方购房定金人民币(大写)_________。

  1、房屋状况(请按《房屋所有权证》填写)

  2、该房屋的所有权证号为:__________;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为:__________。

  3、该房屋的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a;adc;:出让( )、划拨( )本合同一经签订,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

  二、甲乙双方商定成交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大写:___佰____拾___万___仟 ___佰____拾____元整,乙方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分____次付清,付款方式:__________。  乙方支付房款具体约定为:  

  1、于_____前,支付甲方房款;

  2、于_____前,支付甲方房款;

  3、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甲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将房屋及附属物正式交付给乙方使用。甲方在房屋正式交付乙方时,应将该房屋腾空,清结该房屋已发生的水、电、煤气、电话、有线电视、物业管理等各项费用,并将付讫凭证及该房屋的钥匙交于乙方验收。

  四、甲方应就该房屋的`所处环境、用途、内部结构、状态、设施、质量等现状、情况如实告知乙方,并无任何隐瞒。乙方对该房屋的所处环境、用途、内部结构、状态、设施、质量等现状、情况均已知悉,并无任何异议。

  五、甲方将户口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从该房屋迁出。

  六、甲方保证上述房地产权属清楚,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民事诉讼责任,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负责赔偿。

  七、乙方中途违约,乙方无权要求甲方返还定金。甲方中途违约,甲方应在违约之日起____日内双倍返还定金给乙方。乙方不能按期向甲方付清购房款,或甲方不能按期向乙方交付房产,每逾期____日,由违约一方向对方给付房地产价款千分之 的违约金。

  八、上述房地产办理过户手续所需缴纳的契税由____方承担,营业税由____方承担,印花税由____方承担,个人所得税由____方承担,向房产交易部门交纳的手续费由____方承担。其它税费约定情况:  

  九、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应采取协商办法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即生效,须共同遵守。本合同未尽事项,可另行议定,其补充协议经双方签章后与本契约具有同等效力。  十

  一、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市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一份。  十

  二、甲乙双方约定随之转让的附属装修设施为  十

  三、其它约定事项:  

  甲方(签章):_____地址:____联系电话:__

  乙方(签章):_____地址:____联系电话:__

  共有权人 :_____地址:____联系电话: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住宅买卖合同6

  甲方(出卖人):

  乙方(买受人):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县医院北侧小区储藏室买卖事宜,在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前提下,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其储藏室出售给乙方,该储藏室具体状况如下:

  (一)座落于清河小区南楼院内大门口第一间,建筑面积为5平方米;

  (二)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上述储藏室权属状况和其他具体状况,保证该储藏室没有设定担保、没有权属纠纷,保证该储藏室不受其他任何产权追索。

  (三)如有可能办理产权及相关手续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相关手续,办理手续产生的`相关费用应由乙方买受人承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回该储藏室产权及使用权。

  第二条计价方式与价款  甲、乙双方共同商定储藏室出售价格总金额为元整。

  签订本协议即一次性全额付清购买储藏室款。

  第三条本合同一式贰份。

  其中甲方留执壹份,乙方留执壹份,均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第四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住宅买卖合同7

  (合同编号: )

  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卖人: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营业执照注册号:

  企业资质证书号:

  买受人: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 国籍:

  身份证种类: 号码:

  地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车库】【车位】【储藏室】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买受人所购【车库】【车位】【储藏室】的基本情况

  买受人购买的 (以下简称【车库】【车位】【储藏室】,其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为本项目中的第 幢 层 号【车库】【车位】【储藏室】。

  该商品房土地使用权年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该商品房的设计用途为 ,属( 框架、框剪 )结构,层高为 米。该商品按【合同约定】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

  第二条 计价方式与价款

  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按下述第 种方式,计算该【车库】【车位】【储藏室】房价款(货币单位人民币):

  1、按建筑面积计算,该【车库】【车位】【储藏室】单价为每平方米 元,总金额(人民币)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2、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该【车库】【车位】【储藏室】单价为每平方米 元,总金额(人民币)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3、按套(单元)计算,该【车库】【车位】【储藏室】总价款为总金额(人民币)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第三条 付款方式

  买受人按下列第 种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一次性付清房款计(人民币)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2、分期付款

  3、其他方式: 首付款(人民币)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余款(人民币)( )元,在本合同签定后( )日内由买受人到出卖人指定银行办理按揭贷款手续,若买受人延迟办理或不提供完整资料的,则视作买受人逾期付款,按本合同第五条的约定办理。

  第四条 交付期限

  出卖人应当在 年 月 日前,将上述【车库】【车位】【储藏室】交付买受人使用。买受人因未付清房款及其它应付款项,本合同继续履行的,出卖人有权将交付日期延至买受人付清相应款项后7天内交付,顺延期限不视为交付逾期。买受人所购【车库】【车位】【储藏室】今后若须缴纳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由买受人承担并自行缴纳。

  第五条 买受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买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按下列第1种方式处理:

  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1)逾期在30日之内,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四 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30日后,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买受人按累计应付款的5%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经出卖人同意,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四 (该比率应不小于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本条中的逾期应付款指依照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到期应付款与该期实际已付款的差额;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相应的分期应付款与该期的实际已付款的`差额确定。

  第六条 出卖人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除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特殊情况以外,出卖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将该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按下列第 1 种方式处理:

  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1)逾期不超过 30 日,自本合同第九条规定的最后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 四 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 30 日后,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出卖人应当自买受人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 30 天内退还全部已付购房款,并按买受人累计已付购房款的 5 %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四 (该比率应不小于第①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第七条 交接

  买受所购买的【车库】【车位】【储藏室】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后,出卖人应当书面通知买受人办理交付手续。双方进行验收交接后,双方签署交接单。

  由于买受人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

  在出卖人发出交房书面通知后,买受人未按书面通知确定的交房时间到出卖人处办理房屋交接手续的,视为出卖人已按书面通知确定的时间将合格的房屋交付给买受人使用,由买受人承担房屋交付后的全部法律责任,并由买受人承担该房屋同期的物业管理费。在迟延接收房屋的买受人清偿应缴欠款(包括但不限于物业管理费)之前,出卖人有权拒绝办理实际交接手续。

  第八条 出卖人保证销售的商品房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因出卖人原因,造成该商品房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出卖人承担全部责任。

  第九条 出卖人关于装饰、设备标准承诺的违约责任

  出卖人交付使用的商品房装饰、设备标准应符合双方约定(附件二)的标准,如未按约定标准完成,出卖人赔偿双倍的装饰、设备差价。

  第十条 双方可以就下列事项约定:

  1、该【车库】【车位】【储藏室】仅作 使用,买受人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车库】【车位】【储藏室】的建筑主体结构和用途,除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规定者外,买受人在使用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享用与该车库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并按占地各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面积承担义务。

  第十一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 2 种方式解决:

  1、 提交蒙山县仲裁委员会仲裁。

  2、 依法向蒙山县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和房屋交接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三条 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四条 本合同连同附件共 页,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况:出卖人执 份,买受人 份。

  第十五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出卖人(签章):买受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住宅买卖合同8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

  甲方(卖方):______________

  乙方(买方):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车库情况

  车库位置编号使用面积使用面积单价合计金额_______㎡元/㎡元

  二.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当日内支付全部车库款。

  三.甲方应将乙方竞拍选中的车库于一个月内交付给乙方。

  四.甲乙双方共同对乙方所购车库按设计要求进行验收。车库内的照明、车库门等设施在保修期内如系非人为因素损坏,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进行保修。

  五.物业管理方应保证乙方所使用的车库前畅通无杂物。

  六.乙方购买的`汽车库个人无产权,只拥有使用权,使用年限按其所属建筑物年限为限。如今后乙方拥有的仙林校区茶苑住宅上市交易,其购买的汽车库与产权房不能一并上市交易,即拥有产权的住宅可上市交易,汽车库须退还给甲方,甲方按50年期限折旧后退还乙方部分金额。

  七.乙方所购买的汽车库不得私自转让,若乙方不再需要,必须退还给甲方,甲方按50年期限折旧后退还乙方部分金额。所退车库由甲方重新拍卖。如拍卖金额超过其使用权原拥有者的购价,则超出部分按三七分成,即学校得30%,原使用权拥有者得70%。

  八.乙方应保证所购汽车库内的管、线等公共设施完好无损,管道上不得悬挂任何物品;如系人为损坏,应由行为人及时报修并承担全部维修费用;如非人为因素损坏,使用权人有义务协助物业管理公司对公共管、线进行维修,不得借故阻碍维修人员进出。

  九.乙方所购汽车库不得改变其用途,不得从事非法活动,不得转租或从事经营性活动,不得饲养家禽、宠物,不得堆放有碍卫生的杂物。

  十.乙方购买汽车库后,还应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有关协议,遵守有关规定,服从物业管理公司按章管理。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物业管理公司三方各执一份。

  十二.如乙方违反使用权合同,经劝阻无效,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甲方(房管科代盖):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幢_______室)

房主签名: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年月日

住宅买卖合同9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买卖车库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自愿将__________________小区____幢_____号车库卖给乙方所有甲方出卖车库的同时转让该车库的《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甲、乙双方商定成交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_元,_____佰_____拾_____万_____仟_____佰_____拾元整。

  三,付款方式:

  合同签定时,乙方应付甲方_________元整为预付款余款________元整于该车库过户手续办理完成同时付清

  四,甲方卖给乙方的车库,在办理过户手续期间,如不能完成交易的',甲方退还乙方预付款

  五,双方愿按国家规定交纳税、费及办理有关手续。未尽事宜,双方愿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甲方的房屋如存在产权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六,本合同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七,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应严格履行。如有违约,违约方愿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支付违约费用。

  八,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住宅买卖合同10

  卖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产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乙方同意购买甲方拥有的座落在_____县_____区____拥有的`房产住宅,建筑面积为____平方米。

  第二条上述房产的交易价格为:单价:人民币_____元/平方米,总价:人民币_______万元整。本合同签定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万元整,作为购房定金。

  第三条付款时间与办法:

  1、甲乙双方同意以银行按揭方式付款,并约定在房地产交易中心缴交税费当日支付首付款人民币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给甲方,剩余房款人民币________万元整申请银行按揭,并于银行放款当日付给甲方。

  2、甲乙双方同意以一次性付款方式付款,并约定在房地产交易中心缴交税费当日支付首付款人民币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给甲方,剩余房款人民币________整于产权交割完毕当日付给甲方。

  第四条甲方应于收到乙方全额房款之日起____天内将交易的房产全部交付给乙方使用,并应在交房当日将_________等费用结清。

  第五条税费分担甲乙双方应遵守国家房地产政策、法规,并按规定缴纳办理房地产过户手续所需缴纳的税费。经双方协商,交易税费由_______方承担,中介费及代办产权过户手续费由______方承担。

  第六条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合同签定后,若乙方中途违约,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____日内将乙方的已付款不记利息)返还给乙方,但购房定金归甲方所有。若甲方中途违约,应书面通知乙方,并自违约之日起____日内应以乙方所付定金的双倍及已付款返还给乙方。

  第七条本合同主体

  1、甲方是____________共______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即甲方代表人。

  2、乙方是____________,代表人是____________。

  第八条本合同如需办理公证,经国家公证机关____公证处公证。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产权人一份,甲方委托代理人一份,乙方一份,厦门市房地产交易中心一份、________公证处各一份。

  第十条本合同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诉讼方式解决。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其补充约定经双方签章与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出卖方:_________________购买方: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见证方:_________________鉴证机关: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

住宅买卖合同11

  甲方(出卖人):______________ 乙方(买受人):______________

  身份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 身份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有好协商,就房屋买卖一事,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前提下,达成如下二手房买卖合同范本二手房买卖协议。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其房屋出售给乙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该房屋具体状况,并自愿买受该房屋。

  该房屋具体状况如下:

  (一)现将座落于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进行出售,其中,房屋建筑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

  (二)所售房屋的所有权证证号为__________________;

  (三)甲方将房屋出售给乙方后,该房屋的相关权益随该房屋一并转让。

  (三)出卖人还应当将附属于该房屋的阳台、走道、楼梯、电梯、楼顶、装修、卫生间、院坝、其他设施、设备,转让给买受人,其转让价格已包含在上述房屋的价款中,不再另行支付价款。

  第二条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上述房屋权属状况和其他具体状况,保证该房屋没有设定担保、没有权属纠纷,保证该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第三条计价方式与价款

  (一)按建筑面积计算价款,房屋单价为人民币每平方米____________元,总金额人民币_________元整;房价款的支付方式、支付时间为:______________。

  (二)乙方需在___年___月___日前付给甲方定金_________元。

  该定金条款的约定,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条款的调整。

  上述定金在乙方最后一次付款时充抵房款。

  第四条房屋价款乙方分三期付给甲方

  第1期:在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付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

  第2期:在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权证过户手续办理完毕之日付款__________万元;

  第3期:在交付房屋之日,付清尾款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

  每期付款,甲方收到后出具收据。

  第五条约定条款

  (一)甲、乙双方定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正式交付该房屋;甲方应在正式交付房屋前腾空该房屋。

  (二)双方定于前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相关附属设施和相关权益的更名手续。

  (三)甲方应在前将其落户于该房屋的户籍关系迁出。

  (四)甲方未按规定履行以上义务的,则按下列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条甲、乙双方确认,虽然房屋所有权证未作记载,但依法对该房屋享有共有权的权利人均已书面同意将该房屋出售给乙方。

  第七条甲、乙双方同意,双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到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在办理房屋产权及土地使用权移转过户登记时,甲方应出具申请房屋产权移转给乙方的书面报告及主管部门要求的其它文件,如需要甲方出面处理的,不论何时,甲方应予协助。

  如因甲方的延误,致影响过户登记,因而遭受的损失,由甲方负赔偿责任;如甲方原因而不能办理过户登记,乙方有权解除合同,解约时,甲方除返还全部房价款外,并按本合同第八条承担违约责任。

  并在乙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后,按有关规定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该房屋土地使用权变更手续。

  第八条该房屋土地使用权的'变更手续按下列约定办理:

  (一)该房屋土地使用权为出让取得,其土地使用权证证载权利和相关出让合同的权利、义务一并转让给乙方。

  (二)该房屋土地使用权为划拨取得,根据有关规定,其转让需交纳土地出让金或土地收益金;双方约定,该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承担.

  除本条第2款已有约定外,办理以上手续应当缴纳的税费,由甲、乙双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

  第九条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日期办理房产过户以及交付房屋,每逾期1天按房价的总额___‰计算违约金给与乙方。

  逾期超过3个月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解约时,甲方除将已收的房价款全部退还乙方外,并应赔偿所付房价款同额的赔偿金给乙方。

  第十条乙方全部或一部分不履行本合同约定的日期给付房价款时,其逾期部分,乙方应加付按日_____‰计算的违约金给与甲方。

  逾期超过_____个月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向房屋权属登记机关申请所有权转移登记,登记机关准予登记的,则双方提出申请的时间为该房屋所有权按的转移时间。

  第十二条该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房屋正式交付之日起转移给乙方。

  第十三条该房屋正式交付时,物业管理、水、电、燃气、有线电视、通讯等相关杂费,甲乙双方可自行进行约定说明。

  第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

  第十五条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管辖。

  第十六条本合同一式____份;其中甲方留执____份,乙方留执____份,为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提交房屋权属登记机关一份。

  第十七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自______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约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住宅买卖合同12

  卖 方: (甲 方 ) 身份证号:

  买 方: (乙 方) 身份证号:

  经充分协商,甲乙双方现就房屋买卖事宜订条约如下: 甲方自愿将下列房屋卖给乙方所有,并已收取乙方购房定金人民币(小写) 元整,(大写) 万元整(以收据为证)。

  一、房屋状况(请按《房屋所有权证》填写)房屋座落: 室 号 :建筑面积(平方):甲乙双方约定随之转让的附属设施为 : 该房屋的所有权证号为:

  二、甲乙双方商定成交价格为人民币( ¥)元, 大写: ,乙方在产权交割当日(合同签订一星期内)支付甲方除定金以外的剩余房款,人民币( ¥)元,大写: 。付款方式: _____________。

  三、甲方将于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从该房屋迁出,因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甲方逾期交房的`,则房屋交付时间可据实予以延长。

  四、乙方中途违约,乙方无权要求甲方返还定金,买卖合同就此终止。甲方中途违约,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房价10%的违约金。乙方不能按期向甲方付清购房款属违约,房屋买卖合同终止。

  五、上述房地产办理过户手续所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甲方协助乙方办理过户等相关手续。

  六、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即生效,须共同遵守。本合同未尽事项,可另行议定,其补充协议经双方签章后与本契约具有同等效力。

  七、本合同一式伍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其他三份交有关部门存档。

  甲方(公章): _________        乙方(公章): 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 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 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住宅买卖合同13

  甲方:

  乙方(权属人):

  身份证号码: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乙方委托甲方代理销售物业一事,达成以下协议:

  一、 乙方从的物业全权委托甲方代理销售,该物业的委托底价为人民币(大写): ,建筑面积 平方米、规格 、楼龄 ,发证日期: 发票价: ,土地权来源(□ 出让;□ 划拨),(□ 是;□ 否)房改房;(□ 是;□ 否)配售(□ 车房;□ 车位); 号□ 车房、□ 车位,(□ 有;□ 无)产权证;买卖双方过户费由地价由 ,交楼标准 。

  二、 该物业现状:(□ 出租、□ 在住、□ 空置)每月租金为:____________,租期至________年______月止,(□ 有;□ 无)办理银行按揭,在 银行按揭。(□ 是;□ 否)已供满1年。尚欠供楼款 万元。

  三、 乙方必须确保该物业有关买卖的证件齐全、产权清晰、且未将该物业作任何抵押(不含银行按揭),乙方(□ 有;□ 无)将该物业的`房地产权证和土地证的复印件各一份及锁匙_____条、出入卡____个交给甲方保管,以便甲方展开销售工作。

  四、 代理期间,甲方在促成该物业成交后,销售所得房款全部归乙方所有。

  五、 乙方向甲方支付代理费的方式按下第【 】点执行:【(1)按销售总金额的_____%计提给甲方;(2)高出底价以上的收入作为甲方的代理费;(3)乙方一次性支付________元代理费给甲方。】乙方必须在物业过户当天或之前一次付清代理费给甲方。

  六、 该物业成交后的一切按揭、过户等手续由甲方代办,乙方协助,过户所产生的费用按第一点的约定执行,若因乙方的物业因质量或其他问题引起的经济纠纷和损失,均由乙方负责解决。

  七、 该物业成交时,乙方委托甲方代收客户的购房定金,在买卖双方办理过户手续的当天,甲方将购房定金交给乙方,具体房款收支约定以买方签订的《二手买卖合同》为准。

  八、 乙方委托甲方代理销售期为售完,为独家代理,期间乙方自卖,或委托其他代理人售卖,仍需按合同约定,支付代理费。

  九、 在签订本合同后,乙方必须履行本合同条款,在未成交前若有变动须及时与甲方协商。乙方授权甲方与买方签定,上述房屋买卖协议书,代乙方收取买方订金。乙方不得违约,若有违约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额承担,并按约定支付代理费用给甲方。

  十、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签字之日生效,并具法律效力。 补充内容: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权属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住宅买卖合同14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姓名:___ (身份证号码):

  地址: 联系电话: 共有人: 姓名:___ (身份证号码):

  地址: 联系电话: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姓名: (身份证号码):

  地址: 联系电话:

  第一条 房屋的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坐落于 ;

  房屋结构为 __,房产证登记面积___ _平方米,房屋权属证书号

  为 : 。

  第二条 价格:

  以房产证登记面积为依据,每平米 元,该房屋售价总金额为 元整,大写: 。

  第三条 付款方式: 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__ _元

  整,大写: ,余款 元(大写 )在

  房屋过户手续办理完毕之日支付。

  第四条 房屋交付期限:

  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将该房屋交付乙方。

  第五条 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时间付款,甲方对乙方的逾期应付款有权追究违约责任。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限期之第二天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累计应付款的_ 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_ _日,即视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第六条 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违约责任:

  除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期限将该房屋交给乙方使用,乙方有权按已交付的房价款向甲方追究违约责任。每逾期一天,甲方按累计已付款的_ 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__日,则视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权解除合同,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第七条 关于产权过户登记的'约定:

  甲方应协助乙方在房屋产权登记机关规定的期限内向房屋产权登记机关办理权属过户登记手续。如因甲方的原因造成乙方不能在房屋交付之日起_____天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须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天内将乙方已付款退还给乙方,并按已付款的__%赔偿乙方损失。

  第八条 签订合同之后,所售房屋室内设施不再变更。甲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质量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符合房屋出售的法定条件。房屋交

  付使用之前的有关费用包括水、电、气、物业、有线等费用有甲方承担。由此引发的纠纷有甲方自行处理,于乙方无关。

  第九条 甲方保证在办理完过户手续之日起 日内,将户口迁出,逾期超过___日,乙方每日按已付款的__%收取违约金。

  第十条 因本房屋所有权转移所发生的税费均按国家的有关规定由甲乙双方交纳。

  第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二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由_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 方:

  乙 方:

  签订日期 : 年 月 日

住宅买卖合同15

  房地产具体状况如下:

  甲方依法取得的房地产权证号为:__________________

  房地产座落在上海市_______【区】_______【县】_______【路】_______【弄】_______【新村】_______【支弄】_______号_______室。房屋类型:_______结构:_______

  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面积】_______【分摊面积】_______平方米。

  房屋平面图和房地产四至范围

  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为【国有】【集体所有】国有土地使用权以【出让】【划拨】【_______】方式获得

  随房屋同时转让的设备及装饰情况

  甲方转让房地产的相关关系见附件五。

  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房地产权属状况、设备、装饰情况和相关关系,乙方对甲方上述转让的房地产具体状况充分了解,自愿买受该房地产。

  第二条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上述房地产转让价款为计_______元。: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万____千____百____拾____元整。

  乙方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由甲乙双方在付款协议中约定明确。乙方交付房价款时,甲方应开具符合税务规定的收款凭证。

  第三条甲方转让房地产时,土地使用权按下列第款办理。

  该房屋占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从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甲方将上述房地产转让给乙方后,出让合同载明的权利、义务一并转移给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规定,【可以不办理】【应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应由【甲方】【乙方】按规定【将转让房地产所获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第四条甲、乙双方同意,甲方于年月日前腾出该房屋并通知乙方进行验收交接。乙方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的日内对房屋及其装饰、设备情况进行查验。查验后【签订房屋交接书】【甲方将房屋钥匙交付给乙方】【____】为房屋转移占有的标志。

  第五条甲方承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房屋验收交接期间,凡已纳入本合同附件二的各项房屋装饰及附属设施被损坏或被拆除的,应按被损坏、或被拆除的房屋装饰及附属设施【估值_____倍】【价值___________元】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六条甲、乙双方确认,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的_____日内,【甲乙双方共同】【委托甲方】【委托乙方】【委托________】向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办理转让过户手续。

  上述房地产权利转移日期以________【市】________【区】________【县】房地产交易中心受理该房地产转让过户申请之日为准,但房地产交易中心依法作出不予过户决定的除外。

  甲方承诺,在乙方或者委托他人办理转让过户时,积极给予协助。由于甲方故意拖延或者不及时提供相关材料的,乙方按本合同第十条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第七条上述房地产风险责任自该房地产【权利转移】【转移占有】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

  房地产买卖合同人

  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乙双方【未通过经纪机构居间介绍】【通过公司居间介绍】,由乙方受让甲方自有房屋及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房地产具体状况如下:

  甲方依法取得的房地产权证号为:__________________

  房地产座落在上海市_______【区】_______【县】_______【路】_______【弄】_______【新村】_______【支弄】_______号_______室。房屋类型:_______结构:_______

  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面积】_______【分摊面积】_______平方米。

  房屋平面图和房地产四至范围

  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为【国有】【集体所有】国有土地使用权以【出让】【划拨】【_______】方式获得

  随房屋同时转让的设备及装饰情况

  甲方转让房地产的相关关系见附件五。

  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房地产权属状况、设备、装饰情况和相关关系,乙方对甲方上述转让的房地产具体状况充分了解,自愿买受该房地产。

  第二条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上述房地产转让价款为计_______元。: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万____千____百____拾____元整。

  乙方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由甲乙双方在付款协议中约定明确。乙方交付房价款时,甲方应开具符合税务规定的收款凭证。

  第三条甲方转让房地产时,土地使用权按下列第款办理。

  该房屋占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从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甲方将上述房地产转让给乙方后,出让合同载明的权利、义务一并转移给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规定,【可以不办理】【应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应由【甲方】【乙方】按规定【将转让房地产所获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第四条甲、乙双方同意,甲方于年月日前腾出该房屋并通知乙方进行验收交接。乙方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的日内对房屋及其装饰、设备情况进行查验。查验后【签订房屋交接书】【甲方将房屋钥匙交付给乙方】【____】为房屋转移占有的标志。

  第五条甲方承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房屋验收交接期间,凡已纳入本合同附件二的各项房屋装饰及附属设施被损坏或被拆除的,应按被损坏、或被拆除的房屋装饰及附属设施【估值_____倍】【价值___________元】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六条甲、乙双方确认,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的_____日内,【甲乙双方共同】【委托甲方】【委托乙方】【委托________】向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办理转让过户手续。

  上述房地产权利转移日期以________【市】________【区】________【县】房地产交易中心受理该房地产转让过户申请之日为准,但房地产交易中心依法作出不予过户决定的除外。

  甲方承诺,在乙方或者委托他人办理转让过户时,积极给予协助。由于甲方故意拖延或者不及时提供相关材料的,乙方按本合同第十条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第七条上述房地产风险责任自该房地产【权利转移】【转移占有】之日起转移给乙方。

  第八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及本市的有关规定缴纳税、费。

  在上述房地产【权利转移】【转移占有】前未支付的'物业管理费、水、电、燃气、通信费等其他费用,按本合同附件四约定支付。【权利转移】【转移占有】后该房地产使用中所发生的费用,按本合同附件四约定支付。

  第九条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付款的,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_款内容处理。

  一、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逾期未付款的______%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二、乙方逾期未付款,甲方应书面催告乙方,自收到甲方书面催告之日起的____日内,乙方仍未付款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书面通知乙方,自收到通知之日起的____日内乙方未提出异议,合同即行解除。甲方可从乙方已付款中扣除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逾期未付款______%的违约金,余款返还给乙方,已付款不足违约金部分,乙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之起____日内向甲方支付。若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乙方应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应由乙方据实赔偿。

  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房地产买卖合同人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_____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

  第十条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将上述房地产交付给乙方,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第___款内容处理。

  一、每逾期一日,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已收款_____%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二、甲方逾期未交付房地产,乙方应书面催告甲方,自收到乙方书面催告之日起的____日内,甲方仍未交付房地产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书面通知甲方,自收到通知之日起的____日内甲方未提出异议,合同即行解除。甲方除应在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____日内向乙方返还已收款和利息外,还应按已收款的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甲方应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应由甲方据实赔偿。

  第十一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在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订立的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为买卖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份。本合同补充条款与正文条款不一致的,以补充条款为准。

  第十二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_____公证处公证】【_________________】之日起生效。

  共3页:

  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房地产买卖合同人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_____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

  第十三条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份,________和________【市】________【区】________【县】房地产交易中心各执一份。

  补充条款

  附件一

  房屋平面图及房地产四至范围

  附件二

  随房屋同时转让的设备及装饰情况

  设备:

  装饰:

  附件三

  付款协议

  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支付全部房价款的______%计____币__________元,作为定金。待支付尾款时抵作房价款。

  乙方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________后____日】支付_____币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四

  物业管理费、水、电、煤、电讯等其他费用的支付

  除下述所列应由甲方、乙方支付的各项费用外,在【权利转移】【转移占有】前未支付、未结算的费用均由甲方承担【权利转移】【权利占有】后,使用该房地产所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1、由甲方承担的费用:

  2、由乙方承担的费用:

  附件五

  相关关系

  已购公房参加房改购房时的同住成年人意见:

  同意出售上述房屋。

  租赁情况:

  抵押情况:

  相邻关系:

  附件六

  居间介绍、代理等中介服务情况

  【居间介绍】【代理】的房地产经纪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地产执业经纪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证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间介绍、代理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委托方:_____________方】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住】【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住】【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

  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于: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住】【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住】【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

  _____年_____月_____签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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